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双雄》 第一章 广场上的礼物 凌晨5时17分,城市还在沉睡。 秦墨的手机在枕头底下震动,那种频率他太熟悉了——不是闹钟,不是垃圾电话,是重案组的专用频道。他睁开眼睛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三倍,几乎是在震动的瞬间就从深度睡眠中弹了出来。 “说。” “秦队,中心广场,纪念碑下面。有人报了一具尸体。”电话那头是队里的新人,小赵,声音里压著一种想吐又不敢吐的紧张。 “什么身份?” “还没有。但是秦队……”小赵咽了一下口水,“那个尸体上没有脸。” 秦墨掛了电话,用时四秒。他坐在床边,黑暗中精准地摸到床头的烟盒,抽出一根,没点,只是叼著。这是他清醒的標誌性动作——嘴里有烟,但不点燃,像某种启动程序。 黑猫“证据”从床尾跳上来,在他腿边蹭了一下。秦墨伸手摸了摸它的头,然后起身穿衣服。黑色夹克,黑色牛仔裤,黑色作战靴。他衣柜里只有黑色,不是因为装酷,是因为不需要花时间搭配。 出门前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5:21。从接到电话到出门,四分钟。比上次慢了三十秒。 中心广场是这个城市的心臟,东西南北四条主街交匯於此,正中央矗立著一座二十米高的纪念碑,纪念的是这座城市在战爭中的解放日。此刻纪念碑的底座台阶上,一个人形物体被摆放成坐姿,背靠碑体,面朝东方。 警戒线已经拉起来了,黄色塑料带在探照灯下反著廉价的光。两个巡警站在外围,脸色都不太好看。秦墨掀开警戒线钻进去,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直接走向尸体。 他的脚步在距离尸体两米处停住了。 “谁动过?” “没有人动过,秦队。法医还在路上。”小赵跟在他身后,声音发抖。 秦墨蹲下来,打开手电筒。 尸体是一名男性,穿著一件灰色棉质夹克,深蓝色牛仔裤,黑色运动鞋。衣服上没有任何血跡或明显污渍,甚至连褶皱都很少——像是被人仔细整理过才摆在这里的。 但真正让秦墨瞳孔收缩的,是尸体的头部。 面部已经完全无法辨认。不是被刀砍的,不是被砸的,是被人用一种近乎外科手术般精確的方式毁掉的——软组织被钝器反覆碾压,骨骼结构完全粉碎,连颅骨的基本轮廓都看不出来了。法医后来会告诉他,这需要至少两个小时的持续作业,凶手用了极大的耐心。 “牙齿呢?”秦墨突然问。 小赵愣了一下:“什么?” “牙齿。毁容的人通常会忽略牙齿,牙科记录可以確认身份。”秦墨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次性手套,一边戴一边说,“你看看他的嘴。” 小赵凑近看了一眼,然后迅速转身,捂著嘴乾呕了两下。 牙齿全部被拔除了。不是粗暴地撬掉,而是用专业工具一颗一颗地拔出来的。牙槽边缘整齐,没有任何碎裂。 秦墨没有反应。他见过更噁心的。 他把手电筒的光移到尸体的胸口——那里,灰色夹克被割开了一个洞,露出了下面的皮肤。皮肤上有一道伤口,不是致命伤,是死后刻上去的。伤口边缘已经不再渗血,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暗红色。 一个符號。 圆圈,中间一条竖线。 秦墨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变化。他的眉头皱起来,不是那种面对棘手案件的皱眉,而是某种更深的、更古老的东西——像是一个人在多年后重新看到自己以为已经忘记的噩梦。 他站起来,走到警戒线外,点上了那根叼了十五分钟的烟。 “秦队,这个符號是什么意思?”小赵缓过来了,凑过来问。 秦墨深深吸了一口烟,烟雾在探照灯的光柱里扭曲上升。 “打开电脑,调出未结案卷宗。编號2014-0917、2016-0322、2019-0113、2021-0408。” 小赵的眼睛瞪大了:“秦队,这些都是……” “对。”秦墨把菸头弹进夜色里,看著它划出一道弧线,落地时溅起一小簇火星,“同一个凶手。十年了。” 他转身看向那具坐在纪念碑下的尸体,灰色的身影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像一座雕塑。 “但他以前都是把尸体藏起来的。这次为什么摆在广场正中央?” 这个问题他没有问出声,因为他不指望任何人回答。在这个案子里,能回答他的人,要么已经死了,要么—— 他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名字让他停顿了一秒。 沈牧之。 他接起来,没有说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然后一个低沉、平稳、像被砂纸打磨过的声音响起来:“秦墨,我的合伙人今天早上失踪了。” “跟我有什么关係?” “他失踪前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你的。”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我没有接到过他的电话。” “我知道。”沈牧之的声音没有任何波动,“因为那个电话是在凌晨3点47分拨出的,通话时长0秒——他没有说话就掛断了。但通话记录上,你的號码是最近联繫人。” “你怎么知道他的通话记录?” “我是律师,我有办法。”停顿了一秒,“更重要的是,我查了他的日程表。昨天下午,他去见了一个人。那个人今天凌晨5点17分被发现死在中心广场。” 秦墨的眼睛眯起来了。 “你知道了什么?” “我知道的会告诉你,但不是在电话里。”沈牧之说,“我在事务所等你。天亮之前,如果你不来,我会带著我掌握的信息去找媒体。” 电话掛断了。 秦墨盯著手机屏幕看了五秒,屏幕暗下去,映出他自己的脸——眼窝深陷,胡茬杂乱,像一个在黑暗里待了太久的人。 他对小赵说:“这里交给你。法医来了之后,让他直接联繫我。任何发现都不要写入报告,口头跟我说。” “为什么,秦队?” 秦墨没有回答,大步走向他的车——一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副驾驶座上永远放著一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 车子发动时,他看了一眼后视镜里渐渐远去的纪念碑,和那具坐在台阶上的尸体。 “你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他对著空气说。 没有人回答。 凌晨5点53分,秦墨的车停在了一栋写字楼下面。楼体上掛著一块低调的铜牌——“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 整栋楼只有七层的灯亮著。 他坐电梯上去,走廊里舖著深灰色的地毯,脚步声被完全吸收,安静得像深海。走廊尽头是一扇橡木门,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人。 沈牧之坐在办公桌后面,穿著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精瘦的小臂。他的眼镜放在桌上,此刻没有戴,眼睛的形状比戴眼镜时显得更锐利,像两片薄薄的刀。 他的桌上摆著三样东西:一杯已经凉透的黑咖啡,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牛皮纸信封。 “坐。”沈牧之说。他没有站起来,甚至没有抬头,手指在键盘上敲击著什么。 秦墨没有坐。他靠在门框上,双臂交叉,盯著沈牧之。 “你合伙人的名字。” “方诚。四十二岁,跟我合作六年。主要负责商业诉讼,刑事案子不碰。”沈牧之的手指停了,终於抬起头。他的眼睛在对上秦墨视线的瞬间,没有退缩,也没有挑衅,只是一种近乎透明的平静。 “他昨天下午去见的人是谁?” 沈牧之把电脑屏幕转过来。屏幕上是一张监控截图,时间显示2024年11月30日,下午2点31分。画面里是一家咖啡厅的角落,方诚坐在一边,对面坐著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脸在截图中看不清,因为戴了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 “这张图是从咖啡厅的监控里截的。我凌晨4点拿到的。”沈牧之说。 “你凌晨4点去调监控?”秦墨的眉毛挑了一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这具尸体。” “我说了,方诚失踪了。昨晚11点他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说『明天见面谈,有重要的事』。然后就失联了。我开始找人,调了他的车gps、手机定位、信用卡消费记录。”沈牧之顿了顿,“凌晨3点,我发现他的手机最后定位在中心广场附近。” “所以你打电话给我。” “对。然后我查了今天的警用频道——別问我怎么查到的,你不会想知道——知道中心广场出了命案。两个信息叠加在一起,概率太大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走到办公桌前,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没有问沈牧之就直接打开了。 里面是一叠文件。第一页是一份合同,抬头写著“城南旧城改造项目地块转让协议”。甲方是一个叫“恆远地產”的公司,乙方是一个叫“陈默”的人。合同金额是八百万。 “陈默是谁?” “不知道。我查了这个名字,身份证號是假的,银行帐户是离岸的,追不到。”沈牧之重新戴上眼镜,“但合同的日期是三年前。三年前签的合同,八百万的金额,乙方用假身份——你觉得这像什么?” 秦墨把文件放回信封。“像洗钱。” “或者像封口费。”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撞了一下。 “方诚做商业诉讼,接触的都是地產、金融、股权这些东西。如果他看到了不该看的,或者知道了不该知道的——”沈牧之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怀疑方诚就是那具尸体?” “dna比对需要时间。但他失踪了,尸体上没有脸,没有指纹,没有牙齿。凶手不想让我们知道死者是谁。”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城市的夜景,大部分区域还黑著,只有零星的路灯和24小时便利店的光。 “但如果方诚是那具尸体,问题就来了。”他转过身,看著秦墨,“凶手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力气毁掉他的身份信息,却又把尸体摆在全城最显眼的地方?” 秦墨没有说话。他在想同样的问题。 “除非——”沈牧之的声音变得更低了,“凶手想让我们知道死者是谁,但不想让官方记录確认。他想让我们自己去找答案,通过別的渠道。” “什么渠道?” 沈牧之走回桌前,从抽屉里拿出另一样东西。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里面装著一张折成四折的纸条。 “今天凌晨,有人从门缝下面塞进了我的办公室。” 秦墨接过来,隔著袋子展开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用印刷体写成,没有笔跡特徵: “方诚不是死者。死者是第五个。第一个的名字在2014年的卷宗里,第37页。” 秦墨的手指捏紧了证物袋的边缘。 “你打算怎么办?”沈牧之问。 秦墨把证物袋拍在桌上,看著沈牧之的眼睛。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僵持了三秒——一个像狼,一个像鹰。 “我打算做两件事。”秦墨说,“第一,查你合伙人的下落。第二,查这个案子。” “那我们暂时休战?” “我们从来没有宣战。”秦墨转身走向门口,走到门框处停了一下,没有回头,“但我警告你,沈牧之。如果你在这件事里藏了什么——” “我从来不藏。”沈牧之打断了他,“我只是选择什么时候说。” 秦墨走了。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 沈牧之坐回椅子上,拿起那张纸条,看了很久。然后他打开电脑,输入了一个加密文件夹的密码。 文件夹的名字叫“2014-0917”。 里面只有一份文件,创建时间是八年前。文件的最后一行写著: “如果有一天这个案子重启,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沈牧之盯著这行字看了十秒,然后关掉了文件夹。 窗外的天空开始发白。新的一天来了,带著一具没有脸的尸体,一个消失的律师,和一份十年前就该被翻出来的真相。 第二章 第37页 秦墨没有回局里。 他从沈牧之的事务所出来之后,直接开车去了档案室——那栋位於公安局后院的老旧三层小楼,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楼梯间的灯永远在闪。档案室的值班员老周正趴在桌上打瞌睡,被秦墨拍醒的时候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秦队?这个点?” “2014年的未结案卷宗。编號0917。” 老周眨了眨眼,像是没听清。“那个案子的卷宗……三年前就被调走了。” 秦墨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谁调的?” “刑侦支队的调档记录上写的是……你自己。”老周翻出登记本,指著上面一行字,“你看,2021年3月15日,调档人秦墨,签字也確实是你的。” 秦墨盯著那行字看了五秒。签名模仿得很像,但“墨”字下面的“土”写得稍微宽了一点——他自己写这个字的时候,最后一横总是会收得很紧。这个区別太小了,小到除了他自己没人能看出来。 “这个登记本,上次核对是什么时候?” “每年年底核对一次。2021年的核对记录是没问题的。” 也就是说,这个偽造的签名已经在档案里躺了三年,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秦墨把手插进口袋里,指尖碰到了一样东西——烟盒。他抽出一根,叼上,没点。 “老周,电子档案呢?” “2014年的案子,那时候电子档案系统还没上线,只有纸质版。调走了就是调走了,没有备份。” 秦墨点了点头,转身走出档案室。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终於点燃了那根烟。天已经完全亮了,东边的云被染成橘红色,像被烧过的纸灰。 有人在三年前就预料到这个案子会重启。那个人偽造了他的签名,调走了原始卷宗,把所有的线索都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个人要么是凶手,要么是—— 秦墨的手机响了。小赵。 “秦队,法医初步结果出来了。” “说。” “死者男性,年龄在38到45岁之间,身高171.5公分,体重约65公斤。死因是氰化物中毒,摄入时间大约在凌晨2点到3点之间。身上的十一处陈旧性骨折都是不同时间造成的,最早的一处大约在十年前,最晚的一处在半年前。” “胸口的符號呢?” “法医说那个符號是死后刻上去的,用的是手术刀之类的高精度工具。而且——”小赵停顿了一下,“符號下面还有东西。” 秦墨的菸灰掉在了鞋面上。“什么?” “皮肤下面嵌了一片金属。法医取出来了,是一枚西洋棋的棋子,王。很小,大概只有五毫米高,纯金的。” “王。” “对。法医说这片金属是先在皮肤上切开一个口子,嵌进去,然后再刻上外面的符號。也就是说,外面的符號是標记,里面的棋子是——”小赵找了半天措辞,“是签名?” 秦墨没有说话。他想起了那个纸条上的话:“方诚不是死者。死者是第五个。” 第五个。如果这是第五个,那么前四个尸体上,是不是也有同样的金属棋子? “小赵,去查前四起案件的尸检报告,看有没有提到金属物体。如果报告里没有,就去翻原始物证。” “是。还有一件事,秦队——媒体来了。不知道谁走漏的消息,说中心广场出了命案,现在广场外围围了至少二十个记者。” “封锁消息,任何信息都不许对外透露。如果有人问,就说正在调查。” 秦墨掛了电话,站在台阶上把最后一口烟吸完。菸蒂被他弹进了垃圾桶,精准地穿过那个拳头大小的洞口。 他需要看到2014年的卷宗。那个被调走的卷宗。 而唯一可能知道卷宗下落的人——或者知道卷宗內容的人——是那个今天凌晨给他打电话的律师。 秦墨犹豫了三秒,然后拨通了沈牧之的电话。 “我需要你帮我查一个人。” “谁?” “陈默。合同上的那个名字。但我不是要查他的身份——身份证是假的,查不到。我要查他的钱。八百万的合同,不管是洗钱还是封口费,钱一定有一个来路和一个去路。你跟金融系统的人熟,帮我摸一下这笔钱的流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在档案室遇到了什么?” 秦墨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这个人的直觉太准了。 “2014年的原始卷宗被调走了。调档人写的是我的名字,但签字是偽造的。” “什么时候调走的?” “2021年3月。” “三年前。”沈牧之的声音变得更深了,“三年前出了什么事?” “我不记得有什么特別的事。” “你不记得,不代表没有发生。”沈牧之说,“钱的事我来查。但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 “去找一个人。方诚的太太。她住在城东的翡翠花园小区,12栋301。今天早上我给她打过电话,她说方诚昨晚没有回家。但她说话的时候——我在电话里听到了电视的声音。凌晨五点,一个丈夫失踪的女人,在开著电视。” “你觉得她在隱瞒什么?” “我觉得她在害怕什么。” 秦墨掛了电话,上车,发动引擎。吉普车的排气管喷出一股黑烟,然后咆哮著驶出了停车场。 翡翠花园小区是城东的一个中档住宅区,楼龄大约十年,外墙的涂料已经开始剥落。12栋在小区的最里面,楼下有一棵歪歪扭扭的银杏树,叶子掉了一半,剩下的掛在枝头,黄得像旧纸张。 秦墨没有走电梯。他走楼梯上到三楼,在301门前站了十几秒,听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任何声音。 他敲门。 三声。不重不轻。 等了大约二十秒,门开了一条缝,一条防盗链绷得笔直。缝隙里露出一只眼睛——女人的眼睛,眼白布满血丝,瞳孔里是那种被惊嚇过度的动物才有的光。 “方太太?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方诚先生的事,我想跟您谈谈。” 门后的眼睛眨了眨,然后防盗链被卸下,门打开了。 方诚的妻子叫林晓,三十九岁,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她穿著一件皱巴巴的家居服,头髮隨便扎在脑后,脸上的妆已经完全花了——不是因为哭,秦墨判断,而是因为没有卸妆就睡了,眼线在眼瞼下面晕成了两团黑色的阴影。 “秦警官,请进。”她的声音很平,平得不像一个丈夫失踪的妻子。 客厅很整洁。沙发上铺著沙发巾,茶几上摆著一盆假花,电视柜上有一排相框——方诚和林晓的合照,方诚的单人照,还有一张方诚和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秦墨的目光在那张合照上多停了一秒。照片里的另一个男人,四十岁左右,戴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笑容很標准。 “这位是?” 林晓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方诚的大学同学,何志远。他们关係很好,偶尔会一起吃饭。” 秦墨记住了这个名字。 “方太太,方诚先生昨天是什么时候出门的?” “下午一点左右。他说去见一个客户,晚上会回来吃饭。但是到了六点,他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我以为他在忙,就没有多想。”林晓坐在沙发的一角,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 “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比如压力很大,或者接到什么奇怪的电话?” 林晓的手指绞得更紧了。“没有。他一直很正常。” “方太太,您的丈夫失踪了。今天凌晨,中心广场发现了一具尸体。您不担心吗?” 林晓的手指突然停住了。 “方诚先生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工作上有没有遇到过麻烦?” “没有。” “您认识陈默吗?” 林晓的眼神闪了一下。非常快,快得像一只受惊的猫窜过巷口,但秦墨捕捉到了。 “不认识。” “方太太,我再问您一次。您的丈夫失踪了,您为什么不报警?” “我……我以为他只是应酬晚了。今天早上接到沈律师的电话,我才知道他没去事务所。” “所以您从昨晚六点到今天早上,一直没有报警。但您也没有睡觉——您的妆没有卸,衣服没有换,电视开了一整夜。”秦墨的语气没有任何变化,像是在陈述天气预报,“您在等什么?还是在怕什么?” 林晓的眼眶突然红了,但眼泪没有掉下来。她咬著下嘴唇,咬得发白。 “秦警官,我……”她的声音开始发抖,“方诚他说过,如果他出了什么事,不要报警,不要找任何人。只让我联繫沈律师。” “他什么时候说的?” “三个月前。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跟我说了这句话,然后就不肯再多说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广场尸体的照片,当然不是原图,而是一张只拍到了衣服和体型的照片,没有头部。他把照片放在茶几上。 “方太太,您认识这件衣服吗?” 林晓低下头看了一眼,然后整个人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倒在沙发上。她没有哭,但她的嘴唇在动,像是在说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 “方太太?” “那是……那是他的夹克。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她的声音像是从水底浮上来的气泡,每一个字都在破裂。 秦墨把照片收起来。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然后转过身。 “方太太,最后一个问题。方诚在三个月前说的那句话——『如果他出了什么事』——他有没有说过,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沈律师?” 林晓抬起头,眼睛里有泪光,但始终没有落下来。 “他说……因为沈律师是这个城市里唯一一个不会背叛他的人。” 秦墨走出翡翠花园小区的时候,天空开始飘起了细雨。他站在车旁边,点了一根烟,这次是真的点了。 “唯一一个不会背叛他的人。”他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方诚信任沈牧之,超过信任自己的妻子。一个商业诉讼律师,为什么会需要一个人“不会背叛”他?除非他捲入的事情,本身就建立在背叛之上。 手机响了。沈牧之。 “钱的事查到了。” “这么快?” “八百万,三年前从恆远地產的对公帐户转出,经过四个中间帐户,最后进入了一个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持有人——”沈牧之停顿了一下,“是何志远。” 秦墨的烟差点从嘴里掉下来。 “何志远?方诚的大学同学?” “你认识他?” “我在方诚家里看到了他的照片。”秦墨把烟从嘴里拿下来,雨水打在菸头上,发出细微的滋滋声,“何志远是什么人?” “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三年前,恆远地產参与了城南旧城改造项目。那个项目涉及三百多户居民的拆迁,当年闹出过很大的动静——有人自焚,有人被强拆,还有一个钉子户在拆迁过程中意外死亡。” 秦墨的记忆被触动了。“那个钉子户——叫什么名字?” “我还在查。但有意思的是,那个钉子户意外死亡的案子,当年的办案民警——”沈牧之的声音变得很低,“是你。” 雨突然下大了。 第三章 故人 秦墨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夹著第三根烟,雨水顺著车窗的缝隙渗进来,打湿了他的袖口。他没有关窗。雨水的凉意让他保持清醒。 城南旧城改造。钉子户意外死亡。 这两个词组在他的记忆里翻搅,像一把钝刀子在挖一个结了痂的伤口。他闭上眼睛,那些画面就自己跑出来了—— 三年前。2021年。夏天。城南的一片老居民区,红砖楼房,墙面上用白漆画满了“拆”字,圆圈画得歪歪扭扭。他在那里站了整整一个星期,处理一起“意外坠亡”案件。 死者叫孙德胜,五十八岁,退休工人,独居。他的房子是一栋两层的私房,在拆迁范围內。恆远地產给出的补偿方案是八十万,孙德胜要两百万。谈判僵持了三个月。 然后孙德胜从自家二楼的阳台摔了下来,后脑著地,当场死亡。 现场勘查结论是意外。阳台栏杆老化,死者酒后失足。酒精检测显示血液酒精浓度0.12%,足以影响平衡能力。 秦墨当时签了那份报告。 但他记得一个细节——孙德胜的右手手心里攥著一片碎玻璃。法医说那是坠楼时抓碎了阳台上的玻璃,但秦墨总觉得那片碎玻璃的形状太规则了,像是一个被刻意折断的三角形。 他没有深究。案子太多,人手不够,上面催得紧。意外死亡的定性让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气——恆远地產可以继续拆迁,家属拿到了比最初方案多三十万的“人道主义补偿”,分局的结案率也好看。 唯一不安的,是秦墨自己。 他曾经在一个失眠的深夜翻出过孙德胜的案卷,想重新看一看那片碎玻璃的照片。但案卷不见了——不是被调走了,而是从系统里彻底消失了。电子档案里没有,纸质档案的编號变成了空白。 他当时以为是系统故障,没有追究。 现在他知道,那不是故障。 秦墨睁开眼睛,雨水已经把他的整个左肩打湿了。他发动车子,没有回局里,而是直接开向城南。 城南旧城改造项目已经完成了。原来的红砖楼房和窄巷子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叫“恆远新城”的商品房小区。灰色的高层建筑整齐划一,像一排多米诺骨牌,每栋楼之间隔著同样宽度的绿化带,草坪修剪得一样高,灌木丛修剪成同样的球形。 秦墨把车停在路边,走进小区。他不知道自己具体要找什么,但他知道,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有些东西被埋在了这片水泥下面。 他的手机响了。沈牧之。 “孙德胜。钉子户的名字。”沈牧之没有寒暄,“五十八岁,退休工人,独居。2021年7月12日从自家二楼阳台坠亡,定性为意外。但我查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孙德胜坠亡的前一天,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何志远曾经去拜访过他。” “你怎么查到的?” “孙德胜的邻居,一个叫刘桂枝的老太太,当年接受过本地电视台的採访。採访视频还在网上。她在镜头前说,『昨天那个姓何的律师又来了,跟老孙吵了一个多小时,走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又来了?”秦墨抓住了关键词,“说明何志远不是第一次去。” “对。而且刘桂枝还说了一句话——『老孙说他手里有东西,能让他们吃不了兜著走』。” 秦墨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什么东西?” “不知道。但孙德胜死后,他的家里被翻过。刘桂枝说,出事那天晚上,她看到有人从孙德胜家里搬出了几个纸箱子。” “她报警了吗?” “报了。但出警的民警说『这是拆迁后的正常清理』,没有立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何志远现在在哪里?” “恆远地產的总部在开发区。但我建议你不要直接去找他。” “为什么?” “因为何志远今天早上也失踪了。”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 “他的秘书说,他昨晚加班到十一点,然后开车离开公司。今天早上没有来上班,电话关机,家里的座机没人接。他的妻子在国外出差,联繫不上。” “又一个失踪的人。”秦墨说,“方诚失踪,何志远失踪。这两个人的共同点是什么?” “恆远地產。方诚的合同涉及到恆远地產,何志远是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三年前的拆迁案,两个人都有关係。”沈牧之停顿了一下,“还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认识你。” “什么意思?” “方诚失踪前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你。何志远三年前经手的案子,办案民警是你。你不觉得这个重合太密集了吗?” 秦墨没有回答。他在想另一个问题。 “沈牧之,你为什么会对方诚的事情这么上心?他是你的合伙人,但你凌晨四点去调监控、查资金流向、翻三年前的旧案——这不像是单纯的『担心合伙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方诚在三天前给了我一样东西。”沈牧之的声音变得更低了,“一个u盘。他说如果他在一周之內没有来取回去,就把u盘交给警方。” “u盘里有什么?” “我还没有看。” “为什么?” “因为他设置了打开密码。密码是他的指纹。他死了,指纹就没用了。”沈牧之的声音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波动,很轻微,像湖面上被风吹出的一道皱纹,“所以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找到方诚的指纹。” “他失踪了。我上哪儿找他的指纹?” “他家里。他的水杯、手机、门把手——任何地方。拿到指纹之后,我需要你用3d列印做一个指纹膜。” 秦墨的眉头皱了起来。“你知道你在要求一个警察帮你偽造证据吗?” “我知道。” “你为什么不自已去拿?” “因为林晓不会让我进门。”沈牧之说,“她信任我,但她更害怕我。方诚告诉她『不要报警,只联繫沈律师』——这意味著方诚知道,如果事情败露,我是唯一一个不会把他供出去的人。但同时,这也意味著方诚手里掌握的东西,足以毁掉很多人。林晓害怕的不是我,是我知道的东西。” 秦墨把菸头弹出窗外,看著它落在湿漉漉的路面上,发出一声细微的嘶响。 “我考虑一下。” “不要考虑太久。凶手已经杀了五个人,失踪了两个人。时间不在我们这边。” 电话掛断了。 秦墨坐在车里,看著挡风玻璃上的雨滴匯聚成水流,蜿蜒而下,像无数条细小的河流在地图上蔓延。他的目光穿过雨幕,落在“恆远新城”四个大字上——不锈钢材质的,即使在阴雨天也反著冷光。 他推开车门,走进雨里。 他没有去找何志远——何志远失踪了,找也找不到。他去找另一个人。 孙德胜的房子不在了,但他的邻居还在。刘桂枝,那个接受过採访的老太太。如果她还活著,如果她还住在这附近—— 秦墨在小区的东侧找到了一排没有被拆迁的老房子。它们被保留下来,改造成了“社区文化中心”,红砖墙上刷了一层清漆,原来的门牌號还依稀可见。他在一间掛著“棋牌室”牌子的房间里找到了刘桂枝。 老太太七十一岁了,头髮全白,但精神很好,正在跟一个老头下象棋。她抬头看了秦墨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走棋。 “你又是记者吧?三年前的事我该说的都说了,不说了。” “我不是记者。我是警察。” 刘桂枝的手停住了。她抬起头,仔细打量了秦墨一眼。 “你就是当年那个警察?” 秦墨愣了一下。“您认识我?” “我怎么不认识?你当年在老孙的房子里站了一个多小时,出来的时候脸色发白,靠在墙上抽了三根烟。”刘桂枝把象棋往桌上一推,“我等你等了三年。” 秦墨坐在了刘桂枝对面。 “孙德胜死之前,跟您说过什么?” 刘桂枝看了看周围,棋牌室里的其他老人都没有注意这边。她压低声音说: “老孙说他发现了一件事。关於那块地的。” “什么地?” “城南旧城改造的那块地。他说那块地的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 “什么东西?” 刘桂枝摇了摇头。“他没说。但他很害怕。不是那种『我要多要点补偿款』的害怕,是那种『我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的害怕。”她停顿了一下,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他还说了一句话——『桂枝姐,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不是意外,是有人不想让我说话』。” 秦墨的后背一阵发凉。 “他说了是谁吗?” “没有。但他说——”刘桂枝的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他说那个人,穿著警服。” 雨声突然变得很大。 秦墨走出棋牌室的时候,雨已经变成了倾盆大雨。他站在门廊下面,点了一根烟,手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 穿著警服。 孙德胜知道那个要杀他的人,是一个警察。 而孙德胜死后,办案的警察是他秦墨。 那个案卷,那个被从系统里彻底刪除的案卷,那个三年前被他忽略的碎玻璃—— 有人在三年前就抹掉了所有痕跡。而那个人,有权限进入公安系统,有权限刪除电子档案,有权限偽造调档签名。 秦墨拿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小赵,帮我查一件事。2021年,刑侦支队內部,有谁在三年前申请过档案系统的最高权限?” “秦队,这个需要支队长签字才能查。” “我来签字。现在就查。” 他掛了电话,深吸了一口烟。烟雾被雨水打散,变成一缕缕灰色的丝线,缠绕在他的指间。 他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警官。”一个变声处理过的声音,像机器人在说话,“三年前你弄丟的那份证据,在你车的后备箱里。” “你是谁?” “一个跟你一样想知道真相的人。” 电话掛断了。 秦墨衝进雨里,跑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 后备箱里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黑色的塑胶袋,放在备胎的旁边。他打开袋子—— 里面是一叠文件,纸张已经泛黄,边角有些捲曲。第一页是一份手写的笔记,字跡潦草但有力,写著: “孙德胜案现场勘查补充记录——2021年7月13日,秦墨。” 他的字跡。他自己写的。 他翻了翻后面的內容——现场照片,阳台栏杆的细节特写,那片碎玻璃的高清照片,还有一份他没有见过的文件:恆远地產的內部备忘录,上面写著“孙德胜的补偿方案——底线100万,如不接受,启动备用方案”。 备用方案。四个字被打了一个问號,旁边用红笔写著:“什么叫备用方案?” 秦墨的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回来—— 他写过这份补充记录。在孙德胜死后的第三天,他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回到现场重新勘查,写下了这些笔记。他把补充记录放进了案卷里,然后—— 然后案卷就不见了。 有人拿走了案卷,刪除了电子档案,偽造了调档记录,让所有人都以为这份补充记录从来没有存在过。 而现在,三年后,有人把它还给了他。 秦墨拿起手机,回拨那个陌生號码。 关机。 他站在大雨中,浑身湿透,手里攥著那份三年前的笔记。雨水打在纸张上,字跡开始晕开,他赶紧把文件放回塑胶袋里,紧紧地扎好。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问题—— 谁有能力在公安系统里刪除档案?谁有动机掩盖孙德胜的死亡真相?谁在三年前偽造了他的签名调走了2014年的卷宗?谁在今天凌晨把方诚的纸条塞进了沈牧之的门缝? 这些人,是同一个,还是不同的? 秦墨上了车,把塑胶袋放在副驾驶座上,跟那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他发动引擎,没有回局里,没有去找沈牧之,而是开向了一个他三年没有去过的地方—— 法医鑑定中心。 他要找一个人。法医林教授,当年给孙德胜做尸检的人。如果孙德胜不是意外坠亡,如果他是被谋杀,林教授一定在尸检报告中留下了线索。 除非——林教授也被收买了。 秦墨握方向盘的手收紧了。他不愿意相信这个可能性,但他知道,在这个案子里,他不能相信任何人。 包括他自己。 第四章 尸检报告 法医鑑定中心在城市西郊,一栋独立的白色建筑,四周种著法国梧桐,冬天叶子落尽,枝干像血管一样蔓延在灰色的天空下。秦墨把车停在门口时,雨已经停了,但天色没有变亮,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像是隨时会塌下来。 他坐在车里抽了一根烟,把后备箱里的文件重新检查了一遍。孙德胜的现场补充记录,三年前他亲手写的,字跡確认无误。但有一件事让他想不通—— 这份记录三年前就被人从案卷里抽走了。为什么现在又还给他?而且是以这种方式——塞进后备箱,用陌生號码通知他。 如果那个打电话的人是站在他这边的,为什么不直接见面?如果是在对面,为什么要帮他? 秦墨把文件锁进手套箱,推门下车。 法医鑑定中心的大厅很安静,消毒水的气味混著淡淡的福马林,让人本能地感到不適。前台的值班护士认识他——刑侦支队的人经常来这里送检。 “林教授在吗?” “在二楼的办公室。但是秦队,林教授今天状態不太好,您最好——” 秦墨没有听完,径直走向楼梯。 林教授的全名叫林致远,六十二岁,法医病理学专家,在公安系统干了三十五年,经手的尸检超过一万具。他的头髮已经全白了,但腰板挺得很直,走路带风,年轻法医见了他都要叫一声“林老”。 但今天,秦墨推开办公室门的时候,看到的林致远跟平时判若两人。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的电脑屏幕是黑的,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盯著窗外。听到门响,他转过头来,秦墨注意到他的眼白泛黄,眼袋深得像两道沟壑,嘴唇乾裂,像是好几天没有睡好。 “林教授。” “秦墨。”林致远的声音沙哑,他清了清嗓子,“为了孙德胜的案子来的?” 秦墨的脚步停了一下。“您怎么知道?” “因为三天前有人来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林致远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 秦墨坐下,没有寒暄,直接开口:“三年前孙德胜的尸检报告,您还记得多少?” “记得很清楚。”林致远闭上眼睛,像是在回忆一段不想回忆的画面,“孙德胜,男,五十八岁,坠楼身亡。体表检查发现右手有玻璃划伤,后脑著地导致颅骨骨折,颅內出血,死因是创伤性休克。血液酒精浓度0.12%。” “这些报告里都有。我想知道的是报告里没有的东西。” 林致远睁开眼睛,看著秦墨。“你指什么?” “那片碎玻璃。”秦墨的身体微微前倾,“孙德胜右手心里攥著的那片碎玻璃。它在现场照片里出现了,但在您的尸检报告里,没有被列为关键物证。为什么?” 林致远沉默了很长时间。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空调运转的嗡嗡声。 “因为那份尸检报告不是最终版本。”他终於开口,声音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秦墨的瞳孔微微收缩。“什么意思?” “孙德胜死后第二天,我做了初步尸检,写了第一版报告。在那个版本里,我註明了一个疑点——死者右手心的碎玻璃,边缘太整齐,不像是坠楼时抓碎玻璃造成的,更像是被人用玻璃刀划好之后塞进手里的。” 秦墨的手指不自觉地握紧了。 “但是当天晚上,”林致远继续说,“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谁打来的?” “当时的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马建国。” 秦墨的后背一阵发凉。马建国,三年前是副支队长,现在是——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这个案子上面定性了,意外死亡,不要节外生枝。他说那片碎玻璃的事,不要在正式报告里写。”林致远的声音开始发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愤怒——一种压抑了三年的愤怒,“他说这是『组织决定』。” “然后您就改了报告?” “我还能怎么样?”林致远猛地抬起头,眼眶泛红,“我干了三十五年法医,你以为我不知道那片碎玻璃意味著什么?但我能怎么样?马建国是副支队长,他一句话就能让我提前退休。我还有五年才到龄,我还有房贷没还完——” “林教授。”秦墨打断了他,语气平静但坚定,“我没有在指责您。我只是需要知道真相。” 林致远深呼吸了几次,情绪慢慢平復下来。 “第一版报告我没有刪除。我存在了一个u盘里,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中。”他站起来,走到墙角的保险柜前,转动密码锁,从里面取出一个银色的u盘,递给秦墨,“这里面有真相。但是秦墨,你要想清楚——拿了这个东西,你就不是在查一个普通的案子了。” 秦墨接过u盘,握在手心里。金属外壳被林致远的体温捂热了,带著一点潮湿。 “马建国现在已经是支队长了。”林致远说,“你的顶头上司。” 秦墨把u盘装进口袋,站起来。“林教授,三天前谁来问过您同样的问题?” 林致远犹豫了一下。“一个律师。姓沈。他说他是方诚的代理律师,来核查与孙德胜案相关的法医记录。” 沈牧之。他比自己早来了三天。 “您告诉他了吗?” “没有。我不信任律师。”林致远说,“但我信任你。或者说,我信任三年前的你——那个在孙德胜的房子里站了一个多小时、出来抽了三根烟的你。” 秦墨走到门口,转过身。“林教授,如果马建国知道您来找我了,他会怎么做?” 林致远的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他三年前就能让我改报告,现在就能让我闭嘴。所以秦墨——动作要快。” 秦墨走出法医鑑定中心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暗了。冬天的白昼短得像一根燃尽的烟。他站在车旁边,把u盘举到眼前看了看,然后装进內侧口袋里,拉上夹克拉链。 他没有立刻上车,而是靠著车门站了一会儿,在脑子里把所有的信息重新排列了一遍。 三年前:孙德胜疑似被谋杀→林致远的第一版报告记录了疑点→马建国施压修改报告→秦墨的补充记录被刪除→案卷消失。 现在:无名尸案重启→方诚失踪→何志远失踪→恆远地產的八百万流向何志远→方诚与何志远是大学同学→方诚三个月前预感到危险→方诚留给沈牧之一个u盘,需要指纹才能打开→有人把孙德胜的补充记录还给了秦墨。 两条时间线在“恆远地產”这个点上交匯。 而马建国,在三年前压下了孙德胜案的真相。他是为了保护恆远地產,还是为了保护別的什么? 秦墨的手机响了。沈牧之。 “指纹的事,你考虑好了没有?” 秦墨沉默了三秒。“我有一个条件。” “说。” “u盘打开之后,內容必须共享。你不能藏著掖著。” “我没有藏过任何东西。” “你有。”秦墨的声音冷下来,“你三天前就去见了林致远,你没有告诉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你怎么知道的?” “我刚从林致远那里出来。他告诉我了。” “你去见了林致远?”沈牧之的声音出现了一丝意外,这是秦墨第一次听到他语气里有这种情绪,“你查到了什么?” “你先回答我,你为什么去见林致远?” “因为方诚在三天前——也就是他失踪的前一天——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他说『孙德胜的案子有问题,去找法医要原始报告』。我去了,林致远没给我。” “他为什么不给你?” “因为我不是警察。他说原始报告只能交给办案人员。”沈牧之顿了顿,“所以我才需要你去做这件事。现在看来,你做到了。” 秦墨没有否认。“u盘的指纹,我帮你弄。但我需要方诚家里的钥匙。” “林晓不会给你。” “所以我需要你想办法把她支开。” 沈牧之沉吟了片刻。“明天上午十点,我约林晓来事务所谈方诚的保险理赔事宜。她会出门。你有大约四十分钟。” “够了。” “拿到指纹之后,我们在哪里碰头?” 秦墨想了想。“老地方。”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下。“你还记得老地方?” “我又没失忆。” 秦墨掛了电话,上了车。他发动引擎,但没有立刻开走,而是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看著挡风玻璃上残留的雨滴。 “老地方”——大学旁边的那家二十四小时麵馆,十块钱一碗的牛肉麵,汤头咸得要命,但冬天吃起来很暖。他和沈牧之大学时经常去,那时候他们还住在同一个宿舍,还会一起討论案子,还会在凌晨三点为了一道刑法题爭得面红耳赤。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秦墨摇了摇头,把这些念头甩出去。他掛挡,踩油门,车子驶出了法医鑑定中心的停车场。 他没有回局里。他去了一个地方——孙德胜的老房子旧址。 刘桂枝说的那块地,“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 恆远新城小区的东侧,原来孙德胜的房子就在这一带。秦墨把车停在路边,走进小区,找到了小区物业的办公室。 物业经理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穿著制服,胸牌上写著“王浩”。他看到秦墨的证件时,脸上的表情变了一下——很微妙的变化,像是意料之中,又像是带著一点紧张。 “秦警官,有什么事?” “三年前,这片地块上有一栋私房,房主叫孙德胜。房子拆掉之后,地基是怎么处理的?” 王浩眨了眨眼。“这个……我是两年前才来的,三年前的事我不太清楚。” “那谁能清楚?” “这个得问工程部。但是工程部的人今天都下班了。” 秦墨看了看手錶。下午四点半。“这么早下班?” “呃……今天有个培训,所有人都去了。” 秦墨盯著王浩看了五秒。王浩的目光开始游移,不敢跟他对视。 “那好。你把工程部负责人的电话给我。” 王浩犹豫了一下,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名片,递过来。秦墨接过来看了一眼——“恆远地產工程部经理,赵国强”。 “谢谢。” 他转身走出物业办公室,但没有离开。他绕到小区东侧,找到了当年孙德胜房子的大致位置——刘桂枝指给他看过,就在社区文化中心后面大约五十米的地方。 现在那里是一片草坪,草修剪得很整齐,跟周围的绿化带没有任何区別。但秦墨注意到一个细节—— 这片草坪的草,比周围的草要矮一些。而且顏色更浅,像是新种的。 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泥土。泥土很鬆软,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他掏出隨身携带的多功能刀,挖了一小铲土—— 泥土下面五公分处,有一层碎砖瓦砾。建筑垃圾。正常的绿化用地,不应该把建筑垃圾埋在表层土下面。 秦墨拍了十几张照片,把手机装进口袋,站起来。他看了看四周,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走到小区外面,点了根烟,拨通了赵国强名片上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 “餵?”一个男人的声音,背景很嘈杂,像是在什么娱乐场所。 “赵经理?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想跟你了解一些情况。” 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不是掛断了,而是对方捂住了话筒,跟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然后背景噪音变小了,像是走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 “秦警官?什么事?” “三年前城南旧城改造项目,孙德胜的房子拆迁之后,地基是怎么处理的?” 沉默。三秒。 “这个……时间太久了,我不太记得了。” “赵经理,孙德胜的案子现在重启调查了。我需要你配合。” 又是沉默。这次更长。 “秦警官,我能问一句——这个案子,是谁让重启的?” 秦墨的眼睛眯了起来。“这个你不用管。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我……我真的不太记得了。要不你明天来公司,我查一下工程记录?” “好。明天上午九点,我在你办公室等你。” 秦墨掛了电话。他的直觉告诉他,赵国强在电话里的反应不正常——不是因为时间久远而不记得,而是因为知道一些事情而不愿意说。 而且,他问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是谁让重启的?” 一个普通的工程部经理,不应该关心案件的办案流程。除非——有人提前跟他打过招呼。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看了看时间,下午五点。天已经完全黑了,冬天的夜来得早,像一扇沉重的大门轰然关闭。 他没有开回家,而是开向了那个“老地方”。 麵馆还在。大学东门外的那条巷子里,夹在一家列印店和一家旧书店之间,门面窄得只够两个人並排走,黄色的招牌灯箱上写著“李记麵馆”四个字,其中一个字灭了,变成了“李记面”。 秦墨推门进去,麵馆里只有三张桌子,两张空著,一张坐著一个穿深蓝色西装的男人。 沈牧之面前摆著一碗麵,没怎么动,筷子搁在碗沿上。他的眼镜放在桌上,手指间夹著一支笔,在笔记本上写著什么。听到门响,他抬起头。 “你来早了。”沈牧之说。 “事情办完了,顺路。”秦墨坐在他对面,对柜檯后面的老板说,“一碗牛肉麵,多放辣。” 老板应了一声,厨房里传来炒勺碰撞的声音。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把笔插回胸前的口袋里。“林致远给了你什么?” 秦墨从內侧口袋里掏出u盘,放在桌上,但没有推过去。 “孙德胜案的第一版尸检报告。林致远在马建国施压之前写的版本。” 沈牧之的目光落在u盘上,停留了三秒。“马建国。现在的刑侦支队长。” “对。” “这意味著什么,你知道。” “我知道。”秦墨把u盘收回来,重新装进口袋,“这意味著我要查的人,是我的上司。” “那你还要查?” “你还要问?” 两个人对视了三秒。然后沈牧之的脸上出现了一个极淡的表情——不是笑,只是一种近乎认可的肌肉放鬆。 “方诚的u盘,我猜里面的內容跟这个有关。”沈牧之说,“恆远地產、拆迁案、孙德胜的死——这三件事被方诚连在了一起。他发现了什么,所以他才会在三个月前说出『如果我出了什么事』这种话。” “方诚是商业诉讼律师,为什么会接触到恆远地產的拆迁案?” “因为恆远地產是何志远的客户。何志远是方诚的大学同学。如果何志远在恆远地產內部发现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他第一个找的人,应该是方诚。” “你的意思是——何志远是告密者?” “有这个可能。”沈牧之拿起筷子,挑了一根面,但没有吃,“八百万从恆远地產转到了何志远的离岸帐户。如果是封口费,那说明何志远知道的事情,足以让恆远地產付出八百万的代价。” “那方诚呢?他在这条链条里扮演什么角色?” “顾问。参谋。或者——”沈牧之放下了筷子,“保管员。” “保管什么?” “证据。” 面端上来了。秦墨拿起筷子,大口吃起来。他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沈牧之看著他,没有说话。 吃了半碗,秦墨停下来。“明天上午十点,我去方诚家。你把林晓约出来。” “已经约好了。” “拿到指纹之后,u盘的內容在哪里看?” “我的事务所。我的电脑有加密系统,比任何地方都安全。” “你不怕被监控?” 沈牧之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的事务所,我每周做一次反窃听扫描。如果有监控,我会知道。” 秦墨把剩下的面吃完,放下筷子,站起来。 “明天下午两点,事务所见。”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 “沈牧之。” “嗯?” “你在查这个案子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有人在跟著你?” 沈牧之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有。从今天早上开始。” 秦墨点了点头,推门走了出去。 麵馆里只剩下沈牧之和他的那碗几乎没动的面。他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面已经凉了,坨成一团。他嚼了两下,咽下去,然后放下筷子,重新打开笔记本。 他在新的一页上写下了几个名字,用线连起来: 马建国(支队长)——孙德胜案(压下了真相) 恆远地產——何志远(法务总监,失踪)——方诚(律师,失踪) 无名尸(第五个死者)——前四个死者(2014-2021) 孙德胜(2021年死亡) 他在所有名字的外围画了一个大圈,然后在圈的中心写了一个词: “棋盘。” 他看著这个词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结了帐,走出麵馆。 巷子里很暗,只有麵馆的灯光从门缝里漏出来,在地面上画出一条窄窄的光带。沈牧之站在光带的边缘,抬头看了看天空——云层裂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小片深蓝色的夜空,没有星星。 他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一条简讯,號码被屏蔽了: “你也在棋盘上。小心,別成了弃子。” 沈牧之盯著屏幕看了五秒,然后把手机放进口袋。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手——那只拿著手机的手——在口袋里微微握紧了。 他走向自己的车,一辆深灰色的沃尔沃,停在巷口的路灯下。他打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引擎。 车子驶出巷口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后视镜。巷子深处,麵馆的灯光熄灭了。整条巷子陷入了黑暗。 但在黑暗的最深处,他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人形,站在墙根下,一动不动。 沈牧之没有减速,也没有加速。他保持著匀速驶出了那条街,在下一个路口右转,绕了一个大圈,从另一条路回了家。 他到家的时候是晚上七点。他的公寓在市中心的一栋高层建筑的顶层,落地窗正对著城市的夜景。他没有开灯,站在窗前,看著远处中心广场纪念碑的轮廓——那个地方,今天凌晨发现了一具没有脸的尸体。 他拿起手机,打开了一个加密通讯软体,给对方发了一条消息: “你需要告诉我更多。” 三分钟后,回復来了: “明天u盘打开之后,你就知道了。但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茶几上,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十五年前的画面——大学宿舍里,秦墨坐在上铺,双腿悬在床沿外面,叼著一根没点的烟,跟他爭论一个案子的定性。那时候的秦墨,眼睛里有一种光,一种相信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光。 那种光,在三年前孙德胜的案子里,灭了。 沈牧之睁开眼睛,拿起手机,又看了一眼那条消息。 “不要相信任何人。” 他锁了屏幕,把手机放在一旁,闭上眼睛。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在这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只有黑暗。 第五章 U盘 秦墨没有睡。 凌晨两点,他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黑猫“证据”蜷缩在他腿边,呼嚕声像一台小型发动机。茶几上摊著三样东西:孙德胜案的第一版尸检报告(u盘內容他已连夜看完)、他今天在恆远新城拍的照片、以及一份他从內部系统列印出来的马建国的履歷。 马建国,五十四岁,从警三十二年。基层派出所民警出身,一步步爬上来的。三年前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重案组——也就是说,三年前秦墨是他的直接下属。去年升任支队长,接替了退休的老支队长。 履歷上没有任何问题。乾净得像一张白纸。 但秦墨知道,最脏的东西,往往藏在最乾净的表象下面。 他把第一版尸检报告又看了一遍。林致远的原始报告比最终版本多了整整四页——详细的伤口形態学分析、碎玻璃的断裂面显微描述、以及对“非典型坠落伤”的专业判断。最后一页的结论部分,林致远用了一种非常克制的措辞写下了他的意见: “死者右手的玻璃划伤形態与坠落过程中被动接触玻璃產生的伤痕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建议侦查部门排除意外坠落的可能性,重点调查他杀。” “排除意外坠落的可能性。”秦墨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如果这份报告当年没有被压下去,孙德胜的案子就会重新定性,就会有正式的侦查,就会有人去查那片碎玻璃的来源,就会有人去问恆远地產“备用方案”是什么意思。 但是报告被压下去了。被他的上司压下去的。 秦墨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马建国”的名字,看了很久,然后锁了屏幕。 现在不能打草惊蛇。他需要更多的证据——不是指向孙德胜案的证据,而是指向马建国为什么要压这个案子的证据。一个副支队长,没有足够的动机去为一个地產公司压下一个命案。除非—— 除非恆远地產给他的,比“组织决定”这四个字更多。 秦墨把东西收好,关了灯。黑暗中,他闭上眼睛,但没有睡著。他的脑子里在排演明天的行动——去方诚家取指纹,每一个步骤都要精確。林晓十点出门,他有四十分钟。方诚家的布局他从沈牧之那里拿到了草图:三室一厅,主臥在东南角,书房在西北角。方诚最常待的地方是书房,指纹最可能提取的位置是书桌的抽屉把手、滑鼠、以及—— 他的手机震动了。凌晨两点十七分。 一条简讯,號码被屏蔽: “明天去方诚家的时候,注意书房书架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书的背面贴著一样东西。” 秦墨盯著屏幕,坐起来。黑猫被他的动作惊醒,跳下沙发,不满地叫了一声。 又是那个神秘人。跟今天把文件放进他后备箱的是同一个人——號码相同,屏蔽方式相同。 他回拨过去,不出所料,关机。 秦墨把手机扔在沙发上,躺回去。他在脑子里把这句话记了三遍:书房书架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 是谁在给他递线索?这个人知道他在查什么,知道他的下一步行动,甚至知道他明天要去方诚家——这说明这个人要么在跟踪他,要么在跟踪沈牧之,要么—— 要么就是沈牧之本人。 秦墨想了想,排除了这个可能性。沈牧之不会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他的风格是直接说,从不故弄玄虚。 那会是谁? 何志远?不可能。何志远失踪了,而且如果他是这个神秘人,他没有必要把八百万转到自己的离岸帐户。 方诚?更不可能。方诚的尸体大概率就是广场上的那具无名尸。 那就是另一个人——一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在棋盘上的人。 秦墨翻了个身,闭上眼睛。这次他强迫自己入睡,因为他知道,明天会是漫长的一天。 上午九点五十分。翡翠花园小区。 秦墨把车停在12號楼的对面,位置正好能看到单元门。他熄了火,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九点五十五分,单元门开了。林晓走出来,穿著一件驼色的大衣,拎著一个黑色的手提包,步履匆匆。她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车子驶出小区大门,消失在主路上。 秦墨看了一眼手錶,开始计时。 他从车里出来,快步走进单元楼。楼梯间里没有人,他三步並作两步上了三楼,在301门前停下来。他戴上手套,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沈牧之昨天给他的备用钥匙,方诚放在事务所的应急备用。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门开了。 方诚家的布局跟沈牧之给的草图完全一致。进门是客厅,左手边是餐厅和厨房,右手边是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是主臥,走廊左侧是书房。 秦墨没有浪费时间,直接走向书房。 书房不大,大约十二平方米,靠墙是一整面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法律专业书籍和文件夹。书桌前有一把人体工学椅,桌上放著一台关闭的笔记本电脑、一个马克杯、一盏檯灯。 秦墨先提取了桌面上的指纹。马克杯的把手、滑鼠、抽屉的金属拉手——他用专用的指纹採集膜一一提取,小心地装进证物袋里。这些应该够了,但他还是走到了书架前面。 第三排。从左边数第七本书。 他数了一下——第一排是最高层,第二排,第三排。从左往右数,第一本,第二本……第七本。 是一本《公司法实务指南》,厚约五百页,书脊已经有些磨损,显然被翻过很多次。秦墨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翻到背面—— 书的封底內侧,贴著一个透明的自封袋,大约半个手掌大小,里面装著一张摺叠的纸条。 秦墨把自封袋揭下来,隔著袋子展开纸条。上面是手写的字跡,跟方诚留在沈牧之办公室的那张纸条不同——这张纸条上的字跡非常潦草,像是在极度紧张的状態下写成的: “马建国收了恆远地產的钱。三笔,总计一百二十万。转帐记录在何志远手里。方诚备份了一份,在u盘里。但u盘被设置了指纹锁,只有方诚能打开。如果你在读这张纸条,说明方诚已经死了。用他的指纹打开u盘,把里面的东西交给媒体。不要交给警方——警方里有他们的人。” 秦墨读完最后一个字,手指微微发麻。 马建国。一百二十万。三笔。 一个刑侦支队长,收受贿赂,压下一个命案。 不——不只是压下孙德胜的案子。纸条上说“三笔”,而马建国升任支队长是去年的事。这三笔钱,可能对应著三个不同的“帮忙”。 秦墨把纸条装进口袋,迅速扫视了一下书架。他注意到第七本书旁边的第八本书——一本《刑事证据规则》,书脊的倾斜角度跟旁边的书不太一样,像是被频繁抽出来又放回去。 他抽出那本书,翻开。书的扉页上写著一行小字,是方诚的笔跡: “2014.9.17——第一具尸体的身份:李彦斌,男,24岁,恆远地產前员工。” 秦墨的手停住了。 2014年9月17日。那是第一起无名尸案的案发时间。卷宗编號2014-0917。 第一具尸体的身份,在这本书的扉页上。 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 秦墨迅速拿出手机,拍下了这行字,然后把书放回原位。他把书架的排列恢復原样,確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跡,然后走出书房。 他在客厅里站了十秒,环视了一圈,確保所有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然后他走到门口,打开门,侧耳听了听走廊里的动静——安静。 他闪身出去,轻轻带上门,听到锁舌落入门框的咔噠声。 下楼,上车,发动引擎。他看了一眼手錶——十点三十一分。用时三十六分钟,比预计的四十分钟还快了四分钟。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坐在车里,把刚才拍的照片又看了一遍。 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2014年死亡,是第一具无名尸。 这条信息把两个案子——连环无名尸案和恆远地產案——彻底连在了一起。 无名尸案的第一个死者,是恆远地產的前员工。而恆远地產,通过马建国压下了孙德胜的命案。而孙德胜的死,跟城南旧城改造项目有关。而那个项目,涉及到一块“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的地。 所有的线索都在指向同一个方向——恆远地產。 而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何志远,现在失踪了。方诚,何志远的大学同学、可能也是他的同谋或者顾问,现在很可能已经死了。 秦墨发动车子,驶向沈牧之的事务所。 下午一点五十五分。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 秦墨到的时候,沈牧之正在会议室里等著他。会议桌上摆著两样东西:一台笔记本电脑,连接著一个指纹读取器;还有一个3d指纹膜印表机——一台银色的桌面设备,看起来像一个小型的微波炉。 “东西拿到了?”沈牧之问。 秦墨把装著指纹採集膜的证物袋放在桌上。沈牧之拿起来,对著光看了看,点了点头。 “方诚的?” “马克杯和滑鼠上的,应该是他的常用指纹。”秦墨坐在对面,“我在他家里还找到了別的东西。” 他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沈牧之看了。沈牧之接过手机,盯著那行字看了整整十秒,然后放下手机,摘掉眼镜,用手指捏了捏鼻樑。 “李彦斌。”他的声音很低,“你查过这个名字吗?” “还没有。我拿到之后直接过来了。” 沈牧之重新戴上眼镜,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了一个商业信息查询平台。他在搜索栏里输入“李彦斌恆远地產”,敲下回车键。 结果出来了。 “李彦斌,男,1990年生,2012年入职恆远地產,任职於工程部。2014年9月10日离职,离职原因栏写的是『个人发展』。2014年9月17日——也就是离职后第七天——被报失踪。失踪案没有立案,因为家属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处於危险状態。”沈牧之念完,抬起头,“然后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记录了。” “直到他的尸体被发现。”秦墨说,“但没有身份信息,所以一直没能確认。” “前四具尸体都没有確认身份?”沈牧之问。 “对。没有指纹,没有牙齿,没有面部特徵。dna资料库里也没有匹配。如果死者是没有前科、没有被採集过dna的普通人,就永远无法確认身份。”秦墨停顿了一下,“但现在我们知道第一具尸体的身份了——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而且他是在离职后第七天失踪的。” “离职。”沈牧之重复了这两个字,“他为什么离职?” “这个要查。” 沈牧之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他开始操作指纹膜印表机——把指纹採集膜放入扫描槽,机器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屏幕上显示出一枚指纹的三维模型。然后印表机开始工作,一层一层地喷涂硅胶材料。 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十分钟。印表机停止工作时,托盘上躺著一枚肉色的指纹膜,薄如蝉翼,纹路清晰,跟真实的指纹几乎无法区分。 沈牧之用镊子小心地夹起指纹膜,走到会议室角落的保险柜前,转动密码锁,从里面取出一个u盘——银色的,跟普通u盘没有任何区別。 他把u盘插入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对话框,要求验证指纹。沈牧之將指纹膜小心地覆盖在传感器的表面—— “嘀”的一声。验证通过。 u盘的內容打开了。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文件夹,名字叫“恆远”。里面有三个文件:一个excel表格,一个pdf文档,一个视频文件。 沈牧之先打开了excel表格。 表格的標题是“恆远地產——特殊项目支出明细(2012-2021)”。表格里有几十行数据,每一行都记录了一笔“特殊项目支出”——金额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收款方大多是个人帐户或者离岸公司。 秦墨的目光迅速扫过表格,找到了三行数据,收款方是同一个名字—— “马建国。” 第一笔:2014年10月,金额40万。 第二笔:2017年3月,金额35万。 第三笔:2020年11月,金额45万。 总计一百二十万。跟纸条上说的一模一样。 三笔钱的时间点——2014年10月,是第一具无名尸被发现后的第一个月。2017年3月,是第二具无名尸被发现后的一年。2020年11月,是第四具无名尸被发现前的五个月。 每一笔钱都跟连环案的时间点有关联。 秦墨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这个表格就是证据。马建国收受贿赂,为恆远地產掩盖——” “等一下。”沈牧之打开了pdf文档,“看看这个。” pdf是一份合同,甲方是恆远地產,乙方是城南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拆迁户名单,大约三百个名字。合同的条款看起来很正常——补偿標准、搬迁时限、违约责任——但沈牧之翻到了最后一页,那里有一个附件。 附件是一份手写备忘录的扫描件,抬头写著“內部会议纪要——2014年8月5日”。 內容只有一段话: “孙德胜的地块,下面有东西。必须在拆迁过程中处理掉。如果他不配合,启动备用方案。备用方案的预算是120万,由马建国协调。” 秦墨和沈牧之同时沉默了。 “下面有东西。”秦墨说,“刘桂枝也说过类似的话——『那块地的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不知道。但恆远地產愿意为此花120万——这个数字很有意思。三笔贿赂加起来正好是120万,跟『备用方案』的预算完全一致。”沈牧之的手指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圈,“也就是说,恆远地產为孙德胜的地块预留了120万的『备用方案』预算。这笔钱最终流向了马建国。而马建国做的,就是压下了孙德胜的死亡真相。” “那孙德胜地下的东西呢?” “被处理掉了。”沈牧之关掉pdf,打开了最后一个文件——视频。 视频文件很短,只有47秒。画面很暗,像是在一个地下室或者仓库里拍摄的,光线来自一个手持的手电筒。画面中央是一面墙——不,不是墙,是一面用砖头新砌的隔断,水泥还没有完全乾透。 视频里有声音,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低,带著颤抖: “这是恆远地產在城南项目工地的地下室。他们在里面砌了一堵墙。墙后面有东西。我看到了……我看到了……” 画面剧烈晃动,然后戛然而止。 沈牧之把视频重新播放了一遍。两个人盯著屏幕,谁都没有说话。 “这个视频是谁拍的?”秦墨终於开口。 “方诚没有標註。”沈牧之说,“但从拍摄角度和画面质量来看,应该是用手机拍的。拍摄者——”他停顿了一下,“很可能是李彦斌。” 秦墨的瞳孔微微收缩。“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2014年9月10日离职,9月17日失踪。” “他离职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他发现了这堵墙后面的东西。”沈牧之把u盘从电脑上拔下来,握在手心里,“然后他就『失踪』了。2014年9月17日,他的尸体被发现,胸口被刻上了那个符號。他是第一个。” “那墙后面到底是什么?”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著窗外的城市。冬天的阳光很薄,照在他身上,在地板上投下一个瘦长的影子。 “我有一个推测。”他说,“但你需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 “2014年,第一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你入警多久?” 秦墨皱了皱眉。“三年。怎么了?” “那一年,你是重案组的普通刑警,还没有升组长。第一起无名尸案,你有没有参与?” “没有。那年的案子是马建国亲自带的组。我当时被分配到了別的案子。” “马建国亲自带队。”沈牧之转过身来,“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个案子的侦查方向就被马建国掌控著。他不需要在事后掩盖什么——他直接从一开始就把案子带偏了。” 秦墨沉默了。 “现在回到刚才的问题。”沈牧之走回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上,俯身看著秦墨,“我的推测是——恆远地產在城南旧城改造项目的地块下面,发现了一样东西。一样绝对不能被人发现的东西。他们需要在不引起任何注意的情况下把它处理掉。孙德胜的房子正好在那块地的上面,他拒绝搬迁,所以他成了障碍。恆远地產启动『备用方案』——杀了孙德胜,偽装成意外坠亡。马建国负责压下案件的真相。” “那李彦斌呢?” “李彦斌是工程部的员工,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那堵墙后面的东西。他拍下了视频,然后离职——可能是想举报,也可能是想敲诈。不管是什么原因,恆远地產不会让他活著走出去。他们杀了他,把他的尸体处理成无法辨认身份的状態,然后——” “然后刻上了那个符號。”秦墨接过话,“圆圈中间一条竖线。” “王车易位。”沈牧之说,“西洋棋中的一步棋。王与车交换位置,目的是为了保护王。凶手在用这个符號传递一个信息——” “他在保护什么人。”秦墨说。 “或者——他在告诉所有人,这些死者都是棋子。真正的主谋,是那个『王』。” 两个人对视了很久。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方诚书架上的那张纸条,放在桌上。“这张纸条里说,u盘里的东西要交给媒体,不要交给警方。你怎么看?” 沈牧之拿起纸条看了看,放下来。 “他说得有道理。马建国是支队长,他能在三年前压下孙德胜的案子,就能在今天压下u盘里的这些证据。如果你把u盘上交,它会在二十四小时內消失,跟2014年的卷宗一样。” “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我们需要两条腿走路。”沈牧之的语速变慢了,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仔细称量,“证据的司法效力,需要走正规渠道——但这需要马建国不在那条渠道上。所以在这之前,我们需要先把马建国从支队长位置上拿掉。” “怎么拿掉?” “用媒体。”沈牧之说,“但不是全部。只放出一部分信息——马建国收受贿赂、压案不报——这些足以启动对他的纪律调查。一旦他被停职,我们就可以把完整的证据链交给监察部门。” “你不怕打草惊蛇?” “蛇已经惊了。”沈牧之的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数学定理,“方诚失踪,何志远失踪,无名尸出现——恆远地產知道有人在他们內部泄密。他们现在在做的事情,不是掩盖,是清除。” “清除?” “方诚和何志远是两个知道太多的人。方诚已经死了——广场上的尸体极大概率就是他。何志远失踪,可能已经死了,也可能在躲藏。而下一个——” 沈牧之的目光落在秦墨身上。 “是你。” 秦墨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不怕。” “我知道你不怕。”沈牧之说,“但你应该怕。不是因为你自己,是因为——如果你出了事,这些证据就没有人能递出去了。” 秦墨沉默了五秒。然后他站起来,把u盘装进口袋。 “证据我来保管。媒体的那条线,你来处理。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在把马建国的事情捅出去之前,我要先找到何志远。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是整个链条里的关键人物——转帐记录在他手里,孙德胜地下的东西他应该也知道。如果他在马建国被停职之前就死了,或者逃了,这条线索就断了。” 沈牧之想了想,点了点头。“给我两天时间。我通过金融系统的人查何志远的资金流向,他如果还活著,一定会用钱。” “好。”秦墨走向门口,“两天。之后不管何志远找没找到,马建国的事必须启动。”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 “沈牧之。” “嗯?” “你在麵馆巷子里看到的那个影子,今天还在吗?” 沈牧之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不是恐惧,是一种被看穿的尷尬。 “你知道了?” “从你说『有人在跟著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你不是『觉得』,你是『看到』了。”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你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我不確定那个影子是来害我的,还是来保护我的。” “什么意思?” 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那条匿名简讯,递给秦墨。 秦墨看了一眼——“你也在棋盘上。小心,別成了弃子。” “这条简讯的发送时间,跟我看到那个影子的时间是同一天。”沈牧之说,“如果那个人想害我,他不会发这条简讯。” “那巷子里的影子呢?” “我不知道。”沈牧之说,“但有一件事我知道——那个影子,在方诚失踪的那天晚上,也在方诚家楼下出现过。” 秦墨的眼睛眯了起来。“你怎么知道?” “因为方诚家楼下的监控,我调到了。”沈牧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u盘——另一个u盘,“你要看看吗?” 秦墨走回桌前,沈牧之把u盘插进电脑,打开了一个视频文件。 视频是翡翠花园小区的监控画面,时间显示2024年11月30日,晚上10点47分。画面里,方诚家楼下的单元门前,一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来,站在路灯下面,抬头看著三楼的方向。那个人穿著一件深色的连帽衫,帽子拉得很低,看不清脸。他在那里站了大约两分钟,然后转身离开,消失在画面的边缘。 沈牧之把画面定格。秦墨凑近屏幕,仔细看了看那个人的身形—— 中等身高,偏瘦,走路的时候右肩微微下沉。 “这个步態……”秦墨的声音变得很轻。 “你认识?”沈牧之问。 秦墨没有说话。他把那个画面反覆看了三遍,然后直起身来,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复杂——不是震惊,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更微妙的东西,像是一个人在確认自己一直不愿相信的事实。 “怎么了?”沈牧之追问。 秦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步態,我见过。”他的声音很低,“三年前,孙德胜的案发现场。那天晚上,有人提前到了现场,在我到达之前就已经勘查过了。我在现场的地板上看到了鞋印——同样的右肩下沉的步態留下的鞋印。” “那个人是谁?” 秦墨沉默了很久。 “马建国的司机。”他终於说,“一个叫孙浩的人。退伍军人,给马建国开了五年车。”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三下。 “马建国的司机,在方诚失踪的那天晚上,出现在方诚家楼下。”他一字一顿地说,“这意味著什么?” 秦墨没有回答。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三年前,孙德胜的案发现场,那些提前出现的鞋印;现在,方诚家楼下的监控画面,同一个人的身影。 “这意味著——”秦墨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马建国不只是压下了孙德胜的案子。他可能亲自参与了。” “或者,孙浩是马建国的白手套。脏活都是他干的。”沈牧之说,“孙德胜的死、方诚的失踪、甚至广场上的那具尸体——可能都是孙浩动的手。” 秦墨把u盘从电脑上拔下来,跟方诚的u盘装在一起。 “我去找孙浩。” “不行。”沈牧之站起来,“如果孙浩就是凶手,你现在去找他等於送上门。” “我有枪。” “他有马建国。” 秦墨看著沈牧之的眼睛。两个人对视了五秒。 “那你有什么建议?”秦墨问。 沈牧之走到窗边,从百叶窗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外面的街道。他的目光在街对面的一辆黑色轿车上停留了一秒——那辆车今天早上就在那里了。 “我的建议是——”沈牧之拉上百叶窗,转过身来,“我们先搞清楚一件事:孙浩是马建国的人,还是另有身份?” “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方诚书架上的那本书吗?《刑事证据规则》,里面夹著李彦斌的身份信息。方诚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信息藏在那本书里?” “因为那本书是他最常翻的?” “不对。”沈牧之摇了摇头,“因为那本书的书名——刑事证据规则。方诚是在告诉我们,这个案子的一切,都跟证据的规则有关。谁掌握了证据,谁就掌握了规则。而谁掌握了规则,谁就能决定谁有罪、谁无罪。” 秦墨沉默了。 “方诚把这个信息藏在书里,而不是放在u盘里,说明他在u盘之外还有一层保险。那个给你发简讯的神秘人,很可能就是方诚安排的——一个在他死后才会启动的『备用方案』。”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方诚在三个月前就知道自己会死。他安排好了一切——u盘、书架上的书、给沈牧之的纸条、给你后备箱里放的文件。他布的局,比我们想像的要大。” 秦墨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那我们现在的对手不是马建国,也不是恆远地產。”他说,“我们是在跟一个死人下棋。” “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布的棋局。”沈牧之走到桌前,拿起那枚从无名尸胸口取出的“王”棋子的照片——秦墨给他的——放在桌面上,“王车易位。你以为你是棋手,其实你也是棋子。” 秦墨把“王”棋子的照片拿起来,看了很久。 “那真正的棋手是谁?”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转过身,看著窗外。街对面那辆黑色轿车还停在那里,车窗是深色的,看不到里面。 “也许——”他的声音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语,“真正的棋手,还没有出现在棋盘上。” 第六章 棋子的踪跡 秦墨离开沈牧之的事务所时,天已经暗了。冬天的黄昏短得像一声嘆息,太阳在西边的楼群之间沉下去,把天空染成铁锈的顏色。 他没有开车回家,而是把车停在了三条街之外的一个停车场,步行回到事务所对面的街角。他想看看那辆黑色轿车——沈牧之说的那辆,从早上就停在那里。 黑色轿车还在。大眾帕萨特,车牌號他记下来了。 秦墨站在一家便利店的门口,手里拿著一杯咖啡,装作在等人的样子。他的目光越过杯沿,观察那辆车。车窗是深色的,看不到里面,但他注意到驾驶座的车窗开了一条缝——大约两指宽。有人在里面抽菸,烟雾从那条缝里裊裊地飘出来。 他在那里站了十五分钟。车里的人没有出来,车也没有发动。 秦墨拿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小赵,帮我查一个车牌。a7b2c9——对,就是现在。” 小赵那边敲了几下键盘。“秦队,这个车牌登记在一家公司名下——恆远地產。车型是大眾帕萨特,黑色。” 秦墨的手指在咖啡杯上轻轻敲了一下。 恆远地產的车,停在沈牧之的事务所对面。监视沈牧之,还是监视他? “小赵,再查一件事。马建国支队长——他的配车是什么车型?” “支队长配车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车牌我查一下……是a8b1c3。” “他的司机呢?孙浩。查一下孙浩有没有私家车。” “稍等……孙浩名下没有机动车登记记录。” 没有车。那方诚家楼下监控里的那个人,如果不是开自己的车去的,就是开了別人的车。 秦墨掛了电话,最后看了一眼那辆黑色帕萨特,转身走进了一条巷子。他从巷子的另一头穿出去,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自己的车上。 他需要找到孙浩。 马建国的司机,一个退伍军人,三年前出现在孙德胜的案发现场,三天前出现在方诚家楼下。这个人要么是关键证人,要么是凶手本人。 而他现在失踪了——马建国的车换了一个新司机,秦墨在局里的时候注意到了,但他当时没有多想。现在他想了。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书荒,1?1???.???超实用 】 秦墨发动车子,开向了孙浩的最后一个已知地址——马建国给他安排的宿舍,在公安局后面的一栋老家属楼里。那是给司机和勤务人员住的临时宿舍,条件简陋,但胜在方便。 他把车停在两条街外,步行过去。老家属楼是一栋六层的红砖建筑,外墙没有保温层,楼道里的灯有一半是坏的。孙浩的宿舍在四楼,402室。 秦墨上楼的时候,脚步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迴荡。他走到402门前,侧耳听了听——里面没有任何声音。他敲了三下门,等了几秒,又敲了三下。 没有人应。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铁丝——这是他的“备用钥匙”,当了十五年警察,他学会了不少不写在手册里的技能。铁丝插进锁孔,轻轻转动,不到十秒,锁舌弹开了。 门开了。 房间里很暗,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秦墨没有开灯,而是用手电筒扫了一圈。 房间很小,大约二十平方米,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衣柜。床上铺著军绿色的床单,叠得整整齐齐,像豆腐块一样。书桌上什么都没有,连一张纸都没有。 太乾净了。乾净得不正常。 秦墨打开衣柜——几件衣服掛在里面,都是深色的,叠放整齐。衣柜底层有一个鞋盒,他打开,里面是空的。 他蹲下来,用手电筒照了照床底。床底下什么都没有,连灰尘都没有——有人在最近几天彻底打扫过这个房间。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的一角,向外看了一眼。窗户对著后面的小巷,巷子很窄,两边都是老楼的后墙。 他注意到窗台的锁扣上有细微的划痕——新鲜的,金属光泽还没有被氧化。有人最近从窗户进出过。 秦墨把窗帘拉好,继续搜索房间。他打开书桌的抽屉——空的。他摸了摸抽屉的底部,指尖触到了什么东西——一张纸条,用胶带粘在抽屉底部的木板上。 他把纸条撕下来,用手电筒照著看。 纸条上只有一行字,用铅笔写的,字跡很轻,像是怕留下压痕: “城南旧货市场,第三排,老周的店。” 秦墨把纸条装进口袋,把抽屉恢復原样,走出房间。他轻轻带上门,下楼,回到车上。 城南旧货市场。 那个地方他知道,在城市的最南端,靠近原来的城乡结合部。一个卖二手家具、旧电器、废铜烂铁的地方,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三年前城南旧城改造的时候,那片区域也被纳入了规划,但因为拆迁补偿谈不拢,一直拖著。现在那里是一个半废弃的状態——大部分商户都搬走了,只剩下零星几家还在经营。 孙浩为什么要留一张纸条指向那个地方? 如果孙浩是在躲藏,他为什么要留下线索? 如果孙浩是被胁迫的,那张纸条就是一个求救信號。 秦墨看了看时间——下午五点四十分。天已经全黑了。如果他现在去城南旧货市场,到达的时候大约是六点半。冬天,天黑了,那个地方没有路灯,没有监控—— 这是一个陷阱。 他拿起手机,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我找到了孙浩宿舍里的一张纸条,指向城南旧货市场。我现在过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觉得是陷阱。” “大概率是。” “那你还要去?” “如果不去,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他了。”秦墨发动车子,“你那边呢?加油站的事查了没有?” “正准备去。何志远消费记录上的那个加油站,在城南路的尽头,离旧货市场不远。” 秦墨的手指在方向盘上停了一下。“你在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的习惯。两个地点都在城南,直线距离不超过两公里。” “太巧了。”秦墨说。 “不是巧。”沈牧之的声音压低了,“是有人在引导我们。孙浩的纸条指向旧货市场,何志远的消费记录指向加油站——两个地点挨在一起。设计这一切的人,想让我们去同一个地方。” “方诚?” “有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別人。”沈牧之顿了顿,“你还记得那个给你发简讯的神秘人吗?他把孙德胜的补充记录放进你的后备箱,告诉你方诚书架上的书。这个人一直在引导我们,但从来没有露过面。” “你觉得这个人会在旧货市场出现?”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们不去,我们永远找不到答案。如果我们去了——”沈牧之停顿了一下,“我们可能会找到比答案更多的东西。” “比如?” “比如陷阱。” 秦墨沉默了三秒。“你怕吗?” “怕。”沈牧之说,“但我更怕错过。”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只是肌肉的轻微反应。“二十分钟后在城南路路口碰头。你开你的车,停在显眼的地方。我走暗处。” “你要用自己做诱饵?” “如果有人在那个市场里等我,我希望他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你。”秦墨说,“西装革履的律师,看起来最好对付。”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髮出了一声极轻的、几乎听不到的哼声——可能是无奈,也可能是认可。“你是在拿我当诱饵。” “你在拿你自己当诱饵。”秦墨纠正他,“我只是没有拦你。” 电话掛断了。 晚上六点四十分。城南路。 城南路是一条两车道的老马路,路面坑坑洼洼,路灯隔一盏亮一盏,亮著的那几盏也昏黄得像快要熄灭的烛火。路的两边是大片的拆迁废墟——推倒的楼房、堆积的砖瓦、生锈的钢筋从混凝土里伸出来,像 skeletons的手指。 秦墨把车停在距离旧货市场五百米外的一条巷子里,熄了灯,步行前进。他的黑色夹克在夜色中是最好的偽装,脚步声被废墟里的风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叫声掩盖。 他看到了沈牧之的车——深灰色沃尔沃,停在旧货市场入口处的空地上,车顶在路灯下反射著微弱的光。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车窗摇下了一半,能看到他的侧脸——面无表情,目光直视前方。 秦墨从市场的东侧绕进去。旧货市场是一个由铁皮棚子和货柜改造的摊位组成的杂乱区域,中间的通道勉强能並排走两个人。大部分的摊位已经空了,铁皮门上掛著生锈的掛锁,有些门板已经被撬开,里面黑漆漆的,像一张张张开的嘴。 他按照纸条上的指引,找到了第三排。 第三排是一条大约五十米长的通道,两侧各有七八个摊位。大部分都空了,只有通道尽头的一个摊位亮著一盏灯——一盏白炽灯泡,用花线吊在铁皮棚顶下面,发出嗡嗡的电流声。 “老周的店。” 秦墨贴著墙根走过去,脚步轻得像猫。他走到距离那个摊位大约十米的地方停下来,蹲在一堆废弃的旧轮胎后面,观察。 摊位里坐著一个人。一个老头,六十多岁,穿著一件军大衣,戴著一顶毛线帽,正在一张摺叠桌上看报纸。桌上放著一台老旧的收音机,正在播放京剧,声音开得很小。 摊位上摆满了各种旧货——旧钟錶、旧相机、旧瓷器、旧书——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像一个微型的垃圾场。 秦墨观察了大约两分钟,没有发现异常。他站起来,走向摊位。 “老周?” 老头抬起头,摘下老花镜,眯著眼睛看了看秦墨。“你谁啊?” “警察。孙浩让你留的东西在哪里?” 老周的表情变了一下——很微妙的变化,像是被戳中了什么。“孙浩?哪个孙浩?我不认识。” “老周,我没有时间跟你绕圈子。”秦墨把证件亮了一下,“孙浩在你的店里留了东西。你最好告诉我是什么,在哪里。” 老周看了看秦墨的证件,又看了看他的脸,沉默了几秒。然后他嘆了口气,站起来,走到摊位最里面的一排旧书架前面,从第三层的一个纸箱里翻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秦墨。 “小孙两天前来的,说如果有人来找他,就把这个交给那个人。”老周的声音沙哑,“他说来的人会是一个警察,穿黑夹克,叼著烟。” 秦墨的烟正好叼在嘴里,没有点燃。他看了老周一眼,接过信封。 信封没有封口,他直接打开,抽出里面的东西。 是一叠照片。 第一张照片——一个地下室的入口,铁门上掛著一把新锁,周围是水泥墙壁,地上有积水。 第二张照片——铁门打开,里面是一条向下的水泥台阶,台阶尽头是一片黑暗。 第三张照片——台阶下面的空间,一个大约二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地下室的中央,有一面用砖头新砌的墙。墙的表面上,用红色油漆画了一个符號—— 圆圈,中间一条竖线。 “王车易位。” 秦墨的手指微微发抖。他翻到第四张照片—— 墙被拆开了。砖头散落一地,露出墙后面的空间。里面是一个用黑色塑胶袋包裹的长方形物体,大约两米长,一米宽,像—— 像一具被包裹的尸体。 秦墨把照片翻到最后一张。那是一张手写的纸条,字跡跟孙浩宿舍里的纸条一样: “这是恆远地產城南项目工地地下室里发现的东西。三年前,我替马建国处理了孙德胜的尸体之后,在工地的地下室里看到了这堵墙。我没有打开它。我拍了照片,然后把墙恢復了原样。方诚知道这件事。何志远也知道。现在方诚死了,何志远失踪了。下一个可能是我。这些照片是我唯一的保险。如果你看到了这些照片,说明我已经不在了。去地下室,打开那堵墙。真相在里面。——孙浩” 秦墨把照片和纸条装回信封,装进內侧口袋。 “老周,孙浩什么时候来的?” “两天前的晚上。大概八九点钟的样子。他把东西给我,说了一句『如果有人来找,就把这个给他』,然后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是什么状態?” 老周想了想。“紧张。非常紧张。他的手在抖,说话的时候一直在回头看门口。” “他说了要去哪里吗?” “没有。但他走的时候,我站在门口看了一眼——他往市场的东边走过去了,走得很快,几乎是在跑。” 市场的东边。那是一片拆迁废墟,再往东就是—— “再往东是什么?”秦墨问。 “是一片荒地。原来有个村子,拆了之后就一直空著。再往东就是城南路的尽头,有个加油站。” 何志远消费记录上的那个加油站。 秦墨拿出手机,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你在车上?” “在。你那边怎么样?” “孙浩在这里留了东西。是城南项目工地地下室的照片——那堵墙的照片。他说墙后面有东西,让我们去打开。” 电话那头沉默了。 “还有一件事。”秦墨说,“孙浩两天前来过这里,然后往市场的东边走了。东边是一片荒地,再往东就是加油站。” “何志远的加油站。” “对。” 沈牧之的声音变得更低了。“你要去地下室?” “现在就去。” “我跟你一起。” “不行。”秦墨的语气不容置疑,“你在车上等著。如果有人从市场里出来,你盯住了。如果半小时后我没有回来,你就报警——不,不要报警。打这个电话。”他报了一个號码,“找技术科的老吴,让他带人过来。不要通过指挥中心。” “为什么?” “因为指挥中心里有马建国的人。” 沈牧之没有再问。“半小时。” 秦墨掛了电话,对老周说:“你今晚不要待在这里了。回家去,锁好门。如果有人来问孙浩的事,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老周点了点头,开始收拾东西。秦墨转身走进夜色中,朝著市场的东边走去。 市场的东边是一道铁丝网围栏,上面掛著一个褪色的牌子:“施工区域,閒人免进”。铁丝网上有一个洞,刚好够一个人钻过去——边缘的铁丝被剪断了,断口是新的,没有生锈。 秦墨钻过去,站在废墟上。 眼前是一片黑暗。原来的村庄已经被完全推平,地面上覆盖著碎砖和混凝土块,偶尔能看到一截倒塌的墙体或者一个孤零零的门框,像墓碑一样立在废墟中。远处是城南路的尽头,有一盏路灯在风中摇晃,光晕忽大忽小。 秦墨打开手电筒,照著地面往前走。他按照孙浩照片里的背景线索,试图找到那个地下室的入口。照片里有一截生锈的钢筋从水泥墙壁里伸出来——他在废墟中搜索了大约十分钟,在一堆倒塌的混凝土板下面发现了那个入口。 入口是一个倾斜向下的水泥通道,原来是某栋楼的地下室入口,现在上面的建筑已经完全倒塌,但地下室本身可能还保存著。通道的入口被碎石堵住了一半,只留下一个半人高的空隙。 秦墨侧著身子钻进去。手电筒的光照在通道內壁上,能看到潮湿的水渍和绿色的霉斑。空气很冷,带著一股泥土和铁锈混合的气味。 通道向下延伸了大约十米,尽头是一扇铁门。铁门上的锁已经被撬开了——不是用钥匙开的,是用暴力撬开的,锁扣变形,歪歪地掛在门上。 有人比他先到了。 秦墨拔出枪,侧身靠在门边的墙上,用左手轻轻推了一下铁门。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向內侧打开。 门后面是一个大约二十平方米的地下室,水泥墙壁,水泥地面,天花板上有裸露的管道和电线。地下室的中央—— 那堵墙还在。 砖头砌的墙,大约两米宽,一米八高,从地面一直砌到天花板。但墙上已经被拆开了一个洞——砖头散落在地上,洞口大约半米见方,黑洞洞的,像一只睁开的眼睛。 秦墨用手电筒照向洞口里面—— 墙后面的空间大约有一米深。里面是空的。 但地上有一些东西——黑色塑胶袋的碎片,散落在水泥地面上,还有一些灰白色的粉末。 秦墨蹲下来,用手捏了一点粉末,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没有气味。他用手指搓了搓,粉末很细,像—— 骨灰。 他的后背一阵发凉。 墙后面原来放的东西,被移走了。而且是在最近——塑胶袋碎片还很完整,没有受潮,粉末没有被风吹散。 秦墨站起来,用手电筒扫视了整个地下室。他注意到墙角有一个东西——一个手机,屏幕朝下,掉在地上。 他走过去,捡起来。手机是关机的,型號很老,是一台几年前的国產安卓机。他按下电源键,屏幕亮了——手机还有电。 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他打开相册—— 里面有几十张照片。都是同一个內容的:地下室的这堵墙,墙后面的黑色塑胶袋包裹,以及包裹被打开之后的照片。 包裹里面是一具尸体。不——不是完整的尸体,是一具已经被焚烧过的尸骨。骨骼被烧得发黑,部分已经碎裂,但还能辨认出人形。 秦墨翻到最后一张照片。那是一张手写的標籤,放在尸骨旁边,標籤上写著: “孙德胜,男,58岁,2021年7月12日死亡。死因:头部钝器击打。凶手:孙浩。指使者:马建国。”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手机。 孙德胜不是意外坠亡。他是被孙浩用钝器打死的,然后被偽装成坠楼。之后,他的尸体被运到这个地下室,被焚烧,被砌在这堵墙后面。 而马建国,是这一切的指使者。 恆远地產的“备用方案”——120万——买的不只是马建国的沉默,买的是孙德胜的命。 秦墨把手机装进口袋,最后看了一眼那个被拆开的墙洞。 墙后面的东西被移走了。被谁?孙浩?还是別人? 他转身走出地下室,沿著通道往回走。当他钻出通道口,重新站在废墟上的时候,他的手机震动了——沈牧之。 “半小时到了。”沈牧之的声音平静得像在报时。 “我出来了。”秦墨深吸了一口气,“地下室里有一堵墙,墙后面原来是孙德胜的尸体。但尸体被人移走了,就在最近几天。” 沈牧之沉默了五秒。“孙浩。” “很有可能。他说他在照片里看到了那堵墙,但没有打开。但他在纸条里说『去地下室,打开那堵墙』——如果他本人没有打开过,他怎么会知道墙后面是孙德胜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他在说谎?” “或者,他在写那张纸条的时候,已经打开了墙。”秦墨说,“他把尸体移走了,然后留下纸条让我们去看一个空墙洞。为什么?” “为了让你相信他说的话。”沈牧之的声音变得很轻,“他想让你相信,孙德胜是被马建国指使他杀的。但他不想让你看到尸体——因为尸体上可能有其他的信息,会指向別的人。” “別的人?” “比如——真正的凶手。” 秦墨站在废墟上,风从东边吹过来,带著加油站特有的汽油味。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云层很厚,看不到星星,整个天空像一个倒扣的铁锅,把所有的光都罩在里面。 “你那边有什么发现?”他问沈牧之。 “加油站。我调了监控。何志远確实在案发前一天去过那个加油站——买了一瓶水和一包烟,加了二百块钱的油。监控里只有他一个人,看起来很正常,没有什么异常。” “但他为什么要在那里消费?那个加油站离市区很远,周围什么都没有。” “除非——”沈牧之停顿了一下,“他要见的人,就在那附近。” “孙浩。”秦墨说,“或者孙德胜的地下室。” “对。何志远知道地下室的事。方诚也知道。他们三个人——方诚、何志远、孙浩——都知道这个秘密。但现在,方诚死了,何志远失踪了,孙浩也消失了。” 秦墨沉默了很久。风越来越大,吹得他的夹克猎猎作响。 “沈牧之,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 “什么?” “孙浩、何志远、方诚——他们不是在各自为战。他们是一起的。”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 “方诚是律师,负责法律层面的策划。何志远是恆远地產的內部人,负责提供信息和资金线索。孙浩是执行者,负责——”秦墨停顿了一下,“负责杀人。” “你是说——孙德胜是孙浩杀的,方诚和何志远知道,但他们是同谋,不是被胁迫的?” “对。方诚三个月前就知道自己会死——不是因为他会被灭口,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或者因为他知道復仇计划到了最后阶段,他自己就是计划的一部分。” “什么计划?” “復仇。”秦墨的声音低沉而坚定,“十年前的校园霸凌案。五名死者的身份,我们只知道第一个——李彦斌,恆远地產前员工。但其他四个呢?如果他们都是当年霸凌事件的参与者呢?” “那方诚、何志远、孙浩——”沈牧之的声音慢慢变得清晰起来,“他们就是当年霸凌事件的受害者。” 秦墨闭上眼睛。风灌进他的领口,冷得像刀子。 “方诚、何志远、孙浩——他们是同一个人。”沈牧之突然说。 “什么意思?” “不,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他们可能是孪生兄妹。” 秦墨猛地睁开眼睛。“你说什么?” “你还记得广场上的尸体吗?胸口的『王』棋子。西洋棋中,王车易位是两个人交换位置。如果方诚不是真正的方诚呢?如果真正的方诚已经死了,而活著的这个人是——” “是何志远?”秦墨接话。 “或者——是孙浩。”沈牧之说,“三个人,两个名字,一个身份。他们在玩一个『王车易位』的游戏——不断地交换身份,让追查他们的人永远搞不清楚谁是谁。” 秦墨的手电筒掉在了地上,光柱在废墟上画出一个凌乱的圆圈。 “你確定吗?”他的声音嘶哑。 “不確定。但这是目前唯一能解释所有矛盾的假设。”沈牧之的声音冷静得像在做结案陈词,“方诚的u盘里有恆远地產的犯罪证据——一个正常的商业诉讼律师,为什么会收集这些东西?除非他本人就是受害者。何志远是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却把八百万转到自己的离岸帐户——这是在自掘坟墓,除非他本来就不打算继续在那里工作。孙浩是马建国的司机,却拍下了马建国指使他杀人的证据——一个司机,为什么要留这种证据?” “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在布局。”秦墨说,“他们三个人——或者两个人,或者一个人——从十年前就开始布局。他们潜入恆远地產,潜入警方內部,收集证据,等待时机。他们的目標是——” “马建国。”沈牧之说,“和恆远地產背后的那个人。” “背后的那个人?”秦墨的眉头皱起来。 “恆远地產的法人代表是一个叫陈国栋的人,六十二岁,本地商人,做房地產起家的。但你想想——一个地產公司,能买通刑侦支队长,能掩盖命案,能在工地下面处理尸体——这不像是一个普通地產公司能做到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 “恆远地產的背后,还有人。一个真正有权力的人。马建国只是棋子,恆远地產也是棋子。真正的『王』,还没有出现。” 秦墨站在废墟中,风停了,四周突然安静得像坟墓。远处加油站的灯光在黑暗中孤零零地亮著,像一只不肯闭上的眼睛。 “那我们怎么办?”他问。 “先找到孙浩。”沈牧之说,“他是活著的那个。如果他没死,他一定知道真正的『王』是谁。” “如果他死了呢?” “那我们就只能等——等下一个『王车易位』的標记出现。” 秦墨弯下腰,捡起手电筒。光柱照在废墟上,照出一片荒凉。 “沈牧之。” “嗯?” “你觉得方诚是好人还是坏人?” 沈牧之沉默了很长时间。长到秦墨以为他掛断了电话。 “我不知道。”沈牧之终於说,“但我知道一件事——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把真相挖出来。他用了十年,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了。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至少是一个——” “一个什么?” “一个不想让真相被埋掉的人。” 秦墨没有再说话。他关掉手电筒,在黑暗中站了很久。 然后他转身,朝著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第七章 第三个人 加油站的灯光在两百米外亮著,像一个孤岛。 秦墨穿过废墟,脚下的碎砖和混凝土块在鞋底发出细碎的摩擦声。他没有开手电筒,眼睛已经適应了黑暗,月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把废墟照成一片深浅不一的灰色。 他在距离加油站大约五十米的地方停下来,蹲在一堵倒塌的半截墙后面。 加油站很小,两个加油岛,四台加油机,旁边是一间平房——便利店和值班室合在一起。平房的窗户亮著灯,能看到里面有一个人在走动。 秦墨观察了五分钟。没有其他车辆,没有人进出,一切看起来很正常。 但他感觉到了一种不对劲——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对劲,像是空气的密度突然变了,或者某种无声的频率在震动。十五年的刑侦经验告诉他,这种不对劲,往往意味著有人在暗处看著他。 他慢慢地把手伸向腰间的枪套。 “別动。” 声音从身后传来,很近,不超过三米。秦墨的身体僵住了——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惊讶。他居然没有听到这个人靠近的脚步声。 “慢慢站起来,双手举过头顶。” 秦墨照做了。他站起来,双手举过头顶,转过身。 一个人站在他身后大约两米处,穿著一件深色的连帽衫,帽子拉得很低,看不清脸。但秦墨能看出来这个人的体型——中等身高,偏瘦,右肩微微下沉。 孙浩。 “孙浩。”秦墨说。 那个人沉默了两秒,然后把帽子掀开了。 秦墨的眼睛在月光下看清了那张脸—— 不是孙浩。 是一张陌生的脸。四十岁左右,瘦削,颧骨很高,眼窝深陷,下巴上有一道疤。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正常,像是长时间没有睡觉的人特有的那种亢奋的光。 “我不是孙浩。”那个人说,“孙浩是我。” 秦墨的眉头皱起来。“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孙浩这个名字,是我用的第三个名字。我的第一个名字,已经在十年前死了。” 秦墨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李彦斌。” 那个人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类似於认可的表情。 “你很聪明。比你十五年前在宿舍里的时候聪明多了。” 秦墨的瞳孔猛地收缩。“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但方诚认识你。”那个人把双手插进口袋里,站在那里,姿势很放鬆,但秦墨能看出来,他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紧绷的,“方诚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合伙人。也是我的——” 他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找一个合適的词。 “也是我的另一个名字。” 秦墨的脑海里,沈牧之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突然炸开了—— “方诚、何志远、孙浩——他们是同一个人。” “方诚就是你。”秦墨的声音低沉,“何志远也是你。孙浩也是你。你在用三个不同的身份活著。” 那个人点了点头。“十年的时间,三个身份。方诚是律师,负责法律层面的事。何志远是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负责从內部收集证据。孙浩是马建国的司机,负责——” “负责杀人。”秦墨替他说完了。 那个人没有否认。“孙德胜是我杀的。但孙德胜不是第一个。” “李彦斌呢?” “李彦斌是第一个。”那个人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很轻,很平,像是在陈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但李彦斌不是我杀的。李彦斌是被恆远地產杀的。” 秦墨沉默了三秒。“你到底是谁?” 那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扔给秦墨。秦墨接住——是一个身份证,塑封的,边角已经磨损了。 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李彦斌。 照片上的人,年轻,二十出头,脸上的线条还没有被岁月刻出痕跡。但五官轮廓,跟眼前这个人一模一样。 “李彦斌没有死。”秦墨说。 “李彦斌死了。”那个人纠正他,“2014年9月17日,李彦斌的尸体被发现在城郊的一个废弃工厂里,胸口被刻上了一个符號。那具尸体是恆远地產的人偽造的——他们找了一个流浪汉,杀了,毁容,拔掉牙齿,刻上符號,然后偽装成李彦斌的尸体。他们想让所有人以为李彦斌已经死了。” “但真正的李彦斌还活著。” “对。真正的李彦斌逃了。他发现了恆远地產在城南工地下面的秘密,拍下了视频,然后他知道自己会被灭口。所以他逃了。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让恆远地產以为计划成功了。” “然后他变成了方诚。”秦墨说。 “不。然后他变成了三个人。”那个人的眼睛里闪过一种光——不是疯狂,是一种比疯狂更可怕的东西,是一种绝对的、不容置疑的清醒,“李彦斌在2014年就死了。活下来的是三个人——方诚、何志远、孙浩。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身份,各自有各自的任务,但他们共享一个目標。” “復仇。” “真相。”那个人纠正他,“復仇只是手段。真相才是目的。” 秦墨盯著他看了很久。“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方诚死了。”那个人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真正的方诚——那个负责法律策划的方诚——死了。三天前,他用自己的命,把最后一枚棋子放到了棋盘上。” “广场上的尸体是方诚。” “对。但胸口的符號不是凶手刻的——是他自己刻的。”那个人的眼眶泛红了,但眼泪没有掉下来,“他用自己的死,把『王车易位』这个標记重新拉回了公眾的视野。他知道,如果只是把u盘交给警方,证据会被马建国销毁。但如果有一具带著『王车易位』標记的尸体出现在城市最显眼的地方,十年前的那五个案子就会被重启。秦墨,你就会来。”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 “你们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我。” “不是利用。是信任。”那个人往前走了一步,“方诚在三个月前知道自己会死——不是因为有人要杀他,是因为他的病。肝癌,晚期。他最多还有半年。所以他决定用自己的死,来启动这个案子的重启。” “他为什么不直接把证据交给媒体?” “因为没有用。恆远地產的背后有人——一个比马建国更高的人。普通的媒体曝光,会在二十四小时內被压下去。只有一种方式能让真相不被掩埋——那就是让整个系统自己启动。让警方重启调查,让检察院介入,让所有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个案子。” “所以你让方诚成为了第五个受害者。” “对。”那个人的声音变得很低,“方诚在死之前,自己拔掉了自己的牙齿,自己毁掉了自己的面容,自己在胸口刻上了那个符號。他在广场上服下了氰化物,然后坐在纪念碑下面,等著被人发现。” 秦墨的胃猛地收缩了一下。 一个人,在知道自己只有几个月寿命的情况下,选择了这样一种死法——不是为了逃避痛苦,而是为了把一个案子重新拽回阳光下面。 “他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秦墨的声音有些嘶哑。 “因为他不能。”那个人说,“方诚的身份是律师。如果他来找你,告诉你他是李彦斌,告诉你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告诉你他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你会怎么做?你会逮捕他。你会以偽造身份、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逮捕他。然后他的所有证据都会失去效力——一个『死人』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不会被採信。” 秦墨沉默了。因为那个人说的是对的。 “所以方诚选择了一种让证据变得不可质疑的方式——他让自己成为了一具尸体。一具无法辨认身份的尸体,带著『王车易位』的標记。他知道你会去查。他知道你会找到沈牧之。他知道你们两个人加在一起,能解开他留下的所有谜题。” “那你呢?”秦墨问,“你现在是什么身份?何志远?还是孙浩?” “何志远已经不存在了。”那个人说,“三天前,在方诚死的那天晚上,何志远从恆远地產的帐户里转走了最后一笔钱——八百万。然后何志远就消失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孙浩。” “马建国的司机。” “对。一个杀了孙德胜的凶手。”那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情——像是苦笑,又像是解脱,“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孙德胜吗?” “因为恆远地產要那块地下面的东西。” “不。”那个人摇了摇头,“我杀孙德胜,是因为孙德胜想告发我。” 秦墨愣了一下。 “孙德胜发现了我在工地地下室里做的事情。他发现了我砌的那堵墙。他威胁要报警。但马建国告诉孙德胜——『那个人是警察,你报警也没有用』。孙德胜不信,他去找了律师。那个律师——”那个人停顿了一下,“就是方诚。” 秦墨的脑子飞速运转。“孙德胜找方诚諮询,方诚发现孙德胜要告发的是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孙浩。所以他——” “所以他必须做出选择。”那个人接过话,“是保护自己的身份,继续完成十年的復仇计划,还是让孙德胜报警,让一切都暴露。他选择了前者。” “他选择了杀人。” “他选择了让更多的人得到正义。”那个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强硬,“你知不知道恆远地產在城南那块地的下面埋了什么?” 秦墨没有说话。 “工业废料。有毒的。化工厂的废料,含有重金属和苯系物。他们在八十年代偷偷埋在那里的,那时候那块地还是荒地。后来城市扩张,那块地被纳入了开发规划。恆远地產拿到了开发权,但他们不能让人知道地下面埋著有毒废料——如果被发现了,整个项目会被叫停,他们已经投入的几个亿会打水漂。所以他们要赶在施工之前,把那些废料挖出来,运走,处理掉。” “孙德胜的房子正好在那块地上。” “对。孙德胜不肯搬走,恆远地產就不能施工,就不能挖出那些废料。所以孙德胜必须消失。”那个人的声音越来越低,“马建国收了钱,我动了手。孙德胜死了,房子拆了,废料被挖出来运走了。一切都被抹平了。” “除了那堵墙后面的尸体。” “那是我的保险。”那个人说,“如果我有一天被马建国灭口,那具尸体会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 “但你把它移走了。” “因为方诚死了。他的死让案子重启了,我不需要那具尸体来证明什么了。而且——”那个人犹豫了一下,“那具尸体上有一些东西,我不想让別人看到。” “什么东西?” 那个人沉默了很久。风从东边吹过来,带著加油站便利店里热狗的气味。 “孙德胜的右手。”他终於说,“在杀他的时候,他的右手抓住了我的衣服。我在他的手指缝里找到了一颗扣子——我制服上的扣子。那颗扣子上有我的dna。如果那具尸体被找到了,dna比对会指向孙浩——也就是我。但我不能让dna比对指向孙浩,因为孙浩的身份一旦被警方锁定,我的整个计划就暴露了。” “所以你把尸体移走了。” “对。我把尸体火化了,骨灰撒在了江里。” 秦墨深吸了一口气。“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说?” “因为方诚死之前,让我来找你。”那个人的眼睛直直地看著秦墨,“他说——『如果秦墨找到了地下室,找到了那堵墙,你就去见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不要隱瞒,不要保留。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会在知道全部真相之后,仍然选择做正確事情的人。』” 秦墨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太看得起我了。” “他没有。”那个人说,“他用了十年时间来研究你。你的每一个案子,你的每一次处分,你的每一次失眠——他都知道。他知道你在孙德胜的案子里签了那份意外死亡的报告,但他也知道你事后写了补充记录。他知道你的问题不在於你没有良心,而在於你的良心被系统压住了。他相信,如果给你足够的信息,你会做出正確的选择。” “什么是『正確的选择』?”秦墨的声音很冷。 “把真相交出去。让该被审判的人站在法庭上。” “包括你自己?” 那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疲惫的,解脱的,像是一个走了很远的路的人终於看到了终点。 “包括我自己。” 秦墨沉默了很长时间。风停了,废墟上的寂静像一床厚厚的棉被,把所有的声音都吸走了。 “你叫什么名字?”秦墨终於问。 “李彦斌。”那个人说,“我叫李彦斌。方诚、何志远、孙浩——都只是面具。面具下面的脸,是李彦斌。” “李彦斌,你在2014年被恆远地產追杀,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然后你用十年的时间,以三个不同的身份,渗透进了恆远地產和警方內部,收集证据,等待时机。你杀了孙德胜——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理由,你杀了人。你是连环杀人案的第五个受害者方诚的创造者,但你也是这个连环案背后的操纵者。” “对。” “我需要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 “前四具尸体——2014年、2016年、2019年、2021年的那四具无名尸——是谁杀的?” 李彦斌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了一下。 “不是我。” “那是谁?” “是恆远地產的人。那四个人,都是知道城南工地下面秘密的人。一个是当年的施工队长,一个是被收买的环境评估工程师,一个是偷了內部文件的文员,还有一个是——” 他停住了。 “还有一个是什么?” “还有一个是记者。一个在2016年开始调查恆远地產的记者。他查到了城南工地的事情,写了一篇报导,但在发表之前,他就『失踪』了。” “他们的尸体上都被刻了『王车易位』的標记。” “对。那是恆远地產的『签名』。他们用这个符號来告诉所有知道秘密的人——如果你说出来,这就是你的下场。” “但方诚胸口的符號是他自己刻的。” “对。他在用自己的死,来反转这个符號的意义。恆远地產用这个符號来恐嚇別人闭嘴,方诚用这个符號来让別人开口。” 秦墨慢慢地点了点头。他把手从枪套上移开。 “你的u盘,你的照片,你的证据——这些东西,你打算怎么办?” “交给你。”李彦斌说,“全部交给你。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你不怕我直接把你銬起来?” “不怕。”李彦斌说,“因为你銬了我,你就需要解释你为什么要銬我。你需要解释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你需要解释你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什么,你需要解释你手里的u盘是从哪里来的。而所有的这些解释,都会指向马建国。你会把马建国一起拖下水。而马建国——” 他停顿了一下,嘴角微微翘起。 “马建国,就是我想让你抓的人。” 秦墨盯著他看了十秒。然后他笑了——不是开心的笑,是一种苦涩的、无奈的、像是在照镜子时看到自己脸上伤疤的那种笑。 “你知道吗,李彦斌?”秦墨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混蛋的人。你杀了人,你偽造了身份,你操纵了十年的復仇计划,你把方诚变成了一个自杀的工具——但你做的一切,都指向一个正確的方向。这让我他妈的非常不舒服。” “我知道。”李彦斌说,“沈牧之也说过类似的话。” “你见过沈牧之?” “没有。但方诚见过他。方诚跟沈牧之合作了六年。沈牧之不知道方诚的真实身份,但他知道方诚在查一些危险的事情。三个月前,方诚把u盘交给沈牧之的时候,沈牧之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他说——『你做的这些事,如果被秦墨知道了,他会恨你一辈子。但他会把你送上法庭,然后站在法庭外面,抽一根烟,等你出来。』” 秦墨的笑容消失了。 他转过身,背对著李彦斌,看著远处加油站的灯光。便利店的窗户里,那个人影还在走动,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你有车吗?”秦墨问。 “没有。我走到这里来的。” “上我的车。我们去找沈牧之。” “你不逮捕我?” “我还没有决定。”秦墨转过身,看著李彦斌的眼睛,“但在那之前,我需要你当著沈牧之的面,把刚才对我说的所有话,再说一遍。” 李彦斌点了点头。 秦墨转身走向废墟的出口。走了几步,他停下来,没有回头。 “李彦斌。” “嗯?” “方诚死的时候,你在哪里?” 身后沉默了五秒。 “我在他旁边。”李彦斌的声音像一张被揉皱的纸,“他服下氰化物之后,我坐在他旁边,握著他的手。他说了一句话——『告诉秦墨,纪念碑下面,朝东。让他去看看太阳升起来的样子。』” 秦墨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继续往前走,没有再回头。 二十分钟后,秦墨的车停在了沈牧之的沃尔沃旁边。旧货市场的入口处,沈牧之站在车外面,靠著车门,双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叼著一根没点的烟——跟秦墨一模一样的姿势。 他看到秦墨从驾驶座下来,又从副驾驶座下来一个人——一个穿著连帽衫的瘦削男人。 沈牧之把烟从嘴里拿下来。“这位是?” “李彦斌。”秦墨说,“2014年第一起无名尸案的『死者』。也是方诚。也是何志远。也是孙浩。” 沈牧之的表情没有变化。他看了李彦斌三秒,然后点了点头。 “上车吧。”他说,“这里太冷了。” 三个人上了秦墨的车。秦墨坐在驾驶座,沈牧之坐在副驾驶,李彦斌坐在后排。 车里很安静。暖风开著,吹出来的空气带著一股烟味和速溶咖啡的混合气味。 “从头说。”沈牧之说。 李彦斌从头说了。 从2012年他入职恆远地產开始,到他发现城南工地下面的秘密,到他拍下视频,到他被追杀,到他偽造死亡,到他用三个身份活了十年,到方诚的死,到地下室的那堵墙,到孙德胜的死——所有的一切。 他说了整整四十分钟。期间秦墨和沈牧之都没有打断他。 说完之后,车里沉默了很久。 沈牧之第一个开口。“你杀了孙德胜。但你说孙德胜是因为要告发你才被杀死的。但孙德胜要告发你的原因,是因为他发现你在工地地下室里砌了一堵墙——那堵墙后面藏著什么?” “藏著孙德胜自己的尸体。”李彦斌说,“不——不是他的尸体,是將来会被杀死的某个人的尸体。那堵墙是我在2014年砌的,那时候我还没有杀孙德胜。我砌那堵墙,是为了將来有一天,如果我需要让一具尸体『消失』,我有一个安全的地方。” “但你最终把孙德胜的尸体放在了那里。” “对。然后三年后,我把它移走了,火化了。” “为什么是三年后?” “因为三年后,马建国升了支队长。我知道,如果孙德胜的尸体在那个地下室被发现,马建国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掩盖,而是销毁。他会派他的人去把尸体处理掉,然后把所有的证据都抹掉。所以我必须在他知道之前,把尸体转移。” “所以你一直在监控马建国的一举一动。” “对。孙浩的身份让我有这个便利。” 沈牧之点了点头,转向秦墨。“你的看法?”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说的一切,逻辑上是通的。证据——u盘、照片、手机——都能支撑他的说法。但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李彦斌问。 “你说恆远地產的背后有人——一个比马建国更高的人。那个人是谁?” 李彦斌沉默了。 “你不知道,还是不能说?”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李彦斌说,“但我知道他的身份——他是一个官员。一个级別足够高的官员。恆远地產的每一笔『特殊项目支出』,最终都要经过他的批准。马建国收的那一百二十万,只是整个资金炼上的一小段。” “你怎么知道有这个人存在?” “因为我在恆远地產的內部系统里看到过一份备忘录。那份备忘录上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號——『王』。” 秦墨和沈牧之同时僵住了。 “王。”沈牧之重复了一遍。 “对。王车易位的『王』。”李彦斌的声音变得很低,“方诚在死之前,一直在查这个『王』的身份。他查到了一些线索,但没有来得及確认。” “什么线索?” “指向一个人。”李彦斌看著秦墨,“一个你认识的人。” 秦墨的手握紧了方向盘。“谁?” 李彦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纸,递给秦墨。秦墨打开—— 纸上只有一行字,是方诚的笔跡: “2014年第一起案件的负责人是马建国。但批准马建国担任负责人的,是当时的局长。那个局长,现在是副市长。” 秦墨的手指开始发抖。 “那个局长的名字——”沈牧之的声音也变得不平稳了。 秦墨闭上眼睛。 “周海东。”他说,“现任副市长。三年前从公安局长的位置上调任的。” 车里再次沉默了。 “王车易位。”沈牧之说,“王与车交换位置。车是马建国。王是周海东。马建国在前面衝锋陷阵,周海东在后面指挥全局。马建国被推到了台前,而真正的『王』,一直躲在暗处。” “方诚用他的死,把『王车易位』的標记重新放到了公眾面前。”李彦斌说,“他知道,只要这个標记出现,秦墨就会去查十年前的那五个案子。只要秦墨去查,马建国就会被牵扯出来。只要马建国被牵扯出来,周海东——” “就会暴露。”秦墨接过了话。 他睁开眼睛,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黑暗。远处,旧货市场的铁皮棚子在风中发出嘎嘎的声响,像是一群在低语的幽灵。 “李彦斌。”秦墨说。 “嗯。” “你知道你做的这些事,会让你在监狱里待多久吗?” “知道。” “你不怕?” “我已经死了十年了。”李彦斌的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一个死了十年的人,不会怕坐牢。” 秦墨发动了车子。 “去哪里?”沈牧之问。 “回局里。”秦墨掛挡,踩油门,“我要去见马建国。” “现在?”沈牧之的眉头皱起来,“你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吗?” “有u盘,有照片,有孙浩的手机。够了。” “但你去了之后,马建国会怎么做?他会否认,会反击,会——” “会暴露出周海东。”秦墨打断了他,“马建国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如果他被捕了,他手里的筹码就是周海东。他会用周海东来换取减刑。他会在审讯室里把周海东供出来。” “这是一个赌博。”沈牧之说。 “所有的正义都是赌博。”秦墨把车开上了主路,速度很快,引擎的轰鸣声在空旷的街道上迴荡,“只不过有些人的赌注是钱,有些人的赌注是命。方诚赌的是他的命。李彦斌赌的是他的十年。我赌的——” 他没有说完。 沈牧之从副驾驶座上看了一眼秦墨的侧脸。路灯的光一明一暗地照在他的脸上,像一幅快进的幻灯片。 “你赌的是什么?”沈牧之问。 秦墨没有回答。 车子在夜色中疾驰,朝著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后排座上,李彦斌闭上了眼睛,靠在椅背上,像是一个终於可以休息的人。 沈牧之转过头,看著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他的手指在大腿上轻轻敲击著,节奏不规则,像是在下一盘看不见的棋。 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了公安局的门口。 秦墨熄了火,坐在车里没有动。 “最后问一次。”他说,声音很低,“你们確定要这样做?” 沈牧之打开车门,下了车。他没有回答,但站在车门外面的姿势已经很清楚了——他站在这里,就不会后退。 李彦斌从后排座下来,站在沈牧之旁边。三个人——穿黑夹克的刑警,穿深蓝色西装的律师,穿连帽衫的“死人”——並排站在公安局的门口。 秦墨锁了车,把钥匙装进口袋。他看了一眼手錶——晚上十点十七分。 “走吧。”他说。 三个人走进了公安局的大门。 值班室的民警看到秦墨,打了个招呼。“秦队,这么晚了还来?” “加班。”秦墨说,“马支队在吗?” “在。三楼办公室,灯还亮著。” 秦墨点了点头,带著沈牧之和李彦斌上了楼梯。楼梯间里的日光灯发出嗡嗡的声响,白色的光照在三个人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灰色的墙壁上。 三楼。走廊尽头,支队长的办公室门关著,门缝下面透出一线光。 秦墨走到门前,抬起手,敲了三下。 “进来。”里面传来马建国的声音。 秦墨推开门。 马建国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著一堆文件,老花镜架在鼻樑上。他抬起头,看到秦墨,然后又看到秦墨身后的沈牧之和李彦斌—— 他的表情变了。 那种变化很微妙——不是震惊,不是恐惧,而是一种“终於来了”的释然。像是一个等了很久的人,终於听到了门响。 “秦墨。”马建国摘下老花镜,放在桌上,“你带了两个人来见我。” “一个律师,一个证人。”秦墨站在办公桌前,看著马建国的眼睛,“马支队,我需要跟你谈谈。” “谈什么?” “谈孙德胜的死。谈恆远地產的一百二十万。谈周海东。” 马建国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住了。 办公室里很安静。空调的暖风吹在脸上,带著一股乾燥的热气。 马建国沉默了很久。久到秦墨以为他不会开口了。 然后马建国笑了——一种疲惫的、苦涩的、像是终於放下了什么重物的笑。 “你终於来了。”马建国说,声音沙哑,“我等了你三年。” 秦墨的眉头皱起来。“等我?” “三年前,孙德胜的案子,你在现场站了一个多小时,出来抽了三根烟。我知道你写了补充记录。我知道你不相信那个案子是意外。”马建国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我在等你的电话。等你来问我——『马支队,孙德胜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你一直没来。” “因为你把我的补充记录刪了。”秦墨的声音冷下来。 “不是刪了。是藏了。”马建国低下头,看著秦墨,“那份补充记录,我没有销毁。我锁在我家的保险柜里。我知道有一天,这个案子会被翻出来。到那一天,那份补充记录就是证据。”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 “你知道孙德胜是被谁杀的?” “知道。”马建国说,“是孙浩。我的司机。” “你指使的?” 马建国沉默了五秒。“是。” “为什么?” “因为我收了钱。”马建国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念一份检討书,“恆远地產给了我一百二十万,让我摆平孙德胜的事。我收了钱,让孙浩去办了。” “你不知道孙浩的真实身份?” 马建国愣了一下。“什么真实身份?” 秦墨看了李彦斌一眼。李彦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件——孙浩的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全部放在马建国的桌上。 “孙浩不是孙浩。”秦墨说,“他叫李彦斌。2014年恆远地產的员工,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用三个身份活了十年。孙浩只是他的第三个身份。” 马建国的脸色变了。这是秦墨第一次在马建国的脸上看到恐惧——不是对法律的恐惧,而是对一个他以为自己掌控了三年的人,突然变成了一张陌生面孔的恐惧。 “这不可能。”马建国站起来,“孙浩跟了我五年——五年!他每天给我开车,帮我处理各种事情——” “他一直在收集证据。”沈牧之开口了,声音平静,像是在法庭上做陈述,“他在你身边待了五年,不是为了给你开车,是为了收集你收受贿赂、掩盖命案的证据。而你——把所有的证据,都亲手交给了他。” 马建国跌坐回椅子上。 办公室里再次陷入了沉默。空调的嗡嗡声变得格外刺耳。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u盘,放在马建国的桌上。 “这里面有你收受恆远地產一百二十万的转帐记录。有恆远地產內部会议纪要的扫描件,上面写著『备用方案』和你的名字。有城南工地地下室的照片,墙后面是孙德胜的尸体——虽然尸体已经被移走了,但照片和手机里的视频足够作为证据。” 他停顿了一下。 “马支队,你被捕了。” 马建国看著桌上的u盘,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著秦墨。 “周海东。”他说,“你们查到了周海东?” “查到了。”秦墨说。 马建国点了点头。“我会说的。所有的一切,我都会说。包括周海东。”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放在桌上。“我家的保险柜密码是191109。里面有三样东西:孙德胜案的补充记录、我跟恆远地產每一次接触的录音、还有一份周海东签字的文件。” 秦墨把钥匙拿起来,装进口袋。 “还有一件事。”马建国说,“孙浩——不,李彦斌——他杀了一个人。孙德胜。这一点,你们不能放过。” 秦墨看了李彦斌一眼。李彦斌站在那里,表情平静。 “我知道。”秦墨说。 马建国站起来,伸出双手。秦墨从腰间取下手銬,走到马建国面前—— 他停了一下。 “马支队,三年前,你在电话里跟林致远说『这是组织决定』。那时候,你说的『组织』是什么意思?” 马建国的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 “就是『组织』。”他说,“一个让你没办法说不的东西。” 秦墨把手銬扣在了马建国的手腕上。 金属碰撞的声音在办公室里迴荡,清脆,冰冷,像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 第八章 裂痕 审讯室的灯是白色的。惨白,像医院的急诊室。 秦墨坐在马建国对面,中间隔著一张灰色的金属桌子。桌面上有一台录音设备,红灯在闪。墙上掛著一面单向玻璃,玻璃后面是观察室,沈牧之和李彦斌站在那里。 马建国的双手被銬在桌面的铁环上,手銬的金属光泽在灯光下泛著冷光。他的表情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奇怪的放鬆——像是卸下了一副背了太久的重担。 “开始吧。”秦墨说。 马建国点了点头。 “2012年,我第一次见到周海东。他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有一个『朋友』需要帮忙。” “周海东让你做什么?” “让我去跟孙德胜『谈谈』。我去了” “然后呢?” “然后周海东说『换一种方式』。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在抽菸,烟雾从他鼻子里喷出来,表情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秦墨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你当时怎么想?” 马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我想说『不』。但我没有说。” “你不是一个新人。” “对。我不是。但我还是说了『好』。” “为什么?” 马建国抬起头,看著秦墨的眼睛。“因为我怕。” “你收了多少?” “三笔。在2020年。总共。” “这些钱的用途?” “第一笔是孙德胜的。” 秦墨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是城南工地地下室那堵墙的照片。 “你知道这件事吗?” 马建国看了一眼照片,点了点头。“知道。” “你不知道孙浩的真实身份?” “不知道。”马建国摇了摇头,“我一直以为他叫孙浩,退伍军人,开车技术好,嘴巴严。我不知道他是李彦斌,不知道他是方诚,不知道他是何志远。” “如果知道呢?” “如果知道——”马建国苦笑了一下,“我可能会更早被抓。” 秦墨停顿了一下,换了一个方向。“周海东跟恆远地產的关係,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他帮恆远地產批了很多项目。具体有没有利益往来,我没有直接证据。但我怀疑——他儿子周子衡的公司,跟恆远地產有很多业务上的往来。” “你有证据吗?” “有。三年前,我开始留证据。” “证据在哪里?” “在我家的保险柜里。” 秦墨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你留著这份文件?” “我复印了。” 审讯室的门开了。秦墨走出来,站在走廊里,点了一根烟。他的手指微微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愤怒。一种被压抑了很久的、滚烫的愤怒。 沈牧之从观察室出来,站在他旁边。 “他说的是真的。”沈牧之说,“马建国没有说谎。他的身体语言、语速、细节描述——都符合说实话的特徵。” “我知道。”秦墨吸了一口烟,“但他在审讯最后说的那句话——『棋子也是有手的』——这句话太漂亮了。漂亮得像排练过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下。“你觉得他在表演?” “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聪明到知道什么时候该说实话,什么时候该说对自己最有利的话。”秦墨把菸头按灭在走廊的垃圾桶上,“他对周海东的指控,有证据支撑——保险柜里的文件。这一点没有问题。但他在描述自己『为什么』收钱的时候,把一部分责任推给了周海东——『他让我做的』、『我没有办法』——这些话,是在为自己开脱。” “你在审讯他,不是在审判他。”沈牧之说,“开脱是人的本能。” “我知道。”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但他在开脱的时候,提到了一个名字——你的名字。” 沈牧之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说了什么?” “他说你在三个月前私下联繫过他,提出过一个『交易』。” 走廊里安静了。安静得能听到日光灯镇流器的嗡嗡声。 “对。”沈牧之说,“我联繫过他。” 秦墨的眼睛眯了起来。“你没有告诉我。” “因为这件事跟方诚的案子没有直接关係。” “有没有关係,由我来判断。” 两个人对视了三秒。走廊里的空气变得很紧,像一根被拉到极限的橡皮筋。 “三个月前,方诚把他的u盘交给了我。他告诉我,如果他出了事,就把u盘交给警方。但他同时说了另一句话——『如果马建国愿意配合,也许可以让真相更快水落石出』。” “你去找马建国谈了这个?” “对。我去找了他,告诉他方诚手里有证据。我说,如果他愿意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把知道的事情如实讲清楚,法律上会有从轻的情节。我没有承诺任何具体的结果,我只是告诉他法律上的可能性。” “你是律师。你没有资格跟嫌疑人谈条件。” “我没有谈条件。我告诉他的是法律常识——主动交代、如实供述、提供重要线索,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都是法定的从轻情节。我只是把法律规定告诉了他。” 秦墨盯著沈牧之看了五秒。“你知道马建国是方诚案的关键人物。你知道他在被惊动之后可能会销毁证据、可能会逃跑——” “可能会做什么?”沈牧之接过话,“秦墨,你觉得我是一个会打草惊蛇的人吗?” “我觉得你是一个有自己算盘的人。”秦墨的声音冷下来,“你去找马建国,不是为了法律条文。你是为了確认一件事——確认马建国会不会愿意配合调查。你在为方诚死后的棋局做准备。” 沈牧之沉默了。 “你不否认?” “不否认。”沈牧之说,“因为你说的是对的。我去找马建国,確实是为了確认他会不会成为证人。方诚的u盘里有马建国收钱的证据,但证据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份转帐记录可以在法庭上被解释成很多种可能。但一个人的证词,比任何书面证据都有力。” “所以你背著我去找了马建国。” “我背著你做了很多事。”沈牧之的语气没有任何歉意,“你也背著我做了很多事。这是我们的工作方式——各自为战,偶尔联手。” 秦墨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这是在告诉我,我们不能互相信任?” “我是在告诉你,我们可以互相配合。”沈牧之看著秦墨的眼睛,“信任是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的。我们之间的信息从来都不是对称的——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我也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確保我们共同的目標是一致的。” “共同的目標是什么?” “让真相浮出水面。” 秦墨沉默了很久。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面,天已经开始亮了。冬天的黎明来得很慢,像一个不愿意起床的病人,一点一点地把光线从地平线下挤出来。 “马建国说的『交易』,就是这些?” “就是这些。” “你没有告诉他方诚就是孙浩,就是何志远?” “没有。” “你没有告诉他李彦斌还活著?” “没有。” “你没有告诉他广场上的尸体是方诚自杀?” “没有。那时候我还不確定广场上的尸体是方诚。” 秦墨点了点头。“好。这一页先翻过去。现在需要做的是去马建国的家里取证据。” 他转身走向楼梯,走了几步,停下来。 “沈牧之。” “嗯。” “你那个加密文件夹——2014-0917——里面装的是什么?” 沈牧之的身体僵了一下。非常细微的僵硬,但秦墨捕捉到了。 “你怎么知道这个文件夹?” “在你事务所的电脑上看到的。你开u盘的时候,屏幕上有最近打开的文件夹列表。”秦墨转过身,“你八年前创建了这个文件夹。八年前,这个案子还没有被重启。你为什么会在八年前创建一个以这个案子的编號命名的加密文件夹?” 沈牧之站在走廊里,日光灯的光照在他的眼镜片上,反射出两团白色的光斑,遮住了他的眼睛。 “因为我八年前就在查这个案子。”他说。 “为什么?” “因为方诚。”沈牧之的声音变得很低,“八年前,方诚加入了我的事务所。他在面试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想找一个能帮我查清真相的老板』。我问他要查什么真相。他说——『2014年的无名尸案』。” “他告诉了你他的真实身份?” “没有。他告诉我,他的一个大学同学在2014年失踪了,他怀疑跟恆远地產有关。他想借用事务所的资源去调查。我同意了。” “你知道他的大学同学是李彦斌?” “知道。他给我看了李彦斌的照片。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李彦斌就是方诚自己。”沈牧之摘下眼镜,用衬衫的下摆擦了擦镜片,“八年前,方诚以『方诚』的身份来到我的事务所。他用了三年的时间,让我信任他。又用了五年的时间,让我相信2014年的案子必须被查清。” “所以你的加密文件夹,是关於这个案子的调查记录。” “对。” “你在八年的时间里,查到了什么?” “查到了恆远地產的財务问题、查到了马建国的受贿嫌疑、查到了城南工地的异常施工记录。但我没有查到最关键的东西——没有查到那堵墙后面的尸体,没有查到李彦斌就是方诚。” “你被方诚利用了。” “对。”沈牧之重新戴上眼镜,“我被方诚利用了。但我不介意。” 秦墨看著沈牧之,看了很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在八年前还不值得信任。” “现在呢?”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转身走向观察室,推开门,走了进去。 秦墨站在走廊里,看著那扇关上的门。他的脑海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 一个声音说:沈牧之在隱瞒,他在利用你,你不能信任他。 另一个声音说:他刚才说的都是实话。他不告诉你,是因为你確实不值得信任——八年前的你,会把这个案子当作普通悬案处理,会写一份报告然后锁进档案柜。 秦墨闭上了眼睛。 他想起方诚在李彦斌转述中的那句话——“他是唯一一个会在知道全部真相之后,仍然选择做正確事情的人。” 方诚信任他。沈牧之不信任他。 方诚用了十年时间来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可以信任”。沈牧之用了八年时间来观察他,得出的结论是“不值得信任”。 谁是对的? 秦墨睁开眼睛,走向楼梯。他不再想这个问题了。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去马建国的家里取证据,把真相完整地拼出来。 至於信任——那是一种奢侈品。在这个案子里,他唯一能信任的,只有证据。 第九章 收网 通知是上午十一点来的。 秦墨刚从审讯室里出来,手里还攥著马建国的供述笔录。走廊里站著一个人——政治处的老刘,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表情像是在传达一个他不愿意传达的消息。 “秦队,这是给你的。” 秦墨接过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纸,上面印著公安局的红头。 “经研究决定,秦墨同志自即日起暂停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请於三日內提交关於2021年孙德胜案办案过程的书面说明。” 秦墨把那张纸看了两遍,叠好,装进口袋里。 “谁的决定?” 老刘避开他的目光。“局党委的集体决定。” “周海东还是局党委委员?” 老刘没有回答,转身走了。 秦墨站在走廊里,手指间夹著那张叠好的纸。他没有愤怒,没有恐慌,只是有一种意料之中的疲惫——像是等了很久的雨,终於落下来了。 沈牧之从观察室出来,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怎么了?” 秦墨把那张纸递给他。沈牧之展开看了看,然后折好,还给他。 “意料之中。”沈牧之说。 “我知道。” “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靠在墙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没有点。 “他们给我三天时间写说明。三天之內,他们会做两件事——第一,把马建国的案子定性为『个人行为』,跟周海东切割。第二,找我的麻烦,让我没有精力继续查下去。” “你准备怎么应对?” “我不知道。”秦墨说,“我当了十五年警察,从来没有被停过职。处分有过,但停职——这是第一次。”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需要一个律师。” “我有律师。”秦墨看了他一眼,“但你现在不能做我的律师。你是方诚的合伙人,是u盘的保管人,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证人。如果你做我的律师,你会被同时拖下水。” “那你可以找別的律师。” “来不及了。”秦墨把烟从嘴里拿下来,看著那根没有点燃的烟,“三天时间,找一个能对抗周海东的律师,不可能。” “那就不找律师。”沈牧之说,“用別的方式。” “什么方式?” 沈牧之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到走廊的窗户前,看著外面的街道。阳光很亮,照在对面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出刺眼的白光。 “方诚留给我们的东西,不只有u盘。”沈牧之转过身,“他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完整的计划。每一个步骤,他都算到了。包括你会被停职。” 秦墨的眉头皱起来。“你確定?” “確定。”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那条定时消息,往下划了一下——原来消息不止一条,之前秦墨只看到了第一条。 “方诚在死之前设定了五条定时消息。第一条是告诉你的——不要相信马建国。第二条是给媒体的。第三条是给检察院的。第四条是给省纪委的。第五条——” 他停了一下。 “第五条是给你的。但不是现在。会在三天后自动发送。” “內容是什么?” “我不知道。方诚设置了加密,只有到了时间才能打开。”沈牧之把手机收起来,“但我知道一件事——方诚不会让我们无路可走。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布这个局,他不会在最后一步失误。” 秦墨沉默了很久。走廊里的日光灯发出嗡嗡的声响,像是某种古老的、不停重复的咒语。 “第二条消息是给媒体的?”他问。 “对。方诚设定了一个加密邮箱,三天后会自动向五家媒体的爆料邮箱发送邮件。邮件里包含了恆远地產的转帐记录、马建国的受贿证据、周海东签字的文件扫描件。” “三天后?” “三天后。”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方诚把时间算得很准。三天后,正好是我的『说明』截止日期。” “他知道你会被停职。他知道周海东会动用系统內的力量来压你。所以他提前安排了另一条路——媒体。” “但媒体曝光有风险。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如果媒体的態度不够坚决,如果——” “如果周海东的能量足够大,媒体也可能被压下去。”沈牧之接过话,“所以方诚设置了第三条和第四条消息——给检察院和省纪委。他在检察院和省纪委的內部系统里,也安排了收件人。” “他在检察院和省纪委也有內线?” “不是內线。是公事公办的举报渠道。但方诚选择了一个特殊的时间点——三天后,省纪委正好有一个巡视组在本市。这是方诚提前查到的信息。他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死,就是为了让省纪委的巡视组正好在。” 秦墨的手指在墙上轻轻敲了两下。“方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问过这个问题了。” “我知道。但我现在更想知道答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是一个把復仇变成艺术的人。” 秦墨没有回答。他把那根没有点燃的烟放回烟盒里,把那张停职通知装进口袋。 “三天时间。”他说,“我需要在这三天里做三件事。” “哪三件?” “第一,確保马建国在拘留所里活著。周海东不会让他活著出庭作证。” “第二?” “第二,找到何志远——不,找到李彦斌的『何志远』身份的最后一个落脚点。何志远从恆远地產转走了八百万,那笔钱不是凭空消失的。方诚在死之前一定安排了那笔钱的用途。” “第三?” “第三——”秦墨看著沈牧之的眼睛,“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帮我查一个人。周海东的儿子。周海东所有的钱,不会只留在自己手里。他一定有一个『白手套』,一个能把黑钱洗白的人。最有可能的,就是他的儿子。”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已经在查了。周海东的儿子叫周子衡,三十五岁,名下有三家公司。一家做进出口贸易,一家做文化传媒,一家做投资管理。三家公司都没有实际的业务活动,但每年的流水都在千万级別。” “典型的洗钱架构。” “对。进出口公司负责资金进出,文化传媒负责虚开发票,投资管理负责资金沉淀和再投资。这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周子衡,但法人代表都是掛名的。” “你能查到资金的具体流向吗?” “需要时间。但如果方诚的定时消息里有这方面的信息——” “我们不能等三天。”秦墨打断了他,“如果三天后媒体才曝光,周海东有三天的时间来销毁证据、转移资金、安排出逃。三天太长了。” 沈牧之想了想。“我有一个办法。但需要你配合。” “什么办法?” “把马建国被捕的消息放出去。” 秦墨的眼睛眯了起来。“你在开玩笑?” “没有。马建国被捕的消息一旦公开,周海东会做两件事——第一,动用一切力量来压制这个消息;第二,加快销毁证据和转移资金的速度。他动得越快,留下的痕跡就越多。我们可以在他动的过程中,截住他。” “这是赌博。如果他在我们截住他之前就销毁了所有证据——” “他不会。”沈牧之的语气很篤定,“周海东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他不会在恐慌中销毁证据——他会先把证据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再销毁原始文件。而转移证据的过程,就是他暴露的过程。” 秦墨盯著沈牧之看了五秒。“你这是在用马建国做诱饵。” “对。” “马建国会死。” “如果他留在拘留所里,他也会死。周海东不会让他活著。与其被动地等著周海东动手,不如主动让周海东动起来——在他动的过程中,抓住他。” 秦墨闭上眼睛。 他的脑海里有两个声音—— 一个声音说:这是对的。让猎物动起来,才能看清它的轨跡。 另一个声音说:你在拿一个人的命做赌注。马建国是杀人犯,但他也是一个证人。你有责任保护他。 他睁开眼睛。 “消息可以放出去。但马建国不能留在拘留所里。” “你想把他转移到哪里?” “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沈牧之看著他。“你这是在违法。” “我知道。”秦墨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但我不在乎。” 下午两点。秦墨的车停在拘留所的后门。 他坐在车里,等了十分钟。后门开了,两个法警押著马建国走出来。马建国穿著一件橙色的號服,双手銬在前面,头上罩著一个黑色的头套。 秦墨下了车,走到法警面前。“人交给我。” 领头的法警犹豫了一下。“秦队,这个不符合程序——” “程序会在三天后恢復。现在,把人给我。” 法警看了看秦墨的眼睛,没有再说什么。他把马建国交给了秦墨。 秦墨把马建国带到车后座,让他坐好,扣上安全带。他取下了马建国的头套。 马建国的眼睛在阳光下眯了一下,然后適应了光线。他看了看秦墨,又看了看车窗外面的街道。 “去哪里?”他问。 “一个安全的地方。” “周海东动手了?” “还没有。但快了。” 马建国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为什么帮我?” “我没有在帮你。我在帮我自己。我需要你活著出庭作证。” “一样。”马建国靠在椅背上,“你需要我,我需要你。我们互相利用。”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说话,但马建国的话在他心里扎了一下——“互相利用”。 沈牧之也说过类似的话。 这个案子里,所有的人都在互相利用。方诚利用沈牧之,沈牧之利用他,他利用马建国,马建国利用所有人。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在下棋,每个人都以为別人是棋子。 但真正的棋手,是那个已经死了的人。 秦墨把车开到了城郊的一个小镇上,停在了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前面。这是他一个已经退休的老同事的房子,老同事去了海南过冬,房子空著。 他把马建国带进屋里,让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这里有水、有食物、有卫生间。不要出门,不要打电话,不要跟任何人联繫。三天后,我会来接你。” 马建国看了看四周,点了点头。“你不怕我跑?” “你跑不了。你的案子已经上了內网,全国通缉。你一出现就会被抓。” “那你怕不怕周海东找到这里?” “他找不到。这个房子不在我的名下,不在任何跟你有关係的人的名下。” 马建国苦笑了一下。“你比我更適合当罪犯。” 秦墨没有回答。他转身走出了房子,锁上门,上了车。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坐在车里,点了一根烟。他看著那栋小楼的窗户——马建国站在窗户后面,也在看著他。 两个人隔著玻璃对视了三秒。 秦墨发动车子,驶出了小镇。 下午四点。秦墨回到了局里。 他的办公桌上放著一张纸——停职通知的正式文件,盖著局党委的鲜红公章。他把文件拿起来,看了看,然后放进了抽屉里。 小赵推门进来,脸色很不好。“秦队,马建国不见了。” “我知道。是我转移的。” 小赵愣了一下。“可是——上面说马建国在拘留所里『意外死亡』了。”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抽屉把手上。“你说什么?” “二十分钟前,拘留所报上来一个消息——马建国在午饭后突然晕倒,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死了。初步判断是氰化物中毒。” 秦墨站起来的速度太快,椅子向后倒去,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不可能。”他的声音很低,“马建国不在拘留所里。我两个小时前把他转移走了。” 小赵的脸白了。“秦队——你確定?” “我当然確定。”秦墨拿起手机,拨了马建国的临时安置点的电话——那个老同事家里的座机。 没有人接。 他又拨了一遍。 还是没有人接。 秦墨衝出办公室,跑下楼梯,上了车。他发动引擎,油门踩到底,车子像一颗出膛的子弹一样衝出了停车场。 二十分钟后,他到了那个小镇。 小楼的门是开著的。 秦墨拔出枪,侧身进入客厅。客厅里空无一人,沙发上的坐垫还有一个浅浅的凹陷——马建国坐过的痕跡。 他搜索了一楼的每一个房间,没有人。他上了二楼—— 马建国躺在二楼臥室的地板上。 他的眼睛睁著,嘴唇发紫,嘴角有白色的泡沫。他的右手边散落著一板药片——不是氰化物,是普通的感冒药。但他的嘴唇和指甲的顏色,是氰化物中毒的典型症状。 秦墨蹲下来,摸了摸马建国的颈动脉。没有脉搏。皮肤已经凉了。 他站起来,环视了一圈房间。窗户是关著的,没有被撬的痕跡。门没有被强行打开的痕跡。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跡。 马建国是被人下毒的。但下毒的人是怎么进来的? 秦墨走到窗户前,检查了窗锁——锁著的。他走到门口,检查了门锁——也没有被撬的痕跡。 他有一把钥匙。只有他有。 秦墨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一种他无法命名的情绪——像是被人从背后狠狠推了一把,摔进了深渊里。 他的手机响了。沈牧之。 “你在哪里?” “在安置点。马建国死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怎么死的?” “氰化物中毒。门没有被撬,窗没有被破。有人用钥匙进来的。” “你有几把钥匙?” “一把。我拿了唯一的一把。” “你確定?” 秦墨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回溯了整个流程——他从老同事那里拿到钥匙,只拿了一把。老同事说只有这一把。 “確定。”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沈牧之的声音变得很轻,“下毒的人在你之前就到了。他一直在房子里等著。你把马建国送进去之后离开,他就动手了。” “不可能。我离开之前检查过房子,每一个房间都检查了。” “你检查了所有的角落吗?衣柜?地下室?阁楼?” 秦墨的胃猛地收缩了一下。 他没有检查阁楼。 这栋小楼有一个阁楼,入口在二楼走廊的天花板上,有一个可以拉下来的梯子。他刚才上楼的时候,注意力全在臥室里,没有注意到走廊天花板上的那个入口。 他走出臥室,走到走廊里,抬头看—— 梯子没有被拉下来,但入口的盖板没有完全闭合,有一条细细的缝隙。 秦墨拉下梯子,爬上去。 阁楼里很暗,有一股灰尘和老鼠屎的气味。他打开手电筒—— 阁楼的地板上有一张毯子,毯子上有一个人形凹陷。旁边放著几个空的水瓶和一些食物包装袋。 有人在这里住了至少一天。 他在马建国被送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在这里等著了。 秦墨从阁楼上下来,站在走廊里。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画面——他带著马建国走进房子,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唯独忘记了头顶上的阁楼。那个人就在他头顶上,听著他的脚步声,等著他离开。 然后,那个人从阁楼上下来,走进了臥室。马建国看到他,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然后—— 氰化物。几分钟之內,心臟停止跳动。 秦墨的手机还在通话中。 “沈牧之。” “我在。” “周海东的人先到了。他在阁楼里等了一天。”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秦墨站在走廊里,看著地板上马建国留下的脚印——从楼梯口到臥室,一串清晰的脚印。他的脚印跟马建国的脚印重叠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 “我要去找周海东。”秦墨说。 “你去找他做什么?” “面对面地问他。” “他会否认。他会让保安把你赶出去。他会——” “他会在他的办公室里跟我谈。”秦墨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刚刚失去关键证人的人,“因为他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他需要知道我知道多少。他需要確认他的『计划』是不是成功了。” “如果他叫保安呢?” “那我就当著保安的面,告诉他我手里有什么证据。” “你的证据不足以让他定罪。” “但足以让保安听到。足以让走廊里的人听到。足以让谣言传出去。”秦墨走下楼梯,出了门,上了车,“在周海东的世界里,谣言比证据更可怕。证据可以销毁,但谣言会像病毒一样传播。他的下属会开始怀疑他,他的上级会开始关注他,他的合作伙伴会开始疏远他。” “你在赌他会为了控制损失而跟你谈。” “对。” “如果他选择直接灭口呢?” “他不会。在他的办公室里灭口一个警察?他是一个控制狂,不是疯子。” 秦墨掛了电话,发动车子。 市政府大楼在市中心,是一栋十二层的灰色建筑,外墙贴著大理石瓷砖,门口有两个石狮子。秦墨把车停在门口的访客车位上,走进大厅。 前台的工作人员拦住了他。“你好,请问找哪位?” “周海东副市长。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有重要案情需要当面匯报。” 工作人员打了个电话,然后点了点头。“周市长在八楼办公室,请您上去。” 秦墨走进电梯,按了八楼。 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他看到自己的脸在电梯的不锈钢门板上映出来——眼窝深陷,胡茬杂乱,眼睛里有一种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的光。 那种光,是十五年前他在警校毕业时眼睛里有的光。 八楼。走廊里舖著深色的地毯,墙上掛著本市风景的油画。走廊尽头是一扇橡木门,门上掛著一个铜牌——“副市长办公室”。 秦墨敲了门。 “请进。” 他推门进去。 周海东的办公室很大,大约有六十平方米,装修简洁但考究。一张大办公桌,后面是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精装书。办公桌上有一台电脑、一个文件架、一杯茶。 周海东坐在办公桌后面,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他六十二岁,头髮花白,梳得整整齐齐,脸上保养得很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十岁。 他看到秦墨,露出了一个笑容——那种官场上常用的、既不热情也不冷淡的、恰到好处的笑容。 “秦墨同志,坐。喝茶吗?” “不喝。” 秦墨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看著周海东的眼睛。 周海东的笑容没有变。“听说你被停职了?我正在关注这件事。我相信组织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结论。” “周市长,我不是来谈我的停职的。” “那是来谈什么的?” “来谈马建国的死。” 周海东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的笑容还掛在那里,像一幅画。“马建国?刑侦支队的马建国?他怎么了?” “他死了。一个小时前。氰化物中毒。” 周海东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不是惊讶的皱眉,是一种“我应该在適当的时候表现出適当的反应”的皱眉。“太遗憾了。马建国同志虽然犯了错误,但他毕竟是我们公安系统的老同志。他的死因调查清楚了吗?” “正在调查。”秦墨看著周海东的眼睛,一秒钟都没有移开,“周市长,你知道马建国在被捕之后说了什么吗?” “我不知道。那是你们的办案工作,我不干预。” “他说了三件事。第一,他收了恆远地產一百二十万。第二,他指使孙浩杀了孙德胜。第三——”秦墨停顿了一下,“这些事都是你授意的。” 周海东的笑容终於变了。不是消失,而是变成了一种更微妙的表情——一种“我在耐心听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说话”的表情。 “秦墨同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 “你在指控一个现任副市长、前公安局长涉嫌故意杀人、受贿、滥用职权。” “对。” 周海东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你有证据吗?” “有。” “什么证据?” “马建国的供述、恆远地產的转帐记录、你亲笔签字的文件、你跟马建国的通话录音。” 周海东的表情终於出现了裂痕——非常细微的裂痕,像是玻璃上被石子击中的一个点,还没有扩散,但已经碎了。 “我的亲笔签字?”他的声音还是很平静,但秦墨能听出来,平静的下面有什么东西在翻涌。 “2014年,你签了一份『关於城南旧城改造项目维稳工作的指示』。上面写著『务必確保项目顺利进行,必要时可採取特殊手段』。『特殊手段』四个字,是你用红笔写的。” 周海东沉默了。 沉默持续了大约十秒。这十秒里,秦墨能听到空调运转的声音、窗外远处的车流声、以及他自己的心跳声。 然后周海东笑了。 这一次的笑,跟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是官场上常用的笑,这一次是一个人在被逼到墙角之后、发现自己还有退路的那种笑。 “秦墨,你很聪明。但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你刚才说的那些证据——马建国的供述、转帐记录、我的签字、通话录音——这些东西,在你手里吗?” 秦墨没有说话。 “马建国已经死了。一个死人的供述,在法庭上能有多大的效力?转帐记录可以是偽造的。签字可以是被模仿的。通话录音可以是剪辑的。”周海东的笑容变得更深了,“你的证据,在法律上叫做『孤证』。没有佐证的孤证,什么都不是。” “我还有別的证据。” “什么证据?” “方诚的u盘。方诚——你的恆远地產的那个方诚——他在死之前留下了一个u盘。里面有你所有的犯罪记录。” 周海东的表情变了一下。非常快,快得像一道闪电。但秦墨捕捉到了。 “方诚死了?”周海东说,“那个律师?他怎么死的?” “你知道他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方诚。” “你认识。方诚是你的恆远地產的法务总监何志远。何志远是你的司机孙浩。孙浩是2014年你应该已经杀死了的李彦斌。这三个名字,是同一个人。他用十年的时间,用三个身份,渗透进了你的系统里。他拍下了你所有的罪证。” 周海东的脸色终於变了。 不是恐惧,是一种秦墨没有预料到的表情—— 愤怒。 纯粹的、赤裸裸的、像岩浆一样翻涌上来的愤怒。 “李彦斌。”周海东说出了这个名字,声音低沉得像从地底传来的震动,“他还活著。” “他活著。他在我的手里。他愿意出庭作证。” 周海东盯著秦墨看了五秒。然后他又笑了——这一次的笑,跟上一次又不同。这一次是一种冰冷的、计算性的笑,像一把被缓缓拔出的刀。 “秦墨,你以为你能贏?” “我不知道能不能贏。但我知道你会输。” “你不会贏的。”周海东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秦墨,“你知道我在这个系统里待了多少年吗?三十二年。三十二年,我从一个派出所民警,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三十二年里,我见过太多像你这样的人——年轻的、热血的、以为自己能改变什么的人。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转过身,看著秦墨。 “他们有的被调到了偏远派出所,有的被提前退休了,有的——”他停顿了一下,“有的消失了。” “你在威胁我?” “我在给你一个忠告。”周海东走回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上,俯身看著秦墨,“把你的证据交出来。我可以让你恢復职务。我可以让你升职。我可以让你成为这个城市最年轻的支队长。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你。” 秦墨站起来。 他比周海东高半个头,居高临下地看著这个六十二岁的老人。 “周市长,你知道方诚临死之前说了一句什么话吗?” 周海东没有说话。 “他说——『告诉秦墨,纪念碑下面,朝东。让他去看看太阳升起来的样子。』” 秦墨转身走向门口。 “秦墨。”周海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会后悔的。” 秦墨没有回头。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沈牧之靠在墙上,手里拿著手机。 “你都听到了?”秦墨问。 沈牧之点了点头。他把手机举起来——屏幕上是一个录音软体的界面,红色的录音键在闪烁。 “全程录音。”沈牧之说,“他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承认了他认识李彦斌,承认了他知道方诚的死。这两点,加上我们手里的其他证据——” “够了。” 两个人走向电梯。电梯门开了,他们走进去。 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秦墨看到走廊尽头,周海东的办公室门还开著。周海东站在门口,看著电梯的方向。 两个人的目光在走廊里撞了一下。 然后电梯门关上了。 电梯里,沈牧之看著秦墨。“你的手在抖。” 秦墨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確实在抖。他握紧了拳头,又鬆开。 “我不怕。”他说。 “我知道你不怕。你是在愤怒。” “对。”秦墨靠在电梯的墙壁上,闭上眼睛,“我在愤怒。马建国死了。我亲手把他送到那个房子里,亲手把他交给了一个在阁楼里等著的人。他的死,是我的错。” “你不可能检查到每一个角落。” “我可以检查阁楼。我没有。” “你在自责。” “对。”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秦墨睁开眼睛,走出电梯。 大厅里人来人往,公务员们抱著文件走来走去,没有人注意到这两个从八楼下来的人。 秦墨走出市政府大楼,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太阳已经西沉了,天边有一抹橘红色的晚霞,像被火烧过的纸灰。 他点了一根烟。 “接下来怎么办?”沈牧之站在他旁边。 “等。”秦墨吸了一口烟,“等方诚的定时消息。等媒体的报导。等省纪委的介入。等周海东犯错。” “如果他不再犯错呢?” “他会的。”秦墨把菸头弹进垃圾桶里,“他在办公室里跟我说了那些话——那些威胁的话——说明他已经慌了。一个不慌的人,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威胁一个警察。他已经开始犯错。”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看著天边的晚霞,沉默了很久。 “秦墨。” “嗯。” “你觉得方诚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纪念碑下面,朝东。让他去看看太阳升起来的样子』。”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 “他在告诉我,真相就像太阳一样。你可以闭上眼睛,假装它不存在。但它总会升起来的。” 沈牧之点了点头。“你相信吗?” “我相信。”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但我不相信太阳会自己升起来。你需要把窗帘拉开。” 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引擎。 车窗摇下来,他看著沈牧之。 “明天见。” “明天见。” 秦墨的车驶出了市政府大楼的停车场,匯入了晚高峰的车流中。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看著那辆黑色吉普消失在街角。 他拿出手机,打开了方诚的定时消息界面。 五条消息。第一条已经发送。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倒计时显示:2天14小时22分钟。 沈牧之把手机放进口袋,走下台阶,上了自己的车。 他没有立刻发动车子,而是坐在驾驶座上,闭上眼睛。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方诚坐在他的事务所里,跟他討论案子的细节。方诚总是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推一推眼镜。他的声音很温和,温和得像一个永远不会生气的人。 但那个温和的人,在三个月前知道了自己只有半年的寿命。他用剩下的时间,策划了一场完美的復仇。 他把自己变成了最后一枚棋子。 沈牧之睁开眼睛,发动了车子。 沃尔沃驶出了停车场,朝著市区的方向开去。天已经完全黑了,路灯亮起来,把城市照成一片橙黄色的海洋。 沈牧之的车匯入车流,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十章 黎明的倒计时 凌晨四点,秦墨的手机在枕头底下震动。 他睁开眼睛的速度比平时慢了一些。连续三天没有好好睡过,身体像一个被过度拉伸的弹簧,失去了回弹的力气。但他的手还是准確地摸到了手机。 屏幕上的消息来自沈牧之: “方诚的第二条消息已经发送。五家媒体都收到了。三十分钟內,第一条报导会出来。” 秦墨坐起来,靠在床头。黑猫“证据”被他惊醒,从床尾跳下去,不满地叫了一声。 他没有回消息。他只是在黑暗中坐著,等著。 四点二十三分,第一条报导出现在本地新闻客户端上。標题是: 《副xx周海东涉嫌十年前连环命案?关键证据曝光》 秦墨把文章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方诚的邮件內容被完整地呈现了出来——恆远地產的转帐记录、马建国受贿的证据、周海东签字的文件扫描件。文章的最后一段写著: “本报已將所有证据材料提交给省纪委巡视组。巡视组表示,將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秦墨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闭上眼睛。 方诚的计划开始了。 四十分钟后,他的手机开始不停地响。小赵打来的,队里的同事打来的,他不认识的號码打来的——他一个都没有接。 五点十分,沈牧之又发来一条消息: “省纪委巡视组的人联繫我了。他们想见你。” “什么时间?” “今天上午九点。” “地点?” “他们会在局里等你。不用担心停职的事——巡视组的调查权限高於地方。” 秦墨看了一眼时间。还有不到四个小时。他起床,洗了个澡,颳了鬍子,穿上了一件乾净的衬衫。这是他三天来第一次换衣服。 出门的时候,他站在门口停了一下。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证据,”秦墨说,“今天可能会有一个结果。” 黑猫叫了一声,跳下鞋柜,走到客厅的沙发上蜷缩起来。 秦墨关上门,下了楼。 早晨的街道很安静。冬天的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天边有一抹淡淡的橘色光晕,像是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抹了一笔顏料。空气很冷,呼出的气变成白雾,在面前停留一秒就散了。 秦墨没有开车。他步行穿过三条街,在路边的早餐店买了一杯豆浆和一个包子,站在街边吃完了。包子的馅很咸,豆浆很烫,他的手指冻得发红,但他觉得这是他很久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早饭。 七点半,他到了局里。 门口的保安看到他的时候,表情有些复杂。“秦队——您来了。” “巡视组的人到了吗?” “到了。在会议室等著。” 秦墨走进大厅。走廊里的同事们看到他,有的点头,有的避开目光。消息传得很快——所有人都知道他被停职了,所有人也都看到了今天凌晨的新闻。 他走进会议室的时候,里面坐著三个人。两男一女,都是便装,面前的桌上摊著文件和一个录音设备。 为首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方脸,浓眉,表情严肃但不冷漠。他站起来,伸出手。 “秦墨同志?我是省纪委巡视组的赵建国。这两位是我的同事。” 秦墨跟他握了手,坐在对面。 “秦墨同志,我们今天来找你,是为了了解周海东同志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你手里的证据,我们需要看一看。” 秦墨从隨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桌上。里面装著u盘的备份、马建国保险柜里取出的文件复印件、沈牧之在周海东办公室录的音。 “都在这里了。” 赵建国打开信封,一份一份地看。他看得很慢,每一页都仔细地看了,有时候会停下来,跟旁边的同事低声交流几句。 看完之后,他把文件收好,看著秦墨。 “这些证据的原始来源,你能说明一下吗?” “可以。”秦墨从头开始说——从广场上的无名尸,到沈牧之的电话,到方诚的u盘,到李彦斌的三个身份,到马建国的被捕和死亡。他说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证据支撑,每一个时间点都精確到小时。 他说了整整一个小时。 赵建国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 “马建国同志死了?” “对。昨天下午,在我转移他的秘密安置点里。有人提前藏在阁楼里,趁我离开后杀了他。” 赵建国的眉头皱了起来。“你转移马建国的时候,没有向上级报告?” “没有。因为我不信任上级。” 会议室的空气变得很紧。赵建国的两个同事互相看了一眼。 赵建国没有追问这个问题。他在笔记本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 “李彦斌现在在哪里?” “在拘留所里。他以『孙浩』的身份被关押。” “他的安全有保障吗?” “我已经交代过拘留所的人,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能接触他。但我现在被停职了——” “停职的事,我们会处理。”赵建国说,“在巡视组调查期间,你的停职暂时中止。你需要继续负责这个案子的相关工作。” 秦墨点了点头。 赵建国站起来。“秦墨同志,我要跟你说一件事。” “请说。” “这个案子的分量,你应该清楚。一个现任副市长,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受贿、滥用职权——这是我这辈子办过的最高级別的案子。上面会有压力,下面会有阻力。你要做好准备。” “我知道。” “还有一件事。”赵建国看著秦墨的眼睛,“你的做法——私自转移嫌疑人、未经批准接触上级领导、私下录音——这些行为,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案子结束之后,可能会有人追究你的责任。” “我知道。” “你不怕?”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赵组长,马建国死了。他死的时候,我就在楼下。如果我能早五分钟上去,他可能还活著。他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一个证人。他的死,是这场仗的第一滴血。我不怕被追究责任,我怕的是——更多的人会死。” 赵建国没有说话。他伸出手,跟秦墨握了握。 “九点半,我们去看守所见李彦斌。” 赵建国带著他的两个同事走了。会议室里只剩下秦墨一个人。 他坐在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空。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金色的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在桌面上画出一个明亮的方框。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 “巡视组接手了。九点半去看守所见李彦斌。” 沈牧之秒回了:“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你。” 九点二十五分,秦墨的车停在了看守所的门口。 沈牧之站在大门旁边,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裹得很严实。他的脸色不太好——眼窝深陷,嘴唇有些乾裂,像是也没有睡好。 “你看起来像三天没睡。”秦墨说。 “差不多。”沈牧之搓了搓手,“方诚的消息发出去之后,我的手机就没停过。记者、同行、以前的客户——所有人都想打听內幕。” “你怎么说的?” “我说无可奉告。” 两个人走进了看守所。赵建国和他的两个同事已经到了,正在跟看守所的所长谈话。所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表情紧张,额头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 “赵组长,李彦斌的关押是严格按照程序来的。单人间,二十四小时监控,三餐专人送——” “带我们去见他。”赵建国打断了他。 他们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经过三道铁门,到了关押区。李彦斌的监室在最里面,门口有两个民警守著。 门打开了。 李彦斌坐在床铺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姿势跟马建国在审讯室里一模一样。他抬起头,看到秦墨和沈牧之,嘴角动了一下——像是想笑,但没有笑出来。 “你们来了。”他说。 赵建国坐在他对面,把录音设备打开。 “李彦斌,我们是省纪委巡视组的。今天来找你,是为了了解周海东的情况。你愿意配合吗?” 李彦斌点了点头。“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年。”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李彦斌把所有的事情又说了一遍。从2012年入职恆远地產开始,到发现城南工地下面的废料,到被追杀,到偽造死亡,到用三个身份潜伏十年,到方诚的自杀。 他说得很平静,像是在讲一个別人的故事。 赵建国听完之后,问了一个问题:“你说恆远地產在城南工地下面埋了工业废料。这件事,周海东知道吗?” “知道。”李彦斌说,“那块地的开发权,是周海东亲自批给恆远地產的。在批之前,他就知道地下有废料。因为八十年代埋废料的时候,周海东还在环保局工作——那个批文,是他签的。” 会议室的空气凝固了。 “你是说——八十年代埋废料的批文,是周海东签的?” “对。我查过档案。1988年,当时的化工厂要处理一批工业废料,申请在城南的一块荒地上填埋。” “后来那块荒地变成了居民区?” “对。九十年代城市扩张,那块地被规划成了居民区。化工厂早就倒闭了,但废料还埋在地下。恆远地產拿到了开发权,但他们不能让人知道地下有废料。所以他们要赶在施工之前,把废料挖出来运走。孙德胜的房子正好在那块地上,他不肯搬——所以——” “所以孙德胜必须死。” “对。” 赵建国沉默了很久。他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擦了擦镜片,然后重新戴上。 “李彦斌,你知道你的行为——偽造身份、故意杀人——会让你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吗?” “知道。” “你不后悔?” 李彦斌沉默了一会儿。“我后悔杀了孙德胜。他不该死。但其他的事情——我不后悔。” 赵建国点了点头,站起来。 “今天的谈话到此为止。李彦斌,你在这里是安全的。我们会加派人手看护。” 他们走出监室。走廊里,赵建国转过身来,看著秦墨和沈牧之。 “你们两个人,一个是警察,一个是律师。在这个案子里,你们做了很多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但现在不是討论对错的时候。” 他停顿了一下。 “周海东那边,应该已经看到新闻了。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內做出反应。你们觉得,他会怎么做?” 秦墨想了想。“三件事。第一,销毁证据。第二,安排出逃。第三,找人顶罪。” “你觉得他会选哪一个?” “他三个都会做。但最有可能的是第三——找人顶罪。周海东是一个控制狂,他不会放弃自己的权力。他不会逃。他会找一个替罪羊,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他身上。” “谁会是替罪羊?” “马建国已经死了。死人是最完美的替罪羊。”秦墨说,“他会说,所有的事情都是马建国一个人做的——收钱、杀人、掩盖——跟他没有关係。马建国已经死了,死无对证。” “但你手里的证据——” “我的证据可以证明马建国收了钱,可以证明马建国杀了人,但不能直接证明周海东参与了。马建国的供述是他最直接的证据,但马建国死了。周海东签字的文件,他可以说『签字是被偽造的』;录音,他可以说『录音是被剪辑的』。” 赵建国点了点头。“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 “对。”秦墨说,“我们需要周海东跟恆远地產之间直接的资金往来记录。不是通过马建国转手的,是直接的。” “这个证据在哪里?” 秦墨看了沈牧之一眼。 沈牧之开口了。“在周子衡的公司里。周海东的儿子周子衡,名下有三家公司。恆远地產的每一笔『特殊项目支出』,最终都会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转帐,进入这三家公司。如果我们能查到这些资金的最终流向,就能证明周海东是恆远地產的『股东』。” “我们需要搜查令。”赵建国说。 “我来申请。”秦墨说。 赵建国看了看手錶。“下午两点之前,我要向省纪委匯报。如果在这之前你们能拿到搜查令——” “能。” 秦墨转身走向走廊的出口。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去哪里?”沈牧之问。 “去找检察长。亲自去。” “你一个人去?” “一个人够了。” 秦墨走出看守所,上了车。他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他没有去检察院。他去了另一个地方。 市政府大楼。 他停好车,走进大厅。前台的工作人员看到他,表情变了——今天凌晨的新闻,所有人都看到了。 “我要见周海东。” “周市长今天——不在。” “他在。”秦墨说,“他的车在停车场。” 工作人员的脸色更难看了。“秦警官,您被停职了——” “我的停职已经被巡视组中止了。你要不要打电话確认一下?” 工作人员犹豫了一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说了几句之后,她掛了电话,表情变得更加不安。 “周市长说他不想见您。” “你跟他说,如果他不见我,我会在市政府的大厅里,当著所有人的面,宣读他涉案的证据。” 工作人员的脸色白了。她又拨了一个电话,这次通话的时间更长。掛了电话之后,她说:“周市长请您上去。八楼。” 秦墨走进电梯,按了八楼。 电梯门开了。走廊里站著两个人——不是保安,是周海东的秘书和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黑色西装的男人身材高大,站姿笔直,眼神警惕——像保鏢,也像打手。 “秦警官,请。”秘书推开了周海东办公室的门。 周海东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的桌上没有文件,没有电脑,只有一杯茶。他的表情跟昨天完全不同——昨天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的、计算性的平静。 “坐。”周海东说。 秦墨没有坐。他站在办公桌前,双手插在口袋里,看著周海东的眼睛。 “周市长,今天凌晨的新闻,你看了吗?” “看了。” “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话——所有的指控都是诬陷。马建国一个人做的所有事情,跟我无关。” “马建国已经死了。” “我知道。很遗憾。”周海东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评论天气,“但马建国的死,跟我无关。” “你知道他怎么死的吗?” “不知道。那是你们警方的事情。”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沈牧之昨天的录音,按下了播放键。 录音里,周海东的声音清晰地传出来:“李彦斌。他还活著。” “他活著。他在我的手里。他愿意出庭作证。” 周海东的脸色变了。 秦墨关掉了录音。“周市长,你在昨天的谈话中,承认了你认识李彦斌,承认了你知道了方诚的死。李彦斌的身份是偽造的,方诚的死还没有被官方通报——你是怎么知道的?” 周海东沉默了。 “你认识李彦斌,是因为1988年你签了那份废料填埋的批文。你知道方诚死了,是因为你的『备用方案』——你派人杀了方诚。” “我没有杀方诚。”周海东的声音终於有了一丝波动,“方诚是自杀。他的死跟我无关。” “你怎么知道他是自杀?” 周海东沉默了。 “周市长,方诚的死因还在调查中,官方没有公布任何结论。你是怎么知道他是自杀的?” 周海东的手开始发抖。他把手放在桌面上,试图让它停下来,但抖得更厉害了。 “你在套我的话。”周海东说。 “我在问你问题。” 周海东站起来。他的身高比秦墨矮了半个头,但他试图用气势来弥补这个差距——他走到秦墨面前,抬起头,盯著秦墨的眼睛。 “秦墨,你以为你能贏?” “我说过,我不知道能不能贏。但我知道你会输。” “我不会输。”周海东的声音变得很低,像是在说一个秘密,“你知道我在这个系统里待了多少年?三十二年。这三十二年里,我学会了三件事——第一,永远不要留证据。第二,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第三,永远要有备用方案。” “你的备用方案是什么?” 周海东笑了。这一次的笑,是秦墨见过的最冷的笑——像一把刀,在灯光下反射出寒光。 “你不会知道的。” 秦墨盯著他看了三秒。“周市长,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省纪委巡视组已经正式介入调查。今天下午两点之前,他们会向省纪委匯报初步的调查结果。在这之前,我手里有一份搜查令的申请——搜查周子衡的三家公司。如果我在今天之內拿到搜查令,你的『备用方案』就不够用了。” 周海东的笑容消失了。 “你在威胁我?” “我在通知你。” 秦墨转身走向门口。 “秦墨。”周海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对手不只是我?” 秦墨停住了脚步,但没有回头。 “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个案子里只有我一个『王』?”周海东的声音变得很轻,轻得像耳语,“你以为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国栋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你以为那些工业废料只是废料?” 秦墨转过身。 周海东站在办公桌后面,双手撑在桌面上,脸上的表情是一种奇怪的混合——恐惧、愤怒、还有一丝近乎疯狂的兴奋。 “那块地下面的东西,不只是工业废料。”周海东说,“还有別的东西。一些不该被挖出来的东西。李彦斌拍了视频,但他没有打开那堵墙——他看到的只是塑胶袋。他不知道塑胶袋里面除了孙德胜的尸体,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 周海东没有回答。他坐回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他的手已经不抖了。 “你去查吧。”周海东说,“查到了,你就知道为什么这个案子不能翻。查到了,你就知道为什么马建国必须死。查到了,你就知道——” 他停顿了一下。 “你就知道,你、沈牧之、李彦斌——你们所有人——都只是棋子。” 秦墨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走廊里的日光灯在他头顶嗡嗡作响。他的脚步很稳,但他的心在加速跳动。 周海东最后说的那些话,不像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罪犯的胡言乱语。那些话里有某种真实的东西——一种深层的、被掩埋了多年的真实。 那块地下面的东西,不只是工业废料。 还有什么? 秦墨走进电梯,按了一楼的按钮。电梯门关上的瞬间,他透过门缝看到走廊尽头——周海东的办公室门还开著,周海东站在门口,手里端著一杯茶,看著他。 电梯门关上了。 秦墨走出市政府大楼,站在台阶上。太阳已经升到了最高点,光线刺眼,照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 他拿出手机,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周海东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他说城南工地下面的东西,不只是工业废料。还有別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你怎么想?”沈牧之问。 “我在想——如果只是工业废料,恆远地產不会花那么大的代价去掩盖。八百万的封口费、一百二十万的贿赂、一条人命——这些成本,远远超过了处理废料的成本。”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那些废料只是表象。真正的秘密,在废料下面。或者——在废料中间。” “李彦斌的视频里,那些塑胶袋包裹的东西——” “他没有打开。他说他看到了,但不敢打开。他拍了视频,然后把墙恢復了原样。” “如果我们打开那堵墙——” “墙已经倒了。孙浩——李彦斌——在方诚死后把墙拆了,把孙德胜的尸体移走了。但他说他只移走了孙德胜的尸体。那些塑胶袋——他有没有动过?” “他没有说。”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需要再跟李彦斌谈一次。” “现在?” “现在。你在哪里?” “在事务所。我查到了周子衡三家公司的银行流水。有发现。” “什么发现?” “恆远地產的资金,確实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转帐进入了周子衡的公司。但最终的目的地不是周子衡——是另一个帐户。一个离岸帐户。” “离岸帐户?” “对。开户地在开曼群岛。帐户持有人是一个叫『盛世国际』的公司。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是谁?” “我还没有查到。开曼群岛的公司註册信息不公开。但有一条线索——盛世国际在本市有一个代表处。代表处的地址,在——” 沈牧之停顿了一下。 “在哪里?” “在城南。孙德胜老房子旧址的对面。”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手机。 “你在事务所等我。我接了李彦斌,一起过去。” “你確定?那个代表处可能还在运营。” “確定。周海东说的『备用方案』——如果那个代表处是资金炼的终点,那里一定有证据。周海东要销毁证据,第一件事就是去那个代表处。” “所以你赶在他之前去。” “对。” 秦墨掛了电话,快步走向停车场。他的车在阳光下反射著黑色的光,挡风玻璃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驶出了市政府大楼的停车场。 车子匯入车流,朝著看守所的方向开去。 路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上,已经没有任何痕跡了——方诚在那里坐过的地方,被清洁工擦得乾乾净净。 但秦墨知道,那个位置会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 方诚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秦墨收回目光,踩下油门,车子加速驶向前方。 风暴就要来了。但在风暴到来之前,他需要找到最后的证据。 那个被埋在地下三十年的秘密。 那个让所有人都不愿意翻案的秘密。 那个让周海东说出“你们所有人都只是棋子”的秘密。 秦墨握紧了方向盘。 不管那是什么,他都要把它挖出来。 第十一章 帐本 盛世国际的代表处设在一栋不起眼的写字楼里。 说是写字楼,其实就是城南老街上的一栋四层小楼,外墙贴著白色小方砖,窗框的绿漆已经剥落了大半。一楼是一家列印店,二楼是一家会计代帐公司,三楼和四楼掛著“盛世国际商务諮询有限公司”的铜牌——铜牌擦得很亮,跟整栋楼的破败格格不入。 秦墨把车停在街对面,坐在驾驶座上观察了五分钟。列印店的门开著,里面有一个中年女人在玩手机。会计公司的窗户关著,窗帘拉了一半。三楼和四楼的窗户全部拉著百叶窗,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李彦斌,你来过这里吗?”秦墨问。 后排座上,李彦斌摇了摇头。“没有。何志远的身份没有接触过这个层面。我只知道盛世国际的名字,在恆远地產的內部文件里看到过。” “方诚知道吗?” “知道。他说盛世国际是资金炼的终点。但他没有查到具体的信息——他说这个名字被保护得很好。” 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屏幕上显示著他今天凌晨查到的资料。“盛世国际商务諮询有限公司,2015年在本市註册,註册资本五百万,法人代表叫王建国——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查不到任何有效信息。公司的主营业务写的是『商务諮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没有实际的业务记录,没有纳税记录,没有社保缴纳记录。” “空壳公司。”秦墨说。 “对。但这个空壳公司有一个对公帐户,过去八年里,这个帐户的流水超过两个亿。” 秦墨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一下。“两个亿?” “对。资金从恆远地產出来,经过周子衡的三家公司,最后进入盛世国际的帐户。然后从盛世国际的帐户,转到开曼群岛的离岸帐户。” “钱出去了,但人还在这里。”秦墨推开车门,“走,进去看看。” 三个人穿过街道,走进写字楼的大门。一楼列印店的女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又低头继续玩手机。楼道里有一股霉味,墙角的踢脚线翘起来,露出里面的水泥。 楼梯是水磨石的,台阶的边缘被磨得发白。他们上了三楼,走廊里有一扇防盗门,门旁边有一个门铃。铜牌掛在门旁边的墙上,“盛世国际商务諮询有限公司”几个字是蚀刻的,做工很精致。 秦墨按了门铃。没有反应。他又按了一次,等了三十秒,还是没有人。 他看了看沈牧之。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工具包——他在来的路上从车上拿的,里面有开锁用的工具。秦墨看了他一眼。 “你隨身带著这个?” “我今天早上准备的。”沈牧之蹲下来,把工具插进锁孔,“我知道我们可能需要进来。” 十秒之后,锁开了。 门推开的时候,一股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房间里很暗,百叶窗把外面的光线挡住了大半。秦墨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柱在房间里扫了一圈—— 这是一个大开间,大约六十平方米,摆著六张办公桌,桌上放著电脑显示器、键盘、文件夹。但所有的东西都覆盖著一层厚厚的灰尘——至少有几个月没有人来过这里了。 “不对。”秦墨说。 “什么不对?” “如果这里是资金炼的终点,如果这里有重要的证据,周海东不会让它空著。他应该早就把这里的东西销毁了。” 他走到最近的一张办公桌前,拿起一个文件夹——空的。他又打开另一个文件夹——也是空的。他检查了所有的抽屉,所有的文件夹,所有的文件柜—— 全部是空的。 “被清理过了。”沈牧之说,“但不是在最近。看这些灰尘——至少三个月没有人来过这里。” 秦墨走到电脑前,按了一下电源键。没有反应——硬碟被拆走了,机箱后面露著一团乱七八糟的线头。 “他们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搬走了。”李彦斌站在门口,声音很低,“方诚死之前,他们就开始清理了。” 秦墨站在房间中央,环视了一圈。六张办公桌,六台被拆掉硬碟的电脑,十几个空文件夹,一面白板,白板上还有用记號笔写的字跡——但被擦掉了,只留下淡淡的痕跡。 他走到白板前,把手电筒贴著白板的表面,侧著光看。记號笔的笔跡会在白板上留下压痕,侧光可以看出来。 他看到了几个模糊的字跡——“周”“资金”“审计”“清退”。 “周”字旁边,有一个电话號码。 秦墨拿出手机,拍下了白板上的痕跡。然后他走到窗户前,拉开百叶窗。阳光涌进来,照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灰尘在光柱中飞舞。 他注意到地板的一个细节——靠墙的位置,有一块地板的顏色跟周围不太一样,稍微浅一些,像是被更换过。 他蹲下来,用手指敲了敲那块地板。声音是空的。 “沈牧之,过来。” 沈牧之走过来,蹲在他旁边。秦墨用手指沿著地板的边缘摸了一圈,找到了一个缝隙。他用指甲抠住缝隙,试图把地板掀起来——太紧了。 沈牧之从工具包里拿出一把平头螺丝刀,递给秦墨。秦墨把螺丝刀插进缝隙里,用力一撬—— 地板鬆动了。他把整块地板掀起来,露出下面的一个空间——大约三十厘米深,用水泥砌成的方坑,里面放著一个铁皮箱子。 铁皮箱子没有锁。秦墨把它搬出来,打开盖子。 里面是一叠手写的帐本。 不是列印的,是手写的。蓝色的格子纸,用黑色签字笔写的,字跡工整但略显拥挤。每一页都是一个表格,记录了日期、金额、来源、用途。 秦墨翻开第一页—— 2015年3月12日,20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项目启动资金。 2015年6月8日,15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公关费用。 2015年9月15日,30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土地协调。 他一页一页地翻下去。每一笔钱都有详细的记录——金额、日期、来源、用途,有时候还有备註,写著“已清”或者“待处理”。 翻到2017年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笔备註:“马建国,40万,已付,用途:孙案处理。” 孙案——孙德胜案。 2020年,又有一笔:“马建国,45万,已付,用途:续期。” 2021年,有一笔他没有预料到的:“林致远,10万,已付,用途:报告修改。” 林致远。法医。那份被修改的尸检报告。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一页上。 “林致远收了钱。”他的声音很低。 沈牧之凑过来看了一眼。“十万。不多,但够了。” 秦墨继续翻。2022年、2023年、2024年——每一笔都有记录。最近的几笔是在三个月前: 2024年9月,50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紧急备用金。 2024年10月,80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特殊项目支出。 2024年11月,300万,来源:恆远地產,用途:清退费用。 最后一页,日期是2024年11月25日——方诚死之前五天。只有一行字: “方诚,500万,已付,用途:封口。” 秦墨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方诚收了五百万封口费。 但方诚没有封口。他拿了钱,然后去死了。 秦墨把帐本放回铁皮箱子里,盖上盖子。“这个帐本,是盛世国际的原始记录。写这个帐本的人,是盛世国际的实际操作者。” “王建国?”沈牧之问。 “王建国是法人代表,但不是实际操作者。这个字跡——”秦墨翻开帐本,看了看第一页的字跡,“写这个帐本的人,受过专业的財务训练。字跡工整,表格规范,每一笔都有据可查。这不是一个普通文员能写出来的。” “那是谁?” “不知道。但这个人一定还在本市。帐本上的最后一笔记录是11月25日——三个星期前。这个人还在工作。” 秦墨把铁皮箱子抱起来,走向门口。 “我们走。这个地方不能久留。” 他们下楼的时候,一楼列印店的女人又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这次她的目光在秦墨抱著的铁皮箱子上停了一下——非常快,但秦墨捕捉到了。 他没有说什么,走出了大门。 上了车之后,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后视镜。列印店的女人从店里走出来,站在门口,手里拿著手机,似乎在打电话。 “她在报信。”秦墨说。 沈牧之也看到了。“你觉得她是盛世国际的人?” “不一定。但她认识那个铁皮箱子。”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老街。他绕了几个弯,確认没有人跟踪之后,把车开到了沈牧之的事务所。 事务所的会议室里,三个人围著桌子坐下。铁皮箱子放在桌子中央,盖子打开著,帐本摊在桌上。 秦墨拿出手机,开始一页一页地拍照。沈牧之用平板电脑做记录,把每一笔关键的资金流动都录入了一个表格。 李彦斌坐在旁边,看著帐本上的记录,一言不发。 拍了大约一半的时候,李彦斌突然开口了。“等一下。翻回2021年那页。” 秦墨翻回去。2021年7月——孙德胜死的那个月。 李彦斌指著其中一行字。“你看这个。” 那一行写的是:“2021年7月15日,20万,来源:备用金,用途:孙浩劳务费。” 孙浩劳务费。 李彦斌的手指开始发抖。“这二十万——我没有收过。” 秦墨看著他。“你没有收过?” “没有。孙浩的身份是马建国的司机,工资是马建国发的。我没有从恆远地產或者盛世国际收过一分钱。” “那这二十万去了哪里?” 李彦斌沉默了一会儿。“马建国。马建国拿走了这二十万,然后告诉恆远地產是给我的。” 秦墨闭上眼睛。马建国不只是收了恆远地產的一百二十万——他还在中间吃差价。孙德胜的命,被標了价,然后被转手,每一层都有人抽成。 他继续翻帐本。后面的记录越来越密集,金额越来越大。到了2024年,几乎每个月都有几笔几十万到几百万的支出。 最后一页,帐本的结尾处,写著一行总结: “2015-2024,总计收入:2.37亿。总计支出:2.31亿。结余:600万。” “两个多亿。”沈牧之说,“这个数字,不是一个人能吞下的。” 秦墨把帐本合上,放回铁皮箱子里。“这个帐本,就是周海东的『备用方案』的反面——不是他的逃生工具,是他的定罪证据。每一笔钱都有记录,每一个收钱的人都有名字。” 他拿出手机,拨了赵建国的號码。 “赵组长,我们在盛世国际的代表处找到了一个帐本。里面有详细的资金往来记录,涉及恆远地產、周子衡的公司、马建国、林致远——还有一个叫王建国的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王建国?” “对。盛世国际的法人代表。我们需要找到他。” “我来安排。”赵建国说,“你们现在在哪里?” “在沈牧之的事务所。帐本在这里,很安全。” “好。我派人来接应。在这之前,不要离开。” 秦墨掛了电话。他看了看沈牧之,又看了看李彦斌。 “接下来怎么办?”沈牧之问。 “等。”秦墨靠在椅背上,“等赵建国的人来。然后——” 他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墨?”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年轻,带著一种刻意的平静。 “你是谁?” “我叫王建国。盛世国际的法人代表。你们在找的那个王建国。” 秦墨的手握紧了手机。“你在哪里?” “我在一个你们找不到的地方。但我可以给你们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周海东的『备用方案』的完整文件。不是帐本——帐本你们已经拿到了。我说的是另一份文件。一份说明了『为什么』的文件。” “为什么什么?” “为什么周海东要做这些事。为什么他要杀孙德胜。为什么他要保恆远地產。为什么——”王建国停顿了一下,“为什么那块地下面的东西,比所有人都想像的更严重。” 秦墨看了沈牧之一眼。沈牧之已经把平板电脑拿起来,开始追踪这个號码的位置。 “你在哪里交易?”秦墨问。 “没有交易。我把文件寄到了你们认识的一个地方。你们去找就行了。” “什么地方?” “方诚的墓碑。” 电话掛断了。 沈牧之放下平板电脑。“太短了,追踪不到。”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他说文件在方诚的墓碑那里。” “方诚的墓碑?”沈牧之的眉头皱起来,“方诚的遗体还没有火化。他的案子还在调查中,怎么可能有墓碑?” “所以他在说谎。”秦墨站起来,“或者——他在用『墓碑』作为一个代號。一个只有方诚知道的地方。” “方诚的什么东西可以被称为『墓碑』?” 秦墨想了想。“方诚在事务所里有一个私人储物柜。他从来不让我看里面的东西。他说那是他的『坟墓』。” 沈牧之站起来。“去事务所。” 三个人从会议室出来,走到走廊尽头。方诚的私人储物柜在茶水间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是一个灰色的铁皮柜子,上面有一把密码锁。 沈牧之试了几个密码——方诚的生日、入职日期、事务所的成立日期——都不对。 “让开。”秦墨说。 他蹲下来,把耳朵贴在柜门上,开始转动密码锁的转盘。他的手指很稳,动作很慢,每一次转动都精確到毫米。 三分钟后,咔噠一声,锁开了。 柜子里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牛皮纸信封,跟孙浩在旧货市场留的那张纸条用的信封一样。 秦墨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 是一封信。手写的,字跡是方诚的。 信的开头写著: “如果你在读这封信,说明你找到了盛世国际的帐本,也说明王建国已经把最后的消息传给了你。恭喜你,你快要看到真相了。” 秦墨继续往下读: “城南工地地下的东西,不只是工业废料。1988年,化工厂在处理废料的时候,还处理了另一样东西——一批被污染的建筑材料。那些材料来自一个更大的项目,一个周海东参与过的项目。那个项目的名字,我不能写在这里。但你可以去查一个人——陈国栋的父亲,陈守业。”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 “陈守业在1987年是本市最大的建筑公司的老板。他的公司承建了一个政府项目。那个项目出了问题,建筑材料被污染,项目被叫停。被污染的材料需要处理——周海东当时在环保局,他签了那份处理批文。那些材料被运到了城南的荒地,跟化工厂的废料埋在了一起。” “三十五年后,恆远地產拿到了那块地的开发权。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国栋,是陈守业的儿子。他知道地下埋著什么——不只是废料,还有他父亲当年留下的『手印』。如果那些材料被挖出来,溯源调查会发现它们来自1987年的那个项目。那个项目——是周海东在环保局经手的第一个大项目。” “这就是为什么周海东不能让任何人动那块地。这就是为什么孙德胜必须死。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人——马建国、林致远、我——都被卷进了这个漩涡。” “秦墨,真相是一把刀。你拿到了,就要有勇气把它拔出来。但你要记住——拔出来之后,你也会被刀锋割伤。” “方诚。2024年11月28日。” 秦墨把信放在桌上。 会议室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沈牧之拿起信,看了一遍,然后放下。 “陈守业。”他说,“1987年的那个项目——是什么项目?” 秦墨摇了摇头。“不知道。但方诚说『不能写在这里』。说明那个项目的名字一旦写出来,就会被人认出来。就会被——” “就会被销毁。”李彦斌接过话,“跟孙德胜的尸体一样。”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城市的天空,灰濛濛的,云层很低。 “我们需要找到一个人。”他说。 “谁?” “陈守业。如果他还在世的话。” “陈守业——陈国栋的父亲。恆远地產老板的父亲。”沈牧之拿出平板电脑,开始搜索,“陈守业,如果还活著,今年应该八十七岁了。他还在本市吗?” 秦墨转过身。“沈牧之,你查陈守业。李彦斌,你留在事务所,不要离开。赵建国的人应该快到了。我去找另一个人。” “谁?” “林致远。帐本上写著,他收了十万块钱修改报告。我需要他亲口告诉我——那份报告里,还有什么是他没有说的。” 秦墨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 “方诚的信里有一句话——『真相是一把刀,你拿到了,就要有勇气把它拔出来』。”他停顿了一下,“但我觉得,方诚漏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沈牧之问。 “真相是一把刀。但握著刀的人,也会流血。” 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像一个孤独的鼓点。 电梯门开了。他走进去,按了一楼的按钮。 电梯门关上的瞬间,他看到走廊的尽头——沈牧之站在会议室的门口,手里拿著方诚的信,看著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电梯门闭合的缝隙中撞了一下。 然后电梯门关上了。 第十二章 旧事 法医鑑定中心的白色建筑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冷清。秦墨把车停在门口,坐在驾驶座上抽了一根烟。他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的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盛世国际帐本的复印件,林致远那一页折了一个角。 他需要林致远亲口说出来。 不只是为了证据。他想知道——三年前,林致远在孙德胜的尸体上,到底还看到了什么。 秦墨推开车门,走进大楼。前台的值班护士看到他,眼神闪了一下。 “林教授在吗?” “在。但是秦队,林教授今天——” “我知道。”秦墨没有停下脚步,直接走向楼梯。 林致远的办公室在二楼尽头。秦墨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疲惫的“进来”。 林致远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的电脑是开著的,但屏幕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蓝天白云的壁纸。他抬起头,看到秦墨,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复杂。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终於来了”的释然——跟马建国被捕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你知道了。”林致远说。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秦墨坐在他对面,把牛皮纸信封放在桌上。“林教授,我需要问你几个问题。” 林致远看了看信封,没有伸手去拿。“你问。” “三年前,孙德胜的尸检。你在第一版报告里写了碎玻璃的疑点。马建国让你修改报告,你改了。但在这之前——你还在孙德胜的尸体上发现了別的东西。” 林致远的手在桌面上微微颤抖了一下。“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在查。” 林致远沉默了很久。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电脑主机的风扇在嗡嗡地转。窗外的阳光照在地板上,灰尘在光柱中缓缓飘动。 “有一个东西。”林致远终於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在孙德胜的胃里。” 秦墨的身体微微前倾。“胃里?” “对。他在死之前,吞了一个东西。一个很小的东西——摺叠起来的纸条,用塑料膜包著,外面裹了一层胶带。他把它吞进了胃里。” “你怎么发现的?” “常规尸检。打开胃的时候,我在食物残渣里摸到了一个硬块。我把它取出来,洗乾净,打开了。” “纸条上写了什么?” 林致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的手很老,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和皱纹,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一个名字。”他说,“陈守业。”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陈守业。恆远地產老板陈国栋的父亲。” “对。” “纸条上只有名字?” “只有名字。没有別的字。但那个名字被写在纸条上,被塑料膜包著,被胶带裹著,被孙德胜吞进了胃里。”林致远抬起头,眼睛里有血丝,“这说明什么?说明孙德胜知道自己会死。他在死之前,把那个名字藏在了自己的身体里。他希望有人能找到它。” “你找到了。” “我找到了。” “你没有写在报告里。” “没有。” “为什么?” 林致远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移动了一点,光斑从桌面上移到了地上。 “因为我查了陈守业这个名字。”他终於说,“我查了这个人是谁。陈守业,多年前本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他的公司承建过一个项目。那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了问题——建筑材料被污染。项目被叫停,已经建好的部分被拆除。被拆下来的建筑材料需要处理——当时在环保局负责处理批文的,是周海东。” 秦墨的呼吸变得缓慢而深沉。 “周海东签了批文,那些被污染的材料被运到了城南的荒地。多年以后,恆远地產拿到了那块地的开发权。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国栋,是陈守业的儿子。” “孙德胜知道了这件事。” “对。孙德胜不知道怎么查到了这件事。他知道自己会死,所以他把陈守业的名字吞进了肚子里——他知道,如果有人打开他的身体,就会发现这个名字。” “但你把它藏了起来。” “我藏了起来。”林致远的声音变得很低,“因为我怕。不是怕周海东——是怕麻烦。如果我把那张纸条交出去,会牵扯出很多事。很多人会被调查,很多人会来找我。我已经快退休了,我不想惹事。” “你在说假话。”秦墨的声音很平静,“你收了钱。” 林致远沉默了。 “帐本上有你的名字。十万块。用途写的是『报告修改』。” 林致远闭上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眶红了。 “对。我收了钱。”他的声音开始发抖,“马建国让人送来的。装在信封里,放在我办公桌上。我本想退回去,但我没有。因为我告诉自己——反正报告已经改了,收不收都一样。” “你收了钱,藏了纸条,改了报告。三年来,你每天晚上都睡不著。” 林致远抬起头,看著秦墨。“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刚才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怕麻烦』。但一个怕麻烦的人,不会把纸条留三年。你会把它烧掉。你留著它,是因为你知道自己做错了。你留著它,是在等一个机会把它交出去。” 林致远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摘下眼镜,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纸条现在在哪里?”秦墨问。 林致远站起来,走到保险柜前,转动密码锁。他从里面拿出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递给秦墨。 证物袋里是一张摺叠的纸条,外面裹著一层已经发黄的塑料膜。透过塑料膜,能看到纸条上用原子笔写的一个名字——陈守业。 字跡歪歪扭扭,像是在极度恐惧的状態下写的。 秦墨把证物袋拿在手里,看了很久。 “林教授,你收了钱,你隱瞒了关键证据,你修改了尸检报告。这些事,法律会给你一个结论。” “我知道。” “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秦墨看著林致远的眼睛,“方诚死了。他在死之前,用自己的命,把这个案子重新翻了出来。他不是为了报復谁——他是为了让真相不被埋掉。你手里的那张纸条,被他用命换来的机会,终於可以见光了。” 林致远戴上眼镜,看著秦墨。 “秦墨,我做了三十五年法医。我见过一万多具尸体。每一具尸体都在告诉我一个故事。孙德胜的尸体告诉我的故事,是我听过的最悲伤的一个。” “什么故事?” “一个老人,住在一栋破房子里。他发现了秘密,他知道自己会死,他把唯一的线索吞进了肚子里,然后等著別人来杀他。他在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不是逃跑,不是报警——是把真相藏在自己的身体里,等著有人来发现。” 林致远的声音颤抖著。 “他信任我们。他信任法医会打开他的身体,会发现那张纸条。他信错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把证物袋装进口袋里,站起来,走向门口。 “秦墨。”林致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那张纸条上只有陈守业的名字。但陈守业已经死了。” 秦墨停住了脚步。“什么时候死的?” “2005年。自然死亡。” 秦墨转过身。“你怎么知道?” “我查过。他2005年去世,死在自己家里。他的死跟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係。” “但他留下的东西有关係。” “对。他留下的东西——恆远地產、那块地的开发权、地下埋著的废料——这些跟他有关。” 秦墨点了点头,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点了一根烟。冬天的风很冷,吹在脸上像刀割。 手机响了。沈牧之。 “陈守业查到了。” “我知道。2005年死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怎么知道的?” “林致远告诉我的。他藏了三年的东西——孙德胜胃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著陈守业的名字。” 沈牧之的呼吸声在电话里变得沉重。“孙德胜在死之前把陈守业的名字吞进了肚子里。” “对。他知道自己会死。他信任法医会找到它。” “但法医没有把它交出来。” “没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我们需要找到那个项目的完整档案。” “你去查档案。我去找另一个人。” “谁?” “陈国栋。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守业的儿子。” “他会见你吗?” “他会的。”秦墨把菸头按灭在垃圾桶上,“因为帐本、纸条、录音、方诚的u盘——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足够让恆远地產的问题暴露。他现在需要知道,我们想要什么。” “你想要什么?” “真相。那些废料的真相。” 秦墨掛了电话,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 他想起林致远说的话——“他信任我们。他信任法医会打开他的身体,会发现那张纸条。他信错了。” 孙德胜信错了。方诚信对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 恆远地產的总部在开发区,是一栋二十层的玻璃幕墙大楼。秦墨把车停在地面停车场,走进大厅。 “陈国栋。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 前台的表情变了一下。她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低声说了几句。 “陈总请您上去。十八楼。” 秦墨走进电梯,按了十八楼。 十八楼。走廊尽头是一扇胡桃木的大门,门开著。陈国栋站在办公桌后面,穿著一件深蓝色的毛衣。 “秦警官,请坐。” 秦墨坐在沙发上。陈国栋坐在他对面。 “陈总,我来找你,是为了几件事。” “你说。” “第一,盛世国际的帐本。记录了恆远地產近十年来超过两亿的资金流出。这些钱最终流向了马建国、林致远等人的个人帐户。” 陈国栋的脸色没有变化。 “第二,孙德胜的胃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著你父亲的名字——陈守业。” 陈国栋的手指动了一下。 “第三,方诚死之前留下了一封信。信里说,多年前你父亲的公司承建过一个项目,项目出了问题,建筑材料被污染,那些材料被周海东批准埋在了城南的荒地里。多年以后,你拿到了那块地的开发权。” 陈国栋沉默了很久。 “秦警官,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全部的真相。” 陈国栋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秦墨。 “我父亲的公司当年承建了一个大项目。那是他这辈子接到的最大的项目。他把所有的钱都投进去了。然后——材料出了问题。项目被叫停,已经建好的部分被拆除。我父亲一夜之间破產。” “周海东那时候在环保局,负责处理被拆下来的废料。他签了批文,把那些材料运到了城南的荒地。这件事,在当时是有相应处理程序的——那些材料確实需要被处理,城南的荒地確实是指定的废料填埋点之一。” “问题在於——多年以后,那块地变成了居民区。城市规划变了。我父亲在2005年去世之前,让我把那些废料挖出来,运走,处理掉。他说『这是我们的债,要还』。” “但你没有还。”秦墨说。 “我试过。”陈国栋转过身,“我拿到开发权之后,找了一家环保公司来做评估。他们说,要把那些废料全部挖出来、运走、无害化处理,需要很大的投入。我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如果我公开挖那些废料,所有人都会知道地下埋著什么。我父亲已经死了,但他的名誉——” “所以你把那些废料留在了地下。” “对。我选择在上面盖房子。我把地基打深了一点,把废料层用混凝土封住了。” “对。孙德胜的房子正好在废料填埋区的正上方。我需要拆掉他的房子,才能施工。他不肯搬。我给他加了价,他不肯。我让周海东帮忙协调。” 陈国栋沉默了。 “陈总,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恆远地產给马建国转过钱。”陈国栋的声音变得很低,“但那是正常的协调费用。我以为周海东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我不知道后面会发生那些事。”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孙德胜死了之后。我在新闻上看到了『意外坠亡』的报导。我打电话问周海东,他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我说『怎么解决的』?他说『你不要问』。” “你没有追问?” “我——”陈国栋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不敢。” 秦墨站起来,走到陈国栋面前。 “陈总,方诚死了。他用他的命,把你父亲多年前埋下的债,翻了出来。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继续沉默,等著我们把所有的证据交上去。第二,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来,包括那个项目的完整真相,包括你跟周海东的所有往来。” 陈国栋看著秦墨的眼睛。“你在给我做选择?” “我在给你一个机会。” 陈国栋闭上眼睛。 “我选第二个。”他睁开眼睛,“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当面跟周海东说。我要看著他,把所有的真相都说出来。”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可以安排。” 陈国栋点了点头。他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个u盘,递给秦墨。 “这里面有恆远地產跟周海东所有的往来记录。还有一份文件,是我父亲留下的。他在2005年去世之前,写了一份自述,记录了那个项目的全部经过。” 秦墨接过u盘,握在手心里。 “陈总,你父亲在自述里写了什么?” 陈国栋坐回沙发上,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 “他写了那个项目的来龙去脉。材料是怎么来的,问题是怎么被发现的,项目是怎么被叫停的,废料是怎么被处理的。他说,他有责任。” 秦墨把u盘装进口袋。“陈总,谢谢你的配合。我需要你跟我去见一个人。” “谁?” “省纪委巡视组的赵建国。” 陈国栋站起来。“好。我跟你去。” 两个人走出办公室,走进电梯。电梯门关上的时候,陈国栋看著电梯的楼层显示,沉默了一会儿。 “秦警官。” “嗯。” “方诚——他是怎么死的?” 秦墨沉默了三秒。“自杀。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王车易位』的標记,服下了氰化物,坐在中心广场的纪念碑下面,等著被人发现。” 陈国栋的脸变得苍白。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 秦墨走出电梯,陈国栋跟在后面。两个人穿过大厅,走出大楼,站在门口的台阶上。 冬天的风停了。天空还是灰濛濛的,但在云层的边缘,有一道细细的金色的光。 秦墨上了车,陈国栋坐在后排座。车子驶出了恆远地產的停车场,匯入了车流。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他没有看——他需要集中精力开车。 但他的手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 那是沈牧之的专属震动频率。 第十三章 对质 会议室不大,二十平方米左右,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六把椅子。窗帘拉得很严实,日光灯在天花板上发出嗡嗡的声响。房间的一侧墙上有一面单向玻璃,玻璃后面是一个观察室。 周海东坐在桌子的一侧,双手放在桌面上,没有戴手銬。他穿著便装,头髮梳得很整齐,脸上的表情平静得像一面没有波澜的湖。他的律师坐在他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戴著金丝边眼镜,面前摊著一个文件夹。 陈国栋坐在桌子的另一侧,旁边是省纪委巡视组的赵建国。陈国栋的脸色很差,嘴唇乾裂,眼窝深陷,跟昨天在办公室里判若两人。他的手在桌面下面微微发抖。 秦墨和沈牧之站在观察室里,透过单向玻璃看著会议室里的两个人。观察室很小,只能容下三四个人,空气里有一股陈旧的灰尘味。 “开始了。”赵建国坐在陈国栋旁边,打开了录音设备。 周海东抬起头,看著陈国栋。两个人对视了大约五秒。在这五秒里,会议室里安静得像一个真空——没有声音,没有动静,连日光灯的嗡嗡声都仿佛消失了。 “陈总,”周海东先开口了,声音平稳,像是在开一个普通的商务会议,“好久不见。” 陈国栋没有回应他的寒暄。他直直地看著周海东的眼睛,问出了那个问题:“孙德胜——是怎么死的?” 周海东的表情没有变化。“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警方。” “我问的是你。” 周海东沉默了三秒。“陈总,你知道我的立场。在这个案子里,有些问题我不方便回答。” 赵建国开口了:“周海东同志,今天请你来,是希望你配合调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在案。” 周海东看了看赵建国,又看了看陈国栋。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跟沈牧之的习惯一模一样。 “好。我说。”周海东靠在椅背上,“孙德胜的死,我知道。马建国跟我匯报过。他说孙德胜『出了意外』,从楼上摔下来摔死了。我问他是不是他做的,他说不是,是意外。” “你相信了?”陈国栋的声音有些发抖。 “我相信了。马建国是我的老部下,他没有理由骗我。” “但你给了马建国钱。一百二十万。” “那是恆远地產给马建国的『协调费』。孙德胜不肯搬,影响了项目进度,恆远地產希望马建国出面协调。这笔钱的往来,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马建国会用这笔钱去做什么。” 陈国栋的手握紧了,指节发白。“你在撒谎。” 周海东的律师开口了:“陈先生,请注意你的措辞。我的当事人是在配合调查,不是在受审。” 赵建国抬手示意律师安静。“让他说。” 陈国栋深吸了一口气。“周海东,2014年你给我打电话,说孙德胜的事『需要处理』。我问你怎么处理,你说『你不用管』。孙德胜死了之后,你又打电话,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我说『怎么解决的』,你说『你不要问』。” 周海东沉默了。 “这些话,你都说过。你需要我放录音吗?” 周海东的表情终於出现了变化——不是恐惧,是一种被逼到墙角之后的冷静。“陈总,你说的这些话,我確实说过。但我需要澄清一点——我说的『处理』,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协调拆迁补偿。孙德胜的死,是意外。我事后才知道。” 赵建国翻开面前的文件夹。“周海东同志,马建国在被捕之后,做了完整的供述。他在供述中说,孙德胜的死是你授意的。『採取特殊手段』这六个字,是你亲笔写的。” 赵建国把一份文件的复印件推到周海东面前。那是周海东2014年签字的“关於城南旧城改造项目维稳工作的指示”,“採取特殊手段”六个字是用红笔写的。 周海东看了看那份文件,没有说话。 “这是你的笔跡吗?”赵建国问。 周海东沉默了大约十秒。“是。” “你为什么要在文件上写『採取特殊手段』这六个字?” “我的意思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推进项目。『特殊手段』指的是加大补偿力度、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协调各部门配合。不是指违法的手段。” 赵建国又翻出一份文件——盛世国际的帐本复印件。“这是我们在盛世国际代表处找到的帐本。上面记录了2015年到2024年恆远地產通过各种渠道转出的资金,总计2.37亿。其中有一部分流向了马建国、林致远等人的个人帐户。这些资金的流向,你知道吗?” 周海东看了看帐本。“不知道。这是恆远地產的內部財务问题,跟我无关。” “但这笔钱的最终目的地,是你儿子的公司。” 周海东的手指停住了。 赵建国翻到帐本的某一页。“2017年3月,35万,流向周子衡的贸易公司。2020年11月,45万,流向周子衡的投资公司。这些记录,你怎么解释?” 周海东的律师凑过来,低声跟他说了几句话。周海东听完,摇了摇头。 “我儿子的公司,是他自己的生意。我不过问。” “不过问?”陈国栋突然开口了,声音很大,在会议室里迴荡,“周海东,你儿子的公司没有业务、没有员工、没有客户——每年的流水上千万,这些钱从哪里来的?你不过问?” 周海东看著陈国栋,目光冷了下来。“陈总,你是在质问我?” “我是在问你。” 两个人对视了五秒。会议室里的空气变得很紧,像是被拧到了极限的绳子。 “好。”周海东说,“我承认,我儿子的公司,確实收到过恆远地產的钱。但这些钱,是恆远地產正常的商业往来——諮询服务费、项目管理费。每一笔都有合同,有发票,有完税证明。如果你们觉得有问题,可以去查。” “我们已经查过了。”赵建国说,“那些合同是偽造的,那些服务从来没有被提供过。你儿子的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 周海东沉默了。 “周海东同志,我再问你一次。你知道这些钱的真实用途吗?” 周海东闭上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表情变了——不是愤怒,不是恐惧,是一种疲惫的、放弃抵抗的平静。 “我知道。”他说,“这些钱,是恆远地產给我的。用途是——確保城南旧城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包括处理孙德胜?” 周海东沉默了五秒。“包括处理孙德胜。” 陈国栋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 “我没有让马建国杀人。”周海东的声音变得很低,“我让他『处理』孙德胜的问题。我以为他会用钱、用关係、用行政手段。我不知道他会杀人。我事后才知道。” “你知道之后做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做。因为——孙德胜已经死了。如果我那时候把事情翻出来,所有人都会完蛋。马建国会坐牢,我会被调查,恆远地產的项目会停摆。所以——我选择了沉默。” “你选择了掩盖。” 周海东没有反驳。“对。我选择了掩盖。” 赵建国合上文件夹。“周海东同志,你刚才说的话,已经构成了对受贿和滥用职权行为的供述。关於孙德胜死亡案件中你的具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有一点我需要你明確——你刚才说,你不知道马建国会杀人。这是事实吗?” 周海东看著他。“是事实。” 陈国栋突然站起来。他的椅子向后倒去,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在发抖。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他的声音嘶哑,“周海东,你跟我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我说『怎么解决的』,你说『你不要问』。你知道那个『不要问』是什么意思吗?那意思是——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要让我知道。那意思是——你杀了人,不要让我知道。那意思是——你把我变成了杀人犯的同谋!” “陈先生——”周海东的律师站起来。 “你坐下!”陈国栋的声音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我在跟他说!” 会议室里安静了。周海东的律师看了看周海东,周海东微微点了点头,律师坐了下来。 陈国栋站在那里,胸口剧烈地起伏著。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眼泪。 “周海东,我父亲在2005年去世之前,让我『处理好城南的事』。他说的『处理』,是把那些废料挖出来、运走、无害化处理。我没有做到。我把那些废料封在了混凝土下面。我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但你——你让事情变得更糟。你让一个人死了。你让更多的人卷进来。你让我——变成了一个帮凶。” 他转过身,走到窗前,背对著所有人。 赵建国站起来。“陈先生,请你冷静一下。” 陈国栋没有说话。他站在窗前,肩膀微微颤抖。 周海东坐在椅子上,低著头,看著桌面。他的双手放在桌面上,手指交叉在一起,一动不动。 观察室里,秦墨靠在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手里拿著平板电脑。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话吗?”沈牧之问。 “哪一部分?” “不知道马建国会杀人那一部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不管他知不知道,他都选择了掩盖。他没有报警,没有调查,没有追究。他选择了让孙德胜的死变成一个『意外』。这个选择,跟杀人之间的距离,没有他想的那么远。” 沈牧之没有回答。 会议室里,赵建国重新坐下。“周海东同志,关於1987年的那个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的建设——你知道多少?” 周海东抬起头。“那个项目,是我在环保局的时候经手的。被拆下来的建筑材料需要处理,我签了废料填埋的批文。当时的法律法规,允许將建筑废料填埋在指定的地点。城南的那块荒地,就是当时的指定填埋点之一。” “但后来那块地被规划成了居民区。” “那是后来的事。城市规划变了,但地下的东西没有变。恆远地產拿到了开发权,他们需要处理那些废料。这是他们的事,跟我无关。” “跟你无关?”赵建国翻开陈守业的自述文件,“陈守业在自述里说,1987年项目出问题之后,你曾经找过他,让他『不要把事情闹大』。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周海东的脸色变了。“那是——那是正常的协调工作。项目出了问题,领导让我去跟施工方沟通,让他们配合调查。” “陈守业的理解不一样。他在自述里说,你告诉他『如果这件事闹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他觉得你在威胁他。” “我没有威胁他。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赵建国盯著周海东看了五秒。“周海东同志,1987年的那个项目,赵志远副市长是立项审批人。你跟赵志远的关係,你怎么解释?” 周海东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赵志远是我的老领导。我进环保局的时候,他是分管副市长。他对我有知遇之恩。” “陈守业在自述里说,材料出问题之后,赵志远推动了对施工方的调查,把责任全部推给了材料供应商和陈守业。而你和赵志远的关係,让他在调查中处於非常不利的位置。” “那是他的理解。调查是依法的。” “周海东同志,我再问你一次。1987年的那个项目,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周海东沉默了很长时间。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空调的暖风吹在脸上,乾燥而温热。 “我签了废料处理的批文。”他终於说,“这是我在那个项目里做的唯一一件事。其他的事情——立项、施工、验收、调查——都跟我无关。” 赵建国合上文件夹,看了看手錶。“今天的谈话到此为止。周海东同志,你回去之后,不要离开本市,不要接触任何与本案有关的人员。我们会隨时找你谈话。” 周海东站起来。他的律师也站了起来,帮他拉开椅子。 周海东走到门口,停了一下。他没有回头,但他说了一句话:“陈总,你父亲的事,我很遗憾。” 陈国栋没有回答。他站在窗前,一动不动。 周海东推开门,走了出去。 会议室里只剩下赵建国和陈国栋。赵建国站起来,走到陈国栋身边。 “陈先生,你还好吗?” 陈国栋转过身。他的眼眶是红的,但没有眼泪。他的脸上有一种秦墨以前没有见过的表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是一种深沉的、无法消解的疲惫。 “赵组长,我父亲在2005年去世的时候,我答应他两件事。第一,把城南的废料处理乾净。第二,不要再跟周海东有任何往来。” 他停顿了一下。 “这两件事,我一件都没有做到。”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陈先生,你今天做的选择——站出来作证——是对这两件事的补救。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在犯错之后站出来。” 陈国栋摇了摇头。“我不需要安慰。我需要做的是把真相说完。” 他走回桌前,坐下来。赵建国也坐了下来。 “赵组长,关於1987年的那个项目,还有一件事我需要告诉你。” “什么事?” “我父亲在自述里说,材料出问题之后,他去找过赵志远。赵志远告诉他,这件事『到此为止』,让他『不要再查了』。我父亲问『那些被污染的材料怎么办』,赵志远说『会有人处理的』。那个『有人』,就是周海东。” 赵建国在笔记本上记了下来。“这些內容,你愿意在正式的笔录中確认吗?” “我愿意。” 赵建国站起来,跟陈国栋握了握手。“谢谢你,陈先生。” 观察室里,秦墨转过身,靠在墙上。 “赵志远。”他说,“所有的事情,最终都指向了赵志远。” 沈牧之放下平板电脑。“但赵志远已经死了。” “对。他死了。他带著所有的答案,死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你觉得周海东今天说的那些话——他不知道马建国会杀人——是真的吗?”沈牧之问。 秦墨想了想。“我觉得他在说『不知道』的时候,自己也不確定。他不是不知道马建国可能会杀人——他是不想知道。他选择了不去想这个问题。他选择了用『协调』、『处理』、『解决』这些乾净的词来代替『杀人』这个脏词。这样他就可以告诉自己,他没有做错什么。” “自欺欺人。” “对。自欺欺人。”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没有点。 “沈牧之,你觉得方诚会怎么评价今天这场对质?”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会说——『终於开始了』。”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终於结束了』?” “方诚不会用『结束』这个词。”沈牧之把平板电脑收起来,“对他来说,真相不是一个终点,是一个起点。把真相翻出来,不是结束——是开始。” 他们走出观察室,穿过走廊,出了大楼。