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少年锋芒,血溅城前
隱城中心,一处水车环绕的村落。
一群哼著歌,欢欣鼓舞的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一时间颇为热闹。
为首的阿喀琉斯昂著头,大踏步地向前走,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一群小迷弟,则在后面提溜著熊的毛皮,熊皮蹭了一路,沾满砂石。
这群小傢伙,经过这场生死考验,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一个个昂首挺胸,脸上喜滋滋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接受著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却坦然受之,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放荡不羈的样子。
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儼然一副气场十足的“孩子王”姿態。
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將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揪起来打屁股,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
“我们没有出去疯玩,我们这次冒险,还打死了一头熊!”
在一通嘰嘰喳喳的喧闹声中,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歷了什么,一时间又是后怕,又是好气,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
喧囂平静后,围拢来的不少村民,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邀请他来家中做客。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像。
这时,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眾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
无他,离开隱城,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终於回来了。
在隱城,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蒙他余荫,他们不仅救了下来,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復加。
这一点,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
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標誌性的黑斗笠黑长袍,立刻兴奋地跑过来:
“老师,您终於回来了。快带我一起去冥界玩吧,这里每天好无聊。”
“哈哈。”普罗米修斯听到这话,不由抚掌大笑,他揉揉阿喀琉斯赤金色的软发。
“冥界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那里凶险异常。”
说著他看向周围聚拢的村民,转移话题道:
“我听他们说,你救了许多小伙伴?”
“嗯,举手之劳。”阿喀琉斯甩甩手,满不在乎。
“他们现在都是我小弟,都听我的!不过他们太弱了,我打算带他们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不然当我小弟,连头熊都锤不死,说出去都丟人!”
看到小傢伙说起军事训练,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普罗米修斯不由莞尔。
小小年纪便想带兵打仗,如果未来真往將军的路上培养,倒是贏在了起跑线上。
普罗米修斯笑著调侃:
“可他们才多大?这么小年纪,能经受住你的摧残吗?”
“丟卡利翁大哥说了,打仗要从娃娃抓起。”
阿喀琉斯摆手反驳,语气认真无比。
“山间野兽,长大就知道捕猎廝杀;雅典城捣乱那群半人马,呱呱落地就会咬断猎物喉咙。我们人类本就孱弱,要是再不儘早接受战斗训练,怎么在这世上存活?”
阿喀琉斯才六七岁,个子刚到普罗米修斯腰腹,他挺著小胸膛,將手背在身后,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煞有介事道:
“弱者,在这世上没有活路。”
“人杀野兽,是因为人比野兽强。或是果腹,或是取乐,从不会问野兽愿不愿意。”
“神隨意屠戮人类,也只因神比人更强。”
“强者定规则,弱者只能去死。这天地,从来都是这样。”
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带著不属於孩童的成熟。
他说得太严肃,太老成,连小眉头都皱得紧紧的。
像是把整个世间的残酷,都一口吞进了小小的身子里。
顿了顿,他又板起脸,学著大人的腔调,刻意沉声道:
“珀尔修斯大哥来见我时,也曾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强者相爭,从来如此……”
话音落下,他还努力绷著嘴角,想维持住威严。
可那副小大人的模样,实在太过可爱。
普罗米修斯先是一怔,隨即忍不住低笑出声。
笑声温和,又带著几分惊艷的欢喜。
阿喀琉斯一听这笑,瞬间破功。
他再也绷不住脸上的严肃,身子向后一仰,捂著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普罗米修斯笑了一阵,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
“小小年纪,倒学了一嘴大人的道理。”
他没想到,珀尔修斯这小子,把他曾经鞭策其努力的话,原封不动送给小阿喀琉斯。
这或许就是文明与传承的力量吧。
阿喀琉斯却一脸执著道:“我可不是小孩子!”
“我將来,要做比神王更强的人!”
