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王府来人
美利坚,洛杉磯。
唐人街。
这是一条与港岛截然不同的街道。
宽不过十米,两边挤满了中式的店铺——餐馆、药铺、杂货店、算命摊。
招牌上写著歪歪扭扭的汉字,有的还掛著褪色的红灯笼。
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穿长衫的老人走过,脚步缓慢,像在散步。
街尾,一栋三层高的中式建筑矗立在转角处。
朱红色的大门,铜製的门环,门前蹲著两只石狮子。
门楣上掛著一块匾,上面刻著四个大字:“恭亲王府”。
大清亡了几十年,但这座王府,还在。
——
府內,正堂。
这是一间占地近百平米的厅堂,红木家具,名家字画,紫檀木的屏风上雕刻著龙凤呈祥的图案。
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无声无息。
正中央,摆著一张太师椅。
太师椅上,坐著一个中年男人。
他穿著一件絳紫色的蟒袍,袍上绣著四爪金龙,领口和袖口镶著金边。
头上戴著一顶瓜皮帽,帽檐下露出一根乌黑油亮的辫子,垂在背后。
他的脸很白,白得有些嚇人,像常年不见阳光。
眼睛细长,眼神阴冷,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线。
恭亲王。
爱新觉罗·载振。
大清亡了之后,他带著王府的人逃到美利坚,在这条唐人街里隱居下来。
几十年了。
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在乎。
他只知道一件事——
復国。
总有一天,他要带著王府的人杀回去,夺回属於他的江山。
但復国需要钱。
很多很多钱。
那批藏在四九城的宝藏,就是他的资本。
——
“砰!”
一只青花瓷茶杯狠狠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茶水溅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洇出一大片深色的水渍。
“这个赛阎罗,真是废物!”
恭亲王的声音尖锐刺耳,带著浓浓的京腔。
“花了这么多钱,什么都没办成!”
堂下,几个下人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刚才,一个丫鬟不小心打翻了茶盏,被恭亲王让人拖出去,活活打死。
现在,那具尸体还躺在院子里。
血,还没干。
“王爷息怒。”
一个穿著灰色长衫、留著山羊鬍子的老者弯著腰,小心翼翼地开口。
他叫老福,是王府的管家,跟了恭亲王三十多年。
“赛阎罗平时办事也算尽心。这次恐怕……对手真的难缠。”
恭亲王看著他。
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阴冷的光。
“难缠?一个內地来的杂碎,能有多难缠?”
老福低著头,不敢说话。
恭亲王站起来,在厅堂里来回踱步。
蟒袍的下摆拖在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给了他多少钱?几十万美金!他在港岛折腾了多久?一个多月!结果呢?人没杀成,宝藏没找回来,自己反倒躲起来了!”
他停住脚步。
“小顺子死了。他带去的那帮人,全死了。他现在躲在那个富太太家里,连门都不敢出!”
老福抬起头。
“王爷,那咱们怎么办?”
恭亲王看著他。
“你立即派人过去。”
老福点头。
“是。王爷想派谁?”
恭亲王沉默了几秒。
“十三鹰。”
老福愣了一下。
十三鹰,是王府最强的十三个人。
个个是高手,杀过人,见过血,是恭亲王花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杀手。
派他们去,那就是动真格的了。
“王爷,十三鹰是咱们最后的底牌。要是他们……”
恭亲王抬起手,打断他。
老福不敢再说了。
恭亲王走回太师椅前,坐下。
“十三鹰留下。”
老福愣住了。
“那王爷的意思是……”
恭亲王看著他。
“蜂里蜜和蜜里蜂。”
老福的眼睛亮了。
蜂里蜜。
蜜里蜂。
他们是双胞胎兄弟,三十出头,从小被王府收养,练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蜂里蜜是哥哥,长得白净斯文,像个读书人。
他最擅长的,是用毒。各种毒,无色无味的,见血封喉的,让人生不如死的——他都会配。
蜜里蜂是弟弟,长得粗壮黝黑,像个庄稼汉。
他最擅长的,是用刀。
两把短刀,快得像闪电,死在他刀下的人,身上永远只有一道伤口。
这两个人,是恭亲王手里最锋利的刀。
“王爷,派他们两个去……”
老福有些犹豫。
“是不是太过了?”
恭亲王看著他。
“过?那个苏澈,杀了赛阎罗那么多人,折了我那么多钱。不过,怎么对得起他?”
