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发言把林峰和毛利大叔都给问住了,毕竟刚刚这事確实有点蹊蹺啊。
    首先大周末一个女人穿戴整齐出门,但手上连个包包都没有,这就很不正常;而且对方刚才的神態,眼神明显没聚焦,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关键是对方摔下来后自己就昏迷过去了,下面还垫著两大一小3个人呢,別人都没晕她自己怎么就昏迷了?
    “先別管那么多了,咱们还是先打急救电话吧。”
    听小兰这么说,大小姐这才拨通了急救电话,而林峰和毛利大叔则是合力把那位短髮小姐姐扶起来放到一边。经过这么一番搬运,他们也发现了,这位小姐姐確实是昏迷过去了。
    东京都的急救车还是很高效的,没过多久就已经来到事发地点,毛利大叔看著昏迷的小姐姐显然放不下心,於是就带著几人一起跟上急救车来到医院。
    路上大小姐还在用心电感应跟林峰吐槽:“这位大姐还真是高手啊,一下子就干掉毛利大叔和小兰这两大a级战力,要不是我刚刚溜得快,搞不好直接就四杀了。”
    “高不高手我不知道,反正这小妞受过一定程度的训练。刚刚扶她的时候我就发现了,所以才觉得奇怪。按说以她的身体素质,不应该连走路都走不稳才对。”
    大小姐闻言这才反应过来:“所以你刚刚不是趁机揩油?”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还没有这么飢不择食好吧?真要有那个生理需求,我找几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不就好了?”林峰没好气地说道。
    大小姐一想也对,林峰除了性格有点痞以外,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关键还有钞能力,勾搭几个年轻小妹妹还真不在话下,前阵子的四井丽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这人是不是碰瓷的?”
    林峰懒得搭理,直接给了大小姐一个关爱智障的眼神,后者更是觉得莫名其妙。所以,这到底是不是碰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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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大小姐的疑惑还没得到解答,急救车就已经到达目的地了。在眾人下车后不久,那位短髮小姐姐也隨之清醒过来,但毛利大叔还是坚持陪著她找医生检查身体。
    好消息是,这位小姐姐身上並没有其他创伤,但坏消息是,除了自己叫真夜以外,这个小姐姐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按医生的说法,这叫“逆行性轻微健忘症”,说白了就是部分记忆因为创伤或者刺激而產生障碍,不过这种症状一般都是暂时性的。
    小兰听说后怀疑是因为刚刚从天桥上掉下来的时候真夜小姐脑部受创导致,不过林峰却不这么认为。毕竟如果医生诊断没错的话,那真夜小姐应该是遇到他们之前就已经受创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她会一个人在天桥上神情恍惚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不过还没等林峰说什么,毛利大叔已经站起身来说道:“好吧!就让我名侦探毛利小五郎来帮助真夜小姐恢復记忆好了!”
    林峰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先不说这事跟名侦探没有半毛钱关係,但今天可是周末啊!咱这一大早出门赌马,贏了那么多钱正准备吃午饭呢!你这突然带个拖油瓶是要闹哪样?午饭还吃不吃了?
    再说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是连恢復记忆这种事都要侦探来干,那还要医生来做什么?
    不过看著大小姐也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林峰话到嘴边也没能说出口。
    毛利大叔看没人反对,更是兴奋,跟医生告辞后果断带著眾人打算去医院的小卖部买束花和果篮,然后跑去探望刚刚那位真夜小姐。
    林峰是懒得跟他们折腾了,趁毛利大叔去买花的时候,便藉口说看到熟人,留在了医院里面找漂亮的护士姐姐搭訕探討人生去,一直到毛利大叔从真夜小姐的病房中出来,他才笑著朝小护士道別:“那说好了,下次开party记得联繫我哦!”
    “嗯嗯,好的!”小护士笑嘻嘻的跟林峰告辞,这眼前的一幕看得柯南一愣一愣的:“林叔叔,你说的熟人难道就是刚刚那个护士姐姐吗?”