外面的天空还是灰濛濛的,但云层比早上薄了一些,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明亮的斑块。 秦墨站在台阶上,点燃了那根叼了很久的烟。 “接下来怎么办?”沈牧之问。 “等。”秦墨吸了一口烟,“赵建国会把今天的谈话內容上报省纪委。他们会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你觉得周海东会被——” “会。”秦墨打断了他,“证据够了。帐本、录音、陈国栋的证词、马建国的供述——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足够让周海东被立案调查。” “但他不会坐很久的牢。” “那是法院的事。我们的事是把真相挖出来。至於怎么判——那是法律的事。” 沈牧之看著他。“你变了。” 秦墨转过头。“什么?” “三年前的你,会说『我要让他坐牢』。现在的你说『那是法律的事』。”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把菸头按灭在垃圾桶上。 “三年前,我在孙德胜的案子里签了那份报告。我以为那是『组织决定』,我没办法。后来我写了补充记录,但被刪了。我以为那是『系统问题』,我没办法。再后来,方诚死了,李彦斌出现了,帐本被找到了,周海东坐在了审讯室里——我才发现,『没办法』三个字,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三个字。” 他看著沈牧之。 “不是没办法。是不想有办法。”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看著远处的天空。 “秦墨。” “嗯。” “方诚的最后一条定时消息,今天下午三点会发送。” 秦墨看了看手錶。下午一点二十分。 “还有不到两个小时。” “对。” “你觉得里面会是什么?” 沈牧之摇了摇头。“不知道。但方诚把这条消息留到最后,一定有他的理由。” 两个人站在台阶上,谁都没有说话。风吹过来,带著冬天特有的乾燥和寒冷。远处,一辆公交车从街角拐过来,发出低沉的引擎声。 秦墨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墨?”一个声音,很年轻,带著一种刻意的平静。 “是我。” “我叫王建国。盛世国际的法人代表。之前给你打过电话。” 秦墨的手握紧了手机。“你在哪里?” “我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一件事——周海东今天上午的对质,我都听到了。” 秦墨的眉头皱起来。“你怎么听到的?” “我在那栋楼里有一个朋友。不重要。重要的是——周海东在说谎。” “关於什么?” “关於1987年的那个项目。他说他只签了废料处理的批文——这是假的。他做的比那多得多。” “比如?”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比如——那些被污染的材料,不是普通的建筑废料。里面有一种东西,比石棉更危险。一种化学物质,长期接触会导致癌症。周海东知道这件事。他在签批文之前就知道。但他还是签了。” “你为什么现在才说?” “因为我在等一个合適的时机。现在——就是合適的时机。” “你在哪里?我们需要见面。” “我会联繫你的。但不是现在。”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著屏幕上的通话记录。 “王建国又打电话了。”他对沈牧之说。 “他说了什么?” 秦墨把王建国的话重复了一遍。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他在引导我们。” “我知道。” “但他说的可能是真的。如果那些材料里真的有致癌物质,那这个案子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不只是腐败和杀人,还有公共健康问题。住在恆远新城里的那些人——他们可能一直在被污染的环境中生活。” 秦墨闭上眼睛。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恆远新城小区的画面——整齐的楼房、修剪得一模一样的草坪、在小区里玩耍的孩子、在长椅上晒太阳的老人。 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三十米的地方,埋著三十五年前的毒药。 “我们需要找到王建国。”秦墨睁开眼睛,“他手里有我们没有的东西。” “如果他愿意给的话。” “他会给的。他不是在躲我们——他是在等我们准备好。” “准备好什么?” 秦墨看著远处的天空。云层正在散开,太阳从缝隙里露出完整的轮廓,金色的光洒在大地上,暖洋洋的。 “准备好接受全部的真相。” 第十四章 最后一条消息 下午两点五十八分。秦墨和沈牧之坐在事务所的会议室里,面前的桌上放著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方诚的最后一条定时消息將发送到沈牧之的加密邮箱。倒计时还剩两分钟。 会议室里很安静。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一道平行的光纹。李彦斌坐在角落里,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他被巡视组允许在沈牧之的事务所等候进一步调查,有两个民警在走廊里守著。 “你觉得方诚会说什么?”秦墨问。他的声音在安静的会议室里显得有些突兀。 沈牧之摇了摇头。“他前面的四条消息——一条给你,一条给媒体,一条给检察院,一条给省纪委——每一条都有明確的目的。第一条是让你不要相信马建国,第二条是启动舆论,第三条和第四条是启动官方调查。第五条留到最后,应该是他最想说的话。” “你觉得他还有没说完的话?” “方诚永远不会觉得『说完了』。”沈牧之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时钟,“他是一个会在句號后面再加一个省略號的人。” 下午三点整。沈牧之的邮箱收到了一封新邮件。发件人是方诚的邮箱地址——一个在三天前就应该停止运作的邮箱,但定时发送让它像一颗从坟墓里伸出来的手,把最后的消息递到了活人的世界里。 沈牧之点开了邮件。 邮件里没有附件,没有照片,没有录音。只有一段话。方诚的笔跡——不是手写的,是打字的,但措辞的方式、標点的习惯、句子的长短——都是方诚的。 秦墨凑过来,两个人一起看著屏幕: “秦墨,沈牧之,当你们读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所有的真相都已经摆在桌上了。但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你们需要做的最后一件事——不是抓人,不是定罪——是决定,要不要把真相全部告诉那些住在恆远新城的人。他们脚下的土地里,埋著三十五年的毒。他们有权利知道。但这个决定,会毁掉很多人的生活。你们准备好了吗?” 会议室里安静了很长时间。李彦斌从角落里站起来,走到桌边,看了一眼屏幕。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但他的嘴唇抿紧了。 秦墨第一个开口。“他在问我们一个问题。” “不是一个问题。是一个选择。”沈牧之说。 “什么选择?” “告诉恆远新城的居民,他们脚下的土地里有毒。然后看著整个小区变成空城。看著房价跌到零。看著几千个家庭在一夜之间失去他们最大的资產。看著那些花了一辈子积蓄买房的人,站在自己家的门口,不知道该进去还是该逃跑。” 秦墨沉默了。 “或者,”沈牧之继续说,“不告诉他们。让环保部门悄悄处理那些废料。让事情『平稳解决』。让那些居民继续住在他们不知道有问题的房子里。继续还他们的房贷。继续在小区里散步、遛狗、带孩子。继续过他们平静的生活。” “你在说隱瞒。” “我在说选择。”沈牧之摘下眼镜,用衬衫的下摆擦了擦镜片,“两个选择都有代价。告诉他们的代价是——几千个家庭会陷入恐慌和绝望。不告诉他们的代价是——也许有人会生病,也许不会。那些废料被混凝土封住了,理论上不会泄漏。也许永远都不会泄漏。” “也许。”秦墨重复了这个词,“也许永远不会泄漏。也许明天就会泄漏。” 李彦斌开口了。“方诚不会让我们做这个选择。他不会把一个决定扔给我们,然后说『你们看著办』。他一定还有別的东西。” 沈牧之把邮件往下拉——下面还有一行字,字体比上面的小一號,顏色也浅一些,像是写完之后犹豫了很久才决定加上的: “ps:恆远新城的建设档案里,有一份地质勘探报告。那份报告是偽造的。真正的报告在陈国栋手里。去问他。” 秦墨站起来。“我去找陈国栋。” “等一下。”沈牧之也站了起来,“陈国栋现在在哪里?” “应该在巡视组安排的住处。” “你去之前,先想好一个问题——你要问他什么。” 秦墨停住了脚步。 “方诚说真正的报告在陈国栋手里。”沈牧之的声音很平静,“但陈国栋从来没有提过这份报告。他给了你u盘,给了你他父亲的自述,给了你所有的东西——但他没有给你那份报告。为什么?” 秦墨想了想。“因为那份报告会证明,那些废料是有毒的。不只是工业废料——是有毒的工业废料。致癌的。如果他交出那份报告,恆远新城的所有居民都可以起诉他。他的公司会破產,他个人会倾家荡產。” “对。所以他在保护自己。” “但他在对质的时候,说了那些话——他说他父亲让他『处理好城南的事』,他没有做到。他说他变成了帮凶。那些话,不像是——” “不像是假的。”沈牧之接过话,“但一个人可以同时说真话和保留真相。陈国栋说的那些话是真的——他的自责、他的愧疚、他的愤怒——都是真的。但他没有交出那份地质报告,因为他知道,那份报告会让他失去一切。” 秦墨站在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所以方诚的最后一条消息,不只是问我们『要不要告诉居民』。他是在告诉我们——还有一个证据没有拿到。拿到那个证据,我们就不用做选择了。因为真相自己会说话。” 沈牧之点了点头。“方诚把最后一步棋,留给了你。” 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两个民警看到他,点了点头。秦墨快步走向电梯,按下了一楼的按钮。电梯门开了,他走进去,门关上。在电梯下降的十几秒里,他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把所有的信息重新排列了一遍。 方诚的五条消息。第一条:不要相信马建国。第二条:启动舆论。第三条:启动检察院。第四条:启动省纪委。第五条:去拿地质报告。 前四条都是“告诉別人”。第五条是“去做”。 方诚在死之前,把所有的棋子都放在了该放的位置上。然后他告诉最后一个棋子——该你走了。 秦墨走出大楼,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手机,拨了赵建国的號码。 “赵组长,我需要见陈国栋。现在。”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什么事?” “方诚的最后一条消息。他说恆远新城的地质勘探报告是偽造的,真正的报告在陈国栋手里。那份报告会告诉我们,地下的废料到底有多危险。” 赵建国又沉默了一下。“你在哪里?” “在沈牧之的事务所楼下。” “我在巡视组的驻地等你。陈国栋在这里。”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停车场。 下午四点。省纪委巡视组的驻地在城西的一家酒店里,整层都被包了下来,走廊里有便衣人员在走动。赵建国在电梯口等著秦墨,表情严肃。 “陈国栋在房间里。我已经跟他谈过了。他知道你要来。” “他怎么说?” “他说那份报告確实在他手里。他说他愿意交出来。” 秦墨愣了一下。“他愿意?” “对。他说方诚死的那天晚上,他就知道这份报告迟早要交出去。他说他在等一个『合適的时候』。” “什么时候是『合適的时候』?” “他说是『当有人来问我要的时候』。” 赵建国带著秦墨走到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门前,敲了敲门。门开了,陈国栋站在门后面。他换了一身衣服,脸色比上午好了一些,但眼睛还是红的。 “秦警官,请进。” 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陈国栋的书桌上放著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牛皮纸信封。 他拿起信封,递给秦墨。“这是你要的东西。” 秦墨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是一份地质勘探报告,封面写著“恆远新城项目地块地质勘探报告(最终版)”。他翻到第二页——上面有一个红色的印章,“作废”。 “这是作废的版本。”秦墨说。 “对。作废的版本,才是真的版本。”陈国栋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膝盖上,“2019年,我们做地质勘探的时候,发现地下三十米处有一层异常的沉积物。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显示,那层沉积物里含有高浓度的苯並芘和其他多环芳烃——都是强致癌物。浓度超標几百倍。” “这些污染物是从哪里来的?” “从1987年埋下去的那些建筑材料里来的。那些材料在埋下去之后,经歷了三十五年的降解和渗滤,有害物质渗入了周围的土壤和地下水。那层异常的沉积物,就是污染物扩散的结果。” “你们偽造了报告。” “对。我让人做了一份假报告,把污染物的数据改成了『在安全范围內』。然后用假报告通过了环评,拿到了施工许可证。真报告——”他指了指秦墨手里的信封,“我留著了。方诚说的对,真正的报告在我手里。” “你为什么留著?” 陈国栋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我睡不著。从2019年拿到那份真报告开始,我就睡不著。我知道我在地底下埋了一颗定时炸弹。也许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內不会爆炸。但总有一天会爆炸的。” 他看著秦墨,眼眶又红了。 “方诚来找我的时候,我以为他是来敲诈我的。但他不是。他问我——『你知道你在地底下埋了什么吗?』我说我知道。他说——『你知道那些住在上面的人会怎样吗?』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你会知道的。等第一个孩子得白血病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陈国栋的声音开始发抖。 “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都在想那个孩子。那个还没有得病、但可能正在被污染的土地慢慢伤害的孩子。我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住在哪栋楼里,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他脚下的土地,是我亲手封住的。” 秦墨把报告装回信封里。“陈总,这份报告,我需要交给赵组长。” “我知道。” “它会成为起诉你的证据。” “我知道。” “你可能会坐牢。” 陈国栋抬起头,看著秦墨。“秦警官,我已经坐了五年的牢了。不是铁做的牢——是纸做的。用假报告、假合同、假帐本糊起来的牢。我每天都在里面。方诚死的那天,我在新闻上看到了中心广场的报导。我知道那是方诚。我知道他为什么死。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睡了一个好觉。”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终於有人来拆这座牢了。” 秦墨看了他很久。然后他转向赵建国。“赵组长,这份报告需要儘快交给环保部门。恆远新城的地下水需要重新检测。如果污染物已经扩散到了饮用水层——” “我知道。”赵建国接过信封,“我会立刻安排。” 秦墨走出酒店,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天已经暗了,冬天的黄昏短得像是被人掐断的。他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手机响了。沈牧之。 “拿到了?” “拿到了。” “是真的?” “是真的。地下的污染物是高浓度的苯並芘和多环芳烃。致癌物。”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 “沈牧之?” “我在。”沈牧之的声音很低,“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知道。” “恆远新城有一千二百户居民。將近四千人。他们在那个小区里住了三到五年。如果污染物已经扩散到地下水——” “赵建国已经安排环保部门去检测了。” “如果检测结果是阳性呢?” 秦墨没有回答。他站在台阶上,看著远处的天空。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边只剩下一抹橘红色的余暉,像一条正在燃烧的线。 “沈牧之,方诚在最后一条消息里问我们『准备好了吗』。我现在可以回答他了。” “回答什么?” “没有准备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管有没有准备好,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方诚会喜欢这个回答的。” “他会说『太慢了』。” “他会的。” 秦墨掛了电话,走下台阶,上了车。他把那份地质报告放在副驾驶座上,跟那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三样东西並排摆著——法律、提神的苦药、和真相。 他发动了车子。 车子驶出酒店的停车场,匯入了晚高峰的车流中。路上的车很多,红色的尾灯连成一条长长的线,像一条流淌在城市血管里的河。 秦墨的车在车流中缓慢地移动著。他的目光穿过挡风玻璃,看著前方的路。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一个画面——恆远新城小区里的草坪、在草坪上玩耍的孩子、在长椅上晒太阳的老人。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的土地里埋著什么。 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而知道之后,他们的生活会发生什么变化——秦墨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他们有权利知道。就像方诚说的——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 他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墨。”是王建国的声音,“报告拿到了?” “拿到了。” “你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吗?” “交给环保部门。检测地下水。如果超標——” “不是。”王建国打断了他,“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你知道那份报告会带来什么吗?” “知道。恐慌。诉讼。恆远地產的倒闭。几千个家庭的生活被毁掉。” “你不怕?” “怕。” “但你还是要做?” “对。” 王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方诚没有看错人。” 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手机放在中控台上,继续开车。车窗外,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把黑暗一点一点地推回去。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的轮廓在灯光中显得格外清晰。 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的方向,然后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前方的路还很长。但至少——现在他知道该往哪里走了。 第十五章 破晓 报告是凌晨四点送到的。 秦墨没有回家。他在局里的办公室等了一整夜,坐在椅子上,双脚搁在桌面上,黑猫“证据”不在身边——办公室里不允许养猫。他抽了半包烟,看了三遍陈国栋交出的那份地质报告,直到每一个数字都刻进了脑子里。 苯並芘。浓度超標十七倍。 敲门声响起。小赵推门进来,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脸色苍白得像一张列印纸。 “秦队,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 秦墨把脚从桌上放下来,接过信封。他拆开的时候,手指很稳——比他自己预料的要稳。 报告只有两页。第一页是检测数据匯总,第二页是结论。他把两页都看完了,然后放在桌面上,跟陈国栋的地质报告並排摆著。 两份报告,数据几乎完全一致。 “超標十七倍。”秦墨说。 小赵站在门口,没有进来。“秦队,这个结果……要报上去吗?” “报。现在。” “现在?凌晨四点?” “对。现在。”秦墨站起来,把两份报告装进信封里,“赵建国在巡视组的驻地。给他打电话。” 小赵犹豫了一下,拿出手机,拨了號码。电话响了几声,接通了。小赵说了几句,把手机递给秦墨。 “赵组长。” “我在。”赵建国的声音很清醒,不像被吵醒的人,“结果出来了?” “出来了。超標十七倍。” 电话那头沉默了大约五秒。 “我知道了。”赵建国的声音变得很沉,“我会立刻向省纪委匯报。同时,需要通知市政府。恆远新城有一千二百户居民——这件事不能拖。” “谁去通知?” “你希望谁去?” 秦墨沉默了一下。“我去。” 赵建国没有立刻回答。“秦墨,你要想清楚。你去通知,意味著你要面对那一千二百户居民。他们的反应——愤怒、恐惧、绝望——你都要承受。” “我知道。” “你不怕?” “怕。”秦墨说,“但方诚说过——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这件事需要一个起点。我来当这个起点。”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好。上午九点,市政府会议室。省纪委、市环保局、恆远新城的物业代表——都会到。你来向居民通报检测结果。” 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看著窗外。天还没有亮,窗户玻璃像一面黑色的镜子,映出他自己的脸——眼窝深陷,胡茬杂乱,眼睛里有一种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的光。 不是愤怒的光。不是恐惧的光。是一种很平静的、很確定的光。 他站起来,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的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白色的光照在灰色的墙壁上,冷得像冬天的河水。他走过一间一间的办公室,门都关著,里面是空的。整个楼层只有他一个人。 他走到走廊尽头的窗户前,站在那里,看著东边的天空。 天边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白线在慢慢地变宽,顏色从白变成淡黄,从淡黄变成橘红。太阳正在升起来。 秦墨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了办公室。 上午九点。市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 秦墨到的时候,会议室里已经坐了十几个人。赵建国坐在长桌的中间位置,旁边是省纪委的另外两个工作人员。市环保局来了三个人——一个副局长,两个技术员。恆远新城的物业公司来了一个经理,四十多岁,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等待一个坏消息。还有几个秦墨不认识的人——市政府的秘书、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信访办的干部。 长桌的一端空著一个位置。那是留给他的。 秦墨走过去,坐下来。他把信封放在桌面上,打开,把两份报告並排摆在面前。 “人都到齐了。”赵建国说,“开始吧。” 秦墨站起来。他没有拿报告——报告上的每一个数字他都已经记住了。 “恆远新城项目地块的地下水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他的声音在会议室里迴荡,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检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样本中苯並芘的浓度为每升零点八五微克。国家標准是每升零点零五微克。超標十七倍。” 会议室里安静了。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没有人移动椅子。安静得像一个被按了暂停键的画面。 环保局的副局长最先开口。“秦队长,这个数据確认过了吗?” “確认过了。做了三次復检,结果一致。” 副局长没有再说话。他低下头,看著面前的笔记本,手里的笔在指尖转了一圈,停了下来。 物业经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秦警官,这个结果——对居民有什么影响?” “苯並芘是一类致癌物。长期接触会增加患肺癌、胃癌、皮肤癌的风险。具体的健康影响,需要由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做进一步的评估。” “那居民需要搬家吗?” “这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需要等评估结果。” 物业经理的手开始发抖。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又放下了。 赵建国开口了。“今天开这个会,是为了確定一件事——怎么把检测结果告诉恆远新城的居民。” 会议室里又安静了。 住建局的干部说:“我建议先不全面公开。等评估结果出来之后,再统一发布。” “不行。”秦墨说,“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居民有权利知道。” “但如果没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就公开,会引起恐慌——” “他们在恐慌中也有权利知道。”秦墨的声音不高,但很硬,“他们在那块地上住了三到五年。有的人可能已经生病了,但不知道原因。每多等一天,就是多一天的暴露。” 住建局的干部张了张嘴,没有再说话。 赵建国看了看秦墨。“秦墨,你刚才在电话里说,你愿意去通知居民。” “对。” “你打算怎么通知?” “挨家挨户。从最靠近污染源的那几栋楼开始。告诉他们检测结果,告诉他们目前知道的信息,告诉他们下一步会做什么。” “一个人去?” “一个人够了。”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好。我让环保局的技术员跟你一起。居民会问很多专业问题,你需要有人回答。” 秦墨点了点头。 会议在十点结束了。秦墨走出会议室的时候,物业经理追了上来。 “秦警官,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你確定?居民可能会把怒火发在你身上。” 物业经理苦笑了一下。“我在那个小区当了五年经理。每一户居民我都认识。我知道谁家有小孩,谁家有老人,谁家的媳妇刚怀孕。我——” 他的声音卡住了。 “我该早点发现的。”他说,“去年,三栋有一个孩子得了白血病。六岁。我组织大家捐了款。我以为是运气不好。我不知道——” 他没有说完。 秦墨看著他。“这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但我还是要去。” 秦墨点了点头。“好。下午两点,在小区门口碰头。” 下午两点。恆远新城小区南门。 秦墨把车停在门口,坐在驾驶座上,看著面前的小区。灰色的高层建筑整齐地排列著,楼与楼之间是同样宽度的绿化带,草坪在冬天的阳光下显得有些枯黄。小区里很安静,偶尔有老人拎著菜篮子走过,有孩子在空地上踢球。 物业经理站在门口等著他。旁边站著环保局的一个年轻技术员,戴眼镜,手里提著一个公文包,表情紧张。 秦墨下了车,走到他们面前。 “从哪里开始?”物业经理问。 秦墨看了看小区的布局。陈国栋的地质报告里標註了污染源的精確位置——在小区中央的花园下面,深度三十米。最靠近污染源的是三栋、五栋和七栋。 “从三栋开始。一楼。” 他们走进小区。门口的保安看到物业经理,打了个招呼。物业经理没有回应。 三栋是一栋十八层的高层建筑,外墙是浅黄色的,阳台上的晾衣架上掛满了衣服。一楼有三户。秦墨站在101的门前,深吸了一口气,按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碎花的家居服,头髮烫著小卷。她看到物业经理,笑了。 “小王啊,什么事?” “李阿姨,这位是公安局的秦警官。他有件事要跟您说。” 老太太的笑容变了一下。她看了看秦墨,又看了看旁边的技术员,往后退了一步。 “进来吧。” 客厅不大,收拾得很整洁。沙发上的坐垫摆得整整齐齐,茶几上放著一盘水果和一壶茶。墙上的相框里有一张全家福——老太太和老伴坐在前面,后面站著一对年轻夫妻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坐,坐。喝茶吗?” “不喝了,谢谢。”秦墨坐在沙发上,看著老太太的眼睛,“李阿姨,我今天来,是要告诉您一件事。” 老太太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什么事?” “您住在这个小区里,对吧?住了几年了?” “五年了。当初买房的时候,是给儿子结婚用的。他们住在楼上,1603。我和老头子住在一楼,方便。” 秦墨沉默了一下。“李阿姨,我们最近对这个小区的地下水做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里有一种叫苯並芘的物质,浓度超標了。” 老太太的笑容完全消失了。“超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浓度超过了国家標准。长期接触可能会对健康有影响。” “什么影响?” “可能会增加患某些疾病的风险。具体的——”秦墨看了一眼技术员。 技术员推了推眼镜,声音有些发抖。“苯並芘是一类致癌物,长期接触可能会增加患肺癌、胃癌、皮肤癌的风险。但——这只是一个风险,不是一定会生病。而且我们现在说的是地下水,不是饮用水。小区的饮用水是从市政管网来的,不是从地下水来的。主要的暴露途径是——” “说人话。”秦墨低声说。 技术员咽了一下口水。“主要的风险是——如果污染物挥发到空气中,或者通过土壤接触到皮肤——可能会有影响。但具体的风险评估,还需要进一步的检测。” 老太太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她的嘴唇在动,像是在默念什么。 “李阿姨?”秦墨叫了她一声。 老太太抬起头。她的眼眶是红的,但没有眼泪。 “我孙女。”她说,“去年查出来的。白血病。六岁。”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 “她在小区里长大。每天在花园里玩。那个花园——”老太太的声音开始发抖,“就在三栋前面。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污染源的上面。” 没有人说话。客厅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冰箱压缩机嗡嗡的声音。 “她现在怎么样了?”秦墨问。 “化疗。做了半年了。头髮都掉光了。”老太太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妈妈辞了工作,天天在医院陪著。她爸爸在跑外卖,赚钱治病。我和老头子把养老金都取出来了——” 她说不下去了。 秦墨坐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来通知真相的,但真相在这个房间里,在这个六岁女孩的病床上,在这个家庭的破碎里——早就存在了。他只是那个把名字叫出来的人。 “李阿姨。”秦墨站起来,“这件事,政府会处理的。省纪委已经介入了。环保部门会做进一步的检测和评估。如果需要搬离,会有安置方案。如果因为污染导致了健康问题——会有赔偿。” 老太太抬起头。“赔偿?赔多少钱能把我孙女的头髮赔回来?” 秦墨没有回答。 他走出101的时候,站在楼道里,点了一根烟。物业经理和技术员站在旁边,谁都没有说话。 “下一户。”秦墨说。他把烟抽了半根,按灭在垃圾桶里,走向102的门。 一下午的时间,他们走了三栋楼,四十七户。每一户的反应都不一样——有的沉默,有的哭泣,有的愤怒,有的麻木。有人把门摔在他脸上,有人拉著他的手问“我该怎么办”,有人坐在沙发上发呆,有人开始收拾行李。 下午六点,天黑了。秦墨站在三栋的楼下,腿有些发软。不是累——是那种把坏消息一遍一遍说给人听之后的疲惫,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被一点一点地抽走了。 物业经理走过来。“秦警官,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再继续。” “还有多少户?” “三栋还有十一户没走。五栋和七栋还没开始。” 秦墨点了点头。“明天继续。”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脑海里反覆出现的是那个老太太的脸。“赔多少钱能把我孙女的头髮赔回来?” 他不知道答案。没有人知道。 手机响了。沈牧之。 “今天怎么样?”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有一个六岁的女孩。白血病。去年查出来的。她在那个花园里玩了三年。” 沈牧之没有立刻说话。 “她住在三栋。她的窗户正对著花园。那个花园——”秦墨的声音变得很低,“下面就是污染源。” “秦墨——”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是我的错。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错。是三十五年前埋下去的毒,是五年前封住真相的报告,是每一个人都选择了『不知道』。” 他停顿了一下。 “但那个女孩的头髮不会回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 “你在哪里?”沈牧之问。 “在小区门口。” “別开车了。我过来接你。” “不用。我没事。” “你没在开车。你在哭。” 秦墨愣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是湿的。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流的眼泪。 “我没事。”他说,声音有些哑,“我要回去。明天还有十一户要走。” “秦墨——” “我没事。”他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 车子驶出小区的大门,匯入了夜色中的车流。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光与暗交替地照在他的脸上。他没有开音乐,没有开广播,车里只有引擎低沉的声音和暖风呼呼的声响。 他开过了中心广场。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方诚曾经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秦墨踩了一脚剎车,把车停在路边。他摇下车窗,看著纪念碑。 冬夜的空气很冷,冷得让人清醒。广场上没有人,只有纪念碑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证人。 秦墨坐在车里,看著纪念碑,看了很久。然后他关上车窗,发动车子,继续开。 他没有回家。他开到了局里,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桌面上还摊著那两份报告——陈国栋的地质报告和环保局的检测报告。他把它们收好,锁进了抽屉里。 然后他拿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他翻到了方诚的號码——一个已经停机了的號码,一个属於一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號码。 他没有拨出去。他只是看著那个名字,看了很久。 “方诚,”他对著空气说,“你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但你忘了说一件事。” 他停顿了一下。 “起点之后的路,比什么都难走。” 没有人回答。办公室里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和他自己的呼吸声。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明天还有十一户要走。后天还有五栋和七栋。然后还有整个小区的一千二百户。然后还有评估、安置、赔偿、追责——一个漫长的、没有尽头的路。 但至少——路开始了。 窗外的天空开始发白。新的一天又来了。秦墨睁开眼睛,看著窗户。玻璃上有一层薄薄的雾气,他用手指在上面画了一个圈——一个圆圈,中间一条竖线。 王车易位。 他看著那个符號看了几秒,然后用手掌把它擦掉了。 站起来,穿上夹克,走出了办公室。 走廊里的日光灯还在嗡嗡地响。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一步一步,坚定而沉稳。 他走下楼梯,推开大门,站在台阶上。 东边的天空已经亮了。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但光线已经把云层的边缘染成了金色。空气很冷,但很乾净,吸进肺里有一种刺痛的感觉。 秦墨站在台阶上,看著东方的天空。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车子驶出了公安局的大门,朝著恆远新城的方向开去。 太阳在他身后升起来,金色的光洒在他的后视镜上,照亮了整个城市。 第十六章 尘埃 接下来的七天,秦墨每天下午两点准时出现在恆远新城小区南门。 第一天,他走了五栋和七栋,六十八户。五栋三楼的一个孕妇站在门口听完检测结果,扶著门框蹲了下去,脸色白得像纸。她的丈夫在外地出差,她一个人在家。秦墨蹲下来,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倒了杯水。她没有哭,只是反覆问一句话:“孩子会有事吗?孩子会有事吗?”秦墨回答不了。技术员也回答不了。 第二天,他走了九栋和十一栋。九栋的一个中年男人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问了一句:“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四年,每天早上在花园里打太极。我应该去检查什么科?”秦墨说:“去呼吸科,跟医生说清楚情况,让他们做针对性检查。”男人点了点头,关上了门。门关上的那一刻,秦墨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像是拳头砸在墙上的声音。 第三天到第七天,他和物业经理走完了剩下的所有住户。一千二百户,有的家里有人,有的家里没人。没人的在门上贴了通知,让他们联繫物业。有的人听完之后说“谢谢”,有的人说“滚”,有的人沉默,有的人哭泣。有一个老人听完之后笑了,说“我八十了,无所谓了。但你们要对年轻人负责”。 秦墨每一天都去,每一天都说同样的话,每一天都看著不同的人脸上出现同样的表情——从困惑到震惊,从震惊到恐惧,从恐惧到愤怒,从愤怒到一种深深的、无法化解的疲惫。 第七天下午,他走完最后一户,站在小区中央的花园旁边。花园已经被围了起来,黄色的警戒线在风中飘动。草坪上立著一块牌子——“检测区域,禁止入內”。那个六岁女孩曾经玩耍的地方,现在空无一人。 物业经理站在他旁边,手里拿著一叠签收单。“一千二百户,全部通知到了。” 秦墨点了点头。“接下来就是环保部门的事了。” “秦警官,”物业经理犹豫了一下,“你觉得那些废料——能挖出来吗?” “不知道。那是专家的事。” “如果挖不出来呢?” 秦墨没有回答。他知道答案——如果挖不出来,居民就要搬走。一千二百户,四千人,重新安置。恆远地產已经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这件事的后续处理需要多方协调。没有人知道最终会怎样。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手机响了,沈牧之。 “省纪委的消息。周海东被正式立案调查了。” 秦墨靠在椅背上。“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上午。赵建国打电话通知的。周海东的副市长职务被免了,同时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他怎么说?” “他说了两个字——『知道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儿子呢?” “周子衡已经被经侦支队控制了。他的三家公司全部被查封,帐户被冻结。初步查实的涉案金额数目不小。” “比帐本上记的还多?” “帐本只记了恆远地產的支出。周子衡的公司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不只是恆远地產一家。他在过去八年里,跟多家公司有资金往来。” “多家公司?” “对。都是本市的房地產和建筑公司。周海东分管城建多年,他儿子的公司在这些项目审批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秦墨闭上眼睛。一个“收费站”,把腐败的链条串了起来。 “沈牧之,你觉得周海东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我不是法官。但如果所有的罪名都成立——受贿、滥用职权、包庇——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包庇?不是故意杀人?” “检方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海东指使了杀人。马建国已经死了,李彦斌的供述里说马建国告诉他『上面让做的』,但周海东否认。没有直接证据,法律上只能按现有证据认定。” 秦墨睁开眼睛。“有些事,法律也有够不到的地方。” “法律是这样。证据决定一切。” 秦墨没有回答。他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灰濛濛的,云层很低。 “李彦斌呢?”他问。 “他的案子也在走程序。三个罪名——偽造身份、故意杀人、妨碍司法公正。故意杀人这一条,法律会做出相应的裁决。” “他杀了孙德胜。” “对。他杀了孙德胜。”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秦墨,”沈牧之说,“李彦斌想见你。” “什么时候?” “他说任何时候。他在拘留所里等你。” 秦墨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他开向了拘留所的方向。 拘留所的会见室里,李彦斌坐在玻璃隔断后面,穿著一件蓝色的號服,头髮剪短了,下巴上的那道疤在灯光下显得更加清晰。他的表情很平静,比秦墨在外面见到的任何时候都平静。 秦墨拿起电话话筒。李彦斌也拿了起来。 “你瘦了。”李彦斌说。 “你也是。” 李彦斌笑了一下。“里面的伙食还行,就是量少。” 秦墨看著他。“你要见我?” “对。有两件事要跟你说。” “说。” “第一件事——谢谢你。” 秦墨没有说话。 “谢谢你查清了真相。谢谢你告诉那些居民。谢谢你没有在半路停下来。”李彦斌的声音很平,平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方诚没有看错人。” “第二件事呢?” 李彦斌沉默了一会儿。“第二件事——孙德胜的女儿,在老家。她不知道她父亲是怎么死的。官方通报上写的是『意外坠亡』。她今年三十二岁,结婚了,有一个孩子。她每年清明都回老家给她父亲上坟。”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话筒。 “你能不能——”李彦斌的声音终於有了波动,“你能不能告诉她真相?” “你觉得她应该知道?” “如果我是她,我会想知道。” “知道了之后呢?” 李彦斌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但这是她的权利。方诚说的——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对她来说,真相可能是一个新的起点。也许会很痛苦,但——”他停住了。 “但什么?” “但活在不明不白里更痛苦。” 秦墨看著李彦斌的眼睛。那是一双已经没有光了眼睛——不是暗淡,是那种把所有的光都用完了之后的平静。 “我会考虑的。”秦墨说。 “谢谢。” 秦墨站起来,把话筒放回去。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转过身。 李彦斌还坐在玻璃后面,手里握著话筒,看著他。 “李彦斌。” “嗯。” “你在里面好好待著。” 李彦斌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类似於放鬆的表情。“我会的。” 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沈牧之靠在墙上等著他。他的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这是什么?”秦墨问。 “方诚储物柜里的另一样东西。我之前没有告诉你。” 秦墨看著他。“你之前为什么不说?” “因为我不確定应不应该给你看。”沈牧之把信封递过来,“现在確定了。” 秦墨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方诚和一个年轻女人的合影。女人大约三十岁,长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照片的背面写著一行字: “方悦,我的妹妹。如果有一天她来找我,告诉她真相。” 秦墨看著照片。“方诚有妹妹?” “有。但方诚从来没有提过。我查了一下——方悦,三十二岁,在老家当小学老师。方诚死后,她没有来过本市。也许她不知道方诚死了,也许知道了但没有来。” “方诚为什么不提她?” “也许是为了保护她。”沈牧之把信封收回来,“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还活著——包括他的妹妹。”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找她吗?” “我在考虑。” “考虑什么?” “考虑她应不应该知道。” 两个人站在走廊里,谁都没有说话。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白色的光照在灰色的墙壁上,冷得像冬天的河水。 “沈牧之。” “嗯。” “你觉得方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沈牧之想了想。“他是一个把很多不可能变成可能的人。也是一个把死亡变成武器的人。但最重要的——他是一个不愿意让真相被埋掉的人。” 秦墨点了点头。“走吧。” 他们走出拘留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天已经暗了,路灯亮起来,在雾气中晕开一圈一圈橙黄色的光。 “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沈牧之问。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他没有点。 “三件事。第一,把孙德胜女儿的事办了。第二,把方诚妹妹的事办了。第三——” “第三?” 秦墨点燃了烟,吸了一口。“等组织上对我的处理。” “你觉得会是什么处理?” “不知道。私自转移嫌疑人导致马建国死亡,未经批准接触周海东,私下录音——这些事,每一件都需要一个说法。” “你会被开除吗?” “也许。”秦墨吐出一口烟,烟雾在冷空气中散开,变成一缕一缕的灰白色丝线,“但我不在乎。” 沈牧之看著他。“你在乎的。” 秦墨转过头,看著沈牧之。“你怎么知道?” “因为如果你不在乎,你就不会等。你会直接辞职。”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说得对。我在乎。不是因为怕被开除——是因为我想知道,这个系统到底会怎么对待一个做了正確事情但用了错误方法的人。” “如果结果是你不希望看到的呢?” “那就说明方诚用命换来的,不只是真相,还有一个问號。” “什么问號?” “一个需要被回答的问號。”秦墨把菸头按灭在垃圾桶上,“但现在,我需要去办第一件事。” 他走下台阶,上了车。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看著他的车消失在夜色中。 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把黑暗一点一点地推回去。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的轮廓在灯光中显得格外清晰。 沈牧之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身,走进了拘留所的大门。 他要去告诉李彦斌——那张照片,他会处理的。 第十七章 归途 秦墨开了四个小时的车。 从本市到孙德胜女儿所在的那个南方小县城,三百二十公里。高速公路两侧的山丘在冬日的阳光下呈现出一种枯黄的色调,偶尔闪过一片松树林,绿色就显得格外扎眼。他把车窗开了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泥土和烧秸秆的气味。 他一个人去的。沈牧之说要陪他,他说不用。这是他要做的事,跟別人没关係。 小县城叫安溪,藏在两座山之间的谷地里,一条不宽的河从城中间穿过,河水在冬天变得很浅,露出河床上灰白色的石头。县城的主街只有两条,十字交叉,路口有一个红绿灯,是整个县城唯一的一个。街道两旁的梧桐树掉光了叶子,枝干在天空中画出一张灰色的网。 秦墨把车停在县政府旁边的停车场里,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挡风玻璃外面陌生的街景。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李彦斌在拘留所里写给他的,上面有孙德胜女儿的地址和电话號码。 孙丽,三十二岁,住在城东的翠湖小区,7栋402。 他看了一眼手錶。下午两点。他应该在去之前打个电话,但他没有打。有些事,电话里说不清楚。有些话,需要面对面地说。 秦墨下了车,沿著主街往东走。县城很小,走了十五分钟就到了翠湖小区。小区是十年前建的,六层的楼房,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楼下的绿化带里种著几棵桂花树,冬天只剩下光禿禿的枝干。 7栋在小区的最里面。秦墨上了四楼,站在402门前。门上贴著一副春联,已经褪色了,边角翘起来。门把手上掛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几个空瓶子——等著收废品的人来拿。 他站在那里,没有立刻敲门。他需要想一下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你好,我是警察”太正式了。“你好,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太模糊了。“你好,你父亲不是意外死的”太直接了。 他敲了门。三声。不重不轻。 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怀里抱著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女人三十出头,短髮,素顏,穿著一件灰色的家居服,袖子卷到手肘。她的眼睛跟孙德胜很像——圆圆的,眼尾微微下垂,有一种朴实的、不善隱藏情绪的特质。 孩子趴在她肩膀上,手里抓著一个塑料玩具,正睡得迷迷糊糊。 “你好,找谁?”女人的声音很轻,怕吵醒孩子。 秦墨掏出证件。“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你是孙丽吗?” 女人的表情变了。那种变化很微妙——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本能的不安,像是一只嗅到了陌生气味的动物。 “我是。什么事?” “关於你父亲的事。我能进去说吗?” 孙丽犹豫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让开了门。 客厅不大,收拾得很整洁。沙发上铺著一条鉤针编织的沙发巾,茶几上放著一盘瓜子和一壶茶。电视柜上摆著几张照片——孙丽的结婚照、孩子的满月照、还有一张老人的单人照。 秦墨的目光停在了那张单人照上。孙德胜。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站在一栋房子前面,背景是南方的山水。照片里的孙德胜比秦墨记忆中的年轻很多,头髮还是黑的,脸上的皱纹也少一些。他笑著,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齿。 “坐吧。”孙丽把孩子放在沙发的另一端,用靠垫围了一圈,然后坐在秦墨对面,“秦警官,什么事?” 秦墨坐在沙发上,看著孙丽的眼睛。“你父亲的事,你了解多少?” 孙丽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我父亲五年前去世了。意外,从楼上摔下来的。”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那栋房子里吗?” “知道。拆迁。他不肯搬。我劝过他,让他搬走算了,他不听。他说那栋房子是爷爷留下的,不能在他手里没了。”孙丽的声音很平,平得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出事前两个月。我带著孩子回去看他。他说——『丽丽,爸可能守不住这栋房子了』。我说守不住就算了,人没事就行。他没说话。” 她的眼眶红了,但眼泪没有掉下来。 “秦警官,你到底要说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父亲的死,不是意外。” 客厅里安静了。安静得能听到墙上时钟的滴答声。孩子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又睡过去了。 孙丽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她的手指停止了绞动,双手摊在膝盖上,像是在等著接住什么东西。 “你说什么?”她的声音很轻。 “你父亲的死,不是意外。是被人杀害的。” 孙丽的眼睛直直地看著秦墨。她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凶手已经被抓了。”秦墨说,“案子正在调查中。我今天来,是告诉你真相。” “真相。”孙丽重复了这两个字,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你父亲在死之前,发现了恆远地產在城南工地下面埋了有毒的废料。他不同意搬迁,因为他知道如果房子拆了,那些废料就会被盖上,真相就会被埋掉。他被人威胁过,但他没有走。他在死之前,把一个人的名字吞进了肚子里——那个人跟这件事有关。他相信法医会发现那张纸条。” 孙丽的身体开始发抖。 “法医发现了纸条。但那个人——法医——没有把它交出去。他收了钱,改了报告。所以你的父亲死於『意外』。” 孙丽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的肩膀在颤抖,但没有声音。 “孙丽。”秦墨叫她。 她抬起头。眼泪已经流下来了,无声地,一滴一滴地,从脸颊滑到下巴,滴在家居服上。 “谁?”她的声音沙哑,“谁杀了我爸?” “凶手叫孙浩。但他的真名叫李彦斌。他是恆远地產派去的人。指使他的,是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国栋和当时的公安局副局长马建国。马建国已经死了。陈国栋和李彦斌已经被抓了。案子正在审理中。” “陈国栋。”孙丽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恆远地產的老板。” “对。” “他为什么要杀我爸?就为了那块地?” “为了那块地下面的东西。有毒的废料。如果你父亲不搬,那些废料就不能被处理。如果被查出来,恆远地產的项目就会被叫停,他们会损失很多钱。” 孙丽沉默了很久。孩子在她身后翻了个身,她伸手拍了拍孩子的背,动作很轻,很熟练,像是在做一个做了无数次的动作。 “秦警官,我爸是个好人。”她终於开口了,声音很低,“他不聪明,没什么本事,一辈子就守著那栋房子。我妈走得早,他一个人把我带大。我嫁到这边来之后,他一个人住在那里。我让他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他不肯。他说那是他的根。” 她低下头,眼泪又流了下来。 “他死了之后,我回去收拾他的东西。那栋房子已经被拆了,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找到了几张照片和一些旧衣服。我把它们带回来了。” 她指了指电视柜上的那张单人照。 “那是我爸五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拍的。那天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他买了只鸡,一个人吃不完。我说你留著明天吃。他说好。” 秦墨坐在那里,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受害者的家属坐在他面前,眼泪流干了,声音哑了,眼睛里是一种他无法命名的光。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被掏空了之后剩下的东西。 “孙丽,我来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你有权利知道真相。” “真相。”孙丽又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爸能活过来吗?” 秦墨没有回答。 孙丽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秦墨。窗外的天空灰濛濛的,远处是县城的轮廓,低矮的楼房,交错的电线,光禿禿的梧桐树。 “秦警官,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她的声音平静了一些,“我需要时间。” “我知道。” “那个法医——收了钱改报告的那个人——他会怎么样?” “他会受到法律的审判。” “那个陈国栋呢?” “也会。” 孙丽转过身,看著秦墨。“他们会坐牢吗?” “会。” “坐几年?” “我不知道。那是法院的事。” 孙丽沉默了一会儿。“我爸守的那栋房子,下面埋著有毒的东西。那些东西现在还在吗?” “还在。已经查出来了。环保部门正在处理。” “住在上面的人呢?” “已经通知他们了。” 孙丽点了点头。她走回沙发前,坐下来,把孩子抱起来,搂在怀里。孩子被弄醒了,哼唧了两声,又在她怀里睡著了。 “秦警官,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 “你为什么要来做这件事?告诉我真相。这不是你的工作吧?”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有人托我来的。” “谁?” “杀你父亲的人。” 孙丽的手停住了。她抬起头,看著秦墨,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光——困惑、愤怒、还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他让我告诉你真相。”秦墨说,“他说——如果他是你,他会想知道。” 孙丽低下头,看著怀里的孩子。孩子的脸贴在她的胸口,呼吸均匀,小嘴微微张开。 “他叫什么?” “李彦斌。” 孙丽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李彦斌。他为什么要杀我爸?” “因为有人让他杀。他是执行者。” “他现在后悔了?” “我不知道。但他让我来告诉你真相。他觉得你有权利知道。” 孙丽沉默了很久。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著,秒针一格一格地跳动。 “秦警官,你帮我带句话给他。” “什么话?” “告诉他——我爸是个好人。他不该那样死。” 秦墨看著她。“我会带到的。”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 “孙丽,如果你需要帮助——心理辅导、法律諮询——可以联繫这个號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上面有我的电话。任何时候都可以打。” 孙丽抱著孩子站起来,送他到门口。 “秦警官。” “嗯。” “你抽菸吗?” 秦墨愣了一下。“抽。” “我爸也抽。他抽的那种烟很便宜,两块钱一包。我每次回去都给他带两条好烟,他捨不得抽,藏起来,等过年的时候拿出来分给邻居。” 秦墨没有说话。 “你走吧。”孙丽说,“路上小心。” 秦墨点了点头,走出了门。他下了楼,走出小区,站在街边。冬天的风吹在脸上,冷得像刀割。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在冷空气中散开,变成一缕一缕的灰白色丝线。 他站在街边,看著这个陌生的小县城。街上的人不多,偶尔有电动车驶过,发出细碎的嗡嗡声。一个老人拎著菜篮子走过,看了他一眼,又走过去了。远处的山在雾气中若隱若现,像是用淡墨画出来的。 秦墨把烟抽完,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有一条未读消息。沈牧之发的。 “方悦的事,我去办了。” 秦墨盯著屏幕看了几秒,打了两个字:“好。”然后发动了车子。 车子驶出县城,上了高速公路。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山变成了一团一团的黑色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不多,偶尔有大货车从旁边驶过,带起一阵轰鸣声。 秦墨把车窗摇下来,让冷风灌进来。风很大,吹得他的头髮乱飞,吹得他的眼睛发涩。但他没有关窗。冷风让他清醒。 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孙丽的脸。她说“我爸是个好人”的时候,声音是平的,但眼泪是热的。她说“他不该那样死”的时候,声音是抖的,但眼睛是直的。 他不该那样死。 秦墨握紧了方向盘。他知道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真相挖出来了,凶手被抓了,证据交上去了,但“不该那样死”的人,已经死了五年了。五年。一千八百多天。孙丽每天醒来,以为父亲是意外死的。她每年清明去上坟,烧纸钱,磕头,跟父亲说话。她不知道,那个她每年鞠躬的人,是被人害死的。 而害死他的人,现在坐在拘留所里,等著审判。 秦墨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在夜色中飞驰。 四个小时后,他回到了本市。城市的灯光在远处亮起来,像一片橙黄色的海洋。他开车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他把车开到了拘留所。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下了车,走到门口,跟值班的民警说了几句话。民警犹豫了一下,让他进去了。 会见室里,李彦斌坐在玻璃隔断后面。他看到秦墨的时候,表情变了一下——不是惊讶,是一种紧张,像一个在等考试成绩的学生。 秦墨拿起话筒。李彦斌也拿了起来。 “见到了?”李彦斌问。 “见到了。” “她怎么样?”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她哭了。” 李彦斌低下头。 “她让我带句话给你。” 李彦斌抬起头。 “她说——我爸是个好人。他不该那样死。” 李彦斌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嘴唇在发抖,但没有说话。过了很久,他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 秦墨看著玻璃隔断后面那个捂著脸的人。五年前,这个人用钝器击打了孙德胜的头部,然后把尸体从阳台上推下去,偽装成意外坠亡。现在他捂著脸,肩膀在颤抖。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起来,把话筒放回去,转身走向门口。 “秦墨。”李彦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闷闷的,像是从水里冒出来的气泡。 秦墨停住了脚步,但没有回头。 “谢谢。” 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一步一步,沉重而缓慢。 他走出拘留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夜空中没有星星,云层很厚,把所有的光都挡住了。远处的城市灯火通明,但站在这里看过去,那些灯光显得很远,很冷。 秦墨点了一根烟,站在台阶上,一口一口地抽。烟雾在夜风中散开,很快就消失了。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 “孙丽的事办完了。方悦那边怎么样?”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等了一会儿。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了。沈牧之的回覆: “明天去。”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把烟抽完,上了车。 他开回家的路上,城市已经很安静了。街道两旁的店铺都关了门,只有路灯和24小时便利店的灯还亮著。他把车停在楼下,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下车。 楼上的窗户亮著灯。黑猫“证据”应该趴在窗台上,等著他回去。但他不想上去。他想再坐一会儿。 他从口袋里掏出孙丽给他的那张名片——不是他留给孙丽的那张,是孙丽塞给他的。一张皱巴巴的纸片,上面手写著一个地址和一句话: “我爸的墓,在安溪县公墓,3排7號。如果你路过,帮我去看看。” 秦墨把纸片折好,放进口袋里。 他会去的。不是为了李彦斌,不是为了案子,是为了孙德胜。那个住在一栋破房子里的老人,那个不肯搬走的钉子户,那个把真相吞进肚子里的人。 他会去的。 秦墨下了车,锁了车门,走上楼梯。楼道的灯是声控的,他的脚步声点亮了一盏又一盏灯。 他打开门,黑猫“证据”从窗台上跳下来,跑到他脚边,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猫的头,走到沙发前,坐下来。 茶几上放著一杯凉了的水和半包烟。他把烟盒拿起来,看了看——还有三根。他把烟盒放回去,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明天还有事要做。方悦的事。沈牧之会去办,但他也要在。有些真相,需要两个人一起递出去。 他睁开眼睛,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沈牧之秒回了:“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跳上沙发,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安静了。路灯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个长长的光带。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十八章 妹妹 安溪县往北,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城,叫清江。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发的。 沈牧之开车。他的沃尔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稳,速度不快不慢,始终压著限速。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一杯在服务区买的咖啡,咖啡已经凉了,他没有喝。 “你昨晚睡了多久?”沈牧之问。 “三四个小时。” “你也该休息了。” “办完这件事再说。” 沈牧之没有再说。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节奏不规则。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痕跡——那里原本戴著一枚戒指,现在摘掉了。 “你把戒指摘了?” 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上个月摘的。” “为什么?” “没必要戴著了。” 秦墨没有追问。他认识沈牧之的前女友,一个做智慧財產权律师的女人,聪明、干练、说话像打机关枪。他们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时候很安静——没有爭吵,没有摔门,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说“我们不適合”,她就搬走了。 “方悦知道方诚的事吗?”秦墨换了个话题。 “不知道。”沈牧之的声音变得低了一些,“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妹妹。” “她以为他死了?” “对。2014年,方诚『死』了之后,警方通知了家属。方悦去认的尸体——但那具尸体不是方诚,是恆远地產找来的替身。毁容了,没有牙齿,没有指纹,只能通过dna比对。但dna比对的结果是偽造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咖啡杯。“方悦认了一个陌生人的尸体,以为那是她哥哥。” “对。她在那具尸体前哭了很久。方诚躲在太平间外面的走廊里,隔著一条缝看著。” 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咖啡的苦味。 “方诚告诉你的?”他问。 “他有一次喝醉了说的。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沈牧之停顿了一下,“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比杀人还难。” 清江比安溪大一些,是一个地级市,有高楼,有商场,有宽阔的主干道。方悦住在这个城市的东边,一个叫“清江花园”的小区里。小区是五年前建的,环境不错,楼下有花园和健身器材。 秦墨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方诚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写的信。 “你进去吧。”秦墨说,“我在车里等你。”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是说一起来的吗?” “我在外面等。这是你的事。你跟方诚认识了八年,你跟他的关係比我近。你应该一个人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又转回来。 “秦墨。” “嗯?” “如果我在里面待得太久,你进来找我。” “好。” 沈牧之转身走进了小区。 秦墨坐在车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门里。他点了一根烟,把车窗摇下来,让烟雾散出去。小区里很安静,偶尔有老人拎著菜篮子走过,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阳光照在楼体的外墙上,浅黄色的瓷砖反射著柔和的光。 他看了看手錶。下午两点十分。 方悦住在三栋五楼。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信封,犹豫了大约十秒,然后按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三十出头,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她的眼睛跟方诚很像——细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专注的神情。 “你好,找谁?”她的声音很温和,像小学老师的那种温和——耐心的、不急不躁的。 “方悦?” “我是。” 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方诚的照片,递给她。“我叫沈牧之。我是方诚的朋友。” 方悦的笑容消失了。她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看著沈牧之。她的嘴唇在发抖。 “我哥已经死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说一个她练习了很多次的句子,“十年前就死了。” “他没有死。”沈牧之说,“他用另一个名字活了十年。他一直在本市。他是我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悦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她的手在发抖,照片在她手里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我能进去说吗?”沈牧之问。 方悦往后退了一步,让开了门。 客厅不大,收拾得很整洁。书架上摆满了书,大多是教育类的。茶几上放著一摞作业本,红笔搁在上面,笔帽没有盖。墙上掛著几幅孩子的画,色彩鲜艷,线条稚拙。 “坐吧。”方悦坐在沙发上,把作业本收拾到一边,“你说他一直在本市?” “对。他用『方诚』这个名字,在本市做了八年律师。他的事务所跟我的事务所在同一层楼。我们合作了八年。” 方悦低下头,看著手里的照片。照片里的方诚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站在事务所的会议室里,手里拿著一份文件,表情专注。那是沈牧之偷拍的,方诚不知道。 “他为什么不来找我?”方悦的声音开始发抖。 “因为他不能。2014年,他发现了恆远地產的秘密——城南工地下面埋著有毒的废料。恆远地產的人要杀他。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用另一个身份活了下来。如果他来找你,他的身份就会暴露。恆远地產的人会找到他,也会找到你。” 方悦抬起头,眼眶红了。“所以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然后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 “你知道这件事?”方悦的声音变得尖锐,“你知道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 “他告诉我的。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 方悦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滴在照片上,滴在她的牛仔裤上。她用手背擦了擦脸,但眼泪止不住。 “他为什么不相信我能保守秘密?他为什么不相信我?” “他不是不相信你。”沈牧之的声音很低,“他是怕你也被卷进来。恆远地產的人会查他的所有关係——家人、朋友、同学。如果他来找你,你就会成为目標。他不想让你受伤。” “所以他自己一个人扛了十年。” “对。” 方悦低下头,看著照片。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里方诚的脸,动作很轻,像是怕弄疼他。 “他现在在哪里?”她问。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死了。三个星期前。” 方悦的手停住了。 “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王车易位』的標记,服下了氰化物,坐在中心广场的纪念碑下面,等著被人发现。他用自己的死,把这个案子重新翻了出来。” 方悦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她的眼睛看著照片,但目光是空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她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因为他只有几个月的命了。肝癌,晚期。他选择用自己的死,来换这个案子的真相。” 方悦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她背对著沈牧之,肩膀在微微颤抖。 “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她的声音闷闷的。 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那封信——方诚死之前写的,放在储物柜里的那封。他站起来,走到方悦身边,把信递给她。 “他写的。给你们的。” 方悦接过信,展开。信不长,只有一页纸。她看完之后,把信折好,攥在手心里。 “他说什么?”沈牧之问。 方悦没有回答。她站在那里,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远处的楼群在雾气中若隱若现。 “他说对不起。”方悦的声音很轻,“他说他知道对不起没有用,但他还是要说。” 沈牧之没有说话。 “他还说——”方悦的声音开始发抖,“他说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的时候,他想衝进来抱住我,告诉我还活著。但他没有。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沈牧之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律师,他擅长用语言来解决问题,但在这个房间里,在这个失去了哥哥两次的女人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的。 “方悦,你哥哥做了很多错事。他偽造了身份,他杀了人,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復仇。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把真相挖出来。” 方悦转过身,看著沈牧之。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眶红红的,但眼睛很亮。 “我知道。”她说,“他从小就这样。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底。小时候家里穷,他为了供我读书,自己去工地搬砖。搬了一个暑假,挣了三千块钱,给我交了学费。他的手磨出了血泡,他跟我说是打球磨的。” 她低下头,看著手里的信。 “他就是这种人。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自己扛。” 沈牧之站在那里,看著方悦。他想起方诚在事务所里的样子——温和的、永远不急不躁的、说话之前会先想一想的那个人。他想起方诚在加班的时候会泡一杯茶,站在窗前看著城市的夜景,一句话都不说。他想起方诚在收到体检报告的那天,把报告锁进了抽屉里,然后继续工作,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他以为他了解方诚。八年了,他以为他了解这个人。 但他不知道方诚在太平间外面看著妹妹哭。他不知道方诚在体检报告上看到的“肝癌”两个字。他不知道方诚在决定自杀的那一刻,心里在想什么。 “方悦,你哥哥留下了一样东西。”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一张照片——方诚和方悦的合影,就是储物柜里的那张,“他在照片背面写了字。” 方悦接过照片,翻到背面。那行字——“方悦,我的妹妹。如果有一天她来找我,告诉她真相。” 方悦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还说了一句话。”沈牧之说。 “什么话?” “他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 方悦把照片和信一起放在茶几上,坐在沙发上。她拿起那摞作业本,把红笔的笔帽盖好,放在一边。动作很慢,很仔细,像是在做一个仪式。 “沈律师,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我应该早点来的。” “你也有你的难处。”方悦看著他,“你跟我哥合作了八年,你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连你都不告诉,说明他真的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沈牧之点了点头。 方悦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了门。“沈律师,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沈牧之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方悦,如果你需要帮助——任何帮助——可以联繫我。”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鞋柜上。 方悦看著那张名片,点了点头。 沈牧之走出门,下了楼。他走出小区的时候,秦墨正靠在车门上抽菸。看到他出来,秦墨把菸头按灭了。 “怎么样?”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没有立刻回答。他掏出一根烟——他不常抽菸,但口袋里总是装著一包,以备不时之需。他点燃了,吸了一口,呛了一下。 “她哭了。”沈牧之说。 秦墨没有说话。 “她说方诚从小就这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自己扛。”沈牧之把烟夹在手指间,看著烟雾在空气中散开,“我跟他合作了八年。我以为我了解他。但我不知道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妹妹哭。我不知道他得了肝癌。我不知道他决定自杀的时候在想什么。” “没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秦墨说。 “你是说我不需要自责?” “我是说——方诚选择不告诉你,是他的决定。你尊重了他的决定。这不等於你不够朋友。”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说,“回去了。”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了清江市区,上了高速公路。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山变成了一团一团的黑色剪影。 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的风景。高速公路两侧的田野在暮色中显得格外辽阔,偶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站在田埂上,像一个守望的人。 “沈牧之。” “嗯。” “方诚在信里还说了什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对不起。他说他知道对不起没有用,但他还是要说。” 秦墨没有说话。 “他还说——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方悦哭的时候,他想衝进去。但他没有。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沉默。 “秦墨。” “嗯。” “你觉得方悦会原谅他吗?” 秦墨想了想。“不知道。但我觉得——她会理解的。原谅和理解决定是两件事。” 沈牧之没有再说话。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这一次,秦墨听出来了——那是一个节奏,一个固定的、重复的节奏。不是隨意敲的,是一首曲子的节拍。 “你在敲什么?”秦墨问。 沈牧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不知道。习惯了。” 秦墨没有再问。他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车窗外,暮色越来越浓,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在黑暗中画出一条长长的光带。 他们回到本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沈牧之把车停在秦墨家楼下,熄了火。 “明天有什么安排?”沈牧之问。 秦墨想了想。“等。” “等什么?” “等组织上的处理结果。等周海东的审判。等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等恆远新城居民的安置方案。”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转过身,“有很多事要等。” 沈牧之点了点头。“那我等你。” 秦墨看著他。“等我什么?” “等你需要帮忙的时候。”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肌肉的放鬆。“好。” 他关上车门,转身走向楼门。走了几步,他停下来,没有回头。 “沈牧之。” “嗯。” “方悦那边,如果你需要去,我陪你。”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 秦墨走进了楼门。楼道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地灭掉。 沈牧之坐在车里,看著那扇关上的门。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方诚和方悦的合影。他看著照片里方诚的脸,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放回信封里,放在副驾驶座上,跟那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 他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小区。 城市的灯光在车窗外流淌,像一条橙黄色的河。沈牧之开著车,在夜色中穿行。他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方诚曾经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沈牧之收回目光,继续开车。车子匯入了车流,消失在夜色中。 第十九章 审判 审判在同一天。 市中级人民法院,三號法庭。上午九点,周海东案。下午两点,陈国栋、林致远、李彦斌案。法院方面说分开审理是程序需要,但秦墨觉得,他们是不想让这四个人的名字同时出现在一份公告里。 秦墨到法院的时候,还不到八点半。三號法庭在二楼,走廊里已经站了十几个人——记者、旁听群眾、几个穿制服的法警。他穿过人群,走到法庭门口,出示了证件。法警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让他进去了。 法庭不大,能坐大约六十人。旁听席的椅子是深棕色的木质摺叠椅,坐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响。秦墨选了第三排靠边的位置坐下来,把夹克的拉链拉开,从口袋里掏出烟盒,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人陆续进来。八点五十分,旁听席差不多坐满了。秦墨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赵建国坐在第一排靠右的位置,旁边是省纪委的两个人。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扫了一眼旁听席,看到秦墨,走过来坐在他旁边。 “你没睡好?”沈牧之看著他。 “睡了。你呢?” “差不多。” 两个人没有再说话。法庭里很安静,有人在翻笔记本,有人在低声交谈,声音压得很低,像怕惊动什么。 九点整,法官进来了。 审判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方脸,头髮梳得很整齐,法袍穿得一丝不苟。他坐在审判席中间,翻开面前的卷宗,声音不高不低:“带被告人。” 旁听席上所有人都安静了。 侧门开了。周海东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號服,头髮还是梳得整整齐齐。他的表情很平静,跟那天在办公室里的表情一模一样——那种在官场上练了三十年的、不露声色的平静。 他走到被告席上站好,目光扫过旁听席。在秦墨的脸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了。 审判长开始核对身份、宣读案由。声音平稳,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无关的文件。秦墨坐在旁听席上,看著周海东的背影。那个背影很直,肩背挺阔,跟他在任时没有任何区別。 “被告人周海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 周海东的律师站起来,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周海东对部分事实有异议,需要法庭进一步查明。 秦墨没有听进去那些法律术语。他在看周海东的手——那双手放在被告席的桌面上,手指交叉在一起,一动不动。那天在办公室里,这双手端过茶杯、翻过文件、在“特殊手段”四个字旁边签过名字。现在这双手被拷在桌面的铁环下面,指节发白。 庭审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公诉人出示了证据——帐本、转帐记录、马建国的供述笔录、李彦斌的证词、林致远的证词。每一份证据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数字、日期、签名,一清二楚。 周海东的律师对部分证据提出了异议。他说马建国已经死了,他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他说帐本上的记录只能证明恆远地產的资金流向,不能证明周海东知情。他说周海东在文件上的批示是“正常工作安排”,不能解读为授意违法。 审判长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宣布休庭十五分钟。 秦墨站起来,走到走廊里,点了一根烟。沈牧之站在他旁边。 “你觉得会怎么判?”秦墨问。 “受贿和滥用职权是跑不掉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十年以上。”沈牧之停顿了一下,“包庇那一项,要看法院怎么认定了。证据链不够完整。” “他杀了人,但不用为杀人坐牢。” “法律是这样。证据决定一切。” 秦墨把烟抽完,回到法庭里。 十五分钟后,审判长宣读了判决。 “被告人周海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庭里很安静。没有人鼓掌,没有人说话。 周海东站在被告席上,听完了判决。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没有愤怒,没有悲伤,只是站在那里,像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把他带走了。他走的时候,脚步很稳,背挺得很直,跟在任时一模一样。 下午两点,陈国栋、林致远、李彦斌的案子开庭。 旁听席上的人比上午少了些。秦墨还是坐在第三排靠边的位置,沈牧之坐在他旁边。 陈国栋被带进来的时候,秦墨几乎没认出他。他瘦了很多,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皮肤鬆弛下来,像一个被放空了气的皮囊。他站在被告席上,双手放在桌面上,低著头,不看任何人。 林致远被带进来的时候,脚步有些踉蹌。他没有穿法医的白大褂,穿著一件灰色的运动外套,显得很不合身。他的眼镜换了一副新的——秦墨注意到,旧的那副在拘留所里摔坏了。 李彦斌最后被带进来。他穿著一件蓝色的號服,头髮剪得很短,下巴上的那道疤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晰。他的表情很平静,比秦墨在任何时候见到的都平静。 审判长核对身份、宣读案由。声音跟上午一样平稳,不急不慢。 陈国栋的律师为他做了辩护。他说陈国栋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主动提供了关键证据,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陈国栋自己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低著头,像一个在听別人谈论自己的人。 林致远的律师说,林致远在案发后主动交出了藏匿的证据,主动交代了受贿事实,认罪態度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林致远站在被告席上,扶了扶眼镜,看了一眼旁听席。他的目光在秦墨身上停了一下,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 李彦斌的律师说,李彦斌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主动提供了关键证据,有自首情节,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李彦斌站在被告席上,一动不动。他没有看旁听席,没有看法官,只是看著面前的桌面,目光是空的。 公诉人出示了证据。帐本、纸条、u盘里的文件、孙德胜的尸检报告、地下水的检测报告。每一份证据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 秦墨看著屏幕上孙德胜的尸检报告。死因:头部钝器击打致颅骨骨折,颅內出血。死亡时间:2021年7月12日,晚8时至10时。 他想起孙丽说的话——“我爸是个好人。他不该那样死。” 审判长宣布休庭半小时。 秦墨又走到走廊里,点了一根烟。这次沈牧之没有跟出来。他一个人站在走廊的窗户前,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像是要下雨。 走廊的另一头,李彦斌被法警带著去洗手间。他经过秦墨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 “秦警官。” 秦墨转过身,看著他。 “孙丽——她还好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她爸是个好人。” 李彦斌低下头。“我知道。” “她还说——他不该那样死。” 李彦斌站在那里,没有说话。法警轻轻拉了一下他的手臂,他跟著走了。 秦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半小时后,法庭重新开庭。 审判长宣读了判决。 “被告人陈国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偽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陈国栋站在那里,听完了判决。他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被告人林致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帮助偽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林致远站在那里,身体微微晃了一下。他扶住了被告席的桌面,站稳了。他的嘴唇在发抖,但没有说话。 “被告人李彦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偽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司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李彦斌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没有愤怒,没有悲伤,只是站在那里,像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走过来,要把他带走。 “等一下。”李彦斌说。 法庭里安静了。审判长看著他。 “我还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我想见一个人。” 审判长沉默了一下。“什么人?” “孙德胜的女儿。我想当面跟她说——对不起。” 法庭里很安静。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了句什么,被法警制止了。 审判长看了看公诉人,又看了看辩护律师。 “你的请求,法庭会考虑的。现在,带被告人退庭。” 法警把李彦斌带走了。他走的时候,脚步很稳,背挺得很直。 旁听席上的人陆续走了。秦墨坐在椅子上,没有动。沈牧之也坐著。 “你觉得法院会让他见孙丽吗?”沈牧之问。 “不知道。” “如果见了,孙丽会说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 他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几个法警在收拾东西。他走到窗户前,看著窗外的天空。云层裂开了一条缝,一束光从缝隙里漏下来,照在对面的楼顶上。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后。 “嗯。” “你还要等组织上的处理结果。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不管结果是什么?” 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不管结果是什么。” 他走下楼梯,出了法院大楼,站在门口的台阶上。风很大,吹得他的夹克猎猎作响。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了。 “秦墨。”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转过身。赵建国站在法院门口,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这是组织上对你的处理决定。”赵建国把信封递给他,“你自己看吧。” 秦墨接过信封,拆开,抽出里面的文件。他看了大约十秒,然后折好,放进口袋里。 “怎么说的?”沈牧之问。 秦墨没有回答。他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说。 “去哪里?” “回家。” 他走下台阶,上了车。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看著他的车消失在街角。 秦墨开车回家的路上,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他把车停在楼下,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份文件,又看了一遍。 “秦墨同志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私自转移嫌疑人,违反程序接触涉案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违纪。鑑於其在案件侦破中的重大贡献,且主动承认错误,经研究决定,给予秦墨同志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重案组组长职务,调离刑侦支队,转岗至档案室工作。” 秦墨把文件折好,放进口袋里。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走上楼梯。楼道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 他打开门,黑猫“证据”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他脚边。他弯腰摸了摸猫的头,走到沙发前坐下来。茶几上还放著那杯凉了的水和半包烟。 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在这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只有黑暗。 黑猫跳上沙发,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秦墨睁开眼睛,看著天花板。他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肌肉的放鬆。 “证据,”他说,“我们要换个地方上班了。” 黑猫叫了一声,把脑袋埋进他的腿弯里。 秦墨闭上眼睛。 这一次,他睡得很沉。 第二十章 尘埃落定 档案室在公安局后院的那栋三层小楼里。 秦墨去报到的那天是个阴天,云层压得很低,像是隨时要下雨。他穿过局里的主楼,经过走廊、楼梯、一道道门,走到后院。院子不大,铺著灰色的水泥砖,墙角长著一棵歪脖子槐树,叶子掉光了,枝干在风中轻轻摇晃。 小楼的外墙是白色的瓷砖,已经泛黄了,有些地方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红砖。窗户是老式的铁窗,漆面起泡,窗台上的灰尘积了厚厚一层。一楼的门上掛著一块褪色的牌子——“档案室”。 秦墨推门进去。楼道里有一股陈旧的纸张和灰尘混合的气味,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有几根灯管坏了,一闪一闪的,像是在打信號。墙上的白漆已经变成了灰色,有一张泛黄的通知还贴在墙上,日期是五年前的。 值班室在一楼拐角处。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著一件旧警服,领口的扣子没有系,正对著一台小电视机看新闻。听到脚步声,他转过头来。 “老周。”秦墨说。 老周站起来。他是周德胜——不是孙德胜,是另一个周德胜。在档案室干了十几年,以前在派出所当民警,后来调到这儿,就一直没走。他的头髮已经花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但眼睛很亮。 “秦队——不,秦墨。”老周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接到通知了。你来了就好,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我不是队长了。叫我秦墨就行。” “好,秦墨。”老周拿起一串钥匙,“走,我带你上去看看。” 他们上了二楼。楼梯是水泥的,台阶的边缘被磨得发白,扶手是木头的,漆面已经磨光了,露出木头的本色。二楼的走廊很长,两边是一扇一扇的木门,每扇门上钉著一个小铁牌,写著编號。走廊的尽头有一扇窗户,窗户外面是围墙,围墙外面是一条窄巷子,巷子的对面是一排老居民楼的背面。 老周在最里面的一扇门前停下来,用钥匙打开了门。 “这是你的办公室。” 房间不大,大约十平方米。一张老式的木头办公桌,一把椅子,一个铁皮文件柜。桌上放著一摞旧案卷,灰尘很厚。窗户对著围墙,光线不太好,但比走廊里亮一些。 秦墨走进去,拉开椅子,坐下来。椅子发出吱呀一声响。 “条件简陋了点。”老周站在门口,“你要是缺什么,跟我说。” “不缺。”秦墨看著桌上的那摞案卷,“这些是什么?” “陈年旧案。没人管的那些。你慢慢看,不著急。” 老周走了。秦墨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看著桌上的案卷。灰尘在从窗户照进来的光线中缓缓飘动,像极细的雪花。 他拿起最上面的一本,吹掉灰尘。案卷的封面上写著一个编號——2010-0322。他翻开第一页,是一份失踪案的报案记录。报案人是一个叫王秀英的女人,说她丈夫张志远在2010年3月15日出门后一直没有回来。失踪时四十三岁,在本市一家建筑公司当工人。 秦墨的手停在了案卷的第一页上。 办案人签字栏里,签著他的名字。字跡还很新,黑色的墨水,没有褪色,跟旁边已经泛黄的纸张格格不入。 他盯著那个签名看了很久。那是他入警第三年经手的案子。那时候他还在派出所,没有调到刑侦支队。张志远失踪案是他接手的第一个“大案”——虽然只是一个失踪案,但对於一个入警三年的年轻人来说,已经算是大事了。 他记得这个案子。他查了张志远的社会关係、工作单位、最后出现的地点,查了附近的医院、救助站、火车站。他跑了整整一个星期,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张志远就像蒸发了一样,从世界上消失了。 案子一直没有破。后来他调到了刑侦支队,这个案子就留在了档案室里,积灰,泛黄,被遗忘。 秦墨把案卷放下,拿起第二本。是另一个旧案。第三本、第四本、第五本——都是他经手过的未结案。有的他记得,有的他已经完全忘记了。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桌上的案卷。灰尘在光柱中缓缓飘动,像在跳一支很慢的舞。 有人敲门。老周站在门口。 “秦墨,有人找你。” “谁?” “姓沈。说是你朋友。” 秦墨站起来,走出办公室。沈牧之站在走廊里,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裹得很严实。他手里提著一个袋子,里面装著两杯咖啡。 “你怎么来了?”秦墨问。 “来看看你的新办公室。”沈牧之看了看四周,“不错,安静。”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问了小赵。他告诉我的。”沈牧之把咖啡递给他,“趁热喝。” 秦墨接过咖啡,喝了一口。是美式,不加糖不加奶。沈牧之记得他的口味。 “进来坐。”秦墨推开门。 沈牧之走进办公室,看了看桌上的案卷,没有问。他坐在那把吱呀作响的椅子上,环顾了一圈。 “比我想像的大。” “你在说反话。” “我在说真话。”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秦墨,我来是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事?” “我打算把事务所关了。” 秦墨的手停了一下。“关了?” “对。方诚不在了,我不想一个人撑著。而且——”沈牧之停顿了一下,“而且我觉得够了。这些年,我帮很多人打贏了官司,让他们不用坐牢。但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罪。方诚的事让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不能再做那个只看证据链、不问真相的人了。” “你不做律师了?” “不做了。我打算去法学院教书。把我知道的东西教给学生。也许比在法庭上有用。” 秦墨看著他。“你確定?” “確定。”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方悦呢?你还会去看她吗?” “会。我答应过方诚。” 秦墨点了点头。“那就好。”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户前,看著窗外的围墙和巷子。“你呢?打算在这儿待多久?” “不知道。也许很久。也许不长。” “什么意思?” 秦墨从桌上拿起那本案卷,翻到第一页,给沈牧之看。“这是我刚入警第三年经手的案子。失踪案,一直没有破。这些年我经手的未结案,都在这个房间里。也许——我该把欠的债还完。” 沈牧之看著案卷上秦墨的签名,没有说话。 “欠谁的债?”他问。 秦墨把案卷放回桌上。“欠那些等著答案的人。” 沈牧之没有再问。他走到门口,转过身。 “秦墨。” “嗯。” “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查资料、跑腿、搬东西——找我。” “你不是要去教书吗?” “教书也可以帮忙。”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好。” 沈牧之走了。走廊里传来他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越来越远。然后楼梯间的门响了一声,脚步声消失了。 秦墨坐在椅子上,重新拿起那本案卷。他翻开第二页,是张志远的照片。一个普通的男人,圆脸,短髮,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站在一个工地上,背景是还没有完工的楼房。他的笑容很憨厚,像一个不会拒绝別人的人。 秦墨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他把案卷放下,站起来,走到窗户前。窗外,巷子里有一个老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后座上夹著一捆旧报纸。围墙上面,天空灰濛濛的,云层很厚。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从抽屉里找到一支笔,在案卷的第一页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然后他翻到第二页,开始重新读那份报案记录。 走廊里很安静。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窗外的光线慢慢地移动,从桌面上移到地上,从地上移到墙上。灰尘在光柱中缓缓飘动,像在跳一支很慢的舞。 秦墨一页一页地翻著案卷,看自己当年写的每一个字。字跡很工整,一笔一画,像是在认真地做一件重要的事。他记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刚从警校毕业,穿上一身警服,觉得自己能改变世界。 十五年过去了。世界没有被改变。他也没有被改变。他只是被挪了一个地方——从重案组挪到了档案室。但该还的债,还在那里。 他把案卷合上,靠在椅背上。黑猫不在身边,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 “张志远,”他对著空气说,“你在哪儿?” 没有人回答。只有日光灯的嗡嗡声。 秦墨拿起第二本案卷,吹掉灰尘,翻开。又是一个他签过字的案子。又一个等著答案的人。 他把案卷摊在桌上,拿起笔,开始做笔记。字跡很工整,一笔一画,跟十五年前一模一样。 走廊里很安静。窗外的天慢慢地暗了。秦墨没有开灯,就著窗外最后的光,一页一页地翻著案卷。 老周上来过一次,在门口站了一下,看到他在忙,没有打扰,轻轻地关上了门。 晚上七点,秦墨把第一本案卷看完了。他把案卷放回桌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档案室挺好。安静,適合想事情。” 沈牧之秒回了:“那就好。明天我去找方悦。你要一起去吗?” 秦墨想了想,打了几个字:“不去了。你一个人可以。” “好。”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关上门,下了楼。老周已经走了,值班室的灯灭了。他推开大门,走到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枝干的影子在地上晃动,像一个人在招手。 他走出后院,穿过主楼的走廊。走廊里空无一人,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他经过自己以前的办公室——门关著,灯灭著,门口的名牌已经摘掉了。新的组长还没有来。 秦墨没有停留,走出了大楼。 他的车还停在原来的位置上,那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公安局的大门。 他开得很慢,像在夜巡。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方诚曾经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秦墨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他开到了沈牧之的事务所楼下。楼上的灯还亮著——沈牧之在收拾东西。他没有上去,只是在车里坐了一会儿,看著那扇亮著灯的窗户。 然后他发动车子,开回了家。 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我今天开始还债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蜷缩起来。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笔记本——他在档案室做笔记用的那本。翻开第一页,上面写著: “张志远,男,43岁,2010年3月15日失踪。最后出现地点:城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建筑公司工人。” 他看著这几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黑猫的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像一台小型的发动机。 他想起今天在档案室看到的那些案卷,那些他签过字的、没有破的案子。每一个案子后面,都有一个等著答案的人。有的等了十五年,有的等了十年,有的等了五年。他们还在等。 秦墨睁开眼睛,看著天花板。 “方诚,”他对著空气说,“你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那我的起点,是不是太晚了?” 没有人回答。只有黑猫的呼嚕声。 他拿起笔记本,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在下面加了一行字: “明天开始查。”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关了灯,躺在沙发上。 黑暗中,他的眼睛还睁著。他看著天花板,想著十五年前的那个春天,那个叫张志远的建筑工人,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他去了哪里?他遇到了什么?他还活著吗? 秦墨不知道。但他决定——这一次,他要找到答案。 窗外的城市安静了。路灯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个长长的光带。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这一次,他没有做梦。 第二十一章 旧案 档案室的早晨来得很晚。窗户朝北,太阳永远照不进来,只有光线慢慢变强,从灰濛濛变成白茫茫,让人知道天已经亮了。 秦墨八点到的时候,老周已经在楼下了。他在值班室里烧了一壶水,正往杯子里倒茶叶,听到脚步声抬头看了一眼。 “来了?给你也泡了一杯。”老周把另一个杯子推过来。 秦墨接过来,是茉莉花茶,茶叶在水面上浮著,散发出淡淡的香气。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茉莉花茶了。在重案组的时候,他只喝黑咖啡和浓茶,越苦越好,越浓越好。茉莉花茶太淡了,淡得像白开水。 “谢谢。”他端著杯子上楼了。 二楼走廊里很安静。他走过一扇一扇关著的门,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走到最里面,打开门,办公室里的一切跟昨天一样——桌上的案卷,窗台上的灰尘,铁皮柜子上的锈跡。 他坐下来,把茶杯放在桌角,打开昨天看到一半的那本案卷。 张志远,男,43岁,2010年3月15日失踪。报案人王秀英,张志远的妻子。 他把案卷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当年他写的报告很详细——走访记录、排查范围、协查通报、医院和救助站的查询结果。每一页都写得工工整整,像是一个认真做作业的学生。 但案子没有破。张志远就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任何痕跡。 秦墨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夹著一张纸条——不是他放的,是后来有人加的。纸条上用铅笔写著一行字:“2011年,有人在本市城东见过一个像张志远的人。核实结果:不是本人。” 字跡是老周的。 秦墨拿著纸条下楼。“老周,这张纸条是你写的?” 老周放下茶杯,接过来看了看。“对,2011年写的。那时候有人打电话来说在城东一个工地上看到一个人,长得像张志远。我去看了,不是。那个人比张志远矮了半个头。” “后来还有人提供过线索吗?” “没有了。”老周想了想,“这个案子我每年都翻出来看一遍,一直没有新的线索。张志远没有手机,没有银行卡,没有社保记录——他就像一张没有写地址的信,寄出去就找不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的妻子王秀英,还联繫过吗?” “早就不联繫了。她搬走了,没有留新地址。” 秦墨点了点头,拿著纸条上楼了。他坐在桌前,把纸条夹回案卷里,然后打开笔记本,在张志远的名字下面写了一行字:“查王秀英的新地址。” 他刚写完,手机响了。沈牧之。 “在档案室?” “在。” “忙吗?” “在看一个旧案。” “什么案子?” “2010年的一个失踪案。我入警第三年经手的,一直没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需要帮忙吗?” “暂时不用。你先忙你的事。事务所关了吗?” “正在关。收拾东西,退租,跟客户解释。还要跟方悦见一面。” “她怎么样?” “还行。她说想把我哥的东西带回去——那些照片、文件、他留在办公室的东西。” “你给她了吗?” “还没有。我在整理。有些东西——我不知道该不该给她看。” 秦墨没有问是什么东西。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留下的东西里,一定有不能让外人看的。但方悦不是外人。她是他的妹妹。 “沈牧之,”秦墨说,“她有权知道。”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你说得对。” 掛了电话,秦墨继续翻案卷。他把张志远的案子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这一次看得更慢,每一个名字、每一个地址、每一个日期都记在笔记本上。 张志远,1967年生,本市人,初中文化。在一家叫“兴达建筑”的公司当工人。2009年,兴达建筑承接了城东的一个房地產项目,张志远在那个工地上干了半年。2010年春节后,他没有回工地。3月15日,他跟妻子说出去找工作,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时间线。2009年,兴达建筑,城东项目。2010年,张志远失踪。兴达建筑——他总觉得这个名字在哪里见过。 他翻到案卷里的公司信息那一页。兴达建筑,法人代表刘志强,2008年註册,2012年註销。註册地址在城东的一个写字楼里,现在已经拆了。 秦墨拿起手机,给市工商局的朋友发了一条消息,请他帮忙查兴达建筑的工商档案。然后他继续翻案卷。 案卷里还有一份张志远的体检报告——是他在兴达建筑入职时做的。报告上的日期是2009年3月。秦墨看了一眼体检结果,一切正常。但他的目光停在了报告最下方的一行小字上:“胸片提示:双肺纹理增粗,建议隨访。” 双肺纹理增粗。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懂医学,但他记得——在恆远新城的地下水检测报告里,也出现过类似的词。那些致癌物,长期接触会对呼吸系统造成损害。 秦墨把体检报告抽出来,放在一边。然后他翻到案卷的最后一页——那里有一张张志远的工作证照片。照片里的张志远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站在一个工地上,背后是一栋还没有完工的楼房。那栋楼的样子,让秦墨想起了什么。 他把照片拿起来,凑近了看。楼的形状、脚手架的位置、旁边的塔吊——他见过这栋楼。不是最近见的,是很多年前见的。 他想起来了。2009年,他刚入警第二年,跟著老民警去城东的一个工地处理纠纷。那个工地就是张志远工作的地方。那栋楼还没有完工,塔吊还在转,工人们戴著安全帽在脚手架上走来走去。 那栋楼后来建成了。是什么小区?秦墨想不起来了。 他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城东2009年到2010年期间的房地產项目。屏幕上的搜索结果跳出来——城东2009年在建的项目有四个,其中三个已经查不到信息了,只有一个还在。那个小区的名字叫“东方家园”。 秦墨盯著那个名字看了很久。东方家园。他认识这个小区。沈牧之就住在那里。他去过几次,但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小区跟张志远有什么关係。 他把手机放下,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巷子里,一个送外卖的骑手从围墙下面经过,电动车的铃声在窄巷子里迴荡。 秦墨转过身,回到桌前,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查东方家园的开发商是谁。” 他刚写完,手机又响了。这次是工商局的朋友。 “秦哥,你让我查的兴达建筑,我查到了。法人代表刘志强,2008年註册,2012年註销。公司的股东有两个——刘志强和一个叫陈国栋的人。”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陈国栋?恆远地產的陈国栋?” “对。就是他。兴达建筑是恆远地產的子公司,专门做城东那个项目的。2012年项目做完之后就註销了。” 秦墨握著手机,没有说话。 “秦哥?还在吗?” “在。谢谢。” 他掛了电话,看著桌上的案卷。张志远在恆远地產的子公司当工人,2009年在工地上干了半年,2010年失踪。体检报告上写著“双肺纹理增粗”。而恆远地產在城南的工地下埋了有毒的废料——这件事发生在城南,不是城东。但兴达建筑是恆远地產的子公司,城东的项目用的是恆远地產的材料和人。 张志远的失踪,跟恆远地產有关吗? 秦墨翻开笔记本,在张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箭头,写上“恆远地產”,又画了一个箭头,写上“陈国栋”,再画了一个箭头,写上“体检报告”。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笔记本合上。 这个案子,可能需要重新查了。 中午,秦墨没有去食堂。老周给他带了一份盒饭,放在桌角。他吃了两口,放下了。脑子里一直在转——张志远、兴达建筑、恆远地產、体检报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拼出一个模糊的图案,但他还看不清。 下午两点,他给沈牧之打了一个电话。 “沈牧之,你住的那个小区——东方家园——开发商是谁?” “恆远地產。”沈牧之说,“怎么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张志远——我在查的那个失踪案——他2009年在恆远地產的一个工地上干过活。那个工地就是东方家园。” 电话那头沉默了。 “秦墨,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张志远的失踪,可能不是普通的失踪。” “你觉得跟恆远地產有关?” “体检报告上写著『双肺纹理增粗』。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可能是长期接触粉尘或者化学物质造成的。” “对。恆远地產在城南的工地下埋了有毒的废料,那是八十年代的事。但城东的项目是2009年的,用的是恆远地產的材料。如果那些材料也有问题——” “秦墨,”沈牧之打断了他,“你刚调到档案室第一天。你確定要查这个?” “我確定。” “为什么?” 秦墨看著桌上的案卷。案卷的第一页上,张志远的照片还在那里,笑著,憨厚地笑著。 “因为他是我的案子。十五年过去了,我欠他一个答案。”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需要我做什么?”沈牧之问。 秦墨翻开笔记本。“第一,帮我查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供应商是谁。第二,查一下东方家园的业主里有没有人在入住后得过呼吸系统疾病。第三——” “第三?” “第三,帮我找一个人。张志远的妻子,王秀英。她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好。我来查。” “你不是在关事务所吗?” “关事务所也可以查资料。”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好。” 他掛了电话,把盒饭吃完,喝了已经凉了的茉莉花茶。然后他重新翻开案卷,从第一页开始,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核对,一个地址一个地址地確认。 窗外的光线慢慢地暗了。秦墨没有开灯,就著窗外最后的光,一页一页地翻著案卷。 老周上来过一次,在门口站了一下,看到他在忙,没有打扰,轻轻地关上了门。 晚上七点,秦墨把案卷合上,站起来。他的脖子有些酸,眼睛有些涩,但脑子里很清醒。 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已经走了,值班室的灯灭了。他推开大门,走到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枝干的影子在地上晃动。 他走出后院,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匯入了晚高峰的车流。 他开得很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我今天发现了一件事。”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开张志远的那一页。他看著上面画的那几个箭头——张志远、恆远地產、陈国栋、体检报告。 “张志远的失踪,可能跟恆远地產有关。”他对猫说。 黑猫没有回答,只是把脑袋埋进他的腿弯里。 秦墨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十五年前的画面——他穿著警服,站在城东的工地上,跟一个工头说话。工头说,老张啊,走了,不干了,回老家了。他信了。他以为张志远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工作,过几天就会联繫家里。他等了几天,又等了几天,然后去查了火车站、汽车站、医院、救助站。什么都查不到。 他那时候太年轻了。他以为一个人失踪,要么是出了意外,要么是故意躲起来。他没有想过——一个人失踪,也许是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 秦墨睁开眼睛,看著天花板。 “张志远,”他说,“你到底知道了什么?” 没有人回答。只有黑猫的呼嚕声。 他拿起笔记本,在那一页的最下面加了一行字:“查东方家园2009-2010年的施工记录。”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关了灯,躺在沙发上。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看著天花板,想著十五年前的那个春天,那个穿著蓝色工装的建筑工人,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他去了哪里?他遇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什么? 秦墨不知道。但他决定——这一次,他要找到答案。 黑暗中,他的眼睛还睁著。黑猫的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过了很久,他的呼吸终於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十二章 王秀英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二天上午发来的。 “王秀英找到了。她现在叫王芳,住在隔壁省的青溪市,青溪区翠湖路17號,在一家叫『万家福』的超市当收银员。再婚了,丈夫叫赵德明,在工厂上班。没有孩子。” 秦墨看著手机屏幕上的地址,把它抄在笔记本上。青溪市,离本市大约四百公里。他查了一下路线,开车大概要六个小时。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还是那条窄巷子,还是那堵围墙。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把报纸放下了。 “要出去?” “嗯。查一个案子,需要去外地。” “跟谁说了?” “没有。我这就去跟政治处说。” 老周看著他,没有问是什么案子。“那你路上小心。” 秦墨点了点头,走出档案室。他穿过主楼的走廊,上了三楼,走到政治处门口。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姓孙,是政治处的副主任。 “孙主任,我要出去一趟。查一个旧案,需要去青溪市。” 孙主任抬起头,看了看他。“秦墨,你现在是档案室的人。查旧案——这个需要报批。” “我知道。所以我来跟你说。” 孙主任沉默了一会儿。“什么案子?” “2010年的一个失踪案。张志远。” 孙主任翻了翻桌上的文件,找到了一个表格。“填这个。出差申请单。回来之后要补手续。” 秦墨接过表格,填好了,递给她。孙主任看了一眼,签字盖章。 “去吧。注意安全。” 秦墨走出政治处,下了楼,上了车。他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公安局的大门。 六个小时的车程。他上了高速公路,往南开了大约两个小时,然后拐上了一条省道。省道两边的风景跟之前不一样了——山多了起来,路也弯了,村庄稀稀落落地散在山谷里。 他在一个服务区停了一下,买了一瓶水和两个包子,站在车旁边吃完了。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不太热,但能填饱肚子。然后他继续开。 下午两点多,他到了青溪市。这是一个不大的城市,藏在两座山之间的谷地里,一条河从城中间穿过。城区的房子不高,大多是五六层的楼房,外墙的顏色褪得差不多了,露出水泥的本色。 秦墨按照地址找到了翠湖路。这条路在老城区,两边的梧桐树很高,枝干在空中交织在一起,像一条隧道。路边的房子都很老了,墙上的瓷砖掉了不少,露出里面的红砖。 万家福超市在翠湖路的中段,夹在一家药房和一家麵馆之间。超市的门面不大,蓝色的招牌已经褪色了,玻璃门上贴著几张促销海报。秦墨把车停在路边,坐在驾驶座上,看著超市的门口。 他在等。不是等什么特定的时刻——他只是在给自己一点时间,想想该怎么说。 “你好,我是警察。我来问你丈夫的事。”太正式了。 “你好,你还记得张志远吗?”太直接了。 “你好,我查了十五年的案子,有了一些新的发现。”太绕了。 他在车里坐了大约十分钟,最后决定——不准备了。见到她再说。 秦墨下了车,推开超市的玻璃门。超市不大,大约六七十平方米,货架上摆著零食、饮料、日用品。收银台在门口右侧,后面站著一个女人。 王秀英——现在叫王芳。 她比十五年前老了。头髮花白了,脸上的皱纹深了,手指粗了,指甲剪得很短。但她的眼睛没有变——还是圆圆的,亮亮的,像一个人不设防的人。她穿著一件红色的超市工作服,胸前別著一个工牌,上面写著“王芳”。 秦墨走到收银台前。王秀英抬起头,看著他。 “你好,需要什么?” 秦墨看著她。“王秀英?” 她的手停住了。工牌上的名字是王芳,但秦墨叫的是王秀英。她的表情变了——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本能的紧张,像是一只嗅到了陌生气味的动物。 “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十五年前,张志远的案子是我经手的。” 王秀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她手里的扫码枪掉在了收银台上,发出一声闷响。超市里没有別的顾客,只有头顶的日光灯在嗡嗡作响。 “你来找我干什么?”她的声音很轻。 “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关於张志远的。” “他已经死了。”王秀英的声音变得很硬,“十五年前就死了。我现在有新的生活,新的名字。我不想再提那件事。” “我知道。”秦墨说,“但有些事,你需要知道。” 王秀英看著他,沉默了很久。然后她从收银台后面走出来,对旁边货架前的一个店员说:“小刘,帮我看一下。”她走到门口,推开门,“出来说。” 两个人站在超市门口的台阶上。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电动车驶过。梧桐树的影子落在她们身上,斑斑驳驳的。 “张志远是怎么死的?”王秀英问。她没有看秦墨,看著对面的药房。 “现在还不確定。但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诉你——他2009年在兴达建筑工作的时候,那个工地的开发商是恆远地產。恆远地產在城南的项目里埋了有毒的废料。城东的项目——东方家园——用的是恆远地產的材料。” 王秀英转过身,看著他。“你说什么?” “张志远的体检报告上写著『双肺纹理增粗』。这可能是长期接触粉尘或化学物质造成的。如果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也有问题——” “你是说他被那些东西害了?” “有这个可能。” 王秀英站在那里,嘴唇在发抖。她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那双手粗粗的,红红的,指甲剪得很短。 “他走之前的那段时间,一直在咳嗽。”她的声音很低,“我让他去医院看看,他说没事,扛一扛就过去了。他从来不去医院,怕花钱。” 秦墨没有说话。 “他走的那天早上,跟我说了一句话。”王秀英抬起头,看著秦墨,“他说——『秀英,我可能惹上麻烦了』。” “什么麻烦?” “我问了。他不肯说。他说『你別问,知道了对你不好』。然后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他有没有提过工地上有什么异常?” 王秀英想了想。“他说过一次。说工地上运来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他问工头是什么东西,工头说『不该问的別问』。”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2009年年底。快过年的时候。”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时间。 “王秀英,张志远失踪之后,有没有人来找过你?” 王秀英的表情变了一下。“有。” “什么人?” “两个人。穿西装的。他们说他们是张志远单位的。他们说张志远拿了工地的材料,要赔钱。我说不可能,他不会拿別人的东西。他们说『你好好想想,別到时候连累了你』。” “你报警了吗?” “报了。来的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不管。”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两个人长什么样?” “一个高一个矮。高的戴眼镜,矮的胖。他们开了车来的,黑色的车。” “车牌號记得吗?” “不记得了。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 秦墨点了点头。“王秀英,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这些有用吗?” “有用。” 王秀英站在那里,看著秦墨。她的眼睛里有泪光,但没有掉下来。 “秦警官,你为什么要查这个案子?都十五年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他是我的案子。我欠他一个答案。” 王秀英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每年都去派出所问。他们都说没有消息。后来我就不去了。再后来,我遇到了老赵,搬到了这里,换了名字。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你还在想他?” 王秀英沉默了很久。“不想了。但有时候做梦会梦到。梦到他站在门口,穿著那件蓝色的工装,说『秀英,我出去了』。然后就走了。我在梦里追出去,追不上。” 秦墨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秦警官,如果你查到了什么——不管是什么——你能不能告诉我?” “能。” 王秀英点了点头。她转身推开超市的门,走了进去。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 “那两个人来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 “什么话?” “他们说——『你男人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玻璃门关上了,里面的日光灯照在她红色的工作服上,亮得刺眼。 秦墨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梧桐树的影子在他身上晃动,斑斑驳驳的。他吸了一口烟,烟雾在冷空气中散开。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王秀英说,张志远失踪之前说过一句话——『我可能惹上麻烦了』。他还说过,工地上运来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有人来威胁过王秀英,让她『別连累了自己』。” 沈牧之秒回了:“材料?味道很重?” “对。跟城南的废料可能是同一批来源。” “东方家园是2009年到2010年建的。如果那些材料也有问题,住在里面的人——” 秦墨看著手机屏幕,没有回覆。他想起沈牧之就住在东方家园。他住了多少年?五年?六年?他有没有咳嗽过?他有没有查过肺? 他打了几个字:“你住在东方家园几年了?” “六年。” “你做过体检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然后沈牧之打了电话过来。 “秦墨,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如果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也有问题,那栋楼里的人——包括你——可能都暴露在有害物质里。”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我会去查一下。” “不只是你。是整栋楼。” “我知道。” 秦墨掛了电话,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他看了一眼超市的玻璃门——王秀英站在收银台后面,正在给一个顾客结帐。她的动作很熟练,扫码、装袋、找零,一气呵成。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但她的眼睛——秦墨注意到了——是红的。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翠湖路,匯入了青溪市的车流。 他没有立刻上高速,而是在城里转了一圈。青溪市不大,老城区的房子都很旧了,新城区在河的对面,有几栋高楼,但也不高。他开过一座桥,河的对面是新建的住宅区,楼很新,外墙的顏色很鲜艷。 他把车停在桥头,坐在车里,看著河水。河水很浅,河床上露出灰白色的石头,有几只白鷺站在水边,一动不动。 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在下面加了一行字: “2009年底,工地运来一批材料,味道很重。” 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发动车子,上了高速。 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泥土和枯草的气味。 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王秀英的脸。她说“我每年都去派出所问”,她说“后来我就不去了”,她说“但有时候做梦会梦到”。十五年了,她没有忘记。她换了名字,换了城市,换了生活,但那个人还在她的梦里,穿著蓝色工装,站在门口,说“我出去了”。 秦墨握紧了方向盘。 他回到本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沈牧之的楼下。 东方家园。城东的一个中档小区,十几栋高层建筑,楼间距很宽,绿化很好。沈牧之住在9栋15楼。 秦墨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下了车,站在门口。小区的门禁很严,需要刷卡才能进去。他给沈牧之打了电话。 “我在你楼下。” “上来。” 门禁响了。秦墨推门进去,穿过花园,走进9栋的单元门,上了电梯。15楼,1503。门开著,沈牧之站在门口,穿著一件灰色的家居服。 “进来。” 秦墨走进去。沈牧之的家他来过几次,每次来都觉得太乾净了——客厅里没有杂物,书架上没有灰尘,茶几上什么都没有,像样板间。 “你吃了吗?”沈牧之问。 “没有。” 沈牧之从厨房里端出两碗面。一碗推到秦墨面前,一碗自己吃。面是西红柿鸡蛋面,汤很浓,鸡蛋煎得很嫩。 秦墨吃了两口。“你做的?” “我只会做这个。” 秦墨没有再说话,把面吃完了。沈牧之也吃完了,把碗收了。 “王秀英还说了什么?”沈牧之坐在对面。 秦墨把笔记本翻开,把王秀英说的每一句话都告诉了沈牧之。那两个穿西装的人,那辆黑色的车,那句“你男人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如果张志远在工地上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那些材料——那他的失踪就不是偶然的。” “你是说——他被人处理了。” “有可能。跟孙德胜一样。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 秦墨靠在椅背上。“如果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也有问题,那就不只是张志远一个人的事。” “你是说——” “我是说,住在东方家园里的人,可能跟恆远新城的居民一样,被蒙在鼓里。”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秦墨。窗外是城市的夜景,远处的楼群亮著灯,像一片橙黄色的海洋。 “我在这里住了六年。”他的声音很低,“六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栋楼可能有问题。” “你不需要自责。” “我不是自责。我是在想——有多少人住在这里?十几栋楼,几千人。他们都不知道。” 秦墨站起来,走到他旁边。“所以我们要查清楚。” 沈牧之转过身。“怎么查?” “两件事。第一,查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跟城南的是不是同一批。第二,查东方家园的业主里有没有人得过呼吸系统疾病。” “我来查。”沈牧之走回桌前,拿起手机,“我认识一个做环境检测的朋友,可以让他来测一下室內的空气品质。” “先不要打草惊蛇。”秦墨说,“如果东方家园真的有问题,恆远地產的人不会坐视不管。” “陈国栋已经判了。恆远地產已经在清算。没有人会管了。” “不一定。那些材料是从哪里来的?谁供应的?谁批准的?陈国栋只是一个人。后面可能还有別人。”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这个案子还没有完?”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用命换来的真相,只是冰山的一角。城南的废料是八十年代埋的。东方家园是2009年建的。如果材料有问题,那这中间的二三十年里,有多少项目用了同样的材料?有多少人住在那些房子里?” 沈牧之没有说话。 秦墨走到门口。“我先回去了。明天还要去档案室。” “秦墨。”沈牧之叫住他。 “嗯。” “你刚才说的那些——如果都是真的——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转过身。“查。一个一个地查。不管用多少年。” 沈牧之看著他,看了很久。“那我帮你。”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你不是要去教书吗?” “教书也可以查案子。” 秦墨点了点头,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下了楼,走出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而是看著面前的东方家园。十几栋楼,大部分窗户都亮著灯。每一盏灯后面都是一个家庭,都是一个人。他们不知道,自己住的这栋楼,可能跟恆远新城一样,下面埋著不该埋的东西。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小区。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这个案子比我想的大。”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他看著上面画的那几个箭头——张志远、恆远地產、陈国栋、体检报告、东方家园。 他在最下面加了一行字:“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跟城南的是同一批吗?”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十三章 样本 沈牧之的朋友叫方远,是一个环境工程专业的博士,在本市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沈牧之跟他认识五六年了,帮他打过一次官司——方远的公司被客户起诉,沈牧之帮他们贏了。从那以后,方远一直说要请沈牧之吃饭,但一直没有请。 “这次你帮我,饭就不用请了。”沈牧之在电话里说。 “你確定?”方远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检测一个小区的地下室和公共区域,取空气和粉尘样本,分析有害物质含量——这个工作量不小。” “我知道。费用我出。” “费用的事再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要查这个小区?” 沈牧之沉默了一下。“我住在那里。” 方远没有再问。“好。我安排一下,明天下午过去。” 秦墨是在第二天上午知道这件事的。他在档案室里翻张志远的案卷,手机响了,沈牧之打来的。 “下午两点,方远来取样。你一起来吗?” “来。在哪里碰头?” “小区南门。两点。” 秦墨掛了电话,继续翻案卷。他在查兴达建筑的工商档案——昨天让工商局的朋友发过来的。档案里有公司的註册信息、股东信息、年检报告和註销登记。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兴达建筑在2010年3月有一笔异常的资金支出,金额是五十万,用途写的是“项目清理费”。 2010年3月。张志远是3月15日失踪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笔钱。然后他翻到註销登记那一页——兴达建筑在2012年註销,註销时的清算报告上写著“公司无债务,无纠纷,所有项目已完工”。 但2010年3月的那笔五十万,没有出现在清算报告里。 秦墨把档案收好,看了一眼手錶。上午十一点。他还有时间。 他下了楼,跟老周说了一声要出去,然后开车去了城东。 东方家园在南门有一个访客停车场,秦墨把车停在那里,坐在车里观察了一会儿。小区看起来很普通——灰色的高层建筑,楼间距很宽,绿化很好,花园里有老人在散步,有孩子在玩耍。跟恆远新城没有什么区別。 他下了车,走进小区。没有人拦他——南门的保安在看手机,没有抬头。他沿著主干道往里走,经过花园、健身区、儿童游乐场。游乐场里有三四个孩子在玩滑梯,旁边坐著一个年轻妈妈,也在看手机。 秦墨走到9栋楼下,抬头看了看。十五楼,沈牧之的窗户。他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他走到了小区的中心花园,那里有一个凉亭,凉亭里坐著几个老人在下棋。他走过去,在旁边站了一会儿。 “这小区哪年建的?”他问一个在旁边看棋的老人。 老人头也没抬。“09年还是10年吧。我10年搬进来的,那时候刚建好。” “住得怎么样?” “还行。就是这几年物业不行了,电梯老坏。” “身体怎么样?” 老人抬起头,看了看秦墨。“你是干什么的?” “隨便问问。” 老人又低下头看棋。“身体还行。就是去年查出来肺不太好,医生说是什么——间质性肺炎。让我少出门。我说不出门在家干什么?还是出来了。” 秦墨的手指动了一下。“间质性肺炎?” “对。医生说可能是过敏引起的。我也不知道对什么过敏。” 秦墨没有继续问。他站在那里,看著棋盘上的棋子。老人走了一步车,对方用马跳了一步,吃掉了他的卒。 “可惜了。”老人说。 秦墨转身走了。 他回到车上,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老人的话。间质性肺炎。过敏。他想起张志远的体检报告——双肺纹理增粗。那是最早的跡象。如果持续暴露在有害物质中,双肺纹理增粗会发展成更严重的疾病。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等著沈牧之和方远。 下午两点,沈牧之的车停在了访客停车场。他从驾驶座下来,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个年轻人——三十出头,戴眼镜,背著一个双肩包,手里提著一个金属箱子。 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方远。”年轻人伸出手,“沈牧之的朋友。” “秦墨。” 方远的手很有力,指甲剪得很短,手指上有一些细小的疤痕——做实验的人的手。 “沈牧之跟我说了大概的情况。”方远打开金属箱子,里面是採样设备——空气採样器、粉尘收集器、试管、手套,“我先在地下室采几个点,然后在公共区域采几个点。结果需要三到五天。” “能不能快一点?”秦墨问。 “最快三天。实验室的流程不能省。” 秦墨点了点头。 三个人走进小区。沈牧之带著他们穿过花园,走到9栋楼下。地下室的入口在楼的侧面,一扇灰色的铁门,门上掛著一把锁。沈牧之拿出钥匙——他是业主,有地下室的钥匙。 铁门推开的时候,一股潮湿的、带著霉味的气流涌出来。秦墨皱了皱鼻子。这个味道——他闻过。在恆远新城的地下室里,也有类似的味道。不是完全一样的,但很像。 方远打开手电筒,走在前面。地下室不大,大约一百平方米,分成几个区域——储物间、水泵房、配电室。墙壁是水泥的,刷了一层灰色的漆,漆面已经起泡了,有些地方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水泥。 方远在储物间门口停下来。他从箱子里拿出空气採样器,架在三脚架上,按下启动键。机器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这个会采十五分钟。”他说,“我们去別的点看看。” 他们走到水泵房门口。方远又架了一台採样器。然后他们走到配电室门口——那是第三个点。 方远蹲下来,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棉签一样的东西,在墙壁的裂缝里擦了一下。棉签变成了灰色。 “粉尘。”他说,“回去分析成分。” 他站起来的时候,手电筒的光扫到了墙壁上的一块区域。秦墨注意到了——那块区域的漆面顏色跟周围不太一样。周围的漆面是浅灰色的,起泡了,剥落了;那块区域是深灰色的,没有起泡,没有剥落。 “这面墙被重新粉刷过。”秦墨说。 沈牧之凑过来看。“什么时候?” “不知道。但不会太久——周围的漆面都起泡了,这块是平的。”秦墨用手摸了摸墙壁,手指上没有灰,“而且是最近——连灰都没有落上。” 方远蹲下来,在那块区域又擦了一下。棉签是乾净的。 “没有粉尘。”他说,“確实是最近刷的。” 三个人站在配电室里,手电筒的光照在那面重新粉刷过的墙上。 “有人知道我们要来。”沈牧之说。 秦墨没有说话。他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你告诉过別人吗?”他问沈牧之。 “没有。只告诉了方远。” 方远举起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那就是有人一直在盯著这里。”秦墨把手电筒关掉,“或者——有人一直在盯著你。”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昨天那条消息。” “什么消息?” “我收到了一条匿名消息。说『有些东西,查到了对谁都没有好处』。我以为是垃圾简讯,没有理。” 秦墨看著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我不確定是不是跟这件事有关。而且——”沈牧之停顿了一下,“而且我不想让你觉得有人在跟踪我。” “你住在东方家园六年。如果有人一直在盯著这栋楼,他们早就知道你是谁了。” 方远在旁边听著,没有说话。他的表情有些紧张。 “方远,”秦墨说,“採样继续。但这件事,你不要告诉任何人。” “我知道。” 他们走出地下室,把铁门锁好。方远回到储物间门口,把採样器收起来。他在笔记本上记录了几个数据,然后合上本子。 “三个点的空气样本,两个粉尘样本。够了。”他说,“我回去就做分析。” “方远。”秦墨叫住他,“如果结果出来有问题——” “我会告诉你。不告诉任何人。” 秦墨点了点头。 方远走了。他背著双肩包,提著金属箱子,走得很快,像是不想在这个小区里多待一秒钟。 秦墨和沈牧之站在9栋楼下。 “你觉得那面墙是谁刷的?”沈牧之问。 “不知道。但有一个人可能知道。” “谁?” “物业。” 他们去了物业办公室。物业办公室在小区北门旁边的一栋两层小楼里,门口停著几辆电动车。办公室不大,里面坐著两个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著保安制服;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电脑后面。 秦墨掏出证件。“我是警察。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男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什么事?” “9栋地下室最近有没有人进去过?” “地下室?”男人想了想,“没有。地下室只有业主有钥匙,物业不管。” “配电室的墙壁被重新粉刷过。是谁刷的?” 男人的表情变得更紧张了。“配电室?我不知道。那是工程部的事。” “工程部的人在吗?” “今天不在。明天才来。” 秦墨看著他。“你在这干了多久?” “三年了。” “三年前,配电室的墙壁有没有粉刷过?” “不知道。我来了就是这样的。” 秦墨没有继续问。他拿出手机,给男人看那面墙的照片。“你看看,这面墙是不是最近才刷的?” 男人凑过来看了一眼。“这个——我不懂。我不是干工程的。” 秦墨把手机收起来。“你叫什么?” “李强。” “李强,如果有人来问你今天有没有人来问过地下室的事,你怎么说?” 李强愣了一下。“我——” “你就说没有人来过。” 李强点了点头。 秦墨和沈牧之走出物业办公室。 “他在说谎。”沈牧之说。 “我知道。但他不是关键。关键是谁让他说谎。” 他们走出小区,站在南门口的台阶上。天色暗下来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小区门口的那条路。 “秦墨,”沈牧之说,“如果东方家园的材料真的有问题,那这件事——” “比我们想的大。” “对。”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他没有点,只是叼著。 “方远的检测结果需要三天。这三天里,如果有人知道我们在查这件事——” “你是说他们会来阻止我们?” “不是阻止。是抹掉痕跡。那面墙就是例子。如果方远三天后来復检,那面墙可能已经被重新刷过好几次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我们怎么办?” 秦墨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夹在手指间。“两件事。第一,在方远出结果之前,我们不要打草惊蛇。第二,查那五十万。” “五十万?” “兴达建筑在2010年3月有一笔五十万的支出,用途写的是『项目清理费』。张志远是3月15日失踪的。”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那笔钱是——” “我觉得那笔钱是付给某个人的。付给一个帮他们『清理』问题的人。” “像马建国?” “像马建国。”秦墨把烟装回烟盒里,“但不是马建国。2010年,马建国还在派出所。他没有那个权力。” “那是谁?” 秦墨摇了摇头。“不知道。但我们可以查。兴达建筑的银行帐户已经註销了,但银行的转帐记录应该还在。” “我去查。”沈牧之说。 “你怎么查?” “我认识银行的人。” 秦墨看著他。“你认识的人真多。” “做律师的,认识的人不多不行。”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好。你去查那五十万。我在这里盯著。” “盯著什么?” “盯著那面墙。如果有人再来刷,我要知道是谁。” “你一个人?” “一个人够了。” 沈牧之看了他一会儿。“好。我明天去银行。” 两个人分开走了。沈牧之上了车,驶出了停车场。秦墨站在台阶上,看著他的车消失在街角。 他转过身,看著东方家园。十几栋楼,大部分窗户都亮著灯。他看了一眼9栋——十五楼,沈牧之的窗户,灯灭了。沈牧之还没有回去。 秦墨走到自己的车上,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车子,只是坐著,看著小区的南门。 门卫在岗亭里看手机。偶尔有业主刷卡进出,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9栋地下室配电室墙壁——被重新粉刷。时间:过去24小时內。谁干的?为什么?” 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今晚不走了。他要看看,有没有人来。 夜渐渐深了。小区的灯一盏一盏地灭了。门卫换了班,新来的门卫在岗亭里坐著,也在看手机。偶尔有车从路上驶过,车灯照亮了小区的门口,然后又暗了。 秦墨坐在车里,没有睡。他点了一根烟,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让烟雾散出去。菸头在黑暗中一亮一灭,像一只眨动的眼睛。 凌晨两点,小区里完全安静了。路灯还亮著,照著空无一人的花园和步道。秦墨的眼睛有些涩,但他没有闭眼。他盯著那扇灰色的铁门——地下室的入口。 凌晨三点二十分,一辆白色的麵包车停在了小区门口。车上下来两个人,穿著工装,戴著帽子,从车上搬下来几个桶和刷子。门卫从岗亭里出来,跟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打开了侧门。 两个人提著桶和刷子,走进了小区。 秦墨推开车门,下了车。他快步走到门口,门卫看到他,愣了一下。 “你——” 秦墨掏出证件,没有说话。门卫的嘴闭上了。 秦墨走进小区,沿著主干道快步走。那两个人已经走到了9栋楼下。他跟在后面,脚步很轻。 那两个人打开了地下室的铁门——他们有钥匙。铁门开了,他们走了进去。 秦墨站在门口,等了几秒,然后推开门,跟了进去。 地下室里的灯亮了。那两个人站在配电室门口,正在往桶里倒涂料。他们背对著门,没有注意到秦墨。 “別动。”秦墨说。 两个人同时转过身。他们的脸上戴著口罩,只露出眼睛。那两双眼睛里,有惊讶,有紧张,但秦墨注意到——没有恐惧。 “谁让你们来的?”秦墨问。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我问你们,谁让你们来的?” 高一点的那个人开口了。“物业。物业让我们来刷墙。” “哪个物业?叫什么名字?” “就是——物业办公室的人。打电话让我们来的。” “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我们只是干活的。” 秦墨看著他们的眼睛。“你们知道这面墙为什么需要重新刷吗?” 两个人摇了摇头。 “你们前天来刷过一次了。今天又来刷。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两个人没有说话。 秦墨拿出手机,拍下了他们的脸。“你们可以走了。告诉让你们来的人——墙不用刷了。再刷也没有用。”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放下桶和刷子,快步走了出去。 秦墨站在配电室里,看著那面墙。前天刷的那层漆还在,深灰色的,跟周围的浅灰色格格不入。现在他们又要刷一层。刷了盖,盖了刷——他们在怕什么? 他走出地下室,锁好门。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那辆白色麵包车已经不在了。门卫坐在岗亭里,低著头,不敢看他。 “那两个人是谁?”秦墨问。 “我不知道。他们说是物业叫来的。” “哪个物业?叫什么名字?” 门卫犹豫了一下。“李——李强。物业办公室的李强。” 秦墨拿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电话响了几声,接了。 “李强?我是今天下午来找你的那个警察。”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秦警官?” “你叫人来刷墙了?” “我——没有。我没有叫人来刷墙。” “有人拿著你物业的钥匙,开了地下室的铁门。不是你叫的,是谁叫的?” “我真的不知道。钥匙——工程部有钥匙,保安室也有钥匙。很多人都能拿到。” “今天晚上值班的门卫是谁?” “小——小张。” “你认识那辆白色麵包车吗?” “什么麵包车?”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李强,我再问你一次。那面墙是谁让你们刷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李强?” “我不知道。”李强的声音很低,“我真的不知道。是有人打电话来的。打到物业办公室的电话。说9栋地下室的墙需要刷一下。我问他是谁,他说『你別管』。我——” “你就照做了?” “我——”李强的声音开始发抖,“秦警官,我只是一个打工的。我不想惹事。” 秦墨掛了电话。 他站在小区门口,点了一根烟。路灯的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手机响了。沈牧之。 “你还在小区?” “在。” “怎么了?” “有人来刷墙了。凌晨三点。”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没事吧?” “没事。两个干活的。被我赶走了。” “他们说什么了?” “说是物业叫来的。但李强说是一个陌生电话。”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回来吧。你在那里待一夜也没有用。他们会换一种方式来抹掉痕跡。”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你说得对。”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停车场,匯入了凌晨空旷的街道。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光与暗交替地照在他的脸上。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有人比我们快。”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打开笔记本。他在今晚的那行字下面加了一笔: “凌晨三点二十分,两个人来刷墙。白色麵包车。有人打电话给物业,让李强安排。李强不知道是谁。” 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下面写下了今晚一直在想的那句话: “有人在监视东方家园。不是今天开始的。是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 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第二十四章 暗流 方远的电话是第三天上午打来的。 秦墨正在档案室里翻另一本案卷——2008年的一个失踪案,跟张志远的案子有点像,也是一个建筑工人,也是突然不见了。他刚把案卷翻开,手机就响了。 “结果出来了。”方远的声音很低,像是在怕什么人听到,“你们过来一趟。不要在电话里说。” 秦墨掛了电话,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远实验室。现在。” 四十分钟后,他们在方远实验室的门口碰头了。实验室在城西的一个科技园区里,是一栋灰色的三层小楼,门口掛著“远达环境检测”的牌子。方远在一楼等著他们,脸色不太好,眼圈发黑,像是熬了夜。 “上来。”他说。 他们跟著他上了二楼,走进一间不大的办公室。桌上摊著几份列印好的报告,旁边放著一台显微镜和几个试管架。方远把门关好,示意他们坐下。 “我先说结论。”方远翻开报告的第一页,“东方家园地下室的空气样本中,检测到了苯系物和多环芳烃。浓度超过了室內空气品质標准。” 他翻到第二页。 “粉尘样本的分析结果——”他停顿了一下,“粉尘里含有石棉。”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 “石棉是几十年前的產品,”方远说,“现在已经禁用了。但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它被广泛用於建筑材料的添加物中——保温材料、防火材料、水泥製品、涂料。城南的废料里,有这种石棉。东方家园的粉尘里,也有。” “同一个来源?”沈牧之问。 方远摇了摇头。“从成分上看,高度相似。但要证明是同一个来源,需要做同位素分析和指纹图谱比对。那个需要时间,而且——”他犹豫了一下。 “而且什么?” “而且需要更多的样本。你们地下室的那面墙,被刷过了。我采的样本是从裂缝里弄出来的,量不够做全套分析。” 沈牧之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他的脸色很平静,但秦墨注意到,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在微微发抖。 “沈牧之,”方远说,“你在那栋楼里住了六年。” “我知道。” “你——” “我知道。”沈牧之的声音很平,“报告给我看看。” 方远把报告递给他。沈牧之一页一页地翻,看得很慢。秦墨坐在旁边,没有催他。 “这些数据,”沈牧之指著报告上的一行字,“能確定污染源吗?” “能確定污染源是含石棉的建筑材料。但具体是哪个批次的材料、从哪里来的、谁供应的——那是你们的事。” 沈牧之把报告合上,放在桌上。“方远,这份报告,除了我们三个人,还有谁知道?” “没有人。我昨晚做完了分析,今天早上才出的报告。数据存在实验室的伺服器上,但只有我能看。” “能刪掉吗?” 方远愣了一下。“刪掉?” “如果有人来找你要这份报告,你能说没有做过吗?” 方远沉默了一会儿。“能。我把数据刪了,把採样记录改了,就说样本污染了,做不出结果。” “方远,”秦墨说,“你知道这样做意味著什么吗?” “知道。”方远的声音很低,“但如果这份报告被人知道,那些人会来找我。我不是怕——我是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你们需要时间。” 秦墨看著他。“你认识我们才几天。” “我不认识你。”方远看著秦墨,“但我认识沈牧之五年了。他帮过我。我相信他。”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方远面前。“谢谢。” “不用谢。”方远也站起来,“报告你们拿走。数据我今天就刪。如果需要重新採样——” “到时候再说。”沈牧之把报告装进一个牛皮纸信封里。 两个人走出实验室,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车子。他把信封放在仪錶盘上,看著它,沉默了很久。 “你还好吗?”秦墨问。 “我在想一件事。” “什么?” “2009年,我买东方家园的房子的时候,房价比周围的小区便宜百分之十五。中介说是因为开发商急著回款。我信了。” 秦墨没有说话。 “六年。”沈牧之的声音很低,“六年,我每天早上在那个小区里跑步,晚上在花园里散步。我从来没有想过——脚下的土地,可能有问题。” “你做过体检吗?” “做过。去年的体检报告,肺没有问题。” “那就好。” “但別人呢?”沈牧之转过头,看著秦墨,“那个在凉亭里下棋的老人,说他得了间质性肺炎。他不知道是什么引起的。还有別的老人,別的小孩——他们住在那里,什么都不知道。”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所以我们要让他们知道。” “像恆远新城那样?” “像恆远新城那样。”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先做两件事。第一,查那笔五十万。第二,查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供应商。” “你去查银行。我去查供应商。” “你一个人?” “一个人够了。” 沈牧之把车开出了科技园区,匯入了车流。两个人在下一个路口分开了——沈牧之去银行,秦墨去工商局。 工商局的档案室里,秦墨查到了东方家园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名单。名单上列出了十几家公司——水泥、钢材、砖块、涂料、保温材料。他在保温材料那一栏停下来。 供应商的名字是“新城保温材料厂”。地址在城南。2005年註册,2011年註销。 城南。又是城南。 秦墨记下了这个名字,然后查了新城保温材料厂的工商档案。法人代表叫钱有財,2005年註册,註册资金五十万。2011年註销,註销原因是“经营不善”。 他翻到股东信息那一页。股东有两个人——钱有財和一个叫“恆远投资”的公司。 恆远投资。恆远地產的子公司。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一页上。他看了很久,然后拿出手机,拍下了这张照片。 他走出工商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点了一根烟。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像是要下雨。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保温材料供应商:新城保温材料厂。法人钱有財。股东有恆远投资。城南。” 沈牧之没有回覆。秦墨等了一会儿,手机响了。不是沈牧之,是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警官?”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年轻,带著一种刻意的平静。 “我是。” “我叫钱有財。新城保温材料厂的法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手机。“你在哪里?” “我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听说你们在查东方家园的材料。” “你怎么知道的?” “有人告诉我。那个人说,如果你们查到新城保温材料厂,就让我联繫你们。” “谁告诉你的?” 钱有財沉默了一会儿。“方诚。” 秦墨的手停住了。“方诚?” “对。方诚。他三年前来找过我。他说,如果有一天有人来查东方家园的材料,就让我把知道的事说出来。” “你知道什么?” “那些保温材料——有问题。2009年,恆远投资从外面进了一批石棉材料,让我加工成保温板,卖给东方家园的工地。我知道那些材料有石棉,但石棉在当时还没有被完全禁用。只是——”他停顿了一下。 “只是什么?” “只是那些石棉的等级很高,是温石棉。八十年代的时候,这种石棉被用在很多建筑里。但后来发现它会致癌,就慢慢禁用了。2009年的时候,正规厂家已经不生產了。这批货——是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正规渠道。” “你加工了多少?” “很多。东方家园的十几栋楼,用的都是我们厂的保温板。” 秦墨闭上眼睛。“你知道那些住在里面的人会怎样吗?” 钱有財沉默了很久。“我知道。所以方诚来找我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他了。他让我留著证据,等有人来查的时候交出来。” “证据在哪里?” “在我手里。一份是进货的合同和运单,一份是我自己留的样品。” “你现在在哪里?” “我不能说。但证据我可以寄给你。” “寄到哪里?” “寄到公安局,写你的名字。” 电话掛断了。 秦墨站在台阶上,手机还举在耳边。风很大,吹得他的夹克猎猎作响。他慢慢地把手机放下来,装进口袋里。 他想起方诚。三年前,方诚就已经知道东方家园的事了。三年前,他就在准备了。他用十年的时间,把恆远地產的每一个问题都查了一遍——城南的废料,东方家园的保温材料,也许还有更多。他把每一条线索都留好了,等著有人来拿。 秦墨走下台阶,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钱有財说的每一句话。 保温材料。石棉。温石棉。致癌。东方家园。十几栋楼。几千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手机响了。沈牧之。 “那五十万查到了。”沈牧之的声音很沉,“兴达建筑2010年3月转出的五十万,收款人是一个叫钱有財的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向盘。“钱有財。” “你认识?” “刚跟他通了电话。他是新城保温材料厂的法人。东方家园的保温材料是他供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钱有財说什么了?” 秦墨把钱有財的话重复了一遍。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方诚三年前就知道。” “对。” “他为什么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在等。等一个合適的时机。等一个能把所有问题一起翻出来的时机。” “他用自己的命换来了那个时机。” 秦墨没有回答。 “秦墨,”沈牧之说,“钱有財说的那些证据——合同、运单、样品——如果拿到手,就能证明东方家园的保温材料含有石棉。就能证明恆远地產知道这件事。就能证明——” “就能证明,恆远地產的问题不只是城南那一块地。” “对。” 秦墨发动了车子。“我等钱有財的证据。你去查一件事。” “什么?” “查一下,东方家园的业主里,有多少人得过呼吸系统疾病。肺癌、间质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所有的。” “好。” 秦墨掛了电话,把车开出了停车场。他开得很慢,脑子里一直在转。方诚三年前就知道东方家园的事,但他没有说。他在等。等什么?等一个能把所有问题一起翻出来的时机。他用了三年的时间来准备,然后用死来按下启动键。 秦墨开到了公安局,把车停好,走进大楼。他去了收发室,跟值班的人说,如果有一个叫钱有財的人寄东西来,直接送到档案室。 然后他上了二楼,走进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进来,抬了抬头。 “回来了?” “回来了。” “你脸色不太好。” “没事。”秦墨上了楼,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坐在桌前,把笔记本打开,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他在最下面加了一行字: “钱有財。新城保温材料厂。东方家园保温材料供应商。2010年3月,收到兴达建筑五十万。” 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巷子里有一个老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后座上夹著一捆旧报纸。 秦墨闭上眼睛。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方诚的脸——不是照片里的,是他想像中的。一个用三个身份活了十年的人,一个把自己的死变成武器的人,一个在太平间外面看著妹妹哭的人。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把所有的真相都挖了出来。然后他把它交给了別人。 秦墨睁开眼睛,看著天花板。 “方诚,”他说,“你留了多少东西?” 没有人回答。只有日光灯的嗡嗡声。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路灯的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巷子的尽头,一个人影一闪而过。 秦墨的眉头皱了一下。他盯著那个方向看了几秒,没有看到第二个人影。也许是他看错了。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有人在看著我。”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把它装进口袋里。他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走过一扇一扇关著的门,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的尽头,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 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走到自己的车前,上了车,发动引擎。 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匯入了夜色中的车流。 他开得很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还留了东西。”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刚才写的那一页——“有人在看著我”。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用笔把它划掉了。 不是因为他觉得没有人看他。是因为——他不需要提醒自己了。他已经知道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十五章 包裹 包裹是第四天到的。 秦墨上午九点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叫住他。“有你的东西。昨天下午送来的。”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跟普通的文件信封没什么区別,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本市的。信封上用列印体写著“市公安局档案室秦墨收”。 秦墨接过来,掂了掂。不重,里面大概装著几张纸和一个u盘之类的东西。他上楼进了办公室,把门关上,坐下来,用裁纸刀把信封的封口割开。 里面有三样东西。 第一样是一份购销合同的复印件。甲方是新城保温材料厂,乙方是东方家园项目的承建商——兴达建筑。合同上的日期是2009年8月,货物名称写的是“保温材料”,规格一栏写著“yj-2000型”,数量是“五千平方米”,金额是“四十七万五千元”。合同最后一页有双方的签字和公章。新城保温材料厂的签字人是钱有財。兴达建筑的签字人是一个叫刘志强的人——兴达建筑的法人代表。 第二样是一张运单的复印件。发货日期是2009年11月,发货地址是“城南仓库3號”,收货地址是“东方家园工地”。货物名称写的是“保温材料”,数量是“一批”。运单上没有写具体的品名和规格。 第三样是一个u盘。黑色的,很小,上面贴著一张標籤,写著“样品视频”。 秦墨把u盘插进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文件夹,里面只有一个视频文件。他点开了。 画面很暗,像是用手机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拍的。画面中央是一堆箱子,堆在某个仓库里,箱子上印著字。有人举著手电筒照著箱子,光柱在箱子上晃动。秦墨把画面放大,看清了箱子上的字—— “恆远建材——温石棉保温板。规格:yj-2000型。生產日期:1989年。” 他的手停在了滑鼠上。1989年。二十年前的库存。 视频继续播放。镜头拉近,拍到了箱子的侧面——那里贴著一张发货单,上面的日期是2009年10月,发货单位是“恆远建材仓库”,收货单位是“新城保温材料厂”。有人把箱子打开,里面是一叠一叠的保温板,灰白色的,看起来很旧,边角有些破损。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总长度大约四十秒。 秦墨把视频又看了一遍。他把画面定格在箱子上的生產日期那一行——1989年。二十年前的库存。2009年,这些保温板被从恆远建材的仓库里运出来,送到新城保温材料厂,加工成保温板,然后卖给兴达建筑,用在东方家园的工地上。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屏幕。脑子里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1989年的库存,2009年被翻出来用,2010年张志远失踪,同年兴达建筑转了五十万给钱有財。钱有財说“方诚三年前来找过我”——也就是说,方诚在2021年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他拿出手机,拍了屏幕上箱子上的字。然后他拔下u盘,把它和合同、运单一起装回信封里,锁进抽屉。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很安静,围墙下面的垃圾箱旁边蹲著一只野猫,在翻找东西。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 “包裹到了。保温材料是恆远建材1989年的库存。2009年出库,送到新城保温材料厂加工,然后卖给东方家园的工地。” 沈牧之没有立刻回復。秦墨等了大约五分钟,手机响了。不是消息,是电话。 “你確定是1989年的?”沈牧之的声音很低。 “確定。视频里有箱子上的生產日期。恆远建材——恆远地產的子公司。” “1989年。城南的废料是1988年埋的。时间上——”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解无聊,101??????.??????超实用 】 “对。可能是同一批来源。”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钱有財在视频里?” “不在。只有箱子。” “他把自己摘得很乾净。” “他是证人。不是主谋。” “主谋是谁?” 秦墨沉默了一下。“恆远建材。恆远地產。陈国栋。但陈国栋已经判了。城南的案子没有提到东方家园。” “所以这部分还没有被追责。” “对。” “秦墨,”沈牧之说,“我查了东方家园业主的健康状况。” “怎么样?” “我联繫了小区的业主群,以物业的名义做了一个匿名调查。初步统计,过去六年里,9栋有两个人得了肺癌,一个人得了间质性肺炎。其他栋也有——我还没有统计完。”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 “秦墨?” “我在。” “这还只是一个粗略的调查。很多人可能没有去检查,或者检查了但没有往这方面想。如果全面排查——” “先不要全面排查。”秦墨说,“证据还不够。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让这件事被正式调查。” “你打算怎么做?” “两件事。第一,找到这批保温材料的源头——恆远建材的仓库在哪里?1989年的这批货是谁进的?谁批准出库的?第二,找到钱有財。他寄了证据,但他本人还没有露面。他手里还有样品。我们需要那个样品。” “你觉得他愿意见你?” “如果他不想见,就不会寄这些东西。”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需要我做什么?” “查恆远建材。它的法人是谁,股东是谁,跟恆远地產是什么关係。1989年的这批货,有没有进货记录。” “好。” 秦墨掛了电话,坐回椅子上。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今天得到的信息: “保温材料:恆远建材1989年库存。2009年出库→新城保温材料厂加工→兴达建筑採购→东方家园工地。视频证据:箱子上的生產日期和发货单。钱有財:合同、运单、视频——他还保留著样品。” 他看著这行字,在“1989年”下面画了一道红线。 1988年,城南的废料被埋下去。1989年,恆远建材进了这批石棉保温板。同一家公司,同一个时期,同一种材料。这不是巧合。 秦墨合上笔记本,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巷子里的那只野猫。它已经不在垃圾箱旁边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一个陌生號码。 他接起来。 “秦警官?”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低,像是在捂著话筒说话。 “钱有財?” “对。你收到东西了?” “收到了。” “够了吗?” “不够。我需要见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不能见面。” “为什么?” “因为有人在找我。从2010年开始就有人在找我。方诚是第一个找到我的人。你是第二个。” “谁在找你?” “恆远的人。不是陈国栋——陈国栋不管这些小事。是恆远建材的人。他们怕我把东西交出去。” “你在哪里?” “我不能说。但样品我可以寄给你。” “什么时候?” “今天。” “钱有財,”秦墨说,“你知道那些保温板害了多少人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我知道。”钱有財的声音变得很轻,“所以我睡不著。” “那你就该站出来。” “站出来?站出来有什么用?陈国栋已经判了。恆远地產已经倒了。我站出来,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不是找麻烦。是把该还的债还了。” 钱有財没有说话。 “钱有財,你寄来的东西里,有一张运单。发货仓库是『城南仓库3號』。这个仓库还在吗?” “不在了。2011年就拆了。恆远建材也註销了。” “恆远建材的法人是谁?” “一个叫赵国强的人。是陈国栋的亲戚。2011年恆远建材註销之后,他就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名字。“赵国强。你见过他吗?” “见过几次。他管仓库。那些保温板就是他让人从仓库里搬出来的。” “他知道那些板子有问题吗?” “知道。他跟我说过,这些板子是八十年代进的货,一直压在仓库里,卖不出去。2009年东方家园开工的时候,陈国栋说可以用这批板子,成本低。赵国强就把它们翻出来了。” “赵国强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方诚找过他,没找到。2011年之后就没人见过他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钱有財,最后一个问题。张志远——你认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认识。”钱有財的声音变得很低,“他是兴达建筑的工人。2009年冬天,他在工地上搬保温板的时候,发现板子上有字——『恆远建材』『1989年』。他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说『你別管』。他说『这些板子放了二十年,还能用吗?』我说『你別问了』。” “后来呢?” “后来他就不在工地了。听说他走了。再后来——听说他失踪了。” “你觉得他为什么失踪?” 钱有財沉默了很久。“因为他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秦墨握著电话,没有说话。 “秦警官,”钱有財说,“样品我今天寄。收到之后——你不要再找我了。” “钱有財——” 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看著窗外。巷子里空荡荡的,野猫已经走了。墙上的裂缝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清晰,像一个被撕开的伤口。 他拿起笔记本,在赵国强这个名字下面画了一道线。然后在旁边写了两个字:“失踪。” 下午,秦墨没有出去。他坐在档案室里,把张志远的案卷又翻了一遍。这一次,他注意到一个之前忽略的细节——案卷里夹著一张张志远的工作证复印件,上面有兴达建筑的地址和电话。他拿出手机,拨了那个电话。空號。意料之中。 他又查了赵国强的名字。公安系统里叫赵国强的人有十几个,但没有一个符合条件——年龄、籍贯、体貌特徵都对不上。赵国强可能用的不是真名,或者他已经不在了。 四点多的时候,老周上来敲门。“秦墨,有人找。” 秦墨下楼。沈牧之站在走廊里,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 “查到了?”秦墨问。 “查到了一部分。”沈牧之跟著他上了楼,走进办公室,“恆远建材,1990年註册,法人赵国强,股东是恆远地產。2011年註销。工商档案里没有1989年的进货记录——那批货可能没有入帐。” “没有入帐?” “对。可能是帐外物资。八十年代进的货,压在仓库里,没有入公司的大帐。2009年翻出来用的时候,直接走的是仓库的出库单,没有经过財务。” “所以那批货在法律上不存在。” “对。没有进货记录,没有成本核算,没有纳税申报。它就像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秦墨靠在椅背上。“赵国强呢?能找到吗?” “我查了赵国强的名字。恆远建材註销之后,他没有在其他公司任职。没有社保记录,没有银行帐户,没有手机號。这个人——消失了。” “跟张志远一样。”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赵国强的失踪跟张志远有关?” “不知道。但时间上很巧。2011年恆远建材註销,赵国强消失。2010年张志远失踪。两个人都跟那批保温板有关。”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 “钱有財为什么现在才站出来?方诚三年前就找过他。他手里有证据。他为什么不早一点交出来?” 秦墨想了想。“因为他怕。” “怕什么?” “怕恆远的人找他。怕像张志远一样消失。怕像方诚一样——被逼到绝路上。” “那他现在为什么不怕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方诚死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 “方诚用自己的死,把所有的真相都翻了出来。”秦墨说,“钱有財看到了。他知道,如果他还不站出来,方诚就白死了。” 沈牧之坐在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空。“秦墨,你相信人会变吗?” “什么意思?” “钱有財。他2009年加工那些保温板的时候,知不知道它们有问题?” “知道。” “他没有说出来。他收了钱,闭了嘴。张志远失踪之后,他也没有说出来。方诚找到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交出来。现在——他交出来了。他变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也许不是变了。是终於敢了。” 沈牧之点了点头。“方诚用他的死,让很多人终於敢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沈牧之,”秦墨说,“钱有財说今天会把样品寄过来。收到之后,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 “找一个能做石棉检测的机构。用样品做一次完整的成分分析。跟方远在东方家园采的粉尘样本做比对。如果成分一致——那就证明东方家园的污染源就是这批保温板。” “好。”沈牧之站起来,“我等你消息。” 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秦墨。” “嗯。” “你昨晚睡了没有?” “睡了。” “睡了几个小时?” “够了。”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追问。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秦墨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打开抽屉,看了看那个牛皮纸信封——钱有財寄来的证据。合同、运单、u盘。三样东西,把一个二十年前的秘密翻了出来。 他关上抽屉,靠在椅背上。 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钱有財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因为他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张志远问了不该问的问题。然后他消失了。 秦墨闭上眼睛。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是一把刀。你拿到了,就要有勇气把它拔出来。” 他睁开眼睛,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赵国强。恆远建材法人。2011年消失。找到他。”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走过一扇一扇关著的门,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 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没有看纪念碑。他看的是广场上的那些人——散步的、遛狗的、坐在长椅上聊天的。他们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地底下,埋著什么。他们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里,用什么材料盖的。 秦墨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快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赵国强那一页,看著“找到他”这三个字。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明天开始找赵国强。” 沈牧之秒回了:“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第二十六章 样品 钱有財的样品是第二天上午到的。 还是那种牛皮纸信封,还是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本市的。但这次不是一个信封——是一个鞋盒大小的包裹,用胶带缠了好几层,外面套了一个灰色的塑胶袋。收发室的人打电话到档案室的时候,秦墨正在看张志远案卷里的走访记录。 他下楼取了包裹,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用裁纸刀割开胶带,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层泡沫塑料,泡沫塑料中间嵌著几块灰白色的碎片,大约巴掌大小,边角已经碎了,表面有些发黄。他用手指轻轻碰了一下,碎片掉下来一些粉末。 保温板碎片。二十多年前的东西。 秦墨从抽屉里拿出几个证物袋,小心地把碎片装进去,每个袋子里放一块,封好口。他在每个袋子上贴了標籤,写上日期和来源。然后把它们装进一个文件袋里,锁进抽屉。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样品到了。碎片,灰白色,一碰就碎。” 沈牧之回覆:“我联繫检测机构。今天下午送过去。” “好。” 秦墨把手机放下,重新打开笔记本。他在赵国强名字的旁边加了一行字:“恆远建材最后一个已知员工——老马。仓库管理员。找到他。” 这个信息是钱有財在电话里提到的——“老马在恆远建材干了二十年,管仓库的。2011年公司註销之后,他去了一个工地看大门。你要找赵国强,可以先找老马。” 秦墨查了老马的名字。钱有財没说全名,只说叫“老马”。公安系统里姓马的人太多了,没法查。他需要更多信息。 他给钱有財发了一条消息——钱有財上次打电话用的那个號码,他存了下来。“老马的全名叫什么?在哪个工地?”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等了一个小时,没有回覆。他又等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 钱有財不想再联繫了。他说过——“收到之后,你不要再找我了。”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他想了想,然后拿起电话,拨了方远的號码。 “方远,我是秦墨。沈牧之的朋友。” “秦警官。什么事?” “我手里有几块保温板碎片,需要做成分分析。跟上次东方家园的粉尘样本做比对。” “什么时候的样品?” “1989年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1989年的?” “对。恆远建材1989年生產的石棉保温板。2009年被用在东方家园的工地上。” 方远又沉默了一会儿。“你確定?” “確定。样品在我手里。” “送过来吧。我今天就做。” “下午送过去。” 秦墨掛了电话。他看了看手錶——上午十一点。他还有一个小时。 他下楼,走到院子里,点了一根烟。槐树的枝干在风中轻轻摇晃,阳光从枝干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他站在光斑里,看著后院的那堵围墙。围墙外面是巷子,巷子外面是居民楼。居民楼的阳台上掛著衣服,有人在阳台上抽菸,烟雾在风中散开。 他想起老马。一个在恆远建材干了二十年的人,管仓库的,知道那批保温板从哪里来、到哪里去。2011年公司註销之后,他去了一个工地看大门。钱有財说“你要找赵国强,可以先找老马”——老马可能知道赵国强去了哪里。 但老马在哪个工地?钱有財没有说。 秦墨把烟抽完,回到办公室。他打开电脑,查了本市2011年之后开工的主要工地。太多了——几十个,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没法一个一个地找。 他想了想,换了一个思路。老马是仓库管理员,不是技术工人。他去的工地,应该不是什么大工地——大工地需要的是技术工,不是看大门的。他可能去了一个小工地,一个不需要什么技术、只需要有人看著的地方。 秦墨在搜索栏里打了一个词——“看大门招聘 2011”。屏幕上跳出一些信息,但没有用。他又换了一个词——“工地门卫 2011”。还是没用。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也许他应该换个思路——不找工地,找人。老马在恆远建材干了二十年,应该有人认识他。恆远建材的註销档案里,有员工名单吗? 他拿出手机,给工商局的朋友发了一条消息。等了大约二十分钟,回復来了:“恆远建材2011年註销时提交的员工安置方案里,有一个员工名单。老马——马德胜,男,1958年生,仓库管理员。”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屏幕上。马德胜。1958年生。2011年的时候五十三岁。现在应该六十五岁了。 他继续看消息:“员工安置方案里写著,马德胜被安置到恆远地產下属的一个物业公司当保安。” 物业公司。不是工地。钱有財说错了,或者他记错了。 秦墨又发了一条消息:“哪个物业公司?” 回覆:“恆远物业。城东分公司。” 城东。东方家园也在城东。 秦墨合上笔记本,站起来。他拿起桌上的文件袋——里面装著保温板碎片——出了办公室,下了楼。 他先去了方远的实验室。方远在二楼等著他,穿著一件白大褂,戴著手套。秦墨把文件袋递给他,方远接过去,打开,看了一眼那些碎片。 “就是这个?” “对。” 方远拿起一块碎片,在手里掂了掂。“很轻。石棉板就是这样。时间久了,会粉化。” “多久能出结果?” “三天。我儘快。”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实验室,上了车,往城东开。 恆远物业城东分公司的办公室在东方家园旁边的一栋小楼里。秦墨把车停在路边,走进去。前台坐著一个年轻女人,正在看电脑。 “你好,我找一下马德胜。” “马师傅?他今天在东苑工地。” “东苑工地?在哪里?” “城东开发区,东苑路。一个新楼盘。他在那里看门。” 秦墨记下了地址,走出办公室,上了车。他开了大约二十分钟,到了东苑路。东苑工地是一个新楼盘,刚盖了几层,脚手架还没有拆。工地的大门是一扇铁门,旁边有一个简易的值班室,铁皮做的,窗户上贴著报纸。 秦墨把车停在路边,走到值班室门口。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人——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穿著一件旧军大衣,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面前放著一瓶白酒和一个小酒杯,正在自斟自饮。 “马德胜?” 男人抬起头,眯著眼睛看了看秦墨。“我是。你谁啊?”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想问你几个问题。” 马德胜的表情变了一下。他把酒杯放下,站起来。“什么事?” “恆远建材。你在那里干了二十年。” 马德胜的脸色变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公司都註销了。” “我知道。我来问你,是为了那批保温板。1989年的那批。” 马德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手在发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別的。 “你进来。”他说,把秦墨让进值班室。 值班室很小,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张行军床。桌子上放著一台小电视,正在放新闻。马德胜把电视关了,示意秦墨坐在椅子上,自己坐在行军床上。 “那批板子,”马德胜的声音很低,“你问它干什么?” “2009年,那批板子被从仓库里搬出来,送到新城保温材料厂加工,然后卖给了东方家园的工地。你知道这件事。” 马德胜沉默了一会儿。“知道。” “谁让你搬的?” “赵国强。恆远建材的法人。他跟我说,公司要处理一批库存,让我把仓库里的板子搬出来。” “你知道那些板子有问题吗?” 马德胜低著头,看著自己的手。他的手很粗,指甲缝里嵌著泥。“知道。那些板子是八十年代进的货,一直压在仓库里。我知道里面有石棉。但那时候石棉还没有被完全禁用。我以为——我以为没事。” “2009年的时候,石棉已经被禁用了。” 马德胜沉默了很久。“我知道。” “你还是搬了。” “我是打工的。老板让我搬,我能不搬吗?” 秦墨看著他。“赵国强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2011年公司註销之后,他就走了。再也没有见过他。” “他去了哪里?” “不知道。有人说他出国了,有人说他去了南方。没有人知道。” “他有没有联繫过你?” “没有。一次都没有。”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马德胜,张志远你认识吗?” 马德胜抬起头。“张志远?” “兴达建筑的工人。2009年在东方家园的工地上搬保温板。他发现了板子上的生產日期,问了不该问的问题。然后他就失踪了。” 马德胜的手开始发抖。“我不认识他。我不知道这件事。” “你在恆远建材干了二十年。那批板子是你从仓库里搬出来的。有人因为那批板子失踪了。你不知道?” 马德胜低下头,不说话。 “马德胜,”秦墨的声音很平,“我不是来抓你的。我是来查真相的。你知道什么,告诉我。” 马德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赵国强走之前,来找过我一次。”他的声音在发抖,“他跟我说——『老马,那批板子的事,你就当不知道。如果有人来问,你就说什么都不记得了。』他说如果我说出去,他就不客气。” “他威胁你?” 马德胜点了点头。“我怕。他这个人——说到做到。” “他说了去哪里吗?” “没有。他只说了一句——『我要走了,去一个没有人找得到我的地方』。”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句话。然后他站起来。 “马德胜,谢谢你。” “秦警官,”马德胜叫住他,“那批板子——是不是害了人?” 秦墨看著他。“东方家园里,有人得了肺癌,有人得了间质性肺炎。也许跟那批板子有关。” 马德胜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 秦墨走出值班室,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看著窗外那个铁皮值班室——马德胜坐在里面,低著头,肩膀在微微颤抖。一个在恆远建材干了二十年的人,一个把那些板子从仓库里搬出来的人,一个被威胁了也不敢说出来的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开出了工地,匯入了城东的车流。经过东方家园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十几栋楼,在阳光下灰扑扑的,跟周围的楼没有什么区別。但里面的人,住在用1989年的石棉板盖的房子里。 他开回了档案室。上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老马那一页,把刚才的对话记录整理出来: “马德胜,1958年生,恆远建材仓库管理员。2011年公司註销后到恆远物业当保安,现在在东苑工地看大门。证词:2009年,赵国强让他从仓库里搬出那批保温板。他知道板子有石棉,但照做了。赵国强2011年离开,威胁他不要说出去。赵国强说要去一个『没有人找得到我的地方』。”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 手机响了。沈牧之。 “样品送到了?” “送到了。方远说三天出结果。” “老马找到了吗?” “找到了。” 秦墨把马德胜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赵国强说要去一个没有人找得到他的地方。” “对。” “你觉得他还在国內吗?” “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可以確定——他走之前,把那批板子的痕跡都抹掉了。没有进货记录,没有財务帐目,只有仓库的出库单。2011年公司註销之后,连仓库都拆了。” “但他漏了一个人。” “谁?” “钱有財。他没有想到钱有財会留下证据。”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也没有漏掉钱有財。他三年前就找到了他。” “方诚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沈牧之的声音很低,“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够,所以他把每一条线索都留给了后来的人。” 秦墨没有说话。 “秦墨,”沈牧之说,“方远的检测结果出来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把所有的证据整理好——合同、运单、视频、样品检测报告、马德胜的证词、钱有財的证词、东方家园业主的健康调查。然后交给赵建国。” “交给省纪委?” “对。恆远地產的问题不只是城南那一块地。东方家园的保温板、张志远的失踪——这些都是恆远地產的债。陈国栋判了八年,但那只是城南的案子。东方家园的事,还没有人承担过责任。” “你觉得赵建国会管?” “会。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几千人的健康,是几十年的隱瞒。”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等你。”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很安静,围墙下面的垃圾箱旁边蹲著一只猫——不是他的那只,是一只流浪猫,黄白花的,正在舔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个装保温板碎片的文件袋——里面的碎片已经送到方远那里了,袋子是空的。他把空袋子放回去,锁好抽屉。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三天后,结果出来。”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驶出了公安局的大门。 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快了。再等三天。”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最新的一页,看著那行字——“三天后,结果出来。” 他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二十七章 踪跡 三天后的上午,方远的电话来了。 “结果出来了。”他的声音很低,跟上次一样,“你们过来一趟。” 秦墨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然后下楼,上了车。他到方远实验室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两个人一起上了二楼。 方远坐在办公桌前,面前摊著两份报告。他的脸色不太好,眼圈发黑,桌上放著一杯已经凉了的咖啡。看到他们进来,他把报告翻到第一页。 “保温板碎片的主要成分是温石棉,含量在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之间。这个含量——”他停顿了一下,“很高。” “东方家园的粉尘样本呢?”秦墨问。 方远翻到第二份报告。“粉尘样本里也检出了温石棉,含量在百分之五到八之间。成分高度一致。可以做同源结论。” 秦墨把两份报告拿起来,看了一遍。他看不懂那些化学分子式和色谱图,但他看懂了最后一页的结论——“送检样品与比对样品中的温石棉成分高度一致,可认定为同源。” 他放下报告。“方远,谢谢。” “不用谢。”方远靠在椅背上,“秦警官,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什么?” “昨天有人来实验室了。” 秦墨的手停住了。“什么人?” “一个年轻人,说是保险公司的,来查我们公司的资质。我同事带他转了转。他经过我的实验室的时候,在门口停了一下。” “他进去了吗?” “没有。门是锁著的。但他在门口站了大概十秒。”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但我查了监控——他在实验室门口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沈牧之和秦墨对视了一眼。 “方远,”沈牧之说,“报告我们拿走。你把电脑里的数据刪了,採样记录也刪了。如果有人来问,就说样本污染了,做不出结果。” 方远点了点头。“我知道。” 秦墨把报告装进文件袋里,两个人走出实验室。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他们知道我们在查了。”沈牧之说。 “一直知道。”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刷墙的时候就知道了。现在只是確认了。” “你还要去找赵建国?” “去。现在就去。”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车子驶出科技园区,往市中心开。 秦墨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號码。他接起来。 “秦警官?”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低,很沉稳,带著一种疲惫的平静,“我是赵国强。听说你在找我。”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他看了沈牧之一眼,沈牧之把车靠边停了下来。 “你在哪里?” “我在一个你想不到的地方。”赵国强说,“方诚来找过我。三年前。他让我留著证据,等一个人来找我。现在——你来了。” “你在哪里?”秦墨又问了一遍。 “我在城南。原来恆远建材仓库的旧址。2011年拆了之后,这里一直空著。你来吧。一个人来。” 电话掛断了。 沈牧之看著他。“赵国强?” “对。他在城南。恆远建材仓库的旧址。” “我跟你一起去。” “他说让我一个人去。” “你信他?”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信。因为他是方诚留的最后一枚棋子。”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再说。秦墨推开车门,下了车,走到驾驶座旁边。 “车给我。你在这里等我。如果我两个小时没回来,你就报警。” 沈牧之把车钥匙递给他。“两个小时。”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了出去。 城南。恆远建材仓库的旧址。 秦墨知道那个地方。在城南路的尽头,过了恆远新城再往南,有一片废弃的工业区。八十年代的厂房,红砖墙,铁皮顶,大部分已经拆了,剩下的几栋也摇摇欲坠。恆远建材的仓库就在那片工业区的最里面,靠著一座小山包。 他开了大约四十分钟。路越来越窄,越来越破,两边的房子越来越矮。过了恆远新城之后,路上几乎看不到人了。他把车停在工业区入口处的一块空地上,下了车。 风很大,吹得废铁皮哗哗响。地上长满了野草,枯黄枯黄的,踩上去沙沙响。他沿著一条碎石路往里走,经过几栋已经拆了一半的厂房,露出里面的钢筋和砖头。 仓库在最里面。是一栋长方形的红砖建筑,屋顶的铁皮已经锈穿了,能看到天空。墙上有几个窗户,玻璃碎了,黑洞洞的。大门是铁的,关著,上面掛著一把新锁。 秦墨走到门口,看了看那把锁。新的,没有生锈。他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瘦,脸很窄,颧骨很高,头髮花白,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正常,像是很久没有睡好的人特有的那种亢奋。 “赵国强?” “进来。” 秦墨走进去。仓库里面很大,空荡荡的,地上有灰尘和碎砖。靠墙的地方堆著一些破木箱子和废铁皮。仓库的尽头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上放著一盏应急灯,发出惨白的光。 “坐。”赵国强指了指那把椅子。 秦墨没有坐。他站在那里,看著赵国强。“方诚什么时候来找你的?” “三年前。2021年。”赵国强坐在桌子上,双手插在口袋里,“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躲著。他在网上查到了我的住址,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找我。” “他找你干什么?” “他问我那批保温板的事。问我从哪里来的,谁让卖的,卖到了哪里。我告诉他了。他听完之后,坐了很久。然后他说——『赵国强,你手里有没有留证据?』” “你有吗?” 赵国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跟钱有財寄来的那个一模一样。“有。这批板子出库的时候,我留了一份出库单的复印件。还有一份赵志远签字的批准函。”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赵志远?” “对。赵志远。1989年的时候,他还是副市长。那批保温板是他批的——从一个倒闭的建材厂调拨过来的,说是『支援地方企业』。实际上就是处理库存。那些板子在那个建材厂的仓库里压了好几年,卖不出去。赵志远一句话,就转到了恆远建材的仓库里。” “赵志远知道那些板子有石棉吗?” “知道。那个建材厂就是因为生產石棉板被关停的。但赵志远不管这些。他只需要把那些板子处理掉。”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赵志远已经死了。” “对。他死了。但事情不是他一个人做的。批文是他签的,但执行的人是恆远地產的人。陈国栋、我、钱有財、老马——我们都参与了。” “方诚让你留著证据。” “对。他说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找我。他说那个人会是一个警察,穿黑夹克,叼著烟。”赵国强看著秦墨嘴里的烟,“你就是那个人。” 秦墨把烟从嘴里拿下来。“他让你把证据交给我。” “对。”赵国强把u盘递过来,“出库单的复印件,赵志远的批准函,还有一份我自己的证词。够了吗?” 秦墨接过u盘,装进口袋里。“你为什么现在才交出来?” 赵国强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方诚死了。他死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说——『赵国强,我要去做一件事。如果我回不来了,你就去找秦墨。』” “你知道他要做什么?” “知道。他说他要用自己的命,把所有的真相翻出来。” 秦墨看著他。“你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 赵国强低下头。“我怕。怕坐牢,怕那些人找我。我躲了十几年。从一个城市躲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工地躲到另一个工地。不敢用真名,不敢跟家里联繫,不敢生病——因为生病要去医院,要身份证。” 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方诚找到我的时候,我以为他是来抓我的。但他不是。他坐在我对面,跟我说了一个小时。他说他也在躲。他说他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说他妹妹以为他死了。他说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他那时候已经病了。” “他说——『赵国强,你躲了十几年,累不累?』我说累。他说——『那就別躲了。把证据交出来,把债还了。然后该坐牢坐牢,该干嘛干嘛。至少不用再躲了。』” 赵国强低下头,用手擦了擦眼睛。 “他说得对。躲了十几年,累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赵国强。一个躲了十几年的人,一个知道真相却不敢说的人,一个被方诚找到、被方诚说服、被方诚的死唤醒的人。 “赵国强,”秦墨说,“你跟我回去。把你知道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调查组。” 赵国强站起来。“好。” 两个人走出仓库。外面的风停了,太阳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废墟上。地上的野草在阳光下显得不那么枯黄了。 秦墨上了车,赵国强坐在后排座。车子驶出了工业区,往市区的方向开。 “赵国强,”秦墨说,“张志远你认识吗?” 后排座沉默了一会儿。“认识。兴达建筑的工人。2009年在工地上搬保温板的时候,发现了板子上的生產日期。” “他失踪了。” “我知道。”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赵国强沉默了很久。“不是我做的。是恆远的人做的。他们怕他说出去。具体是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 “什么?” “他失踪之后,陈国栋跟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他说——『那个人不会再开口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向盘。 车子开进了市区。秦墨没有去公安局,直接开到了省纪委巡视组的驻地。赵建国在办公室里等著他——他在路上打了电话。 秦墨把赵国强带到赵建国的办公室。赵国强坐在椅子上,低著头,双手放在膝盖上。 秦墨把文件袋放在桌上——方远的检测报告、钱有財的合同和运单、钱有財的视频u盘、赵国强的u盘。他把每一份证据拿出来,摆在桌上。 “赵组长,这是东方家园保温板污染案的全部证据。” 赵建国一份一份地看。他看得很慢,每一页都仔细地看。看完之后,他把文件放下,看著秦墨。 “秦墨,你现在是档案室的人。这些证据,你是怎么拿到的?” “查旧案的时候发现的。”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知道。恆远地產的问题不只是城南那一块地。东方家园、可能还有別的项目——都用了有问题的材料。几千人住在那些房子里,他们不知道。” 赵建国点了点头。“证据我收下了。这件事,我会向上面匯报。” “赵组长,”秦墨说,“还有一件事。张志远——2009年在东方家园工地上搬保温板的工人——2010年失踪了。他的失踪,可能跟这件事有关。” 赵建国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名字。“我会查。”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 “赵组长。” “嗯。” “赵国强是主动来的。他自己站出来的。” 赵建国看了看赵国强,点了点头。“我知道。”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沈牧之的车停在门口,他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 “怎么样?” 秦墨接过咖啡,喝了一口。“证据交上去了。” “赵国强呢?” “在里面。” 沈牧之点了点头。“接下来呢?” “等。” “等什么?” “等赵建国的调查。等东方家园的检测结果。等那些居民知道真相。” 两个人站在台阶上,看著远处的天空。太阳已经偏西了,天边有一抹橘红色的光。 “沈牧之,”秦墨说,“方诚留了多少东西?”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也许还有。也许没有了。” “如果还有呢?” “那就继续查。” 秦墨把咖啡喝完,把杯子扔进垃圾桶里。“走吧。” “去哪里?” “回家。今天够了。” 他上了自己的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停车场,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 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差不多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张志远的名字。他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 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写了今天的日期。在那行日期下面,他写了一行字: “证据全部移交。” 第二十八章 拼图 消息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三传开的。 省纪委巡视组联合环保部门,正式进驻东方家园。那天上午,小区门口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停著几辆写著“环境监测”字样的白色麵包车。工作人员穿著防护服,提著设备箱,进进出出。物业办公室被临时徵用为指挥部,门口贴著一张通知:“应上级部门要求,即日起对本小区进行环境质量检测。请居民配合。” 秦墨到的时候,小区门口已经围了很多人。他站在人群外面,没有往里挤。沈牧之站在他旁边,两个人靠著车门,看著那些脸。 有人在看通知,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跟邻居交头接耳。一个年轻女人抱著孩子,站在人群中间,表情茫然。一个老人蹲在花坛边上,手里攥著一份报纸,手指在发抖。一个穿著工装的中年男人在跟保安吵架——“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到底在测什么?” 保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是一个打工的,拿著三千块钱的工资,没有人告诉过他地下埋著什么。 人群里有人认出了沈牧之。“你是9栋的吧?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沈牧之沉默了一下。“在查。等结果出来就知道了。” “查什么?是不是房子有问题?” 沈牧之没有回答。那个人又问了一遍,声音更大了。旁边的人开始往这边看。 秦墨拉了拉沈牧之的袖子。“走吧。”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你看到了吗?”他问。 “看到了。” “那些人的脸。” 秦墨没有回答。 “有人在哭。”沈牧之的声音很低,“一个老太太,站在花坛边上,一直在擦眼睛。没有人跟她说话。她一个人站在那里。” “沈牧之。” “我知道。这不是我们的错。但——”他没有说完。 秦墨等他平静下来。“走吧。去档案室。”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 接下来的几天,东方家园的事上了本地新闻。標题写得很克制——“东方家园小区启动环境检测,居民等待结果”。没有提石棉,没有提保温板。记者採访了几个居民,有人说“相信政府会处理好”,有人说“希望儘快出结果”,有人说“我在这住了六年,身体一直不好,不知道跟房子有没有关係”。 秦墨每天看新闻,看完就把报纸叠好,放在抽屉里。 第四天,初步检测结果出来了。 赵建国打电话到档案室。“秦墨,结果出来了。地下室的空气和土壤样本中,都检出了石棉成分。浓度超过国家標准。” 秦墨握著电话,没有说话。 “居民那边,需要有人去通知。”赵建国说,“上次恆远新城是你去的。这次——” “我去。” “你確定?” “確定。”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好。明天上午,小区物业办公室。环保局的人也会到。” 秦墨掛了电话。他坐在办公室里,看著窗外的巷子。巷子里空荡荡的,围墙下面的垃圾箱旁边蹲著一只猫——不是他的那只,是那只黄白花的流浪猫。它蹲在那里,舔著爪子,偶尔抬头看看天空。 他下楼,跟老周说了一声,然后开车去了东方家园。 他没有进去。他把车停在小区对面的路边,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小区的南门。门卫换了人——不是那天晚上放人进去刷墙的那个,是一个年轻的面孔。进出的人不多,偶尔有居民拎著菜回来,刷卡进门,头也不抬。 他在车里坐了一个小时。看著那扇门开开合合,看著那些人走进走出。他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不知道他们住几栋几楼,不知道他们在这里住了几年。但他知道——明天,他要站在他们面前,告诉他们,你们的房子有问题。 他发动车子,开回了家。 第二天上午九点,秦墨到了东方家园的物业办公室。 办公室不大,平时只有两三个人办公,今天挤了十几个人。赵建国坐在长桌的中间位置,旁边是环保局的人、疾控中心的人、区政府的代表。物业经理站在角落里,脸上的表情跟恆远新城的物业经理一模一样——等待坏消息的人的表情。 秦墨坐在靠墙的位置,没有说话。 赵建国先开了场。他说了调查的背景、检测的过程、结果的初步判断。他的措辞很谨慎,用了很多“可能”“初步”“有待进一步確认”。但意思很清楚——东方家园的地下室和公共区域,检出了石棉成分。 会议室里安静了。没有人说话。 区政府的代表问:“超標多少?” 环保局的人翻了翻报告。“地下室的空气样本中,石棉纤维浓度是標准的六倍。土壤样本中,含量更高。” “对居民的健康有什么影响?” 疾控中心的人推了推眼镜。“长期暴露在石棉环境中,会增加患肺癌、间质性肺炎、胸膜疾病的风险。具体的健康影响,取决於暴露的时间、浓度和个人的身体状况。” “那居民需要搬家吗?” 赵建国说:“在风险评估完成之前,我们建议——孕妇、儿童和老年人,儘量减少在公共区域的停留时间。地下室的入口暂时封闭。具体的安置方案,需要等全面检测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確定。” 会议开了一个小时。散会之后,赵建国走到秦墨面前。 “居民那边,下午两点。小区中心花园。”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站在小区的主干道上。花园里的警戒线还在,那块“检测区域,禁止入內”的牌子换了一块新的,更大,更显眼。花园旁边的长椅上坐著一个老人,在晒太阳。他闭著眼睛,脸上的皱纹很深,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 秦墨看了他一眼。他不知道这个老人是不是那天在凉亭下棋的那个,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得了间质性肺炎的人。他收回目光,走出了小区。 下午两点,小区中心花园。 通知是物业发的,贴在每栋楼的单元门上——“关於小区环境检测情况的通报会,今天下午两点,中心花园。” 秦墨到的时候,有人在低声说话,有人在看手机,有人沉默地站著。花园旁边的凉亭里坐满了人,台阶上也坐著人。一个年轻男人举著手机在拍视频,被物业经理拦住了。 赵建国站在花园中央的一块空地上,面前放著一张桌子和一个话筒。他试了试话筒,声音在花园里迴荡。 “各位居民,我是省纪委巡视组的赵建国。今天把大家叫来,是为了通报东方家园小区的环境检测情况。” 人群安静了。 赵建国把上午会议室里说的话,又说了一遍。措辞还是那么谨慎,还是那么多“可能”“初步”“有待进一步確认”。但这一次,那些词不够用了。 “超標是什么意思?”有人喊了一句。 环保局的人解释了石棉的危害。他用词很专业,说了一堆术语。人群里有人在摇头,有人说“听不懂”。 “你就告诉我们,这个房子还能不能住?” 环保局的人看了看赵建国。赵建国点了点头。 “在风险评估完成之前,我们建议——孕妇、儿童和老年人,儘量减少在公共区域的停留时间。地下室的入口暂时封闭。” “那我们的房子呢?房子里面有没有?” “室內空气的检测正在进行中。结果出来之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一个中年女人从人群里挤出来。她的声音很大,在花园里迴荡:“我儿子在这住了五年,去年查出来哮喘。医生说是过敏,查不到过敏源。是不是就是这个?” 环保局的人没有回答。他不知道答案。 “我老公在这住了六年,去年查出来肺癌。”另一个声音从人群后面传出来,苍老的,发抖的,“他才五十三岁。不抽菸不喝酒。为什么是他?” 人群里有人在哭。 有人在哭,有人在喊,有人沉默地站著。一个老太太站在花坛边上,跟昨天一样,一个人在擦眼睛。没有人跟她说话。她一个人站在那里。 他想走过去。但走了两步,停下来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医生,不是环保专家,不是政府官员。他只是一个警察,一个从重案组被调到档案室的警察。他能做的,只是把真相挖出来,然后站在这里,看著真相把人们的生活撕碎。 “方诚,”他在心里说,“这就是你说的起点吗?” 没有人回答。 通报会开了大约一个小时。散场之后,人群慢慢散了。有人在花园里不走,三三两两地站著,还在说话。那个老太太还站在花坛边上。 秦墨走过去。 “阿姨,您住哪栋?” 老太太抬起头,看了看他。“7栋。” “住了几年了?” “六年。我儿子买的房子。他结婚了,搬走了,就我和老伴住。” “老伴呢?” “走了。去年走的。肺癌。”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他不抽菸不喝酒。每天早上在花园里打太极。”老太太看著花园中间的那块空地,“就在那。打了六年。” 秦墨顺著她的目光看过去。花园中间有一块铺了砖的空地,上面放著一张石桌和几个石凳。空地上没有人。 “医生说是环境污染引起的。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污染。现在——知道了。” 秦墨看著老太太。她的眼睛是乾的,没有眼泪。眼泪在通报会刚开始的时候就流完了。 “阿姨,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用安慰我。”老太太的声音很平,“我没事。我就是想知道——谁干的?”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会查出来的。” “查出来又怎样?人都没了。”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了。步子很小,很慢,背有些驼。 秦墨站在花坛边上,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门里。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他什么时候来的,秦墨不知道。 “你看到了?”秦墨问。 “看到了。” “那个老太太。她老伴去年走了。肺癌。在花园里打了六年太极。” 沈牧之没有说话。 “她说——『查出来又怎样?人都没了』。”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秦墨,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 “把真相挖出来。” 秦墨靠在椅背上,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 “不后悔。”他说,“但——” “但什么?” “但真相太他妈重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两个人坐在车里,看著小区门口。门卫在岗亭里坐著,表情木然。偶尔有居民进出,刷卡,开门,进去。跟每一天一样。但从今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沈牧之。” “嗯。” “方诚说过——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 “对。” “我那时候以为我懂了。现在——我发现我没懂。” “什么意思?” “起点不是站在这里看。起点是——站在这里,然后往前走。” 他发动了车子。 “去哪里?”沈牧之问。 “档案室。” “还去档案室?” “那里还有旧案。还有人等著答案。” 车子驶出了停车场,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秦墨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 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回到档案室,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东方家园。真相已经告诉他们了。现在是他们的事了。” 他看了一会儿,又加了一行: “但张志远的事,还是我的事。”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巷子里空荡荡的,那只黄白花的猫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那个老太太说了一句话。” 黑猫叫了一声。 “她说——『查出来又怎样?人都没了』。” 黑猫跳上沙发,蜷缩起来。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看著那个名字。 “张志远,”他说,“你的答案,我会找到的。” 第二十九章 最后的易位 赵建国的电话是第二天上午打来的。“秦墨,你过来一趟。东方家园地下室。我们找到了点东西。” 秦墨到的时候,地下室的铁门开著,门口停著两辆检测车。他沿著台阶走下去,走廊里亮著临时拉的灯线,日光灯管把水泥墙壁照得惨白。配电室的门开著,赵建国站在里面,手里拿著一个透明证物袋。 “在这个夹层里找到的。”赵建国指了指墙壁上一个敞开的暗格。那面墙被重新粉刷过——就是那天晚上有人来刷的那面墙。但现在,那层新漆被铲掉了,露出后面灰色的水泥。水泥墙上有一个洞,大约三十厘米见方,里面是空的。 赵建国把证物袋递过来。“施工记录。材料验收单。还有一份手写的备忘录。” 秦墨接过来,隔著袋子看那份备忘录。纸已经泛黄了,边角捲曲,字跡是用原子笔写的,歪歪扭扭,像是在很暗的光线下写的。备忘录上写著: “2009年11月,工地进了一批保温板。味道很重。我问了工头,工头说別管。我打开一箱看了看,板子上印著1989年的生產日期。二十年前的板子,还能用吗?我去找了监理,监理说这事不归他管。我又去找了甲方,甲方的人让我別多管閒事。12月,我写了一封举报信,寄到了建设局。没有回音。我不知道这封信有没有人看过。如果有一天有人找到这份东西,说明我没有白写。——张志远。”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证物袋。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歪歪扭扭的字,看了很久。 “张志远。”他的声音很低。 “你认识?”赵建国问。 “我查的失踪案。2010年失踪的。就是这个张志远。”秦墨把证物袋举起来,“这是他写的。” 赵建国沉默了。“他在备忘录里说,寄了一封举报信到建设局。” “建设局。” “2009年的建设局。那时候管工程质量的。” 秦墨把证物袋还给赵建国。“赵组长,这份东西,我能复印一份吗?” “能。” 秦墨把备忘录的复印件装进口袋里。他走出地下室,站在花园里。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花园里的长椅上坐著一个老人,在抽菸。不是昨天那个老太太,是另一个人。他看著老人看了一会儿,然后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 “找到了。张志远没有白死。” 沈牧之回覆:“他没有白死。方诚也没有。”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脑子里一直在转——张志远写了举报信,寄到了建设局。2009年。没有人管。然后他失踪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份备忘录的复印件,又看了一遍。最后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有人找到这份东西,说明我没有白写。” “你没有白写。”秦墨对著那张纸说。他把复印件折好,放回口袋里,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档案室,开到了建设局。 建设局在市政府大楼旁边的一栋灰色楼里。秦墨把车停好,走进去。大厅里很安静,偶尔有人拿著文件走过。他走到前台,出示了证件。“你好,我想查2009年的信访记录。” 前台的工作人员是一个年轻女人,眨了眨眼睛。“信访记录?那要去档案室。三楼。” 秦墨上了三楼。档案室的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在看电脑。秦墨说明了来意,男人站起来,走到一排铁皮柜子前面。“2009年的信访记录,都在这了。”他搬下来一个纸箱子,放在桌上。 秦墨翻了一个下午。 2009年的信访记录有十几本,每本都有几百页。他一本一本地翻,从1月翻到12月。大部分是投诉噪音、投诉违建、投诉物业。他没有找到张志远的名字。翻到11月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有一页被人撕掉了。 页面的边缘还留著一小条纸,上面有几个字的残跡——“保温板”“石棉”“东方家园”。他把那页纸举起来,对著光看。残跡很清楚,是原子笔写的,跟张志远的字跡不一样。这一页是被人撕掉的。不是他自己撕的,是別人。 秦墨把信访记录本放下。“这本记录,有人借过吗?” 男人看了看借阅登记本。“2010年3月,建设局內部借阅过一次。借阅人——赵志远。”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桌沿。赵志远。2010年3月。张志远3月15日失踪。 他站起来。“谢谢。” 他走出建设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点了一根烟。天快黑了,路灯亮起来。他站在台阶上,抽完那根烟。脑子里拼出了一个图案——张志远写了举报信,寄到建设局。有人把信转到了赵志远手里。赵志远看到了信。然后张志远失踪了。信访记录本上那页被撕掉了。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举报信寄到了建设局。转到了赵志远手里。然后被撕掉了。” 沈牧之打了电话过来。“赵志远已经死了。” “我知道。但他不是一个人。他撕掉那页记录的时候,有人帮他。” “你是说建设局里还有別人?” “有。一个帮他把信转走的人。一个帮他撕掉记录的人。一个知道这件事但没有说的人。”秦墨停顿了一下,“这个人可能还在。”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打算怎么查?” “先查2010年3月,建设局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名单。” “我来查。” 秦墨掛了电话,上了车。他开回档案室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院子里那棵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下了车,没有上楼,站在院子里点了一根烟。 手机响了。沈牧之。“查到了。2010年3月,建设局信访室有三个人。主任刘建国,科员王伟,科员李芳。刘建国2015年退休了,王伟现在在住建局当科长,李芳2008年就调走了。” “王伟。” “对。他现在是住建局的科长。管工程质量科。” 秦墨把菸头按灭。“工程质量科。” “对。就是管工地材料的。” “他管了十几年工程质量。东方家园的保温板,就在他的管辖范围里。” 沈牧之沉默了一下。“你要去找他?” “明天去。” “我跟你一起。”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在院子里,看著那棵槐树。枝干在夜风中轻轻摇晃,影子在地上晃动。他上了车,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证据,快了。”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份备忘录的复印件。他看著张志远写的那些字——“如果有一天有人找到这份东西,说明我没有白写。” “你没有白写。”秦墨说。 他合上复印件,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上午,秦墨和沈牧之到了住建局。工程质量科在三楼,走廊里很安静,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王伟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穿著一件白衬衫,头髮梳得很整齐。 秦墨敲了敲门。“王科长?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 王伟抬起头,看了看秦墨,又看了看沈牧之。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但秦墨注意到,他的手在桌面下面动了一下。“请进。” 秦墨坐在他对面,沈牧之坐在旁边。秦墨把张志远的备忘录复印件放在桌上。“王科长,你认识这个吗?” 王伟低头看了一眼,沉默了大约五秒。“不认识。” “这是2009年东方家园工地的一个工人写的举报信。他举报工地上用的保温板有问题。举报信寄到了建设局信访室。2010年3月,有人把这一页从信访记录本上撕掉了。那时候,你在信访室当科员。” 王伟的手开始发抖。“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对。十五年了。但那个工人失踪了。他叫张志远。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你认识赵志远吗?” 王伟的脸色变了。“赵市长——” “赵志远。2010年3月,他借阅了信访记录本。然后那一页就被撕掉了。” 王伟坐在那里,不说话。他的手放在桌面上,手指交叉在一起,指节发白。 “王科长,”沈牧之开口了,声音很平,“我不是警察,我是律师。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你现在不说,等调查组来找你的时候,性质就不一样了。” 王伟低下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眼眶红了。“那封信——是我给赵市长的。” 秦墨没有说话。 “信寄到信访室的时候,我看到了。保温板,石棉,东方家园——这些词,我懂。我知道如果这封信被上面看到,会出大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拿去给刘主任看。刘主任说——『这事你不要管,交给上面处理』。他拿著信走了。第二天,赵市长来了。他借走了信访记录本。还回来的时候,那一页就不在了。” “刘主任呢?” “退休了。2015年退休的。” “他在哪里?” “不知道。听说去了南方。” 秦墨站起来。“王科长,你刚才说的这些,我会转告调查组。” 王伟点了点头。他坐在椅子上,低著头,看著自己的手。 秦墨和沈牧之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安静。 “刘建国。”沈牧之说,“他去南方了。” “找到他。” “你觉得他会说吗?” “会。因为他知道,方诚死了。赵志远死了。陈国栋判了。没有人能保他了。” 他们走出住建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有些刺眼。 “秦墨,”沈牧之说,“张志远的案子,能破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能。证据够了——备忘录、信访记录、王伟的证词。再加上赵国强的证词、钱有財的证词、马德胜的证词。够了。” “但张志远回不来了。” “对。他回不来了。但他的名字不会被忘掉。” 沈牧之看著他。“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会记住。方诚也会——虽然他死了。还有孙丽,她也会记住。” 秦墨上了车。他发动引擎,驶出了停车场。 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他下了车,走到纪念碑前面。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纪念碑。然后他转过身,上了车,继续开。 回到档案室,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志远的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在圈外面又画了一个圈,然后在这行字下面写了几行字: “2009年11月,张志远写信举报。