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虔诚拜三拜
周日清晨,林煜带著一身汗回到了老破小,结束了今天的晨跑。
坚持满一星期了,林煜终於能稍微感觉到体力有所提升。
真好。
以前跑个一千米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样。
现在至少可以跑一千二百米,才会跟要死了一样呢!
林煜沐浴更衣,在房间的东南角摆了一个小桌子,上面摆了几个水果。
虔诚拜三拜。
高坛,清香,黄裱纸之类什么的都没有。
临时没有准备,也不知道娘娘您喜欢什么,要是您有什么需求,还请託梦告诉我!
娘娘保佑!
保佑我明天能够抽到一段有用的记忆!
林煜醒来后,经过了零秒钟的迟疑,就选择了相信神明的力量。
这可是正儿八经有神跡的神!
拜一下不亏的啊!
完成了今日份的祈祷,林煜就准备要出门去和黎麦学姐见面了。
今天要带出去的东西不多,带上数位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笔这类简单的记录工具,林煜走出了房门。
七点半,林煜准时到达学校大门的地铁口与黎麦学姐会合。
不出意料的,学姐早已经在地铁口等著林煜了。
林煜发现自己好像每次出来总是会慢上一步,让人家女孩子等自己。可是明明我每次都是按时来的啊!
你们能不能有一点契约精神,无论是早到和迟到,
这些都不能算是遵守契约啊!
这一点很不好,以后要改。
黎麦今天穿著適合行动的装扮。她穿著简单的纯色白色t恤,搭配宽鬆的浅蓝色牛仔裤。
宽鬆的t恤根本难以掩盖那丰满傲人的曲线。
头髮依旧笔直地垂到腰际,齐刘海下架著那副细框眼镜。
黎麦挎著一个白色的帆布包,手上还拎著一个塑胶袋。
“学姐,你来得这么早啊。”
林煜尽力表现出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虽然他是好好按照约定时间到的。
但他毕竟是来得晚的那个。
“你来得很准时,是我习惯了早点到的,”她把手中的塑胶袋递过来,“吃早饭了吗?我给你也买了一份。”
“学姐你这也……”林煜这下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太客气了点吧。”
“顺手的事。”黎麦推了推眼镜,將塑胶袋递到了林煜手上。
林煜接过袋子,里面是学校食堂卖的肉包子和红薯,还有一袋豆浆。
都还温热著。
“不知道你的口味,我就买了和我一样的。你应该能接受吧。”
这个学姐好像很喜欢吃地瓜,上次看她好像也吃这个。
无论是红薯白薯,这两种东西在林煜的老家都统一叫地瓜。
“能能能!”
虽然早上已经吃过早饭了,但是白吃白喝的事情,林煜向来都是拒绝不了的。
林煜只是习惯贪小便宜而已
而且面对黎麦学姐的盛情难却,林煜真的很难拒绝。
绝对不是看人家长得漂亮,身材又好,才无法拒绝的!
不过说起来,常吃地瓜还有那种效果吗?
林煜的目光不受控制地朝著具有较强万有引力某些地方移动。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质量足够大的东西甚至可以扭曲光线。
这么说的话,阮云羡应该多吃一点。虽然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不然以后她的孩子绝对会哭的。
林煜用自己强大的意志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视线。
果然,黎麦学姐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好妈妈。
林煜失败了。
林煜赶忙移开了视线,狠狠咬了一口手上的肉包子。
学校的包子品质一般,肉香味不浓,也没什么汁水,面发发得也不好。但是胜在用料扎实,里面的馅料跟一个大肉丸子似的。
因为地铁上不让吃东西,林煜选择在上地铁之前儘快解决掉这些东西。
囫圇吞下黎麦的肉包子,林煜很快地把这份白来的早餐吃完了。
两人扫码进了地铁,虽然现在是地铁早高峰的时间段,但毕竟是星期天,地铁上没有什么人,甚至还有空著的座位。
林煜在黎麦的身边坐下,刚刚想说些什么,就看见黎麦从帆布包里取出来一个硬壳文件夹。
林煜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a4纸,上面列印著几个表格。
伸手拿起那一沓a4纸一捏,大概有十多张的样子。
“咱们今天的工作,大概就按照这上面的內容进行。”
黎麦伸手翻了翻,用手指了指纸上的表格。
“我简单列了一下计划,还做了几份表格,咱们今天儘量把它们填好就行。”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我这里有白纸,隨时可以补充的。”
“学姐,这都是你在这个星期以內弄的?”