普罗米修斯笑了笑:“我相信你。我也等著那一天到来。”
阿喀琉斯双手叉腰,满是少年壮志。隨后他又抬起头,一脸期待道:
“快和我说说,这几年你在冥界都遇到什么事了?”
普罗米修斯笑著抱起阿喀琉斯,將他放在一颗砍倒的树桩年轮上,自己则倚在另一棵树上。
他將怀中的橄欖果蜜饯,分给阿喀琉斯和身旁嬉闹的孩童,將过往在勒忒河中经歷的事情,娓娓道来。
当他听到普罗米修斯讲述,前任神王克洛诺斯如何阴险埋伏,险些令其沦为傀儡。
阿喀琉斯將口中蜜饯咬的嘎嘣响,一步跳下树桩,用力挥拳,眼中怒火涛涛:
“这阴险的老东西,终有一日,我要闯进那深渊中,將这半死不活的老东西一把揪出,挫骨扬灰,神魂都给他泯灭掉!”
普罗米修斯听到著少年的壮志豪言,愣了一瞬,隨即放声大笑:
“哈哈!好大的口气!我倒要亲眼看看,你是如何完成这神王都做不到的壮举!”
两人又聊了片刻隱城日常,阿喀琉斯死活缠著普罗米修斯,要他带著一同歷练。
普罗米修斯念及冥界危险,他连自身都难保,断然不可能带著阿喀琉斯冒险,便一直没答应。
不过苦恼於阿喀琉斯的死缠烂打,他一瞬间想起雅典城近况,於是开口道:
“冥界危机重重,其他冥河凶险异常,现在带你去肯定不行!不过带你偷偷去一趟雅典,倒是可以……”
最终两人商议好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办法——由普罗米修斯亲自带著他,前往雅典,整治不断来犯的半人马。
二人均穿著斗笠黑袍,又有迷雾碎片傍身隱匿面容,有【萤火跃迁】保证绝对安全。
此行不过分张扬,倒不失为一次给少年见世面的好机会。
第二日,二人赶製好同款黑袍,一同前往雅典。
……
雅典卫城西门外。
数千米外的地平线上,涌现出一排黑点。
奔腾的马蹄,扬起阵阵沙尘。
为首的一名半人马头目,並不显得多么高大威猛,相反在同类中有些矮小,气质上也是一股猥琐狡猾之態。
他名叫凯顿,是黑蹄半人马部落首领凯隆的亲弟弟。
半人马部落在三年前,被雅典人挫败后,死伤超过大半,部落第二勇士沃伦等精锐消耗殆尽,腾出许多空缺位置。
而凯顿作为凯隆的亲弟弟,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本就颇为擅长阿諛奉承,在凯隆心腹惨死,沦落洞穴躲藏的低谷期,他主动凑上前侍奉討好,很快得到哥哥的信任。
虽然没有委以什么重任,但是这一骑三十名精锐半人马,便交由他统帅。
也由此,让他这样算不上勇猛的半人马,一跃成为这支部队的小头目。
他也颇为满意,毕竟打秋风可是个肥差。
身旁一名臂膀比凯顿粗了一圈的虎將凯顿,凑近低声:
“头儿,快看,城门没关,还有好多妞儿!”
这位副手,太了解这位上司的癖好。
半人马普遍弒杀好斗,但个体偏好和差异,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比如他这位上司,便偏好人类美女。
凯顿闻言,也是眼前一亮。
他看到洞开的城门前,几个衣著彩纱的雅典女性,正摆著摊位,售卖布匹,那白皙细嫩的皮肤与与脸上的一顰一笑,令他不由感到一股热流从腹间升腾,蹄下速度加快几分。
前两天,他刚刚从山间逮了几名村妇,一番折辱后,洞穴里传来女人们嘶哑的哀嚎,与半人马放荡纵乐的高吼。
他不由舔舔嘴唇,那滋味可真不错啊。
从欢愉的体感,到咀嚼的口感都不错。
只是有一点让凯顿感到可惜,一同抓来的,没有这几位妇人的孩子。
否则先拿孩子做要挟,逼迫她们就范。
再当著孩子的面折辱她们。
最后看著孩子在她们面前死去。
从一点点將她们的尊严掰碎,再到看著她们屈辱地臣服,最后看著她们万念俱灰绝望的眼神……
那感觉,简直令人陶醉。
看著前面大门洞开,没有一个守卫的城门,只有几名城市里姿色更俏的佳人,这位嗜好征服异族美女的半人马,不由热血上涌,呼嚎著率领这一眾半人马,向前衝锋。
全然没去思考,三年前血战后,雅典人怎么可能不吸取教训,竟鬆懈到城门毫无守卫?
