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路坐在椅子上,点燃了一根雪茄,目光在渡鸦的脸上游走。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想来偷点钱。”渡鸦咬著牙,试图用谎言来狡辩。
    他受过专业的反审讯训练,而且明白,只要自己不开口,对方在没有確切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把他杀掉。
    作为杀手,他早有死的觉悟,或者说他並不怕死。
    “偷钱?带著三棱军刺,偽装成医生?”陈路笑了笑。
    “不用紧张,这位先生,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不要用拙劣的谎言来侮辱我们彼此。”
    陈路身体前倾,紧盯著渡鸦的眼睛,开始了他的『单向审问。』
    “和我有仇的...是爱尔兰人雇用的你吗?”
    陈路拋出了第一个问题,眼睛盯著渡鸦的瞳孔和面部肌肉。
    渡鸦面无表情,瞳孔没有任何异常收缩,嘴角甚至微微下撇,流露出一种下意识的不屑。
    “很好,看来不是爱尔兰的穷鬼。”陈路摇了摇头。
    “那么是义大利人吗?纽约那边的甘比诺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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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鸦的眼神依旧平静,没有因为纽约、甘比诺產生任何改变。
    “嗯,也不是义大利人吗?我知道了。”
    渡鸦的神情出现了一丝慌乱,这个年代还没有犯罪心理学,也没有微表情学。
    所以渡鸦不知道,为什么陈路问了一个问题,隨后就知道了答案。
    他会东方的巫术吗?他是巫师?
    要知道在美利坚,一直都是有神秘学和各种乱七八糟信仰的。
    渡鸦开始有点慌了。
    而陈路这边还在自言自语,“那么是本地的帮派吗?为了私酒的市场?”
    渡鸦的眼神乱动,不是因为答案正確,而是觉得陈路在用巫术侵入他的大脑。
    “也不是吗?”陈路微微皱起了眉头。
    “难道是...禁酒局的纳斯吗?他想用非法的手段除掉我?”
    人对未知是充满了恐惧的,而恐惧是很难被克服的,它根植於人性的最深处。
    此刻的渡鸦就无比恐惧,他感觉陈路在用巫术入侵自己的大脑,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先生,请你杀掉我吧,不要再用巫术来吸取我的记忆了。求你。”
    渡鸦颤抖地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陈路不做理会,反而还装模作样地用手掐了几个结印。
    『放大恐惧,他就会漏洞百出。』
    眼看著渡鸦的神情越来越害怕,陈路也在脑海中迅速过滤著心中的仇家。
    突然,一个远在几百英里外的名字,跳入了他的脑海。
    陈路深吸一口雪茄,將烟雾重重吐在渡鸦的脸上。
    “你的僱主,是来自旧金山?”
    语气中带著一种篤定。
    而在听到『旧金山』这三个字的瞬间
    渡鸦那张僵硬的脸出现了更多的慌乱。
    瞳孔也出现了放大,隨后瞬间收缩,这是在被人发现秘密后的本能惊恐反应。
    “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陈路直起身,眼中闪过一丝杀意,“旧金山,洪门林峰。”
    渡鸦的身体猛然一僵,他不敢置信地看著陈路。
    明明一句话都没透露,这个华人难道真的是用巫术入侵了他的大脑吗?
    就连身边的阿力、老鬼、尤其是非常迷信的墨西哥人桑切斯,此时看陈路的眼神都不对了。
    “把他绑起来,带回猎鯨人的地下室。”陈路对阿力和桑切斯吩咐道。
    “別让他死了,还有用。”
    “是,路哥。”阿力一掌拍在渡鸦的后颈上,將他彻底拍晕。
    回到赌场后,陈路召集核心班底开会。
    “林峰必须死!”
    “但我不能用互助社或巴秋哥去旧金山。”
    “大张旗鼓只会引发两地华人的內乱和火拼。”
    阿力挠了挠头:“路哥,那就暗杀,我去潜入旧金山,把他脖子拧下来!”
    “你不行。”旁边缠著绷带的老鬼摇了摇头,“你太扎眼了,还没靠近林峰,就得露馅。”
    “暗杀,需要懂得潜伏、追踪和一击必杀的能力。”
    老鬼嘆了口气,看了一眼自己受伤的左肩:“如果,我没有受伤,我去是最合適的,但现在这个样子,我怕......”
    陈路也皱起了眉头,林峰身边的防卫一定是很严格的,普通的杀手根本靠不近。
    李书文想了想隨后说道:“老板,要不我们发文问一下洪门的態度呢?”
    陈路摆摆手,“这事没证据,就算有证据,呵呵...为了一个外人,他们会动林峰?”
    “老板,我觉得有一个人能行。”老鬼犹豫了一下,突然开口说道,“如果能请他来做事,林峰必死无疑。”
    “谁?”陈路的眼睛一亮。
    “当年在法国华工兵团里的战友,真名早就忘了,但是大家都喊他『东北』。”
    老鬼眼中闪过一丝敬畏,“他是个孤儿,从小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里跟著猎户和鬍子长大的。”
    “后来袁大头命张帅东北剿匪,不知怎么地辗转到了美利坚,又被送到了法国战场。”
    “他不懂什么战术和配合,但是他懂如何杀人。”
    老鬼继续回忆道:“在索姆河的时候,我们连队被德国人的机枪阵地压制在泥地里,死伤过半。”
    “是他在夜里,一个人摸进了德国人的阵地里。”
    “他是个天生的猎人,丛林里,黑夜里,复杂的巷战里,都是他的狩猎场,最重要的是他的枪法,比我还要准。”
    陈路听得心头一热,“这样的人才,怎么没跟你一起来咱们互助社啊。”
    “他的脾气太怪了,不喜欢群居,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老鬼苦笑了一声。
    “战爭结束后,他就一个人隱居在洛杉磯北边的山里,靠打猎为生,他说,只有在山里,他才觉得自在。”
    “走,去找他!”陈路毫不犹豫地起身,“备车,不管怎么样,都要试试,看看能不能请他出山。”
    几个小时后,洛杉磯北部山区。
    一辆福特轿车艰难地停在了山路的尽头。
    开车的阿力还好,而坐车的陈路和老鬼差点把胃都吐出来。
    陈路扶著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著:“阿力,你要干掉我和老鬼......”
    话音未落。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打破了山林的寧静。
    一颗子弹精准命中在陈路脚尖前一米的泥土里。
    陈路抬头看去,前面一颗巨大的橡树后,站著一个穿著破旧夹克、留著络腮鬍的汉子。
    正端著一把春田步枪,冷冷地注视著陈路。
    “干啥玩意的,这嘎达不欢迎外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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