林煜看著手上的一叠表格,有些惊讶。
这么认真的吗?
“昨晚弄的,”黎麦点了点头,“今天早上起来列印的。所以来的稍微早了一点。”
林煜沉默了两秒。
昨天晚上他在干嘛?
修图修到十点左右,然后说明天要早起,把活留给了今天的自己。
然后躺在床上刷了两个小时的手机。
可恶,昨天的林煜,你怎么会那么坏啊!有时间玩手机,没时间干活吗!
就这点活还要留到今天!
你看看人家学姐!再看看你!
果然,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人甚至无法共情昨天的自己。
“学姐,我这边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了。”林煜由衷地感慨,“你疑似有点太卷了。”
“还好吧,我倒是觉得还是有点仓促,”黎麦接过文件夹,“最近有点忙,准备的还不够充分。”
她是认真的。
林煜可从她的语气里面听出来。
黎麦大人,快收了神通吧,小的扛不住了。
小的只是想隨便水一下就过去了而已。您现在准备期间的工作量,已经赶上我计划里完成之后的工作量了!
“不过只是一份平时作业而已,应该不用搞得太过复杂吧。”黎麦认真地补了一句。
黎麦说完,接著从包里掏出来一只签字笔,夹在文件夹上。
黎麦將文件夹递向了林煜。
“那填表格的这个部分就交给你了。”
“啊,好的。”
林煜接过了文件夹。
坚持满一星期了,林煜终於能稍微感觉到体力有所提升。
真好。
以前跑个一千米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样。
现在至少可以跑一千二百米,才会跟要死了一样呢!
林煜沐浴更衣,在房间的东南角摆了一个小桌子,上面摆了几个水果。
虔诚拜三拜。
高坛,清香,黄裱纸之类什么的都没有。
临时没有准备,也不知道娘娘您喜欢什么,要是您有什么需求,还请託梦告诉我!
娘娘保佑!
保佑我明天能够抽到一段有用的记忆!
林煜醒来后,经过了零秒钟的迟疑,就选择了相信神明的力量。
这可是正儿八经有神跡的神!
拜一下不亏的啊!
完成了今日份的祈祷,林煜就准备要出门去和黎麦学姐见面了。
今天要带出去的东西不多,带上数位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笔这类简单的记录工具,林煜走出了房门。
七点半,林煜准时到达学校大门的地铁口与黎麦学姐会合。
不出意料的,学姐早已经在地铁口等著林煜了。
林煜发现自己好像每次出来总是会慢上一步,让人家女孩子等自己。可是明明我每次都是按时来的啊!
你们能不能有一点契约精神,无论是早到和迟到,
这些都不能算是遵守契约啊!