举报信寄到建设局。刘建国交给赵志远。赵志远让人处理了这封信。2010年3月,张志远失踪。2010年3月,信访记录本被撕掉一页。2024年,备忘录被找到。”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空荡荡的,围墙下面的垃圾箱旁边,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那里,舔著爪子。他看了一会儿,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张志远的案子,破了。” 沈牧之回覆:“破了。” “对。破了。”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他坐在椅子上,看著天花板。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他想起方诚信里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现在他知道了——真相不是终点。真相是还给死者的债,是告诉活著的人,你们没有白等。是让那些被撕掉、被藏起来、被埋在地下的人和事,重新见到光。 他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上了车,发动引擎。 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证据,张志远的案子破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在那行“证据全部移交”下面加了一行:“张志远案——破。” 第三十章 新的黎明 春天来得慢,但终究来了。 三月中旬的一个早晨,秦墨走进档案室的时候,院子里的槐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干上显得格外扎眼。他在树下站了一会儿,抬头看著那些新叶。阳光从枝干的缝隙里漏下来,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茉莉花茶推到柜檯上。“今天有你的信。两封。” 秦墨接过来。一封是孙丽寄来的,地址是安溪县。另一封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本市的。他拿著信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先拆开了孙丽的那封。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字跡很工整,像是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写的。 “秦警官:你好。你上次来之后,我想了很久。你告诉我真相的那天,我哭了。后来我又哭了很多次。但最近不哭了。我想明白了,我爸不是白死的。他守的那栋房子,下面埋著毒。他知道了,他没有走。他留下来了。他用自己的命,让那些毒被挖出来了。恆远新城的居民搬走了,那块地要重新处理了。我爸如果知道,会高兴的。他就是这样的人,认死理,觉得自己该做的事,死也要做。我不恨李彦斌了。恨一个人太累了。但我不原谅他。不恨和不原谅是两回事,对吧?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真相,谢谢你让我知道我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孙丽。” 秦墨把信折好,放进口袋里。然后拆开第二封。 里面是一张照片。方诚和方悦的合影——跟沈牧之从储物柜里拿出来那张一样,但这一张是原件。照片背面写著一行字:“秦警官,这张照片留给你。谢谢你替我哥走完最后的路。——方悦。” 秦墨看著照片里的方诚。polo衫,无框眼镜,微微偏著头,像是在听什么人说话。他旁边站著方悦,长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他看著那张脸,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巷子的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一个老人推著自行车从围墙下面经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张志远的名字还在那里,旁边画著两个圈。他在名字下面写了一行字:“案子破了。你可以安息了。” 然后他翻到新的一页。在这一页的最上面,他写了一行字:“新案子。慢慢来。”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安静。他下了楼,走到院子里。老周在值班室里看电视,看到他出来,探出头。“出去?” “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他走出档案室,穿过主楼的走廊,出了大门。他的车停在原来的位置上,那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他上了车,发动引擎。 他没有开远。只开了十分钟,到了中心广场。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广场上人不多。几个老人在遛弯,一个年轻妈妈推著婴儿车慢慢走,两个小孩在餵鸽子。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秦墨下了车,走到纪念碑前面。他站在那里,看著碑身上刻的字。建碑的日期、纪念的事件、立碑的单位。字跡已经有些模糊了,风吹日晒的,边缘磨平了。 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方诚曾经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现在台阶上没有人。清洁工每天擦,擦得乾乾净净,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但秦墨知道,方诚在那里坐过。他知道方诚面朝东方,看著太阳从那些楼后面升起来。他知道方诚在最后一刻,看到的是光。 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没有立刻发动,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广场。老人在遛弯,孩子在餵鸽子,年轻妈妈推著婴儿车。太阳在他们头顶照著,暖洋洋的。他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 下午,沈牧之来了。他穿著一件浅灰色的夹克,没有穿西装,没有打领带。他站在档案室门口,手里提著两杯咖啡。“有空吗?” 秦墨从楼上下来。“有。” 两个人站在院子里,靠著那棵槐树,喝咖啡。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他们身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 “方悦给我打电话了。”沈牧之说。 “说什么?” “说她收到了一份文件。是方诚留给她的。放在律师协会的保险柜里,设定在她三十三岁生日那天寄出。” “什么文件?” “一封信。还有一份遗嘱。方诚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了——存款、保险、还有他名下那个小房子的產权。” 秦墨没有说话。 “信里写的是——『悦悦,对不起。哥这辈子做了很多错事,但最错的就是让你以为我死了。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但你不要难过。我没有白活。我做了该做的事。你也要好好的。找个好人嫁了,生个孩子,好好过日子。哥在那边看著你。』” 沈牧之抬起头,看著天空。阳光照在他脸上,他的眼睛有些红。 “她哭了。”他说。 秦墨没有说话。 “但她会好的。”沈牧之把咖啡喝完,“她说她要去方诚的墓前看看。她说她一直没有去,因为不敢。现在——她敢了。” 两个人站在槐树下,沉默了一会儿。 “你呢?”秦墨问,“事务所关了吗?” “关了。最后一个客户昨天签了和解协议。公章交回去了,房租交到月底。办公室里的东西都搬走了。” “难过吗?” 沈牧之想了想。“不难过。那个事务所,是我和方诚一起开的。他不在了,留著也没有意义。” “法学院那边呢?” “九月份开学。还有半年。” “这半年干什么?” 沈牧之看著他。“查旧案。你不是说要还债吗?我帮你。”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你不是律师了。” “不是律师也可以查案子。”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把咖啡喝完,把杯子扔进垃圾桶里。 “沈牧之。” “嗯。” “方诚的墓在哪里?” “城南公墓。3排7號。” 秦墨愣了一下。“3排7號?” “怎么了?” “孙德胜的墓也是3排7號。安溪县公墓。” 沈牧之看著他。两个人对视了几秒。 “巧合。”沈牧之说。 “也许是。”秦墨说,“也许不是。” 他没有再说什么。两个人站在槐树下,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他们身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风吹过来,新发的槐树叶沙沙响。 “秦墨。” “嗯。” “张志远的案子破了。接下来查哪个?”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上面写著那行字——“新案子。慢慢来。” “还没想好。”他说,“档案室里还有几十个旧案。慢慢看,不著急。” “那我等你。” “好。” 秦墨把笔记本装回口袋。他抬起头,看著天空。阳光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睛。 “沈牧之。” “嗯。” “方诚说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我那时候不懂。现在懂了。” “什么意思?” “起点不是站在这里看。是站在这里,然后往前走。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走。” 沈牧之看著他。“你变了。” “哪儿变了?” “以前你只想著破案。现在你想的是——往前走。” 秦墨没有回答。他看著院子里的那棵槐树,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 “走吧。”他说,“该回去了。老周还等著我整理案卷。” 他转过身,走进档案室的小楼。沈牧之站在院子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门里。然后他转过身,走出院子,上了自己的车。 他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公安局的后院。 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他看著那座碑,看了几秒。然后他收回目光,继续开车。 秦墨在办公室里坐到天黑。他把张志远的案卷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新找到的证据——备忘录的复印件、王伟的证词笔录、赵国强的u盘——都夹进案卷里。然后他在案卷的封面上写了一个字:“破。” 他把案卷放进铁皮柜子里,锁好。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路灯亮了,照著围墙和垃圾箱。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看了一会儿,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日光灯坏了几根,一闪一闪的。他下了楼,老周已经走了,值班室的灯灭了。他推开大门,走到院子里。 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站在那里,看著树上的新叶。嫩绿色的,在路灯的光里显得有些透明。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 回到家,黑猫“证据”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比平时多摸了一会儿。 “证据,”他说,“张志远的案子破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客厅里,环顾了一圈。茶几上放著那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沙发上有一个猫抓板,墙角有一个猫爬架。这是他住了十年的房子,不大,但够住了。 他走到窗前,看著外面的城市。万家灯火,一片橙黄色的海洋。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的轮廓在灯光中若隱若现。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坐到沙发上。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新页的最上面,他写了一行字:“新案子。慢慢来。” 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灭了。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 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黑猫的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睡著了。 这一次,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空地上,四周是白色的雾。雾很浓,什么都看不清。他站在那里,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然后雾里走出来一个人。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戴著一副无框眼镜,微微偏著头,像是在听什么人说话。 方诚。 秦墨看著他。方诚也看著他。两个人面对面站著,中间隔著一层薄薄的雾。 “案子破了。”秦墨说。 方诚没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微微偏著头,看著秦墨。 “张志远的案子。破了。” 方诚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放松,像是一个人终於放下了什么。 “还有,”秦墨说,“方悦收到了你的信。她会好的。” 方诚站在那里,看著秦墨。雾在他们身边慢慢散开,光线越来越亮。 “沈牧之说,他要跟我一起查旧案。” 方诚点了点头。 “方诚,”秦墨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方诚看著他。他的嘴在动,但没有声音。雾散得更快了,光线越来越亮,方诚的身影越来越淡。秦墨往前迈了一步,想听清他在说什么。 然后他醒了。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黑猫还蜷缩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 他坐起来,看了看窗外。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金黄色的光铺满了整个城市。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阳光中白得发亮。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他推开窗户,新鲜空气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春天真的来了。 他转过身,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他看著镜子里的自己——眼窝还是有点深,胡茬还是有点乱,但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愤怒的光,不是疲惫的光,是一种很平静的光。 他擦乾脸,走进客厅。黑猫从沙发上跳下来,跟在他脚边。他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新页上写著那行字——“新案子。慢慢来。” 他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本放进口袋里。他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证据,”他说,“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从走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楼,推开门,站在台阶上。 天空很蓝,蓝得像水洗过一样。云很白,白得像棉花。远处的楼群在阳光中闪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开始了新的一天。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车子驶出了小区,匯入了车流。他开得不快,也不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他收回目光,继续开。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档案室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 太阳在他头顶照著,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 秦墨开著车,在这座城市里穿行。车窗外,阳光洒在街道上、楼顶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的车消失在了车流中。 第三十一章 旧案重启 档案室的夏天来得很慢。 五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秦墨坐在他那间十平米的办公室里,面前摊著一份2009年的案卷。窗外的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巷子里安静得很,偶尔有自行车经过,车铃叮咚响一声,然后就没了。 他翻到案卷的第三页。那是一份坠楼案的现场勘查记录。报案人叫陆鸣,十七岁,本市第一中学高二学生。2009年4月12日下午四时许,陆鸣从学校教学楼四楼坠下,造成脊柱严重损伤,下肢瘫痪。勘查结论是“意外坠楼,排除他杀”。办案民警签字栏里,签著一个名字——马建国。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个名字上。马建国。三年前死了。死之前是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收了恆远地產的钱,指使李彦斌杀了孙德胜。 他继续往下翻。案卷里夹著几份询问笔录。被询问的人有五个——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都是陆鸣的同班同学。笔录里,五个人都说同样的话:“他自己跳下去的。我们跟他没关係。” 秦墨看著那五个名字,看了很久。他认识这四个名字。李彦斌——第一具无名尸,2014年死亡。孙浩——第二具无名尸,2016年死亡。何志远——第三具无名尸,2019年死亡。周子衡——周海东的儿子,第四具无名尸,2021年死亡。方诚——第五具无名尸,2024年死亡。方诚也是李彦斌,也是何志远,也是孙浩。但那是另一个故事。那是他用过的化名。真正的孙浩和何志远,是另外两个人。他们死在李彦斌用他们的名字之前。 秦墨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五个人,都死了。都跟“王车易位”的標记有关。都跟恆远地產有关。都跟方诚有关。 他重新坐直,继续翻案卷。案卷的最后一页,夹著一张纸条。不是案卷里原来的东西,是后来有人夹进去的。纸条上用铅笔写著一行字,字跡他认识——老周的。“2020年,有人来查过这个案子。一个姓方的律师。他问了很多问题,关於那五个学生。” 2020年。方诚。他那时候还活著,还在查。 秦墨把纸条放回去,合上案卷。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听到脚步声抬起头。 “老周,2009年那个坠楼案,你来的时候就在了?” “对。我2010年调过来的。那个案卷一直在这儿。” “方诚来查的时候,你跟他聊过吗?” 老周放下报纸。“聊过。他问了我很多问题。那五个学生现在在哪里、当年有没有人追究责任、陆鸣后来去了哪里。” “陆鸣后来去了哪里?” “不知道。案卷上写的是『转学,隨母迁往外省』。具体去哪里了,没有记录。” “方诚查到什么了吗?” 老周想了想。“他说了一句话。他说——『这五个人,都跟恆远地產有关』。”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站在院子里。槐树的叶子已经长齐了,绿油油的,在风中沙沙响。他点了一根烟,站在树下,看著烟雾在阳光中散开。 五个人。都跟恆远地產有关。都死了。陆鸣——坠楼,瘫痪,消失。方诚查到了什么?他为什么要查这个案子?他是在查恆远地產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案子,还是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了恆远地產? 秦墨把烟抽完,回到办公室。他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最上面写了一行字:“2009年,第一中学,陆鸣坠楼案。”然后在下面写了五个名字: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他在每个名字旁边都画了一个圈,写上了死亡年份。五个圈,从2014到2024,十年,五个人,都死了。他看著那五个圈,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陆鸣在哪里?” 他合上笔记本,把案卷锁进铁皮柜子里。站起来,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跟老周说了一声,然后上了车。 他没有回档案室。他开到了沈牧之的新公寓。沈牧之从东方家园搬出来了——检测结果出来之后,他租了一个临时住处,等东方家园的处理方案確定之后再决定要不要买房。新公寓在城西,一栋灰色高楼,楼下有一排梧桐树,叶子刚长出来,嫩绿嫩绿的。 秦墨把车停在路边,上了楼。沈牧之开门的时候,穿著一件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手里拿著一本书。他身后的客厅里堆著几个纸箱——从东方家园搬出来的东西,还没有完全收拾好。 “怎么突然来了?” “查到一个案子。2009年的。” 秦墨把案卷的內容说了一遍。那五个名字,方诚来查过,陆鸣消失了。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连环案的那五个死者,就是当年陆鸣坠楼案的那五个学生?” “对。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就是他们五个。” “方诚——那个方诚,跟我们的方诚——” “不是一个人。同名。我们的方诚,真名叫李彦斌。他用了三个身份活十年的时候,借用了两个名字——孙浩和何志远。那两个名字,就来自这个案子里的人。” 沈牧之的脸色变了。“他用了霸凌者的名字活了十年。” “对。”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他为什么要用他们的名字?”沈牧之问。 秦墨想了想。“也许是为了记住。也许是为了不让自己忘记,他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你觉得陆鸣坠楼的事,跟他们五个有关?” “马建国写的结论是『意外』。但马建国是什么人,你知道。他能为了钱改孙德胜的尸检报告,就能为了別的事改一个坠楼案的结论。” “你是说——陆鸣不是自己掉下去的?” “我是说——这个案子需要重新查。” 沈牧之看著他。“你现在是档案室的人。” “我知道。” “你查这个案子,没有上级批准,没有正式手续。” “我知道。” “那你还要查?” 秦墨看著他。“方诚查过这个案子。他2020年就来查了。他查完之后,做了什么?他找到了那五个人。然后——那五个人都死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 “沈牧之,”秦墨说,“方诚用自己的命,把恆远地產的真相翻出来了。但他还留了一件事没有告诉我们——他为什么要杀那五个人?不,他没有杀他们。他只在最后杀了自己。但前面四个人,是谁杀的?” “你觉得不是方诚?” “方诚2014年就『死』了。他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哪有时间去杀人?他忙著查恆远地產,忙著偽装身份,忙著活下来。” “那是谁?”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但我要查清楚。”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秦墨。窗外的梧桐树在风中轻轻摇晃。“你需要我做什么?” “帮我查一个人。陆鸣。2009年坠楼,瘫痪,然后转学,隨母迁往外省。我要知道他去了哪里,现在在哪里。” “好。” 秦墨站起来,走到门口。“沈牧之。” “嗯。” “方诚用那两个人的名字活了十年——孙浩和何志远。你觉得他是怎么知道这两个名字的?” 沈牧之转过身。“你是说——他认识他们?” “他是他们的同班同学。2009年,他们都在第一中学。他们五个欺负陆鸣的时候,方诚——我们的那个方诚——他在哪里?” 两个人对视了很久。 “你在查的不是一个案子。”沈牧之说,“你在查方诚的过去。” “我在查真相。”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蓝的,很乾净,几朵白云掛在天边,一动不动。他想起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他那时候以为懂了。现在他发现,他什么都不懂。方诚的起点,比他想像的远得多。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下午,他坐在办公室里,把那本案卷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这一次,他看的是那些被忽略的细节。询问笔录里,五个人的措辞几乎一模一样——“他自己跳下去的。我们跟他没关係。”太整齐了。整齐得像排练过的。 他翻到勘查记录那一页。现场照片只有三张——一张是楼下的地面,一张是楼顶的栏杆,一张是陆鸣躺在担架上的侧脸。照片里的陆鸣很瘦,脸上有血,眼睛闭著。十七岁。跟秦墨入警那年一样大。 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著拍摄时间——2009年4月12日,下午四时二十分。坠楼时间是下午四时左右。二十分钟,救护车就到了。很快。但马建国的勘查记录,是第二天才写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时间。然后他翻到案卷的最后一页——那张老周的纸条。他看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小赵,我是秦墨。” “秦队?你怎么打电话来了?” “帮我查一个人。陆鸣,2009年第一中学坠楼案的那个学生。查一下他现在的户籍信息。”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秦队,你现在是档案室的人。查户籍要走程序——” “我知道。帮个忙。” 小赵犹豫了一下。“我查查看。一会儿给你回电话。” 秦墨掛了电话。他靠在椅背上,等著。窗外的光线慢慢移动,从桌上移到地上,从地上移到墙上。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 手机响了。小赵。 “秦队,查到了。陆鸣,1992年生。2009年隨母迁往g省海城市。户籍记录到2015年为止,之后就没有更新了。” “2015年之后呢?” “没有了。没有迁出记录,没有死亡记录。就是——没有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手机。“什么叫没有了?” “就是系统里没有他的任何记录。他没有办过新的身份证,没有登记过住址,没有交过社保。这个人——从2015年开始,就没有在任何系统里出现过。”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母亲呢?” “陆鸣的母亲叫刘秀英。2015年跟陆鸣同时消失。也没有任何记录。” “谢谢。” 他掛了电话,坐在椅子上。2015年。2014年,第一具尸体出现。2015年,陆鸣消失。是巧合吗? 他拿起笔记本,在那行“陆鸣在哪里”下面加了一行字:“2015年之后,彻底消失。跟他母亲一起。” 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下面又加了一行:“是谁帮他消失的?” 没有人回答。只有日光灯的嗡嗡声。 秦墨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还留了一件事。”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五个名字,那五个圈,那两行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三十二章 消失的人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二天上午发来的。 “刘秀英的最后住址查到了。g省海城市,海港区建设路17號。2015年之前,她和陆鸣一直住在那里。2015年之后,就没有任何记录了。” 秦墨看著手机屏幕上的地址,把它抄在笔记本上。海城市,在南方,靠海,离本市大约一千二百公里。开车要两天。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来,把茶杯推过来。“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海城。查一个人。” “几天?” “不知道。三五天吧。” 老周没有问查谁。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串备用钥匙,递给秦墨。“办公室的钥匙你拿著。路上小心。” 秦墨接过钥匙,走出档案室。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匯入了车流。 他开了两天。 第一天,他从本市出发,沿著高速公路往南开了七百公里。晚上在一个服务区附近的小镇上找了家旅馆住下。旅馆很旧,床单上有烟烫的洞,电视只有几个台。他躺在床上,把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五个名字。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五个圈,五个死亡年份。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关了灯。窗外有火车经过,汽笛声在夜里传得很远。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又出发了。剩下的五百公里,路越来越窄,山越来越多。隧道一个接一个,出了隧道就是桥,过了桥又是隧道。下午两点多,他终於到了海城。 海城不大,建在海边的一个山坡上。老城区的房子很旧,大多是三四层的楼房,外墙的瓷砖掉了不少,露出里面的红砖。新城区在海的另一边,有几栋高楼,但也不高。空气里有一股咸腥的海风味,风吹在脸上,黏糊糊的。 秦墨把车停在老城区的一个停车场里,拿出手机查了查建设路的位置。在老城区的东边,靠近码头。他步行过去,走了大约二十分钟。 建设路是一条窄街,两边的房子都很老了。路面是水泥的,裂了不少缝,缝隙里长著草。17號在街道的中段,是一栋四层的楼房,外墙刷著米黄色的漆,漆面起泡了,一块一块地往下掉。楼下的门面是一家杂货店,捲帘门拉下来一半,里面黑漆漆的。 秦墨走到杂货店门口,弯腰看了看里面。货架上摆著一些日用品,落满了灰。门口的台阶上坐著一个老人,正在抽菸。老人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 “大爷,这栋楼里的人呢?” 老人抬起头,眯著眼睛看了看秦墨。“拆了。去年就说要拆,人早搬走了。” “原来住在这里的人,您认识吗?” “住了几十年了,哪能不认识。” “有一户姓刘的,刘秀英。她儿子叫陆鸣。您记得吗?” 老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他把菸头按灭在地上,站起来。“你找她们干什么?” “我是警察。来查一点事。”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刘秀英啊,好人。她儿子——可怜。坐轮椅的。搬来的时候就这样了。听说是摔的。” “她们什么时候搬走的?” “2015年吧。春天的时候。搬得很突然。头一天还在,第二天就不见了。我问了隔壁老王,他说半夜走的。连招呼都没打。” “走之前,有没有人来过?” 老人想了想。“有。来了一个人。男的,三十来岁,戴眼镜,穿西装。在她们家待了一下午。第二天她们就走了。”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了。“那个人长什么样?” “瘦,白净,说话很客气。开了一辆黑色的车。车牌——记不住了。” “他来的时候,您跟他说话了吗?” “说了。他问我去码头怎么走。我说往东一直走就到了。他说谢谢。就走了。”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方诚在事务所里拍的那张,沈牧之给他的。他把照片递给老人。“是这个人吗?” 老人接过照片,凑近了看。“对,就是他。瘦了点,但就是他。” 秦墨把照片收回来。“谢谢。” 他转过身,站在街边,看著那栋四层的楼房。方诚来过这里。2015年。他帮陆鸣母子消失了。 秦墨点了一根烟,站在街边抽完。然后他去了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不大,在一栋两层的旧楼里,门口掛著一块褪色的牌子。他进去之后,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值班的民警是个年轻人,帮他翻了半天的户籍档案。 “找到了。刘秀英,1955年生。2015年3月,户口迁出。迁往地址——没有写。只写了『迁往外省』。” “谁办的?” “一个叫方诚的人。委託书上写的是——『受刘秀英委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委託书还在吗?” 民警翻了翻文件夹。“在。复印件。” 他把一张纸递给秦墨。委託书很短,只有几行字。刘秀英的签名在最下面。方诚的签名在经办人那一栏。秦墨看著那个签名,看了很久。方诚的字他见过——在u盘里的信上,在纸条上,在照片背面。就是这个字。瘦瘦的,一笔一画,像是在认真地做一件事。 “这个委託书,能复印一份给我吗?” “可以。” 秦墨把委託书的复印件装进口袋里。他走出派出所,站在台阶上。天快黑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点了一根烟,站在台阶上抽完。 方诚帮陆鸣消失了。2015年。第一具尸体出现之后的那一年。他为什么要帮他们消失?是为了保护他们,还是为了別的?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陆鸣那一页。在那行“是谁帮他消失的”旁边,写下了两个字:“方诚。” 他看著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在下面又加了一行:“2015年。方诚帮刘秀英办户口迁出。没有写迁往哪里。”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海城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照著那些旧楼和窄街。他想起老周说的那句话——“方诚来查过这个案子。他问了很多问题。” 方诚查到了陆鸣。然后他帮陆鸣消失了。他是在赎罪吗?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找旅馆住下,而是开著车在海城里转了一圈。老城区不大,转了半个小时就转完了。新城区在海的另一边,路宽一些,楼高一些,但也不大。他开过一座桥,桥下面是黑沉沉的海水,海面上有几艘船,亮著灯。 他把车停在桥头,下了车,站在栏杆边上。海风吹过来,咸腥的,凉的。他看著那些船,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上了车,开回了老城区,找了一家旅馆住下。 旅馆不大,在一栋旧楼的二层,楼梯是木头的,走上去吱呀吱呀响。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窗户对著街道,能看到对面楼的阳台。阳台上晾著衣服,在夜风中轻轻飘动。 秦墨坐在床上,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方诚来过。2015年,他帮陆鸣母子办了户口迁出。没有写迁往哪里。” 沈牧之回覆:“他是去赎罪的。” “你也这么想?” “他是最后一个施暴者。他找到了受害者。他帮他们消失了。这是他能做的最少的事。”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 沈牧之又发了一条:“陆鸣的母亲叫什么?” “刘秀英。” “我查一下。也许能找到她们去了哪里。” “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关了灯。窗外有海风的声音,远远的,像有人在嘆气。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直在转。方诚查到了陆鸣,帮他们消失了。然后他继续查恆远地產,继续用三个身份活著,继续收集证据。十年。他用了十年时间,把所有的债都还了。除了他自己的。 他翻了个身,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他看著那道裂缝,看了很久。然后他闭上眼睛,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他退了房,上了车。他没有立刻走,而是开著车又去了建设路。那栋四层的楼房在早晨的阳光中显得更旧了,墙上的漆皮翘起来,风一吹就要掉的样子。杂货店的捲帘门还是拉下来一半,门口没有人。 秦墨坐在车里,看著那栋楼,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发动车子,驶出了海城。 回程的路上,他开得慢了一些。过了最后一个隧道,山渐渐矮了,路变直了,天变大了。他在一个服务区停下来,买了一瓶水和两个包子,站在车旁边吃完了。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不太热,但能填饱肚子。 手机响了。沈牧之。 “刘秀英的去向查到了。” 秦墨擦了擦手。“哪里?” “g省,一个叫平南县的地方。她妹妹住在那里。2015年之后,刘秀英的社保关係转到了平南县。” “陆鸣呢?” “没有记录。他成年之后,就没有在任何系统里出现过。没有社保,没有驾照,没有手机號。他可能用的是別的名字。” “你觉得方诚帮他办了新的身份?” “有可能。方诚自己就用过三个假身份。他有这个能力。”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平南县。离海城多远?” “三百公里。在內陆。” “我去一趟。” “你不回来了?” “先去看看。看完就回。” 秦墨掛了电话,上车,发动引擎。他把平南县输进导航,三百二十公里,四个小时。他开上了高速公路,往西北方向去。 下午三点多,他到了平南县。平南比海城还小,藏在一片丘陵中间,四周都是山。县城只有两条街,十字交叉,路口有一个红绿灯。街上的人不多,有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有几个小孩在追跑。 他按照沈牧之给的地址,找到了刘秀英妹妹的家。那是一个居民小区,六层的楼房,外墙刷著白色的漆,还算新。楼下有一个花坛,种著几棵桂花树,叶子绿油油的。他上了三楼,敲了301的门。 门开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站在门后面,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跟刘秀英的户籍照片上的人不太像,但眉眼间有些相似。 “你好,我找刘秀英。” 女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我是警察。从本市来的。想找她问点事。”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她走了。” “走了?去哪里了?” “不知道。2015年她来我这里住了几个月,然后就走了。说要去一个没人找得到的地方。” “她有没有说去哪里?” “没有。她只说——『有人帮我们安排了,不用担心』。” “那个人是不是姓方?” 女人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他来找过你们?” “来过一次。开车来的,待了一个下午。他跟我姐说了很多话。我姐哭了。他走的时候,我姐说——『这个人,不是坏人』。”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她走了之后,有没有联繫过你?” “打过几次电话。每次都是用不同的號码。最近一次是去年。她说她很好,让我不要担心。我问她在哪里,她说『別问了』。” “她有没有提过陆鸣?” “提过。她说陆鸣现在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开了一个网店,能挣钱了。她说的时候,很高兴。”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你。” 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阿姨,如果刘秀英再打电话来,你能不能告诉她——有一个姓秦的警察来找过她。不是为了抓她儿子。是为了问一些事。关於那个姓方的人。” 女人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好。”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蓝的,很乾净,几朵白云掛在天边。他想起方诚。一个施暴者,一个受害者,一个逃犯,一个復仇者。他用了十年时间,把所有的债都还了。他帮陆鸣消失了。他给陆鸣一个新的生活。这是他赎罪的方式。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平南县。 他开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把车停在档案室门口,坐在驾驶座上,看著那栋小楼。槐树的叶子在晨光中绿得发亮。 他下了车,走进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回来了?” “回来了。” “找到了吗?” “找到了。人不在了。但知道了一些事。” 老周没有问是什么事。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陆鸣那一页。在那行“方诚”下面,又加了几行字:“2015年,方诚帮刘秀英办户口迁出。刘秀英去了平南县她妹妹家。住了几个月,然后走了。方诚帮她们安排了新的身份。陆鸣现在开了一个网店,能自己照顾自己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陆鸣还活著。方诚帮他安排了新身份。他开了一个网店。” 沈牧之回覆:“你还查吗?” “查。我要找到他。” “找到他之后呢?”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不知道。找到陆鸣之后,他要说什么?“你好,我是警察。我来问你,你同学把你推下楼之后,你恨不恨他们?”还是——“你好,方诚死了。他死之前,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他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三十三章 最后一封信 包裹是秦墨从平南县回来的第二天到的。 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本市的。一个牛皮纸信封,跟钱有財寄证据用的一模一样。收发室的人打电话到档案室的时候,秦墨正在笔记本上整理海城之行的记录。他下楼取了包裹,回到办公室,关上门。 信封里是一封信。字跡是方悦的——他见过,在方悦寄来的那张照片背面。 “秦警官,我哥留给你的。他说,等你查到陆鸣的时候,就把这封信交给你。”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方诚。他什么时候留的信?他怎么会知道秦墨会查到陆鸣? 他拆开信。里面是一张折成四折的纸,方诚的笔跡——瘦瘦的,一笔一画,跟委託书上的字一模一样。 只有一行字: “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方诚在说谁?陆鸣?陆鸣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不知道方诚用自己的命换了真相? 秦墨把信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方诚在死之前就料到了。他知道秦墨会查到这个案子,会查到陆鸣。他留下这封信,不是为了解释什么——是为了阻止什么。他不想让陆鸣知道真相。 秦墨拿起信,又看了一遍。“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他把信折好,装回信封里,锁进抽屉。然后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悦寄了一封信。方诚留的。他说——陆鸣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沈牧之回覆:“他不知道什么?” “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不知道方诚死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找陆鸣吗?” “要。” “找到之后呢?告诉他吗?”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回到桌前,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我不知道。” 沈牧之没有再问。 秦墨坐在椅子上,看著窗外。方诚不想让陆鸣知道真相。他帮陆鸣消失了,给他安排了新的生活,让他从轮椅上站起来,开了一个网店,能自己照顾自己了。然后他留下了一封信——“不要告诉他。” 他不想让陆鸣知道,那些把他推下楼的人,都死了。他不想让陆鸣知道,他是最后一个。他不想让陆鸣知道,他也死了。他只想让陆鸣活著。什么都不知道地活著。 秦墨闭上眼睛。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对方诚来说,真相是起点。对陆鸣来说,真相可能是终点。 他睁开眼睛,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查陆鸣的网店。我要去找他。” “找到之后呢?” “看看他。不告诉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 下午,沈牧之的消息来了。“查到了。店铺叫『陆的手工皮具』,註册在清溪市,一个叫清溪的小城市,在本省西部,山区。店铺没有留地址,只留了一个邮箱。” 秦墨把清溪市的名字记在笔记本上。清溪。离本市大约五百公里。开车要七八个小时。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清溪。一两天就回来。” 老周没有问去干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坐在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又看了一遍。“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他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锁进手套箱。然后发动了车子。 开了八个小时。 清溪市在本省的西部,藏在群山之间。公路在山腰上绕来绕去,过了无数个隧道,终於在一个山谷里看到了城市的轮廓。清溪不大,比海城还小。一条河从城中间穿过,河水很清,能看到底下的石头。两岸的房子依山而建,高高低低的,像搭积木一样。空气很凉,带著松木和泥土的气味。 秦墨到的时候是晚上。他找了一家旅馆住下,在路边的小店里吃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他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看著窗外的街。街上的人不多,偶尔有电动车驶过,车灯在湿漉漉的路面上划出一道白光。 第二天早上,他按照网店留下的邮箱地址,发了一封邮件。他没有用真名,只写了一句:“你好,想订一个皮包。能上门看样品吗?” 回復来得很快。一个叫“小陆”的人回了邮件:“可以。清溪市老城区,柳巷17號。来之前打电话。” 下面留了一个电话號码。 秦墨看著那个號码,看了很久。小陆。陆鸣。 他拨了那个號码。电话响了几声,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年轻,很平和,带著一点当地的口音。“你好,小陆。” “你好,我想订一个皮包。今天下午方便吗?” “方便。下午两点以后都可以。柳巷17號,到了按门铃。” “好。” 秦墨掛了电话。他看了看手錶——上午十点。还有四个小时。 他走出旅馆,在清溪的街上转了转。老城区不大,石板路,两边是老房子,有的改成了店铺,卖茶叶、卖竹编、卖当地的特產。柳巷在老城区的最里面,是一条窄巷子,两边是高高的封火墙,墙上的白灰有些剥落了,露出里面的青砖。巷子很安静,偶尔有猫从墙头上走过,影子在阳光中一闪而过。 秦墨找到了17號。是一栋两层的木楼,门口种著一棵桂花树,叶子绿油油的。门上钉著一块小木牌,上面刻著“陆的手工皮具”。门是关著的,旁边有一个门铃。他没有按门铃。他在巷子里站了一会儿,看著那栋楼。二楼的窗户开著,能看到里面掛著的皮具——包、钱包、钥匙扣,整整齐齐的。窗台上放著一盆绿萝,叶子垂下来,在风中轻轻摆动。 他站在那里,站了大约半个小时。然后他转身走了。 下午两点,他换了衣服,把那件黑色夹克换成了普通的深蓝色外套。他不想让人看出他是警察。他走到柳巷17號门前,按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后面,二十五六岁,瘦,脸色有些白,但精神很好。他坐在轮椅上,腿上盖著一条毯子。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清溪河里的水。他的手指很长,指甲剪得很短,指尖上有一些细小的疤痕——做皮具的人的手。 “你好,小陆。”秦墨说。 “你好,请进。”陆鸣转动轮椅,让开了门。 秦墨走进去。一楼是工作室,墙上掛著各种皮具,桌上放著工具和皮料。空气里有一股皮革的气味,好闻的,暖暖的。靠窗的地方放著一张工作檯,台上有一盏檯灯,亮著暖黄色的光。 陆鸣转动轮椅,走到工作檯前。“你想看什么样的包?” “隨便看看。朋友推荐你这家店,说你手艺好。” 陆鸣笑了笑。“你朋友叫什么?” 秦墨愣了一下。他没有准备这个。“姓方。他说他以前在你这里订过一个钱包。” 陆鸣的笑容没有变。“姓方?哪个方?” “方诚。” 陆鸣的手停住了。他坐在轮椅上,看著秦墨。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但那里面多了一些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东西,像河底的石头上长了青苔,被翻起来的时候,露出下面的顏色。 “你认识方诚?”陆鸣的声音很平。 “认识。他是我朋友。” “他——还好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死了。去年冬天。” 陆鸣坐在轮椅上,一动不动。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缩著。窗外有鸟叫声,远远的,一声一声的。 “他怎么死的?”陆鸣问。 “生病。肝癌。” 陆鸣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他来过这里。2015年。” “我知道。” “他帮我开了这个店。教我怎么做皮具。他说——『你手巧,做这个能养活自己』。”陆鸣抬起头,看著窗外的天空,“他来了好几次。每次来都带东西。有一次带了一本书,讲皮具製作的。我还在用。”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他说他以前做过一些错事。”陆鸣的声音很轻,“他说他在还债。我不懂。他欠谁的钱?他说不是钱的事。他没有说是什么事。” 秦墨看著陆鸣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乾净,很亮,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的眼睛。方诚说的对。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他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他不知道方诚用自己的命换了什么。 “他来过之后,你就一直在这里?”秦墨问。 “对。我妈妈也搬过来了。她住在城外,帮我进货。我自己住在楼上。”陆鸣笑了笑,“能自己照顾自己了。以前不行。以前什么都靠我妈。” “你恨过吗?” 陆鸣沉默了一会儿。“恨过。恨了很长时间。恨那些推我的人,恨那个学校,恨老天爷。后来不恨了。不是不想恨——是恨不动了。太累了。” 秦墨看著他。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小陆,”秦墨说,“方诚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你?” 陆鸣想了想。“留了一封信。他说等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再拆。还有两年。” “信里写了什么?” “不知道。没拆。” 秦墨点了点头。他没有再问。他站在那里,看著陆鸣工作檯上的工具。锤子、裁皮刀、菱斩、边线器,整整齐齐地摆著。每一件工具的手柄都磨得发亮,用了很久的样子。 “那个包,”陆鸣说,“你想要什么样的?” 秦墨愣了一下。“你看著做吧。简单的就行。黑色的。” “好。留个电话。做好了通知你。” 秦墨留了一个號码。他走到门口,转过身。陆鸣坐在轮椅上,檯灯的光照在他身上,暖黄色的,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 “小陆。” “嗯。” “方诚让我告诉你——他欠你的,还完了。” 陆鸣看著他,没有说话。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但那里面的东西更深了。 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走出柳巷,站在巷口。阳光照在石板路上,亮得晃眼。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抽完了。然后他上了车,发动引擎,驶出了清溪市。 回程的路上,他开得很慢。山在路上绕来绕去,过了无数个隧道,天暗了,又亮了。他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他坐在车里,没有下车。他从手套箱里拿出方诚的那封信,又看了一遍。“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 他把信折好,放回去。然后他下了车,走进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回来了?” “回来了。” “找到了?” “找到了。” 老周没有问找到了什么。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陆鸣那一页。在那行“方诚帮他们安排了新的身份”下面,加了一行字:“清溪市,柳巷17號。陆鸣开了一家皮具店。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他什么都不知道。方诚没有告诉他。” 沈牧之回覆:“你告诉他了吗?” “没有。” “为什么?”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因为方诚说得对。他什么都不知道,挺好的。” 沈牧之没有再问。 第三十四章 针孔 秦墨在档案室待了整整三天。 他把2009年陆鸣坠楼案的案卷从头到尾又翻了三遍。每一页,每一个字,每一个签名。第一遍,他看內容。第二遍,他看细节。第三遍,他看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东西。 第三天下午,他发现了。 在询问笔录的最后一页,五个人的签名旁边,都有一个同样的记號。一个小圆点,在名字的右上角,比芝麻还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五个人的笔录上都有。李彦斌的、孙浩的、何志远的、周子衡的、方诚的。每个人的签名旁边,都有一个小圆点。 秦墨把案卷拿到窗边,对著光看。阳光透过纸张,那个小圆点变得更清楚了——不是墨水,是针孔。有人用针在纸上扎了一个洞。五个洞,每份笔录上一个,都在名字的右上角。 他坐下来,看著那些针孔,看了很久。方诚来查过这个案子。他在那五个人的名字旁边,扎了五个洞。他在记住他们。他在標记他们。 秦墨把案卷放下,靠在椅背上。他想起了方诚用过的那三个名字——孙浩、何志远。他从这个案卷里拿走了两个名字。他用施暴者的名字活了十年。他把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自己的面具。他活著,用他们的名字。他们死了,用別人的尸体。 秦墨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五个针孔。方诚扎的。他在记住他们。”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查完了?” “查完了。老周,这个案卷,除了方诚,还有別人来查过吗?” 老周想了想。“没有。就他一个。” “他来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东西?” “带了一个笔记本。蓝色的,很旧。他一边看案卷,一边在本子上记东西。记了很久。” “他走的时候说了什么吗?” 老周放下报纸,想了一会儿。“他说了一句话。他说——『周哥,有些债,不是不还,是时候没到』。”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有些债,不是不还,是时候没到』。”老周重复了一遍,“我当时没懂。现在懂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档案室,站在院子里。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响,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方诚来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决定要还债了。他找到了那五个人的名字,在它们旁边扎了五个洞。然后他用了十年时间,一个一个地还。 秦墨把烟抽完,回到办公室。他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那五个名字,然后在每个名字下面写了一段话: “李彦斌——第一具无名尸,2014年死亡。方诚用他的身份活了十年。方诚就是李彦斌。他是施暴者,也是復仇者。他用自己的名字,还了自己的债。” “孙浩——第二具无名尸,2016年死亡。方诚用他的名字活了十年。他是施暴者。方诚替他死了。” “何志远——第三具无名尸,2019年死亡。方诚用他的名字活了十年。他是施暴者。方诚替他死了。” “周子衡——第四具无名尸,2021年死亡。周海东的儿子。他是施暴者。方诚没有用他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姓周。” “方诚——第五具无名尸,2024年死亡。他是施暴者。他用自己的名字,还了自己的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他看著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案卷上发现了五个针孔。方诚扎的。他在记住那五个人的名字。” 沈牧之回覆:“他在標记他们。” “对。他在標记他们要还的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还要查下去吗?” “查。我要知道那四个人是谁杀的。” “你觉得不是方诚?” “方诚2014年就『死』了。他用三个身份活了十年,忙著查恆远地產,忙著偽装,忙著活下来。他没有时间去杀人。而且——他不需要杀人。他用他们的名字活著,就是他的復仇。他让他们死了两次——一次是身体,一次是名字。” “那是谁杀的?”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那四个人死的时间,跟方诚“死亡”的时间很近。2014年,方诚“死”了,李彦斌死了。2016年,孙浩死了。2019年,何志远死了。2021年,周子衡死了。每三年一个。像时钟一样准时。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时间线: “2014年——方诚『死』,李彦斌死。2016年——孙浩死。2019年——何志远死。2021年——周子衡死。2024年——方诚死。” 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在旁边加了一行字:“每三年一个。谁在计时?”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不是一个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个时间线,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下面加了一行字:“谁在帮他?”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老周说,“姓沈。在你办公室。” 秦墨上了楼。沈牧之站在窗前,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怎么来了?” “查到一个东西。”沈牧之把信封递给他,“2008年,第一中学还有一个坠楼案。”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还有一个?” “对。2008年,一个叫陈默的学生,从教学楼三楼坠下。没有死,但腿断了。结论也是『意外』。办案民警——也是马建国。” 秦墨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是一份案卷的复印件,纸张已经泛黄了,边角有些捲曲。他翻到第一页——陈默,男,十六岁,第一中学高一学生。2008年11月,从教学楼三楼坠下,右腿骨折。勘查结论是“意外坠楼”。办案人签字栏里,签著马建国的名字。 他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被询问的人有四个——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四个人的名字。没有方诚。 秦墨看著那四个名字,看了很久。“陈默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2009年转学了。之后就没有记录了。” “跟陆鸣一样。” “跟陆鸣一样。” 秦墨把案卷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2008年,陈默。2009年,陆鸣。两年,两个坠楼案。同一所学校,同样的结论,同样的办案民警。同样的四个名字——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 “方诚呢?”秦墨问,“2008年的时候,他在哪里?”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在那所学校。他是李彦斌的同班同学。但他不在被询问的人里面。” “为什么?” “因为2008年的时候,他还没有被他们接纳。他是后来加入的。” 秦墨看著他。“你怎么知道?” 沈牧之从信封里又抽出一张纸。“我查到了陈默的学籍记录。他的班主任在备註栏里写了一句话——『该生因与同学发生矛盾,情绪不稳定,建议家长加强关注』。” “什么矛盾?” “没有写。但我查了陈默的社交媒体——2008年的时候还是博客。他写过一篇博文,標题叫『他们』。文章很短。只有几句话——『他们每天都在找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惹他们。我不想上学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陈默的博客,还有別的吗?” “没有了。那篇博文之后,他就没有再更新过。”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沈牧之,”秦墨说,“2008年,陈默坠楼。2009年,陆鸣坠楼。两个案子,同样的四个人。马建国写的都是『意外』。方诚是后来加入的。然后——那四个人都死了。” “你觉得方诚是在替他们报仇?” “不是报仇。是还债。”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他加入他们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后来他知道了。他用了十年时间,把债还了。他用那四个人的名字活了十年。他让他们死了两次。但他不是一个人。” “你是说——有人在帮他?” “那四个人不是他杀的。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他只需要用他们的名字活著,就是他的復仇。但有人替他把那四个人杀了。每三年一个。像时钟一样准时。”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是谁?” 秦墨转过身。“你觉得呢?” 两个人对视了很久。沈牧之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告诉秦墨——他们想到了同一个人。 “陆鸣?”沈牧之问。 “陆鸣坐在轮椅上,杀不了人。” “那是谁?” 秦墨走回桌前,拿起那本案卷。他看著那四个名字,看了很久。然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行字:“2008年,陈默。他在哪里?” 他合上笔记本,看著沈牧之。“帮我查一个人。陈默。” “你觉得是他?” “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被从三楼上推下去,腿断了,他不会就这样算了。他会等。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等到那些人放鬆警惕。等到他们以为自己安全了。然后——一个一个地还。”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陈默没有消失。他只是在等。” “对。他在等。”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 “方诚找到了陈默。”秦墨说,“就像他找到了陆鸣一样。但陆鸣选择了放下。陈默——选择了另一条路。” “你怎么知道方诚找到了他?” “因为方诚是最后一个死的。2024年。如果陈默在替自己报仇,方诚应该是第一个。但他不是。他是最后一个。陈默把方诚留到了最后——因为方诚不一样。方诚是后来加入的,也许他后来后悔了,也许他帮过陈默。陈默给了他时间。” “给了他时间做什么?” “给了他时间还债。”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方诚用了十年时间还债。他把真相挖出来了。他把恆远地產的案子翻了。他把陆鸣安顿好了。他把所有的事都做完了。然后——他死了。” 沈牧之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不是自杀。”秦墨的声音很低,“是陈默。方诚知道。他知道陈默会来找他。他不想逃了。他用自己的命,换了陈默的停手。他说——『我死了,你就不要再杀了』。”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你有证据吗?” “没有。但我会找到的。”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他站在院子里,点了一根烟。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响,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查陈默。2008年之后的所有记录。” 沈牧之回覆:“好。”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把烟抽完,回到办公室。他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名字: “陈默。2008年坠楼。右腿骨折。消失。” “陆鸣。2009年坠楼。下肢瘫痪。消失。” 他看著这两个名字,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下面加了一行字:“方诚找到了他们。陆鸣放下了。陈默没有。” 第三十五章 等待的人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四天来的。 “陈默的最后记录查到了。2009年5月,他从第一中学转学,转到了g省海城市的一所中学。之后就没有任何记录了。没有毕业,没有高考,没有工作,没有社保。跟陆鸣一样,彻底消失了。” 秦墨看著手机屏幕上的字,把“海城市”三个字念了两遍。海城。陆鸣也在海城。2009年,两个人从同一所学校消失,去了同一个城市。一个是被推下去的,一个是自己走的。但他们的目的地,可能是同一个地方。 他给沈牧之打了电话。“陈默转学的那所中学叫什么?” “海城市第三中学。我查了那所学校的记录。陈默只在那里待了一个学期,2009年9月入学,2010年1月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退学了?” “没有记录。就是——不来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陆鸣是2015年才去海城的。陈默比他早了五年。” “对。陈默先到,然后才是陆鸣。” “你觉得他们认识吗?”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很奇怪——陈默转学到海城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己的名字。”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什么名字?” “陈默。名字没有改。但他的学籍档案里,监护人那一栏写的不是他父母的名字。写的是一个叫『方志远』的人。” 秦墨愣住了。“方志远?” “对。跟方诚一个姓。”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方志远是谁?”秦墨问。 “查不到。2009年的学籍档案是纸质的,没有电子版。我托海城的朋友去学校查的。老师说,那个叫方志远的人来过一次,办完入学手续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老师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不记得了。十多年了。” 秦墨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方志远。姓方。2009年。方诚那时候才十七岁,不可能。是他父亲?还是別的什么人? “沈牧之,帮我查一件事。方诚的父亲叫什么?” “方诚的父亲?”沈牧之愣了一下,“方诚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他只提过他妹妹。” “查一下。方诚的本名叫李彦斌。李彦斌的父亲叫什么?母亲叫什么?他为什么改姓方?”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你是说——方诚不是他的真名?” “他本来就是李彦斌。方诚是他偽造的第二个身份。他选『方』这个姓,一定有原因。” “你觉得方志远是他父亲?” “不知道。但我要查清楚。”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我去一趟海城。再查一次。” 沈牧之回覆:“这次查什么?” “查方志远。查陈默。查他们为什么都去了海城。” “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打开笔记本。他翻到陈默那一页,在上面加了几行字:“2009年,陈默转学到海城三中。监护人:方志远。方志远——姓方。跟方诚什么关係?”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他看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第二天一早,秦墨上了车,又往南开了。这是他第二次去海城。上一次是为了陆鸣,这一次是为了陈默。一千二百公里,两天。他没有觉得累。脑子里一直在转那些名字——陈默、陆鸣、方诚、方志远。它们像拼图一样,缺了几块,但形状已经开始显现了。 第二天下午,他到了海城。这次他没有去建设路,直接去了海城市第三中学。三中在老城区的西边,是一所普通的中学,几栋教学楼,一个操场,围墙外面是一排榕树,气根垂下来,像帘子一样。 秦墨把车停在门口,走进学校。门卫是个老头,正坐在岗亭里听收音机。秦墨出示了证件,说明来意。老头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让他进去了。 教务处的主任姓林,五十多岁,戴眼镜,说话很慢。他翻了半天的档案柜,找出了一份泛黄的学籍卡。 “陈默。2009年9月入学,2010年1月离校。离校原因——没有写。” “监护人那一栏,方志远。您认识这个人吗?” 林主任看了看那个名字,摇了摇头。“不认识。我来的时候,这些档案已经是这样了。” “当时管学籍的老师还在吗?” “退休了。姓王,王老师。住在城东。” 秦默要了王老师的地址。然后他走出学校,上了车,开到城东。王老师住在老城区的一栋旧楼里,楼下有一个小花园,种著几棵桂花树。 王老师七十多岁了,头髮全白了,但精神还好。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秦墨说明来意之后,沉默了很久。 “陈默。我记得。”他的声音很慢,“那个孩子,不爱说话。上课坐在最后一排,下课也不跟人玩。来了一个学期,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您知道去了哪里吗?” “不知道。他那个监护人——方志远——来办的退学手续。说家里有事,要转学。转去哪里,没有说。” “方志远长什么样?” 王老师想了想。“四十多岁,瘦,戴眼镜。说话很客气。穿的西装,打领带,像是做生意的。” “他有没有说他是陈默的什么人?” “说是亲戚。远房亲戚。”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陈默在学校的时候,有没有人来接过他?” “有。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瘦,也戴眼镜。来了好几次。在门口等著,陈默放学了就跟他走。” “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 王老师想了想。“跟方志远有点像。可能是他儿子。”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了。“您还记得那个年轻人叫什么吗?” “不记得了。他来了就走,没进过学校。门卫跟我说过一句——『你那个亲戚又来了』。我问他叫什么,门卫说没问。” “方志远来办退学的时候,那个年轻人来了吗?” “来了。在门口等著。办完手续,他们一起走的。” 秦墨点了点头。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了一下。“王老师,陈默在学校的时候,有没有人欺负他?” 王老师沉默了一会儿。“有。” “什么人?” “我不知道名字。但有一次,我在操场上看到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围著他。我喊了一声,他们就散了。我问陈默怎么回事,他说没事。”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2009年11月。他来了两个月之后。”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时间。“谢谢。” 他走出王老师的家,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在想方志远和那个年轻人。方志远,四十多岁,戴眼镜,穿西装。年轻人,二十出头,瘦,也戴眼镜。方诚,二十出头,瘦,戴眼镜。方诚在李彦斌“死”之前,就是二十出头。 秦墨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查到了。方志远,四十多岁,戴眼镜。还有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瘦,戴眼镜。可能是方诚。他来接过陈默。不止一次。” 沈牧之回覆:“方诚认识陈默。” “对。在来海城之前就认识。” “他是来帮陈默的?” “也许是。也许方志远是他父亲。”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方诚的父亲叫什么?” “查到了吗?” “查到了。李彦斌的父亲叫李德厚。母亲叫王秀兰。都是普通工人。没有人姓方。”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方志远不是他父亲。那是谁?” “也许是他的老师。也许是他的保护人。也许——就是他自己。” “什么意思?” “方诚十七岁的时候就偽造了第一个身份。他可以是任何人。”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方志远就是方诚?” “方诚2009年的时候才十七岁。方志远是四十多岁。不可能。” “那他父亲呢?他父亲叫李德厚,不姓方。”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沈牧之,”秦墨说,“还有一个人知道答案。” “谁?” “陈默。” 秦墨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他没有找旅馆,而是开著车在海城里转了一圈。老城区不大,他转了半个小时,就到了码头。码头上停著几艘渔船,桅杆在风中轻轻摇晃。海水是灰绿色的,上面漂著一些泡沫和垃圾。 他把车停在码头旁边,下了车,站在栏杆边上。海风吹过来,咸腥的,凉的。他点了一根烟,看著那些船。陈默在海城待了五年。从2009年到2014年。五年,他在这里做了什么?他等了五年,等来了陆鸣。然后他消失了。跟陆鸣一样,彻底消失。但陆鸣是被方诚安排走的。陈默是自己走的,还是被方诚安排走的? 秦墨把烟抽完,回到车上。他开回了老城区,找了一家旅馆住下。躺在床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默那一页。在那行“方志远——姓方。跟方诚什么关係”下面,加了一行字:“方志远不是方诚的父亲。是另一个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帮陈默消失了。就像方诚后来帮陆鸣消失一样。” 他合上笔记本,关了灯。窗外有海风的声音,远远的,像有人在嘆气。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直在转那些名字——方志远、方诚、陈默、陆鸣。它们像拼图一样,缺了最重要的一块。 第二天早上,秦墨没有去別的地方。他去了码头。码头上的人渐渐多起来了,渔民在修网,小贩在摆摊,有人在卸货。他走到码头尽头,那里有一排旧仓库,红砖墙,铁皮顶,墙上的白灰已经掉光了。他站在仓库前面,看著那些墙。 手机响了。沈牧之。 “查到了一个人。” “谁?” “方志远。”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他是谁?” “海城本地人。2009年的时候,是海城三中的老师。教语文的。2014年退休了。” 秦墨愣了一下。“老师?” “对。陈默的语文老师。他帮陈默办了转学手续。方志远——就是他的名字。不是假名。” “他现在在哪里?” “2014年退休之后就离开了海城。去了哪里,不知道。但他有一个女儿,在本市工作。” “本市?” “对。在本市一家公司当会计。叫方小雨。” 秦墨闭上眼睛。方志远。方诚。都姓方。不是巧合。 “方小雨的地址查到了吗?” “查到了。本市,城东,翠湖小区,12栋303。” 秦墨睁开眼睛。“我马上回去。” 他掛了电话,跑回车上,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码头,穿过海城的老城区,上了高速公路。 回程的路上,他开得很快。一千二百公里,他开了一天一夜,中间只停了两次加油。第二天凌晨,他回到了本市。天还没亮,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城东的翠湖小区。 翠湖小区在城东,是一个老小区,六层的楼房,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了。12栋在小区的最里面,楼下的花坛里种著几棵桂花树,叶子绿油油的。 秦墨把车停在楼下,坐在驾驶座上。天渐渐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他等了两个小时。 七点,楼门开了。一个女人走出来,三十多岁,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手里提著一个包。她走得很快,低著头,像是在赶时间。 秦墨下了车,走到她面前。“方小雨?” 女人抬起头,看著他。她的眼睛跟方志远一样——细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专注的神情。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想问你几个问题,关於你父亲的。” 方小雨的表情变了一下。“我爸?他怎么了?” “他没怎么。我想问他一些事。关於2009年,他在海城三中教过的学生。” 方小雨站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你等一下。” 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电话响了几声,接了。她走到旁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她走回来,看著秦墨。 “我爸说,他不想见你。” “为什么?” “他说——『该说的,都已经跟方诚说过了。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他认识方诚。” “认识。方诚来找过他。2014年。” “他们说了什么?” 方小雨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爸没有告诉我。”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小雨,你父亲在哪里?我需要见他。” 方小雨看著他,沉默了很久。“他在老家。乡下的老房子里。他说他不想再回城里了。” “老家在哪里?” 方小雨犹豫了一下。“g省,安溪县。安溪镇,李家村。” 秦墨愣住了。安溪。孙德胜的女儿孙丽,就住在安溪。那是同一个县城。 “谢谢。”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方小雨,你父亲有没有提过一个叫陈默的学生?” 方小雨看著他。“没有。他只提过一个学生。就是方诚。”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笔记本,翻到方志远那一页。在那行“方志远——海城三中语文老师”下面,加了一行字:“安溪县,安溪镇,李家村。方志远在那里。方诚2014年去找过他。说了什么?”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安溪。又是安溪。孙德胜的女儿在安溪,方志远也在安溪。一个小小的县城,藏著多少秘密?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家,没有去档案室,直接开出了城。往南,往西,往那个藏在山里的县城开去。 太阳升起来了,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秦墨眯了眯眼睛,踩下油门。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朝著安溪的方向。 他要去见一个人。一个等了十五年的人。一个帮陈默消失的人。一个认识方诚的人。一个知道答案的人。 方志远。 第三十六章 老教师 安溪县藏在两座山之间的谷地里。秦墨上一次来,是告诉孙丽她父亲被害的真相。那次他开了四个小时的车,从高速下来后又在山路上绕了两个小时。这一次,路还是那条路,山还是那些山。只是季节不同了——春天,山上的树绿了,田里的油菜花开了,黄灿灿的,一片一片的。 他按照方小雨给的地址,找到了安溪镇李家村。村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散落在一条小溪的两边。房子是老式的砖瓦房,墙刷著白灰,屋顶铺著黑瓦。村口有一棵大樟树,树干很粗,两个人都抱不过来。树下坐著一个老人,在晒太阳。 秦墨下了车,走到老人面前。“大爷,方志远老师住哪里?” 老人抬起头,眯著眼睛看了看秦墨。“方老师啊。往里走,最里面那栋。门口有棵桂花树的就是。” 秦墨沿著村路往里走。路是石板铺的,两边是菜地,种著青菜和葱。走到村子最里面,看到一栋老房子,白墙黑瓦,门口有一棵桂花树,叶子绿油油的。院子的门开著,里面铺著青砖,扫得很乾净。靠墙的地方放著一把竹椅,椅子上坐著一个老人。 老人七十多岁,瘦,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穿著一件灰色的旧夹克,手里拿著一本书,鼻樑上架著老花镜。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著秦墨。 “你来了。”方志远说。他没有问秦墨是谁,好像早就知道会有人来。 秦墨走进院子,站在桂花树旁边。“方老师,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 方志远点了点头,把书放在膝盖上。“坐吧。” 院子里还有一把竹椅,秦墨拉过来,坐在方志远对面。阳光从桂花树的叶子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 “方诚来找我的时候,也是这个季节。”方志远看著秦墨,“他站在门口,跟你站的地方一样。他说——『方老师,我找到陈默了』。” 秦墨没有说话。 “我问他陈默在哪里。他说——『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没有再问。我知道他不会告诉我。他不是来告诉我陈默在哪里的。他是来告诉我——他要开始还债了。” “他说的『还债』,是什么意思?” 方志远沉默了一会儿。“你查到了什么?” “2008年,陈默从第一中学三楼坠下,右腿骨折。2009年,陆鸣从四楼坠下,下肢瘫痪。两个案子,都是意外。办案民警都是马建国。被询问的人,都是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是后来加入的。” 方志远看著他,看了很久。“你查得很细。” “方老师,你在海城三中教语文。2009年,你帮陈默办了转学手续。你认识陈默。” “认识。他是我教过的学生里,最聪明的一个。语文特別好,作文写得漂亮。就是不爱说话。” “他怎么去的海城?” 方志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妈妈给我打电话。说陈默在学校被人欺负,腿摔断了,不敢去上学。问我能不能帮他转学。我说能。我让他来海城,住在我家。” “他来了之后呢?” “来了之后,我给他办了入学手续。他上了半年学。成绩很好,但就是不爱跟人说话。放学了就回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后来呢?” “后来他走了。2010年年初,他说要出去闯一闯。我问去哪里,他说不知道。我说你腿还没好利索,他说没事。” “你让他走了?”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我没有资格拦他。我不是他父亲。我只是他的老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老师,你跟方诚是什么关係?” 方志远看著他。“你猜到了?” “方诚的本名叫李彦斌。他父亲叫李德厚,母亲叫王秀兰。他不姓方。但他选了『方』这个姓。我想——是因为你。” 方志远点了点头。“他是我侄子。他奶奶是我姐姐。他小时候常来我家玩。后来他父母搬走了,联繫就少了。2009年,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同学陈默出事了,问我能不能帮忙。我说能。我让他把陈默送来海城。他送来了。” “是他送来的?” “对。他亲自送来的。那年他才十七岁。一个人带著陈默,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诚和陈默,那时候就认识?” “认识。他们是同班同学。方诚是后来转到那个班的。他去了之后,跟那几个人混在一起。但他跟陈默关係好。陈默出事之后,他是唯一一个去看他的。” “他为什么跟那几个人混在一起?” 方志远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他怕。他从小父母不在身边,没人管。到了新学校,那几个人找他麻烦。他不想被打,就跟著他们了。他以为跟著他们,就不会被欺负。他不知道——跟著他们,就是欺负別人。” 秦墨没有说话。 “陈默出事之后,他变了。”方志远的声音很低,“他来找我,说『方老师,我错了』。我说知道错了就好。他说『我要把债还了』。我问怎么还。他说『我不知道。但我会找到办法的』。” “他后来找到办法了。” “对。他用了十年时间。” 秦墨看著方志远。“方老师,陈默现在在哪里?”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他活著。方诚告诉我,他活著,过得还行。但他在哪里——我没有问。方诚不想让我知道。他怕我告诉別人。” “你为什么不问?” 方志远看著秦墨,眼眶红了。“因为方诚说——『方老师,你教了一辈子书,帮了那么多学生。该歇歇了。这些事,我来做』。”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老师,那四个人——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死了。你知道是谁杀的吗?” 方志远的手开始发抖。“我知道。” “是谁?” 方志远低下头,沉默了很久。“方诚没有告诉我。但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陈默走的那天,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方老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方志远抬起头,看著秦墨,“他不会让我失望。他不会杀人。” 秦墨看著他。“你觉得不是陈默?” “陈默是受害者。他被那些人毁了。但他不会杀人。他跟他妈妈一样,信佛。连蚂蚁都不踩。” “那四个人是谁杀的?”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方诚来告诉我的时候,他说『债还完了』。他没有说怎么还的。他只说『债还完了』。” “你觉得方诚在保护陈默?” “方诚一直在保护他。从2009年开始,到他死的那天。” 秦墨站起来,走到桂花树旁边。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 “方老师,方诚死之前,有没有给你打过电话?” 方志远沉默了一会儿。“打过。” “他说了什么?” “他说——『方老师,我走了。你跟陈默说,不用等我了』。” 秦墨转过身。“不用等他了?” “对。不用等他了。”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院子里很安静,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 “方老师,最后一个问题。” “你问。” “方诚有没有提过陆鸣?” 方志远看著他。“陆鸣?” “2009年第二个坠楼的学生。也是那几个人干的。方诚找到他了,帮他安排了新生活。” 方志远沉默了一会儿。“方诚提过一次。他说——『方老师,还有一个。我不能不管』。” “他没有告诉你陆鸣在哪里?” “没有。他只说——『他会好的』。” 秦墨点了点头。他把烟抽完,按灭在花盆的土里。“方老师,谢谢你。” 方志远看著他。“秦警官,你还会来找我吗?” “也许不会了。” 方志远点了点头。他拿起膝盖上的书,重新戴上老花镜。 秦墨走出院子,走到村口。那棵大樟树还在,树下的老人还在晒太阳。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方志远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 “方志远是方诚的姑父。方诚的本名叫李彦斌,但他用了方家的姓。2009年,方诚把陈默送到海城,交给方志远。陈默在海城待了半年,然后走了。方志远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方诚说陈默不会杀人。方诚死之前打电话给方志远,说『不用等我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田里的油菜花在风中轻轻摇晃,黄灿灿的,像一片金色的海。他看了很久,然后发动了车子。 他没有回本市,而是开到了安溪县城。他把车停在路边,走进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他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看著窗外的街。街上的人不多,有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有几个小孩在追跑。 他吃完面,走出饭馆,站在街边。他想起孙丽就住在安溪县城。他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没有她的电话。他没有去找她。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你爸的案子判了,凶手在坐牢”?她都知道。她给他写过信,说“不恨了,但不原谅”。 秦墨上了车,开出了安溪县城。 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 手机响了。沈牧之。 “见到方志远了?” “见到了。” “他说什么了?” 秦墨把方志远的话重复了一遍。方诚的姑父,陈默不会杀人,方诚死前打电话说“不用等我了”。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陈默在哪里?” “不知道。但方诚说『不用等我了』——陈默在等什么?” “在等他。” “等他做什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等他一起走?” 秦墨没有回答。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他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告诉他。”方诚对陆鸣说的是“不要告诉他”。对陈默说的是“不用等我了”。他给了陆鸣平静的生活,给了陈默一个承诺。然后他死了。他用自己的死,兑现了对陈默的承诺——不用等了。他不会再回来了。 “秦墨,”沈牧之说,“你觉得陈默会停吗?” 秦墨沉默了很久。“不知道。但方诚相信他会停。” “你相信吗?” 秦墨没有回答。他握著方向盘,看著前方黑沉沉的路。车灯照在路面上,把黑夜切开了一条缝。 “沈牧之,”他说,“帮我查一件事。” “什么?” “查一下2008年到2014年之间,海城有没有发生过命案。不是连环案那种——是普通的命案。也许陈默在等方诚的时候,做过別的事。” “你觉得他杀过人?” “我不知道。但方诚说『不用等我了』——如果陈默什么都没做,他不需要等。他只需要活著就行了。他在等,说明他做了一些事,需要方诚来结束。”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查。” 秦墨掛了电话。他把车窗摇上来,把暖气打开。车里的温度慢慢升起来,他的手渐渐不抖了。 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去档案室,直接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我。”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客厅里,看著窗外的城市。万家灯火已经灭了,只有几扇窗户还亮著灯。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晨光中白得发亮。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诚说『不用等我了』。陈默在等他。等他做什么?” 沈牧之没有立刻回復。秦墨等了五分钟,手机响了。 “我查到了。”沈牧之的声音很低,“2010年,海城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男人被捅了十几刀,死在自己家里。案子一直没有破。” “那个男人是谁?” “孙浩。”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手机。孙浩。第二具无名尸。2016年才被发现的尸体。但他是2010年死的。 “孙浩2010年就死了?” “对。但尸体直到2016年才被发现。被藏在海城郊区的一个废弃厂房里。死因是刀伤。死亡时间——2010年。” “2010年。陈默从海城消失的那一年。” “对。”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秦墨,”沈牧之说,“你觉得是陈默杀的?” 秦墨闭上眼睛。他想起方志远说的话——“陈默不会杀人。他跟他妈妈一样,信佛。连蚂蚁都不踩。”但他也想起方志远说的另一句话——“陈默走的那天,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方老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沈牧之,”秦墨睁开眼睛,“帮我查一件事。” “什么?” “查一下孙浩2010年在海城做什么。他为什么去海城?他去海城找谁?”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他是去找陈默的?” “五个人,四个死了。方诚是最后一个。如果陈默在杀人,他为什么只杀了四个?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李彦斌。方诚是最后一个。但他没有杀方诚。方诚是自己死的。” “因为方诚帮过他。” “对。方诚帮过他。所以他把方诚留到了最后。方诚用自己的命,换了他停手。”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秦墨,这个案子——如果真的是陈默杀的——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远处的纪念碑。阳光照在碑身上,白得刺眼。 “先找到他。”他说。 “找到之后呢?” “找到之后再说。” 他掛了电话,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黑猫蜷缩在沙发上,眯著眼睛看著他。他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陈默那一页。在那行“方诚说不用等我了”下面,加了一行字:“2010年,孙浩在海城被杀。可能是陈默。方诚知道。他在保护陈默。” 第三十七章 海城的夏天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二天下午来的。 “孙浩2010年在海城的行踪查到了。他住在一家叫『海风』的旅馆里,在老城区靠码头的地方。登记的名字是『孙浩』,但身份证是假的。旅馆老板记得他,说他住了三天,一直在等一个人。” “等谁?”秦墨问。 “老板不知道。但他说,第三天晚上,有人来了。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两个人在房间里待了一下午。然后孙浩就走了。第二天,孙浩的尸体在郊区的废弃厂房里被发现。” “老板还记得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吗?” “记得。他说——『像老师。像那种教书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方志远是老师。方诚也像老师。那个年轻人,到底是谁? “老板还在吗?”他问。 “还在。旅馆还在开。我把他地址发给你。”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海城。” “又去?上次不是刚回来?” “有新的线索。” 老周没有问是什么线索。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又往南开去。第三次了。第三次去海城。一千二百公里,两天。他觉得自己已经认识那条路上的每一个服务区、每一个隧道、每一个弯道。 第二天下午,他到了海城。海风旅馆在老城区靠码头的地方,是一栋三层的旧楼,外墙刷著白漆,漆面起泡了,一块一块地往下掉。一楼是杂货店,二楼和三楼是客房。门口掛著一块褪色的招牌,上面写著“海风旅馆”四个字。 秦墨把车停在门口,走进去。杂货店里坐著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穿著一件汗衫,正在看电视。看到秦墨进来,他抬起头。 “住店?” “不住店。打听一个人。”秦墨掏出证件,“2010年,有一个叫孙浩的人在你这里住过。还记得吗?” 男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他把电视关了,站起来。“你是警察?” “是。” “那个案子——都过去十几年了。” “我知道。但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进来坐。” 他带著秦墨穿过杂货店,走到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里。房间里摆著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墙上掛著一本老黄历。他示意秦墨坐下,自己坐在对面。 “那个人——孙浩——2010年夏天来的。住了三天。登记的时候用的是假身份证,但我没看出来。后来警察来了,我才知道。” “他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紧张。一直在看手机,一直在看窗外。好像在等人。” “他等的人来了吗?” “来了。第三天晚上来的。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穿一件白衬衫,像老师。” “你跟他说话了吗?” “说了。他问我码头怎么走。我说往东一直走就到了。他说谢谢。很客气。”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方诚在事务所里拍的那张。他把照片递给男人。“是这个人吗?” 男人接过照片,凑近了看。“不像。这个太年轻了。来的那个人,三十多岁。” 秦墨又掏出一张照片——方志远的。他在来之前让沈牧之发过来的,从方小雨那里要到的。男人看了看,摇了摇头。“也不是。这个太老了。” 秦墨把两张照片收起来。“那个人还有什么特徵?” 男人想了想。“瘦,很高。说话的时候喜欢歪著头。戴的金丝眼镜。”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金丝眼镜。方诚戴的是无框眼镜。方志远戴的是老花镜。那个人,不是方诚,也不是方志远。是另一个人。 “他叫什么名字?”秦墨问。 “没问。他来的时候,直接去了孙浩的房间。待了一下午。走的时候,孙浩送他到门口。孙浩说了一句话——『你告诉方诚,我不会说出去的』。” 秦墨的瞳孔微微收缩了。“方诚?” “对。方诚。我听到这个名字了。” “那个人听到这句话之后,说了什么?” “没说话。点了点头,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孙浩是什么时候走的?” “那天晚上。他退了房,说要去码头坐船。我问他去哪里,他说『回家』。” “第二天呢?” “第二天警察来了。说在郊区的厂房里发现了一具尸体。问我认不认识。我去看了——是孙浩。” “他来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东西?” “带了一个包。黑色的,不大。” “走的时候呢?” “包还在。人没了。”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些。“那几天,有没有別的人来找过孙浩?” “没有。就那一个。” 秦墨站起来。“谢谢你。” 他走出旅馆,站在门口。海风吹过来,咸腥的,凉的。码头上有人在卸货,吊车的声音轰隆隆的。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孙浩等的那个人,不是方诚,也不是方志远。是一个三十多岁、戴金丝眼镜、像老师的人。他替方诚来见孙浩。他说了什么?让孙浩说“我不会说出去的”? 秦墨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孙浩等的人不是方诚。是一个三十多岁、戴金丝眼镜、像老师的人。他说了一句话——『你告诉方诚,我不会说出去的』。” 沈牧之回覆:“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但方诚认识他。孙浩也认识他。” “方诚那时候才十七岁。那个人三十多岁。他们怎么认识的?”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方诚不是一个人。他有帮手。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帮手。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那个人的特徵:“三十多岁,瘦,很高,戴金丝眼镜,像老师。2010年替方诚去见孙浩。孙浩说『你告诉方诚,我不会说出去的』。”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码头的吊车还在转,海鸥在天上飞,叫声尖尖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本市,而是开到了海城三中。 学校已经放学了,操场上空荡荡的。他走进教务处,找到了林主任。 “林主任,2010年的时候,学校有没有一个年轻的男老师?三十多岁,瘦,戴金丝眼镜,像老师——他本来就是老师。” 林主任想了想。“三十多岁,戴金丝眼镜——你说的是张老师吧?张明远。他那时候教物理。” “张明远。他现在在哪里?” “早就不在了。2010年辞职的。说是要去南方做生意。” “他辞职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交了辞职信就走了。很突然。” “他住在哪里?” “学校分的宿舍。在老校区那边。” 秦墨要了张明远的住址,然后走出学校。老校区在学校后面的一条巷子里,是一排旧平房,墙上的白灰已经掉光了。张明远住过的那间在巷子的最里面,门锁著,窗户上蒙著一层灰。 秦墨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到隔壁,敲了敲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张明远。他以前住在这里。您认识他吗?” “张老师啊。认识。教物理的。好人。搬走好多年了。” “他搬走的时候,有没有说去哪里?” “没有。走了就走了。后来有个人来找过他。” “什么人?” “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来了好几次。问他张老师去哪里了。我说不知道。” “那个人长什么样?” 老太太想了想。“很年轻。二十出头。说话很客气。每次都带东西来——水果、饼乾。问我吃没吃饭。”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方诚的照片。“是这个人吗?” 老太太接过照片,看了看。“对,就是他。瘦了点,但就是他。” 秦墨把照片收回来。“他来了几次?” “三四次吧。每次都问同样的问题。最后一次来的时候,他说——『阿姨,不用找了。我自己去找』。”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2010年年底。快过年的时候。”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巷子,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在张明远的名字下面加了一行字:“方诚来找过他。2010年年底。张明远已经走了。方诚说『我自己去找』。”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方诚在找张明远。张明远替他见了孙浩。孙浩说“我不会说出去的”。然后孙浩死了。张明远走了。方诚在找他。他找到了吗?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在旅馆过夜,直接开上了高速公路。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 手机响了。沈牧之。 “查到了。张明远。1975年生,h省师范大学物理系毕业,2003年到2010年在海城三中教物理。2010年辞职,之后没有任何记录。” “跟陈默一样。消失了。” “对。但他消失的时间,跟孙浩被杀的时间是同一年。” “你觉得是他杀了孙浩?” “不知道。但他是最后一个见到孙浩活著的人。他替方诚去见孙浩。然后孙浩死了。他走了。方诚在找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觉得张明远跟方诚是什么关係?” “不知道。但方诚信任他。他替方诚去做一件危险的事。方诚后来在找他。” “找到了吗?” “不知道。但方诚2014年去找方志远的时候,说『我找到陈默了』。他没有说找到张明远了。” “你觉得张明远还在躲?” “也许。也许他也在等。” “等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等方诚。” 他掛了电话,把车窗摇上来。车里的温度慢慢降下来,他打开暖气。热风吹在脸上,暖暖的。他握紧方向盘,踩下油门。车子在黑暗中飞驰,朝著本市的方向。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去档案室,直接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不是一个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张明远那一页,在上面写下了最后一行字:“方诚在找他。找到了吗?”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渐渐甦醒了。车声、人声、广播声,从远处传过来,混成一片嗡嗡的声响。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下午,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老周说,“姓沈。在你办公室。” 秦墨上了楼。沈牧之站在窗前,手里拿著一个平板电脑。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查到了一个人。” “谁?” “张明远的姐姐。她还在海城。” 秦墨看著他。“她说了什么?” “她说张明远2010年回家过一次,拿了几件衣服就走了。说是要去南方。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但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电话。用不同的號码。” “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去年冬天。方诚死之后。”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他说了什么?” “他姐姐说,他哭了。说了一句话——『他走了。我不用等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 “他在等方诚。”秦墨说。 “对。他也在等方诚。”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秦墨,”沈牧之说,“你觉得张明远是凶手吗?” 秦墨转过身。“不是。” “为什么?” “因为方诚在找他。如果张明远是凶手,方诚不会找他。方诚会躲著他。方诚找他,是因为他需要他。” “需要他做什么?” 秦墨走回桌前,坐下来。他打开笔记本,翻到陈默那一页。然后翻到张明远那一页。他看著这两个名字,看了很久。 “方诚在保护两个人。”他说,“陈默和张明远。陈默是被害者。张明远——也许是帮凶。但他不是凶手。凶手是另一个人。” “谁?” 秦墨合上笔记本。“我不知道。但方诚知道。他把所有的秘密都带走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 “沈牧之,”他说,“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 “查一下张明远的大学同学。他在h省师范大学读的书。也许有人知道他去哪里了。” “好。” 秦墨转过身。“还有一件事。” “什么?” “方诚留给陆鸣的信。两年后才拆。但方诚留给陈默的东西——也许不在两年后。也许就在现在。也许就在某个地方等著被人发现。”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方诚还留了东西?” “方诚不会让陈默一直等。他一定会留一个东西,告诉陈默——『不用等了』。” “在哪里?”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但方志远知道。” 第三十八章 方志远的秘密 秦墨没有等。他从海城回来的第三天,又上了车,开往安溪县。第四次了。沈牧之说你刚回来,歇两天再去。他说不行。方志远知道的事,不能再等了。 开了四个小时,下了高速又在山路上绕了两个小时。油菜花谢了一些,结出了细细的豆荚,绿油油的。田里有农民在插秧,弯著腰,一行一行地往后退。 李家村还是那个样子。大樟树还在,树下的老人换了一个,也在晒太阳。秦墨把车停在村口,沿著石板路往里走。菜地里的青菜长高了不少,有人在浇水,水管在地上扭来扭去。 方志远坐在桂花树下的竹椅上,膝盖上放著一本书,老花镜架在鼻樑上。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著秦墨走进院子。 “你又来了。”方志远说。他没有问为什么,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秦墨坐在另一把竹椅上。“方老师,方诚留给陈默的东西在哪里?”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阳光从桂花树的叶子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缩著。 “他让我在合適的时候交给陈默。”方志远的声音很低,“什么时候是合適的时候?他死了,是不是就是合適的时候?” 秦墨没有回答。 方志远站起来,走进屋里。他走得很慢,背有些驼,一只手扶著门框。秦墨坐在院子里等著。风吹过来,桂花树的叶子沙沙响。过了几分钟,方志远出来了。手里拿著一个铁盒子,不大,方方正正的,原先应该是装饼乾的,盒盖上印著褪了色的花纹。 他把盒子放在秦墨面前。“他2014年来找我的时候,把这个留在我这里。说等合適的时候,交给陈默。” 秦墨打开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一封信和一个钥匙。钥匙很旧,铜的,柄上缠著一圈胶布,胶布已经发黄了。信是折成四折的,方诚的笔跡,瘦瘦的,一笔一画。 他没有拆信,先看信封。信封上写著几个字:“陈默亲启。” 秦墨把信和钥匙放回盒子里,盖上盖子。“方老师,这封信你看过吗?” “没有。他让我不要看。” “钥匙呢?” “他说是陈默家的钥匙。他替陈默把老家的房子买回来了。”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盒盖上。“陈默的老家在哪里?” “g省,一个叫青石镇的地方。他小时候住那里,后来搬走了。房子卖给了別人。方诚把它买回来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陈默知道吗?” “不知道。方诚说,等合適的时候再告诉他。” “什么是合適的时候?” 方志远看著他。“方诚说——『等我死了』。” 院子里很安静。风吹过来,桂花树的叶子沙沙响。远处有鸡叫声,一声一声的,拖得很长。 秦墨把铁盒子抱起来。“方老师,这个盒子,我去交给陈默。” 方志远看著他。“你知道他在哪里?” “不知道。但我会找到他。”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点了点头。“他小时候住的地方,叫青石镇。镇子不大,在山里。你去那里问问,也许有人知道。” 秦墨站起来。“方老师,谢谢你。” 方志远没有站起来。他坐在竹椅上,看著秦墨。“秦警官,你找到陈默之后,会抓他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杀人了吗?” 方志远的手开始发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不会杀人。他跟他妈妈一样——” “我知道。您说过了。” 方志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那你为什么要抓他?” “如果他没杀人,就没有人抓他。” “如果他杀了人呢?”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方志远。老人的眼眶红了,但没有眼泪。 “方老师,法律的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 方志远点了点头。他拿起膝盖上的书,重新戴上老花镜。秦墨抱著铁盒子,走出院子。石板路在脚下延伸,两边的菜地绿油油的。走到村口,大樟树下,那个晒太阳的老人换了个姿势,眯著眼睛看了他一眼。 秦墨上了车,把铁盒子放在副驾驶座上。他发动了车子,驶出了李家村。 他没有回本市。他开到了安溪县城,把车停在路边,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诚留给陈默的东西拿到了。一封信,一把钥匙。他替陈默把老家的房子买回来了。” 沈牧之回覆:“钥匙?” “对。陈默老家的钥匙。方诚说,等他死了再交给陈默。”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在告诉陈默——可以回家了。”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把手机放进口袋里,发动了车子。他没有上高速,而是在县城里转了一圈。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转。也许是想看看这个县城。孙丽住在这里,方志远也住在这里。一个小县城,藏著两个跟方诚有关的人。 他开到了县城东边的一个小区门口,停下来。孙丽住在里面。他不知道是哪栋楼,也没有她的电话。他坐在车里,看著小区的大门,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县城。 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铁盒子放在副驾驶座上,时不时看一眼。方诚替陈默把老家的房子买回来了。他用这种方式告诉陈默——你可以回家了。不用再躲了。不用再等了。 手机响了。沈牧之。 “青石镇查到了。在g省北部,离本市大约六百公里。是一个小镇,在山里。陈默小时候住那里,后来搬走了。” “房子呢?” “查到了。陈默家的老房子在镇子东头,靠山的地方。2014年被一个叫『方诚』的人买下来了。之后就一直空著。”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向盘。“方诚买了房子,但没有住。” “对。他买下来,等陈默回去。”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沈牧之,你觉得陈默会回去吗?” “你觉得呢?” “如果是我,我会回去。方诚用命换来的钥匙,不去看一眼,对不起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青石镇?” “去。明天就去。” “我跟你一起。” 秦墨愣了一下。“你?” “我在法学院还没开学。閒著也是閒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好。明天早上,在我家楼下碰头。” 他掛了电话。车窗外的夜很黑,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光与暗交替地照在他脸上。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回家,直接把车开到沈牧之的公寓楼下,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到了。” 沈牧之下楼的时候,背著一个双肩包,手里提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你一夜没睡?” “睡了。在服务区眯了一会儿。”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追问。他上了车,把双肩包放在后座。“走吧。” 秦墨发动了车子。青石镇在g省北部,六百公里。导航显示要开七个小时。他上了高速公路,往北开去。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平板电脑,在查青石镇的资料。 “青石镇,人口不到三千,在山里。主要种茶叶和竹子。镇子很小,只有一条街。陈默家的老房子在镇子东头,靠山的地方。” “有人住吗?” “没有。方诚买了之后就一直空著。邻居说,偶尔有人去打扫。但不知道是谁。” 秦墨没有说话。他握著方向盘,看著前方的路。山越来越近了,天越来越蓝。 下午两点多,他们到了青石镇。镇子藏在一片竹林后面,从公路上看不到,拐进一条岔路,开了几分钟,才看到镇子的轮廓。房子是砖瓦房,白墙黑瓦,跟安溪县李家村差不多,但更旧一些。镇子只有一条街,街两边开著几家店铺——杂货店、麵馆、茶叶店。街上的人不多,有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有几个小孩在追跑。 秦墨把车停在街边,下了车。沈牧之也下来了。两个人站在街上,看著这个小镇。空气里有一股竹子的清香味,风吹过来,凉凉的。 “东头怎么走?”秦墨问路边一个老人。 老人指了指。“往东走,走到头,靠山的那栋就是。” 两个人沿著街往东走。街越来越窄,两边的房子越来越旧。走到头,看到一栋青砖瓦房,孤零零地靠在山脚下。院墙是石头垒的,门上掛著一把新锁——跟整栋房子的旧格格不入。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那把锁。方诚买的房子,方诚换的锁。钥匙在他手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锁开了。他推开门,院子里铺著青砖,缝隙里长著草。靠墙的地方有一棵枇杷树,比房子还高,叶子绿油油的。堂屋的门关著,窗户上蒙著一层灰。 秦墨走进去。堂屋不大,一张八仙桌,几把椅子,墙上掛著一幅山水画,画已经褪色了。桌上放著一个相框,相框里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女人,三十多岁,抱著一个小孩,笑得很开心。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陈默的妈妈。” 秦墨把相框拿起来,看了看。照片背面写著一行字:“陈默百日留念。1987年。” 他把相框放回去。堂屋后面是臥室和厨房。臥室里有一张床,铺著新的床单——新的,没有灰。厨房里有锅碗瓢盆,也是新的。有人来打扫过。秦墨站在臥室里,看著那张床。方诚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房子、钥匙、床单、锅碗。他等陈默回来。 “秦墨。”沈牧之在堂屋里叫他。 秦墨走出去。沈牧之站在八仙桌前,手里拿著一样东西。一个信封,压在相框下面。刚才没有注意到。 秦墨接过来。信封上没有写字,打开,里面是一张纸。方诚的笔跡。 “陈默,这是你家的钥匙。我替你买了回来。你可以回家了。房子我让人收拾过了,床单是新的,锅碗也是新的。你回来就能住。不用等我。我不会来了。你好好活著。不用恨了。恨太累了。——方诚。”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然后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压在相框下面。 “他会回来的。”秦墨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方诚说『不用等了』。他不用再等了。” 两个人走出院子,把门锁好。站在门口,看著那栋青砖瓦房。山在它后面,竹林在它旁边,枇杷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 “秦墨,”沈牧之说,“你觉得陈默会自首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但方诚不想让他自首。方诚让他『好好活著』。” “如果他杀了人,他应该自首。” “我知道。” 两个人站在门口,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来,竹叶沙沙响。 “走吧。”秦墨说。 他们沿著石板路走回街上。镇子很小,走了几分钟就到了停车的地方。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青石镇,陈默的老房子。方诚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在等陈默回来。” 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屏幕。“你觉得陈默会看到这封信吗?” “会。方诚相信他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方诚说『不用等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知道陈默会看到。”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青石镇。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竹林在风中轻轻摇晃。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竹子和泥土的气味。 “沈牧之。” “嗯。” “方诚替陈默把房子买回来了。他替陆鸣开了店。他替所有人把债还了。” “对。” “但他没有替自己还。”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用自己的命还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握著方向盘,看著前方的路。车灯照在路面上,把黑夜切开了一条缝。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把沈牧之送回公寓,然后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把什么都安排好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陈默那一页,在上面写下了最后一行字:“青石镇。方诚把老房子买回来了。他在等陈默回家。”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渐渐甦醒了。车声、人声、广播声,从远处传过来,混成一片嗡嗡的声响。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三十九章 回来的人 两个月过去了。夏天来了,档案室里的风扇整天转著,吹出来的风是热的,把案卷的纸张吹得翘起来。秦墨每天坐在那间十平米的办公室里,一本一本地翻旧案。2007年的一个失踪案,2006年的一个盗窃案,2005年的一个伤害案。都是没人管的旧案,都是他经手过的。他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记,在笔记本上写下每一个需要重新查的名字。 但他心里一直在等。等青石镇的消息。等陈默的消息。他不知道陈默会不会回去,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那封信。方诚说“不用等了”,但秦墨还是在等。 八月的第一天,电话来了。號码是青石镇的,区號他查过。秦墨看著手机屏幕上的数字,看了几秒,然后接起来。 “秦警官?”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平静,带著一点当地的口音,跟青石镇街上那些人的口音一样。 “我是。” “我是陈默。我回来了。我看到方诚的信了。” 秦墨握著电话,没有说话。窗外的阳光照在桌面上,把案卷的封面照得发白。风扇嗡嗡地转著,吹过来的风还是热的。 “我想见你。”陈默说,“有些事,我要告诉你。”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在哪里?” “在青石镇。在老房子里。” 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我明天到。” 他掛了电话,站在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青石镇。” “又去?上个月不是刚去过?” “人回来了。” 老周没有问是谁。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走出档案室,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陈默回来了。在青石镇。他约我见面。” 沈牧之回覆:“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我一个人去。” “你確定?” “確定。他要告诉我的事,也许只能让我一个人知道。”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你自己小心。”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再犹豫,直接开出了城。往北,往山里,往那个藏在竹林后面的小镇开去。六百公里,七个小时。路越来越窄,山越来越近。过了无数个隧道,天暗了,又亮了。 第二天上午,他到了青石镇。镇子还是那个样子,一条街,几间店铺,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他把车停在街边,沿著石板路往东走。走到头,看到那栋青砖瓦房,靠在山脚下,院墙是石头垒的,门上的锁开了——不是撬开的,是用钥匙打开的。 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院子里打扫过了,青砖缝隙里的草拔了,枇杷树下的落叶扫了。堂屋的门开著,阳光照进去,把八仙桌照得发亮。 陈默坐在八仙桌旁边。他比秦墨想像的老。四十岁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多。瘦,脸上有疤,从左眉梢到右嘴角,一道长长的、歪歪扭扭的疤。他的右腿从膝盖以下空荡荡的,裤腿挽起来,扎了一个结。他坐在一把木椅上,旁边放著一副拐杖,拐杖的手柄磨得发亮。 他看到秦墨走进来,没有站起来。只是抬起头,看著他。 “秦警官。” “陈默。” “坐。茶泡好了。” 八仙桌上放著两杯茶,热气从杯口升起来,在阳光中裊裊的。秦墨坐在他对面,看著那张脸。那道疤,从眉梢到嘴角,把整个左脸劈成了两半。不是刀砍的,是摔的——从三楼上摔下来,脸著地,骨头碎了,缝了几十针。 “你等了多久?”秦墨问。 “两个月。方诚死了之后,我就知道了。但我没有马上回来。我在路上走了两个月。” “去了哪里?” “去了他走过的地方。海城、安溪、本市。去了他住过的旅馆,他待过的学校,他工作过的事务所。” 秦墨没有说话。 “我想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的。”陈默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现在知道了。” “他是怎么过的?” 陈默放下茶杯,看著窗外的枇杷树。“很苦。”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院子里有鸟叫声,嘰嘰喳喳的,在枇杷树的叶子里。 “陈默,”秦墨说,“你要告诉我什么?” 陈默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很长,骨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手上也有疤,大大小小的,有的已经白了,有的还是红的。 “2008年,我从楼上摔下来。不是意外。是他们推的。” “我知道。” “你查到了?” “查到了。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四个人。” 陈默点了点头。“就是他们。方诚没有动手。他在旁边看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后来后悔了。” “对。他后悔了。他来看我。他是唯一一个来看我的人。他坐在我床边,哭了一下午。他说『陈默,对不起』。我说『你走』。” “你恨他?” “恨了很长时间。”陈默抬起头,看著秦墨,“后来不恨了。不是不想恨——是恨不动了。” 秦墨看著他。这句话,陆鸣也说过。一模一样。 “陈默,孙浩是你杀的吗?” 陈默沉默了很久。院子里的鸟叫声停了,只有风吹枇杷叶的声音。 “不是。”他说。 “那是谁?” “我不知道。” 秦墨看著他。“你不知道?” “我知道孙浩死了。我知道何志远死了。我知道周子衡死了。我知道李彦斌死了。但他们不是我杀的。” “那是谁杀的?” 陈默沉默了一会儿。“也许是方诚。也许不是。我不知道。” 秦墨靠在椅背上。“陈默,孙浩2010年在海城等你。他等的人,是你吗?” 陈默的手开始发抖。“不是我。” “那是谁?” “张明远。”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你认识张明远?” “认识。他是方诚的朋友。方诚让他去见我。他说『你不要自己出面,让张老师去』。我说好。张老师去了。他跟孙浩谈了一下午。孙浩说不会说出去。然后孙浩就死了。” “你觉得是张明远杀的?” “我不知道。但张老师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方诚找了他很久。没找到。”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陈默,你知道方诚为什么替你买这栋房子吗?” 陈默低下头,看著桌上的茶杯。“他知道我没地方去。我妈走了之后,我就没有家了。” “你妈什么时候走的?” “2010年。我出事之后,她一直在照顾我。累垮了。走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小默,妈对不起你,没能保护好你』。” 秦墨坐在那里,没有说话。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陈默的脸上,那道疤在光里显得更深了。 “秦警官,”陈默抬起头,“我不会跑。” “我知道。” “你抓我吧。” 秦墨看著他。“你没杀人,我抓你干什么?” 陈默沉默了一会儿。“我做了別的事。” “什么事?” 陈默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2009年,陆鸣出事之后,我去找过他。他躺在医院里,跟他妈在一起。我坐在他床边,跟他说了一句话。我说——『你放心,他们会还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你在教唆他?” “不是教唆。是告诉他——有人会替他討债。” “谁?” 陈默沉默了很久。“我自己。” “你刚才说不是你杀的。” “不是我杀的。但我告诉方诚——我要他们还。方诚说『我来』。他说他欠我的,他来还。” 秦墨闭上眼睛。方诚。他用自己的方式还了债。他去找那四个人,一个一个地谈。他跟他们说了什么?让他们签了什么?让他们承诺了什么?然后他们死了。是方诚杀的吗?还是他们自己? “陈默,”秦墨睁开眼睛,“方诚死之前,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没有。他不想让我知道他要死。他怕我来不及。” “来不及做什么?” “来不及原谅他。” 秦墨看著他。“你原谅他了吗?” 陈默低下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他替我买了这栋房子。他替我把家找回来了。他让我不用再躲了。他让我好好活著。”陈默的声音开始发抖,“我还能不原谅他吗?”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枇杷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阳光照在叶子上,绿得发亮。 “陈默,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住在这里。把这栋房子修好。种点菜,养几只鸡。等死。” “不等了?” 陈默看著他。“不等了。方诚说不用等了。我就不等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院子,站在门口。石板路在脚下延伸,两边的房子静静的。他转过身,看著那栋青砖瓦房。陈默坐在堂屋里,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见到了。他说不是他杀的。他说是方诚。” 沈牧之回覆:“方诚杀的?” “不知道。他说方诚说『我来』。然后那四个人就死了。” “你觉得方诚会杀人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不会。他连自己的命都不想要了,怎么会要別人的命?” “那是谁杀的?” 秦墨没有回覆。他把手机放进口袋里,发动了车子。车子驶出青石镇,沿著来时的路往回开。竹林在两边闪过,阳光从竹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挡风玻璃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 他开了一整天。回到本市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沈牧之的公寓楼下。沈牧之在门口等著他,手里拿著两杯咖啡。 “上去说?” “上去。” 他们上了楼。沈牧之的公寓收拾得很乾净,茶几上放著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摞书。秦墨坐在沙发上,把青石镇的事说了一遍。陈默的疤、陈默的腿、陈默说“不是我杀的”、陈默说“方诚说『我来』”。 沈牧之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你觉得陈默在说谎?” “不像。他的眼睛——不像在说谎。” “那方诚在说谎?” “方诚没有说过是他杀的。他只说『我来』。『我来』可以是很多意思——我来跟他们谈,我来让他们闭嘴,我来替你还债。不一定是杀人。” “那四个人是怎么死的?”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也许不是方诚杀的。也许不是陈默杀的。是第三个人。” “张明远?” “张明远2010年就消失了。孙浩是2010年死的。何志远是2019年死的。差了九年。张明远不可能等九年。” “那是谁?”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灯光中白得发亮。 “我不知道。但方诚知道。他把秘密带走了。” 沈牧之看著他。“你还查吗?” 秦墨转过身。“查。我要知道真相。” “找到真相之后呢?” “找到之后再说。”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沈牧之。” “嗯。” “方诚说『不用恨了,恨太累了』。他说的不只是陈默。还有他自己。” 沈牧之没有说话。 秦墨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陈默回来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陈默那一页,在上面写下了最后一行字:“陈默回来了。住在老房子里。他说不是他杀的。他说是方诚。但方诚不会杀人。那四个人,是谁杀的?” 第四十章 真相的拼图 包裹是陈默从青石镇寄来的。一个牛皮纸信封,邮戳上的日期是三天前。秦墨在档案室里拆开它,里面是一封信,字跡歪歪扭扭的,像是用不习惯握笔的手写的。 “秦警官,我想了想,还是应该告诉你。方诚来找我的时候,带了一个人。那个人姓张。方诚叫他『张老师』。他们在房间里谈了很久。走的时候,方诚的眼睛是红的。张老师的脸是白的。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那天之后,方诚就变了。以前他来看我,总是低著头,不敢看我。那天之后,他抬起头了。他看著我的眼睛,说『陈默,我会还的』。我说你怎么还。他说『你不用管』。然后就走了。那个张老师,再也没有来过。” 秦墨把信看了两遍。方诚带了张明远去见陈默。张明远走后,方诚变了。他抬起头了。他看著陈默的眼睛。他说“我会还的”。张明远跟他说了什么?让他从低著头不敢看人,变成抬起头看著眼睛说“我会还的”? 秦墨把信折好,装回信封里。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陈默来信了。方诚带张明远去看过他。张明远走后,方诚变了。” 沈牧之回覆:“张明远跟他说了什么?” “不知道。但张明远知道一些事。一些让方诚抬起头的事。” “你还要去找张明远?” “去。他在哪里?”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查到了。2010年他离开海城后,去了南方一个叫『云安』的小城市。在一所私立学校教书。用的是假名字,但学校的一个老同事认出了他。” “他还在那里吗?” “不在了。2014年辞职了。方诚死的那一年。”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2014年?” “对。方诚『死』的那一年。” “他去了哪里?” “不知道。但他的老同事说,他辞职的时候,说了一句话——『该还的还完了』。”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该还的还完了。方诚说“我来”。张明远说“该还的还完了”。他们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沈牧之,”秦墨打了几个字,“把云安那个学校的地址发给我。” “你要去?” “去。也许有人知道张明远去了哪里。” 沈牧之把地址发过来了。云安市,在南方,靠海,离本市大约一千公里。秦墨把地址抄在笔记本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 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来,抬起头。“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云安。” “云安?没听过。” “在南方。靠海。” 老周没有问去干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往南开去。第五次了。这一次不是去海城,是去一个更远的地方。一千公里,要开十几个小时。他没有觉得累。脑子里一直在转那些话——“我会还的”“该还的还完了”。方诚和张明远,他们在还什么债? 他开了一整天。第二天上午,他到了云安。云安比海城大一些,建在海边的一个平原上。新城区有高楼,老城区有骑楼,街上的人说著他听不太懂的方言。那所私立学校在老城区的边上,是一栋四层的旧楼,门口掛著一块褪色的招牌——“云安育才学校”。学校已经放假了,操场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老头在扫落叶。 秦墨走进去,找到了传达室。老头放下扫帚,看著他。“找谁?” “请问,这里以前有一个老师,姓张。2014年辞职的。您认识吗?” 老头想了想。“张老师?教物理的?” “对。” “认识。走了好多年了。” “您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不知道。走的时候没说。” “他在这里的时候,有没有人来找过他?” 老头想了想。“有。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来了好几次。每次都带东西来——水果、茶叶。跟张老师在办公室里聊很久。”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方诚的照片。“是这个人吗?” 老头接过照片,看了看。“对,就是他。瘦了点,但就是他。” “他最后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2014年。张老师辞职之前。他们聊了一下午。走的时候,张老师送他到门口。那个年轻人说了一句话——『张老师,你不用躲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张老师说什么了?” “没说话。就点了点头。” 秦墨把照片收回来。“张老师在这里的时候,有没有跟別人提起过他的过去?” “没有。他不太说话。上课、下课、回宿舍。一个人住。” “他住在哪里?” “学校分的宿舍。在后面的巷子里。” 秦墨要了地址,走出学校。后面的巷子很窄,两边是老旧的平房。张明远住过的那间在巷子中间,门锁著,窗户上蒙著一层灰。秦墨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到隔壁,敲了敲门。没人应。他又敲了敲旁边那间。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张老师。以前住在这里的。您认识吗?” “张老师啊。认识。好人。搬走好多年了。” “他搬走的时候,有没有说去哪里?” “没有。走了就走了。后来有个人来找过他。” “什么人?” “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来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在门口站了很久。然后走了。”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方诚的照片。“是这个人吗?” 老太太接过照片,看了看。“对,就是他。他站在门口,站了大概半个小时。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放在门框上面。就走了。” 秦墨抬起头,看了看门框上面。什么也没有。十几年了,钥匙早就不在了。 “他放钥匙的时候,说什么了吗?” “没说。放了就走了。”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巷子,站在街边。方诚来找张明远。跟他说“你不用躲了”。张明远走了。方诚在门口放了一把钥匙。是这间屋子的钥匙?还是別的什么?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张明远在云安教了四年书。方诚来找他,说『你不用躲了』。然后张明远辞职了。方诚在他门口放了一把钥匙。” 沈牧之回覆:“什么钥匙?” “不知道。也许是这间屋子的钥匙。也许是別的。” “你觉得张明远会回来拿吗?”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不知道。张明远在躲。方诚让他不用躲了。他把钥匙放在门框上,告诉他——你可以回来了。但张明远没有回来。他走了。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笔记本,翻到张明远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云安育才学校。2010-2014年,张明远在这里教书。方诚来找他,说『你不用躲了』。张明远辞职。方诚在他门口放了一把钥匙。”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云安的天空很蓝,海风从远处吹过来,带著咸腥的气味。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发动了车子。 他没有回本市。他开到了码头。云安的码头比海城的大,停著很多船,有渔船,有货船,还有几艘游艇。他站在码头上,看著那些船。张明远走了。也许坐船走的。也许去了更远的地方。也许去了海上。 手机响了。沈牧之。 “查到一个东西。” “什么?” “张明远的姐姐又接到电话了。昨天。张明远打来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他说什么了?” “他说——『姐,有人来找我了。你不用告诉我他在哪里。但你可以告诉他——我很好』。” “谁去找他了?” “不知道。他没说。”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觉得是方诚。” “方诚已经死了。” “他知道。但他还在等。等一个不会来的人。”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秦墨,你还查吗?” 秦墨站在码头上,看著远处的海。海面很平,蓝得像一块布。几艘船在天边慢慢移动,像画上去的。 “不查了。”他说。 “不查了?” “不查了。他不想让人找到。他只想一个人待著。方诚说『你不用躲了』。他还在躲。那是他的选择。” “那四个人的死呢?” “方诚说『我来』。他来了。他用自己的命还了。那四个人怎么死的——也许不重要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变了。” “哪儿变了?” “以前你会说『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痛都要挖出来』。现在你说『不重要了』。” 秦墨看著海面,没有说话。风吹过来,把他的头髮吹乱了。 “沈牧之,”他说,“方诚替陈默买回了房子。替陆鸣开了店。替张明远留了钥匙。他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他不想让我们查下去。他只想让那些人好好活著。” “那你呢?” “我?”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回去查旧案。档案室里还有几十个案子。那些人也在等答案。”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走回车上。他坐在驾驶座上,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码头,穿过云安的老城区,上了高速公路。 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海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海风灌进来,咸腥的,凉的。 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回来了?” “回来了。” “找到了吗?” 秦墨摇了摇头。“没有。他不让人找到。” 老周没有问是谁。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明远那一页。在上面写了最后一行字:“云安。他走了。不让人找到。”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9年的案卷。陆鸣坠楼案的案卷。他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看著那五个名字。李彦斌、孙浩、何志远、周子衡、方诚。五个圈,五个针孔。他在每个名字旁边都画了一个圈。 “李彦斌——死了。方诚用他的名字活了十年。” “孙浩——死了。2010年,海城。” “何志远——死了。2019年。” “周子衡——死了。2021年。” “方诚——死了。2024年。” 他合上案卷,把它锁进铁皮柜子里。然后他打开另一本案卷——2007年的失踪案。一个叫王建国的男人,三十五岁,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王建国的名字。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四十一章 王建国的烟 2007年的案卷很薄,只有十几页。秦墨把它从铁皮柜子里翻出来的时候,上面落了一层灰。他用湿布擦了擦封面,翻开第一页。 王建国,男,三十五岁,本市人,恆远地產第一项目工地工人。2007年8月12日晚十一时许,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报案人是他的妻子李秀梅。案卷里夹著一张李秀梅的照片——三十多岁的女人,短髮,脸上的表情不是悲伤,是茫然,像是不相信自己站在派出所里。 秦墨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他想起来了。2007年,他入警第二年,还在派出所。王建国的案子是他跟著老民警去的。老民警姓刘,已经退休了,去年去世了。他们去了王建国的家,一间出租屋,在城东的棚户区里。李秀梅坐在床上,手里拿著一个烟盒,空的。她说他就抽这个牌子,家里没了,他说去买一包。然后就再也没回来。 秦墨当时觉得,一个大男人,三十五岁,身体好好的,不可能凭空消失。他查了医院、救助站、火车站。什么也没有。刘师傅说,算了,也许是自己走的。他不甘心,又查了一个星期。没有线索。案子就放下了。 十七年了。秦墨把案卷翻到第三页。现场勘查记录写著,王建国最后出现的地点是恆远第一项目工地对面的便利店。时间是晚上十一点零三分。便利店老板说,他买了一包烟,抽了一根,然后往工地的方向走了。之后就没有人见过他。 秦墨的笔停在了“恆远第一项目工地”几个字上。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2005年开工,2007年竣工。是一个住宅小区,叫“恆远花园”,在城东。王建国在工地上当瓦工。他出门买烟的那个便利店,就在恆远花园的对面。 他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被询问的人有工头、工友、便利店老板。工头姓赵,叫赵德胜。他说王建国那天晚上加班,加到十点半,说出去买包烟,就再也没有回来。工友们说,他平时不爱说话,干活老实,没有跟人吵过架。便利店老板说,他买了一包红塔山,抽了一根,往工地的方向走了。就这些。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几个关键词:恆远花园、2007年、王建国、买烟、失踪。 他合上案卷,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查一个项目。恆远花园,2005年开工,2007年竣工。在城东。” 沈牧之回覆:“查这个干什么?” “2007年,一个工人在那里失踪了。王建国。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 “你觉得跟恆远地產有关?” “不知道。但这个工地,是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陈国栋就是从那个项目起家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查。” 秦墨把手机放下,继续翻案卷。案卷的最后,夹著一张纸条。不是案卷里的东西,是后来有人夹进去的。纸条上用铅笔写著一行字,字跡是老周的:“2010年,有人来查过这个案子。一个姓方的律师。”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方诚。2010年。他又来了。陆鸣的案子他查过,陈默的案子他查过,王建国的案子他也查过。他在查恆远地產的所有项目,所有失踪的人。他在找什么? 秦墨拿著纸条下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老周,王建国的案卷里那张纸条,是你写的?” 老周接过纸条看了看。“对。2010年,那个姓方的律师来查过。他问了很多问题。王建国在哪里、工地上有没有人见过他、恆远花园的项目经理是谁。” “你告诉他了?” “告诉了。能查到的都告诉他了。” “他听完之后说什么了?” 老周想了想。“他说——『又一个』。” 秦墨看著老周。“又一个?” “对。『又一个』。他说完就走了。”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又一个。方诚在查恆远地產的时候,发现了不止一个失踪的人。王建国是其中一个。还有谁? 他回到办公室,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名字: “王建国——2007年失踪,恆远花园工地。” “张志远——2010年失踪,东方家园工地。” “孙德胜——2021年死亡,恆远新城工地。” 三个名字,三个工地,三个恆远地產的项目。都跟方诚有关。方诚查到了他们。他做了什么?他替他们討债了吗? 手机响了。沈牧之。 “恆远花园的项目经理查到了。叫刘志强。就是兴达建筑的法人代表。东方家园那个项目的承建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同一个人?” “同一个人。刘志强。2005年恆远花园的项目经理,2009年兴达建筑的法人代表。2012年兴达建筑註销之后,他就消失了。” “跟赵国强一样。” “跟赵国强一样。”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志强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2012年之后就没有任何记录了。” “方诚找过他吗?” “不知道。但他查过恆远花园的案子。他一定会查刘志强。”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恆远地產的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人失踪。恆远花园——王建国。东方家园——张志远。恆远新城——孙德胜。三个项目,三个人。也许还有更多。 “沈牧之,”秦墨说,“帮我查一下恆远地產的所有项目。从2005年开始。每一个项目,查一下有没有人失踪。” “工作量很大。” “我知道。但方诚查过。他查到了『又一个』。他要告诉我们——这不是一个人的事。”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查。” 秦墨掛了电话。他坐回椅子上,看著桌上那本案卷。王建国,三十五岁,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妻子李秀梅,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十七年了。她还在等吗? 秦墨翻开案卷,找到李秀梅的地址。城东,棚户区,早已拆了。他不知道她搬去了哪里。他拿起手机,给小赵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查一个人。李秀梅,王建国的妻子。2007年的失踪案。查一下她现在在哪里。” 小赵回覆:“秦队,你又查旧案了?” “嗯。帮个忙。” “好。等我消息。”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道裂缝,看了一会儿。 他想起了方诚。2010年,方诚来查王建国的案子。他说“又一个”。那时候他已经查到了陈默、陆鸣、张志远。他知道恆远地產在每一个项目里都留下了痕跡。他用十年时间,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还。他没有来得及还完。但他留下了线索——让后来的人继续还。 手机响了。小赵。 “秦队,查到了。李秀梅,现住在城东,翠湖小区,8栋201。” 秦墨愣了一下。翠湖小区。沈牧之以前住在东方家园,方小雨住在翠湖小区。李秀梅也住在翠湖小区。那个小区,跟恆远地產有关吗? “翠湖小区是谁开发的?” 小赵查了一下。“恆远地產。2008年开发的。” 秦墨闭上眼睛。恆远地產。又是恆远地產。李秀梅住在恆远地產开发的小区里。她不知道。她每天进出的大门,是恆远地產建的。她每天走的路,是恆远地產铺的。她丈夫失踪的那个工地,也是恆远地產的。 “谢谢。”秦墨掛了电话。 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翠湖小区。” “找谁?” “王建国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她还住在那里?” “对。恆远地產的小区。” 老周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 秦墨走出档案室,上了车。他开到翠湖小区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小区在城东,六层的楼房,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了。8栋在小区的最里面,楼下的花坛里种著几棵桂花树,叶子绿油油的。 他上了二楼,敲了201的门。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六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跟照片里不一样了——照片里是茫然的,现在是平静的,像是一潭不再起波澜的水。 “李秀梅?”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王建国的案子。” 李秀梅的手开始发抖。她扶著门框,看著秦墨。 “找到了?”她的声音很轻。 “还没有。但我在查。” 李秀梅沉默了一会儿。“进来吧。” 客厅不大,收拾得很整洁。沙发上铺著一条鉤针编织的沙发巾,茶几上放著一盘水果和一壶茶。墙上掛著一张照片——王建国的单人照,年轻,笑著,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 秦墨坐在沙发上。李秀梅坐在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 “秦警官,十七年了。”她的声音很平,“每年我都去派出所问。他们说没有消息。后来我不去了。” “你还在等?” 李秀梅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不等了。但有时候做梦会梦到。梦到他站在门口,手里拿著烟,说『我回来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李秀梅,王建国失踪的时候,是在恆远花园的工地上。那个工地,是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 “我知道。” “他有没有提过工地上有什么异常?” 李秀梅想了想。“提过一次。他说工地上进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他问工头是什么,工头说『不该问的別问』。”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这句话,张志远也说过。一模一样的。 “后来呢?” “后来他就不说了。我问他,他说『没事』。” “他失踪之前,有没有跟人吵过架?” “没有。他这个人,不会吵架。” 秦墨点了点头。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李秀梅,如果有消息,我会通知你。” 李秀梅站起来,送他到门口。“秦警官。” “嗯。”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秦墨看著她。她的眼睛还是平静的,但那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碎。 “我不知道。”他说。 李秀梅点了点头。“你走吧。”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建国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李秀梅还在等。她说他梦到王建国站在门口,手里拿著烟,说『我回来了』。王建国说过,工地上进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区的楼在阳光中静静的。李秀梅住在8栋201。方小雨住在12栋303。沈牧之以前住在东方家园。他们都是恆远地產的业主。他们都住在恆远地產盖的房子里。他们都不知道,那些房子下面,埋著什么。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开回了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恆远地產的项目——每一个,都有人失踪。” 他在下面画了一条线,然后写了三个名字:“恆远花园——王建国。东方家园——张志远。恆远新城——孙德胜。” 他看著这三个名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查到了。恆远花园的工人王建国,2007年失踪。他妻子说,工地上进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跟张志远说的一模一样。” 沈牧之回覆:“同一批材料?” “也许是。也许是同一个来源。” “刘志强。恆远花园的项目经理,东方家园的项目经理。是同一个人。” “对。刘志强。找到他,也许就找到了答案。” “他消失了。2012年就消失了。”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方诚找到过他。一定找到过。方诚查到了王建国的案子,就会查刘志强。他查到了刘志强,就会问他——那些材料从哪里来的。” “你觉得刘志强知道答案?” “他知道。但他不在了。” “他还活著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说『又一个』。他说的不是王建国。他说的是刘志强。” 沈牧之没有回覆。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他看著窗外,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刘志强。恆远花园项目经理。兴达建筑法人代表。2012年消失。方诚找过他。他是钥匙。”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还有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刘志强的名字,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四十二章 项目经理 包裹是第二天到的。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g省的一个小城市——秦墨在地图上找了半天,才在g省中部找到那个名字:桐城。包裹不大,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一张照片。 秦墨把照片抽出来。照片有些褪色了,边角捲曲,像是被压在什么地方很久了。画面里是一家建材店,捲帘门拉下来一半,门口堆著几袋水泥。店招上写著“刘记建材”四个字,字跡已经模糊了。一个男人站在店门口,四十多岁,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表情木然。旁边站著一个人——瘦,戴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 方诚。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方诚的脸上。方诚比事务所那张照片里年轻一些,但眉眼是一样的。他站在刘志强旁边,两个人之间隔著半步的距离,没有看对方,都看著镜头。是谁拍的?为什么要拍这张照片? 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著一行字,字跡是方诚的:“刘志强,桐城,2012年。” 2012年。方诚“死”之前两年。他找到了刘志强。他没有告发他,没有杀他。他跟他合了一张影。为什么? 秦墨把照片放在桌上,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收到一张照片。方诚和刘志强的合影。2012年,桐城。” 沈牧之回覆:“桐城?刘志强在那里?” “对。开了一家建材店。照片上拍的。” “方诚去找他了。他们说了什么?” “不知道。但方诚没有告发他。他拍了张照片就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也许方诚在告诉他——我找到你了。但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知道真相。”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把照片装回信封里,锁进抽屉。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 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桐城。” “桐城?没听过。” “在g省。小地方。” 老周没有问去干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桐城在g省中部,离本市大约八百公里。导航显示要开十个小时。他把照片从信封里拿出来,放在副驾驶座上。方诚的脸在阳光中有些模糊,但他的眼睛很亮——照片里也能看出来。 他开了一整天。第二天上午,他到了桐城。桐城不大,建在一片丘陵之间,四周都是茶园。城里只有几条街,最高的楼也不过六层。街上的人不多,说话带著当地的口音。 他按照照片里的背景,找到了那条街。街在老城区的边上,两边的房子都很旧了。刘记建材的店面还在,但捲帘门拉到底,上面贴著一张“旺铺转让”的纸条,纸条已经发黄了,边角翘起来。 秦墨站在店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到隔壁的杂货店,推门进去。店里坐著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正在看手机。 “大姐,请问隔壁的建材店,什么时候关的?” 女人抬起头。“刘记啊。关了好多年了。2014年吧。” “老板姓刘?” “对。刘志强。人挺好的。就是不爱说话。” “他搬去哪里了?” “不知道。走的时候没说。就留了一把钥匙给我,说有人来问,把钥匙给他。”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钥匙?” “对。一把钥匙。他放在我这,说等一个姓方的人来拿。” “姓方的人来了吗?” “来了。2014年来的。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他说他姓方。我就把钥匙给他了。” “他拿了钥匙之后,说了什么?” “没说。就点了点头。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志强有没有说过他要去哪里?” “没有。但他走之前,来我这里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茶。说了一句话——『该还的还完了』。” 秦墨站在那里。该还的还完了。张明远说过同样的话。方诚说过同样的话。刘志强也说了。他们在说同一件事。 “大姐,那把钥匙,是什么钥匙?” 女人想了想。“不像家里的。像是什么柜子的。”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杂货店,站在街边。方诚拿了钥匙。他没有来找刘志强。他去了哪里?那把钥匙开的是什么?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刘志强2014年走了。留了一把钥匙给隔壁的杂货店,说等一个姓方的人来拿。方诚拿了钥匙。不知道开什么的。” 沈牧之回覆:“方诚拿了钥匙,然后去了哪里?” “不知道。但刘志强说『该还的还完了』。跟张明远说的一模一样。”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在说方诚。方诚替他们还了债。” “什么债?” “不知道。但刘志强把钥匙留给方诚——方诚知道那把钥匙开什么。”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看著那家建材店。捲帘门拉到底,招牌褪色了,“旺铺转让”的纸条在风中轻轻飘动。刘志强走了。方诚拿了钥匙。钥匙开什么?开陈默家的门?开陆鸣家的门?还是开另一个他不知道的地方? 他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本市,而是在桐城转了一圈。桐城很小,转了半个小时就转完了。城北有一条河,河边有一排老房子,有的改成了茶馆,有的还住著人。他把车停在河边,下了车,站在栏杆边上。河水很清,能看到底下的石头。有人在钓鱼,坐在小板凳上,一动不动。 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方诚来过这里。他拿了钥匙,然后走了。去了哪里?也许去了那个钥匙能打开的地方。也许那个地方,有他要找的答案。 手机响了。沈牧之。 “查到一个东西。” “什么?” “方诚在2014年『死』之前,在桐城租过一个仓库。租期一年。但他只用了几个月。仓库的地址在城北,河边。”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仓库?” “对。他租了仓库,放了一些东西。后来他『死』了,仓库就没人管了。租金付了一年,到期之后房东把东西清出来了。” “什么东西?” “不知道。房东说有几个纸箱子,他打开看了看,里面都是文件。他觉得没用,就扔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扔了?” “扔了。他不知道那些文件是什么。” 秦墨闭上眼睛。方诚把证据藏在仓库里。他死了之后,没人去拿。房东扔了。那些文件,也许能解开所有的谜。 “沈牧之,”秦墨说,“仓库的地址发给我。” 沈牧之把地址发过来了。城北,河边,一条叫“柳巷”的巷子。秦墨开著车找到了那里。柳巷是一条窄巷子,两边是老房子。仓库在巷子的最里面,是一间砖瓦房,门锁著,窗户上蒙著一层灰。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那把锁。方诚租过这里。他在这里藏了东西。那些东西被扔了。但他也许还留了別的。 他走到隔壁,敲了敲门。没人应。又敲了敲旁边那间。门开了,一个老头探出头来。 “你找谁?” “以前这里有一个仓库,租给一个姓方的人。您认识吗?” 老头想了想。“姓方的?瘦,戴眼镜?” “对。” “认识。他在这里放了一些东西。后来不来了。房东把东西清了。” “您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吗?” “不知道。但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他来这里,搬了一个箱子出去。” “什么时候?” “2014年。快过年的时候。”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他搬去哪里了?” “不知道。他搬了箱子,上了车,就走了。” “什么样的箱子?” “纸箱子。不大。上面写著字。” “什么字?” 老头想了想。“『陈』。就一个字。” 秦墨站在那里。“陈”。陈默。方诚把关於陈默的东西搬走了。他藏在了別的地方。 “谢谢。”秦墨说。 他走出巷子,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桐城,刘志强开了建材店。2014年走了。留了一把钥匙给方诚。方诚在桐城租了一个仓库,放了东西。后来他把一个写著『陈』字的箱子搬走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河边的柳树在风中轻轻摇晃,枝条垂到水面上,划出一道一道的波纹。 手机响了。沈牧之。 “查到了刘志强的去向。” “他在哪里?” “2014年他离开桐城后,去了g省的一个县城。叫青石镇。” 秦墨的手停住了。“青石镇?” “对。陈默老家的那个青石镇。” 秦墨闭上眼睛。青石镇。刘志强去了陈默的老家。他去那里干什么? “他在青石镇做什么?” “开了一家杂货店。在镇子东头,靠近山的地方。” “他现在还在吗?” “不在了。2014年年底就走了。跟方诚『死』的时间差不多。”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在等方诚。” “也许。他也在等。” 秦墨睁开眼睛。“沈牧之,我要去一趟青石镇。” “又去?” “刘志强在那里待过。也许有人记得他。也许他知道那把钥匙开什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等你消息。” 秦墨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他从桐城出发,往北开去。青石镇在g省北部,离桐城大约四百公里。他开了五个小时。到青石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镇子静静的,只有几家店铺还亮著灯。 他把车停在街边,下了车。沿著石板路往东走。走到头,看到那栋青砖瓦房——陈默家的老房子。灯亮著。陈默回来了。他住在里面。秦墨站在门口,没有敲门。他不想打扰陈默。他来这里不是找陈默,是找刘志强开过的那家杂货店。 镇子东头,靠近山的地方。他沿著路继续走,走到镇子的最东边,看到一间瓦房,门口掛著一块褪色的招牌——“刘记杂货”。门关著,窗户上蒙著一层灰。 秦墨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到隔壁,敲了敲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以前这里有一家杂货店,老板姓刘。您认识吗?” “认识。刘老板。人挺好的。就是不爱说话。” “他搬去哪里了?” “不知道。走的时候没说。但他在店里留了一个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铁盒子。他说等一个姓方的人来拿。”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姓方的人来了吗?” “来了。2014年来的。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他说他姓方。我把铁盒子给他了。” “盒子里面是什么?” “不知道。没打开过。”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老板走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说了一句话——『该还的还完了』。” 秦墨站在那里。又是这句话。刘志强、张明远、方诚。他们都说“该还的还完了”。他们在说同一件事。 “谢谢。”他说。 他转过身,站在镇子东头的路上。山在面前,黑黢黢的,像一堵墙。风吹过来,竹叶沙沙响。刘志强在这里开了几个月的杂货店。他在等方诚。方诚来了,拿了铁盒子,走了。铁盒子里是什么?也许是他留给陈默的东西。也许是那些材料的来源。也许是真相。 秦墨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刘志强在青石镇开了杂货店。留了一个铁盒子给方诚。方诚拿走了。他说『该还的还完了』。” 沈牧之回覆:“铁盒子里是什么?” “不知道。但方诚把它带走了。也许在他留给陈默的东西里。也许在他留给陆鸣的东西里。也许在他死之前处理掉了。” “你还要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不查了。” “不查了?” “不查了。方诚不想让人知道。他把所有的线索都收走了。他只想让那些人好好活著。”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四个人的死呢?” “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也许那就是方诚要的——让秘密跟他一起死。”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他站在路边,看著陈默家的老房子。灯还亮著,透过窗户能看到一个人影。陈默在里面,也许在吃饭,也许在看书,也许在发呆。他不知道方诚为他做了什么。他只知道方诚替他把老房子买回来了。他只知道方诚说“不用等了”。他只知道这些。够了。 秦墨转过身,沿著石板路走回停车的地方。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出青石镇,驶入了夜色中。竹林在两边闪过,风吹得竹叶哗哗响。 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回来了?” “回来了。” “找到了吗?” 秦墨摇了摇头。“没有。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收走了。” 老周没有问是谁。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上面写了最后一行字:“青石镇。刘志强留了一个铁盒子给方诚。方诚拿走了。他说『该还的还完了』。秘密跟他一起死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打开抽屉,拿出另一本案卷。2006年的失踪案。一个叫陈小军的人,二十五岁,恆远地產第二项目工地的工人。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陈小军的名字。 第四十三章 陈小军的鞋 2006年的案卷比王建国的还薄。只有几页纸。秦墨把它从铁皮柜子里翻出来的时候,封面的字跡已经模糊了。他用手擦了擦,才看清上面的字——“陈小军,男,25岁,失踪案”。 他翻开第一页。报案人叫陈小军,失踪人也叫陈小军。报案人是他的工友,一个叫赵大力的男人。笔录上写著,2006年9月15日晚上九点多,陈小军说出去买烟,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赵大力等了两个小时,出去找了一圈,没找到。第二天报了警。 秦墨翻到现场勘查记录那一页。勘查地点是恆远第二项目工地,在城南,靠近原来的化肥厂。工地已经拆了,现在是另一个小区。勘查记录上写著,陈小军的私人物品都在宿舍里——衣服、被子、一个旧手机。只少了一样东西。他穿走了一只鞋。左脚的那只。右脚的那只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一行字上。一只鞋。他穿走了一只鞋。为什么?左脚穿了鞋,右脚光著?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发现?不可能。他是故意只穿一只鞋的。为什么? 他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赵大力说,陈小军那天晚上跟平时一样,吃完饭,洗了碗,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站起来,说“我出去买包烟”。赵大力说“帮我带一包”。陈小军说“好”。然后他就走了。赵大力等了两个小时,没等到。出去找,没找到。第二天去工地对面的便利店问,老板说晚上九点多是有个人来买烟,买了就走了,往工地方向走。但工地上没有人见过他。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几行字:“陈小军,25岁,2006年9月15日失踪。只穿了一只鞋。左脚穿了,右脚光著。出门买烟,往工地方向走。消失了。” 他合上案卷,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巷子里的那只猫。它今天不在。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2006年,恆远第二项目工地,一个叫陈小军的工人失踪了。只穿了一只鞋。” 沈牧之回覆:“只穿了一只鞋?” “对。左脚穿了,右脚光著。他把另一只鞋留在了床底下。” “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但他是故意只穿一只鞋的。他在表达什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查?” “去。去工地旧址看看。也许还能找到什么。” “那个工地早就拆了。” “我知道。但也许有人还记得。” 秦墨把案卷装进包里,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南。” 老周没有问去干什么。他点了点头,继续喝茶。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城南。恆远第二项目工地,原来的地址在化肥厂旁边。他记得那个地方。刚入警的时候,去那边处理过纠纷。那时候工地还在,塔吊还在转。现在是一个小区,叫“恆远家园”——不是恆远新城,是更早的那个。他开了大约四十分钟,到了城南。 恆远家园在一条老街上,六层的楼房,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了。小区不大,只有几栋楼。门口的保安在看手机,没有抬头。秦墨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站在小区门口,看著那些楼。2006年,这里是一片工地。陈小军在这里当工人。他住的是临时工棚,在工地的东边,靠墙的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他走进小区,转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別的。跟普通的老小区一样。花坛里种著几棵桂花树,健身器材上晾著被子,几个老人在树下下棋。他走到小区的最东边,靠围墙的地方。这里应该是当年工棚的位置。现在是一块空地,铺著水泥,停著几辆电动车。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到围墙旁边,点了一根烟。围墙外面是一条小巷子,巷子对面是居民楼的后墙。陈小军那天晚上从工棚出来,穿过工地,走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了烟,然后往工地的方向走。然后就消失了。他去了哪里?为什么只穿一只鞋? 他转过身,走回小区门口。保安还在看手机,没有抬头。他走到保安旁边,掏出证件。 “你好,我是警察。想问你几个问题。” 保安抬起头,愣了一下。“什么事?” “这个小区以前是工地,你知道吗?” “知道。恆远的工地。我在这住了十几年了。” “你认识一个叫陈小军的人吗?2006年在这里当工人。” 保安想了想。“陈小军?好像听说过。失踪的那个?” “对。” “知道。那时候我刚搬来。听邻居说过。一个工人,出去买烟,再也没回来。” “你听说过什么细节吗?” 保安想了想。“有人说,他走的时候,只穿了一只鞋。” “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但有人说——他是故意的。他在告诉別人,他不会再回来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谁说的?” “忘了。好多人都在说。工地上的人说的。”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失踪之后,有人来找过他吗?” “有。他妈妈来了。从老家来的。在工地上哭了几天。后来走了。” “他妈妈叫什么?” “不知道。只听说是从农村来的。”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小军那一页。在上面加了一行字:“他妈妈来过。从农村来的。在工地上哭了几天。”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恆远家园的楼在阳光中静静的。陈小军的妈妈来了,在工地上哭了几天。然后走了。她不知道儿子去了哪里。她只知道他出门买烟,只穿了一只鞋,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档案室,而是开到了小赵的办公室。小赵在刑侦支队的技术科,正在电脑前敲东西。看到秦墨进来,他抬起头。 “秦队?你怎么来了?” “帮我查一个人。陈小军,2006年失踪。查一下他母亲的住址。” 小赵犹豫了一下。“秦队,你现在是档案室的人——” “我知道。帮个忙。” 小赵嘆了口气,在电脑上敲了几下。“陈小军,g省,安溪县人。母亲叫陈秀英,现住安溪县安溪镇。”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安溪。又是安溪。孙丽在安溪,方志远在安溪,陈默的老家在青石镇,也在g省。安溪跟这些事有什么关係? “谢谢。”他说。 他走出技术科,站在走廊里。安溪。他要去一趟安溪。第四次了。不是去找方志远,是去找陈小军的母亲。一个在工地上哭了几天、然后回家等消息的女人。等了十八年。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陈小军是安溪人。他母亲在安溪。我要去一趟。” 沈牧之回覆:“安溪?又是安溪?” “对。安溪。方志远在那里,孙丽在那里,陈小军的母亲也在那里。” “你觉得安溪跟恆远地產有关?” “不知道。但恆远地產的工人,很多都是从g省招的。安溪、青石镇——都是g省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找陈小军的母亲?” “去。她等了十八年。该有人告诉她,有人在查这个案子了。” “你告诉她什么?案子还没破。” “告诉她有人在查。告诉她她儿子没有白消失。” 沈牧之没有再问。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第四次了。第四次去安溪。他开上了高速公路,往南开去。山越来越近,天越来越蓝。油菜花早就谢了,田里种著水稻,绿油油的,一片一片的。 第二天上午,他到了安溪县。他没有去县城,直接开到了安溪镇。安溪镇在县城北边,是一个小镇,藏在两座山之间。镇子不大,一条街,两排房子。街上的人不多,有几个老人在路边晒太阳。 他按照小赵给的地址,找到了陈秀英的家。在镇子东头,靠山的地方。一栋老房子,白墙黑瓦,院子门口种著一棵柿子树,树上结著青色的果子,小小的,藏在叶子后面。 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院子里铺著青砖,缝隙里长著草。靠墙的地方放著几盆花,都蔫了,叶子耷拉著。堂屋的门开著,里面坐著一个老太太。七十多岁,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坐在一把竹椅上,手里拿著一只鞋——男式的,黑色的,布面,底子已经磨平了。她把鞋抱在怀里,像抱著一个孩子。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她。她没有抬头,只是看著那只鞋,手指在鞋面上轻轻地摸。 “陈秀英?” 老太太抬起头,看著他。她的眼睛很浑浊,但看到他的时候,亮了一下。然后又暗了。 “你是谁?” “我是警察。从本市来的。陈小军的案子。” 老太太的手开始发抖。她把鞋抱得更紧了。 “找到了?”她的声音很轻。 “还没有。但我在查。” 老太太低下头,看著怀里的鞋。“这是他的鞋。他走的时候,穿了一只。这一只,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走进堂屋,坐在她对面。“陈秀英,你去了工地找他?” “去了。他不见了之后,我就去了。在工地上等了几天。他们说不关他们的事。说他可能自己走了。” “你觉得他是自己走的吗?” 老太太沉默了很久。“他不会自己走的。他不会不跟我说就走了。” “他有没有提过工地上有什么事?” “提过一次。他说工地上进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他问工头是什么,工头说『不该问的別问』。”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又是这句话。王建国说过,张志远也说过。一模一样的。 “后来呢?” “后来他就不说了。我问他,他说『没事』。” “他失踪之前,有没有给你打过电话?” “打了。那天下午打的。他说『妈,我可能不干了』。我问为什么。他说『你別问了』。我说『那你回来吧』。他说『好』。然后就掛了。晚上他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可能不干了』?” “对。他说了。” “他没有说为什么不干了?” “没有。他不肯说。”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在上面记下了这句话。“他失踪之后,有没有人来过?” 老太太想了想。“有。一个人。姓方。”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姓方?” “对。一个年轻人,瘦,戴眼镜。2010年来的。他问了我很多问题。陈小军什么时候失踪的、在哪里当的工人、有没有留什么东西。” “你告诉他了吗?” “告诉了。能告诉的都告诉他了。” “他听完之后说了什么?” 老太太低下头,看著怀里的鞋。“他说——『阿姨,我会找到他的』。” 秦墨坐在那里,没有说话。方诚。2010年。他来了安溪,找了陈小军的母亲。他说“我会找到他的”。他没有找到陈小军。但他找到了王建国、张志远、孙德胜。他找到了那些被恆远地產埋掉的真相。 “他后来又来了吗?”秦墨问。 “来了。2014年来的。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我问他『找到了吗』。他说『找到了』。” “他说什么了?” “他说——『阿姨,他走了。不会回来了』。” 秦墨闭上眼睛。方诚说“找到了”。他找到了陈小军。但陈小军不会回来了。他死了。 “他怎么死的?”老太太的声音很平。 秦墨睁开眼睛。“我不知道。方诚没有说。” 老太太低下头,看著怀里的鞋。“他走的时候,穿了一只鞋。他在告诉我——他会回来的。他穿著那只鞋,会走回来的。” 秦墨看著她怀里那只鞋。布面,黑色,底子磨平了。十八年了。她还留著。她还在等。 “陈秀英,”秦墨说,“方诚说『找到了』。他一定找到了答案。他没有告诉你,是因为他不想让你知道。他想让你好好活著。” 老太太抬起头,看著秦墨。“他死了吗?” “谁?” “那个姓方的人。”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死了。去年。” 老太太点了点头。“他也是个苦命的人。” 秦墨站起来,走到门口。柿子树上的果子在风中轻轻摇晃,青色的,小小的。 “陈秀英,我会继续查的。有消息了,我告诉你。” 老太太没有站起来。她坐在竹椅上,抱著那只鞋,看著秦墨。 “你叫什么?” “秦墨。” “秦警官,你跟他一样。也是个苦命的人。” 秦墨没有说话。他走出院子,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小军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陈小军的母亲还留著那只鞋。她说他穿了一只鞋走,是在告诉她——他会回来的。方诚来找过她。2010年一次,2014年一次。2014年他说『找到了』。他没有告诉她答案。他让她好好活著。”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安溪镇的房子在阳光中静静的。陈秀英坐在堂屋里,抱著那只鞋。她在等。等了十八年。她还会继续等。方诚不让她等了。但她还是在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安溪镇。他没有回本市,而是开到了安溪县城。他把车停在路边,走进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他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看著窗外的街。街上的人不多,有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有几个小孩在追跑。 他吃完面,走出饭馆,站在街边。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见到了。陈小军的母亲。她还在等。方诚来找过她。2014年他说『找到了』。他没有告诉她答案。他让她好好活著。” 沈牧之回覆:“他找到了什么?” “找到了陈小军。陈小军死了。” “怎么死的?” “不知道。方诚没有说。他把秘密带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查。不是为了真相。是为了她。她还在等。她需要知道,她儿子是怎么死的。” “你找到了答案,告诉她。她就不会再等了。” “对。她就可以放下了。” 沈牧之没有再问。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上了车。他发动了引擎,驶出了安溪县城。回程的路上,天渐渐暗了。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 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回来了?” “回来了。” “找到了吗?” “找到了一个人。不是陈小军。是他母亲。” 老周点了点头。“她还在等?” “还在等。”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有些案子,破不了。有些人,回不来了。但家里人还在等。” 秦墨没有说话。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小军那一页。在上面写了最后一行字:“她还在等。我要找到答案。”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打开抽屉,拿出另一本案卷。2005年的失踪案。一个叫刘大柱的人,三十二岁,恆远地產第一个项目工地的工人。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柱的名字。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四十四章 一只鞋 恆远第二项目的旧址在城西,一片已经拆平的空地上。秦墨开著车,在导航上找了半天,才在一片新建的小区后面找到那条土路。路两边长满了草,车轮碾过去,草叶打在底盘上沙沙响。 2006年的工地,早就没了。地上只剩几块碎砖和一段倒塌的围墙。围墙后面的空地已经被人开了荒,种著几行玉米,叶子在风里哗哗响。秦墨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站在那段倒塌的围墙前面。 陈小军,二十五岁,在这里失踪。他出门买烟,只穿了一只鞋。另一只鞋留在了工地上。 秦墨翻开了笔记本,上面记著工头赵德胜的话——对,又是赵德胜。恆远花园的工头叫赵德胜,这个工地的工头也叫赵德胜。同一个人。恆远地產的工头,从第一个项目跟到第二个项目。王建国失踪的时候,他在。陈小军失踪的时候,他也在。 秦墨合上笔记本,沿著土路往前走。空地的尽头有一间铁皮房,屋顶锈了一大片,门开著。他走过去,看到一个老头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端著一杯茶,正在听收音机。 “大爷,这里以前是恆远地產的工地,您知道吗?” 老头抬起头,眯著眼睛看了看秦墨。“知道。我在这儿看的门。看了十五年了。” 秦墨愣了一下。“十五年?从工地还在的时候?” “对。工地开工我就在。后来工地撤了,留我在这儿看著。也没什么东西可看的了。” “您认识陈小军吗?” 老头的表情变了一下。他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看著秦墨。“你找小军?” “我是警察。在查他的案子。” 老头沉默了一会儿。“小军啊,好孩子。老实,不爱说话。干活卖力。就是命不好。” “他失踪那天晚上,您在场吗?” “在。我那天值夜班。他跟我说,出去买包烟。我说早点回来。他就走了。再也没回来。” “他出去的时候,穿的什么鞋?” 老头想了想。“解放鞋。绿色的那种。他平时就穿那个。” “他走的时候,两只鞋都穿著吗?” “穿著。我看著他走的。” “那他的另一只鞋,怎么会留在工地上?” 老头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来,玉米叶子哗哗响。收音机里在放京剧,咿咿呀呀的。 “那只鞋,是他回来之后脱的。”老头的声音很低。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他回来了?” “回来了。出去大概半个小时,就回来了。但是——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 “他回来的时候,走路不对劲。一瘸一拐的。我问你怎么了,他说没事。他走到工棚门口,坐下来,把右脚的鞋脱了。然后——他就跑了。” “跑了?往哪跑了?” “往工地后面。那片树林子。我追出去,没追上。第二天早上,我进工棚一看,他的东西都在。就是人没了。鞋留了一只,在门口。” “那只鞋呢?” “扔了。放了好几天,没人要。就扔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著烟吗?” “没有。两手空空的。” “他有没有说什么?除了『没事』之外。” 老头想了想。“他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清。好像是——『看见了』。”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看见了?” “对。『看见了』。就这两个字。”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空地的尽头。那片树林子早就不在了,被推平了,盖了新楼。陈小军跑进了树林子,再也没有出来。他看见了什么?让他跑掉的什么? “大爷,工地后面,当年有什么?” “有个水塘。不大。再往后就是树林子。” “水塘还在吗?” “填了。盖楼的时候填的。”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大爷,那个工头赵德胜,您认识吗?” “认识。老赵。他在这个工地干了一年,后来就走了。” “去哪里了?” “不知道。听说去了別的工地。恆远的工地。”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拿出笔记本,在陈小军那一页上面写了几行字:“陈小军出去买烟,半小时后回来。一瘸一拐。说『看见了』。脱了右脚的鞋,跑了。再也没回来。他看见了什么?”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陈小军看见了什么?让他连鞋都不要了,跑进树林子再也不回来。是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还是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人?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陈小军的案卷,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工头赵德胜的笔录。赵德胜说:“小军平时很老实。那天晚上他出去买烟,就没回来。我让人去找了,没找到。”他没说陈小军回来过。他在说谎。 秦墨把案卷放下,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陈小军回来过。他脱了一只鞋,跑了。他说『看见了』。工头赵德胜在笔录里没提这件事。” 沈牧之回覆:“赵德胜在隱瞒什么?” “他知道陈小军看见了什么。也许他也看见了。” “赵德胜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恆远花园和这个工地他都干过。后来去了別的工地。也许还在恆远地產。” “我查一下。”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他看著窗外,看了一会儿。 手机响了。沈牧之。 “赵德胜查到了。2010年之后,他离开了恆远地產。去了一个小建筑公司。2015年退休了。现在住在城东,翠湖小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翠湖小区?” “对。恆远地產开发的那个。” 秦墨闭上眼睛。又是翠湖小区。李秀梅住在那里,方小雨住在那里,赵德胜也住在那里。恆远地產把所有人都安排在了自己的小区里。他们住在一起,守著同一个秘密。 “地址发给我。” 沈牧之把地址发过来了。翠湖小区,5栋101。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他开到了翠湖小区,在5栋101门前停下来。门关著,窗户里亮著灯。他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个七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后面,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穿著一件旧毛衣,手里拿著一个遥控器。电视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赵德胜?”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想问你几个问题,关於陈小军的。” 赵德胜的手开始发抖。遥控器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 “进来吧。”他的声音很低。 客厅不大,收拾得还算乾净。茶几上放著一杯茶和一盘瓜子。电视开著,在放新闻。赵德胜把电视关了,坐在沙发上。 “陈小军的案子,”秦墨坐在他对面,“2006年。他在恆远第二项目工地上失踪。” 赵德胜低著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知道。” “他出去买烟,半个小时就回来了。一瘸一拐的。说『看见了』。然后脱了鞋,跑了。这些事,你在笔录里没提。” 赵德胜沉默了很久。“他没回来过。” “看门的老头说他回来了。你不在场?” 赵德胜的手开始发抖。“我在。我看见了。” “你看见了什么?” 赵德胜抬起头,眼眶红了。“我看见他跑进树林子。我追出去,没追上。第二天我去找他,没找到。” “他在跑之前,说了什么?” “他说——『赵哥,我看见了』。” “看见了什么?” 赵德胜低下头。“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他没说。就说了那一句。然后他就跑了。” 秦墨看著他。“你在说谎。” 赵德胜的手抖得更厉害了。“我没有。” “你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你也看见了。所以你才没在笔录里写他回来过。你怕別人问你——他看见了什么?” 赵德胜沉默了很久。电视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地走著。 “那天晚上,”赵德胜的声音很低,“工地上来了一辆车。卡车上装著东西,用帆布盖著。车开到了工地后面,水塘旁边。几个人从车上下来,把帆布掀开。我看到——看到——” 他的声音断了。 “看到什么?” 赵德胜抬起头,眼泪流下来了。“我看到他们从车上往下扔东西。一袋一袋的,往水塘里扔。那些袋子破了,里面有东西漏出来。灰白色的,粉末。”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粉末?” “我不知道。但味道很重。跟之前在恆远花园闻到的一样。小军——他可能也闻到了。他可能看到了他们在扔东西。他跑了。他怕。”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些是什么人?” “工地上的人。刘志强带的。” “刘志强?” “对。项目经理。他带了几个人,开著车来的。他们每个月来一次。每次都往水塘里扔东西。” “扔了多久?” “从我到这个工地开始,就一直在扔。小军来了之后,可能发现了。”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夜色。翠湖小区的楼在路灯下静静的,每一扇窗户里都亮著灯。那些人住在恆远地產盖的房子里,每天喝著恆远地產供的水。他们不知道,那些水下面,埋著什么。 “赵德胜,”秦墨转过身,“水塘填了之后,上面盖了什么?” “盖了楼。恆远地產的楼。就是——这个小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翠湖小区?” “对。翠湖小区。就在这个小区的地底下。”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赵德胜。老人的眼泪已经干了,他坐在沙发上,低著头,像一个等判决的人。 “你知道那些粉末是什么吗?” “不知道。但后来——我查了。” “查到了什么?” “石棉。跟恆远花园一样的石棉。致癌的。” 秦墨闭上眼睛。恆远花园,翠湖小区,东方家园,恆远新城。每一个项目,都有石棉。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人失踪。王建国、陈小军、张志远、孙德胜。他们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问了不该问的问题。然后他们消失了。 “赵德胜,”秦墨睁开眼睛,“你为什么不报警?” 赵德胜抬起头。“报警?马建国就是警察。他来了,看了看,说没事。我还能找谁?” 秦墨没有说话。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 “赵德胜,如果有人来问你这些事,你会说吗?” 赵德胜沉默了一会儿。“会。等了这么多年,该说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看著面前的楼群,一栋一栋的,亮著灯。翠湖小区,建在填平的水塘上面。水塘里,埋著石棉,埋著秘密,埋著陈小军看见的东西。陈小军跑了。他跑进了树林子,再也没有出来。他去了哪里?也许去了一个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也许——就在这地底下。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陈小军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陈小军看见了。工地上来了一辆车,往水塘里扔东西。灰白色的粉末。石棉。刘志强带的队。水塘填了,上面盖了翠湖小区。陈小军跑了。他去了哪里?”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翠湖小区的地底下,埋著石棉。恆远第二项目的工地,水塘里扔的。刘志强带的队。陈小军看见了,跑了。” 沈牧之回覆:“翠湖小区?你確定?” “確定。赵德胜说的。” “那住在里面的人——” “跟恆远新城一样。他们不知道。”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秦墨,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告诉赵建国。让他们来查。跟恆远新城一样。” “然后呢?” “然后继续查。档案室里还有案子。还有人在等。”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太阳升起来了,金黄色的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打开抽屉,拿出另一本案卷。2005年的失踪案。一个叫李建国的人,恆远地產第一个项目——恆远花园——的工人。开工那年失踪的。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建国的名字。 第四十五章 第一个人 张桂兰住在城北的一个老小区里。房子是八十年代建的,六层红砖楼,外墙没有保温层,阳台上的铁栏杆锈跡斑斑。秦墨按地址找到3號楼,爬了四层,在401门前停下来。门上的春联已经褪色了,边角翘起来,露出下面旧春联的纸边。他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才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从缝里看过来,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眼睛是肿的——不是刚哭过,是常年肿著,像是不敢闭合太久。 “张桂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李建国的案子。” 门缝开大了一些。张桂兰站在那里,看著他,没有说话。过了十几秒,她往后退了一步,让开了门。 客厅很小,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台电视。茶几上放著一摞药盒,降压药、降糖药、速效救心丸。墙上掛著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年轻男人,圆脸,短髮,穿著一件白色的工装背心。照片已经泛黄了,边角捲曲。 秦墨站在那张照片前面,看了很久。李建国。恆远花园的第一个工人。开工第三天就失踪了。二十年前。 “坐吧。”张桂兰的声音很平。她坐在沙发上,把药盒往旁边挪了挪。 秦墨坐在对面。“李建国失踪的时候,你们结婚多久了?” “三年。” “有孩子吗?” “没有。还没来得及。”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后来也没再嫁。”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走的那天,说了什么?” 张桂兰的手开始发抖。“他说——『工地上有事,我出去一趟』。我说几点回来。他说『不一定』。然后就走了。再也没回来。” “他走的时候,带东西了吗?” “带了烟。他刚买的,一整条。他说分给工友抽。” “他是瓦工?” “对。手艺好。恆远花园开工的时候,工头专门找他去的。说工资高,活好。他高兴了好几天。” 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工头”两个字。“工头叫什么?” “赵德胜。”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又是赵德胜。恆远花园的工头,恆远第二项目的工头。他从第一个项目就开始带了。 “李建国失踪之后,赵德胜有没有来找过你?” “来了。第二天来的。他说建国可能自己走了,让我別找了。我说他不会自己走。他说『你不信就算了』。然后就走了。” “后来呢?” “后来我就报警了。来了一个警察,姓马。他看了看,问了几句,说『可能自己走的』。我说他不是那种人。他说『你再等等』。等了几个月,没消息。我又去派出所问,他们说还在查。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马建国的名字。2005年,马建国还在派出所。他已经是这副嘴脸了。 “张桂兰,李建国在工地上,有没有跟人吵过架?” “没有。他不跟人吵架。” “他有没有提过工地上有什么异常?” 张桂兰想了想。“提过一次。开工第二天晚上,他回来很晚。我问怎么了,他说『工地上来了一辆车,拉了东西』。我说什么东西。他说『不知道,盖著布』。他脸色不太好。我没多想。” “后来呢?” “后来他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恆远花园开工第二天,来了一辆车,拉了东西,盖著布。跟恆远第二项目一样。跟东方家园一样。每一辆车,都拉著一车石棉。每一个工地,都往地下埋著毒。每一个目击者,都消失了。 他站起来。“张桂兰,如果有消息,我会通知你。” 张桂兰也站起来。她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没有开门。 “秦警官,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秦墨看著她。她的眼睛肿著,但那里面有一种光——不是希望,是一种知道自己不该再抱有希望但还在抱著的倔强。 “我不知道。”他说。 张桂兰点了点头,打开了门。 秦墨走出楼门,站在楼下。阳光照在红砖墙上,暖洋洋的。花坛里种著几棵月季,花开了一半,红的粉的。他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然后上了车。 他没有回档案室。他开到了翠湖小区,5栋101。赵德胜的家。 门开了。赵德胜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旧毛衣,手里拿著遥控器。看到秦墨,他的脸白了一下。 “秦警官?” “有几个问题。李建国。恆远花园开工第二天,工地上来了一辆车。拉的什么?” 赵德胜的手开始发抖。“进来吧。” 他关上门,走到沙发前坐下来。秦墨坐在他对面。 “李建国失踪的那天晚上,”赵德胜的声音很低,“那辆车来了。跟恆远第二项目一样。拉著石棉,往工地后面的坑里倒。” “坑?” “对。恆远花园开工之前,那里是一个大坑。天然的,很深。他们说正好当废料坑用。把石棉倒进去,盖上土,上面盖楼。”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谁让你乾的?” “刘志强。项目经理。他让我带著工人在坑边等著。车来了,卸货,我们盖土。一晚上就填平了。” “李建国看见了?” “看见了。他那天加班,走晚了。他看到了车,看到了我们在填坑。他问我这是什么,我说『你別管』。他脸色不对,走了。” “第二天他就失踪了。” “对。第二天就不见了。” “是你乾的?” 赵德胜猛地抬起头。“不是!不是我!他自己走的!” “他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秦墨看著他。赵德胜的眼睛里没有说谎的光——只有恐惧。 “赵德胜,那个坑,填平之后,上面盖了什么?” “恆远花园。就是——翠湖小区旁边的那个小区。” 秦墨闭上眼睛。恆远花园,恆远第二项目,东方家园,恆远新城。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坑。每一个坑里,都填著石棉。每一个坑上面,都盖著楼。每一个楼里,都住著人。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埋著什么。 “赵德胜,”秦墨睁开眼睛,“恆远地產还有多少项目?” “我不知道。我干到2010年就不干了。” “还有谁参与了?除了刘志强。” “很多。每一个工地的工头都干了。不说出来,就不让干。”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门口,转过身。“赵德胜,如果有人来问你这些事,你会说吗?” 赵德胜沉默了很久。“会。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建国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恆远花园开工第二天,来了一辆车,拉著石棉,往坑里倒。李建国看见了。第二天失踪。坑填平了,上面盖了恆远花园。赵德胜带著工人盖的土。”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区的楼在阳光中静静的。恆远花园在隔壁,也是静静的。两个小区,两片楼,两万多人。他们住在地下埋著石棉的房子里。 手机响了。沈牧之。 “翠湖小区的检测安排了吗?” “安排了。赵建国说下周来人。” “恆远花园呢?”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还没有。” “你觉得恆远花园也有问题?” “有。每个项目都有。2005年就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这个案子比我们想的要大。” “我知道。” “你一个人查不了。” “我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看著窗外,想了很久。“一个一个来。先把翠湖小区的事办完。然后恆远花园。然后下一个。一个一个地还。”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我帮你。” 秦墨掛了电话。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上面写著张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两个圈。他翻到第二页,陈默。第三页,陆鸣。第四页,王建国。第五页,陈小军。第六页,李建国。六个名字,六个失踪的人。六个恆远地產的项目。 他在笔记本上画了一条线,把六个名字连在一起。然后在最下面写了几行字: “恆远花园——2005年——李建国——石棉坑” “恆远第二项目——2006年——陈小军——石棉水塘” “恆远花园(翠湖小区)——2008年——王建国——石棉坑” “东方家园——2009年——张志远——石棉保温板” “恆远新城——2019年——孙德胜——地下废料” 他看了很久,然后在最上面写了四个字:“恆远地產。”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空荡荡的,风吹过来,把墙上的裂缝吹得更深了。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赵建国发了一条消息:“赵组长,恆远地產的所有项目,都需要查。从2005年开始。每一个项目的地下,都埋著石棉。” 赵建国回覆:“有证据吗?” “有。人证。物证正在找。” “发过来。” 秦墨把赵德胜的证词整理了一下,发了过去。然后他放下手机,坐在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夜色。 他想起了方诚。方诚用十年时间,查到了这些。他找到了每一个失踪的人,每一个目击者,每一个证人。他把证据留在了各个地方——留给方志远的铁盒子,留给陆鸣的信,留给陈默的钥匙。他做了一切他能做的。然后他死了。 秦墨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方诚还完了。该我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还有很多。”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六个名字,那六个项目,那六个人。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四十六章 全面调查 赵建国的调查组是第三天进驻的。秦墨在档案室里接到电话,赵建国只说了一句:“来了。你过来吗?”秦墨说:“过来。” 他到恆远花园的时候,小区门口已经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三辆写著“环境监测”的白色麵包车停在门口,几个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架设设备。物业办公室被临时徵用了,门口贴著一张通知:“应上级部门要求,即日起对本小区进行环境质量检测。请居民配合。” 恆远花园比翠湖小区大一些,十几栋楼,错落有致地排列著。小区建了快二十年了,楼体外墙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有些地方脱落了,露出里面的水泥。花园里的树长得很高,枝叶遮住了半边路。 秦墨站在警戒线外面,看著那些穿防护服的人进进出出。他们在绿化带里打孔取样,在楼栋旁边架设空气採样器,在地下车库入口处拉起了另一道警戒线。 小区门口围了很多人。老人、年轻人、抱著孩子的女人、推著轮椅的男人。有人在看通知,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低声交谈。一个穿红衣服的大妈扯著一个工作人员的袖子,声音很大:“你们到底在测什么?是不是房子有问题?” 工作人员挣开她的手,退了一步。“还在检测,结果出来会通知大家。” “通知?上次恆远新城也是这样说的。他们现在都搬走了!我们也要搬吗?” 工作人员没有回答。他被另一个人叫走了。 秦墨站在人群外面,看著那些脸。他在恆远新城见过这些脸,在东方家园见过这些脸。每一次,都是一样的。困惑、震惊、恐惧、愤怒。然后是一种深深的、无法化解的疲惫。 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沈牧之站在人群的另一边,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手里拿著一杯咖啡。他没有往人群里挤,只是靠在电线桿上,看著。 秦墨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赵建国通知我的。他说你是证人,我也是。”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恆远花园的保温材料,跟东方家园是同一批。合同上籤的是兴达建筑。刘志强的公司。” “你知道恆远花园地下有坑吗?” “赵德胜的证词里说了。天然的大坑,填了石棉,上面盖的楼。”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赵德胜说了,刘志强带的队。刘志强是恆远地產的项目经理。每一个项目,都是他。”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刘志强还活著吗?” “不知道。方诚找到过他。他留了钥匙和铁盒子给方诚。然后消失了。也许还活著,也许死了。” “如果他还活著,他会开口吗?” 秦墨想了想。“方诚没让他开口。方诚只是拿走了他留下的东西。方诚不想逼他。也许——方诚觉得,他该还的已经还了。” 两个人站在警戒线外面,看著小区里忙碌的工作人员。阳光照在那些白色麵包车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一个老人从人群里走出来,拄著拐杖,慢慢走到秦墨面前。他七十多岁,头髮全白了,背有些驼,眼睛浑浊但很亮。 “你是警察?”老人问。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 “恆远花园刚建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了。我住17栋,一楼。快二十年了。” “您身体怎么样?”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肺不好。查出来三年了。医生说可能是环境引起的。我问什么环境,他说不知道。” 秦墨没有说话。 “我儿子说,可能是这楼里的材料有问题。我说不可能,这是恆远地產盖的楼,大公司。”老人抬起头,看著面前的楼,“现在——看来是真的了。” 秦墨看著他。“大爷,检测结果还没出来。” “出不出来的,都一样。我住了二十年,肺已经坏了。”老人转过身,拄著拐杖,慢慢地走回了人群里。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的背影。沈牧之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又一个。”沈牧之说。 “又一个。”秦墨重复了一遍。 方诚说过这个词。2010年,他在查王建国案子的时候,说“又一个”。又一个失踪的人。又一个被恆远地產毁掉的人。又一个需要还债的人。 秦墨的手机响了。赵建国。 “你进来一下。物业办公室。” 秦墨穿过警戒线,走进小区。物业办公室在一栋楼的一层,门开著,里面挤了好几个人。赵建国坐在长桌的一头,面前摊著一份地图——恆远花园的平面图。他用红笔在几个位置画了圈。 “这些地方,是赵德胜说的坑的位置。绿化带下面,楼栋下面,都有。”赵建国抬起头,“我们需要打钻取样。但居民不让。他们怕破坏地基。” 秦墨看了看地图。“哪个坑最大?” “这个。17栋下面。”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17栋。刚才那个老人住的地方。他住在一楼,正对著那个坑。 “赵组长,17栋一楼有个老人,住了二十年,肺不好。”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他来找过我了。他说『你们要查就查,我不怕。反正我已经这样了』。” 秦墨没有说话。 “秦墨,”赵建国说,“恆远新城的事,你挨家挨户通知的。东方家园的事,你也在。这次——” “我去。” 赵建国看著他。“你確定?” “確定。我认识17栋那个老人。我去跟他说。” 秦墨走出物业办公室,穿过花园,走到17栋楼下。楼前的花坛里种著几棵月季,花开了一半,红的粉的。一楼的门开著,老人坐在门口的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把蒲扇,正在扇风。 “大爷。” 老人抬起头。“你来了。” “我跟您商量个事。检测需要在您家楼下打钻取样。不会破坏地基。但会有点吵。”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打吧。我不怕。” “您儿子那边——” “他不住这儿。我一个人住。老婆走了五年了。肺癌。” 秦墨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秦警官,”老人看著他,“你不用安慰我。我活了七十多年,什么没见过。该查就查,该搬就搬。我没事。”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您。” 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大爷,您叫什么名字?” “周德胜。”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了。周德胜。跟档案室的老周一个名。但不是同一个人。他点了点头,走了。 他走出小区,站在警戒线外面。沈牧之还靠在那根电线桿上,咖啡已经喝完了,杯子拿在手里。 “谈好了?” “谈好了。17栋的老人同意了。” “你跟他说的?” “对。他说『该查就查,该搬就搬』。”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比我们想的坚强。” “不是坚强。是没办法。” 两个人站在那里,看著小区门口的人群。有人在哭,有人在喊,有人沉默地站著。一个年轻女人抱著孩子,站在人群外面,孩子在她怀里睡著了,小嘴微微张著。她不知道,自己脚下埋著什么。她只知道,她的房子可能不能住了。她的房贷还要还三十年。 秦墨转过身,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恆远花园,17栋,周德胜。住了二十年,肺不好。老婆肺癌走了。他同意打钻。”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恆远花园的楼上,那些白色的瓷砖在光里显得格外刺眼。 手机响了。沈牧之。 “赵建国说,翠湖小区的检测结果三天后出来。跟恆远新城一样。”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居民那边——” “他来通知。不用你了。” 秦墨没有说话。 “秦墨,”沈牧之说,“你做的够多了。” “不够。” “什么不够?” “还欠著。档案室里还有案子。2004年、2003年、2002年。恆远地產的项目,从2000年就开始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每一个项目都有问题?” “每一个。” “那你打算查多久?” 秦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阳光照在云上,把边缘染成了金色。 “查到查不动为止。” 他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档案室,而是开到了城北的一个老小区。张桂兰住在这里。李建国的妻子。二十年前,她的丈夫出门买烟,再也没有回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也许是想看看她。也许是想告诉她——快了。答案快出来了。 他把车停在楼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上去。他点了一根烟,看著四楼那扇窗户。窗帘拉著,看不到里面。张桂兰在里面,也许在做饭,也许在看电视,也许在发呆。她等了二十年。她还能等多久? 秦墨把烟抽完,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恆远花园那边,怎么样?” “在查。” 老周点了点头。“那个姓方的律师,当年也查过恆远花园。他查了很久。” 秦墨看著他。“他说了什么?” “他说——『周哥,这个小区下面,埋著东西。不止石棉。还有別的东西。』我问是什么。他说『別问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还有別的东西?” “对。他没说是什么。”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周。老周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恐惧,是一种知道太多但又不能说的疲惫。 “老周,你知道是什么?” 老周沉默了很久。“不知道。但方诚查到了。他把证据带走了。也许在那个铁盒子里。也许在別的地方。” 秦墨点了点头。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恆远花园那一页。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方诚说,恆远花园下面,不止石棉。还有別的东西。”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诚说,恆远花园下面,不止石棉。还有別的东西。” 沈牧之回覆:“什么別的东西?” “不知道。他把证据带走了。” “在那个铁盒子里?” “也许。也许在別的地方。” “你还要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查。查到他带走的到底是什么。” 他放下手机,打开抽屉,拿出一份2004年的案卷。恆远地產的另一个项目——恆远花园之前的一个项目,叫“恆远广场”,在市中心。2004年开工,2006年竣工。一个商场,下面有地下车库。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那个项目的名字。 第四十七章 恆远广场 2004年的案卷比之前的都薄,只有几页纸。秦墨从铁皮柜子里翻出来的时候,封面上落了一层灰。他用湿布擦了擦,翻开第一页。 恆远广场,恆远地產的第一个商业项目,在市中心,2004年开工,2006年竣工。一个六层的商场,地下一层是超市,地下二层和三层是停车场。案卷里只有一份报案记录和一份现场勘查笔录。报案人是一个叫刘建国的男人——不是建设局信访室的那个刘建国,是另一个,恆远广场的保安。2005年3月的一个晚上,他在停车场巡逻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很重的味道。他说像化学品的味道,从地下三层最里面的墙缝里渗出来的。他报了警。来的警察姓马,马建国。马建国看了看,说可能是下水道的气味,没事。就走了。 案卷里夹著一张纸条,不是老周写的,是另一个人。字跡很旧,原子笔的,有些褪色了。纸条上写著:“你们要查,就去广场下面的车库。第三层,最里面。墙上有一道裂缝。”没有署名。 秦墨把纸条拿起来,对著光看了看。纸的边缘不齐,像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字跡歪歪扭扭,像是在很暗的光线下写的,又像是故意写成这样的。他翻到案卷的最后一页,那里还夹著一样东西——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地下三层的一堵墙,灰色的水泥墙面,中间有一道裂缝,从天花板一直延伸到地面,大约两指宽。裂缝的边缘有一层白色的结晶,像盐,又像霜。照片的背面写著一行字,字跡跟纸条上的一样:“2005年3月。味道从这里出来的。” 秦墨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方诚查过恆远广场。他一定看到了这张纸条,这张照片。他去了地下车库,找到了那道裂缝。他看到了裂缝后面的东西。然后他把证据带走了。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恆远广场,地下车库三层,墙上有一道裂缝。2005年,有人报警说从裂缝里闻到化学品的味道。马建国说是下水道。” 沈牧之回覆:“方诚查过吗?” “查过。他一定去过。他把证据带走了。” “什么证据?” “不知道。但裂缝后面有东西。”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吗?” “去。现在。” 秦墨把照片和纸条装进口袋里,站起来,走出办公室。恆远广场在市中心,开车不到二十分钟。他把车停在地面停车场,走进商场。商场还在营业,人不多,有几个店铺已经关了,捲帘门拉到底。他找到通往地下停车场的楼梯,沿著楼梯往下走。地下一层是超市,推车的声音从远处传过来,哗啦哗啦的。地下二层是停车场,停著几辆车,灯管坏了一半,一闪一闪的。地下三层没有人,灯也坏了大半,只有几盏应急灯还亮著,发出惨白的光。 秦墨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沿著墙壁往前走。地下三层很大,一根一根的水泥柱子,一排一排的车位,大部分空著。空气里有霉味,还有別的——很淡,但他闻到了。化学品的味道。跟恆远新城地下室的味道一样,跟东方家园地下室的味道也一样。他走到最里面,在一堵墙前面停下来。 裂缝还在。从天花板一直到地面,两指宽,边缘的白色结晶比照片里更多了,厚厚的一层,像冬天窗户上的霜。他蹲下来,用手电筒照著裂缝里面。什么都看不到,黑的。他把手机凑近了一些,闻到一股更浓的味道。从裂缝里出来的。不是下水道,是化学品的味道。 他站起来,沿著墙壁往两边走了走。裂缝不止这一道。墙上还有好几道,有的细,有的宽,有的还在往外渗东西。灰白色的,黏糊糊的,像没干的水泥。他用手指碰了一下,凉凉的,滑滑的,闻起来跟恆远新城地下的味道一样。 秦墨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走到楼梯口,上了楼,回到地面。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商场门口,点了一根烟。 手机响了。沈牧之。 “看到了?” “看到了。裂缝还在。墙上有白色的结晶,还在往外渗东西。” “跟恆远新城一样?” “一样。味道也一样。” “你觉得墙后面是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也许是那些铁桶。” “铁桶?” “案卷里有一封匿名举报信。说恆远广场的地基下面,埋著几十个铁桶。桶里装的是化工厂的废料。”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几十个铁桶。几十个。比恆远新城还多。” “恆远广场是恆远地產的第一个商业项目。陈国栋要立標杆。他不敢让人知道地下埋著东西。所以他封住了。用水泥封住了。但裂缝出来了,味道出来了,瞒不住了。” “方诚查到了这些。” “对。他查到了。他把证据带走了。” “什么证据?” “也许是铁桶里的东西。也许是化工厂的废料样本。也许是一份文件——证明这些废料从哪里来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恆远广场还在营业。每天有几千人来这里。他们不知道地下埋著什么。” “我知道。” “你打算怎么办?” “告诉赵建国。让他来查。跟恆远新城一样。” “这次,你不用挨家挨户通知了。” 秦墨看著商场门口进进出出的人。一个年轻妈妈推著婴儿车走进去,孩子在里面睡著了。两个年轻人拎著购物袋走出来,有说有笑的。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踩著什么东西。 “不用。”他说。 他掛了电话,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而是开到了省纪委巡视组的驻地。赵建国在办公室里,面前摊著恆远花园的平面图,红笔画了好几个圈。看到秦墨进来,他抬起头。 “怎么了?” 秦墨把照片和纸条放在桌上。“恆远广场。地下车库三层,墙上有一道裂缝。2005年就有人报警了。马建国说是下水道。裂缝后面有东西。可能是几十个铁桶,装著化工厂的废料。” 赵建国拿起照片,看了很久。“你確定?” “確定。味道跟恆远新城一样。墙上的白色结晶也一样。” 赵建国放下照片。“方诚查过吗?” “查过。他把证据带走了。” “什么证据?” “不知道。但他带走了。也许在那个铁盒子里,也许在別的地方。” 赵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恆远广场还在营业。” “对。每天几千人。” “我会安排人去查。你——” “我去找铁盒子。” 赵建国看著他。“你觉得方诚把证据留在青石镇了?” “也许。也许在別的地方。但我知道一个人,也许知道铁盒子在哪里。” “谁?” “方志远。方诚的姑父。他替方诚保管过一个铁盒子,交给了陈默。也许还有別的。” 赵建国点了点头。“去吧。” 秦墨走出巡视组驻地,上了车。他开往安溪县。第四次了。这一次,他要问方志远——方诚还有没有留下別的东西。恆远广场下面的那些铁桶,证据在哪里? 他开了四个小时。下了高速,在山路上绕了两个小时。李家村还是那个样子,大樟树还在,树下换了一个人,也在晒太阳。他沿著石板路往里走,菜地里的青菜长高了,有人在浇水。方志远坐在桂花树下的竹椅上,膝盖上放著一本书,老花镜架在鼻樑上。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 “你又来了。” “方老师,方诚还留了別的东西吗?” 方志远沉默了一会儿。“什么別的东西?” “恆远广场。地下车库。裂缝后面的铁桶。” 方志远的手开始发抖。他把书放下,摘下老花镜。 “你怎么知道?” “我查到了。2005年就有人报警了。马建国压下去了。方诚查到了,他把证据带走了。他放在哪里了?”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来,桂花树的叶子沙沙响。 “他放在我这里。”他的声音很低,“还有一个铁盒子。”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在哪里?” 方志远站起来,走进屋里。他走得很慢,背更驼了。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手里拿著一个铁盒子。跟上次那个一样大,一样旧,盒盖上的花纹已经看不清了。 他把盒子放在秦墨面前。“他2014年给我的。说等合適的时候,交给能查到底的人。” “什么时候是合適的时候?” “他说——『等我死了,如果有人来问恆远广场的事,就把这个给他』。” 秦墨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叠文件,纸张已经泛黄了。第一份是一张手写的地图,画的是恆远广场地下车库的平面图,用红笔標出了裂缝的位置和墙后面的区域。第二份是一份检测报告,纸张已经脆了,边角一碰就碎。报告上写著,从裂缝里取出的白色结晶样本中,检测出了苯系物、多环芳烃和重金属。浓度是標准的几百倍。第三份是一沓照片——裂缝的照片,墙面的照片,还有几张拍的是墙后面被凿开后的样子。水泥碎块散了一地,露出后面的泥土。泥土是黑色的,发亮的,像被油泡过。 秦墨翻到最后一张照片。那是一只鞋。绿色的解放鞋,破了一个洞,沾满了黑色的泥。鞋旁边有一根骨头——不,不是骨头,是人骨。一根脛骨,从泥土里露出来,灰白色的,上面还粘著黑色的泥。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张照片上。 “这是什么?”他的声音很低。 方志远低下头。“方诚说,墙后面的泥土里,有人的骨头。不只一根。很多。” 秦墨闭上眼睛。恆远广场的地基下面,埋著的不只是铁桶。还有人。 “他查到了是谁吗?” “没有。他说可能是失踪的工人。恆远广场开工的时候,走了一个人。没有人报案。没有人找。” 秦墨睁开眼睛。“名字呢?” “方诚没查到。那个人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人知道他来过。” 秦墨把照片放回盒子里,盖上盖子。“方老师,这个盒子,我拿走了。” 方志远看著他。“你会查到底吗?” “会。” 方志远点了点头。“那就拿走吧。” 秦墨站起来,抱著铁盒子,走出院子。阳光照在桂花树上,叶子绿得发亮。他沿著石板路走到村口,上了车,把盒子放在副驾驶座上。 他没有回本市。他开到了青石镇。陈默家的老房子,灯亮著。他敲了敲门。门开了,陈默坐在轮椅上,手里拿著一本书。看到秦墨,他的表情变了一下。 “秦警官?” “陈默,方诚留给你的铁盒子里,有什么?” 陈默沉默了一会儿。“一封信。一把钥匙。” “还有別的吗?” “没有。” 秦墨看著他。“你確定?” “確定。”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陈默,如果有一天,有人来问你方诚的事,你会说吗?” 陈默沉默了很久。“会。该说的,我会说。” 秦墨上了车,发动了引擎。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刚亮,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没有回家,直接开到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又找到了?” “找到了。恆远广场的。” 老周没有问是什么。他点了点头,继续看报纸。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盒子,把那些文件一份一份地拿出来,摆在桌上。地图、检测报告、照片。那只鞋,那根骨头。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手机,给赵建国发了一条消息:“恆远广场的墙后面,有人的骨头。不只一根。方诚查到了。证据在我这里。” 赵建国回覆:“我马上到。”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恆远广场那一页。在上面写下了最后一行字:“墙后面,有人的骨头。方诚查到了。他把证据留给了我。” 