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问题一箩筐
二十四日,在接连巡过霸城、阴槃、新丰、郑县各地之后,苟政召集隨行臣僚(以大司马、大將军二衙臣属为主)进行一场御前会议。
会议主题自是府兵改制建设,內容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府兵改制到目前阶段暴露出的问题,尤其是这段时间,集中爆发的,府兵在戍役时间与农时上的衝突。
哪怕大司马府在统筹调度上,已经努力兼顾,儘量考虑全面,对在戍人员都削到两至三成了,甚至关中的防御安全都下降到一个低水平(远低於改革之前),仍旧免不了矛盾。
尤其对留戍官兵来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最大的矛盾源头,农时毕竟不比常时,一年之中关键的就那么多,不是其他时节能够补偿的。
但军令如山,关中安全、地方治安,军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障,不容有失。
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严重也最普遍的,还是广大府兵的生產经营上的困难。
秦国眼下执行的府兵授田制度,是按人头、依功勋分配,是带有明確授赏搞功性质的。虽然最终的目的也是“兵农合一”,但实现的过程,註定不会顺畅。
最显著的,就是府兵在农务上的问题与困难,开国之时那批秦军官兵,问题倒不大,那是真正创立苟秦江山的那批人,功臣勛贵也好,交兵悍將也罢,秦廷的赏赐很丰厚。
除了肥田沃土、绢帛钱粮,还给女人,还配劳力、农具、种子,甚至赐奴僕。那批秦军,享受著秦府兵制“早期形態”的大把福利。
当然了,出生入死追隨苟政,毕路蓝缕打出个苟秦天下,他们也值得。
並且,只要存活到三国大战之后的“老秦军”,无不蜕变成新军功地主,有家有室,有產有业,许多人还得到勛位。
哪怕因为能力、年纪、伤病抑或其他因素,没法走军官、职业兵的路子,只是成为府兵,日子也能滋润。
但朝廷颁布的新制可就不一样的,朝廷没那么大財力“包办”出一批军功地主,后进者也没资格享受那么优厚的待遇,哪怕有一些战功卓著,得到破格提拔赏赐的,也只是少数群体。
而大部分府兵,尤其是后期徵召的秦军,只能按照基础的標准授田,再兼作战服役犒赏,及安家补偿。
若零零总总加起来,对一般人来说,也不算一笔小財了,旁的不说,普通官兵,人(户)均两百市亩地。
但是,地再多,位置再好,风水条件再优越,也得开发利用了,才能產生价值,这也是朝廷想要推动的。
麻烦也恰恰出在这一块,不是所有官兵都有家庭,也不是所有家庭都有足够的劳动力,而要將那数以百万亩地计土地要开发出来,所需生產资料何等之巨。
而最核心的一条,永远是人力,是以府兵自身为核心的劳动力,而他们还需要承担戍役义务,这两者之间,是有衝突的。
有家有室者,还好说,哪怕家里只剩下些老弱妇孺,总能利用部分。矛盾的极大体现,便是那些单身军汉,就是给他成千上万亩土地,他也没办法发挥出来。
田地经营,可不是播下种子,等著收穫就行的,那得长期定时的照看伺候。
至於僱人干活,在整个秦国都普遍短缺劳动力的大环境下,这一条路基本是走不通的。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一些府兵,从授田开始之后,土地就一直荒著,很多人甚至连农舍都没建好,对这部分府兵来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卫府、驃骑府的营房宿地,待得就够舒服了。
甚至於,还有不少人,连朝廷犒赏的钱帛都还寄放在诸卫府的军產营。耕作生產,不是所有士卒都有这份“使命”,即便有心,也无力。
军產营,对秦军来说,是一个“歷史悠久”的机构了,从河东时期起便诞生,延续至今,用於寄放保存將士犒赏財货。
嗯,这么多年下来,军產营也几经整顿改革,也有很多官兵阵亡之后,寄存的財货无人继承,直接充了公。
当然,军產营也一度归苟侍负责管理,但贪墨的情节不是很严重,也不敢,上怕秦王雷霆之怒,下则怕引发兵变。
不过总是免不了狗胆包天的人,此一回,也发现了“几起”军產营的贪墨事件,逼得苟政给此次出巡有涂抹上一层血色.....