他站起来。
“让他们去。杀了苏澈,把那批宝藏追回来。”
他顿了顿。
“告诉赛阎罗,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再办不成,让他別回来了。”
老福弯下腰。
“是。”
——
三天后。
港岛,半山別墅。
下午三点。
阳光很好,照得整栋別墅金灿灿的。
谭雅丽坐在二楼阳台上,手里端著一杯红茶,却一口没喝。
她的眼睛,不时瞟向三楼那扇窗户。
那个人,已经在里面躲了三天了。
三天来,她每天给他送饭,送水,送乾净衣服。
他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站在窗前,看著外面。
偶尔,他会写几封信,让她帮忙寄出去。
她不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但她不敢问。
“妈!”
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
谭雅丽低头一看,娄晓娥正从大门走进来,手里拎著几个购物袋。
“晓娥?你怎么来了?”
娄晓娥走上二楼,把购物袋往桌上一放。
“周公子出差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过来看看你。”
她坐下,拿起一块马卡龙,咬了一口。
“妈,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没睡好?”
谭雅丽摇摇头。
“没什么。就是最近……有点累。”
娄晓娥看著她,眼神有些狐疑。
“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著我?”
谭雅丽心里一紧。
但她很快稳住。
“我能有什么事?你別瞎想。”
娄晓娥还想说什么——
三楼,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很轻。
但很清楚。
娄晓娥抬起头。
“妈,三楼有人?”
谭雅丽的脸色变了。
“没……没有。可能是佣人……”
“佣人?”
娄晓娥站起来。
“妈,你骗我。佣人不会穿皮鞋上楼的。”
她往楼梯走。
“我去看看。”
“晓娥!”
谭雅丽追上去,拉住她。
“你別去!”
娄晓娥看著她。
那双眼睛里,有疑惑,有担忧,也有一丝——
恐惧。
“妈,到底怎么回事?”
谭雅丽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就在这时——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一个人走下来。
娄晓娥抬起头。
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著深灰色的长衫,头上留著一根辫子。
她的眼睛瞪大了。
辫子?
赛阎罗走下楼,站在她们面前。
他看著娄晓娥,脸上掛著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娄小姐,好久不见。”
娄晓娥往后退了一步。
“妈,他怎么在这儿?!”
谭雅丽的脸色惨白。
“晓娥,他……他是……”
“我是你妈的表哥。”
赛阎罗接过话。
“从內地来的。在这里住几天。”
娄晓娥看著他
他走回沙发前,坐下。
“我在这里躲几天。躲完了就走。不会连累你们。”
唐人街。
这是一条与港岛截然不同的街道。
宽不过十米,两边挤满了中式的店铺——餐馆、药铺、杂货店、算命摊。
招牌上写著歪歪扭扭的汉字,有的还掛著褪色的红灯笼。
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穿长衫的老人走过,脚步缓慢,像在散步。
街尾,一栋三层高的中式建筑矗立在转角处。
朱红色的大门,铜製的门环,门前蹲著两只石狮子。
门楣上掛著一块匾,上面刻著四个大字:“恭亲王府”。
大清亡了几十年,但这座王府,还在。
——
府內,正堂。
这是一间占地近百平米的厅堂,红木家具,名家字画,紫檀木的屏风上雕刻著龙凤呈祥的图案。
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无声无息。
正中央,摆著一张太师椅。
太师椅上,坐著一个中年男人。
他穿著一件絳紫色的蟒袍,袍上绣著四爪金龙,领口和袖口镶著金边。
头上戴著一顶瓜皮帽,帽檐下露出一根乌黑油亮的辫子,垂在背后。
他的脸很白,白得有些嚇人,像常年不见阳光。
眼睛细长,眼神阴冷,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线。
恭亲王。
爱新觉罗·载振。
大清亡了之后,他带著王府的人逃到美利坚,在这条唐人街里隱居下来。
几十年了。
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在乎。
他只知道一件事——
復国。
总有一天,他要带著王府的人杀回去,夺回属於他的江山。
但復国需要钱。
很多很多钱。
那批藏在四九城的宝藏,就是他的资本。
——
“砰!”
一只青花瓷茶杯狠狠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茶水溅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洇出一大片深色的水渍。
“这个赛阎罗,真是废物!”
恭亲王的声音尖锐刺耳,带著浓浓的京腔。
“花了这么多钱,什么都没办成!”
堂下,几个下人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刚才,一个丫鬟不小心打翻了茶盏,被恭亲王让人拖出去,活活打死。
现在,那具尸体还躺在院子里。
血,还没干。
“王爷息怒。”
一个穿著灰色长衫、留著山羊鬍子的老者弯著腰,小心翼翼地开口。
他叫老福,是王府的管家,跟了恭亲王三十多年。
“赛阎罗平时办事也算尽心。这次恐怕……对手真的难缠。”
恭亲王看著他。
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阴冷的光。
“难缠?一个內地来的杂碎,能有多难缠?”