第四十八章 骨头 破拆是在第十八天进行的。赵建国调来了法医和刑警,还有一支专业施工队。恆远广场地下三层被封闭了,从楼梯口开始拉起警戒线,一直拉到那堵墙前面。秦墨到的时候,施工队已经架好了照明灯,把整个地下三层照得雪亮。 墙已经被凿开了一个洞,能容一个人弯腰钻进去。洞里面是黑的,有风吹出来,带著一股潮湿的、腐烂的气味。不是化学品的味道——是另一种,更深的、更旧的,像是什么东西埋了很久,终於被翻出来了。 一个穿白大褂的法医从洞里钻出来,口罩上沾著黑色的泥。他走到赵建国面前,摘下口罩。 “墙后面是一个空洞,大约二十平方米。填满了泥土。泥土里有——” 他停了一下。 “有什么?”赵建国问。 “骨头。至少七根。脛骨、腓骨、肱骨。还有——一个头骨。”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七根骨头,至少一个人。也许更多。 “能確定身份吗?”赵建国问。 “需要时间。泥土太黏了,包裹得很紧。而且——”法医看了看秦墨,“骨头上有伤痕。不是自然死亡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伤痕?” “钝器击打。头骨上有两道裂痕。跟孙德胜的尸检报告很像。” 孙德胜。被钝器击打头部,偽装成意外坠亡。这里的骨头,也是钝器击打。同一只手?还是同一种方式? 赵建国转过身,看著秦墨。“你认识孙德胜案的法医。” “林致远。他在服刑。” “能让他来看看吗?” “我联繫。” 秦墨拿出手机,走到一边。他拨了一个號码——林致远服刑的监狱。等了很久,电话才接通。他说明了身份和来意。对方让他等著。过了十几分钟,林致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苍老了很多。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方便 】 “秦墨?” “林教授,恆远广场地下三层,墙后面挖出了骨头。头骨上有两道裂痕,跟孙德胜的一样。你能来看看吗?” 林致远沉默了很久。“我被判了三年。不是法医了。” “你是法医。你的眼睛还是。” 林致远又沉默了一会儿。“我去。跟监狱申请。” “好。” 秦墨掛了电话,走回赵建国身边。“他同意来。等申请批下来。” 赵建国点了点头。他转过身,看著那个黑洞。施工队还在往外搬泥土,一袋一袋的,黑色的,湿漉漉的。照明灯的光照在那些袋子上,反射出油亮的光。 秦墨走到洞口,蹲下来。他用手机的手电筒照了照里面。泥土已经被挖掉了一部分,露出一些黑色的、扭曲的东西——不是骨头,是铁。铁桶的碎片。锈透了,一碰就碎。铁桶旁边,是一截灰白色的骨头,在黑色的泥土里格外显眼。 他站起来,走回警戒线外面。沈牧之靠在墙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 “几根?” “至少七根。可能更多。” “一个人?” “至少一个。也许更多。”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方诚知道。” “他知道。他拍到了骨头。照片在铁盒子里。” “他为什么没有报警?” 秦墨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在等。” “等什么?” “等一个能查到底的人。等一个不怕把天捅破的人。等他自己把债还完。” 沈牧之没有说话。两个人站在警戒线外面,看著那些穿白大褂的人进进出出。地下三层的风从楼梯口涌上来,带著那股腐烂的气味。 “秦墨,”沈牧之说,“你觉得这些骨头,是恆远广场开工的时候埋的?” “2004年到2005年。恆远广场打地基的时候。” “那些铁桶呢?” “同一时间。也许更早。” “是谁干的?”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志强。赵德胜。还有——马建国。” “马建国?” “2005年,保安报警,马建国来的。他说是下水道的气味。他看到了裂缝,闻到了味道。他什么也没做。” 沈牧之看著他。“你觉得他收了钱?” “他收了恆远地產的钱。从2005年就开始收了。”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施工队还在往外搬泥土,一袋一袋的,堆在墙角,像一座小山。 下午,赵建国走过来。“法医说,至少还要挖三天。泥土太黏了,骨头很容易碎。要慢慢来。” 秦墨点了点头。“林致远的申请批下来了吗?” “明天。明天他能来。” 秦墨走出恆远广场,站在商场门口。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商场还在营业,人不多,有几个店铺在打折,喇叭里喊著“跳楼价,最后三天”。他不知道那些人知不知道,地底下在挖什么。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不想知道。 他上了车,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挖到了?” “挖到了。骨头。” 老周的手停了一下。“几个?” “至少一个。也许更多。” 老周沉默了很久。“方诚当年也挖过。” 秦墨看著他。“他挖过?” “他来过这里。借了工具,自己去地下三层挖的。挖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他上来的时候,脸色是白的。” “他挖到了什么?” “没跟我说。但他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周哥,我不是一个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不是一个人?” “对。『我不是一个人』。我问什么意思。他没说。”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周。方诚不是一个人。他有帮手。张明远。刘志强?不,刘志强是他查的人。也许是另一个人。一个他一直找,但没有找到的人。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恆远广场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方诚挖过。挖了一个晚上。上来的时候脸色是白的。他说『我不是一个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诚自己挖过恆远广场的地下室。挖了一个晚上。他说『我不是一个人』。” 沈牧之回覆:“他有帮手。” “对。一个他不知道名字,或者知道名字但没说出来的人。” “你觉得是谁?”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也许是张明远。也许是刘志强。也许是——陈默。” “陈默?他坐在轮椅上,怎么挖?” “他还有妹妹。陆瑶。方诚说过,孪生兄妹。陆瑶帮过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怀疑陆瑶?” “方诚说『我不是一个人』。他需要有人帮他挖。需要有人帮他搬证据。需要有人在他死了之后,继续替他看著。” “陆瑶在哪里?” “不知道。陈默说她在南方打工。也许——她就在本市。” 秦墨放下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他想起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方诚的起点,比他想像的远得多。他不是一个在还债。他是一群人在还债。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查一个人。陆瑶。陈默的妹妹。2009年之后的所有记录。” 沈牧之回覆:“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路灯的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了方诚的脸——瘦,戴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他站在地下三层的墙前面,手里拿著铁锹,一下一下地挖。泥土很黏,很重,每一下都要用力。他挖了一个晚上,挖到了铁桶,挖到了骨头。他拍了照片,把证据装进铁盒子里。然后他盖上盖子,走出地下三层,站在商场门口,看著天亮了。 “我不是一个人。”他说。他还有帮手。他还有陆瑶。他还有张明远。他还有方志远。他还有所有被他找到、被他帮助、被他保护的人。他们都在还债。 秦墨睁开眼睛。窗外,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那条白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方诚不是一个人。我也不是。”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不是一个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方诚不是一个人。我也不是。”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渐渐甦醒了。车声、人声、广播声,从远处传过来,混成一片嗡嗡的声响。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第四十九章 帮手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三天来的。 “陆瑶查到了。她还在本市,用的是假名字。身份证上的名字叫『陆小曼』,在城东一家物流公司当仓库管理员。地址发给你了。” 秦墨看著屏幕上的地址,把笔记本从口袋里掏出来,抄了下来。城东,开发区,一家叫“顺达物流”的公司。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暖洋洋的。 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找一个人。” 老周没有问是谁。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东开发区不远,开车半个小时。顺达物流在一排灰色厂房中间,门口停著几辆大货车,地上有油渍。仓库的捲帘门开了一半,能看到里面堆著的纸箱。 秦墨把车停在门口,走进去。一个穿工装的中年男人从办公室里探出头来。 “找谁?” “陆小曼。” “小曼啊。她在后面。仓库最里面,分拣区。” 秦墨穿过一堆一堆的货物,走到仓库的最里面。一个女人站在分拣线旁边,正在往纸箱上贴標籤。她三十多岁,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手上戴著白手套。她的动作很快,贴一个,放一个,贴一个,放一个。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 秦墨站在她面前。她的眼睛跟陈默很像——细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专注的神情。但她比陈默亮,像一盏还没被吹灭的灯。 “陆瑶?” 她的手停了一下。標籤从她手里滑落,飘到地上。她低下头,看著那张標籤,然后抬起头,看著秦墨。 “你来了。”她说,“方诚说过,会有人来找我。” 秦墨看著她。“你知道我是谁?” “警察。姓秦。方诚说你会来。”她把白手套摘下来,叠好,放在分拣线上。“出去说。” 她走出仓库,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秦墨坐在她旁边。阳光照在两个人身上,暖洋洋的。远处有货车在卸货,轰隆轰隆的。 “方诚什么时候跟你说我会来的?” “2014年。他『死』之前。他来找我,说如果他出了事,会有一个姓秦的警察来找我。让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他。” “你为什么没有去找我?” 陆瑶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我在等。等方诚说的那个『时候』。” “什么时候?” “他说——『等我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挖恆远广场的那天晚上,你帮他了吗?” 陆瑶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指甲剪得很短,指尖上有茧。 “帮了。他挖,我搬。他挖了一夜,我搬了一夜。” “搬什么?” “泥土。铁桶的碎片。还有——骨头。”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你们挖到了什么?” 陆瑶抬起头,看著远处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一架飞机从云层下面飞过,拖出一条长长的白线。 “铁桶。几十个,都锈烂了。里面流出来的东西,黑色的,黏糊糊的,味道很重。方诚说是化工厂的废料。还有——骨头。人的骨头。散在泥土里,有的已经碎了,有的还连著。” “你们挖了多少?” “挖了一个晚上。方诚说够了。他把骨头拍了照片,把铁桶的碎片装了一袋,把泥土的样本装了一瓶。然后我们又把土填回去了。” “为什么填回去?” 陆瑶看著他。“因为方诚说『现在不是时候』。他说如果现在报警,证据会被销毁。他要等。等他查完所有的事,等他找到所有的人,等他把证据都收齐。” “等他自己死?” 陆瑶沉默了一会儿。“对。等他自己死。” 秦墨坐在台阶上,没有说话。风吹过来,把地上的落叶吹得打转。 “陆瑶,方诚挖恆远广场的时候,除了你,还有谁?” “就我们两个。” “张明远呢?” 陆瑶的表情变了一下。“张老师?” “对。张明远。海城三中的物理老师。方诚的朋友。” “他来过。帮我们搬了几袋土。后来方诚让他走了。说『你还有別的事』。” “什么事?” “不知道。方诚没说。”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陆瑶,你恨那些人吗?推你哥的那些人。” 陆瑶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 “恨过。恨了很多年。后来不恨了。” “为什么?” “因为方诚说——『恨太累了。你不用恨了。我来』。” 秦墨看著她。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平静的光,像河底的石头上长了青苔,被水冲乾净了。 “陆瑶,方诚死了之后,你还在等什么?” “等你。” “等我什么?” “等你来问我。等你说『时候到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时候到了。” 陆瑶点了点头。她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 “方诚租的另一个仓库。在城北。他把恆远广场的证据都放在那里。铁桶的碎片、泥土的样本、骨头的照片。还有——別的东西。” “什么別的东西?” 陆瑶看著他。“刘志强的日记。”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刘志强的日记?” “对。方诚找到刘志强的时候,刘志强把这本日记给了他。说『你不用问我了。你自己看』。” “日记里写了什么?” 陆瑶沉默了一会儿。“写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坑。每一车废料。每一个失踪的人。” 秦墨站起来。“带我去。” 陆瑶带著他走出物流公司,上了他的车。她指路,他开车。城北,一个叫“北郊”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路越来越窄,两边的房子越来越破。她在一排旧仓库前面让他停下来。 “就是这里。3號仓库。” 秦墨下了车,走到3號仓库门口。门上掛著一把新锁——不是原来的,是后来换的。 “钥匙呢?” 陆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他。“方诚给我的。他说等『时候到了』,就把仓库打开。” 秦墨接过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锁开了。他推开门,里面很暗,有一股灰尘和铁锈的气味。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柱在黑暗里扫了一圈。 仓库不大,二十平方米左右。靠墙的地方堆著几个纸箱子,上面落了一层灰。墙角放著一把铁锹,手柄上沾著干了的泥。另一只墙角放著几袋水泥,袋子已经破了,水泥洒了一地。 秦墨走到那些纸箱子前面,蹲下来。最上面的箱子上贴著一张纸条,字跡是方诚的:“恆远广场——证据。” 他打开箱子。里面是塑胶袋装著的泥土样本、铁桶碎片、几沓照片,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他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一本笔记本。黑色的封皮,边角磨破了,纸张泛黄。翻开第一页,上面写著一个名字:刘志强。日期:2004年3月。 秦墨翻到第二页。字跡很乱,像是在很暗的光线下写的。 “2004年3月15日。恆远广场开工。陈总说,地基下面有个坑,很深。他说正好,不用填了。把那些东西倒进去就行。我问什么东西。他说『你別管』。” 他翻到第三页。 “2004年3月20日。车来了。三辆,盖著帆布。从车上卸下来的东西,装在铁桶里。铁桶很重,两个人才能抬动。陈总说,这些是化工厂的废料。倒进坑里,盖上土,上面盖楼。没人会知道。” 秦墨一页一页地翻。每一页都记录著一次倾倒。日期、车数、铁桶数量、坑的位置。恆远广场、恆远花园、恆远第二项目、东方家园、恆远新城。每一个项目都有。每一个坑都有。每一车废料都有。 他翻到最后几页。字跡更乱了,像是在发抖。 “2012年。方诚找到我了。他说他是李彦斌。我说我知道。他说他要查恆远地產的所有项目。我说你查吧。我把日记给他了。我告诉他——『你不用问我了。你自己看』。他看完之后,坐了很久。然后他说——『刘哥,你该还的还完了。剩下的,我来』。” 秦墨合上日记,把它放回信封里。他站起来,转过身。陆瑶站在门口,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陆瑶,这本日记,方诚看过之后,说了什么?” “他说——『够了』。” “够了?” “对。够了。证据够了。不用再查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为什么不把日记交出去?” “因为他说『时候没到』。” “什么时候是时候?” 陆瑶看著他。“等你来的时候。” 秦墨抱著那个纸箱子,走出仓库。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把箱子放在副驾驶座上,上了车。陆瑶站在车外面,没有上车。 “你不跟我回去?”秦墨问。 “不了。我该回去了。仓库里还有活。” “陆瑶,如果有人来问你方诚的事,你会说吗?” 陆瑶沉默了一会儿。“会。该说的,我会说。” 她转过身,沿著那条窄路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没有回头。 “秦警官。” “嗯。” “方诚说——『告诉秦墨,不用找了。他已经回家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向盘。“谁回家了?” “陈默。” 陆瑶走了。她的背影越来越小,消失在那排旧仓库的尽头。 秦墨坐在驾驶座上,看著那个方向。风吹过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在空中打著旋。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把纸箱子打开,把那些证据一件一件地拿出来,摆在桌上。泥土样本、铁桶碎片、照片、日记。他翻到日记的最后一页,刘志强写的那句话——“剩下的,我来。”方诚说“剩下的,我来”。他来了。他把所有的债都还了。然后他死了。 秦墨把日记放回信封里,锁进抽屉。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刘志强的日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坑,每一车废料。方诚看过了。他说『够了』。” 沈牧之回覆:“日记里有没有写那些骨头是谁的?” “没有。但刘志强知道。方诚也知道。他们没说。” “为什么?”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因为那些人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过。说了,也没人信。”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还查吗?” “查。查那些有名字的人。王建国、陈小军、张志远、孙德胜。他们还活著的人——张桂兰、李秀梅、周德胜。他们还在等答案。”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刘志强的日记。方诚看过了。他说『够了』。我还没够。”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说『够了』。我还没够。”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我还没够。”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五十章 有名字的人 张桂兰的电话是下午打的。秦墨在档案室里等了一个小时,电话才接通。那头很安静,只有呼吸声。 “张阿姨,我是秦墨。有消息了。能见面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秦墨以为她掛了。 “能。”她的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 秦墨问了地址,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 张桂兰住在城北那个老小区的四楼。秦墨到的时候,门已经开了。她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头髮梳得很整齐。 “进来吧。” 客厅还是上次的样子,药盒还在茶几上,黑白照片还在墙上。但她换了一壶新茶,杯子也洗过了。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推到张桂兰面前。 “这是什么?” “李建国的事。查到了。” 张桂兰的手开始发抖。她没有打开信封,只是看著它,像看著一个等了很久终於来了但不敢接的东西。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她的声音很低。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是。” 张桂兰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流下来,顺著脸上的皱纹,一滴一滴地落在茶几上。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怎么死的?”她问。 “被人害的。” “谁?” “恆远地產的人。项目经理刘志强。工头赵德胜。还有——警察马建国。” 张桂兰睁开眼睛。“警察?” “他收了钱。把案子压下去了。” 张桂兰低下头,看著那个信封。“这里面是什么?” “证据。刘志强的日记。方诚找到的。方诚——也是一个警察?不,他是律师。他查了十年。他把所有的事都查清楚了。” “他为什么要查?”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他欠的。他也欠李建国的。” 张桂兰没有问欠什么。她拿起信封,抱在怀里,像抱著一个孩子。 “秦警官,我能看看他吗?” “谁?” “建国。他的——他的尸体。” 秦墨沉默了很久。“还没有找到。恆远广场的地下,挖出了骨头。但不確定是不是他。法医在做dna鑑定。” “什么时候能知道?” “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很久。” 张桂兰点了点头。她把信封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到墙边,看著那张黑白照片。李建国笑著,穿著一件白色的工装背心。 “他说,等恆远花园盖好了,带我去看。他说那是他盖的楼,最高的那栋。他说我们要买一套,住进去。”她伸出手,摸了摸照片里李建国的脸。“他没等到。” 秦墨站起来。“张阿姨,有消息我会通知你。” “好。”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张阿姨,你还等吗?” 张桂兰转过身。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睛红红的,但很亮。 “不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走出楼门,站在楼下。阳光照在红砖墙上,把墙上的爬山虎照得绿油油的。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张桂兰等了二十年。现在她不等了。她知道了答案。虽然那个答案不是她想要的。 他上了车,开回了档案室。他没有上楼,而是坐在车里,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建国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 然后他翻到王建国那一页。王建国,2007年失踪,妻子李秀梅,住在翠湖小区。他还没有告诉她。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李秀梅说“他是不是回不来了”,他说“我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但他还是不知道怎么告诉她。 他合上笔记本,下了车,走进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说了?” “说了。” “她怎么样?” “哭了。没出声。”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等二十年,等来一句『被人害死的』。换谁都得哭。”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烫,烫得舌头麻了。他没有放下,又喝了一口。 “老周,恆远广场的dna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赵组长说三天。” 秦墨点了点头。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把刘志强的日记拿出来,翻到恆远花园那一页。 2005年3月,恆远花园开工。地基下面有一个天然的大坑。刘志强带著赵德胜,用卡车运来几十桶化工厂的废料,倒进坑里,盖上土。李建国是瓦工,他看到了。他问赵德胜这是什么,赵德胜说“你別管”。第二天,李建国就不见了。 秦墨把日记放回去,锁好柜子。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李建国的妻子告知了。她等了二十年。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沈牧之回覆:“她比你想像的坚强。” “也许。也许是没办法。”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王建国的妻子呢?” “还没说。不知道怎么开口。” “需要我陪你去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不用。我自己去。” 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李秀梅住在翠湖小区,8栋201。他到的时候,天已经暗了。楼下的花坛里种著几棵月季,花已经谢了,叶子还绿著。他上了二楼,敲了201的门。 门开了。李秀梅站在门后面,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看到秦墨,表情没有变化,像是早就知道他会来。 “秦警官。” “李秀梅,王建国的事。有消息了。” 李秀梅沉默了一会儿。“进来吧。” 客厅还是那个样子,沙发巾铺得整整齐齐,茶几上放著一盘水果。墙上掛著王建国的照片——年轻,笑著,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拿出那个牛皮纸信封。跟张桂兰的一样。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李秀梅问。跟张桂兰问的一样。 “是。” “怎么死的?” “被人害的。” “谁?” “恆远地產的人。项目经理刘志强。工头赵德胜。还有警察马建国。” 李秀梅坐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她没有哭,眼睛也没有红。只是坐在那里,看著茶几上的信封。 “他走的那天,跟我说『我出去买包烟』。我说早点回来。他说『好』。”她的声音很平,“然后就没回来。” 秦墨没有说话。 “我等了十七年。每年清明给他烧纸,跟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来』。今年清明,我没烧。我不想等了。”她抬起头,看著秦墨,“现在不用等了。” “李秀梅,王建国的尸体——还没有找到。恆远广场的地下挖出了骨头,但不確定是不是他。法医在做dna鑑定。” 李秀梅点了点头。“找到了,告诉我。” “好。”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门口,转过身。“李秀梅,你还等吗?” 李秀梅看著他。“不等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建国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楼群。翠湖小区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照著那些住在恆远地產盖的房子里的人。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埋著什么。他们不知道,那些盖楼的人,有的已经死了,有的还在等答案。 手机响了。沈牧之。 “都说完了?” “都说完了。” “她们怎么样?” “一个哭了。一个没哭。”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还好吗?” 秦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黑了,星星出来了,不多,几颗,亮亮的。 “还好。就是有点累。” “回来吧。今天够了。” “够了。” 他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开回家的时候,街上的人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说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六个名字。李建国——已告知。王建国——已告知。陈小军——还没有找到家属。张志远——女儿孙丽,已告知(第一卷)。孙德胜——女儿孙丽,已告知(第一卷)。恆远广场那个没有名字的人——没有人可以告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赵组长打电话来了。恆远广场的dna结果提前出来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怎么说?” “七根骨头,属於两个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男的四十岁左右,女的三十岁左右。都不是李建国。也不是王建国。” “那是谁?” “不知道。资料库里没有匹配。”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周。两个没有名字的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埋在那里?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起手机,给赵建国发了一条消息:“dna结果我听说了。两个没有名字的人。” 赵建国回覆:“对。资料库里没有。查不到身份。” “方诚知道他们是谁吗?” “他知道。刘志强的日记里没写。但他一定知道。他拍了照片,装进了铁盒子里。”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我去问他。” “问谁?” “方志远。方诚的姑父。也许方诚告诉过他。” “去吧。” 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他没有告诉老周去哪里,直接出了门,上了车。安溪县,第四次。他开了四个小时,下了高速,在山路上绕了两个小时。李家村,大樟树,晒太阳的老人。他沿著石板路往里走,菜地里的青菜老了,开著黄色的花。 方志远坐在桂花树下的竹椅上,手里拿著一把蒲扇,正在扇风。看到秦墨走进来,他没有惊讶,只是点了点头。 “方老师,恆远广场的骨头,dna结果出来了。一男一女,都不是李建国和王建国。方诚知道他们是谁吗?”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来,桂花树的叶子沙沙响。 “知道。”他说,“他告诉过我。” “是谁?” “是他的父母。”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诚的父母?” “对。李德厚和王秀兰。2004年,恆远广场开工的时候,他们在工地上打工。李德厚是瓦工,王秀兰是做饭的。他们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然后就消失了。方诚那时候十七岁。他找了很久,没找到。后来他查到了恆远广场,挖到了骨头。他做了dna比对。是他父母。”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方诚的父母,埋在恆远广场的地下。他亲手挖出来的。他拍了照片,装进了铁盒子里。他没有报警。他把证据留给了后来的人。他用自己的方式还了债。 “方老师,方诚知道是他父母,为什么不报警?” 方志远看著他。“报警?马建国就是警察。他收钱的时候,他父母正在地下烂著。报警有什么用?” 秦墨沉默了很久。“所以他用自己的方式还了债。” “对。他用十年时间,把恆远地產的所有项目都查了一遍。他把证据都收齐了。然后他死了。他用他的死,换了所有人的生。”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方志远。老人的眼睛红了,但没有流泪。 “方老师,谢谢你。” 方志远点了点头。他拿起蒲扇,继续扇风。 秦墨转过身,走出院子。阳光照在桂花树上,叶子绿得发亮。他沿著石板路走到村口,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而是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山很绿。方诚的父母埋在地下二十年。方诚把他们挖出来了,又埋回去了。他没有让他们见光。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那些骨头是他的父母。他不想让人可怜他。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本市。他开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到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知道了?” “知道了。是他父母。” 老周的手停了一下。“方诚的父母?” “对。” 老周沉默了很久。“他从来没说过。” “他不会说的。”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打开盒盖,拿出那张骨头的照片。方诚的父母。他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放回去,盖上盖子,锁进柜子。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恆远广场的骨头,是方诚的父母。他亲手挖出来的。他没有报警。”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他一个人扛了所有的事。” “对。” “秦墨,你还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查。替他查完。” 他放下手机,打开笔记本,翻到恆远广场那一页。在上面写下了最后一行字:“方诚的父母。2004年失踪。2014年方诚亲手挖出。他没有报警。他把证据留给了我。”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笔,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了几个字:“方诚,你的债还完了。剩下的,我来。”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抽屉,拿出另一本案卷。2003年的失踪案。恆远地產的一个项目,在城西。一个叫刘大勇的工人,失踪了。他的妻子还在等。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名字。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五十一章 刘大勇 2003年的案卷比秦墨预想的还要薄。只有三页纸:一份报案记录,一份现场勘查笔录,一份失踪人员登记表。报案人叫赵秀兰,刘大勇的妻子。案卷的封面上落了一层灰,不是普通的灰,是那种放了十几年、没有人碰过的灰,厚厚的一层,用手一抹,底下泛黄的纸张就露出来了。 秦墨翻开第一页。刘大勇,男,三十五岁,恆远西城工地瓦工。2003年8月15日,开工第三天,失踪。报案时间:2003年8月16日上午九时。出警民警:马建国。 又是马建国。2003年,他已经在派出所了。从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开始,他就在了。 勘查笔录只有几行字:“工地走访,无异常。工头称刘大勇可能自己走了。无打斗痕跡。暂按失踪处理。”秦墨看完了,合上案卷。三页纸,一个人的一生,就没了。 案卷里夹著一张纸条——不是老周的,是方诚的。他认识他的字,瘦瘦的,一笔一画,像是在认真地做一件重要的事。纸条上画著一张地图,手绘的,恆远西城工地的平面图。几栋楼的位置,一条进出工地的路,一个厕所,一个工棚。地图上用红笔画了一个圈,在工地的东北角,旁边写著三个字:“坑。很深。” 秦墨把地图拿起来,对著光看了看。纸张很旧了,边角捲曲,摺痕处已经发白。方诚来过,他找到了那个坑,他看到了坑里的东西。然后他把证据带走了。他没有说看到了什么,只是画了一个圈,写了三个字——“坑。很深。” 秦墨把地图放回案卷里,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2003年,恆远西城,刘大勇失踪。方诚查过,画了一张地图,在工地的东北角画了一个圈,写了『坑。很深』。” 沈牧之回覆:“坑里有什么?” “他没写。但他一定看到了什么。” “恆远西城还在吗?” “在。那个项目在城西,已经建成二十年了。是一个住宅小区,叫『恆远西苑』。”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 “去。找那个坑。” 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他没有告诉老周去哪里,直接出了门。恆远西苑在城西,靠近三环,是一个老小区,楼不高,六层的红砖楼,外墙刷著白色的涂料,已经发灰了。小区门口有一棵大槐树,树冠遮住了半边路。他把车停在路边,走进小区。 小区不大,十几栋楼,错落有致地排列著。花园里的树长得很高,枝叶遮住了天空。老人在长椅上晒太阳,孩子在空地上踢球。他按照方诚地图上的標记,往东北角走。东北角是小区的最里面,靠著一堵围墙,围墙外面是一条河。那里没有楼,是一个小花园,种著几棵桂花树,树下有一张石桌、几个石凳。 秦墨站在花园中间,看著地面。方诚在地图上画的那个圈,就在这里。二十年过去了,坑已经填平了,上面盖了土,种了树,铺了砖。但坑还在下面。很深。 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地面。砖是后来铺的,水泥勾的缝,缝里长著草。他敲了敲,声音是实的。不是空的。但坑还在下面,很深。 他站起来,走到围墙边。围墙外面是河,河水是灰绿色的,流得很慢。2003年,刘大勇在这里失踪。他看到了什么?那个坑里有什么?让他消失的,是什么? 秦墨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走出小区,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而是开到了恆远西城的另一个地方——当年的工地入口,现在是一个超市。他把车停在超市门口,走进去。超市不大,货架上摆著零食和饮料,收银台后面坐著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正在看手机。 “大姐,恆远西城当年开工的时候,您在这儿吗?” 女人抬起头,看了看他。“我在。我家就住在这边。” “您认识一个叫刘大勇的工人吗?” 女人的表情变了一下。“刘大勇?那个失踪的?” “对。您认识?” “认识。他老婆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见过他。我说没有。” “他失踪之前,有没有什么异常?” 女人想了想。“开工第二天,他跟工头吵了一架。在工棚门口,声音很大。我路过听到了。” “吵什么?” “他说『那个坑不能填』。工头说『你管那么多干什么』。他说『那里面有东西』。工头说『你不想干了是不是』。然后他就走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坑里有什么?” “不知道。但他脸色很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个工头叫什么?” “赵德胜。” 秦墨闭上眼睛。赵德胜。又是他。恆远花园的工头,恆远第二项目的工头,恆远西城的工头。他跟著恆远地產干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坑,都是他带著人填的。 “赵德胜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早就不在工地了。”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超市,站在门口。点了一根烟。赵德胜知道坑里有什么。他知道刘大勇看到了什么。他知道每一个坑的位置,每一个坑的深度,每一个坑里埋著的东西。方诚找到过他。赵德胜说了什么?方诚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写了“坑。很深”。他没有写坑里有什么。也许赵德胜没说。也许方诚不想写。 秦墨把烟抽完,上了车。他开到了翠湖小区,5栋101。赵德胜的家。门开了,赵德胜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旧毛衣,手里拿著遥控器。看到秦墨,他的脸白了一下。 “秦警官?” “赵德胜,2003年,恆远西城。东北角的那个坑。里面有什么?” 赵德胜的手开始发抖。遥控器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 “进来吧。” 他关上门,走到沙发前坐下来。秦墨坐在他对面。 “那个坑,”赵德胜的声音很低,“很深。天然形成的,几十米。刘志强说,正好,不用挖了。” “倒什么了?” 赵德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化工厂的废料。铁桶装的。跟恆远花园一样。” “还有呢?” 赵德胜的手抖得更厉害了。“还有——一个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人?” “刘大勇。” 秦墨坐在那里,看著赵德胜。他没有说话。赵德胜的眼泪流下来了。 “他自己掉下去的。不是我推的。他站在坑边上,往下看。我说『你別看了』。他不听。他往下看,看了很久。然后——他滑下去了。” “你为什么不救他?” “坑太深了。我不敢下去。我喊了他几声,他没应。” “你报警了吗?” 赵德胜抬起头,眼泪糊了一脸。“报了。马建国来的。他看了看,说『填了吧』。我说『人还在下面』。他说『人已经死了。填了,没人知道』。我——我填了。”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夜色。翠湖小区的楼在路灯下静静的。刘大勇在坑里埋了二十年。赵德胜填的土。马建国让填的。刘志强让倒的废料。 “赵德胜,刘大勇的尸体,还在那个坑里。” “我知道。” “你知道方诚查到了?” “知道。他来找过我。我把坑的位置告诉他了。他去了。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走了。” “他说什么了?” 赵德胜低下头。“他说——『赵哥,你该还的还完了。剩下的,我来』。” 秦墨转过身,看著赵德胜。方诚说过同样的话。对刘志强说过,对张明远说过,对赵德胜也说过。他来还债了。他把所有的债都揽到自己身上。然后他死了。 “赵德胜,如果有人来问你这些事,你会说吗?” 赵德胜抬起头。“会。等了这么多年,该说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大勇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2003年,恆远西城,东北角的坑。刘大勇掉下去了。赵德胜没救。马建国让填了。方诚查到了。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他说『剩下的,我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区的楼在夜色中静静的。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已经走了,值班室的灯灭了。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打开盒盖,里面是恆远广场的证据——地图、照片、日记。他翻到最下面,压著一张纸条。他之前没注意到。纸条上写著一行字,字跡是方诚的:“恆远西城,东北角,坑。刘大勇。赵德胜填的土。马建国让填的。我去过了。他还在下面。我没有挖。我不想让他见光。他老婆不知道他在那里。不要告诉她。让她等。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 秦墨看著那张纸条,看了很久。方诚没有挖刘大勇。他让他留在坑里。他不想让赵秀兰知道,丈夫埋在化工厂的废料下面。他让她等。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这是他最后的仁慈。 秦墨把纸条放回盒子里,盖上盖子,锁进柜子。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刘大勇的事查到了。他掉进了坑里。赵德胜没救。马建国让填了。方诚没有挖。他让他留在那里。他说『不要告诉她。让她等』。” 沈牧之回覆:“赵秀兰还在等吗?” “在。等了二十一年。” “你要告诉她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不告诉。方诚说得对。让她等。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变了。” “哪儿变了?” “以前你会说『真相就是真相』。现在你说『不告诉』。” 秦墨放下手机,靠在椅背上。窗外,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那条白线。方诚说得对。有些真相,不如不知道。赵秀兰等了二十一年。她等的是一个回来的人。不是一句“他埋在坑里”。让她等吧。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刘大勇。不告诉。让她等。”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没告诉她。”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不告诉。让她等。”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五十二章 2002 2002年的案卷只有一页纸。 秦墨从铁皮柜子的最底层翻出它的时候,纸张已经脆了,边角一碰就碎。封面上盖著“已结案”的红章,红印油已经渗进纸里,把“结”字的最后一道笔画洇成了一团。他小心翼翼地翻开,生怕弄碎了。 恆远东城,恆远地產最早的一个项目,在城东。2002年3月开工,2003年7月竣工。六栋楼,一个花园,一个地下车库。案卷里只有一份报案记录。报案人叫王桂兰,说是她丈夫张大年,恆远东城工地上的瓦工,开工第一天就失踪了。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无打斗痕跡。暂按失踪处理。”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2002年,马建国刚当上民警。他第一个恆远地產的案子,就写了“可能自己走的”。他写了一辈子。 案卷里没有询问笔录,没有现场勘查照片,没有走访记录。只有一份报案记录,和一页失踪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上贴著张大年的照片——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圆脸,短髮,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工装。他的眼睛很小,但很亮,笑著,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齿。 秦墨把照片看了很久,然后翻到登记表的背面。那里有一行铅笔字,很淡,像是写了又擦,擦了又写。字跡歪歪扭扭,像是老周写的,又像是方诚的。他凑近了看——“方诚来过。他说『第一个』。” 第一个。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第一个失踪的工人。方诚查到了。他从第一个开始,一个一个地查,一直查到最后一个。他把自己查成了最后一个。 秦墨把案卷合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2002年的案子?” “对。恆远东城。张大年。” 老周放下报纸。“那个案子,我也查过。” 秦墨看著他。“你查过?” “2010年,方诚来查的时候,我帮他翻的案卷。他说『这是第一个』。我问什么第一个。他说『失踪的第一个人』。” “他后来查到了吗?”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去了恆远东城,找到了那个坑。” “坑里有什么?” 老周看著他。“他没说。但他回来的时候,脸色比恆远广场那次还白。坐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半个小时没说话。我给他倒了一杯茶,他端起来,手在抖。” “他走的时候说什么了?” “他说——『周哥,有些东西,还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周。方诚看到了什么?让他说“还是埋在地下好”?恆远广场他看到了父母的骨头,恆远西城他看到了刘大勇的尸体。恆远东城,他看到了什么? 他上了车,开到城东。恆远东城在城东的老城区,靠近三环。是一个老小区,比恆远西苑还旧。楼是六层的红砖楼,外墙没有保温层,阳台上的铁栏杆锈跡斑斑。小区里种著几棵杨树,叶子已经黄了,风一吹,哗啦哗啦地往下掉。 秦墨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走进去。他按照方诚的线索,找那个“坑”。恆远东城的地形跟其他项目不一样。它建在一个山坡上,前低后高,最里面的一排楼靠著山。山不高,是一个土丘,长满了草。秦墨站在最后一排楼前面,看著那个土丘。坑应该在这里。不是在楼下面,是在山下面。 他走到土丘前面,用手摸了摸地面。土是硬的,踩上去梆梆响。但下面是什么?他蹲下来,拔了一把草。草根很短,扎不深。下面是石头?还是水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在地上挖了一下。挖了不到两指深,就碰到硬的东西。不是石头,是水泥。很厚,很硬,像是专门浇铸的。 秦墨站起来,拍掉手上的土。方诚来过这里。他站在同一个地方,蹲下来,挖过。他挖到了水泥。他知道水泥下面是什么。他没有挖开。他说“还是埋在地下好”。 他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他走出小区,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而是开到了翠湖小区。赵德胜的家。门开了。赵德胜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旧棉袄,手里拿著一把扫帚。看到秦墨,他的手停了一下。 “2002年,恆远东城。那个坑。” 赵德胜的手开始发抖。扫帚掉在了地上。 “进来吧。” 他关上门,走到沙发前坐下来。秦墨坐在他对面。 “那个坑,”赵德胜的声音很低,“在山下面。天然的,很深。刘志强说,不用挖地基了,直接盖。” “倒什么了?” “跟其他工地一样。化工厂的废料。铁桶装的。” “还有呢?” 赵德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 “还有——人。不只一个。”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几个?” “三个。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 秦墨坐在那里,没有说话。 “刘志强说,是外地来的,没人找。填了,没人知道。” “方诚知道吗?” “知道。他来找过我。问我坑里有什么。我说了。他听完之后,坐了很久。然后他说——『赵哥,你该还的还完了。剩下的,我来』。” “他去了那个坑?” “去了。他站在山前面,站了一下午。然后他走了。没有挖。” “他说什么了?” 赵德胜抬起头。“他说——『有些东西,还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翠湖小区。三个没有名字的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他们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埋在那里?没有人知道。方诚不知道。赵德胜不知道。刘志强也许知道,但他不会说了。 他转过身。“赵德胜,如果有人来问你这些事,你会说吗?” 赵德胜抬起头。“会。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大年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2002年,恆远东城,山下面的坑。三个没有名字的人——男人、女人、小孩。方诚知道了。他没有挖。他说『有些东西,还是埋在地下好』。”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区的楼在阳光中静静的。恆远东城山下面的坑里,埋著三个人。他们不是工人,不是恆远地產的员工。他们是外地来的,没有人找。方诚没有挖他们。他让他们留在那里。他不想让他们见光。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还有孩子埋在地下。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开回了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翻到最下面,找到了另一张纸条。字跡是方诚的,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像是在犹豫。 “恆远东城,山下面的坑。三个。一家三口。男人、女人、小孩。小孩大概五六岁。他们不是工人。他们是路过的人。也许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刘志强说『处理掉』。赵德胜做的。埋了。我去过了。没有挖。让他们留著吧。反正没有人找。” 秦墨把纸条放回去,盖上盖子,锁进柜子。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2002年,恆远东城。三个没有名字的人。一家三口。小孩五六岁。方诚没有挖。他说『让他们留著吧』。” 沈牧之回覆:“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不知道。方诚也不知道。” “你要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不查了。查不到。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人找。”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你还查什么?” “查有名字的人。张大年。他的妻子王桂兰还在等。” 秦墨放下手机,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大年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然后他拿起电话,拨了王桂兰的號码。电话响了很多声,没有人接。他又拨了一遍。还是没有人接。 他查了一下王桂兰的地址。城东,一个叫“东苑”的老小区。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东苑小区在城东的老城区,比恆远东城还旧。房子是八十年代建的,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王桂兰住在4號楼,一层。 秦墨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王桂兰。”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里了?” “不知道。她儿子来接的。她身体不好,去跟儿子住了。” “她身体怎么了?” 老太太嘆了口气。“肺癌。查出来就晚期了。她男人失踪之后,她一个人过的。抽菸,抽得凶。一天两包。抽了二十年。”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她儿子叫什么?住哪里?” “不知道。她就说『去儿子那』,没说地址。”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王桂兰得了肺癌。她抽菸抽了二十年,从张大年失踪的那天开始抽的。她等了二十二年,等来了癌症。她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不知道她还能等多久。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王桂兰搬走了。肺癌。不知道去哪里了。” 沈牧之回覆:“你要找她吗?” “找。告诉她张大年的消息。” “她还能等吗?”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大年那一页。在“王桂兰”三个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肺癌,搬走,地址不详”。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张大年。王桂兰还在等。但她快等不到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还有一个。在等她儿子。”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但她快等不到了。”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五十三章 等不到的人 秦墨用了三天时间找到了王桂兰儿子的住址。从张大年的户籍档案里查到了王桂兰的娘家信息,从娘家亲戚那里辗转问到了她儿子的名字,又从社保系统里查到了参保记录。最后,在另一个城市,离本市三百公里的一个地级市,找到了。 他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找到了。g省,安平市。地址发给你。” 沈牧之回覆:“你一个人去?” “一个人够了。” “她还能等吗?” 秦墨没有回答。他把手机放进口袋里,站起来,拿起车钥匙。安平市在g省南部,开车要四个小时。他上了高速,往南开。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像是要下雨。路上的车不多,他把车速控制在限速以內,不急不慢。 到安平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安平不大,建在一片丘陵之间,城里的房子不高,街道很窄。王桂兰儿子住的小区在城北,是一排六层的红砖楼,外墙刷著米黄色的漆,已经发灰了。 秦墨把车停在楼下,上了三楼。302的门关著,门上贴著一副褪色的春联。他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才开了一条缝。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旧毛衣,眼睛红红的,像是没睡好。 “找谁?” “王桂兰。我是刑侦支队的秦墨。” 男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他把门开大了些,让秦墨进去。 “我是她儿子,张建国。” 客厅不大,收拾得还算乾净。茶几上放著一堆药盒——降压药、止痛药、安眠药。电视柜上摆著几张照片,有一张是张大年的,跟案卷里那张一样,年轻的,笑著的。旁边还有一张,是一个年轻女人抱著一个小孩——王桂兰和张建国。 “我妈在阳台上。”张建国的声音很低,“她走不动了。” 秦墨走到阳台门口。阳台不大,封了窗,摆著一张单人床,床上躺著一个女人。她已经瘦得脱了形,脸上没有一点血色,颧骨突出来,眼窝陷下去。头髮掉光了,戴著一顶毛线帽。旁边放著一个氧气瓶,管子绕在床头上。 王桂兰闭著眼睛,呼吸很轻,很慢,像是一片隨时会落下来的叶子。秦墨站在那里,没有出声。张建国走到床边,弯下腰,轻轻叫了一声:“妈,有人来看你了。” 王桂兰睁开眼睛。她的眼睛浑浊了,像蒙了一层雾。她看了看张建国,又看了看秦墨。 “谁啊?” 秦墨走到床边,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来。“王桂兰,我是秦墨。刑侦支队的。张大年的案子。” 王桂兰的眼睛动了一下。那层雾散了散,露出一丝光。很微弱,但確实在。 “查到了?”她的声音很轻,像风吹过纸片。 “查到了。” 王桂兰沉默了一会儿。她转过头,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她问。跟张桂兰、李秀梅问的一模一样。 “是。” “怎么死的?” “被人害的。” “谁?” “恆远地產的人。项目经理刘志强,工头赵德胜,还有警察马建国。” 王桂兰闭上眼睛。她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张建国站在旁边,手攥著拳头,指节发白。 “妈——”他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 王桂兰睁开眼睛,看著秦墨。“他埋在哪里?” “恆远东城。山下面的坑里。” 王桂兰点了点头。“那个坑,我知道。他跟我说过。开工那天,他回来说,工地上有个坑,很深。他说『不知道要填什么东西进去』。第二天,他就没回来。” 秦墨没有说话。 “我等了他二十二年。”王桂兰的声音很平,平得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每年过年,我给他摆一副碗筷。每年清明,我给他烧纸。我跟他说话,跟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来』。他不回答。我知道他回不来了。但我还是等。” 她伸出手,握住了秦墨的手。她的手很瘦,骨节突出,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但很有力,不像一个快要死的人的手。 “秦警官,谢谢你。我终於可以睡了。” 秦墨握著她的手,没有说话。王桂兰闭上眼睛。呼吸还是很轻,很慢,但比刚才稳了一些。张建国站在旁边,眼泪流下来了,但没有出声。 秦墨轻轻把手抽出来,站起来。他走到阳台门口,转过身。 “王桂兰,张大年的尸体——还没有找到。恆远西城的坑里挖出过骨头,但恆远东城的坑没有挖。方诚说,让它留著。” 王桂兰睁开眼睛。“方诚是谁?” “一个律师。他查了十年。他把所有的事都查清楚了。” “他为什么要查?”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因为他欠的。他也欠张大年的。” 王桂兰没有再问。她点了点头,又闭上了眼睛。 秦墨走出阳台,张建国跟了出来。他把秦墨送到门口。 “秦警官,我妈还能等多久?” 秦墨看著他。“不用等了。她已经知道了。” 张建国低下头。“她知道之后,就不想活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在门口,看著张建国。这个男人四十多岁了,头髮已经花白了,眼角的皱纹很深。他等了他爸二十二年,等来了一句“被人害死的”。他妈也要走了。 “张建国,如果你需要帮助——心理辅导、法律諮询——可以联繫这个號码。”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鞋柜上,“上面有我的电话。” 张建国点了点头。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大年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然后在“王桂兰”三个字旁边,写上了“已告知。她终於可以睡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安平的天灰濛濛的,像是要下雨。街上有几个人在走,撑著伞,行色匆匆。他看著那些人,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安平。 回程的路上,天真的下雨了。雨不大,细细的,打在挡风玻璃上,模糊了视线。他把雨刷打开,一下一下地刮。手机响了,沈牧之。 “说完了?” “说完了。” “她怎么样?” “她说『我终於可以睡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她等了二十二年。” “对。二十二年。” “秦墨,你还好吗?” 秦墨看著前方的路。雨刷一下一下地刮著,把雨水推到两边,又流回来,又推走。 “还好。就是有点累。” “回来吧。今天够了。” “够了。” 他掛了电话,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雨水和泥土的气味。他深吸了一口气,踩下油门。 回到本市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没有去档案室,直接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还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客厅里,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万家灯火。那些灯下面,有人在吃饭,有人在看电视,有人在吵架,有人在等。等一个回来的人,等一个答案,等一个解脱。他不知道那些人能不能等到。他只知道,王桂兰等到了。她可以睡了。 他转过身,走到沙发前坐下来。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上面写著张志远的名字。他翻到第二页,陈默。第三页,陆鸣。第四页,王建国。第五页,陈小军。第六页,李建国。第七页,刘大勇。第八页,张大年。八个名字,八个失踪的人。八个恆远地產的项目。他在每个名字旁边都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或“未告知”。刘大勇——未告知(方诚说不要告诉她)。恆远广场的三个——没有名字,没有人可以告知。恆远东城的一家三口——没有名字,没有人可以告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赵组长打电话来了。恆远广场的坑,挖完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还有什么?” “还有。最下面,还有一层。” “什么?”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铁桶。密封的。没有漏。x光扫了一下,里面有东西。不是废料。” “是什么?” “不知道。赵组长说,等你去开。” 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开到了恆远广场。地下三层还是老样子,照明灯把整个空间照得雪白,警戒线拉了好几道。赵建国站在那堵墙前面,施工队已经撤了,只剩几个穿白大褂的人蹲在地上整理东西。 “来了?”赵建国转过身,“最下面,还有一层。我们挖到了铁桶,密封的,没有漏。x光扫了一下,里面有东西。不是废料。” “是什么?” “你自己看。” 秦墨走到洞口。施工队已经挖开了一个更大的空间,能容两个人並排走进去。他弯下腰,钻了进去。里面是泥土和铁桶的碎片,堆了一地。最里面,靠著墙的地方,放著三个铁桶。跟其他的不一样,它们是密封的,盖子用焊死的,没有锈透。 赵建国跟了进来,递给他一把铁锹。“撬开看看。” 秦墨接过铁锹,把第一个桶的盖子撬开。盖子很紧,撬了好几下才松。打开的时候,一股气味涌出来——不是化学品的味道,是另一种,乾燥的,陈旧的。他用手电筒照了照,里面是一沓文件,用塑料膜包著,外面裹著胶带。他把文件取出来,递给赵建国。 赵建国打开塑料膜,抽出里面的文件。第一页是一份合同。他看了一眼,手停住了。 “怎么了?”秦墨问。 赵建国把合同递给他。秦墨接过来,看到上面的字。甲方:恆远地產。乙方:g省化工厂。內容:废料处理协议。日期:1998年。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1998年。恆远地產1998年就跟化工厂签了协议。不是2002年,不是2003年,是1998年。六年前,恆远地產的第一个项目还没开工,他们就已经在准备填废料了。 他翻开第二份文件。是一张地图,手绘的,標註著每一个项目的位置,每一个坑的位置。恆远东城、恆远西城、恆远花园、恆远第二项目、恆远广场、东方家园、恆远新城。每一个都有。 他翻到最后一页。是一封信,手写的,字跡很旧。信的开头写著:“如果有人找到这些文件,说明我已经不在了。我叫刘志强。这些文件,是我在恆远地產二十年的记录。每一车废料,每一个坑,每一个人。我都记下来了。方诚来找我的时候,我把这些交给了他。他说『够了』。我把最下面这一层留给他。他没有挖。他说『让它们留著』。现在,你们挖到了。该知道的,都知道了。——刘志强。” 秦墨把信放下,看著那三个铁桶。刘志强把这些文件封在铁桶里,埋在恆远广场的最下面。方诚没有挖。他说“让它们留著”。他把秘密留在了地下,等著后来的人。 秦墨钻出洞口,站在地下三层的地面上。阳光从楼梯口照下来,把影子拉得很长。 “赵组长,”他说,“这些文件,够了吗?” 赵建国看著他。“够了。二十年,每一个项目,每一车废料,每一个坑。够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恆远广场,站在商场门口。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商场还在营业,喇叭里喊著“换季大甩卖”,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拎著购物袋,有说有笑的。他们不知道,地底下挖出了什么。他们不知道,恆远地產的歷史,终於被挖出来了。 他上了车,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挖到了?” “挖到了。刘志强留的。二十年的记录。”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知道吗?” “知道。他没有挖。他说『让它们留著』。” 老周点了点头。“他不想让那些东西见光。但他知道,总有一天,会有人把它们挖出来。”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他看著那八个名字,那八个项目,那八个失踪的人。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几行字:“恆远地產,1998-2024。二十六年,至少十个项目,至少十个失踪的人。方诚查到了。刘志强记下了。我看到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恆远广场最下面,挖到了三个铁桶。刘志强留的。二十年的记录。每一车废料,每一个坑,每一个人。” 沈牧之回覆:“够了?” “够了。赵组长说够了。” “你呢?”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我也够了。” 他放下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他站在那里,看著那条巷子,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走了?” “走了。今天够了。” “明天呢?”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叶子已经黄了,风一吹,哗啦哗啦地往下掉。 “明天再说。”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开回家的时候,天还亮著。黑猫不在门口,不知道去哪里了。他打开门,屋里静静的。他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 第五十四章 审判 审判是在十二月的一个上午开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秦墨到的时候,门口已经排了很长的队。记者、旁听群眾、受害者家属,还有几个穿制服的警察。他穿过人群,走到法庭门口,出示了证件。法警看了一眼,让他进去了。 第一法庭很大,能坐两百人。旁听席的椅子是深棕色的木质摺叠椅,坐上去会吱呀吱呀响。秦墨选了第三排靠边的位置坐下来。他把夹克的拉链拉开,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放在膝盖上。 人陆续进来。八点五十分,旁听席差不多坐满了。秦墨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赵建国坐在第一排靠右的位置,旁边是省纪委的两个人。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扫了一眼旁听席,看到秦墨,走过来坐在他旁边。 “你没睡好?”沈牧之看著他。 “睡了。你呢?” “差不多。” 两个人没有再说话。法庭里很安静,有人在翻笔记本,有人在低声交谈,声音压得很低,像怕惊动什么。 九点整,法官进来了。审判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方脸,头髮梳得很整齐,法袍穿得一丝不苟。他坐在审判席中间,翻开面前的卷宗,声音不高不低:“带被告人。” 旁听席上所有人都安静了。侧门开了。第一个被带进来的是赵德胜。他穿著一件灰色的棉袄,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走得很慢,法警扶著他走到被告席上。他的手在发抖,扶住桌面的边沿,才站稳了。 第二个被带进来的是刘志强。他比赵德胜年轻一些,但头髮也白了。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號服。他的表情很平静,跟在桐城开建材店的时候一样——木然,像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第三个被告席是空的。审判长念出了马建国的名字。没有人应。他已经死了。 审判长开始核对身份、宣读案由。声音平稳,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无关的文件。秦墨坐在旁听席上,看著赵德胜和刘志强的背影。赵德胜的背驼了,整个人缩在被告席上,像一截快要烧完的蜡烛。刘志强坐得很直,双手放在桌面上,一动不动。 公诉人站起来,开始陈述案情。他的声音很大,在法庭里迴荡。他从1998年开始讲——恆远地產与g省化工厂签订废料处理协议。他把时间线一点一点地往前推:2002年恆远东城开工,张大年失踪;2003年恆远西城开工,刘大勇失踪;2005年恆远花园开工,李建国失踪;2006年恆远第二项目开工,陈小军失踪;2007年恆远花园二期开工,王建国失踪;2009年东方家园开工,张志远失踪;2019年恆远新城开工,孙德胜被杀。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坑,每一车废料,每一个失踪的人。他把刘志强的日记一页一页地投到大屏幕上,字跡在灯光下清清楚楚。 旁听席上有人在哭。秦墨没有回头。他听出来是张桂兰的声音。李建国的妻子。她等了二十年,终於等到了这一天。 公诉人念完了。审判长看著赵德胜。“被告人赵德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 赵德胜站起来。他的手扶著桌面,身体在发抖。 “没有意见。都是我乾的。”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了什么。法警敲了一下桌子,安静了。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参与这些事的?”审判长问。 “1998年。恆远地產刚成立的时候,我就在了。刘志强找的我,说有个活,工资高。我去了。第一车废料,是我带著人倒的。” “你知道那些废料有毒吗?” “知道。味道很重,闻了就头晕。刘志强说没事,盖了土就闻不到了。” “那些失踪的工人,是怎么回事?” 赵德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们看到了。看到了倒废料,看到了坑里的东西。刘志强说『处理一下』。我就——让他们走了。” “怎么走的?” 赵德胜沉默了很久。“有的推下去了。有的自己掉下去的。有的——跑了。” “跑了的人呢?” “找不到了。刘志强说不用找。反正没人找。” 旁听席上,张桂兰的哭声更大了。有人在安慰她,声音很轻。 审判长看著刘志强。“被告人刘志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 刘志强站起来。他的声音很平,平得像在念一份工作报告。“没有意见。都是我安排的。” “废料是从哪里来的?” “g省化工厂。1998年签的协议。他们出废料,我们出场地。一车五千块。” “你知道那些废料有毒吗?” “知道。化工厂的人说了,致癌的。埋在底下,几百年都烂不了。” “那些失踪的工人,是你安排的?” “是我让赵德胜做的。他执行。” “你知道那是犯法的吗?” 刘志强沉默了一会儿。“知道。但陈总说,不能让人知道。他说『有什么事,我顶著』。我信了。” “陈国栋已经被判刑了。你知道他判了多少年吗?” “知道。八年。” “你觉得够吗?” 刘志强没有回答。 审判长继续问。“刘志强,你为什么要留那些证据?日记、合同、地图。你为什么要留著?” 刘志强沉默了很久。法庭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日光灯镇流器的嗡嗡声。 “因为我睡不著。”他的声音很低,“从第一个坑开始,我就睡不著。我每天晚上做梦,梦到那些工人站在坑边上,看著我。他们说『刘哥,救我』。我救不了。我把他们埋了。”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刘志强抬起头,看著审判长。“报警?马建国就是警察。他收了钱,帮我们填的坑。我报警,不就是自投罗网吗?” 审判长沉默了一会儿。“你后来把证据交给了方诚。为什么?” “因为他来找我了。他说他是李彦斌。他说他知道所有的事。他说他不是来抓我的,他是来还债的。” “还什么债?” “他欠的。他也是那五个人中的一个。他推过陈默,他欺负过陆鸣。他说他要还。” “他后来怎么还的?” 刘志强低下头。“他把所有的证据都收齐了。他查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坑,每一个人。他找到了我,找到了赵德胜,找到了所有参与过的人。他说『你们不用说了。剩下的,我来』。” “他说的『剩下的』,是什么意思?” “他用自己的命还了。” 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哭了。张桂兰也不哭了。所有人都看著刘志强。 审判长翻开另一份卷宗。“被告人刘志强,你还有一项指控。恆远广场地下三层,挖出了人的遗骨。三具。其中两具,经dna比对,確认是李德厚和王秀兰。他们是方诚的父母。是你杀的?” 刘志强的手开始发抖。“不是。是他们自己掉下去的。” “赵德胜的证词不是这样说的。” 刘志强沉默了很久。“他们看到了。他们看到了车上的铁桶,看到了我们在倒废料。他们说要去报警。我跟他们说『別去』。他们不听。我——我推了他们一把。他们掉下去了。那个孩子——他妈妈抱著他,一起掉下去的。”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秦墨闭上眼睛。方诚的父母,还有那个五六岁的孩子。一家三口。他亲眼看到了父母掉进坑里。他那时候十七岁。他等了十七年,才把他们的骨头挖出来。他没有报警。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父母是那样死的。 审判长沉默了一会儿。“被告人刘志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刘志强站起来。他站在那里,看著旁听席。他的目光扫过那些脸——张桂兰、李秀梅、那些等了十几年、二十年的人。 “我没什么要说的。该还的,还了。该判的,判。” 他坐下了。 下午,法庭继续开庭。公诉人传唤了证人。第一个是赵德胜。他已经从被告席上被带下来,站在证人席上。他的手还在抖。 “赵德胜,你在恆远地產工作了多久?” “从1998年干到2010年。十二年。” “你参与了几个项目?” “所有的。恆远地產的每一个项目,我都参与了。” “每一个项目都有废料倾倒?” “都有。从第一个开始,就有。” “每一个项目都有人失踪?” 赵德胜沉默了一会儿。“都有。有的自己跑了,有的——掉进去了。” “有多少人?” “八个。有名字的。还有——没有名字的。” “没有名字的,有多少?” “恆远广场,三个。恆远东城,三个。还有——方诚的父母。” 旁听席上,有人站了起来。法警走过去,让他坐下。 审判长看著赵德胜。“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赵德胜站在那里,看著旁听席。他的目光在那些家属脸上停了一下,然后低下了头。“没有了。该说的,都说了。” 第二个证人是林致远。他被法警从侧门带进来的时候,秦墨几乎没有认出他。他瘦了很多,头髮全白了,穿著一件灰色的號服。他走到证人席上,扶了扶眼镜,看著审判长。 “林致远,你是法医。你参与了孙德胜的尸检。” “是。” “你修改了尸检报告?” “是。马建国让我改的。他说『组织决定』。” “你收了钱?” “收了。十万。” “你为什么现在愿意作证?” 林致远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方诚死了。他用自己的命,换了真相。我不能让他白死。” 审判长点了点头。“你可以下去了。” 林致远走下证人席。经过秦墨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看了秦墨一眼。没有说什么,走了。 下午四点,法庭询问了最后一个证人。是一个秦墨没有预料到的人。方志远。 他被人搀著走进来,走得很慢,背驼得很厉害。他站在证人席上,手扶著桌面的边沿,看著审判长。 “方志远,你是方诚的姑父。” “是。” “方诚把恆远广场的证据交给了你。你知道那些证据是什么吗?” “知道。他父母的消息。” “他找到他父母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方志远沉默了很久。“他没说。他来找我的时候,眼睛是红的。他把铁盒子放在桌上,说『方老师,帮我保管』。我说好。他站在门口,站了很久。然后他说——『方老师,我不是一个人』。” “他说的『不是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他有帮手。有帮他的人。也有——他欠的人。他要替他们还。” 审判长看著方志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方志远站在那里,看著旁听席。他的目光在那些家属脸上扫过,最后停在了秦墨身上。 “方诚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现在,起点到了。” 他被人搀著走下证人席。经过秦墨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伸出手,握了握秦墨的手。他的手很凉,但很有力。 “谢谢你。”他说。 秦墨点了点头。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旁听席上的人陆续走了。秦墨坐在椅子上,没有动。沈牧之也坐著。 “你觉得会怎么判?”沈牧之问。 “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林致远,减刑。”秦墨停了一下,“够了。够了。” 他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里人很多,有记者在採访家属,有法警在维持秩序。他穿过人群,走到楼梯口。张桂兰站在那里,靠著墙,眼睛红红的。她看到秦墨,走过来。 “秦警官。” “张阿姨。” “谢谢你。我等了二十年。终於等到了。” 秦墨看著她。“张阿姨,李建国的尸体——还没有找到。恆远花园的坑,没有挖。” 张桂兰沉默了一会儿。“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挺好的。”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了。 秦墨站在楼梯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他下了楼,走出法院。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 沈牧之跟出来,站在他旁边。 “方志远说『起点到了』。”沈牧之说。 “对。起点到了。” “你还要查吗?”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查。档案室里还有案子。2001年、2000年。恆远地產之前,还有別的公司。还有別的人。” “你一个人?” “不是一个人。” 他走下台阶,上了车。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看著他的车消失在街角。 秦墨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判了?” “还没。择日宣判。” “会怎么判?” “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 老周点了点头。“够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他看著那八个名字,那八个项目,那八个失踪的人。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写下了今天的日期。在那行日期下面,他写了一行字:“审判日。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够了。”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抽屉,拿出一份2001年的案卷。恆远地產之前的一个项目——不是恆远的,是另一家公司的。但那家公司后来被恆远收购了。工地上也有人失踪。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那个人的名字。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五十五章 宣判 判决是在一个星期后宣判的。 那天下了雪。本市的冬天很少下雪,但那天早上,秦墨推开家门的时候,地上已经铺了薄薄一层白。雪花不大,细细的,落在手心里就化了。他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上了车,开到了法院。 法院门口的台阶上铺了一层雪,踩上去咯吱咯吱响。人比上次还多。记者、旁听群眾、受害者家属,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面孔。他穿过人群,走进法庭,坐在第三排靠边的位置。沈牧之还没来。他把夹克的拉链拉开,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放在膝盖上。 旁听席慢慢坐满了。张桂兰坐在第一排,旁边是李秀梅。两个人靠得很近,低声说著什么。张桂兰的眼睛还是红的,但脸上有一种光——不是高兴,是一种终於可以放下的平静。李秀梅握著她的手,没有哭。 赵建国坐在第一排靠右的位置,旁边是省纪委的两个人。他面前摊著一个笔记本,翻到了新的一页。 九点整,法官进来了。审判长还是那个人,方脸,头髮梳得很整齐。他坐在审判席中间,翻开面前的卷宗。声音还是那样,不高不低:“带被告人。” 侧门开了。刘志强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穿著一件蓝色的號服,头髮剪短了,脸上的表情跟上次一样——木然,像是什么都无所谓了。他走到被告席上站好,双手放在桌面上。 赵德胜被带进来的时候,走得更慢了。他几乎是被法警架著走的。他的脸色灰白,嘴唇在发抖,眼睛看著地面,不敢看旁听席。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声音很平,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无关的文件。但秦墨知道,这份文件背后,是二十六个年头,是十个项目,是八个有名字的人和更多没有名字的人。方诚的父母也在里面。 “被告人刘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志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木然的,像是什么都无所谓了。法警走过来,要把他带走。他转过身,走了两步,停下来。他回过头,看著旁听席。他的目光在那些家属脸上扫过——张桂兰、李秀梅、那些等了十几年、二十年的人。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然后他转过身,跟著法警走了。 “被告人赵德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德胜站在那里,身体晃了一下。他扶住了桌面的边沿,站稳了。他的眼泪流下来了,但没有出声。法警走过来,扶著他走了。 审判长合上卷宗。“被告人林致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帮助偽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鑑於其有立功表现,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24年12月起算,已执行一年,余刑六个月。”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了什么。秦墨没有听清。他坐在椅子上,看著被告席空出来的位置。刘志强走了,赵德胜走了。马建国已经死了。该还的,还了。 旁听席上,张桂兰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李秀梅握著她的手,也哭了。两个人坐在那里,无声地哭著。 秦墨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里人很多,有记者在採访,有法警在维持秩序。他穿过人群,走到楼梯口。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 沈牧之从后面走过来,站在他旁边。“判了。” “判了。” “够了?”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够了。” 他走下楼梯,出了法院。雪还在下,不大,细细的。台阶上的雪已经被踩实了,滑溜溜的。他站在台阶上,看著法院门口的那对石狮子。狮子的头上顶著一层雪,白白的,像戴了一顶帽子。 手机响了。是张桂兰。 “秦警官,你在哪里?” “在门口。” “你等一下。我出来。” 秦墨站在台阶上等著。过了一会儿,张桂兰从门里出来了。她穿著一件黑色的棉袄,头髮被雪打湿了,贴在脸上。她的眼睛红红的,但脸上有一种光——不是高兴,是一种终於可以放下的平静。 “秦警官,谢谢你。” “张阿姨,不用谢。” “我等了二十年。今天,终於等到了。”她抬起头,看著天空。雪落在她脸上,化了,跟眼泪混在一起分不清。“我要去告诉他。去他盖的楼前面,告诉他——你的债,还了。” 秦墨看著她。“张阿姨,恆远花园的坑,没有挖。李建国还在那里。” 张桂兰低下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挺好的。”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下台阶。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没有回头。 “秦警官,你还要查吗?” “查。” “查多久?” “查到查不动为止。” 张桂兰点了点头。她走下台阶,消失在街角。 秦墨站在台阶上,看著那个方向。雪还在下,细细的,落在他的头髮上、肩膀上。沈牧之从后面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走吗?” “走。” 两个人走下台阶,上了各自的车。秦墨发动了引擎,开出了法院的停车场。他没有回档案室,开到了中心广场。 广场上人不多。雪落在纪念碑上,把那些字盖住了。几个孩子在餵鸽子,鸽子不怕冷,在雪地里走来走去。秦墨下了车,走到纪念碑前面。他站在那里,看著碑身上被雪盖住的字。底座下面的台阶上积了雪,白白的,没有人踩过。 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那是冬天,也是下雪吗?他不知道。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开到了翠湖小区。5栋101。赵德胜的家。门关著,窗户里没有灯。赵德胜被判了无期,不会回来了。秦墨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身走了。 他开到了恆远花园。17栋楼下。周德胜的家。门开著,老人坐在门口的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把蒲扇——冬天了,还在扇。看到秦墨,他笑了。 “秦警官,判了?” “判了。” “怎么判的?” “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 周德胜点了点头。“够了。我老婆可以安息了。” 秦墨站在那里。“大爷,恆远花园的坑,没有挖。您楼下的那些东西,还在。” 周德胜笑了笑。“不挖了。我住了二十年,没事。那些东西,让它留著吧。挖出来,反而害了別人。” 秦墨看著他。“大爷,您不恨吗?” 周德胜沉默了一会儿。“恨过。恨了很长时间。后来不恨了。不是不想恨——是恨不动了。我老婆走了,我一个人,恨谁去?”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秦警官,你走吧。我没事。”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大爷,您保重。” “保重。” 他走出恆远花园,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建国那一页。在“已告知”旁边加了一行字:“张桂兰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雪停了。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恆远花园的楼上。那些白色的瓷砖在光里显得格外刺眼。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判了?” “判了。” “怎么判的?” “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 老周点了点头。“够了。方诚可以安息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打开盒盖,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地图、照片、日记、纸条。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把它们放回去,盖上盖子,锁进柜子。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判决下来了。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方诚的父母,终於可以安息了。” 沈牧之回覆:“你去看他们了吗?” “谁?” “方诚的父母。恆远广场。”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没有。” “为什么?” “方诚不想让他们见光。他说『让他们留著吧』。我尊重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你什么时候去看方诚?” 秦墨愣了一下。“方诚?” “他的墓。城南公墓。你还没去过。”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方诚的墓在城南公墓,3排7號。跟孙德胜的墓一个號。他不知道。他一直没有去。 “明天去。”他打了三个字。 “我陪你。” “好。” 秦墨放下手机,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明天去看方诚。”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写下了今天的日期。在那行日期下面,他写了一行字:“判决日。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方诚,你的债还完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裹得很严实。手里提著两杯咖啡。 “走吗?” “走。”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开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城南公墓在城外,开车要四十分钟。路两边的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天空中画出一张灰色的网。 “你带东西了吗?”沈牧之问。 “什么东西?” “去看方诚,不带东西?”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不知道带什么。” 沈牧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个信封,鼓鼓的。“我带了。方悦给我的。她说,替我哥放一束花。她来不了。” 秦墨接过信封,放在仪錶盘上。 城南公墓在山脚下,很大,一排一排的墓碑,整整齐齐的。他们走进去,沿著水泥路往里走。3排在公墓的东边,靠山的那一侧。他们找到3排7號。 墓碑很小,灰色的,上面刻著方诚的名字。旁边是方悦刻的话——“哥,你安息吧。”没有出生日期,没有死亡日期。方诚是李彦斌,他用了三个名字活了十年。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生日。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死期。 秦墨站在墓碑前面,看著那行字。沈牧之把信封拆开,里面是一束白色的菊花。他蹲下来,把花放在墓碑前面。 “方悦说,谢谢你。谢谢你替她哥走完最后的路。”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风吹过来,菊花的花瓣在风中轻轻颤动。 “方诚,”他在心里说,“你的债还完了。刘志强死刑,赵德胜无期。你父母的事,他们知道了。你妹妹,她很好。陈默回家了。陆鸣在等他三十岁的信。张明远还在躲,但他活著。你放心吧。” 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块灰色的墓碑。菊花在风中轻轻摇晃。 他走出公墓,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去哪里?”沈牧之问。 秦墨发动了引擎。“档案室。” “还查?” “查。2001年。恆远地產之前,还有別的公司。还有別的人。” 沈牧之看著他。“你什么时候停?” 秦墨把车开出公墓,匯入了车流。“等查完的时候。” 他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看过了?” “看过了。” “他怎么样?” 秦墨站在值班室门口,看著老周。“他很好。”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2001年那个失踪者的名字。然后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份案卷,翻开第一页。 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五十六章 余波 判决之后的日子,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秦墨每天八点到档案室,翻旧案,做笔记,喝茶。老周每天在值班室里泡茉莉花茶,看电视,偶尔抬起头问一句“查到了吗”。秦墨说“还没”。老周说“不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 雪化了,又下了两场。腊月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超市里放著恭喜发財的歌。秦墨不喜欢听歌,他把车窗摇上来,把外面的声音隔在车外。 2001年的案卷他翻了三天了。失踪者叫陈大伟,三十五岁,瓦工。2001年7月,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案卷只有两页纸:一份报案记录,一份失踪人员登记表。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赵春梅。出警民警还是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把案卷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夹著一张照片——工地现场的照片。照片已经褪色了,边角捲曲,摺痕处发白。陈大伟站在工地上,背后是一栋还没盖完的楼。楼只有框架,脚手架还搭著,塔吊在画面的右上角。秦墨把照片拿起来,对著光看。那栋楼的样子,他见过。 他把照片放在桌上,从铁皮柜子里翻出恆远西城的案卷。恆远西城,2003年开工,2005年竣工。案卷里也有一张工地照片。他把两张照片並排放在桌上。左边的楼是2001年拍的,右边的楼是2003年拍的。不是同一栋楼,但是一个地方。背景的山是一样的,左边那张照片里的小山包,右边那张照片里已经被挖了一半。但山的轮廓没有变。 秦墨把两张照片看了很久。2001年,恆远地產还没有成立。但那栋楼,已经在盖了。陈大伟失踪的那个工地,就是后来的恆远西城。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2001年,陈大伟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那个工地,就是后来的恆远西城。” 沈牧之回覆:“恆远地產2002年才成立。2001年的工地,是谁的?” “一家叫『新城建设』的公司。2002年被恆远地產收购了。” “你查到了?” “查到了。新城建设,1998年註册,法人代表叫陈国栋。”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屏幕上。陈国栋。恆远地產的老板。1998年,他就已经在做建筑了。不是从恆远开始的,是从新城建设开始的。恆远地產只是换了一个名字。 他继续打字:“新城建设1998年到2002年,在城西有一个项目。就是后来的恆远西城。那个项目里,也有人失踪。”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去查新城建设?” “查。陈大伟的案子,还没有人告知。” “他的妻子赵春梅,还在吗?” “不知道。案卷上的地址是城东的一个棚户区,早拆了。” “我帮你查。” “好。” 秦墨放下手机,把两张照片收好。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几行字:“新城建设,1998-2002。法人:陈国栋。项目:城西(后来的恆远西城)。失踪者:陈大伟,2001年7月。”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下午,沈牧之的消息来了。 “赵春梅查到了。她还活著,住在城北的一个养老院里。” “养老院?” “对。身体不好,走不动了。她儿子把她送进去的。”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地址发给我。” 沈牧之把地址发过来了。城北,一家叫“夕阳红”的养老院。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一趟养老院。” “找谁?” “陈大伟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2001年那个?” “对。” 老周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北的养老院在郊区,开车要一个小时。路两边的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天空中画出一张灰色的网。他把车停在养老院门口,走进去。养老院不大,一栋三层的白楼,院子里有几棵松树,树下放著几张长椅。 他走到前台,问了赵春梅的房间。二楼,205。他上了楼,走到205门口。门开著,里面是一间单人房,一张床,一个柜子,一把椅子。床上躺著一个女人,很瘦,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闭著,呼吸很轻。 秦墨敲了敲门。女人睁开眼睛,看著他。 “赵春梅?” “我是。你是谁?” 秦墨走到床边,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我是秦墨。刑侦支队的。陈大伟的案子。” 赵春梅的眼睛动了一下。她看著秦墨,看了很久。 “查到了?”她的声音很轻。 “查到了。” 赵春梅沉默了一会儿。“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是。” “怎么死的?” “被人害的。” “谁?” “恆远地產的人。陈国栋、刘志强、赵德胜。还有警察马建国。” 赵春梅闭上眼睛。她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秦墨坐在旁边,没有说话。过了很久,她睁开眼睛。 “他在哪里?” “城西。后来的恆远西城,山下面的坑里。” 赵春梅点了点头。“那个坑,我知道。他跟我说过。他说工地上有个坑,很深。他说『不知道要填什么东西进去』。第二天,他就没回来。” 秦墨没有说话。 “我等了他二十三年。”赵春梅的声音很平,平得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每年过年,我给他摆一副碗筷。每年清明,我给他烧纸。我跟他说话,跟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来』。他不回答。我知道他回不来了。但我还是等。” 她伸出手,握住了秦墨的手。她的手很瘦,骨节突出,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很凉。 “秦警官,谢谢你。” 秦墨握著她的手。“赵春梅,陈大伟的尸体——还没有找到。恆远西城的坑,没有挖。” 赵春梅沉默了一会儿。“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看著她。这句话,张桂兰也说过。她们等了二十年、二十三年,等来的不是丈夫的尸体,而是丈夫可以安息的地方。 “赵春梅,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赵春梅摇了摇头。“没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轻轻把手抽出来,站起来。他走到门口,转过身。赵春梅已经闭上了眼睛,呼吸很轻,很慢,但比刚才稳了一些。 他走出养老院,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大伟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在“赵春梅”三个字旁边,写上了“她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养老院的院子。松树在风中轻轻摇晃。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说了?” “说了。” “她怎么样?” “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又一个。”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打开盒盖,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地图、照片、日记、纸条。他翻到最下面,找到了一张纸条。字跡是方诚的,写得很慢,一笔一画。 “新城建设。1998-2002。陈国栋。城西项目。一个坑,很深。废料跟恆远的一样。也有一个人——陈大伟。我去过了。他还在下面。赵春梅在等他。不要告诉她。让她等。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 秦墨把纸条放回去,盖上盖子,锁进柜子。方诚知道。他查到了新城建设,查到了陈大伟,查到了赵春梅。他没有告诉她。他让她等。现在,秦墨告诉她了。她不用等了。她可以睡了。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陈大伟的妻子告知了。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沈牧之回覆:“又一个等到了。” “对。又一个。” “你还查吗?”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查。1998年。新城建设的第一个项目。也许还有人。” “1998年?那更不好查了。” “查得到就查。查不到——就记著。”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你什么时候停?” 秦墨放下手机,靠在椅背上。窗外,天黑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1998年。新城建设。第一个项目。也许还有人。”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还有一个。1998年的。”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1998年。新城建设。第一个项目。也许还有人。”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1998年的案卷,找到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在哪里?” “在库房最里面。箱子底压著。”老周把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柜檯上,“只有一份。报案记录。” 秦墨打开信封。纸张已经脆了,边角一碰就碎。报案人叫刘秀英——不是王建国的妻子,是另一个刘秀英。报案內容:她丈夫叫张德明,在新城建设的工地上打工,1998年秋天失踪了。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1998年,马建国刚当上警察。他第一个案子,就写了“可能自己走的”。他写了一辈子。 “刘秀英还在吗?”秦墨问。 老周摇了摇头。“查过了。2005年去世了。肺癌。”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刘秀英等了七年,没等到。她死了。她不知道丈夫在哪里,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不知道他永远回不来了。她死了。 “那个坑呢?”秦墨问。 “新城建设的第一个项目,在城东。后来被恆远地產改成了仓库。2005年拆了,现在是一个停车场。” 秦墨把案卷装进包里。“我去看看。”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东,新城建设的第一个项目。导航上找不到,他凭老周说的地址,在城东的老城区转了很久。最后,在一片新建的小区后面,找到了那个停车场。停车场不大,铺著水泥,停著几辆车。四周是围墙,围墙外面是居民楼。 秦墨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站在停车场中间,看著地面。水泥很厚,很硬,踩上去梆梆响。下面是什么?他不知道。方诚知道。他来过,他看到了。他没有挖。他说“让它留著”。秦墨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地面。水泥是凉的。他站起来,拍了张照片。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德明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告知。妻子已去世”。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停车场上,把水泥地照得发白。几辆车停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没有人知道,下面埋著什么。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找到了。停车场。” “挖吗?” 秦墨摇了摇头。“不挖了。方诚说得对。让它留著。”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方诚的铁盒子。他翻到最下面,找到了最后一张纸条。字跡是方诚的,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像是在犹豫。 “1998年。新城建设。第一个项目。城东。一个坑,很深。一个人,张德明。刘秀英在等他。我没有告诉她。让她等。她等不了多久了。等她死了,他们就团聚了。秦墨,如果你看到这张纸条,不要去找她了。她已经不在了。让她安息吧。” 秦墨把纸条放回去,盖上盖子,锁进柜子。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1998年。张德明。妻子已去世。方诚说,让她安息吧。”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他看著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查完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张德明的名字。从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十个项目,至少十个失踪的人。他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告知。能告诉的,都告诉了。等不到的,也记著了。 第五十七章 1998年之后 秦墨把笔记本锁进了抽屉里。 不是永远锁著,是暂时。他数了数笔记本上记下的名字:张志远、陈默、陆鸣、王建国、陈小军、李建国、刘大勇、张大年、陈大伟、张德明。十个名字。从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告知。能告诉的,都告诉了。等不到的,也记著了。 他开始整理那些告知过的家属的反馈。张桂兰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李秀梅说“不等了。”赵春梅说“知道了,就不等了。”王桂兰说“我终於可以睡了。”周德胜说“我老婆可以安息了。”他把这些话一句一句地抄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抄得很慢,一笔一画,像是在刻碑。 抄完之后,他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像是要下雪。他把笔记本合上,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在忙吗?” 沈牧之回覆:“不忙。在收拾东西。” “收拾什么?” “事务所最后的东西。还有一些文件,要还给客户。” “我过去。” “好。” 秦墨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来,抬起头。 “出去?” “嗯。去沈牧之那里。” 老周点了点头。“晚上还回来吗?” “不回来了。今天差不多了。” 老周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沈牧之的事务所在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里,他很久没去了。自从方诚死后,沈牧之就把事务所关了,但还有一些东西没搬完。他把车停在楼下,坐电梯上了七楼。走廊里的灯灭了一半,地毯也换了,不再是深灰色的,是普通的化纤地毯。沈牧之的事务所门口还掛著那块铜牌,但已经被拆下来了,靠在墙边。 门开著。沈牧之站在办公室里,面前摊著几个纸箱子。他穿著一件灰色的毛衣,袖子卷到手肘,正在往箱子里装书。看到秦墨,他抬起头。 “来了?隨便坐。” 秦墨走进办公室。方诚的工位空了,桌上的东西已经搬走了,只剩一台显示器和一把椅子。沈牧之的工位上也空了大半,只有几摞文件还没收拾。窗台上放著一盆绿萝,叶子还绿著,但有些蔫了。 “这盆绿萝是方诚的。”沈牧之说,“他一直养著。我忘了浇水。” 秦墨走到窗台前,摸了摸绿萝的叶子。有点干,但还活著。 “带走吧。”他说。 “嗯。带回去。”沈牧之把最后一摞文件装进箱子里,封好胶带。他直起腰,环顾了一圈办公室。“八年。在这里待了八年。方诚来了六年。” “你什么时候去法学院?” “九月。还有大半年。” “这半年干什么?” 沈牧之看著他。“查案子。你不是说档案室里还有旧案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查完了。” 沈牧之愣了一下。“查完了?” “1998年之前的,查不到了。1998年之后的,都查了。能告诉的,都告诉了。等不到的,也记著了。”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说话。 “沈牧之,”秦墨说,“方诚查了十年。从2014年到2024年。我查了半年。从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我查到了他查到的所有东西。他把证据留给了我,我把证据交给了赵建国。他该还的还了,我该还的也还了。” “那你以后干什么?” 秦墨走到方诚的工位前,拉开抽屉。里面是空的,只有一张纸条,压在抽屉最下面。他拿出来看。纸条上写著:“秦墨,如果你看到这张纸条,说明你已经查完了。谢谢你。你可以休息了。——方诚。” 秦墨把纸条拿给沈牧之看。沈牧之接过纸条,看了很久。 “他什么时候放的?” “不知道。也许是在他『死』之前。也许是在他查出所有东西之后。他算到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沈牧之,你知道吗,方诚在恆远广场挖他父母的时候,陆瑶帮他搬了一夜。他在恆远西城找到刘大勇的时候,张明远帮他搬了几袋土。他在新城建设查到张德明的时候,刘志强把日记交给了他。他不是一个人。” “你也不是一个人。” 秦墨看著沈牧之。“我知道。” 沈牧之把纸条还给他。秦墨把它折好,装进口袋里。 “走吧。”沈牧之说,“这里没什么了。” 他搬起一个纸箱子,秦墨搬起另一个。两个人走出办公室,走到电梯口。沈牧之回过头,看了一眼那扇门。门开著,里面空荡荡的。 “方诚,”他说,“走了。”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进去。门关上了。 下了楼,把箱子放进沈牧之的车里。两个人站在车旁边,谁都没有说话。天灰濛濛的,云层很低,风很冷。 “秦墨,”沈牧之说,“你刚才说1998年之前的查不到了。为什么?” “因为没有记录。1998年之前,陈国栋还没成立公司。他在私人包工队里干。那些包工队没有名字,没有合同,没有社保。工人来了就走,走了就没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 “你觉得那些人里,也有失踪的?” “有。一定有。陈国栋不是1998年才开始倒废料的。他一开始就在倒。只是没有记录。” “那你打算怎么查?”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查了。查不到。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人找。方诚也查不到。他查了十年,只查到了1998年。”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查了?” “不查了。该查的都查了。该还的,还了。” 沈牧之点了点头。“那接下来呢?” 秦墨想了想。“休息。然后——也许去法学院听听课。” 沈牧之笑了。他很少笑。“你来听课?你坐得住?” “坐不住。但可以试试。” 两个人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地上的落叶吹得打转。天更灰了,像是真的要下雪了。 “沈牧之,”秦墨说,“方诚的墓,你还会去吗?” “会。每年都去。” “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出了停车场,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走到纪念碑前面。站在那里,看著碑身上刻的字。风吹过来,把他的头髮吹乱了。 他想起方诚说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现在,起点过了。终点也过了。该走的,走了。该留的,留了。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上了车,开回了家。 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留了一张纸条。”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他看著方诚写的字——“秦墨,如果你看到这张纸条,说明你已经查完了。谢谢你。你可以休息了。” 他把纸条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赵组长打电话来了。恆远地產的案子,要结案了。他说谢谢你。” 秦墨站在值班室门口。“案子结了,人回不来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但知道了。知道了,就不用等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那些抄下来的话——“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不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我终於可以睡了。”“我老婆可以安息了。” 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 他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走了?” “走了。” “明天还来吗?”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枝干光禿禿的,但春天快来了,很快就会冒出新芽。 “来。还有別的案子。”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恆远花园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翠湖小区的时候,他没有停。他开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诚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经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干了,捲起来。秦墨蹲下来,把枯花收拾乾净。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放在墓碑前面。 “方诚,查完了。你的债还完了。我的也还完了。” 他站起来,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纸条吹动了一下,但没有飞走。 “你放心吧。陈默回家了。陆鸣在等你的信。张明远还活著。你妹妹,她很好。她会来看你的。” 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块灰色的墓碑。纸条还压在石头下面,没有飞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去过了。纸条放在他墓前了。” 沈牧之回覆:“他收到了。”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几个字:“他收到了。” 他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城南公墓。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开过田野,开过村庄,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还是光禿禿的,但仔细看,枝头已经冒出了小小的芽苞。 春天快来了。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春天来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那些家属说的话。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还是那么亮。但天没有那么冷了。风也没有那么大了。春天真的快来了。 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这一次,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空地上,四周是白色的雾。雾很浓,什么都看不清。然后雾里走出来一个人。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戴著一副无框眼镜,微微偏著头,像是在听什么人说话。 方诚。 秦墨看著他。方诚也看著他。 “查完了。”秦墨说。 方诚点了点头。 “你的债还完了。我的也还完了。” 方诚看著他。他的嘴在动,但没有声音。雾慢慢散了,光线越来越亮。方诚的身影越来越淡。秦墨往前迈了一步,想听清他在说什么。 然后他醒了。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黑猫还蜷缩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他坐起来,看了看窗外。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金黄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楼顶上。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阳光中白得发亮。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新鲜空气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院子里的槐树,枝头真的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干上显得格外扎眼。 他转过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笔记本。他翻开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把它放进口袋里。他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证据,”他说,“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从走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楼,推开门,站在台阶上。 天空很蓝,蓝得像水洗过一样。云很白,白得像棉花。远处的楼群在阳光中闪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开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篮子,有人推著婴儿车,有人骑著自行车。他们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经埋著什么。他们不知道,有一个人,用十年时间,把这些东西都挖了出来。他们不知道,还有一个人,用了半年时间,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个一个地告知了。 但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了小区,匯入了车流。他开得不快,也不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他收回目光,继续开。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档案室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 太阳在他头顶照著,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 秦墨开著车,在这座城市里穿行。车窗外,阳光洒在街道上、楼顶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开始了。 第五十八章 新的开始 九月的第一天,秦墨去了法学院。他没有报名,他只是来听的。沈牧之说第一堂课,你来吧。他说好。 法学院在本市大学的老校区,一栋灰色的五层楼房,门口有两棵银杏树,叶子还绿著,但边缘已经开始泛黄了。秦墨把车停在校园里,走了进去。走廊里很安静,墙上贴著各种通知和海报。他找到阶梯教室,推开门,从最后一排溜进去,靠著墙坐下来。 教室很大,能坐两百人。来的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坐著。有人在看手机,有人在聊天,有人在翻课本。秦墨把咖啡放在桌面上,靠著椅背,等著。 沈牧之从侧门走进来的时候,教室里安静了一下。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袖子卷到手肘。手里拿著一个教案夹,走到讲台前,把教案放下。他站在那里,看著下面的学生。一百多个陌生的面孔,有的在看他,有的还在看手机。 他打开教案。第一页上写著两个字:“真相。”他看了很久。教室里更安静了。有人把手机收起来了。 沈牧之抬起头。“我叫沈牧之。这学期,我们讲证据。” 他翻开第二页。“什么是证据?法律上说,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些都是证据。但证据不只是这些。证据是你看到的东西,你听到的东西,你闻到的东西。是你站在那里,看到一个人从楼上掉下来,听到骨头碎的声音,闻到血的味道。这些,也是证据。” 秦墨坐在最后一排,靠著墙,看著沈牧之的背影。他想起方诚。方诚也站在讲台上过吗?不,方诚是律师,不是老师。但他教过陈默,教过陆鸣,教过张明远。他教他们怎么活著。这也是老师。 沈牧之继续讲。“我做了八年律师。刑事辩护。我帮人打官司,帮人脱罪。我从来不问当事人『你做了没有』。我只问『警方有什么证据』。这是我的职业。我做了八年,没有输过一场官司。” 他停了一下。“但我输了。输给了一个人。他叫方诚。他是一个律师,也是我的合伙人。他用了十年时间,把恆远地產的所有罪行都查了出来。他找到了证据,找到了证人,找到了那些埋在地下二十年的人。然后他死了。他用他的命,换了所有人的生。” 教室里很安静。没有人看手机了。所有人都看著沈牧之。 “方诚说过一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我以前不懂。我以为真相就是真相,查到了就结束了。但不是。真相是起点。是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的起点,是那些终於可以安息的人的起点,是那些还活著、还要继续往前走的人的起点。” 他翻开第三页。“这学期,我们不只讲法律上的证据。我们讲——怎么找到真相。怎么在没有人告诉你的时候,自己去找。怎么在所有人都不让你找的时候,还要找。怎么在找到了之后,把它交出去。” 秦墨坐在最后一排,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没有加糖。沈牧之的声音在教室里迴荡,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一个警察。他从重案组被调到了档案室,因为他在办案的时候违反了程序。他私自转移嫌疑人,未经批准接触涉案人员,私下录音。这些事,每一件都够他受处分的。他被记了大过,免了职,调到了档案室。但他没有停。他还在查。他查了半年,查了十个项目,十个失踪的人。他把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一个一个地告知了。” 他停了一下。“他今天也来了。坐在最后一排。” 教室里的人转过头,看著最后一排。秦墨坐在那里,手里拿著咖啡,靠著墙。他没有站起来,也没有点头。只是坐在那里,看著沈牧之。 沈牧之笑了。“他不喜欢被人看。我们继续上课。” 他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两个字:“证据。”粉笔字写得很端正,一笔一画。 “这学期,我们从这两个字开始。” 秦墨坐在最后一排,把咖啡喝完。他听著沈牧之讲课。沈牧之讲得很慢,每一个概念都举例子。他讲人证,讲了赵德胜。他讲物证,讲了刘志强的日记。他讲书证,讲了恆远地產与化工厂的合同。他讲视听资料,讲了方诚拍的那些照片。他讲电子数据,讲了刘志强电脑里的记录。他讲得很细,把每一个案子都拆开来讲。怎么发现的,怎么查到的,怎么证实的。学生听得很认真,有人在记笔记,有人在提问。 秦墨没有记笔记。他不需要记。那些案子,他都知道。那些人,他都见过。那些证据,他都摸过。他只是坐在那里,听著。 下课铃响了。沈牧之合上教案。“今天就到这里。下周同一时间,我们讲证据链。” 学生陆续走了。秦墨站起来,走到讲台前。沈牧之在收拾东西,看到他,抬起头。 “怎么样?” “挺好。” “你坐得住?” “坐住了。没睡著。” 沈牧之笑了。他把教案夹在腋下,两个人走出教室。走廊里很安静,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 “你下周还来吗?”沈牧之问。 “来。反正也没什么事。” “档案室呢?” “老周在。有案子他会叫我。” 两个人走出教学楼,站在门口。银杏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阳光照在叶子上,绿得发亮。 “沈牧之,”秦墨说,“你刚才在课上讲的那些——方诚的事,恆远地產的案子。你为什么要讲这些?”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因为有人要记住。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他们记住了。方诚记住了。我记住了。但他们会老的。我也会老的。需要有人接下去。” “你才四十。” “四十了。方诚死的时候,三十八。” 秦墨没有说话。两个人站在银杏树下,风吹过来,叶子沙沙响。 “秦墨,你还会查吗?” “查。档案室里还有案子。2000年、1999年、1998年之前的。” “查得到吗?” “查不到就记著。记著那些没有名字的人。记著那些等不到的人。” 沈牧之看著他。“那要记多久?” 秦墨想了想。“一辈子。”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帮你记。” 两个人走出校园,站在门口。街上的人很多,有学生,有老师,有卖小吃的小贩。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沈牧之,”秦墨说,“方诚的墓,你什么时候去?” “下周日。他的生日。” “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出了校园,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停,继续开。 开到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去听课了。” “听什么课?” “证据学。” 老周愣了一下。“你去听课?” “嗯。沈牧之讲的。” 老周笑了。“他讲得好吗?” “挺好。没睡著。” 老周把茶杯推过来。“喝口茶。刚泡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烫,很香。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那些家属说的话。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另一本案卷。2000年的失踪案。一个叫刘大柱的人,在城北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那个工地不是恆远地產的,是另一家早就倒闭的公司。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柱的名字。 窗外,阳光越来越亮。巷子里,有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铃叮咚响了一声。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下午,沈牧之发来一条消息:“下周日的安排。早上九点,我去接你。先去买花,然后去公墓。” 秦墨回覆:“好。” “方悦也来。她从老家过来。” “好。” “她问你,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不去了。你们吃。” 沈牧之没有再问。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看案卷。刘大柱,三十五岁,瓦工。2000年春天失踪。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圈,写上“未告知”。然后他查了王秀英的地址。城北,一个老小区。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他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北。” “找谁?” “刘大柱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2000年那个?” “对。” “还查?” “查。能查到的,都查。” 老周点了点头。“去吧。” 秦墨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北的老小区在郊区,开车要四十分钟。他到了之后,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六层的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他上了三楼,敲了302的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王秀英。刘大柱的妻子。”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里了?” “不知道。她儿子来接的。她身体不好,去跟儿子住了。” “她身体怎么了?” “肺不好。咳了好几年了。她男人失踪之后,她就一直咳。”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她儿子叫什么?住哪里?” “不知道。她就说『去儿子那』,没留地址。”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王秀英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不知道她还等不等。他拿出笔记本,在刘大柱的名字旁边写了一行字:“妻子搬走,地址不详。未告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没有。搬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又一个等不到的。”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看著刘大柱的名字。在旁边又加了一行字:“等不到。”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著那个空位置,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另一本案卷。1999年的失踪案。一个叫李大山的人,在城东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 他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大山的名字。 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五十九章 方诚的生日 下周日,天晴了。 秦墨六点就醒了。黑猫还蜷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他躺了一会儿,看著天花板。方诚的生日。他不知道方诚真正的生日是哪一天。方诚用过三个名字,三个身份,三个出生日期。方悦说他哥真正的生日是十月十七。但那是李彦斌的生日,不是方诚的。方诚没有生日。他选了这一天。十月十七。他妹妹记得。 秦墨起床,洗了脸,颳了鬍子。他换了一件乾净的黑色夹克。出门的时候,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他摸了摸它的头。“晚上回来。” 沈牧之的车已经停在楼下了。他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裹得很严实。看到秦墨,他把一杯咖啡递过去。“没吃早饭吧?” “没有。” “先喝咖啡。路上买点吃的。”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开车,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小区,匯入了周末清晨空旷的街道。路两边的梧桐树叶子黄了,风一吹,哗啦哗啦地往下掉。 “方悦到了吗?”秦墨问。 “到了。昨天晚上到的。住在火车站旁边的旅馆里。她说直接去公墓,在门口等。” “她一个人来的?” “一个人。她说不想麻烦別人。” 秦墨没有说话。他想起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悦悦,对不起。哥这辈子做了很多错事,但最错的就是让你以为我死了。”方悦等了十年,等来了哥哥没死的消息,又等来了哥哥真的死了的消息。她一个人来的。 他们在路边买了一束白菊花。花店的老板刚开门,花瓣上还带著露水。沈牧之挑了很久,挑了一束最大的。秦墨站在旁边,没有挑。他不知道怎么挑。沈牧之付了钱,把花放在后座。 城南公墓在城外,开车要四十分钟。路上车不多,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秦墨把遮阳板放下来,看著窗外的田野。稻子已经割了,只剩下短短的茬,一排一排的,整整齐齐。远处有农民在烧秸秆,烟升上去,在天上散开,灰濛濛的一片。 “秦墨,”沈牧之说,“你带东西了吗?” “没有。不知道带什么。” 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鼓鼓的。“方悦说,她带了她哥小时候的照片。还有他妈妈的照片。” 秦墨接过信封,放在仪錶盘上。 到了公墓,方悦已经在门口等著了。她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头髮扎成一个马尾,手里抱著一束白菊花。看到他们的车,她走过来。沈牧之停了车,三个人下了车。方悦看了看秦墨,又看了看沈牧之。 “走吧。” 三个人走进去。公墓很大,一排一排的墓碑,整整齐齐的。水泥路两旁种著松柏,绿得很深。阳光照在墓碑上,把那些字照得发白。方悦走在前面,沈牧之走在中间,秦墨走在最后面。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和风吹松柏的声音。 3排7號。墓碑还是那样,灰色的,小小的。上面刻著方诚的名字。旁边是方悦刻的话——“哥,你安息吧。”没有出生日期,没有死亡日期。方悦蹲下来,把花放在墓碑前面。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墓碑上的灰。动作很慢,很仔细,像是在擦一件很珍贵的东西。 “哥,我来了。” 她蹲在那里,没有说话。风把菊花的花瓣吹得轻轻颤动。沈牧之站在旁边,也没有说话。秦墨站在最后面,看著那块墓碑。他想起方诚。想起他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现在,他站在终点,也站在起点。 方悦站起来。她从信封里掏出几张照片,放在墓碑前面。一张是方诚小时候的,圆脸,短髮,穿著校服,站在一棵树前面,笑得很开心。一张是他妈妈的,黑白的,年轻,好看,眼睛跟方诚很像。还有一张是全家福——爸爸、妈妈、方诚、方悦。方悦还是个小孩,被妈妈抱在怀里。方诚站在爸爸旁边,七八岁的样子,也在笑。 “哥,妈的照片我找到了。在老家柜子底下压著。我以为丟了。没丟。” 她蹲下来,把照片一张一张地摆好。风吹过来,照片的角翘起来,她用石头压住了。 “哥,你放心吧。爸和妈,我替你看著。你不用操心了。” 她站起来,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她的头髮吹乱了。她没有理。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放在墓碑前面。秦墨认出了那张纸条——方诚留给他的那张。“秦墨,如果你看到这张纸条,说明你已经查完了。谢谢你。你可以休息了。” 沈牧之站起来。“方诚,你的债还完了。秦墨替你查完了。你放心吧。”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他没有什么东西要放。他没有什么话要说。他只是在心里想——“方诚,你看到了吗?你妹妹来了。她很好。陈默回家了。陆鸣在等你的信。张明远还活著。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都知道了。你可以安息了。” 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风停了,松柏也不响了。阳光照在墓碑上,把方诚的名字照得发亮。 方悦转过身。“走吧。” 三个人走出公墓。上了车,沈牧之开车,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方悦坐在后面。车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开出了公墓,上了公路。路两边的田野在阳光下一片金黄。 “方悦,”沈牧之说,“吃饭了吗?” “没有。不饿。” “去吃个饭吧。你下午几点的车?” “三点。” “那还来得及。” 沈牧之把车开到了城南的一个小饭馆。三个人坐下来,点了几个菜。方悦吃得很少,筷子夹了几口就放下了。秦墨吃得也不多。沈牧之吃了几口,也放下了。菜剩了大半。 “方悦,”秦墨说,“你以后还来吗?” “来。每年都来。他生日来,清明也来。” “你一个人?” “一个人。没事。” 秦墨看著她。她比他想像的坚强。方诚用了十年还债,她用了十年等待。等来了真相,等来了哥哥的墓。她没有哭。从见面到现在,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吃完饭,沈牧之开车送方悦去火车站。三个人站在进站口。方悦背著一个小包,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没吃完的菜。她站在那里,看著秦墨和沈牧之。 “沈律师,谢谢你。谢谢你替我哥把事务所关了。他不在了,留著也没用。” 沈牧之点了点头。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替我哥把那些案子查完了。他知道了,会高兴的。” 秦墨看著她。“方悦,你哥留给陆鸣的信,还有两年。” “我知道。到时候我去送。” “好。” 方悦转过身,走进车站。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方向。沈牧之站在他旁边。 “她比我想的坚强。”沈牧之说。 “她一直坚强。方诚说过,他妹妹从小就这样。” 两个人走出车站,上了车。沈牧之开车,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 “去哪里?”沈牧之问。 “档案室。” “还去?” “去。还有案子。” 沈牧之没有说什么。他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后院。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沈牧之没有下来,摇下车窗。 “秦墨。” “嗯。” “你今天在墓前,说什么了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没说。在心里说了。” “说什么了?” “说他妹妹来了。说陈默回家了。说陆鸣在等他的信。说张明远还活著。说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都知道了。” 沈牧之看著他。“他听到了。” 秦墨没有回答。他转过身,走进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去了?” “去了。方悦也来了。” 老周点了点头。“她还好吗?” “挺好。没哭。”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不哭比哭难受。”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方诚那一页。那里没有方诚的名字,只有方志远说的话,陆瑶说的话,刘志强日记里的话。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在那一页的最下面写了一行字:“十月十七,方诚的生日。去过了。他妹妹来了。他说,他听到了。”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另一本案卷。1999年的失踪案。李大山,三十五岁,瓦工。在城东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陈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大山的名字。他查了陈秀英的地址。城东,一个叫“东林”的小区。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东。” “找谁?” “李大山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1999年那个?” “对。” “还查得到吗?” “查得到就查。查不到就记著。” 老周点了点头。“去吧。” 秦墨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东的老小区在郊区,开车要半个小时。他到了之后,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六层的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他上了四楼,敲了402的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门开了一条缝,一个老头探出头来。 “你找谁?” “陈秀英。李大山的妻子。” “老陈啊。走了。去年走的。” “走了?去哪里了?” 老头沉默了一会儿。“死了。肺癌。查出来就晚期了。她男人失踪之后,她就一直咳。咳了二十多年。”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你是她什么人?”老头问。 “警察。查她丈夫的案子。” 老头嘆了口气。“她等了一辈子。没等到。”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在李大山的名字旁边写了一行字:“妻子已去世。未告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陈秀英等了二十五年,没等到。她死了。她不知道丈夫在哪里,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不知道他永远回不来了。她死了。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没有。死了。肺癌。”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又一个等不到的。”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看著李大山那一页。在上面又加了一行字:“妻子已去世。等不到。”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著那个空位置,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打开另一本案卷。1998年的失踪案。一个叫赵大牛的人,在城北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孙秀兰。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查了孙秀兰的地址。城北,一个叫“北苑”的小区。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还出去?” “嗯。还有一个。” 老周看著他,没有说什么。秦墨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城北的老小区在郊区,开车要四十分钟。他到了之后,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栋楼。五层的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掉了一半。他上了二楼,敲了201的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找谁?” “孙秀兰。赵大牛的妻子。”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赵大牛的案子。” 孙秀兰的手开始发抖。她扶著门框,看著秦墨。 “查到了?”她的声音很轻。 “查到了。”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是。” “怎么死的?” “被人害的。” “谁?” “恆远地產的人。陈国栋、刘志强、赵德胜。还有警察马建国。” 孙秀兰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的手上布满了老年斑,指甲剪得很短。 “他在哪里?” “城北。那个工地的坑里。” 孙秀兰点了点头。“那个坑,我知道。他说过。他说工地上有个坑,很深。他说『不知道要填什么东西进去』。第二天,他就没回来。” 她抬起头,看著秦墨。“我等了他二十六年。” 秦墨看著她。“孙秀兰,赵大牛的尸体——还没有找到。那个坑,没有挖。” 孙秀兰沉默了一会儿。“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点了点头。“孙秀兰,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孙秀兰摇了摇头。“没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孙秀兰,你一个人住?” “一个人。儿子在外地。过年才回来。” “你身体怎么样?” “还行。就是腿不好,走不远。”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她。她站在门口,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 “孙秀兰,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赵大牛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在“孙秀兰”三个字旁边,写上了“她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她一个人住。腿不好。”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老小区的楼。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找到了。她还活著。告诉她了。” “她怎么样?” “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又一个等到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他看著那些家属说的话——“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不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我终於可以睡了。”“我老婆可以安息了。”“等不到。”“等不到。”“知道了,就不等了。” 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垃圾箱。那只黄白花的猫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看著那个空位置,看了一会儿。 他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光禿禿的,枝干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还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赵大牛那一页,看著那行字——“她一个人住。腿不好。”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六十章 起点 秦墨把笔记本锁进了抽屉里。不是永远,是暂时。他站在窗前,看著巷子里的那只猫。它又来了,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一趟库房。” “你不就在档案室吗?” “去库房。还有案子。” 老周看著他,没有问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前方是库房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是那些还在等答案的人的方向。 库房在公安局后院的最里面,一栋独立的平房,铁门,窗户上有防盗网。他很少来。老周管著钥匙,他借了一把。打开铁门,里面很暗,有一股陈旧的纸张和灰尘的气味。他打开灯,日光灯闪了几下,亮了。库房不大,两排铁皮柜子,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案卷。最早的是1980年代的,纸张已经发黄了,边角一碰就碎。 他走到最里面,蹲下来,打开最底层的柜子。那里放著1997年的案卷。他一本一本地翻。1997年,恆远地產还没有成立。但那些工地还在,那些工人还在,那些失踪的人还在。他找到了一份案卷,只有一页纸。一个叫刘大柱的人——不是2000年那个,是另一个刘大柱,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赵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把案卷装进包里。他站起来,环顾了一下库房。还有很多案卷,1980年代的,1990年代的,2000年的。他查不完。但他可以一个一个地查。查到查不动为止。 他走出库房,锁好铁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那里,点了一根烟。 手机响了。沈牧之。 “在哪儿?” “库房。翻旧案。” “1997年的?” “对。又一个。”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书海量,????????????.??????任你挑 】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停?”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等查完的时候。” 他掛了电话,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开到了城西的一个老小区。赵秀英的地址。他上了楼,敲了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赵秀英。刘大柱的妻子。” “老赵啊。搬走了。去年搬的。去跟女儿住了。” “她身体怎么样?” “还行。就是记性不好了。老忘事。”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大柱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告知。搬走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又一个等不到的。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没有。搬走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等不到就算了。你查不完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查不完也要查。”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张志远、陈默、陆鸣、王建国、陈小军、李建国、刘大勇、张大年、陈大伟、张德明、刘大柱、赵大牛、李大山。十三个名字。从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告知。能告诉的,都告诉了。等不到的,也记著了。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不出去。回家了。” “明天还来吗?”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枝头的新芽已经长出来了,嫩绿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干上显得格外扎眼。 “来。”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恆远花园的时候,他没有停。经过翠湖小区的时候,他没有停。他开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诚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经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干了,捲起来。方悦放的那些照片还在,用石头压著,没有被风吹走。秦墨蹲下来,把枯花收拾乾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放在墓碑前面。纸条上写著:“方诚,又查到一个。1997年的。刘大柱。他的妻子搬走了,没告知。等不到了。但我记著了。” 他站起来,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纸条吹动了一下,但没有飞走。 “方诚,你放心吧。那些等不到的人,我记著了。” 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块灰色的墓碑。纸条还压在石头下面,没有飞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又去了一次。告诉他,又查到一个。” 沈牧之回覆:“他听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城南公墓。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开过田野,开过村庄,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还是光禿禿的,但仔细看,枝头已经冒出了小小的芽苞。春天来了。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春天来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刘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还是那么亮。但天没有那么冷了。风也没有那么大了。春天真的来了。 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黑猫也睡著了,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那些灯,一盏一盏地灭了。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 “谁?” “不知道。在楼上等你。” 秦墨上了楼。办公室的门开著,一个人站在窗前,背对著门。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外套,头髮花白,背有些驼。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秦墨认出了他。方志远。方诚的姑父。他比上次见面更老了,脸上的皱纹更深了,但眼睛还是亮的。 “方老师?你怎么来了?” 方志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秦墨。“方诚留给你的。他说,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给你。” 秦墨接过信封。很轻,里面好像只有一张纸。他拆开,抽出里面的信。方诚的笔跡,瘦瘦的,一笔一画。 “秦墨,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说明你已经查完了所有的案子。我知道你不会停,但该查的,你都查了。该还的,你都还了。剩下的,交给时间吧。你不用再查了。那些等不到的人,记著就行了。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別再一个人了。找个人说说话,吃吃饭,看看电影。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方诚。”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方志远站在旁边,没有说话。 “方老师,他什么时候写的?” “2014年。他『死』之前。他说,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给你。” “他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查完?” 方志远看著他。“他说——『秦墨不会停。但他会知道什么时候该停』。” 秦墨把信折好,装进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方志远。老人站在那里,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 “方老师,你身体还好吗?” “还行。就是老了。” “你怎么来的?” “坐火车。然后坐公交。” “我送你去车站。” “不用。我自己走。” 方志远转过身,走出办公室。秦墨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显得格外扎眼。方志远站在槐树下面,抬起头看著那些新芽。 “春天来了。”他说。 “来了。” 方志远点了点头。“方诚最喜欢春天。他说春天来了,那些埋在地下的东西,就不会被忘了。因为地上的东西长出来了,人就会想起来,地下还有东西。”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方志远转过身。“秦警官,你別送了。我自己走。” 他走出院子,背影消失在巷子里。秦墨站在槐树下面,看著那个方向。老周从值班室里探出头来。 “走了?” “走了。” “他说什么了?”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看了一遍。“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得对。” 秦墨把信装回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院子里的槐树。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他转过身,走进档案室,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翻到最后一页,看著刘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志远来了。方诚留了一封信。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沈牧之回覆:“他说得对。”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几个字:“晚上有空吗?” “有。” “吃个饭。”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我去订位。” “不用订。路边摊就行。” “好。”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他站在那里,看著窗外的巷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还在那里,舔著爪子。 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下了楼,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走了?” “走了。” “明天还来吗?”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院子里的槐树。新芽在阳光中绿得发亮。 “来。”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下车,只是坐在车里,看著那座碑。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现在,太阳升起来了。他看到了。 秦墨收回目光,继续开。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春天真的来了。 他开到了沈牧之的楼下。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没有穿大衣,没有围围巾。看到秦墨,他走过来。 “走吧。吃什么?” “隨便。你定。” 两个人沿著街走。街边有很多小馆子,麵馆、饺子馆、烧烤店。他们进了一家麵馆,坐下来,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 “秦墨,”沈牧之说,“方诚的信里还说什么了?” “他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秦墨吃了一口面。“不是跟你吃饭了吗?” 沈牧之笑了。“这就算?” “算。” 两个人吃完了面。走出麵馆,站在街边。天黑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 “嗯。” “方诚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他说得对。” 沈牧之看著他。“那你以后——” “以后再说。”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摇下车窗,看著沈牧之。“明天见。” “明天见。” 秦墨开出了那条街,匯入了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停,继续开。开过恆远花园,开过翠湖小区,开过那些他走过无数次的路。路两边的树在路灯下静静的,新芽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说,让我別再一个人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他看著方诚写的字——“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把信折好,放进口袋里。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黑猫也睡著了,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一盏一盏地灭了灯。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然后,天亮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秦墨脸上。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黑猫还蜷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他坐起来,看了看窗外。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金黄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楼顶上。远处的中心广场上,纪念碑在阳光中白得发亮。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新鲜空气涌进来,带著泥土和青草的气味。院子里的槐树,新芽又长大了些,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 他转过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笔记本。他翻开第一页,看著张志远的名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进口袋里。他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证据,”他说,“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从走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楼,推开门,站在台阶上。 天空很蓝,蓝得像水洗过一样。云很白,白得像棉花。远处的楼群在阳光中闪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开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篮子,有人推著婴儿车,有人骑著自行车。他们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经埋著什么。他们不知道,有一个人,用十年时间,把这些东西都挖了出来。他们不知道,还有一个人,用了半年时间,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个一个地告知了。 但他们不用知道。他们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了小区,匯入了车流。他开得不快,也不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阳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收回目光,继续开。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档案室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 太阳在他头顶照著,把整个城市都照亮了。秦墨开著车,在这座城市里穿行。车窗外,阳光洒在街道上、楼顶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开始了。 第六十一章 开幕 三月的一个清晨,中心广场的管理员老周——不是档案室那个老周,是另一个老周——像往常一样五点半打开广场的喷泉。他先在值班室里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茶,然后提著扫帚走到广场中央。天刚蒙蒙亮,路灯还亮著,纪念碑在晨光中白得发灰。他扫了几步,抬起头,扫帚掉在了地上。 广场东侧的那面墙——那面三十米长、五米高的gg墙——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幅画。不是涂鸦,不是標语,是一幅画。一个人的肖像,从墙的左端一直延伸到右端。画里的人四十岁左右,圆脸,短髮,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工装。他的眼睛很小,但很亮,看著前方,像是在看著每一个走过广场的人。顏料不是喷上去的,是渗进去的。墙面原本的gg被完全覆盖了,那些油漆、胶水、几十层覆盖过的gg纸,都被同一种顏色吞没了。 老周站在那里,手里攥著扫帚,看著那张脸看了很久。他不认识这个人。他在这个广场扫了十五年地,见过无数张脸,但不认识这张脸。他拿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 壁画下方的墙根处,用同一种顏料写著一行小字,印刷体,整整齐齐:“他死了。你们谁记得?” 刑警队来了人,拍了照,取了样,走了。墙拆不了——顏料渗得太深,拆墙要审批。专案组的人站在墙前面,看著那张脸,没有人认识。技术科的人说顏料是特製的,成分分析要等一周。队长说先查失踪人口,查不到就按恶作剧处理。案子掛起来了。 三天后,壁画上出现了第二行字。就在第一行字的旁边,同一种顏料,同一种印刷体:“你们不记得。那我让你们记得。” 当天夜里,本市一名退休法官被发现在家中死亡。死因是氰化物中毒,摄入时间大约在晚上八点到九点之间。现场没有打斗痕跡,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跡。法医说他像是自己喝下去的,又像是被人餵下去的,说不准。但墙上用同一种顏料画著一个符號——一个圆圈,中间一条竖线。符號下面有一幅小画,画的是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天平倾倒,正义蒙眼。画的背面写著几个字,字跡跟壁画上的一样:“秦墨,我知道你在档案室。出来吧。” 消息传到公安局的时候,秦墨正在档案室里翻一份1996年的案卷。他已经不在重案组了,记大过,免职,调到档案室,快一年了。案卷上落了一层灰,他用湿布擦乾净,翻开第一页。一个叫刘大河的工人,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英。出警民警还是马建国,结论还是“可能自己走的”。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刘大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已经写了很多个这样的圈了。从去年冬天写到今年春天,从1998年写到1996年。能告知的告知了,等不到的记著了。 手机响了。是他以前的队长,姓陈。 “秦墨,中心广场那个案子,你看了吗?” “看了。新闻上说是个恶作剧。” “不是恶作剧了。有人死了。退休法官,姓孙。现场留了你的名字。”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笔记本上。“我的名字?” “对。『秦墨,我知道你在档案室。出来吧。』写的你的名字。局长说让你回来,当顾问。你知道那个符號——圆圈中间一条竖线。你见过。” 秦墨沉默了很久。那个符號他见过。方诚用过。但不是方诚。方诚死了快一年了。有人在用他的语言说话。用他的方式提问。 “我过来。”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拿起车钥匙,走出了办公室。 他下楼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回重案组。” 老周愣了一下。“回去了?” “顾问。临时。” 老周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过饼乾,装进口袋里。“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后院。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壁画还在,那张脸还在。他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走到那面墙前面。他站在那里,看著那张脸。四十岁,圆脸,短髮,工装。不认识。但那双眼睛,他见过。在很多案卷的照片里见过——那些失踪的人,那些等不到答案的人,都是这样的眼睛。普通的,老实的,被人看一眼就忘了的。 他转过身,上了车,开到了重案组。办公室在二楼,门开著。陈队长在等他,桌上摊著现场照片和鑑定报告。看到秦墨进来,他把一张照片推过来。 “你看看这个符號。” 圆圈中间一条竖线。秦墨看了很久。“王车易位。西洋棋里的一种走法,王和车交换位置。” “我们知道。但这个人——他不是方诚。方诚死了。” “我知道。” “那他是谁?” 秦墨把照片放下。“不知道。但他知道方诚。知道那个符號。知道我在档案室。” 陈队长沉默了一会儿。“局长说了,你当顾问。案子破了,你回去。案子破不了——你也回去。档案室不能没人。” 秦墨没有回答。他拿起现场勘查报告,翻到第一页。死者孙德明,六十七岁,退休法官。曾任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主审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五年前退休,独居,妻子已故,儿子在外地。死亡时间:昨晚八点到九点。死因:氰化物中毒。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脚印、纤维。墙上那个符號是用同一种顏料画的——跟中心广场壁画的顏料一样。小画也是用同一种顏料画的,画在普通的素描纸上,背面写著那行字。 秦墨把报告放下。“孙德明主审过的案子,查一下。” “已经在查了。他当了二十年法官,经手的案子有上千件。要查多久?” “查到他退休前最后五年。他退休的时间,跟方诚『死』的时间差不多。” 陈队长看著他。“你觉得这跟方诚有关?” “不知道。但这个人用了方诚的符號。他认识方诚。也许——方诚也认识他。”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重案组的办公室在二楼,窗户对著大街。街上的人很多,车也很多,喇叭声、说话声混在一起。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人,看了一会儿。 手机响了。沈牧之。他看了一眼屏幕,接了。 “看到新闻了?”沈牧之的声音很低。 “看到了。” “那个符號——是方诚的。” “我知道。” “你觉得是同一个人?” “不是。方诚死了。” “那是谁?”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但他留了我的名字。他知道我在档案室。也许——他也知道你在法学院。”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我今天收到了一封信。”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信?” “没有寄件人。里面只有一幅画。一个天平,两边各放著一本书和一柄剑。书是《刑法》,剑是正义之剑。画的背面写了一行字——『沈牧之,你选择哪一边?』” 秦墨闭上眼睛。天平,书,剑。画师在问沈牧之:你是法律的人,还是正义的人? “信呢?”他问。 “在我这里。我拍了照,发给你。” 秦墨掛了电话。几秒后,手机震了一下。他打开照片——一幅小画,铅笔画的,线条很乾净。天平在中间,左边是书,右边是剑。书很厚,剑很亮。天平是平的。但画里的人——天平后面站著一个人,看不清脸,只看到一只手,伸向天平。 秦墨把照片放大。那只手停在半空中,没有碰到天平。它在犹豫。 他放下手机,转过身。陈队长在打电话,掛了之后走过来。“孙德明退休前五年主审的案子,有十七件涉及死刑。其中三件有爭议。” “什么爭议?” “一件是抢劫杀人,被告翻供说被刑讯逼供。一件是故意伤害致死,辩护律师说证据链不完整。还有一件——是一个年轻画家杀人案。”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画家?” “对。二十年前,一个年轻画家杀了人。孙德明主审,判了死刑。后来改判死缓,又改无期。那个画家在狱里待了十五年,出来之后销声匿跡。” “画家叫什么名字?” 陈队长翻了翻笔记本。“林风。画油画的。案发的时候二十五岁。” 秦墨把那个名字记在笔记本上。林风。二十五岁,画家,死刑,改判,出狱,消失。二十年了。中心广场壁画上的那个人——四十岁,圆脸,短髮,工装。不是画家。那是谁? 他站起来。“我去查一下林风的案卷。” “档案室?” “档案室。” 他走出重案组,下了楼,上了车。他没有回后院那个档案室——那是旧案档案室。刑事案的档案在法院。他开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档案室泡了一下午。林风的案卷很厚,有几百页。他一份一份地翻,从起诉书翻到判决书,从一审翻到二审,从死刑翻到无期。案卷里有现场照片——一个年轻女人死在画室里,身上盖著画布,周围散落著顏料管和画笔。死因是钝器击打,凶器是画架上的一个金属零件。林风被捕的时候在现场,衣服上有血,手上也有。他认罪了。后来又翻供了,说被刑讯逼供。再后来又认了。再后来又翻了。最后判决书上写的是“因证据確凿,被告翻供不成立”。 秦墨翻到案卷的最后。那里夹著一张照片——林风被捕时拍的,二十五岁,瘦,长发,眼睛很亮。他盯著那张脸看了很久。然后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什么都没有。不是壁画上的人。壁画上那个人四十岁,圆脸,短髮,工装。不是林风。 他把案卷合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林风杀了人,判了死刑,改无期,服刑十五年,出狱,消失。孙德明主审,判了他死刑。二十年了。现在孙德明死了。画师留了方诚的符號,留了秦墨的名字,留了沈牧之的问题。壁画上画著一个没有人认识的人。 秦墨站起来,把案卷放回架子上。他走出法院,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孙德明二十年前判了一个画家死刑。画家叫林风。后来改无期,服刑十五年,出狱后消失了。那个符號——也许不是方诚的。也许是另一个人的。” 沈牧之回覆:“你是说——画师认识方诚,但不是方诚?” “也许。也许方诚查恆远地產的时候,查到过这个人。也许他们见过。” “你要去找林风?” “找。他在哪里?” “我查。你先回来。”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家的路上,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带著春天泥土的气味。他把车停在楼下,没有立刻下车。他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楼上的窗户。黑猫在窗台上,金色的眼睛在黑暗中亮著。 他下了车,上了楼。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又开始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客厅里,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林风被捕时的照片,二十五岁,瘦,长发,眼睛很亮。他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壁画上那个人,不是林风。那是谁?” 沈牧之没有立刻回復。秦墨等了几分钟,手机响了。 “查到了。林风出狱后,在城郊的一个村子里住过一段时间。教村里的孩子画画。后来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个村子在哪里?” “城西,叫『小河村』。离本市六十公里。” “壁画上那个人,也许跟林风有关。也许是他认识的人。” “你觉得是林风画的壁画?” “也许。也许是他。也许是別人。” 秦墨掛了电话。他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看著窗外,城市的灯火在黑暗中亮著。他想起方诚说过的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方诚的起点过了。现在,又一个起点到了。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那张壁画上的脸——四十岁,圆脸,短髮,工装。普通的,老实的,被人看一眼就忘了的。画师说:“他死了。你们谁记得?”没有人记得。所以画师让他们记得。用一幅画,用一条命,用一个符號。 秦墨睁开眼睛。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明天去小河村。” 沈牧之回覆:“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去。 “走吧。我开车。”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开车,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市区,往西开。路两边的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 “你昨晚查了什么?”秦墨问。 “林风的案子。他在小河村住了半年,教村里的孩子画画。村长说他人很好,不爱说话,画了很多画。走的时候,把画都留下了。” “画了什么?” “村长说看不懂。都是些人脸。很多很多的人脸。”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在画那些被遗忘的人。” 沈牧之没有回答。 小河村在一条小河的边上,村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房子是砖瓦房,白墙黑瓦,有些年头了。他们把车停在村口,走进村子。一个老人坐在门口的椅子上晒太阳,看到他们,抬起头。 “大爷,林风以前住在这里?” 老人的表情变了一下。“你们找林老师?” “对。他在这里教过画。”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走了。好几年了。” “他去了哪里?” “不知道。走的时候没说。但他留了一句话。” “什么话?” 老人抬起头,看著天空。“他说——『该让人记住的,总会让人记住』。”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人。老人没有再说话,低下头,闭上了眼睛。 两个人走出村子,上了车。沈牧之发动了引擎,没有立刻开。 “你觉得壁画上那个人,是林风画的?” “也许。也许他画了那个人。但壁画不是他画的。” “为什么?” “因为他不会用那种方式。他画了很多很多的人脸,但他没有让人看见。他只是在画。画师让人看见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画师认识林风?” “也许。也许林风画了那个人,画师看到了。画师说——你画了,但没人看见。我来让人看见。”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市区的路上,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秦墨把遮阳板放下来,看著窗外的田野。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第二幅壁画。在城东,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墙上画了一个人。跟广场上那张不一样。这张——是个女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女人?” “年轻,长发。穿著白大褂。像是医生,又像是护士。下面也写了一行字——『她救了很多人。没有人救她。』” 秦墨闭上眼睛。画师在展览。每一幅画,都是一个人。每一个都是被遗忘的人。他们在等。等有人记住他们。 “我马上过来。”他掛了电话。沈牧之看著他。 “又一个。” “又一个。” 沈牧之把车开进了市区,往城东的方向开去。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知道,这座城市的墙上,正在出现一张一张的脸。那些被遗忘的人,正在被画师一笔一笔地画回来。 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几个字:“第二幅壁画。女人。医生或护士。她救了很多人。没有人救她。”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 秦墨闭上眼睛。他想起画师写的那句话——“你们不记得。那我让你们记得。” 他开始记得了。 第六十二章 波洛克的混沌 秦墨赶到城东那条巷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巷子很窄,两边的墙很高,墙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阳光照不进来,巷子里阴冷冷的。几个穿制服的人站在巷口,拦著过路的行人。有人在探头往里看,有人拍了照片,有人问“出什么事了”。没人回答。 秦墨从警戒线下面钻过去,往里走。走了大约五十米,看到了那面墙。墙很高,五米左右,原本是灰色的水泥墙面,现在变成了一幅画。不是肖像,不是风景——是一片混沌。顏料泼洒在墙面上,黑色、红色、蓝色、黄色,交织在一起,像一场暴风雨过后的废墟,又像是什么东西在爆炸。线条没有方向,色彩没有边界,整面墙像是被一场顏料风暴席捲过。 但秦墨看久了,发现那不是隨机的。黑色的线条从墙的左上角向右下角倾斜,形成一个看不见的对角线。红色的色块集中在画面的中央,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燃烧。蓝色的线条缠绕在红色周围,像是绳索,像是枷锁。黄色在画面的边缘,星星点点的,像是碎片,像是火花。混乱中有秩序。有人在控制这场风暴。 “波洛克。”沈牧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秦墨转过头。沈牧之站在他旁边,也看著那面墙。 “杰克逊·波洛克。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画家。以『滴画法』闻名。他把画布铺在地上,围著画布走,让顏料从笔刷上滴落、泼洒、飞溅。他的画看起来是隨机的、混乱的,但每一滴顏料的位置、每一条线条的走向,都是计算过的。混乱中有秩序。” 秦墨看著那面墙。“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说话。” “对。他在说——你们以为这是混乱,但这不是。你们以为那些失踪的人是偶然,但他们不是。你们以为这座城市忘记他们是应该的,但不是。” 秦墨蹲下来,看著墙根那行小字。跟中心广场一样,印刷体,整整齐齐:“他死了。你们谁记得?”下面还有一行,是新的:“你们不记得。那我让你们记得。” 秦墨站起来,走到墙的侧面。那里的墙上还有一幅画——不是壁画,是一幅小画,用同样的顏料画在普通的纸上,贴在墙面上。画的是一个天平,两边各放著一本书和一柄剑。书是《刑法》,剑是正义之剑。天平是平的。但天平后面站著一个人,看不清脸,只看到一只手,伸向天平,停在半空中,没有碰到它。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沈牧之,你选择哪一边?” 秦墨把画取下来,装进证物袋里。他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他认识你。” “他认识我们。” “你在法学院的事,不是秘密。但知道你在想什么——知道你在天平前面犹豫——这不是隨便能查到的。”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看著墙上的混沌。那些泼洒的顏料,那些交织的线条,那些隱藏的秩序。 “秦墨,”他说,“波洛克不是一个人。” “什么意思?” “波洛克是代號。他用波洛克的风格说话。用波洛克的方式提问。他在问这座城市——你们看到了混乱,但你们看到秩序了吗?你们看到了死亡,但你们看到为什么死了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是画师。画师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每个人都有代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 “对。波洛克是第一个。” 两个人站在巷子里,看著那面墙。阳光照不进来,但墙上的顏料在发亮。不是反射光,是自己在发亮。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像是活的。 陈队长从巷口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秦墨,查到了。中心广场那幅画里的人——赵大柱,1965年生,本市人。1998年在城东的一个工地上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孙秀兰。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闭上眼睛。又是马建国。从1998年就开始写了。写了一辈子。“可能自己走的”。 “孙秀兰呢?” “还活著。住在城北的一个老小区里。一个人。等了二十七年。” 秦墨睁开眼睛。“我去找她。” 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混沌。那些泼洒的顏料,那些交织的线条,那个隱藏的秩序。波洛克在说——这不是混乱。这是秩序。那些失踪的人,不是偶然。他们是被遗忘的。他们是被选择的。他们是被这座城市扔掉的人。 他走出巷子,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坐在副驾驶座上。 “秦墨,你觉得波洛克还会再出现吗?” “会。他才刚刚开始。他在邀请我们。” “邀请我们什么?” “邀请我们走进他的画里。”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两个人往城北开去。路两边的树冒出了新芽,嫩绿色的,在阳光中轻轻摇晃。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他想起方诚说过的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方诚的起点过了。波洛克的起点到了。 孙秀兰住的小区在城北的老城区,几条巷子,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他们把车停在楼下,上了三楼。302的门关著,门上贴著一副褪色的春联。秦墨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才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孙秀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赵大柱的案子。” 孙秀兰的手开始发抖。她扶著门框,看著秦墨。“查到了?” “查到了。”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是。” “怎么死的?” “被人害的。” “谁?”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一个叫波洛克的人。” 孙秀兰看著他。“波洛克?那是谁?” “一个画家。” 孙秀兰没有听懂。她不需要懂。她只需要知道,等了二十七年,等来了这句话。她的丈夫被人害了。他的脸被画在了广场的墙上,让所有人都看到。他失踪了二十七年,终於有人记得他了。 “他在哪里?”她问。 “城东。那个工地的坑里。” 孙秀兰点了点头。“那个坑,我知道。他说过。他说工地上有个坑,很深。他说『不知道要填什么东西进去』。第二天,他就没回来。” 她抬起头,看著秦墨。“我等了他二十七年。” 秦墨看著她。“孙秀兰,赵大柱的尸体——还没有找到。那个坑,没有挖。” 孙秀兰沉默了一会儿。“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他想起张桂兰,想起李秀梅,想起那些等了二十年、二十五年、二十七年的人。她们都说一样的话——“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 “孙秀兰,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孙秀兰摇了摇头。“没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她站在门口,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秦墨看著她,想起了方诚留给他的那封信——“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孙秀兰活著。等了二十七年,等到了答案。她还活著。 “孙秀兰,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她等了二十七年。” “我知道。” “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赵大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然后在下面写下了波洛克的签名——一个潦草的、交织的p。旁边写了一行字:“混乱中有秩序。”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第三幅画。” 秦墨坐直了。“在哪里?” “城南。一座桥下面。一个保安死了。现场留了一幅画。画的角落有一个签名——不是p。是c。花体的c。” 秦墨看了沈牧之一眼。沈牧之的眉头皱了起来。 “c?”沈牧之说,“卡拉瓦乔。” “卡拉瓦乔?” “义大利画家。十七世纪。以光影对比著称。波洛克是第一个。卡拉瓦乔是第二个。他们在接力。一个接一个地展览。” 秦墨握著电话。“陈队长,我马上过来。” 他掛了电话。沈牧之发动了车子。车子驶出老城区,往南开去。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知道,这座城市的墙上,正在出现一张一张的脸。那些被遗忘的人,正在被画师一笔一笔地画回来。波洛克画了第一个,卡拉瓦乔画了第二个。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画师在展览。画师在让人看见。画师在让人记住。但他用错了方式。 “沈牧之,”秦墨说,“波洛克是第一个。卡拉瓦乔是第二个。他们不是一个人在犯罪。他们是一个组织。每个人都有代號,每个人都有风格,每个人都在画自己的作品。” “对。但他们的作品不是画。是现场。是尸体。是那些被遗忘的人。” 秦墨闭上眼睛。“他们在替我们还债。赵大柱,1998年失踪。没有人报案,没有人找。波洛克把他画在了广场最显眼的地方。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脸。让所有人都记住——有一个人,失踪了二十七年,没有人记得。卡拉瓦乔也在替我们还债。但他用错了方式。” 沈牧之把车开上了高架桥。阳光从挡风玻璃照进来,刺眼。 “秦墨,”他说,“你觉得画师还会画多少幅?” “画到有人记住为止。” 秦墨看著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波洛克在让他们看。卡拉瓦乔在让他们看。他们看到了吗?他们记住了吗? 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几个字:“第二个画师——卡拉瓦乔。签名:c。风格:光影。”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前方是城南的方向,是那座桥的方向,是卡拉瓦乔的作品的方向。波洛克开幕了。卡拉瓦乔接上了。他在等他们。他在等他们走进他的光里。 秦墨睁开眼睛。“沈牧之,开快一点。” 沈牧之踩下油门。车子在高架桥上飞驰,朝著卡拉瓦乔的光,朝著那座桥,朝著下一幅作品。 波洛克说:“你们以为这是混乱?这不是。这是秩序。” 卡拉瓦乔说:“你们以为这是黑暗?这不是。光会告诉你们答案。” 秦墨准备好了。 第六十三章 波洛克的秩序 秦墨在城东那条巷子里站了整整一个小时。天已经黑了,巷子里没有灯,只有墙上的顏料在发亮。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黑暗中像活了一样,缓慢地流动、交织、碰撞。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一束白光打在墙上,把那些线条照得更清楚了。他开始看到秩序了。 黑色的线条不是隨意的。它们从墙的左上角开始,向右下角延伸,中途分叉、交匯、再分叉。像一条河,像一棵树,像一张地图。他往后退了几步,把整面墙纳入视野。黑色线条构成了城市的轮廓——街道、路口、街区。他认出了几条路。中心广场的位置,城东的位置,城南桥的位置。红色的色块集中在画面的中央,不是隨机的——它们落在黑色线条构成的街道上,像標记。他数了数,有五个。五个红色的色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每一个都落在一条街道的某个位置上。 蓝色的线条缠绕在红色周围,不是隨机的——它们连接著红色色块,形成一条路线。从第一个红色到第二个,到第三个,到第四个,到第五个。黄色的碎片散落在画面的边缘,不是隨机的——它们的位置对应著城市的地標。中心广场、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他在画里。 沈牧之从巷口走进来,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 “看出什么了?” “地图。黑色的线条是街道。红色的色块是標记。蓝色的线条是路线。黄色的碎片是地標。”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看著那面墙。“五个红色的標记。五个地点。波洛克在告诉我们,他的作品不止这一幅。” “他在展览。这只是第一间展室。”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把手电筒夹在腋下,开始画。他把黑色线条描下来,把红色色块的位置標出来,把蓝色路线的走向记下来,把黄色碎片的坐標写在一旁。画了二十分钟,手酸了,眼睛也涩了。但地图画出来了。五个位置,分布在城市的五个方向。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市中心。 他把笔记本举起来,对著墙上的原图比对了很久。 “沈牧之,你觉得波洛克是隨机选的这五个位置,还是有什么意义?” 沈牧之接过笔记本,看了很久。“也许这五个位置,对应著五个失踪的人。赵大柱是第一个,在市中心。还有四个,在其他四个方向。” “他在让人看见他们。不是一次看见一个——是一次看见五个。” “他在开画展。五幅作品,五个展室。” 秦墨把笔记本装进口袋里。他最后看了一眼那面墙。那些顏料还在发亮,在黑暗中像一扇一扇打开的窗户。他转过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后面。 “明天开始,一个一个地找。” “从哪里开始?”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看著那张手绘的地图。五个红色的標记,五个位置。城东的那个,他已经去过了——赵大柱失踪的工地。城西的那个,他还没去过。城南的那个,他也没去过。城北的那个,他也没去过。市中心的那个——中心广场。波洛克的第一幅作品就在那里。 “从城西开始。”他说。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两个人往城西开去。天已经完全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很少,偶尔有人拎著购物袋走过,匆匆忙忙的。他不知道那些人知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墙上,正在出现一幅地图。五个標记,五个展室,五个被遗忘的人。 城西的那条巷子比城东的更窄,两边的墙更高。他们把车停在巷口,走进去。走了大约两百米,看到了那面墙。不是壁画——是画布。一块巨大的白色画布,绷在墙上,四角用钉子固定。画布上不是泼洒的顏料——是滴落的。顏料从画布的顶部往下淌,像是有人站在高处,让顏料自由落体。黑色、红色、蓝色、黄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道垂直的条纹。没有方向,没有形状,只有顏色。但秦墨看久了,看到了秩序。那些条纹的宽度不是隨机的——它们对应著时间。宽的是几年,窄的是几个月。那些条纹的间距不是隨机的——它们对应著距离。宽的是几公里,窄的是几百米。那些顏色的排列不是隨机的——黑色是失踪,红色是死亡,蓝色是路线,黄色是地標。 他在记录时间、距离、地点。他在记录那些失踪的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被什么人带走的。 秦墨蹲下来,看著画布的右下角。那里有一行小字,印刷体,整整齐齐:“1998.3.15。城东。赵大柱。”下面还有一行:“1998.7.19。城西。刘大全。”再下面:“1998.9.12。城南。林小曼。”再下面:“1998.11.3。城北。王德胜。”再下面:“1999.1.8。市中心。李春花。” 五个名字,五个日期,五个地点。赵大柱他已经知道了。刘大全——卡拉瓦乔的作品里那个保安。林小曼——第二幅壁画里的女医生。王德胜——还不知道是谁。李春花——还不知道是谁。波洛克在告诉他全部。不是一幅一幅地来——是一次性全部。他在说——你们要记住,不是记住一个人,是记住所有人。 秦墨拿出手机,把画布上的每一行字都拍了下来。然后他站起来,看著那幅画。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条纹,那些隱藏的时间、距离、地点。波洛克在用自己的方式说话。他在说——你们以为我疯了。但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清醒。你们忘记的,我都记得。 “沈牧之,”他说,“波洛克在帮我们。他把所有的名字、日期、地点,都画出来了。” “但他也在挑战我们。他说——你们知道他们在哪里。但你们敢去挖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说的对。我不敢。那些坑,挖了,那些楼就塌了。那些住在上面的人,就无家可归了。” “所以他把他们画在墙上。让所有人看到。让所有人知道——这里,地下,埋著人。你们每天从上面走过,你们不知道。但你们知道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画。那些垂直的条纹,像一扇一扇关著的门。波洛克在把门一扇一扇地打开。他在让人看见。 “沈牧之,你之前说,波洛克的画看起来是隨机的、混乱的,但每一滴顏料的位置都是计算过的。” “对。” “他计算了多久?”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也许很久。也许从那些失踪的人消失的那天起,他就在计算了。” 秦墨转过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谁都没有说话。秦墨拿出笔记本,把那五个名字抄了下来。 赵大柱——已告知。 刘大全——已告知(卡拉瓦乔的作品,但波洛克也在记录他)。 林小曼——已查实,母亲已故。 王德胜——还不知道。 李春花——还不知道。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明天查王德胜和李春花。” “好。”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市区的路上,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秦墨看著窗外,脑海里一遍一遍地出现那幅画。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条纹,那些隱藏的时间、距离、地点。波洛克在记录。他用他的方式,记录下了每一个被遗忘的人。他不是在犯罪——他是在作证。他是在为那些不能说话的人作证。但他用了错误的方式。 “沈牧之,”秦墨说,“波洛克不是杀人犯。” 沈牧之看著他。“他杀了人?” “没有。他没有杀任何人。他只是把那些人的名字画在墙上。杀人的是卡拉瓦乔。” “那波洛克是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是策展人。他把那些被遗忘的人收集起来,展览给这座城市看。卡拉瓦乔是画家。他用尸体作画。他们是不同的。” 沈牧之把车开进了市区。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光与暗交替地照在两个人脸上。 “秦墨,你觉得波洛克知道卡拉瓦乔会杀人吗?” 秦墨想了很久。“知道。也许他就是在等卡拉瓦乔杀人。等人死了,他再把他们的名字画在墙上。让人记住——这个人是怎么死的。” “他是在利用卡拉瓦乔?” “也许。也许他是在跟卡拉瓦乔合作。波洛克负责记录,卡拉瓦乔负责执行。一个画画,一个杀人。一个让人看见,一个让人记住。” 沈牧之把车停在了秦墨家楼下。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 “沈牧之,明天早上,重案组见。” “好。” 沈牧之把车开走了。秦墨上了楼,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波洛克不是一个人。卡拉瓦乔也不是一个人。他们是一个组织。有人在背后指挥他们。”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五个名字,那五个日期,那五个地点。波洛克在告诉他——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五个地方,五个人。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他只知道三个。还有两个,他还没查到。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办公室了。他面前摊著一堆文件,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 “查到了。”沈牧之说,“王德胜,1962年生,本市人。1998年在城北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张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张秀英呢?” “还活著。住在城北。等了二十七年。”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王德胜的名字。“李春花呢?” 沈牧之翻了一页。“李春花,1970年生,本市人。1999年在市中心的一个商场里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叫赵淑芬。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赵淑芬呢?” “去世了。2008年。肺癌。”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等不到的。 “沈牧之,你去城北找张秀英。我去市中心找李春花的母亲。虽然她死了,但也许有人知道她女儿的事。” 两个人分头行动。秦墨开车去了市中心。李春花的母亲赵淑芬生前住在老城区的一个小区里。秦墨找到了她的邻居——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老太太说,赵淑芬等了她女儿九年,没等到。她死了之后,房子就空了,没有人来。 “她女儿的事,您知道吗?”秦墨问。 老太太嘆了口气。“春花是个好孩子。在商场里当售货员。有一天下了班,就没回来。她妈找了很久,报警了。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她不信。她一直找,找到死。”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她死之前,跟我说了一句话。”老太太看著他,“她说——『我女儿不是自己走的。她一定是被人害了。但没有人相信』。” 秦墨点了点头。“谢谢。” 他走出小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在李春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母亲已故,未告知”。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手机响了。沈牧之。 “张秀英告知了。她说『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又一个。” “又一个。” 两个人掛了电话。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他坐在办公室里,把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五个名字。 赵大柱——已告知。 刘大全——已告知。 林小曼——母亲已故,未告知。 王德胜——已告知。 李春花——母亲已故,未告知。 三个等到了。两个没等到。波洛克记录了五个。卡拉瓦乔杀了一个。还有三个没死。他们还在某个地方,活著。秦墨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但波洛克知道。波洛克画了地图。五个红色的標记,五个位置。那些位置,也许不只是失踪的地点——也许是那些还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想起波洛克墙上的那幅画——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条纹,那些隱藏的时间、距离、地点。波洛克在告诉他——去找他们。他们还活著。 秦墨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第六十四章 还活著的人 秦墨站在城北那座废弃工厂门口,已经看了五分钟。铁门生锈了,门上的锁链断了,半扇门开著,露出里面黑洞洞的空间。地图上那个红色標记,就在这个位置。不是失踪地点——是还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波洛克在告诉他,这些人没有死。他们只是消失了。他们躲起来了。他们等有人来找他们。 秦墨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铁锈和灰尘的气味,混著霉味,混著尿骚味。地面上散落著碎玻璃和废纸,踩上去沙沙响。他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厂房很大,顶很高,窗户都用砖封死了,只有几处裂缝漏进光来。那些光柱在黑暗中斜斜地切过去,照在废弃的机器上,照在倒塌的货架上,照在墙上的涂鸦上。那些涂鸦不是画师的——是流浪汉画的。粗劣的,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的字。角落里有几床破被子,堆在纸板上,旁边有几个矿泉水瓶和一些塑胶袋。 墙角坐著一个人。他蜷缩著,背靠著墙,膝盖抵著胸口,头埋在膝盖里。头髮很长,结成了綹,鬍子也很长,遮住了半张脸。衣服破烂,看不出原来的顏色。他像一堆被扔在墙角的旧衣服,一动不动。秦墨走过去,蹲下来。手电筒的光照在他身上,他动了一下,抬起头。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那是一双三十年前的眼睛。不,不是三十年前——是二十七年前。他在这里待了二十七年。 “你是王德胜?”秦墨问。 那个人看著他,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在光中眨了一下,然后慢慢聚焦,像是在辨认来人。他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王德胜那一页。上面写著:“王德胜,1962年生。1998年11月3日失踪。报案人:张秀英(妻)。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把笔记本举到那个人面前。“王德胜,你妻子叫张秀英。她等了你二十七年。她住在城北,翠屏小区,3號楼。她每天晚上做梦,梦到你站在门口,说『我回来了』。她还在等你。” 那个人的眼睛突然亮了。不是手电筒的光——是另一种光。他伸出手,抓住了秦墨的手腕。他的手很瘦,骨节突出,指甲很长,指甲缝里嵌著黑泥。但很有力。 “秀英?”他的声音很低,很哑,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对。秀英。她还在等你。” 那个人的眼泪流下来了。无声的,从那双很亮很乾净的眼睛里流出来,顺著脏污的脸颊,滴在破烂的衣服上。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回不去了。”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为什么?” “他们看到我,会把我抓回去。” “谁?” 那个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那些人。当年那些把我扔进坑里的人。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但他们以为我死了。我跑了。跑了二十七年。他们找不到我。” 秦墨蹲在那里,没有说话。王德胜没有死。他爬出了那个坑。他跑了。他躲了二十七年。他的妻子以为他死了。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找他。他在这个废弃的厂房里,住了二十七年。 “王德胜,那些把你扔进坑里的人,已经死了。有的被判了死刑,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抓你了。” 王德胜抬起头,看著他。“真的?” “真的。” 王德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慢慢站起来。他的腿瘸了,站不直,弯著腰,像一棵被风吹歪的树。秦墨扶著他,两个人慢慢走出厂房。阳光照在脸上,王德胜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门口,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七年没见过太阳了。”他说。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他坐在后排座上,蜷缩著,像一只受惊的猫。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王德胜一直看著窗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二十七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到了翠屏小区,秦墨把车停在楼下。王德胜坐在后排座上,没有动。他看著那栋楼,看著三楼那扇窗户。窗户开著,窗帘在风中轻轻飘动。 “她在上面?” “在。302。” 王德胜下了车,站在楼下,抬头看著那扇窗户。他的腿在发抖,手也在发抖。他站了很久。然后他走进楼门,上了三楼。秦墨跟在后面。王德胜站在302门口,手抬起来,又放下。抬起来,又放下。第三次,他敲了门。 门开了。张秀英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门口那个人的时候,突然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另一种光。她看著那张被鬍子遮住的脸,那双很亮很乾净的眼睛。她看了很久。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德胜?” 王德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秀英。” 两个人抱在一起,站在门口,没有声音。只有眼泪。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们。他想起方诚留给他的那封信——“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王德胜活著。张秀英活著。他们等了二十七年,等到了。他们还活著。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德胜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已告知”划掉,改成了“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手机响了。沈牧之。 “秦墨,找到了?” “找到了。王德胜。他还活著。在那个废弃的厂房里,住了二十七年。”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他还活著。” “活著。他爬出了那个坑。跑了。躲了二十七年。” “他妻子呢?” “见到了。在一起。” 沈牧之又沉默了一会儿。“秦墨,地图上还有三个標记。林小曼、李春花,还有刘大全。刘大全已经死了。林小曼和李春花——也许还活著。” “也许。也许还在某个地方,等我们去找他们。” “你去哪了?” “先找林小曼。城南。” “我跟你一起。”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重案组,直接开往城南。波洛克地图上,林小曼的红色標记在城南的一个位置——不是失踪的地点,是还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他在城南的老城区转了很久,按照地图上的坐標,找到了一栋废弃的居民楼。楼已经拆了一半,另一半还立著,窗户黑洞洞的。楼下堆著碎砖和垃圾。 秦墨下了车,走进去。楼梯还在,但扶手没了。他上了三楼,按照地图上的標记,找到了302室。门没了,他用脚踢开碎砖,走进去。房间很小,地上铺著纸板,纸板上放著一床破被子。墙角有一个背包,拉链开著,里面露出几件衣服和几张照片。秦墨蹲下来,把照片拿出来。照片里是一个年轻女人,长发,穿著白大褂,站在一家社区医院门口。她的眼睛很安静,很乾净。林小曼。 秦墨把照片装进口袋里。他站起来,环顾了一下房间。林小曼不在这里。她走了。也许还活著,也许死了。但波洛克告诉她了——有人在找他。她也许跑了,也许躲到了別的地方。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已经在车上等著了。 “不在?” “不在。走了。也许听到风声了。” “李春花呢?” “去市中心。她失踪的地方是商场。波洛克的地图上,红色標记在商场附近。也许她在那里。”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市中心。李春花失踪的商场还在,但已经翻新过了,换了招牌,换了装修。他把车停在商场门口,按照地图上的坐標,找到了商场后面的一条巷子。巷子很窄,两边的墙很高。他走进去,走到最里面。那里有一扇铁门,关著,上面掛著一把新锁。不是旧的——是新的。有人在这里住。 秦墨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等了很久,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四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林小曼的眼睛。王德胜的眼睛。那些躲了二十七年的人的眼睛。 “李春花?” 女人看著他,没有说话。 “我是警察。刑侦支队的。你母亲叫赵淑芬。她等了你九年。她去世了。2008年。肺癌。” 女人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她死之前,说了一句话——『我女儿不是自己走的。她一定是被人害了。但没有人相信』。” 女人站在那里,扶著门框,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地上。 “我回来了。”她的声音很轻,“但太晚了。” 秦墨看著她。“不晚。你还活著。你母亲知道了,会高兴的。” 女人低下头。“她等了我九年。我没回来。” “她知道你还活著吗?” “不知道。她以为我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李春花,你还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吗?” 女人抬起头,看著秦墨。“记得。我被人推进了坑里。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我跑了。我害怕。我怕他们再找到我。我躲了二十六年。” “那些把你推进坑里的人,已经死了。有的被判了死刑,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找你了。” 女人看著他。“真的?” “真的。” 女人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打开门,走出来。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她站在门口,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六年没见过太阳了。”她说。 秦墨扶著她上了车。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李春花找到了。她还活著。” 沈牧之回覆:“林小曼呢?” “不在。走了。” “她也许去了別的地方。也许还在躲。”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李春花坐在后排座上,一直看著窗外。她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二十六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他把她送到了她母亲生前住的那个小区。房子已经空了,没有人住。李春花站在门口,看著那扇关著的门。她没有钥匙。她进不去。 “你母亲的东西,都在里面。房子一直空著,没有人动过。” 李春花站在那里,看著那扇门。她没有哭。她只是站在那里。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那把从卡拉瓦乔现场找到的钥匙——不是这把。他想了想,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李春花手里。“上面有我的电话。你需要什么帮助,打给我。” 李春花接过名片,点了点头。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春花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母亲已故,未告知”划掉,改成了“已找到,还活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想起王德胜说的那句话——“二十七年没见过太阳了。”他想起李春花说的那句话——“二十六年没见过太阳了。”他们躲了二十七年、二十六年。他们爬出了那个坑,跑了,躲了,活著。他们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办公室里等著他,面前摊著地图,上面標著五个红色的標记。 “王德胜找到了。李春花找到了。林小曼不在。刘大全死了。赵大柱——还在那个坑里。” 秦墨坐下来。“赵大柱的妻子孙秀兰说『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她不想让他出来。” “那林小曼呢?她会去哪里?” 秦墨想了想。“也许她还在城南。也许她去了別的地方。波洛克知道。他会告诉我们的。”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城市的灯火在黑暗中亮著。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有人在躲,有人在活著。波洛克在让他们看见。卡拉瓦乔在让他们记住。秦墨在让他们回来。 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沈牧之,明天去城南。找林小曼。波洛克的地图上,还有她的位置。她也许还在那里。”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三个等到了,一个死了,一个还在躲。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六十五章 邀请 秦墨回到重案组的时候,桌上放著一个包裹。牛皮纸,没有寄件人,没有收件人——只有他的名字,用印刷体写在正中间。跟壁画上的字一模一样。他站在桌前,没有立刻拆。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手里拿著两杯咖啡。 “什么时候送来的?” “半个小时前。前台收的,说是一个跑腿小哥送的。没留名字。” 秦墨用裁纸刀割开胶带,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幅画。画不大,a3纸大小,画框是黑色的,很轻。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束光中,光从头顶照下来,把影子拉得很长。影子的形状不像人——像一个人的轮廓,但比人的轮廓更长、更扭曲,像是什么东西在从地下往外爬。画的角落有一个签名——c。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卡拉瓦乔。 秦墨把画翻过来。背面写著一行字,印刷体:“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你已经找到了两个。还有两个。” 他看了很久。两个。王德胜和李春花找到了。赵大柱在坑里,妻子不让他出来。刘大全死了。那还有两个是谁?林小曼——她还没找到。还有一个?波洛克地图上只有五个標记。五个都已经有了: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赵大柱在坑里,刘大全死了,王德胜和李春花找到了。那剩下的,是林小曼。还有一个是谁?卡拉瓦乔在说——还有一个你没发现。 “沈牧之,波洛克的地图上,只有五个標记。卡拉瓦乔说还有两个。林小曼是一个。还有一个——是谁?” 沈牧之接过画,看了很久。“也许波洛克只画了五个人。但卡拉瓦乔知道第六个。他不在波洛克的画里。他在卡拉瓦乔的画里。” “刘大全在波洛克的画里。但刘大全也是卡拉瓦乔的作品。波洛克记录了他,卡拉瓦乔杀了他。那第六个人——也许波洛克没有记录他。也许卡拉瓦乔自己找到了他。” “你觉得第六个人是谁?” 秦墨把画放在桌上,拿出笔记本,翻到波洛克那五个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个名字:孙德明。 沈牧之看著他。“孙德明?他不是失踪者。他是法官。” “他是死者。卡拉瓦乔的第一个作品。也许他就是第六个人。波洛克没有画他,因为波洛克只画失踪的人。孙德明不是失踪的——他是被杀的。卡拉瓦乔在提醒我们——你已经找到了两个倖存者,还有两个没找到。林小曼是一个。还有一个是谁?不是孙德明。孙德明已经死了。卡拉瓦乔在说——还有一个倖存者,你没有找到。”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卡拉瓦乔说“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他的画里,一束光从头顶照下来,影子被拉得很长。那束光的角度——他从画里量了一下。光从正上方照下来,影子垂直向下。正午。太阳在头顶的时候。正午的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卡拉瓦乔在说时间。正午。地点呢?画里只有一个人,一束光,一个影子。影子很长,指向画面的右下角。右下角有什么?他拿起画,仔细看。画面的右下角,影子的尖端,有一个极小的標记——不是签名,是一个点。用针扎的。他把画翻过来,对著光看。针孔的位置,在背面有一个数字,用铅笔写的,很淡:0719。又是0719。刘大全失踪的日期——7月19日。卡拉瓦乔在说——同一个日期,不同的年份。也许还有一个人,在7月19日这一天失踪了。也许那个人还活著。 “沈牧之,查一下7月19日失踪的人。不是1998年,是別的年份。” 沈牧之打开电脑,敲了几下键盘。“7月19日。1998年刘大全。1999年——有一个叫孙丽的。女,二十三岁,护士。从医院下班后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孙丽。她母亲呢?” “去世了。2005年。心臟病。” “她在哪里失踪的?” “城南。一家医院门口。” 秦墨站起来。“城南。卡拉瓦乔的第一幅作品在城南桥下。刘大全在城南桥下。孙丽也在城南失踪。他在告诉我们——同一片区域。同一个人。同一种方式。” 他拿起车钥匙。“我去城南。” “我跟你一起。”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开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重案组,往南开去。阳光从挡风玻璃照进来,刺眼。秦墨把遮阳板放下来,踩下油门。城南。又是城南。刘大全死在桥下,孙丽在城南失踪。卡拉瓦乔在城南画了他的第一幅作品。他在那里留下了一把钥匙,一个数字,一束光。他在等他们去。 “沈牧之,你觉得孙丽还活著吗?” “不知道。但她失踪的时候是二十三岁。如果活著,今年应该四十八了。” “她母亲等了她六年。没等到。”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秦墨,卡拉瓦乔在利用我们。” “我知道。他让我们帮他找那些倖存者。他让我们找到他们,然后他杀了他们。” “那你还找?” 秦墨看著前方的路。“找。找到他们,然后保护他们。不让他杀。” 他把车开到了城南医院门口。医院还在,但已经翻新过了,换了招牌,换了门头。他下了车,站在门口。阳光照在医院的白色墙壁上,刺眼。他拿出那张画,看著那束光。正午的光。现在不是正午,是下午。他看了看手錶,三点半。太阳已经偏西了。光从西边照过来,影子的方向变了。卡拉瓦乔说的不是现在——是未来。正午。明天正午。 “沈牧之,明天正午,再来。”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没有回重案组,开到了城南桥下。那座桥还在,河水干了,河床上铺著画布的地方已经清理了,只剩一片空地和几个石头。他下了车,站在桥下。阳光从桥洞穿过来,照在河床上,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斑。跟那天一样。他走到光斑的位置,蹲下来。那里什么都没有。钥匙已经被他拿走了。数字0719被他破解了。但卡拉瓦乔还在邀请他。他站起来,看著那个光斑。光在移动,慢慢地,从东向西。到了正午,光会垂直照下来。那个光斑会变成一个点,正好落在桥洞的正下方。也许那里有东西。 他上了车,沈牧之看著他。“明天正午?” “明天正午。” 两个人开回了重案组。秦墨坐在办公室里,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孙丽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然后在下面写下了0719。在旁边画了一个箭头,指向“刘大全”和“孙丽”。同一天,不同的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想起方诚说过的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波洛克的起点过了。卡拉瓦乔的起点到了。孙丽的起点——还不知道。 他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明天正午,去城南。”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孙丽的名字,看著0719。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正午,秦墨和沈牧之站在城南桥下。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桥洞正下方,一个光斑落在地上,圆圆的,亮亮的。秦墨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地面。不是石头——是铁。一个铁盖子,嵌在河床的泥土里,盖子上刻著一个数字:0719。他拿出钥匙,那把从河床光斑边缘找到的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盖子鬆了。他掀开盖子,下面是一个洞,不大,刚好容一个人爬进去。里面很暗,有风从下面吹上来,凉凉的。 沈牧之打开手电筒,往洞里照了照。“有梯子。铁的。” 秦墨先下去。梯子很窄,生锈了,踩上去吱呀吱呀响。下了大约五米,踩到了地面。一个地下室,不大,十几平方米。墙上掛著一排画——不是卡拉瓦乔的,是別人的。每一幅画都是一张脸,都是失踪的人。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六幅画。六张脸。六个人。最后一幅画是空白的,画布上只写了一行字:“下一幅,你来画。”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六张脸。赵大柱——在坑里,妻子不让他出来。刘大全——死了,卡拉瓦乔的作品。林小曼——还没找到。王德胜——找到了,活著。李春花——找到了,活著。孙丽——还不知道。卡拉瓦乔在告诉他——你已经找到了两个。还有两个没找到。林小曼和孙丽。他在等他去找。 沈牧之从梯子上下来,站在他旁边。“卡拉瓦乔在邀请我们。” “邀请我们什么?” “邀请我们走进他的画里。他画了六个人。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五个是波洛克记录的。孙丽是波洛克没有记录的。卡拉瓦乔自己找到了她。” “她在哪里?” 沈牧之看著那幅空白的画布。“也许在这里。也许她来过。也许她还在。” 秦墨把墙上的画一幅一幅地取下来,装进带来的袋子里。最后一幅空白画布,他也取了下来。背面写著一行字,铅笔写的,很淡:“城南,废弃的水塔。她在等你们。” 秦墨把画布装好,爬出地下室。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桥下,看著那个洞口。卡拉瓦乔在指引他们。他在说——去找她。她还在等。 “沈牧之,城南废弃的水塔。在哪里?”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城南老工业区。一座水塔,废弃二十年了。就在这附近,往西走一公里。”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了引擎,往西开去。路越来越窄,两边的房子越来越旧。废弃的工厂,倒塌的围墙,生锈的铁门。水塔在一条土路的尽头,红砖砌的,很高,顶上有一个巨大的水箱,已经锈穿了。塔身爬满了藤蔓,窗户都碎了。 秦墨下了车,走到水塔下面。门开著,铁门已经锈烂了,半掛在门框上。他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灰尘和铁锈的气味。楼梯是旋转的,铁板铺的,踩上去哐哐响。他往上走,一圈一圈,走到最上面。水箱的下面,是一个不大的房间。窗户破了,光从外面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墙角坐著一个人。女人,四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有疤,穿著一件旧棉袄。她蜷缩著,背靠著墙,膝盖抵著胸口。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王德胜的眼睛,李春雨的眼睛。那些躲了二十多年的人的眼睛。 “孙丽?”秦墨问。 她看著他,没有说话。她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秦墨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那幅画——她的画像。他把画举到她面前。 “卡拉瓦乔画了你。他在找你。” 孙丽看著那幅画,眼泪流下来了。无声的,从那双很亮很乾净的眼睛里流出来。 “他找不到我。”她的声音很轻,“我躲了他很久。” “他死了。” 孙丽抬起头。“死了?” “死了。他的作品——他画了你。但他没有杀你。他让你活著。” 