眼见著一路衝锋,距离城门只有数百米,凯顿驀然发现,城门前竟然被种植了一片人工草坪,城门不远处还种了一片树林。
他没有多想,带著弟兄们继续衝锋。
可耳畔却猝不及防传来几声叫骂,三名半人马竟在这紧要关头,“摔倒”在那片草坪上。
“一群废物!”他有些怒其不爭地暗骂一句。
他脚下一步未停,继续向前疾驰,可耳畔再度传来一声痛呼,却见副手也中招了,在地上痛苦地嚎叫。
凯顿不由顿住身子,侧头望去,却见那名副手在地上痛得直打滚,捲起一片泥土和草皮。
他定睛望去,一枚四锥形尖钉,深深扎入副手的前蹄,肉里至少刺入一指深,一时间鲜血將草坪染红。
凯顿不由眼中燃起一道怒意:“这群该死的人类!”
他回头忘了一眼栽倒在地,失去行动能力的四名兄弟,又瞅了一眼近在咫尺的空荡荡的城门。
最终取胜缴获战利品的欲望,压过了同情与理智。
“先別管他们,隨我衝锋!拿下雅典者,我替他去给哥哥请功!”
在他一声呼號下,带著剩下26名半人马战士,冲向空荡荡的城门。
可离城门越近,一股强烈的不安感越发涌现在凯顿心头。
城门外不远的密林中的阴影里,每10名雅典步兵结成一组,攥著鉤镰枪蹲伏,枪桿贴紧地面,镰刃朝上,渗著森寒冷光。
城门內隘口,三排拒马斜摆成“品”字,把通道堵得只剩三尺宽。
城墙上的单手弩兵,已上好淬毒弩箭,潜伏在城楼上的掩体后面,始终瞄准著城楼之下。
远处传来的马蹄声,终於来到城楼下。
可刚刚那十几名彩纱女子,却纷纷纵身跃入护城河內,她们水性极好,像是提前排练过无数次一样。
衝到城下,却寻了一场空的凯顿,不由怒髮衝冠,他大吼著要衝入城內,大肆劫掠一番。
可沙土之下,掩埋的一排铁蒺藜,却將最前排的几名半人马马腿瞬间刺透,痛得他们仰天嘶吼。
后续半人马收势不及,撞成一团,阵型彻底大乱。
“冲!踏平城门!”
凯顿挥著狼牙棒,带著残骑想要继续猛衝,可前方城门后,衝出了一排士兵,两两一组,手上抬著如鹿角般的拒马,將城门挡得水泄不通。
身后密林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凯顿回头,却见上百名士兵,手中拿著如镰似戟的奇怪兵器,將他们围困在城门前。
“动手!”
城墙上,普罗米修斯穿著一身黑袍,他后面跟著同样穿著黑袍的阿喀琉斯,与前来观摩的刻克洛普斯。
隨著他指令落下,周围一圈鉤镰枪兵猛地起身。
枪桿贴地横扫,镰刃精准勾住半人马的马腿,腕部一抖——
脆响传来,马腿应声断裂,半人马重重摔在地上,闷哼不止。
这招绊马鉤,专门在半人马衝锋时,鉤绊扫腿,令其失衡倒地。
后排士兵顺势挺枪,枪尖直刺半人马咽喉,一击致命。
穿心扎,正面强攻,直刺要害。
最外圈的十名半人马战士,立刻被捅成了筛子。
凯顿脸上表情狰狞,血性与凶狠彻底激发,他挥舞手中狼牙棒,带著一眾半人马,纵身飞跃,近身贴近鉤镰枪兵,铁棒与巨斧挥舞成风。
“举盾!”