老福低著头,不敢说话。
恭亲王站起来,在厅堂里来回踱步。
蟒袍的下摆拖在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我给了他多少钱?几十万美金!他在港岛折腾了多久?一个多月!结果呢?人没杀成,宝藏没找回来,自己反倒躲起来了!”
他停住脚步。
“小顺子死了。他带去的那帮人,全死了。他现在躲在那个富太太家里,连门都不敢出!”
老福抬起头。
“王爷,那咱们怎么办?”
恭亲王看著他。
“你立即派人过去。”
老福点头。
“是。王爷想派谁?”
恭亲王沉默了几秒。
“十三鹰。”
老福愣了一下。
十三鹰,是王府最强的十三个人。
个个是高手,杀过人,见过血,是恭亲王花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杀手。
派他们去,那就是动真格的了。
“王爷,十三鹰是咱们最后的底牌。要是他们……”
恭亲王抬起手,打断他。
老福不敢再说了。
恭亲王走回太师椅前,坐下。
“十三鹰留下。”
老福愣住了。
“那王爷的意思是……”
恭亲王看著他。
“蜂里蜜和蜜里蜂。”
老福的眼睛亮了。
蜂里蜜。
蜜里蜂。
他们是双胞胎兄弟,三十出头,从小被王府收养,练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蜂里蜜是哥哥,长得白净斯文,像个读书人。
他最擅长的,是用毒。各种毒,无色无味的,见血封喉的,让人生不如死的——他都会配。
蜜里蜂是弟弟,长得粗壮黝黑,像个庄稼汉。
他最擅长的,是用刀。
两把短刀,快得像闪电,死在他刀下的人,身上永远只有一道伤口。
这两个人,是恭亲王手里最锋利的刀。
“王爷,派他们两个去……”
老福有些犹豫。
“是不是太过了?”
恭亲王看著他。
“过?那个苏澈,杀了赛阎罗那么多人,折了我那么多钱。不过,怎么对得起他?”
他站起来。
“让他们去。杀了苏澈,把那批宝藏追回来。”
他顿了顿。
“告诉赛阎罗,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再办不成,让他別回来了。”
老福弯下腰。
“是。”
——
三天后。
港岛,半山別墅。
下午三点。
阳光很好,照得整栋別墅金灿灿的。
谭雅丽坐在二楼阳台上,手里端著一杯红茶,却一口没喝。
她的眼睛,不时瞟向三楼那扇窗户。
那个人,已经在里面躲了三天了。
三天来,她每天给他送饭,送水,送乾净衣服。
他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站在窗前,看著外面。
偶尔,他会写几封信,让她帮忙寄出去。
她不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但她不敢问。
“妈!”
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
谭雅丽低头一看,娄晓娥正从大门走进来,手里拎著几个购物袋。
“晓娥?你怎么来了?”
娄晓娥走上二楼,把购物袋往桌上一放。
“周公子出差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过来看看你。”
她坐下,拿起一块马卡龙,咬了一口。
“妈,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没睡好?”
谭雅丽摇摇头。
“没什么。就是最近……有点累。”
娄晓娥看著她,眼神有些狐疑。
“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著我?”
谭雅丽心里一紧。
但她很快稳住。
“我能有什么事?你別瞎想。”
娄晓娥还想说什么——
三楼,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很轻。
但很清楚。
娄晓娥抬起头。
“妈,三楼有人?”
谭雅丽的脸色变了。
“没……没有。可能是佣人……”
“佣人?”
娄晓娥站起来。
“妈,你骗我。佣人不会穿皮鞋上楼的。”
她往楼梯走。
“我去看看。”
“晓娥!”
谭雅丽追上去,拉住她。
“你別去!”
娄晓娥看著她。
那双眼睛里,有疑惑,有担忧,也有一丝——
恐惧。
“妈,到底怎么回事?”
谭雅丽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就在这时——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一个人走下来。
娄晓娥抬起头。
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著深灰色的长衫,头上留著一根辫子。
她的眼睛瞪大了。
辫子?
赛阎罗走下楼,站在她们面前。
他看著娄晓娥,脸上掛著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娄小姐,好久不见。”
娄晓娥往后退了一步。
“妈,他怎么在这儿?!”
谭雅丽的脸色惨白。
“晓娥,他……他是……”
“我是你妈的表哥。”
赛阎罗接过话。
“从內地来的。在这里住几天。”
娄晓娥看著他
他走回沙发前,坐下。
“我在这里躲几天。躲完了就走。不会连累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