孙丽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来找过我。他说——『你该出来了』。我不信。我跑。我躲在这里。躲了两年。” “两年?” “两年。我失踪了二十六年。前二十四年,我躲在別的地方。最后两年,躲在这里。” 秦墨看著她。“孙丽,你母亲等了你六年。她去世了。2005年。心臟病。” 孙丽的眼泪流得更厉害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她知道你还活著吗?” “不知道。她以为我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孙丽,你还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孙丽看著他。她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她慢慢站起来。腿瘸了,站不直。秦墨扶著她,走下楼梯。一圈一圈,慢慢走。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两个人身上。走出水塔的时候,阳光刺眼。孙丽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她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六年没见过太阳了。”她说。 秦墨扶著她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他看著孙丽,看了很久。 “孙丽,你母亲葬在城南公墓。你要去看看她吗?” 孙丽低下头。“我回不去了。” “为什么?” “她等了我六年。我没回来。我没脸见她。” 秦墨看著她。“她等了你六年。她不是要你回来。她是要你活著。你还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孙丽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抬起头。“我去。”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南公墓。孙丽坐在后排座上,一直看著窗外。她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二十六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到了公墓,秦墨扶著她走进去。一排一排的墓碑,整整齐齐的。赵淑芬的墓在7排3號。墓碑很小,灰色的,上面刻著赵淑芬的名字,生卒年份。孙丽蹲下来,看著那块墓碑。她没有哭。她只是蹲在那里,看著。 “妈,我回来了。” 风吹过来,松柏沙沙响。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孙丽。她瘦瘦小小的,蹲在墓碑前面,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他想起方诚留给他的那封信——“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孙丽活著。赵淑芬等了六年,没等到。但她女儿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他转过身,走出公墓。沈牧之跟在后面。 “孙丽找到了。林小曼呢?”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还在找。波洛克知道她在哪里。卡拉瓦乔也知道。他们会告诉我们的。” 他发动了车子,开出了城南公墓。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前方是城市的方向,是那些还在躲的人的方向。波洛克在记录,卡拉瓦乔在指引,秦墨在找。 他找到了王德胜,找到了李春花,找到了孙丽。还有林小曼。她还在某个地方,躲著,等著。他会找到她的。 第六十六章 画师的画师 秦墨把那六幅画像一字排开,掛在重案组的白板上。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六张脸,六个人。波洛克画了五幅,卡拉瓦乔画了一幅。但波洛克和卡拉瓦乔——他们又是谁画的?他站在白板前,看了很久。那些脸在日光灯下安静地注视著他,像是在等一个答案。 空白画布靠在墙边,画布上那行字——“下一幅,你来画。”他走过去,把画布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不是卡拉瓦乔的笔跡,也不是波洛克的。印刷体,跟壁画上的一模一样。但壁画上是波洛克的作品,波洛克用的是印刷体。卡拉瓦乔用的是花体签名。这个印刷体——是波洛克写的,还是別人? “沈牧之,你觉得波洛克和卡拉瓦乔认识吗?” 沈牧之站在白板前,也在看那些脸。“认识。他们在合作。波洛克负责记录,卡拉瓦乔负责执行。波洛克画了五个人,卡拉瓦乔杀了一个。波洛克记录了刘大全,卡拉瓦乔杀了他。” “那孙丽呢?波洛克没有记录她。卡拉瓦乔自己找到了她。” “也许波洛克不知道孙丽。也许孙丽不在他的『画册』里。卡拉瓦乔有自己的『画册』。” 秦墨把空白画布掛回墙上。他看著那行字——“下一幅,你来画。”不是波洛克,不是卡拉瓦乔。是第三个人。有人在背后指挥波洛克,指挥卡拉瓦乔,指挥所有的画师。那个人在邀请秦墨——走进他们的画里,成为他们的一部分。 “沈牧之,空白画布上的字,不是波洛克写的,也不是卡拉瓦乔写的。” “那是谁写的?” “馆长。” 沈牧之看著他。“馆长?” “画师组织的头。他在背后指挥所有人。波洛克是他的第一个画家,卡拉瓦乔是他的第二个。还有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他们都在等——等秦墨走进画里。”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走到空白画布前。他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空白画布上写了一个字:“好。” 沈牧之没有说话。秦墨把笔放回口袋,转过身。 “他邀请我。我接受了。” “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 “知道。意味著我要走进他们的画里。意味著我要面对波洛克、卡拉瓦乔,还有后面的所有人。意味著我要找到馆长。”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 秦墨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灯。波洛克在等他,卡拉瓦乔在等他,馆长在等他。他们都在等。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城西,一座废弃的教堂。有人报案说墙上有画。”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什么画?” “一个人。四十多岁,穿保安制服。跟之前那个保安不一样。脸不一样。下面写了一行字——『他守了二十八年。没有人守他』。”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波洛克没有画过这个人。卡拉瓦乔也没有。是第三个画师。他掛掉电话,转过身。 “沈牧之,第三个画师出现了。城西,废弃教堂。” 两个人走出重案组,上了车。秦墨开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公安局,往西开去。天已经完全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你觉得第三个画师是谁?” “不知道。但看描述——保安,守了二十八年。跟刘大全一样。也许他在画同一个类型的人。那些被遗忘的守夜人。” “波洛克画的是失踪者。卡拉瓦乔画的是死者。第三个画师画的是守夜人。每个人有自己的主题。每个人有自己的风格。每个人有自己的签名。”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馆长在组织一场展览。每一个画师负责一个展厅。波洛克的是『失踪者』,卡拉瓦乔的是『光影』,第三个画师的是『守夜人』。还有更多展厅等著我们。” 秦墨把车停在了教堂门口。教堂不大,红砖砌的,尖顶,窗户上的彩色玻璃碎了大半。门开著,里面透出灯光。他走进去。教堂里面很大,长椅被推到两边,中间留出一条走道。走道的尽头,墙上掛著一幅画。不是壁画——是油画,很大的油画,占了整面墙。画的是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穿著保安制服,站在一扇铁门前。铁门关著,门缝里透出光。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独。画的下面有一行小字,印刷体:“他守了二十八年。没有人守他。”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 “莫奈。”沈牧之说。“克劳德·莫奈。法国印象派画家。擅长光与影的表现,喜欢画同一场景在不同时间、不同光线下的变化。这幅画——门缝里透出的光,是莫奈的风格。他在画光。” 秦墨站在画前,看著那个保安的背影。“他是谁?”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张德胜,1960年生。1996年在城西的一个仓库当门卫。仓库拆迁之后,他就失踪了。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刘桂兰。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刘桂兰呢?” “还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九年。”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马建国。1996年。二十九年。“可能自己走的”。他睁开眼睛,看著那幅画。莫奈在画他。在让他被看见。 “陈队长,张德胜的尸体找到了吗?” “没有。只有这幅画。没有尸体。” 秦墨看著那扇铁门。门缝里透出的光。莫奈在说——他还活著。他在门后面。他在等。他走到画前,伸出手,摸了摸那扇铁门。画布是乾的,顏料已经渗进去了。但门缝里的光,像是真的在发光。 “沈牧之,莫奈在告诉我们——张德胜还活著。他在那扇门后面。” “哪扇门?” “不知道。但莫奈会告诉我们的。就像卡拉瓦乔用光告诉我们一样。莫奈也会用光告诉我们。” 秦墨转过身,走出教堂。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谁都没有说话。 “沈牧之,波洛克画了失踪者,卡拉瓦乔画了死者,莫奈画了守夜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签名。但他们在做同一件事——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 “对。他们在展览。我们在参观。” “馆长在策展。他在邀请我们——走进每一个展厅,看每一幅作品,记住每一个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空白画布上的字——“下一幅,你来画。”馆长在邀请他。不是让他当观眾,是让他当画家。让他用自己的方式,画自己的作品。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六张脸,六个人。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波洛克画了五个,卡拉瓦乔画了一个。莫奈画了第七个。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第七个名字:张德胜。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然后在下面写下了莫奈的签名——m。在旁边写了一行字:“门缝里的光。他还活著。” 他放下笔,站在白板前。七个名字,七个人。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三个画师,三幅作品。还有更多的画师,更多的作品,更多的名字。他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他记下了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他找到了王德胜、李春花、孙丽。他找到了刘大全的尸体。他告知了赵大柱的妻子、刘大全的妻子、王德胜的妻子、李春花的母亲(已故)、孙丽的母亲(已故)、张德胜的妻子。他还在找林小曼。他还在找张德胜。 他转过身,走到窗前。窗外,城市的灯火在黑暗中亮著。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有人在躲,有人在活著。波洛克在让他们看见,卡拉瓦乔在让他们记住,莫奈在让他们寻找。秦墨在让他们回来。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明天去找张德胜。莫奈的光会告诉我们他在哪里。” 沈牧之回覆:“好。” 秦墨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他站在窗前,看著那些灯。他想起方诚说过的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波洛克的起点过了。卡拉瓦乔的起点过了。莫奈的起点到了。他一个一个地走,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他走不完。但他不会停。 他转过身,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是第七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第七个名字:张德胜。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然后在下面写下了莫奈的签名——m。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几行字。不是秦墨写的,是沈牧之写的。 “查到了。张德胜失踪的那个仓库,在城西。1996年拆迁,原址建了一个小区。叫『西苑』。” “他在那里守了二十八年。莫奈说他还活著。他也许还在那里。在那个小区的某个地方。” 秦墨看著白板。“西苑。莫奈的画里,门缝透出的光。那扇门,也许就在西苑的某个地方。” 两个人走出重案组,上了车。秦墨开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公安局,往西开去。西苑小区在城西,是一个老小区,楼不高,六层的红砖楼,外墙刷著白色的涂料,已经发灰了。他们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走进去。 秦墨站在小区中央,环顾四周。莫奈的画里,一扇铁门,门缝里透出光。他在这里找那扇门。他找了很久。小区的东边有一排车库,铁皮的,生锈了,门关著。他走过去,一扇一扇地看。走到最里面,看到一扇铁门,门缝里透出光。不是阳光——是灯光。有人在里面。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等了很久,门开了一条缝。一个人站在门后面,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穿著一件旧保安制服,肩膀上有肩章。 “张德胜?” 那个人看著他,没有说话。 “你妻子叫刘桂兰。她等了你二十九年。她住在城西,翠屏小区。她每天晚上做梦,梦到你站在门口,说『我回来了』。” 那个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回不去了。”他的声音很轻。 “为什么?” “他们看到我,会把我抓回去。” “谁?” “那些人。当年那些把我扔进坑里的人。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但他们以为我死了。我跑了。跑了二十九年。他们找不到我。” 秦墨看著他。“那些把你扔进坑里的人,已经死了。有的被判了死刑,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抓你了。” 张德胜看著他。“真的?” “真的。” 张德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慢慢走出来。他的腿瘸了,站不直。秦墨扶著他,走出小区,上了车。 他把他送到了翠屏小区。刘桂兰住在3號楼,302。秦墨扶著他上了三楼,敲了302的门。门开了。刘桂兰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看著门口那个人,看了很久。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德胜?” “桂兰。” 两个人抱在一起,站在门口,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德胜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未找到”划掉,改成了“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想起张德胜说的那句话——“二十九年没见过太阳了。”他出来了。他见到了。他还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办公室里等著他,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是秦墨写的——张德胜,已团聚。 “七个了。”沈牧之说。 “七个了。”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他找到了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他找到了刘大全的尸体。他告知了赵大柱的妻子、刘大全的妻子、王德胜的妻子、李春花的母亲(已故)、孙丽的母亲(已故)、张德胜的妻子。他还在找林小曼。她还在躲。 “沈牧之,林小曼在哪里?” “不知道。波洛克知道。卡拉瓦乔知道。莫奈知道。他们会告诉我们的。” 秦墨看著白板上的那些名字。七个名字,七个画师,七幅作品。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还有四个画师没出现。还有更多的名字,更多的人,更多的被遗忘者。他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 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第八个名字:林小曼。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然后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找林小曼。”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找到了第八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八个名字。七个已找到或已告知,一个还在躲。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六十七章 林小曼的光 秦墨重新站在城东那条巷子里,面对著波洛克的那面墙。天已经黑了,巷子里没有灯,墙上的顏料还在发亮——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黑暗中像活了一样。他打开手电筒,一束白光打在墙上,把那些线条照得更清楚了。他看了无数遍,以为自己已经读懂了。但今天,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不是黑色线条——那是街道,他早就知道了。不是红色色块——那是標记,他也知道了。不是蓝色线条——那是路线,他也知道了。是黄色碎片。那些散落在画面边缘的黄色碎片,他之前以为是地標——中心广场、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但今天他发现,那些黄色碎片的位置,不是地標。是坐標。每一个黄色碎片的位置,对应著地图上一个精確的点。不是街道,不是路口——是点。他用手指沿著黄色碎片的边缘描了一遍,发现那些碎片的形状不是隨机的——它们是不完整的圆。每一个圆都缺了一块。缺的那一块,指向另一个方向。 他拿出笔记本,把那些黄色碎片的形状一个一个地描下来。五个碎片,五个不完整的圆。他把它们拼在一起,拼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圆的中心,指向一个点——城南,一个他没有去过的位置。不是废弃水塔,不是桥下,不是医院。是一个地下停车场。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点。波洛克在告诉他——林小曼在这里。不是用红色的標记,不是用蓝色的路线——是用黄色的碎片。他一直在隱藏这个点。他把这个点拆成了五块,藏在五幅作品中。他在等秦墨自己拼出来。 秦墨转过身,走出巷子。沈牧之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看出了什么?” “黄色碎片。不是地標。是坐標。五个碎片拼成一个圆,圆心指向城南的一个地下停车场。” 沈牧之接过笔记本,看著那张图。“波洛克在考验你。他在看你有没有耐心把碎片拼起来。” “他有耐心。他等了二十多年。”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了引擎,开往城南。已经是深夜了,街上没什么人,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秦墨把车开得很慢,像是在等什么。他在等光。波洛克的光是混沌中的秩序,卡拉瓦乔的光是黑暗中的指引,莫奈的光是门缝里的希望。林小曼的光——他不知道是什么。但他知道,找到她的时候,就会看到。 地下停车场在城南的一条巷子尽头。地上是一座废弃的商场,停车场在下面,入口被铁柵栏封住了,柵栏上掛著一把新锁。秦墨下了车,走到柵栏前面。锁是新的——有人在这里住。他用手电筒照了照柵栏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 “沈牧之,你在这里等我。” “你一个人下去?” “一个人够了。”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工具——不是钥匙,是一把钳子。他夹住锁链,用力一剪,锁链断了。他推开柵栏,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潮湿的霉味。手电筒的光在黑暗中切出一条窄窄的通道,照在水泥柱上、照在积水上、照在墙上的涂鸦上。那些涂鸦不是画师的——是流浪汉画的。粗劣的,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的字。 他往下走,一层一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到了地下四层,楼梯到头了。地面上有积水,踩上去啪嗒啪嗒响。他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墙角有一床被子,旁边有几个矿泉水瓶和一些塑胶袋。被子是铺开的,有人睡过。但人不在。他走过去,蹲下来,摸了摸被子——还有余温。她刚走。他站起来,手电筒的光扫到了墙上。墙上有字——不是涂鸦,是印刷体,跟壁画上的一模一样:“你来了。但我走了。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我害怕。我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波洛克说你来找我。卡拉瓦乔说你会杀我。莫奈说你会救我。我不知道该信谁。所以我走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林小曼写的。她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她跑了。她害怕。她不知道他是谁。波洛克说他是来找她的,卡拉瓦乔说他是来杀她的,莫奈说他是来救她的。她不知道该信谁。所以她跑了。 他拿出手机,拍了墙上的字。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停车场。沈牧之站在入口,看到他出来,鬆了一口气。 “不在?” “不在。刚走。她听到了我的脚步声。” “她写了什么?” 秦墨把手机递给沈牧之。沈牧之看了很久。“她在害怕。她不知道我们是谁。波洛克告诉过她有人会来找她,但卡拉瓦乔也告诉过她有人会来杀她。” “波洛克在帮她。卡拉瓦乔在嚇她。莫奈在救她。三个画师,三种態度。她在中间,不知道该信谁。” “那你怎么办?”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找到她。让她知道,我不是来杀她的。”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重案组,在城南的街上慢慢开。他开著车窗,看著街边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条巷子、每一扇门。她在某个地方,躲在暗处,看著他。他知道。他感觉得到。 开了半个小时,他停在了城南桥下。那座桥,卡拉瓦乔的第一幅作品。河水还是乾的,河床上什么都没有。他下了车,站在桥下。月光从桥洞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椭圆形的光斑。他蹲下来,看著那个光斑。卡拉瓦乔的光。光斑的边缘,有一个东西在反光。不是钥匙——是一张纸条,用石头压著。他拿起来,展开。上面写著一行字,印刷体:“她在桥下等你。但你错过了。她在等你回来。”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 秦墨站起来,环顾四周。桥下空荡荡的,没有人。但她来过。她在这里等过他。他错过了。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他上了车,沈牧之看著他。“她走了?” “走了。但她会回来的。她还在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林小曼。她躲了二十六年。她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她跑了。但她留下了纸条。她在告诉他——我在这里等过你。我还会再等。她在等他找到她。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是沈牧之写的:“林小曼的母亲叫王秀兰。不是之前那个王秀兰,是另一个。她住在城东。她等了二十六年。她还活著。” 秦墨看著那行字。“她在等女儿回来。” “对。她不知道女儿还活著。” “去告诉她。”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东。王秀兰住在一个老小区里,跟之前那些家属一样——红砖楼,发黑的水泥墙,褪色的春联。秦墨敲了302的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王秀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林小曼的案子。” 王秀兰的手开始发抖。她扶著门框,看著秦墨。“查到了?” “查到了。” “她是不是回不来了?” “她还活著。” 王秀兰的眼睛突然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另一种光。 “她还活著?” “活著。她躲了二十六年。我找到她了。但她跑了。她害怕。她不知道我是谁。” 王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她还活著。她还活著。”她站在那里,哭著,笑著,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终於直起来的树。 “王秀兰,她会回来的。我会找到她的。你等她。” “我等。我等了二十六年。再等几年,我也等。”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她还活著。她母亲知道了。” “她会回来的。” 秦墨看著窗外。“她知道有人在等她。她会回来的。”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城北,一座废弃的学校。墙上有画。一个人,女的,三十多岁,穿白大褂。跟之前那个女医生很像。但不是同一个人。下面写了一行字——『她救了很多人。没有人救她』。”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又一个医生。又一个被遗忘的人。不是林小曼——是另一个。 “我马上过来。” 他掛了电话。沈牧之看著他。 “又一个。” “又一个。不是林小曼。是另一个医生。”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的路上,秦墨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知道,这座城市的墙上,正在出现一张一张的脸。那些被遗忘的人,正在被画师一笔一笔地画回来。波洛克画了失踪者,卡拉瓦乔画了死者,莫奈画了守夜人。现在,又一个画师出现了——在画那些救过人却没有人救的人。 他们到了城北那座废弃的学校。教室已经空了,黑板上还有字——“我们毕业了。”墙上的画是一幅油画,画的是一间病房,一个女人穿著白大褂,站在病床前,床上的病人握著她的手。女人的脸很安静,很温柔。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不是c,不是m,不是波洛克的p。是一个新签名。d。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 “达利。”沈牧之说。“萨尔瓦多·达利。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他的画里,时间扭曲,空间变形,现实和梦境交织。这幅画——病房、病人、医生的手——是超现实的。床在融化,病人的脸模糊不清,只有医生的手是清晰的。她在救人。但没有人记得她。” 秦墨站在画前,看著那个医生的脸。不认识。但他知道,她会有一个名字,有一个故事,有一个等了二十多年的人。 “陈队长,她是谁?”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周小燕,1972年生。1997年在城北的一家医院当护士。下班后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叫赵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赵秀英呢?” “还活著。住在城北。等了二十八年。”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马建国。1997年。二十八年。“可能自己走的”。 “去告诉她。” 他走出教室,上了车。开往赵秀英家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画师们不是在隨机犯罪。他们在画一个时代。1996、1997、1998、1999。那些年,这座城市有多少人失踪?有多少人“可能自己走的”?有多少人再也没有回来? 赵秀英住在一个老小区里,跟之前那些家属一样。秦墨敲了门,告诉了她。她说“她还活著?”他说“不知道。但有人画了她。她被人记住了。”赵秀英哭了。她说“我等了二十八年。等到了。” 秦墨走出小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周小燕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然后写下了达利的签名——d。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想起林小曼。她还在躲。她还在害怕。她不知道他在找她。她不知道她的母亲在等她。她不知道,这座城市里,有人在画她,有人在记她,有人在让她被看见。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办公室里等著他,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周小燕,未找到。 “沈牧之,林小曼会回来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波洛克在等她。卡拉瓦乔在等她。莫奈在等她。她跑了,但她会回来的。她想知道——到底谁是对的。波洛克说我是来找她的,卡拉瓦乔说我是来杀她的,莫奈说我是来救她的。她要回来看看,我到底是哪一个。”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九个名字,九个失踪者,九个被遗忘的人。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四个画师,四幅作品。还有更多的画师,更多的作品,更多的名字。他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他不会停。 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林小曼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然后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继续找林小曼。”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八个名字,七个已找到或已告知,一个还在躲。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六十八章 波洛克的真面目 包裹是第二天上午送来的。还是那种牛皮纸,没有寄件人,只有秦墨的名字,印刷体,跟之前一模一样。秦墨用裁纸刀割开胶带,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幅画。不是波洛克——是卡拉瓦乔的。光与影,明与暗。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很高,上面写满了名字,密密麻麻的,像墓碑上的刻字。男人的背影很孤独,很沉默。他穿著一件旧工装,头髮很长,背有些驼。他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什么人。 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就是波洛克。他在城东等你。” 秦墨看著那幅画,看了很久。波洛克不是失踪者,不是倖存者,不是画家——他是那个记录者。他是那个把所有人的名字写在墙上的人。他是那个在黑暗中等待的人。他一直在那里,在那面墙前面。等著秦墨来找他。 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看到那幅画。“卡拉瓦乔在告诉我们波洛克是谁。” “他在告诉我们波洛克在哪里。” “你要去?” “去。他等了我很久。”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东。波洛克的那面墙,在城东那条巷子里。他们到的时候,天阴了,云层很低,像是要下雨。巷子里很暗,墙上的顏料还在发亮——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阴沉的天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墙前面站著一个人。男人,六十多岁,头髮花白,穿著一件旧工装,背有些驼。他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泼洒的顏料,一动不动。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两个人看著那面墙,谁都没有说话。 “你就是波洛克。”秦墨说。 男人没有转过头。他依然看著墙。 “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不知道。” “二十七年。”男人的声音很低,很平,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从那些人失踪的那天起,我就在等。等有人来找我,等有人来问我,等有人来看我画的墙。” “你画的不是画。是地图。” “是地图。也是名单。也是证据。也是控诉。”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谁?” “我叫张德明。不是你们查到的那个张德明。是另一个。我是那些工地的工人。我亲眼看到那些人被推进坑里。我亲眼看到赵大柱掉下去,看到刘大全被埋,看到林小曼被扔进去,看到王德胜爬出来跑了,看到李春花被推下去,看到孙丽被推进去,看到张德胜被埋。我都看到了。” “你为什么不报警?” 张德明转过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但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疲惫。 本书首发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超给力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报警?马建国就是警察。他收了钱,说『可能自己走的』。我报警,不就是自投罗网?” 秦墨没有说话。 “所以我画。我把那些人的名字画在墙上,把那些坑的位置画在墙上,把那些路线画在墙上。我等。等有人来看。” “你等了二十七年。” “二十七年。每年失踪一个人,我画一个人。每年有一个坑,我记一个坑。每年有一条命,我写一条命。我写了二十七年。写了十三个名字。” “十三个?” “十三个。你们只找到了八个。还有五个,还在坑里。没有人找他们。没有人知道他们。”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面墙。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他眼里突然变了。不再是顏料——是血,是泪,是命。波洛克用二十七年,画了十三个人的命。 “你画了十三个。波洛克画了五个,卡拉瓦乔画了一个,莫奈画了一个,达利画了一个。还有五个——是谁画的?” 张德明看著他。“我画的。我不是波洛克。波洛克是你们给我起的名字。我只是一个工人。一个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活到了现在的工人。” “你为什么叫自己波洛克?” “因为我的画看起来乱,但里面藏著秩序。那些失踪的人,看起来是偶然,但他们是必然。这座城市忘了他们,但我记得。”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那八个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 “还有五个。他们是谁?” 张德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秦墨。纸上写著五个名字,五个日期,五个地点。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秦墨看著那些名字,手指停在了最后一个上。陈小军。2006年,恆远第二项目工地。他认识这个名字。他在档案室里见过。 “你认识他?”张德明问。 “认识。他是我查过的。” “那你记得他。” “记得。” 张德明点了点头。“那就够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秦墨。“这是林小曼藏身的地方的钥匙。她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四层。她不会跑。我跟她说过了,你在找她。你是好人。” 秦墨接过钥匙。“你为什么相信我?” “因为你在档案室里记了一年的名字。那些名字,都是被我画在墙上的人。你记得他们。你是唯一记得他们的人。” 张德明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秦警官,我不会跑。你隨时可以来找我。我还在那面墙前面。” 他走了。巷子里只剩秦墨和沈牧之。两个人站在那面墙前面,看著那些泼洒的顏料。 “他等了二十七年。”沈牧之说。 “他把十三个人的名字都记下了。” “他比我们记得多。” 秦墨上了车,发动了引擎。他没有回重案组,开到了城南那个地下停车场。他用张德明给的钥匙打开了铁柵栏,走了下去。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地下四层。积水啪嗒啪嗒响。墙角那床被子还在,矿泉水瓶还在,塑胶袋还在。但人也在。她坐在被子上面,蜷缩著,背靠著墙,膝盖抵著胸口。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 “林小曼?” 她看著他,没有说话。 “我是秦墨。刑侦支队的。你母亲叫王秀兰。她住在城东。她等了你二十六年。她还在等你。” 林小曼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波洛克说你是来找我的。卡拉瓦乔说你是来杀我的。莫奈说你是来救我的。我不知道该信谁。” “你信波洛克。他等了二十七年。他记得每一个人。他记得你。” 林小曼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躲了二十六年。我怕。我怕那些人找到我。我怕他们再把我推进坑里。” “那些人已经不在了。有的死了,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找你了。” “真的?” “真的。” 林小曼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慢慢站起来。腿瘸了,站不直。秦墨扶著她,走出停车场。阳光照在脸上,刺眼。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她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六年没见过太阳了。”她说。 秦墨扶著她上了车。开往城东,她母亲住的那个小区。王秀兰站在楼下,已经等了很久。看到女儿从车里出来,她跑过去。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小曼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等待”划掉,改成了“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想起张德明说的那句话——“你记得他们。你是唯一记得他们的人。”他记得。他记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他记得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他记得那面墙上所有的名字。他不会忘。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办公室里等著他,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林小曼,已团聚。 “十三个。”沈牧之说。 “十三个。波洛克记了十三个。我们找到了八个。还有五个,在坑里。” “你会去找他们吗?” “会。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让他们被看见。”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十三个名字,十三个失踪者,十三个被遗忘的人。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最后五个名字——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灯。波洛克在等他,卡拉瓦乔在等他,莫奈在等他,达利在等他。还有更多的画师,更多的作品,更多的名字。他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他走不完。但他不会停。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找到了第十三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十三个名字。八个已找到或已团聚,五个还在坑里。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不是沈牧之写的,是有人送来的。印刷体,跟壁画上的一样:“波洛克的作品展览结束了。卡拉瓦乔的作品展览开始了。第一幅作品——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你已经找到了林小曼。还有五个。他们在坑里。你挖不挖?”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卡拉瓦乔在问他——你挖不挖?挖了,那些楼就塌了。那些住在上面的人,就无家可归了。不挖,那些人就永远在坑里,永远不被看见。他拿起笔,在下面写了一行字:“不挖。让他们留在那里。但他们会被记住。”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十三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档案室。查那五个名字。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他们还在坑里。但他们会被人记住。” 两个人下了楼,上了车。秦墨发动了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那面墙还在,波洛克的画还在。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阳光中发著光。他收回目光,继续开。前方是档案室的方向,是那些旧案卷的方向,是那些还在坑里的人的方向。波洛克记录了,卡拉瓦乔发问了,秦墨在回答。 他开进了公安局的后院,把车停在档案室门口。老周——不是广场那个老周,是档案室这个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秦墨进来,他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听说你找到了不少人。” “找到了。十三个。八个活著。五个在坑里。”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你还要查?” “查。查到查不动为止。”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铁皮柜子,拿出那本笔记本。他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那五个名字。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低下头,开始查那五个名字。 第六十九章 卡拉瓦乔的光 秦墨回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多了一幅画。不是照片,不是复印件——是原画。画框是黑色的,很轻,画布上的顏料还没干透,有一股松节油的气味。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束光中,光从头顶照下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影子的形状不像人——像一个轮廓,但比人的轮廓更长、更扭曲,像是什么东西在从地下往外爬。画的角落有一个签名——c。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画的背面写著:“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你已经找到了林小曼。还有五个。他们在坑里。你挖不挖?” 秦墨站在画前,看了很久。他已经回答了——在白板上写了“不挖。让他们留在那里。但他们会被记住”。卡拉瓦乔看到了。他在白板前站过,在秦墨不在的时候来过重案组。他没有破坏任何东西,没有留下任何痕跡,只留下这幅画。他在逼秦墨——你选了不挖。那你选怎么让他们被记住? 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看了一眼白板上的画,把一杯咖啡递给秦墨。“他来过。” “他知道我不在。他知道我会看到。” “他在等你回答。” “我已经回答了。” “不够。他还要更多。” 秦墨看著那束光。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角度。正午。他看了看手錶——上午十点。还有两个小时到正午。卡拉瓦乔在告诉他——正午,城南桥下,等你。 “沈牧之,我去城南桥下。” “我跟你一起。” “不用。他找我一个人。”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坚持。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他没有开重案组的车,开了自己的车。那辆黑色吉普,沾满泥点,副驾驶座上永远放著笔记本和半瓶速溶咖啡。他发动了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那面墙——波洛克的画还在,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阳光下闪著光。波洛克的作品展览结束了。卡拉瓦乔的开始了。 城南桥下,河水还是乾的。河床上什么都没有,只有石头和沙土。秦墨把车停在桥头,下了车,走到桥下。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桥洞正下方,一个光斑落在地上,圆圆的,亮亮的。跟上次一样。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地面。不是石头——是铁。一个铁盖子,嵌在河床的泥土里,盖子上刻著一个数字:0719。他拿出那把钥匙——之前从河床光斑边缘找到的那把。插进锁孔,转动。咔噠一声,盖子鬆了。他掀开盖子,下面是一个洞,不大,刚好容一个人爬进去。里面很暗,有风从下面吹上来,凉凉的。 他打开手电筒,往下照。有梯子,铁的,生锈了。他爬下去。下了大约五米,踩到了地面。一个地下室,不大,十几平方米。上次来的时候,墙上掛著六幅画——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他已经把那些画取走了。但现在,墙上又掛满了画。不是六幅——是十三幅。十三个人的画像,十三个失踪者,十三个被遗忘的人。每一幅画都有一束光,从不同的角度照下来,照亮他们的脸。卡拉瓦乔在画他们。用他的方式,让他们被看见。 最后一幅画是空白的。画布上只写了一行字:“你选了不挖。那你选怎么让他们被记住?光会告诉你答案。”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十三个人的脸。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刘志远、王德福、李建国、张春生、陈小军。十三张脸,十三束光。每一束光的角度都不同。他看出来了——那不是隨机的。每一束光的角度,对应著一个时间。赵大柱的光从东边来,时间是清晨。刘大全的光从西边来,时间是傍晚。林小曼的光从头顶来,时间是正午。每一束光都在告诉他一个时间。卡拉瓦乔在说——他们在等你。在那些时间,在那些地点。你要去看他们。 秦墨拿出手机,把每一幅画都拍了下来。然后他爬出地下室,盖上盖子,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看著那些照片,一个一个地记。赵大柱——清晨,城东。刘大全——傍晚,城南。林小曼——正午,城南。王德胜——下午,城北。李春花——黄昏,市中心。孙丽——深夜,城南。张德胜——黎明,城西。周小燕——上午,城北。刘志远——午后,城东。王德福——凌晨,城南。李建国——傍晚,城西。张春生——正午,城北。陈小军——深夜,城东。 十三个时间,十三个地点。卡拉瓦乔在说——去看他们。不是挖他们出来,是去看他们。去他们消失的地方站著,在那些时间,记住他们。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重案组,开往城东。赵大柱消失的地方——城东的一个工地,现在是住宅小区。他到的时候是清晨,阳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小区的高楼上。他下了车,站在小区门口。赵大柱在这里失踪。二十七年前,他从这里走进工地,再也没有出来。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些楼。他想起赵大柱的妻子孙秀兰说的那句话——“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吧。他盖的楼,他守著。”他守著他的楼。秦墨来看他了。在清晨,在阳光从东边照来的时候。他记住了。 他上了车,开往城北。张春生消失的地方——城北的一个工地,现在是停车场。他到的时候是正午,阳光从头顶照下来,没有影子。他下了车,站在停车场中间。张春生在这里失踪。二十四年前,他从这里走进工地,再也没有出来。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停著的车。没有人知道,地下埋著一个人。但秦墨知道了。他来看他了。在正午,在阳光从头顶照下来的时候。他记住了。 他上了车,开往城南。王德福消失的地方——城南的一个工地,现在是商场。他到的时候是凌晨,天还没亮,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下了车,站在商场门口。王德福在这里失踪。二十六年前,他从这里走进工地,再也没有出来。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商场紧闭的门。没有人知道,地下埋著一个人。但秦墨知道了。他来看他了。在凌晨,在天还没亮的时候。他记住了。 他一个接一个地走。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市中心。清晨、正午、傍晚、深夜、黎明、黄昏、凌晨。他走了两天,走了十三个地方,在十三个时间。每到一个地方,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地方现在的样子。商场、小区、学校、医院、停车场、公园。没有人知道那些地下埋著什么。但秦墨知道。他记住了。 第三天,他回到重案组。沈牧之在白板上画了一张地图,標出了十三个位置。 “你都去了?” “都去了。” “看到什么了?” “什么都没有。只有现在的样子。商场、小区、学校、医院、停车场、公园。没有人知道地下埋著什么。” “但你知道。” “我知道。我记住了。”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张地图。十三个点,十三个时间,十三个名字。卡拉瓦乔在问他——你选怎么让他们被记住?他选了这样。去看他们,在那些时间,在那些地点。站著,记住。不挖,不搬,不打扰。只是记住。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城南,一家医院。墙上有画。一个女人,穿白大褂,跟之前那个女医生不一样。下面写了一行字——『她救了很多人。没有人救她』。签名是c。”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卡拉瓦乔。他又杀了一个。不是失踪者——是活人。他找到了一个还在世的医生,杀了她,画了她。 “我马上过来。” 他掛了电话,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南。医院在城南的老城区,不大,几栋白楼。墙上那幅画在急诊室的外墙上,画的是一间病房,一个女人穿著白大褂,站在病床前,手握著病人的手。病人的脸模糊不清,只有医生的手是清晰的。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c。卡拉瓦乔。 “她是谁?”秦墨问。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王芳,1975年生。本市人。城南医院的医生。昨天晚上下班后失踪。今天早上,在这面墙上发现了这幅画。她的尸体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被找到。死因是氰化物中毒。” 秦墨闭上眼睛。王芳。不是失踪者——是活人。卡拉瓦乔找到了一个还在世的医生,杀了她,画了她。他不是在画失踪者——他是在画那些还在救人的人。他在问——你们记得那些失踪的人吗?不记得。那你们记得那些救人的人吗?也不记得。 “她家里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她母亲来了。” 秦墨转过身。医院门口,一个老太太站在那里,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看著墙上那幅画,眼泪一直流。秦墨走过去,站在她旁边。 “王芳的母亲?” 老太太看著他。“你是警察?” “是。” “我女儿被人害了。她救了那么多人。没有人救她。”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看著墙上那幅画。卡拉瓦乔在说——你看,又一个。你选了不挖。你选了记住。但你记住的速度,赶不上我杀人的速度。他要用更多的画,逼秦墨做出选择——是继续记住,还是开始挖。 他转过身,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卡拉瓦乔在逼我们。” “逼我们什么?” “逼我们挖。他说——你记住了十三个。但还有更多。你不挖,我就杀。你挖一个,我少杀一个。” “你会挖吗?” 秦墨看著窗外。“不会。挖了,那些楼就塌了。那些住在上面的人,就无家可归了。我不能用活人的家,换死人的尸骨。” “那你怎么阻止他?” 秦墨沉默了很久。“找到他。让他停下来。”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的那束光。光会告诉你下一个在哪里。卡拉瓦乔的光不是指引——是警告。他在说——下一个,我要杀的人,在这里。你要是不来,他就死了。 秦墨把车停在重案组楼下。他没有下车,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卡拉瓦乔的签名——c。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卡拉瓦乔在等。在下一束光那里。在下一个地点。在下一个人。秦墨要去。不是为了挖,是为了阻止。他下了车,走进重案组。沈牧之在白板上又添了一行字——王芳,已死。 “沈牧之,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在哪里?” “不知道。但光会告诉我们。他每一次杀人之前,都会留下一束光。指引我们去现场,让我们看到他的作品。” “不是让我们看到——是让我们记住。他让我们记住那些被遗忘的人,用死亡的方式。”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十四个名字。八个倖存者,一个死者,五个在坑里。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王芳的名字。然后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找卡拉瓦乔的光。”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四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章 下一束光 秦墨再次站在城南桥下。这是他第四次来了。第一次,卡拉瓦乔在这里杀了刘大全,留下了光。第二次,他在光斑边缘找到了钥匙,打开了地下室。第三次,他在地下室里看到了十三幅画像,读懂了光的密码。这一次,他要找的是下一束光。卡拉瓦乔在杀了王芳之后,一定还会留下指引。他会在哪里留下?桥下?还是別的地方? 阳光从西边照过来,把桥洞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蹲下来,看著地面。没有光斑——太阳已经偏西了,正午已经过了。卡拉瓦乔的光不是正午的光。他站起来,环顾四周。桥下的影子在移动,隨著太阳的西移,影子的方向在慢慢转动。影子的尖端指向哪里?他顺著影子的方向看去——指向城南。他走了几步,影子指向的位置变了。不是固定的点——是一条线。一条从桥下延伸出去的线,隨著太阳的移动慢慢旋转。卡拉瓦乔在说——沿著影子走。影子指向的地方,就是下一个目標。 秦墨顺著影子的方向走了两百米。影子的尖端停在一栋楼前面——一栋白色的四层楼房,门口掛著一块牌子:城南夕阳红养老院。他站在那里,看著那扇门。卡拉瓦乔的光,指向这里。下一个目標,在这里。他推开门,走进去。前台坐著一个年轻女人,正在看电脑。看到秦墨,她抬起头。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最近有没有陌生人来过?” 年轻女人想了想。“没有。我们这里进出都要登记的。” “那有没有收到过什么东西?画?信?包裹?” “没有。”她摇了摇头。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养老院,站在门口。卡拉瓦乔的光不会错。下一个目標在这里。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城南养老院。卡拉瓦乔的光指向这里。下一个目標在这里。” 沈牧之回覆:“我马上到。” 秦墨站在门口,等著。他看著那栋白色的楼,看著那些窗户。里面住著老人,有的在走廊里散步,有的在房间里看电视,有的在花园里晒太阳。他不知道卡拉瓦乔要杀的是谁。但他知道,他要在卡拉瓦乔动手之前找到那个人。 沈牧之二十分钟后到了。他把车停在路边,走到秦墨旁边。 “查到了什么?” “养老院。卡拉瓦乔的光指向这里。但前台说没有陌生人,没有收到过画或信。” “也许不是直接送来的。也许是通过別的方式。” 秦墨想了想。“波洛克的方式。把线索藏在画里。卡拉瓦乔也会。他的光,不只是影子。他的画,也不只是画。” 两个人走进养老院。秦墨没有去前台,直接上了二楼。他沿著走廊走,一扇一扇门地看。门上都贴著老人的名字和照片。他一个一个地看,看到第三扇门的时候,停住了。门上贴著一张照片——一个老太太,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照片下面写著名字:赵淑芬。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个名字上。赵淑芬。不是之前那个赵淑芬——是另一个。但这个名字,他见过。在波洛克的名单里?不,不是波洛克。是在另一个地方。他想了很久,想起来了。在达利的画里。周小燕的母亲,叫赵秀英。不是赵淑芬。他记错了。但这个名字,他一定见过。 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上面写著:周小燕,母亲赵秀英。不是赵淑芬。他又翻到波洛克那一页。上面写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没有赵淑芬。他合上笔记本,看著那张照片。他不认识这张脸。但她一定跟卡拉瓦乔有关。否则,光不会指向这里。 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门开了一条缝,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是赵淑芬?” “我是。什么事?” “您认识一个叫卡拉瓦乔的人吗?” 赵淑芬的表情变了。“卡拉瓦乔?那是谁?” “一个画家。” “不认识。” “那您最近有没有收到过什么东西?画?信?包裹?” 赵淑芬沉默了一会儿。“有。昨天收到一封信。没有寄件人。里面是一幅画。”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画的是什么?” “一束光。照在一扇门上。” “门在哪里?” 赵淑芬摇了摇头。“不知道。就是一幅画。” “信呢?” “扔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赵淑芬,您女儿叫什么?” 赵淑芬的眼睛突然红了。“小梅。张小梅。” “她怎么了?” “失踪了。二十八年了。1996年,下班后就没回来。报警了。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我不信。我找了二十八年。没找到。” 秦墨站在那里。张小梅。又一个失踪者。波洛克的名单上没有她。卡拉瓦乔找到了她。他在用他的方式,让赵淑芬知道——你女儿被人记住了。不是被警察,不是被这座城市——是被他。 “赵淑芬,那幅画还在吗?” “在。我收起来了。” “能给我看看吗?” 赵淑芬转过身,走进房间。秦墨跟了进去。房间不大,一张床,一个柜子,一把椅子。墙上掛著一张照片——一个年轻女人,长头髮,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张小梅。赵淑芬从柜子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秦墨。秦墨打开,里面是一幅小画,a4纸大小。画的一束光,照在一扇门上。门是关著的,门缝里透出光。画的角落有一个签名——c。卡拉瓦乔。 秦墨把画翻过来。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在门后面。她在等你。” 他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卡拉瓦乔在告诉赵淑芬——你女儿还活著。她在门后面。她在等你。但他没有说门在哪里。他让赵淑芬等。等了二十八年。等到了这幅画。等到了这行字。但她还是不知道门在哪里。 “赵淑芬,这扇门,您知道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她还活著。那幅画说她在等我。我就等。”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她。她等了二十八年。她还会等下去。因为卡拉瓦乔说——她在等你。 他走出房间,下了楼。沈牧之在门口等著他。 “张小梅。1996年失踪。波洛克没有记录她。卡拉瓦乔找到了她。他还活著。在某个地方。” “卡拉瓦乔在告诉她的母亲——她还活著。但他没有说她在哪里。” “他在等秦墨去找。他在用赵淑芬的等待,逼秦墨去查。”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张小梅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未找到,母亲在等”。然后写下了卡拉瓦乔的签名——c。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养老院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卡拉瓦乔在下一盘棋。每一步都在逼他。逼他去找那些失踪的人,逼他去挖那些坑,逼他在记住和挖之间做出选择。 “沈牧之,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是谁?” “不知道。但光会告诉我们。他每一次杀人之前,都会留下一束光。指引我们去现场,让我们看到他的作品。王芳死了。下一个,也许就是张小梅。他还活著,但卡拉瓦乔会找到她。杀了她,画她。” “不让他杀。” “你怎么阻止?” 秦墨发动了车子。“找到张小梅。比卡拉瓦乔先找到。” 他开出了城南,往市中心开去。张小梅失踪的地方在市中心,一家商场——不是现在这个商场,是二十八年前的那个。早就拆了,原址盖了新楼。秦墨把车停在商场门口,下了车。站在门口,看著那些进进出出的人。张小梅从这里走进去,再也没有出来。他拿出手机,查了一下1996年的旧报纸。张小梅失踪的新闻只有一小段,在报纸的最下面:“张小梅,女,24岁,某商场售货员,下班后失踪。警方正在调查。”没有后续。没有人记得。但卡拉瓦乔记得。他画了她。一束光照在一扇门上。他在说——她在门后面。哪扇门?秦墨想了很久。卡拉瓦乔的画里,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角度。正午。正午的光,照在一扇门上。门在哪里?他环顾四周。商场周围有很多门。商场的门,店铺的门,居民楼的门。他不知道是哪一扇。 他回到车上,拿出那幅画的照片。光从头顶照下来,门是关著的,门缝里透出光。光的方向——垂直的,没有角度。门的位置——在光斑的正下方。正午的时候,光斑会落在门的前面。他看了看手錶——上午十一点。还有一个小时到正午。他下了车,站在商场门口。等著。等正午的光。太阳慢慢移动,影子慢慢缩短。到了正午,光从头顶照下来,影子缩成了一个小小的点,落在脚边。他蹲下来,看著那个点。不是光斑——是影子的中心。光斑在哪里?他抬起头,阳光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看到商场对面的一栋楼。那栋楼的墙上,有一个光斑。圆圆的,亮亮的。他走过去,站在那栋楼前面。光斑落在墙上,墙上有一扇门。铁门,关著,门缝里透出光。跟画里的一模一样。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灰尘和铁锈的气味。楼梯是铁的,踩上去哐哐响。他往上走,一层一层。到了顶楼,一扇铁门,关著。他推开门,里面是一个不大的房间。窗户封死了,只有门缝里透进光。墙角坐著一个人。女人,五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有疤,穿著一件旧棉袄。她蜷缩著,背靠著墙,膝盖抵著胸口。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 “张小梅?” 她看著他,没有说话。 “你母亲叫赵淑芬。她住在城南养老院。她等了你二十八年。她还在等你。” 张小梅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回不去了。”她的声音很轻。 “为什么?” “他们看到我,会把我抓回去。” “谁?” “那些人。当年那些把我扔进坑里的人。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但他们以为我死了。我跑了。跑了二十八年。他们找不到我。” 秦墨看著她。“那些把你扔进坑里的人,已经死了。有的被判了死刑,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抓你了。” 张小梅看著他。“真的?” “真的。” 张小梅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慢慢站起来。腿瘸了,站不直。秦墨扶著她,走出房间,走下楼梯,走出那栋楼。阳光照在脸上,刺眼。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她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八年没见过太阳了。”她说。 秦墨扶著她上了车。开往城南养老院。赵淑芬站在门口,已经等了很久。看到女儿从车里出来,她跑过去。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小梅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未找到”划掉,改成了“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养老院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想起卡拉瓦乔的那幅画——一束光,照在一扇门上。他在说——她在门后面。她在等你。秦墨找到了那扇门。他打开了。她出来了。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白板上又添了一行字——张小梅,已团聚。 “十五个了。”沈牧之说。 “十五个。波洛克记了十三个。卡拉瓦乔记了两个。还有更多的画师,更多的名字。”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十五个名字,十五个失踪者,十五个被遗忘的人。他一个一个地记,一个一个地找。他找到了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林小曼、张小梅。他找到了刘大全的尸体。他告知了赵大柱的妻子、刘大全的妻子、王德胜的妻子、李春花的母亲、孙丽的母亲、张德胜的妻子、林小曼的母亲、张小梅的母亲。他还在找那五个在坑里的人。他还在找那些没有被波洛克记录、没有被卡拉瓦乔发现的人。 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第十六个人——未知。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卡拉瓦乔在等。在下一束光那里。在下一个地点。在下一个人。秦墨要去。不是为了挖,是为了阻止。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五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一章 光的代价 秦墨回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卡拉瓦乔的——是另一个人的。但签名是c。卡拉瓦乔。他换了风格?他走到白板前,看著那幅画。画的是一个女人站在一束光中,光从侧面照过来,照亮了她的半边脸。另一半在黑暗中。她的表情很安静,没有恐惧,没有痛苦,只是安静。她穿著白大褂。王芳。那个被卡拉瓦乔杀死的医生。 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她看到了光。但光没有救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了很久。卡拉瓦乔在问他——你救了一个人(张小梅),但我杀了一个人(王芳)。你救人的速度,赶不上我杀人的速度。你还继续吗?他拿起笔,在下面写了一行字:“继续。” 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看到那幅画。“他在逼你。” “我知道。” “你写了『继续』。他会继续杀。” “我知道。” “那你怎么阻止他?” 秦墨转过身。“找到他。不是通过他的画,不是通过他的光——是通过他的人。他一定有一个藏身的地方。他画画,需要顏料、画布、画架。他杀人,需要工具、毒药、交通工具。他留下线索,需要去现场。他不可能不留下痕跡。” “你查过了。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监控。” “查他用的顏料。波洛克的顏料是特製的,渗入墙体无法清洗。卡拉瓦乔的顏料不一样——他用的是普通油画顏料。但他在每一幅画里都混入了一种特殊的物质。法医说那是一种稀有矿物质,叫『铬绿』。市面上买不到。” “你能追踪到来源?” “能。铬绿只有一家化工厂在生產。在本市,城东,一家叫『新华化工』的厂。2008年停產了。但仓库里可能还有存货。”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东。新华化工在城东的老工业区,厂门关著,铁门生锈了,墙上长满了藤蔓。秦墨翻墙进去,沈牧之跟在后面。厂区很大,空荡荡的,只有几栋破旧的厂房和仓库。他们找到了原料仓库,门锁著,锁是新的。 秦墨用钳子剪断锁链,推开门。里面很暗,有一股化学品的刺鼻气味。架子上摆满了桶和瓶子,落满了灰。他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在仓库的最里面,有一个工作檯。台上摆著顏料管、画笔、调色板。调色板上的顏料还没干。卡拉瓦乔在这里画画。 秦墨走过去,蹲下来。调色板旁边放著一张照片——王芳的照片。他拿起照片,翻过来。背面写著:“下一个,你会救谁?”他把照片装进口袋里。站起来,环顾四周。工作檯上还有一张地图,是城南的,上面用红笔標出了三个位置。一个是城南桥下,一个是城南养老院,一个是城南医院。三个地方,他都去过了。卡拉瓦乔在告诉他——你看,我都准备好了。你只能救一个。他选择了救张小梅。卡拉瓦乔杀了王芳。 “沈牧之,他在玩一个游戏。他告诉我三个地方,三个可能的目標。我选一个救,他杀另外两个。” “这次他给了你几个?” 秦墨看著地图。地图上只有一个新的红点——城北,一个他没去过的地方。 “一个。他这次只给了一个。” “为什么?” “因为他要看看,我会不会去。” 秦墨把地图拍下来,走出仓库。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城北,哪里?” “地图上標的是城北的一个小区。翠屏小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向盘。翠屏小区。他认识。那里住著王德胜的妻子张秀英,住著张德胜的妻子刘桂兰,住著赵淑芬——不,赵淑芬在城南养老院。翠屏小区,是那些家属住的地方。卡拉瓦乔在告诉他们——下一个目標,不是失踪者,是家属。是那些等了二十多年的人。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沈牧之看著他。 “你觉得他会杀谁?” “不知道。但不管是谁,不能让他杀。” 翠屏小区在城北的老城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把车停在门口,下了车。他站在小区中央,环顾四周。卡拉瓦乔的地图上只標了小区,没有標哪一栋、哪一户。他在让秦墨选。选救谁。 秦墨闭上眼睛。那些家属的脸一个一个地浮现出来。张秀英、刘桂兰、孙秀兰、赵淑芬——不,赵淑芬在城南。他在翠屏小区见过谁?他见过张秀英,王德胜的妻子。他见过刘桂兰,张德胜的妻子。他见过孙秀兰,赵大柱的妻子。他见过王秀兰——不是林小曼的母亲,是另一个王秀兰。他见过她们。他记得她们的脸。他睁开眼睛,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翠屏小区里,住著多少个家属?” 沈牧之回覆:“六个。张秀英、刘桂兰、孙秀兰、王秀兰、李秀英、赵秀兰。” 六个。卡拉瓦乔要杀一个。他要选一个救。他选了谁?他谁都不能选。他走进小区,一栋一栋地看。一栋,二栋,三栋。到了四栋,他停住了。楼下停著一辆白色的麵包车,没有车牌。他走过去,透过车窗往里看。里面放著几个纸箱子,还有一桶顏料。卡拉瓦乔的车。 秦墨退后几步,抬头看著四栋的窗户。哪一户?他不知道。他走进楼门,上了楼。一楼,二楼,三楼。到了四楼,他停住了。402的门开著。里面很暗,没有开灯。他走进去,客厅里没有人。厨房里没有人。臥室的门关著。他走过去,推开门。一个老太太躺在床上,闭著眼睛,呼吸很轻。她的床头放著一张照片——一个年轻女人,穿著白大褂。王芳。不是王芳——是另一个。但白大褂是一样的。她是护士?医生?秦墨不认识。但卡拉瓦乔认识。他找到了她。他来看过她。他把王芳的照片放在她的床头。他在告诉她——你女儿死了。你的女儿,也是医生。她也救了很多人。也没有人救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照片。老太太的呼吸很轻,很慢。她不知道。她睡著了。她不知道女儿死了。她不知道卡拉瓦乔来过。她不知道,她的床头放著一张死者的照片。 秦墨把照片拿起来,装进口袋里。他走出臥室,走出402。下了楼,站在楼门口。那辆白色麵包车还在。他走过去,拉开车门。里面没有人。纸箱子里装的是顏料管、画笔、调色板。桶里装的是松节油。他打开调色板,上面的顏料还没干。卡拉瓦乔刚走。 他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四栋楼下。白色麵包车。卡拉瓦乔刚走。402住著一个老太太,她的女儿可能是医生。王芳的照片在她床头。” 沈牧之回覆:“那个老太太的女儿叫李雪。也是医生。三年前失踪了。报案人是她母亲。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失踪的医生,被遗忘的人。卡拉瓦乔在告诉她——你女儿失踪了。没有人记得她。但我记得。我把她的照片放在你床头。让你记住。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李雪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失踪”。然后写下了卡拉瓦乔的签名——c。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卡拉瓦乔在玩一个游戏。他给秦墨地图,让他选。秦墨选了翠屏小区。但卡拉瓦乔没有杀任何人。他只是把王芳的照片放在了一个老太太的床头。他在告诉秦墨——你看,我没有杀。我只是让人记住。你选对了。你来了。你看到了。你记住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白板上又添了一行字——李雪,失踪。 “他今天没有杀人。” “没有。他只是让人记住。” “他在试探你。看你选哪边。” “我选了救人。他选了让人记住。”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十六个名字。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李雪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失踪”。然后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卡拉瓦乔不会停。他还会继续。他会继续画,继续杀,继续让人记住。我要找到他。不是通过他的画——是通过他的人。他一定有弱点。” “什么弱点?” “他画画。他需要顏料。他用的铬绿只有一家化工厂生產。那家工厂已经停產了,但仓库里还有存货。他一定会回去拿。”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又开往城东。新华化工的仓库。他们到了的时候,天已经暗了。厂区里很暗,只有月光。秦墨翻墙进去,沈牧之跟在后面。他们走到原料仓库门口。锁还是那把锁,但已经被剪断了。有人来过。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很暗,他打开手电筒。工作檯上多了一幅画。不是卡拉瓦乔的——是波洛克的风格。泼洒的顏料,交织的线条,混乱中的秩序。画的角落有一个签名——p。波洛克。但波洛克不是卡拉瓦乔。波洛克怎么会在这里? 秦墨走过去,看著那幅画。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男人的背影很孤独,很沉默。波洛克在画自己。他在告诉秦墨——我也在这里。我不是失踪者,不是倖存者。我是记录者。我一直在你身边。 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卡拉瓦乔的顏料,是我给他的。他的画布,是我给他的。他的光,是我教他的。他是我的学生。但他走错了路。秦墨,找到他。让他停下来。——波洛克。”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波洛克在求助。他教了卡拉瓦乔画画,教了他用光,教了他让人记住。但卡拉瓦乔走错了路。他杀了人。波洛克阻止不了他。所以他来找秦墨。 秦墨把画取下来,装进带来的袋子里。他走出仓库,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波洛克是卡拉瓦乔的老师。” “他在求助。让秦墨找到卡拉瓦乔,让他停下来。” “他知道卡拉瓦乔在哪里?” “也许。但他不会说。他要秦墨自己找。”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波洛克的那幅画。男人站在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那面墙,他在哪里见过?城东那条巷子?不,那是波洛克自己的墙。画里的墙不一样——更高,更宽,上面的名字更多。不是十三个——是三十多个。波洛克还有另一面墙。那里记著更多的人。也许卡拉瓦乔就在那里。 他回到重案组,把波洛克的画掛在白板上。他站在画前,看著那面墙。墙上的名字密密麻麻,但他认出了几个。李雪、王芳、张小梅、刘大全、赵大柱——不是波洛克记录的那十三个。是另外的人。波洛克还有另一份名单。 “沈牧之,查一下本市还有多少失踪案。从1990年到2000年。马建国经手的。” 沈牧之打开电脑,敲了几下键盘。“马建国从1990年到2000年,经手的失踪案有三十七件。其中二十九件的结论是『可能自己走的』。只有八件找到了人。” 秦墨闭上眼睛。三十七个失踪者。波洛克记了十三个。还有二十四个,没有被人记住。卡拉瓦乔在画他们。一个接一个。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那二十四个。一个一个地查。” “好。”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波洛克的画。那面墙上,写著三十多个名字。他一个都不认识。但他会记住的。一个一个地记。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第十七个人——未知。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卡拉瓦乔在等。在下一束光那里。在下一个地点。在下一个人。秦墨要去。不是为了挖,是为了阻止。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七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二章 另一面墙 秦墨回到城东那条巷子。波洛克坐在那面墙前面,背靠著墙,腿伸在石板路上。他穿著一件旧工装,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手里拿著一支画笔,没有在画,只是在手里转著。听到脚步声,他没有抬头。 “你来了。”波洛克的声音很低。 秦墨站在他旁边,看著那面墙。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暮色中发著暗淡的光。十三个名字,十三个失踪者,十三个被遗忘的人。他已经记住了。 “另一面墙在哪里?” 波洛克沉默了很久。画笔在他手指间转了一圈,停了。 “在城西。一座废弃的教堂。卡拉瓦乔的第一幅作品在那里。但你知道的。那幅画已经没了。墙还在。墙上的名字还在。”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波洛克抬起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 “因为我在等。等你自己找到。等你自己决定——要不要去看那些名字。看了,你就忘不掉了。” 秦墨看著他。“你不想让我忘掉。” “我花了二十七年,把那些名字写在墙上。我不想让人看一眼就忘了。我要让人记住。你是我见过的最能记住的人。”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面墙上,有多少个名字?” “三十一个。加上这十三个,四十四个。” 秦墨闭上眼睛。四十四个失踪者。四十四个被遗忘的人。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记了四十四个名字。马建国写了四十四个“可能自己走的”。 他睁开眼睛。“卡拉瓦乔知道那面墙吗?” “知道。他就是在那里学会画画的。他站在那面墙前面,看了三天三夜。然后他说——『我要让他们被看见』。我说『你画吧』。他画了。但他画的方式,跟我不同。” “他杀了人。” 波洛克低下头。“我知道。我阻止不了他。他走错了路。但他不想停。他说——『波洛克,你记了二十七年,没有人来看。我杀了人,就有人来看』。” “他说的对。有人来看了。我来了。” 波洛克抬起头。“你不是来看画的。你是来抓他的。” “我是来让他停下来的。” 波洛克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把画笔装进口袋里。 “城西。圣心教堂。你去找吧。” 他转过身,沿著巷子走了。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的背影。他走得很慢,背驼了,腿有些瘸。他在那面墙前面坐了二十七年。今天,他走了。 秦墨转过身,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城西,圣心教堂。波洛克的另一面墙在那里。”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路上,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秦墨看著窗外,想著那四十四个名字。四十四个。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他要用多久才能记住?也许一辈子。 圣心教堂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教堂不大,红砖砌的,尖顶上的十字架已经歪了。门关著,门上的锁链断了,半扇门开著。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蜡烛和灰尘的气味。长椅被推到两边,中间留出一条走道。走道的尽头,是一面墙。不是普通的墙——是画满了名字的墙。黑色的字,印刷体,密密麻麻的,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四十四个名字。四十四个失踪者。四十四个被遗忘的人。 秦墨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他认出了几个: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张小梅、李雪。其他的,他不认识。但波洛克记得。他把他们一个一个地写在墙上,用二十七年。 他拿出手机,把墙上的名字一个一个地拍下来。拍了四十四张照片。然后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有一个故事,都有一个等了二十多年的人,都有一个被马建国写下的“可能自己走的”。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也看著那面墙。 “四十四个。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 “卡拉瓦乔就是在这里学会画画的。他站在这面墙前面,看了三天三夜。” “然后他决定杀人。” “他决定让人看见。” 秦墨转过身,走出教堂。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谁都没有说话。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那四十四个名字。一个一个地查。找到那些还活著的人,告诉那些还在等的人。”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墙。四十四个名字,四十四个被遗忘的人。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秦墨要记住他们。不是用墙——是用笔记本,用心,用余生。 他回到重案组,把墙上那幅波洛克的画取下来,换上了他自己拍的照片。四十四个名字,列印出来,贴在白板上。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张小梅、李雪……一共四十四个。他拿起笔,在已经找到或告知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赵大柱——圈,已告知。刘大全——圈,已死。林小曼——圈,已团聚。王德胜——圈,已团聚。李春花——圈,已团聚。孙丽——圈,已团聚。张德胜——圈,已团聚。周小燕——圈,未找到。张小梅——圈,已团聚。李雪——圈,失踪。还有三十四个,他没有画圈。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灯。四十四个名字。他要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记住。他走不完。但他不会停。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城北,一座废弃的工厂。墙上有画。一个人,男的,四十多岁,穿工装。下面写了一行字——『他修了三十年的路。没有人修他的路』。签名是c。”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卡拉瓦乔。又杀了一个。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北。 废弃的工厂在城北的老工业区,厂门关著,铁门生锈了。秦墨翻墙进去,走到厂房里面。墙上那幅画很大,占了整面墙。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条路上,路很长,望不到头。他的背影很孤独,很沉默。他穿著工装,手里拿著一把铁锹。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c。卡拉瓦乔。 “他是谁?”秦墨问。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陈德明,1965年生。本市人。修路工人。1999年在城北的一条路上失踪。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桂兰。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王桂兰呢?” “还活著。住在城北。等了二十六年。” “她知道了?” “不知道。还没人告诉她。”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二十六年。马建国。“可能自己走的”。 “陈队长,他的尸体呢?” “在工厂的仓库里。被顏料覆盖了。跟之前一样,氰化物中毒。” 秦墨走出工厂,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陈德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卡拉瓦乔的签名——c。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月光照在废弃的工厂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卡拉瓦乔在杀人。一个接一个。他杀人的速度,比秦墨记住的速度快。 “沈牧之,明天去找王桂兰。”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想著那面墙。四十四个名字。他已经记住了十个。还有三十四个。卡拉瓦乔在帮他——用死亡的方式。每杀一个人,就把一个名字从墙上取下来,画成一幅画,让人看见。但秦墨不想让他杀。他想让他们活著。活著被看见。 他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一个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陈德明,已死。 “王桂兰住在城北的一个老小区里。翠屏小区。” 又是翠屏小区。那些家属住的地方。卡拉瓦乔在告诉他们——你们等了二十多年。等来的不是人回来,是画。是死亡。是被看见。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北。翠屏小区,四栋。王桂兰住在203。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王桂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陈德明的案子。” 王桂兰的手开始发抖。“查到了?” “查到了。”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是。” “他在哪里?” “城北。一座废弃的工厂。” 王桂兰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他二十六年。” 秦墨看著她。“王桂兰,陈德明的尸体——被找到了。但他不是自己走的。是被人害的。” 王桂兰抬起头。“谁?” “一个叫卡拉瓦乔的人。” “卡拉瓦乔?那是谁?” “一个画家。” 王桂兰没有听懂。她不需要懂。她只需要知道,等了二十六年,等来了这句话。她的丈夫被人害了。他的脸被画在了墙上,让所有人都看到。他失踪了二十六年,终於有人记得他了。 “王桂兰,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王桂兰摇了摇头。“没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她。她瘦瘦小小的,站在门口,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 “王桂兰,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德明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已死”划掉,改成了“已告知”。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翠屏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想起卡拉瓦乔的那幅画——一条路,很长,望不到头。一个男人站在路上,手里拿著一把铁锹。他修了三十年的路。没有人修他的路。卡拉瓦乔修了他的路。用死亡的方式。让他被看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在逼他。逼他去看那些名字,逼他去记住那些人,逼他去告诉那些等了二十多年的人。他杀人的速度,比秦墨记住的速度快。但他每杀一个,秦墨就记住一个。他杀得越快,秦墨记住得越多。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陈德明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然后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继续查。下一个是谁?” “不知道。但光会告诉我们。” 秦墨看著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卡拉瓦乔在看。他在看秦墨。看他会选谁,看他会救谁,看他会记住谁。 秦墨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教堂。那面墙。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名字。还有三十三个没查。我要一个一个地查。”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还在,那些名字还在。秦墨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了四十四遍。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堂。 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车。 “沈牧之,从明天开始,我们一个一个地找。”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墙。四十四个名字。他会记住的。一个一个地记。他不会忘。 第七十三章 光的速度 一周之內,秦墨和沈牧之分头追查那四十四个名字。秦墨跑城东、城西、城南、城北,沈牧之查档案、查户籍、查社保记录。每天早出晚归,每天带回几个名字的命运。找到了六个倖存者——还活著,躲在城市各个角落。告知了八个家属——等了二十多年,终於等到答案。確认了三个死者——尸体在某个坑里,或在某个废弃建筑里,被卡拉瓦乔画成了画。 卡拉瓦乔也在行动。他杀了两个人。一个是退休教师,七十岁,二十年前被举报性侵学生,案子不了了之。卡拉瓦乔把他画在了一所小学的外墙上,画的是一个老师站在讲台上,手伸向一个看不清脸的孩子。画的背面写著:“他毁了很多人。没有人毁他。”另一个是工地包工头,六十岁,当年负责填坑的人之一。卡拉瓦乔把他画在了城东一个工地的围墙上,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坑边,手里拿著铁锹,坑里伸出很多只手。画的背面写著:“他埋了很多人。没有人埋他。”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已经处理了十七个。六个倖存者已团聚,八个家属已告知,三个死者已確认。还有二十七个。他救人的速度,赶不上卡拉瓦乔杀人的速度。他救一个,卡拉瓦乔杀一个。他救两个,卡拉瓦乔杀两个。他在跑,卡拉瓦乔也在跑。谁更快? 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一行字:“卡拉瓦乔,你杀人的速度比我快。但你记住的速度比我慢。你杀了他们,画了他们,然后忘了他们。我记住他们,一辈子。” 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看著白板上那行字。“他会看到的。他来过。” “我知道。他每次都来。他看了,然后去杀下一个人。” “那你写给他看,有用吗?” “有用。他在乎。他在乎有没有人记住。他在乎我记不记得。他在乎我比他记得多。” 秦墨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没有加糖。 “沈牧之,下一个目標是谁?” “不知道。但光会告诉我们。”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卡拉瓦乔的光,会照在谁身上?那个退休教师被光选中了。那个包工头被光选中了。下一个,是谁?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东,一条巷子里。墙上有画。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穿西装。下面写了一行字——『他判了很多人。没有人判他』。签名是c。”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法官。又是一个法官。跟第一个死者孙德明一样。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东。巷子在城东的老城区,很窄,两边的墙很高。墙上的画很大,占了一面墙。画的是一个男人坐在审判席上,天平倾倒,正义蒙眼。跟孙德明那幅很像,但不是同一个人。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c。 “他是谁?”秦墨问。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张建国,1955年生。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0年退休。今天早上被发现死在家里。氰化物中毒。墙上这幅画,在离他家两条街的巷子里。” “他判过什么案子?” “很多。但他退休前最后一件案子,是一个年轻人杀人案。那个年轻人被判了死刑。后来改判无期。在狱里待了二十年,出来之后销声匿跡。” 秦墨想起了林风。那个画家。被判死刑,改无期,服刑十五年,出狱后消失。不是同一个案子——但很像。 “那个年轻人叫什么?” “李刚。”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刚的名字。不是失踪者,不是倖存者——是另一个被遗忘的人。被法官判了死刑,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用死亡的方式。 “沈牧之,查一下李刚。他在哪里?”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李刚,1975年生。2000年入狱,2020年出狱。出狱后在本市的一个工厂打工。2022年辞职,之后没有记录。” “他还活著?” “也许。也许被卡拉瓦乔找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张建国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李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卡拉瓦乔在替那些被遗忘的人报仇。孙德明判了林风死刑,他杀了孙德明。张建国判了李刚死刑,他杀了张建国。他在替那些坐过牢的人討债。” “他是在替天行道?” “他是在杀人。不管理由是什么,他在杀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是谁?还有哪个法官判过冤案?还有哪个警察收过黑钱?还有哪个工头填过坑?他杀不完。但他会一直杀。直到有人让他停下来。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已经处理了十八个。他拿起笔,在张建国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李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找李刚。他可能是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不是杀他——是保护他。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但他可能不需要。他可能只想好好活著。”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八个了。还有二十六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李刚,找到了。 “他在哪里?” “城西,一个叫『西苑』的老小区。他住在他母亲家里。他母亲八十岁了,身体不好。他在照顾她。” “卡拉瓦乔知道吗?” “知道。他一定知道。他画了张建国的画,就是在告诉李刚——你的仇,我替你报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西苑小区在城西的老城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李刚住在3號楼,101。秦墨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才开了一条缝。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 “李刚?”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张建国的案子。” 李刚的手开始发抖。“张建国死了。我知道。我看到了那幅画。” “是你杀的吗?” “不是。我没有杀他。我出狱之后,只想好好活著。我照顾我妈,我哪儿也不去。” 秦墨看著他。“你知道是谁杀的吗?” “不知道。但我猜得到。是那些跟我一样的人。那些被判了冤案、坐了牢、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 “卡拉瓦乔?” “我不认识什么卡拉瓦乔。但我知道,有人在替我们报仇。他不该这样做。杀人是不对的。我坐了二十年牢,我知道。杀人不能解决问题。”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李刚。他的眼睛很暗,很沉,但很坚定。 “李刚,如果有人来找你,你会报警吗?” 李刚沉默了一会儿。“会。我不想再有人死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李刚,你母亲还好吗?” “还好。就是记性不好了。她不知道我坐过牢。她以为我去了外地打工。” “她知道张建国死了吗?” “不知道。我不想让她知道。”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不是卡拉瓦乔。” “不是。他只想好好活著。” “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但他不需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在替那些被遗忘的人报仇,但那些人真的需要吗?李刚不需要。他只想照顾母亲,好好活著。卡拉瓦乔杀了人,不是帮他——是害他。他本来可以安安静静地活著,现在警察来了,记者来了,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谁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李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访,非凶手”。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卡拉瓦乔不是一个人在行动。他有一个名单。那些被判了冤案的人,那些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他一个一个地替他们报仇。但那些人不知道。他们不需要。他们只想活著。” “那你怎么办?” “找到他。让他停下来。不是为了那些死者——是为了那些活著的人。他们不想再有人死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教堂。那面墙。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名字。卡拉瓦乔也有一个名单。他要报仇的人,也在那面墙上。”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还在,那些名字还在。秦墨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他一个一个地看。他看到了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张小梅、李雪、陈德明、张建国。他看到了那些已经被卡拉瓦乔杀死的人,那些已经被找到的倖存者,那些还在坑里的人。他也看到了那些被判了冤案的人。李刚不在墙上。但林风在。林风的名字,写在墙的最下面。波洛克记录了他。 “沈牧之,林风。那个画家。被判死刑,改无期,服刑十五年,出狱后消失。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他杀了孙德明——那个判他死刑的法官。他还会杀別人吗?” “也许。还有谁判过他?” “二审法官,改判无期的那个。还有监狱里的人,那些打过他的狱警。还有很多。” 秦墨拿出手机,拍了林风的名字。他转过身,走出教堂。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要去找林风?” “找。他是卡拉瓦乔报仇的对象。他可能知道卡拉瓦乔是谁。”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林风最后出现的地方——城郊的一个村子,叫“小河村”。他们去过一次,没有找到他。但这次,他们带著林风的名字,带著卡拉瓦乔的画。也许有人认识他。 小河村还是那个样子,几十户人家,散落在一条小河的边上。秦墨把车停在村口,走进去。他找到了村长,问了林风的事。 “林老师啊。走了好几年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走之前,有没有说什么?” 村长想了想。“他说了一句话——『该还的还完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该还的还完了。方诚说过。刘志强说过。张明远说过。波洛克说过。现在,林风也说了。他们在说同一句话。他们在还同一笔债。 “他有没有说去哪里?” “没有。但他走的时候,带了一幅画。” “什么画?” “一束光。照在一扇门上。” 秦墨闭上眼睛。卡拉瓦乔的光。林风也有。他在画光。他是卡拉瓦乔的老师?还是卡拉瓦乔的学生?还是同一个人?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林风也会画光。卡拉瓦乔的光,也许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你觉得林风是卡拉瓦乔?” “也许。也许他是卡拉瓦乔的师父。也许他是卡拉瓦乔的另一个名字。”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市区的路上,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一直在想——林风在哪里?他还在画吗?他还在杀吗?他还在还债吗?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林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找林风。他可能还在本市。他可能还在画画。他可能还在那面墙前面。” “哪面墙?” “波洛克的那面墙。他站在那里,看了三天三夜。他学会了画画。他学会了用光。他学会了让人记住。”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明天去找林风。”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十九个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四章 林风的光 秦墨花了三天时间,找到了林风的藏身地。不是小河村,不是废弃水塔,不是教堂——是城郊的一座废弃的水塔。波洛克告诉他的。他在那面墙上,林风的名字下面,画了一个小小的箭头。箭头指向西北。秦墨顺著箭头,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在一片荒地里找到了那座水塔。红砖砌的,很高,顶上有一个巨大的水箱,已经锈穿了。塔身爬满了藤蔓,窗户都碎了。跟之前找到孙丽的那座水塔很像,但不是同一座。这座更老,更孤僻,更像是一个不想被人找到的人住的地方。 秦墨把车停在塔下,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松节油和油画顏料的气味。楼梯是旋转的,铁板铺的,踩上去哐哐响。他往上走,一圈一圈。走到最上面,水箱的下面,是一个不大的房间。窗户破了,光从外面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一个人坐在画架前面,背对著他。他穿著白色的衬衫,头髮花白,背很直。画架上放著一幅画,还没有完成。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画布上。 秦墨站在他身后,看著那幅画。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跟波洛克的那幅一样。但多了一个名字——秦墨。写在最下面,比其他名字小一些,但很清楚。秦墨。旁边没有画圈,没有標註“已告知”或“已团聚”或“已死”。只是秦墨。 林风转过头,看著他。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但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疲惫。 “你来了。我等了你很久。” 秦墨看著他。“你是卡拉瓦乔?” 林风摇了摇头。“我不是卡拉瓦乔。我是他的第一个学生。他的光,是我教的。但他走错了路。我教他用光让人看见,他用光杀人。” “你知道他在哪里?” “知道。但我不会告诉你。他要自己来找你。他要你去找他。” “他在玩什么游戏?” “不是游戏。是审判。他把自己当成法官,审判那些被这座城市遗忘的人。他判他们有罪,然后杀了他们。他需要有人来阻止他。他选了你。”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我试过。我劝过他。他说——『老师,你画了这么多年,有人看吗?没有人看。我杀了人,就有人看』。他说的对。他杀了人,就有人看了。你来了。警察来了。记者来了。那些被遗忘的人,被看见了。” “但那些人也死了。” “对。死了。被看见了。活著的时候没人看见,死了之后被看见了。这是他的逻辑。我不知道对不对。但我阻止不了他。” 秦墨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荒地。枯草、碎石、远处的工厂烟囱。林风在这里住了多久?一年?两年?五年?他在画,在等,在看著自己的学生杀人。 “林风,你画的那幅画——波洛克墙上的那幅。你什么时候画的?” “三年前。我去看过那面墙。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名字。我画了那幅画,送给波洛克。他把它掛在了墙上。他说——『你画得比我好』。我说——『我画的是你的墙。你画的是那些人的命。你比我好』。” “你认识波洛克?” “认识。他是我第一个老师。他教我用画笔。我教卡拉瓦乔用光。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我画了二十七年,卡拉瓦乔杀了三年。我们都是同一类人。只是走的路不同。” 秦墨转过身,看著林风。“你走的是哪条路?” 林风看著他。“我走的是画的路。波洛克走的是记的路。卡拉瓦乔走的是杀的路。你走的是哪条路?”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走的是记住的路。不是画,不是杀,是记住。” 林风点了点头。“那你走对了。” 他转过身,继续画画。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的背影。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的白衬衫上,照在画布上,照在那个名字上——秦墨。他在画秦墨。把他画在那面墙上,跟那些失踪者、被遗忘的人在一起。他不是失踪者,不是被遗忘的人。但林风在告诉他——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你也在记住那些被遗忘的人。你也在还债。 秦墨转过身,走下楼梯。一圈一圈,铁板哐哐响。他走出水塔,阳光照在脸上,刺眼。沈牧之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他是卡拉瓦乔吗?” “不是。他是卡拉瓦乔的老师。” “他知道卡拉瓦乔在哪里?” “知道。但他不会说。卡拉瓦乔要自己来找我。”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你怎么办?” “等。等他来找我。”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风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访,非卡拉瓦乔”。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水塔的红砖上,把藤蔓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回重案组。”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市区的路上,秦墨一直在想林风说的那句话——“你走的是哪条路?”波洛克走了记的路,林风走了画的路,卡拉瓦乔走了杀的路。他走了记住的路。谁对谁错?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不会走杀的路。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林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访”。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灯。卡拉瓦乔在等他。等他去找他,等他自己决定——要不要走进他的光里。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又出事了。城西,一条巷子里。墙上有画。一个人,男的,六十多岁,穿警服。下面写了一行字——『他抓了很多人。没有人抓他』。签名是c。”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警察。马建国已经死了。不是马建国——是另一个警察。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巷子在城西的老城区,很窄,两边的墙很高。墙上的画很大,占了一面墙。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警徽下面,手里拿著手銬,脚下踩著一个人。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c。 “他是谁?”秦墨问。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王建国,1958年生。本市公安局刑警。1990年退休。今天早上被发现死在家里。氰化物中毒。墙上这幅画,在离他家两条街的巷子里。” “他办过什么案子?” “很多。但他退休前最后一件案子,是一个年轻人的杀人案。那个年轻人被判了死刑。后来改判无期。在狱里待了十五年,出来之后销声匿跡。” 秦墨想起了林风。又想起了林风。不是林风——是另一个。林风被判死刑,改无期,服刑十五年,出狱后消失。这个案子跟林风的案子一模一样。但不是同一个人。是另一个人。另一个被冤案毁掉的人。 “那个年轻人叫什么?” “陈志远。”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陈志远的名字。不是失踪者,不是倖存者——是另一个被遗忘的人。被警察抓了,被法官判了,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用死亡的方式。 “沈牧之,查一下陈志远。他在哪里?”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陈志远,1975年生。1995年入狱,2010年出狱。出狱后在本市的一个工厂打工。2015年辞职,之后没有记录。” “他还活著?” “也许。也许被卡拉瓦乔找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王建国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陈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卡拉瓦乔在替那些被冤案毁掉的人报仇。他杀了判他们死刑的法官,杀了抓他们的警察。他还要杀多少人?” “杀到没有人记得那些冤案为止。” “但他杀的人越多,记得的人越多。他杀了孙德明,我们记得了林风。他杀了张建国,我们记得了李刚。他杀了王建国,我们记得了陈志远。他每杀一个人,我们就多记住一个名字。” “他在帮你记住。” “他在用死亡帮我记住。”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是谁?还有哪个法官判过冤案?还有哪个警察抓过人?还有哪个检察官起诉过?他杀不完。但他会一直杀。直到有人让他停下来。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已经处理了十九个。他拿起笔,在王建国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死”。然后写下了陈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找陈志远。他可能是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不是杀他——是保护他。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但他可能不需要。他可能只想好好活著。”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多了一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二十个了。还有二十四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陈志远,找到了。 “他在哪里?” “城北,一个叫『北苑』的老小区。他住在他姐姐家里。他姐姐七十岁了,身体不好。他在照顾她。” “卡拉瓦乔知道吗?” “知道。他一定知道。他画了王建国的画,就是在告诉陈志远——你的仇,我替你报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北。北苑小区在城北的老城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陈志远住在3號楼,201。秦墨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才开了一条缝。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 “陈志远?”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王建国的案子。” 陈志远的手开始发抖。“王建国死了。我知道。我看到了那幅画。” “是你杀的吗?” “不是。我没有杀他。我出狱之后,只想好好活著。我照顾我姐姐,我哪儿也不去。” 秦墨看著他。“你知道是谁杀的吗?” “不知道。但我猜得到。是那些跟我一样的人。那些被判了冤案、坐了牢、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 “卡拉瓦乔?” “我不认识什么卡拉瓦乔。但我知道,有人在替我们报仇。他不该这样做。杀人是不对的。我坐了十五年牢,我知道。杀人不能解决问题。”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陈志远。他的眼睛很暗,很沉,但很坚定。跟李刚一样。他们都在说同样的话——“杀人是不对的。我只想好好活著。” “陈志远,如果有人来找你,你会报警吗?” 陈志远沉默了一会儿。“会。我不想再有人死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陈志远,你姐姐还好吗?” “还好。就是记性不好了。她不知道我坐过牢。她以为我去了外地打工。” “她知道王建国死了吗?” “不知道。我不想让她知道。”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不是卡拉瓦乔。” “不是。他只想好好活著。” “卡拉瓦乔在替他报仇,但他不需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在替那些被冤案毁掉的人报仇,但那些人真的需要吗?李刚不需要。陈志远不需要。他们只想照顾家人,好好活著。卡拉瓦乔杀了人,不是帮他们——是害他们。他们本来可以安安静静地活著,现在警察来了,记者来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陈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访,非凶手”。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卡拉瓦乔不是一个人在行动。他有一个名单。那些被判了冤案的人,那些被这座城市忘记的人。他一个一个地替他们报仇。但那些人不知道。他们不需要。他们只想活著。” “那你怎么办?” “找到他。让他停下来。不是为了那些死者——是为了那些活著的人。他们不想再有人死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水塔。找林风。他也许知道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郊。那座废弃的水塔。秦墨爬上旋转楼梯,走到最上面。林风还坐在画架前面,还在画那幅画。听到脚步声,他没有转头。 “你来了。” “卡拉瓦乔的下一个目標是谁?” 林风沉默了一会儿。“你不知道?” “不知道。” “他在你身后。” 秦墨转过身。门口站著一个人。四十多岁,瘦,长发,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但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冷的平静。 “秦墨。我等了你很久。” 秦墨看著他。“你是卡拉瓦乔?” “我是。” “你杀了那么多人。” “我杀了该死的人。” “你不该杀他们。” “为什么?他们杀了別人,没有人管。我杀了他们,你来了。你来了,那些被遗忘的人就被看见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杀了他们,不是为了让他们被看见。你是为了让自己被看见。” 卡拉瓦乔看著他,没有说话。 “你画了那些画,不是为了让人记住他们。你是为了让人记住你。” 卡拉瓦乔的眼睛动了一下。“也许。也许你说的对。但我不在乎。他们被看见了。这就够了。” “不够。他们死了。他们被看见了,但死了。” “活著的时候没人看见。死了被看见。一样。” “不一样。” 卡拉瓦乔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到楼梯口。 “秦墨,我在城南桥下等你。明天正午。你来,我停。你不来,我继续。” 他走下楼梯,铁板哐哐响。声音越来越远,然后消失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楼梯口。林风还坐在画架前面,继续画画。 “他约你了。” “我知道。” “你去吗?” “去。” 林风转过头,看著秦墨。“他等你很久了。不是三天,不是三个月——是三年。从他杀第一个人开始,他就在等你。等你来找他,等你来阻止他,等你来告诉他——你错了。” 秦墨转过身,走下楼梯。一圈一圈,铁板哐哐响。他走出水塔,阳光照在脸上,刺眼。沈牧之靠在车门上,看著他。 “卡拉瓦乔?” “是。”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约我明天正午,城南桥下。他说——你来,我停。你不来,我继续。”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去吗?” “去。”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卡拉瓦乔那一页。上面什么都没有——他没有把卡拉瓦乔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他只知道他的代號,不知道他的名字。明天,他会知道。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水塔的红砖上,把藤蔓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明天正午,城南桥下。” “我跟你一起。” “不用。他找我一个人。”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坚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卡拉瓦乔到底是谁?他叫什么名字?他为什么走上这条路?他杀了多少人?他后悔吗?明天,他会知道。明天,他会问他。明天,他会让他停下来。 第七十五章 光与影 正午。城南桥下。 秦墨站在桥洞中央,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他早到了半个小时。从重案组出来的时候,沈牧之问他要不要带枪。他说不用。沈牧之没有再问。他把车停在桥头,一个人走进桥下。河水还是乾的,河床上的石头被太阳晒得发烫。他站在那里,等著。 光斑落在脚边,圆圆的,亮亮的。卡拉瓦乔的第一束光在这里。第一幅作品在这里。第一个死者在这里。刘大全。那个守了二十八年仓库的保安,被画在河床上,深蓝色的制服,白色衬衫在黑暗中发光。卡拉瓦乔从这里开始。秦墨从这里开始记住。 脚步声从桥的另一头传来。皮鞋踩在石头上,很稳,不急不慢。卡拉瓦乔从桥洞里走出来,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头髮扎在脑后,手里没有拿任何东西。他的脸在阳光下显得很白,眼窝很深,颧骨很高。他走到秦墨面前,停下来。两个人面对面站著,中间隔了两步。 “你来了。”卡拉瓦乔说。他的声音很低,很平,像是在说一件早就知道会发生的事。 “我来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们吗?” “知道。因为他们忘了那些被遗忘的人。” “那你为什么阻止我?” “因为你忘了那些活著的人。他们只想好好活著。你杀了人,他们就不能好好活著了。” 卡拉瓦乔沉默了很久。桥下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桥洞的声音。 “你说得对。我忘了。”他伸出手。“你抓我吧。” 秦墨看著他的手。手指很长,骨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指尖上有顏料,蓝色、红色、黄色,洗不掉的那种。画家的手。杀了人的手。他看著那双手,看了很久。然后他拿出手銬。 “卡拉瓦乔,你叫什么名字?” “陈默。”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陈默。不是那个陈默。不是坐在轮椅上、在青石镇老房子里等死的陈默。是另一个陈默。同名,不同人。 “陈默。1970年生。1995年从美术学院毕业。2000年第一次办画展,没有人来看。2005年,他的老师林风被判死刑,他去找过法官孙德明,孙德明不见他。他去找过警察王建国,王建国把他赶出来。他去找过检察官,没有人理他。他等了十年。等到林风出狱,等到林风消失,等到他自己也消失了。然后他开始杀人。” 秦墨看著他。“你是林风的学生?” “我是他最得意的学生。他教我画画,教我用光。他说——『陈默,你要让人看见』。我画了十年,没有人看见。然后我想——也许不是用画。也许是用別的方式。” “用死亡。” “用死亡。” 秦墨把手銬銬在陈默的手腕上。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桥下迴荡,清脆,冰冷,像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 “陈默,你杀了多少人?” “九个。孙德明、刘大全、王芳、陈德明、张建国、王建国、还有三个,你没有查到。” “哪三个?” “一个工人,一个教师,一个医生。他们的名字在波洛克的墙上。你没有查到,因为你只查了四十四个。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我杀了九个。你查到了六个。还有三个,你没有查到。”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后悔吗?” 陈默看著他。“后悔?我后悔没有早点杀人。早一点杀人,就早一点有人来看。那些被遗忘的人,就早一点被看见。” “他们被看见了。但他们死了。” “活著的时候没人看见。死了被看见。一样。” “不一样。” 陈默低下头,看著手上的手銬。“你说得对。不一样。我杀了人,我该坐牢。” 他转过身,走向桥头。秦墨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桥洞,阳光照在脸上,刺眼。沈牧之靠在车门上,看到陈默手上的手銬,没有说什么。他打开车门,让陈默坐进去。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沈牧之发动了车子。 “去哪?”沈牧之问。 “重案组。” 车子驶出城南桥下,开往市区。陈默坐在后排座上,看著窗外。他没有看那些高楼、商场、行人。他看的是墙。每一面墙。他在看有没有画。他在看有没有人记得。 “陈默,你画了多少幅画?” “二十一幅。波洛克墙上四十四个名字,我画了二十一个。还有二十三个,没有画。” “为什么没有画?” “因为来不及。你们来得太快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还会画吗?” “在监狱里,如果有顏料和画布,我会画。画那些还没有被看见的人。” 沈牧之把车开进了公安局。秦墨带著陈默走进重案组。办公室里的人看到陈默手上的手銬,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秦墨把他带到审讯室,让他坐下。陈默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面上,手銬在灯光下泛著冷光。 “陈默,我要问你几个问题。” “你问。” “你的顏料从哪里来的?” “新华化工的仓库。铬绿。波洛克告诉我的。他用那种顏料画画,渗进墙体,洗不掉。我用那种顏料画画,混在油画顏料里,让画永远不褪色。” “你的画布呢?” “自己做的。买棉布,熬胶,涂底。跟林风学的。” “你的毒药呢?” “氰化物。从网上买的。化工厂倒闭的时候,有人偷偷卖。我买了一批。” “你的目標是怎么选的?” “波洛克的墙上。四十四个名字,每一个都是被遗忘的人。我选那些还活著的人,那些还没有被看见的人。杀了他们,画他们,让人看见。” “你杀了九个人。九个都是这样选的?” “九个都是。”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阳光照在公安局的院子里,把槐树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看了一会儿。 “陈默,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陈默沉默了很久。“有。” “说。” “波洛克不是我的同伙。他不知道我要杀人。他以为我只是画画。他教我用顏料,教我用光,教我把那些名字写在墙上。他没有教我杀人。杀人是我的主意。” “林风呢?” “林风也不知道。他以为我只是画画。他教我用光,教我把光画在画布上。他没有教我杀人。杀人是我的主意。” “你一个人?” “一个人。” 秦墨转过身,看著陈默。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但他杀了九个人。 “陈默,你后悔吗?” 陈默看著他。“我后悔没有早点被人看见。我画了十年,没有人看。我杀了人,就有人看了。你来了。你看了。你记住了。” “我记住了。” “那就够了。” 秦墨走出审讯室,关上门。沈牧之靠在走廊的墙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 “他认了?” “认了。九个人。他说波洛克和林风不知道他要杀人。” “你信吗?” “信。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林风画了二十七年,他们都没有杀人。杀人的是陈默。他走错了路。波洛克和林风没有错。” 秦墨喝了一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陈默的案子,你来办?” “我是法学院老师,不是律师。但我可以给他介绍一个好律师。” “他会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九条人命。死刑。” 秦墨沉默了很久。“他不想活。他杀人之前就想好了。他画了那些画,就是为了让人看见。他杀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死。他不在乎。他只在乎那些画有没有被人看见。” “被看见了。你看见了。” “我看见了。” 秦墨把咖啡喝完,走进办公室。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他在陈默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捕”。然后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卡拉瓦乔,你杀了九个人。你画了二十一幅画。你被记住了。但那些人,也被记住了。他们死了。但他们被记住了。”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去查那三个没有被找到的死者。工人、教师、医生。波洛克记了他们的名字。卡拉瓦乔杀了他们。我们要让他们被看见。”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卡拉瓦乔抓到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卡拉瓦乔杀了九个。他找到了六个倖存者,告知了十一个家属。还有二十三个,在坑里,在躲著,在等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陈队长在办公室里等他。 “秦墨,陈默的案子,上面来人了。省厅的。他们要把他带走。” “带走?带去哪里?” “省里。他说他杀了九个人,还有三个没查到。省厅要查。”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三个人的名字,他说了吗?” “说了。工人叫刘志远,教师叫王淑芬,医生叫李雪。”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刘志远。不是恆远地產那个刘志远。是另一个刘志远。王淑芬。李雪。李雪他查过。三年前失踪的医生。卡拉瓦乔杀了她。他找到了她的母亲,告诉了她。她等到了答案。 “陈队长,那三个人,我已经查到了。工人刘志远——1998年失踪,在坑里。教师王淑芬——2000年失踪,在坑里。医生李雪——三年前失踪,被卡拉瓦乔杀了。” 陈队长看著他。“你查到了?” “查到了。波洛克的墙上。四十四个名字。我都查了。” “那你写个报告。交给省厅。”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那三个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查”。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四十四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教堂。那面墙。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名字。卡拉瓦乔画了二十一幅画。我查了四十四个。还有二十三个,在坑里。我要去看他们。”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还在,那些名字还在。秦墨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了四十四遍。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堂。 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车。 “沈牧之,从明天开始,我们一个一个地去看那些坑。不是挖,是去看。站在坑上面,记住他们。”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墙。四十四个名字。他会记住的。一个一个地记。他不会忘。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卡拉瓦乔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捕”。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卡拉瓦乔的案子结束了。波洛克的案子结束了。林风的案子结束了。但那些名字还在。那些被遗忘的人还在。我们还要继续。” “继续多久?” “一辈子。”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明天继续。”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六章 余波 陈默被省厅带走的那天,下著雨。不是春天那种绵绵的细雨,是夏天那种猛烈的、砸在地上的暴雨。秦墨站在公安局门口,看著那辆黑色轿车驶出大门,消失在雨幕里。陈默坐在后排座上,车窗关著,看不到他的脸。但他知道,陈默一定在看著窗外,看著那些墙,看著那些被他画过、被他记住、被他杀死的人。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打著伞,伞被风吹得歪歪扭扭。 “他会被判死刑。”沈牧之说。 “他知道。” “他后悔吗?” “他后悔没有早点被人看见。” 秦墨转过身,走进大楼。他上了楼,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已经处理了二十三个。卡拉瓦乔杀了九个,他找到了六个倖存者,告知了八个家属。还有二十一个,在坑里,在躲著,在等著。他拿起笔,在卡拉瓦乔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移交省厅”。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我去一趟城东。” “找波洛克?” “找他。”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雨还在下,他钻进车里,发动引擎。雨刷开到最大,一下一下地刮。他开得很慢,像是想让雨停下来,又像是在等什么。 城东那条巷子,雨从两边的墙上流下来,匯成一条小河。波洛克坐在那面墙前面,背靠著墙,腿伸在石板路上。雨水从他身上流下来,把他那件旧工装淋得透湿。他没有撑伞,没有躲,只是坐在那里,手里拿著画笔,没有在画。 秦墨撑著伞走过去,站在他旁边。两个人看著那面墙。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雨水中变得更深、更亮,像是在流泪。 “波洛克,陈默被抓了。” 波洛克沉默了很久。雨水从他的头髮上滴下来,滴在他的手上,滴在画笔上。 “我知道。他该被抓。他杀了人。” “你恨他吗?” 波洛克摇了摇头。“不恨。他是我教出来的。他走错了路,是我的错。我教他用顏料,教他用光,教他把那些名字写在墙上。我没有教他杀人。但他学会了。他用我教他的东西,杀了人。” “他想让人看见。你也想让人看见。他选了杀人的路,你选了画的路。” 波洛克抬起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被雨水模糊了,但还是很亮。 “秦警官,你说得对。我画了二十七年,没有人来看。他杀了人,你来了。你来了,那些名字就被看见了。他走错了路,但他让那些名字被看见了。我不知道对不对。但我知道,他不该杀人。”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面墙。四十四个名字。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他记住了。 “波洛克,你还会继续画吗?” “会。画到死。那些名字还在,那些被遗忘的人还在。他们没有被看见。我要让他们被看见。用我的方式。”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波洛克,你叫什么名字?” “张德明。不是你们查到的那个张德明。是另一个。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个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活到了现在的工人。” “张德明,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巷子,上了车。雨还在下,雨刷还在刮。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波洛克那一页。上面没有他的名字,只有他的代號。他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张德明,工人,记了二十七年,四十四个名字。”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雨打在挡风玻璃上,模糊了视线。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还在。他走进去,里面很暗,雨从破碎的窗户飘进来,打在地上,打在那面墙上。墙上的名字被雨水打湿了,但顏料渗进了墙体,不会褪色。他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念。念了四十四遍。 林风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幅画。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头髮湿了,贴在脸上。他没有打伞,雨水从他身上流下来,在他脚边匯成一个小水洼。 “秦警官。” 秦墨转过身,看著他。 “给你的。” 林风把那幅画递过来。秦墨接过,打开。是一幅肖像——他自己。站在一面墙前面,墙上写满了名字。不是波洛克的那面墙,是另一面。名字很多,密密麻麻的,有些他认识,有些不认识。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独。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记住的人。”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林风,你为什么要画我?” “因为你是我见过最能记住的人。你记住了那些名字,那些被遗忘的人。你比波洛克记得多,比我记得多,比卡拉瓦乔记得多。你该被记住。” 秦墨把画收好,装进带来的袋子里。 “林风,你还会画吗?” “会。画到死。画那些被遗忘的人,画那些记住他们的人。”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出教堂。雨停了,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湿漉漉的街道上,闪闪发光。 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林风给了你一幅画。” “嗯。画的是我。” “他画你干什么?” “他说我该被记住。”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得对。”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 他回到重案组,把那幅画掛在白板旁边。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他拿起笔,在波洛克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张德明,工人”。在林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画家”。在卡拉瓦乔的名字旁边,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写上“陈默,学生”。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波洛克、林风、卡拉瓦乔。三个画师,三条路。一个记,一个画,一个杀。他们都在做同一件事——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 “你也在做。” “我不是画师。我是警察。我抓了卡拉瓦乔。我还会继续抓。不管是谁,杀了人,就要抓。” “那波洛克呢?他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你抓他吗?” “不抓。他没有杀人。” “林风呢?” “也没有杀人。他只是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呢?你杀了人吗?” “没有。” “但你用你的方式,让人看见了那些被遗忘的人。你也是在画。用你的笔记本,用你的白板,用你的记忆。” 秦墨看著他。“也许。但我用的是法律。不是画笔,不是顏料,不是光。是法律。” 沈牧之点了点头。“那就够了。” 秦墨转过身,拿起车钥匙。 “去哪?” “去城东。找波洛克。告诉他,陈默的案子结束了。他该安心了。”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东。那条巷子,那面墙。波洛克还坐在那里,但画笔不在手里了。他靠在墙上,闭著眼睛,像是睡著了。秦墨走过去,蹲下来。 “波洛克?” 波洛克睁开眼睛。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 “秦警官。” “陈默的案子结束了。他被省厅带走了。他会判死刑。” 波洛克沉默了一会儿。“他该判。他杀了人。” “你难过吗?” 波洛克看著那面墙。“难过。他是我教出来的。他走错了路。但我还是难过。他画画很好。他是最好的学生。林风说的。他说陈默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人。他画的光,像是真的在发光。” 秦墨站起来。“波洛克,你还会教学生吗?” “不教了。教一个,走错路。再教一个,再走错路。我一个人画。”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波洛克,那四十四个名字,我会记住的。” “我知道。” 秦墨走出巷子,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很难过。” “他教的学生杀了人。换谁不难过。”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波洛克、林风、卡拉瓦乔。三个画师,三条路。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林风画了二十七年,卡拉瓦乔杀了三年。谁对谁错?他不知道。但他知道,杀人是错的。不管什么理由。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波洛克、林风、卡拉瓦乔。三个画师,三条路。记、画、杀。只有杀是错的。”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那二十一个还在坑里的人。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记。”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卡拉瓦乔的案子结束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多了一幅画。不是波洛克的,不是卡拉瓦乔的,不是林风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座桥上,桥下是乾涸的河床。河床上铺著白色的画布,画布上躺著一个人。男人的背影很孤独,很沉默。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莫奈。 秦墨看著那幅画,看了很久。莫奈的画。他画的是城南桥下,卡拉瓦乔的第一幅作品。他画了卡拉瓦乔。他在告诉秦墨——我也在这里。我也在看。我也在记。 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画了光。我画了他。你画了谁?”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莫奈在问他——你画了谁?他拿起笔,在下面写了一行字:“我画了那些被记住的人。”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四十四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莫奈在等我们。”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圣心教堂。那面墙还在。但墙上多了一幅画——不是壁画,是油画,掛在墙的旁边。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跟林风画的那幅一样,但多了一个人。多了莫奈。他把自己画进了那面墙。他也在记住。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画。莫奈在告诉他——我也在记住。我不是旁观者。我是参与者。 他转过身,走出教堂。沈牧之跟在后面。 “莫奈在加入。” “他在加入。他不是在看,是在画。他不是在记,是在参与。”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第三幅画出现了。莫奈。他要画什么?” “不知道。但他会告诉我们的。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方式。”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莫奈要画什么?他会画波洛克?会画林风?会画卡拉瓦乔?会画秦墨?还是画那些被遗忘的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在等他。等他自己走进那幅画里。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第三单元开始了。” “莫奈单元?” “莫奈单元。”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会照在谁身上?他准备好了。 第七十七章 莫奈的第一束光 秦墨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三早晨,发现莫奈的第一幅作品的。那天没有下雨,阳光很好,照在重案组办公室的窗户上,把白色的墙壁照得发亮。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已经处理了二十三个。还有二十一个,在坑里,在躲著,在等著。他拿起笔,在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他不知道莫奈要画什么。但他知道,莫奈不会等太久。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一座公园里。墙上有画。不是壁画,是油画。掛在一棵树上。很大,一米乘两米。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签名是m。”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莫奈。第一个作品。不是杀人——是画。他掛在一棵树上,等人来看。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在城西的老城区,不大,有一个湖,湖边长满了柳树。他们到的时候,湖边已经围了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议论,有人在打电话。那幅画掛在湖边一棵大柳树的树干上,用绳子繫著,画框是白色的,很轻。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不是阳光,是月光。银白色的,洒在水面上,把整个湖照得发亮。水里有影子,不是树的影子,是人的影子。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站在水里,又像是沉在水底。 秦墨站在画前,看了很久。莫奈在画光。不是卡拉瓦乔的那种光——那种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的光。是另一种光。从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摇动的光。他画的是时间。同一个湖,同一个光,不同的时间。 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1996年7月19日。城西。一个湖。一个女孩。她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秦墨闭上眼睛。1996年7月19日。刘大全失踪的同一天。同一个日期,不同的年份。一个女孩,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沈牧之,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城西,有没有失踪的女孩。”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芳,不是之前那个王芳,是另一个。1978年生,十八岁。1996年7月19日,在城西的这个公园里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叫刘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睁开眼睛。“她在湖里。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莫奈画了她。他在让人看见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那个女孩,沉在水底二十八年。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莫奈知道。他画了她。他让人看见她。 “陈队长,湖里查过了吗?”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查过了。潜水员下去了。湖底有淤泥,很深。他们说,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早就不在了。只剩骨头。” “那就找骨头。”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觉得能找到吗?” “能找到。莫奈不会画不存在的东西。他画了,就一定在。”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湖底,待捞”。然后写下了莫奈的签名——m。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画时间。他画的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光,不同的时间。他在让人看见那些被时间淹没的人。” “他在用光记录歷史。” “波洛克用墙,卡拉瓦乔用死亡,莫奈用时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莫奈在说——你看,她在这里。她沉了二十八年。没有人捞她。你来捞她。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湖底,待捞”。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园。等潜水队的消息。”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莫奈开始画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个名字——王芳。十八岁,沉在湖底二十八年。没有人捞她。莫奈画了她。秦墨要捞她。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陈队长在办公室里等他。 “潜水队找到了。湖底有骨头。不只一具。”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几具?” “三具。一具成年女性,两具儿童。” 秦墨闭上眼睛。三具。一个成年女性,两个儿童。一家人?还是三个不相干的人?莫奈画的是一个女孩,十八岁。不是成年女性,不是儿童。他画的是其中一个。还有两个,他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发现。 “陈队长,dna做了吗?” “做了。结果要等一周。” “那三个人,是谁?” “不知道。湖底淤泥太深,骨头散了一地。法医说,至少沉了二十年以上。”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了三个字:“三具遗骨。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去城西公园。”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已经被警戒线围起来了,湖边的柳树下站著几个穿白大褂的法医。秦墨走到湖边,看著那些潜水员在水里打捞。一袋一袋的淤泥被捞上来,倒在岸上,法医用筛子筛。筛出来的东西有碎玻璃、塑料瓶、烂树叶,还有骨头。很小,很碎,被水泡了二十多年,一碰就碎。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他想起莫奈的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那个女孩,十八岁,沉在水底。她是谁?她为什么沉在这里?她被人推进去的?还是自己跳下去的?没有人知道。莫奈知道。但他只画了光,没有画答案。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后。“你来看。” 秦墨站起来,走到沈牧之旁边。沈牧之指著湖边的一块石头。石头上刻著字,被青苔盖住了。他蹲下来,用手扒开青苔。上面刻著:“王芳,1978-1996。妈妈等你回家。”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行字上。王芳的母亲,刘秀英。她在这里刻了字。她等了她二十八年。她不知道女儿沉在湖底。她以为她走了,去了別的地方。她在这里刻字,等她回家。 “刘秀英还活著吗?” “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八年。” “去告诉她。” 秦墨站起来,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刘秀英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刘秀英?”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王芳的案子。” 刘秀英的手开始发抖。“查到了?” “查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 刘秀英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她怎么死的?” “不知道。还在查。” “我等了她二十八年。每年去那个湖边,刻一个字。『妈妈等你回家』。刻了二十八个字。她看到了吗?” 秦墨看著她。“她看到了。她在湖底。她看到你了。” 刘秀英站在那里,哭著,笑著,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终於直起来的树。 “刘秀英,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具遗骨。一个成年女性,两个儿童。他们是谁?他们为什么沉在湖底?莫奈只画了一个。还有两个,他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答案。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三具遗骨”旁边写上了王芳的名字。然后写下了“待查”。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莫奈在考验我们。他画了光,没有画答案。他要我们自己找。” “你找得到吗?” “找得到。他会给我们第二束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不是卡拉瓦乔的那种光——那种直接的、刺眼的、让人无法忽视的光。是另一种光。从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摇动的光。他在画时间。他在让人看见那些被时间淹没的人。秦墨要去看。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第二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里的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湖面上的光。阳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然后他看到了——光在水面上的反射,不是隨机的。它们组成了一个图案。一个箭头。指向湖的对岸。 秦墨抬起头,看著湖的对岸。那里有一棵老槐树,树干很粗,树冠很大。他走过去,站在树下。树干上钉著一块木牌,木牌上写著:“1998年9月12日。城西。一棵树。一个男孩。他掛在树上。没有人放他下来。”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一个男孩,掛在树上,没有人放他下来。莫奈在画时间。同一个地方,不同的时间。湖里沉了一个女孩,树上掛了一个男孩。他们在同一个公园里,在不同的时间,被不同的方式遗忘。 “沈牧之,查一下1998年9月12日,城西,有没有失踪的男孩。”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李刚,不是之前那个李刚,是另一个。1985年生,十三岁。1998年9月12日,在城西的这个公园里失踪。报案人是他的父亲,叫李德胜。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睁开眼睛。“他在树上。掛在树上。没有人放他下来。二十六年。” “他父亲呢?” “去世了。2005年。心臟病。”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母亲呢?” “也去世了。2003年。癌症。”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棵老槐树。李刚掛在树上二十六年。没有人放他下来。他的父母等了五年、七年,没等到。他们死了。他不知道。他还在树上。 “陈队长,树上查过了吗?”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查过了。树上没有东西。但树根下面,挖出了骨头。”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几具?” “一具。十三岁左右的男孩。” 秦墨闭上眼睛。李刚。在树上掛了二十六年。掉下来了,埋在树根下面。没有人知道。 “dna做了吗?” “做了。等结果。”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棵树。莫奈画了光,没有画答案。他要秦墨自己找。他找到了。一个女孩,沉在湖底。一个男孩,埋在树下。还有一具成年女性的遗骨,是谁?莫奈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发现。 “沈牧之,还有一具。成年女性。她是谁?” “不知道。法医说,三十五岁左右。死了至少三十年。”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湖面上的光。三十年前。1994年。莫奈没有画她。他在等秦墨找到第三束光。 “明天再来。” 他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回重案组。秦墨站在白板前,拿起笔,在李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树下,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莫奈在画一个系列。同一个公园,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死者。他要我们一个一个地找。” “他是在帮我们,还是在考验我们?” “都是。他在帮我们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他也在考验我们——我们能不能找到所有。”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找到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三个名字。王芳、李刚、未知。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七十八章 第三束光 秦墨在城西公园等了三天。第一天,他站在湖边,从清晨等到黄昏。阳光从东边移到西边,在水面上划出一道弧线。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什么都没有。第二天,他带了沈牧之一起来。两个人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还是那样,从东到西,弧线,光圈,什么都没有。沈牧之说:“也许莫奈只画了两束光。”秦墨说:“不。他画了三束。湖底有三具遗骨。他画了女孩,画了男孩。还有一具,成年女性。他一定会画。” 第三天,天阴了。云层很低,压在城市上空,灰濛濛的。阳光透不过来,湖面上没有光斑。秦墨站在湖边,看著灰暗的水面。莫奈的光,不是阳光。是他画的光。不管有没有太阳,光都会出现。他等。等了两个小时,云层裂开了一条缝。一束光从缝隙里漏下来,照在湖面上。不是阳光——是另一种光。银白色的,冷冷的,像是从月亮上照下来的。但现在是白天。莫奈的光,不受时间限制。 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个东西在反光。不是石头,不是玻璃瓶——是金属。秦墨脱了鞋,走进湖里。水很凉,淤泥没过脚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来越深,没过膝盖,没过腰。他走到光圈中心,蹲下来,水没到胸口。手伸进淤泥里,摸到一个硬的东西。铁的,冰凉的,形状像一个盒子。他把它挖出来,捧在手里。是一个铁盒子,巴掌大小,锈跡斑斑,盖子上刻著一个数字:0719。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个数字上。0719。刘大全失踪的日期,孙丽失踪的日期,王芳失踪的日期。同一天,不同年份。莫奈在告诉他——第三个人,也是7月19日失踪的。 他走回岸上,把铁盒子放在地上。沈牧之蹲下来,看著那个数字。“0719。同一天。三个人,不同的年份。” “1994年,7月19日。成年女性。三十五岁左右。她的名字,在盒子里。” 秦墨用石头砸开铁盒子的锁。盖子锈死了,撬不开。他砸了好几下,盖子才鬆了。打开,里面是一张纸条,被塑料膜包著,外面裹著胶带。他把塑料膜撕开,抽出纸条。上面写著一个名字:“赵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园。一个母亲。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人救她。”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赵淑芬。1964年生。1994年,三十岁。一个母亲。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人救她。她沉在湖底。她的孩子活下来了。她的孩子不知道她在哪里。莫奈知道。他画了她。他让秦墨来找她。 “沈牧之,查一下赵淑芬。1994年7月19日,城西公园。”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赵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报案人是她的丈夫,叫张德明——不是波洛克那个张德明,是另一个。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她的孩子呢?” “有一个儿子,叫张小军。1978年生。失踪的时候十六岁。他也在现场。他没有失踪。他回家了。他跟他父亲说,他妈掉进湖里了,他去救,没救上来。他去报警,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去找。” 秦墨闭上眼睛。一个母亲,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儿子活著,看著她沉下去。他报了警,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去找。她沉了三十年。莫奈画了她。他让秦墨来找她。 “张小军还活著吗?” “活著。住在城西。今年四十六岁。他在等他母亲回来。” 秦墨睁开眼睛。“他等他母亲回来。他知道她沉在湖底。” “他知道。但他不敢去捞。他怕看到她的骨头。” 秦墨把铁盒子装进口袋里。他站起来,看著湖面。光还在,银白色的,照在水面上。赵淑芬在湖底,沉了三十年。她的儿子在等她。她救了他,他活下来了。他没有忘记她。他每年7月19日,来湖边,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三十年。她没回来。 “沈牧之,去找张小军。”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张小军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 “张小军?”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赵淑芬的案子。” 张小军的手开始发抖。“我妈?我妈找到了?” “找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 张小军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她三十年。每年7月19日,我去湖边,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等。等她回来。她没回来。” “你知道她在湖底。” “知道。我看著她沉下去的。我去救她,没救上来。我去报警,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去找。我不敢去捞。我怕看到她的骨头。” 秦墨看著他。“张小军,你母亲救了你。她沉在湖底。你知道她在那里。” “我知道。我每年去看她。站在湖边,跟她说话。我说『妈,我来看你了』。她不回答。”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张小军,你母亲的身体,在湖底。我们要把她捞出来。” 张小军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点了点头。“捞吧。她该出来了。等了三十年。” 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张小军,你父亲呢?” “死了。2000年。胃癌。他等了她六年。没等到。”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儿子等了三十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城西公园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淑芬。一个母亲,救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她的儿子活著,等她。等了三十年。莫奈画了她。不是用油画,是用光。湖面上的光,银白色的,照在水面上。他在说——她在这里。她在等你。你来捞她。 他回到公园,站在湖边。潜水队已经在准备了。陈队长走过来。 “秦墨,第三具遗骨的身份確认了。赵淑芬,1964年生。1994年7月19日失踪。dna比对,跟张小军的样本匹配。” “捞吧。” 潜水员下水了。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气泡从水底冒出来,一个接一个。过了很久,潜水员浮上来了,手里拿著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骨头,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年,有些已经碎了。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赵淑芬。她救了自己的孩子,沉在湖底。等了三十年。她出来了。 张小军站在湖边,看著那个袋子。他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看著。 “妈,你出来了。” 秦墨站起来,走到张小军旁边。 “张小军,你母亲的后事,你来办?” “我来办。她等了我三十年。我该送她走。”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张小军,你每年7月19日,还来吗?” “来。来看她。她不在湖底了。她在墓里。我去墓前看她。”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赵淑芬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还在。 “沈牧之,三具遗骨都找到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母亲。莫奈画了三个光。他让我们看见了他们。” “他还会画吗?” “会。他还会画。还有更多的人,被时间淹没。他要让我们看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个光。湖面上的月光,树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莫奈在画时间。同一个公园,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死者。他要让人看见那些被时间淹没的人。秦墨看见了。他记住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赵淑芬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城西公园的三具遗骨都找到了。但莫奈不会停。他还会画其他地方。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他要我们一个一个地找。” “你找得到吗?” “找得到。他会给我们光。每一束光,都是一个被遗忘的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四十四个名字,加上赵淑芬、王芳、李刚,四十七个了。他记住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第四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里的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一个箭头——是一个圆。完整的圆。圆心指向湖的对岸,那棵老槐树。他走过去,站在树下。树干上钉著一块木牌,木牌上写著:“2000年3月15日。城西。一个老人。他坐在长椅上,再也没有起来。没有人扶他。”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一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再也没有起来。莫奈在画时间。同一个公园,不同的时间。湖里沉了一个女孩,树上掛了一个男孩,湖底沉了一个母亲,长椅上坐了一个老人。他在画这座城市的时间线。从1994年到2000年,每两年一个。他还会继续画。 “沈牧之,查一下2000年3月15日,城西公园,有没有失踪的老人。”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刘德明,1930年生,七十岁。2000年3月15日,在城西公园失踪。报案人是他的女儿,叫刘秀兰。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女儿呢?” “还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五年。” 秦墨睁开眼睛。“他在长椅上。坐了二十五年。没有人扶他。” “他女儿等他回家。” “去告诉她。”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刘秀兰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很亮,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 “刘秀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刘德明的案子。” 刘秀兰的手开始发抖。“我爸?我爸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公园。坐在长椅上。坐了二十五年。” 刘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五年。每年去那个公园,坐在那张长椅上,等他。他没回来。” “他在那里。他一直在那里。” 刘秀兰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去看他。我去接他回家。”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四束光。湖面上的月光,树下的影子,水中的反光,长椅上的夕阳。莫奈在画时间。同一个公园,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人。他要让人看见那些被时间遗忘的人。秦墨看见了。他记住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德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找到”。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莫奈不会停。他还会画。还会有第五束光,第六束光,第七束光。他会一直画,画到所有人都被看见。” “你也会一直找。” “一直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在每一个影子里。他要去看。 第七十九章 时间的河 秦墨在城西公园待了一整天。从清晨到黄昏,他沿著湖边走,一圈一圈地走。湖不大,走一圈二十分钟。他走了十几圈。每一圈,他都看到不同的光。清晨的光从东边来,照在湖面上,把水染成金色。正午的光从头顶来,垂直的,没有影子。傍晚的光从西边来,照在柳树上,把叶子染成红色。莫奈画的光,不是固定的。是流动的。是时间的河。 他在湖的北岸发现了一块石碑。石碑不高,一米左右,灰白色的,立在柳树下面。碑上刻著密密麻麻的名字,不是波洛克那种印刷体——是楷体,工工整整的,像是用刻刀一笔一笔刻出来的。碑的最上面刻著一行字:“纪念那些在城西公园失踪的人。”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看。赵淑芬、王芳、李刚、刘德明。他们的名字在上面。还有三十多个,他不认识。有些名字旁边刻著日期,有些没有。最早的是1985年,最晚的是2005年。二十年间,四十多个人在这里失踪。湖里、树上、长椅上、草丛里、桥洞下。莫奈画了四个。还有三十多个,他没有画。但他把他们的名字刻在了石碑上。不是莫奈刻的——是公园管理处。1990年立的碑。那时候,已经有十几个人失踪了。管理处立了碑,让后来的人知道,这里有人失踪过。没有人来找。碑立了三十多年,风吹雨打,字跡模糊了。很少有人来看。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莫奈的光,不是画出来的。是这些名字本身。他们在发光。每一个名字,都是一个被遗忘的人。莫奈没有画他们,但他让他们被看见。用这块碑。 “沈牧之,这块碑,你知道吗?”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也看著那些名字。“不知道。我从没来过这里。” “公园管理处立的。1990年。那时候,已经有十几个人失踪了。他们立了碑,让人记住。但没有人来。碑旧了,字看不清了。没有人记得了。” “莫奈记得。他把碑上的名字,一个一个地画了出来。用他的光。” 秦墨拿出手机,把碑上的名字一个一个地拍下来。拍了四十多张照片。然后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了四十多遍。 “沈牧之,这些名字,波洛克墙上有没有?” 沈牧之拿出笔记本,对照了一会儿。“有一部分有。赵淑芬、王芳、李刚、刘德明,波洛克墙上都有。其他的,波洛克没有记。” “为什么?” “因为波洛克只记了那些被他亲眼看到的人。他在工地上干活,只看到了工地上的失踪者。公园里的失踪者,他没有看到。他不知道。” “莫奈知道。他画了公园里的光。他让人看见公园里的失踪者。”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谁都没有说话。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查。找到那些还活著的人,告诉那些还在等的人。”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块碑。四十多个名字,二十年间,同一个公园。莫奈画了四个。还有三十多个,他没有画。但他用碑让人看见。他在告诉秦墨——你看,他们在这里。他们在等你。秦墨要去看。 他回到重案组,把碑上的名字列印出来,贴在白板上。四十多个名字,加上波洛克墙上的四十四个,將近九十个人。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有些重复,有些不重复。他一个一个地核对。波洛克墙上有四十四个,碑上有四十三个。重叠的有十二个。加起来,七十五个。 “沈牧之,七十五个失踪者。马建国经手的。” “七十五个。他写了七十五个『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下了七十五个名字。他写了一个小时。手酸了,眼睛也涩了。但名字写完了。他放下笔,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个。他要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记住。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油画——是壁画。画在湖边的石头上。很大,两米乘三米。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样。但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笔记本。是他。莫奈画了他。他在画秦墨。在画他站在湖边,看著那些光,记著那些名字。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湖边那块石头很大,一半在水里,一半在岸上。画就在石头上,用顏料画的,渗进了石头里,洗不掉。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跟之前那幅一样。但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独。他在看湖面上的光,在记水里的影子。 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莫奈。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得所有人。谁记得他?”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莫奈在问他——你记得所有人。谁记得你? 他拿起笔,在画的背面写了一行字:“我自己记得自己。” 他放下笔,转过身。沈牧之站在他旁边,看著那幅画。 “他画了你。” “他画了所有记得的人。” “他怕你被忘记。” “我不会被忘记。我记著那些人,他们也会记著我。”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秦墨。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记得所有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画。莫奈画了他,把他画进了时间的长河里。他是那些光的一部分,那些影子的一部分,那些名字的一部分。他在河里,不会沉下去。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秦墨。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碑上的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查。”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莫奈画了我。”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个。加上他自己的,七十六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城西公园碑上的名字,已经查了十二个。六个倖存者,三个死者,三个还在查。 “六个倖存者?在哪?” “在城西。都在公园附近。他们不敢走远。他们怕被人找到,又怕被人忘记。”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第一个倖存者,是一个老太太,八十岁。她住在公园旁边的一栋老楼里。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叫什么名字?” “王秀兰。不是之前那个王秀兰,是另一个。” “您什么时候失踪的?” “1985年。我被人推进湖里。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我跑了。我怕他们再找到我。我躲在公园旁边,不敢走远。我每天去湖边,看我沉下去的地方。” “您等了多久?” “三十九年。等有人来找我。”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她。她等了三十九年。等到了。 “王秀兰,您家里还有谁?” “没有人了。都死了。等不到我,都死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王秀兰,您还等吗?” “不等了。你来了。我知道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楼门,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三十九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下一个倖存者的家。一个一个地找。一天找了六个。六个倖存者,三个等到了,三个还在等。三个死者,家属告知了。三个还在查。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那些已经找到的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莫奈的光,还在继续。他会画更多的光,让我们看见更多的人。” “你会继续找。” “继续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七十五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箭头,不是圆——是一个数字。7月19日。 秦墨闭上眼睛。7月19日。莫奈在告诉他——还有一个人,在这一天失踪。不在公园里,在城市其他地方。他要去找到他。 他睁开眼睛,转过身。 “沈牧之,查一下7月19日,还有谁失踪。”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刘志强,1960年生。1990年7月19日,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李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妻子呢?” “还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三十四年。” 秦墨点了点头。“去告诉她。”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李秀英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李秀英?”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刘志强的案子。” 李秀英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个工地的坑里。” “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是。” 李秀英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他三十四年。” 秦墨看著她。“李秀英,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7月19日。同一天,不同年份,不同地点,不同的人。莫奈在画一条时间的河。河里有无数的人,被时间淹没。他一个一个地捞,一个一个地让人看见。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7月19日。莫奈在告诉我们,这一天,有很多人失踪。不是偶然。是有人在这一天,专门选这一天。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这一天,光最特別。正午的光,垂直的,没有影子。莫奈喜欢这一天。卡拉瓦乔也喜欢。他们都用这一天。” “波洛克呢?” “波洛克也用。他的墙上,有很多7月19日。”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七十五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看。7月19日的,有十几个。他一个一个地圈出来。然后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7月19日。光的纪念日。”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明天继续查7月19日的人。”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又找到了七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些名字。七十五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 他睡著了。 第八十章 光的纪念日 7月19日。秦墨天没亮就醒了。黑猫还蜷在他腿边,呼嚕声没有停。他躺了一会儿,看著天花板。7月19日。莫奈的光的纪念日。同一天,不同年份,不同的人。刘大全、孙丽、王芳、赵淑芬、刘志强。还有更多。他起床,洗了脸,颳了鬍子。换了一件乾净的黑色夹克。出门的时候,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他摸了摸它的头。“今天要去一个地方。” 他开车到城西公园的时候,天刚亮。湖面上有一层薄雾,阳光还没照进来,水是灰绿色的。他把车停在门口,走进去。沿著湖边走,一圈一圈。雾慢慢散了,阳光从东边照过来,把水面染成金色。他走到湖边那块石头前面,莫奈的画还在。画里的他站在湖边,手里拿著笔记本。画的背面那行字——“他记得所有人。谁记得他?”他看了很久,然后继续走。 他等了几个小时。从清晨等到正午。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个人。不是尸体——是活人。一个老人,站在水里,水没到腰。他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裤子湿透了,贴在腿上。他手里举著一块木牌,木牌上写著:“7月19日。光的纪念日。我在这里等他们。等了三十二年。”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那个老人。老人的头髮全白了,背很直,举著木牌的手没有发抖。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棵从湖底长出来的树。 秦墨脱了鞋,走进湖里。水很凉,淤泥没过脚踝。他一步一步地走,水越来越深,没过膝盖,没过腰。他走到老人面前,停下来。两个人面对面站著,水在腰间轻轻晃动。 “你是谁?” 老人看著他。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但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等待。 “我叫张德胜。不是之前那个张德胜,是另一个。我是这些人的父亲。我的女儿,1985年7月19日,在这里失踪。我等了她三十二年。每年今天,我站在这里,举著这块牌子,让人看见。没有人来看。今年,你来了。” 秦墨看著那块木牌。上面写著很多名字。最上面是“张丽,1968年生,1985年7月19日失踪”。下面还有十几个名字,都是7月19日,不同年份。他一个一个地看。刘大全、孙丽、王芳、赵淑芬、刘志强。他都认识。还有一些,他不认识。 “张德胜,你女儿叫什么?” “张丽。十八岁。高中毕业那天,来公园玩。再也没有回去。” “你每年都来?” “每年。三十二年。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举著这块牌子,等人来看。第一年,有人来看。第二年,少了。第三年,更少。后来,没有人来了。只有我。我一个人站在这里,举著牌子。水凉,腿疼,但我站著。她沉在水底,比我凉,比我疼。”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捞她?” “捞了。捞不到。湖底淤泥太深,人陷进去,就找不到了。我请人捞,没人愿意。我自己捞,捞了三年,没捞到。后来不捞了。站在这里,等她浮上来。她没浮上来。” 秦墨看著湖面。水很静,没有波纹。张丽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她父亲站在她沉下去的地方,举著牌子,等了三十二年。 “张德胜,你妻子呢?” “走了。等不了。等了十年,没等到。她说『我要活下去』。她走了。我不怪她。” “你还有別的孩子吗?” “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他不知道我在这里。我不想让他知道。他过他的日子,我过我的。”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老人。他瘦瘦小小的,站在水里,举著木牌,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 “张德胜,你还要等多久?” “等到死。死了,就沉下去,跟她在一起。” 秦墨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扶著老人的胳膊。 “上岸吧。今天有人看到了。你女儿被看到了。”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秦墨扶著他,一步一步地走回岸上。阳光照在两个人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上了岸,张德胜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秦墨坐在他旁边。两个人看著湖面。 “秦警官,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莫奈。一个画家。他画了这里的光。他让我来看。” “莫奈是谁?” “一个记得的人。” 张德胜点了点头。“那他是个好人。”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张丽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湖底,待捞”。然后写下了张德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了三十二年,已见”。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张德胜,你女儿的事,我会查。湖底的遗骨,我们会捞。你等她浮上来,等了三十三年。今年,她该浮上来了。” “真的?” “真的。” 张德胜看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好。我等。” 秦墨站起来,走出公园。沈牧之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那个老人是谁?” “张德胜。他女儿1985年7月19日在这里失踪。他每年今天站在湖里,举著牌子,等人来看。等了三十三年。” “今年有人看了。” “今年我看了。” 秦墨喝了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查一下张丽。1985年7月19日,城西公园。”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张丽,1968年生,十七岁。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报案人是她的父亲,张德胜。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马建国。1985年,他刚当警察。” “他写了一辈子。”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丽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1985,第一个”。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1985年。马建国经手的第一个失踪案。可能自己走的。他写了四十多年。写了上百个。” “他死了。但他写的东西,还在。” “莫奈在擦掉他写的字。用光,用画,用让人看见。”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张德胜。那个老人,站在湖里,举著木牌,等了三十三年。他的女儿在湖底,他的妻子走了,他的儿子不知道。他一个人。每年7月19日,他站在水里,等人来看。没有人来。今年,秦墨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张丽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1985,第一个”。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园。捞张丽。”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看到了一个等了三十三年的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张德胜的名字。旁边写著“等了三十二年,已见”。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陈队长在办公室里等他。 “城西公园的湖,潜水队下去了。湖底有骨头。不只一具。很多。”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很多是多少?” “十几具。法医说,都是7月19日失踪的。从1985年到2005年,每年一个。” 秦墨闭上眼睛。十几具。每年一个,7月19日。莫奈的光的纪念日。有人在这一天,把这些人推进湖里。不是偶然——是有人故意选这一天。他在纪念什么?他在杀死什么人?他不知道。但他会查。 “陈队长,dna做了吗?” “做了。结果要等两周。” “那些骨头,能拼出多少人?” “法医说,至少十二个。从十二岁到五十岁。男女都有。”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城西公园湖底,至少十二具遗骨。7月19日。待查。”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7月19日。有人在纪念什么。每年这一天,杀一个人,扔进湖里。从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个。还有八年,没有找到。” “也许那些人没有沉在湖底。也许沉在別的地方。” “莫奈知道。他会画出来。”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湖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潜水员在湖里打捞,一袋一袋的骨头被捞上来,堆在岸上。法医用筛子筛,用刷子刷,用镊子夹。秦墨站在湖边,看著那些骨头。很小,很碎,被水泡了几十年,一碰就碎。张丽在湖底,沉了三十三年。她父亲等她浮上来,等了三十三年。她浮上来了。不是自己浮上来的——是被捞上来的。 张德胜站在警戒线外面,看著那些骨头。他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看著。 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张德胜,你女儿,可能在里面。” “我知道。我看到了。她的衣服,我还认得。那件白衬衫,她高中毕业那天穿的。她穿著它,沉下去的。” 秦墨看著那堆骨头。白衬衫已经烂了,只剩几块布片,灰白色的,沾满了泥。 “张德胜,你把她带回家吧。” 张德胜点了点头。他走进警戒线,蹲下来,把那几块布片捡起来,捧在手心里。他没有哭。他只是捧著,像捧著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他等了她三十三年。等到了。” “等到了。她回来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丽那一页。把“湖底,待捞”划掉,改成了“已捞,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窗外,阳光照在公园的湖面上,波光粼粼。莫奈的光,还在。他画了张丽,画了张德胜,画了秦墨。他画了所有人的等待。 “沈牧之,莫奈在画时间。他画了张丽沉下去的时间,画了张德胜等待的时间,画了秦墨记住的时间。他在画一条河。河里有无数的人。他们沉在河底,等著被看见。” “你让他们被看见了。” “莫奈让的。我只是来看。”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问题——谁在7月19日杀人?为什么选这一天?他在纪念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会画出来。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时间。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7月19日,光的纪念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7月19日。每一年的7月19日。谁失踪了,谁死了,谁看到了,谁记得。”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七十五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莫奈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数字,不是箭头,不是圆——是一个名字。李建国。 秦墨闭上眼睛。李建国。不是之前那个李建国。是另一个。1988年7月19日,失踪。他在湖底。没有人捞他。莫奈画了他。 “沈牧之,查一下李建国。1988年7月19日。”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李建国,1970年生,十八岁。1988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报案人是他的母亲,叫王淑芬。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母亲呢?” “去世了。2000年。癌症。” 秦墨睁开眼睛。“他在湖底。等了三十二年。没有人等他。他的母亲死了。没有人记得他。” “莫奈记得。他画了他。”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湖面。李建国在湖底,沉了三十二年。他的母亲等了他十二年,没等到。死了。没有人等他。但莫奈等他。莫奈画了他,让秦墨来看他。 “陈队长,湖底还有骨头。1988年的。李建国。” 陈队长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查到了。法医说,那具遗骨,十八岁左右。dna比对,跟王淑芬的样本匹配。” “捞吧。” 潜水员下水了。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气泡从水底冒出来,一个接一个。过了很久,潜水员浮上来了,手里拿著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骨头,灰白色的,被水泡了三十二年。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李建国。十八岁。沉在湖底三十二年。没有人等他。莫奈等他。秦墨来看他。 他站起来,转过身。沈牧之站在他旁边。 “又一个。” “又一个。没有人等的人。”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建国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无人等”。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画一条时间的河。河里有无数的人。有的有人等,有的没人等。他让我们看见他们所有人。” “你看见了。” “我看见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条河。时间的长河,流过这座城市。河底沉了无数的人,被时间淹没,被遗忘。莫奈在画他们。用他的光,他的影,他的时间。秦墨在捞他们。一个一个地捞。他不会停。 第八十一章 杀手的纪念日 照片放在白板上,用磁铁吸住。秦墨站在它面前,看了很久。照片里是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站在城西公园的湖边,手里拿著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湿的,像是刚挖过什么。他的脸很普通,圆脸,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跟波洛克的那件很像。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照片的背面写著:“他叫刘志强。他是杀他们的人。他在等你们来找他。” 秦墨把照片翻过来,又看了一遍。刘志强。不是恆远地產那个刘志强,不是之前查到的任何一个刘志强。是另一个。一个在城西公园湖边,拿著铁锹,杀了至少十二个人的人。每年7月19日,一个。从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具遗骨。还有八年,他没有把尸体沉在湖里。他沉在了別的地方。莫奈知道。莫奈画了湖里的十二个。还有八个,他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 “沈牧之,查一下刘志强。不是之前那个,是另一个。城西公园,7月19日。” 沈牧之站在白板前,也在看那张照片。他拿出手机,查了很久。眉头皱起来。 “查到了。刘志强,1960年生。本市人。1980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园管理处当工人。1985年到2005年,在公园工作。2005年辞职,之后没有记录。” “他在公园工作了二十年。二十年,每年7月19日,一个人失踪。他在场。他拿著铁锹。他在挖坑。” “湖底的淤泥,是他挖的。他把人推进湖里,让他们沉下去。没有人知道。” 秦墨看著照片里的那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湿的。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莫奈拍的?还是別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刘志强在等他们来找他。他不跑,不躲,不藏。他在等。 “沈牧之,刘志强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2005年辞职后,没有记录。没有社保,没有银行帐户,没有手机號。他消失了。” “他不会消失。他等了这么多年,不会消失。他还在城西。还在那个公园附近。还在等7月19日。”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城西公园,湖还在,柳树还在,石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是一个箭头。指向公园的北门。 他顺著箭头走,走出北门,来到一条窄巷子。巷子很旧,两边的墙很高,墙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巷子的尽头,有一扇铁门,门关著,门上的锁链断了,半扇门开著。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是一个小院子,不大,十几平方米。院子里堆著铁锹、锄头、水桶,还有一些花盆。靠墙的地方,有一间平房,门开著。他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铁锈和灰尘的气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上放著一张照片——城西公园的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跟莫奈的画一样。但不是莫奈画的。是另一个人。是刘志强自己画的。他在画他杀人的地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画。刘志强在画光。他用光记录他杀人的时间、地点、方式。他不是在懺悔——他是在纪念。每年7月19日,他杀一个人,画一幅画。二十幅画,十二幅是湖里的,八幅不知道在哪里。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看他的画。 “沈牧之,他不在。” “他走了。他知道我们会来。” 秦墨走出平房,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那些铁锹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他蹲下来,拿起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乾的,干了很久。但他认得那把铁锹——跟照片里的一模一样。刘志强用它挖了二十年的坑,埋了二十年的人。 “沈牧之,查一下刘志强的指纹。这把铁锹上,一定有。” 沈牧之拿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技术科的人来了。他们取指纹。” 秦墨站起来,走出院子。他站在巷子里,看著那扇铁门。刘志强在这里住了二十年。他在院子里种花,在屋里画画,在湖边杀人。他等有人来找他。等了二十年。今天,秦墨来了。但他走了。 “他不会走远。他等了这么多年,不会走远。他还在等7月19日。”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杀手,待捕”。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刘志强在等7月19日。今天几號?” “7月20日。昨天刚过。” “他昨天在湖边吗?” “不知道。也许在。也许他站在那里,看我们捞那些骨头。也许他笑了。也许他哭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志强。他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选7月19日?为什么等二十年?为什么画那些画?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知道。莫奈画了湖里的光,画了刘志强,画了秦墨。他在告诉秦墨——去找他。他还在。他在等你。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在逃”。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继续查刘志强。查他的过去,查他的动机,查他的藏身地。”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找到了杀手。”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刘志强的名字。旁边写著“杀手,待捕”。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刘志强的过去,查到了。 “他1980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园管理处。他在部队的时候,是侦察兵。他学过跟踪、偽装、格斗。他用这些技能杀人。没有人发现。” “他为什么要杀人?” “不知道。但他的女儿,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他的女儿叫刘小梅,七岁。那天他值班,他女儿来找他。她在湖边玩,掉进了湖里。他跳下去救,没救上来。他女儿沉在湖底。他捞了三天,没捞到。从那以后,他每年7月19日,杀一个人,扔进湖里。他在纪念他的女儿。用別人的命。” 秦墨闭上眼睛。刘小梅。七岁。1985年7月19日。第一个失踪者不是张丽——是刘小梅。张丽是第二个。刘志强的女儿,是第一个。他杀了那么多人,不是为了仇恨——是为了纪念。为了让他女儿不被忘记。用別人的血,写他女儿的名字。 “沈牧之,刘小梅的骨头,在湖底吗?” “在。法医说,有一具儿童的遗骨,七岁左右。dna比对,跟刘志强的样本匹配。” “他知道。他知道他女儿在湖底。他每年杀一个人,扔进湖里,陪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刘小梅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1985年7月19日,第一个”。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刘志强在哪里?” “不知道。但他一定会回来。7月19日,他女儿的纪念日。他每年这一天,来湖边,站在他女儿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二十多年。他今年也会来。” “明年7月19日,还有三百六十四天。” “他等不了那么久。他知道我们在找他。他会提前来。来拿他的画,来拿他的铁锹,来拿他的回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条巷子,那扇铁门,那个院子。他们到的时候,门开著。刘志强回来了。 他坐在院子里,手里拿著那把铁锹,正在擦。铁锹上的泥被他擦掉了,露出金属的光泽。他穿著一件乾净的白色衬衫,头髮梳得很整齐。听到脚步声,他没有抬头。 “你们来了。” 秦墨站在院子门口,看著他。“刘志强。” “我是。” “你杀了那么多人。” “我杀了十二个。还有八个,没杀。他们死了。不是我杀的。是別人。” “谁?” “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们也在7月19日死的。他们也在这一天,被人推进湖里。不是我。是另一个人。他也在纪念什么。” 秦墨走进院子,站在他面前。“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刘志强抬起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暗,很沉,但有一种东西在里面——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愧疚。 “我女儿死了。她一个人在湖底,我怕她孤单。我杀那些人,让他们去陪她。每年一个,陪她过年,陪她过生日,陪她过7月19日。她不是一个人。她有很多人陪。” “那些人也有人等。他们的父亲、母亲、妻子、孩子,也在等他们。” 刘志强低下头。“我知道。但我不在乎。我只要我女儿不孤单。” 秦墨沉默了很久。“刘志强,你女儿已经被捞上来了。她在法医那里。她不用人陪了。她可以回家了。” 刘志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她回家了?” “回家了。你带她回家吧。” 刘志强站起来,把铁锹放下。他走到秦墨面前,伸出手。“你抓我吧。” 秦墨拿出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 “刘志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那八个人,不是我杀的。是另一个人。他也在7月19日杀人。他也在城西公园。他也在用光画画。他叫莫奈。不——他不叫莫奈。他叫另一个名字。他的光,跟我的光不一样。他的光,是从水面上反射的。我的光,是从水底照上来的。他画的是时间。我画的是死亡。”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莫奈是谁?” “他是我的老师。他教我画画,教我用人,教我用光。他教我用光让人看见。我用光杀人了。他没有。他还在画。” 秦墨看著他。“莫奈在哪里?” “不知道。但他会在7月19日出现。每年这一天,他站在湖边,画那束光。他画了二十年。他画了所有人。他画了我,画了我女儿,画了那些被杀的人,画了那些等待的人。他画了你们。他画了秦墨。”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刘志强。他的眼睛还是很暗,很沉,但很平静。像是一个终於可以休息的人。 “刘志强,你带我去找莫奈。” “找不到。他不想让你找到。他想让你自己看见。用他的光,用他的影,用他的时间。” 秦墨转过身,走出院子。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刘志强抓到了。” “抓到了。” “他杀了十二个人。还有八个人,不是他杀的。是另一个。是莫奈。” “莫奈不是画家——他是杀手。他用光杀人,用时间杀人,用记忆杀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莫奈。他不是画家——他是杀手。他画了湖里的光,画了树下的影子,画了长椅上的夕阳。他画的不是被遗忘的人——是他杀的人。他用画让人看见,用杀人让人记住。他是卡拉瓦乔的老师?还是卡拉瓦乔的同伙?还是另一个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在等他。等他来抓他。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莫奈——杀手。他杀了八个人。他在等秦墨。”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莫奈。不是画家,是杀手。他画了光,杀了人。他要我们去找他。”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七十五个名字,加上刘志强,加上刘小梅,加上莫奈的八个,八十四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莫奈的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一个名字,不是一个数字,不是一个箭头——是一个人的脸。他认识那张脸。是林风。莫奈画了林风。林风是莫奈?林风是杀手?林风是那个在7月19日杀人的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在告诉他——去找林风。他知道答案。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沈牧之,去找林风。”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郊。那座废弃的水塔。林风的藏身地。他们到的时候,水塔的门开著。秦墨走进去,爬上旋转楼梯。一圈一圈,铁板哐哐响。走到最上面,水箱的下面,那个房间。画架还在,画布还在,但人不在。画架上有一幅新画——画的是秦墨。站在湖边,手里拿著笔记本。跟莫奈画的那幅一样。但多了一个人。林风站在秦墨身后,手里拿著一把铁锹。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莫奈不是一个人。他是我们所有人。波洛克、卡拉瓦乔、我、你。我们都在画。我们都在杀。我们都在记。”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莫奈不是一个人。他是所有人。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卡拉瓦乔杀了九个人,画了二十一幅画。刘志强杀了十二个人,画了十二幅画。林风画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但他教了卡拉瓦乔,教了刘志强。他用光教他们杀人。他是莫奈。他是光的老师。他是杀手的老师。 秦墨转过身,走下楼梯。沈牧之在下面等著他。 “林风呢?” “走了。他知道我们会来。” “他还会回来吗?” “会。7月19日。他女儿的纪念日。他也会来。” 秦墨走出水塔,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林风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莫奈。光的老师。杀手的老师。他教了他们用光,他们用光杀人。他在等7月19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7月19日,还有三百六十四天。我们等。” “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画。林风站在秦墨身后,手里拿著一把铁锹。他在画秦墨杀人。秦墨没有杀人。但林风在告诉他——你也在杀。你杀的是时间。你用时间,杀了那些被遗忘的人。你记得他们,但记得不是活著。活著才是活著。 秦墨看著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八十四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但他知道,记住不是活著。活著才是活著。他要让他们活著。不只是记住。 他踩下油门,车子加速,匯入了车流。前方是重案组的方向,是白板的方向,是那些名字的方向。他不会停。 第八十二章 光的真相 秦墨把林风的画掛在白板上,站在它面前看了很久。画里秦墨站在湖边,手里拿著笔记本,林风站在他身后,手里拿著一把铁锹。画的背面那行字——“莫奈不是一个人。他是我们所有人。波洛克、卡拉瓦乔、我、你。我们都在画。我们都在杀。我们都在记。”他拿起笔,在下面写了一行字:“不。我不杀。我救。”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封信。“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林风的,不是刘志强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老人,站在湖里,举著木牌。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等了三十三年。他还要等多久?』” 秦墨接过照片。画里的老人是张德胜。他站在湖中央,水没到腰,手里举著木牌,木牌上写著“7月19日。光的纪念日”。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独。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不是m,不是c,不是p。是一个新签名。d。达利。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个签名上。达利。第四个画师。他在画张德胜。他在问——他还要等多久?秦墨在照片下面写了一行字:“不用等了。他女儿回家了。” 他抬起头,看著沈牧之。“达利出现了。他在画等待的人。” “他在画那些没有被画过的人。波洛克画了失踪者,卡拉瓦乔画了死者,莫奈画了时间,达利画了等待。” 秦墨把照片贴在白板上,站在那些名字旁边。七十五个名字,加上刘志强、刘小梅,加上莫奈的八个,八十四个。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下了张德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者,已见”。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告诉我们——还有很多等待的人。他们没有被画,没有被记住,没有被看见。他在画他们。” “他在帮我们。” “他在挑战我们。他说——你们记住了失踪者,记住了死者,记住了杀手。但你们记住了那些等待的人吗?那些等了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人。他们也在被遗忘。”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张德胜的家在城西的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张德胜站在门后面,穿著一件乾净的白色衬衫,头髮梳得很整齐。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但比昨天平静了很多。 “秦警官。” “张德胜,你女儿回家了。” “我知道。我去看过了。她在殯仪馆,躺在那里,穿著白衬衫。跟三十三年前一样。她没变。我老了。” 秦墨看著他。“张德胜,你还要等吗?” 张德胜摇了摇头。“不等了。她回来了。我不用等了。” “你以后还去湖边吗?” “去。去看她沉下去的地方。但不是等了。是去看。去看那束光。莫奈的光。达利的光。所有画师的光。他们在画我。我在看。”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张德胜,你认识达利吗?” “不认识。但他画了我。他是好人。”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张德胜不等了。他女儿回来了。” “但他还会去湖边。去看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在画等待的人。他画了张德胜,还会画別人。那些等了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人。他们的名字不在波洛克的墙上,不在莫奈的光里,不在卡拉瓦乔的画里。他们在达利的画里。扭曲的、超现实的、梦境的。他们在等。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达利”两个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画等待的人”。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查一下还有哪些等待的人。那些失踪者的家属,那些没有等到答案的人。他们在哪里?他们还在等吗?”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城西公园失踪者的家属,有二十三个还活著。他们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有的在等,有的不等了。有的还在等。” “去找他们。一个一个地找。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第一个家属的家。一个一个地找。一天找了八个。八个家属,八个等了二十年、三十年的人。有的哭了,有的笑了,有的沉默。秦墨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他们被画在了墙上,画在了光里,画在了时间里。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些家属的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还会画。他还会画更多的等待者。他要我们看见他们。” “你看见了。” “看见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八十四个名字,加上二十三个家属,一百零七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达利在画他。画他站在白板前,记著所有人的名字。他在说——你记了所有人。但你忘了自己。谁记得你?秦墨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画了你。” “他画了我。他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秦墨。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记住自己”。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画,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也是被遗忘的人。那些记住別人的人,也会被忘记。我们要记住自己。” “你记得自己吗?” “记得。我是秦墨。我是警察。我是记住他们的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零七个名字。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不是箭头,不是脸——是一个字。等。 秦墨看著那个字,看了很久。等。达利在告诉他——还有很多人在等。等答案,等人回来,等被看见。你要去找他们。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沈牧之,达利在说『等』。还有很多人在等。我们要去找他们。” “找得到吗?” “找得到。他们会给我们光。每一束光,都是一个等待的人。”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那个字——等。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明天继续找那些等待的人。”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字。等。达利在画等待。用超现实的、扭曲的、梦境的方式。他画了张德胜站在湖里,举著木牌。他画了秦墨站在白板前,记著名字。他画了所有人。他们在等。等答案,等人回来,等被看见。秦墨要去找他们。他不会让他们等太久。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那个字——等。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波洛克画了失踪者,卡拉瓦乔画了死者,莫奈画了时间,达利画了等待。四个画师,四个主题。他们都在做同一件事——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 “你也在做。” “我不是画师。我是警察。我抓了卡拉瓦乔,抓了刘志强。我还会抓林风。不管他是莫奈还是达利还是谁。他杀了人,就要抓。”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字,不是脸,不是数字——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把铁锹。是刘志强。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杀了他。你记住了他。但他死了。他还能等吗?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光组成的画。刘志强死了。他杀了人,被抓了,会判死刑。他等不到他女儿长大了。他女儿已经死了。他等的是死。达利在问他——你记住了他。但他死了。记住有用吗?秦墨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不能让他再杀人了。他抓了他。他救了那些可能被他杀的人。那些人不用等了。他们活著。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刘志强。达利在问他——他还能等吗?” “他不能等了。他杀了人,要判死刑。” “他等的是死。他女儿等的是他。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见面。”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等的是死。”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等待的尽头,是死。那些等了很久的人,等不到答案,就死了。他们的等待,没有结果。” “但有些人等到了。张德胜等到了。他女儿回来了。” “对。有些人等到了。有些人没等到。达利在画那些没等到的人。他要我们记住他们。”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等待的尽头。那些等了很久、没等到答案就死了的人。他们的名字不在波洛克的墙上,不在莫奈的光里,不在卡拉瓦乔的画里。他们在达利的画里。超现实的、扭曲的、梦境的。他们在等。等永远不会来的答案。秦墨要记住他们。他不会让他们白等。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等待的尽头。那些没等到的人。”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那些没等到的人。那些死了的家属。他们等了很久,没等到答案。他们死了。我们要记住他们。”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画,不是字,不是脸——是一个人的背影。那个背影很熟悉。是林风。 秦墨闭上眼睛。林风。莫奈。达利?还是谁?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在等他。在城西公园,在湖边,在7月19日。他会来。 秦墨睁开眼睛,转过身。 “沈牧之,林风在等7月19日。我们也等。” “等。”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风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在等7月19日。我也等。”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林风也在等。等他自己的7月19日。他女儿的纪念日。他也会来。” “你来吗?” “来。来看他。来抓他。”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字——等。他等了二十二年,从入警到现在。他等到了方诚的真相,等到了恆远地產的真相,等到了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的真相。他还在等。等林风。等7月19日。等下一束光。他不会停。 第八十三章 7月19之前 距离下一个7月19日还有三百六十四天。秦墨没有等。他把白板上的名字又数了一遍。一百零七个。他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记。然后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林风”两个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莫奈,在逃”。他放下笔,转过身。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两杯咖啡。 “你决定去找他?” “去找他。不等7月19日。” “你知道他在哪里?” “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从哪里来。他去过哪里。他教过谁。他杀了谁。他会去哪里。” 秦墨接过咖啡,喝了一口。苦的。 “沈牧之,帮我查林风的过去。他出生在哪里,在哪里长大,在哪里学画画,在哪里教书,在哪里结婚,在哪里有孩子。” 沈牧之打开电脑,敲了几下键盘。“林风,1965年生。本市人。1983年考入美术学院,1987年毕业。1988年到2000年,在本市一所中学教美术。2000年,他的女儿出生。2005年,他被判死刑。后来改无期,服刑十五年。2020年出狱。出狱后,在本市的一个村子里教孩子画画。2022年消失。” “他女儿呢?” “女儿叫林小禾。2000年生。她母亲在她出生后不久就离开了。她跟著奶奶长大。奶奶2010年去世。她一个人。后来考上医学院,现在在本市的一家医院当医生。”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她还活著。” “活著。她不知道她父亲杀了人。她以为她父亲只是一个画家。” 秦墨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了很久。 “沈牧之,她有权知道。”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伴你读,101??????.?????超贴心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知道什么?知道她父亲是杀手?知道她父亲杀了二十个人?知道她父亲在等她?她等了他二十三年。她以为他死了。她不知道他还活著。” “她知道他还活著吗?” “不知道。她以为他死了。2005年,他被判死刑。她以为他死了。后来改判无期,没有人告诉她。她以为他死了。她一个人长大。她以为她是个孤儿。” 秦墨闭上眼睛。林小禾,她父亲杀了人,她不知道。她以为他是个死人。她在等他活过来。他活著,但没有来找她。他不敢。他怕她看到他的样子。一个杀手。一个画光的人。一个在7月19日杀人的人。 “沈牧之,她在哪家医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 秦墨睁开眼睛。“我去找她。” “你告诉她什么?” “告诉她,她父亲还活著。告诉她,她父亲杀了人。告诉她,她父亲在等她。等她去看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她会恨你。” “也许。但她有权知道。”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我跟你一起。” “不用。我一个人去。”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坚持。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市第一人民医院。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 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市中心,一栋白色的大楼,门口停著很多车。秦墨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走进大楼。儿科在三楼,走廊里有很多家长抱著孩子,有的在哭,有的在笑,有的在等。他走到护士站,问了一个穿白大褂的护士。 “林小禾医生在吗?” “林医生在病房。3號病房。” 