甚至还挖掘出一些府兵授田安置时期的“旧弊”,比如把荒土直接划为熟田,赐与府兵,这甚至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底层的府兵们多多少少地吃点亏。
事实上,对这方面朝廷也是纳入总体考量的,准许部分比例如此操作,毕竟朝廷一时拿不出足够的熟田,並且执行的“灵活度”需要把握,也便於土地连块。
但就是,有些將吏瀆职,有些驃骑府不负责任图省事,將朝廷留出的那点空子放大,致使吃相难看,引得府兵不满。
不是所有几层官兵,都能像渭城的军官韩铁那般,背后有靠山,还能团结部属,带领他们据理力爭,保护自身权益。
更多官兵,只能捏著鼻子认了,面对一些荒野,重新开垦...
这样的情况下,对那些单身军汉,就更加不友好了,对他们来说,种地的基础都还需重新打,而开荒之苦,谁试谁知道。
於是,在几地在戍的府兵中,苟政发现了好些士卒,明確表示,只愿当兵吃粮......有些人,趁年役期满,回乡也就修修田舍,得个落脚处,而有些士卒,乾脆连房子也不愿去修。
要知道,秦国的府兵也是要按人头纳税的,即便朝廷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府兵有个“免税保护期”,但期限一过呢?
对“摆烂”的部分府兵,难道还要强行征缴?即便税法是那样规定,也很难干出来。
即便不提税务的问题,这部分府兵,甚至连一段战事,自备基础武器与口粮的要求从征服役都做不到。
寓兵於农,发展生產力,减省朝廷负担,提升秦国国力,这是推行府兵制的初衷,但出现的部分荒废的生產力,进入视野,也著实难看了些.....
二十四日,在接连巡过霸城、阴槃、新丰、郑县各地之后,苟政召集隨行臣僚(以大司马、大將军二衙臣属为主)进行一场御前会议。
会议主题自是府兵改制建设,內容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府兵改制到目前阶段暴露出的问题,尤其是这段时间,集中爆发的,府兵在戍役时间与农时上的衝突。
哪怕大司马府在统筹调度上,已经努力兼顾,儘量考虑全面,对在戍人员都削到两至三成了,甚至关中的防御安全都下降到一个低水平(远低於改革之前),仍旧免不了矛盾。
尤其对留戍官兵来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最大的矛盾源头,农时毕竟不比常时,一年之中关键的就那么多,不是其他时节能够补偿的。
但军令如山,关中安全、地方治安,军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障,不容有失。
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严重也最普遍的,还是广大府兵的生產经营上的困难。
秦国眼下执行的府兵授田制度,是按人头、依功勋分配,是带有明確授赏搞功性质的。虽然最终的目的也是“兵农合一”,但实现的过程,註定不会顺畅。
最显著的,就是府兵在农务上的问题与困难,开国之时那批秦军官兵,问题倒不大,那是真正创立苟秦江山的那批人,功臣勛贵也好,交兵悍將也罢,秦廷的赏赐很丰厚。
除了肥田沃土、绢帛钱粮,还给女人,还配劳力、农具、种子,甚至赐奴僕。那批秦军,享受著秦府兵制“早期形態”的大把福利。
当然了,出生入死追隨苟政,毕路蓝缕打出个苟秦天下,他们也值得。
並且,只要存活到三国大战之后的“老秦军”,无不蜕变成新军功地主,有家有室,有產有业,许多人还得到勛位。
哪怕因为能力、年纪、伤病抑或其他因素,没法走军官、职业兵的路子,只是成为府兵,日子也能滋润。
但朝廷颁布的新制可就不一样的,朝廷没那么大財力“包办”出一批军功地主,后进者也没资格享受那么优厚的待遇,哪怕有一些战功卓著,得到破格提拔赏赐的,也只是少数群体。
