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洛杉磯。
    唐人街。
    这是一条与港岛截然不同的街道。
    宽不过十米,两边挤满了中式的店铺——餐馆、药铺、杂货店、算命摊。
    招牌上写著歪歪扭扭的汉字,有的还掛著褪色的红灯笼。
    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穿长衫的老人走过,脚步缓慢,像在散步。
    街尾,一栋三层高的中式建筑矗立在转角处。
    朱红色的大门,铜製的门环,门前蹲著两只石狮子。
    门楣上掛著一块匾,上面刻著四个大字:“恭亲王府”。
    大清亡了几十年,但这座王府,还在。
    ——
    府內,正堂。
    这是一间占地近百平米的厅堂,红木家具,名家字画,紫檀木的屏风上雕刻著龙凤呈祥的图案。
    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无声无息。
    正中央,摆著一张太师椅。
    太师椅上,坐著一个中年男人。
    他穿著一件絳紫色的蟒袍,袍上绣著四爪金龙,领口和袖口镶著金边。
    头上戴著一顶瓜皮帽,帽檐下露出一根乌黑油亮的辫子,垂在背后。
    他的脸很白,白得有些嚇人,像常年不见阳光。
    眼睛细长,眼神阴冷,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线。
    恭亲王。
    爱新觉罗·载振。
    大清亡了之后,他带著王府的人逃到美利坚,在这条唐人街里隱居下来。
    几十年了。
    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在乎。
    他只知道一件事——
    復国。
    总有一天,他要带著王府的人杀回去,夺回属於他的江山。
    但復国需要钱。
    很多很多钱。
    那批藏在四九城的宝藏,就是他的资本。
    ——
    “砰!”
    一只青花瓷茶杯狠狠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茶水溅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洇出一大片深色的水渍。
    “这个赛阎罗,真是废物!”
    恭亲王的声音尖锐刺耳,带著浓浓的京腔。
    “花了这么多钱,什么都没办成!”
    堂下,几个下人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刚才,一个丫鬟不小心打翻了茶盏,被恭亲王让人拖出去,活活打死。
    现在,那具尸体还躺在院子里。
    血,还没干。
    “王爷息怒。”
    一个穿著灰色长衫、留著山羊鬍子的老者弯著腰,小心翼翼地开口。
    他叫老福,是王府的管家,跟了恭亲王三十多年。
    “赛阎罗平时办事也算尽心。这次恐怕……对手真的难缠。”
    恭亲王看著他。
    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阴冷的光。
    “难缠?一个內地来的杂碎,能有多难缠?”
    老福低著头,不敢说话。
    恭亲王站起来,在厅堂里来回踱步。
    蟒袍的下摆拖在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给了他多少钱?几十万美金!他在港岛折腾了多久?一个多月!结果呢?人没杀成,宝藏没找回来,自己反倒躲起来了!”
    他停住脚步。
    “小顺子死了。他带去的那帮人,全死了。他现在躲在那个富太太家里,连门都不敢出!”
    老福抬起头。
    “王爷,那咱们怎么办?”
    恭亲王看著他。
    “你立即派人过去。”
    老福点头。
    “是。王爷想派谁?”
    恭亲王沉默了几秒。
    “十三鹰。”
    老福愣了一下。
    十三鹰,是王府最强的十三个人。
    个个是高手,杀过人,见过血,是恭亲王花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杀手。
    派他们去,那就是动真格的了。
    “王爷,十三鹰是咱们最后的底牌。要是他们……”
    恭亲王抬起手,打断他。
    老福不敢再说了。
    恭亲王走回太师椅前,坐下。
    “十三鹰留下。”
    老福愣住了。
    “那王爷的意思是……”
    恭亲王看著他。
    “蜂里蜜和蜜里蜂。”
    老福的眼睛亮了。
    蜂里蜜。
    蜜里蜂。
    他们是双胞胎兄弟,三十出头,从小被王府收养,练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蜂里蜜是哥哥,长得白净斯文,像个读书人。
    他最擅长的,是用毒。各种毒,无色无味的,见血封喉的,让人生不如死的——他都会配。
    蜜里蜂是弟弟,长得粗壮黝黑,像个庄稼汉。
    他最擅长的,是用刀。
    两把短刀,快得像闪电,死在他刀下的人,身上永远只有一道伤口。
    这两个人,是恭亲王手里最锋利的刀。
    “王爷,派他们两个去……”
    老福有些犹豫。
    “是不是太过了?”
    恭亲王看著他。
    “过?那个苏澈,杀了赛阎罗那么多人,折了我那么多钱。不过,怎么对得起他?”
    他站起来。
    “让他们去。杀了苏澈,把那批宝藏追回来。”
    他顿了顿。
    “告诉赛阎罗,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再办不成,让他別回来了。”
    老福弯下腰。
    “是。”
    ——
    三天后。
    港岛,半山別墅。
    下午三点。
    阳光很好,照得整栋別墅金灿灿的。
    谭雅丽坐在二楼阳台上,手里端著一杯红茶,却一口没喝。
    她的眼睛,不时瞟向三楼那扇窗户。
    那个人,已经在里面躲了三天了。
    三天来,她每天给他送饭,送水,送乾净衣服。
    他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站在窗前,看著外面。
    偶尔,他会写几封信,让她帮忙寄出去。
    她不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但她不敢问。
    “妈!”
    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
    谭雅丽低头一看,娄晓娥正从大门走进来,手里拎著几个购物袋。
    “晓娥?你怎么来了?”
    娄晓娥走上二楼,把购物袋往桌上一放。
    “周公子出差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过来看看你。”
    她坐下,拿起一块马卡龙,咬了一口。
    “妈,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没睡好?”
    谭雅丽摇摇头。
    “没什么。就是最近……有点累。”
    娄晓娥看著她,眼神有些狐疑。
    “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著我?”
    谭雅丽心里一紧。
    但她很快稳住。
    “我能有什么事?你別瞎想。”
    娄晓娥还想说什么——
    三楼,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很轻。
    但很清楚。
    娄晓娥抬起头。
    “妈,三楼有人?”
    谭雅丽的脸色变了。
    “没……没有。可能是佣人……”
    “佣人?”
    娄晓娥站起来。
    “妈,你骗我。佣人不会穿皮鞋上楼的。”
    她往楼梯走。
    “我去看看。”
    “晓娥!”
    谭雅丽追上去,拉住她。
    “你別去!”
    娄晓娥看著她。
    那双眼睛里,有疑惑,有担忧,也有一丝——
    恐惧。
    “妈,到底怎么回事?”
    谭雅丽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就在这时——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一个人走下来。
    娄晓娥抬起头。
    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著深灰色的长衫,头上留著一根辫子。
    她的眼睛瞪大了。
    辫子?
    赛阎罗走下楼,站在她们面前。
    他看著娄晓娥,脸上掛著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娄小姐,好久不见。”
    娄晓娥往后退了一步。
    “妈,他怎么在这儿?!”
    谭雅丽的脸色惨白。
    “晓娥,他……他是……”
    “我是你妈的表哥。”
    赛阎罗接过话。
    “从內地来的。在这里住几天。”
    娄晓娥看著他
    他走回沙发前,坐下。
    “我在这里躲几天。躲完了就走。不会连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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