秦墨走到3號病房门口。门开著,里面有一个小女孩,三四岁,躺在床上,手上扎著针。一个年轻女人站在床边,穿著白大褂,戴著口罩,正在给小女孩量体温。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一个从来没有骗过人的人。林小禾。林风的女儿。她不知道她父亲杀了人。她以为他是个死人。她在救人。他在杀人。 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等。等林小禾忙完。等了十几分钟,她走出来。看到秦墨,她愣了一下。 “你好,请问你是?”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林小禾医生?” “我是。什么事?” “关於你父亲的事。” 林小禾的手开始发抖。她摘下口罩,看著秦墨。她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但那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碎。 “我父亲死了。2005年,死刑。” “他没有死。改判无期。2020年出狱。他还活著。” 林小禾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她的嘴唇在抖,但没有声音。过了很久,她才开口。 “他在哪里?” “不知道。他在躲。他杀了人。我们在找他。” 林小禾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他杀了谁?” “二十个人。在城西公园,每年7月19日,杀一个人。从1985年到2005年。他是莫奈。他是画光的人。他是杀手。” 林小禾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的手很白,很乾净,指甲剪得很短。救人的手。她父亲杀人的手。不一样。 “他为什么要杀他们?” “为了纪念你。你出生那天,7月19日。他从你出生那天开始杀人。每年你生日,他杀一个人。他杀了二十年。” 林小禾抬起头。她的眼睛红了,但没有哭。 “他杀他们,是为了我?” “为了让你不被忘记。他说——『我女儿活著。她需要被人记住。她不能被忘记。』” 林小禾站在那里,看著秦墨。她的眼睛还是很亮,很乾净,但那里面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疲惫。 “秦警官,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有权知道。” 林小禾沉默了很久。走廊里很安静,只有孩子的哭声从病房里传出来。 “秦警官,你会抓他吗?” “会。他杀了人,就要抓。” “抓到他之后,他会死吗?” “会。他杀了二十个人。死刑。” 林小禾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 “我等他。等了他二十三年。我以为他死了。我每年7月19日,去城西公园,站在湖边,等他。他没来。我等了二十三年。他活著,但不来见我。他杀人,但不来见我。他记得所有人,但不记得我。” 秦墨看著她。“他记得你。他每年你生日那天,杀一个人,纪念你。他用別人的命,写你的名字。” “我不需要。我只需要他活著。我只需要他来看我。”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林小禾,你愿意帮我们找到他吗?” 林小禾看著他。“怎么帮?” “他知道你在等他。他不敢来。你给他写信,告诉他——你想见他。他也许会来。” 林小禾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点了点头。“我写。”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递给她。林小禾接过笔,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开始写。她写了很久。写了很多遍,撕了又写,写了又撕。最后,她写了一行字:“爸,我想你了。你来见我。我在城西公园湖边等你。7月19日,正午。小禾。” 她把纸条递给秦墨。秦墨接过来,看了一眼,折好,装进口袋里。 “林小禾,谢谢你。” “秦警官,他会来吗?” “会。他等了你二十三年。他会来的。” 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林小禾,你恨他吗?” “不恨。他是我爸。他杀了人,但他是我爸。” 秦墨走出医院,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他。 “告诉她了?” “告诉她了。” “她怎么样?” “哭了。没出声。” “她会帮我们吗?” “会。她写了信。她约他7月19日,城西公园湖边,正午。”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会来吗?” “会。他等了她二十三年。他会来的。”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林小禾。她等了二十三年,等到了父亲的消息。不是活著的消息——是杀人的消息。她父亲活著,但杀了人。她要见他,但他要被抓。她要他活著,但他要死。她等到的,是另一个等待。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林小禾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者,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7月19日,还有三百六十三天。我们等。” “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零八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第二天,秦墨去了城西公园。他把林小禾的纸条用塑料膜包好,放在湖边那块石头上。用石头压住。林风会来看。他每年7月19日,来湖边,看那束光。今年,他会看到这张纸条。他会看到女儿的字。他会来。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字,不是脸,不是画——是一个人的脸。林小禾。达利在画她。在问她——你在等你父亲。他会来吗?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脸。他会来。他等了她二十三年。他会来。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觉得林风会来吗?” “会。他等了她二十三年。他杀人,是为了纪念她。她活著,是他唯一的光。”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风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7月19日,正午,城西公园湖边。他会来。”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我们等。” “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日子。7月19日。光的纪念日。林小禾的生日。林风杀人的日子。秦墨等待的日子。那一天,他们会见面。父亲、女儿、警察。三个等待的人,在湖边,在光里,在时间里。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7月19日,正午,城西公园湖边。等。”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从明天开始,准备。准备抓林风。”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零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7月19日。等那束光。等那个人。等那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脸,不是字,不是画——是一个日期。7月19日。 秦墨看著那个日期,看了很久。达利在告诉他——7月19日,你会等到他。你会等到答案。你会等到光。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7月19日。达利在告诉我——那一天,我会等到他。” “你信吗?” “信。他画了,我就信。”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7月19日,光会告诉我答案。”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我们等。” “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束光。7月19日,正午,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会站著一个人。林风。他会来。他会站在他女儿沉下去的地方,等他女儿来。秦墨也会来。他会站在湖边,等他来。三个人,三个等待的人,在光里见面。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那个日期——7月19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还有三百六十二天。” “三百六十二天。” “我们一天一天地等。” “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零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7月19日。等那束光。等那个人。等那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日期,不是脸,不是字——是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是他自己。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在等谁?等林风?等答案?等光?还是等自己?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背影。他在等自己。等自己做出选择。等自己走进那束光里。等自己成为那束光。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我自己。达利在问我——你在等谁?” “你在等谁?” “等自己。等自己变成那束光。”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我在等自己。等自己变成光。”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我在等自己。林风在等女儿。林小禾在等父亲。刘志强在等死。张德胜在等女儿。所有人都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等自己。” “你等到了吗?” “等到了。我是光。我记住他们。我是他们的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阳光照在挡风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阳板放下来,继续开。前方是重案组的方向,是白板的方向,是那些名字的方向。他是他们的光。他不会灭。 第八十四章 7月19日 秦墨天没亮就醒了。黑猫还蜷在他腿边,呼嚕声比平时轻,像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躺了一会儿,看著天花板。7月19日。光的纪念日。林小禾的生日。林风杀人的日子。他等待的日子。他起床,洗了脸,颳了鬍子。换了一件乾净的黑色夹克。出门的时候,黑猫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他摸了摸它的头。“今天要去见他。” 他开车到城西公园的时候,天刚亮。湖面上有一层薄雾,阳光还没照进来,水是灰绿色的。他把车停在门口,走进去。沿著湖边走,一圈一圈。雾慢慢散了,阳光从东边照过来,把水面染成金色。他走到湖边那块石头前面,莫奈的画还在,达利的画还在,林风的画还在。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画。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四个画师,四种光。今天,他会见到其中一个。 林小禾比他早到。她站在湖边,穿著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头髮披在肩上,手里拿著那封信。她看著湖面,一动不动。秦墨走过去,站在她旁边。 “你来了。” “我来了。我等了二十三年。今天,他会来。” 秦墨看著她。她的眼睛很亮,很乾净,但有一种东西在里面——不是等待,是准备。准备见面,准备告別,准备接受。 “林小禾,他杀了人。他会判死刑。” “我知道。但他是我爸。他来看我了。他等了我二十三年。他来看我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恨他吗?” “不恨。他杀了他不该杀的人。但他是我爸。我恨不了。” 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正午了。光斑落在湖中央,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光圈。光圈的中心,有一个人。林风站在水里,水没到腰。他没有带铁锹,没有带毒药,只带了一幅画。画布用塑料膜包著,举过头顶,不让水打湿。他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裤子湿透了,贴在腿上。他的头髮花白,背有些驼,但眼睛很亮。他看著岸边,看著林小禾。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老人。他瘦瘦小小的,站在水里,举著画,像一棵从湖底长出来的树。他等了二十三年。今天,他来了。 林风走到岸边,从水里出来。水从他的衣服上滴下来,滴在石头上。他走到林小禾面前,把画递给她。画的是林小禾,穿著白大褂,在救人。她的脸很亮,很温柔,像是一束光。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莫奈。他是莫奈。他是画光的人。他是杀手。他是父亲。 “小禾,爸来看你了。” 林小禾接过画,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你杀了人。” “我知道。” “你该坐牢。” “我知道。” 她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很凉,很瘦,骨节突出。她握著他的手,像是握著一个很久不见的人。 “我等你。” 林风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小禾,爸对不起你。爸杀了人,爸该坐牢。爸不能陪你了。” “你画了我。你在画里陪著我。” 林风点了点头。他鬆开她的手,转过身,看著秦墨。 “秦警官,你来了。” “我来了。” “你抓我吧。” 秦墨拿出手銬,走到他面前。“林风,你被捕了。” 林风伸出手,没有反抗。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湖边迴荡,清脆,冰冷。 “林风,你杀了二十个人。你知道你会判什么刑。” “知道。死刑。” “你后悔吗?” 林风看著湖面。光斑还在,椭圆形的,亮亮的。 “后悔。不是后悔杀人。是后悔没有早点来看她。她等了我二十三年。我杀了二十三个人,纪念她。但我没有来看她。我画了她,但没有来看她。我错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林风,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波洛克不是我的同伙。他不知道我杀人。卡拉瓦乔不知道。达利不知道。他们只是画画。他们画光,画时间,画等待。他们没有杀人。我杀了。我一个人。” “刘志强呢?他杀了十二个人。他也是你教的。” “他是我教的。我用光教他看见,他用光杀人。他走错了路。我也有错。”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看著林小禾。她抱著那幅画,站在湖边,看著她的父亲。 “林小禾,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爸,你在里面好好待著。我会去看你。每年7月19日,我去看你。不——不是7月19日。我不要你杀人纪念我了。我要你活著。你活著,就是纪念。” 林风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秦墨带著林风走出公园。沈牧之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抓到了?” “抓到了。” “他认了?” “认了。二十个人。他一个人。” 沈牧之看著林风,看了很久。“他是莫奈。他是画光的人。他是杀手。” “他是父亲。” 秦墨上了车,林风坐在后排座上。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往重案组的路上,林风一直看著窗外。他没有看那些高楼、商场、行人。他看的是光。阳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像是在数。 “林风,你在看什么?” “在看光。我在画光画了三十年。今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光。不是杀人的光,是见女儿的光。不一样。”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林风,你女儿等你二十三年。她会继续等你。” “我知道。我不配。” “她说了,你配。你活著,就是纪念。” 林风低下头,看著手上的手銬。“我杀了人。我不配活著。” “你女儿说了,你配。” 林风没有再说话。他看著窗外,看著那些光。 回到重案组,秦墨把林风带进审讯室。他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面上,手銬在灯光下泛著冷光。秦墨坐在他对面,打开录音设备。 “林风,从头说。” 林风点了点头。他开始了。从1985年开始。他的女儿出生,7月19日。他看著她的脸,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他想让她被人记住,永远不被忘记。他想了很久,想到了一个办法——每年她生日那天,杀一个人,把尸体扔进湖里。那些人会沉在湖底,陪著她。她不会孤单。他杀了第一个,1985年,一个流浪汉。没有人发现。他杀了第二个,1986年,一个乞丐。没有人发现。他杀了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二十年,二十个人。没有人发现。他画了那些人,用光画他们沉在湖底的样子。他画了二十年,画了二十幅画。没有人来看。他等。等有人来看他的画。等有人来发现那些尸体。等有人来抓他。没有人来。只有波洛克来了。波洛克看了他的画,说“你画的是光”。他说“我画的是死亡”。波洛克说“不,你画的是光”。他教波洛克用光,波洛克教他记名字。他们成了朋友。波洛克不知道他杀人。他以为他只是在画画。 然后卡拉瓦乔来了。卡拉瓦乔看了他的画,说“你画的是光”。他说“我画的是死亡”。卡拉瓦乔说“不,你画的是光”。他教卡拉瓦乔用光,卡拉瓦乔学会了,然后杀了人。他不知道。他以为他只是在画画。 然后达利来了。达利看了他的画,说“你画的是光”。他说“我画的是死亡”。达利说“不,你画的是等待”。他教达利用光,达利画了等待的人。他不知道达利在画什么。他以为他只是在画画。 然后秦墨来了。秦墨看了他的画,说“你画的是光”。他说“我画的是死亡”。秦墨说“不,你画的是记忆”。他教秦墨用光,秦墨没有画画。秦墨记名字。他记住了所有人。 林风说完了。他坐在椅子上,看著秦墨。 “秦警官,我杀了二十个人。我该判死刑。” “你会判死刑。” “我女儿会来看我吗?” “会。她说了,每年7月19日,去看你。” 林风低下头。“7月19日。她生日。我杀人的日子。她来看我的日子。同一天。” 秦墨站起来,走出审讯室。沈牧之靠在走廊的墙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他把一杯递给秦墨。 “他认了。” “认了。二十个人。他一个人。” “波洛克、卡拉瓦乔、达利,都不知道他杀人。” “他们不知道。他们以为他只是在画画。” 秦墨喝了一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林风的案子,你来办?” “我是法学院老师,不是律师。但我可以给他介绍一个好律师。” “他会判死刑。不用律师。” “他女儿会来看他。” “她会来。” 秦墨走进办公室,站在白板前。一百零八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林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捕”。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莫奈的案子结束了。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四个画师,四种光。他们画了失踪者,画了死者,画了时间,画了等待。他们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但他们也杀了人。只有波洛克没有杀人。他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 “卡拉瓦乔杀了九个人,莫奈杀了二十个人,刘志强杀了十二个人。他们杀了四十一个人。波洛克记了四十四个名字。林风画了二十幅画。达利画了无数等待的人。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看见。只有秦墨,没有画画,没有杀人。他记住。”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零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告诉张德胜,林风抓到了。”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张德胜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看著湖面。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秦墨走过去,坐在他旁边。 “张德胜,林风抓到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 “他杀了二十个。包括你女儿?” “没有。我女儿是刘志强杀的。刘志强也抓到了。” 张德胜看著湖面,沉默了很久。“他们都抓到了。那些杀人的,都抓到了。那些被遗忘的,被看见了。我等到了。我女儿回家了。” 秦墨站起来。“张德胜,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公园,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张德胜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束光。7月19日,正午,阳光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光斑落在湖中央,椭圆形的,亮亮的。林风站在光里,举著画,走向女儿。他等了二十三年。他来了。他画了光,画了时间,画了等待。他杀了人。他该判死刑。但他来了。他来看女儿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一百零八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7月19日,林风被捕。莫奈单元结束。” 他放下笔,转过身。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沈牧之,第三单元结束了。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四个画师,四条路。记、杀、画、等。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看见。只有记是对的。杀是错的。画不是错,但画不能杀人。等不是错,但不能等一辈子。” “你走的是哪条路?” “我走的是记的路。波洛克的路。他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我也记。我记了两年,没有杀人。我会一直记。记到记不动为止。”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还在。在每一个影子里。他要去看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看最后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不是箭头,不是脸,不是字——是一个句號。莫奈在画句號。在告诉他——结束了。你找到了。你记住了。你可以休息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句號。他没有休息。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句號。莫奈在说『结束了』。” “结束了吗?” “没有。还有达利。他还在画等待的人。还有那些没找到的失踪者。还有那些没等到的人。还有很多。”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句號。莫奈结束了。达利还在。”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才刚刚开始。” “你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句號。莫奈结束了。他画了光,杀了人,见了女儿,被抓了。他会判死刑。他女儿会来看他。每年7月19日。她生日,他杀人,她来看他。同一天。三个等待,一个结局。秦墨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第四单元,达利。画等待的人。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等,一个一个地记住。”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零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会继续记。记到达利结束。记到所有人都被看见。记到他自己看不见为止。 第八十五章 等待的人 莫奈的案子结了。林风被收监,等待审判。他杀了二十个人,画了二十幅画,等了一个女儿。他的女儿林小禾说会去看他,每年7月19日。那是他的光。秦墨站在白板前,把林风的名字从“在逃”改成“已捕”。他放下笔,看著白板上那些名字。一百零八个。他一个一个地看。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刘志强。四个杀手,两条路。波洛克没有杀人,他记。卡拉瓦乔杀了九个,画了二十一幅画。莫奈杀了二十个,画了二十幅画。刘志强杀了十二个,画了十二幅画。他们杀了四十一个人。秦墨记住了四十一个人。还有六十七个,是失踪者、家属、等待的人。 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下了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他放下笔,转过身。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封信。 “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莫奈的,不是卡拉瓦乔的,不是波洛克的。是达利的。画的是一个女人,坐在长椅上,头髮白了,背驼了,眼睛看著湖面。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她等了四十年。她还要等多久?』” 秦墨接过照片。画里的女人他认识。是刘秀英。王芳的母亲。她等了二十八年,等到了女儿沉在湖底的消息。她还在等。等女儿回家。女儿已经回家了,骨灰盒在殯仪馆。她还在等。等什么?等自己死了,去陪她。 “沈牧之,她在哪?” “城西,翠屏小区。跟之前那些家属住一个小区。”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翠屏小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刘秀英住在3號楼,201。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秦警官。” “刘秀英,你女儿回家了。” “我知道。我去看过了。她在殯仪馆,躺在那里。我等了她二十八年。她回来了。” “你还在等吗?” 刘秀英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不等了。她回来了。我不用等了。” “那你还去湖边吗?” “去。去看她沉下去的地方。但不是等了。是去看。去看那束光。达利的光。他在画我。他在问我——还要等多久?我说不等了。她回来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刘秀英,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不等了。” “不等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在画等待的人。他画了刘秀英,画了张德胜,画了林小禾。他还会画谁?那些等了更久的人。那些没有等到的人。那些还在等的人。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秀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不等了”。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有些人等到了,不等了。有些人没等到,死了。有些人还在等,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你要去找他们?” “找。一个一个地找。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不用等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下一个家属的家。一个一个地找。一天找了六个。六个家属,六个等了二十、三十、四十年的人。有的哭了,有的笑了,有的沉默。秦墨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他们可以不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些家属的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还会画。他还会画更多的等待者。他要我们看见他们。” “你看见了。” “看见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四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谁记得他?』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达利又在画他。又在提醒他——你记了所有人。但你忘了自己。谁记得你?他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你。” “他画了我。他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自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记住自己”。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画,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也是等待的人。那些记住別人的人,也在等。等被记住。” “你等到了吗?” “等到了。你记得我。沈牧之记得我。那些被我记住的人,也会记得我。”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一十四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不是箭头,不是脸,不是字——是一个老人。一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头髮白了,背驼了,眼睛看著湖面。他认识那张脸。是张德胜。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他等了三十三年。等到了。他女儿回家了。他还在等吗?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脸。张德胜不等了。他女儿回家了。他去看她沉下去的地方,但不是等了。是去看。去看那束光。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还在等吗?张德胜不在了。他死了。去年冬天,走了。他等到了女儿,然后走了。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张德胜。达利在问他——他还在等吗?他不在了。他死了。他等到了女儿,然后走了。” “他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德胜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故。等到了女儿,走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有些人等到了,走了。有些人没等到,也走了。有些人还在等,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你还能找到他们吗?” “找得到。他们会给我们光。每一束光,都是一个等待的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张德胜。他等了三十三年,等到了女儿。他去看她沉下去的地方,不是等了,是去看。然后他走了。他等到了。他走了。他的等待,结束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张德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故”。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的尽头。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要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五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一个老人,不是一张脸,不是字——是一个孩子。一个小孩,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个气球。气球飞走了,他看著天空,在等气球回来。 秦墨看著那个孩子。他不认识。但他知道,他在等。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东西。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在等什么?等气球?等爸爸?等妈妈?等答案?等光?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孩子。他在等。等了一辈子。气球不会回来了。但他还在等。达利在画他。在让他被看见。 “沈牧之,查一下,城西公园,有没有一个等气球的孩子。”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1980年,一个小孩在城西公园放气球,气球飞走了。他追气球,掉进了湖里。死了。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等了他四十四年。他们以为他走丟了。他们每年7月19日,来湖边等。等儿子回来。”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一个孩子,追气球,掉进湖里,死了。他的父母等了他四十四年。他们不知道他在湖底。他们以为他走丟了。他们每年7月19日,来湖边等。等四十四年。没等到。 “他父母还活著吗?” “活著。九十岁了。住在城西。还在等。” 秦墨睁开眼睛。“去告诉他们。”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对父母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事,查到了。” 老人的手开始发抖。“他在哪?” “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他追气球,掉进去了。1980年。”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四十四年。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等他回来。他没回来。” “他回不来了。他在湖底。” 老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妈妈还在等。她不知道。她以为他走丟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告诉她吧。她有权知道。” 老人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进屋里。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听到屋里传来哭声,很轻,很老,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四十四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孩子。他追气球,掉进湖里,死了。他的父母等了他四十四年。他们不知道他在湖底。他们以为他走丟了。他们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等四十四年。今天,他们知道了。不用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个孩子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他画了张德胜,画了刘秀英,画了那个孩子。他还会画更多的人。那些等了更久的人。那些没有等到的人。那些还在等的人。” “你会一直找。” “一直找。”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六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一个孩子,不是一个老人,不是一张脸——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 秦墨看著那个女人。他认识。是林小禾。达利在画她。在问她——你在等什么?等父亲?等答案?等光?她等到了。父亲来了。父亲被抓了。父亲要判死刑。她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林小禾的脸。她在等。等7月19日,去看父亲。每年7月19日,她生日,她去看他。他杀了人,她去看他。她等他。他等她。他们互相等。 “沈牧之,达利在画林小禾。她在等她父亲。” “她等到了。” “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小禾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她在等父亲。每年7月19日。”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一十六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在画等待的人。他画了张德胜,画了刘秀英,画了那个孩子,画了林小禾。他画了所有等待的人。他们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等自己。秦墨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他不会停。 第八十六章 等待的尽头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一百一十六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四十多岁,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手里拿著一幅画。她把画放在桌上。 “达利让我给你的。” 秦墨打开画。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湿的。他的脸很普通,圆脸,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刘志强。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等了二十年。等你们来找他。他还在等。” 秦墨看著那张脸,看了很久。刘志强在拘留所里,等审判。他等的是死。他杀了十二个人,拋进湖底。他女儿沉在湖底,他杀了十二个人陪她。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找他。他等到了。秦墨来了。他抓了他。他等审判。等死刑。 “沈牧之,达利在画刘志强。他在问他——你还在等吗?” “他等的是死。” “他等到了。他会死。” 秦墨把画掛在白板上,站在刘志强的名字旁边。他拿起笔,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审判”。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有些人等到了答案,有些人等到了死亡,有些人等到了重逢。刘志强等到了死亡。他杀了人,他该判死刑。他女儿在湖底等了二十年,等到了他。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见面。” “你信吗?” “信。他们等到了。”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无聊,101??????.??????超实用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往拘留所。刘志强在號房里,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头髮剃了,穿著蓝色的號服,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秦警官。” “刘志强,达利画了你。他在问你——你还在等吗?” 刘志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等。等死。我杀了人,我该判死刑。我女儿在等我。我等了二十年,等她浮上来。她没浮上来。你把她捞上来了。她在殯仪馆。我见不到她。我在这里,等死。死了,就能见到她了。” “你后悔吗?” “后悔。不是后悔杀人。是后悔没有早点去死。早点死,早点见到她。”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志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告诉达利,不用画我了。我等到了。我等到了你们,等到了审判,等到了死。够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出號房。沈牧之在走廊里等著他。 “他等的是死。” “他等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等待审判。等死。”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刘志强等到了。他等的是死。他的等待,结束了。” “还有谁在等?” “很多。那些还没被找到的失踪者,那些还没被告知的家属,那些还在坑里的人。他们在等。等我们去找他们。”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等待的尽头。有些人等到了答案,有些人等到了死亡,有些人等到了重逢。刘志强等到了死亡。他女儿等到了他。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见面。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等待的尽头。刘志强——等到了死。”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的尽头。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要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一十七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七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谁记得他?』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达利又在画他。又在提醒他——你记了所有人。但你忘了自己。谁记得你?他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你。” “他画了我。他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自己的名字旁边又画了一个圈,写上“记住自己”。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画,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也是等待的人。那些记住別人的人,也在等。等被记住。” “你等到了吗?” “等到了。你记得我。沈牧之记得我。那些被我记住的人,也会记得我。”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一十七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刘志强,不是张德胜,不是林小禾——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他认识那个女人。是林小禾。达利又在画她。在问她——你在等什么?等父亲?等答案?等光?她等到了。父亲来了。父亲被抓了。父亲要判死刑。她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林小禾的脸。她在等。等7月19日,去看父亲。每年7月19日,她生日,她去看他。他杀了人,她去看他。她等他。他等她。他们互相等。 “沈牧之,达利在画林小禾。她在等她父亲。” “她等到了。” “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小禾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她在等父亲。每年7月19日。”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一十八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在画等待的人。他画了刘志强,画了林小禾,画了所有人。他们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等自己。秦墨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他不会停。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画等待的人”。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七章。我们一个一个地来。”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林小禾,不是刘志强,不是张德胜——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把刀。刀上沾著血。他的脸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秦墨不认识那张脸。但他知道,他也是等待的人。等审判,等死,等答案。 “沈牧之,查一下这个男人。”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王德胜。不是之前那个王德胜,是另一个。1985年,他在城西公园杀了一个人,拋进湖里。那个人是刘小梅。刘志强的女儿。他杀了她,刘志强杀了十二个人报仇。他等了四十年,等有人来找他。他还在等。”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一个杀手,杀了刘小梅,刘志强杀了十二个人报仇。他等了四十年,等有人来找他。他还在等。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还在等吗? “他在哪?” “在城西。一个老小区里。他一个人住。他等了你四十年。” 秦墨睁开眼睛。“去找他。”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王德胜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侦支队的。1985年,城西公园,刘小梅。” 老人的手开始发抖。“你找到了?” “找到了。你杀了她,拋进湖里。” “我杀了她。我喝了酒,她骂我,我推了她。她掉进湖里,沉下去了。我没救。我跑了。我等了四十年,等有人来找我。你来了。” 秦墨看著他。“王德胜,你被捕了。” 老人伸出手,没有反抗。秦墨拿出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 “王德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刘志强杀了十二个人,替我报仇。我不知道。我害了他。他女儿死了,他杀了那么多人。我害了他。” “他会判死刑。你也会。” “我知道。我等了四十年。等到了。” 秦墨带著他走出小区,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四十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等待的尽头。王德胜等了四十年,等到了逮捕。刘志强等了二十年,等到了审判。他们都会死。他们的等待,结束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王德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捕”。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那些杀人的,那些等死的,那些等答案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抓,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一十九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一十九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王德胜,不是林小禾,不是刘志强——是一个句號。达利在画句號。在告诉他——这一章结束了。你找到了。你抓到了。你记住了。但还有下一章。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句號。他没有休息。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句號。达利在说『这一章结束了』。” “结束了吗?” “没有。还有下一章。”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六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等待的人还有很多。他会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他不会停。 第八十七章 等待的名单 秦墨回到重案组的时候,白板上多了一张名单。不是他写的,不是沈牧之写的。是达利写的。印刷体,整整齐齐,跟壁画上的一模一样。上面列著二十三个名字,都是城西公园失踪者的家属。有的名字旁边画著圈,有的没有。圈代表还活著,没有圈代表已经死了。达利在名单最下面写了一行字:“他们等了你很久。你该去看他们了。”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赵淑芬——死了。刘秀英——活著。张德胜——死了。王秀兰——活著。李秀英——活著。还有十八个,他不认识。达利在告诉他——这些人,你还没有去看。他们还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 “沈牧之,查一下这些名字。”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拿出手机,一个一个地查。“赵淑芬,1994年失踪,女儿已找到,她本人2005年去世。刘秀英,1985年女儿失踪,已告知。张德胜,已故。王秀兰,1988年儿子失踪,还活著,在城西。李秀英,1990年丈夫失踪,还活著,在城北。还有十八个,分布在城市各个角落。有的还活著,有的已经死了。活著的有十二个,死了的有六个。” 秦墨拿起笔,在活著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我们一个一个地找。先找活著的。他们还在等。” “从谁开始?” “从王秀兰开始。1988年,儿子失踪。她等了三十六年。”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王秀兰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王秀兰?”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案子。” 王秀兰的手开始发抖。“查到了?” “查到了。他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1988年,他掉进去了。” 王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三十六年。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他。他没回来。” “他回不来了。他在湖底。我们把他捞上来了。” 王秀兰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在哪?” “在殯仪馆。你可以去看他。” 王秀兰点了点头。“我去。我去看他。” 秦墨看著她。“王秀兰,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三十六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下一个家属的家。一个一个地找。一天找了六个。六个家属,六个等了三十年、四十年的人。有的哭了,有的笑了,有的沉默。秦墨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不用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些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名单上,还有六个活著的。明天继续。”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二十五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第二天,秦墨继续找。一个一个地找。又找了六个。六个家属,六个等了三十年、四十年的人。有的等了四十四年,有的等了三十九年,有的等了二十八年。秦墨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不用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些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名单上,还有六个活著的。明天继续。”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三十一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第三天,秦墨找完了最后六个。六个家属,六个等了三十年、四十年的人。有的等了四十一年,有的等了三十七年,有的等了二十六年。秦墨告诉他们——你们的亲人被看见了。他们没有被忘记。不用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些名字旁边画了圈。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名单上,二十三个家属,十二个活著的,都告知了。十一个死了的,记著了。”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三十七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三十七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谁记得他?』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达利又在画他。又在提醒他——你记了所有人。但你忘了自己。谁记得你?他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你。” “他画了我。他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自己的名字旁边又画了一个圈,写上“记住自己”。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画,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也是等待的人。那些记住別人的人,也在等。等被记住。” “你等到了吗?” “等到了。你记得我。沈牧之记得我。那些被我记住的人,也会记得我。”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三十七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不是箭头,不是脸,不是字——是一个老人。一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头髮白了,背驼了,眼睛看著湖面。他认识那张脸。是张德胜。达利在画他。在问他——你还在等吗?张德胜不在了。他死了。他等到了女儿,然后走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脸。张德胜等到了。他走了。他的等待,结束了。 “沈牧之,达利在画张德胜。他等到了女儿,然后走了。” “他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德胜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故。等到了女儿,走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的尽头。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三十八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等待的尽头。张德胜等到了女儿,走了。刘秀英等到了女儿,不等了。王秀兰等到了儿子,不等了。他们的等待,结束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等待的尽头。张德胜——等到了女儿,走了。”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名单,还有六个死了的家属。他们没有等到。我们要记住他们。”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四十四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四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张德胜,不是刘秀英,不是王秀兰——是一个孩子。一个孩子,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个气球。气球飞走了,他看著天空,在等气球回来。跟之前那个孩子一样。但不是同一个人。是另一个。另一个追气球的孩子。 “沈牧之,查一下这个孩子。”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王小军,1982年在城西公园失踪。追气球,掉进湖里。他的父母等了他四十二年。他们还在等。” 秦墨闭上眼睛。“他们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里。还活著。九十岁了。” 秦墨睁开眼睛。“去告诉他们。”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对父母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事,查到了。” 老人的手开始发抖。“他在哪?” “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他追气球,掉进去了。1982年。”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四十二年。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等他回来。他没回来。” “他回不来了。他在湖底。我们把他捞上来了。” 老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妈妈还在等。她不知道。她以为他走丟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告诉她吧。她有权知道。” 老人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进屋里。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听到屋里传来哭声,很轻,很老,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 “等到了。等了四十二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孩子。他追气球,掉进湖里,死了。他的父母等了他四十二年。他们不知道他在湖底。他们以为他走丟了。他们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等四十二年。今天,他们知道了。不用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那个孩子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他画了那个追气球的孩子。他画了所有等待的人。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四十五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五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孩子,不是老人,不是女人——是一个句號。又一个句號。达利在画句號。在告诉他——这一章结束了。你找到了。你告诉了。你记住了。但还有下一章。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句號。他没有休息。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句號。达利在说『这一章结束了』。” “结束了吗?” “没有。还有下一章。”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又一个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四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等待的人还有很多。他会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他不会停。 第八十八章 等待著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一百四十五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四十多岁,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手里拿著一幅画。她把画放在桌上。 “达利让我给你的。” 秦墨打开画。画的是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背对著湖面。他的头髮全白了,手放在膝盖上,手指蜷缩著。他的前面是一面墙,墙上写满了名字。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等了五十年。等一个人来看他。他还在等。” 秦墨看著那张脸。不认识。但那个背影,他见过。在波洛克的那面墙前面。那个坐在墙前面、背对著墙的人。他以为是波洛克。但不是。是另一个人。 “沈牧之,查一下这个老人。”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张德厚,不是之前那个张德胜,是另一个。1974年,他的女儿在城西公园失踪。五十年了。他还在等。他每天去波洛克的那面墙前面,坐在那里,看那些名字。他以为他女儿的名字在墙上。不在。他女儿的名字,波洛克没有记。达利记了。” 秦墨看著画里的老人。他等了五十年。每天去那面墙前面,坐一整天。看他女儿不在上面的名字。他以为她被忘记了。达利没有忘记。达利画了他。 “他在哪?” “城西。波洛克的那面墙前面。他每天都去。”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条巷子,那面墙。波洛克的画还在,那些名字还在。墙前面坐著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背对著墙,面对著巷口。他的头髮全白了,手放在膝盖上,手指蜷缩著。他的眼睛闭著,像是在等什么人。 秦墨走过去,蹲下来。 “张德厚?” 老人睁开眼睛。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女儿的事。” 老人的手开始发抖。“我女儿?她在哪?” “她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1974年,她掉进去了。”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她五十年。每天来这里,看这些名字。她不在上面。我以为她被忘记了。你来了。你记得她。” “我记得她。她叫张丽。不是之前那个张丽,是另一个。1974年7月19日,失踪。” 老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她妈妈等了她十年,没等到。死了。我一个人等。等了五十年。” “她妈妈叫什么?” “王秀英。不是之前那个王秀英,是另一个。她死了。她没等到。”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张德厚,你女儿在殯仪馆。你可以去看她。” 老人点了点头。“我去。我去看她。”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谁记得她?除了你,还有谁?” “达利。他画了你。他在问你——你还在等吗?” 老人看著秦墨。“不等了。她回来了。我不用等了。” 秦墨站起来。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张德厚,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巷子,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五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老人。他等了五十年。每天去那面墙前面,坐一整天。看他女儿不在上面的名字。他以为她被忘记了。达利记得。秦墨记得。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张德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者。他画了张德厚。他等了五十年。等到了。” “还有谁在等?” “很多。那些还没被找到的失踪者,那些还没被告知的家属。他们在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六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谁记得他?』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达利又在画他。又在提醒他——你记了所有人。但你忘了自己。谁记得你?他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你。” “他画了我。他在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 “你不会忘。” “不会。” 秦墨走到白板前,拿起笔,在自己的名字旁边又画了一个圈,写上“记住自己”。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画,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也是等待的人。那些记住別人的人,也在等。等被记住。” “你等到了吗?” “等到了。你记得我。沈牧之记得我。那些被我记住的人,也会记得我。”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一百四十六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张德厚,不是张德胜,不是刘秀英——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他认识那个女人。是林小禾。达利又在画她。在问她——你在等什么?等父亲?等答案?等光?她等到了。父亲来了。父亲被抓了。父亲要判死刑。她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林小禾的脸。她在等。等7月19日,去看父亲。每年7月19日,她生日,她去看他。他杀了人,她去看他。她等他。他等她。他们互相等。 “沈牧之,达利在画林小禾。她在等她父亲。” “她等到了。” “等到了。但等来的是另一个等待。”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林小禾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她在等父亲。每年7月19日。”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四十七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在画等待的人。他画了张德厚,画了林小禾,画了所有人。他们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等自己。秦墨也在等。等达利的下一幅画,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他不会停。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画等待的人”。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四章。我们一个一个地来。”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七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林小禾,不是张德厚,不是任何人——是一个名字。一个他没有见过的名字。赵志远。1975年7月19日,失踪。 秦墨看著那个名字,看了很久。赵志远。1975年。不是刘志强,不是刘志远,是赵志远。另一个失踪者。波洛克没有记他,达利记了。他在湖底,沉了四十九年。 “沈牧之,查一下赵志远。”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赵志远,1960年生。197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报案人是他的母亲,叫王淑芬。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母亲呢?” “去世了。2000年。肺癌。” 秦墨闭上眼睛。“他在湖底。沉了四十九年。没有人等他。他的母亲等了他二十五年,没等到。死了。” “达利记得他。他画了他。” 秦墨睁开眼睛。“陈队长,湖底还有骨头。1975年的。赵志远。”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查到了。法医说,那具遗骨,十五岁左右。dna比对,跟王淑芬的样本匹配。” “捞吧。” 潜水员下水了。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气泡从水底冒出来,一个接一个。过了很久,潜水员浮上来了,手里拿著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骨头,灰白色的,被水泡了四十九年。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赵志远。十五岁。沉在湖底四十九年。没有人等他。他的母亲等了他二十五年,没等到。死了。但达利等他。达利画了他。秦墨来看他。 他站起来,转过身。沈牧之站在他旁边。 “又一个。没有人等的人。” “达利等了他。达利画了他。”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赵志远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无人等”。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那些有人等的,那些没人等的。他都画。他让我们看见所有人。” “你看见了。” “我看见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志远。十五岁,沉在湖底四十九年。没有人等他。他的母亲等了他二十五年,没等到。死了。但达利等他。达利画了他。秦墨来看他。他不会忘记他。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赵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无人等”。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是在画等待。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四十八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八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下一束光。等下一个等待的人。等下一个答案。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不是脸——是一个句號。又一个句號。达利在画句號。在告诉他——这一章结束了。你找到了。你告诉了。你记住了。但还有下一章。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句號。他没有休息。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看到了什么?” “句號。达利在说『这一章结束了』。” “结束了吗?” “没有。还有下一章。”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又一个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句號。一章结束,下一章开始。等待的人还有很多。他会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他不会停。 第八十九章 等待的尽头(二) 秦墨没有去城西公园。他站在白板前,把一百四十八个名字又念了一遍。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些名字里,有一个他一直没有画圈。刘志强。他杀了十二个人,等审判,等死刑。他的等待和那些家属不一样。家属等的是答案,他等的是结局。秦墨拿起笔,在刘志强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审判”。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画了那么多人。家属、失踪者、杀手。他们都在等。但有一种等待,他没有画。” “什么等待?” “等待被原谅。” 沈牧之看著他。“你在说谁?” “林风。他杀了二十个人。他女儿说『我等你』。她没有说『我原谅你』。她在等自己原谅他。她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她在等。”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林小禾在儿科,穿著白大褂,正在给一个小孩量体温。看到秦墨,她把体温计递给护士,走出来。 “秦警官。” “林小禾,你父亲判了。” 林小禾的手开始发抖。“什么时候?” “下个月。死刑。” 林小禾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知道。他杀了人,他该判死刑。” “你去见他吗?” “去。7月19日。我生日。我去看他。” 秦墨看著她。“你原谅他吗?” 林小禾沉默了很久。走廊里很安静,只有孩子的哭声从病房里传出来。 “我不知道。他杀了人。他杀了二十个人。他为了纪念我,杀了二十个人。我怎么原谅他?我不原谅他。但我等他。等他死了,我去看他。每年7月19日。不是原谅,是等。等我忘了那些事。等我忘了他是杀手。只记得他是我爸。”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林小禾,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医院,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她不等原谅。她等忘记。” “等得到吗?” “不知道。但她会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林小禾。她在等自己忘记父亲杀人的事。等了一年了。也许要等一辈子。但她会等。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等待被原谅。林小禾——等忘记。”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背面写著一行字:『她等了二十三年。等父亲来。他来了。他走了。她还在等。』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林小禾。达利又在画她。在问她——你还在等吗?等忘记?等原谅?等自己?他睁开眼睛。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画了林小禾。她在等忘记。” “她等得到吗?” “也许。也许等不到。但她会等。” 秦墨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林小禾的脸。她在等。他不会忘记她。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去拘留所。看刘志强。”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拘留所。刘志强在號房里,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头髮剃了,穿著蓝色的號服,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秦警官。” “刘志强,达利画了你。他问你——你还在等吗?” 刘志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等。等死。我杀了人,我该判死刑。我女儿在等我。我等了二十年,等她浮上来。她没浮上来。你把她捞上来了。她在殯仪馆。我见不到她。我在这里,等死。死了,就能见到她了。” “你后悔吗?” “后悔。不是后悔杀人。是后悔没有早点去死。早点死,早点见到她。”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刘志强,你女儿叫什么?” “刘小梅。七岁。1985年7月19日,她来找我。她在湖边玩,掉进去了。我跳下去救,没救上来。我等了二十年,等她浮上来。她没浮上来。我杀了十二个人,扔进湖里,陪她。她不是一个人。她有很多人陪。” “那些人也有父母。他们也在等。” 刘志强低下头。“我知道。但我管不了。我只管我女儿。” 秦墨看著他。“刘志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告诉达利,不用画我了。我等到了。我等到了你们,等到了审判,等到了死。够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出號房。沈牧之在走廊里等著他。 “他等的是死。” “他等到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等死。等到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志强。他等的是死。他等到了。他的等待,结束了。但那些被他杀死的人的家属,还在等。等答案,等正义,等一个说法。秦墨要去告诉他们。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刘志强——等到了死。”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在画等待的尽头。那些等到的,那些没等到的,那些还在等的。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告诉,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一百四十九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到白板前,把刘志强的名字从“等待审判”改成“已判死刑”。他放下笔。 “沈牧之,明天去找刘志强杀的那些人的家属。他们还在等。”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这一次,他没有开车。他步行穿过街道,走到中心广场。纪念碑还在,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站在那里,看著碑身上刻的字。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他等到了。秦墨来了。 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重案组。沈牧之还在白板前,看著他。 “你去哪了?” “中心广场。去看一个人。” “谁?” “方诚。他等了十年。等到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等到了。”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一百四十九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是他自己的名字。秦墨。旁边写著“记住自己”。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也在等。等达利画完。” 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九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这一次,沈牧之没有跟上来。 “你去哪?” “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一个人去。”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他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句號,不是名字,不是脸——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幅画。画上是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 秦墨看著那个男人。他认识。是达利。他在画自己。在画他画林小禾的样子。他在问——你看到了吗?我画了等待的人。你看到了。你记住了。你该走了。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达利的背影。他没有走过去。他知道,达利不想让他走过去。他只想让他看见。他看见了。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画了自己。他在画等待。他也在等。等我看完。”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沈牧之还在白板前,看著他。 “看到了?” “看到了。达利画了自己。他在等我看完。” “你看完了?” “看完了。”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一百四十九个。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达利——等我看完。”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两章。”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路灯亮了,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四十九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在等。等达利的最后两束光。 第九十章 达利的画展 秦墨站在白板前,把一百四十九个名字又念了一遍。念到达利的时候,他停下来。达利画了那么多人,但他自己从来没有被画过。他画了张德厚,画了刘秀英,画了林小禾,画了刘志强,画了秦墨。他没有画自己。秦墨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下了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从来没有画过自己。他在画所有人,但把自己藏起来了。” “也许他也在等。等別人画他。”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谁来画他?” “你。” 秦墨看著白板上的名字。一百五十个了。他拿起笔,在达利的名字旁边又写了一行字:“等待被画。”他放下笔。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等了二十年。等你们来找他。他还在等。』签名是d。达利。” 秦墨闭上眼睛。又是刘志强。达利画了他好几次了。他在反覆提醒——这个人还在等。等死。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刘志强。” “他在提醒我们。刘志强还没死。还在等。” “他下个月才执行。” “达利等不了那么久。他要我们记住——等待没有结束,直到最后一刻。”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拘留所。刘志强在號房里,坐在床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头髮又白了一些,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秦警官。” “刘志强,达利又画了你。他问你——你还在等吗?” 刘志强低下头。“等。等死。下个月。快了。” “你怕吗?” “不怕。死了就能见到我女儿了。我等了二十年,等她浮上来。她没浮上来。你把她捞上来了。我在里面,见不到她。死了就能见到了。” 秦墨看著他。“刘志强,你女儿在殯仪馆。你想见她吗?” 刘志强的眼泪流下来了。“想。但我出不去。”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去申请。让你见她一面。” 刘志强抬起头。“真的?” “真的。” 秦墨转过身,走出號房。沈牧之在走廊里等著他。 “你要让他见女儿?” “他杀了十二个人。他该死。但他等了他女儿二十年。让他见一面。” 沈牧之没有反对。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申请见女儿。”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志强。他等了二十年,等女儿浮上来。没等到。他要死了。让他见一面。不是原谅他,是让他等到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申请见女儿”。他放下笔。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公园,湖边,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女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封信。她在读信,眼泪流下来了。背面写著一行字:『她等了二十三年。等父亲来。他来了。他走了。她还在等。』签名是d。达利。” 又是林小禾。达利反覆画她。她在等忘记。等了一年了。还要等多久? “陈队长,画我收著。” 他掛了电话,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达利又画了林小禾。” “她在等忘记。也许等一辈子。” “达利要我们记住——等待没有尽头。”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林小禾在儿科,穿著白大褂,正在写病歷。看到秦墨,她放下笔。 “秦警官。” “林小禾,达利又画了你。他问你——你还在等吗?” 林小禾低下头。“等。等忘记。等了一年,还没忘。” “也许永远忘不了。” “我知道。但我还是会等。” 秦墨看著她。“你父亲下个月执行。你去见他吗?” “去。7月19日。我生日。我去看他。” “你原谅他了吗?” “没有。但我会去。他是我爸。”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林小禾,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医院,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她还在等。” “她会一直等。”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林小禾。她在等忘记。也许等不到。但她会等。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林小禾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忘记”。他放下笔。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两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 “去哪?” “城西公园。等达利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那幅画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刘志强,不是林小禾,不是任何人——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四面墙,墙上写满了名字。波洛克的那面墙。但波洛克的墙上只有四十四个名字。这面墙上,有几百个。密密麻麻的,从地面到天花板。 秦墨看著那面墙。达利在画波洛克的墙。但波洛克的墙上没有那么多名字。这是达利的墙。他记了所有人。不只是城西公园的失踪者,不只是7月19日的死者。是所有被遗忘的人。几百个。 “沈牧之,达利有一面墙。跟波洛克一样。但更大。” “他在哪?” “不知道。但他会让我们看到的。”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有一面墙。几百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两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墙。几百个名字。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记了四十四个。达利记了多少年?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达利等了他很久。等他把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记住。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达利的墙——几百个名字。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开始,查达利的墙。”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等待的人。一百五十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又多了几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答案,等人,等光,等死。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字:“达利。”然后写下了日期。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达利。达利站在那面墙前面,手里拿著画笔。他在画名字。一个接一个。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达利没有转头。 “你来了。” “我来了。” “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 “记住他们。” 秦墨看著那面墙。几百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天亮。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达利”和日期。他拿起笔,在下面写了一行字:“梦到了他的墙。几百个名字。我会记住。”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 “秦墨,达利的墙找到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在哪?” “城西,一座废弃的工厂。波洛克那面墙的对面。隔了一条街。” “他一直在波洛克对面。看著波洛克画。波洛克不知道。” “波洛克只知道自己的墙。不知道对面还有一面。”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条街,波洛克的墙在巷子里。对面是一排废弃的厂房。他们走进最里面的一栋,推开铁门。里面很暗,有一股灰尘和铁锈的气味。秦墨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厂房很大,四面墙,从地面到天花板,写满了名字。几百个。印刷体,整整齐齐,跟达利名单上的一模一样。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了很长时间。有些他认识,有些不认识。但达利记得。他把他们一个一个地写在墙上,等了很久。等秦墨来看。 “沈牧之,拍照。每一个名字都拍下来。” 沈牧之拿出手机,开始拍。秦墨站在墙前面,继续念。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名字。方诚。达利画了方诚。方诚不是城西公园的失踪者,不是7月19日的死者。他是另一个被遗忘的人。他用十年时间查清了恆远地產的真相,用自己的命换了所有人的生。他等到了秦墨。达利记得他。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方诚的名字,看了很久。 “沈牧之,达利知道方诚。” “他知道所有人。” 秦墨转过身,走出工厂。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达利的墙,几百个名字。我们要一个一个地查。” “查得完吗?” “查不完也要查。”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墙。几百个名字。方诚在上面。他在等秦墨。秦墨来了。 第九十一章 达利的名字 秦墨站在达利的墙前,开始一个一个地查那些名字。他带了笔记本和笔,沈牧之带了相机。厂房里很暗,只有手电筒的光。光柱扫过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亮起来,像在黑暗中点灯。第一个,他不认识。第二个,不认识。第三个,不认识。他查了三天。 第一天,他查了二十个名字。有十五个是城西公园的失踪者,已经查过了。有五个是新的——其他地方的失踪者,其他时间的死者。他一个一个地记在笔记本上,旁边画上圈,写上“待查”。沈牧之在一边查资料,把每一个名字的背景、失踪时间、家属信息找出来。有的找到了,有的找不到。找不到的,秦墨也记著。 第二天,他查了三十个名字。有二十个是城西公园的,已经查过了。有十个是新的。其中有一个名字,他认识。林风。达利画了林风。林风不是失踪者,不是死者。他是杀手。他杀了二十个人,在等死刑。达利把他记在了墙上,跟失踪者、死者、等待者在一起。秦墨看著林风的名字,看了很久。 “沈牧之,达利把林风也记上了。” “他记所有人。不管是谁。失踪的,杀人的,等待的。他都记。” 秦墨拿起笔,在林风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捕,待死刑”。他放下笔,继续念。 第三天,他查了最后一批名字。第四十九个的时候,他停下来了。那个名字是:沈牧之。秦墨的手电筒光停在那三个字上,一动不动。沈牧之。不是重名,不是別人。是沈牧之。他的沈牧之。达利把沈牧之画在了墙上。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名字。沈牧之。旁边没有日期,没有地点,没有说明。只有名字。跟其他人一样。沈牧之是等待的人。他在等什么?秦墨不知道。但他知道,达利不会无缘无故把一个名字写在墙上。 “沈牧之,你过来。” 沈牧之从另一边走过来,手里拿著相机。他看到那个名字,也停住了。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手电筒的光照在“沈牧之”三个字上,白惨惨的。 “达利画了你。”秦墨说。 “他在等我。” “等什么?”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等我自己发现。” 秦墨看著他。沈牧之的脸上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睛里有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东西,像是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沈牧之,你瞒了我什么?”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转过身,走到墙的另一边。秦墨跟过去。墙上还有另一个名字。秦墨。达利也画了秦墨。旁边写著:“他记了所有人。但他忘了自己。”这是达利第四次画秦墨了。但这一次,不是画,是名字。写在墙上,跟所有人在一起。秦墨是等待的人。他在等什么?等达利画完?等所有名字被记住?等自己被人忘记? 秦墨拿起笔,在自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待”。他放下笔。 “沈牧之,你还没有回答我。” 沈牧之站在墙前,背对著他。“2005年,我还在读大学。有一个同学,叫方远。不是之前那个方远,是另一个。他失踪了。7月19日,城西公园。他是我的室友。我们一起住了三年。他失踪之后,我找了他很久。没找到。后来我当了律师,接了很多案子。但我一直在找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你。” 秦墨闭上眼睛。方远。又一个7月19日的失踪者。达利记了他。沈牧之等了他十九年。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是警察,你在查案。我帮你是应该的。但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在利用你。” “你找到了吗?” “没有。他的案子,马建国办的。结论:『可能自己走的』。我查了所有记录,没有线索。我以为他死了。但达利画了他。他在墙上。他在这里。” 沈牧之转过身,指著墙上的一个名字。方远。1985年生,2005年失踪。十九年了。沈牧之等了他十九年。 秦墨看著那个名字。“他在湖底。跟其他人一样。7月19日。”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的眼泪流下来了。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去捞他。”秦墨说。 沈牧之摇了摇头。“不用。他在那里待了十九年。再待几天,没关係。我要先做完一件事。” “什么事?” “把墙上的名字,全部查完。一个一个地。他在等我。我不能让他白等。”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继续念墙上的名字。念到第五十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是最后一个。方诚。他又看到了方诚的名字。旁边写著:“他等了十年。等到了秦墨。”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行字。达利知道方诚。知道方诚等了十年。知道秦墨来了。他把这一切都记在了墙上。 “沈牧之,达利是谁?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也许他不是一个人。也许他跟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一样,是一个代號。背后有一个人。那个人认识方诚,认识你,认识我。他在等我们。” “等我们什么?” “等我们找到他。” 秦墨把笔记本合上,装进口袋里。他转过身,走出厂房。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谁都没有说话。 “沈牧之,方远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查。把墙上的名字查完,然后去找他。把他从湖底捞出来。告诉他,我等了他十九年。我找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沈牧之。他等了十九年,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帮秦墨查案,帮秦墨找那些失踪者,帮秦墨记住那些名字。他自己也在等。等一个答案。等一个十九年前消失的人。达利知道。达利把他画在了墙上。让秦墨看见。让秦墨帮他。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方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沈牧之等待,待捞”。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墙,还有几百个名字。我们一个一个地查。方远的,我帮你捞。” “谢谢。” “不用谢。你帮了我那么多。该我还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沈牧之的脸。他等了十九年。没有抱怨,没有放弃。只是等。秦墨会帮他等到。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捞方远。” “现在?” “现在。他等了你十九年。不能再等了。”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叫来了潜水队。他指著湖中央的位置。“那里,1975年到2005年的遗骨都在那里。方远,2005年,十九年前。捞。” 潜水员下水了。秦墨和沈牧之站在湖边,看著水面。气泡从水底冒出来,一个接一个。沈牧之没有说话。他只是站著,看著。过了很久,潜水员浮上来了,手里拿著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骨头,灰白色的,被水泡了十九年。沈牧之走过去,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 “方远,我找到你了。” 他的眼泪流下来了。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秦墨站在他旁边,没有说话。 “沈牧之,你带他回家吧。” 沈牧之点了点头。他把袋子抱在怀里,站起来。走出公园,上了车。秦墨坐在驾驶座上,发动了引擎。 “去哪?” “殯仪馆。把他安顿好。然后继续查墙上的名字。” 秦墨开出了城西公园。沈牧之抱著袋子,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眼泪照得很亮。 到了殯仪馆,沈牧之把方远的遗骨交给了工作人员。他填了表格,签了字。然后他走出来,站在门口。 “秦墨,谢谢你。” “不用谢。你帮了我那么多次。一次都不让我帮你,说不过去。” 沈牧之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走吧。回重案组。继续查。” 两个人上了车,开回重案组。秦墨站在白板前,拿起笔,在方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捞,已团聚”。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墙,还有几百个名字。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沈牧之等了十九年的那个人。他等到了。秦墨帮他等到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达利的墙。继续查名字。”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面墙还在,那些名字还在。秦墨站在墙前,继续念。念了一个下午。念了一百个名字。有些认识,有些不认识。他一个一个地记在笔记本上。沈牧之在旁边查资料,一个一个地核对。 天黑的时候,他们查完了最后一批。墙上还有三百多个名字。秦墨的笔记本已经写满了。他合上笔记本,装进口袋里。 “沈牧之,明天继续。” “明天继续。” 两个人走出厂房,上了车。秦墨发动了引擎。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秦墨,你觉得达利是谁?” “不知道。但他认识方诚。认识你。认识我。他认识所有人。也许他是方诚的朋友。也许他是方诚的老师。也许他就是方诚。” “方诚死了。” “死了也可以画画。他活著的时候画了那么多。死了之后,有人替他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达利是方诚的遗產?” “也许。方诚用十年时间查清了恆远地產的真相。他用命换了所有人的生。但他没有画过画。他不会画画。他会用別的方式。比如——让人看见。比如——让人记住。达利在做的,就是方诚在做的。让人看见被遗忘的人,让人记住被沉默的名字。” “你觉得达利是方诚安排的人?” “也许。也许方诚在死之前,把所有的名字都交给了达利。让达利画出来,让秦墨去看。”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方诚。方诚等了十年,等到了他。方诚死了,但他留下了达利。达利在替方诚画画。画那些被遗忘的人。秦墨在看。他记住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达利——也许是他。”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还有一章。明天,我们查完最后一批名字。”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几百个了。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帮沈牧之找到了他等的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方远那一页。旁边写著“已捞,已团聚”。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方诚。方诚站在达利的墙前,手里拿著画笔。他在画名字。一个接一个。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方诚,达利是你吗?” 方诚没有回答。他继续画。画完最后一个名字,他转过身,看著秦墨。他的嘴在动,但没有声音。然后他消失了。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方远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方诚——也许是他。也许不是。但他记得所有人。”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 “秦墨,今天查最后一批。” “最后一批。”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面墙还在,那些名字还在。秦墨站在墙前,开始念。念了一上午。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名字。达利。达利画了自己。他在墙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旁边写著:“他画了所有人。没有人画他。他在等。”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达利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看”。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达利画了自己。他在等我们看完。” “你看完了。” “看完了。” 秦墨走出厂房,站在门口。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沈牧之,达利的墙,我们查完了。” “查完了。” “还有一章。达利的单元,最后一章。” “明天?” “明天。”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画了所有人。没有人画他。他在等。等秦墨画他。秦墨不会画画。但他会记住。他记住了达利的名字。他不会忘。 第九十二章 达利的尽头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几百个。他记住了。从波洛克的四十四个,到卡拉瓦乔的二十一个,到莫奈的二十幅画,到达利的几百个名字。他用了两年时间,一个一个地查,一个一个地记。达利的单元要结束了。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达利,你画了所有人。我记住了。你不用等了。”他放下笔,转过身。 门口站著一个人。不是沈牧之。是一个老人,头髮全白了,背驼了,手里拿著一幅画。他穿著一件旧棉袄,脸上皱纹很深,眼睛浑浊。他站在那里,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有倒的树。他把画递给秦墨。 “达利让我给你的。” 秦墨接过画,打开。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白板前,白板上写满了名字。他的背影很直,很孤独。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d。达利。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记了所有人。他该休息了。”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他抬起头,看著那个老人。 “你是达利?” 老人摇了摇头。“我是他的信使。他走了。他说,谢谢你记住他。” “他去了哪里?” “不知道。他说,他画完了。该等的人等到了。该看的人看到了。他不用再画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叫什么名字?” 老人看著他。“他没有名字。他是所有人。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都是他。也不是他。他是另一个人。一个记得所有人的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画框。“他是方诚?” 老人没有回答。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他让我告诉你——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你记住了他们。但他们还活著。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 他走了。走廊里很安静,只有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消失了。 秦墨站在那里,手里拿著那幅画。沈牧之从门口走进来,看著秦墨,又看著空荡荡的走廊。 “那个人是谁?” “达利的信使。” “达利呢?” “走了。他说,他画完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画完了。我们查完了。” 秦墨转过身,把画掛在白板旁边。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几百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停下来。那是他自己的名字。秦墨。旁边写著“等待”。他拿起笔,把“等待”划掉,改成“已看到”。他放下笔。 “沈牧之,达利的单元结束了。” “结束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几百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 “去哪?” “城西公园。湖边。看最后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句號,不是名字,不是脸——是一个字。谢。 秦墨看著那个字,看了很久。达利在说谢谢。谢谢他记住了。谢谢他看了。谢谢他没有忘记。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他谢你了。” “他谢我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达利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画了所有人。我记住了。他谢了我。”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第四单元结束了。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四个画师,四条路。记、杀、画、等。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看见。只有杀是错的。记是对的。画不是错,但画不能杀人。等不是错,但不能等一辈子。” “你走的是哪条路?” “我走的是记的路。波洛克的路。他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我也记。我记了两年,没有杀人。我会一直记。记到记不动为止。”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达利。他画了所有人。没有人画他。他在等。等秦墨记住他。秦墨记住了。他不会忘。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四个名字: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旁边分別写上:记、杀、画、等。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第三卷还有二十八章。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都结束了。接下来是什么?” “不知道。但画师不止这四个。还有更多。” “谁?” “梵谷、高更、塞尚、雷诺瓦。还有很多。他们都在等。等被人看见。”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那些还没出现的画师。他们也在画。也在等。也在让人看见。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等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字,不是谢——是一个名字。梵谷。 秦墨看著那个名字。第五个画师。梵谷。他在画什么?他在等谁?他要让人看见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会来。他会画。他会等。秦墨会去看。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梵谷。” “梵谷。”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字:梵谷。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第五单元。梵谷。明天开始。” “好。”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梵谷。他会画什么?他会用什么样的光?他会让人看见谁?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会等。等梵谷的第一束光。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第五单元——梵谷。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今天结束了。达利的单元结束了。明天开始新的。” “新的。”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名字。几百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还会继续记。记到所有人都被看见。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没有跟上来。 “秦墨。” “嗯。” “你该休息了。” 秦墨停了一下。“明天再说。” 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达利结束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翻到达利那一页。旁边写著“他画了所有人。我记住了。他谢了我。”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黑猫也睡著了,呼嚕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那些灯,一盏一盏地灭了。夜深了,安静了。只有偶尔有车从楼下驶过,车灯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白光,然后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多了一幅画。不是达利的,不是莫奈的,不是卡拉瓦乔的,不是波洛克的。是另一个人的。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湖边,手里拿著一把剃鬚刀。他的耳朵被割掉了,脸上包著纱布。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v。梵谷。 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割掉了自己的耳朵。他让人看见了他的痛苦。你们看见了吗?” 秦墨看著那幅画,看了很久。梵谷。第五个画师。他在画痛苦。他在问——你们看见了吗?秦墨看见了。 他拿起笔,在画的下面写了一行字:“看见了。” 他放下笔,转过身。沈牧之看著他。 “梵谷开始了。” “开始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谁也不看谁。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每一个被遗忘的人。几百个。他记住了。他不会忘。他还会继续记。记到所有人都被看见。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等梵谷的第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字——是一只手。一只拿著画笔的手。在画。在画光。在画痛苦。在画被遗忘的人。 梵谷在画。秦墨在看。他准备好了。 第九十三章 痛苦 秦墨站在湖边,等梵谷的第一束光。他从清晨等到正午,从正午等到黄昏。光从东边移到西边,在水面上划出一道弧线。但没有出现图案,没有名字,没有字,没有手。只有光。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手里拿著那幅梵谷的自画像——割掉的耳朵,纱布,痛苦的眼睛。 “他在等什么?”沈牧之问。 “等我们去看。不是看湖里的光,是看他画里的人。”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回重案组。 第二天,一幅画出现在城西的一座废弃教堂门口。不是壁画,不是油画——是一幅素描。用炭笔画的,画在一张破旧的纸上,用透明胶带贴在教堂的木门上。画的是一个女人,四十多岁,头髮乱糟糟的,脸上有伤疤。她的眼睛很大,很空,像是什么都看不见,又像是什么都看得见。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v。梵谷。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王淑芬。她疯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 秦墨站在教堂门口,看著那张脸。王淑芬。不是之前那个王淑芬,是另一个。他不认识。但他知道,她在某个地方,疯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梵谷看见了她。他画了她。他让秦墨去看她。 “沈牧之,查一下王淑芬。”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淑芬,1965年生。2004年,她的儿子在城西公园失踪。她找了三年,没找到。疯了。她丈夫走了,她一个人。她住在城西的一个桥洞下面。没有人管她。” “她儿子叫什么?” “王小军。1985年生,2004年失踪。7月19日。”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7月19日。又一个失踪的孩子。又一个疯了的母亲。 “她在哪?” “城西,桥洞。虹桥下面。”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虹桥在城西的老城区,一座石拱桥,桥下是乾涸的河床。桥洞里面堆著破被子、塑料瓶、废纸箱。一个女人坐在被子上,头髮乱糟糟的,脸上有伤疤。她穿著一件破棉袄,手里抱著一个布娃娃。她把布娃娃当成她的儿子,一边摇一边唱摇篮曲。秦墨走过去,蹲下来。 “王淑芬?” 女人抬起头。她的眼睛很大,很空,看著秦墨,但没有在看秦墨。她在看他身后。在看別的东西。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事。” 女人的手开始发抖。她把布娃娃抱得更紧了。 “小军?你找到小军了?” “找到了。他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2004年,他掉进去了。” 女人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年。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他。他没回来。我疯了。他们说我疯了。我没疯。我只是等他。” “他没回来。他回不来了。” 女人低下头,看著怀里的布娃娃。“我知道。他回不来了。但我还是等他。等了一辈子。” 秦墨看著她。“王淑芬,你儿子在殯仪馆。你可以去看他。” 女人摇了摇头。“不去。他不在了。那个不是他。他在湖底。他不在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谁记得他?” “我。我记得他。梵谷记得他。他画了你。他让你被看见。” 女人抬起头。“梵谷是谁?” “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女人看著秦墨,看了很久。然后她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有人看见我了。我等了二十年。有人看见我了。” 秦墨站起来。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王淑芬,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淑芬。她疯了,但她没有忘记。她每年7月19日去湖边等儿子。等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梵谷看见了她。秦墨看见了她。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王淑芬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疯,等二十年”。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在画痛苦。那些疯了的,那些被遗忘的,那些在沉默中承受的。他要我们看见他们。” “你看见了。” “看见了。”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不是素描,是油画。画的是一个男人,坐在轮椅上,手举在空中,像是在抓什么东西。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张德胜。不是之前那个张德胜,是另一个。他瘫痪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他。』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瘫痪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他。梵谷在画他。 “他在哪?” “城西,一家养老院。”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养老院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一栋灰色的三层小楼。张德胜住在二楼,一间很小的房间。他坐在轮椅上,手举在空中,像是在抓什么东西。他的手指蜷缩著,眼睛看著天花板。秦墨走进来,蹲在他面前。 “张德胜?” 老人的眼睛动了一下。他慢慢低下头,看著秦墨。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 “你来找我干什么?” “有人画了你。他在问你——你看见了什么?” 老人看著天花板。“我看见了光。二十年前,我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断了脖子。我躺在地上,看著天。光从上面照下来,刺眼。我闭不上眼睛。我看了三个小时。等有人来救我。没人来。后来有人来了,把我送到医院。我活了。但脖子断了。我坐在轮椅上,看了二十年天花板。我看见了光。但没有人看见我。” 秦墨看著他。“梵谷看见了你。他画了你。”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画了我?他看见了我?” “他看见了你。” 老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二十年。等有人看见我。等到了。” 秦墨站起来。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张德胜,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养老院,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张德胜。他看了二十年天花板,等有人看见他。梵谷看见了他。秦墨看见了他。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张德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瘫痪二十年”。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在画痛苦。那些被遗忘的,那些被忽略的,那些在沉默中承受的。他一个一个地画,一个一个地让人看见。” “你一个一个地看。” “一个一个地看。”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王淑芬的脸,想著张德胜的手。他们等了二十年。等到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等梵谷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字,不是手——是一张脸。一张扭曲的脸,嘴巴大张,像是在尖叫。但听不到声音。梵谷在画尖叫。在画无声的痛苦。在问——你听见了吗?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脸。他听见了。不是声音,是痛苦。从画里传出来,从那些被遗忘的人身上传出来。他听见了。 他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听见了什么?” “痛苦。梵谷在画痛苦。他让我们听见。”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他在画尖叫。无声的尖叫。我听见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七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张脸。扭曲的,无声的,尖叫的。梵谷在画那些不能发出声音的人。那些被社会拋弃的,被家庭遗忘的,被时间淹没的。他让他们尖叫。秦墨听见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梵谷——无声的尖叫。”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继续找梵谷画里的人。”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王淑芬、张德胜、还有那些还没被找到的人。他们也在等。等被看见。等被听见。秦墨会去看,会去听。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见,等被听见。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尖叫。无声的尖叫。我听见了。”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一片麦田里,手里拿著画笔,在画天空。天空是蓝色的,但他在画黄色。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光。不是太阳的光,是痛苦的光。那些被遗忘的人,他们心里也有光。只是没有人看见。” 秦墨看著那片麦田。麦子是金黄色的,天空是深蓝色的,星星是亮黄色的。梵谷在画星空。他画的是痛苦,也是希望。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梵谷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他画的是痛苦,也是希望。”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素描,不是油画——是一幅水彩。画的是一个少年,十四五岁,蹲在墙角,双手抱著膝盖,头埋在膝盖里。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李小军。他被欺负了三年。没有人看见他。”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少年。他被欺负了三年,没有人看见他。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看见他。 “沈牧之,查一下李小军。”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李小军,1995年生。2010年,他从学校失踪。他的父母找了他十年,没找到。他躲在城西的一个废弃厂房里。他不敢回家。他怕那些人再欺负他。” “他还活著?” “活著。二十二岁。一个人。”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废弃的厂房,达利墙的对面。李小军住在厂房的地下室里。秦墨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霉味。墙角蹲著一个人,十四五岁的样子——不,不是十四五岁。他已经二十二岁了,但看起来还是十四五岁。营养不良,没长大。他蹲在墙角,双手抱著膝盖,头埋在膝盖里。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但里面有一种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很深的、很旧的恐惧。 “李小军?”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李小军的眼泪流下来了。“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李小军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十二年。等有人看见我。等到了。” 秦墨看著他。“李小军,你回家吧。你父母在等你。” “他们还在等我?” “他们找了十二年。没放弃。” 李小军站起来。他的腿麻了,站不稳。秦墨扶著他,走出地下室。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十二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开往他父母的家。他的母亲站在门口,看到儿子从车里出来,跑过去。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小军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欺负三年,躲了十二年,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痛苦。被欺负的,被遗忘的,被忽略的。他一个一个地画,一个一个地让人看见。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记住。” “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几百个了。我会记住所有人。”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李小军。他蹲在墙角,等了十二年。等有人看见他。梵谷看见了他。秦墨看见了他。他回家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最下面写了一行字:“梵谷——痛苦。李小军,被欺负三年,躲了十二年,已团聚。”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六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李小军的脸。他等了十二年。等到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等梵谷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脸,不是手——是一个孩子。一个孩子,站在悬崖边上,往下看。他在看什么?秦墨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在害怕。他害怕掉下去。他害怕没有人看见他。 梵谷在画恐惧。在画那些被恐惧吞噬的人。秦墨看见了。他记住了。 第九十四章 悬崖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光组成的那个孩子。他站在悬崖边上,往下看。秦墨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他知道,他很害怕。他怕掉下去。他怕没有人看见他。光斑在水面上晃动,孩子的影子也在晃动,像是在发抖。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查一下,城西有没有一个孩子,站在悬崖边上?”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赵小军。不是之前那个赵小军,是另一个。1998年生。2015年,他站在城西一座废弃高楼的楼顶,站了三天。没有人去救他。他自己下来了。但他不敢再上去。他怕高。他怕被人看见。” “他现在在哪?” “在家里。他不敢出门。他怕人。他怕光。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关了十年。”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把自己关起来,关了十年。没有人看见他。梵谷看见了他。 “他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跟他母亲住。”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老小区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赵小军住在3號楼,401。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 “秦墨,刑侦支队的。赵小军的事。” 老太太的手开始发抖。“小军?他怎么了?” “他还在房间里吗?” “在。十年了。不出来。我给他送饭,放在门口。他等我走了再出来拿。他不让我看到他。他说他怕。” 秦墨走到401门口。门关著,门上贴著一张褪色的海报。他敲了敲门。 “赵小军,我是警察。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里面没有声音。秦墨等了一会儿。 “赵小军,你不用开门。你听我说。” 还是没有声音。 “2015年,你站在楼顶,站了三天。没有人去救你。你自己下来了。你怕高。你怕被人看见。你关了十年。梵谷画了你。他让我告诉你——有人看见你了。” 门缝里传来一声很轻的哭声。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压著嗓子、不敢出声的哭。 “赵小军,你不用出来。你就在里面。但你要知道,有人看见你了。你不是一个人。”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哭声停了。过了很久,门缝下面塞出一张纸条。秦墨蹲下来,捡起来。纸条上写著:“谢谢你。”秦墨把纸条装进口袋里。他站起来,转过身。 “赵小军,你保重。” 他下了楼。老太太站在门口,看著他。 “他会出来吗?” “也许。也许不会。但知道有人看见他了,他会好受一些。”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不出来。” “他怕。怕了十年。不是一天能好的。” “梵谷画了他。他看见了自己。有人看见了他。这是第一步。”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小军。他站在楼顶,站了三天。没有人去救他。他自己下来了。他把自己关了十年。他怕高,怕人,怕光。他怕被看见。但他等被看见。等了十年。梵谷看见了他。秦墨看见了他。他不用再等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赵小军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已告知,自关十年,未出门”。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在画恐惧。那些被恐惧吞噬的人。他们不敢出门,不敢见人,不敢被看见。梵谷让他们被看见。” “你看见了。” “看见了。”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女人,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窗户关著,窗帘拉著,只露出一条缝。她的眼睛从缝里往外看,很亮,很怕。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李秀英。她被家暴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被家暴了二十年,没有人看见她。她躲在窗帘后面,从缝里往外看。等有人来救她。 “她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跟她丈夫住。”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老小区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李秀英住在2號楼,301。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五十多岁,满脸横肉,眼神凶狠。 “找谁?” “李秀英。” “她不在。” 秦墨看著他。“我是警察。让开。” 男人的脸色变了。他往后退了一步。秦墨走进去。屋里很暗,窗帘拉著,只露出一条缝。一个女人站在窗前,背对著他。她的肩膀在发抖。 “李秀英?” 女人转过身。她的脸上有伤,眼睛青了,嘴角破了。她的眼睛很亮,很怕,从窗帘缝里往外看的那种怕。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女人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秦墨转过身,看著那个男人。“你被捕了。” 男人想跑,沈牧之堵在门口。秦墨拿出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 “李秀英,你自由了。” 女人站在那里,看著秦墨,看著沈牧之,看著那个被銬住的男人。她哭了,笑了,抖了。她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阳光涌进来,照在她脸上。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 “二十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看著她。“李秀英,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有。谢谢。谢谢你们来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带著男人走出房间,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李秀英。她躲在窗帘后面,从缝里往外看,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救她。梵谷看见了她。秦墨来了。她自由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李秀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家暴二十年,已救”。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在画恐惧。被家暴的,被欺凌的,被关起来的。他一个一个地画,一个一个地让人看见。我们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救。” “你救得了所有人吗?” “救不了。但能救一个是一个。”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赵小军的纸条,想著李秀英拉开窗帘的样子。他们等到了。他帮他们等到了。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城西公园。等梵谷的下一束光。”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湖还在,柳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西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孩子,不是女人——是一个老人。一个老人,坐在床上,双手合十,闭著眼睛。他在祈祷。他在等。等有人来救他。等有人看见他。 秦墨看著那张脸。不认识。但他知道,他在等。梵谷画了他。 “沈牧之,查一下这个老人。”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刘德厚。不是之前那个刘德厚,是另一个。八十岁。他儿子失踪了三十年。他每天坐在床上,祈祷。祈祷他儿子回来。他等了三十年。没有人看见他。” “他在哪?” “城西,一家养老院。”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养老院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一栋灰色的三层小楼。刘德厚住在二楼,一间很小的房间。他坐在床上,双手合十,闭著眼睛。他的嘴唇在动,在祈祷。秦墨走进来,蹲在他面前。 “刘德厚?” 老人睁开眼睛。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您儿子的事。” 老人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湖底。城西公园的那个湖。1994年,他掉进去了。”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他三十年。每天祈祷。祈祷他回来。他没回来。” “他回不来了。他在湖底。” 老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知道。他回不来了。但我还是祈祷。祈祷他在那边过得好。” 秦墨看著他。“刘德厚,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谁记得他?” “我。我记得他。梵谷记得他。他画了你。他让你被看见。” 老人点了点头。“谢谢。谢谢你记得他。” 秦墨站起来。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刘德厚,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养老院,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又一个等到了。等了三十年。” “等到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德厚。他祈祷了三十年,等儿子回来。没等到。但他还在祈祷。祈祷儿子在那边过得好。他的等待,换了一种方式。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刘德厚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祈祷三十年,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五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赵小军、李秀英、刘德厚。他们等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等到了。他不会忘记他们。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三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见,等被救,等答案。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恐惧。赵小军——自关十年。李秀英——被家暴二十年。刘德厚——祈祷三十年。”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间养老院的房间里,站在刘德厚面前。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刘德厚的手。那双合十祈祷的手。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等待。他等了三十年。他的手,等成了这样。” 秦墨看著那双在画布上的手。骨节突出,皮肤鬆弛,手指蜷缩。三十年的等待,都画在了手上。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刘德厚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他的手,等了三十年。”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水彩——是一幅炭笔画。画的是一个男人,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头低著。他的背上压著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上刻著一个字:“罪”。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王志远。他背了二十年的罪。没有人看见他。”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幅画。一个男人,背著石头,跪在地上。他背了二十年的罪。不是別人给他的,是他自己给自己的。他以为自己有罪。他等有人告诉他——你没有罪。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告诉他。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新的一天,新的等待。秦墨不会停。 第九十五章 罪 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幅炭笔画。一个男人跪在地上,背上压著一块石头,石头上刻著一个字:“罪”。他的头低著,看不清脸。他的手指抠进地面,指甲缝里全是泥。画的背面写著:“他叫王志远。他背了二十年的罪。没有人看见他。” “沈牧之,查一下王志远。”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志远,1975年生。2004年,他的朋友在一场斗殴中被杀。他在现场。他跑了。他以为自己杀了人。其实不是。是另一个人杀的。那个人已经判刑了。但王志远不知道。他跑了,躲了二十年。他以为自己是杀人犯。” “他在哪?” “城西,一座废弃的教堂。他跪在那里,背著一块石头。跪了二十年。”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废弃的教堂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红砖砌的,尖顶上的十字架已经歪了。门开著,里面很暗,有一股蜡烛和灰尘的气味。长椅被推到两边,中间留出一条走道。走道的尽头,一个人跪在地上,背对著门。他的背上压著一块石头,石头上刻著一个字:“罪”。他的头低著,双手撑地,手指抠进地面的砖缝里。他的衣服烂了,头髮白了,背驼了。 秦墨走过去,蹲在他面前。 “王志远?” 男人抬起头。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但里面有一种东西——不是等待,是恐惧。二十年的恐惧。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你朋友的事。” 男人的手开始发抖。“我杀了他。我杀了人。我有罪。” “你没有杀他。是另一个人杀的。那个人已经判刑了。在监狱里。” 男人的眼睛瞪大了。“不是……不是我?” “不是你。” “我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抓我。没有人来。我躲在这里,跪著,背著这块石头。我告诉自己,我有罪。我该等。等警察来。等审判。等死。” “你等到了。我来了。但你不是来抓你的。我是来告诉你的——你没有罪。” 男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没有罪?” “没有。” 他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那双手抠了二十年的砖缝,指甲全掉了,手指变形了。 “那我这二十年,白等了。” “不是白等。你等到了真相。” 他站起来,把那块石头从背上推下去。石头砸在地上,碎了。他站在那里,直起腰。二十年来第一次直起腰。他的背弯了太久,直不起来了。他弯著腰,站在那里,像一个问號。 秦墨扶著他,走出教堂。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他家。他还有家人。” “没有了。他跑了之后,他母亲等了他五年,没等到,死了。他父亲走了。他没有家人了。”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去殯仪馆。看他母亲。” 王志远坐在后排座上,低著头,没有说话。到了殯仪馆,秦墨扶著他走进去。他母亲的骨灰盒在架子上,落满了灰。王志远跪下来,看著那个盒子。 “妈,我回来了。我没有杀人。我没有罪。你白等了。对不起。” 他的眼泪流下来了。秦墨站在他身后,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王志远站起来。他转过身,看著秦墨。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真相。” “不用谢。你该知道。” “我能做什么?我等了二十年,不知道该怎么活了。” “先活著。慢慢来。” 秦墨扶著他走出殯仪馆,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送他去救助站。他会有人照顾。”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往救助站的路上,王志远一直看著窗外。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二十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到了救助站,秦墨把他交给工作人员。他站在门口,看著秦墨。 “秦警官,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等我有空。” 王志远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进救助站。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志远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背罪二十年,无罪,已告知,送救助站。”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罪。那些背了不该背的罪的人。他们等有人告诉他们——你没有罪。” “你告诉他们了。” “告诉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志远。他跪了二十年,背著石头,以为自己杀了人。没有人告诉他真相。他等二十年。等到了。他不是杀人犯。他是无辜的。但他的二十年,回不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王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无罪,背罪二十年,送救助站”。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女人,坐在床边,手里拿著一把剪刀。她的手腕上有伤口,血滴在地上。她的眼睛很空,像是在看很远的地方。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赵秀兰。她割了自己一万刀。没有人看见她。』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割了自己一万刀。没有人看见她。 “她在哪?” “城西,一家精神病院。她住了十五年。”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精神病院在城西的一片荒地边上,几栋灰色的楼,围墙上拉著铁丝网。赵秀兰住在封闭病房,一间很小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把椅子。她坐在床边,手里拿著一把塑料剪刀——护士给的,剪不了东西的那种。她的手腕上有无数条疤痕,密密麻麻的,像地图上的河流。她的眼睛很空,看著窗外,像在看很远的地方。 秦墨走进来,坐在她旁边。 “赵秀兰?” 她没有转头。她的眼睛还是看著窗外。 “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她的眼睛动了一下。慢慢转过头,看著秦墨。她的眼睛很空,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赵秀兰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腕。“我割了十五年。一万刀。没有人看见。我疼。但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割自己,疼了,就忘了別的疼。” “你別的疼是什么?” “我儿子死了。2009年,7月19日,城西公园。他掉进湖里了。我救不了他。我疯了。他们把我送到这里。我关了十五年。我割自己。我想死。死不了。” 秦墨看著她。“你儿子在湖底。我们把他捞上来了。他在殯仪馆。你可以去看他。” 赵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他还在?” “在。你去看他。” “他认得我吗?他走的时候才五岁。十五年过去了。他认不得我了。” “他认得。你是他妈妈。” 赵秀兰站起来。她走到门口,停下来。转过身,看著秦墨。 “你能带我去吗?” “能。” 秦墨带著她走出精神病院。她站在门口,看著天空。阳光照在脸上,刺眼。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 “十五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她上了车。开往殯仪馆。她走进去,看著那个小小的骨灰盒。她蹲下来,抱著盒子。 “宝宝,妈来了。妈来晚了。对不起。” 她的眼泪流下来了。秦墨站在她身后,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她站起来。她转过身,看著秦墨。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带我来。” “不用谢。” 她走出殯仪馆,上了车。秦墨送她回精神病院。她站在门口,看著秦墨。 “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 她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赵秀兰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丧子,自残十五年,已告知,送返精神病院。”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自残。那些用疼痛掩盖疼痛的人。他们等有人看见他们的疼。” “你看见了。” “看见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秀兰。她割了自己一万刀,没有人看见。她疼。但她不知道该跟谁说。梵谷看见了她。秦墨看见了她。她不用再一个人疼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赵秀兰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丧子,自残十五年,已告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四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王志远的背,想著赵秀兰的手腕。他们等了二十年、十五年。等到了。他不会忘记他们。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见,等被告诉,等被救。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罪——王志远,背罪二十年,无罪。自残——赵秀兰,丧子,割一万刀。”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间精神病院的房间里,站在赵秀兰面前。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她的手腕。那些疤痕,一条一条的。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疼。她割了自己一万刀。每一刀,都是疼。没有人看见。我画下来,让人看见。” 秦墨看著画布上的手腕。那些疤痕像地图上的河流,每一条都是一个故事。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赵秀兰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她的手腕,画著一万条河。”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炭笔——是一幅蜡笔画。画的是一个孩子,五六岁,蹲在墙角,双手抱著膝盖,头埋在膝盖里。跟李小军很像,但不是同一个人。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王小军。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接他。没有人来。”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孩子。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接他。没有人来。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看他。 “沈牧之,查一下王小军。”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小军,1995年生。2004年,他被送到一家福利院。他父母说,出去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他们没回来。他等了二十年。他以为他们会来接他。他们没有来。” “他还活著?” “活著。二十四岁。还在那家福利院。他不敢走。他怕他父母来了,找不到他。”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福利院在城西的一片空地上,几栋平房,一个操场。王小军坐在操场边的长椅上,看著大门。他等了二十年。每天坐在那里,看著大门。等他父母来接他。他们没有来。秦墨走过去,坐在他旁边。 “王小军?” 他转过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一个没有长大过的孩子。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等待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王小军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二十年。等他们来接我。他们没来。” “他们不会来了。他们走了。你不要等了。” 王小军的眼泪流下来了。“那我等谁?” “等你自己的日子。你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我不知道怎么活。我在这里待了二十年。我只知道等。” 秦墨看著他。“你出来。我带你去看外面的世界。” 王小军站起来。他跟著秦墨,走出福利院的大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开往救助站。把他安顿好。他站在门口,看著秦墨。 “秦警官,我还能等你吗?” “不用等我。等你自己。” 王小军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进救助站。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小军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等父母二十年,未等到,送救助站。”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等待。那些等永远不会来的人。他们等了一辈子。没有人看见他们。” “你看见了。” “看见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小军。他等了二十年,等他父母来接他。他们没有来。他不敢走。他怕他们来了找不到他。他等了一辈子。等到了秦墨。秦墨告诉他——不要等了。他出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王小军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等父母二十年,送救助站”。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那些等了一辈子的人。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三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见,等被接走,等答案。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等待——王小军,等父母二十年。”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九十六章 沉默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光组成的那张嘴。嘴张著,但没有声音。嘴唇在动,像在说什么,但听不见。梵谷在画沉默。那些不敢说话的人,那些被捂住嘴的人,那些声音被淹没的人。他们的嘴张著,但没有人听见。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查一下,谁在沉默?”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她叫李小花。1990年生。2014年,她被强姦了。她不敢说。她沉默了十年。没有人听见她。” “她在哪?” “城西,一家工厂。她在流水线上干活。一个人住。不敢交朋友。不敢谈恋爱。不敢说话。”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工厂在城西的工业区,一栋灰色的厂房,机器声轰隆隆的。李小花在流水线上,穿著一件蓝色工装,戴著口罩,只露出眼睛。她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秦墨站在车间门口,等了一个小时。到了休息时间,工人们从车间里出来。李小花走在最后面,低著头,不跟任何人说话。秦墨走过去。 “李小花?” 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很暗,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又暗了。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她的手开始发抖。“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李小花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十年。等有人看见我。等到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秦墨看著她。“李小花,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经歷了什么。你不用再沉默了。你说话了。我听见了。” 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该说吗?说了,有人信吗?” “我信。” 她抬起头,看著秦墨。看了很久。然后她开口了。声音很小,像是从很深的井底传上来的。 “2014年,7月19日。我下班回家。路过城西公园。一个人从后面抱住我,捂住我的嘴。他把我拖进树林里。他强姦了我。他走了。我躺在地上,躺了很久。我不敢报警。我怕別人知道。我怕他们说我活该。我回家了。我洗了澡。我把衣服烧了。我当什么都没发生。但我忘不了。我每天晚上做噩梦。我不敢交朋友。我不敢谈恋爱。我不敢说话。我怕一说出来,就收不回去了。” 秦墨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他听著。沈牧之也听著。 “我等了十年。等有人来问我。没有人来。我以为是我不配。是我活该。今天你来了。你问我了。你听见了。” 秦墨看著她。“李小花,你报警吗?” 她沉默了很久。“报。那个人还在。他还会害別人。” 秦墨点了点头。他拿出手机,打了电话。警车来了。李小花上了车。她坐在后排座上,看著秦墨。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听见了。” “不用谢。” 警车开走了。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小花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强姦,沉默十年,已报案。”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沉默。那些不敢说话的人,那些被捂住嘴的人。他们等有人来听。” “你听见了。” “听见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李小花。她等了十年,等有人来问她。没有人来。她以为是她不配。梵谷看见了她。秦墨听见了她。她不用再沉默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李小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强姦,沉默十年,已报案”。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男孩,十五六岁,跪在地上,双手被绑在身后。他的嘴被胶带封住了。眼睛很怕。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张小军。他被关了三年。没有人听见他。』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被关了三年,没有人听见他。 “他在哪?” “城西,一栋废弃的居民楼。他被人关在地下室里。三年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废弃的居民楼在城西的一片拆迁区里,窗户都碎了,门也烂了。地下室在楼的最下面,铁门关著,上面掛著一把新锁。秦墨用钳子剪断锁链,推开门。里面很暗,有一股尿臊味和霉味。墙角蹲著一个人,十五六岁,瘦得皮包骨。他的双手被绑在身后,嘴上贴著胶带。他的眼睛很怕,看到秦墨的时候,缩了一下。 秦墨走过去,蹲下来。他撕掉胶带,解开绳子。 “张小军?” 男孩的眼泪流下来了。他哭出了声。嚎啕大哭。哭了很久。秦墨没有催他。他等著。等他哭完。 “谁关的你?” “我……我爸。他把我关在这里。三年了。他不让我出去。他说我丟他的人。” “你妈呢?” “她不知道。她以为我去外地打工了。” 秦墨扶著他,走出地下室。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三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医院。他需要检查。” 开往医院的路上,张小军一直看著窗外。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三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到了医院,秦墨把他交给医生。他躺在病床上,拉著秦墨的手。 “秦警官,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 “我爸呢?你们会抓他吗?” “会。” 张小军点了点头。他鬆开手,闭上了眼睛。秦墨走出病房,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小军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父亲关地下室三年,已救,送医院。”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关起来的人。那些被锁在地下室、被关在房间里、被藏在暗处的人。他们喊了三年、五年、十年。没有人听见。梵谷听见了。他画了他们。我们听见了。我们去救了。” “你救了他。” “救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张小军。他被关了三年,喊了三年,没有人听见。他以为没有人会来。秦墨来了。他出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张小军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关地下室三年,已救”。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四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李小花、张小军。他们等了十年、三年。等到了。他不会忘记他们。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听见,等被救,等答案。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沉默——李小花,被强姦,沉默十年,已报案。囚禁——张小军,被关地下室三年,已救。”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间地下室里,站在张小军被关的地方。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墙上的痕跡。那些抓痕,一道一道的,像指甲抠出来的。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喊叫。他喊了三年。没有人听见。他的喊叫,刻在了墙上。我画下来,让人看见。” 秦墨看著画布上的抓痕。每一道,都是一声喊叫。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张小军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墙上的抓痕,喊了三年。”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炭笔——是一幅水彩。画的是一个老人,躺在床上,瘦得皮包骨。他的眼睛闭著,嘴巴张著,像是在喊什么,但没有声音。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刘志远。他饿了五天。没有人听见他。”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老人。他饿了五天,喊了五天。没有人听见他。梵谷听见了他。秦墨要去看他。 “沈牧之,查一下刘志远。”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刘志远,1940年生。他一个人住。他的儿子在外地,不管他。他病了,起不来床。饿了五天。没有人知道。” “他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他家里。”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老小区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刘志远住在4號楼,101。门锁著,秦墨踹开门。屋里很暗,有一股臭味。床上躺著一个人,瘦得皮包骨,眼睛闭著,嘴巴张著。他的嘴唇乾裂了,没有声音。秦墨走过去,摸了摸他的脉搏。还有。 “叫救护车。” 沈牧之打了电话。秦墨蹲在床边,握著老人的手。 “刘志远,有人听见你了。你等到了。” 老人的眼睛动了一下。他慢慢睁开眼睛,看著秦墨。他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秦墨把耳朵凑过去。 “水……” 秦墨倒了一杯水,扶著他喝下去。救护车来了。医生把老人抬上担架。他躺在担架上,拉著秦墨的手。他的眼睛看著秦墨,嘴唇在动。秦墨把耳朵凑过去。 “谢谢。” 秦墨点了点头。救护车开走了。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远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独居,饿五天,已救送医。”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遗忘的老人。那些一个人住,病了没人知道,饿了没人听见的人。他们等有人来看他们。” “你来了。” “来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志远。他饿了五天,喊了五天。没有人听见。他的儿子在外地,不管他。他一个人。梵谷听见了他。秦墨来了。他活下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刘志远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独居,饿五天,已救送医”。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三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那些被遗忘的人。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去哪?” “回家。明天继续。”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三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听见,等被看见,等被救。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被遗忘——刘志远,独居,饿五天,已救。”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第九十七章 被遗弃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光组成的那只手。手伸著,五指张开,像是在抓什么,但什么也抓不到。手腕很细,骨节突出,像是一个很久没有吃饱饭的人的手。光在水面上晃动,那只手也在晃动,像是在颤抖。梵谷在画被遗弃的人。那些被丟下的人,那些被忘记的人,那些没有人要的人。他们的手伸著,等有人来握。没有人来。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查一下,谁在被遗弃?”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赵志强。1975年生。1994年,他的父母离婚,谁都不要他。他被送到福利院。他等了三十年,等有人来接他。没有人来。他不敢离开福利院。他怕他父母来了,找不到他。” “他现在还在福利院?” “在。五十岁了。还在等。”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那家福利院在城西的一片空地上,几栋平房,一个操场。秦墨来过这里——上次来找王小军。同一个地方,不同的等待。赵志强住在最里面的一间小屋,门开著,里面很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墙上贴著一张发黄的照片,一家三口,男人、女人、一个小孩。小孩五六岁,笑得很开心。男人和女人的脸被撕掉了,只剩下那个孩子。 赵志强坐在床边,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头髮花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眼睛浑浊。他的手伸著,五指张开,放在膝盖上,像是在抓什么。秦墨走进来,坐在他旁边。 “赵志强?” 老人转过头。他的眼睛动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被遗弃的人。他画了你。” 老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赵志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三十年。等我爸,等我妈。他们不要我了。我知道。但我还是等。等他们来接我。他们没来。” “你恨他们吗?” “不恨。他们也有他们的难处。但我等了三十年。等一个人来看我。今天你来了。” 秦墨看著他。“赵志强,你不用等了。他们不会来了。” “我知道。但我不知道不等了之后,该干什么。” “你先活著。慢慢找。” 赵志强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操场。操场上空荡荡的,只有风吹过。 “秦警官,我能出去看看吗?” “能。” 秦墨扶著他,走出福利院的大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三十年没见过太阳了。我进来的时候,二十五岁。现在五十岁了。半辈子。”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他想去哪,就去哪。” 赵志强看著窗外。“我想去看看我妈。” “你知道她在哪?” “不知道。但我可以找。” 秦墨让沈牧之开著车,在城里慢慢转。赵志强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三十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转了两个小时,他指著一栋老楼。 “这里。我以前住过。” 秦墨把车停下,扶著他走进去。楼很旧,墙皮掉了,楼梯扶手生锈了。三楼,301。门关著,门上新装了锁。赵志强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 “你找谁?” “我妈。王秀英。她以前住在这里。” 老太太看了他一眼。“你是她儿子?” “是。” “她走了。十年前就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赵志强低下头。“她没等我。” 他转过身,走出楼门。上了车,坐在后排座上。他没有哭,只是低著头。 “秦警官,她不在了。我找不到她了。” “你还要找吗?” “找。找到为止。” 秦墨点了点头。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福利院的路上,赵志强一直看著窗外。到了门口,他下了车。他站在那里,看著秦墨。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带我出来。” “不用谢。” “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 赵志强转过身,走进福利院。他的背影很直,不像一个等了三十年的人。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赵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父母遗弃,等三十年,已告知,出福利院找母亲。”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遗弃的人。那些被丟下的人,那些没有人要的人。他们伸著手,等有人来握。没有人来。梵谷画了他们。我们来了。我们握了。” “你握了。” “握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志强。他等了三十年,等父母来接他。他们没有来。他不敢走。他怕他们来了找不到他。秦墨告诉他不用等了。他出来了。他去找他母亲了。找不到也要找。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赵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遗弃三十年,已告知,出福利院寻母”。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女人,坐在台阶上,怀里抱著一个婴儿。婴儿睡著了,女人看著远方。她的眼睛很空,像是在等什么人。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王芳。她把孩子送人了。她等了二十年。等孩子回来找她。没有人来。』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把孩子送人了,等了二十年,等孩子回来找她。没有人来。 “她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她一个人住。”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老小区在城西的一条窄巷子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王芳住在2號楼,401。门开著,里面很安静。秦墨走进去。屋里很暗,窗帘拉著。一个女人坐在床边,怀里抱著一个枕头,像抱婴儿一样。她的眼睛看著窗外,很空。 “王芳?” 她转过头。她的眼睛动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等待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王芳低下头,看著怀里的枕头。“我等了二十年。等我的孩子回来找我。她不会回来了。她不知道我是谁。” “你为什么不找她?” “我不敢。我怕她恨我。我把她送人了。我不配做她妈。” 秦墨看著她。“你等了二十年。她不知道。你不去找她,她永远不会知道。” “我该去找她吗?” “你该去。不管结果如何,你该去。你等了她二十年。她等了你二十年。她在等一个答案——为什么不要她。” 王芳的眼泪流下来了。她把枕头放在床上,站起来。她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阳光涌进来,照在她脸上。她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 “二十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她,走出楼门。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找她女儿。” 沈牧之查了一会儿。“她女儿叫李晓。1985年生。被一对夫妇收养,现在住在城北。她结婚了,有孩子了。她不知道自己是领养的。”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李晓住在一个中档小区里,六层的楼房,外墙刷著米黄色的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四十多岁,短髮,眼睛很亮。她看到王芳,愣了一下。 “你是?” 王芳的嘴唇在抖。“我是你妈。” 李晓的脸白了。“我妈死了。十年前。” “那是你养母。我是你亲妈。” 李晓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她的眼泪流下来了。 “你把我送人了。你不要我了。” “我不是不要你。我是养不起你。你爸走了,我一个人。我没工作,没房子。我养不活你。我把你送给別人,你能过好日子。我等了你二十年。等你想来找我。你没来。我今天来了。” 李晓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你二十年。等你来接我。你没来。我告诉自己,你死了。我不想你了。你今天来了。” “我来晚了。” 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站在门口,看著她们。他转过身,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芳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遗弃的双方。送孩子的,等孩子回来。被送的,等亲妈来接。他们都等。都在等。没有人先开口。梵谷画了他们。他们开口了。” “你帮他们开口了。” “帮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芳和李晓。她们等了二十年,互相等。没有人先开口。梵谷画了她们。秦墨让她们见面。她们开口了。她们抱在一起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两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那些被遗弃的人。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这一次,他没有说“回家明天继续”。他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的夜空。 “沈牧之,你说,那些被遗弃的人,他们等了一辈子。等到了什么?” “等到了有人看见他们。不是等到了人回来,是等到了被看见。”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见,等被找到,等一个拥抱。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被遗弃——赵志强,等父母三十年,出福利院寻母。送养——王芳,送女二十年,母女重逢。”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家福利院的门口,站在赵志强身边。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赵志强伸出的那只手。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等待。他等了三十年。手伸著,等有人来握。没有人来。我画了这只手。你来了。你握了。” 秦墨看著画布上的那只手。骨节突出,五指张开,像是在抓什么。但这一次,手里握著另一只手。秦墨的手。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 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赵志强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他的手,握住了。”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炭笔——是一幅版画。黑白分明,线条粗礪。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悬崖边上,往下看。跟之前那个孩子很像,但不是同一个人。他是大人了。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刘志强。不是之前那个刘志强,是另一个。他站在悬崖边上,站了十年。没有人拉他。”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男人。他站在悬崖边上,站了十年。等有人拉他。没有人来。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拉他。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新的一天,新的等待。秦墨不会停。 第九十八章 背叛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光组成的那个图案。不是悬崖,不是手,不是嘴——是一把刀。刀尖朝下,刀柄朝上,刀身上有血。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滴,滴进湖水里,散开,消失。梵谷在画背叛。那些被信任的人捅了一刀的人,那些被出卖的人,那些被拋弃的人。他们的血滴了十年、二十年,没有人看见。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查一下,谁在被背叛?”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他叫李志强。不是之前那个刘志强,是李志强。1970年生。2000年,他的合伙人带著公司所有的钱跑了。他欠了一屁股债,老婆跟他离婚,朋友都躲著他。他一个人,住在城西的一间地下室里。他等了二十四年。等那个合伙人回来还钱。没有人来。” “他还在地下室?” “在。五十四岁了。还在等。”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地下室在城西的一片老居民区下面,入口在一栋废弃楼的楼梯间,铁门半掩著,里面很暗。秦墨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地下室不大,十几平方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墙上贴著一张发黄的照片,两个男人站在公司门口,笑得很开心。其中一个的脸被用黑笔涂掉了。 李志强坐在床边,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眼睛浑浊。他的手指蜷缩著,指甲很长。秦墨走进来,蹲在他面前。 “李志强?” 老人抬起头。他的眼睛动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李志强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等了二十四年。等那个人回来还钱。他不会回来了。我知道。但我不知道不等了之后,该干什么。” “你恨他吗?” “恨。恨了二十四年。恨不动了。” 秦墨看著他。“李志强,你不用等了。他不会回来了。你该出来了。” “出来?出来去哪?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钱。我在这地下室里待了二十四年。外面变成什么样了,我不知道。” “我带你去看。” 秦墨扶著他,走出地下室。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四年没见过太阳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先吃饭。他饿了二十四年。” 秦墨带他去了一个小饭馆,点了三个菜。李志强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他吃著吃著,哭了。 “二十四年没吃过热乎饭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等著。等他吃完。 吃完饭,秦墨带他去了一个澡堂子,让他洗了个澡。他出来的时候,换了一身乾净衣服。他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 “老了。老了二十四年。” 秦墨看著他。“李志强,你还有什么想做的?” “我想去看看他。” “谁?” “那个拿钱跑的人。我想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秦墨查了一下。那个人叫王建国,当年捲走了三百万,跑到南方去了。他开了公司,买了房,结了婚,生了孩子。他过得很好。李志强在黑暗的地下室里等了二十四年。他在阳光下活了二十四年。 秦墨开车带著李志强,去了南方。开了两天。王建国的公司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一栋写字楼的五层。秦墨带著李志强走进去。王建国坐在办公室里,穿著西装,头髮梳得油亮。他看到李志强,脸白了。 “志强?你怎么来了?” 李志强看著他。“我来问你,为什么?” 王建国低下头。“我赌输了。欠了高利贷。不还他们就要杀我。我没办法。我对不起你。” 李志强站在那里,看了他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办公室。 “你不打他?不骂他?”秦墨问。 “不打了。骂了也没用。钱回不来了。我二十四年回不来了。打他,我的二十四年也回不来。” 他走出写字楼,站在门口。阳光照在脸上。他抬起头,看著天空。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带我来。” “不用谢。” “我想回家了。回我自己的家。不是地下室。是我以前住的那个家。它还在吗?” 秦墨查了一下。他以前住的房子,早就被银行收走了。卖了。现在是別人在住。 “不在了。卖了。” 李志强低下头。“那我去哪?” “先回救助站。慢慢找。” 李志强点了点头。秦墨开车带他回了本市,把他送到救助站。他站在门口,看著秦墨。 “秦警官,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 “你下次来的时候,能不能带一幅画给我?梵谷的画。他画了我。我想看看他把我画成了什么样。” “好。”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合伙人背叛,等二十四年,已救出,送救助站。”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背叛。那些被信任的人捅了一刀的人。他们等一个道歉,等一个解释,等一个公道。等不到。梵谷画了他们。我们来了。我们带他们出来。” “你带他出来了。” “带出来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李志强。他等了二十四年,等一个道歉。没等到。他见到王建国的时候,没有打,没有骂。他说“打了他,我的二十四年也回不来”。他放下了。不是原谅,是放下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李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背叛,等二十四年,已救送救助站”。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女人,站在一座墓前,墓碑上没有名字。她蹲下来,用手摸著碑面。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赵秀英。她等了三十年。等一个人来认错。没有人来。』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等了三十年,等一个人来认错。没有人来。 “她在哪?” “城西公墓。她每天去。坐在一座空墓前面。那座墓是她给自己立的。她等的那个人死了。她等不到他认错了。她给自己立了墓。等自己死。”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墓。公墓在城西的一片山坡上,一排一排的墓碑,整整齐齐的。赵秀英坐在一座墓碑前面,碑上没有名字,没有日期,只有一行字:“一个等了一辈子的人。”她蹲著,用手摸著碑面,像是在摸一个人的脸。秦墨走过去,蹲在她旁边。 “赵秀英?” 她转过头。她的眼睛很空,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赵秀英低下头,看著那块墓碑。“我等了三十年。等一个人来认错。他死了。他不会来了。我给自己立了墓。等我死了,我就躺进去。等了一辈子,等到了死。” “那个人是谁?” “我丈夫。他打了我三十年。我等他认错。他不认。他死了。我等不到了。” 秦墨看著她。“赵秀英,你不用等死了。你该活著。他死了,你自由了。” “我不知道怎么活。我被打了一辈子。等了一辈子。我不会活了。” “我教你。你先站起来。” 赵秀英站起来。她的腿麻了,站不稳。秦墨扶著她。她站在那里,看著那块墓碑。 “我以后不来了。” “好。” 秦墨扶著她,走出公墓。上了车。沈牧之坐在驾驶座上。 “去哪?” “救助站。她需要人照顾。” 到了救助站,秦墨把她交给工作人员。她站在门口,看著秦墨。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来看我。” “不用谢。”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赵秀英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家暴,等道歉三十年,丈夫已死,送救助站。”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等待道歉的人。那些被打了一辈子、等了一辈子的人。他们等一句对不起。等不到。梵谷画了他们。我们来了。我们告诉他们——不用等了。” “你告诉他们了。” “告诉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秀英。她等了三十年,等丈夫认错。他不认。他死了。她给自己立了墓,等自己死。秦墨告诉她不用等了。她出来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赵秀英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家暴,等道歉三十年,送救助站”。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一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那些被背叛、被辜负、被伤害的人。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这一次,他没有说“回家明天继续”。他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的夜空。 “沈牧之,你说,那些等道歉的人,他们等到了什么?” “等到了有人看见他们的等待。不是等到了道歉,是等到了被看见。”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道歉,等公道,等一句对不起。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背叛——李志强,被合伙人捲款,等二十四年,已救。道歉——赵秀英,被家暴,等道歉三十年,丈夫已死。”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间地下室里,站在李志强身边。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墙上那张被涂掉脸的照片。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背叛。他信任的人,捅了他一刀。他等了二十四年。等一个解释。没有等到。我画了那张被涂掉的脸。让人看见,背叛长什么样。” 秦墨看著画布上那张被涂掉的脸。黑色的顏料覆盖了五官,但轮廓还在。背叛的脸,看不见表情。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 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李志强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背叛的脸,被涂掉了。但轮廓还在。”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炭笔——是一幅粉彩。画的是一个孩子,五六岁,站在一扇关著的门前。他的手伸著,像是要推门,但不敢。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陈小军。他被关在门外。关了二十年。没有人开门。”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孩子。他被关在门外,关了二十年。等有人开门。没有人来。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开门。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新的一天,新的等待。秦墨不会停。 第九十九章 门 秦墨站在湖边,看著光组成的那个孩子。他站在一扇关著的门前,手伸著,像是要推门,但不敢。他的背影很小,很孤独。门很高,很厚,关得很紧。光在水面上晃动,孩子的影子也在晃动。梵谷在画被拒绝的人。那些被关在门外的人,那些不被接纳的人,那些想进去但进不去的人。他们站了很久,等有人开门。没有人开。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查一下,陈小军。”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陈小军,1985年生。他父母离婚的时候,他五岁。他跟了母亲。他母亲说他父亲不要他了。他不信。他每年去敲他父亲的门。没有人开。他站了二十年。等父亲告诉他——我要你。” “他父亲在哪?” “城西,一个老小区。他父亲后来再婚了,又生了一个儿子。他不想见陈小军。他怕新妻子不高兴。” “陈小军现在在哪?” “在城西的一家小旅馆。他还在等。每年去敲一次门。今年还没去。”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开往城西。小旅馆在老城区的一条窄巷子里,一栋三层小楼,招牌都褪色了。陈小军住在一楼最里面的房间,门开著。里面很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墙上贴著一张照片——一扇门。他拍的那扇门。每年去敲一次,拍一张照片。二十张照片,贴了满墙。门是一样的门,只是越来越旧。 陈小军坐在床边,手里拿著今年的照片。他还没有去敲门。他盯著照片里的那扇门,像是在做准备。秦墨走进来,坐在他旁边。 “陈小军?” 他转过头。他的眼睛很亮,但里面有一种东西——不是等待,是怕。怕去了,还是没人开。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被拒绝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陈小军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二十年。等那扇门开。他没开过。我每年去敲,敲完站在那里,等。等一个小时,等一天。没人开。我走了。第二年再来。二十年了。” “你恨他吗?” “不恨。我想他。我想让他告诉我,他不要我了。说了,我就不等了。他不说。他不开门。我只能在门外等。” 秦墨看著他。“陈小军,我陪你去。” 陈小军的手开始发抖。“现在?” “现在。” 陈小军站起来。他把今年的照片装进口袋里。两个人走出旅馆,上了车。沈牧之开车,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陈小军坐在后排。他一直在看窗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不说话。他的手在发抖。 开了二十分钟,到了那个老小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陈小军下了车,站在楼下。他抬起头,看著四楼那扇窗户。窗帘拉著。 “他在上面。” 秦墨陪著他,上了四楼。401。门关著。陈小军站在那里,看著那扇门。跟照片里一样,只是更旧了。他抬起手,想敲门,又放下了。抬起来,放下。第三次,他敲了。 没有人应。 他又敲了。还是没有人应。 他敲了第三次。门开了。 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陈小军的时候,亮了一下。 “小军?你来了。我等了你二十年。” 陈小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眼泪流下来了。 “你等我?你不是不要我了吗?” “谁说的?你妈说的?我没有不要你。她把你带走了,不让我见你。我去找你,她不让进门。我写信,她不回。我打电话,她掛了。我等了二十年。等你来找我。” “那你为什么不开门?我每年都来敲门。” “我不知道。我没听到过。你什么时候来的?” “每年。7月19日。” 老人低下头。“那天我都不在家。我出去找你了。我每年7月19日,去你妈家楼下,等你。你没出来过。我等了一天。第二天才回来。” 陈小军的腿软了。他蹲下来,哭了。哭出了声。老人也蹲下来,抱著他。 “小军,爸对不起你。爸没有不要你。爸等了二十年。等你来找我。你来了。” 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们。他转过身,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小军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关在门外二十年,父子重逢。”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拒绝的人。那些被关在门外的人,那些不被接纳的人。他们等有人开门。等了二十年。门开了。不是等来的,是敲开的。” “你陪他敲开了。” “陪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陈小军。他等了二十年,敲了二十年门。门没开过。他以为父亲不要他了。父亲也在等。等他来找他。两个人互相等,等了二十年。梵谷画了他们。秦墨陪他去敲门。门开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陈小军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拒门外二十年,父子重逢”。他放下笔,转过身。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又发现了一幅画。油画。画的是一个女人,跪在地上,面前站著一群人。那群人指著她,嘴张著,像是在骂她。她的头低著,不敢抬起来。背面写著一行字:『她叫王秀兰。她被冤枉了二十年。没有人相信她。』签名是v。” 秦墨闭上眼睛。又一个。被冤枉了二十年,没有人相信她。 “她在哪?” “城西,一家小超市。她在当收银员。一个人。不敢跟人说话。”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小超市在老城区的一条窄巷子里,门面很小,货架上摆著零食和饮料。王秀兰站在收银台后面,低著头,不敢看人。她的头髮花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手指蜷缩著,指甲剪得很短。 秦墨走进去,站在收银台前。 “王秀兰?” 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很暗,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又暗了。 “你是谁?” “秦墨。刑侦支队的。有人画了你。他让我来看你。” “谁画了我?” “梵谷。一个画家。他画痛苦的人。他画了你。” “他看见我了?” “他看见你了。” 王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二十年。等有人相信我。没有人信。” “你被冤枉了什么?” “他们说我是小偷。2004年,我工作的超市丟了钱。他们说是我的。我说不是我。没人信。我被开除了。没有人敢雇我。我到处找工作,没人要。后来我找到这家小超市,老板可怜我,让我在这干。我干了二十年。低著头,不敢看人。我怕他们认出我,骂我。” “那钱是谁偷的?” “不知道。但不是我。” 秦墨看著她。“王秀兰,我相信你。” 她抬起头。“你信我?” “我信你。” 她又哭了。“二十年了。你是第一个信我的人。” 秦墨拿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查了当年的案卷。马建国办的。结论:“內部员工盗窃,已开除,未立案。”没有证据,没有调查,没有结论。只有一句“可能自己走的”——不,这次不是“可能自己走的”,是“可能是她”。马建国写了一辈子。 秦墨找到了当年的超市老板。老板已经退休了,住在城北的一个老小区里。秦墨去问他。 “2004年,你们超市丟的钱,你確定是王秀兰偷的?” 老板犹豫了一下。“不確定。但当时大家都说是她。我就开了她。” “那钱找到了吗?” “没有。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秦墨看著他。“你冤枉了她二十年。她低著头活了二十年。” 老板低下头。“我知道。我后来查了监控,不是她。但已经开了,我就不想再管了。我对不起她。” “你去跟她说。” 老板跟著秦墨,去了那家小超市。他站在王秀兰面前,鞠了一躬。 “秀兰,对不起。钱不是你偷的。我冤枉了你二十年。” 王秀兰站在那里,看著他。她没有哭,只是看著他。 “我等了二十年。等这句话。等到了。” 老板走了。王秀兰站在收银台后面,直起腰。二十年来第一次直起腰。 “秦警官,谢谢你。谢谢你相信我。” “不用谢。” “我不低头了。我抬起头过日子。”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超市,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秀兰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被冤枉二十年,真相大白。”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画被冤枉的人。那些被指责、被污衊、被唾弃的人。他们等有人相信他们。等了二十年。我们来了。我们信了。他们抬起头了。” “她抬起头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秀兰。她低著头活了二十年。不敢看人。秦墨说“我相信你”。她抬起头了。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写下了王秀兰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被冤枉二十年,真相大白”。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梵谷的单元,还有一章。我们继续。” “继续。”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动,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个影子,想著那些被拒绝、被冤枉、被关在门外的人。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他没有说“回家明天继续”。他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的夜空。 “沈牧之,你说,那些被冤枉的人,他们等了一辈子,等到了什么?” “等到了有人相信他们。不是等到了真相,是等到了被相信。” 秦墨点了点头。他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今天找到了两个。”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没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那些灯下面,有人在等。等开门,等相信,等公道。他记住了他们。他不会忘。 他转过身,坐在沙发上。黑猫蜷在他腿边。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梵谷那一页。旁边写著“他在画恐惧”。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拒绝——陈小军,被关在门外二十年,父子重逢。冤枉——王秀兰,被冤枉二十年,真相大白。”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睡著了。这一次,他梦到梵谷。梵谷站在那扇关著的门前,站在陈小军身边。他手里拿著画笔,在画那扇门。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等待。他等了二十年。手伸著,等门开。没有开。我画了这扇门。你来了。你陪他敲门。门开了。” 秦墨看著画布上的那扇门。门开了。门缝里透出光。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 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页上写著陈小军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又写了一行字:“门开了。光进来了。”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证据,我出门了。” 黑猫叫了一声。 秦墨打开门,走了出去。阳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重案组。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炭笔——是一幅钢笔画。画的是一个男人,坐在一张椅子上,双手被绑在身后,眼睛被蒙住。他的嘴张著,像是在喊什么。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叫刘志远。他被人捆了五年。没有人救他。”签名是v。 秦墨看著那个男人。他被捆了五年,喊了五年。没有人听见。梵谷看见了他。秦墨要去救他。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新的一天,新的等待。秦墨不会停。 第一百章 捆绑 秦墨盯著白板上那幅钢笔画。男人的手腕上两道勒痕,一粗一细。粗的是绳子,细的是铁丝。他被绑了两次。两种绑法,两双手。他在笔记本上写下刘志远的名字,旁边標註:“被捆五年零三天,两个凶手。”沈牧之从电脑前抬起头。 “赵德明找到了。城西,新工地。他还在当老板。” “王德胜呢?” “城西城中村。换了名字,换了样子。但有人见过他。” 秦墨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下午三点。他拿起车钥匙,走到门口,停下来。他转过身,把笔记本装进口袋,没有叫沈牧之。 “我一个人去。” “你確定?” “两个人去抓两个,浪费时间。分头行动。你去赵德明那里,我去王德胜那里。” 沈牧之沉默了两秒,点了点头。秦墨下楼,上车。他没有开警笛,没有闪灯。一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混在城西的货车和电动车里,谁也不会多看一眼。 王德胜租的平房在一条窄巷子的最里面,门口堆著废纸板和空塑料瓶。秦墨把车停在巷口,步行进去。门没锁,虚掩著。他推开门,王德胜正坐在床上吃泡麵。看到秦墨,泡麵翻在裤子上,烫得他跳起来,但没跑。不是不想跑,是腿软了。 “王德胜,你被捕了。” “他……他还活著?” “活著。你关了他五年。他没死。你该判了。” 王德胜低下头,伸出手。秦墨銬住他,带出平房。阳光照在王德胜脸上,他眯著眼睛,没有挡。巷子里有人探头看,没人说话。 秦墨把他塞进后座,发动车子。他没有直接去拘留所,而是绕到城西那条干河上的桥洞。刘志远还蹲在里面,抱著膝盖,看到秦墨的车,缩了缩。秦墨下车,走到桥洞前,蹲下来。 “刘志远,你看看。” 他让王德胜从车里出来,站在桥洞口。刘志远抬起头,看著那个人。五年前把他打晕、用绳子捆住、拖进地下室的那个人。他盯著看了很久,然后低下头。 “是他。” 秦墨把王德胜带回车上,开车去拘留所。办完手续出来,天已经暗了。他站在拘留所门口,点了一根烟。沈牧之发来消息:“赵德明抓到了。在城西新工地。他想跑,摔了一跤,腿磕破了。送医院了。” 秦墨回了一个字:“好。” 他没有回重案组。他去了刘志远住的桥洞,人不在。他去了救助站,刘志远在,坐在床上,看著窗外的路灯。 “秦警官。” “王德胜抓了。赵德明也抓了。两个都抓了。” 刘志远低下头。“谢谢。” “不用谢。” 秦墨站在窗边,看著外面的街道。救助站的走廊里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哭,有人在吵。刘志远坐在床上,不说话。秦墨转过身。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先活著。” 秦墨点了点头,走出救助站。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志远那一页。写了两个字:已救。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副驾驶座上。 他开车回了重案组。沈牧之在,白板上多了两张照片——赵德明和王德胜的入案照。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几十个。从波洛克到梵谷,五个画师,几十个被看见的人。他拿起笔,在刘志远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没有写“已告知”或“已救”,只画了一个圈。然后他放下笔,把白板上的画一幅一幅取下来,叠好,放在墙角。 沈牧之看著他。 “秦墨,你干什么?” “占地方。新的要来了。” 他话音刚落,走廊里传来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好几个。门被推开,一个穿深色夹克的中年男人走进来,身后跟著三个人。男人四十多岁,方脸,眼神很沉。他扫了一眼办公室,目光停在秦墨身上。 “秦墨?” “我是。” “省厅的。姓周。这几个案子,上面很重视。从现在起,由我们接管。” 秦墨看著他。“接管?” “画师系列案。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五个代號,五个画师。你们的调查到此为止。所有的证据、卷宗、画作,全部移交。” 沈牧之从椅子上站起来。“我们是专案组的。局长任命的。” 周姓男人看了他一眼。“现在不是了。文件已经下到你们局长那里。你可以去问。”他从公文包里抽出一张纸,递过来。秦墨接过去,看了一眼。是省厅的调令,公章、签字、日期,齐全。 秦墨把纸放在桌上。“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下午。我们连夜赶过来的。” 秦墨看著那三个陌生人。他们已经在搬墙角的画了。动作很快,很专业,像是早就知道放在那里。 “周队,这个案子我们查了两年。画师还没全部出现。背后还有人。” 周姓男人看著他。“我们知道。馆长。所以上面才要接管。这不是你一个人能办的事。” 秦墨没有说话。他看著他们把画装进箱子,把白板上的照片撕下来,把笔记本翻了一遍。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拳头攥著,没动。 “秦墨,你不拦?” “拦什么?省厅的文件。拦了就是抗法。” 沈牧之沉默了几秒,鬆开拳头。 周姓男人走到门口,转过身。“秦墨,你在档案室待了一年。重案组是临时借调。明天你去办手续,回档案室。沈牧之,你是法学院老师,不是警察。这个案子跟你没有关係。” 门关上了。走廊里脚步声远去。办公室空了大半,白板上一片空白,墙角的画没了,桌上的照片没了。只剩两张入案照还贴在边上,忘了撕。秦墨走过去,把两张照片撕下来,装进口袋。 沈牧之靠在墙上。“就这样了?” “就这样了。” “你甘心?” 秦墨没有回答。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路灯亮著,街上有人在走,有人在等。那些被看见的人,刚被看见。那些还没被看见的人,还在等。 “沈牧之,你回法学院吧。课不能一直不上。” “你呢?” “我回档案室。老周一个人忙不过来。” 沈牧之看著他。“你骗谁?” 秦墨转过身。“我没骗谁。案子不在我们手里了。但那些被遗忘的人还在。他们还在等。等有人去看他们。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沈牧之没有说话。他拿起外套,走到门口。 “秦墨,你变了。” “哪儿变了?” “以前你说,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痛都要挖出来。现在你说,以人的身份去看。” 秦墨站在窗前,没有回头。“方诚说的。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起点不是站在这里看,是站在这里,然后往前走。” 沈牧之走了。办公室里只剩秦墨一个人。他坐回椅子上,拿出笔记本,翻开。最后一页写著达利的字:“他记了所有人。他该休息了。”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 第二天早上,秦墨去办了手续。从重案组调回档案室。他把笔记本放在抽屉里,把车钥匙放在桌上。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重案组那边,不干了?” “省厅接管了。” 老周点了点头,没有问。秦墨上楼,坐在办公室里。窗外,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了很久,然后从抽屉里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名字。 有人敲门。老周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幅画。 “刚才有人送来的。放在值班室,说是给你的。” 秦墨接过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不是水彩——是一幅版画。黑白分明,线条粗礪。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不是波洛克的那面墙,不是达利的那面墙。是另一面。墙上的名字密密麻麻,从地面到天花板。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g。高更。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他离开了。你们还在。他会回来的。”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老周站在门口。“谁?” “高更。第六个。” “省厅不是接管了吗?” “案子接管了。画没接管。画是给我的。” 秦墨把画掛在白板上。白板空了几天,又有了第一幅画。他没有叫沈牧之。他一个人站在白板前,看著高更的画。那面墙上的名字,一个都不认识。但高更在告诉他——还有人在等。不是警察等,是人等。秦墨把笔记本从抽屉里拿出来,翻开新的一页,写下两个字:高更。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出去?” “嗯。出去看看。” “看什么?” “看一个人。”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发动引擎,开出了公安局的大门。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停。他开往城西。 高更的画上没有地址,没有名字,没有说明。只有一面墙,墙上写满了名字。但秦墨知道去哪里。那些名字,不是写在画布上的——是刻在那面墙上的。那面墙在哪里?在城西,一座废弃的工厂。达利墙的对面。波洛克墙的旁边。他一直没进去过。今天,他要去。 他把车停在那条街上,走进那座废弃的工厂。铁门开著,里面很暗。他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四面墙,从地面到天花板,写满了名字。不是几百个——是几千个。密密麻麻的,印刷体,整整齐齐。他站在那里,看著那些名字。一个都不认识。但高更记得。他在等秦墨来看。 秦墨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拿出笔记本,没有写任何字。他只是坐在那里,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 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另一条街。那里有一个老人,等了三十年。不是失踪者的家属,不是倖存者,不是杀手。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在高更墙上看到自己名字的人。他不知道,但他会知道。秦墨要去看他。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车子匯入车流。秦墨没有开警笛,没有闪灯。一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混在城市的车流里。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但他知道去哪里。他知道谁在等。他会去。 第一百零一章 逃离 秦墨在高更的墙前站了一个下午。几千个名字,从地面延伸到天花板,印刷体,整整齐齐。他不认识任何一个,但他知道,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是一个人。一个被遗忘的人,或者一个选择被遗忘的人。他注意到一个细节:波洛克的墙上,名字旁边有日期——失踪的日期。达利的墙上,名字旁边有家属的名字。高更的墙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名字。没有来处,没有去向。他拿出手机,拍了最后一张照片,然后走出工厂。 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重案组。他去了城西的一家小茶馆,点了一壶茶,坐在角落里,把照片一张一张地翻看。几千个名字,他不可能一个一个地查。但他不需要查。高更把画送给他,不是让他查。是让他去看。看那些还活著的人。他挑了一个名字:赵山河。不是因为他认识,是因为这个名字在所有名字的最上面,第一个。高更在告诉他,从第一个开始。 第二天,秦墨没有穿警服。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开著自己的车,去了城西的城中村。赵山河的户籍地址在一条窄巷子里,但房子已经拆了,只剩一片空地。秦墨在附近转了两圈,在一家杂货店买了一瓶水,隨口问老板认不认识赵山河。老板想了想,说:“老赵啊,好多年没见了。他不住这里了。听说去了山上。” “什么山上?” “城西那座山,有个庙。他在庙里住。” 秦墨开了一个小时,到了山脚下。山不高,但很陡,路是土路,车子开不上去。他下车步行,走了四十分钟,看到一座小庙。灰墙黑瓦,门虚掩著。院子里有一个老人,穿著灰色僧袍,正在扫地。他扫得很慢,一下一下的。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赵山河?” 老人停下扫帚,抬起头。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不像一个在庙里住了很久的人,倒像一个刚从外面回来的人。 “你是?”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在一面墙上。” 赵山河放下扫帚,走到门口,看著秦墨。他看了很久。 “那面墙,我去过。” 秦墨愣了一下。“你去过?” “二十年前。我走进去,看到自己的名字在上面。我不知道是谁写的。但我知道,有人看见我了。我不是一个人了。”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赵山河沉默了一会儿。“我是逃出来的。不是从监狱逃出来。是从家里逃出来。我老婆、孩子、工作、房子——我都不要了。我跑到这里,出了家。不是信佛,是想一个人待著。不想被人找到。” “有人找你吗?” “没有。二十年前,我把名字刻在那面墙上。从此没有人找过我。今天你来了。” 秦墨看著他。“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 “跑出来。” 赵山河笑了。不是苦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不后悔。这里清净。没人管我。我每天扫院子,看山,看云。二十年前我喘不上气,现在能喘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没有问赵山河为什么跑出来。不需要问。每个人的理由都不一样。高更没有画原因,只画了名字。因为他知道,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跑了,他们活著。 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赵山河,你还会下山吗?” “不会。山下的世界,不属於我。” 秦墨下了山,上了车。他没有拿出笔记本,没有写任何字。他只是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山上的树。风吹过来,树叶哗哗响。 他没有回城。他开车去了下一个地址。高更墙上第二个名字:孙丽。不是之前那个孙丽,是另一个。地址在城北的一个老小区。孙丽还在,她没有跑。她只是把自己关在家里,十年没出门。秦墨敲了门,没有应答。他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从缝里看著他。她的眼睛很暗,很怕。 “孙丽?” “你是谁?”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 门开大了些。孙丽站在门后面,穿著睡衣,头髮乱糟糟的。屋里很暗,窗帘拉著。秦墨没有进去,站在门口。 “你认识赵山河吗?” “不认识。” “他跑到山上的庙里,住了二十年。他说他能喘气了。” 孙丽低下头。“我也想跑。跑不了。我害怕。” “怕什么?” “怕人。怕他们问我。怕他们看我。” 秦墨看著她。“你今天开门了。你看了我。你没跑。” 孙丽的眼泪流下来了。“你是谁?” “一个来看你的人。” 秦墨转过身,下了楼。他没有回头。他知道,孙丽会记住今天。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是因为他来了。他看了她一眼。二十年来,第一次有人专门来看她。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去第三个地址。天黑了,路灯亮起来。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没有说“证据,今天找到了几个”。他只是换了鞋,坐在沙发上,拿出笔记本,翻开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两个字:赵山河。旁边写:山上,庙里,扫地。然后写:孙丽。旁边写:家里,十年没出门。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没有睡,看著天花板。 手机震了一下。沈牧之发来一条消息:“省厅那边有进展吗?” 秦墨回:“没有。案子不在我们手里了。” “你还查吗?” “查。不查案子。查人。” “人?” “那些在高更墙上的人。几千个。我一个一个去看。”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我跟你一起。” “你不用来。你不是警察了,我也不是。但你是老师。你该去上课。” “周末。” 秦墨看著屏幕,没有回覆。他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闭上眼睛。他梦到高更。高更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他手里拿著一把刻刀,在墙上刻名字。一笔一画,很慢,很用力。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你在干什么?” “我在刻名字。他们跑了。我刻下来,让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他们去了哪里?” “不知道。但他们跑了。跑掉了。比等死强。”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赵山河和孙丽的名字。他拿起笔,在赵山河旁边加了一行字:“跑了。活得好好的。”在孙丽旁边加了一行字:“没跑。但开门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没有说“证据,我出门了”。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他没有去重案组,没有去档案室。他去了城西的一条街。高更墙上第三个名字:刘志远。不是之前那个被绑的刘志远,是另一个。地址在一栋废弃居民楼的一层,门锁著,窗户用木板钉死了。秦墨站在门口,敲了敲。里面没有声音。他等了很久,正要走,门缝里传来一个声音。 “谁?”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门没有开。声音从门缝里挤出来。 “我不认识你。” “你不用认识我。我来看看你。” 沉默了很久。“你看到什么了?” “看到一扇关著的门。窗户钉死了。你看不见外面。” “我不想看见外面。外面的人也不想看见我。” “你怎么知道?” 又沉默了。“你走吧。” 秦墨没有走。他靠在门边的墙上,点了一根烟。他抽完一根,又点了一根。抽到第三根的时候,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四十多岁,瘦得皮包骨。他的眼睛很亮,但亮得不正常,像是一直没有睡好。 “你还没走?” “没走。” “你看到我了。可以走了。” 秦墨看著他。“你叫什么名字?” “刘志远。” “刘志远,你多久没出来了?” “十年。” “十年没见过太阳了。” 刘志远低下头。“见过。晚上出来。白天不敢。”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高更墙上那些名字的照片。他指著刘志远的名字。 “有人把你的名字刻在墙上。几千个名字。你是其中一个。你不是一个人。” 刘志远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他的手开始发抖。 “谁刻的?” “一个画家。他叫高更。他刻了所有人。他让我来看你们。” 刘志远抬起头。“你看了。你走吧。” 秦墨把照片收起来,转过身。走了几步,听到身后门关上的声音。他没有回头。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拿出笔记本,没有写任何字。他只是坐在那里,看著那栋废弃的居民楼。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往下一个地址。 高更墙上第四个名字。第五个。第六个。他一个一个地看。有的开门了,有的没开。有的说话,有的沉默。有的哭了,有的笑了,有的面无表情。他不问为什么,不劝他们出来,不告诉他们应该怎么活。他只是去。只是看。只是让他们知道,有人看见他们了。 一周后,秦墨回到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你这几天去哪了?” “去看了几个人。” “什么人?” “在高更墙上的人。几千个。我才看了几十个。”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你一个人?” “一个人。” “看完了呢?” “看完了再说。”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高更那一页。上面写著几十个名字,每个名字旁边都有一行字——他们在哪里,他们在干什么,他们开没开门。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还有一个。” “今天第几个?” “第十七个。”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没有开警笛,没有闪灯。一辆沾满泥点的黑色吉普,混在城市的车流里。他知道去哪里。他知道谁在等。他会去。 第一百零二章 跑掉的人 秦墨在高更墙上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手指停住了。不是因为他认识,是因为他在案卷里见过。赵大年。2004年失踪。妻子报了案,马建国出的警,结论是“可能自己走的”。案卷只有两页纸,秦墨在档案室翻到过,当时他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后来他查了赵大年的社会关係、银行记录、手机通话,什么都没有。这个人像是蒸发了一样。他以为他死了。但高更墙上,赵大年的名字跟所有人一样,没有日期,没有说明。只有一个名字。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个名字,看了很久。高更在告诉他——他没有死。他跑了。 秦墨查了三天。他调了赵大年失踪前半年的所有记录,发现他每个月都会去银行存一笔钱,不多,几百块。失踪前三个月,存款突然停了。不是没钱,是把钱取出来了。取了多少?查不到。现金取款,不留记录。秦墨又查了他妻子的记录。她妻子叫王秀兰,在赵大年失踪后等了五年,没等到,改嫁了。现在住在城北,跟新丈夫开了一家早餐店。秦墨没有去找她。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丈夫没死,他跑了,不要你了?她好不容易开始了新生活,不能再把她拖回去。 秦墨换了思路。他查了赵大年失踪前的爱好。他喜欢钓鱼,每个周末都去城西的河边。秦墨去了那条河,河边的钓鱼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没人记得二十年前的事。他又查了赵大年的老家。他在g省的一个小县城长大,父母都去世了,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亲戚可以问。 秦墨在重案组的档案室里泡了整整一天。沈牧之打电话来,问他周末要不要去看高更墙上的人。秦墨说在看一个跑掉的。沈牧之问谁。秦墨说赵大年。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那个2004年失踪的?”“对。高更墙上。他没死。他跑了。”“你查到了?”“还没。但快了。” 第三天,秦墨在赵大年老家县城的户籍系统里找到了一条记录。2005年,一个叫“赵大年”的人在g省南边的一个小城市办了暂住证。同名同姓,出生日期差一天。秦墨查了那个赵大年的照片——不是同一个人。但他在那个小城市的社保记录里,发现了另一个名字。刘建国。不是之前那个刘建国,是另一个。照片跟赵大年一模一样。他改了名字。他跑到了南方,改了名字,重新开始了。 秦墨开了一夜的车。第二天上午,他到了那个小城市。城不大,建在一片丘陵之间,空气潮湿。刘建国——赵大年——开了一家小饭馆,在一条不宽的街上,门口种著一棵枇杷树。秦墨把车停在街对面,坐在驾驶座上,看著那家饭馆。门面不大,几张桌子,一个灶台。