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局离家属院不算远,再加上佘华还骑著自行车过来,速度自然就更快了,不久两人就带著自己的稿子来到了这里。
    一路上佘华也在给他普及著这年头投稿的一些细节。
    “地址这些东西我就不说了,你寄过信,应该都明白。
    不过咱们新人投稿,要特別记得一件事,就是要在信封里放上一张回程的邮票,像咱们两个这次,各自放张8分钱的邮票进去就行。
    有邮票在,要是稿子没过,那边就会把原稿给咱们寄回来,要是没有,就是默认由他们杂誌社自行销毁。
    审稿时间最长是3个月,要经歷初审覆审终审,不过要是初审就没过,一般一个月左右就会有消息,有时还会更早一些……
    其实我挺喜欢你这次投的两篇小说的,但是你也知道,不管是《老王》还是《给儿子》,都蛮特別的,不一定是大眾习惯看的文章。
    因此要是真没过,你也彆气馁。
    你要相信我,你在文学方面是真的很有天赋,你把稿子留著,然后笔耕不輟,再过两年,说不定风向变了,大家就能发现你这两篇文章的含金量了。”
    佘华提前给佘淮打预防针,新人作家投稿不过那真的是家常便饭。
    以他作例子,从两三年前,他有了创作的想法后,他就一直在试著往各家杂誌社投稿,国家级刊物,省级,市级……
    他全都尝试过,但一直都没成功过。
    退稿的次数多了,后边送邮件的投递员都懒得喊他名字了,把稿子往院里头一丟后,直接走人。
    他也习惯了,一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就知道自己的稿子又被杂誌社退回来了。
    一开始说不失落难过那是假的,只是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想著哪个作家没经歷过这种被退稿的日子呢。
    到今天,自己总算是慢慢熬出头来了!
    自己这个表弟,虽然文章写得的確很好,起步要比自己高,但也许也要经歷这样一段时间的蛰伏。
    佘淮点点头,他不是不知道当下写什么文章好过稿,好赚钱。
    作为一个过来人,他比其他人看得更加透彻。
    只是他这个人就是犟……
    也许哪天会撞南墙撞得头破血流,但在那天来临之前,他还是想写点自己想写的,比较有意义的作品。
    两人没再多说,把自行车放好,然后走进了邮电局。
    这年头邮局跟电信还没“分家”,因此统一叫邮电局。
    里头这会人不算多,只是扫了一眼,居然在柜檯那瞧见了前两天刚刚发生衝突的痘哥跟黄琳琳。
    这两人还真锁得挺死的啊!
    正当佘淮收回眼神的时候,同样来邮电局准备给《文学青年》投稿的痘哥,也注意到了刚进门的佘淮表兄弟。
    一看见对方,他心里头就一肚子火,这两天他一直都在回想前两天在图书馆发生的一切,本来是想著该怎么回懟对方的,可是想又想不出,越想又越气。
    最终他只能安慰自己,像自己这种有涵养的文学青年,没必要跟这种混蛋一般见识。
    自己会写文章,成绩也挺好,家庭条件也更加优渥。
    跟自己比起来,对方除了会逞口舌之利,还会什么?
    说不定高考失利,就得去打工,一辈子卖苦力,一辈子被他踩在脚底下。
    哈哈。
    幻想到未来那个场景的痘哥,这会已经颅內高潮了,只是旁边同样盯著他们的黄琳琳,突然碰了碰他的手臂。
    “他也不会也是来投稿的吧?我怎么看见他手上也拿著一封信呢?”
    她今天是陪张远一块来邮电局寄稿子,两人自从高考结束之后,就走得越来越近。
    虽然张远长得是没那么出色,但人家可是学校文学社社长,除了形象上跟她想像中的男朋友有些出入,其它方面都很符合她的期待。
    他会写诗,会写文章,会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著一把伞,跟她一起漫步在学校的林荫道中,念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她想好了,只要两人能考上同个大学……
    不,只要能在同个城市读书,她就跟他在一起,去做各种书上写的,浪漫的事情。
    “嗯?”
    那傢伙不是陪他表哥过来投稿的吗?
    痘哥有些发愣,他刚才见佘华手上拿著信封,以为佘淮应该也是陪他一块来的而已。
    他认识佘华,也知道他跟佘淮之间的关係。
    只是这会再仔细一看,发现还真是这样,那小子手上居然真的也有一封信。
    他不会真来投稿了吧?
    他以为自己隨便看两份杂誌、报刊,就能投稿当作家了?
    这可天真地让人觉得好笑。
    “琳琳,咱们过去跟同学打个招呼吧!”
    痘哥原本以为距离自己嘲讽佘淮的日子还需要一点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这个机会了。
    虽然他自己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再怎么说他也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机会肯定要比对方大的。
    “好。”
    黄琳琳跟著点头,她最近越看佘淮越觉得不满,以前只觉得对方呆,无聊,不解风情,现在又莫名觉得他討厌。
    她觉得对方是暗恋自己,知道自己喜欢文学,所以才想著在这方面出风头,以此来博取自己的关注。
    不然他一个只会死读书的闷葫芦,怎么会突然想著写文章投稿,前两天还故意跟张远对著干呢?
    可自己才不会喜欢这种身上没有一点文学细胞的男生呢。
    他越是来纠缠,她就越討厌他。
    佘淮:“???”
    不是因为痘哥先来找茬的吗?怎么就成我故意跟他对著干了呢?
    顛婆!
    “哟,这不是佘淮同学嘛,你这是准备来投稿?准备投哪里呀?《收穫》还是《当代》?”
    把自己的稿子寄出去后,痘哥走到了佘淮身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在“文学”这方面,他站在对方面前,那就是“居高临下”。
    “你认识?”
    “不认识。”
    “哦。”
    佘淮跟佘华在这一刻展现出了表兄弟该有的默契,你一言我一语,然后就把对方冷落在了一旁。
    虽然佘华不知道对方跟佘淮先前有什么交集,但这人上来就阴阳怪气,两人关係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別说21世纪了,就算是1983年的人,依旧受不了“冷暴力”。
    原本在脑子里已经想好该用什么话来狠狠羞辱佘淮的痘哥,这会见没人搭理自己,有些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感。
    不是,什么意思啊?
    听不出来我在阴阳怪气吗?
    接话啊?怎么不接?
    黄琳琳这个人不行,但眼神还是挺好的,一眼就瞧见佘淮信封上写的邮寄地址居然是《文学青年》编辑部所在地。
    刚刚她才看见张远写了一遍,绝对不可能认错。
    短暂的意外后,她顿时脑补好了一切,然后冷笑一声道。
    “佘淮,你居然要给《文学青年》投稿?你是因为前两天听见我说张远要给这家杂誌投稿,你才跟著一块去投的吧?
    你知道《文学青年》是什么级別的刊物吗?人家的发行量可达到了八万之多,並且还是全国发行。
    你不会真以为你自己隨便写两篇文章,就能吃上作家这碗饭吧?
    真是可笑。
    誒,我话还没说完呢……”
    看著寄完信后直接离开的佘淮,黄琳琳气得跺脚,对痘哥的遭遇感同身受起来。
    走出邮电局的佘华有些好奇。
    “我记得那女的不是你朋友吗?怎么也对你冷嘲热讽的?”
    “不知道,可能是脑子有病吧!”
    “以前不还挺正常的?”
    “这病有潜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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