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闲王:开局被徐妙云提剑逼婚 作者:佚名
    第54章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卯时三刻,玄武湖畔却已是人声鼎沸。
    连绵数里的营帐如同退潮般被逐一拔除,露出原本荒芜的草地。
    中军校场之上,旌旗猎猎,黑底红字的“明”字大旗在晨风中舒捲,仿佛在向北方的强敌发出无声的咆哮。
    三千金陵亲卫精骑已然列阵完毕,甲冑在初升的旭日下泛著森冷的光泽,一匹匹高头大马喷著白气,马蹄不安地刨动著泥土,发出沉闷的声响。
    点將台上,胡惟庸一身緋色的正三品孔雀补服,手捧圣旨,面上掛著矜持而得体的微笑。
    他今日是代表百官来送行的。
    他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李善长那个老狐狸称病不出,刘伯温那个硬骨头整日嚷嚷著要致仕,至於汪广洋,早就醉死在温柔乡里了。这偌大的朝堂,能在这个场合代表文官体面的,竟只剩下他胡惟庸一人。
    这可是圣眷啊。
    想当初,他不过是寧国县一个小小的九品主簿,为了往上爬,把那套官场升迁的学问琢磨得透透彻彻。
    若不是当初咬牙给李善长送了那两百两黄金,他如今恐怕还在哪个穷乡僻壤里跟刁民扯皮,哪里能站在这金陵城的点將台上,受万眾瞩目?
    只可惜……
    胡惟庸的目光扫过站在最前方的徐达,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那个给徐府管家送药的计策竟然没成,这徐天德不仅没拉肚子,反而看起来精神抖擞,像是一头正欲择人而噬的猛虎。
    既然硬的不行,那便只能来软的了。
    胡惟庸整了整衣冠,快步上前,对著徐达深深一揖,声音洪亮:
    “魏国公此去漠北,乃是为国除害。下官在京师,定当为大军筹措粮草,绝不让前线將士有后顾之忧。祝大將军旗开得胜,早日班师回朝,届时下官定要在十里长亭,为大將军把盏接风!”
    他这话说得漂亮,姿態也放得极低,为的就是在这万军阵前,演一出“將相和”的好戏。
    然而,徐达只是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那眼神就像是在看路边一块碍眼的石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便大步流星地从他身边走过,直接登上了点將台的最高处。
    胡惟庸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那维持在空中的作揖姿势,显得格外尷尬。
    这徐天德,简直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胡惟庸在心里狠狠啐了一口。
    罢了,反正这老匹夫走了。
    那偌大的魏国公府,只剩个未出阁的大丫头撑著。
    一个女子而已,虽然有些才名,就算再聪明,还能翻了天去?
    没了徐达这尊活门神,他就不信啃不下魏国公府这块硬骨头。
    到时候,只需要自己略微施展手段,还怕不能把这徐家,拉到自己这条船上来?
    只要把魏国公府也拖入那淮西勛贵的阵营,这大明朝的整片天,便都是他们的了。
    徐达站在高台之上,並未理会身后那点小丑般的跳梁行径。
    他抽出腰间的大將军剑,直指北方,声若洪钟,瞬间盖过了校场上所有的杂音:
    “大明的好儿郎们!”
    “那些北元韃子,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从大都赶出去的!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的皇帝像兔子一样撵到漠北去的!”
    “如今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王保保那廝欺我大明无人,竟设下连环计欲吃掉我们的袍泽兄弟!”
    “咱们能答应吗?!”
    “不能!!!”
    三千虎賁齐声怒吼,声震云霄,惊得玄武湖中飞鸟四散。
    “诸位袍泽!”
    “今日出征,不为旁的!乃是为国赴难,亦是为咱们身后的爹娘妻儿而战!”
    “那些北元的余孽还在做著復辟的美梦!”
    “此去漠北,不管那是风沙还是刀山,咱们定要用咱们手里的刀,还有咱们胯下的马,踏碎那帮韃子的美梦!!”
    “让那漠北的风,再也不敢往南吹!!”
    “大明!万胜!!!”
    回应他的,是三千儿郎山呼海啸般的嘶吼。
    “大明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
    誓师礼毕,大军並未即刻开拔。
    原本肃杀的军营外围,此刻却多了一抹別样的烟火气。
    那是特意赶来送行的家眷们。
    这一去便是千里之外的穷荒绝徼,生死难料,谁也不知这一面会不会就是永诀。
    人群中,一位白髮苍苍的老妇人死死拉著儿子的手,浑浊的眼泪顺著沟壑纵横的脸庞流下,嘴里不停地念叨著“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年轻的妻子抱著还在襁褓中的婴孩,早已哭成了泪人,却还要强撑著笑脸,將连夜缝製的护膝塞进丈夫怀里。
    更有未过门的小娘子,羞红著眼眶,將一枚绣著鸳鸯的荷包偷偷塞进情郎的手心,低声说著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
    “娘!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儿子这是去建功立业,命硬著呢,阎王爷不敢收!”