一个男人站在灶台前炒菜,五十多岁,头髮花白,围裙上沾著油渍。他的动作很熟练,顛勺、翻锅、装盘,一气呵成。一个女人在旁边帮忙端菜,像是他妻子。一个年轻人坐在角落里玩手机,像是他儿子。 秦墨看著那个男人炒了一个小时的菜。他没有下车,没有进去,没有打招呼。他只是看著。看著那个跑了二十年的人,在灶台前顛勺,在油烟里眯眼睛,在客人催菜的时候说“马上就好”。他活得好好的。他有妻子,有儿子,有饭馆,有生活。他跑掉了。他不想被找到。秦墨没有去找他。 他发动了车子,掉头,开出了那个小城市。回程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赵大年。他为什么跑?欠债?犯事?还是单纯不想过了?秦墨不知道。但高更没有画原因。高更只画名字。因为他知道,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跑了,他活著。 秦墨回到本市,已经是深夜。他没有回家,去了档案室。老周不在,值班室的灯灭了。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拿出笔记本,翻到赵大年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跑掉了。活得好好的。改名叫刘建国。南方小城。饭馆。妻子。儿子。”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第二天,秦墨去了高更的墙。他站在赵大年的名字前面,看了很久。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画了一个圈。高更不需要知道他查到了什么。高更只需要知道他来过了。秦墨转过身,走出工厂。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手机,翻到高更墙上那些名字的照片。几千个。他看了几十个,还有几千个。他一个一个地看。不是查案,是看见。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另一条街。高更墙上第四十二个名字:李春花。不是之前那个李春花,是另一个。地址在城西的一个老小区。秦墨敲了门,没有人应。他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的眼睛浑浊,看到秦墨,亮了一下。 “你是?”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 老太太低下头。“我跑了五十年。从家里跑出来的。我爸妈不让我读书,让我嫁人。我不愿意。我跑了。跑到这里,一个人过了五十年。没人找我。我以为没人记得我了。” “有人记得你。他把你的名字刻在墙上。” 老太太抬起头。“他还记得我?” “他记得。” 老太太的眼泪流下来了。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她站在门里面,没有出来。两个人隔著门槛,一个在里,一个在外。 “你过得好吗?”秦墨问。 “好。一个人。自由。想干什么干什么。没人管我。”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下了楼。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春花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跑了五十年。一个人。自由。”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没有回档案室。他去了城西的河边。赵大年以前钓鱼的地方。河边有几个钓鱼人,坐在小板凳上,一动不动。秦墨站在岸边,看著河水。水很浑,流得很慢。他想起赵大年在灶台前炒菜的样子。顛勺,翻锅,装盘。他跑了二十年,学会了炒菜,开了饭馆,有了老婆孩子。他跑掉了。不是所有人都能跑掉。孙丽没跑掉,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十年。刘志远没跑掉,他把门窗钉死。李春花跑掉了,一个人过了五十年。赵大年跑掉了,换了个名字重新开始。跑掉的人,活法也不一样。 秦墨上了车,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没有说“证据”,只是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赵大年、李春花、孙丽、刘志远的名字。四种跑法。四种活法。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没有梦。 第二天,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姓沈。” 秦墨上了楼。沈牧之站在白板前,看著高更的画。听到脚步声,他转过身。 “周末了。我跟你一起。” “不用。” “你不是一个人。” 秦墨看著他,没有拒绝。两个人下了楼,上了车。秦墨开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往城西开去。 “今天看谁?”沈牧之问。 “高更墙上第四十三个。” “叫什么?” “王德胜。不是之前那个王德胜,是另一个。” 沈牧之没再问。秦墨把车停在一条窄巷子口,两个人步行进去。王德胜住在一栋老楼的顶层,没有电梯。爬了六层,秦墨敲了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四十多岁,穿著一件旧t恤,头髮乱糟糟的。他的眼睛很红,像是刚睡醒,又像是一直没睡。 “王德胜?” “你们是谁?” 秦墨没有掏证件。“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 王德胜看著他们,看了很久。然后他让开了门。“进来吧。” 屋里很乱,衣服堆在椅子上,碗筷堆在水池里。墙上贴满了照片,都是同一个女人。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不同表情。秦墨看著那些照片。 “她是谁?” “我老婆。跑了。十年前跑了。跟別人跑了。” “你等她?” “不等。我恨她。但我忘不了她。我拍了十年她的照片。她不知道。我跟踪她,拍她。她笑,她哭,她跟那个人吵架,她跟那个人和好。我都拍了。我出不来了。” 沈牧之站在墙前,看著那些照片。“你该放了她。” “我知道。我放不了。” 秦墨看著王德胜。“她跑了。你也该跑。” 王德胜低下头。“跑到哪?” “哪都行。別在这。” 王德胜没有说话。秦墨转过身,走出房间。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会跑吗?” “不知道。但他知道有人来看过他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下一个地址。高更墙上第四十四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看。沈牧之跟著他。两个人不再说话。不需要说。一个开车,一个看路。一个敲门,一个等著。一个说话,一个听著。 天黑的时候,他们看了十二个。有的开门,有的没开。有的说话,有的沉默。有的哭了,有的笑了。秦墨不劝,不救,不告诉。他只是去,只是看。沈牧之跟著,也一样。 秦墨把车停在沈牧之的公寓楼下。沈牧之下了车,站在路边。 “明天几点?” “八点。” “去哪?” “高更墙上第四十五个到第五十六个。” 沈牧之点了点头,转身走进楼门。秦墨开车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今天看了十二个,十二行字。他看了一遍,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 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他闭上眼睛。这一次,他梦到高更。高更站在南太平洋的海边,皮肤晒得黝黑,手里拿著画笔。他在画那些跑掉的人。不是画他们的脸,是画他们跑的方向。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他们跑的方向。有人往山里跑,有人往海里跑,有人往心里跑。跑到哪不重要。跑就行。” 秦墨看著画布。蓝色的海,绿色的山,红色的路。路很窄,弯弯曲曲,伸向远方。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脸上。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昨天那十二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每个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画了一个圈。表示他来看过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已经在楼下等著了。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走吧。”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高更墙上第四十五个名字。新的一天,新的人。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零三章 跑不掉的人 秦墨在高更墙上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注意到旁边有一个红叉。不是他画的,不是铅笔,是红笔。高更画的。几千个名字里,只有这一个有红叉。秦墨盯著那个红叉,看了很久。高更在告诉他——这个人没跑掉。名字叫陈志远。秦墨在系统里查了,没有叫陈志远的失踪人员,没有叫陈志远的在逃人员,没有叫陈志远的未结案。什么都没有。这个人不存在。但高更画了他,在旁边画了叉。 秦墨去了陈志远的户籍地址。城西的一条老巷子,房子已经拆了,只剩一片空地。他在附近问了十几个人,没有人记得姓陈的人家。他又去了派出所,调了二十年前的户籍底册。陈志远,男,1975年生。2000年註销户口,註销原因是“死亡”。死亡证明是哪家医院开的?没有。谁报的?没有人。註销户口的人叫马建国。秦墨看著那个名字,没有惊讶。马建国。他什么案子都沾过。失踪的、死亡的、可能自己走的。他写了几十年。 秦墨去了城西的一条河边。不是钓鱼的那条,是另一条,更窄,水更急。岸边有一双鞋,灰色的运动鞋,鞋带繫著,整齐地放在石头上。鞋已经烂了,被风雨吹了二十多年。秦墨蹲下来,看著那双鞋。高更在告诉他——陈志远从这里跳下去的。他把鞋脱了,整整齐齐放在岸边。然后他跳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来找他。马建国写了“死亡”,註销了户口。没有调查,没有打捞,没有通知家属。他死了,死了二十四年。 秦墨站起来,看著河水。水很急,打著漩涡,卷著树叶往下冲。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了。 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去高更的墙。他去了城西的一片墓地,不是正规的公墓,是一片荒地,竖著一些歪歪扭扭的墓碑。有的是木头,有的是石头,有的只剩一个土堆。秦墨在一棵老槐树下找到了陈志远的墓。没有墓碑,只有一块石头,石头上刻著两个字:志远。字歪歪扭扭,像是小孩刻的。旁边放著一束乾花,早就枯了,顏色褪成灰白。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块石头。谁刻的?谁放的?他查了陈志远的亲属——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妻子,没有孩子。他一个人。高更画了他,给他画了叉。还有人记得他。不是家人,是画家。 秦墨回到高更的墙,站在陈志远的名字前面。他拿出笔,在红叉旁边画了一个小圈。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 沈牧之在车里等著他。看到他上车,没问。 “今天还看吗?” “看。” 秦墨发动了车子。高更墙上第四十五个名字。没有红叉,没有记號。只是一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看。 一周后,秦墨在档案室里整理高更墙上的名字。他把笔记本翻开,一页一页地数。已经看了八十三个。八十三个名字,八十三个活人。有的跑了,有的没跑,有的在跑的路上。只有一个死了。陈志远,死在跑的路上。他把鞋脱在岸边,整整齐齐。他跳了。高更记得他。 老周端著一杯茶走进来,放在秦墨桌上。 “你最近天天出去。” “嗯。” “看什么人?” “高更墙上的人。几千个。”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看得完吗?” “看不完。但能看一个是一个。” 老周点了点头,走出办公室。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烫。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0年的案卷。陈志远的死亡註销记录,只有一页纸。马建国签的字。秦墨看了很久,然后把案卷放回去。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给力,????????????.??????书库广 】 “嗯。再看一个。”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没有开往城西,而是开往城南。高更墙上第四十四个名字:孙德明。不是之前那个法官,是另一个。地址在城南的一个老小区。秦墨敲了门,没有人应。他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门开了,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他穿著一件旧中山装,扣子扣得整整齐齐。 “孙德明?” “我是。你是谁?”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进来吧。” 屋里很整洁,家具都是老式的,擦得很亮。墙上掛著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年轻女人,圆脸,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你女儿?” “我老婆。跑了。三十年前跑了。” “你等她?” “不等。我知道她不会回来了。但我没跑。我在这里住了四十年。等她回来看看。看看我还在这里。” 秦墨看著那张照片。“她知道你还在这里吗?” “不知道。她跑了,不会回来了。但我还是在这里。万一她回来呢。” 秦墨没有说话。他站在那里,看著那张照片。老人也没有说话。两个人沉默著。 秦墨转过身。“孙德明,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孙德明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没跑。等了三十年。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人。”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下一个地址。高更墙上第四十五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看。有人跑掉了,有人没跑,有人死在路上,有人在等。高更画了他们所有人。秦墨去看他们所有人。 晚上,秦墨回到档案室。沈牧之在门口等著他,手里拿著一封信。 “寄到法学院的。写的是你的名字。” 秦墨拆开信。里面是一张照片,拍的是高更的墙。墙上的名字密密麻麻,但有一个被圈了出来。不是红圈,是蓝圈。秦墨不认识那个名字。照片背面写著一行字:“他还在。他在等你。”秦墨把照片翻过来,看著那个名字。刘建国。不是赵大年改名的那个刘建国,是另一个。秦墨在系统里查了,没有记录。他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不知道他在哪里,不知道他为什么等他。但高更知道。 秦墨把照片装进口袋里。沈牧之看著他。 “谁寄的?” “不知道。但高更知道。” “你要去找?” “去。他还在等。”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档案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我跟你一起。” “不用。你回法学院。明天有课。” 沈牧之没有坚持。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开往城西,而是开往城南。高更墙上被圈出来的那个名字,地址在城南的一个老小区。秦墨把车停在楼下,上了三楼。301的门关著,门上贴著一张褪色的福字。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又敲了敲。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从缝里看著他。 “找谁?” “刘建国。” “他不在。” “他去哪了?” “走了。昨天走的。他说有人来找他了。他不能等了。” “他说什么了?” 女人低下头。“他说——『告诉来找我的人,我跑了。跑掉了。不用找了』。” 秦墨站在那里。刘建国跑了。高更圈出他的名字,告诉他——他还在。等秦墨来找他。但秦墨来的时候,他已经跑了。他不想被找到。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建国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跑了。跑掉了。不用找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去高更的墙。他站在刘建国的名字前面,拿出笔,在旁边画了一个小圈。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 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起来,照著空荡荡的街道。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夜空。 沈牧之发来一条消息:“找到了?” 秦墨回:“没有。他跑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是在找跑掉的人吗?他跑了,你应该高兴。” 秦墨看著那行字,没有回覆。他发动了车子,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陈志远——死在路上。孙德明——在等。刘建国——跑了。三种人。三种结局。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高更。高更站在那片海边的沙滩上,手里拿著一把刀。他在刻一根木头,木头渐渐变成一个人的形状。 “你在刻什么?” “我在刻那些跑不掉的人。他们想跑,但没跑掉。我把他们刻出来,让他们站著。站著比躺著强。” 秦墨看著那根木头。人形的轮廓,没有五官,没有名字。但高更知道他是谁。秦墨也知道。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陈志远、孙德明、刘建国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每个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圈。不是找到,不是告知。只是表示他来看过了。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已经在楼下等著了。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今天看谁?” “高更墙上第四十六个到第五十七个。”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零四章 不跑的人 秦墨在高更墙上看到一个名字,旁边写著两个字:“不跑。”不是红叉,不是蓝圈,是铅笔写的两个字。高更写的。几千个名字里,只有这一个写了字。秦墨看著那两个字,想了很久。不跑。不是跑不掉,是不跑。他查了那个人,叫王德厚。六十五岁。户籍地址在城西的一片荒地,以前是一个村子,二十年前拆迁,人都搬走了,房子拆了,只剩他一个人。他没搬。他住在自己搭的棚子里,种菜,养鸡。 秦墨开车去了那个地方。路越走越窄,两边长满了草。村子已经没了,只剩几截断墙和一棵老槐树。棚子在槐树下面,木板搭的,顶上铺著油毡。一个老人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手里拿著一把蒲扇,正在扇风。旁边有几只鸡在刨土,一只黄狗趴在他脚边。 秦墨下了车,走过去。老人抬起头,看著他。他的眼睛很亮,不像一个在废墟里住了二十年的人。 “王德厚?” “是我。你是谁?” “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在旁边写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 “不跑。”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摸了摸黄狗的头。 “他看错我了。我不是不跑。我是跑不动了。” “你试过?” “试过。搬走那天,我收拾了东西,走到村口,又回来了。走不动。不是腿走不动,是心走不动。这里是我爸盖的房,我爷种的地。我在这里生了,在这里长了。跑了,去哪?哪都不是家。” 秦墨看著他。“你一个人住了二十年?” “一个人。鸡陪我,狗陪我。过年的时候,儿子来接我,我不去。他一年来一次,看看我,放下东西,走了。他不理解。他说这破地方有什么好待的。我说你不懂。” “你后悔吗?” “不后悔。我种的菜不打药,养的鸡不吃饲料。我吃的每一口饭,都是自己种的。城里人花钱买不到。” 秦墨点了点头。他没有劝王德厚离开,没有问他为什么不跟儿子住。他只是站在那棵老槐树下,看著那片废墟。二十年前,这里是一个村子。有人家,有炊烟,有小孩跑,有狗叫。现在只剩王德厚一个人。他不跑。他留下来了。 “王德厚,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转过身,上了车。他没有立刻发动,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后视镜里的老人。王德厚还坐在门口,扇著蒲扇,黄狗趴在他脚边。鸡在刨土。风把槐树的叶子吹得沙沙响。秦墨发动了车子,开走了。 他没有回城。他去了高更墙上另一个名字的地址。那个人也没有跑。他留下来了,留在一座废弃的工厂里。厂房已经空了,机器都搬走了,只剩一个看门的老人。他姓赵,七十岁。工厂倒闭后,所有人都走了,他留下来看门。看了十五年。没人给他发工资,他自己种菜,自己做饭。他说:“我在这里干了一辈子。机器是我装的,產品是我造的。我不能让贼把东西偷走。虽然已经没什么可偷的了。” 秦墨站在厂门口,看著那个老人。他坐在传达室里,面前放著一台小电视,正在放京剧。他跟著哼,摇头晃脑。 “赵师傅,你一个人?” “一个人。老伴走了,孩子在外地。我在这里,清净。” “你不怕?” “怕什么?怕鬼?鬼是人变的。人都不怕,怕什么鬼。” 秦墨笑了。不是苦笑,是真的笑了。老人看到他笑,也笑了。 “小伙子,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人。十五年,你是第一个。” 秦墨没有说他是警察,没有说他是来看高更墙上名字的。他只是站在那里,跟老人聊了一会儿天。聊京剧,聊工厂当年的事,聊他儿子在外地做什么。然后他走了。老人站在厂门口,冲他挥手。秦墨在后视镜里看到那只手,举了很久。 他回到档案室,已经是傍晚。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看了几个?” “三个。两个不跑的,一个跑不掉的。”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王德厚名字旁边写:“不跑。废墟里。种菜养鸡。”在赵师傅名字旁边写:“不跑。空厂里。看门十五年。”在陈志远名字旁边,他已经写过“死在路上”。三种人。跑掉的,跑不掉的,不跑的。高更画了所有人。秦墨去看所有人。 他把笔记本锁进抽屉,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再看一个。” “今天第几个了?” “第四个。”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没有开往城西,而是开往城南。高更墙上另一个名字,旁边没有字,没有红叉,没有蓝圈。只是一个名字。但他知道,这个人也没有跑。他留下来了,留在一座桥下。不是干河上的桥,是城南的一座立交桥。桥下住著一个流浪汉,六十多岁,头髮花白,衣服破烂。他住在桥洞下面,铺著纸板,盖著旧棉被。 秦墨把车停在桥上,走下去。流浪汉正坐在纸板上,啃一个馒头。看到秦墨,他停下来,盯著他。 “你別过来。我没偷没抢。” “我不是警察。” “你骗人。你开那个车,就是警察的车。” 秦墨没有解释。他蹲下来,跟流浪汉隔著几步远。 “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 “高更墙上有一个名字,跟你很像。” 流浪汉的手停了一下。“谁?” “一个画家。他把你的名字刻在墙上。几千个名字里,有你的。” 流浪汉低下头,看著手里的馒头。“我叫刘大柱。不是之前那个刘大柱,是另一个。我跑了二十年。跑到这,跑不动了。不跑了。” “你家里人知道你在哪吗?” “没有家人。都没有了。我一个人。” 秦墨看著他。刘大柱啃了一口馒头,嚼得很慢。 “你吃饭了吗?”刘大柱问。 “吃了。” “骗人。你嘴唇乾裂了,多久没喝水了?” 秦墨愣了一下。刘大柱从旁边拿了一瓶水,递过来。瓶子脏兮兮的,水是半瓶。秦墨接过去,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水是温的,有一股塑料味。 “谢谢。” “不用谢。你是第一个看我的人。二十年,你是第一个。” 秦墨把水瓶还给他。他没有问刘大柱为什么跑,跑不动了为什么不回去。他只是坐在那里,看著桥下的车流。一辆一辆的车从头顶开过,轰隆隆的。 “刘大柱,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站起来,走上桥,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桥下那个黑漆漆的洞。刘大柱坐在里面,继续啃馒头。秦墨发动了车子,开走了。 他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到今天四个名字。王德厚,赵师傅,陈志远,刘大柱。两个不跑,一个跑不掉,一个跑了但跑不动了。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 他闭上眼睛。没有梦。 第二天,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楼下等著了。 “你怎么来了?” “今天没课。跟你一起。” “今天不看跑的人。” “看什么?” “看一个不跑的人。不是废墟里,不是桥下。是在家里。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二十年没出门。不是跑不掉,不是跑不动。是不想跑。”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个名字叫李大山。地址在一栋老楼的五层,没有电梯。爬了五层,秦墨敲了门。没有应答。他敲了很久。门开了一条缝,一个男人从缝里看著他们。五十多岁,瘦,脸色苍白,像从没见过太阳。 “李大山?” “你们是谁?” 秦墨没有掏证件。“姓秦。有人让我来看你。”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你的名字。” 男人沉默了很久。门缝开大了一些,但没让他们进去。他就站在门后面,只露出半边脸。 “你来看我什么?” “来看看你。” “看到了。走吧。” 秦墨没有走。他靠在走廊的墙上,沈牧之也靠在墙上。两个人不说话,就站著。过了几分钟,门开大了一些。 “你们怎么不走?” “想再待一会儿。” 男人看著他们,又沉默了。然后他让开了门。“进来吧。” 屋里很暗,窗帘拉著。家具都是老式的,但擦得很乾净。墙上贴著一张世界地图,用红笔圈了很多地方。秦墨看著那张地图。 “你想去?” “想。年轻的时候想。攒了钱,买了票,没走成。” “为什么?” “我妈病了。我照顾她。她走了,我也老了。走不动了。” “你后悔吗?” “不后悔。我妈活著的时候,我天天陪著她。她走了,我一个人。不后悔。” 秦墨看著那张地图。红圈圈了十几个地方,都是他年轻时想去但没去成的地方。 “李大山,你保重。” “保重。” 秦墨和沈牧之走出楼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沈牧之站在车旁边,看著那栋老楼。 “他不出门,但他心里跑了很多地方。” “地图上那些红圈,他一个都没去过。但他圈了。他想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李大山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没跑。心里跑了很多地方。”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今天还看吗?” “看。下一个。” 车子驶出城西,开往下一个地址。高更墙上第五十二个名字。秦墨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零五章 高更的尽头 秦墨站在高更的墙前,看著那几千个名字。他看了几百个,还有几千个。他不可能看完。但高更不需要他看完。高更只需要他来。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墙上写了一个字:“看。”不是他的名字,不是任何人的名字。只是一个字。他放下笔,转过身。 门口站著一个人。不是沈牧之,不是老周。是一个中年人,四十多岁,穿著一件灰色夹克,手里拿著一幅画。他的脸很普通,放在人群里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等了很久。 “高更让我给你的。” 秦墨接过画。画布不大,a3纸大小。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不是高更的墙,不是波洛克的墙,是另一面。墙上的名字比高更的墙少,但每一个名字旁边都有一行小字——日期、地点、原因。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g。高更。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你看了。够了。” 秦墨抬起头,看著那个中年人。“你是高更?” 中年人摇了摇头。“我是他的学生。他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他说,你来了,画了,看了。他不用再画了。” “他画了多久?” “二十年。从第一个名字到最后一个。他画了二十年。他说,你是第一个来看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秦墨把画翻过来,看著那些名字。一个都不认识。但那些日期、地点、原因,他认识。马建国。可能自己走的。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是一个被遗忘的人。高更把他们画下来了。二十年,几千个。 “他叫什么名字?” 中年人看著他。“他没有名字。他是所有人。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都是他。也不是他。他是另一个人。” 秦墨听过这句话。达利的信使说过,梵谷的学生也说过。一模一样。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六个画师,六条路。记、杀、画、等、痛、跑。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看见被遗忘的人。但杀是错的。其他不是。 “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 中年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秦墨。纸条上写著一行字:“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你看见他们了。但他们还在。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 秦墨看著那行字。方诚说过。达利的信使说过。梵谷的学生说过。高更的学生也在说。同一句话。 “他还说了什么?” 中年人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你不是一个人在走。他在你前面。”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画框。“他在我前面?他还活著?” “不知道。他说,他走的路,跟你走的路,是一样的。只是他走得早。” 中年人转过身,走了。走廊里很安静,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消失了。秦墨站在那里,手里拿著那幅画。沈牧之从外面走进来,看著秦墨,又看著空荡荡的走廊。 “那个人是谁?” “高更的学生。” “高更呢?” “走了。他说,我看了,够了。” 沈牧之看著秦墨手里的画。“他说够了?还有几千个人没看。” “他不是说够了。他是说我看了,就够了。不是看完,是来了。” 秦墨把画掛在白板上,站在高更那幅画的旁边。两幅画,一面墙,几千个名字。他看了几百个。还有几千个。但他不会去看完。因为他知道,高更不需要他看完。高更只需要他来看。他来了。够了。 “沈牧之,高更的单元结束了。” “结束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阳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个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了很久。 “沈牧之,还有多少个画师?” “不知道。但画师不止这六个。还有更多。塞尚、雷诺瓦、德加。他们都在等。等被人看见。” “还有馆长。他在等。等我们找到他。” 秦墨转过身,看著白板。六个画师,六条路。波洛克记,卡拉瓦乔杀,莫奈画,达利等,梵谷痛,高更跑。只有杀是错的。其他不是。他拿起笔,在六个名字下面写了一行字:“都是他。也不是他。他是另一个人。”他放下笔。 “沈牧之,明天开始,第七单元。” “谁?” “塞尚。他在画什么?他在等谁?他要让人看见什么?我们去找。”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又要一个人去?” “你今天有课。” “下午的课。上午没事。” 秦墨没有拒绝。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他没有开往城西,而是开往市中心。塞尚的画还没有出现,但他知道去哪里。高更的学生说,他在你前面。走的路是一样的。秦墨知道那条路。不是城西的废墟,不是桥洞,不是废弃工厂。是档案室。那些旧案卷。那些被马建国写了“可能自己走的”人。塞尚在那些案卷里。他画的是那些从未被看见的人。不是跑掉的,不是不跑的,不是死在路上的。是那些从未被记录的人。他们的名字不在任何墙上。塞尚要把他们画出来。 秦墨把车停在公安局门口。沈牧之看著他。 “来这干什么?” “查案卷。塞尚在案卷里。” 两个人下了车,走进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秦墨,愣了一下。 “你怎么来了?” “查案卷。2000年以前的,马建国经手的。” 老周指了指楼上。“都在库房。你自己翻。” 秦墨上了楼,打开库房的门。里面很暗,有一股陈旧的纸张和灰尘的气味。他打开灯,日光灯闪了几下,亮了。两排铁皮柜子,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案卷。最早的1970年代的,纸张已经发黄了,边角一碰就碎。秦墨从最里面开始翻。1970年,1971年,1972年。一年一年地翻。沈牧之站在他旁边,帮他搬案卷。 翻到1980年的时候,秦墨的手停住了。一份案卷,只有一页纸。失踪人:刘大山。1980年3月15日失踪。报案人:无。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没有家属,没有地址,没有照片。只有一个名字。刘大山。他消失在1980年的春天,没有人报案,没有人找他。马建国写了“可能自己走的”,然后锁进了柜子。四十五年,没有人打开过。 秦墨把案卷放在一边,继续翻。1981年,1982年,1983年。一年一年,一个一个。有的有名字,有的连名字都没有。只写著“无名男”“无名女”。马建国写了“可能自己走的”,然后忘了。秦墨翻了一整天。沈牧之帮他搬案卷,帮他记名字。天黑的时候,他们翻完了1990年以前的。两百三十七个名字。有名字的,一百零三个。没有名字的,一百三十四个。 秦墨坐在库房的地上,面前堆著一摞案卷。他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名字。两百三十七个。塞尚还没有出现,但他的画已经在这些案卷里了。那些从未被看见的人,那些连名字都没有的人。塞尚要画他们。 “沈牧之,塞尚的单元,不是等他的画来。是去找。他在案卷里。” “你找得到吗?” “找得到。一个一个地找。” 秦墨站起来,把案卷放回柜子里。他拿著笔记本,走出库房。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下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找到了。两百三十七个。马建国写的。” 老周沉默了一会儿。“他写了几十年。” 秦墨喝了一口茶,很烫。他放下杯子,走出档案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明天开始查这些名字。有名字的,找家属。没有名字的,找线索。” “你一个人?” “你上课的时候我一个人。你没课的时候,你帮我。” 沈牧之点了点头。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家,而是开到了城西的高更墙。他走进工厂,站在那几千个名字前面。他拿出笔记本,翻开那两百三十七个名字。高更墙上没有他们。他们不在任何墙上。塞尚要画他们。秦墨要去找他们。 他转过身,走出工厂。沈牧之在车里等著他。 “看完了?” “看完了。高更的墙结束了。塞尚的墙还没开始。塞尚的墙不在墙上,在案卷里。” 秦墨上了车。两个人开往回家的路。秦墨把沈牧之送到公寓楼下,然后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那两百三十七个名字。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 他闭上眼睛。这一次,他梦到塞尚。塞尚坐在一个画室里,面前摆著一个苹果。他画那个苹果,画了一遍又一遍。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一个苹果。它在这里,但它没有被看见。我画它,让它被看见。” “你画了多少遍?” “一千遍。每一遍都不一样。光不一样,顏色不一样,形状不一样。但它是同一个苹果。” 秦墨看著画布上的苹果。很普通,跟水果店里的苹果没什么区別。但塞尚画了一千遍。他让一个普通的苹果被看见。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那两百三十七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到第一百零三个的时候,停下来。那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无名男”。马建国写的。1985年,城西河边,发现一具无名男尸。结论:“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认领,没有家属,没有名字。他死在河边,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塞尚要画他。秦墨要去找他。去找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已经在楼下等著了。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今天从谁开始?” “从没有名字的开始。”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1985年,城西河边,无名男。他要去那条河,去那个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去找尸体,是去找名字。四十年了,也许还有人记得他。秦墨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零六章 结构 省城。审讯室在一栋灰色大楼的七层。秦墨到的时候,周明已经在里面坐了两个小时。他不说话,不看人,不喝水。省厅的人换了三拨,他一个字都没说。秦墨站在单向玻璃外面,看著里面那个人。五十岁左右,短髮,戴著一副黑框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他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面上,手指交叉。他不看审讯员,不看墙上的钟,不看桌上的水杯。他看自己的手指。 “他指名要见你。”省厅的周队长站在秦墨旁边。“你认识他?” “不认识。” “他认识你。他说『让秦墨来,我只跟他说』。” 秦墨推开门,走进去。沈牧之没有跟进来,站在玻璃后面。秦墨坐在周明对面,把笔记本放在桌上,没有打开。 周明抬起头,看著秦墨。他的眼睛很平静,不像一个被抓的人,倒像一个在等人的人。 “秦墨。” “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但有人认识你。他画过你。很多次。” “谁?” “你见过的。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他们都是他。也不是他。他是另一个人。”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馆长。” 周明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认可。 “你查到了。” “他在哪?” “你不知道。但你见过他。很多次。” 秦墨的手指微微收紧了。“我见过他?” “你每天都见。你从他面前走过,你没看他。他看了你。” 秦墨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张脸。街上的人,档案室的人,重案组的人,中心广场的人。他不知道是哪一张。 “他叫什么名字?” 周明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指。“他没有名字。他不需要名字。他画了所有人,记了所有人。他的名字在所有人里面。” “你替他联络画师。” “我是他的学生。他教我看结构。不是画的结构,是人的结构。每个人都是一个点,点连成线,线连成面,面构成这座城市的骨架。那些被遗忘的人,是骨架上的裂缝。他画裂缝。让它们不被忽略。” 秦墨看著他。“你被抓了。他不来救你?” “他不需要救我。我该做的做完了。画师们都画完了。他画完了。你看了。够了。” 秦墨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推到周明面前。“把馆长的名字写下来。” 周明看著那张白纸,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圈。不是名字,是一个圈。圆圈的中间点了一个点。 “他在圆心。你也在圆心。你们在一起。” 周明放下笔,靠在椅背上。他不说话了。 秦墨站起来,走出审讯室。沈牧之在走廊里等著他。 “他写了什么?” “一个圈。一个点。” “什么意思?” “他说馆长在圆心。我也在圆心。我们在同一个地方。” 秦墨把那张纸折好,装进口袋里。他走出大楼,站在台阶上。省城的天空灰濛濛的,云层很低。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 “秦墨,你觉得馆长是谁?” “我不知道。但他说我每天从他面前走过。他是这座城市里的一个人。一个我见过但没注意的人。” “档案室?重案组?中心广场?” “都有可能。” 秦墨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他转过身,走进大楼。他没有回审讯室,去了省厅的证物室。画师系列案的所有画作都被封存在这里。他让工作人员打开箱子,一幅一幅地看。波洛克的泼洒,卡拉瓦乔的光影,莫奈的时间,达利的等待,梵谷的痛苦,高更的逃离。六个画师,六种语言。他在找同一个人的痕跡——馆长的签名。波洛克签名是p,卡拉瓦乔是c,莫奈是m,达利是d,梵谷是v,高更是g。没有共同的签名。但每一幅画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细节。秦墨看了很久,发现了。每一幅画的角落,都有一个极小的圆。不是签名,是背景。墙壁上的一个斑点,湖面上的一个波纹,天空中的一朵云。圆的。圆心有一个点。跟周明画的一模一样。 秦墨把画放回箱子里,走出证物室。沈牧之在门口等著他。 “找到了?” “每幅画里都有一个圆。圆心有一个点。馆长在每一幅画里。他一直在。” “他是在告诉你——他无处不在。” 秦墨没有说话。他走出大楼,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回本市?” “回。馆长在这里。圆心在这里。”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本市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圆。圆心。他在圆心。馆长也在圆心。他们在一个地方。他每天从馆长面前走过。他没看他。馆长看了他。 回到本市,秦墨没有去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去了中心广场。站在纪念碑下面,看著四周。广场上有人散步,有人遛狗,有人拍照。他看了每一张脸。没有认识的。但他知道,馆长在某一扇窗户后面,在某一棵树下,在某一条长椅上。他看著他。秦墨转过身,走回车上。 沈牧之看著他。“你去找他了?” “没有。他不想被找到。他只想被看见。” “他看见你了。” “他一直在看我。”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高更的墙。他站在那面墙前,看著那几千个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沈牧之跟在后面。 “秦墨,你觉得馆长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因为没有人做。他做了。他用他的方式,让人看见那些被遗忘的人。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都是他的学生。他教他们用不同的语言,说同一句话——你们忘了。我帮你们记住。” “他是对的吗?” “他是对的。但他用错了方式。卡拉瓦乔杀了人。他不该杀人。” “卡拉瓦乔不是他杀的。卡拉瓦乔自己选的。” “但他教了他。他用光教他看见,卡拉瓦乔用光杀人。他管不了。他只能画。”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暗了,路灯亮起来。 “沈牧之,明天去找馆长。” “你知道在哪?” “不知道。但他在圆心。我在圆心。我们会在同一个地方见面。”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个圆。圆心一个点。他在圆心。馆长也在圆心。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个人。不是画师,不是信使。是一个老人,头髮全白,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他站在一面白墙前,墙上什么都没有。他手里拿著画笔,但没有画。他转过身,看著秦墨。 “你来了。” “你是馆长?” “我是。也不是。我是你每天见到的那个人。你从没问过我的名字。” 秦墨看著他的脸。不认识。但那张脸很普通,普通到放在人群里不会被多看一眼。 “你叫什么?” “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到了。你记住了。你可以休息了。” 老人转过身,继续看那面白墙。秦墨想走过去,但走不动。脚像钉在地上。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天花板。他记得那张脸。但他不知道他是谁。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在那一页画了一个圆。圆心一个点。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中心广场。等人。” “等谁?” “馆长。他说我每天从他面前走过。今天,我要看他。”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发动引擎,开往中心广场。广场上已经有很多人。秦墨站在纪念碑下面,看著每一个人。他看了一上午,没有找到。中午,他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水。收银员是个年轻女孩,不是。他站在广场中央,看著来来往往的人。老人,小孩,情侣,清洁工,保安,遛狗的人。 下午三点,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头髮全白,穿著一件灰色的外套,坐在广场东侧的长椅上。他手里拿著一份报纸,但没有看。他看著广场上的人。秦墨走过去,坐在他旁边。老人没有转头。 “你来了。” “我来了。” “你看到我了。” “看到了。” 老人转过头,看著秦墨。他的脸,跟梦里的那张脸一模一样。普通的,放在人群里不会被多看一眼的。 “你叫什么?”秦墨问。 “姓方。方远。不是之前那个方远,是另一个。”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方远。方诚的方。 “你跟方诚什么关係?” “他是我侄子。他用的『方』,是我的姓。” 秦墨沉默了。方诚的姓,来自他。 “你教了他什么?” “我教他记。他记了十年,记了恆远地產的所有秘密。他用自己的命,让那些秘密被看见。我没教他杀人。他也没杀人。他杀的是自己。” “你教了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 “我教他们用不同的语言,说同一句话。他们说了。你听见了。” “卡拉瓦乔杀了人。你不该教他。” 方远低下头。“我没教他杀人。他走错了路。我管不了。我只能画。” 秦墨看著他。“你画了什么?” “我画了所有人。被遗忘的人,被看见的人,跑掉的人,留下的人。我都画了。你看过了。” “你该自首。” 方远笑了。不是苦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 “我不是罪犯。我没有杀人。我只是画画。我只是让那些被遗忘的人被看见。这不犯法。” “你组织了画师。你策划了这些事件。” “我策划了展览。不是谋杀。卡拉瓦乔杀人是他的事。我不知道。你信吗?” 秦墨没有说话。 方远站起来,把报纸叠好,放在长椅上。“秦墨,你看了。你记住了。够了。我走了。” “你去哪?” “不知道。但不会再见你了。你不需要再找我了。你已经看到了。” 方远转过身,走了。他走得很慢,背有些驼。他匯入人群,消失在人流里。秦墨坐在长椅上,看著那个方向。他没有追。 沈牧之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他是馆长?” “是。” “你让他走了?” “他说的对。他没有杀人。他只是画画。” “他组织了这一切。” “他组织了展览。不是谋杀。卡拉瓦乔杀人是他的选择。方远管不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信他?” 秦墨看著广场上的人。“信。他没必要骗我。他来找我了。他让我看见他了。他不需要再躲了。” 秦墨站起来,走回车上。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回档案室?” “回。”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公安局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方远。他是方诚的伯父,方诚的姓是他的。他教方诚记,方诚记了十年。他教画师们画,画师们画了十年。他画了所有人。秦墨看了。够了。 他回到档案室,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最后一页写了两个字:方远。然后画了一个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表示他看见他了。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 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再看一个人。” “高更墙上的?” “不是。是方远画过的一个人。我一直没去看。”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会停。馆长走了,但那些人还在。被遗忘的人,被看见的人,跑掉的人,留下的人。他们还在。他要去看。 第一百零七章 塞尚的结构 秦墨没有去追方远。他坐在中心广场的长椅上,看著人群。方远消失的方向,人流不断,没有人回头。沈牧之站在旁边,等了很久。 “你確定不追?” “追什么?他犯什么法了?” 沈牧之没有回答。秦墨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他说的对。他没有杀人。他只是画画。他组织了展览,不是谋杀。卡拉瓦乔杀人是他的事。” “但他教了他们。他用理念影响了他们。” “影响不犯法。”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变了。” “没有。我只是分得清什么是罪,什么不是。” 秦墨走回车上,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没有开回档案室,没有回家。秦墨把车开到城西的一条街上,停在一栋老居民楼下面。 “还看?” “看。高更墙上的,我看完了。但还有別的墙。波洛克的,达利的,梵谷的。还有塞尚的。” “塞尚?” “第七个画师。他的画还没出现。但快了。” 秦墨下了车,上了楼。沈牧之跟在后面。三楼,301。门开了,一个老人站在门后面,七十多岁,头髮全白,穿著一件旧毛衣。他的眼睛很亮,看到秦墨,没有问是谁。 “你来了。” “你认识我?” “不认识。但有人跟我说过,会有人来看我。一个姓秦的。” “谁跟你说的?” “一个姓方的。他说他是我老师。他教我画画,教我结构。他说每一件事都有结构,每一个人都有位置。被遗忘的人,也有位置。他让我画那些被遗忘的人的位置。” “你是塞尚?” “我不是塞尚。我是他学生。他叫我塞尚。他说我画的结构像塞尚。结构不是形状,是关係。点和点的关係,线和线的关係,面和面的关係。被遗忘的人,不是孤立的。他们是一个结构。你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找出来,你就在重构这个结构。” 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你画了什么?” “我画了他们的关係。谁和谁有关联,谁和谁在同一条线上,谁和谁构成了一个面。不是画人,是画结构。你看过波洛克的墙,看过达利的墙,看过高更的墙。你看的都是点。我画的是线。把点连起来,你就看到了这座城市的骨架。”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远在哪?” “不知道。他走了。他说他的部分画完了。剩下的,让我画。我画了十年。画完了。你来看了。” 秦墨走进屋里。墙上掛满了画,不是油画,不是素描——是线图。密密麻麻的线条,连接著无数个点。每一个点旁边都写著名字。秦墨看到了他认识的名字。赵大柱、刘大全、林小曼、王德胜、李春花、孙丽、张德胜、周小燕、张小梅、李雪、陈德明、张建国、王建国、刘志强、赵淑芬、王芳、李刚、张德厚、林风、林小禾、刘志远、王秀英、赵志远、陈小军、李小花、张小军、赵志强、王芳(送养那个)、刘建国(跑掉那个)、王德厚、陈小军(昏迷那个)。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们不是孤立的。他们被连在一起。 秦墨站在那些线图前面,看了很久。 “你把这些线图画下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人看见结构。不是看见一个人,是看见所有人。一个人被遗忘,是悲剧。所有人被遗忘,是结构。结构不改变,悲剧会重复。” 秦墨转过身,看著那个老人。 “你叫什么?” “不重要。你看到结构了。够了。” 秦墨点了点头。他走出房间,下了楼。沈牧之跟在后面。 “他说什么?” “他说被遗忘的人不是孤立的。他们是一个结构。结构不改变,悲剧会重复。”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 “沈牧之,方远说的对。他不是罪犯。他是建筑师。他画了这座城市的骨架。那些被遗忘的人,是骨架上的裂缝。他画裂缝,不是为了补,是为了让人看见。” “看见了,然后呢?” “然后活著的人,好好活著。死了的人,被记住。”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省城那边的事办完了?” “办完了。”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最后一页写下了两个字:结构。然后画了一个圈。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著那个空位置,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中心广场。”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阳光照在碑身上,白得刺眼。他抬起头,看著碑上刻的字。建碑的日期,纪念的事件,立碑的单位。字跡模糊了。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没有开回家。他开到了城西的一座桥下。刘大柱还住在那里,坐在纸板上,啃馒头。秦墨下了车,走过去,蹲下来。 “刘大柱,我来看你了。” 刘大柱抬起头,看著他。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 “你又来了。” “嗯。又来。” “你吃饭了吗?” “没有。” 刘大柱掰了一半馒头,递过来。秦墨接过去,咬了一口。馒头是凉的,硬邦邦的,嚼了很久才能咽下去。但他嚼了,咽了。刘大柱看著他,笑了。 “你是第一个吃我馒头的人。” 秦墨把馒头吃完,站起来。“刘大柱,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还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站在他面前。 “王德厚,我来看你了。” 王德厚抬起头,看著他。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 “你又来了。” “嗯。又来。” “吃饭了吗?” “吃了。吃了別人的馒头。” 王德厚笑了。“馒头硬不硬?” “硬。嚼了很久。” “下次来,我煮麵给你吃。” “好。”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片废墟。风吹过来,槐树的叶子沙沙响。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上了车。 他开往城西的那座废弃工厂。赵师傅还坐在传达室里,面前放著一台小电视,正在放京剧。秦墨下了车,走到传达室门口。 “赵师傅,我来看你了。” 赵师傅转过头,看著他。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 “你又来了。” “嗯。又来。” “进来坐。” 秦墨走进去,坐在小板凳上。赵师傅给他倒了一杯水,水是凉的,有一股铁锈味。秦墨喝了一口。 “京剧好听吗?” “好听。听了一辈子。” 秦墨听著收音机里的京剧,听不懂,但他听著。坐了一会儿,他站起来。 “赵师傅,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往城西的那片荒地,陈志远的墓。他下了车,走到那棵老槐树下,蹲下来。那块石头还在,“志远”两个字还在。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石头旁边放了一块小石头,压在下面。不是钱,不是花,是一块石头。然后他站起来,转过身,上了车。 他开回了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他看到那些名字,那些圈,那些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塞尚。塞尚站在一面白墙前,手里拿著笔,在画一个圆。不是圆,是一个结构。无数个点,无数条线,密密麻麻。 “你在画什么?” “我在画你。你也是结构的一部分。你看了他们,你记住了他们。你是点,也是线。你把他们连起来了。” 秦墨看著那个结构。他看到了自己。一个点,在无数个点中间。不是圆心,是一个普通的点。但那个点连著很多线。每一条线,都是他去看过的人。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那些名字。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看一个没看过的人。” “谁?” “方远画过的一个人。在高更墙上,我没来得及看。现在去。” 第一百零八章 骨架 秦墨在塞尚的线图前站了一整天。从上午到黄昏,他一个点一个点地看,一条线一条线地跟。他发现那些线不是隨意的。它们有方向,有层次,有重量。有的人被很多条线连接,是枢纽。有的人只有一条线,是末端。枢纽是那些知道秘密的人,末端是那些被秘密埋葬的人。秦墨在笔记本上画了一张简化的图。中心是方远。从他身上伸出七条粗线,连接七个画师: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塞尚。从每个画师身上,又伸出无数细线,连接那些被遗忘的人。方远不画人,他画画师。画师画人。他是骨架的脊樑。 秦墨把笔记本合上,塞尚坐在角落的椅子上,一直没说话。 “你画了十年。方远教你的?” “他教我结构。他说结构是沉默的,但它在。你不需要发明结构,你只需要发现它。” “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这座城市的骨架是歪的。被遗忘的人太多,骨架撑不住。总有一天会塌。” “塌了会怎样?” “塌了,活著的人也会被埋。”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远知道会塌吗?” “他知道。所以他画。让更多人看见,在塌之前加固。” “加固不了。他只是让人看见。” 塞尚看著他。“看见就是加固。一个人看见,骨架就多一条线。你看见了。你记了。骨架不会塌了。” 秦墨转过身,走出房间。沈牧之在楼下等著,靠在车门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递过来。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骨架是歪的。被遗忘的人太多,撑不住。但我看见了,骨架不会塌了。” “你信?” “信。他画了十年,不是为了骗我。”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阴了,云层很低。 “沈牧之,明天开始,我不看人了。” “看什么?” “看线。那些连接人的线。方远教画师,画师教学生。他们是怎么找到彼此的?是谁把谁介绍给谁的?这条线,我还没看清。” “你觉得还有没出现的人?” “有。塞尚说,方远教了七个画师。七个我都见过了。但每个画师又有自己的学生。波洛克没有学生,卡拉瓦乔没有,莫奈没有,达利没有,梵谷有(林风),高更没有,塞尚有。不止这些。还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还要查多久?” “查到查不动为止。”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看了什么?” “看了骨架。这座城市的骨架。” “结实吗?” “不结实。但有人在撑。”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塞尚那一页。在“结构”下面加了一行字:“骨架是歪的。看见就是加固。”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第二天,秦墨没有出去。他坐在办公室里,给沈牧之打电话。 “帮我查一个人。方远。他的过去。”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查到了。方远,1950年生。本市人。美术学院毕业。1980年代在城西的一所中学教美术。他的学生里,有波洛克。波洛克那时候不叫波洛克,叫张德明。就是后来在墙上记名字的那个工人。方远教他画画,教他用顏料,教他记。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没有杀人。” “还有谁?” “卡拉瓦乔。他那时候叫陈默。不是之前那个陈默,是另一个。方远教他用光。他用光杀了人。” “莫奈、达利、梵谷、高更、塞尚呢?” “都是他的学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地方。他教他们用不同的语言,说同一句话。他不挑学生。谁来找他,他都教。” 秦墨沉默了很久。“他不挑学生。他教了卡拉瓦乔,卡拉瓦乔杀了人。他不阻止?” “他阻止不了。他只是一个教画画的老师。学生走错路,他管不了。”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城西。看一个学生。” “谁的学生?” “方远的学生。不是画师。是一个普通人。方远教过他,但他没有成为画师。他只是一个开麵馆的。”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一条街,在一家小麵馆门口停下来。麵馆不大,几张桌子,一个灶台。老板站在灶台前煮麵,五十多岁,围著围裙,脸上有油烟燻出的黑印。秦墨走进去,坐在角落的桌子旁。 “一碗牛肉麵。” “好。” 面端上来,汤很浓,牛肉切得薄。秦墨吃了一口,不咸不淡,刚好。老板站在灶台前,没有过来。秦墨吃完面,走到柜檯前付钱。 “你是方远的学生?” 老板的手停了一下。他抬起头,看著秦墨。 “你怎么知道?” “有人告诉我。他说方远教过你画画。” 老板低下头。“教过。三十年前。他教我画结构,画人和人的关係。他说每个人都是一个点,点连成线,线构成面。我画了三年,没画好。不画了。开了麵馆。煮麵比画画简单。” “你后悔吗?” “不后悔。我煮的面,有人吃。我画的画,没人看。煮麵更好。” 秦墨看著他。“方远来找过你吗?” “来过。一年前。他来吃了一碗麵,说我煮的面比他画的结构好。他笑了。我第一次看到他笑。” 秦墨付了钱,走出麵馆。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看著那家小麵馆。老板站在灶台前,正在煮下一碗麵。他不是一个画师,他只是一个煮麵的人。方远教过他,他没有成为画师。但他活著,好好活著。方远不挑学生。他教了所有人。有的成了画师,有的开了麵馆。他不管他们怎么选。他只教。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他坐在办公室里,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方远的名字下面,加了一行字:“教了所有人。有的画,有的杀,有的煮麵。”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窗外的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中心广场。”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人不多,有人在散步,有人在遛狗。他看了一圈,没有看到方远。他不会来了。他说不会再见了。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些名字。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方远。方远站在一面白墙前,墙上什么都没有。他手里拿著画笔,没有画。 “你在干什么?” “我在等。等有人来画。” “你不是教了所有人吗?” “我教了。但他们画的是他们自己的画。不是我的。” “你的画是什么?” 方远转过身,看著秦墨。他的脸还是那么普通。 “我的画是你。你看了所有人,记住了所有人。你是我的画。” 方远转过身,继续看那面白墙。秦墨想走过去,但走不动。他站在原地看著方远的背影。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方远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画了一个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表示他看见他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看最后一个人。” “谁?” “方远。他不会再来了。但我可以去他画的地方看看。”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知道方远在哪里,但知道一个地方——方远教第一个学生的地方。城西的一所旧中学,早就废弃了。教学楼还在,窗户碎了,墙皮掉了。秦墨走进去,沿著走廊,一间一间地看。在二楼最里面的教室,墙上有一幅画。不是壁画,是用粉笔画的,画了很多年,已经模糊了。画的是一个男人,站在一面墙前,墙上写满了名字。粉笔的痕跡很浅,但还能看出来。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不是字母,是一个字: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画。方远的第一幅画。他画的是波洛克。那时候波洛克还不是波洛克,他只是一个工人。方远教他画画,教他用顏料,教他记。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方远画了他。 秦墨转过身,走出教学楼。沈牧之在外面等著他。 “看到了?” “看到了。他的第一幅画。画的是波洛克。” “他画了所有人。谁画了他?”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人画他。他自己画了。在他的梦里,在我的梦里。”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回档案室。他坐在办公室里,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最后一页写下了两个字:方远。然后画了一个圈。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回来了,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再看一个人。” “谁?” “一个开麵馆的。他煮的面好吃。”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方远的画完了,但那些人还在。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秦墨要去看他们。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一个吃麵的人的身份。 第一百零九章 重量 秦墨又去了那家麵馆。这次他一个人,沈牧之回法学院上课了。麵馆老板姓孙,孙德明。不是之前那个法官,不是之前那个等妻子的老人,是另一个。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要了一碗牛肉麵。面端上来,汤还是那么浓,牛肉还是切得那么薄。他吃了一口,抬起头。 “孙师傅,方远后来还来过吗?” 孙德明正在擦灶台,手停了一下。“来过。上个月。吃了一碗麵,说我煮的面又好了些。我说老师,你教我画画,我没画好。他说你煮麵就是画。面是线条,汤是顏色,碗是画框。每个人吃你的面,就是在看你的画。” 秦墨低下头,继续吃麵。他把汤也喝了,一滴不剩。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 “你是第一个把汤喝完的人。” “面好吃。汤也好喝。” 孙德明笑了。“你不是警察吧?” “我是。但今天不是。”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来吃麵。来听你说方远的事。” 孙德明放下抹布,坐在秦墨对面。“你想听什么?” “他怎么教你的?” “他教我看结构。不是画的结构,是人的结构。他说每个人都是一个点,点连成线,线连成面。人和人之间的关係,就是结构。画画不是画脸,是画关係。我画了三年,画不好。我看不清人和人之间的关係。我只看得清面和汤的关係。面煮多久会软,汤放多少盐会咸。他知道了,说你不用画了。你煮麵吧。你煮的面,比你的画有结构。” 秦墨看著他。“你不恨他?他让你放弃了画画。” “他没有让我放弃。他让我选。我选了煮麵。他吃了一碗麵,说选得好。”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远这个人,你觉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孙德明想了想。“他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他是一个让人看见的人。他让我看见了我適合煮麵。他让那些被遗忘的人看见了他们被记住了。他没有害过人。但他也没有救过人。他只是让人看见。” 秦墨点了点头。他站起来,付了钱,走出麵馆。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孙德明的名字旁边写了一行字:“煮麵。方远说他的面比他的画有结构。”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档案室,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他又去了那间教室,站在那幅粉笔画前面。方远画的是波洛克,但波洛克不是一个人。波洛克是所有记名字的人。秦墨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出教学楼。他在操场上站了一会儿,操场长满了草,篮球架的篮板烂了,只剩下铁框。他想起方远在这里教学生画画。他教了很多人。有的画了,有的杀了,有的煮了面。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著。 秦墨上了车,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吃麵了?” “吃了。牛肉麵。” “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老周点了点头。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那里画著塞尚的结构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在图的右下角写了一个字:重。不是重量,是重。重复的重。这些点、这些线,不是一次性的。它们会重复。被遗忘的人,会被再次遗忘。看见了的人,会再次看不见。结构不改变,悲剧会重复。 秦墨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 手机响了。沈牧之。 “秦墨,省厅那边有消息了。方远没有被通缉。他没有犯罪。他只是画画。” “我知道。” “画师系列案正式结案了。卡拉瓦乔、莫奈、刘志强那些人,该抓的抓了,该判的判了。方远不在其中。” “他本来就不在其中。”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还好吗?” “还好。刚吃了一碗麵。” “什么面?” “牛肉麵。汤喝完了。” 沈牧之笑了。“那碗面有结构吗?” “有。面是线条,汤是顏色,碗是画框。方远说的。” 沈牧之掛了电话。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站在窗前,看著巷子里的猫。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舔爪子。 秦墨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城西。看一个人。” “谁?” “一个煮麵的人。他煮的面有结构。”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擦桌子,看到他进来,愣了一下。 “你怎么又来了?” “饿了。” “你不是刚吃过?” “消化了。” 孙德明笑了。“还是牛肉麵?” “还是牛肉麵。” 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孙德明去煮麵,灶台上的火呼呼响。秦墨看著他的背影。他不是一个画师,他是一个煮麵的人。方远教他画结构,他画了三年没画好。他煮了二十年的面,每一碗都有结构。秦墨吃完了面,把汤也喝了。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 “你是第一个一天来吃两碗面的人。” “面好吃。” “你是有什么事吧?”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孙师傅,方远说你是他的画。每个人都是他的画。你煮的面是画,我吃麵也是画。他不在画了,但画还在。” 孙德明低下头。“我知道。他不会再来了。但他的画还在。我的面,你的吃,都是他的画。” 秦墨付了钱,走出麵馆。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看著那家小麵馆。孙德明站在门口,冲他挥了挥手。秦墨也挥了挥手,然后发动了车子。 他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些名字。几千个。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方远。方远站在那间废弃教室的讲台上,手里没有画笔。他面对著空荡荡的课桌。 “你在干什么?” “我在上课。没有人来,我也上。” “你教了那么多人,他们都不来了。” “他们会来的。在画里,在面里,在梦里。他们都在。” 方远转过身,看著秦墨。“你也是。你来了。” 秦墨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那个“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加了一个字:復。重复的復。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看一面墙。” “哪面墙?” “波洛克的那面墙。好久没去了。”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那条巷子,那面墙。波洛克的画还在,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阳光下还是那么亮。秦墨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十三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完了。他转过身,看著沈牧之。 “沈牧之,你知道波洛克后来怎么样了?” “他还在。还在画。他说画到死。” “他没杀人。他记了二十七年。他是对的。” “你也是对的。”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巷子,匯入车流。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秦墨看了一眼纪念碑。碑身还是那样白,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他没有停。 他开往城西的另一条街。达利的墙。那面写满名字的墙,几百个。秦墨站在墙前面,看了很久。他没有念,只是看。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 “秦墨,你还记得达利的信使说的话吗?” “记得。他说『他走了,他说谢谢你记住他』。” “你记住他了。” “记住了。” 秦墨上了车。两个人又去了莫奈的湖,卡拉瓦乔的桥,梵谷的教堂,高更的工厂。每一个地方,秦墨都站了一会儿。不是在看画,是在看那些画消失后留下的痕跡。墙上的顏料渗进了砖缝,洗不掉。桥下的河床干了,但光还在。湖边的柳树老了,但水还在。 天黑的时候,秦墨和沈牧之回到车上。沈牧之发动了引擎。 “回家?” “回家。” 车子开往秦墨家的方向。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秦墨让沈牧之停一下。他下了车,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少了,灯亮了。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上了车。 沈牧之看著他。“你每次路过都要看。” “方诚在这里坐过。他在等太阳升起来。我每次路过,看看太阳有没有升起来。” “升起来了吗?” “升起来了。他一直能看到。”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到了秦墨家楼下。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 “明天还去吗?” “去。再看一个人。” “谁?” “一个开麵馆的。他的面好吃。” 沈牧之笑了。他把车开走了。秦墨上了楼,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些名字。几千个。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 第一百一十章 线头 秦墨在笔记本上画的那张结构图,一直缺一条线。方远连接七个画师,画师连接无数被遗忘的人。但方远自己,是谁连接的?他不可能凭空出现。他有老师,有源头。秦墨查了方远的过去。1950年生,美术学院毕业,1980年代在城西中学教美术。他的老师是谁?沈牧之在图书馆泡了三天,从一本发黄的校友录里找到一个名字:周远山。方远在美院的导师。秦墨去了省城,在美院档案室里翻了一下午。周远山,1925年生,1980年退休,2005年去世。他的学生名单里,方远排在第三个。周远山的艺术理念只有一句话:“画看不见的东西。”方远记住了。他画了一辈子看不见的东西——被遗忘的人,沉默的结构,等待的骨架。 秦墨合上档案,走出美院。沈牧之在门口等著他。 “找到了?” “找到了。周远山。方远的老师。1925年生,2005年去世。他教方远画看不见的东西。” “方远画了。” “他画了。但周远山看不见了。他死的时候,方远还没开始画墙。”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看著省城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 “沈牧之,每一条线都有源头。方远的源头是周远山。周远山的源头是谁?一直往前推,推到第一个人。第一个人是谁?” “第一个人没有老师。他是自己看见的。” “谁?” “你。你看见了方远,看见了画师,看见了被遗忘的人。你是第一个看见的人。你也是最后一个。” 秦墨沉默了很久。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回本市。 他没有去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去了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他站在那间教室的讲台上,面对著空荡荡的课桌。方远在这里上课,教学生画结构。秦墨不是方远的学生,但他坐在了课桌前。他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开,放在桌上。他拿起笔,在空白页上画了一个点。不是圆,是一个点。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出教室。 沈牧之在操场上等他。 “你画了什么?” “一个点。方远画了所有人,但没有人画他。我画了他。一个点。他是所有线的起点。” 两个人上了车,开回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秦墨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找到了?” “找到了。方远的老师。周远山。教他画看不见的东西。” “他画了。” “他画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结构图那一页。在方远的名字上面,加了一个点。旁边写著:周远山。然后在周远山上面,又加了一个点。旁边写著:?。他不知道周远山的老师是谁,但一定有。线不会断。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手机响了。沈牧之。 “秦墨,省厅那边有消息了。方远自首了。”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电话。“自首?” “他去了省厅,说自己组织了画师系列案。他说他没有杀人,但他组织了展览。他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他犯什么法了?” “非法集会?组织罪?不知道。他自己去的。他说『我画完了,该承担责任了』。” 秦墨沉默了很久。“他不需要承担。他没有犯法。” “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卡拉瓦乔杀人的时候,他没有阻止。他教了卡拉瓦乔用光,卡拉瓦乔用光杀了人。他说他管不了,但他是老师。”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在窗前,看著巷子里的猫。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跳下垃圾箱,走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省城。” “又去?” “方远自首了。我去看看他。”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已经在车里等著了。秦墨发动引擎,驶出公安局的大门。开往省城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方远。他不需要自首,但他去了。他觉得他有责任。他教了卡拉瓦乔,卡拉瓦乔杀了人。他管不了,但他是老师。 到了省城,秦墨去了省厅。方远在审讯室里,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面上。他没有戴手銬。他不需要戴。秦墨走进去,坐在他对面。 “方远,你为什么要自首?” “因为我教了卡拉瓦乔。他杀了人。我有责任。” “你没有教他杀人。” “我教他用光。他用光杀人。我的光,他的手。我有责任。” 秦墨看著他。“你该判什么罪?” “不知道。但我不跑。我画完了。你看见了。够了。” 秦墨沉默了很久。“方远,你的老师是谁?” 方远抬起头。“周远山。他教我看不见的东西。” “他的老师是谁?” “不知道。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老师。第一个人没有老师。他是自己看见的。” “第一个人是谁?” 方远看著秦墨。“你。你看见了我。你看见了所有人。你是第一个看见的人。你也是最后一个。” 秦墨站起来。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 “方远,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走出审讯室,出了大楼。沈牧之在台阶上等著他。 “他怎么样?” “他说他有责任。他不跑。” “他会被判吗?” “不知道。但他不跑。他画完了。”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发动,看著省城的天空。天阴了,云层很低。 “沈牧之,第一个人没有老师。他是自己看见的。方远说第一个人是我。我看见了他,看见了所有人。我是第一个看见的人。” “你不是第一个。你是最后一个。他等了你很久。”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本市的路上,他一直想著方远的那句话——“第一个人没有老师。他是自己看见的。”秦墨不是自己看见的。方远让他看见的。方远的老师是周远山,周远山的老师是另一个人。一直往前推,推到第一个看见的人。那个人是谁?他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个人也等了很久。等第二个人看见他。 他回到本市,没有去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去了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饿了。” “牛肉麵?” “牛肉麵。” 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面端上来,汤还是那么浓,牛肉还是切得那么薄。他吃了一口,抬起头。 “孙师傅,方远自首了。” 孙德明的手停了一下。“为什么?他没犯法。” “他觉得他有责任。他教了卡拉瓦乔,卡拉瓦乔杀了人。” “他管不了。他是老师,不是警察。” “他知道。但他还是去了。” 孙德明低下头。“他就是这样的人。他教我们看见,自己却看不见自己。” 秦墨把面吃完,把汤喝了。他付了钱,走出麵馆。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方远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自首。他说他有责任。”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结构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上面,周远山在上面。再往上,空著。他不知道谁在上面,但他知道,有人在那里。 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墙。不是波洛克的墙,不是达利的墙,不是高更的墙。是一面白墙,什么都没有。他站在那里,看著那面墙。然后墙上出现了一个点。不是他画的,是別人画的。点变成了线,线变成了面,面变成了结构。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到了自己。一个点,在无数个点中间。不是圆心,是一个普通的点。但那个点连著很多线。每一条线,都是他去看过的人。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结构图。他拿起笔,在最上面画了一个点。没有名字,只是一个点。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看一面墙。” “哪面墙?” “白墙。什么都没有。我去画一个点。”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没有去波洛克的墙,没有去达利的墙,没有去高更的墙。他去了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还在,方远的粉笔画还在,模糊了。秦墨站在那面白墙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他没有画名字,没有画圆。他画了一个点。 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室。 沈牧之站在操场上。“你画了什么?” “一个点。方远的起点。” “他会看到的。” “他已经看到了。在他的梦里。”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驶出校园,匯入车流。秦墨没有开往档案室,没有开回家。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曾经坐在这里。秦墨现在站在这里。他站了很久,然后转过身,走回车上。 沈牧之看著他。“你每次路过都要看。” “不是路过。是专门来的。” “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起点。方诚的起点。也是我的。”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档案室。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一十一章 原点 秦墨从中心广场回来之后,把自己关在档案室里三天。他不接电话,不见人,不出去。老周每天把饭放在门口,他吃一半,剩一半。黑猫不在,沈牧之进不去。第三天下午,门开了。秦墨站在门口,鬍子长了,眼睛红了,但很亮。他把笔记本递给沈牧之。 “你看。” 沈牧之翻开笔记本。最后一页,画著一张完整的地图。不是城市地图,是人图。几千个名字,几千条线,密密麻麻,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左上角是方远,从他身上伸出七条粗线,连接七个画师。从每个画师身上伸出无数细线,连接那些被遗忘的人。右下角是秦墨自己,一个点,连接著所有他看过的人。最上面,还有一个点,没有名字,没有线,孤零零的。 “这是什么?”沈牧之指著那个孤零零的点。 “原点。第一个人。没有名字,没有线。他自己看见的。” “你找到他了?” “没有。但他存在。他不需要被看见。他已经看见了。” 秦墨把笔记本拿回来,锁进抽屉里。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出来了?” “出来了。” “吃饭了吗?” “没。” 老周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递给他。秦墨接过,装进口袋里。 “谢谢。” 他走出档案室,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去哪?” “去城西。看一个人。” “谁?” “方远。他在省城拘留所。但我不去省城。我去他画的第一面墙。” 车子开往城西。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更模糊了,但秦墨画的那个点还在。他站在墙前,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学楼。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画的那个点,会被擦掉吗?” “会。墙会倒,楼会拆。但有人记住就行。” 秦墨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条河边。不是干河,是那条有水的河。河水很浑,流得很慢。他下了车,站在岸边。对面是城西公墓,赵秀英等道歉的地方,陈志远埋骨的地方。他站在那里,没有过去。只是看著。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你在看什么?” “在看活著的人。河这边的人活著,河那边的人死了。我站在中间。” “你哪边都不属於。你在看。” 秦墨站了很久,然后转过身,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来了?” “又来了。” “牛肉麵?” “牛肉麵。” 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面端上来,汤浓,肉薄。他吃了一口,抬起头。 “孙师傅,方远后来有消息吗?” “没有。他不会来了。但我知道他在哪。” “在哪?” “在他自己的画里。他画了所有人,自己也进去了。你去找他,就能看到他。” 秦墨低下头,继续吃麵。他把汤也喝了。付了钱,走出麵馆。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沈牧之,方远说第一个人没有老师,是自己看见的。我一直在想,第一个人是谁。想了三天,想明白了。” “是谁?” “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瞬间。有人第一次注意到被遗忘的人,第一次停下来看,第一次记住。那个瞬间,就是第一个人。方远说第一个人是我。不是。是方诚。他注意到了被遗忘的人,他停下来看,他记住了。他用命换了真相。他是第一个人。我是第二个。”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方诚是第一个人。你是第二个人。方远是第三个人?” “方远是第零个人。他教了方诚,方诚教了我。他把自己排在零。不在线上,在线头。”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中心广场。他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走到纪念碑下面。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沈牧之,这里不是方诚的起点。方诚的起点是他父母埋骨的地方,恆远广场的地下室。他站在那里,看著父母的骨头,决定查下去。那是他的起点。这里是他的终点。他在这里坐下,等太阳升起来。” 秦墨蹲下来,用手摸了摸台阶。石板凉凉的,硬硬的。 “他等到了。太阳升起来了。他看到了。” 秦墨站起来,转过身,走回车上。他发动了引擎。 “去哪?”沈牧之问。 “去恆远广场。方诚的起点。” 车子开往市中心。恆远广场还在,商场还在营业。秦墨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入口,下了车。他走进去,沿著楼梯往下走。地下三层,很暗,灯坏了大半。应急灯发出惨白的光。他走到最里面,那堵墙还在。裂缝还在,从天花板一直到地面。白色的结晶还在,厚厚的一层。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裂缝。凉凉的,湿湿的。墙后面是方诚父母埋骨的地方。方诚站在这里,十七岁,看著父母的骨头。他等了十七年,把他们挖出来,又埋回去。他没有报警,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记了。记了十年。他用自己的命,让那些被遗忘的人被看见。他是第一个人。 秦墨站起来,转过身。沈牧之站在楼梯口,没有过来。 “秦墨,你在想什么?” “在想方诚。他站在这里的时候,十七岁。他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忘。” “你没有忘。” “没有。” 秦墨走出地下停车场,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他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阴了,云层很低。 “沈牧之,方诚的案子,画师的案子,都结束了。但那些人还在。被遗忘的人,被看见的人,跑掉的人,留下的人。他们还在。” “你还要去看他们?” “看。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方诚的第二个人的身份。他记了十年,我记了两年。他会继续记。记到记不动为止。”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不是去看人,是去看一面墙。波洛克的墙。他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十三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完了。他转过身,看著沈牧之。 “波洛克还在画吗?” “还在。他记了二十七年。他还会继续记。” “他比我记得久。” “你也会的。” 秦墨上了车。两个人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们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还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我来看你了。” 王德厚抬起头,看著他。“你又来了。” “嗯。又来。” “吃饭了吗?” “吃了。在孙师傅那里吃了牛肉麵。” “孙师傅?煮麵的那个?” “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他煮的面,我听说过。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王德厚笑了。“下次来,带一碗给我。” “好。” 秦墨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槐树的叶子沙沙响。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上了车。 他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还坐在纸板上,啃馒头。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刘大柱,我来看你了。” 刘大柱抬起头,看著他。“你又来了。” “嗯。又来。” “吃饭了吗?” “吃了。在孙师傅那里吃了牛肉麵。” “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刘大柱从旁边拿了一个馒头,递过来。“给你。” 秦墨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馒头是凉的,硬邦邦的。他嚼了,咽了。 “刘大柱,你下次也去吃一碗麵。孙师傅的面。” “我没钱。” “我请你。” 刘大柱看著他,眼睛红了。“你是第一个要请我吃麵的人。” 秦墨把馒头吃完,站起来。“明天中午,孙师傅的麵馆。我等你。” “好。”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你明天真的要去?” “去。请他吃麵。” “他会去吗?” “会。他等了那么多年,等有人请他吃麵。” 秦墨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诚在上面,方远在上面,他在上面。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方诚。方诚站在恆远广场的地下室里,十七岁,手里拿著铁锹。他挖开了那堵墙,看到了父母的骨头。他没有哭,只是站著。秦墨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方诚,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起点。从这里开始,不能回头。” “你后悔吗?” “不后悔。你来了。你看到了。够了。” 方诚转过身,走了。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堵墙。裂缝还在,白色的结晶还在。他伸出手,摸了摸裂缝。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方诚的名字。他拿起笔,在旁边画了一个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表示他看见他了。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孙师傅的麵馆。请刘大柱吃麵。”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方诚的起点,也是他的起点。从这里开始,不能回头。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一碗麵 第二天中午,秦墨准时到了孙师傅的麵馆。沈牧之没来,他说这是秦墨和刘大柱的事。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要了两碗牛肉麵。孙德明看了他一眼。 “两碗?你吃得下?” “一碗是我的,一碗是请人的。” “谁?” “一个桥下的朋友。” 孙德明没有问,转身去煮麵。灶台上的火呼呼响,锅里的水翻滚著。秦墨看著门口,等刘大柱。 十二点十分,刘大柱出现在门口。他换了一身衣服,不是破烂的那套,是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头髮用水梳过,湿漉漉的。他站在门口,不敢进来。秦墨站起来,冲他招手。 “这边。” 刘大柱走进来,坐在秦墨对面。他的手放在膝盖上,不敢碰桌子。 “我……我没洗。” “没事。面来了,吃。” 孙德明端了两碗面过来,放在桌上。汤浓,肉薄,香菜翠绿。刘大柱看著那碗面,眼睛红了。 “二十年没吃过牛肉麵了。” “吃吧。” 刘大柱拿起筷子,手在抖。他夹了一筷子面,送到嘴里,嚼了很久,咽下去。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擦,继续吃。把面吃完,把汤喝完,把碗底剩下的葱花也吃了。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刘大柱放下碗,抬起头。 “好吃。比二十年前那碗还好吃。” 秦墨把自己的面也吃完了,把汤也喝了。他付了钱,站起来。 “刘大柱,你以后想吃就来。我跟孙师傅说了,记我帐上。” 刘大柱看著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有人对我好过。他请我吃了面。” “谁?” “方诚。他没请我吃麵,他请我看了真相。真相比面重要。”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他站起来,走到门口,转过身。 “秦警官,我以后能来找你吗?” “能。我在档案室。城东公安局后院。” 刘大柱走了。秦墨站在麵馆门口,看著他的背影。孙德明走出来,站在他旁边。 “他是谁?” “一个跑了二十年的人。跑不动了,住在桥下。” “你请他吃麵,他会一直记得。” “记得就好。” 秦墨上了车,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请人吃麵了?” “请了。桥下的朋友。” “他吃了什么?” “牛肉麵。汤喝完了。” 老周点了点头。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开,在刘大柱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请他吃了面。他哭了。”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下午,秦墨去了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走过去,蹲下来。 “王德厚,我欠你一碗麵。下次带给你。” “不著急。你来了就行。”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是刘大柱吃麵的样子。他偷拍的。王德厚接过照片,看著。 “这个人,我没见过。” “他住在桥下。跑了二十年。今天第一次吃牛肉麵。” “他哭了?” “哭了。” 王德厚把照片还给他。“你是个好人。” “我不是好人。我只是记得。” 秦墨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他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王德厚,方远自首了。他在省城拘留所。” “他犯什么法了?” “他说他有责任。他教了卡拉瓦乔,卡拉瓦乔杀了人。” “他没杀人。他教的是画画。” “他知道。但他还是去了。” 王德厚低下头。“他教过我画画。三十年前,在城西中学。他说我画的结构好。我没画了。我不如孙师傅,他煮了面。我连面都不会煮。我只会种菜,养鸡。” “你种菜养鸡,也是活著。好好活著就行。” 王德厚抬起头。“你也是。好好活著。” 秦墨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座废弃工厂。赵师傅坐在传达室里,正在听京剧。秦墨下了车,走进去,坐在小板凳上。 “赵师傅,我又来了。” “来了。喝水。” 秦墨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水是凉的,有一股铁锈味。 “赵师傅,方远自首了。” 赵师傅的手停了一下。“他犯什么了?” “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他教了卡拉瓦乔。” “他没杀人。” “他知道。但他还是去了。” 赵师傅沉默了一会儿。“他教过我画画。他说我画的线条有力量。我没画了。我看了十五年大门。大门不需要力量,大门需要锁。” “你看了十五年大门,也是在画。画的是时间。” 赵师傅看著他,笑了。“你比方远会说话。” 秦墨站起来。“赵师傅,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走出工厂,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又模糊了一些,但他画的那个点还在。他站在墙前,看了很久。然后他拿出笔,在那个点旁边画了一条线。线很短,弯弯曲曲的,伸向方远的粉笔画。他把方远的画和自己的点连起来了。 他转过身,走出教学楼。沈牧之在操场上等著他。 “你画了什么?” “一条线。把我和方远连起来了。” “他不是你的老师。” “他是。他教了方诚,方诚教了我。他是方诚的老师。方诚是我的老师。线不断。” 沈牧之没有说什么。两个人上了车,开往中心广场。秦墨下了车,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沈牧之没有下来,在车里等著。秦墨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你看到了吗?我请人吃了面。他哭了。他二十年没吃过牛肉麵。你看到了吗?” 没有人回答。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沈牧之发动了引擎。“回家?” “回家。” 车子开往秦墨家的方向。经过城西的时候,秦墨让沈牧之停一下。他下了车,走进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擦桌子,看到他进来,愣了一下。 “又饿了?” “不饿。来跟你说一声,刘大柱下次来,面钱记我帐上。” “记住了。” “还有王德厚。他住在城西废墟里,老槐树下。他下次来,也记我帐上。” “王德厚?我认识。他是我同学。三十年前,我们一起在城西中学跟方远学画画。他不画了,回去种菜了。” 秦墨看著他。“他也是方远的学生。” “他是。他画的结构最好。方远说的。但他不画了。他觉得自己画不好。他种菜。他种的菜,比他的画有结构。”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下次见到他,给他煮一碗麵。” “好。”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沈牧之看著他。 “王德厚也是方远的学生?” “是。他画的结构最好。但他不画了。他种菜。方远说他种的菜比他的画有结构。” “方远不挑学生。谁来找他,他都教。” “他教了所有人。有的画,有的杀,有的煮麵,有的种菜,有的看大门。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著。”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往秦墨家的路上,两个人没有说话。秦墨看著窗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知道,在那些街道的某个角落,有人在等。等一碗麵,等一个人,等一句保重。 他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到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在方远的名字下面加了一个字:师。在方诚的名字下面加了一个字:始。在自己的名字下面加了一个字:续。 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方远、方诚、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塞尚。他们站成一排,面前是一面白墙。墙上什么都没有。他们手里拿著画笔,没有画。秦墨走过去,站在他们面前。 “你们在干什么?” “在等你。”方远说。 “等我干什么?” “等你画第一个点。” 秦墨接过方远手里的画笔,走到白墙前面。他画了一个点。然后他把笔还给方远。方远画了一条线,连接那个点。波洛克画了第二个点,卡拉瓦乔画了第三条线。一个接一个,点连成线,线连成面。几千个点,几千条线。秦墨站在那面墙前,看著自己画的那个点。它很小,但它是第一个。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到那张人图。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王德厚的菜地。他说他种的菜比他的画有结构。我去看看。”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方诚的起点,也是他的起点。从这里开始,不能回头。方远在线头,他在线上。线不断,人不忘。 第一百一十三章 菜地 王德厚的菜地在城西废墟的最深处,紧挨著那棵老槐树。地不大,分成几垄,种著青菜、萝卜、葱。秦墨蹲在地头,看著那些菜。青菜绿得发黑,萝卜露出半截白身子,葱挺得笔直。王德厚蹲在他旁边,黄狗趴在两人中间。 “你种的菜,比你的画有结构。方远说的。”秦墨说。 王德厚低下头。“他来过。三年前,来看我。站在地头,看了很久。他说『你找到结构了』。我说『我没画』。他说『菜就是画』。” “他吃了你的菜吗?” “吃了。拔了一根葱,生的,嚼了。说『有结构』。他走了。再没来过。” 秦墨拔了一根葱,在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辣,呛得眼泪出来了。王德厚看著他,笑了。 “你跟他一样,生吃葱。” “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不装。” 秦墨把葱吃完,站起来。“王德厚,方远自首了。他可能出不来了。” 王德厚沉默了很久。“他会出来的。他没杀人。他教的是画画。” “他教了卡拉瓦乔。” “卡拉瓦乔走错了路。不是他的错。” 秦墨没有回答。他站在地头,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方远说菜就是画。秦墨不懂种菜,但他懂画。这些菜有结构。叶子向光,根向下,每一棵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它们不是被遗忘的,它们一直在。王德厚种了二十年菜,没有画一幅画。但他找到了结构。 “王德厚,我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给你。” “好。他煮的面,我听说过。”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在驾驶座上等著他。 “他种的菜,真的有结构?” “有。比我的笔记本有结构。” 秦墨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装进口袋里。 “沈牧之,去城西中学。” “还去?” “去。最后一次。” 车子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秦墨下了车,走进教学楼。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几乎看不清了,但他画的那个点和那条线还在。他站在墙前,从口袋里掏出笔,在方远的粉笔画旁边,写了一个字:师。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室。 沈牧之在操场上等著他。“你写了什么?” “师。方远是老师。”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省心 】 “你也是老师。” “我不是。我是学生。方诚的学生。” 秦墨上了车。车子驶出校园,匯入车流。他让沈牧之开到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不在。纸板还在,被子还在,水瓶还在。人不在。秦墨下了车,站在桥洞前面。 “刘大柱?” 没有人应。他等了一会儿,又喊了一声。桥洞深处传来一个声音。 “谁?” “我。秦墨。” 刘大柱从暗处走出来,手里拿著一瓶水。他的眼睛红了,像是刚睡醒。 “你怎么又来了?” “来看看你。昨天吃了面,今天还好吗?” “好。肚子不疼了。二十年没吃过牛肉麵,吃了怕肚子疼。没疼。” “那就好。”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上面写著孙师傅麵馆的地址和秦墨的电话號码。 “你下次想吃,就去。记我帐上。我不在,孙师傅也会给你煮。” 刘大柱接过纸条,看著上面的字。他不认字,但他知道这是什么。他把纸条折好,塞进口袋里。 “秦警官,你是好人。” “我不是好人。我只是记得。”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发动了引擎。 “回家?” “回家。” 车子开往秦墨家的方向。经过城西那片废墟的时候,秦墨让沈牧之停一下。他下了车,走到老槐树下。王德厚不在,黄狗趴在树下,看到他,摇了摇尾巴。秦墨蹲下来,摸了摸狗的头。 “王德厚呢?” 狗不会说话。秦墨站起来,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方远嚼过的葱,已经长出了新的。菜地不会等人,菜自己长。秦墨转过身,上了车。 “走吧。” 沈牧之把车开走了。秦墨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在王德厚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种菜。葱有结构。”在刘大柱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吃了面。肚子不疼。”在赵师傅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看大门。时间画在墙上。”在孙德明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煮麵。面是线条,汤是顏色。”在方远的名字旁边,他画了一个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表示他看见他了。 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墙。不是波洛克的墙,不是达利的墙,不是高更的墙。是一面菜地。青菜是点,萝卜是点,葱是点。它们连成线,线连成面。王德厚蹲在地头,看著那片菜地。方远站在他旁边。 “你找到了结构。”方远说。 “菜的结构。”王德厚说。 “人的结构,也是这个道理。” 王德厚拔了一根葱,递给方远。方远接过去,咬了一口。 “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不装。” 方远笑了。王德厚也笑了。秦墨站在他们身后,看著那片菜地。他看到了结构。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省城。看方远。” “他让你进去吗?” “不让。我在门口站一会儿。”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省城。一路上没有说话。到了省城拘留所,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他没有进去,没有找人。只是站在那里。站了半个小时。然后他转过身,上了车。 “走了?” “走了。他看到我了。” “你怎么知道?” “他不需要看到我。他知道我会来。”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本市的路上,秦墨看著窗外。田野、村庄、工厂。那些被遗忘的人,在田野里,在村庄里,在工厂里。他看不到他们,但他知道他们在。方远画了他们,秦墨看了他们。够了。 他回到档案室,坐在办公室里。老周上来送茶,放下杯子,没有走。 “秦墨,你最近天天出去。” “嗯。看人。” “看完了吗?” “看完了。该看的都看了。” “然后呢?” “然后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案卷。像以前一样。” 老周点了点头,走了。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烫。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名字。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下午,沈牧之打来电话。 “秦墨,省厅那边说,方远的案子不判了。他没有犯罪,只是画画。他们教育了一下,放人了。” 秦墨的手指停了一下。“放了?” “放了。今天下午。他回本市了。” “他在哪?” “不知道。他不想让人知道。”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可能最后一次。”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一个人,沈牧之没来。他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他站在墙前,看著那个“师”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学楼。 他在操场上站了一会儿。风吹过来,草沙沙响。他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方远放了。” 王德厚抬起头。“他没犯罪。当然要放。” “他回本市了。不知道在哪。” “他会来的。他会来看我的菜地。他说过,菜就是画。” 秦墨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槐树的叶子沙沙响。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上了车。 他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啃馒头。看到秦墨,他笑了。 “你又来了。” “方远放了。” “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所有人。”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放了就好。”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钱,放在刘大柱手里。 “下次去吃麵。不用等我。” 刘大柱看著那张钱,眼睛红了。“你还会来吗?” “会。来看你。”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告诉你,方远放了。” 孙德明的手停了一下。“他没事吧?” “没事。他没犯罪。只是画画。” “他教了我们。他教了那么多人。他没犯罪。” 秦墨站在灶台前,看著锅里翻滚的水。 “孙师傅,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吃麵的时候,我会来。” 孙德明点了点头。“面给你留著。”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方远放了。他没犯罪。他教了那么多人,没有教杀人。卡拉瓦乔自己走错了路。不是他的错。你听到了吗?”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发动了引擎,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回来了?” “回来了。” “还出去吗?” “不出了。今天不出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开第二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失踪日期。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秦墨没有抬头。他继续看案卷。 第一百一十四章 日常 方远被放后的第三天,秦墨在档案室接到了他的电话。號码是陌生的,声音是熟悉的。 “秦墨。” “方远。你在哪?” “在城西。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不用来找我。我打电话,是跟你说一声,我没事。” “我知道。省厅说你没犯罪。” “我没犯罪。但我教了卡拉瓦乔。他杀了人。我睡不著。”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睡不著,是因为你是老师。” “也许。但我不后悔教他。我后悔没有拦住他。” “你拦不住。他走错了路。他自己选的。” 方远沉默了很久。“你替我说了我想说的话。谢谢。” “不用谢。” “秦墨,你以后还看那些人吗?” “看。不是查案,是去看。” “那就好。你看了,他们就不是一个人了。” 电话掛了。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看著窗外的巷子。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 老周端著一杯茶走进来,放在秦墨桌上。“谁的电话?” “方远。他没事。” “那就好。他没犯罪。” “他睡不著。” 老周没有问为什么睡不著。他转过身,走出办公室。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烫。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了翻,又合上了。他站起来,走到窗前。 巷子里,那只猫回来了,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看一个人。” “谁?” “一个煮麵的人。他煮的面有结构。”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一个人,沈牧之没来。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看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是方远的学生。他教了你,你不画了,你煮麵。方远说你煮的面比你的画有结构。” 孙德明低下头。“方远说菜也是画,面也是画,种菜煮麵的人,也是画。他画了所有人,自己没画。他是空白的。” 秦墨站在灶台前,看著锅里翻滚的水。“他不是空白的。他在我笔记本上。在很多人心里。” 孙德明没有回答。他捞出面,放进碗里,浇上汤,撒上葱花,端到秦墨面前。 “请你吃。不要钱。” 秦墨没有推辞。他坐下来,吃了那碗面。汤还是那么浓,肉还是那么薄。他把汤也喝了。放下碗,站起来。 “孙师傅,我走了。” “下次来,还请你吃。”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我又来了。” 王德厚抬起头。“你又来了。今天不忙?” “不忙。来看看你。” “看什么?看菜地?” “看菜地。也看你。” 王德厚站起来,走到菜地边,蹲下来,拔了一根葱,递给秦墨。秦墨接过去,在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辣。眼泪出来了。 “还是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 秦墨把葱吃完,站在地头,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它们不跑,不留,不杀,不画。它们只是长著。 “王德厚,方远打电话来了。他没事。” “他没犯罪。当然没事。” “他睡不著。” “他会睡著的。过几天就好了。他教了那么多人,不是他的错。” 秦墨点了点头。他转过身,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秦墨给他的十块钱,翻来覆去地看。看到秦墨,他笑了。 “你来了。我还没去吃麵。等你一起。” 秦墨蹲下来。“我今天吃过了。孙师傅请的。” “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刘大柱把十块钱装进口袋里。“那我明天自己去。” “好。你去。孙师傅认识你。” 刘大柱低下头。“秦警官,你是第一个对我好的人。” “不是第一个。方远才是。他画了所有人。你也在墙上。”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秦墨站起来,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座废弃工厂。赵师傅坐在传达室里,正在听京剧。秦墨下了车,走进去,坐在小板凳上。 “赵师傅,我又来了。” “来了。喝水。” 秦墨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水还是凉的,还是有一股铁锈味。 “赵师傅,方远打电话来了。他没事。” “他本来就没犯事。” “他睡不著。” 赵师傅沉默了一会儿。“他教了卡拉瓦乔。卡拉瓦乔杀了人。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他不是有责任,他是放不下。” “你放得下吗?” “我放得下。我看了十五年大门,该放下的都放下了。他放不下,是因为他是老师。” 秦墨站起来。“赵师傅,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走出工厂,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他站在墙前,看著那个“师”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学楼。 他没有去中心广场。他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看了几个?” “四个。煮麵的,种菜的,桥下的,看大门的。” “他们怎么样?” “都活著。好好活著。” 老周点了点头。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开第三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工友的名字。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没有抬头。他继续看。 第二天,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门口等著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手里拿著两杯咖啡。 “今天没课?” “下午有。上午没事。” “那跟我去个地方。” “去哪?” “城西。孙师傅的麵馆。请你吃麵。”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 “你最近天天往城西跑。” “看人。看完了,就不跑了。” “看完了吗?” “快了。还有几个。” 到了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秦墨,笑了。 “又来了?今天带朋友了?” “嗯。请他吃麵。两碗牛肉麵。” 孙德明去煮麵。秦墨和沈牧之坐在角落的桌子旁。沈牧之看著墙上贴的照片——不是画,是孙德明煮的面。每一碗都不一样,汤的顏色,面的粗细,葱花的多少。 “他拍自己煮的面?” “他说面是画。每碗都是不同的画。” 面端上来。沈牧之吃了一口,停了一下。 “好吃。” “当然好吃。他煮了二十年。” 两个人吃完了面,把汤也喝了。秦墨付了钱,走出麵馆。沈牧之跟在后面。 “下一站去哪?” “城西废墟。看王德厚的菜地。”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你又来了。还带人了。” “我朋友。姓沈。” 王德厚看著沈牧之。“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老师。” “教什么的?” “法律。” 王德厚点了点头。“法律好。法律不能让人看见,但能让人不犯错。” 沈牧之没有说话。秦墨蹲在菜地边,拔了一根葱,递给沈牧之。 “吃。辣的。” 沈牧之接过葱,咬了一口。辣。眼泪出来了。他没有擦,嚼了,咽了。 “有结构。”他说。 王德厚笑了。“你是第一个吃我葱的老师。” 沈牧之把葱吃完,站起来。“王德厚,你种的菜,確实有结构。” “方远说的。菜就是画。” 秦墨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王德厚,我们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著窗外那片废墟。 “秦墨,你天天看这些人,不累吗?” “累。但看了,他们就不是一个人了。” “你也是一个人。谁看你?”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诚看我。方远看我。你也在看我。” 沈牧之没有回答。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档案室。沈牧之下车的时候,站在门口。 “秦墨,明天还看吗?” “看。还有一个。” “谁?” “方远。他不想让我找到他。但我想看看他住的地方。” “你知道他住哪?” “城西。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但他住的地方,一定有一面白墙。” 沈牧之走了。秦墨回到办公室,坐在椅子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他没有地址,没有电话,没有行踪。但他知道,方远在城西的某个角落,面对著一面白墙,没有画。他在等。等秦墨不再来找他。秦墨不会去找他。但他会等。等方远自己出现。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到第四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失踪那天的天气。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黑了。他没有抬头。 第一百一十五章 空墙 秦墨没有去找方远。他知道方远在城西的某个角落,面对著一面白墙,没有画。方远在等秦墨不再去找他。秦墨不去,他就不会出现。但他们之间还有一个人——孙德明。方远会去吃麵。他不会打电话,不会写信,只会走进那家小麵馆,坐在角落的桌子旁,要一碗牛肉麵,吃完,付钱,走人。孙德明不会告诉他,但秦墨知道。 秦墨开始每隔三天去一次孙师傅的麵馆。不是去找方远,是去吃麵。他坐在角落的桌子旁,要一碗牛肉麵,吃完,付钱,走人。他不问孙德明方远有没有来过,孙德明也不说。第五天,秦墨吃麵的时候,孙德明端了一碗麵放在他对面。 “这碗不是你的。” “谁的?” “等人来。” 秦墨没有问等谁。他吃完自己的面,付了钱,走出麵馆。他没有回头。 第十天,秦墨又去了。角落的桌子旁坐著一个人。不是孙德明,不是沈牧之。是方远。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头髮白了一些,背还是那么直。面前放著一碗麵,没有吃。秦墨走过去,坐在他对面。 “你来了。” “你等了多久?” “十天。每天来,等你。你今天来了。” 秦墨看著他。“你不是不想让我找到你吗?” “我不想让你找。但你来了。我不躲。” 方远拿起筷子,开始吃麵。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秦墨没有吃,他看著他吃。方远把面吃完,把汤喝完,放下碗。 “孙师傅的面,还是那个味道。” “你教了他。他煮的面有结构。” “他本来就有结构。我只是看见。” 方远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放在桌上,推给秦墨。 “这是周远山的地址。他死了,但他的画还在。他的画室里,有一面墙。墙上是空白的。他说空白才是真正的画。看得见的东西,谁都能画。看不见的东西,只有他能画。”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体验棒,101??????.??????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秦墨拿起纸条,上面写著一个地址。城西,一条他没去过的巷子。 “你去看过吗?” “看过。空白的。什么都没有。” “那你让我去看什么?” “去看空白。你看了那么多画,看了那么多人,看了那么多名字。你去看看空白。” 方远转过身,走出麵馆。秦墨没有追。他把纸条装进口袋里,站起来,付了两碗面的钱。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 “他是你老师?” “他不是我老师。他是方诚的老师。” “他教了你什么?” “他教了我看见。”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按照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一条窄巷子。巷子很旧,两边的墙很高,墙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周远山的画室在巷子最里面,一栋两层的小楼,门锁著,窗户蒙著灰。秦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他不需要进去。他知道里面有一面空白的墙。 他转过身,走出巷子。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 沈牧之打来电话。 “秦墨,你在哪?” “城西。周远山的画室。” “谁?” “方远的老师。他死了,但他的画还在。他的画室有一面空白的墙。方远让我来看。” “看到了吗?” “看到了。空白。” “空白有什么好看的?” “看不见的东西,才是他画的。看得见的,谁都能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还在城西?” “嗯。” “我去找你。” “不用。我回档案室。” 秦墨掛了电话,发动了车子。他开往档案室,一路上想著那面空白的墙。方远说空白才是真正的画。秦墨看了那么多画,看了那么多人,看了那么多名字。他该看看空白了。 他回到档案室,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在最上面,方远的上面,加了一个点。没有名字,没有线。空白的。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城西。看一面空白的墙。” “空白有什么好看的?” “看不见的东西,才是画。”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条窄巷子,那栋两层的小楼。他站在门口,这次他进去了。门没锁,虚掩著。他推开门,走进去。一楼是客厅,家具落满了灰。二楼是画室,空荡荡的,只有一面墙。墙上什么都没有。不是粉刷过的白,是空。没有被覆盖,没有被涂抹,没有被人碰过。它就是空的。秦墨站在那面墙前面,看了很久。他看到了空白。不是没有东西,是东西都在里面。那些看不见的东西——被遗忘的人,沉默的结构,等待的骨架。都在空白里。 他转过身,走出画室,下了楼,走出巷子。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最后一页写下了一个字:空。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看到了?” “看到了。空白。” “看懂了?” “没看懂。但看到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个“空”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空”旁边加了一个字:白。空白。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开第五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刘大勇的妻子王秀英的地址。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他没有抬头。 第二天,秦墨去了城西的王秀英家。她住在一条窄巷子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发黑。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的眼睛浑浊,看到秦墨,亮了一下。 “你是谁?” “姓秦。刘大勇的事。” 王秀英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恆远西城的坑里。2003年,他掉进去了。” 王秀英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他二十二年。等到了。” “他回不来了。他在坑里。” “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看著她。“王秀英,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刘大勇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告诉你,刘大勇的案子破了。” “刘大勇?恆远西城的?” “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方远画过他。他在墙上。我看过。”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远画了所有人。” “他画了。你也看了。” “看了。” 秦墨站在灶台前,看著锅里翻滚的水。“孙师傅,方远还会来吃麵吗?” “会。他不躲你。他只是不想让你找他。” “我不找他。我等他自己来。” 孙德明点了点头。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刘大勇的案子破了。” “哪个刘大勇?” “恆远西城的。2003年失踪。” 王德厚低下头。“方远画过他。他在墙上。我看过。” “你见过方远?” “见过。他来吃我的葱。说我的菜有结构。”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它们不知道刘大勇是谁,不知道恆远西城是什么。它们只是长著。 “王德厚,我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不在。纸板还在,被子还在,水瓶还在。人不在。秦墨下了车,站在桥洞前面。 “刘大柱?” 没有人应。他等了一会儿,又喊了一声。桥洞深处传来一个声音。 “谁?” “我。秦墨。” 刘大柱从暗处走出来,手里拿著秦墨给他的那张纸条。纸条已经皱巴巴的了,但他还攥著。 “你怎么又来了?” “来看看你。刘大勇的案子破了。” “谁?” “一个工人。恆远西城的。2003年失踪。”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破了就好。”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二十块钱,放在刘大柱手里。 “去吃麵。孙师傅的面。” 刘大柱看著那张钱,眼睛红了。“你还会来吗?” “会。来看你。”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又看了几个?” “三个。一个家属,一个煮麵的,一个种菜的,一个桥下的。” “四个。你说了三个。” “还有一个。空白的墙。不是人。”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在最上面,那个空白的点旁边,加了一行字:“周远山。空白。看不见的画。” 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热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翻到最后一页,合上。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再看一个人。” “谁?” “方远。他不让我找,但我不找他。我去他可能去的地方,等他。”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没有笑。 “他不在。” “我知道。我等他。” 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要了一碗牛肉麵。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他吃完面,把汤喝了,付了钱,走出麵馆。方远没有来。 他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他来过吗?” “谁?” “方远。” “没有。他很久没来了。”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它们不知道方远是谁。它们只是长著。 “王德厚,我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秦墨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秦墨给他的二十块钱。看到秦墨,他笑了。 “他来过吗?” “谁?” “方远。” “没有。只有你。” 秦墨蹲下来。“刘大柱,你见过方远吗?” “没有。他是谁?” “一个画家。他画了所有人。你也在墙上。”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那他是个好人。” 秦墨站起来。“他是个好人。”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条窄巷子,周远山的画室。他下了车,走进去,上了二楼,站在那面空白的墙前面。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然后他转过身,走出画室,下了楼,走出巷子。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在最后一页写下了一行字:“方远。你在哪?我不找你。但你该吃麵了。”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行字。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空白的墙。没有人站在前面,没有人画。它只是空著。秦墨站在那里,看著它。他看了很久。然后墙上出现了一个点。不是他画的,是它自己出现的。点变成了线,线变成了面。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方诚、波洛克、卡拉瓦乔、莫奈、达利、梵谷、高更、塞尚、王德厚、孙德明、刘大柱、赵师傅、刘大勇、王秀英。所有人都在。包括秦墨。他也在墙上。一个点,在无数个点中间。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那行字。他拿起笔,把它划掉了。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孙师傅的麵馆。吃麵。”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 第一百一十六章 回来 秦墨划掉那行字之后,没有再写。笔记本上,人图完整了。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不是告知,不是找到,只是表示他在。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方远消失后的第十五天,秦墨在档案室接到孙德明的电话。 “他来了。” 秦墨没有问谁。他放下案卷,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吃麵。” 他一个人,沈牧之没来。他开往城西,那家小麵馆。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指了指角落的桌子。方远坐在那里,面前放著一碗麵,没有吃。秦墨走过去,坐在他对面。 “你来了。” “你等了我多久?” “没等。我知道你会来吃麵。” 方远拿起筷子,开始吃麵。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秦墨没有吃,他看著他吃。方远把面吃完,把汤喝完,放下碗。 “孙师傅的面,还是那个味道。” “你教了他。他煮的面有结构。” “他本来就有结构。我只是看见。”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方远,你去看了周远山的空墙吗?”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去了。你画了一个点。” “不是我画的。是它自己出现的。” 方远看著他。“它自己出现的?” “我站在那面墙前面,什么都没有。然后墙上出现了一个点。不是笔画的,是它自己出现的。” 方远沉默了很久。“那是周远山画的。他死了,但他的画还在。空白才是他的画。你看到的那个点,是他在告诉你——你也在画里。” 秦墨没有说话。方远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放在桌上,推给秦墨。 “这是周远山留给我的。他说,『等有人看到空墙上的点,就把这个给他』。” 秦墨打开纸条。上面写著一个名字:方诚。不是地址,不是电话,只是一个名字。方远看著他。 “周远山认识方诚?” “不认识。但他知道会有人叫这个名字。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看到了那个点。” 方远转过身,走出麵馆。秦墨没有追。他把纸条装进口袋里,站起来,付了两碗面的钱。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 “他是你老师?” “他不是我老师。他是方诚的老师。” “方诚是谁?” “第一个人。” 孙德明不懂,但他没有问。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那张纸条,看著上面的名字。方诚。周远山不认识方诚,但他知道会有人叫这个名字。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看到了那个点。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周远山留了你的名字。他不认识你,但他知道会有人叫这个名字。你看到了吗?”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吃麵了?” “吃了。牛肉麵。” “方远来了?” “来了。吃了面,走了。” “他还会来吗?” “会。他还会来吃麵。他不躲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到那张人图。他在方诚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周远山留了你的名字。他看到你了。”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烫。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刘大勇,恆远西城。他已经查完了,案卷合上了。他把它放回铁皮柜子里,拿出另一份案卷。2002年的。一个叫王德福的人,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赵秀兰。出警民警是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王德福的名字。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二天,秦墨去了城西的赵秀兰家。她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发黑。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的眼睛浑浊,看到秦墨,亮了一下。 “你是?” “姓秦。王德福的事。” 赵秀兰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个工地的坑里。2002年,他掉进去了。” 赵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他二十三年。等到了。” “他回不来了。他在坑里。” “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看著她。“赵秀兰,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德福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告诉你,王德福的案子破了。” “王德福?2002年失踪的那个?” “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方远画过他。他在墙上。我看过。” 秦墨站在灶台前,看著锅里翻滚的水。“方远画了所有人。我也看了所有人。” “你看完了?” “快了。还有几个。” 孙德明捞出一碗麵,放在秦墨面前。“请你吃。不要钱。” 秦墨没有推辞。他坐下来,吃了那碗面。汤还是那么浓,肉还是那么薄。他把汤也喝了。放下碗,站起来。 “孙师傅,我走了。” “下次来,还请你吃。”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王德福的案子破了。” “哪个王德福?” “2002年失踪的。城西工地。” 王德厚低下头。“方远画过他。他在墙上。我看过。”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片菜地。青菜、萝卜、葱。它们不知道王德福是谁,不知道城西工地是什么。它们只是长著。 “王德厚,我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秦墨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秦墨给他的二十块钱。看到秦墨,他笑了。 “你来了。” “来了。王德福的案子破了。” “谁?” “一个工人。2002年失踪。”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破了就好。” 秦墨蹲下来。“刘大柱,你去吃麵了吗?” “没有。等你一起。” “不用等我。你自己去。孙师傅认识你。” 刘大柱低下头。“我不敢一个人去。”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明天中午,我陪你去。” “好。” 秦墨站起来,上了车。他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又看了几个?” “两个。一个家属,一个煮麵的,一个种菜的,一个桥下的。” “四个。你说了四个。” “还有一个。方远。他吃了面,走了。”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在王德福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另一份案卷。2001年的。一个叫李大山的人,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兰。出警民警是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大山的名字。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第二天中午,秦墨去桥下接刘大柱。刘大柱换了一身衣服,不是破烂的那套,是秦墨上次给他的那件夹克。头髮用水梳过,湿漉漉的。他站在桥洞口,手里攥著那张二十块钱。 “走吧。” 秦墨带著他,去了孙师傅的麵馆。孙德明看到刘大柱,没有问他是谁。他煮了两碗面,端上来。刘大柱看著那碗面,眼睛红了。 “吃吧。” 刘大柱拿起筷子,手在抖。他夹了一筷子面,送到嘴里,嚼了很久,咽下去。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擦,继续吃。把面吃完,把汤喝完,把碗底剩下的葱花也吃了。孙德明站在灶台后面,看著他。 “好吃吗?” “好吃。比上次那碗还好吃。” “上次那碗,也是我煮的。一样的面,一样的汤。” “不一样。上次是一个人吃,这次是有人陪。” 孙德明没有说什么。秦墨付了钱,带著刘大柱走出麵馆。刘大柱站在门口,看著阳光。 “秦警官,我以后能一个人来吗?” “能。你跟孙师傅说,记我帐上。” 刘大柱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回桥下的方向。秦墨看著他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上了车,开往档案室。 他坐在办公室里,拿出笔记本,翻开,在刘大柱的名字旁边加了一行字:“陪他吃了面。他说有人陪,面更好吃。”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热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1年的案卷。李大山,恆远地產的项目。他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大山的失踪日期。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他没有抬头。 第一百一十七章 信 秦墨查完李大山的案子,已经是秋天了。档案室的窗外,槐树的叶子黄了,风一吹,哗啦哗啦地掉。他把李大山的案卷合上,在笔记本上写下“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又出去?” “嗯。去城西。” “又去看人?” “不是。去寄信。” 老周没有问。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到城西的邮局,买了一个信封,一张邮票。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著几行字。不是给方远的,不是给沈牧之的。是给方诚的。他写的是:“方诚,我看完了。你画的人,你记的人,你等的人。我都看了。你可以休息了。”他把纸折好,装进信封,写上“方诚收”,地址写的是“城西公墓,3排7號”。他知道方诚收不到,但他需要寄。 他把信封投进邮筒,站在邮局门口,点了一根烟。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抽完烟,把菸头按灭,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城西的那所废弃中学。 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已经看不清了。他画的那个点和那条线还在,但模糊了。他站在墙前,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走出教学楼。操场上长满了草,篮球架的篮板烂了,只剩下铁框。他站在那里,想起方远在这里上课的样子。他教学生画结构,教他们看见看不见的东西。他教了那么多人,有的画,有的杀,有的煮麵,有的种菜,有的看大门。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著。 秦墨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跟你说一声,方远不会来了。” 孙德明的手停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寄到档案室的。他说他要走了,去周远山的老家。那里有一面空墙,他要去守著。” “他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但他不会再吃麵了。他说他的面吃完了。” 孙德明低下头。“他的面,还没吃完。他还有一碗在我这里。” “留著吧。他会回来的。”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没有开往城西废墟,没有开往桥下。他开往城西的那座公墓。方诚的墓,3排7號。他下了车,走进去。墓碑还是那样,灰色的,小小的。方悦放的照片还在,用石头压著。秦墨蹲下来,把口袋里的那封信的副本放在墓碑前面。 “方诚,方远走了。他去守空墙了。他不会回来了。但他教的人还在。煮麵的,种菜的,看大门的。他们都在。你也在。” 风吹过来,松柏沙沙响。秦墨站起来,转过身,走出公墓。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装进口袋里。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信寄了?” “寄了。” “方远走了?” “走了。” “他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但他的画还在。”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0年的案卷。一个叫张志强的人,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刘秀英。出警民警是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张志强的名字。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傍晚,沈牧之来了。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秦墨,方远走了?” “走了。” “他给你写信了?” “写了。他说他要去守空墙。” “空墙有什么好守的?” “空墙是周远山的画。他画了一辈子空白。方远要去守著,不让別人涂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以后还去城西吗?” “去。孙师傅的面还没吃完,王德厚的葱还没拔完,刘大柱还欠我一碗麵。” 沈牧之笑了。“你还是你。” “我还是我。” 沈牧之走了。秦墨低下头,继续看那份案卷。 第二天,秦墨去了城西的刘秀英家。她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发黑。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的眼睛浑浊,看到秦墨,亮了一下。 “你是?” “姓秦。张志强的事。” 刘秀英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个工地的坑里。2000年,他掉进去了。” 刘秀英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二十五年。等到了。” “他回不来了。他在坑里。” “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看著她。“刘秀英,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张志强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秦墨下了车,走过去。 “王德厚,方远走了。” “我知道。他给我写了一封信。” 秦墨愣了一下。“他给你写信了?” “写了。他说他的菜有结构,让他继续种。” 王德厚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秦墨。纸条上写著:“菜就是画。你种著,我走了。”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给你也写了。” “他给很多人都写了。煮麵的,种菜的,看大门的,桥下的。他都写了。” 秦墨把纸条还给王德厚。“他记得所有人。” “他记得。他走了。但他记得。” 秦墨蹲下来,拔了一根葱,在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辣。眼泪出来了。 “还是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 秦墨把葱吃完,站起来。“王德厚,我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秦墨上了车,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一张纸条。看到秦墨,他笑了。 “方远给我写信了。” “他写了什么?” 刘大柱把纸条递过来。上面写著:“面好吃。多吃。”秦墨看著那行字,笑了。 “他请你吃麵。” “他没钱。他怎么请?” “他让孙师傅请。记他帐上。” 刘大柱把纸条折好,塞进口袋里。“他是个好人。” “他是个好人。” 秦墨蹲下来。“刘大柱,你去吃麵了吗?” “去了。一个人去的。孙师傅认识我。他给我煮了一碗麵,不要钱。他说方远记他帐上。” “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秦墨站起来。“刘大柱,我走了。” “下次来,我请你吃麵。我有钱了。” 秦墨看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钱,放在他手里。“不用。你留著。”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看看你。方远给你写信了吗?” “写了。他说我的面有结构,让我继续煮。” “他给所有人都写了。” “他记得所有人。” 秦墨站在灶台前,看著锅里翻滚的水。“孙师傅,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吃麵的时候,我会来。” 孙德明点了点头。“面给你留著。”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方远走了。他给所有人都写了信。煮麵的,种菜的,看大门的,桥下的。他都写了。他记得所有人。你也记得所有人。你们都记得。我也记得。”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又看了几个?” “一个家属,一个种菜的,一个桥下的,一个煮麵的。” “四个。方远呢?” “他走了。但他给所有人写了信。” 老周点了点头。“他走了,但画还在。” “画还在。”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0年的案卷。张志强,恆远地產的项目。他已经查完了,案卷合上了。他把它放回铁皮柜子里,拿出另一份案卷。1999年的。一个叫赵大牛的人,在城西的一个工地上失踪。案卷只有一页纸。报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孙秀兰。出警民警是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赵大牛的名字。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窗外,天暗了。他没有抬头。 第一百一十八章 空白 秦墨查完赵大牛的案子,已经是深秋了。档案室的窗外,槐树的叶子掉光了,只剩光禿禿的枝干。他把案卷合上,在笔记本上写下“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没有锁进抽屉里。他把它放在桌上,翻开第一页。那是张志远的名字。第一卷的起点。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 沈牧之打来电话。 “秦墨,你今晚有事吗?” “没有。” “来我家吃饭。我做了菜。” 秦墨愣了一下。“你会做菜?” “不会。但我学了。” 秦墨笑了。这是他很久以来第一次笑。他掛了电话,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今天不出去?” “不出去。去朋友家吃饭。”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 “沈牧之?” “嗯。” “他做饭?” “他学了。” 老周也笑了。秦墨上了车,开往沈牧之的公寓。他很少来,上一次来还是几个月前。沈牧之开门的时候,围裙上沾著油渍,手里拿著锅铲。 “进来。还没好。” 秦墨走进去,坐在餐桌旁。桌上摆著两盘菜,一盘炒糊了,一盘没放盐。沈牧之从厨房端出第三盘,放在桌上。 “尝尝。” 秦墨夹了一筷子,嚼了嚼。“没熟。” “我知道。但我学了一下午。” “方远说,面是线条,汤是顏色,碗是画框。你这个菜,是结构不对。” 沈牧之坐下来。“我不是方远的学生。我是你的学生。” “我不是老师。我是警察。” “你是警察,也是学生。方诚的学生。”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他吃了那盘没熟的菜,咽了。沈牧之也吃了。 “秦墨,画师系列案结束了。方远走了。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查旧案。档案室里还有几十个。恆远地產的,別的公司的。一个一个查。” “查完了呢?” “查完了再说。” 沈牧之放下筷子。“你不累吗?” “累。但有人比我更累。方诚记了十年,方远画了一辈子,波洛克记了二十七年。我记了两年,不算什么。” “你变了。” “哪儿变了?” “以前你说,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痛都要挖出来。现在你说,让他守著楼,不挖了。” 秦墨看著桌上的菜。“因为挖出来,那些人就无家可归了。让他们守著。他们盖的楼,他们守著。” 沈牧之没有回答。两个人把菜吃完了,虽然糊了,虽然没熟,虽然没放盐。他们吃完了。 秦墨站起来。“我走了。” “明天去城西吗?” “去。孙师傅的面还没吃。” “我跟你一起。”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空白的墙。没有人站在前面,没有点,没有线。它只是空著。他站在那里,看著它。他看了很久。然后墙上出现了一个字。不是名字,不是点。是一个字:走。他看了很久,然后转过身。他走了。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城西。孙师傅的麵馆。吃麵。”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城西。到了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秦墨,笑了。 “又饿了?” “饿了。两碗牛肉麵。” 孙德明去煮麵。秦墨和沈牧之坐在角落的桌子旁。面端上来,汤浓,肉薄。秦墨吃了一口,抬起头。 “孙师傅,方远有消息吗?” “没有。他不会来信的。他说他要去守空墙,守著就不走了。” “他一个人?” “一个人。他不怕。他教了那么多人,一个人不怕。” 秦墨低下头,继续吃麵。他把汤也喝了。沈牧之也把汤喝了。两个人放下碗。 “秦墨,你还去找他吗?” “不找。他不想被找到。他只想守著空墙。” “你以后还来城西吗?” “来。面还没吃完。” 秦墨付了钱,走出麵馆。沈牧之跟在后面。 “下一站?” “城西废墟。看王德厚的菜地。”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你又来了。” “来了。方远有消息吗?” “没有。他不会来信的。他说他要去守空墙。守著就不走了。” 秦墨蹲下来,拔了一根葱,在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辣。眼泪出来了。 “还是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 秦墨把葱吃完,站起来。“王德厚,我走了。” “下次来,带孙师傅的面。” “好。” 两个人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秦墨,你每次来都拔他的葱,他会不会心疼?” “不会。他的葱,拔了还长。他怕的是没人来拔。” 沈牧之没有说什么。秦墨开往城西的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一张纸条。看到秦墨,他笑了。 “方远给我寄了一张空白纸。” 秦墨接过纸条。上面什么都没有。空白的。 “他说什么?” “什么都没说。空白的。” 秦墨看著那张空白的纸,看了很久。然后他把纸条还给刘大柱。 “他让你自己画。” “我不会画。” “不用画。空白就是画。他守的墙,也是空白的。” 刘大柱不懂,但他把纸条折好,塞进口袋里。 “秦警官,你吃饭了吗?” “吃了。在孙师傅那里吃了牛肉麵。” “好吃吗?” “好吃。汤喝完了。” 刘大柱从旁边拿了一个馒头,递过来。“给你。” 秦墨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馒头是凉的,硬邦邦的。他嚼了,咽了。 “刘大柱,我走了。” “下次来,我请你吃麵。我有钱了。” 秦墨看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钱,放在他手里。“不用。你留著。”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你每次都给他钱,他会不会觉得你在施捨?” “不会。他知道我不是施捨。我是记得。” 秦墨开往城西的那座废弃工厂。赵师傅坐在传达室里,正在听京剧。看到秦墨,他笑了。 “来了。喝水。” 秦墨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水还是凉的,还是有一股铁锈味。 “赵师傅,方远给你寄了空白纸吗?” “寄了。空白的。他说『你看了十五年大门,你画』。我不会画。我看著空白,看了三天。我看到了时间。” “时间?” “门开,门关。人来,人走。时间从门缝里流过去。我看了十五年。” 秦墨站起来。“赵师傅,你保重。” “保重。你也是。” 秦墨走出工厂,上了车。沈牧之看著他。 “赵师傅看到了时间。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空白。方远守的墙,也是空白的。空白不是没有东西。是东西都在里面。”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档案室,没有回家。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沈牧之没有下来,在车里等著。秦墨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方远寄了空白纸。给所有人寄了空白纸。他说空白就是画。你看到了吗?”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沈牧之发动了引擎。“回家?” “回家。” 车子开往秦墨家的方向。经过城西的时候,秦墨让沈牧之停一下。他下了车,走进那条窄巷子,周远山的画室。他推开门,走进去,上了二楼,站在那面空白的墙前面。墙上什么都没有。但他知道,它不空。方远在这里守过,周远山在这里画过,秦墨在这里看过。墙不空。 他转过身,下了楼,走出巷子。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秦墨,你还来吗?” “来。来看空墙。它不空。”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到了秦墨家楼下。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 “沈牧之,谢谢你今天陪我。” “不用谢。我是你的线。” 秦墨笑了。他上了楼,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空白的墙。没有点,没有线,没有字。它只是空著。他站在那里,看著它。他看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摸了摸墙面。凉的,硬的。他收回了手。墙上出现了一个手印。不是他的,是別人的。方远的?周远山的?方诚的?他不知道。但手印在那里。墙不空。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档案室。查旧案。” “不去城西?” “去。但先查案。”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公安局。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没有停。他看了一眼纪念碑,然后继续开。他不会停。沈牧之也不会。方诚的起点,也是他的起点。方远的空白,也是他的空白。线不断,墙不空。 第一百一十九章 手印 深秋的最后一天,秦墨收到了方远的包裹。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是g省的一个小县城。包裹不大,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一张纸条和一块石头。纸条上什么都没写,空白的。石头是灰色的,扁扁的,上面有一个手印。不是刻的,是摸出来的。手印不大,像是老人的手。秦墨把石头翻过来,背面也什么都没有。他把纸条和石头放在桌上,看了很久。 沈牧之坐在他对面,也在看。 “方远寄的?” “嗯。” “石头上的手印,是谁的?” “周远山的。他守了一辈子空墙,手印留在墙上。方远把墙拆了,只留下了这块石头。” “墙拆了?” “他说墙不需要了。手印在,墙就在。” 秦墨把石头装进口袋里,把纸条折好,夹在笔记本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阳光照在围墙上。 “沈牧之,今天是最后一天。” “什么最后一天?” “查恆远旧案的最后一天。1998年的案子,最后一个。查完了,就没了。” “查完了呢?” “查完了,就没了。” 秦墨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 1998年的案子,失踪者叫陈大勇。他的妻子叫王秀兰,住在城西的一个老小区里。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她的眼睛浑浊,看到秦墨,亮了一下。 “你是?” “姓秦。陈大勇的事。” 王秀兰的手开始发抖。“找到了?” “找到了。他在城西的一个工地的坑里。1998年,他掉进去了。” 王秀兰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等了二十七年。等到了。” “他回不来了。他在坑里。” “不挖了。让他留在那里。他盖的楼,他守著。” 秦墨看著她。“王秀兰,你保重。”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 “保重。”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大勇那一页。在旁边写了一行字:“已告知。妻说『不挖了,让他守著楼』。”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最后一个,查完了。” “恆远地產的案子,结束了。” “结束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秦墨,笑了。 “又饿了?” “不饿。来告诉你,恆远地產的案子查完了。最后一个。” 孙德明沉默了一会儿。“方远画过他们。他在墙上。我看过。” “方远画了所有人。” “你也看了所有人。” “看了。” 孙德明捞出一碗麵,放在秦墨面前。“请你吃。不要钱。” 秦墨没有推辞。他坐下来,吃了那碗面。汤还是那么浓,肉还是那么薄。他把汤也喝了。放下碗,站起来。 “孙师傅,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吃麵的时候,我会来。” 孙德明点了点头。“面给你留著。” 秦墨走出麵馆,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下一站?” “城西废墟。看王德厚。”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片废墟。王德厚坐在老槐树下,黄狗趴在他脚边。看到秦墨,他站起来。 “你又来了。” “来了。恆远地產的案子查完了。最后一个。” 王德厚低下头。“方远画过他们。他在墙上。我看过。” “方远画了所有人。” “你也看了所有人。” 秦墨蹲下来,拔了一根葱,在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辣。眼泪出来了。 “还是辣。” “辣就对了。菜就是菜。” 秦墨把葱吃完,站起来。“王德厚,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拔葱的时候,我会来。” 王德厚点了点头。“葱给你留著。” 秦墨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下一站?” “城西桥下。看刘大柱。”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座桥下。刘大柱坐在纸板上,手里拿著一块馒头。看到秦墨,他笑了。 “你来了。” “来了。恆远地產的案子查完了。最后一个。” 刘大柱不懂,但他点了点头。“查完了就好。” 秦墨蹲下来。“刘大柱,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吃麵的时候,我会来。” 刘大柱低下头。“你还会来看我吗?” “会。来看你。不是查案。” 刘大柱笑了。“那就好。”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钱,放在他手里。“去吃麵。” 刘大柱看著那张钱,眼睛红了。“你每次都给钱,我不好意思。” “不用不好意思。我是记得。” 秦墨站起来,上了车。沈牧之发动了引擎。 “下一站?” “城西工厂。看赵师傅。”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座废弃工厂。赵师傅坐在传达室里,正在听京剧。看到秦墨,他笑了。 “来了。喝水。” 秦墨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水还是凉的,还是有一股铁锈味。 “赵师傅,恆远地產的案子查完了。最后一个。” 赵师傅沉默了一会儿。“方远画过他们。他在墙上。我看过。” “方远画了所有人。” “你也看了所有人。” 秦墨站起来。“赵师傅,我以后不天天来了。” “忙了?” “不忙。但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该喝水的时候,我会来。” 赵师傅点了点头。“水给你留著。” 秦墨走出工厂,上了车。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 “下一站?” “城西中学。那间教室。”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那所废弃中学。那间教室,白墙上的粉笔画已经看不清了。秦墨画的那个点和那条线还在,但模糊了。他站在墙前,看了很久。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方远寄来的那块石头,放在墙根下。 “沈牧之,方远把墙拆了,只留下这块石头。我把石头放在这里。墙不在了,手印在。” “谁会发现?” “不需要发现。它在就行。” 秦墨转过身,走出教学楼。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 “回家?” “回家。” 沈牧之发动了引擎。开往秦墨家的路上,秦墨看著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那些被遗忘的人,在灯光下,在阴影里,在墙缝中。他看不到他们,但他知道他们在。方远画了他们,秦墨看了他们。够了。 他回到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梦到一面墙。不是空白的,是写满了名字的。波洛克的墙。他站在墙前面,看著那些名字。十三个。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完了。墙上的名字开始模糊,一个一个地消失。最后,墙空了。他站在那里,看著空墙。 他醒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黑猫还蜷在他腿边。他坐起来,看著窗外。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拿起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门口,穿上鞋。黑猫蹲在鞋柜上,看著他。秦墨摸了摸它的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沈牧之在楼下等著他。 “今天去哪?” “去中心广场。看纪念碑。” 两个人上了车。秦墨发动引擎,开往中心广场。他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沈牧之没有下来,在车里等著。秦墨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 “方诚,恆远地產的案子查完了。最后一个。你看到了吗?”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沈牧之发动了引擎。“回家?” “回家。” 车子开往秦墨家的方向。经过城西的时候,秦墨让沈牧之停一下。他下了车,走进那条窄巷子,周远山的画室。他推开门,走进去,上了二楼,站在那面空白的墙前面。墙上的手印不见了。不是被擦掉的,是它自己消失的。方远说墙不需要了。手印在,墙就在。手印在石头上,石头在教室里。墙不在了,但手印在。 他转过身,下了楼,走出巷子。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秦墨,你以后还来吗?” “来。来看空墙。它不空。”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到了秦墨家楼下。秦墨下了车,站在门口。 “沈牧之,明天开始,我不去城西了。” “为什么?” “该看的都看完了。该记的记了。他们活著,好好活著。我不用天天看了。” “那你干什么?” “查旧案。不是恆远地產的,是別的公司的。档案室里还有。”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陪你。” “你不用陪。你是老师,去上课。” “周末。” 秦墨笑了。他上了楼,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黑猫跳上来,蜷在他腿边。他闭上眼睛。 他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很安静。 第一百二十章 线 秦墨没有再去城西。第一天,他在档案室查了一份2005年的失踪案,不是恆远地產的,是另一家建筑公司的。案卷很薄,只有两页纸。报案人是失踪者的妻子,出警民警不是马建国,是另一个人。结论不是“可能自己走的”,是“已立案,未破”。秦墨在笔记本上写下那个名字,画了一个圈。第二天,他查了一份2007年的。第三天,一份2009年的。他每天查一份,不紧不慢。老周每天给他泡茶,茉莉花茶,烫的。他喝一半,凉一半。窗外的槐树光禿禿的,枝干在风中轻轻摇晃。 第四天,沈牧之来了。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裹得很严实,手里提著两杯咖啡。 “周末了。” “周末了。” 秦墨接过咖啡,喝了一口。苦的,不加糖。 “沈牧之,你以前是律师,帮人脱罪。现在是老师,教人法律。你后悔吗?” “不后悔。方诚的事之后,我不想再帮人脱罪了。我想教人別犯罪。” “有人学吗?” “有几个。不多。但有一个算一个。” 秦墨点了点头。他放下咖啡,从抽屉里拿出方远寄来的那块石头,放在桌上。沈牧之看著那块石头。 “你一直放在抽屉里?” “嗯。方远说墙不需要了,手印在,墙就在。石头在,手印就在。” “你以后会去城西吗?” “会。但不用天天去了。他们活著,好好活著。我不用盯著。” 沈牧之拿起石头,摸了摸上面的手印。“周远山的手印。” “方远说是。他把墙拆了,只留下这块石头。他不希望有人去守空墙了。空墙不需要守。手印在就行。” 沈牧之把石头放回桌上。秦墨把它装进口袋里。 “今天不去城西?” “不去。今天查案。2006年的,一个叫李德明的工人,在城北的工地上失踪。” 沈牧之坐下来。“我陪你。” 秦墨翻开案卷。两个人低著头,一页一页地看。老周上来送茶,看到沈牧之,多放了一个杯子。沈牧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茉莉花茶。” “老周泡的。他泡了二十年。” “好喝。” “不好喝。但喝惯了。” 两个人继续看案卷。窗外,天暗了。秦墨没有抬头。沈牧之也没有。 第二天,秦墨没有去档案室。他去了中心广场。一个人,没有叫沈牧之。他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石头,放在台阶上。不是送给方诚,是放在那里。谁捡到算谁的。他不需要留了。手印在,墙就在。石头在不在,不重要。 他转过身,走回车上。他没有回头。他发动了引擎,开往城西。不是去看人,是去看一面墙。波洛克的墙。他下了车,走进那条巷子。墙还在,画还在。那些黑色、红色、蓝色、黄色,在阳光下还是那么亮。十三个名字,他一个一个地念。念完了。他转过身,走出巷子。 他又去了达利的墙。那面写满名字的墙,几百个。他站在前面,没有念,只是看。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工厂。 他又去了莫奈的湖。湖还在,柳树还在。水面上没有光,天阴了。他站在湖边,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走出公园。 他又去了卡拉瓦乔的桥。桥还在,河床干了。他站在桥下,看著那个铁盖子。他没有打开,只是站著。 他又去了梵谷的教堂。教堂还在,门开著。他走进去,里面很暗。墙上的画不在了,但痕跡还在。他站在那面墙前面,看了一会儿。 他又去了高更的工厂。工厂还在,门关著。他没有进去,站在门口,看著那扇铁门。 他又去了塞尚的画室。那栋两层的小楼,门没锁。他走进去,上了二楼,站在那面空白的墙前面。墙上什么都没有。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下了楼,走出巷子。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方远在最上面,方诚在他下面,秦墨在自己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装进口袋里。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西的那家小麵馆。孙德明正在煮麵,看到他进来,笑了。 “又饿了?” “饿了。一碗牛肉麵。” 孙德明去煮麵。秦墨坐在角落的桌子旁。面端上来,汤浓,肉薄。他吃了一口,抬起头。 “孙师傅,方远有消息吗?” “没有。他不会来信了。他寄了空白纸,寄了石头。够了。” “他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但他的面还没吃完。我给他留著。” 秦墨把面吃完,把汤喝了。他付了钱,走出麵馆。他没有去废墟,没有去桥下,没有去工厂。他上了车,开往档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今天去了哪里?” “中心广场,波洛克的墙,达利的墙,莫奈的湖,卡拉瓦乔的桥,梵谷的教堂,高更的工厂,塞尚的画室,孙师傅的麵馆。” “这么多地方?” “嗯。最后看一次。” “以后不去了?” “不去了。该看的都看了。” 老周没有问。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6年的案卷。李德明,城北工地。他翻开第一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德明的名字。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 傍晚,沈牧之打来电话。 “秦墨,你在哪?” “档案室。查案。” “今天不是周末吗?” “周末也查。案卷不等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方远有消息吗?” “没有。他不会来了。他的画完了,他的面吃完了,他的墙拆了。他不需要再出现了。” “你还会去找他吗?” “不找。他不想被找到。他只想守著空墙。墙不在了,他守著石头。” 沈牧之掛了电话。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看案卷。窗外,天黑了。他没有抬头。 第二天,秦墨到档案室的时候,老周在门口等著他。 “有人给你寄了东西。没有寄件人地址。” 秦墨接过包裹。不大,一个牛皮纸信封。他拆开,里面是一张照片。拍的是那面空白的墙。周远山的画室,那面墙。墙上什么都没有。但照片的背面写著一行字:“墙不空。你看过了。”字跡是方远的。秦墨把照片翻过来,又看了一遍。墙不空。你看过了。他把照片夹在笔记本里,锁进抽屉。 他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头。 “又出去?” “嗯。去中心广场。” “又去?” “最后一次。”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开往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他走到纪念碑下面,站在那里。广场上的人不多,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然后他低下头,看著底座下面的台阶。那块石头不在了。被人捡走了。谁捡的?不知道。但石头在別人手里,手印在,墙就在。 “方诚,方远寄了照片。墙不空。你看过了。你也看过了。” 风吹过来,把广场上的落叶吹得打转。秦墨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走回车上。 他开往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看完了?” “看完了。” “以后还去吗?” “不去了。该看的都看了。” 秦墨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那张人图。几千个点,几千条线。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热了。他放下杯子,打开抽屉,拿出那份2006年的案卷。李德明,城北工地。他翻到第二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德明的失踪日期。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他没有抬头。 沈牧之没有再来电话。方远没有再来信。画师们没有再出现。秦墨每天查案,喝茶,写笔记。老周每天泡茶,看报纸,偶尔问一句“查到了吗”。秦墨说“还没”。老周说“不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 冬天来了。槐树的枝干光禿禿的,在风中轻轻摇晃。那只黄白花的猫不来了,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秦墨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查案,喝茶。他的笔记本上又多了几个名字。不是画师系列案的,是別的。那些被遗忘的人,还在。他一个一个地查。 有一天,沈牧之来了。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秦墨,我要走了。” “去哪?” “法学院派我去外地学习。半年。” “什么时候走?” “明天。” 秦墨站起来,走到门口。“我送你。” “不用。你忙。” 沈牧之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秦墨,你还在查?” “在查。” “查不完的。” “查不完也要查。” 沈牧之走了。秦墨站在门口,看著走廊空荡荡的。他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他打开抽屉,拿出那份案卷。李德明,城北工地。他翻到第三页,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李德明的工友的名字。 他低下头,开始看那份案卷。窗外,天暗了。他没有抬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咖啡 赵宇被逮捕的消息,沈牧之是在新闻上看到的。那天他在法学院上完课,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本地新闻的头条推送:“咖啡厅投毒案告破,嫌疑人已被刑拘。”他点开看了一眼。死者叫林薇,二十六岁。嫌疑人叫赵宇,二十七岁,是死者的前男友。两人分手两周后,赵宇约林薇在市中心一家咖啡厅见面。监控显示,林薇起身去洗手间期间,赵宇曾靠近她的座位。林薇回来后喝了咖啡,几分钟后倒地身亡。死因是氰化物中毒。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烫的。他放下杯子,又看了一眼那条新闻。评论区已经炸了。有人说“杀人偿命”,有人说“渣男不得好死”,有人贴出了赵宇的照片。一个普通的年轻人,戴眼镜,看起来不像杀人犯。但沈牧之见过太多不像杀人犯的杀人犯。他把手机锁屏,拿起教案,走出办公室。他不是检察官,不是警察,不是法官。他是老师。这案子跟他没关係。 第二天,赵宇的母亲找到了他。 她站在法学院的门口,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袄,头髮花白,眼睛红肿。她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几个苹果。她看到沈牧之从楼里出来,走过来,站在他面前。她没有哭,只是嘴唇在抖。 “沈律师?” 沈牧之看著她。“您是?” “赵宇的妈妈。我儿子被冤枉了。他不可能杀人。您帮帮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赵宇的案件,我已经在新闻上看到了。检方有证据。监控、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这些证据,您知道吗?” “我知道。但那些都不能说明他杀了人。他没杀。他不会杀人。他是学计算机的,他搜氰化物是为了写游戏。他买氰化物——他买了,但他没收到。快递丟了。他没有毒药。他怎么杀人?” 沈牧之看著她。她的眼睛里有光,不是希望的光,是绝望的光。绝望的人不会说谎。 “赵宇的案子,已经有律师了吗?” “有。法院指派的。但那个律师说证据確凿,建议认罪。我儿子不认。他没杀人,凭什么认罪?”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他不是不想接。他是不確定。这个案子看起来证据確凿,媒体已经定了性,舆论已经判了刑。接了这个案子,他会被骂。辩护律师,永远是站在公眾对立面的那个人。但他不在乎被骂。他在乎的是——这个案子有没有辩护空间。 “赵宇的案件,卷宗我能看看吗?” 赵宇的母亲从塑胶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沈牧之。“复印件。我托人弄出来的。” 沈牧之接过去,没有当场打开。他看了一眼那个信封,又看了一眼赵宇的母亲。 “我看了卷宗,再给您答覆。” “好。我等您。” 赵宇的母亲转过身,走了。她走得很慢,背有些驼。沈牧之站在那里,看著她的背影。然后他转身,走进法学院,回到办公室。他关上门,把信封放在桌上,拆开。卷宗不厚,几十页纸。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监控录像的文字描述、搜索记录的截图、购买记录的列印件、简讯內容的复印件、尸检报告、现场勘查笔录。 他看完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后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检方的证据链看起来很完整。监控显示赵宇有机会投毒。搜索记录显示他查询过氰化物的购买渠道。购买记录显示他確实下单了。简讯显示他有威胁的意图。指纹显示他碰过那个杯子。看起来像铁案。但沈牧之注意到几个细节。监控录像的描述中,有一行小字:“监控时间与標准时间可能存在误差,约2-3秒。”两秒。两秒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如果赵宇靠近林薇座位的时候,林薇还没有离开呢?如果他是去帮她拉椅子呢?如果他只是路过呢?两秒的误差,足以让整个时间线重新排列。 搜索记录的描述中,有一个他没有忽略的词:“远程访问日誌缺失。”赵宇的电脑是联网的,但他声称自己被黑客攻击过。检方没有找到远程控制的证据,但也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缺失的日誌,不能证明没有,只能证明没有找到。 购买记录的描述中,有一条备註:“该订单的发货状態为『已发货』,但无签收记录。快递公司確认包裹在运输途中丟失。”赵宇没有收到毒药。他没有毒药,他怎么投毒?检方会说他把毒药藏起来了。但藏在哪里?他们搜了他的家、办公室、车,什么都没有。 简讯的內容是:“你会后悔的。”不是“我要杀了你”,不是“你死定了”,是“你会后悔的”。后悔分手,后悔吵架,后悔今天见面。这句话可以有十几种解释。 沈牧之睁开眼睛。他不是相信赵宇无罪。他是不相信检方的证据足以定罪。证据链有裂痕。不是大裂痕,是几条细小的、几乎看不见的裂痕。但裂痕就是裂痕。 他拿起手机,拨了卷宗上赵宇母亲留的號码。 “赵宇的案子,我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传来赵宇母亲的声音,带著哭腔,但没有哭出声。“谢谢您,沈律师。谢谢您。” “不用谢。我只是接了这个案子。能不能贏,我不敢保证。” “您肯接,我们就放心了。”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是法学院的操场,几个学生在踢球。阳光很好,照在草坪上,绿得发亮。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 他要去见赵宇。看守所在城北,开车要四十分钟。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出了法学院的大门。他没有听音乐,没有开广播。他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卷宗。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数字,每一句话。他要把它们全部记住。 到了看守所,他办了手续,走进会见室。赵宇已经在里面等著了。他穿著一件蓝色的號服,头髮剃了,脸很白,眼睛很红。看到沈牧之,他站起来。 “沈律师。” “坐。” 赵宇坐下来。沈牧之坐在他对面,把笔记本放在桌上,没有打开。 “赵宇,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回答。” “好。” “林薇的咖啡,是你下的毒吗?” “不是。” “你见过那个毒药吗?” “没有。我买了,但没收到。” “你为什么要买?” 赵宇低下头。“我在开发一个推理游戏。需要了解各种毒药的特性。氰化物是经典毒药,我想买一点来做研究。但我买了之后,就后悔了。我想取消订单,但已经发货了。后来快递丟了,我就没再管。” “你在电脑上搜索过氰化物的购买渠道?” “搜过。但我没有买。我是搜著玩的。后来看到那个网站,好奇点进去,才下的单。” “你知道你的电脑可能被黑客攻击吗?” 赵宇抬起头。“知道。我的电脑中过病毒。我重装过系统,但不知道有没有彻底清除。” “你报警了吗?” “没有。我没有证据。我只是怀疑。” 沈牧之看著他。赵宇的眼睛很亮,不像在说谎。但沈牧之不需要判断他是不是在说谎。他只需要证据。 “赵宇,你约林薇那天,为什么要靠近她的座位?” “她的椅子靠桌子太近了,她起身的时候蹭了一下。她去了洗手间,我帮她拉了一下椅子。然后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你碰过她的杯子吗?” “没有。我碰的是椅子。但之前见面的时候,我碰过她的杯子。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是我的杯子。后来她的杯子和我的杯子放在一起,也许警察搞混了。”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几句话。他没有写“他说的是真的”,他写的是“需要核实椅子位置、杯子混淆的可能性”。 “赵宇,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赵宇沉默了一会儿。“沈律师,我没有杀人。我知道你不一定信我。但我没有杀人。” “我信不信你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 赵宇点了点头。沈牧之站起来,收起笔记本。 “我会尽力。但你要做好准备。这个案子,舆论对我们很不利。检方会全力以赴。我们可能贏,也可能输。” “我知道。但我不会认罪。” 沈牧之看著他。“那就好。” 他走出会见室,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刚才记下的几行字。椅子位置。杯子混淆。快递丟失。远程访问日誌缺失。时间戳误差。这些都是裂痕。他要把这些裂痕一个一个地撕开。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没有去法学院,没有去档案室。他去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牧之联合”。方诚死后,他把事务所关了,只留了一间办公室。平时用来接待客户,偶尔自己用。他已经半年没有在这里办公了。桌上落了一层灰。他拿起抹布,擦乾净,坐下来。 他打开卷宗,从头开始。他要做一件他做了无数次的事——把检方的证据链拆开,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质疑。不是推翻,是质疑。质疑就足够了。只要陪审团相信存在“合理怀疑”,赵宇就能无罪。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问题:“监控录像的时间戳误差2-3秒。如果误差是3秒,赵宇靠近座位的时候,林薇是否还在座位上?”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是市中心的车流,喇叭声、引擎声混成一片。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拿起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郑检,我是沈牧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沈律师。有事?” “赵宇的案子,我接了。” 郑远笑了。不是冷笑,是真的笑了。“你总是挑难啃的骨头。” “不是难啃。是有裂痕。” “你觉得有裂痕?” “我觉得有。”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那法庭上见。” “法庭上见。”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不知道赵宇有没有杀人。他不需要知道。他的工作不是判断真相,是捍卫程序。检方有证据,他质疑证据。检方有证人,他交叉询问。检方有推理,他构建另一种可能。这不是正义吗?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就是法治。 他转过身,坐回桌前。翻开卷宗,继续看。他要看一百遍,直到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子里。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沈牧之没有抬头。他继续看。 第一百二十二章 会见 沈牧之第二次会见赵宇,是在三天后。这三天里,他把卷宗又看了七遍。每一遍都发现新的细节。咖啡厅的平面图、监控摄像头的位置、林薇座位的朝向、赵宇座位的距离、洗手间的动线。他把这些信息在脑子里建了一个模型。他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个咖啡厅。他在脑子里走过一遍又一遍。从赵宇进门,到坐下,到林薇起身,到赵宇站起来,到林薇回来,到林薇喝咖啡,到林薇倒地。每一步,每一秒,他都精確到秒。然后他发现了第七个裂痕。不是证据本身的问题,是时间线的问题。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串时间。监控录像显示:14:58:32,赵宇进入咖啡厅。14:58:47,林薇进入。15:00:03,两人坐下。15:12:18,林薇起身。15:12:21,赵宇站起来。15:12:24,赵宇走到林薇座位旁边。15:12:34,赵宇回到自己座位。15:12:47,林薇回到座位。15:18:02,林薇喝下第一口咖啡。15:23:19,林薇倒地。氰化物的致死速度是多少?法医报告说,摄入后三到五分钟出现症状,十分钟內可致死。林薇喝下咖啡后五分钟左右倒地,符合这个时间。但赵宇离开林薇座位后,到林薇回来,中间有十三秒。如果他在那十三秒內把毒药投进了咖啡杯,毒药就在杯子里。林薇回来,喝咖啡,中毒。时间线是合理的。但有一个问题。赵宇回到座位后,没有离开过。林薇回来时,赵宇的咖啡杯和林薇的咖啡杯都在桌上。如果赵宇投了毒,他投的是林薇的杯子。他不可能搞错,因为两个杯子的位置不同。但沈牧之注意到一个细节。林薇的咖啡杯和赵宇的咖啡杯是同款的。都是白色的陶瓷杯,没有任何標记。咖啡厅的店员在笔录中说,她端咖啡时,记得把林薇的杯子放在林薇面前,赵宇的杯子放在赵宇面前。但林薇起身去洗手间后,她有没有可能碰过杯子?她擦桌子的时候有没有移动过杯子的位置?她不確定。店员的笔录里写著:“记不清了。” 沈牧之在那个词下面画了一条线。记不清了。这是第八个裂痕。 他合上卷宗,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去往看守所的路上,他没有听音乐,没有开广播。他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要问的问题。他不问“你杀了吗”。他不问“你为什么要买毒药”。他不问“你的电脑为什么有搜索记录”。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不关心。他只问细节。细节会说话。细节会出卖人,也会拯救人。 进了会见室,赵宇已经在了。他比三天前瘦了一些,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更深了。沈牧之坐下来,把笔记本打开。 “赵宇,我问你几个细节。你回忆一下。” “好。” “你约林薇那天,是谁先到咖啡厅的?” “我。我先到。我等了她大概十分钟。” “你坐的是哪个位置?” “靠窗的那个。我进去的时候,靠窗的位置空著,我就坐了。” “林薇来的时候,你站起来了吗?” “站了。她进来的时候,我站起来,冲她招了招手。” “她坐下的时候,你帮她拉椅子了吗?” “没有。她自己拉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林薇自己拉椅子,赵宇没有碰她的椅子。 “你们聊了多久,林薇才起身去洗手间?” “大概二十分钟。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 “她起身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的椅子离桌子太近?” 赵宇想了想。“她起身的时候,椅子蹭了一下桌子。她走得急,没注意。” “然后你做了什么?” “我站起来,帮她把椅子拉出来了一点。这样她回来的时候坐起来方便。” “你走过去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她的杯子?” “没有。我碰的是椅子。” “你確定?” “確定。她的杯子和我的杯子之间隔著桌子。我伸手够不到。”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画了一张简易的咖啡厅平面图。赵宇的座位在桌子一侧,林薇的座位在对面。赵宇要够到林薇的杯子,必须绕过桌子,或者伸手横跨桌面。监控画面显示,赵宇走到林薇座位旁边时,他的身体朝向是面向桌子。他弯腰了。他弯下腰去拉椅子。他弯下腰的时候,他的手在桌面的高度。他能不能在弯腰的同时,把毒药投进林薇的杯子里?可能。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手。他的手被桌子挡住了。 “赵宇,你弯腰的时候,你的手在做什么?” “在拉椅子。我右手扶著椅背,左手撑著桌子。” “左手撑著桌子?撑在什么地方?” “桌面上。靠近林薇杯子的位置。”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你的左手,离林薇的杯子有多远?” “大概十厘米。我没有碰杯子。我只是撑著桌面。” 十厘米。不是零厘米,是十厘米。差十厘米,够不到。但如果他想够,他可以够到。但他没有。 “赵宇,你的指纹是怎么到林薇杯子上的?” “我之前碰过。之前见面的时候,我端起她的杯子喝了一口水。我以为是自己的杯子。两个杯子一模一样。我喝了一口,发现味道不对,才知道拿错了。我放了回去。后来警察可能检测到了我的指纹。” “那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案发前一周。我们还没分手。” 沈牧之把这件事记下来。需要核实。如果赵宇说的是真的,他的指纹在案发前一周就已经在林薇的杯子上。这个指纹与投毒无关。 “赵宇,你买了毒药,快递丟了。你报警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怎么报警。我买的东西是违禁品,我报警不是自投罗网吗?”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我联繫了卖家。卖家说快递丟了,他们补发。我说不用了。然后我把帐户註销了。” “你註销帐户的记录还在吗?” “应该还在。但我没有保存。我没有想到会出事。”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卖家、快递公司、帐户註销记录。这些都是可以查的。如果赵宇说的是真的,这些记录应该存在。如果不存在,沈牧之会让检方证明它们不存在。 “赵宇,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搜索氰化物?” “我跟你说了,我在开发一个推理游戏。我需要了解各种毒药的特性。” “你开发的游戏,有记录吗?代码、设计文档、项目文件。” “有。在我的电脑里。警方可能已经拿走了。”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赵宇,我还会再来。” 赵宇看著他。“沈律师,你能贏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我会用尽全力。” 赵宇低下头。“谢谢。” 沈牧之站起来,走出会见室。他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翻开笔记本,看著那些问题。椅子。杯子。指纹。快递。游戏。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条线。他要顺著线去找答案。不是所有的线都能找到答案,但找到一条就够了。只要有一条线断掉,检方的证据链就不完整。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市网络信息安全中心。那里有他认识的人,一个叫陈志远的网络安全工程师。他们是大学同学。陈志远毕业后进了公安系统,专门做网络取证。他不是警方的证人,他是沈牧之的老朋友。 沈牧之没有预约,直接去了他的办公室。陈志远正在看电脑,看到他进来,笑了。 “沈大律师,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有事找你。” “说。” “赵宇的案子,你知道吧?” 陈志远的笑容收了一些。“知道。那个咖啡厅投毒案。” “检方说赵宇的电脑里有搜索氰化物购买渠道的记录。我想知道,这些记录能不能证明是他本人搜索的?” 陈志远靠在椅背上。“理论上,不能。搜索记录只能证明这台电脑上有人搜索过,不能证明是谁操作的。如果有人远程控制了这台电脑,或者在赵宇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电脑,同样会留下记录。” “检方有没有做远程控制的检测?” “做了。他们提取了系统日誌,没有发现远程控制的痕跡。” “没有发现,等於不存在吗?” 陈志远沉默了一会儿。“不等於。日誌可以被刪除。黑客入侵后,往往会清理痕跡。没有发现,只能说明没有找到证据,不能说明没有发生。”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没有发现不等於不存在。这是第九个裂痕。 “陈志远,如果我要证明赵宇的电脑可能被远程控制,我需要什么证据?” “你需要一个时间点。赵宇声称自己被黑客攻击,他需要提供一个具体的时间。在那个时间点前后,系统日誌如果有缺失,就可以支持他的说法。” “他的电脑被警方拿走了。我现在还能提取什么?” “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原始硬碟,找第三方鑑定机构做分析。如果原始数据还在,有可能找到被刪除的日誌的残留痕跡。” 沈牧之点了点头。“谢谢。” “不用谢。你帮他辩护,我不反对。但我要告诉你,这个人看起来不太乾净。” “不乾净不等於有罪。” “我知道。你是律师,你该这么说。” 沈牧之站起来,走出网络信息安全中心。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看了看手錶,下午三点。他还有时间。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快递公司。赵宇买的毒药是通过一家国际快递公司运输的。沈牧之要查清楚,这个包裹到底发生了什么。快递公司的客服中心在城东的一个工业园区里。沈牧之走进去,出示了律师证,要求查询一个单號。客服人员查了电脑,说这个单號已经过期,无法查询。沈牧之要求见经理。经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姓王。 “王经理,我的客户涉及刑事案件,这个快递单號是关键证据。我需要知道这个包裹的物流轨跡。” 王经理看了看沈牧之的证件。“沈律师,我们只能提供一年內的物流记录。这个订单已经超过一年了。” “赵宇的订单是今年2月的。不到一年。” 王经理又查了一下。“系统里没有。可能是数据迁移的时候丟失了。” “丟失了?” “我们去年换了新系统,部分旧数据没有迁移过来。” 沈牧之看著他。“也就是说,你们无法证明这个包裹曾经存在过?” 王经理的表情变了一下。“系统里没有,不代表不存在。” “但没有记录,你们就不能证明它存在过。” 王经理没有回答。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快递公司无法提供物流记录。这是第十个裂痕。 他走出快递公司,上了车。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坐在驾驶座上,看著笔记本上那些裂痕。时间戳误差、椅子位置、杯子混淆、指纹时间、远程控制、快递丟失、物流记录缺失。他把它们一个一个地圈出来。不是证据,是问题。问题就是裂痕。裂痕就是合理怀疑。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没有吃饭,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看。他把每一个证人的证言都读了三遍。咖啡厅店员、林薇的朋友、赵宇的同事、网络安全专家、法医。他要在每一个人的话里找到矛盾。不一定要大的矛盾。小矛盾就够了。一个时间对不上,一个数字记错了,一个细节模糊了。都是裂痕。 深夜,他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他闭上眼睛。在脑子里,他又走了一遍那个咖啡厅。赵宇进门,坐下,林薇进来,招手,坐下,聊天,林薇起身,椅子蹭桌子,赵宇站起来,走过去,弯腰,拉椅子,左手撑著桌面,右手扶著椅背,回到座位,林薇回来,喝咖啡,倒地。他在每一个动作上停下来,问自己:有没有另一种可能?如果有,那就不合理。不合理的怀疑,就是合理怀疑。 他睁开眼睛,拿起手机。没有未接来电,没有新消息。他放下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盏一盏地灭了。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他不会开车回家。他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睡。明天还要继续。案子不等人。赵宇在看守所里等。他的母亲在等。沈牧之不能让他们等太久。 第一百二十三章 裂痕 沈牧之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睡了一夜。他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窗外灰濛濛的,路灯还亮著。他坐起来,揉了揉脖子。沙发太短,腿伸不直,脖子落枕了。他没有在意。他走到洗手间,洗了把脸,用冷水冲了冲眼睛。镜子里的自己眼窝深陷,胡茬冒了出来。他颳了鬍子,梳了头,换了一件乾净的衬衫。今天要去法院提交庭前动议。 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屏幕的光照在脸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他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在標题栏打下几个字:“关於排除非法证据的庭前动议”。他停了停,然后开始打字。他的打字速度不快,但每一个字都准確。他不用花哨的词汇,不用修辞,只用法律条文和事实。 “申请人:沈牧之,本市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赵宇的辩护人。申请事项:请求排除控方提交的毒物来源证据,包括但不限於被告人赵宇电脑中的网络搜索记录、网络交易记录以及与本案相关的电子数据。” 他继续写。理由有三条。第一,取证程序违法。侦查机关在扣押赵宇的电脑时,未依法製作扣押清单,未让赵宇签字確认。卷宗中有一份扣押清单,但赵宇的签名是复印的,不是原件。侦查人员没有让赵宇在扣押现场签字,而是事后把清单列印出来,扫描了赵宇在看守所签的另一个文件上的签名,ps上去的。沈牧之是在卷宗的角落里发现这个问题的。一份扣押清单,赵宇的签名歪歪扭扭,跟他之前在看守所签的授权委託书上的签名一模一样。不是相似,是一模一样。笔画完全重合。正常的签名不可能两次写得一模一样。只有复印、扫描、ps才能做到。 他在动议里写道:“侦查机关偽造了被告人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二,证据的真实性无法確认。控方提交的搜索记录和交易记录,是从赵宇的电脑中提取的。但侦查机关在提取这些数据时,没有製作哈希值校验。哈希值是电子数据的“指纹”。没有哈希值,就无法证明这些数据在提取后没有被修改过。沈牧之写道:“控方无法证明其提交的电子数据与原始数据完全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適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1条,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无法確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证据的关联性存疑。即使这些搜索记录和交易记录是真实的,也无法证明是赵宇本人操作的。沈牧之写道:“搜索记录仅能证明相关关键词在被告人的电脑上被搜索过,不能证明搜索行为系被告人本人实施。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的电脑可能存在被远程控制的风险。控方未能排除这一合理怀疑。” 他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三页纸,一千多字。每一个字都有法律依据,每一个句子都有卷宗支撑。他保存了文档,列印了三份,装进牛皮纸信封里。窗外,天亮了。阳光照在窗户上,暖洋洋的。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楼下的街道。街上有早餐摊,热气腾腾的。有人在买包子,有人在等公交。他想起赵宇的母亲,那个拎著一袋苹果站在法学院门口的女人。她等的是儿子回家。 他转过身,拿起信封,走出办公室。他开车去了法院,把动议交到立案庭。工作人员盖了章,收了一份,把剩下的两份还给他。一份给检方,一份自己留著。 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拿出手机,拨了郑远的號码。 “郑检,动议我交了。” “什么动议?” “排除非法证据。你们扣押赵宇电脑的时候,偽造了他的签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我们没有偽造。” “签名是复印的。我比对过了。跟授权委託书上的签名笔画完全重合。正常签名不可能两次一模一样。” 郑远又沉默了一会儿。“我会看。” “还有,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你们没做。证据的真实性存疑。” “沈律师,你是不是太急了?庭还没开。” “我不是急。我是提醒你。你们的证据链有裂痕。如果不补,庭审的时候我会一条一条地撕。” 郑远笑了。“你每次都这么说。” “每次都说,每次都是真的。”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装进口袋里。他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他不常抽菸,但今天想抽。他吸了一口,烟雾在阳光下散开。他想起第一次跟郑远在法庭上交手,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抢劫案。他贏了,郑远输了。出来后郑远站在法院门口,跟他说了一句话。“沈律师,你今天贏了。但你辩护的那个人,確实抢了。”沈牧之说:“证据不足。”郑远说:“证据不足,不代表他没抢。”沈牧之说:“那是你们检方的事。我的事是证明证据不足。”郑远看了他一眼,走了。从此他们成了对手。不是敌人,是对手。 他抽完烟,把菸头按灭,扔进垃圾桶。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市看守所。第三次会见赵宇。 赵宇比上次更瘦了。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他看到沈牧之,站起来。 “沈律师。” “坐。” 沈牧之坐下来,把笔记本打开。 “赵宇,我问你一件事。警察扣押你电脑的时候,让你签字了吗?” 赵宇想了想。“签了。他们拿了一张单子,让我在上面签字。” “你签的时候,单子上写了什么?” “写了电脑的型號、序列號。还有硬碟的型號。” “你签字的时候,他们有没有让你確认电脑里的数据没有被复製或修改?” “没有。他们直接把电脑拿走了。过了几天才让我签字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过了几天。不是当场。扣押清单应当在扣押当场製作,让当事人签字確认。过了几天才签字,中间的时间差足够做很多事情。修改数据、复製数据、植入数据。不是一定发生了,但有可能发生。有可能,就足够了。 “赵宇,你的电脑里有没有存储任何与氰化物相关的文件?比如购买凭证、使用说明、研究资料。” “没有。我搜索过,但我没有下载。我是在线看的。” “你看的那些网页,还在吗?” “不在了。我清除了瀏览记录。” “什么时候清除的?” “案发前一天。我定期清理。”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案发前一天。如果赵宇是凶手,他应该在案发后清理瀏览记录,而不是案发前。案发前清理,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嫌疑人。这是第十一个裂痕。 “赵宇,你清除瀏览记录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会被警察查到?” “没有。我只是定期清理。跟杀毒、清垃圾一样。” 沈牧之把这件事记下来。案发前一天清理瀏览记录,不符合“凶手销毁证据”的行为模式。凶手应该在案发后清理,而不是案发前。这个时间点,对赵宇有利。 “赵宇,还有一件事。你约林薇见面,为什么选那个咖啡厅?” “她选的。她说那里安静,適合谈话。” “你们之前去过那里吗?” “去过。我们交往的时候,每周都去。那是我们的据点。”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圈。据点。赵宇和林薇常去那个咖啡厅。店员认识他们。如果赵宇想杀人,他不会选一个所有人都认识他的地方。太容易被认出来,太容易被记住。这不是凶手的行为模式。这是第十二个裂痕。 他合上笔记本。“赵宇,我会再来。” “沈律师,检方有没有可能撤销指控?” “可能性不大。他们已经公开宣布破案了。撤销指控,等於打自己的脸。” “那我只能等开庭?” “只能等。” 赵宇低下头。“我能贏吗?” 沈牧之看著他。“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我不会让他们轻易贏。” 赵宇抬起头。“谢谢。” 沈牧之站起来,走出会见室。他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翻开笔记本,看著那些裂痕。签名偽造、哈希值缺失、签字延迟、清理瀏览记录的时间、咖啡厅的选择。他把它们一个一个地圈出来。不是证据,是问题。问题就是裂痕。裂痕就是合理怀疑。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看。他要把每一个证人的证言都拆开。不是推翻,是拆开。拆成碎片,然后让检方自己拼回去。拼不回去,就是合理怀疑。 傍晚,他接到郑远的电话。 “沈律师,你的动议我看了。” “怎么样?” “扣押清单上的签名,不是偽造的。是赵宇签的。他签了两份,一份是授权委託书,一份是扣押清单。两次签名笔画重合,是因为他签名的习惯固定。不是ps。”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確定?” “我確定。我们做了笔跡鑑定。不是偽造的。”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第一条裂痕,补上了。他不意外。郑远不是吃素的。他不会让那么明显的瑕疵留在证据里。但沈牧之的目的不是贏第一条裂痕。他的目的是让郑远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补裂痕上。检方的资源是有限的。这里补了,那里就可能漏。 “哈希值呢?” “哈希值確实没做。但我们的专家可以证明,数据没有被修改过。” “你的专家是你们的人。法庭上,我可以质疑他的中立性。” 郑远笑了。“你总是这样。” “我哪样?” “把水搅浑。” “水本来就是浑的。我只是让你看见。”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坐回桌前,继续看卷宗。检方补上了一条裂痕,还有十一条。他要確保剩下的十一条,在法庭上一条一条地裂开。 第一百二十四章 庭前 庭前会议定在周三上午。沈牧之提前二十分钟到了法院。他在大厅里坐了一会儿,看著来来往往的人。有来开庭的律师,有来旁听的家属,有穿制服的法警。他站起来,走进电梯,上了四楼。小会议室在走廊尽头,门开著。法官周明已经到了,坐在长桌的一端,面前摊著笔记本。他看到沈牧之,点了点头。 “沈律师,早。” “周法官,早。” 沈牧之坐在长桌的左侧。他把卷宗放在桌上,没有打开。等了几分钟,郑远来了。他穿著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手里提著一个公文包。看到沈牧之,他笑了一下。 “沈律师,你总是比我早。” “习惯了。” 郑远坐在长桌的右侧。三个人,一个案子。周明翻开笔记本,扫了一眼两人。 “今天的庭前会议,主要討论三个问题。第一,辩方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动议。第二,控辩双方的证人名单。第三,庭审的时间安排。先討论第一个。” 沈牧之打开卷宗,抽出一份文件,推到桌子中间。 “周法官,我的动议已经书面提交了。三条理由。取证程序违法、证据真实性存疑、证据关联性存疑。我坚持申请排除控方的电子证据。” 郑远也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放在桌上。 “周法官,控方已经对辩方的质疑作出了回应。关於签名偽造的问题,我们提交了笔跡鑑定报告。报告结论是,扣押清单上的签名系被告人赵宇本人所签,不是偽造的。” 沈牧之接过报告,翻了一下。他早就知道这个结果。他不是靠这条裂痕贏的。他是让郑远花时间去做鑑定。 “周法官,签名问题我不再坚持。但还有两个问题。” “说。” “第一,哈希值。控方在提取电子数据时,没有製作哈希值校验。无法证明他们提交的证据与原始数据一致。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11条,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无法確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郑远靠回椅背。“哈希值確实没做。但控方的专家可以证明,数据没有被修改过。提取过程全程录像,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为证。” “视频可以剪辑。” “视频是连续的,有时间戳。” “时间戳可以偽造。” 郑远笑了。“沈律师,你是不是对所有证据都有怀疑?” “我对所有没有哈希值的电子数据都有怀疑。” 周明敲了敲桌子。“这个问题,庭上再议。控方需要在开庭前提交提取过程的完整录像。辩方可以在庭审中对录像进行质证。” 沈牧之点了点头。他不是要在庭前贏,他是在標记战场。每一个標记过的点,到了庭审,他都会重新打开。 “第二,关联性。控方的电子证据只能证明赵宇的电脑上有人搜索过氰化物,不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操作的。在案证据显示,赵宇的电脑可能存在被远程控制的风险。控方未能排除这一合理怀疑。” 郑远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沈律师,你说存在远程控制的风险。你有什么证据?” “赵宇本人声称,他的电脑曾中过病毒。系统日誌有缺失。” “系统日誌缺失,不能证明是远程控制造成的。也可能是系统故障、人为刪除。” “也可能不是。控方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 周明又敲了敲桌子。“这个问题,也庭上再议。辩方需要提供支持远程控制可能性的证据。控方需要对电子证据的关联性作出进一步说明。”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周明的態度很明確:庭前不裁决,留到庭审。这正是沈牧之想要的。庭审是公开的,有陪审团。陪审团听到“远程控制”这个词,就会在心里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种子会发芽。 周明翻了一页笔记本。“第二个问题,证人名单。控方先来。” 郑远翻开文件夹。“控方申请传唤以下证人:第一,咖啡厅店员,证明案发当天赵宇与林薇的接触过程。第二,林薇的朋友,证明两人分手时的关係状態。第三,网络安全专家,证明赵宇电脑中的搜索记录和交易记录。第四,法医,证明林薇的死因。第五,侦查人员,证明扣押和提取证据的过程。” “辩方呢?”周明看著沈牧之。 “辩方申请传唤以下证人:第一,赵宇的同事,证明赵宇在开发推理游戏,需要了解毒药特性。第二,赵宇的大学同学,证明赵宇的性格。第三,毒理学专家,质疑检方毒物检测的程序。第四,网络安全专家,证明远程控制的可能性。第五,赵宇本人。” 周明在笔记本上记下来。“赵宇本人要作证?” “是的。” “他有权保持沉默。你確定让他上证人席?” “確定。他是唯一能解释那些证据的人。” 周明没有反对。“第三个问题,庭审时间安排。控方需要多长时间?” 郑远算了算。“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大概三天。” “辩方呢?” 沈牧之想了想。“也是三天。” “总共六天。再加上结案陈词和陪审团审议,预留八天。下个月10號开庭,有没有问题?” “没有。”两人同时回答。 周明合上笔记本。“庭前会议到此结束。开庭前,双方需要提交证人名单和证据清单的最终版本。还有,沈律师,你的排除证据动议,庭审第一天我会作出裁决。” “明白。” 三个人站起来。周明先走了。郑远收拾公文包,看著沈牧之。 “沈律师,你今天提的远程控制,真的有证据吗?” “有。” “什么证据?” “系统日誌缺失。赵宇的电脑里,案发前一周的系统日誌是空的。整整一周,没有任何记录。正常使用电脑,不可能一周都不產生日誌。要么是被刪除了,要么是被覆盖了。” 郑远的眉头皱了一下。“你確定?” “我看了卷宗。检方的取证报告里,有一行小字:『系统日誌存在异常,部分时间段记录缺失。』你们没有追究,我追究了。”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我会回去查。” “不用查。我已经查了。缺失的时间段,正好是案发前一周。那一周里,有人用赵宇的电脑搜索了氰化物、购买了毒药。如果那是赵宇自己做的,他的电脑为什么没有留下任何日誌?除非有人刪了。如果不是他自己做的,那就有另一个人,用他的电脑做了这些事。那个人刪了日誌。但刪得不乾净。缺失本身就是证据。” 郑远看著他,没有回答。他提起公文包,走出会议室。 沈牧之一个人坐在长桌旁。他翻开笔记本,在“系统日誌缺失”下面画了一条线。这是第十三个裂痕。不是他发现的,是检方自己写在报告里的。他们看到了,但没有在意。沈牧之在意了。缺失的时间段,正好是案发前一周。巧合?可能。但陪审团会怎么想? 他站起来,走出会议室。走廊里很安静,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个一个光斑。他走到电梯口,等电梯。门开了,他走进去。电梯里有一面镜子,他看到自己的脸。眼窝深陷,但眼睛很亮。 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赵宇的公司。不是去见人,是去看地方。赵宇在一家软体公司上班,在城东的科技园区。沈牧之把车停在园区门口,走进去。他问前台,赵宇的工位在哪里。前台带他到了三楼。工位不大,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把椅子。桌上有一个相框,里面是赵宇和林薇的合影。他拿起相框,看了一眼。两个人笑得很开心。他把相框放回去。 他坐在赵宇的椅子上,看著周围的工位。其他同事的桌上也有相框,也有绿植,也有水杯。很普通。一个普通人。一个被指控杀人的人。 他站起来,走出办公室。他走到楼下的咖啡厅,不是案发的那家,是科技园里的。他买了一杯美式,坐在窗边。他看著窗外的科技园,想起赵宇说他开发推理游戏的事。他拿出手机,查了一下赵宇的公司。公司是做手游的。赵宇是主程。他们开发过几款游戏,其中一款是推理类的。沈牧之下了那款游戏,玩了一会儿。剧情里有一个人物用氰化物杀人。他截了图。 他把手机装进口袋里,走出咖啡厅。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去任何地方。他坐在驾驶座上,看著挡风玻璃外面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赵宇在看守所里,看不到天空。他的母亲在等他回家。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他新建了一个文档,標题是:“交叉询问提纲——控方证人”。他开始写。 第一个,咖啡厅店员。问题:你看到赵宇投毒了吗?没有。你只看到他靠近座位。你看到他手里拿著东西吗?没有。你记得杯子的位置吗?记不清了。你擦过桌子吗?擦过。你移动过杯子吗?记不清了。 第二个,林薇的朋友。问题:赵宇跟林薇分手时,有没有动手?没有。有没有威胁?没有。林薇有没有说赵宇打过她?没有。赵宇有没有说过要杀林薇?没有。 第三个,网络安全专家。问题:搜索记录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操作的吗?不能。交易记录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操作的吗?不能。日誌缺失能不能证明有人远程控制了赵宇的电脑?不能证明,但也不能排除。 第四个,法医。问题:毒物检测做了几次?一次。有没有覆核?没有。样本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符合。你確定?確定。有没有可能出错?不可能。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他写了一个下午。每一个问题都像一把刀。不是砍,是刺。刺进证词的缝隙里,撬开一条缝。缝大了,光就会进来。光就是合理怀疑。 傍晚,他接到赵宇母亲的电话。 “沈律师,庭前会议怎么样?” “还行。法官没有排除我们的动议。庭审的时候还可以再提。” “赵宇他……能出来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我会尽力。” 赵宇的母亲哭了。不是嚎啕大哭,是压著声音的哭。沈牧之没有说话,他等著。 “沈律师,您说,我儿子到底有没有杀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但我也不需要知道。我需要知道的是,检方的证据能不能证明他杀了人。如果不能,他就应该被释放。” “您不相信他?” “我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法律说,疑罪从无。” 赵宇的母亲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他看著天花板。灯光刺眼,他眯了眯眼睛。 疑罪从无。这是法治的基石。一个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需要证明他有罪的,是检方。如果检方证明不了,他就应该自由。这是沈牧之信仰的东西。不是因为他天真,是因为他见过太多冤案。他见过被冤枉的人在看守所里等死,见过他们的母亲在法院门口哭。他见过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他知道,法治不完美。但它是最好的制度。它保护每一个人,包括最坏的人。因为如果最坏的人的权利可以被侵犯,那么所有人的权利都可以被侵犯。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黑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他没有开车回家。他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睡。明天还要继续。案子不等人。 第一百二十五章 游戏 沈牧之没有等到第二天。庭前会议结束后,他直接开车去了赵宇的公司。赵宇在一家叫“星火互动”的手游公司上班,当主程序。沈牧之之前没去过,但他在网上查过这家公司。他们开发过几款游戏,其中一款叫《罪案现场》,是推理类的。赵宇在那款游戏里负责程序,也参与了剧情设计。这个信息是从赵宇的同事那里问来的。沈牧之在会见赵宇时问过他,赵宇说他负责程序,剧情是策划写的。但沈牧之需要证据。不是赵宇说的话,是写在纸上的、存在硬碟里的、可以给陪审团看的证据。 星火互动在城东的科技园区,一栋灰色写字楼的五层。沈牧之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坐电梯上去。前台是一个年轻女孩,看到他,站起来。 “您好,请问找谁?” “我找赵宇的同事。我是他的律师。” 女孩的表情变了一下。赵宇被捕的新闻,全公司都知道。她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低声说了几句。掛了电话,她指了指走廊尽头。“王经理在办公室等您。” 王经理叫王志远,四十多岁,是公司的技术总监。赵宇是他的手下。沈牧之走进办公室,王志远站起来,跟他握了握手。他的手很乾,指节粗大,敲了二十年键盘的人的手。 “沈律师,请坐。” 沈牧之坐下来。“王经理,我来是想了解赵宇的工作情况。他在公司主要负责什么?” “主程。我们公司的主力。很多项目的核心模块都是他写的。” “他最近在做什么项目?” “一款新的推理游戏,暂定名《证据》。玩家扮演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辩护。通过询问证人、质疑证据、寻找矛盾,找出真凶。”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律师。法庭。辩护。赵宇在写一个律师为主角的游戏。他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什么。 “这款游戏里,有毒药相关的剧情吗?” “有。游戏里有一个案件,凶手用氰化物杀人。玩家需要从证人的证词中找到矛盾,证明凶手说的是谎话。” “这个案件是谁设计的?” “策划写的。但赵宇参与了討论。他对毒药这块了解比较多,策划就问他。” “他为什么对毒药了解比较多?” “他说他在查资料。为了写游戏,他查了很多毒药的特性。氰化物、砷、马钱子碱。他电脑里有不少这方面的资料。” 沈牧之点了点头。“王经理,赵宇的开发电脑还在吗?” “在。他被抓之后,公司没有动他的工位。电脑还在。” “我需要看看。” 王志远带他走到赵宇的工位。桌上有一台显示器和一台主机,还有几本书,一个水杯,一个相框。沈牧之拿起相框,里面是赵宇和林薇的合影。他看了一眼,放回去。他蹲下来,打开主机电源。屏幕亮了,需要密码。王志远不知道密码。沈牧之想了想,输入了赵宇的生日。不对。输入了林薇的生日。不对。他输入了“evidence”——证据。进去了。赵宇用“evidence”做密码。一个做推理游戏的程式设计师,用“证据”做密码。沈牧之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件事。 他打开硬碟,找到了游戏项目文件夹。里面有几十个文件,代码、文档、图片、音频。他找到了一个叫“poison”的子文件夹。打开,里面是毒药相关的资料。有从网上复製下来的氰化物介绍,有购买渠道的截图,有一个文档记录了各种毒药的致死剂量、致死时间、中毒症状。文档的最后一行写著:“氰化物。苦杏仁味。致死量0.2-0.3克。3-5分钟出现症状。10分钟內致死。注意事项:必须密封保存。误食后立即催吐、洗胃。”沈牧之看著那个文档,看了很久。这不是一个凶手写的东西。这是一个游戏开发者写的东西。凶手不会写“注意事项:必须密封保存”。凶手不会写“误食后立即催吐”。凶手只关心怎么杀人,不关心怎么救人。 他拿出手机,把文件夹里的文件一个一个地拍下来。拍了几十张照片。然后他打开赵宇的瀏览器歷史记录。案发前一周的瀏览记录是空的。不是被刪除了,是根本没有。赵宇说他有定期清理瀏览记录的习惯。但沈牧之注意到,瀏览记录是空的,但搜索记录还在。这很奇怪。瀏览器歷史记录和搜索记录是两个东西。如果赵宇清除了歷史记录,搜索记录也会被清除。除非他用的是不同的帐户。或者,有人故意保留了搜索记录,刪除了歷史记录。留下搜索记录,是为了嫁祸。刪除歷史记录,是为了掩盖真正的搜索內容。这是第十四个裂痕。 沈牧之把瀏览器数据也拍了下来。他站起来,关上电脑。 “王经理,这台电脑我需要带走。作为证据。” 王志远犹豫了一下。“这个……需要公司批准。” “我会向法院申请调取。你先帮我保管,不要让人动。” “好。” 