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荣:“唱得很不错。”
    曾伟杰:“歌声也很好。”
    周若兰:“吉他弹得非常棒。”
    周若琳:“年纪很小。”
    许光启笑笑,接著问:“除了年纪小,他这个人本身有没有什么记忆点?”
    这一下,四人都认真回想了一下。
    结果却是纷纷摇了摇头。
    少年確实有一定的歌唱实力。
    可在歌坛里,单有实力远远不够。
    许多唱功不凡的歌手,往往唱了很多年也依旧默默无闻。
    有人会说,那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一首好歌。
    可歌坛里歌红人不红的例子同样比比皆是。
    甚至还有同一首歌换个人唱,却突然一夜爆红的情况。
    在许光启看来,一个歌手想要走红,甚至大红大紫成为巨星,除了基本的唱功之外,更重要的还是歌手本身是否具备成为明星的特质。
    也就是那种玄而又玄、说不清道不明的星味。
    因此,许光启表面上是在找人,其实是在寻找这种特质。
    几人正说著话,第二位歌手也抱著吉他走上舞台。
    这次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她长髮披肩,样貌清秀,不过脸上戴著一副厚框眼镜。
    而这时,服务生端著托盘走到他们的桌边。
    “先生,你们的牛排。”
    隨著托盘放下,五份牛排按照不同熟度分別摆到五人的面前。
    黑漆漆的铁板还在滋滋作响。
    浓郁的黑胡椒香味混著牛油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居然是铁板牛排。
    许光启一阵恍惚。
    他第一次吃铁板牛排,还是前世大学谈恋爱的时候。
    他太怀念这个味道了,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开吃。”
    隨口招呼了一声,他便迫不及待地把酱盅里的酱汁倒在牛排上。
    拿起刀叉切下一小块,沾上正在翻滚的酱汁,隨即送入口中。
    软嫩多汁。
    厨师手艺不错,火候刚刚好,正是標准的五分熟。
    这一口下去,他便停不下来,全然顾不上舞台上正在唱歌的歌手。
    另外四人也差不多。
    当然,姐妹两人吃相要优雅得多。
    女孩在舞台上同样唱了三首歌后便下了台。
    而他们几人几乎一直低头吃牛排,这也从侧面说明女孩的表现相当一般。
    因此许光启也就没有再问几人的意见。
    接下来上台的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
    和前面两位歌手不同,他显然经过一番精心打扮。
    “志强,加油。”
    隨著他的上台,台下顿时响起十多道女人的欢呼声。
    驻场歌手果然不一样,已经有固定的歌迷专门过来捧场。
    一名服务生走上前,將一叠小纸条递到他的手里。
    他隨手把吉他掛在肩上,坐到高脚椅上,看了眼这些纸张,用英语说道:“下面为八號桌的朋友献上一首more than i can say。”
    话音刚落,他已经拨动了琴弦。
    oh oh yea yea
    当叶志强一开口,许光启顿时就被吸引住了。
    他的嗓音很有穿透力,带著一点沙哑,却又异常清亮。
    这首经典中的经典英文歌,被他唱得慵懒又深情,別具一番风味。
    不只是许光启,全场的客人差不多都被他的歌声所吸引,纷纷放下手中的餐具,专心致志地聆听。
    等一曲唱罢,餐厅里顿时掌声雷鸣。
    周若琳眼中波光流转,一脸痴迷地说道:“他唱歌好迷人。”
    不说周若兰了,连林世荣和曾伟杰也都连连点头。
    不用说,这正是成为歌星所要具备的特质。
    许光启立刻就对他產生了兴趣。
    叶志强显然很懂得如何掌控这样的舞台。
    掌声渐渐落下后,他並没有急著继续唱,而是轻轻拨了两下琴弦,笑著对台下说道:“谢谢大家。”
    他的语气很自然,就像在和老朋友聊天一样。
    “刚刚那首歌是八號桌点的。”
    他说著朝餐厅右侧的位置看了一眼,举起手里的纸条晃了晃。
    “希望你们喜欢。”
    那一桌立刻有人笑著挥手回应,引来周围几桌客人的一阵轻笑。
    简单寒暄了几句后,他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点歌纸。
    “下面这首,是五號桌点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熟悉的前奏响起。
    不少客人立刻跟著轻声哼了起来。
    当唱到“country roads”时,有人开始跟唱,到了下一句“take me home”时,连许光启也忍不住开口加入。
    一时间,餐厅里歌声此起彼伏,气氛变得格外轻鬆。
    一连五六首都是英文歌,而叶志强的表现始终相当稳定。
    音准、节奏、舞台气氛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见他迟迟没有唱华文歌,许光启拿起桌上的小本子和笔,在上面写下三月里的小雨。
    又从钱包里取出两块钱,朝服务生招了招手。
    周若兰好奇地问道:“光启哥哥,你这是在干什么?”
    许光启回道:“点歌。”
    “什么是点歌?”
    除了周若琳,另外三人都是一脸好奇。
    许光启解释道:“如果想给別人传达心意,或者自己想听某一首歌,甚至只是想支持歌手,就可以把歌名写在纸条上,连同一点小费一起让服务生转交给歌手。”
    林世荣瞪大眼睛:“他手上拿那么多纸条,不是可以赚很多小费?”
    许光启笑了笑:“是的,小费对驻唱歌手来说是一笔很重要的收入,不然光靠出场费,很多人是很难维持生活的。”
    叶志强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纸条,和服务生低语了几句后,隨即看向许光启这一桌。
    他带著歉意说道:“不好意思,我不会说华语,也不会唱华语歌,就给你带来一首rhythm of the rain吧。”
    驻场歌手一般都会有四十五分钟左右的演出时间。
    叶志强总共唱了十首英文歌,表现得十分稳定,音准、节奏和舞台气氛都掌控得很好,已经是职业歌手的水平,可以直接进录音棚了。
    “可惜不会唱华语歌。”
    不过许光启却暗自摇了摇头,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
    毕竟要把一个不会说华语、也不会唱华语歌的歌手培养成华语歌手,难度太大了。
    不仅要从头教语言,还要纠正发音、训练咬字,再慢慢让他適应华语歌曲的表达方式。
    这种培养周期,往往要一年甚至更久。
    更重要的是,叶志强虽然不错,但还远没有达到那种惊为天人的程度。
    既然如此,许光启也就不打算在他身上投入这些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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