鉤镰枪兵身后,一排士兵高举盾牌,挡住第一波攻势。
位於身前的鉤镰枪兵们,立刻挥动手中鉤镰枪,枪尖朝上,镰刃顺势勾掛对方兵器,手腕顺势一挑,借力將对方兵器带偏。
破械镰一出,对方武装被短暂解除。
趁著对方的“火力空挡期”,城楼上的普罗米修斯立刻指挥道:
“齐射!”
最外围一圈的劲弩手,对著门户大开的半人马们,连续扣动扳机,一轮齐射,精准命中半人马的脖颈与胸膛。
內圈的鉤镰枪兵,则大踏步向內闯,割喉镰前挺,双手握枪,横扫千军!
瞬息之间,半人马阵中血花飞溅,凯顿眼中闪过恐惧神色,前蹄撕裂,满身是伤,跌坐在地。
城墙上,一轮箭雨落下,完成最后补刀。
城墙后,阿喀琉斯眼中神色激动,双拳紧握。
这才是他心中最高效、最果决的战斗!
如行云流水般,斩杀残敌。
而一片尘土与血光中,將士们散开,逐一清点战场。
雅典方无一阵亡,三十名名半人马战士,阵亡29名……还抓到一名活的。
普罗米修斯看到那个宛如小头目的半人马战士,仿佛还有一口活气,立刻喊道:
“別杀掉,抓活的!”
城下的士兵,不少听闻过迷雾中的智者的名號,且那黑袍人迷雾般的大人,身旁站著雅典王刻克洛普斯,自然纷纷停下动作。
一群哼著歌,欢欣鼓舞的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一时间颇为热闹。
为首的阿喀琉斯昂著头,大踏步地向前走,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一群小迷弟,则在后面提溜著熊的毛皮,熊皮蹭了一路,沾满砂石。
这群小傢伙,经过这场生死考验,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一个个昂首挺胸,脸上喜滋滋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接受著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却坦然受之,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放荡不羈的样子。
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儼然一副气场十足的“孩子王”姿態。
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將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揪起来打屁股,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
“我们没有出去疯玩,我们这次冒险,还打死了一头熊!”
在一通嘰嘰喳喳的喧闹声中,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歷了什么,一时间又是后怕,又是好气,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
喧囂平静后,围拢来的不少村民,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邀请他来家中做客。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像。
这时,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眾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
无他,离开隱城,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终於回来了。
在隱城,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蒙他余荫,他们不仅救了下来,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復加。
这一点,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
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標誌性的黑斗笠黑长袍,立刻兴奋地跑过来:
“老师,您终於回来了。快带我一起去冥界玩吧,这里每天好无聊。”
“哈哈。”普罗米修斯听到这话,不由抚掌大笑,他揉揉阿喀琉斯赤金色的软发。
“冥界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那里凶险异常。”
说著他看向周围聚拢的村民,转移话题道:
“我听他们说,你救了许多小伙伴?”
“嗯,举手之劳。”阿喀琉斯甩甩手,满不在乎。
“他们现在都是我小弟,都听我的!不过他们太弱了,我打算带他们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不然当我小弟,连头熊都锤不死,说出去都丟人!”
看到小傢伙说起军事训练,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普罗米修斯不由莞尔。
小小年纪便想带兵打仗,如果未来真往將军的路上培养,倒是贏在了起跑线上。
普罗米修斯笑著调侃:
“可他们才多大?这么小年纪,能经受住你的摧残吗?”