    “嗯?你说的哪个护士?”林峰反问道。
    柯南一听更懵了,你刚刚跟人聊得那么火热,现在你居然反问我?
    “我刚刚跟三个护士聊过天,你说的哪个护士?”
    这下別说柯南了,大小姐和小兰都懵了,她们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林峰的搭訕能力,这才多久啊,已经勾搭过三人了?
    毛利大叔倒是不以为意,毕竟他可没少跟林峰一起到公关俱乐部鬼混,对於林峰的话术技巧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林峰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於是便朝毛利大叔问道:“话说学长,你刚刚问出什么来了吗?”
    闻言毛利大叔摇了摇头,然后托著下巴沉思道:“根据我的推理,真夜小姐应该不是因为从天桥上摔下来而失忆的,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可能是附近什么地方受到衝击后才不自觉的走到天桥上。”
    一旁的柯南听到毛利大叔的话后,默默地冲后者翻著他那一双死鱼眼。什么叫根据你的推理?这明明就是我的推理好吧?平时我借你的声音来破案也就算了,现在你怎么能明目张胆的当著自己面霸占自己的“劳动成果”?
    林峰不知道其中的猫腻,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不在意。听完毛利大叔的“推理”后,他点头表示认同,不过看毛利大叔一副还不打算去吃饭的样子,不由纳闷道:“所以学长,接下来我们是准备去哪吃饭?”
    “呃......”被林峰这么一问,毛利大叔顿时有点尷尬。可不是么,人家周末拜访自己是打算一起聚餐的,结果现在跟自己到处瞎跑了半天,午饭都还没著落呢!
    “那啥,啊峰,我打算先回事务所看看能不能从真夜小夜隨身携带的东西上分析出什么线索,今天怕是不能聚餐了。要不下次,下次给你们补上!我请客!”
    因为大小姐的原因,毛利大叔今天算是大赚了一笔,所以说到请客的时候也没有半点犹豫。
    林峰倒不在意这顿饭,不过弘树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呢,不好好吃饭怎么行,於是跟大小姐眼神交换意见后说道:“这样吧,我先送弘树回家,雯雯就拜託你们了,一会我再去事务所跟你们匯合。”
    对此,毛利大叔自无不允,於是林峰跟眾人告別后便带著弘树返回家中,美美地吃过一顿午饭。
    “哥哥下午还要去毛利侦探那边吗?”吃完饭,弘树好奇问道。
    “嗯,早上的那个女人不简单,真要有什么事你文姐可能应付不过来。”
    听林峰这么说,弘树顿时有点紧张。几年的相处他早就把林峰和文雯当作自己的亲人了,那个不知道在哪的亲生父亲早就已经被他嫌弃得不要不要的,现在听到文雯那边有可能会出事,哪里坐得住。
    不过很快又觉得自己想得也有点多,因为林峰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有所打算的。果然,他话都还没问出口,林峰就说道:“你要是不放心的话下午也准备下,跟我一起去就是。”
    说著林峰翻出了一大一小两件带兜帽的风衣,以及两副带袖剑的手套。弘树见状也不废话,拿起那套给他准备的装束回房间换了起来。
    另一边,大小姐在跟著毛利大叔他们回到侦探事务所后,看著大叔从真夜那里拿来的东西,不由地挠了挠头:“就只有这些东西?”
    看到毛利大叔点头確认后,她皱著眉头扒拉了一下:“就这一块拼图和一张书页?嗯,这有些眼熟,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新约圣经吗?第五章第三小节?”
    听著大小姐的喃喃自语,毛利大叔猜测道:“那就是说,真夜小姐是一位基督教徒咯?”
    “也不一定,现在又不是中世纪了,天主教和东正教也有用新约圣经的,而且......”大小姐联想到林峰之前给她讲述的欧洲宗教改革,摇了摇头说道:“这书页还很新,应该没有哪个教徒会撕毁圣经的。”
    毛利大叔一想也对,这种事情確实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教徒身上,就算真遇到不认同马太福音的信眾,那也不可能只撕这么一页。
    此时柯南看著大小姐隨手扔到一边的书页,仿佛发现了什么:“真夜小姐好像把它当成便签纸记东西了,你们看,这里有淡淡的笔跡呢!”