    “婆娘別哭,等我砍了韃子,把那北元的金釵给你抢一副戴上,那金子肯定比金陵城的好!”
    “阿秀,等著我,等我立了功,换了官身,咱们就风风光光成亲!”
    朱橚站在队伍里,看著这一幕幕人间离別,心中五味杂陈。
    “朱兄弟,別看了。”
    总旗朱能走过来,拍了拍朱橚的肩膀,脸上带著几分理解的宽慰:
    “咱们都知道你是贵人,家里规矩大,这种乱糟糟的地方,你家里人未必肯来。你也別往心里去,咱们都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兄弟,以后我家里寄来的酱菜,分你一半!”
    王五七也凑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还热乎的煮鸡蛋,硬塞进朱橚手里:
    “朱五哥,俺娘刚才塞给俺俩鸡蛋。俺吃一个,给你一个!这可是俺家老母鸡攒了好几天的,吃了不想家!”
    张老八更是把自己那个刚收到的新纳鞋底,在朱橚面前晃了晃:
    “朱兄弟,你看这鞋底子纳得密不密?俺媳妇手巧吧?等到了漠北,俺这双要是穿烂了再换,你先穿俺这双新的!”
    看著这帮淳朴的汉子,明明自己也是满心不舍,却还想著把那份温情分润给他这个“没人疼”的富家子。
    朱橚心里暖烘烘的,刚想笑著说几句骚话来缓解这略显沉闷的气氛。
    却见不远处的人群忽然如波浪般分开。
    一对年轻夫妇正缓步走来。
    男子一身青布儒衫,未佩玉饰,却难掩眉宇间的温润贵气;
    女子荆釵布裙,虽然打扮朴素,但那举手投足间的颯爽风姿,却让周围喧闹的人群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
    朱橚眼睛猛地一亮。
    那是乔装改扮的大哥朱標和嫂嫂常氏!
    “大哥!嫂嫂!”
    朱橚三步並作两步冲了过去,那股子见到亲人的喜悦怎么也压不住。
    第一次上战场,哪怕平日里再怎么没心没肺,这心里到底还是有些虚的。
    如今见到家人,那颗悬著的心总算是落了一半。
    “五弟。”
    朱標微笑著扶住想要行礼的朱橚,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虽然黑了些,但精神头不错,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这身板看著结实了些,有点军伍的样子了。”
    他隨即话锋一转,询问道:
    “这几日,老二老三都回宫了,唯独老四那个混帐东西不见了踪影。孤猜著,他八成是又混进军营了,你可看见过他?”
    朱橚无奈地点点头:
    “大哥猜得准。四哥那是看见我和徐允恭都能上战场,早就忍不住了。此时估计正躲在哪辆輜重车底下呢。”
    朱標嘆了口气,拍了拍朱橚的肩膀,语重心长:
    “既是如此,等到了战场上,你多照顾照顾你四哥。”
    “啊?”
    朱橚一脸懵逼,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大哥,您是不是说反了?难道不应该是让那个勇猛无双的四哥,多照应照应我这个文弱弟弟吗?”
    朱標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战场上光靠个人的武勇有什么用?从唐朝到现在,死在流矢下的武进士还少吗?老四那个愣头青,打起来就不要命。只有像你这种……这种……”
    朱標卡了一下壳,似乎在找合適的词,最后无奈道:
    “只有像你这种祸害,才能遗千年。孤是让你用那脑子,別让他被人当枪使了。”
    朱橚:“……”
    大哥,这真不像是夸人的话。
    “还有个事。”
    朱標忽然神色一肃,那股子储君的威仪又露了几分。
    如同过去无数次那般,隨口便是兄长对弟弟惯有的考校:
    “这几日,前有给徐叔叔办的拜將大典,今日又有这震天动地的誓师大会。如此声势浩大,朝堂和民间可是议论纷纷,都说父皇这是好大喜功。老五,你可知道父皇此举为何?”