“丟卡利翁大哥说了,打仗要从娃娃抓起。”
阿喀琉斯摆手反驳,语气认真无比。
“山间野兽,长大就知道捕猎廝杀;雅典城捣乱那群半人马,呱呱落地就会咬断猎物喉咙。我们人类本就孱弱,要是再不儘早接受战斗训练,怎么在这世上存活?”
阿喀琉斯才六七岁,个子刚到普罗米修斯腰腹,他挺著小胸膛,將手背在身后,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煞有介事道:
“弱者,在这世上没有活路。”
“人杀野兽,是因为人比野兽强。或是果腹,或是取乐,从不会问野兽愿不愿意。”
“神隨意屠戮人类,也只因神比人更强。”
“强者定规则,弱者只能去死。这天地,从来都是这样。”
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带著不属於孩童的成熟。
他说得太严肃,太老成,连小眉头都皱得紧紧的。
像是把整个世间的残酷,都一口吞进了小小的身子里。
顿了顿,他又板起脸,学著大人的腔调,刻意沉声道:
“珀尔修斯大哥来见我时,也曾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强者相爭,从来如此……”
话音落下,他还努力绷著嘴角,想维持住威严。
可那副小大人的模样,实在太过可爱。
普罗米修斯先是一怔,隨即忍不住低笑出声。
笑声温和,又带著几分惊艷的欢喜。
阿喀琉斯一听这笑,瞬间破功。
他再也绷不住脸上的严肃,身子向后一仰,捂著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普罗米修斯笑了一阵,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
“小小年纪,倒学了一嘴大人的道理。”
他没想到,珀尔修斯这小子,把他曾经鞭策其努力的话,原封不动送给小阿喀琉斯。
这或许就是文明与传承的力量吧。
阿喀琉斯却一脸执著道:“我可不是小孩子!”
“我將来,要做比神王更强的人!”
普罗米修斯笑了笑:“我相信你。我也等著那一天到来。”
阿喀琉斯双手叉腰,满是少年壮志。隨后他又抬起头,一脸期待道:
“快和我说说,这几年你在冥界都遇到什么事了?”
普罗米修斯笑著抱起阿喀琉斯,將他放在一颗砍倒的树桩年轮上,自己则倚在另一棵树上。
他將怀中的橄欖果蜜饯,分给阿喀琉斯和身旁嬉闹的孩童,將过往在勒忒河中经歷的事情,娓娓道来。
当他听到普罗米修斯讲述,前任神王克洛诺斯如何阴险埋伏,险些令其沦为傀儡。
阿喀琉斯將口中蜜饯咬的嘎嘣响,一步跳下树桩,用力挥拳,眼中怒火涛涛:
“这阴险的老东西,终有一日,我要闯进那深渊中,將这半死不活的老东西一把揪出,挫骨扬灰,神魂都给他泯灭掉!”
普罗米修斯听到著少年的壮志豪言,愣了一瞬,隨即放声大笑:
“哈哈!好大的口气!我倒要亲眼看看,你是如何完成这神王都做不到的壮举!”