这一点很不好,以后要改。
黎麦今天穿著適合行动的装扮。她穿著简单的纯色白色t恤,搭配宽鬆的浅蓝色牛仔裤。
宽鬆的t恤根本难以掩盖那丰满傲人的曲线。
头髮依旧笔直地垂到腰际,齐刘海下架著那副细框眼镜。
黎麦挎著一个白色的帆布包,手上还拎著一个塑胶袋。
“学姐,你来得这么早啊。”
林煜尽力表现出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虽然他是好好按照约定时间到的。
但他毕竟是来得晚的那个。
“你来得很准时,是我习惯了早点到的,”她把手中的塑胶袋递过来,“吃早饭了吗?我给你也买了一份。”
“学姐你这也……”林煜这下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太客气了点吧。”
“顺手的事。”黎麦推了推眼镜,將塑胶袋递到了林煜手上。
林煜接过袋子,里面是学校食堂卖的肉包子和红薯,还有一袋豆浆。
都还温热著。
“不知道你的口味,我就买了和我一样的。你应该能接受吧。”
这个学姐好像很喜欢吃地瓜,上次看她好像也吃这个。
无论是红薯白薯,这两种东西在林煜的老家都统一叫地瓜。
“能能能!”
虽然早上已经吃过早饭了,但是白吃白喝的事情,林煜向来都是拒绝不了的。
林煜只是习惯贪小便宜而已
而且面对黎麦学姐的盛情难却,林煜真的很难拒绝。
绝对不是看人家长得漂亮,身材又好,才无法拒绝的!
不过说起来,常吃地瓜还有那种效果吗?
林煜的目光不受控制地朝著具有较强万有引力某些地方移动。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质量足够大的东西甚至可以扭曲光线。
这么说的话,阮云羡应该多吃一点。虽然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不然以后她的孩子绝对会哭的。
林煜用自己强大的意志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视线。
果然,黎麦学姐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好妈妈。
林煜失败了。
林煜赶忙移开了视线,狠狠咬了一口手上的肉包子。
学校的包子品质一般,肉香味不浓,也没什么汁水,面发发得也不好。但是胜在用料扎实,里面的馅料跟一个大肉丸子似的。
因为地铁上不让吃东西,林煜选择在上地铁之前儘快解决掉这些东西。
囫圇吞下黎麦的肉包子,林煜很快地把这份白来的早餐吃完了。
两人扫码进了地铁,虽然现在是地铁早高峰的时间段,但毕竟是星期天,地铁上没有什么人,甚至还有空著的座位。
林煜在黎麦的身边坐下,刚刚想说些什么,就看见黎麦从帆布包里取出来一个硬壳文件夹。
林煜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a4纸,上面列印著几个表格。
伸手拿起那一沓a4纸一捏,大概有十多张的样子。
“咱们今天的工作,大概就按照这上面的內容进行。”
黎麦伸手翻了翻,用手指了指纸上的表格。
“我简单列了一下计划,还做了几份表格,咱们今天儘量把它们填好就行。”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我这里有白纸,隨时可以补充的。”
“学姐,这都是你在这个星期以內弄的?”
林煜看著手上的一叠表格,有些惊讶。
这么认真的吗?
“昨晚弄的,”黎麦点了点头,“今天早上起来列印的。所以来的稍微早了一点。”
林煜沉默了两秒。
昨天晚上他在干嘛?
修图修到十点左右,然后说明天要早起,把活留给了今天的自己。
然后躺在床上刷了两个小时的手机。
可恶,昨天的林煜,你怎么会那么坏啊!有时间玩手机,没时间干活吗!
就这点活还要留到今天!
你看看人家学姐!再看看你!
果然,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人甚至无法共情昨天的自己。
“学姐,我这边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了。”林煜由衷地感慨,“你疑似有点太卷了。”
“还好吧,我倒是觉得还是有点仓促,”黎麦接过文件夹,“最近有点忙,准备的还不够充分。”
她是认真的。
林煜可从她的语气里面听出来。
黎麦大人,快收了神通吧,小的扛不住了。
小的只是想隨便水一下就过去了而已。您现在准备期间的工作量,已经赶上我计划里完成之后的工作量了!
“不过只是一份平时作业而已,应该不用搞得太过复杂吧。”黎麦认真地补了一句。
黎麦说完,接著从包里掏出来一只签字笔,夹在文件夹上。
黎麦將文件夹递向了林煜。
“那填表格的这个部分就交给你了。”
“啊,好的。”
林煜接过了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