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古今方阵,车战之由
    贾充似乎意识到什么,忙不迭点头道:“自先考故去后,世人皆轻视我,唯有子上待我如友,並保我至將军麾下效力!”
    “昭儿倒是慧眼识英雄。”司马懿不咸不淡地赞了一句。
    “那就这样吧,你速速去找司马昭,让他务必自谋生路,不使父兄死后,无血食可用“”
    。
    贾充顿时又惊又喜,但很快意识到不妥,又连连表示自己要与司马懿一同死战。
    可司马懿根本无心搭理此人,直接发了一道军令让他赶紧滚蛋。
    饶是如此,贾充还是十步一回头,若有所失。
    可隨著东边汉军汹涌而来,其人终究还是彻底消失在司马懿视线之內。
    司马懿自知死劫难逃,回头对剩余骑士道:“昔年项羽困绝於垓下,身边只剩数十骑,犹然能斩汉一都尉,杀数十百人,仅亡两骑而已。”
    “今司马懿欲效霸王故事,教天下人知晓我司马氏亦有壮烈而死的父子兵,不知二三子是否愿意成全?”
    眾骑能跟隨他至此,本都是死忠之士,一时轰然应声。
    然而未等司马懿这边策马提速,南边衝杀出营的马玉部汉军,东边反推成功的阎丁两部汉军,还有贴著战场边缘包抄过来的汉军精骑们,猛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紧隨而来的,是汉军整体陷入了狂热的状態之中。
    奋勇廝杀的更加奋不顾身。
    溃散奔逃的当场扭头反衝。
    正卒持矛挺刀嘶吼而前,辅兵扛著木棍草耙也跟著衝锋吶喊。
    就连那些业已倒在地上,只剩一丝气息的汉兵,竟也都下意识撑起半边身,勉力往东望去。
    於是司马懿的视线也隨即东转。
    一面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麋”字將旗,赫然入目。
    司马懿顿时恍然。
    然而仅仅片刻之后,他又困惑了起来。
    因为那面麋字將旗之下,並不是策马持槊衝锋的汉军大將。
    比如说关羽张飞赵云。
    而是一辆辆仿佛从先秦时代穿越而来的古代战车。
    駟马在前,御者在中。
    尊者挽弓在左,参乘挥戟在右。
    左右和后方则是结成长纵队列,追隨战车衝杀的步兵。
    倒不是说司马懿对这种復古的车步协同作战模式感到陌生。
    实际上,曹操、曹丕、曹叡祖孙三代,平日就很喜欢乘坐六马拉动的天子戎车巡游郊猎,出警入蹕。
    然而那终究是属於帝王威仪的一部分。
    单纯用作军事功能的战车,早就已经退出当下的歷史主流,沦为战场配角。
    麋威今日突然大搞復古,到底意欲何为?
    一时心血来潮?
    司马懿不认为麋威是那种分不清轻重的轻佻之人。
    而很快,战场局势的变化就印证了他这个想法。
    这还得从今日这处战场的特点说起。
    什么特点呢?