    “真的唉!”小兰凑过来打量两眼后也点头说道,而毛利大叔看完也是恍然大悟:“应该是前一页写了字,撕的时候不小心连同这一页也撕下来了。”
    大小姐也看见了,不过她却十分纳闷:“既然是这样,那她写字的那页哪去了?为什么不留著那一页,反而留了这页没有字跡只有痕跡的?这不是捨本逐末么?”
    此言一出,眾人也都觉得摸不著头脑。確实啊,你既然记了东西,正常情况下应该留下记录的那一页才对,怎么反而拿了不相干的一页呢?如果是要避免信息被別人知道,那完全可以把这张纸烧了嘛!
    不过毛利大叔十分擅於抓重点,虽然他也想不明白,但这並不妨碍他的推理。搞不明白的事情就当它不存在好了!
    看到柯南也开始著手破译纸上的笔跡,大小姐也是无语了。就这还侦探呢?你们寻根问底的精神哪去了?这么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你们就不质疑一下?
    然而大小姐內心的吐槽並没有影响到柯南手上的动作,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支铅笔,然后把笔芯轻轻按在书页上来回摩擦,很快书页上的笔跡就显露了出来。
    小兰好奇地凑了过去,不等眾人提问就念了出来:“9.13,last supper?最后的晚餐?”
    大小姐对这种含糊其辞的暗號破译没什么兴趣,从之前的暗號地图她就已经看出来了,这柯学世界的暗號根本不讲道理,突出一个敢画一个敢想,如果没有关键指引,正常人能把暗號跟线索联繫起来才有鬼!
    而且此时她还有一个更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柯南,你为什么能从怀里掏出一只铅笔啊?”
    这不能怪她大惊小怪,关键是听说过有人带钢笔,也听说过有人带水笔、原子笔,但谁听过有人隨身带铅笔的?反正大小姐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多年的阅歷,也是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会隨身带铅笔。
    柯南闻言顿时变成標誌性的豆豆眼,看著手中的铅笔,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己为什么会隨身带铅笔?我不造啊!或许这就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就好像名侦探总会遇到各种离奇案件一样?
    不过很显然,除了大小姐以外,在场的眾人都不在意这个问题,小兰看著书页上的信息还猜测道:“真夜小姐跟谁约了吃饭吗?”
    小兰的猜测提醒了还在沉思的毛利大叔,后者当即从沙发上俯身过来说道:“没错!应该是这个样子!”
    “那她会跟谁呢?”小兰这时候又提出了新的疑问。
    毛利大叔被自己闺女这么一问也愣了一下,是啊,真夜小姐会跟谁约吃饭啊?她自己现在估计都想不起来了,他上哪知道去啊?
    大小姐很明显不关心真夜小姐跟谁吃饭,毕竟她就是过来凑热闹的,眼看眾人又把话题从柯南的铅笔上挪开,大小姐只好顺著这帮人的思路走:“我记得这最后的晚餐应该是一副画吧?还是达文西画的!有餐厅会取这样的名字?这寓意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
    “世道变了,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谁知道呢!”对於大小姐的问题,毛利大叔非常乾脆地双手一摊。
    大小姐见状也是无语了,本来她还想展现一下她这位“美少女侦探”发现问题的能力,结果全都被这群人避重就轻给糊弄过去了,仿佛她发现的这些线索都是无关紧要的一样,这自然引起了她的好胜心。
    看著眼前还在冥思苦想的柯南,大小姐小脑瓜一转,又提出了一条新的思路:“要不我们先想想,真夜小姐是在什么地方才会用圣经当便签纸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柯南听完后瞬间露出了一副大脑触电的表情,大小姐发现后这才鬆了一口气。好嘛,总算被她蒙对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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