而大部分府兵,尤其是后期徵召的秦军,只能按照基础的標准授田,再兼作战服役犒赏,及安家补偿。
若零零总总加起来,对一般人来说,也不算一笔小財了,旁的不说,普通官兵,人(户)均两百市亩地。
但是,地再多,位置再好,风水条件再优越,也得开发利用了,才能產生价值,这也是朝廷想要推动的。
麻烦也恰恰出在这一块,不是所有官兵都有家庭,也不是所有家庭都有足够的劳动力,而要將那数以百万亩地计土地要开发出来,所需生產资料何等之巨。
而最核心的一条,永远是人力,是以府兵自身为核心的劳动力,而他们还需要承担戍役义务,这两者之间,是有衝突的。
有家有室者,还好说,哪怕家里只剩下些老弱妇孺,总能利用部分。矛盾的极大体现,便是那些单身军汉,就是给他成千上万亩土地,他也没办法发挥出来。
田地经营,可不是播下种子,等著收穫就行的,那得长期定时的照看伺候。
至於僱人干活,在整个秦国都普遍短缺劳动力的大环境下,这一条路基本是走不通的。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一些府兵,从授田开始之后,土地就一直荒著,很多人甚至连农舍都没建好,对这部分府兵来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卫府、驃骑府的营房宿地,待得就够舒服了。
甚至於,还有不少人,连朝廷犒赏的钱帛都还寄放在诸卫府的军產营。耕作生產,不是所有士卒都有这份“使命”,即便有心,也无力。
军產营,对秦军来说,是一个“歷史悠久”的机构了,从河东时期起便诞生,延续至今,用於寄放保存將士犒赏財货。
嗯,这么多年下来,军產营也几经整顿改革,也有很多官兵阵亡之后,寄存的財货无人继承,直接充了公。
当然,军產营也一度归苟侍负责管理,但贪墨的情节不是很严重,也不敢,上怕秦王雷霆之怒,下则怕引发兵变。
不过总是免不了狗胆包天的人,此一回,也发现了“几起”军產营的贪墨事件,逼得苟政给此次出巡有涂抹上一层血色.....
甚至还挖掘出一些府兵授田安置时期的“旧弊”,比如把荒土直接划为熟田,赐与府兵,这甚至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底层的府兵们多多少少地吃点亏。
事实上,对这方面朝廷也是纳入总体考量的,准许部分比例如此操作,毕竟朝廷一时拿不出足够的熟田,並且执行的“灵活度”需要把握,也便於土地连块。
但就是,有些將吏瀆职,有些驃骑府不负责任图省事,將朝廷留出的那点空子放大,致使吃相难看,引得府兵不满。
不是所有几层官兵,都能像渭城的军官韩铁那般,背后有靠山,还能团结部属,带领他们据理力爭,保护自身权益。
更多官兵,只能捏著鼻子认了,面对一些荒野,重新开垦...
这样的情况下,对那些单身军汉,就更加不友好了,对他们来说,种地的基础都还需重新打,而开荒之苦,谁试谁知道。
於是,在几地在戍的府兵中,苟政发现了好些士卒,明確表示,只愿当兵吃粮......有些人,趁年役期满,回乡也就修修田舍,得个落脚处,而有些士卒,乾脆连房子也不愿去修。
要知道,秦国的府兵也是要按人头纳税的,即便朝廷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府兵有个“免税保护期”,但期限一过呢?
对“摆烂”的部分府兵,难道还要强行征缴?即便税法是那样规定,也很难干出来。
即便不提税务的问题,这部分府兵,甚至连一段战事,自备基础武器与口粮的要求从征服役都做不到。
寓兵於农,发展生產力,减省朝廷负担,提升秦国国力,这是推行府兵制的初衷,但出现的部分荒废的生產力,进入视野,也著实难看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