    平平坦坦。
    周周正正。
    鲜有丘陂。
    唯一阻碍,还是早间阎芝部下寳人老卒刻意摆放在旷野中间的大木。
    却也只是沧海一粟。
    这简直就是一处天生为战车所准备的战场。
    太平坦了。
    太经典了。
    当然,平坦的地方,对骑兵和步兵同样有利。
    但骑、步在崎嶇曲折的地形上各有妙用。
    战车却几乎只能用於平地之上。
    不过,仅此这一点,仍不足以构成麋威改用古代阵型作战的充分条件。
    所以另一个关键便是:排列成纵长队形的跟车步兵。
    儘管步兵阵形经过千百年发展,已经產生了极为丰富的形態。
    但战场上最常见的,依然是行列整齐的方阵。
    因为横平竖直,简简单单,最符合人的直觉本能,也最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掌握。
    越是精巧的东西,越是难以维持。
    人越多越难。
    动比静更难。
    不过,哪怕是方阵,也依然会因应各个时代的军事需求变化,產生各种变形。
    比如春秋时期,以贵族战车为绝对主力的作战模式,步兵的主要作用有两个。
    一是在战车冲溃敌阵之后,上前完成补刀。
    二是在自家战车出现减员的时候,上前填补空缺。
    这时候,步兵从属於车兵,那自然要拉长队列,以免阻碍自家战车进退机动。
    而隨著时代发展,来到战国时代,步兵渐渐取代车兵成为战场主力,步兵指挥者也从衝锋在前的“车左”变为居於步阵中后方的步兵统领。
    这么后置步將,当然是为了防止步兵將领被敌人步兵轻易斩首,导致整个步阵失去指挥而溃散。
    至於今时今日,因为突骑战术的全面推广,纵长形的步阵因为很容易被骑兵一波衝锋收割,又再次形变,成了往两翼拉长压扁的形態。
    简而言之,自先秦至今,步兵方阵变得越来越“扁”。
    而司马懿虽然不像麋威那样看过秦始皇兵马俑那些古早的步车协同作战形態,但他毕竟距离那个时代不算远。
    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没有过多波及兵书。
    所以他自然是深諳个中变化之妙的。
    再结合眼前的军情,很快一目了然:
    双方数万步兵,在这片平坦开阔的旷野上来回推搡、衝杀了大半日,早就混作一团,难分彼此。
    而汉军的五千精锐突骑虽然有著对魏军步兵摧枯拉朽般的优势。
    但在冲溃了一开始的东侧步阵之后,很快就发现前方魏军步兵阵中,夹杂著不少自家步兵。
    若继续保持高速衝锋,难免伤及友军。
    可也不能因此放慢速度仔细辨认敌我。
    失去速度的骑兵,那庞大的体积堪称步弓步弩的活靶子,纯属嫌命长。
    所以这些汉骑兵很快就转向了战场南北两翼,改突击为游击。
    但中路的乱局也不能不去管,任其纠缠拖延下去。
    这不符合麋威速战速决的初衷。
    於是乎,速度稍慢,但武装到马牙齿的战车,就成了麋威所准备的替代方案。
    却也不是直接衝击敌阵。
    而是隨著战车往前压迫,不管是魏步兵还是汉步兵,全都会本能让开道路很少有人在面对四匹高头大马所拉的战车时,还有足够的勇气往前冲。
    这一点,不管是春秋时的步兵,还是当下的步兵,都是一样的。
    敢於螳臂挡车者,终究是少数中的少数。
    而隨著车阵冲开了步阵。
    魏步兵自然不敢攖其锋芒,只能一退再退。
    汉步兵却能够自发地跟隨“麋”字將旗飘扬的战车而动,自然而然地融入狭长的步阵之中,並继续排成纵队。
    这甚至不需要麋威的將军们主动去提醒。
    因为在这片混乱到人挤人的战场之中,想要往前推进,迅速穿插,狭长的阵型就是唯一的选择。
    於是乎,隨著麋威的车驾不断前行,其身后匯聚过来的步兵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
    在司马懿的角度看来,正如一条不断膨胀的巨蟒。
    巨蟒膨胀到某一刻,终於化作东方巨龙,又似一记数万人凝聚而成的如山拳头,狠狠砸到了司马懿的面前。
    而直到“麋”字將旗距离马前不足百步的时候,司马懿的坐骑依然未能完成提速。
    这一刻,他猛然醒悟过来。
    原来麋威今日的杀手鐧,既不是那五千精骑,也不是数量更多的步兵。
    而是麋威自己。
    或者说,那些受到麋威感召,奋不顾身而前的汉军步、骑、辅兵。
    与这汪洋大海一般的数万汉军相比。
    他那区区三十骑死士,何足道哉?
    嗖!
    一支箭忽地从战车方向激射而至,不偏不倚,正中司马懿的坐骑。
    人仰马翻的瞬间,司马懿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事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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