    这突然的一问,若是换了旁人,定是要愣上一愣。
    朱橚却是撇了撇嘴,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还能为何?演戏给王保保看唄。让他觉得咱们是大张旗鼓、正中下怀地往他的口袋里钻。咱们这边动静越大,他在前线咬得就越紧,也就越想不到咱们已经派人去了和林和辽东,去斩他那只以为万无一失的左右手了。”
    “……”
    朱標一愣,隨即哑然失笑。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习惯性地把老五当成了那个需要教导的弟弟。
    却忘了,那个连环毒计,本就是眼前这个弟弟出的主意。
    “五弟长大了。”
    朱標感慨了一句,语气变得格外柔和:
    “你放心北上,弟妹那里,孤会让老二老三帮著照看。他俩在没成亲前,那是这金陵城黑白两道通吃的小霸王。那些个上不得台面的鬼魅魍魎,只要敢把爪子伸向徐家,或是伸向你的王府,自有这两个混世魔王去收拾。哪怕是父皇不好出面的,他们也能给料理了,断然不会让弟妹受了委屈。”
    这一番话,说得暖心。
    朱橚心里最后那点后顾之忧,也被这一句句家常话给抹平了。
    常氏见他们说完正事,才直接把一个大包袱塞进朱橚怀里。
    她眼圈有些红,却强忍著没落泪,絮絮叨叨地叮嘱:
    “这里面都是些干肉脯,耐放,饿了就拿出来啃两口。还有那几个葫芦里,装的是用梅子熬的酸汤,最能解渴。军中不许饮酒,你就拿这个馋馋嘴吧。”
    朱橚抱著沉甸甸的包袱,心里感动得不行,嘴上却贫道:
    “还是嫂嫂疼我,不像父皇,临走就给了我一袋子金创药,恨不得我立刻就去挨两刀似的。”
    常氏被他这混不吝的话逗得噗嗤一笑,原本凝重的离情倒散了大半。
    她又从怀中掏出一双纳得极为厚实的布鞋,递到朱橚手中:“拿著。”
    “这是母后亲手纳的,她说儿行千里,最费的就是鞋。这底子加了厚,长途跋涉才不至於磨了脚。”
    朱橚摸著那双布鞋。
    这针脚密密麻麻,比起那些御赐的云纹锦靴,显得土气了些。
    可这就是母后一针一线缝进去的牵掛。
    那个身为天下国母的女人,在夜深人静时,也不过是个担心小儿子出远门没有鞋穿的母亲。
    朱橚眼眶微热,默默地將鞋抱在怀里。
    良久。
    大半柱香时间,朱標拉著朱橚的手,从行军布阵的忌讳一直絮叨到了塞外的衣食住行。
    常氏斜眼瞧去,只见自家这五弟面上乖乖听训,那眼神却还是一飘一飘地往四周看,心思全然不在这里。
    这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模样,瞧得常氏扑哧一声乐了。
    “哎呀!”
    常氏忽然夸张地低呼一声,用胳膊肘轻轻捅了捅旁边还在滔滔不绝讲大道理的丈夫:
    “殿下快看!那边湖面上……好像有一对鸳鸯飞走了一只?”
    朱標正在给弟弟讲到了要注意卫生的第二十三条,闻言一愣:
    “哪呢?这都什么时候了看什么鸭子……”
    “殿下!”
    常氏咬字极重,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齣征在即,若是看见孤雁单飞,那多不吉利啊!殿下您眼神好,快陪妾身去那边仔细瞅瞅,要不咱们给它轰回来?”
    朱標终於回过神来。
    他看了一眼自家媳妇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又看了看旁边那个脖子都快伸长成鹅的弟弟。
    哪怕是榆木脑袋也开了窍。
    “啊……对对对!这是大事!那是极其不祥之兆,孤……我要亲自去把它劝回来!”
    朱標转过头,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尷尬:
    “那什么……老五啊,那边风口大,你就別跟著去了。你看那边有片柳树林子,背风,你也別乱跑,就在那避一避。”
    常氏也是抿唇一笑,路过朱橚身边时,小声说了句:
    “別傻站著,去吧,晚了人可就走了。”
    说罢,这对青宫伉儷,再次极其默契地相互搀扶著,朝著湖边的芦苇盪“寻鸟”去了。
    临走前,常氏还回过头,衝著朱橚做了个极其明显的口型——
    “把、握、机、会!”
    柳树林?
    朱橚猛地反应过来。
    大哥刚才那句“柳树林”说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生怕他听不懂似的。
    他顺著大哥特意指出的那个方向望去。
    那里,几株垂柳在风中轻轻摇曳。
    翠绿的枝条垂入水中,隨著涟漪轻轻荡漾。
    他知道。
    在那片隨风摇曳的柳林深处,定有一位佳人,正等著为他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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