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千军万马避黑袍
    泰洛西联军的营地,烟雾慢慢消弭,眾人显得狼狈不堪。
    不过魔龙没有回头重复攻击,佣兵团头目和泰洛西指挥官从混乱中慢慢稳住精神。
    他们已经面临死局,现在唯有不相离弃的抱团。
    泰洛西联军的总司令被烧死,这些人几乎凑不出战马,骡子也没有了。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逃走,单靠两只脚难如登天。
    何况想一想溃兵四散而逃,被魔龙火焰烤死或者被安达斯游击杀死也是一个痛苦的结局。
    “我们已经无法逃离了。”血鬍子冷静下来,然后仔细分析道。“多斯拉克人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怒不可遏。如果他们发现我们先移营,那些咆哮武士会第一个杀光我们。”
    多斯拉克人不是什么好盟友,他们非常记仇且自大,不会原谅背叛者。
    “没。。。错。。。那些蛮子是这样。而且我们也没多少马,速度肯定会很慢。”山羊结结巴巴的说道。
    “我们的士兵?”血鬍子非常担忧士兵的暴动。
    輜重被烧,魔龙肆虐的画面大家都看著呢,很快佣兵可能就会为积蓄的损失而迁怒於指挥官和泰洛西人。
    “我们只能拼一把,之后大君会给大家更多的赏赐。如果就此离开,士兵譁变就真的无法控制了。再坚持一阵,攻入韦赛里斯堡,一切都会好起来。”泰洛西指挥官承诺道。
    “快,去把那些烧死的动物收拾一下,烤熟了继续吃。。还有,还有那些剩下的粮食也抢救出来。”血鬍子深吸了一口气。
    “好。”山羊点点头。
    他们从火焰痕跡里面掏出来剩余能吃的东西,看能坚持多久。
    马肉吃多了也不好滋养身体,这只能是一时之需。
    “说说你的意见。”血鬍子看著那个奇装异服的达里奥。
    “目前来看,只有靠蝎子弩和长弓了。”达里奥说道。“老龙人人都怕,可是应当庆幸我们遇见的並非黑死神,而是小龙。除了魔龙,龙骑士也无法躲开一堆箭矢。”
    密尔十字弓手曾经暗杀了伊蒙王子,三女儿的水手在海战中射杀了杰卡里斯和他的龙,还有龙祸伊耿的小龙暴云。
    “就这样干。。”泰洛西指挥官们点点头,咬咬牙说道。“我们和恶龙的战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泰洛西是一个商业城市,商人被认为是比战士更光荣的职业。
    但是泰洛西之前是军事要塞,这里的军事化色彩比里斯和密尔浓郁。
    “你很有勇气,达里奥,我把屠龙的任务交给你。要人,要士兵,你说。”血鬍子说道。
    “骑兵没了,我要最好的十字弓手,长弓手,投矛手,弩炮手,我要节制他们。”达里奥说道,眼睛里面闪烁著寒光。
    曾经的屠龙者记载在歷史尘埃中,而他们是真实的屠龙者。
    “没问题。”血鬍子点点头。
    泰洛西联军的屠龙者们凑到了一起,一起加入这一场最危险的游戏。
    烈阳挥舞皮翼,龙翼如同霹雳一般。
    韦赛里斯回到了韦赛里斯堡的城墙上,远处是满目疮痍,火与烟的废墟。
    战士们欢呼雀跃,舞动起钢拳。
    韦赛里斯的黑袍如新,並未沾染半分烟尘与血腥,怒龙依旧。
    千军万马避黑袍。
    “韦赛里斯国王万岁!”
    “韦赛里斯国王万岁!”
    击拳跺脚的声音如雷鸣般响亮。
    城墙上的欢呼声映衬著下方泰洛西人和多斯拉克人的失败,多么鲜明的对比。
    多斯拉克人的部族如同陷入沉默一般,在后方的营帐被火焰不断吞噬,灭火的恐惧本能胜过了一切。
    “是否需要现在出战?”唐纳尔问道。
    如今敌人的士气已经被消耗了几日,再加上后方被烧,也是一个出击的时候。
    韦赛里斯抬起手,遥望著远去的战场:“坚壁不出,再耗他们几日。”
    韦赛里斯已经想的明白,对方的粮食或许只能再消耗几日,就是不停的消耗。
    韦赛里斯准备在夜晚搞几次夜袭,不停的放火烧营。
    等到敌人的士气再慢慢消沉下去,然后才是大规模的歼灭战。
    阿戈斯和唐纳尔如同磐石一般,在韦赛里斯身后。
    韦赛里斯看著远方的场景,之后就是重甲士兵的时刻了。
    唐纳尔的重甲步兵,阿戈斯的重甲骑士,红毒蛇和盖林出动的投矛手。
    还有,还有那隱藏在暗处的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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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黄金团的瞭望塔上,米斯.托因和身边的一名蓝发隨从沉默的看著远方的烟与火。
    大火点燃了泰洛西营地,点燃了多斯拉克人营帐。
    好火啊,这一场大火比红草原之战的火焰还要浓烈。
    “是一条幼年的龙,但已经可以上战场。这並非是仓促可以孵化的,至少有几年时间。没有秘密可以瞒过布拉佛斯人,只有一个可能,韦赛里斯去了瓦雷利亚废墟。”蓝色头髮的格里芬握住了自己的拳头,骨节紧握到发白。
    “难怪,难怪如此,他有这种自信。”米斯.托因恍然大悟的说道。“他有龙。无需黄金团援手,即已焚烧了多斯拉克蛮子和泰洛西人的后勤。”
    “从战爭上来说,烧掉粮道这一招狠毒,但確实切中了要害。”
    年轻时,格里芬和大多数骑士一样鄙视弓箭手和计谋,相信力量和勇气,但他在流亡生涯中汲取了更多智慧。
    计谋和弓箭若运用得当,跟长剑一样厉害。
    “可他不是我想要的国王,真正的王座应该属於雷加的儿子。”格里芬冷冽的说道。
    鸣钟之役后,伊里斯·坦格利安的疑心病大发作,在疯狂而盲目的怒火驱使下剥夺了格里芬的全部头衔,並將他流放。
    格里芬不曾对疯王有半分眷恋,格里芬爱的不是坦格利安,他只是爱著生命中的那颗明星。
    “雷加的儿子没有龙,没有去过瓦雷利亚废墟,也没有其他真龙的陪伴,更没有威望。他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叔叔。”米斯冷酷的反驳道。“你的王子还是个十一岁的孩子,但他叔叔已经是当世最为危险的战士之一。”
    格里芬没心情爭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鸣钟之役过去了好多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格里芬,犹如一场慢性疾病。
    “我们会有龙的。”格里芬看著米斯。“总督说出来的秘密。
    “胖子的话。”米斯看著格里芬。“这游戏太危险了,我的朋友。胖子现在在潘托斯,而韦赛里斯国王就在面前。我们屈膝之后,会有另外一种光明的前程。”
    格里芬看著米斯,想到鸣钟之役自己的失败,他没有放火烧镇,最终失败。
    格里芬渴求击杀劳勃的荣耀,却不愿背负屠夫的骂名。所以劳勃才从手里溜走,在三叉戟河上害死了雷加。
    “我辜负了父亲,”格里芬说,“但我决不会辜负儿子。”
    “雷加的儿子。。。”米斯很想问一问格里芬这个孩子的真相,他自己知道的一点真相。
    但真相太过伤人,他选择了沉默。
    米斯看著格里芬,我们进行的是权力的游戏,而不是两条母狗爭骨头。我很抱歉,我也欺骗你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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