两人又聊了片刻隱城日常,阿喀琉斯死活缠著普罗米修斯,要他带著一同歷练。
普罗米修斯念及冥界危险,他连自身都难保,断然不可能带著阿喀琉斯冒险,便一直没答应。
不过苦恼於阿喀琉斯的死缠烂打,他一瞬间想起雅典城近况,於是开口道:
“冥界危机重重,其他冥河凶险异常,现在带你去肯定不行!不过带你偷偷去一趟雅典,倒是可以……”
最终两人商议好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办法——由普罗米修斯亲自带著他,前往雅典,整治不断来犯的半人马。
二人均穿著斗笠黑袍,又有迷雾碎片傍身隱匿面容,有【萤火跃迁】保证绝对安全。
此行不过分张扬,倒不失为一次给少年见世面的好机会。
第二日,二人赶製好同款黑袍,一同前往雅典。
……
雅典卫城西门外。
数千米外的地平线上,涌现出一排黑点。
奔腾的马蹄,扬起阵阵沙尘。
为首的一名半人马头目,並不显得多么高大威猛,相反在同类中有些矮小,气质上也是一股猥琐狡猾之態。
他名叫凯顿,是黑蹄半人马部落首领凯隆的亲弟弟。
半人马部落在三年前,被雅典人挫败后,死伤超过大半,部落第二勇士沃伦等精锐消耗殆尽,腾出许多空缺位置。
而凯顿作为凯隆的亲弟弟,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本就颇为擅长阿諛奉承,在凯隆心腹惨死,沦落洞穴躲藏的低谷期,他主动凑上前侍奉討好,很快得到哥哥的信任。
虽然没有委以什么重任,但是这一骑三十名精锐半人马,便交由他统帅。
也由此,让他这样算不上勇猛的半人马,一跃成为这支部队的小头目。
他也颇为满意,毕竟打秋风可是个肥差。
身旁一名臂膀比凯顿粗了一圈的虎將凯顿,凑近低声:
“头儿,快看,城门没关,还有好多妞儿!”
这位副手,太了解这位上司的癖好。
半人马普遍弒杀好斗,但个体偏好和差异,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比如他这位上司,便偏好人类美女。
凯顿闻言,也是眼前一亮。
他看到洞开的城门前,几个衣著彩纱的雅典女性,正摆著摊位,售卖布匹,那白皙细嫩的皮肤与与脸上的一顰一笑,令他不由感到一股热流从腹间升腾,蹄下速度加快几分。
前两天,他刚刚从山间逮了几名村妇,一番折辱后,洞穴里传来女人们嘶哑的哀嚎,与半人马放荡纵乐的高吼。
他不由舔舔嘴唇,那滋味可真不错啊。
从欢愉的体感,到咀嚼的口感都不错。
只是有一点让凯顿感到可惜,一同抓来的,没有这几位妇人的孩子。
否则先拿孩子做要挟,逼迫她们就范。
再当著孩子的面折辱她们。
最后看著孩子在她们面前死去。
从一点点將她们的尊严掰碎,再到看著她们屈辱地臣服,最后看著她们万念俱灰绝望的眼神……
那感觉,简直令人陶醉。
看著前面大门洞开,没有一个守卫的城门,只有几名城市里姿色更俏的佳人,这位嗜好征服异族美女的半人马,不由热血上涌,呼嚎著率领这一眾半人马,向前衝锋。
全然没去思考,三年前血战后,雅典人怎么可能不吸取教训,竟鬆懈到城门毫无守卫?
眼见著一路衝锋,距离城门只有数百米,凯顿驀然发现,城门前竟然被种植了一片人工草坪,城门不远处还种了一片树林。
他没有多想,带著弟兄们继续衝锋。
可耳畔却猝不及防传来几声叫骂,三名半人马竟在这紧要关头,“摔倒”在那片草坪上。
“一群废物!”他有些怒其不爭地暗骂一句。
他脚下一步未停,继续向前疾驰,可耳畔再度传来一声痛呼,却见副手也中招了,在地上痛苦地嚎叫。
凯顿不由顿住身子,侧头望去,却见那名副手在地上痛得直打滚,捲起一片泥土和草皮。
他定睛望去,一枚四锥形尖钉,深深扎入副手的前蹄,肉里至少刺入一指深,一时间鲜血將草坪染红。
凯顿不由眼中燃起一道怒意:“这群该死的人类!”
他回头忘了一眼栽倒在地,失去行动能力的四名兄弟,又瞅了一眼近在咫尺的空荡荡的城门。
最终取胜缴获战利品的欲望,压过了同情与理智。
“先別管他们,隨我衝锋!拿下雅典者,我替他去给哥哥请功!”
