奉国大学最大的会议室里,坐满了人。
    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屋子,四壁刷得雪白,窗户开得又大又亮,午后的阳光从玻璃透进来,照得满室通明。
    屋子正中央摆著一张长条桌,四周坐满了穿著各色袍服的人。
    李彻坐在最上首。
    他身后是一面黑板,上面还留著上节课没擦乾净的公式和图形。
    左手边是杨慎之和伊雅喜,右手边是虚介子和禄东赞。
    再往下,是各学院的院长和教授。
    李彻的目光缓缓扫过眾人,开口道:“大概情况就是这样了。”
    “那段陆桥,只有在冬季时分会冻上,如今凛冬將至,朕准备趁此时机,派人去勘探一下那边的情况。”
    话音刚落,会议室里顿时炸开了锅。
    “还有此等离奇之事?!”一个鬚髮皆白的老教授满脸不可思议。
    他是地理院的院长,姓周,一辈子研究山川地理,自认为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可这什么『陆桥』,什么『另一个大陆』,自己却是闻所未闻。
    “若真能去另一个大陆,必然有很多收穫!”一个中年教授激动得满脸通红,“那边的动植物、矿產、气候,全都是从未见过的东西,若能带回来一些,足够研究几十年的!”
    “在下请求跟这样一起去!”有人站起来请命。
    “你学艺不精,凭什么跟著去?”旁边的人立刻反驳,“我跟著去才对!”
    “放屁!我研究地貌山川十五年,我不去谁去?”
    “光研究山川地貌有什么用?得带生物学家,万一那边有从没见过的物种呢?”
    “生物学家有什么用?首先得带地质学家,要看那边有什么矿!”
    “你们都不对,得带语言学家,万一那边有人呢?”
    “得带医生,万一有人生病呢?”
    “得带我们工科,万一装备坏了呢?”
    一群人七嘴八舌,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甚至站起来拍桌子:“不仅要去,那陆桥如此重要,应当在上面建一座城池!”
    这话一出,眾人更加激动了。
    “建城?对!建城!”
    “如此一来,我们便占据要道,隨时可以进入那片大陆,又可从容退回来。”
    “既然是极北之地,不如以北极命名。”
    “北极城......好名字!”
    李彻看著这群七嘴八舌的学者,忍不住笑了。
    自己来找他们,是让他们帮忙想办法的。
    结果倒好,这群傢伙听到另一个大陆的消息,满脑子都是奇思幻想,也不想想如何实现。
    北极那地方是那么好去的吗?
    还建城呢......便是到了后世,科技那么发达,人类也没能完全征服北极。
    矗立在冰川上的科考站,哪个不得耗费海量人力物力?根本不是大庆目前能做到的事情。
    李彻抬起手,敲了敲桌子:“诸位。”
    眾人渐渐安静下来,齐刷刷看向他。
    李彻开口道:“其余之事暂且不论,先说说如何平安到达那里吧。”
    眾人回过神来,也都冷静了下来。
    莫说北极了,关外在十余年前还被大家认为是苦寒之地,不適合人类生存呢。
    若非陛下横空出世,此地都不会有大庆百姓。
    极北之地更远,环境只会更加恶劣。
    一个年轻的教授举手道:“陛下,第一个问题是保暖,那边冰天雪地,若是保暖不足,人还没走到就先冻死了。”
    李彻点点头:“说得对,保暖如何解决?”
    有人道:“我们如今有羊毛、棉花,多往衣服里填一些就是。”
    有人反驳:“太沉重了,穿著那么重的衣服,怕是在雪地中寸步难行。”
    另一个教授接话道:“可用鹅绒,鹅绒轻便,保暖效果远胜羊毛、棉花。”
    “只是造价昂贵,一件鹅绒大衣,够寻常百姓吃用一年。”
    李彻摆摆手:“钱不是问题,只要能成行,花多少都值。”
    眾人闻言,顿时精神一振。
    又有人道:“陛下,第二个问题是食物,那边冰天雪地,寸草不生,沿途不可能有补给。”
    “若是食物带不够,走到半路就没吃的了。”
    李彻点头:“如何解决?”