在他一声呼號下,带著剩下26名半人马战士,冲向空荡荡的城门。
可离城门越近,一股强烈的不安感越发涌现在凯顿心头。
城门外不远的密林中的阴影里,每10名雅典步兵结成一组,攥著鉤镰枪蹲伏,枪桿贴紧地面,镰刃朝上,渗著森寒冷光。
城门內隘口,三排拒马斜摆成“品”字,把通道堵得只剩三尺宽。
城墙上的单手弩兵,已上好淬毒弩箭,潜伏在城楼上的掩体后面,始终瞄准著城楼之下。
远处传来的马蹄声,终於来到城楼下。
可刚刚那十几名彩纱女子,却纷纷纵身跃入护城河內,她们水性极好,像是提前排练过无数次一样。
衝到城下,却寻了一场空的凯顿,不由怒髮衝冠,他大吼著要衝入城內,大肆劫掠一番。
可沙土之下,掩埋的一排铁蒺藜,却將最前排的几名半人马马腿瞬间刺透,痛得他们仰天嘶吼。
后续半人马收势不及,撞成一团,阵型彻底大乱。
“冲!踏平城门!”
凯顿挥著狼牙棒,带著残骑想要继续猛衝,可前方城门后,衝出了一排士兵,两两一组,手上抬著如鹿角般的拒马,將城门挡得水泄不通。
身后密林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凯顿回头,却见上百名士兵,手中拿著如镰似戟的奇怪兵器,將他们围困在城门前。
“动手!”
城墙上,普罗米修斯穿著一身黑袍,他后面跟著同样穿著黑袍的阿喀琉斯,与前来观摩的刻克洛普斯。
隨著他指令落下,周围一圈鉤镰枪兵猛地起身。
枪桿贴地横扫,镰刃精准勾住半人马的马腿,腕部一抖——
脆响传来,马腿应声断裂,半人马重重摔在地上,闷哼不止。
这招绊马鉤,专门在半人马衝锋时,鉤绊扫腿,令其失衡倒地。
后排士兵顺势挺枪,枪尖直刺半人马咽喉,一击致命。
穿心扎,正面强攻,直刺要害。
最外圈的十名半人马战士,立刻被捅成了筛子。
凯顿脸上表情狰狞,血性与凶狠彻底激发,他挥舞手中狼牙棒,带著一眾半人马,纵身飞跃,近身贴近鉤镰枪兵,铁棒与巨斧挥舞成风。
“举盾!”
鉤镰枪兵身后,一排士兵高举盾牌,挡住第一波攻势。
位於身前的鉤镰枪兵们,立刻挥动手中鉤镰枪,枪尖朝上,镰刃顺势勾掛对方兵器,手腕顺势一挑,借力將对方兵器带偏。
破械镰一出,对方武装被短暂解除。
趁著对方的“火力空挡期”,城楼上的普罗米修斯立刻指挥道:
“齐射!”
最外围一圈的劲弩手,对著门户大开的半人马们,连续扣动扳机,一轮齐射,精准命中半人马的脖颈与胸膛。
內圈的鉤镰枪兵,则大踏步向內闯,割喉镰前挺,双手握枪,横扫千军!
瞬息之间,半人马阵中血花飞溅,凯顿眼中闪过恐惧神色,前蹄撕裂,满身是伤,跌坐在地。
城墙上,一轮箭雨落下,完成最后补刀。
城墙后,阿喀琉斯眼中神色激动,双拳紧握。
这才是他心中最高效、最果决的战斗!
如行云流水般,斩杀残敌。
而一片尘土与血光中,將士们散开,逐一清点战场。
雅典方无一阵亡,三十名名半人马战士,阵亡29名……还抓到一名活的。
普罗米修斯看到那个宛如小头目的半人马战士,仿佛还有一口活气,立刻喊道:
“別杀掉,抓活的!”
城下的士兵,不少听闻过迷雾中的智者的名號,且那黑袍人迷雾般的大人,身旁站著雅典王刻克洛普斯,自然纷纷停下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