    一个医学院的教授站起来:
    “要多带高热量、易储存的食物,尤其是糖和盐,糖能快速补充体力,盐能防止人虚脱。”
    “最好能做成便携的乾粮,既能长期保存,又方便携带。”
    旁边有人补充道:“还有水,那边全是冰,可冰不能直接吃,得化了才能喝。”
    “得带足够的燃料,或者想办法就地取水。”
    李彻点了点头,让一旁的冯恭一一记下。
    又一个教授举手:“陛下,第三个问题是交通,那边没有路,全是冰原和积雪,车马难行,靠两条腿走怕是走不了多远。”
    眾人沉默下来,这確实是个难题。
    一个工学教授忽然道:“可用爬犁。”
    眾人看向他。
    “爬犁,也叫雪橇,北面的猎户冬天就是用这个在雪地上跑的。”
    “不用轮子,只靠两根木头在雪上滑,又快又省力。”
    李彻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只是......”那工学教授话锋一转,“拉爬犁的牲畜不好选。”
    “马不行,耐不了这么冷的天,而且马蹄容易陷进雪里,一陷就断。”
    “牛也不行,太慢。驴也不行,力气太小。”
    眾人又沉默了。
    李彻坐在上首,忽然开口道:“不如用犬?”
    眾人愣了一下,隨即纷纷点头。
    “陛下圣明!”一个教授赞道,“用犬確实是个好主意,犬比马小,吃得少,力气却不小。”
    “而且犬能吃肉,肉乾容易携带,比草料方便多了。”
    另一个教授补充道:“犬还耐寒,北地的土狗冬天能在雪地里过夜,换成马早就冻死了。”
    眾人议论纷纷,都觉得这主意不错。
    这时,一个鬚髮花白的老教授却摇了摇头。
    “陛下,用犬虽好,可我大庆的犬种怕是不適应那边的情况。”
    李彻看向他:“怎么说?”
    老教授是生物院的,姓孟,一辈子研究各种飞禽走兽。
    他捋了捋鬍鬚,缓缓道:“我大庆的猎犬多为细犬,这种犬优点很多,衔取欲望高,捕猎欲望高,耐力也好。跑起来像一阵风,追兔子追狐狸,都是好手。”
    “可它们实在不適合在寒冷的地方干活,细犬毛短,不抗冻,让它们在雪地里拉一天雪橇,怕是第二天就冻僵了。”
    李彻皱起眉头,他当然知道细犬是什么样子。
    身材细长,四肢修长,毛短皮薄。
    在关內跑跑还行,去北极那种地方確实够呛。
    李彻问道:“那有没有別的犬种,有力气且能耐寒的?”
    眾人面面相覷,没人答得上来。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陛下,老臣知道一种。”
    眾人循声望去,说话的是伊雅喜。
    李彻眼睛一亮:“快说。”
    伊雅喜缓缓道:“老臣年轻时,曾隨部落向北迁徙,有一年走得远,到了一片完全陌生之地。”
    “那里有一个游牧民族,自称萨摩耶族,此族以驯鹿和捕鱼为生,居无定所,逐草而居。”
    “他们擅长训犬,养著一种通体雪白的狗。”
    “那种狗毛极长极厚,能在雪地里睡觉,力气也大,能拉著雪橇跑一整天。”
    “且性情温顺,不咬人,还会照顾孩子。”
    “若是能找到萨摩耶族,或许可以和他们交易一些白狗回来。”
    李彻眼睛越来越亮。
    通体雪白,毛长耐寒,会拉雪橇,性情温顺......
    这不就是雪橇三傻之一的萨摩耶犬吗?
    他连忙问:“可知道萨摩耶族如今在何处棲息?”
    伊雅喜摇了摇头。
    “萨摩耶族游牧为生,没有固定居所,夏天往北,冬天往南,逐著驯鹿群走,想找到他们得碰运气。”
    “而且他们不喜与外人接触,老臣当年遇到他们也只是远远望见,没能靠近。”
    李彻有些遗憾。
    他想了想,又问:“诸位可曾听闻还有一种犬,乃是黑白相间色,长相有些像狼,但比狼小一些,看著也傻一些?”
    伊雅喜愣住了。
    他皱著眉头想了很久,又转头看向其他几位年长的学者。
    眾人交头接耳商量了一阵,最后都摇摇头。
    “老臣从未听过这种狗。”伊雅喜道。
    李彻嘆了口气。
    雪橇三傻里,阿拉斯加雪橇犬可能是找不到了,应该在海对面呢。
    哈士奇、萨摩耶都是西伯利亚犬种,却是可以一试。
    李彻不再追问,看向眾人:“传令下去,派人往北搜寻萨摩耶族的踪跡,若是能找到,不惜代价与他们交易那些白狗。”
    “在此之前,先在奉国搜集耐寒的土狗,北地的猎户、牧民肯定养著能在雪地里活的狗,有多少要多少,我们先凑一批出来。”
    眾人齐声应诺。
    李彻又看向孟教授:“孟卿,你是研究生物的,这件事你来负责。搜集来的狗,要挑能吃苦、能耐寒、能拉雪橇的,那些养尊处优的家犬不要,只要能在雪地里活下来的。”
    孟教授起身,郑重拱手:“臣遵旨。”
    李彻点点头,目光扫过眾人:“还有別的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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