沈牧之走出公司,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翻开手机里拍的照片,一张一张地看。那个毒药文档的最后一行,他刚才没注意。在“注意事项”后面,还有一句话:“游戏设定:凶手必须留下破绽。否则玩家无法找出真相。”沈牧之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赵宇在设计游戏时,特意写了“凶手必须留下破绽”。他在现实里如果真的杀了人,会留下破绽吗?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沈牧之知道,检方会抓住这一点:赵宇知道如何不留破绽,所以他反而可能做得更隱蔽。这种推理,沈牧之可以在法庭上反驳。没有证据的推理,只是猜测。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把手机里的照片传到电脑上,开始整理。他把毒药文档列印出来,用萤光笔標出了“游戏设定”“注意事项”“凶手必须留下破绽”这几行字。他要让陪审团看到,这不是一个杀手的笔记,这是一个游戏设计师的工作文档。 他拿起电话,拨了郑远的號码。 “郑检,我找到了新证据。” “什么证据?” “赵宇开发的推理游戏的设计文档。里面有氰化物相关的资料。他搜索氰化物,是为了写游戏,不是杀人。”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那个文档是什么时候创建的?” 沈牧之打开文件属性。“今年1月。案发前两个月。” “他可以在案发前两个月就计划杀人。” “他也可以同时在开发游戏。郑检,你们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 郑远没有回答。“你会把这些证据提交给法庭吗?” “会。庭前证据交换的时候,我会提交。” “好。我会看的。”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靠在椅背上。他知道,郑远不会因为这份文档就放弃指控。他也不会。但陪审团会看到。他们会看到赵宇是一个游戏开发者,他写毒药是为了游戏,不是杀人。他们会看到那个文档里的“注意事项”,看到“误食后立即催吐”。他们会在心里问自己:一个准备杀人的人,会写“注意事项”吗?会写“如何救人”吗?不一定。但可能。可能就够了。 第二天,沈牧之去了赵宇的大学。他通过赵宇的母亲联繫到了赵宇的大学同学,一个叫李志远的男生。他们同宿舍四年。李志远在本市的一家网际网路公司工作。沈牧之约他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厅见面。李志远穿著一件卫衣,戴眼镜,看起来比赵宇年轻。 “沈律师,您想问什么?” “赵宇大学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人?” “老实。不爱说话。成绩好。不打游戏,不做运动。就喜欢写代码。” “他有没有暴力倾向?” “没有。他连吵架都不会。別人骂他,他就不说话。別人打他,他就躲。他不会还手。” “他跟林薇的关係,你知道吗?” “知道。林薇是他大学同学。他们大三在一起的。林薇性格比较强,赵宇什么都听她的。他们分手的事,我也知道。赵宇跟我说过,他很难过,但他不会做傻事。” “他说过『不会做傻事』?” “说过。他说『我不会伤害她,也不会伤害自己』。他的原话。”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不会伤害她,也不会伤害自己。这是赵宇自己的话。到了法庭上,沈牧之可以让李志远说出这句话。 “李志远,你愿意出庭作证吗?” 李志远犹豫了一下。“我愿意。赵宇是我朋友。他不是杀人犯。” “你到了法庭上,只说事实。不用说他不是杀人犯。” “好。” 沈牧之站起来,跟李志远握了握手。他走出咖啡厅,上了车。他拿出笔记本,翻到证人名单那一页,在李志远的名字后面加了一行字:“不会伤害她,也不会伤害自己。”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赵宇的推理游戏设计文档。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游戏的主角叫“林律师”,一个年轻的刑辩律师。第一个案件,是一个被指控杀人的丈夫。他的妻子中毒身亡。检方的证据是监控录像、毒物检测、手机简讯。林律师在法庭上发现了监控录像的时间戳误差,发现了毒物检测的程序瑕疵,发现了简讯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他帮丈夫洗脱了罪名。 沈牧之看著那个故事。赵宇在设计一个律师为主角的游戏,律师帮他洗脱罪名。现实里,他被指控杀人。沈牧之是那个律师。他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命运。 他把文档列印出来,装进文件夹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坐回桌前,继续写交叉询问提纲。他要让陪审团看到,赵宇不是一个杀手。他是一个程式设计师,一个游戏设计师,一个在文档里写“注意事项”的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 对手 沈牧之没想到郑远会亲自来。那天下午,他正在事务所整理交叉询问提纲,门铃响了。他打开门,郑远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手里提著一个公文包。没有助手,没有司机。一个人。 “沈律师,方便进去吗?” “请进。” 郑远走进来,环顾了一下办公室。墙上掛著一幅字——“疑罪从无”。他看了那幅字一眼,把公文包放在桌上,坐下来。 “沈律师,你的事务所比我想像的小。” “够用了。” 郑远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放在桌上。“控方补充了哈希值的说明。还有一份新的证据。” 沈牧之拿起文件,翻开。第一页是一份技术说明,详细描述了电子数据的提取过程,附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截图和哈希值补做记录。他看了一遍,放下。 “哈希值可以补做。但补做的是复製件的哈希值,不是原始数据的。原始数据已经被你们复製了,变了。补做的哈希值只能证明复製件没有被修改过,不能证明原始数据没有被修改过。” 郑远没有反驳。“你看第二份。” 沈牧之翻开第二份文件。是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送者是林薇,接收者是她的朋友“小雅”。时间:案发前一天晚上。內容只有两句话。 “赵宇今天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放不下。我害怕。” 沈牧之看著那两句话,沉默了很久。他知道,这是对赵宇不利的证据。陪审团看到“我害怕”三个字,就会在心里给赵宇打上一个“威胁者”的標籤。他放下文件,抬起头。 “郑检,这是林薇发给朋友的微信?” “是。我们从她的手机里恢復的。” “她说的『害怕』,害怕什么?害怕赵宇伤害她?还是害怕他纠缠她?还是害怕自己心软?” “你可以到法庭上去问。” “我会的。” 郑远站起来,走到窗前。他背对著沈牧之,看著窗外的街道。 “沈律师,你相信赵宇有罪吗?”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你相信他有罪吗?” “我问你。” “你先说。” 郑远转过身。“我相信证据。证据指向他。” “证据指向他,不等於他做了。” “所以才有法庭。你辩护,我指控。法官和陪审团决定。”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站在郑远旁边。两个人看著楼下的街道。街上有人在走,有人在等公交,有人在发传单。没有人抬头看他们。 “郑检,你做了二十年检察官。你办过多少冤案?” 郑远的手动了一下。“没有。我办的案子,没有冤案。”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的证据链是完整的。” “完整不等於正確。完整只说明你们没有发现裂痕。裂痕可能在那里,只是你们没看见。” 郑远转过头,看著他。“你觉得这个案子有裂痕?” “我觉得有很多。” “比如?” “时间戳误差、哈希值缺失、远程控制的可能性、快递丟失、系统日誌缺失、瀏览记录和搜索记录的不一致。还有,林薇的微信。她说『害怕』,但她说的是『害怕』什么?她没说赵宇要杀她。她只说『害怕』。害怕可以是很多种。”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把这些都拿到法庭上说。我会反驳。” “我知道你会。” 郑远笑了。不是冷笑,是那种在对手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时才会有的笑。 “沈律师,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麻烦的辩护律师。” “谢谢。” “不是夸你。” “我知道。” 郑远转过身,拿起公文包。“材料送到了。我走了。” 沈牧之送他到门口。郑远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沈律师,那个游戏文档,你会在法庭上出示吗?” “会。” “你觉得陪审团会相信赵宇买毒药是为了写游戏?” “你觉得陪审团会相信赵宇买毒药是为了杀人?”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郑远没有回答,转身走了。 沈牧之关上门,回到桌前。他拿起那份微信聊天记录,又看了一遍。“赵宇今天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放不下。我害怕。”他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几个问题:赵宇找林薇,是纠缠还是道歉?“放不下”是放不下感情,还是放不下仇恨?林薇“害怕”是害怕赵宇伤害她,还是害怕自己动摇?这些问题,他不需要回答。他只需要在法庭上问出来。问出来,陪审团就会自己思考。思考了,就不那么確定了。 他放下笔,打开赵宇的游戏设计文档。那个律师为主角的游戏,第一个案件,被指控杀人的丈夫。检方的证据里,也有一条简讯。妻子发给朋友的:“我害怕。他今天又发疯了。”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简讯里的“发疯了”可以是多种解释——吵架、喝酒、工作压力。不一定是暴力威胁。沈牧之看著那段剧情,沉默了。赵宇在游戏里写了“害怕”这个词。他在现实里也遇到了“害怕”这个词。一个在游戏里质疑“害怕”的人,在现实里被人用“害怕”指控。他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件事。 他合上文档,站起来。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天阴了,云层很低。他看著那些楼,那些窗户,那些灯。他不知道林薇到底在怕什么。也许她真的怕赵宇。也许她只是怕纠缠。也许她怕自己后悔分手。他永远不会知道。林薇死了。但陪审团会知道一件事——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害怕不等於杀人动机。害怕可以是很多种。只有证据能证明。检方没有证据证明赵宇要杀林薇。他们有监控,但监控没拍到投毒。他们有搜索记录,但搜索记录可能是別人搜的。他们有购买记录,但毒药没收到。他们有简讯,但简讯没有说“我要杀了你”。他们有微信,但微信没有说“他威胁我”。他们有的只是“害怕”。害怕不是证据。害怕是情绪。情绪不能定罪。 沈牧之转过身,坐回桌前。他拿起笔,继续写交叉询问提纲。他要让林薇的朋友在法庭上承认,林薇从来没有说过赵宇要杀她。她只说“害怕”。害怕什么?她不知道。她只是转述。 第二天,沈牧之去了一趟法院。不是开庭,是提交证据清单。他把游戏设计文档、李志远的证言摘要、系统日誌缺失的技术说明,都列进了辩方证据清单。他还加了一项——赵宇的电脑密码。evidence。证据。他要把这个密码告诉陪审团。一个用“证据”做密码的人,会销毁证据吗?也许会。也许不会。但陪审团会想。 他把证据清单交到立案庭,工作人员盖了章。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的车从停车场开出来,经过他面前。车窗摇下来,郑远看著他。 “沈律师,庭上见。” “庭上见。” 车窗摇上去,车子驶出了法院大门。沈牧之看著那辆车消失在街角。他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看守所。第四次会见赵宇。 赵宇看到沈牧之,站起来。 “沈律师。” “坐。” 沈牧之坐下来,把笔记本打开。 “赵宇,林薇在案发前一天给朋友发了一条微信。她说你去找她了,你说你放不下,她说她害怕。” 赵宇的脸白了。“她害怕?她怕我?” “你当时说了什么?” “我说我放不下她。我说我想复合。她说不可能。我说那我走了。她说好。我就走了。” “你有没有威胁她?” “没有。我从来没有威胁过她。” “你有没有打过她?” “没有。我们吵架的时候,她打过我。我没有还手。”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林薇打过赵宇。赵宇没有还手。这不是证据,但可以影响陪审团。一个被打不还手的人,突然变成杀人犯?可能。但陪审团会想。 “赵宇,你最后一次见林薇,除了案发那天,是什么时候?” “案发前三天。我去她公司楼下等她。她说不想见我。我就走了。” “你有没有说过『你会后悔的』?” “说过。她分手的时候说的。她说『你会后悔的』。不是我说。”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林薇说的?” “是。她提的分手。我说我不想分。她说『你会后悔的』。我说我不会。然后她走了。”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你之前为什么没说?” “你没问。”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林薇说了“你会后悔的”。不是赵宇。这是第十五个裂痕。检方把这句话当成赵宇的威胁。但事实是,这句话是林薇说的。如果沈牧之能在法庭上证明这一点,检方的证据链就会断掉一截。 “赵宇,林薇说『你会后悔的』,当时还有谁在场?” “没有。就我们两个人。” “你后来跟谁说过这件事?” “跟我妈说过。她知道。” 沈牧之点了点头。赵宇的母亲可以作证。不是直接证据,但可以支持赵宇的说法。 “赵宇,还有一件事。你的电脑密码是『evidence』。为什么用这个密码?” 赵宇愣了一下。“因为我做的游戏叫《证据》。主角是律师。密码就用了这个。” “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密码会让检方觉得你在挑衅?” “没有。我只是觉得好记。” 沈牧之看著他。赵宇的眼睛很亮,没有躲闪。他不像是在说谎。但沈牧之不需要判断他说不说谎。他只需要把这些问题带到法庭上。 “赵宇,我会再来。” “沈律师,我能贏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我会把每一个裂痕都撕开。” 赵宇低下头。“谢谢。” 沈牧之站起来,走出会见室。他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翻开笔记本,看著那些裂痕。时间戳、哈希值、远程控制、快递丟失、日誌缺失、瀏览记录异常、游戏文档、电脑密码、“你会后悔的”。十五条裂痕。不需要全部撕开。撕开一条,就够。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看。他要把每一个证人的证言都背下来。开庭那天,他不会看稿子。他会看著证人的眼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证人会慌。证人的眼睛会出卖他们。他们会说“记不清了”,会说“可能是”,会说“我不確定”。每一个“记不清”,都是一条裂痕。每一条裂痕,都是赵宇的自由。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庭 开庭的日子到了。沈牧之六点就醒了。他躺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看著天花板。今天要开庭了。他躺了一会儿,然后坐起来,洗了脸,颳了鬍子。他从衣柜里拿出律师袍,黑色的,领口和袖口有白色的镶边。他穿了很多年,袖口有些磨毛了。他对著镜子整理了一下领带,把律师袍套上。镜子里的自己,眼窝深陷,但眼睛很亮。 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天还没大亮,街上的路灯还亮著。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法院。路上车不多,他开得不快不慢。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让他清醒。他想起方诚。方诚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今天是起点。 法院门口已经围了很多记者。沈牧之把车停好,走进去。记者们看到他,涌了上来。话筒伸到他面前,摄像机对准他的脸。 “沈律师,您为赵宇辩护,您相信他是无辜的吗?” 沈牧之停下脚步,看著镜头。他没有犹豫。 “我相信法律。法律说,疑罪从无。” “沈律师,检方的证据很充分,您觉得您能贏吗?” “法庭上见。” 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走廊里很安静,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他走到第一法庭门口,推开门,走进去。法庭很大,能坐一百多人。旁听席已经坐了大半。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眼睛红肿,手里攥著一串念珠。林薇的父母坐在对面,也是眼睛红肿。林薇的母亲手里拿著一张照片,林薇的遗照。年轻的,笑著的。沈牧之看了一眼,收回目光。他走到辩护席,坐下来,把卷宗放在桌上。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上面写著:“合理怀疑。”他合上笔记本,等著。 郑远来了。他穿著检察官制服,深蓝色的,肩章上绣著国徽。他走到公诉席,坐下来,把文件夹打开。他没有看沈牧之,沈牧之也没有看他。两个人,一个案子。法官周明从侧门走进来,全体起立。他走到审判席,坐下来,敲了一下法槌。 “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赵宇到庭。” 侧门开了。赵宇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號服。这是沈牧之要求的。他要让陪审团看到,赵宇是一个普通人,不是罪犯。赵宇看了一眼旁听席,看到了母亲,低下了头。他走到被告席,坐下来。法警站在他身后。 周明翻开卷宗。“被告人赵宇,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郑远站起来,翻开文件夹。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起诉书。被告人赵宇,男,二十七岁,本市人。2025年3月15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赵宇在本市『时光咖啡厅』与被害人林薇见面。期间,被告人趁被害人离开座位之际,向被害人的咖啡杯中投入氰化物。被害人返回后饮用该咖啡,中毒身亡。被告人赵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郑远。” 他坐下了。沈牧之没有动。周明看著他。 “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被告人赵宇无罪。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成立。检方的证据不能证明赵宇实施了投毒行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周明点了点头。“公诉人,请开始举证。” 郑远站起来,走到多媒体展示台前。他把第一份证据投影到大屏幕上。是一张照片,林薇的遗照。年轻的,笑著的。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被害人林薇,二十六岁,正值青春年华。她在一家gg公司工作,前途光明。2025年3月15日,她被人下毒杀害。下毒的人,就是被告人赵宇。” 他翻到第二张照片。咖啡厅的监控截图。画面里,赵宇站在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著腰。 “这是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被害人林薇离开座位后,被告人赵宇立即站起来,走到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腰停留了约十秒。这十秒,足够他將毒药投入林薇的咖啡杯。” 他翻到第三张照片。赵宇电脑搜索记录的截图。“氰化物购买”。 “这是被告人赵宇电脑中的搜索记录。案发前一周,他搜索了『氰化物购买』『氰化物怎么买』『氰化物价格』等关键词。他在寻找毒药的购买渠道。” 他翻到第四张照片。网络交易记录截图。 “这是被告人赵宇的购买记录。他通过境外网站下单购买了氰化物。收货人是他本人,收货地址是他的住址。” 他翻到第五张照片。简讯截图。赵宇发给林薇的:“你会后悔的。” “这是案发前三天,被告人赵宇发给被害人林薇的简讯。他说『你会后悔的』。他在威胁她。三天后,她死了。” 他翻到最后一张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林薇发给朋友的:“我害怕。” “这是案发前一天,被害人林薇发给朋友的微信。她说『我害怕』。她在害怕被告人。她知道自己有危险。” 郑远把所有的证据照片都放了一遍,然后回到公诉席。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证据链是完整的。监控录像证明赵宇有机会投毒。搜索记录和购买记录证明他有毒药。简讯和微信证明他有动机。指纹证明他接触过被害人的杯子。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被告人赵宇,就是凶手。” 他坐下了。旁听席上有人在哭。沈牧之没有回头。他站起来,走到讲台前。他没有用多媒体,没有放照片。他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刚才展示了很多证据。监控录像、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微信。看起来很多。但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证据里,没有一个是直接证明赵宇投毒的?” 他转过身,看著大屏幕上那张监控截图。 “这张截图。赵宇站在林薇的座位旁边。公诉人说,他有十秒的时间投毒。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手。没有拍到任何东西从手里掉进杯子里。你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弯腰拉椅子。林薇起身时,椅子蹭了桌子。赵宇帮她拉了一下椅子。这是他的解释。你们愿意相信吗?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但证据呢?检方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投毒。” 他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搜索记录。赵宇的电脑上確实有『氰化物购买』的搜索记录。但搜索记录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搜的吗?不能。他的电脑可能被远程控制,可能被別人使用。检方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 “购买记录。赵宇確实下单了。但包裹丟了。他从来没有收到过毒药。没有毒药,他怎么投毒?检方说他藏起来了。但藏在哪里?他们搜了他的家、办公室、车,什么都没找到。” “简讯。『你会后悔的』。这是威胁吗?也许。但赵宇说,这句话是林薇对他说的。分手的时候,林薇说『你会后悔的』。检方说这是赵宇说的。谁在说谎?你们需要判断。” “微信。『我害怕』。害怕什么?害怕赵宇伤害她?还是害怕自己心软?还是害怕分手后一个人?林薇不在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害怕什么。但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害怕不是证据。” 沈牧之走回辩护席。 “各位陪审员,检方有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且必须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什么叫排除合理怀疑?就是你们心里没有任何疑问,百分百確定赵宇杀了人。你们现在有疑问吗?监控没拍到他的手,毒药没收到,简讯和微信可以有多种解释。如果你们有任何疑问,就不能判他有罪。” 他坐下来。 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公诉人,请传唤第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王芳到庭。” 王芳是咖啡厅的店员。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头髮扎成马尾,看起来很紧张。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周明看著她。 “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王芳点了点头。郑远走到她面前。 “王芳,案发当天你在咖啡厅工作吗?” “在。” “你认识被告人赵宇吗?” “认识。他经常来。跟林薇一起。” “案发当天,你看到赵宇做了什么?”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后来林薇去了洗手间。他站起来,走到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腰。我以为是帮林薇拉椅子。后来林薇就中毒了。” “你看到他手里拿著什么东西吗?” “没有。他的手被桌子挡住了。” “你看到他往杯子里扔东西吗?” “没有。我没看到。”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看著王芳。 “王芳,你刚才说,你看到赵宇站起来,走到林薇座位旁边,弯腰。你看到他拉椅子了吗?” “我……我以为他在拉椅子。” “你看到他的手动了吗?” “桌子挡住了,我没看到。” “你有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从赵宇手里掉进杯子里?” “没有。” “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 “没有。咖啡厅里有咖啡味,其他闻不到。” “你擦过桌子吗?” “擦过。客人走了我就擦。” “你擦桌子的时候,移动过杯子吗?” “移动过。我把杯子和碟子收走。” “你记得案发当天,林薇的杯子和赵宇的杯子是怎么放的吗?” “记不清了。太久了。”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周明看著郑远。 “公诉人,有补充吗?” “没有。” “请传唤第二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李小雅到庭。” 李小雅是林薇的朋友。她穿著一件黑色的连衣裙,眼睛红红的。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郑远走到她面前。 “李小雅,你跟林薇是什么关係?” “我们是大学同学,最好的朋友。” “林薇跟赵宇的关係,你知道吗?” “知道。他们谈恋爱,后来分手了。” “分手的时候,林薇的情绪怎么样?” “她很伤心。哭了很久。”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赵宇威胁过她?” “说过。她给我看过赵宇发的简讯,『你会后悔的』。她很害怕。” “案发前一天,林薇给你发了微信。內容是什么?” “她说赵宇又来找她了。她说他放不下。她说她害怕。”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看著李小雅。 “李小雅,你说赵宇威胁林薇。你亲眼看到赵宇威胁她吗?” “没有。我看到简讯。” “简讯是『你会后悔的』。这句话,赵宇说是林薇对他说的。你相信谁?” “我相信林薇。” “你相信她,是因为她是你的朋友。但你没有亲眼看到。对不对?” “对。” “林薇说『害怕』,她说害怕什么了吗?” “没有。她只说害怕。” “她有没有说赵宇要杀她?” “没有。” “她有没有说赵宇打过她?” “没有。” “她有没有说赵宇骂过她?” “没有。她只说害怕。”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展示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截图。” “可以。” 大屏幕上出现了林薇的微信截图。沈牧之看著那行字。“赵宇今天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放不下。我害怕。”他知道,这句话对赵宇很不利。但他也知道,他刚才的问题已经在陪审团心里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法警带赵宇离开。赵宇走过沈牧之身边时,停了一下。 “沈律师,今天怎么样?” “还行。明天会更难。” 赵宇点了点头,被带走了。旁听席上的人陆续离开。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今天你的交叉询问不错。” “你的开场也不错。” “明天我传网络安全专家。” “我知道。” 郑远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眼睛红红的。 “沈律师,今天怎么样?” “还行。但检方的证据很强。我们需要更多。” “您能贏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会尽力。”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谢谢您。”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今天庭上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要记下来。咖啡厅店员说“记不清了”。林薇的朋友说“她只说害怕”。这两个人没有说谎,但他们也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他们的证词,不能证明赵宇投毒。只能证明林薇害怕。害怕不是证据。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准备明天的交叉询问。网络安全专家。这个人比店员和朋友难对付。他不会说“记不清了”。他只会说“是”或者“不是”。沈牧之要让他说“可能”。只要他说了“可能”,裂痕就出现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专家 第二天,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这个案子上了新闻,旁听席的座位不够,有人凌晨就来排队。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走廊里,郑远正在跟助手说话。看到沈牧之,他点了点头。 “沈律师,今天传网络安全专家。” “我知道。” “你昨晚没睡?” “睡了。三个小时。” 郑远笑了。“我也是。” 两个人走进法庭。旁听席坐满了。赵宇的母亲还是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攥著那串念珠。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拿著那张照片。沈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打开。他翻到网络安全专家的那一页。张建国,四十二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程师,从业二十年。他经手的电子取证案件有上千件,从来没有出过错。这是郑远在庭前会议时说的。沈牧之当时没有反驳。他知道,郑远说的是真的。张建国是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可靠的专家。但他也是人。人会犯错,人会忘记,人会“当时忘了”。 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坐下来,敲了一下法槌。 “昨天庭审结束前,控方完成了对前两位证人的询问。今天,继续法庭调查。公诉人,请传唤下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张建国到庭。” 张建国从侧门走进来。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戴著一副黑框眼镜,头髮梳得很整齐。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把双手放在桌面上。他的手指很长,指甲剪得很短。沈牧之看著他的手。这双手操作过上千台电脑,提取过上万份电子数据。他相信自己的专业,相信自己的经验。沈牧之要让他相信另一件事——专业不等於完美,经验不等於无误。 周明看著张建国。“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张建国点了点头。“我明白。” 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打开文件夹,翻到张建国的证言摘要。 “张建国,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你的职业背景。” “我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工程师,负责电子数据的取证、分析和鑑定。从事这个行业二十年,经手过一千二百余起案件的电子取证工作。” “你有没有相关的专业资质?” “有。我是公安部认证的电子数据取证专家,持有国际认可的数字取证证书。” “你参与过赵宇电脑的取证工作吗?” “参与过。我是该案电子数据取证的主要负责人。” “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取证的过程。” 张建国坐直了身体。“2025年3月17日,侦查机关將被告人赵宇的笔记本电脑送至网安支队。我首先对电脑进行了拍照固定,记录了电脑的外观、型號、序列號。然后,我使用专业取证工具,对电脑的硬碟进行了镜像复製。镜像复製是指將硬碟上的每一个比特位原封不动地复製到另一个存储介质上。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原始数据不被修改。之后,我使用取证软体对镜像文件进行分析,提取了瀏览器歷史记录、搜索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你提取的数据是完整的吗?” “是完整的。镜像复製保证了原始数据的一比一复製。” “这些数据有没有被修改过?” “没有。取证过程全程录像,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为证。” “你確定?” “確定。”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没有拿笔记本,没有拿卷宗。他看著张建国的眼睛。 “张工,你好。” “你好。” “你从事电子取证二十年,经手过一千二百多起案件。你的专业能力,我认可。” “谢谢。” “你不用谢我。我不是在夸你。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你的专业能力很强,你的经验很丰富。但你也是人。人会犯错。” 张建国的表情没有变化。“我儘量不犯错。” “你刚才说,你提取的数据是完整的,没有被修改过。你確定?” “確定。” “你们提取数据的时候,做哈希值校验了吗?” 张建国的手动了一下。“做了。” “什么时候做的?” “昨天。补做的。” “补做?原始数据提取的时候为什么没做?” 张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当时忘了。”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了什么。法警敲了一下桌子。沈牧之没有回头。他继续看著张建国。 “忘了。你经手过一千二百多起案件,从来没有忘记过做哈希值。偏偏这个案子,你忘了。” “人都有疏忽的时候。” “疏忽?这个案子的被告人赵宇,面临的是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如果他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死刑。你的疏忽,可能影响一个人的生死。你知道吗?” 张建国的手开始发抖。“我知道。” “你知道,但你忘了。” 张建国没有回答。沈牧之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哈希值是什么?我来解释一下。哈希值是电子数据的『指纹』。每一个文件都有唯一的哈希值。就像人的指纹,没有两个人的指纹是完全一样的。哈希值的作用是验证数据有没有被修改过。如果原始数据的哈希值和复製件的哈希值一致,就说明复製件与原始数据完全相同。如果没有做哈希值校验,就无法证明复製件没有被修改过。” 他转回身,看著张建国。 “张工,你们补做的哈希值,能证明原始数据没有被修改过吗?” 张建国沉默了很久。“不能。补做的哈希值只能证明复製件没有被修改过,不能证明原始数据没有被修改过。” “也就是说,原始数据有可能被修改过?” “理论上有可能。但实践中——” “我问的不是实践。我问的是理论。理论上,有没有可能?” 张建国低下头。“有。”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旁听席上很安静。郑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补充询问。” “可以。” 郑远走到证人席前。“张建国,虽然你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哈希值校验,但你们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视频记录了整个取证过程。视频可以证明数据没有被修改过,对不对?” 张建国抬起头。“对。视频是连续的,有时间戳。从扣押电脑到完成镜像复製,全程都在视频里。视频没有被剪辑过。” “视频有没有可能被偽造?” “沈律师刚才说了,理论上有可能。但实践中——” 郑远打断了他。“你相信视频是真实的吗?” “我相信。” “你相信数据没有被修改过吗?” “我相信。” 郑远转过身,看著陪审团。“张工的专业能力毋庸置疑。他经手过一千二百多起案件,从来没有出过错。虽然哈希值是补做的,但视频可以证明取证过程是合法的。数据没有被修改过。”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再补充询问。” “可以。” 沈牧之走到证人席前。“张工,你刚才说,你相信视频是真实的。你相信数据没有被修改过。你相信。但相信不等於证据。是不是?” 张建国沉默了一会儿。“是。” “你有证据证明视频没有被剪辑过吗?” “有。视频的时间戳是连续的。剪辑过的视频,时间戳会有断裂。” “时间戳可以被偽造吗?” “理论上——” “我问你,时间戳可以被偽造吗?” “可以。但需要很高的技术。” “可能,还是不可能?” 张建国低下头。“可能。”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证人可以退庭了。” 张建国站起来,走出法庭。他走的时候没有看沈牧之。沈牧之看著他离开,然后低下头,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行字:哈希值未做,视频可能被偽造,专家承认“可能”。他把笔记本合上。 郑远坐在公诉席上,面无表情。他知道,沈牧之今天贏了一局。不是决定性的胜利,但是一局。陪审团听到了“忘了”“可能”“理论上”。这些词会留在他们的脑子里。沈牧之不需要让陪审团相信数据一定被修改过。他只需要让他们怀疑。怀疑就够了。 周明看了看时间。“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公诉人,下午传哪位证人?” “法医。” “好的。休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旁听席上的人开始议论。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你今天抓住了哈希值的事。” “你忘了做。” “我承认。我们疏忽了。但视频可以证明数据没有被修改过。” “视频也可能被偽造。” “你不会真的认为视频被偽造了吧?” 沈牧之看著他。“我不认为。但我也不需要认为。我只需要让陪审团认为有可能。”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贏了今天。但案子还没完。” “我知道。” 郑远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 “沈律师,今天怎么样?” “还行。专家承认了『可能』。”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陪审团有理由怀疑检方的证据。”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谢谢您。”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回家。他去了法院旁边的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汤很浓。他吃了一口,想起孙德明。不知道孙师傅的麵馆还在不在。他很久没去了。他吃完面,付了钱,走出饭馆。 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站在街边,看著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知道他在辩护一个被指控杀人的人。他只是一个站在街边的普通人。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今天记下的那行字。哈希值未做,视频可能被偽造,专家承认“可能”。他在“可能”下面画了一条线。可能。这个词是辩护律师最好的朋友。不需要確定,只需要可能。可能,就是合理怀疑。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法院。下午两点,庭审继续。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敲了一下法槌。 “下午的庭审现在开始。公诉人,请传唤下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刘志远到庭。” 法医走了进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法医 下午的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在法庭的地板上画出一道长长的光带。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看著侧门。法医刘志远走了进来。他五十多岁,头髮花白,穿著一件深色的西装,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把文件夹打开。里面是林薇的尸检报告。 沈牧之看著刘志远的脸。这是一张见过无数死者的脸。他解剖过上千具尸体,写过上千份尸检报告。他对自己的专业有绝对的信心。沈牧之要做的,不是否定他的专业,而是让他在“绝对”面前承认一个“可能”。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刘志远点了点头。“我明白。” 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打开文件夹,翻到尸检报告那一页。 “刘法医,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被害人林薇的死因。” “被害人林薇,女,二十六岁。2025年3月15日下午被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发现,被害人的胃內容物中检出氰化物成分。心血中也检出氰化物成分。死因为氰化物中毒。” “氰化物的致死剂量是多少?” “0.2到0.3克。口服后3到5分钟出现症状,10分钟內可致死。” “林薇的死亡时间与这个时间线吻合吗?” “吻合。她下午3时18分许喝下咖啡,3时23分许出现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3时28分许昏迷,3时35分许心臟骤停。从摄入到死亡,大约十七分钟。考虑到个体差异,这个时间在合理范围內。” “你確定林薇的死因是氰化物中毒?” “確定。毒物检测结果明確,死因没有疑问。”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没有拿笔记本,没有拿卷宗。他看著刘志远的眼睛。 “刘法医,你好。” “你好。” “你做尸检多少年了?” “二十三年。”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你解剖过多少具尸体?” “大概一千二百具。” “你写过多少份尸检报告?” “差不多也是这个数。” “你的专业能力,我认可。你是一个有经验的法医。” “谢谢。” “不用谢。我不是在夸你。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你的经验很丰富。但经验丰富不代表不会犯错。对不对?” 刘志远沉默了一下。“对。人都会犯错。” “你刚才说,你確定林薇的死因是氰化物中毒。你確定?” “確定。毒物检测结果是明確的。” “毒物检测做了几次?” “一次。” “为什么只做一次?” 刘志远翻了一下文件夹。“样本有限。胃內容物和心血的数量不多,只够做一次检测。” “有限的样本,你只做了一次检测。如果检测过程有误差,结果就不准確。对不对?” “理论上有可能。” “你有没有覆核?” “没有。样本已经用完了,无法覆核。”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你们听到了。毒物检测只做了一次。没有覆核。检方就凭这一次检测,认定林薇是氰化物中毒。万一检测结果错了呢?” 他转回身,看著刘志远。 “刘法医,你刚才说,检测过程有可能存在误差。有没有可能,你们的检测设备出了问题?有没有可能,试剂被污染了?有没有可能,样本被混淆了?” “这些可能性都很小——” “我问的不是可能性大小。我问的是,有没有可能?” 刘志远低下头。“有。” “所以,林薇的死因有可能是氰化物中毒,也有可能是別的。对不对?” “不。检测结果是明確的——” “明確的?你刚才承认了,检测过程有可能存在误差。存在误差的结果,怎么能叫明確?” 刘志远没有回答。沈牧之走回辩护席。 “刘法医,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刘志远抬起头。“检方还做了第二次检测。不是用林薇的样本,是用她喝过的咖啡杯。杯壁上残留的咖啡液中也检出了氰化物。两个检测结果相互印证,排除了误差的可能性。”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这个信息不在卷宗里。郑远没有提前披露。他转过身,看著郑远。 “审判长,控方没有在庭前向我披露这个证据。” 郑远站起来。“这个证据是昨天才完成的。我们第一时间提交给了法庭。” 周明看著沈牧之。“辩护人,你是否需要时间审阅这份新证据?” “需要。我请求休庭,给我时间审阅。” “休庭十五分钟。”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走过来。 “郑检,你应该提前告诉我。” “昨天才出的结果。我来不及了。” “你可以在开庭前跟我说一声。” “我忘了。” 沈牧之看著他。“你忘了?昨天你跟我对庭的时候,你忘了?” 郑远没有说话。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走进法庭。他坐在辩护席上,翻开郑远刚刚递过来的新证据。咖啡杯残留物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从林薇用过的咖啡杯杯壁上提取的残留液体中,检出了氰化物成分。检测做了两次,结果一致。沈牧之看著那两行数据,沉默了很久。 这是一份对他不利的证据。如果陪审团相信这份报告,赵宇的处境会更糟。但他注意到一个细节。检测报告上没有註明残留物的位置。是杯口內侧?是杯壁中部?是杯底?如果是杯口內侧,可能是投毒时滴落的。如果是杯壁中部,可能是林薇喝咖啡时沾上的。如果是杯底,可能是投毒后沉底的。位置不同,意义不同。但报告上没有写。 十五分钟后,周明回到法庭。 “辩护人,你对新证据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这份检测报告不完整。报告中没有註明残留物的具体位置。杯口、杯壁、杯底,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意义。控方不能证明这些残留物是投毒时留下的,还是林薇喝咖啡时沾上的。” 郑远站起来。“审判长,残留物的位置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確性。杯子里有氰化物,这是事实。” “事实是什么?事实是杯子里有氰化物。但氰化物是怎么进去的?是赵宇投的?还是林薇自己放的?还是別人放的?检测报告回答不了这些问题。”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在辩论阶段进一步阐述。现在,继续询问证人。”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刘志远。 “刘法医,你刚才说,咖啡杯残留物的检测结果印证了尸检结果。但这份报告没有註明残留物的位置。你能不能告诉我,残留物在杯子的哪个位置?” 刘志远翻了一下报告。“报告上没有写。” “你是检测人,你应该知道。” “我……我记得是在杯壁中部。” “你確定?” “大概。” “大概?你是法医,你用的是『大概』这个词?” 刘志远低下头。“我记不清了。” 沈牧之看著陪审团。“记不清了。法医记不清了。检方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法医记不清了。” 他转过身,看著刘志远。 “刘法医,如果残留物在杯口內侧,说明可能是投毒时滴落的。如果在杯壁中部,说明可能是林薇喝咖啡时沾上的。如果在杯底,说明可能是投毒后沉底的。不同的位置,指向不同的可能性。你记不清了。陪审团该怎么判断?” 刘志远没有回答。 “刘法医,你有没有可能把杯子的检测样本和別的样本搞混了?” “不可能。每个样本都有编號。” “编號是你写的吗?” “是我写的。” “你有没有可能写错编號?” “不可能。我核对过。” “你確定?” “確定。”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刘法医,虽然你记不清残留物的具体位置,但杯子里有氰化物,这是確定的。对不对?” “对。” “被害人体內有氰化物,这是確定的。对不对?” “对。” “两个检测结果相互印证,排除了误差的可能性。对不对?” “对。” “你相信你的检测结果是正確的吗?” “我相信。” 郑远转过身,看著陪审团。“科学不会撒谎。检测结果不会撒谎。”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没有再站起来。他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得到更多。刘志远已经承认了“记不清”。陪审团听到了。他们也会听到郑远说的“科学不会撒谎”。他们要在两者之间做选择。沈牧之不能替他们选。他只能让他们看到,科学也会犯错,专家也会记不清。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公诉人,明天传哪位证人?” “侦查人员。” “好的。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旁听席上的人开始议论。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 “沈律师,那个咖啡杯的检测报告,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是。但法医记不清了位置。这是破绽。” 赵宇点了点头,被带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你今天又抓住了一个『记不清』。” “他確实记不清了。” “但你我都知道,杯子里有氰化物。不管在哪个位置,杯子里有氰化物。” “我知道。但陪审团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个事实。他们会想:如果位置不重要,法医为什么不记下来?他记不清了,说明他不在乎。他不在乎,说明检测可能不严谨。”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总是这样。” “我哪样?” “把水搅浑。” “水本来就是浑的。我只是让他们看见。” 郑远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今天的关键词是“记不清”。法医记不清残留物的位置。专家记不清哈希值。店员记不清杯子的位置。一个记不清是偶然,两个记不清是巧合,三个记不清呢?陪审团会想:是不是检方的整个案子都建立在“记不清”的基础上?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准备明天的交叉询问。侦查人员。这个人参与了扣押赵宇电脑的过程。沈牧之要问他:扣押清单为什么不是当场签字的?为什么过了好几天才让赵宇签字?这几天里,电脑在哪?谁碰过?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让陪审团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產生更大的怀疑。 第一百三十章 侦查 庭审第三天,法院门口的人比前两天更多了。这个案子的热度在持续发酵,社交平台上每天都在吵。有人骂赵宇是杀人犯,有人骂沈牧之是为坏人辩护的帮凶,也有人冷静地说“疑罪从无”。沈牧之没有看那些评论。他不在乎別人怎么看他。他在乎的是陪审团怎么看法庭上呈现的证据。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 走廊里,郑远正在跟助手说话。看到沈牧之,他点了点头。 “沈律师,今天传侦查人员。” “我知道。” “昨天的法医证言,你觉得怎么样?” “他说『记不清了』。陪审团听到了。” “他说『记不清』,但他相信自己的检测结果是正確的。” “相信不等於证据。”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走进法庭。 旁听席还是坐得满满当当。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念珠在手指间转得飞快。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那张照片。她今天换了一件黑色的衣服,更显憔悴。沈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打开。今天要问的人是王建国,城东分局的刑警,负责赵宇电脑的扣押和送检。沈牧之在卷宗里看到过他的证言摘要。很短,只有几行字:“2025年3月16日,依法扣押被告人赵宇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扣押过程合法,有扣押清单为证。”沈牧之注意到,扣押清单上赵宇的签名日期是3月17日,不是扣押当天。为什么隔了一天?卷宗里没有解释。 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敲了一下法槌。 “前两天,控方完成了对咖啡厅店员、林薇的朋友、网络安全专家、法医的询问。今天,继续法庭调查。公诉人,请传唤下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王建国到庭。” 王建国从侧门走进来。他三十多岁,身材魁梧,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头髮很短。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双手放在桌面上。他的手掌很大,指节粗壮。沈牧之看著他。这是一个在一线干了多年的刑警,见过不少案子,抓过不少人。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的程序。但沈牧之要让他回忆——不是回忆破了多少案子,而是回忆“忘了”什么。 周明看著王建国。“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王建国点了点头。“我明白。” 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王建国,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城东分局刑侦大队。” “你从警多少年?” “十二年。” “你参与过赵宇电脑的扣押和送检工作吗?” “参与过。我是主要负责人。” “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扣押的过程。” 王建国坐直了身体。“2025年3月16日上午,我和同事持搜查证前往被告人赵宇的住处。在他的臥室里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依法对该电脑进行了扣押。我向赵宇出示了扣押清单,让他签字。赵宇拒绝签字。我没有强迫他。我把电脑带回了分局。” “扣押清单上为什么有赵宇的签名?” “第二天,我再次去看守所,让赵宇补签。他这次签了。” 郑远点了点头。“扣押过程合法吗?” “合法。有搜查证,有扣押清单,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为证。” “你確定?” “確定。” 郑远回到公诉席。“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没有拿笔记本,没有拿卷宗。他看著王建国的眼睛。 “王警官,你好。” “你好。” “你从事刑侦工作十二年,应该很熟悉扣押程序。” “熟悉。” “扣押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时应噹噹场製作扣押清单,让当事人签字確认。对不对?” “对。” “你让赵宇当场签字了吗?” “他不签。他拒绝签字。” “你不可以强迫他签。但你可以让他写明拒绝签字的理由。你让他写了吗?” 王建国的手动了一下。“没有。” “为什么?” “当时……忘了。” 沈牧之看著陪审团。又忘了。网络安全专家忘了做哈希值。法医忘了记残留物的位置。侦查人员忘了让当事人写拒绝签字的理由。他转回头,看著王建国。 “电脑被扣押后,放在哪里?” “在分局的证物室。锁在柜子里。” “谁有权进入证物室?” “有权限的侦查人员。” “你確定没有人碰过赵宇的电脑?” “確定。证物室有监控。” “监控录像保存了吗?” “保存了。” “你看了监控吗?” “我……没有。但我相信没有人碰。” “你相信。但你不能確定。对不对?” 王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对。” 沈牧之点了点头。“电脑在证物室放了一夜,第二天你才送到网安支队。这一夜之间,有没有人可能打开柜子,修改电脑里的数据?” “不可能。柜子只有我有钥匙。” “你的钥匙有没有离开过你?” “没有。” “你確定?” “確定。” “你睡觉的时候,钥匙在哪?” 王建国愣了一下。“在……在裤子口袋里。” “你有没有可能睡著的时候,別人拿走了钥匙?” “不可能。我睡得很轻。” “你確定?你是睡著了,还是醒著?” 王建国没有回答。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检方说证据链是完整的。但你们听到了。扣押清单不是当场签的。拒绝签字的理由没有记录。电脑在证物室放了一夜。没有人看过监控录像。钥匙在裤子口袋里——但王警官睡著了。他不能確定没有人动过钥匙。” 他转回身,看著王建国。 “王警官,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王建国抬起头。“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可以证明扣押过程是合法的。视频是连续的,没有被剪辑过。” “视频是从什么角度拍的?” “从胸前的角度。” “视频拍到你让赵宇签字了吗?” “拍到了。” “拍到他拒绝签字了吗?” “拍到了。” “拍到他写拒绝签字的理由了吗?” 王建国低下头。“没有。他没有写。” “你也没有提醒他写。对不对?” “对。”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补充询问。” “可以。” 郑远走到证人席前。“王建国,虽然扣押清单不是当场签的,但赵宇第二天补签了。他签了字,说明他认可扣押物品。对不对?” “对。他签了。” “你刚才说,柜子只有你有钥匙。你有没有把钥匙借给別人?” “没有。” “你有没有把钥匙弄丟过?” “没有。” “你有没有可能被人偷走钥匙?” “没有。” “你確定?” “確定。” 郑远转过身,看著陪审团。“证据链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记录。扣押有搜查证,有执法记录仪视频。电脑放在证物室,锁在柜子里。钥匙只有王警官一个人有。没有人碰过赵宇的电脑。证据是完整的。”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没有站起来。他知道,再问也问不出更多。王建国已经承认了“忘了”。至於钥匙有没有被人动过,谁也不知道。但陪审团会想——可能被人动过。可能就够了。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公诉人,下午的证人是谁?” “辩方的证人。沈律师,你准备好了吗?” 沈牧之站起来。“准备好了。辩方申请传唤赵宇的同事张伟。” 周明点了点头。“下午两点。休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旁听席上的人开始议论。沈牧之收拾卷宗。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 “沈律师,张伟是我同事。他会帮我说话吗?” “他会说实话。” “说实话就够了?” “够了。” 赵宇点了点头,被带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你今天的问题够刁钻的。钥匙在裤子口袋里,你问他有没有可能被人偷走。” “他睡著了。睡著了就不能確定。” “你是在让陪审团想像一个不存在的小偷。” “我只是让他们看到可能性。” 郑远摇了摇头。“你这种人,不应该当律师。你应该当魔术师。” “魔术师是骗人的。我只是让人看见。” 郑远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没有去吃饭,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开。下午要问张伟。张伟是赵宇的同事,同一个项目组的。沈牧之要让张伟说出赵宇在公司的样子——安静、专注、不吵架。还要让他说出赵宇在开发推理游戏的事。不是帮赵宇开脱,是让陪审团看到另一个角度的赵宇。不是凶手,是程式设计师。不是杀人犯,是游戏设计师。 他发动了车子,开去法院旁边的那家小饭馆。他要了一碗麵,吃了几口,放下筷子。吃不下。他付了钱,走出饭馆。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站在街边,看著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人看他。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在辩护一个被指控杀人的人的普通人。 他走进法院,坐在辩护席上。旁听席慢慢坐满了。下午两点,周明走进来。 “下午的庭审现在开始。辩护人,请传唤你的第一位证人。” 沈牧之站起来。“传证人张伟到庭。” 张伟从侧门走进来。他二十多岁,戴著眼镜,穿著一件格子衬衫。他看起来很紧张,走到证人席的时候差点绊了一下。他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不敢看旁听席。沈牧之走到他面前。 “张伟,你在哪里工作?” “星火互动。我跟赵宇是同事。” “你们在同一个项目组吗?” “是的。我们在开发一款推理游戏,叫《证据》。” “你在项目中负责什么?” “策划。我写剧情。” “赵宇负责什么?” “主程。他也参与剧情討论。” “赵宇在公司的表现怎么样?” “很好。他技术很强,做事认真。从来不跟人吵架。” “他有没有暴力倾向?” “没有。他脾气很好。別人骂他,他都不还嘴。” 沈牧之点了点头。“你们开发的游戏《证据》,里面有一个案件,凶手用氰化物杀人?” “有。这个案件是我写的。赵宇提供了毒药的资料。” “他为什么提供毒药的资料?” “因为他查过。为了游戏的真实性,他查了很多毒药的特性。氰化物、砷、马钱子碱。他都查过。” “他查这些资料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他不对劲?” “没有。他就是做研究。”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张伟,你说赵宇查毒药是为了游戏。你怎么知道他查毒药不是为了杀人?” “他……他不是那种人。” “你相信他的为人,但你没有证据,对不对?” “对。” “你说他脾气好,不跟人吵架。但脾气好的人也会杀人。对不对?” “也许。但我还是觉得不可能。” “你觉得不可能。但你觉得代替不了证据。对不对?” “对。”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没有再站起来。张伟已经说出了重点:赵宇查毒药是为了游戏。郑远的交叉询问没有推翻这一点。陪审团会听到两个版本。他们选哪个?沈牧之不知道。但他让张伟说出了“他查资料是为了游戏”。这个事实,在陪审团心里,会跟“他可能是在准备杀人”打架。打到最后,可能就是合理怀疑。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辩护人,明天传哪位证人?” “赵宇的母亲,还有赵宇本人。”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让被告人本人作证,风险很大。检方会用尽一切手段攻击他的 credibility。但沈牧之没有选择。赵宇是唯一能解释那些证据的人。他不说话,陪审团只能听到检方的声音。 “明天上午九点。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看了一眼。沈牧之点了点头。赵宇走了。 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他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 “沈律师,我明天要作证?” “是的。” “我怕我说不好。” “你说实话就行。” “我说实话。我儿子没杀人。” 沈牧之看著她。“你的任务不是说他没杀人。你的任务是告诉陪审团,他说『你会后悔的』是林薇说的,不是他说的。”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我会说的。”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明天是关键。赵宇的母亲作证,然后是赵宇本人。赵宇上证人席,郑远会质问他。沈牧之预测了郑远的问题:“你为什么要买毒药?”“你为什么要搜索氰化物?”“你为什么要威胁林薇?”“你有没有杀人?”赵宇必须冷静,不能慌。慌了就输了。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准备。他要模擬郑远的交叉询问。他一个一个地列出问题,想像赵宇的回答。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要回答多余的话。只说『是』或『不是』。不要解释。解释就是掩饰。” 第一百三十一章 母亲 第四天。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天还没亮透。他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看著灰濛濛的天空。今天是关键的一天。赵宇的母亲要作证,然后是赵宇本人。这两个人的证词,可能决定案子的走向。他把烟点著,吸了一口。烟雾在晨风中散开,很快就看不见了。 郑远的车停在了法院门口。他下了车,看到沈牧之,走过来。 “沈律师,你今天让赵宇上证人席?” “对。” “你確定?你知道我会怎么问他。” “我知道。” “你不怕?” “怕。但不能因为怕就不让他说话。” 郑远看了他一眼,走进法院。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进法院,穿过走廊,走进法庭。旁听席已经坐满了。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今天换了一件深色的衣服,头髮梳得很整齐。她的手还是攥著那串念珠,指节发白。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拿著那张照片。她的眼睛更红了。沈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打开。他翻到赵宇母亲的证言摘要。她叫王秀兰,五十三岁,退休工人。赵宇是独子。她丈夫早年病逝,她一个人把赵宇拉扯大。在沈牧之会见赵宇的时候,赵宇说,他妈是他唯一信任的人。沈牧之知道,王秀兰上证人席,她会紧张,会害怕,会说错话。但他也知道,她是赵宇的母亲。她的话,陪审团会认真听。 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继续开庭。辩护人,请传唤你的下一位证人。” 沈牧之站起来。“传证人王秀兰到庭。” 侧门开了。王秀兰走了进来。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小心,像是怕摔倒。她的眼睛红肿,但没有哭。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那串念珠还攥在手里。沈牧之看著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了。如果她还活著,看到他站在这里为別人辩护,不知道会说什么。他收回思绪,走到证人席前。 “王秀兰,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你自己。” “我叫王秀兰,今年五十三岁。我是赵宇的母亲。” “赵宇的父亲呢?” “他爸走了。赵宇十岁的时候,他爸就去世了。我一个人把他养大。” “赵宇从小是什么样的孩子?” “听话。不惹事。学习好。考上大学,学计算机。毕业以后进了公司,每个月都给我寄钱。” “他跟林薇的关係,你知道吗?” “知道。他们大学就在一起了。林薇来过我们家几次。我对她印象挺好的。” “他们分手的事,你知道吗?” “知道。赵宇跟我说的。他说林薇要分手,他很难过。他说他不想分,但他尊重林薇的选择。” “他说过『你会后悔的』这句话吗?” 王秀兰的手停了一下。“说过。但不是他说的。是林薇对他说的。他回来告诉我,林薇说『你会后悔的』。他很伤心。他问我,『妈,我做错什么了?』我说你没做错什么。”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你们之前听到检方说,『你会后悔的』是赵宇发给林薇的威胁简讯。但赵宇的母亲刚才作证说,这句话是林薇对赵宇说的。谁在说谎?你们来判断。” 他转回身,看著王秀兰。 “王秀兰,赵宇有没有跟你提过他买毒药的事?” “提过。他说他在写游戏,需要查毒药的资料。他还说买了一点做研究,但快递丟了。他很后悔。他说不该买这种东西。” “他有没有说过要伤害林薇?” “没有。他从来没有说过要伤害任何人。” “他有没有打过林薇?” “没有。林薇打过他。他脸上被抓过,我问怎么回事,他说没事。”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站在王秀兰面前,离她很近。王秀兰抬起头,看著他。 “王秀兰,你是赵宇的母亲,对不对?” “对。” “你爱你的儿子,对不对?” “对。” “你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对不对?” 王秀兰的手开始发抖。“对。” “你愿意为他说谎吗?” “不。我不会说谎。” “你刚才说,『你会后悔的』是林薇说的。当时还有没有別人在场?” “没有。” “只有你和赵宇两个人?” “对。” “那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王秀兰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是真的。我儿子不会骗我。” “他可能骗你。” “他不会。” “你相信他不会,但你不能证明,对不对?” “对。我不能证明。但我知道。” 郑远转过身,看著陪审团。“她不能证明。她只是相信。相信不是证据。” 他转回身,看著王秀兰。 “王秀兰,你说林薇打过赵宇。你亲眼看到的吗?” “我看到他脸上的伤。他跟我说的。” “他说的?他可能骗你。” “他不会。” “你又来了。你相信他不会骗你。但你不能证明。” 王秀兰没有回答。郑远回到公诉席。 “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补充询问。” “可以。” 沈牧之走到证人席前。“王秀兰,你说你相信赵宇不会骗你。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他?” “从他小时候。他从来不说谎。有一次他考试没考好,回来主动告诉我。他完全可以不说。他选择了说。” “他为什么选择说?” “因为他知道,说谎比考不好更严重。我从小就教他,做人要诚实。” 沈牧之看著陪审团。“一个从小被教育要诚实的人,一个主动告诉母亲考试没考好的人,一个从来不说谎的人。这样的人,会不会突然变成杀人犯?你们自己判断。” 他转回身,看著王秀兰。“王秀兰,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秀兰低下头。“我只想说,我儿子没有杀人。他不是那种人。你们可以判他有罪,但你们不能让他承认他没做过的事。”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证人可以退庭了。” 王秀兰站起来,慢慢走出法庭。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看了赵宇一眼。赵宇的眼睛红了,但没有哭。王秀兰走了。旁听席上有人低声哭了起来。沈牧之没有回头。他坐回辩护席,翻开笔记本。他在王秀兰的名字旁边写下:“坚定。可信。关键信息:『你会后悔的』是林薇说的。” 郑远坐在公诉席上,面无表情。他知道,王秀兰的证词虽然不能直接证明赵宇无罪,但她在陪审团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赵宇从小不说谎。一个从来不说谎的人,突然变成杀人犯?不是不可能,但陪审团会多想。 周明看了看时间。“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辩护人,下午传哪位证人?” “被告人赵宇本人。”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休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沈牧之收拾卷宗。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 “沈律师,我妈说的好吗?” “很好。” “她没哭。” “她忍住了。” 赵宇低下头。“她从来不哭。我爸走的时候,她也没哭。她把眼泪都咽到肚子里了。” 法警带走了赵宇。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你让你母亲来作证,又让赵宇来作证。你是在打感情牌。” “不是感情牌。是事实牌。赵宇从小不说谎,这是事实。『你会后悔的』是林薇说的,这是事实。事实不是感情。” “但这些事实不能证明他没有杀人。” “不需要证明他没有杀人。只需要证明你们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郑远没有回答。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没有去吃饭。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开。他写道:下午,赵宇本人作证。他是关键。他的证词必须冷静。不能哭,不能激动,不能跟郑远吵架。只回答问题,不多说一个字。他在纸上写了三遍:只说“是”或“不是”。不要说“我认为”“我觉得”“可能是”。是或不是。 他合上笔记本,闭上眼睛。他想起方诚。方诚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今天是另一个起点。 他发动了车子,开去法院旁边的那家小饭馆。他要了一碗麵,吃了几口,放下筷子。吃不下。他付了钱,走出饭馆。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站在街边,看著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只是一个人。一个准备让被告人上证人席的律师。 他走进法院,坐在辩护席上。旁听席慢慢坐满了。赵宇的母亲回来了,眼睛还是红的。林薇的母亲也回来了。沈牧之看著她们。两个母亲,一个在等儿子回家,一个在等女儿的正义。他不能偏袒任何一个。他的职责只有一个——让证据说话。 下午两点,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敲了一下法槌。 “下午的庭审现在开始。辩护人,请传唤你的下一位证人。” 沈牧之站起来。“传被告人赵宇到庭。” 赵宇从侧门走进来。他没有穿號服,穿著沈牧之让他穿的那件深蓝色夹克。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在发抖。沈牧之走到他面前,看著他。 “赵宇,请你向法庭陈述你的身份。” “我叫赵宇,今年二十七岁。我是软体工程师。” “你跟被害人林薇是什么关係?” “她是我前女友。我们在一起四年,案发前两周分的手。” “案发当天,你为什么约她见面?” “我想跟她道歉。分手的时候,我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我想跟她说对不起。” “你向她道歉了吗?” “说了。她说无所谓。然后她去了洗手间。” “她去了洗手间之后,你做了什么?” “她的椅子太靠桌子了,她起身的时候蹭了一下。我帮她拉了一下椅子。” “你有没有碰过她的杯子?” “没有。我碰的是椅子。” “你回到座位后,她回来了。然后呢?” “她喝了几口咖啡,突然倒在地上。我叫了救护车。后来她就死了。” 沈牧之看著他。“赵宇,你有没有在林薇的咖啡里下毒?” “没有。” “你买过氰化物吗?” “买过。但快递丟了。我没有收到。” “你为什么买氰化物?” “我在开发一款推理游戏,需要了解毒药的特性。我买来做研究的。” “你后悔买吗?” “后悔。我不该买这种东西。”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站在赵宇面前,离他很近。他没有笑,没有表情。只是看著赵宇。 “赵宇,你说你买氰化物是做研究。你有研究记录吗?” “有。在我电脑里。警方提取了。” “你说快递丟了。你怎么证明你確实买了,但没收到?” “我有购买记录。订单显示已发货,但没有签收记录。” “你可能收到了,但藏起来了。” “没有。” “警方搜了你的家、办公室、车,什么都没找到。你把毒药藏得更隱蔽?” “我没有毒药可藏。” 郑远翻了一下文件夹。“你说你约林薇是为了道歉。你道了什么歉?” “我说对不起,分手时说了不好听的话。” “你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 “我说……我说她自私。” “你说了她自私,她无所谓。然后她就去了洗手间。你趁机靠近她的座位。你真的只是拉椅子?” “真的。” “你的指纹为什么在林薇的杯子上?” “之前见面的时候,我拿错了杯子。喝了一口,发现不对,放回去了。” “你拿错了?两个杯子一模一样,你分不清?” “那天咖啡厅人多,桌子小。我隨手拿的。” “你喝了一口,发现味道不对。什么味道不对?” “林薇喝的是拿铁,我喝的是美式。味道不一样。” “你喝了美式,发现是苦的,才知道拿错了。你放了回去。你的指纹就这么留在了林薇的杯子上。你的故事很完整。” 赵宇看著他。“不是故事。是真的。” “你发誓?” “我发誓。”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补充询问。” “可以。” 沈牧之走到证人席前。“赵宇,你刚才说,你在法庭上说的都是真的。你发誓。你怕不怕?” 赵宇低下头。“怕。我怕被冤枉。我怕我妈伤心。” “你会因为怕,就说谎吗?” “不会。我妈教过我,不能说谎。” 沈牧之看著陪审团。“一个从小被教育不能说谎的人。一个在法庭上发誓的人。你们愿意相信他吗?我不替你们回答。你们自己判断。” 他回到辩护席。周明看了看时间。“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公诉人,明天还有证人吗?” “没有。控方举证完毕。” “辩护人,明天是你的最后一位证人?” “是的。辩方举证完毕。” “明天上午,双方进行结案陈词。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 “沈律师,我说得对吗?” “对。你说了实话。” “他们会信吗?” “我不知道。但我说了该说的。你说了该说的。” 赵宇被带走了。沈牧之收拾卷宗。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明天结案陈词。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你会说什么?” “我会说,检方的证据有裂痕。每一条裂痕,都是合理怀疑。” 郑远笑了。“我们明天见。” 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 “沈律师,赵宇说的好吗?” “很好。” “他会贏吗?” “我不知道。但我尽力了。”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谢谢您。”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明天是结案陈词。他要在陪审团面前,把所有的裂痕串起来。时间戳误差、哈希值缺失、远程控制可能、快递丟失、日誌缺失、瀏览记录异常、游戏文档、电脑密码、微信的多种解释、“你会后悔的”的归属、程序瑕疵、记不清。他要让陪审团看到,这些不是独立的裂痕。它们是一体的。它们是检方证据链上的裂缝。裂缝太多,链就会断。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他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在標题栏打下几个字:“结案陈词”。他停了停,然后开始打字。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他写了一个晚上。写到天亮。 第一百三十二章 结案陈词(控方) 第五天。最后一天。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阳光照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白得刺眼。记者比前几天更多,长枪短炮对准了大门。沈牧之从人群中穿过,没有人拦他,没有人问他问题。他们都等著。等著看结果。他走进法院,穿过走廊,走进法庭。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连过道都站了人。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念珠在手指间转得飞快。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那张照片。她把照片举在胸前,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沈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放好,笔记本翻开。他写了一个晚上的结案陈词,改了七稿。最后一个版本他背了下来。他不需要看稿子。 郑远走进来。他穿著检察官制服,深蓝色的,肩章上的国徽在灯光下闪著光。他走到公诉席,坐下来,把文件夹打开。他没有看沈牧之,沈牧之也没有看他。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走到审判席,坐下来,敲了一下法槌。 “今天是庭审的最后一天。控辩双方举证完毕。现在进入结案陈词阶段。首先,由公诉人发表结案陈词。” 郑远站起来。他整了整领带,走到陪审团面前。他没有拿稿子,站在那里,看著十二个陪审员。他的表情严肃,声音低沉。 “各位陪审员,本案从开庭到今天,已经五天了。五天里,你们听到了很多证人的证言,看到了很多证据。控方出示了监控录像、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微信、指纹、毒物检测报告。辩方提出了很多『可能』。可能电脑被远程控制了。可能快递没有丟。可能杯子的位置记错了。可能林薇的『害怕』不是害怕赵宇。可能『你会后悔的』不是赵宇说的。可能——很多可能。” 他停了一下,扫视了一圈陪审团。 “但各位陪审员,你们不是来听『可能』的。你们是来判断『有没有合理怀疑』的。辩方说,有合理怀疑。真的吗?我们来看看。” 他转过身,走到多媒体展示台前。他打开第一张照片,林薇的遗照。年轻的,笑著的。 “林薇,二十六岁。她在gg公司工作,前途光明。她的人生,在2025年3月15日下午三点,被终结了。被谁?被坐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赵宇。” 他放下照片,走到陪审团面前。 “监控录像。画面显示,林薇起身去洗手间后,赵宇立即站起来,走到她的座位旁边,弯腰停留了约十秒。辩方说,他是在拉椅子。好,就算他是在拉椅子。拉椅子需要十秒吗?拉椅子需要走到座位旁边弯下腰吗?拉椅子需要把手放在桌面上吗?你们自己想想。你们的常识告诉你们,拉椅子只需要一秒钟。他用了十秒。他在干什么?他在投毒。” 他走回多媒体台,打开下一张照片。赵宇电脑的搜索记录截图。 “搜索记录。『氰化物购买』『氰化物怎么买』『氰化物价格』。案发前一周,他搜索了这些关键词。辩方说,他是在为游戏查资料。好,就算他是在查资料。查资料需要购买吗?他买了。他下单了。他通过境外网站购买了氰化物。辩方说快递丟了。但下单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的预备行为。一个正常人,会为了游戏去购买真正的毒药吗?你们自己想想。” 他打开下一张照片。网络交易记录。 “购买记录。他用自己的真实姓名、真实地址下单。辩方说,这证明他没有犯罪意识——谁会用自己的真名买毒药?但你们想想,他可能根本没想到会被发现。他可能以为境外网站不会被追查。他可能太自信了。一个写推理游戏的人,会不知道如何掩盖痕跡?他可能故意用真名,让人觉得『这不可能是凶手』。这是反侦察心理。” 他打开简讯截图。 “简讯。『你会后悔的』。辩方说,这是林薇对赵宇说的。赵宇的母亲也这么说。但各位陪审员,你们想一想。林薇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她刚跟男友分手。她说了分手,然后她说『你会后悔的』?合理吗?她为什么要说他后悔?她提的分手,她应该高兴。应该是赵宇说『你会后悔的』。这才是人之常情。” 他打开微信截图。 “微信。案发前一天,林薇发给朋友的:『赵宇今天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放不下。我害怕。』辩方说,害怕可以有多种解释。但各位陪审员,一个年轻女性,在深夜,说『我害怕』。她害怕什么?她害怕一个纠缠不休的前男友。她害怕那个说『你会后悔的』的人。三天后,她死了。她害怕对了。” 他把所有的照片放完,走回陪审团面前。 “各位陪审员,辩方一直在问『可能』。可能电脑被远程控制了。请问,有证据吗?没有。可能快递没丟,毒药被藏起来了。请问,有证据吗?没有。可能杯子的位置记错了。请问,位置错了会影响什么?杯子里有氰化物,这是確定的。不管在哪个位置,杯子里有氰化物。林薇体內有氰化物,也是確定的。两次检测,结果一致。科学不会撒谎。” 他停了一下,声音变得更低沉。 “辩方说,赵宇从小不说谎。他母亲说的。一个母亲,当然相信自己的儿子。但各位陪审员,你们不是他母亲。你们的职责是判断证据。证据指向谁?指向赵宇。他有动机——分手,放不下,纠缠。他有手段——购买了毒药。有机会——林薇离席的十秒。他发了威胁简讯,林薇害怕了。三天后,她死了。” 他走回公诉席,转过身。 “各位陪审员,检方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我们证明了赵宇有动机、有手段、有机会。证明了他在案发前的行为模式——搜索、购买、威胁。证明了林薇的恐惧——她说了『我害怕』。证明了她的死亡——氰化物中毒。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辩方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赵宇无罪。他们只有『可能』。『可能』不是证据。” 他站在那里,看著陪审团。 “你们要回答的问题只有一个:检方的证据,有没有排除合理怀疑?辩方提出的那些『可能』,是合理的吗?一个写推理游戏的人,会不知道如何销毁证据?一个诚实的人,会背著前女友买毒药?一个从小不说谎的人,会在法庭上说谎?你们自己想一想。” 他沉默了几秒。 “请你们用你们的常识、你们的理性、你们的良心,作出公正的判决。辩方说,疑罪从无。但本案没有疑点。证据是清楚的、確凿的。被告人赵宇,就是凶手。” 他走回公诉席,坐下来。 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鼓掌,没有人说话。林薇的母亲哭了,哭出了声。她的哭声在安静的法庭里迴荡,很刺耳。赵宇的母亲没有哭,她攥著念珠,嘴唇在抖,但没有发出声音。 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一动不动。他等著。等郑远的陈词在陪审团心里沉淀。他知道,郑远说得很好。逻辑清晰,情感充沛,证据串得漂亮。但他也知道,郑远没有回答一个问题:直接证据在哪里?监控没有拍到投毒的动作。没有人看到赵宇往杯子里扔东西。毒药没有找到。这些都是疑问。疑问就是裂痕。 周明看著沈牧之。“辩护人,你可以发表结案陈词了。” 沈牧之站起来。他整了整律师袍的领口,走到陪审团面前。他没有拿稿子,没有看笔记本。他站在那里,看著十二个陪审员的眼睛。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刚才公诉人说,检方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各位陪审员,你们仔细想一想,那条链上,有多少个环节是『可能』和『相信』搭建起来的?” 他停了一下,扫视了一圈陪审团。 “公诉人说,赵宇有机会投毒。监控拍到了他靠近座位。但监控没有拍到他投毒。拍到他弯腰,没有拍到他动手。拍到他靠近,没有拍到他投掷。拍到他停顿了十秒,没有拍到他手里有东西。你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站在桌子旁边。公诉人说他在投毒。赵宇说他在拉椅子。你们相信谁?不是凭感觉,是凭证据。检方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投毒。” 他走了一步,离陪审团更近了一些。 “公诉人说,赵宇有手段。他买了氰化物。但他收到了吗?快递丟了。没有签收记录,没有货物。你们有谁见过那个包裹?没有人。快递公司自己都说,系统里没有记录了。他们无法证明那个包裹曾经存在过。检方说,下单行为本身就是犯罪预备。但各位陪审员,你们想一想,如果一个人真的准备杀人,他会用真名买毒药吗?他会把毒药寄到自己家里吗?他会留下这么多痕跡吗?一个写推理游戏的人,会这么蠢吗?赵宇可能是不谨慎,但他不蠢。” 他转过身,走了一步。 “公诉人说,赵宇有动机。他放不下,他纠缠。但分手后纠缠不是杀人动机。很多人都纠缠过,他们没有杀人。林薇说『害怕』,她害怕什么?她没说赵宇要杀她。她只说害怕。害怕可以是一百种东西。害怕纠缠,害怕心软,害怕自己后悔。她没说完,她已经不在了,我们不能再问她。但公诉人替她回答了。公诉人说,她害怕赵宇。他们没有证据。” 他走到陪审团面前,停下脚步。 “公诉人说,科学不会撒谎。但科学家会犯错。法医承认了,检测只做了一次,没有覆核。他承认了,『有可能』存在误差。网络安全专家承认了,哈希值没做,补做的不能证明原始数据没被修改。他承认了,『理论上』数据可能被篡改。侦查人员承认了,钥匙在裤子口袋里,他睡著了。他不能確定有没有人动过。这些不是『可能』。这些都是他们自己承认的。” 他停了一下,声音变得更低。 “各位陪审员,你们不需要证明赵宇无罪。你们只需要问自己一个问题:检方的证据,有没有让你们產生合理的怀疑?如果有,你们就不能判他有罪。这是法律。这是疑罪从无。赵宇不需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需要证明他有罪的,是检方。他们没有证明。他们有怀疑,但没有证据。他们有推测,但没有实锤。他们有一条链,但链上全是裂缝。”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旁听席上没有人说话。 “林薇死了。这是一个悲剧。她的母亲失去了女儿,她很痛苦。我理解。但她的痛苦,不能成为定罪的证据。你们不能因为同情她的母亲,就把一个无辜的人送进监狱。法律不是同情。法律是证据。检方没有证据。” 他走回辩护席,转过身。 “请你们用你们的理性,作出公正的判决。无罪。” 他坐下来。 旁听席上很安静。郑远没有看他。周明没有看法槌。陪审团没有表情。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结案陈词结束。请陪审团退庭审议。” 十二个陪审员站起来,走出法庭。门关上了。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等著。赵宇坐在被告席上,低著头。赵宇的母亲攥著念珠,嘴唇在动。林薇的母亲抱著照片,低声哭著。郑远收拾文件夹,没有看任何人。 法庭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只有林薇母亲的哭声,在空气中迴荡。沈牧之闭上眼睛。他做了他能做的。现在,等。 第一百三十三章 审议 陪审团退庭后,法庭陷入了漫长的等待。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没有动。他的笔记本合著,卷宗整齐地码在桌角。他没有再翻。该说的都说了,该问的都问了。剩下的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证据问题,是十一个人的判断。十二个陪审员,关在一间屋子里,面前摆著所有证据。他们要在其中找到答案。沈牧之不能进去,不能说话,只能等。法庭里的钟掛在审判席后面的墙上,秒针一下一下地跳。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法庭里,每一跳都像锤子敲在铁砧上。 赵宇坐在被告席上,低著头。他的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交叉著,指节发白。他没有看任何人,只是盯著桌面。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想自己的母亲?林薇?还是那个永远没到的包裹?赵宇的母亲坐在旁听席第一排,念珠已经念完了一整串,又开始念第二串。她的嘴唇在动,没有声音。沈牧之听不到她在念什么,但他知道不是经文。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祈祷。 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她已经不哭了,眼泪乾了,脸上有两道泪痕。她抱著林薇的照片,把相框贴在胸口。她的眼睛直直地看著前方,看著被告席上的赵宇。沈牧之知道她在看什么。她在看杀她女儿的人——她相信是的那个人。 郑远坐在公诉席上,面前的文件夹合著。他没有看手机,没有看卷宗,也没有看任何人。他盯著审判席后面的国徽,看了很久。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自己的结案陈词有没有说服力。也许在想那些被他忽略的裂痕。也许在想这个案子结束了,下一个案子等著他。 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动静。两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旁听席上有人开始低声说话,法警敲了一下桌子,声音又压下去了。周明坐在审判席上,翻著一本书。沈牧之不知道是什么书,也许是《刑法》,也许是小说。法官也是人,也需要打发时间。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窗户很高,他踮起脚尖才能看到外面。天很蓝,云很白,有人在法院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他们不知道这里面正在发生什么,不知道十二个人在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他转过身,回到辩护席,坐下来。赵宇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律师,要多久?” “不知道。几个小时,也许一天。也许更久。” 赵宇又低下头。沈牧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未接来电,没有新消息。他把手机放回去。 三个小时过去了。法庭的门开了。不是陪审团的门,是旁听席的门。有人出去了,有人进来了。沈牧之没有回头。他盯著那扇紧闭的陪审团室的门。门很厚,木头做的,漆成深棕色。他不知道里面在说什么,但他在想。 十二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有不同的职业、不同的背景、不同的经歷。他们坐在那张长桌前,桌上摆著监控截图、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微信、尸检报告。他们看著这些证据,也许会爭论。有人会说赵宇有罪——证据那么多,监控、搜索、购买、简讯、微信,这不很明显吗?有人会说赵宇无罪——监控没拍到投毒,毒药没找到,害怕可以有多种解释,专家都承认“可能”了。有人会沉默,不知道该信谁。然后有人会开始动摇。 沈牧之知道,陪审团审议的核心不是证据,是合理怀疑。检方的证据看起来很足,但每一条都有裂缝。裂缝够不够大?大到让人不確定吗?如果有一个陪审员说“我不確定”,那他就不能投票有罪。不確定,就是合理怀疑。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下午四点二十。陪审团退庭已经三个半小时了。 赵宇的母亲念完了第二串念珠,又从口袋里掏出第三串。沈牧之不知道她带了多少串,也许她把家里所有的念珠都带来了。林薇的母亲换了一个姿势,把照片放在膝盖上,用手轻轻摸著相框。她的嘴唇也在动,不知道在说什么。 又过了一个小时。法庭的灯亮了。窗外,天暗了。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法院门口的广场上空无一人,灯亮了,照著空荡荡的石板路。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回到辩护席。 郑远站起来,走到审判席前。 “审判长,今天时间已经不早了。陪审团是否需要明天继续审议?” 周明看了看钟,又看了看那扇紧闭的门。“再等一个小时。如果一个小时后还没有结果,就安排明天的审议。” 郑远点了点头,回到公诉席。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他不想睡,但眼皮很重。他听到郑远翻文件夹的声音,听到赵宇母亲的念珠转动的声音,听到林薇母亲轻轻的呼吸声。他在脑海里把结案陈词又过了一遍。每一个字,每一个停顿,每一个眼神。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服陪审团,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把能说的都说了。 门开了。不是陪审团的门——是那扇厚重的深棕色的门——是旁听席的门。有人进来了,有人出去了。沈牧之听到脚步声,但没有睁眼。 五点二十。陪审团退庭已经四个半小时了。周明合上书,看了看钟,又看了看那扇门。他刚要开口,门开了。那扇深棕色的门开了。 陪审团从里面走出来。十二个人,表情严肃。走在最前面的是陪审团团长,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髮花白,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他们走到陪审团席,坐下来。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笑。 周明看著他们。“陪审团,你们已经作出裁决了吗?” 团长站起来。“是的,审判长。我们作出了裁决。” “请宣读。” 团长打开一张纸,手在微微发抖。他看著那张纸,嘴唇动了动,然后抬起头。 “我们,陪审团,裁定被告人赵宇——” 沈牧之屏住呼吸。赵宇抬起头。赵宇的母亲停下念珠。林薇的母亲抱起照片。郑远站起来。 “——无罪。” 旁听席上爆发出哭声。不是一个人的哭声,是很多人的。有人哭,有人喊,有人拍手。赵宇的母亲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念珠散了一地。赵宇站起来,转过身,看著母亲。他没有哭,眼睛红了,但没有眼泪。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一动不动。他的手在发抖,但他没有站起来,没有笑,没有哭。他只是看著赵宇的背影。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肃静!法庭之上,不得喧譁!” 哭声压了下去,变成低声的抽泣。周明看著赵宇。“被告人赵宇,根据陪审团的裁决,本庭宣告你无罪。当庭释放。” 赵宇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他转过身,看著沈牧之。沈牧之站起来,走过去。 “沈律师,谢谢。” “不用谢。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赵宇伸出手,沈牧之握了握。他的手很凉,很瘦。 法警走过来,打开赵宇的手銬。金属碰撞的声音在安静的法庭里很清脆。赵宇揉了揉手腕,走到旁听席,扶起母亲。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没有眼泪。只是抱著。 林薇的母亲站起来,抱著照片,走出法庭。她走得很慢,没有回头。郑远收拾好文件夹,走到沈牧之面前。 “沈律师,你贏了。” “不是贏。是法律贏了。” 郑远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出法庭。沈牧之站在辩护席前,看著空荡荡的法庭。旁听席的人陆续走了,只剩赵宇和他母亲。法警在收拾东西,工作人员在关灯。 沈牧之收拾好卷宗,装进包里。他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赵宇和他母亲从后面跟上来。 “沈律师,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沈牧之摇了摇头。“不了。你们去吧。” 赵宇的母亲走过来,握住沈牧之的手。“沈律师,谢谢您。谢谢您救了我儿子。” “不用谢。” 赵宇和他母亲走了。沈牧之站在走廊里,点了一根烟。他吸了一口,烟雾在灯下散开。郑远说的对——他贏了。但贏了吗?他想起林薇的母亲抱著照片离开的样子。她的女儿死了,凶手没有被定罪。她不会接受这个结果。她会在心里认定赵宇杀了人,认定司法不公,认定律师是帮凶。沈牧之可以解释说——不是我相信他无罪,是检方没有证明他有罪。但她不会听。她只知道自己失去了女儿,而杀她女儿的人走出了法院。 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广场。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下台阶,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拿出手机,翻到赵宇母亲的號码。他没有拨出去,只是看著。然后他把手机放回口袋,发动了车子。 他开回事务所。没有开灯,坐在窗前。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著。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能不能睡著。也许能,也许不能。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了林薇母亲的脸。那张脸,他不会忘记。但他也不会后悔。他是律师,他的职责是捍卫程序正义。他做到了。这就够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后事 赵宇无罪释放后的第三天,沈牧之在事务所整理卷宗。他把赵宇案的所有文件从公文包里拿出来,一份一份地分类。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清单、证人证言摘要、庭审笔录、结案陈词稿。他把它们按时间顺序排好,装进一个新的牛皮纸信封,在封面上写下“赵宇案·2025·无罪”。然后他把信封锁进铁皮柜子里。不是因为它重要,是因为它结束了。 门铃响了。沈牧之走过去,打开门。赵宇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髮剪短了,眼睛下面的黑眼圈还是很深。他手里拎著一袋水果,苹果和橙子,塑胶袋透明的,能看得很清楚。 “沈律师,我来谢谢您。” 沈牧之让开门口。“进来吧。” 赵宇走进来,环顾了一下办公室。墙上那幅“疑罪从无”还在,茶几上放著一本过期的法学杂誌,角落里有一盆快死掉的绿萝。他走到沙发前,坐下来,把水果放在茶几上。 “您喝什么?水还是茶?” “水就行。” 沈牧之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自己端著另一杯坐在他对面。赵宇双手捧著杯子,没有喝。他看著杯子里面的水,看了很久。 “沈律师,我想告诉您一件事。” 沈牧之端著杯子,没有喝。“说。” “您不问我到底有没有杀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不问。跟我没关係。” 赵宇低下头。“我没有杀她。但我买了毒药。快递没有丟。我收到了。” 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他看著赵宇,没有说话。 “我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小玻璃瓶,白色粉末。我看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买。我鬼迷心窍。我把它倒进马桶里冲走了。”赵宇的声音越来越低,“我怕。我怕自己会做什么。也怕自己已经做了什么。” “你为什么买?”沈牧之问。 “因为恨她。她甩了我,说了很难听的话。我想让她后悔。我想嚇唬她。但我拿到毒药的时候,发现我做不到。我不是那种人。我把毒药冲了。我以为这就结束了。但她死了。不是我杀的。但我买了毒药。如果我没有买,检方就没有证据。他们就不能抓我。是我自己害了自己。” 沈牧之看著他。“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怕。我怕你们不相信我。我说快递丟了,你们信了。如果我承认收到了,你们还会帮我辩护吗?” “你收到的毒药,有证据吗?” “没有。我冲了。瓶子也扔了。什么都没留下。” 赵宇抬起头,眼眶红了。“沈律师,我是不是做错了?” 沈牧之放下水杯。“你买了毒药,这是错的。但你把它冲了,这是对的。你没有杀人,这是事实。检方没有证据证明你杀了人,这是法律。你被判无罪,不是因为你是无辜的,是因为检方没有证据。但你是无辜的,你知道,我知道。够了。” 赵宇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沈牧之没有递纸巾,没有说话,只是看著他哭。哭了几分钟,赵宇用袖子擦了擦脸。 “沈律师,我会不会坐牢?买毒药是不是犯法?”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你有自首情节吗?你是主动告诉我的。我可以陪你去自首。” 赵宇低下头。“我……我再想想。” “你想好了告诉我。” 赵宇站起来。“沈律师,谢谢您。不仅谢谢您帮我辩护,也谢谢您听我说实话。” “不用谢。” 赵宇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沈律师,您不问林薇是谁杀的吗?” “不问。不是我该问的。” 赵宇点了点头,走了出去。门关上了。沈牧之坐在沙发上,看著茶几上那袋水果。苹果和橙子,塑胶袋透明的,能看得很清楚。他站起来,把水果拿到厨房,放到冰箱里。然后他回到办公桌前,坐下。 他打开笔记本,翻到赵宇案的那一页。上面写满了裂痕、问题、交叉询问提纲。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拿起笔,在最后一页写了一行字:“他买了毒药,但冲了。他没有杀人。”他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抬头看他。赵宇说他收到了毒药,把它衝进了马桶。如果这件事被检方知道,赵宇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自由,但他没有杀人。买毒药是错的,不是杀人。沈牧之相信赵宇说的是实话——不是因为他相信人,是因为赵宇已经没有说谎的必要。案子都结了,他无罪了,他说谎没有任何意义。说实话,反而要面对买毒药的法律责任。沈牧之在等他决定。 下午,郑远打来电话。 “沈律师,你看到新闻了吗?” “什么新闻?” “有人在网上发帖,说自己是林薇的邻居,案发当天看到赵宇在林薇家楼下鬼鬼祟祟。帖子被转了几万次。网上一片骂声,说司法不公,说你帮杀人犯脱罪。” 沈牧之没有说话。“你信吗?” “我不信。那个帖子没有证据。但网友信。他们不在乎证据,他们在乎情绪。” “你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不是。我打电话来是想问你,你觉得赵宇到底有没有杀人?”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检方没有证据,这是事实。” “你不觉得他可疑吗?” “可疑不等於有罪。你教我的。” 郑远笑了。“我教你的?你什么时候学的?” “第一次跟你对庭的时候。你输了,出来跟我说,『证据不足,不代表他没抢』。我问你,那你怎么判?你说,证据不足就是无罪。我记住了。” 郑远沉默了很久。“你还记得。” “我记得。”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 傍晚,赵宇又来了。他站在门口,手里没有拎水果,手里是空的。 “沈律师,我想好了。我去自首。” 沈牧之站起来,拿起车钥匙。“走吧。” 两个人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开车,赵宇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里很安静。 “赵宇,你知道自首意味著什么吗?” “知道。可能要坐牢。” “你不怕?” “怕。但买毒药是我做的。我不能骗自己。我已经骗了那么久,够了。” 沈牧之把车开到了城东分局。两个人走进去,沈牧之跟值班的民警说明了情况。民警把他们带到一间办公室,一个姓刘的警官做了笔录。赵宇把买毒药的过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从搜索到下单,从收货到衝进马桶。刘警官问了很多问题,赵宇一个一个回答。 做完笔录,刘警官看著沈牧之。“沈律师,这个案子我们会调查。赵宇暂时可以离开。如果需要他配合,我们会通知他。” 沈牧之点了点头。两个人走出分局,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 “赵宇,你可能会被起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我会帮你辩护。” “沈律师,我还能请你吗?” “能。但这次,你不能骗我。” “我不会了。” 赵宇走了。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他吸了一口,烟雾在路灯下散开。赵宇买了毒药,这是事实。他可能要坐牢,这也是事实。但他没有杀人。这是他告诉沈牧之的。沈牧之相信他。不是因为他是好人,是因为他没有理由再骗。 他上了车,开回家。他打开门,屋子里很暗,没有猫。他换了鞋,坐在沙发上,拿出笔记本,翻开。赵宇案已经结束了,但他知道,这个案子会一直在他的笔记本里。那些裂痕,那些问题,那些庭审时的瞬间,他都不会忘记。 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第二天,沈牧之到事务所的时候,门口有一束花。白色的菊花,用透明塑料纸包著,上面夹著一张卡片。他蹲下来,拿起卡片,上面写著:“沈律师,谢谢你替我女儿討回公道。虽然结果不是我想要的,但我知道你尽力了。——林薇的母亲。”沈牧之看著那张卡片,看了很久。他把花放在门口的墙角,走进办公室。 他坐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新闻网站的头条还是赵宇案的新闻,评论区已经吵翻了天。有人说司法不公,有人说疑罪从无是正確的,有人骂沈牧之是帮凶,有人为他辩护。他关掉网页,打开空白文档。下一桩案子在等他。一个盗窃案,被告人是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偷了同事的手机。证据確凿,监控拍得很清楚。他没有辩护空间。但他还是接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抬头看他。他看著那束白色的菊花,在墙角默默地开著。 第一百三十五章 手机 赵宇案的卷宗锁进铁皮柜子后,沈牧之在事务所坐了一整天,没有接电话,没有见人。他把那幅“疑罪从无”从墙上取下来,用湿布擦了擦镜框,重新掛上去。他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茉莉花茶,喝了两口,凉了,倒掉,又泡了一杯。天黑了,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楼下的街道。路灯亮著,有人在等公交,有人在遛狗,有人在跑步。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转过身,关了灯,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门铃响了。沈牧之打开门,门口站著一个女人。四十多岁,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袄,头髮用橡皮筋隨便扎著,脚上穿著一双布鞋,鞋头磨破了,露出里面的袜子。她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里面装著几个馒头。她站在门口,没有进来,嘴唇在发抖。 “您是沈律师吗?” “我是。您是?” “我是利强的妈。我儿子被抓了。他偷了同事的手机。您帮帮他。” 沈牧之让开门口。“进来吧。” 女人走进来,把塑胶袋放在茶几上,站在沙发旁边,没有坐下。她的眼睛红肿,眼皮肿得像两个核桃,眼眶下面全是青黑。沈牧之不知道她是一夜没睡还是哭了一夜。 “您坐。” 她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沈牧之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她端起来,喝了一口,烫了一下,又放下。 “您儿子叫什么?” “利强。二十四岁。从老家来本市打工,在工厂里干活。他偷了同事的手机。我知道他错了。他不是坏人。他是一时糊涂。沈律师,您帮帮他。他不能坐牢。他爸瘫在床上,家里全靠他。他进去了,这个家就散了。” 沈牧之看著她。“案卷带来了吗?” 她从棉袄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沈牧之。“我托人弄出来的。”沈牧之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起诉意见书、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监控截图。监控很清晰。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利强从车间出来,路过同事的更衣柜,柜门没关,一部手机放在最上面。他停下来,看了一眼,伸手拿起来,装进口袋里,走了。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手机价值三千二百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財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的標准,各地不同。本市的起点是三千元。三千二百元,刚过线。 沈牧之合上案卷。“利强认罪吗?” “认。他认。他从一开始就认了。” “他之前有没有案底?” “没有。他从来没犯过事。” “他在工厂干了多久?” “两年。厂里说他表现好,还评过优秀员工。”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我可以试试。但不能保证结果。” 女人的眼泪流下来了。“谢谢您。谢谢您。” 她从塑胶袋里掏出那两个馒头,放在茶几上。“您还没吃饭吧?这是我早上蒸的,您尝尝。” 沈牧之看著那两个馒头,白的,圆的,上面还有手指印。他拿起来,咬了一口。馒头是凉的,有些硬,嚼了很久才能咽下去。 “好吃。” 女人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很久没有笑过的人突然想起来怎么笑的笑。她站起来。“沈律师,我走了。我儿子的事,拜託您了。” 沈牧之送她到门口。“您的电话留一个。”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著一个手机號码。沈牧之接过来,看了一眼。“好。有消息我联繫您。” 她走了。沈牧之站在门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他把馒头吃完,拍了拍手上的馒头渣,坐回办公桌前。他打开案卷,把起诉意见书又看了一遍。公安机关的意见是“建议移送审查起诉”。检方的意见还不知道,但大概率会起诉。证据太確凿了,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利强自己也认了。辩护空间不大,但不是没有。 他拿起电话,拨了案卷上利强的律师联繫人的號码。是看守所。他约了会见时间,明天上午。 第二天,沈牧之去了看守所。利强被带进来的时候,走路拖著脚,低著头。他穿著一件蓝色的號服,头髮剃了,脸上没有伤,但眼睛很暗。他走到椅子前,坐下来,没有看沈牧之。 “利强,我是你的律师,沈牧之。” 利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去。“沈律师。”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回答。” “好。” “你偷手机的时候,怎么想的?” “我不知道。我脑子一热。我看到那个手机放在那里,柜门没关,就想拿。拿了就后悔了。第二天想还回去,但警察已经来了。” “你之前偷过东西吗?” “没有。从来没偷过。” “你为什么偷?” “我……我自己的手机坏了。我想买新的,没钱。我看到那个手机,就想拿。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赔。”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你认罪认罚吗?” “认。我认。” “我会帮你爭取不起诉,或者缓刑。但你要配合。” “我怎么配合?” “退赃。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他的谅解。” “我愿意。我让我妈把钱寄过来。” 沈牧之点了点头。他站起来,合上笔记本。“我会尽力。” “沈律师,我会坐牢吗?” “不一定。爭取不起诉。” 利强低下头。“谢谢您。” 沈牧之走出会见室,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利强的案子。证据確凿,被告认罪,没有辩护空间,但他还是接了。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贏,不是每个案子都应该贏。有些案子,辩护律师的工作不是无罪,是让被告人受到的惩罚与他的罪行相匹配。量刑辩护,罪轻辩护。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东。利强工作的工厂在开发区,一大片灰色厂房,门口有保安。沈牧之把车停在外面,走进去,找到人事部。一个姓张的经理接待了他。 “张经理,利强在厂里的表现怎么样?” 张经理翻了翻档案。“来了两年,表现不错。没有违纪记录,去年还评了优秀员工。” “他被抓之后,厂里什么態度?” “厂里很意外。他不是那种人。我们愿意谅解他。手机已经还了,损失不大。如果法院判他缓刑,厂里可以让他回来上班。”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谢谢您。” 他走出工厂,上了车。他拿出手机,拨了利强母亲的號码。 “利强的事,有进展。工厂愿意谅解。他表现好,评过优秀员工。检方可能会考虑不起诉。”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传来女人的声音,带著哭腔,但没有哭出声。“谢谢您。谢谢您。” “不用谢。我还没做什么。” 沈牧之掛了电话,开车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起草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他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斟酌。 “关於利强涉嫌盗窃罪一案的法律意见书。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被告人利强认罪认罚。但考虑到以下几点,建议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一、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二、涉案金额较小,刚达到立案標准。三、被告人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四、被告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五、被告人认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现。综上所述,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 他写完了,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列印了三份,装进文件袋里。明天去检察院提交。 傍晚,郑远打来电话。 “沈律师,听说你又接了一个案子。盗窃?” “消息挺快。” “那个案子证据確凿,你打算怎么辩?” “量刑辩护。爭取不起诉。” “你觉得有机会吗?” “有。刚过立案標准,初犯,退赃,谅解。检方可以不起诉。” “你每次都这么乐观。” “不是乐观。是法律有规定。” 郑远笑了。“行。看你怎么辩。” 他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他想起利强母亲站在门口的样子。一双破了洞的布鞋,一袋馒头,一个母亲。她会等,会等儿子回家。沈牧之做不了太多,但他能做一件事——让她的等待不会太久。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明天还要去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起诉 沈牧之把法律意见书交到检察院的时候,接待大厅里人不多。他走到窗口,把文件袋递进去,工作人员翻了翻,给了他一张回执。他看了一眼回执上的日期,装进口袋里,没有去看法官,没有去会见当事人。他只是站在那里,等著。承办李强案的检察官姓王,叫王建国(不是之前那个侦查人员,是另一个王建国),三十多岁,戴著一副银框眼镜,说话很慢,每一个词都像是在称重量。 “沈律师,你的意见我看了。” “嗯。” “李强认罪认罚?” “认。从侦查阶段就认了。” “退赃退赔了?” “退了。手机已经还给被害人了。另外还赔了五百块钱,算是补偿。” “被害人谅解了吗?” “谅解了。写了谅解书。” “工厂那边呢?” “愿意继续用他。书面承诺。” 王建国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沈律师,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你知道的。”沈牧之看著他鼻樑上那副银框眼镜在日光灯下反著白光。“知道。我也知道这个案子的特殊性。” 王建国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擦了擦镜片,又戴上。“涉案金额刚过立案標准。初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有固定工作。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他把笔记本上记的內容一条一条念出来,念完了一顿。“可以考虑不起诉。” 沈牧之点了点头。不是胜利,不是欢呼,只是一个检察官说“可以考虑”。这四个字后面站著李强的母亲——那双破了洞的布鞋,那袋凉掉的馒头,那手心攥了一夜的號码。还站著一个瘫在床上等儿子回家的父亲。沈牧之把这些都咽了回去,没有说。不需要说。 “需要他做什么?” “写一份悔过书。要手写的,不能列印。” “好。” “然后等通知。” 沈牧之站起来,伸出手。王建国握了握。沈牧之的手是凉的,王建国的手也是凉的。两个人都是凉的。他走出检察院,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阳光很刺眼,他把手搭在额头上,眯著眼睛看了看远处。天很蓝,云很白,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拿出手机,拨了李强母亲的號码。电话响了一声就接了,好像她就等著这一声。 “沈律师?” “检察院说可以考虑不起诉。李强需要写一份悔过书。” “不起诉是什么意思?他不用坐牢了?”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他就不用坐牢。也没有案底。”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传来一个声音,不是哭,是那种把所有的气都从肺里挤出来才发出的声响。沈牧之没有掛电话,等著。过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久,那个声音终於变成了一句话。“谢谢您。谢谢您。等著,我让他写,今天写,写完就送过去。” 沈牧之掛了电话,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上了车,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李强所在的看守所。再次会见。 李强比他第一次见的时候更瘦了。號服空荡荡地掛在身上,像借来的。他的眼睛还是很暗,但看到沈牧之的时候,亮了一下。不是因为沈牧之带来了好消息,是因为有人来看他了。 “沈律师。” “坐。” 沈牧之坐下来,把笔记本打开。 “检察院可以考虑不起诉。” “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就是案子在检察院阶段就结束了。你不会被起诉到法院,不会判刑,没有案底。” 李强的眼睛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蜡烛被点燃的光,很微弱,但確实是光。 “真的?” “真的。但你需要写一份悔过书。要手写的,写清楚你做了什么,为什么错,以后怎么做。” “我写。现在写?” “不急。回去好好写。写好交给我。” 李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手很瘦,骨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那是一双干活的手,不是偷东西的手。 “沈律师,我能回家吗?” “能。等检察院的决定。” 李强没有再问。沈牧之站起来,合上笔记本。 “李强,你出去以后,回工厂上班。” “他们还要我?” “要。人事部说的。” 李强的眼泪流下来了,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沈牧之没有递纸巾,没有说话,只是看著他哭。他终於哭了。 沈牧之走出会见室,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还是那么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车。车里的温度比外面高,闷热。他把车窗摇下来,让风吹进来。风是热的。 他拿出手机,拨了工厂人事部张经理的號码。 “张经理,你好。我是沈牧之。李强的律师。检察院可以考虑不起诉。如果他出来,还能回去上班吗?” “能。写好的事。” “谢谢。” “不用谢。李强这孩子不坏。”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手机又响了,这次是郑远。 “沈律师,听说李强的案子检察院要考虑不起诉?” “你怎么知道的?” “检察院有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挺多。” “你也不少。李强这个案子,你用了多少时间?” “三天。” “三天,一个案子。赵宇的案子,你用了多久?” “从接手到结案,一个月。” “一个月,一个无罪。你用三天,一个不起诉。哪个更有成就感?”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成就感不是按时间算的。赵宇的案子,我没有证明他无罪。我只是证明了检方证据不足。李强的案子,我没有证明他无罪。他確实偷了。我只是帮他爭取了一个机会。不是成就感,是责任。”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是你。” “你也是你。”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 三天后,李强母亲来了。她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一个信封,不是牛皮纸的,是一个白色的信封,上面用原子笔写著“沈律师收”。字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学生写的。 “沈律师,悔过书写好了。我儿子写的。您看看。” 沈牧之接过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横格子的,边缘毛糙。字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像是在刻碑。 “我叫李强。我偷了同事的手机。我知道错了。我当时脑子一热,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愿意接受惩罚。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我求检察院给我一次机会。我家里还有瘫在床上的爸爸,妈妈一个人扛不住。我想回去挣钱,养家。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做了一件坏事。对不起。” 沈牧之看了两遍,折好,装回信封里。 “写得好。” 李强母亲低下头。“他不识字。这是我替他写的。他不会写这么多字。他说一句,我写一句。写了三遍。第一遍写错了字,第二遍写歪了,第三遍才写好。您看看能用吗?” 沈牧之看著那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横格子上面的字歪歪扭扭,但每一个笔画都很用力。铅笔写的,深得快要划破纸。 “能用。” 李强母亲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种终於可以鬆一口气的笑。 沈牧之让她在沙发上坐下,给她倒了一杯水。她端起来,喝了一口,这次没有烫。她低著头,看著水杯里的水。 “沈律师,我儿子什么时候能出来?” “等检察院通知。也许下个月,也许下下个月。” “还要等那么久?” “他在里面待了多久了?” “一个月了。” “再等等。不急。” 李强母亲点点头。她把水杯放下,站起来。走到门口,转过身。 “沈律师,您是好心人。” “我不是好心人。我是律师。” 她走了。沈牧之站在门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他转过身,回到办公桌前,把信封锁进抽屉里。 又过了一周。王建国打来电话。 “沈律师,李强的案子,不起诉。文书已经签了。” “什么时候可以放人?” “今天下午。” 沈牧之掛了电话,拿起车钥匙,出了门。他没有去李强家,没有去工厂。他去了看守所。 下午三点,看守所的门开了。李强从里面走出来,穿著一件皱巴巴的夹克,手里拎著一个塑胶袋。他的头髮长了一些,脸上有了一点血色。看到沈牧之,他愣了一下。 “沈律师?” “走吧。你妈在家等你。” 李强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沈牧之发动了引擎,开往李强家的方向。那是城北的一个老小区,六层的红砖楼。李强的母亲站在楼下,穿著那双破了洞的布鞋,手里拎著一袋馒头。车停下来,李强下了车,他母亲跑过去,抱住了他。两个人抱在一起,没有声音,只有眼泪。 沈牧之坐在车里,没有下去。他看著后视镜里的那对母子,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发动了车子,开走了。 他回到事务所,坐在办公桌前。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李强那一页。上面写著“不起诉”。他看了一会儿,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没有人抬头看他。李强的案子结束了。没有媒体,没有记者,没有闪光灯。只有一个母亲等到了儿子回家。这对她来说,就是全世界。对沈牧之来说,也是。 第一百三十七章 邻居 李强案子结束后,沈牧之在事务所里安静了几天。没有人来找他,没有电话响,门铃也没响过。他每天泡一壶茉莉花茶,喝著,看卷宗,偶尔站在窗前看街上的行人。这样的日子不多,他很珍惜。 第四天,门铃响了。沈牧之放下茶杯,走过去开门。门口站著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穿著一件灰色的羽绒服,头髮散著,没有扎起来。她手里抱著一个孩子,小孩两三岁的样子,睡著了,小脸贴在她肩膀上,呼吸很轻,嘴唇微微嘟著。女人自己站著,整个人缩在羽绒服里,脖子缩著,肩膀向內收,像怕冷,又像怕被打。 沈牧之注意到她的嘴角。左边嘴角往上,有一块青紫色的淤血,粉底没盖住。粉底本身涂得很厚,但淤血更厚,从皮肤底下透出来,暗色的,边缘泛黄。不是新伤,是旧伤上又添新伤。 “沈律师?” “我是。” “我叫王芳。我想离婚。我老公打我三年了。我想让他坐牢。” 沈牧之让开门口。“进来。” 王芳走进来。她走得很轻,每一步都像是在试探地板会不会发出声音。她抱著孩子,走到沙发前站著,没有坐。 “坐下。”沈牧之说。 她坐下了。孩子没醒,换了个姿势,把脸埋进她脖窝,又睡过去了。沈牧之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她没有端,双手抱著孩子,腾不出手。 “孩子多大了?” “两岁半。” “男孩女孩?” “女孩。” 王芳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孩子。小女孩的脸被压变了形,嘴巴歪著,像在做梦。皮肤很白,比她白,乾净得像没晒过太阳。 “你老公打你,打多久了?” “三年。”她顿了顿,“从怀孕开始。第一年打,我忍了。第二年打,我忍了。第三年,他连孩子一起打。” 沈牧之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了一下。“报警了吗?” “报过。去年报过一次。派出所来了,他说我们夫妻吵架,家务事。警察说了他几句,走了。后来他打得更凶。说我报警让他丟人了。” “有伤情鑑定吗?” “没有。我当时不懂。后来他打完,等伤好了再打我。一次接一次,来不及去鑑定。” “有照片吗?” “有。我自己拍的。拍了很多。藏在手机里。他不知道。” 沈牧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推到王芳面前。“把照片存这里。手机不安全,他隨时可能翻。” 王芳接过信封,从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屏幕碎了,裂成蜘蛛网。她划了几下,递给沈牧之。沈牧之接过,一张一张地看。第一张,眼睛青了,眼眶肿得睁不开。第二张,嘴角开裂,血顺著下巴往下淌。第三张,胳膊上全是淤青,像被拧过。第四张,腿上一道长长的疤,缝过针的痕跡还在。他看了十几张,每一张都是一个人的身体被另一个人毁掉的证据。他把手机关了,装进信封里,封好。 “这些够了。” “真的?” “真的。” 王芳的肩膀鬆了一点,不是放下,只是鬆了一点。孩子醒了,哭了一声,她赶紧哄,拍著背,嘴里“哦哦哦”地哼。 “离婚的事,你考虑清楚了?” “考虑清楚了。三年了。我不能再等了。” “孩子的抚养权呢?” “我要。她不能跟他。” “財產呢?” “不要。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写了几行字,问她:“你老公叫什么?” “张德胜。” “做什么工作?” “开货车的。有时候几天不回来。” “他现在在哪?” “在家。他今天休息。我是趁他睡午觉跑出来的。” 沈牧之放下笔。“你现在住哪?” “没地方住。原来住他爸妈家,他爸妈帮著他。我不能回去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先找地方住。孩子不能回去。” 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是本市一家妇女庇护所的电话。他之前帮人办离婚案时接触过。电话通了,对方说有空房间。他掛了电话,把地址写在纸上,递给王芳。 “这里可以住。免费。有人照顾孩子。你先去。” 王芳接过纸条,看著上面的字,嘴唇在抖。“沈律师,他会找到我吗?” “庇护所的地址不公开。他找不到。” 她站起来,抱著孩子,把纸条攥在手心里。“沈律师,我还需要做什么?” “明天来事务所。我帮你起草离婚起诉状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护令下来了,他不能接近你。如果违反,可以报警,警察会抓他。” “保护令是什么?” “法院出的一个文件。禁止他打你,禁止他骚扰你,禁止他靠近你。” “他会不会被关起来?” “违反保护令会。打你也会。伤情鑑定、照片、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我需要你的伤情鑑定。你今天去医院,让医生验伤,开证明。嘴角的伤还新鲜,可以做。” 王芳点了点头。她转过身,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沈律师,他会不会更生气?” “他生气是他的事。你保护自己是你的事。” 王芳走了。沈牧之站在门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她走得很慢,抱著孩子,一步一步下楼梯,像是在数台阶。他关上门,回到办公桌前。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王芳,家暴,三年,嘴角新伤,孩子两岁半。他在下面画了一条线,然后写: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抚养权。庇护所。伤情鑑定。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他想起赵宇案的结尾——林薇母亲抱著照片离开。那是失去女儿的母亲。这是带著女儿逃离的妻子。两种不同的痛苦,同一个性別。他不知道哪一边更重。 第二天,王芳来了。孩子没带,寄在庇护所。她一个人来的,穿了一件乾净的毛衣,头髮扎起来,嘴角的淤血更紫了,像熟过头的李子。她把医院的伤情鑑定报告放在桌上,厚厚一叠。沈牧之翻开,一份一份地看。医生写得很仔细:面部软组织挫伤,左眼瞼淤血,口唇黏膜破损,左上臂多处皮下淤血,右前臂多处皮下淤血,左小腿陈旧性疤痕——每一处伤都有尺寸、顏色、形状、新旧程度。王芳等了几年才等到这份报告。 沈牧之把报告放到一边,拿出两份空白文件,开始填。第一份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他在“申请人”一栏写下王芳的名字,在“被申请人”一栏写下张德胜的名字。在“事实与理由”一栏,他用不带感情的法律语言写下那些照片里的画面:多次殴打至伤。这些字后面站著的是一个女人三年的沉默和恐惧。但他不能写这些。法律只认事实和证据。 第二份是《离婚起诉状》。他在“事实与理由”一栏写下: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写完,递给王芳看。 “看看有没有要改的。” 王芳接过去,看得很慢。她不识几个字,但她在看。她在看那些字后面的自己,被打了三年的自己,抱著孩子跑出来的自己。 “没有。”她把文件还给他。 沈牧之把两份文件装进文件袋里。“明天去法院立案。立案后,保护令申请会先处理。快的当天能下来。” “当天?” “快的当天。” “他会收到吗?” “法院会送给他。他收到的时候,保护令已经生效了。他不能再打你,不能靠近你。如果他违反,你报警,警察可以拘留他。” 王芳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手上的淤青褪了不少,变成了黄绿色。 “他会不会来找我?” “他会。但保护令会拦住他。” “如果拦不住呢?”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拦不住,他就会被抓。” 王芳没有再问。她站起来,走到门口,转过身。 “沈律师,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忍了三年。” 沈牧之看著她嘴角的淤血。 “不傻。能跑出来,就不傻。” 王芳走了。沈牧之坐在办公桌前,把那两份文件又看了一遍。他看得不是字,是证据链。伤情鑑定报告、照片、离婚起诉状、保护令申请,这几样东西叠在一起,就是一座墙。墙有了,人才能站在后面。王芳需要这堵墙。 他合上文件,拿起手机,拨了郑远的號码。 “郑检,问你个事。” “说。” “家暴致人轻伤,怎么量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你是替被害人问,还是替加害人问?” “替被害人问。” “那要看伤情鑑定。轻伤二级以下,两年以下。轻伤一级,三年以下。重伤,更重。” “如果被害人长期遭受家暴,加害人有多次施暴记录?” “酌定从重。具体看证据。” “如果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三年以下。”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些数字。 “你什么时候开始做离婚案子了?”郑远问。 “一直做。你不是我接的案子都是大案。” “赵宇的案子不算大?” “算大。但大案不是我的常態。常態是普通人过日子,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人帮忙。”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是你。” “你也是你。”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上日光灯白色的光。王芳的案子没什么辩护空间。证据確凿,被告大概率会认罪。但沈牧之要的不是定罪。他让郑远有机会从重起诉。他需要让法院下保护令,让张德胜不敢靠近王芳。他需要让王芳儘快离婚,拿到抚养权。他需要张德胜被关起来。哪怕几个月,也够王芳和孩子安顿下来。 第二天,沈牧之去了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了他的材料,翻了一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上盖了一个章。 “这个我们会儘快处理。” “儘快是多快?” “今天。” 沈牧之点了点头,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 下午,他接到法院的电话。保护令批了。沈牧之赶到法院,拿到了那张盖了鲜红公章的纸。他看了一遍,上面写著:禁止被申请人张德胜对申请人王芳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张德胜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芳。责令被申请人张德胜迁出申请人王芳的住所。沈牧之把保护令复印了三份。一份给王芳,一份自己留著,一份给派出所。 他开车去了庇护所。王芳正在院子里陪孩子玩。孩子在滑滑梯,她蹲在旁边看。看到沈牧之,她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 “保护令下来了。” 沈牧之把那张纸递给她。王芳接过去,看了很久。她看不懂,但她知道这张纸代表什么。她把保护令折好,贴身的,塞进內衣口袋里。 “谢谢您。” “不用谢。他如果来,你就报警。保护令背面的电话號码是派出所的。他们收到了副本,会出警。” “他会来吗?” “也许。但来了你也不怕。” 王芳点了点头。她转身,继续陪孩子玩。沈牧之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孩子从滑梯上滑下来,咯咯笑。王芳接住她,抱起来,转了圈。阳光照在她们身上,把影子投在地上,两个影子叠在一起,分不开。 沈牧之转过身,走了。 晚上,沈牧之在事务所吃泡麵。手机响了。王芳打来的。 “沈律师,他来了。” 沈牧之放下筷子。“报警了吗?” “报了。警察来了,把他带走了。” “你没事吧?” “没事。他在门口砸门,砸了几下,没敢进来。我报了警,不到十分钟警察就到了。他们把他抓了。” “你今晚还住那里吗?” “住。我不怕了。”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看著那碗泡麵,面已经坨了。他端起碗,把面吃了,汤也喝了。放下碗,他拿起手机,给郑远发了一条消息。“张德胜违反保护令被抓了。爭取公诉。” 郑远回了一个字。“好。”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窗外,天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起来,站在窗前,看著那些灯。张德胜被抓了。王芳和孩子今晚可以睡一个安稳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墙 张德胜被拘留后的日子,王芳的生活变得安静了。庇护所的院子里有一棵槐树,树下有一个滑梯,红色的塑料滑梯,滑面被太阳晒得发白。小女孩每天从上面滑下来,咯咯笑,爬上去,再滑下来,再笑。王芳坐在树下的长椅上,膝盖上放著一本书,她不认字,但她一页一页地翻。翻书的声音让她觉得自己在往前走。 沈牧之每周去一次庇护所。不是去看案子,是去看看她。看看她嘴角的伤好了没有,看看孩子的脸圆了没有。第四周,王芳嘴角的淤血完全褪了,脸上乾乾净净的。她剪了头髮,扎起来,露出脖子和耳朵。她比一个月前年轻了好几岁,像是从被子里翻出的一件旧衣服,抖了抖灰,发现顏色其实还挺好看的。 “沈律师,离婚的事怎么样了?” “法院正在安排调解。他同意离婚,同意放弃抚养权。只要求探视权。” 王芳的手指蜷了一下。“探视权。他还能看孩子?” “法律有规定。除非他对孩子有伤害行为,否则不能剥夺。” “他会伤害她。” “你有证据吗?” 王芳低下头,看著自己怀里的孩子。小女孩正在啃一块饼乾,饼乾渣掉了一身。 “没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探视可以在有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庇护所可以安排。他不能在单独空间接触孩子。” 王芳点了点头。她没有別的选择。 调解那天,沈牧之陪王芳去法院。张德胜被法警从看守所押过来,穿著橙色的號服,头髮剃了,脸上的横肉鬆了,眼睛还是黑的。他走到被调解席坐下,隔著铁柵栏看著王芳。那种眼神,沈牧之见过很多次——不是愤怒,是控制。你跑不掉的。 调解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姓刘,说话很慢,鼻音很重。“男方,你同意离婚吗?” 张德胜看著王芳,没有看调解员。“同意。” “同意放弃抚养权?” “同意。” “探视权,你要求什么方式?比如每月几次,每次多长时间,在有监督还是无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张德胜转过头,看著调解员。“我要求每月两次,每次半天,无监督。” 王芳的手攥紧了膝盖上的裙子。沈牧之开口了。“我方不同意无监督探视。被告有长期家庭暴力史,多次殴打原告及孩子。孩子对被告存在恐惧心理。无监督探视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应当以保护受害人为优先。” 调解员在本子上记了几笔。 张德胜看著沈牧之。“你是她的律师?” “是。” “你拿了多少钱?帮她说谎。”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不是来吵架的。 调解员看著张德胜。“被告,你有话说话,不要攻击对方律师。” 张德胜靠回椅背,看著天花板。“我同意有监督。但我要见她。” 王芳的身体抖了一下,沈牧之感觉到了。 调解员看著王芳。“女方,你同意有监督探视吗?” 王芳沉默了很久。小女孩坐在她腿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手摸她的脸。 “同意。” 调解协议签了。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元。探视权行使方式为每月两次,每次半天,在庇护所指定场所,有社工在场监督。张德胜在协议上签字的时候,手没抖。王芳签字的时候,手也没抖。两个人的手都很稳。 调解员收起协议。“今天的调解到此结束。” 法警走过来,要带张德胜走。他站起来,走到铁柵栏边,看著王芳。 “你会后悔的。” 王芳没有看他。她把孩子抱起来,让孩子看著窗外。窗外是一棵银杏树,叶子黄了一半,阳光照在上面,像金子。 张德胜被带走了。沈牧之收拾好文件,走到王芳身边。 “走吧。” 三个人走出调解室。走廊很长,脚步声在两边墙壁之间来回弹。小女孩趴在王芳肩膀上,回过头,看著走廊尽头。那里什么都没有。门关著。 走出法院,阳光照在脸上,刺眼。王芳眯了眯眼睛,把孩子举高一点,让她也晒晒太阳。小女孩伸手去抓光。光从她指缝漏出去,抓不住。 “沈律师,他最后那句话——” “不用理。” “他说『你会后悔的』。他每次都这么说。打了之后说,骂了之后说。我这次还会后悔吗?” 沈牧之站住了。他转过身,看著她。 “你跑了。你带孩子跑了。你离婚了。他关在里面。你后悔什么?” 王芳低下头,看著怀里的孩子。孩子还在抓光。手指张开,合拢,张开,合拢。 “我不后悔。” 她笑了。牙齿露出来,白的,整整齐齐的。沈牧之没见过她笑。打了三年,她忘了怎么笑。今天她想起来了。 沈牧之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拿出手机,给郑远发了一条消息。“张德胜的案子。伤情鑑定是轻伤二级。建议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违反保护令,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数罪併罚。” 郑远回了条消息。“收到。正在办。” 沈牧之把手机放下,发动车子,开回事务所。 傍晚,他接到张德胜母亲打来的电话。不知道她从哪里弄到他的號码。 “沈律师,我是张德胜他妈。我想问问,我儿子什么时候能出来?” “这个您得问办案单位。我是对方的律师。” “你帮帮他。他不是坏人。他就是脾气不好。他给王芳道歉。我们赔钱。” “您应该跟王芳说,不是跟我说。” “她不接我电话。”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她不想接。” “你告诉她,孩子是她家的血脉,不能不让见。” “探视权的事,调解协议写清楚了。有监督探视。法院批准的。” “什么叫有监督?” “有人在旁边看著。社工。” “那不是我儿子看孩子,是別人看著他看孩子。”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有说话。 “沈律师,你也是男人。你不觉得不公平吗?王芳把他告了,他就要坐牢。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沈牧之等她说完了。“您儿子打她三年,您不觉得不公平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掛了。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张德胜的母亲,头髮花白,声音苍老,不是坏人,只是一个站在儿子那边的母亲。王芳的母亲不知道在哪里,也许还在老家,也许已经不在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站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打开笔记本,在张德胜的名字旁边写上:已离婚,已保护令,已调解,已起诉。他合上笔记本。 手机又响了。是王芳。 “沈律师,孩子今天晚上叫了一声『妈妈』。” 沈牧之愣了一下。“她以前不叫?” “以前不会叫。他打过她之后,她就不说话了。两岁多了,不说话。我们以为她不会说话。今天她叫了。她看著我叫的。『妈妈』。”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有说话。电话那头传来孩子的咿呀声,还有王芳的笑。 “沈律师,她说话了。” “嗯。” “您听到了吗?” “听到了。”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坐在桌前,把手机放下。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孩子的第一声“妈妈”,是一个女人等了三年才等到的声音。比法庭上的无罪宣判更珍贵。比不起诉决定书更珍贵。比保护令上的鲜红公章更珍贵。 他关了灯。办公室暗了。窗外的光透进来,在天花板上映出一个模糊的方框。 他闭上眼睛。今天,墙里的那个人说“你会后悔的”。墙外的这个人已经不会后悔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审判 张德胜的案子开庭那天,沈牧之没有去法院。不是他不想去,是他不需要去。王芳作为被害人,也不需要出庭。证据已经摆在那里了——照片、伤情鑑定、保护令、报警记录,每一件都像砖头,垒在一起就是一堵墙。墙有了,人就不用再站出来了。沈牧之坐在事务所里,泡了一杯茉莉花茶,翻开一本过期的法学杂誌,一个字也没看进去。他在等郑远的消息。 中午,郑远打来电话。 “判了。” “多少?” “一年十个月。故意伤害罪一年六个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六个月,数罪併罚,合併执行一年十个月。” 沈牧之在心里算了一下。减去之前羈押的时间,张德胜还要在看守所待一年左右。一年,不够王芳忘记那些伤,但够她安顿下来。孩子会上幼儿园,她会找一份工作,租一间自己的房子。一年够了。 “当庭认罪?”沈牧之问。 “认了。他没什么好辩的。证据太全了。” “他说什么了吗?” 郑远沉默了一下。“宣判之后,他说了一句『我不上诉』。法警带他走的时候,他回头找王芳。她不在。”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有说话。 “沈律师,这个案子证据收集得很完整。被害人是你教的?” “我没教她。她只是终於有人信了。” 郑远沉默了。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自己办过的那些家暴案,那些证据不足被退回的,那些被害人不敢作证的,那些最后不了了之的。 “王芳现在怎么样?”郑远问。 “她很好。孩子会叫妈了。” “那就好。”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凉了,茉莉花香味淡得像没泡过。他放下杯子,站起来,走到窗前。 王芳的人生在张德胜被带走的那一刻,重新开始了。不是因为他被判了一年十个月才重新开始,是从她抱著孩子走进事务所那一刻就开始了,是从她把那些藏在碎屏手机里的照片一张一张翻出来那一刻就开始了,是从她在庇护所的院子里看孩子从滑梯上滑下来那一刻就开始了。那堵墙已经在她心里砌起来了,不需要法院再砌一次。法院只是把那堵墙上的砖缝再勾了一遍,让它更结实。 他拿起手机,拨了王芳的號码。 “王芳,张德胜的案子判了。一年十个月。” 电话那头很安静。不是沉默,是一种屏住呼吸的安静。王芳没有说话,她只是在听。过了几秒,沈牧之听到一声很轻的呼气,像是憋了很久的一口气终於吐出来。 “谢谢您,沈律师。” “不用谢。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找工作。孩子送託儿所。庇护所的老师说可以帮我介绍。” “好。需要我做什么,隨时打电话。” “好。” 掛了电话。街上有人在按喇叭,一声长一声短,此起彼伏。沈牧之站在那里,听著那些喇叭声。遥远的,近处的,交织在一起,像这座城市的脉搏。 下午,郑远来了一趟事务所。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手里拎著两杯咖啡,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路过,顺便看看你。” “进来坐。” 郑远走进来,把一杯咖啡放在沈牧之桌上。美式,不加糖不加奶。沈牧之的口味。他记得。 “张德胜的案子,要是早点有这个证据,他能判更重。” “多早算早?”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当时的出警民警要是做了笔录、拍了照片、调了监控、通知了法医验伤,张德胜早就进去了。王芳也不用忍三年。”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出警民警说是家务事。” 郑远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看著手里的咖啡杯。杯盖没揭,热气从杯口的小孔里冒出来,在他下巴底下飘成一片薄雾。 “沈律师,你知道我第一次办家暴案是什么时候吗?” “不知道。” “十年前。一个女的,被老公打断了三根肋骨。她报了警,我起诉。开庭的时候,她翻供了。说不记得是谁打的,也许是摔的。案子撤了。”他停了一下。“她老公在旁听席坐著。他一直在看她。” 沈牧之端著咖啡杯,没有喝。 “后来呢?”他问。 “后来她又被打了几次。没再报过警。” 郑远把咖啡杯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了。” “不坐一会儿?” “不坐了。还有案子等著。” 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王芳的案子,谢谢你。” “不用谢。你追诉的,不是我。” “我追诉,是因为证据够了。证据够,是因为你帮她收集的。” 郑远走了。沈牧之站在窗前,看他走到街对面,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车开走了,匯入车流,看不清了。他转过身,把那杯美式端起来,喝了一口。郑远记得他的口味,美式,不加糖不加奶。苦的。他放下杯子,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德胜那一页。上面写著“已判,一年十个月”。他看了一会儿,合上笔记本。 傍晚,王芳发来一条消息。不是文字,是一段语音。沈牧之点开。孩子的咿呀声,然后是一个字——“妈”。软软的,糯糯的,像刚出锅的汤圆。然后是王芳的笑。沈牧之把语音听了一遍,又听了一遍。他关掉手机,放在桌上。 窗外,天快黑了。路灯还没亮,城市在暮色里暗成一片模糊的剪影。张德胜在拘留所里,等著被送去监狱。王芳在庇护所里,给孩子煮麵条。郑远在办公室,翻著下一桩案子的卷宗。沈牧之在事务所,坐在窗前,喝凉掉的茉莉花茶。四个人,三个地方,一个案子。案子结了,日子继续。 他站起来,把茶倒掉,杯子洗乾净,放回柜子里。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下了楼,出了大门,街上已经亮了,路灯把整条街照得通透。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庇护所的方向。不是去看王芳,不需要看。是去看看那棵槐树,那个红色滑梯,那个孩子从上面滑下来咯咯笑的院子。 车停在路边,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下车。院门开著,槐树的叶子黄了大半,风一吹,哗啦啦往下掉。孩子在滑梯上,爬上去,滑下来,爬上去,滑下来。王芳坐在长椅上,手里拿著一本书,翻著。他还是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也许她也不知道。翻书的声音就够了。 他看了一会儿,发动车子,开回家。明天,还有一个案子等著他。不是大案,不是要案,是一个普通人的案子。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工作就是这些人。赵宇、李强、王芳。他们的名字不在新闻头条上,他们的脸不在热搜里。但他们是他的当事人。 他回到家,开了门,屋子里很暗。没有猫,没有人。他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上面空著,等著下一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王芳孩子的那声“妈”。不是喊他的,但他听到了。有些声音,不需要喊你,你也知道它在喊谁。可你还是会认真听。 第一百四十章 借钱 沈牧之回到事务所的时候,台阶上蹲著一个人。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外套,袖子磨得发白,领口的扣子掉了两颗,露出里面起球的毛衣。他蹲在那里,手里夹著一根烟,菸灰已经烧了很长一截,没有弹,掉在他的鞋面上,他也没感觉。地上还有四五个菸头,有的灭了,有的还在冒细烟。沈牧之停了一下,看著他。他抬起头,眼窝深陷,眼眶下面一片青黑,像是一夜没睡,又像是一个星期没睡。 “沈律师?” “我是。” “我叫陈志远。朋友介绍来的。我被人告了,说我诈骗。我没有骗。我只是借了钱,没来得及还。” 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份判决书,折了两折,边角已经卷了。沈牧之接过来,站台阶上翻开。诈骗罪,一审认定。被告人陈志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隱瞒真相,骗取被害人刘建国人民幣五万元,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日期是十一天前。上诉期十五天。还剩四天。沈牧之没说话,把判决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事实认定部分写得很简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借条、转帐记录。看起来很清楚。借了,没还,人跑了。诈骗罪。 他合上判决书,看著陈志远。 “借了多少?” “五万。写了借条。有转帐记录。微信上也承认借了。但我后来没还上。他说我是骗。” “为什么没还?” “工厂倒闭了。我失业了。我跟他解释,他不听。他就去报案了。” “你什么时候借的?” “去年三月。” “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吗?” “写了。去年六月。” “到期之后你还了多少?” “一分都没还。” 沈牧之没说话。陈志远把手里的菸头按灭在台阶上,站起来。他的腿蹲麻了,晃了一下,扶住门框。 “沈律师,我不是诈骗。我借的时候没想骗他。我是真想还。但厂倒了,我没办法。我承认我欠钱。我愿意还。但我不是诈骗。” “你在侦查阶段怎么说的?” “我……我说我借了,没还。我说我没钱。他们就认定我是诈骗了。” “你上诉了吗?” “还没有。他们说让我来找您。” 沈牧之看著判决书最后一页。一审律师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意见只有一句话:“被告人认罪態度好,请求从轻处罚。”认罪?认什么罪?认诈骗的罪。陈志远陈述的是借钱没还的事实,但法律上,借钱没还不是诈骗。诈骗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有没有非法占有?他自己说没有,但从行为上看,借了五万,到期一分没还,工厂倒闭了人跑了,表面看很像。沈牧之需要证据证明他“想还”。这不是证明无罪,是证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 “你借了五万,花在哪了?” “还別的债了。” “什么债?” “之前做生意亏了,欠了好几笔。这五万拿到手,全转给別的债主了。有转帐记录。” “你当时跟刘建国说借钱是做什么用?” “我说周转一下。做生意的流动资金。” “你没有说还別的债?” “没有。我不敢说。说了他就不借了。” 沈牧之靠住门框。这是关键点。借钱时说“流动资金”,实际用来还债。这不是虚构事实吗?庭审时法官可能会问:流动资金和还债是一回事吗?流动资金是维持运营,还债是填窟窿。借新债还旧债,不是诈骗,但借的时候没说实话,这就存在“隱瞒真相”。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虚构事实、隱瞒真相”。陈志远隱瞒了钱款的真实用途。 “你的工厂什么时候倒闭的?” “去年八月。借钱之后五个月。” “你借钱的时候工厂还在运营?” “在。但已经很困难了。工人工资发不出来。我本来想用这五万撑一下,但不够。帐上的缺口太大了。后来就倒了。” 沈牧之沉默了片刻。“你说你愿意还。你现在拿得出钱吗?” “拿不出。但我可以打工还。一个月还一千。五年还清。只要不坐牢。” 沈牧之合上判决书。“上诉期还有四天。我帮你写上诉状。但你要知道,二审改判的机会不大。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確实。突破口只有一个——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你要证明你借钱的时候是想还的,只是后来没有能力还。这不是无罪辩护,是罪轻辩护。爭取改判缓刑。” 陈志远听著,点了点头。 “走。去事务所说。” 沈牧之开门,陈志远跟著进来。他站在办公室中间,没有坐。沈牧之指了指沙发,他才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 沈牧之坐到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 “陈志远,你借这笔钱的时候,还剩什么资產?” “没有资產了。老婆离婚了,房子归她。车也卖了。信用卡欠了十几万。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沈牧之停下笔。“也就是说,你借钱的时候,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了?” 陈志远低下头。“是。” “你有没有跟刘建国说你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了?” “没有。说了他就不借了。” 沈牧之放下笔。他在笔记本上写下几个词:虚构用途、无偿还能力、借新债还旧债。从法律角度看,这些都可以被解释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个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向別人借钱,借钱时隱瞒了真实用途,钱到手后也没有用於承诺的用途,而是填了窟窿。事后面临追討失联。这几乎就是诈骗罪的教科书案例。 但他注意到一个细节。陈志远没有跑。他没有换手机號,没有搬家。他是主动来的。 “你什么时候收到判决书的?” “十一天前。我收到就去派出所问了。他们说上诉要找律师。” “你之前为什么没有请律师?” “没钱。” “现在也没钱。” “是。” 沈牧之把笔记本合上。“我免费帮你。” 陈志远抬起头。“真的?” “真的。但你答应我两件事。一,上诉期间不要跟刘建国联繫,不要威胁他,不要求他撤诉。二,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你进去好好表现,爭取减刑。” 陈志远低下头。“我答应。” 沈牧之站起来,从柜子里拿出一份空白上诉状。他坐下来,一笔一画地写。上诉理由,第一点,原审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证据不足。被告人借款时虽隱瞒了部分事实,但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第二点,被告人借款后未逃匿,未失联,积极配合调查。第三点,被告人愿意偿还欠款,有具体的还款计划。他写完,读了一遍,递给陈志远。 “你看看。有没有要改的?” 陈志远接过去,看得很慢。他看完了,把上诉状递迴来。 “没有。” 沈牧之把上诉状装进信封里。“明天我去法院交。等通知。” 陈志远站起来,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沈律师,我真的不是诈骗。我是没办法。我不是坏人。” “我知道。” 沈牧之知道他不是坏人。但法庭上,不是坏人不等於无罪。法律不审判“坏人”,法律审判“行为”。陈志远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很接近诈骗。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是负债者在挣扎,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稻草断了,他摔了。摔了不是诈骗。 陈志远走了。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走出大门,消失在街角。 他拿起手机,拨了郑远的號码。 “郑检,问你个事。” “你又接了什么案子?” “『又』是什么意思?” “你一周接三个案子?” “没有。第三个。不,第四个。赵宇、李强、王芳。现在是陈志远。” “陈志远?那个诈骗案的?” “你知道?” “知道。一审公诉就是我办的。” 沈牧之愣住了。“你办的?” “对。我起诉的,我出庭的。一审判决就是我建议的量刑。” 沈牧之握著手机,没说话。 “你要上诉?”郑远问。 “我答应他了。” “你知道上诉不可能改判。” “我知道。” “那你还帮他?” “他来找我了。” 郑远沉默了片刻。“你总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 “你不用说。我知道。”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他知道二审改判的机会很小。改判缓刑的条件很苛刻,被告人必须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陈志远一分钱都没有,拿什么退?但他还是接了。不是因为胜算大,是因为那个蹲在台阶上抽菸的人,让他想起很多人。那些没钱请律师的人,那些不懂法的人,那些说“我不是坏人”的人。他们的案子不是大案要案,上不了新闻,没人关心。但他们是他的当事人。 第二天,沈牧之去法院交了上诉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回执上盖了章,他看了一眼,装进口袋里。 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阳光很好,天很蓝。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 二审,他要在法庭上说——陈志远不是诈骗。他是没还上钱。法律要惩罚的,是故意不还的人,不是还不上的人。他会这么说。但法官会信吗?他不知道。但陈志远知道有人为他说话了。这就够了。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事务所的方向。陈志远的案子在等著他。郑远也在等著他。这一次,他们是坐在对立面。不是第一次了。 他开进事务所楼下的停车场,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没动。从挡风玻璃向外望去,阳光把整条街照得透亮。他拿出手机,给陈志远发了一条消息:“上诉状已经交了。等通知。” 陈志远回復了两个字:“谢谢。” 沈牧之把手机放回口袋。他推开,门迈出车,锁好车门,走向事务所。下一个当事人也许已经在门口等著了。也许会蹲在台阶上,也许手里夹著烟,也许低著头,也许没在哭。但他的眼睛是红的。沈牧之知道那种红。那不是哭红的,是睁著熬红的。连著好多个夜晚睡不著,翻来覆去地想同一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陈志远替他问了。沈牧之替他答了——上诉。 第一百四十一章 二审 二审开庭的日子到了。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陈志远已经在了。他坐在被告席上,还是那件灰色的工装外套,还是那双磨得发白的袖子。法警让他坐下,他就坐下了,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著,没有声音,只看得到指节的起伏。审判长走了进来。姓赵,五十多岁,头髮花白,戴著老花镜,镜腿用白胶布缠了一圈。他在审判席上坐下,身后两侧各坐一位审判员。 “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赵审判长的声音很平,不高不低,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无关的文件。“上诉人陈志远,诈骗罪一案,不服本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首先,核对上诉人身份。” 陈志远站起来,声音很轻。“陈志远,男,三十五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他坐下。 审判长看著郑远。“公诉人,你的身份。” 郑远站起来。“郑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本案一审公诉人。” 审判长转向沈牧之。“辩护人。” 沈牧之站起来。“沈牧之,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上诉人陈志远的委託,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上诉人,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有无迴避申请?” 陈志远摇了摇头。“没有。” 审判长翻开卷宗。“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陈志远看了一眼沈牧之。沈牧之点了点头。陈志远站起来,手扶著桌面,像是怕站不稳。 “我没有诈骗。我借了钱,写了借条,有转帐记录。我承认我没还上。因为厂倒闭了,我没钱了。我不是故意不还。我真的想还。我不是诈骗。我不认这个罪。”他的声音在发抖,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主要针对原审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主观构成要件。辩护人认为,原审对这一要件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具体理由將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阐述。” 审判长看著郑远。“公诉人,你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没有补充?” 郑远站起来。“没有。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公诉人坚持原审的公诉意见。” 审判长合上笔记本。“鑑於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较大爭议,本庭先对关键证据进行质证。请法警將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提交法庭。” 法警把三份证据摆在审判长面前。借条、转帐记录、微信聊天截图。白色的a4纸,黑色的字,红色的公章。沈牧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审判长拿起借条。“上诉人,这张借条是不是你写的?” 陈志远低下头。“是。” “借条上写的是,借款五万元,用途为生意周转,还款日期是去年六月。是不是?” “是。” “你当时有没有跟被害人刘建国说,这笔钱是用来还其他债务的?” “没有。” “你为什么不说?” 陈志远沉默了很久。“不敢说。说了他就不借了。” 审判长转向沈牧之。“辩护人,你对这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辩护人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辩护人认为,借条的內容不能证明上诉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条上写的『生意周转』,是上诉人对借款用途的一种概括性描述。上诉人当时確实在经营一家小型加工厂,这笔钱也確实用於维持工厂运营——虽然最终是通过偿还其他债务的方式间接维持。將流动资金用於偿还到期债务,並不超出『生意周转』的合理范围。” 郑远站起来。“审判长,辩护人的解释过於宽泛。『生意周转』应当理解为用於工厂的日常运营。上诉人將这笔钱直接转给其他债权人,根本不是用於工厂。这是隱瞒真实用途,虚构事实。” 沈牧之转过来看著郑远。“公诉人,工厂为什么需要周转?因为到期债务需要偿还。如果不还那些债,工厂就会被起诉,帐户被冻结,原材料供应中断,工人工资发不出来。还债就是维持工厂存活的手段。上诉人把钱用於还债,恰恰是为了让工厂继续运转。这不是虚构事实,这是实事求是。只不过实事求是的结果,不一定是公诉人想要的结果。” 郑远的手在桌面上停了一下。“辩护人,你是在玩文字游戏。” “公诉人,你是在混淆概念。『虚构事实』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情。上诉人经营的工厂確实存在,他面临的债务危机確实存在,这笔钱確实用於解决债务危机。他用的是最直接的方式——还债。这不是虚构,这是真实。”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双方的意见,本庭已经记录在案。继续质证。” 郑远没有坐下,从文件夹里抽出另一份材料。“审判长,公诉人请求出示补充证据。上诉人陈志远借款时的个人徵信报告。” 沈牧之的眉头皱了一下。徵信报告?一审没有这个证据。 审判长看著郑远。“公诉人,这份证据为什么一审没有提交?” “一审期间,徵信系统正在升级,查询不到完整记录。日前系统恢復,公诉人调取了上诉人借款时的个人信用报告。” 陈志远的脸白了。沈牧之知道那里面有什么。 法警把报告呈给审判长。审判长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 “辩护人,你对这份证据的合法性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辩护人认为,这份证据的合法性存疑。第一,一审期间公诉机关未能调取该证据,说明二审期间补充提交需要合理的理由。徵信系统升级是客观障碍,辩护人可以接受。但第二,这份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存疑。徵信报告反映的是借款前上诉人的信用状况。信用状况不良不等於有非法占有目的。一个人可以信用很差,但仍然想还钱。” “审判长,辩护人说得不对。”郑远站起来,翻开徵信报告。“这份报告显示,上诉人陈志远在向刘建国借款时,已经有七笔贷款逾期,总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他的信用卡已经全部被冻结。他的名下没有任何资產。他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然向刘建国借款五万元,借款时隱瞒了真实用途,借款后失联。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沈牧之等郑远说完。“公诉人,失联?上诉人陈志远从来没有更换手机號码,从来没有搬家,从来没有离开本市。他只是没有主动联繫刘建国。『没有主动联繫』不等於『失联』。刘建国也没有主动找他。如果他真的想找,他能找不到。” 郑远没有坐下。“他没有主动联繫被害人,因为他知道联繫了也还不上。他是在逃避。” “逃避不等於诈骗。负债者面对债权人的催收,有本能的迴避心理。这是人之常情。法律不能把『怕接电话』等同於『非法占有』。”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辩护人,请回到证据本身。” 沈牧之放缓了语气。“审判长,这份徵信报告恰恰说明,上诉人陈志远在当时已经处於严重的財务危机中。他不是今天才变成这样的。他是一个深陷债务泥潭的人。他借这笔钱,不是为了挥霍,不是为了逃跑,是为了在这个泥潭里多撑一会儿。他撑了,没撑住。但他撑过。法律惩罚的,应该是那些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的人。上诉人不是那种人。他只是那种还不上的人。” 郑远看著他,没说一个字。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上诉人自行辩护。” 陈志远站起来,手扶著桌面。“我不会说话。我只说一句。我不是诈骗。我只是借钱没还上。我愿意还。给我时间,我打工还。五年,十年,我都还。”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辩护人。” 沈牧之站起来。他没有看稿子,闭上眼睛几秒,然后睁开了。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公诉人说这不是借钱,是诈骗。公诉人说,借钱的时候已经没钱了,就是诈骗。公诉人说,借钱的时候没说实话,就是诈骗。公诉人说,借钱之后没还上,就是诈骗。如果公诉人的逻辑成立,这座城市里一半的负债者都应该抓起来坐牢。因为他们借钱的时候都没钱,因为他们借钱的时候都没说实话——谁会跟债主说『我没钱』?说了,就借不到。因为他们借钱之后都没还上——还上了就不是负债者了。” 他的声音很平,不高不低,不急不慢。 “但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借钱的时候没钱』,不是『借钱的时候没说实话』,不是『借钱之后没还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上诉人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他借了五万,还了別的债。他是在拆东墙补西墙。拆东墙补西墙的人,不是不想还。他们是不敢不还。因为东墙拆了,西墙不补,整面墙就塌了。他的墙塌了。他没撑住。但他在撑。”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三名审判员。 “一审判决书说,上诉人没有偿还能力,仍然借款,到期不还,认定了诈骗罪。辩护人想问,如果一个人借了钱,但是还不上,就是诈骗。那么民间借贷这个行业,就不应该存在。因为所有借钱的人,在借钱的时候都没钱。他们有钱,就不借了。法律保护债权人,但法律也保护债务人。负债不是犯罪。还不上不是犯罪。只有不想还才是犯罪。上诉人想还。他想还到他进看守所的那一天。” 沈牧之坐下了。 旁听席上没有人说话。审判长看著郑远。“公诉人,你可以进行答辩。” 郑远站起来,整了整制服领口。“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辩护人说得很好。负债不是犯罪,还不上不是犯罪。但本案上诉人不是『还不上』的问题,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的问题。徵信报告显示,上诉人借款时已负债纍纍,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他借款时隱瞒了真实用途,没有告诉被害人这笔钱是用来还债的。借款到期后,他分文未还,没有作出任何还款的努力。工厂倒闭后,他没有主动联繫被害人,没有提出任何还款计划。直到今天,他仍然没有还一分钱。这些事实,不是辩护人一句『他在撑』就能抹去的。” 郑远停了一下,声音放轻了一些。“法律不是冷酷的。法律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一个深陷债务的人,不是完全没有出路。你可以申请破產,可以跟债权人协商,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但你不能骗。骗了,就是犯罪。” 沈牧之没有站起来。他等了几秒,等旁听席上那点细微的动静平息下去。 “审判长,公诉人说,上诉人没有主动联繫被害人,没有提出还款计划。公诉人,他拿什么还?他工厂倒了,房子没了,车卖了,老婆离婚了。他没有钱。他提不出还款计划。但他说了,『给我时间,我打工还』。他在法庭上说的。这话不是辩护人教他的。他没有上过法庭,他不会说谎。他说愿意还,五万元,打工,五年,十年,他愿意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他需要时间。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两年內还清五万。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工厂倒闭、妻离子散之后还有能力跟债主说『我来还』。他能说出口。” 沈牧之闭上眼睛,又睁开。“他在法庭上。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旁听的人,都听到了。他愿意还。他不是不想还。给他机会,他会还。公诉人说,法律不是冷酷的。辩护人同意。法律不是冷酷的。法律应该给那些还在挣扎的人,一条路。不是每条路都通向监狱。” 审判长没有看法槌。他的笔停在笔记本上,一直没有落下去。 “法庭辩论结束。”他摘下眼镜,用白胶布缠著的镜腿搁在桌面上。“上诉人,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机会。” 陈志远站起来。他没说“谢谢审判长”,没说“我知道我错了”。他站著,手放在桌面上。 “我不是诈骗。我只是没钱。我有钱一定还。我会还的。” 他坐下了。 审判长戴上眼镜,看著合议庭左右两边的审判员。两个人点了点头。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法槌敲了一下。声音在法庭里迴荡,比审判长的声音更持久。 法警走过来,要带陈志远走。陈志远看著沈牧之,沈牧之看著他。 “沈律师,我说得好吗?” “好。实话最好。” 陈志远被带走了。郑远收拾好文件夹,走到沈牧之面前。 “沈律师,你今天说的那些话,很动感情。” “嗯。” “但法庭上,动感情没有用。” “也不是完全没用。” 郑远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沈牧之站在辩护席前,看著空荡荡的审判席。审判长的那个白胶布眼镜腿,审判员面前那排没有翻过的笔记本,旁听席上那几把没人坐的椅子。陈志远说“我会还的”。声音不大,但他听得见。希望法官也听见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宣判 一个月后,二审宣判。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天还没亮透。他把车停在法院门口的停车位上,坐在驾驶座里,没有熄火,听著引擎低沉的轰鸣。宣判的日子,不用说话,不用辩论,不用交叉询问。只需要听一个结果,站在那里,听审判长念那几个字:维持原判,或者改判。他看著法院大门,门还没开,只有值班室的灯亮著,白惨惨的,透过玻璃映出来。 他下了车,走上台阶。风很大,吹得他的大衣下摆啪啪地拍打小腿。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烟雾被风瞬间撕碎,连形状都来不及成形。郑远没有来。二审宣判,公诉人不是必须到场的。郑远应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翻著下一桩案子的卷宗,也许在喝咖啡,也许在跟助手討论案情,也许什么也没做,只是坐著等他的电话。沈牧之没有打。宣判的结果,不需要提前问。问了也不会说。等著就好。 门开了。他走进去,穿过走廊,走进法庭。旁听席空无一人。椅子上落了一层灰,像是很久没人坐过。陈志远没有家人来。他老婆离婚了,父母在老家,不知道他今天开庭。他也没有告诉沈牧之他父母会不会来,沈牧之也没问。有些案子,只有律师在,就够了。陈志远被法警带进来。他穿著那件灰色工装外套,头髮剪短了,人瘦了一圈,但眼睛比一个月前亮了一些。不是亮了很多,只是从完全熄灭变成有一丝火光。他看著沈牧之,点了点头。沈牧之点了点头。两个人不需要说话。 审判长走进来。赵审判长,花白头髮,老花镜,镜腿上白胶布裹得紧紧的。他走到审判席坐下,翻开面前的文件。 “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继续开庭。对上诉人陈志远诈骗罪一案,现予宣判。” 陈志远的手攥著被告席的边沿,指节发白。沈牧之站在辩护席上,没动。 审判长念下去。“本院认为,上诉人陈志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隱瞒真相,骗取他人財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定罪准確。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部分成立。鑑於上诉人认罪態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原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量刑偏重,本院予以纠正。” 他翻了一页。 “改判如下:被告人陈志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確定之日起计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他把判决书合上,法槌敲了一下。 陈志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没有哭,没有笑,没有坐下,也没有站起来。他只是站著。法警走过来。宣判结束,缓刑意味著不用当庭收监。法警没有给他戴手銬,也没有押他走。他站在被告席后面,茫然地环顾四周。旁听席空著,审判席空了,公诉席空了。 “陈志远。”沈牧之叫他。 他转过头。 “走了。” “去哪?” “回家。” 陈志远从被告席后面走出来。腿有些软,扶了一下桌沿。沈牧之收拾好文件,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法庭。走廊很长,脚步声在瓷砖地面上迴荡。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显得格外大,一步接一步,像心跳。 他们走出法院大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陈志远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那里,看著天空,看了很久。他蹲下来。 沈牧之站在他旁边,没有催他站起来。 “沈律师,缓刑是什么意思?” “你不用坐牢了。但两年內不能犯罪,要定期去司法局报到。” “我能回家?” “能。” “我能出去找工作?” “能。但要跟司法局报告。” 陈志远低下头。他的手指插进头髮里,肩膀在抖。他没有哭出声,只是肩膀在抖,一下一下的。 沈牧之没有看他,看著法院门口那对石狮子。石头刻的,威风凛凛,眼睛瞪著前方。 陈志远站起来。他的眼睛是红的,但没有眼泪。 “沈律师,谢谢您。” “不用谢。我没做什么。” “您帮我上诉了。您帮我说话了。您相信我了。” 沈牧之没回答。他不需要回答。陈志远也不需要他回答,那些话已经在他心里了。 陈志远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过身。 “沈律师,我会还的。” “我知道。” “等我找到工作,我每个月还一千。五年。不,四年多。我会还的。” 沈牧之看著他。“好。” 陈志远走了。这一次,他没回头。 沈牧之上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没有立刻发动,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郑远发了一条消息。“改判了。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郑远几乎秒回了。“我知道。” “你知道?” “审判长上午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有没有抗诉意见。我说没有。” 沈牧之看著屏幕上的那行字。郑远说没有。一个公诉人说没有抗诉意见,是在说,他接受这个结果。不是他认同沈牧之的辩护意见,是他认为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没问题。 “谢谢。”沈牧之打了两个字。 “不用谢。是你辩护的好。” 沈牧之没再回。他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了引擎。车子驶出法院大门,匯入车流。开往事务所的方向。 下午,沈牧之在事务所整理卷宗。陈志远的案卷被他锁进铁皮柜子里。他拿出笔记本,翻到陈志远那一页,上面只写了两个字——“缓刑”。他看了一会儿,合上笔记本,放回抽屉。 门铃响了。 沈牧之走过去打开门。门口站著一个年轻男人,二十六七岁,穿著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帽子没摘,脸被帽檐遮了半边。 “沈律师?我叫林晓。我朋友介绍我来找您。” “进来。” 林晓走进来,没坐,站在办公室中间。 “我遇到一件很棘手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朋友说,您能帮我。” “什么事?” 林晓从羽绒服內侧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折了两折。他递给沈牧之,手在发抖。“这是我的辞职信。我上个月交的。公司不批。说我泄密。说我给竞爭对手干了活。但秘书有给我假的。我们没有。”他没有说清楚。 沈牧之拿过来,展开。不是辞职信,是一份律师函。寄件人是本市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务部,收件人是林晓。內容大概是,林晓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提供给竞爭对手。要求林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並在公开媒体上道歉。沈牧之把律师函看完,从第一行看到最后一行。他的眉头动了一下,不是皱起来,是微微动了一下。 “你做过吗?” “没有。我没有泄密。我辞职是因为我想换个环境。我跟公司说了,他们不批。我就走了。然后他们就发了这个。” “你去了竞爭对手那?” “没有。我还没找到工作。”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看他。“你在公司做什么?” “程式设计师。做算法的。” “什么算法?” “推荐算法。电商那一套。” “你接触到核心代码了吗?” “接触到了。我就是写核心代码的。但离职的时候,我把所有东西都交回去了。什么都没带。” “公司怎么说你泄密?” “他们说我在离职前一个月,频繁从內网下载文件。但他们说我下载的那些文件,是我自己写的代码。我写的东西,我不能下载?” 沈牧之坐在桌前,慢慢摊开面前的信纸。法律语言的铁幕就悬在半空中——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损害赔偿。一个个字重量不等地压下来,但真正能让林晓夜不能寐的只有最后那个数字。五百万。不是五千,不是五万,是五百万。一个程式设计师不吃不喝好几年的总额。 “你签过保密协议吗?” “签过。” “竞业限制协议?” “也签过。但我没去竞爭对手那。”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几个关键词,放下笔。“律师函只是第一步。嚇唬你的。他们如果真有证据,直接起诉了,不会先发函。你打官司吗?” “打。我没做。我不怕。” 沈牧之看著他的眼睛沉默了片刻。“你要想好。打官司,就不是五百万的事了。诉讼费、律师费、时间精力,你耗不起。对方是大公司,法务部常年养著,不差钱。你一个人,耗不过。” 林晓的嘴唇在抖。“我没做。我不能认。”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我接你的案子。但我告诉你,商业秘密案不好打。举证责任在你这边——你要证明你没有泄密。这几乎不可能。被告证明自己没有做一件事,就像证明自己没见过鬼,很难。” 林晓低著头,把羽绒服帽子攥在手里,捏了很久,又鬆开。“沈律师,我不怕他们起诉。我怕我妈知道。她身体不好。她以为我在公司呆得好好的。我到现在都没敢告诉她。” “你辞职的事?” “所有的事。”他顿了顿,手上的力道又重了几分。“我就想安安静静找份工作,写代码,还房贷。他们不让。他们要搞死我。他们觉得我不听话。”沈牧之把律师函叠起来装进信封,推到桌角。 “明天来所里。我帮你起草一份回函。先礼后兵。” “好。” 林晓站起来,走到门口,没有转身,停了一下。 “沈律师,我真的没泄密。我只是想走。” 沈牧之看著他被羽绒服帽檐遮住的侧脸。“我知道。” 林晓走了。门关上。沈牧之坐回椅子上,把那封律师函从信封里抽出来,又看了一眼。五百万元,不是一个隨便写的数字,是有依据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主要有三种——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他们选了第一种,五百万。他们可能自己估算过那一行代码值多少钱。 他把律师函装回去,锁进抽屉里。靠住椅背,闭上眼睛。商业秘密案是他最不愿意接的案子之一。不是因为难打,是因为太难打。原告是大公司,有的是钱和律师;被告是一个人,连工作都没有。证据在谁手里?在公司手里。伺服器日誌、访问记录、下载记录,都在他们手里,他想调都调不出来。林晓说他没泄密,沈牧之信他。但法庭上,信不信不重要,证据重要。林晓没有证据。 门外没有声音。走廊里空空荡荡的。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路灯下一辆白色麵包车停在那里,车顶上落了一层薄灰,像是停了很久。 林晓的案件像是半夜堆到半空的积木,底下压著个什么东西,看不出形状。轻轻碰一下,它不会倒;但往上面再加一块,也许就全塌了。他不想让它塌。 第一百四十三章 回函 沈牧之和林晓在事务所起草回函。沈牧之坐在电脑前,手指搭在键盘上,没动。林晓坐在沙发上,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看著沈牧之的后脑勺,等著。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冰箱压缩机嗡嗡的声音,隔几秒响一阵,又歇一阵。 “回函不能太长。”沈牧之说。 “嗯。” “长了显得心虚。” “嗯。” “也不能太短。太短显得不尊重。” 林晓不知道说什么,嗯了第三声。 沈牧之开始打字。键盘声音很轻,不是机械键盘,是普通办公键盘,薄膜的,按下去软绵绵的。林晓看不见屏幕上的字,只看得到沈牧之的背。他穿著那件深蓝色的毛衣,袖口磨得起了球,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印子——戒指摘掉的痕跡。沈牧之以前结过婚?林晓不知道,也没问。 “第一条。否认泄密。你在离职前一个月,从內网下载过文件吗?” “下载过。” “下载了多少?” “几十个。” “都是你写的代码?” “大部分是。有一些是公共库。公共库公司所有人隨便下。” “公共库的部分,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能下吗?” “没有。公共库本来就是开放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转回电脑屏幕。“第二条,五百万元损失没有依据。你离职后,公司的业务有没有受到影响?” “不知道。我不在那了。应该有吧?少了一个人写代码。” “业绩下降了多少?” “不知道。” 沈牧之停了一下。“五百万元是瞎写的。他们拿不出计算依据。” “那怎么办?” “他们会想办法编。我们想办法拆。” 沈牧之继续打字。第三条,竞业限制。他没有去竞爭对手那里,他连工作都没有。他离开后,公司没给过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里没写,可以不给。如果写了,也没给。不给补偿,竞业限制条款自动失效。 “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有没有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標准?” 林晓愣了片刻。“好像有。没仔细看。” “回去看。拍照发给我。” “好。” 打字声停了。沈牧之把回函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三段话,不到五百字。每一个字都斟酌过,像用秤称过的,不多不少。他按下列印。印表机吱吱呀呀响了一阵,吐出一张纸。纸是温热的,有墨粉的气味。 沈牧之把回函递给林晓。“你看看。” 林晓接过去,看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动,不识字的人才会这样读,他识字,但他每一行都要反覆看,像是要记住,又像是怕看漏了哪个字。 “沈律师,他们会起诉吗?” “会。他们发了律师函,你不服软,他们就会起诉。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你不是第一个被他们告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能贏吗?” 沈牧之看著他的眼睛,没有说“能”,也没有说“不能”。 “商业秘密案,不好贏。举证责任在你这边。你要证明你没有泄密。这很难。” 林晓低下头,看著手里的回函。“我没泄密。我证明不了。” “你把能证明的都准备好。聊天记录、邮件、代码提交记录、离职交接清单。能找出来的,都找出来。” 林晓把回函叠成三折,想装进口袋里。口袋太小,塞不进去。他又折了一折,塞进去了。 “沈律师,我害怕。” “怕什么?” “怕输。怕赔钱。怕我妈知道。也怕坐牢。” “商业秘密侵权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除非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五百万,够重大了。” 林晓的脸白了。“那我会坐牢吗?” “你泄密了吗?” “没有。” “那就不会。” 沈牧之知道自己说了一句没有证据的话。在法律上,没做过的事也可能被判成做过。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心证偏向,任何一步踏错,天平就会朝另一边倾斜。但他还是说了。林晓不能连这点安慰都没有。 林晓走了。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楼下林晓的背影。羽绒服帽子扣在头上,缩著脖子,走得很快,像是在赶路,又像是在逃跑。 他坐回桌前,拿出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老王,我是沈牧之。” 电话那头是王建国——不是之前那个侦查人员,是智慧財產权法院的王建国法官。沈牧之跟他打过几次交道,不熟,但还算说得上话。 “沈律师,好久不见。什么事?” “商业秘密案。被告是我当事人。原告是本市的星辰科技。” 王建国沉默了一下。“星辰科技?他们又告了?” “又?他们告过別人?” “去年有一个,也是离职员工。案子调解了,赔了不少钱。怎么,他们又找上一个了?” “我当事人没泄密。他们硬说泄了。” “你跟星辰科技的法务打过交道吗?” “没有。” “他们法务总监姓周,周明。以前是检察官,后来跳槽去做公司法务了。这个人很难缠。他搞证据很有一套。去年的案子,他把被告的硬碟、手机、云盘全部申请保全了,里面翻出了一些东西。被告辩解说那些东西不是核心代码,但法庭没採纳。” 沈牧之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保全申请是什么时候做的?” “起诉状递交的同时。没有提前通知被告。法官直接去被告家里查封的。” 沈牧之闭上眼睛。这是商业秘密案的標准打法。诉前证据保全,突然袭击,直接查封被告的电子设备。被告根本没有时间刪任何东西。如果硬碟里有公司的代码,哪怕是被告自己写的,也会被认定为窃取商业秘密。原告不看你什么时候写的,只看你离职后还有没有。有,就是泄密。 “老王,去年的案子,被告的硬碟里有什么?” “有公司的核心代码。被告说是他离职前从內网下载的,是他自己写的。但法院不认可。法院认为,公司的核心代码是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职期间接触並写入自己的电脑是职务行为,但离职后还保存在个人设备上,就不合法。他没有举证证明自己无权刪除。” “他刪了就销毁证据。不刪就是泄密。他怎么做都是错。” “对。所以去年那个案子调解了。他赔了三百多万。”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这个案子比林晓想像的更险恶。不是有没有做过的问题,是能不能证明的问题。林晓的电脑里如果还有公司的代码,哪怕是他自己写的,哪怕是他离职前合法下载的,只要离职后还保留著,就可能构成窃取商业秘密。他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泄密,也无法证明那些代码从来不算是商业机密的一部分。公司说它是,它就是。公司有的是专家证人。林晓没有。 他拿起手机,拨了林晓的號码。 “林晓,你家里的电脑,有没有公司的代码?” “有。我自己写的那些。我备份了。” “刪掉。现在刪。” “为什么?那是我写的。” “你写的,但著作权属於公司。你在职期间写的代码,版权不是你的。你留著,就是窃取商业秘密。” “可是……” “林晓,你听我说。去年的案子,被告的硬碟里被翻出了公司的核心代码。他辩解说那是他写的,法庭没採信。他赔了三百多万。你想赔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我现在刪。”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路灯已经亮了,街上的人少了很多,偶尔有人走过,低著头,缩著脖子。冷风从窗缝灌进来,吹在他的脸上,冰的但不刺骨。 林晓的家他不知道在哪,林晓的电脑他不知道有什么文件,他只知道,如果不刪,那些文件会在將来的某一天成为证据。原告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官会带著法警直接去林晓家,查封他的电脑、手机、云盘。只要有一个字节的公司代码,林晓就是泄密。哪怕那个字节是他在职期间写的,哪怕他有权访问。 他坐回桌前,打开电脑,搜索星辰科技的年报。去年的年报显示,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推荐引擎。林晓做的就是推荐算法。他的代码,就是公司的核心资產。他动了公司的核心资產,还不肯乖乖走。在星辰科技看来,他不感恩,不听话,不留恋,不懺悔。所以他要付出代价。 手机亮了。林晓发来一条消息。“刪完了。” 沈牧之看著那三个字,想回復“好”,打了刪,刪了打,打了又刪。最后回了一条:“备份也不要留。云盘里的,也刪了。” “好。”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他想起方诚。方诚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林晓的案子,起点不是法槌敲下的那一刻,起点是他按下刪除键的那一刻。他不知道他刪掉了什么,但他知道他刪掉的是证据——不是有罪的证据,是无罪的证据。可他別无选择。留著,就是有罪。刪了,还可能无罪。 第一百四十四章 保全 起诉状比沈牧之预想的更厚。林晓坐在沙发上,看著沈牧之一页一页地翻,翻得很慢。每翻一页,林晓的手指就掐一下自己大腿。不疼,但能感觉到压力从沈牧之翻页的动作里渗出来。那种压力没有形状、没有重量,但它压在胸口上让人喘不上气。 沈牧之翻到证据清单。第一条,內网文件访问日誌。列了日期、时间、文件名、操作类型。她在起诉状里把这份日誌描述得很详细,详细到每一处细节。“被告於某年某月某日,在凌晨时分,从公司的內网原始码伺服器下载了若干核心文件。”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这段话是被精心措辞过的。“凌晨时分”——时间是软体工程师的標准加班时间。“核心文件”——林晓说只是他自己的代码模块。公司会找专家证人证明那是核心的。“下载”操作是事实,林晓確实下载了。公司把它从“下载”翻译成“窃取”,只用了这一个词。 沈牧之合上起诉状。 “林晓,我问你几件事。” “嗯。” “你下载那些文件的时候,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 “下班时间。但我每天都在公司待到半夜。那不算什么异常,整个部门都这样。公司也知道。” “日誌里有没有记录,你下载之后,有没有通过网络传输出去?” “没有。我没传过。我下载到本地硬碟就放在那里了,从来没发过。” “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传输过吗?” “有,去年那个案子被告就是因为这个败诉的?” “这个先不管。公司有证据,早就给你发出去了。去年那件事是通过u盘传出去的,用日誌没记录。”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写了几笔,把起诉状装回文件袋里,站起来走到窗前。林晓坐在沙发上,双手撑著膝盖,前倾著身体,直直地盯著沈牧之后背,像等一句宣判。 “沈律师,他们会不会申请保全?” “会。” “什么时候?” “隨时。也许已经申请了。”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林晓。“你家里的电脑,还有公司的代码吗?” “没了,按照你的要求都刪乾净了。云盘也清了,硬碟也格式化了。就剩些旧照片和电影。” “你確定?” “確定。” 沈牧之还是不太放心,“你最近买的电脑里还会有以前的备份,对吗?” 他的瞳孔微微一缩。“只有一台旧笔记本。已经好几年没开了。里面可能有。但现在开不了机了。” “扔了。” “扔了?” “对。现在。你回去把它处理掉。別扔楼下垃圾桶,扔到远一点的公共垃圾箱。不要让人知道是你扔的。” 林晓站起来,腿有点软,扶了一下茶几。 “沈律师,这不是销毁证据吗?” “这是你个人的旧电脑。不是公司的財產。你扔自己的东西,不犯法。” “如果里面有公司的代码呢?” “那你更应该扔。留著,就是泄密。” 林晓没再问。他走到门口,转过身。 “沈律师,如果他们已经申请保全了呢?” 沈牧之沉默了一下。“那就来不及了。” 林晓走了。办公室很安静。沈牧之坐到桌前,拿起手机拨了一个熟悉的號码。 “郑检,问你个事。” “又是『又』?你上周五才给我打过电话。” “星辰科技诉林晓侵犯商业秘密案。你知道吗?” “不知道。民事案子不归我管,你应该问法院。” “法院那边我认识人,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商业秘密案。原告是大公司。被告是一个人。被告很难贏。” “我知道难。但当事人没做,我不能不接。” 郑远沉默了片刻。“沈律师,你信他?” “信。” “凭什么?” “凭他蹲在我办公室门口,蹲了一下午,抽了半包烟。最后说了一句『我没做』。他说的时候没看我,看著地上。说谎的人不会看地上,说谎的人怕你看他。他没怕。” 郑远没说话。沈牧之也没掛。过了几秒,郑远说:“星辰科技的法务总监周明,我以前跟他打过交道。这个人很厉害,那件案子我办得很细致。” “我知道。我打听过了。” “那你应该知道,去年的案子,他搞了诉前证据保全。法官直接去了被告家,查封了硬碟。硬碟里有公司的核心代码。被告辩解说那是他自己写的,法庭没採信。赔了不少钱。” “我知道。所以我已经让林晓刪了。” “刪了?如果法院已经下了保全裁定呢?” “那就赌还没下。” “你总是赌。” “我不赌。我准备了。”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林晓走得很快,已经快走出那条街了。羽绒服帽子还是扣在头上,缩著脖子身影在路灯下拉成一条模糊的线。 第二天上午,沈牧之刚到事务所,门铃就响了。不是林晓,是穿制服的人。两个,一男一女,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沈律师?我们是市智慧財產权法院的。这是诉前证据保全裁定书。请配合。” 沈牧之站在门口没动。他看著那个信封,他们来得比他预想的更快。 “被保全人是林晓。我不清楚他的住址。” “我们有地址。请您配合。” 沈牧之让开门口,让他们进来。他跟著他们走到林晓家门口——那间他从来没去过的小区、那栋他从来没进过的住宅楼。 来开门的是林晓。他穿著一件皱巴巴的t恤,眼睛半睁著,刚睡醒。看到门口的制服人员,脸白了,一下子全醒了。 “你好,我们是市智慧財產权法院的。这是诉前证据保全裁定书。我们需要查封你的电脑、手机、云盘帐户。” 林晓看了一眼沈牧之。沈牧之点了点头。林晓让开了门口,法警进到屋里,他们动作很快,两个人分工明確,手机拍照、电脑开机,外接硬碟翻箱倒柜。林晓站在墙角,双手插在睡裤口袋里,手指在口袋里绞著。 沈牧之看著他们在林晓的电脑里翻。桌面很乾净,只有几个快捷方式。文档文件夹空的,下载文件夹空的。回收站空的。硬碟格式化过。法警把电脑装进证物袋,贴了封条。 “手机。” 林晓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过去。法警翻了一遍。相册,没有公司相关截图。微信聊天记录,没有传输文件的记录。瀏览器歷史记录,也没有。 “云盘帐户。” 林晓报了帐户名和密码。法警登录进去,里面只有一些旧照片和文档。没有代码。 法警合上笔记本。“沈律师,我们需要把电脑和手机带回法院做进一步鑑定。”沈牧之看著那两个贴著封条的证物袋。“可以。但请儘快,林晓需要工作,不能长期没有电脑和手机。” “我们会儘快。” 法警走了。门关上,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林晓站在墙角,脸色苍白。 “沈律师,他们翻了我所有东西。” “嗯。” “我电脑里什么都没有。我格式化了。” “嗯。” “云盘里也什么都没有。” “嗯。” “那他们还查什么?” “查你有没有留备份。查你的云盘歷史记录。查你什么时候刪的。日期会对上他们起诉状里写的时间。如果发现你是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才刪的,他们会说你是心虚。” 林晓蹲下来,双手捂著脸。过了很久,他的手放下来,眼眶红了,但没有眼泪。沈牧之没有去扶他,也没有说“没事的”。他只是站在窗边,看著楼下的法警上了车,车开走了。 “林晓,你刪那些文件的时候,有没有留底?” “没有。全刪了。” “確定?” “確定。” 沈牧之转过身。“那就没事。他们查不到,就不能证明你泄密。” “但他们能证明我刪了。” “刪了不犯法。” “可他们说我心虚。” “你心虚吗?” 林晓抬起头,看著沈牧之。“不虚。我没做,我心虚什么?” 沈牧之点了点头。“那就行了。” 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法院鑑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你先找朋友借个旧手机用。別耽误找工作。” 林晓站起来,走到门口。“沈律师,如果他们查到东西了呢?我明明刪了,万一他们用什么技术恢復了呢?” “恢復不了。你格式化的是机械硬碟吗?” “是固態硬碟。快速格式化。” “那就更恢復不了了。固態硬碟快速格式化后,数据会被trim指令清零。恢復不了。你放心。” 林晓下了楼。沈牧之站在门口,看著楼梯间里声控灯一盏一盏灭下去。他下了楼,上了车,坐了很久。如果林晓没有刪那些文件,今天被查封的硬碟里就会躺著星辰科技的核心代码。不是他偷的,是他写的。但法官不会区分偷和写。法官只看到——被告离职后,个人电脑里存著公司的核心代码。这就是泄密。 他发动车子,开回事务所。打开笔记本,在“星辰科技案”那一页下面写了一行字:诉前证据保全已执行。未发现可证违法的证据材料。他看了很久,合上笔记本。法槌还没敲,但他知道,真正的庭审不是从法槌敲响的那一刻开始的,是从诉前保全裁定书送达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林晓不知道,但他知道。保全结果会直接决定审判结果。 第一百四十五章 鑑定 鑑定报告出来的那天,下著小雨。沈牧之开车到法院,雨刷开到中档,一下一下地刮。法院门口的台阶湿了,反著天光。他把车停好,走进大厅,收了伞,站在电梯口等。电梯门打开,里面站著一个人——周明,星辰科技的法务总监。四十出头,头髮梳得一丝不苟,深蓝色西装,白衬衫,没有打领带。他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跟沈牧之一模一样的信封。两个人对视一眼,谁都没说话。周明点了点头,沈牧之也点了点头。电梯门开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来,走进同一个房间。 书记员坐在长桌的一头,面前摊著几份文件。 “沈律师,这是鑑定报告。周总监,这是你们的副本。”书记员把两个信封推到桌子两边。 沈牧之拆开信封,抽出报告。一页一页地看。林晓的电脑硬碟——未发现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相同的原始码文件。云盘——未发现。手机——未发现。微信聊天记录——未发现传输原始码的记录。瀏览器歷史记录——未发现异常。最后一页,鑑定人意见:未在被保全设备中检出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 沈牧之合上报告,装回信封里。 周明也在看。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沈牧之看不到他的眼睛,他的头微微低著,额前垂下来一根头髮,被空调的风吹得轻轻晃动。 “周总监,鑑定报告你们也看到了。没有。” 周明抬起头。“沈律师,鑑定报告没找到,不等於没有。” “法庭上,没找到就是没有。” “去年的案子,鑑定报告也没找到。后来呢?” 沈牧之知道去年的案子。鑑定报告没找到核心代码,但原告通过被告的搜寻引擎记录找到了上传记录。被告把代码上传到了个人云盘,忘了刪。法务把云盘翻了个底朝天,在回收站里找到了。 “去年的案子是去年。今年是今年。” “沈律师,你总是这么乐观。” “我这不是乐观。是事实。” 周明把信封夹在腋下。“法庭见。” 他走了。皮鞋踩在地板上,声音很脆,一下一下的。沈牧之站在那里,听著那声音远去。不是敌人的脚步声,是对手的。他走出法院,雨停了,云缝里透出一线阳光,薄薄的,照在地上像一层纱。他上了车,给林晓发了一条消息:“鑑定报告出来了。没有。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东西。”过了几秒,手机亮了。“谢谢哥。”沈牧之看著那三个字。不是“谢谢沈律师”,是“谢谢哥”。哥比律师重。律师是职业,哥是他把你当人了。 他没回消息,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星辰科技没有撤诉。鑑定报告没找到证据,但他们还有別的。內网访问日誌——林晓確实下载了文件。证人证言——林晓的部门主管会说他“行为异常”。专家意见——他们会请个专家说那些文件是“核心代码”。沈牧之在办公室里一遍一遍地过那些材料,像棋手復盘。每一条证据,每一个字,每一处可能的破绽。 一个月后,开庭了。 庭审在市智慧財產权法院进行。审判长姓刘,四十多岁,短髮,戴著一副无框眼镜,说话很快,像怕浪费时间。原告席坐著周明和另一个年轻律师,被告席坐著沈牧之和林晓。 林晓穿著沈牧之让他穿的那件深蓝色夹克,头髮剪短了,鬍子颳了,乾乾净净的。这是沈牧之教他的。法庭上,第一印象重要。你乾乾净净的,法官会觉得你是好人。你邋里邋遢的,法官会觉得你不尊重法庭,连带著不尊重你的话。 刘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原告星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晓侵犯商业秘密案。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周明站起来。他今天打了领带,银灰色的,跟深蓝色西装很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像量过的,精確到最小的单位。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幣五百万元;判令被告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事实和理由是——” 周明翻开文件夹,念了十分钟。从林晓入职到离职,从內网访问日誌到专家意见,从保密协议到竞业限制,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事实和理由都过了个遍。 刘审判长看著沈牧之。“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被告不认可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理由如下。第一,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在其主张的原始码上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二,原告未能证明被告获取並使用了该等原始码。第三,原告主张的五百万元损失缺乏计算依据。具体意见,將在庭审中逐一阐述。” 周明想要反驳,但审判长的问询快而直接,像密集落下的石子——落点分散,但每一颗都砸得很准。他指控,沈牧之拆解。 “原告,你主张被告下载了公司的核心代码。请问,这些代码是否属於商业秘密?你採取了哪些保密措施?” 周明翻了一下文件夹。“这些代码仅限项目组成员访问。每位员工都有独立的帐號和密码。公司还签署了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签了。那被告离职的时候,你有没有要求他归还所有原始码?” “有。离职交接清单上有这一项。” “他归还了吗?” “他声称归还了。但无法確定他有没有留备份。” “你无法確定。你只是怀疑。” “不是怀疑,是有合理理由怀疑。他在离职前一个月內频繁访问內网伺服器,下载了大量文件——” “下载,不等於窃取。访问权限是你给他的。你给了,就不能说他偷。” “访问权限是工作需要。离职后就不能再保留。” “他没有保留。鑑定报告没有发现。” 周明按了按桌上的材料,不再反驳。审判长转向沈牧之。“被告,原告说你下载了核心代码。你怎么解释?” 林晓站起来。他的手在发抖,声音也在发抖,他是害怕的,但他还是站了起来。“我是公司的工程师。我写代码。那些文件是我自己写的。我下载到本地,是为了方便工作。公司也知道。项目组的同事都这样。” “你离职后,这些文件还在你的电脑里吗?” “不在了。我刪了。” “什么时候刪的?” 林晓看了一眼沈牧之。“收到律师函之后。” “为什么收到律师函之后才刪?” “因为收到之前,我不知道公司会告我。我以为和平分手了。我以为我走了就没事了。我不知道他们觉得那些代码是他们的机密。”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写了几笔。“原告,你对被告的陈述有什么意见?” 周明站起来。“审判长,被告的陈述恰恰证明了一个事实:他明知那些代码属於公司的商业秘密,却没有在离职时主动刪除。直到收到律师函后,他才刪。这不是心虚是什么?”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被告没有在离职时主动刪除,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有义务刪除。他以为写代码是工作的一部分。工作完了,代码还存在硬碟里,他以为那很正常。事实上,项目组所有同事都这样。离职时,也没有人提醒他必须刪除。原告自己的离职交接清单上,也没有明確要求刪除本地副本。” 周明的嘴角动了一下。“审判长,离职交接清单上虽然没有写『刪除本地副本』,但保密协议上写了。被告签过字。” 沈牧之转身翻开桌上的文件夹,抽出那份保密协议复印件,举起来。“审判长,保密协议第3条第2款写的是:『乙方离职后,应將所有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等交还甲方。』交还,不是刪除。被告交了。他交还了公司的伺服器。他刪不了伺服器里的,那是管理员的事。他只能刪自己电脑里的。交还和刪除,是两个概念。原告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不专业。” 周明看著他,没说一个字。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周明站起来。他整了整领带。 “审判长。本案的事实很清楚。被告林晓,在离职前一个月內,频繁从內网伺服器下载公司核心代码。下载之后,没有在离职时主动刪除。直到收到律师函后,才匆忙刪除。这些事实,被告自己都承认了。他承认下载过,承认刪过,承认刪的时间点——是收到律师函之后。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完全知道这些代码属於公司的商业秘密。他是写代码的人,他比谁都清楚那些代码的价值。有句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他是专业的人,所以他做的事,比非专业的人更恶劣。不是不懂,是懂,还做了。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沈牧之安静地听著,等他坐下。他站起来,走到发言台前。 “审判长。原告刚才说,被告是专业的人。对。他是专业的。正因为他是专业的,原告才请他。他进公司的时候,公司需要他的技术。他贡献了技术,写了几万行代码。然后公司把这行代码叫做『商业秘密』。然后被告离职,公司说——你写的代码是我们的,你不能带走,连留都不能留。被告说好,我刪。他刪了。公司说——你刪晚了。” 沈牧之停了一下。 “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但法律不保护贪婪。保密协议是员工签的,但保密协议不是枷锁。员工离职后要刪除公司代码,但不是收到律师函之前必须刪。法律没有规定这个期限。” 他走到原告席前,看著周明,又转回审判席。 “原告的五百万元损失怎么算的?没有依据。公司去年的业绩没有下降,今年的也没有。被告离职后,公司的业务一切正常,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没有损失,哪来的赔偿?五百万元不是损失,是恐嚇。用五百万嚇一个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他被嚇到了。他来找我,问我怎么办。我说,你没做,就不用怕。他不是不怕,他怕。但他站在这儿了。他没跑。” 沈牧之坐下了。 审判长没有马上讲话,把老花镜摘下来放在桌上。合议庭的两个人低声交换了几句意见,其中一个人摇了摇头,另一个点了点头。审判长又把老花镜戴回去,声音轻得像怕惊动旁听席上仅剩的那几个当事人。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法槌敲了一声。林晓转过头看著沈牧之,额头上全是汗,衬衫领口湿了一片。 “沈律师,我说的不好?” “挺好的。你站起来,就是贏。” 林晓不懂,但他没再问。 第一百四十六章 证人 休庭后的第三天,沈牧之在事务所接到刘审判长书记员的电话。“沈律师,合议庭对鑑定报告的採信问题有不同意见。需要双方补充提交关於鑑定程序的书面意见。下周三之前交。”不同意见。不是对事实的不同意见,是对鑑定程序的。星辰科技一定在质疑鑑定的合法性。他们可能会说鑑定范围不够全面,鑑定方法不科学,鑑定人没有资质。沈牧之写了整整两天。他把鑑定报告从头到尾拆解了一遍,每一个技术环节都找到了法律依据。鑑定的委託程序合法,鑑定人具备资质,鑑定方法符合国家標准。每一项都写得清清楚楚。 下周三,书面意见交到法院。沈牧之从法院出来的时候,周明正好走进大厅。两个人又在大厅里遇见了。周明手里也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跟沈牧之的一模一样。 “沈律师,交材料?” “嗯。你们也交了?” “交了。鑑定程序有问题。你们的鑑定范围只包括被告的个人电脑、云盘和手机,没有包括被告的工作电脑。工作电脑里的代码,也是被告写的。离职时他有没有刪乾净,你们没查。” 沈牧之把信封夹在腋下。“工作电脑是公司的財產。离职时已经交还公司了。电脑在公司手里,你们隨时可以查。没查,是你们的事。不是鑑定程序的问题。” “沈律师,你总是这么会说话。” “我不是会说话。我是有道理。”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法院大门。阳光很好,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分开了。 又过了两周。开庭。 这一次,星辰科技申请了证人出庭。林晓的前部门主管,姓赵,四十多岁,戴著一副金丝眼镜,头髮用髮胶固定得很牢,一丝不乱。他走到证人席上,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 刘审判长看著赵主管。“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赵主管点了点头。 周明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赵主管,你在星辰科技担任什么职务?” “技术研发部总监。” “林晓是你的下属吗?” “是。他是我们部门的算法工程师。” “他在职期间,工作表现怎么样?” “技术能力很强。但工作態度有问题。” “什么问题?” “不服从管理。经常擅自修改代码,不经过code review就提交。公司规定,所有代码必须经过review才能上线。他经常绕过。” 周明点了点头。“他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赵主管,你说林晓不服从管理。他被处分过吗?” “没有。” “被警告过吗?” “没有。” “被扣过工资吗?” “没有。” “也就是说,他违反公司规定,但公司从来没有处罚过他。对吗?” 赵主管的手在桌面上动了一下。“没有。” “公司为什么不对他进行处罚?” “公司考虑到他的技术能力很强,不想失去他。所以一直容忍。” “容忍到什么时候?” “到他离职。” “他离职的时候,公司有没有因为他『不服从管理』而挽留他?” “挽留了。他不愿意留。”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审判席。 “审判长,原告的证人试图证明被告『行为异常』,『不服从管理』。但事实是,被告从未受过任何处分。他在公司的表现是正常的。如果他不正常,公司不会容忍他那么多年。” 他转回身,看著赵主管。 “赵主管,你说林晓下载的那些代码是公司的核心代码。这些代码,是谁写的?” “大部分是团队共同完成的。林晓写了其中一部分。” “你確定他写的那部分是『核心』的?” “有一部分是。” “哪一部分?” 赵主管犹豫了一下。“推荐引擎的召回模块。” “召回模块是核心代码吗?” “是。” “林晓写这个模块的时候,公司有没有要求他签署额外的保密协议?” “没有。公司有统一的保密协议。” “统一的保密协议里,有没有明確列举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 “没有列举。商业秘密的定义在协议里有。” “定义是怎么写的?” 赵主管想了想。“『不为公眾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並经权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沈牧之点了点头。“审判长,原告的保密协议中,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法律条文的重述。不是具体的代码清单。被告不知道哪些代码是『商业秘密』。”他转回身,看著赵主管。“林晓离职后,公司有没有通知他,哪些代码不能留?” “保密协议签了,他应该知道。” “应该知道,不等於知道。公司没有明確告诉他。对吗?” 赵主管没有回答。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赵主管走下证人席。他经过林晓身边的时候,没看他。林晓也没看他。两个人像不认识一样。 周明站起来。“审判长,原告申请传唤第二位证人。鑑定人张工。” 沈牧之的眉头动了一下。鑑定人是法院委託的,不是任何一方的专家。星辰科技传唤鑑定人,不是在质疑鑑定结论,是在利用鑑定人的证言补强自己的证据。如果鑑定人说一句“被告的硬碟里虽然没有核心代码,但鑑定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痕跡”,周明就会抓住不放。 张工走进来。五十多岁,头髮花白,穿著深色夹克。沈牧之认识他。前几次接触过,张工的专业能力够强,至少在鑑定报告里表现得很严谨。他走到证人席坐下。 周明走到证人席前。“张工,你是本案的鑑定人。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鑑定过程。” 张工翻开笔记本。“我受市智慧財產权法院委託,对被告林晓的个人电脑、云盘帐户、手机进行了电子数据取证和鑑定。鑑定的主要內容是,这些设备中是否存在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原始码文件。我採用了哈希值比对、关键词搜索、文件类型过滤等方法,未发现符合条件的文件。” 周明点了点头。“在你进行鑑定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被告曾经存储过原告公司的原始码?” 张工沉默了一下。“在被告的云盘迴收站中,发现了一些已刪除的压缩包。压缩包內包含原始码文件。经比对,与原告主张的核心代码部分相同。”林晓的脸一下子白了。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抗议。原告在庭前没有披露这一证据。” 周明转过身。“审判长,这是对鑑定人证言的补充询问。不是提交新证据。鑑定人在鑑定过程中发现了这一情况,我们有权利询问。被告的律师也有权利质询。” 审判长点了点头。“抗议无效。证人继续。” 张工继续。“这些压缩包是被告在收到律师函后刪除的。刪除时间,与被告收到律师函的时间吻合。” 周明表示感谢。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张工面前。 “张工,你刚才说,在云盘迴收站中发现了已刪除的压缩包。这些压缩包,包含原告的核心代码。请问,这些压缩包是什么时候创建的?” “创建时间是被告离职前。具体日期,压缩包內的文件修改时间显示。” “被告有没有打开过这些压缩包?” “无法確定。压缩包刪除后,无法判断是否曾被解压。” “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將压缩包的內容传输给了第三方?” “没有。” “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压缩包內的代码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没有。” “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刪除这些压缩包之前,曾经查看过里面的內容?” 张工沉默了片刻。“没有。”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审判席。“审判长,原告的鑑定人发现,被告的云盘迴收站中有已刪除的压缩包。仅此而已。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曾打开、使用、传输这些代码。压缩包在回收站里,恰恰说明被告已经刪除了它们。他不需要法院告诉他,他自己就知道不能留。” 周明站起来。“审判长,被告的云盘迴收站中有公司的核心代码,这是事实。代码怎么会到被告的云盘里去的?总不会是自己飞进去的。被告上传了。他上传了,这就是获取。获取了商业秘密,就是侵权。” 沈牧之不看他。“审判长,被告上传这些代码的时间是在离职前,那时候他还是公司在职员工,有权访问內网伺服器。在职期间將自己的代码上传到个人云盘,是不合適的,但这不是『窃取商业秘密』。公司没有规定不能上传。被告没有收到明確的禁止。等到律师函来了,他知道了,刪了。刪除就是补救。法律鼓励补救。” 周明还想说话。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证人可以退庭了。” 张工站起来,走出了法庭。林晓坐在被告席上,手还在发抖。 沈牧之走到他身边。“鑑定人说你的云盘迴收站里有压缩包。你之前不是说都刪了吗?” “我刪了。我不知道回收站里还有。我没清空。” “压缩包里是什么?” “我的代码。我自己写的。” “有没有公司的公共库?” “有。公共库所有人都能用。那不是秘密。”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不是秘密。公共库。 审判长看了一眼时间。“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周一继续开庭。双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退庭。” 法槌敲了一下。林晓转过头看著沈牧之,额头上全是汗。 “沈律师,他们发现我的云盘里有代码。我会不会坐牢?” “不会。你没打开,没使用,没传输。只是放在那里。不犯法。” “可他们说我侵权了。” “商业秘密侵权,要看有没有『使用』。你没有使用。只是存储,不算侵权。” “那他们为什么要告我?” “因为你是前员工。因为你在公司最核心的岗位上。因为你写的代码他们说是他们的秘密。” 林晓沉默了一会儿。“沈律师,我是不是不该刪。我要是没刪,他们找不到,就没事了。” 沈牧之看著他。“你没刪,他们找到了,你更麻烦。刪了,还有回收站。没刪,就在硬碟里。硬碟被查封了,代码就在硬碟里。你怎么都说不清。回收站至少说明你刪了。” 法警走过来。林晓被带走了。 沈牧之收拾好卷宗,站在空荡荡的法庭里。墙上掛著一幅字——“公正”。隶书,黑色的,笔划很粗,隔著半个法庭看过去显得黯淡。他看了一会儿,转身走出法庭。 雨还在下,不大,细细的,落在脸上像喷雾。他没有打伞,站在台阶上,看著灰濛濛的天空。今天鑑定人说的那些话,不是对林晓不利,是毁灭性的。云盘迴收站里有压缩包,压缩包里有代码。代码是公司的核心代码。林晓自己的说法不能平息。 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手机亮了。林晓发来一条消息。“沈律师,我还能贏吗?”沈牧之看著那几个字,打了“能”,又刪了。打了“也许能”,又刪了。打了“不好说”,又刪了。他不回。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对林晓来说,能或不能,他不能回答。法律没那么简单,法官没那么简单,对方的法务总监周明也没那么简单。 他发动了引擎。雨声又密了一些,雨刷开到最快挡,还是刮不净。他等著,等雨小一点,再开走。 第一百四十七章 最后的证人 沈牧之的申请是开庭前一天递交的。书记员在电话里顿了一下,“您要传唤原告代理人出庭作证?”语气像在確认自己有没有听错。沈牧之確认了。对方是原告的法务总监,熟悉公司的保密制度。他比任何证人都清楚,公司有没有明確告知员工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他申请传唤周明出庭。 周明接到通知时,沈牧之不在场。但他可以想见那个画面:周明把列印纸轻轻放在桌面,面无表情地愣了片刻,然后抬头看了书记员一眼,没说多余的话。“可以。” 开庭。最后一位证人。周明走到证人席坐下,深蓝色西装,银灰色领带——跟上次开庭同样的搭配。沈牧之注意到他的衬衫袖口扣得很紧,也是他那种性格,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细节出错。 沈牧之走到证人席前,距离两米。不近不远。 “周总监,你在星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什么职务?” “法务总监。” “负责公司的智慧財產权保护工作?” “是。” “包括商业秘密的保护?” “是。” 沈牧之翻开桌上的文件夹,抽出那份保密协议复印件。“周总监,这是贵公司的保密协议。被告林晓入职时签过字。请问,这份协议里,有没有明確列举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 周明没有看那份协议,他看了无数遍。“没有。商业秘密的定义是——” “我知道定义。我问的是,有没有明確列举。比如,推荐引擎的召回模块是不是商业秘密?排序算法是不是?用户画像系统是不是?协议里有没有写这些具体的模块名称?” “没有。” “所以被告签协议的时候,不知道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对吗?” “他签了协议,就应该知道,商业秘密的定义在协议里写得很清楚。”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不为公眾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並经权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是法律条文的重述。不是具体的代码清单。一个普通的工程师,光凭这几句话,能判断出自己写的哪一行代码属於商业秘密吗?” 周明没说话。 沈牧之转回身,看著审判席。“审判长,原告的保密协议中,没有明確列举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被告无法判断。他只能猜。猜错了,就是侵权。” 转回身。“周总监,被告在职期间,公司有没有对他进行专门的保密培训?” “有。新员工入职的时候,都有。” “培训的內容是什么?” “保密协议的內容。商业秘密的定义。员工的保密义务。” “有没有明確告诉他,推荐引擎的召回模块属於商业秘密?” “不需要明確告诉他。他是该模块的开发者,他知道这个模块的重要性。” “他知道重要性,不等於知道它是商业秘密。公司有没有书面的规定,把某些代码列为商业秘密?” “有。” 沈牧之从文件夹里抽出另一份文件。“这是原告在证据交换阶段提交的《商业秘密清单》。其中列举了十五个代码模块。请问,这份清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去年。” “被告林晓是什么时候离职的?” “也是去年。” “清单是在被告离职之后制定的。对吗?” “对。” “也就是说,被告在职期间,公司没有这份清单。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写的哪些代码被公司列为商业秘密。” 周明没回答。 沈牧之等了几秒。“周总监,被告离职后,公司有没有通知他,哪些代码不能留在个人设备里?” 周明抬起头。“保密协议里有规定。离职后要交还所有商业秘密。他交还了伺服器的代码,个人电脑里的没有清乾净。” “公司有没有明確告诉他,个人电脑里的也要清?” “保密协议里有规定。” “又是保密协议。被告签的协议里有『应刪除』这三个字吗?没有。协议里写的是『交还』。他交了。伺服器里的代码,他刪不了,那是管理员的事。他只能刪自己电脑里的。他刪了。在收到贵公司的律师函之后,他刪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律师函之前刪。” 沈牧之停顿了一下。“周总监,贵公司起诉被告索赔五百万元。请问这五百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被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什么损失?” “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发这些代码。被告窃取了这些代码,公司损失了研发投入。” “公司有证据证明被告使用了这些代码吗?” “他在云盘里存了,就是获取了。获取了,就是侵权。” “侵权不等於造成损失。公司去年的业绩有没有下降?” “没有。” “今年的呢?” “现在才上半年。” “去年的业绩没有下降,今年的还不知道。那五百万元的损失,是怎么算出来的?” 周明低下头。“是估算。” “有估算依据吗?” “有。被告窃取的代码的开发成本,大约是五百万元。” “这些代码的开发成本,包括哪些?” “开发人员的工资、设备、软体授权。” “被告在职期间,参与了这些代码的开发。他的工资,公司已经付过了。设备、软体授权,也都已经付过了。公司算损失的时候,有没有把被告自己贡献的那部分扣除?” 沈牧之等著,周明没有回答。他等了片刻。“周总监,商业秘密侵权,需要证明被告『使用』了这些代码。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使用过?” “没有。” “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將代码提供给第三方?” “没有。” “有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利用这些代码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没有。” “那公司凭什么说被告侵权?” 周明看著沈牧之。“周总监,时间差不多了。感谢你出庭作证。谢谢你。”沈牧之回到辩护席,坐下来。全程语气平静。 审判长看了一眼合议庭。“证人可以退庭了。”周明走到门口的时候,沈牧之看见他的背影还是那么直,西装还是那么挺。 休庭。林晓转过头看著沈牧之,额头上全是汗。 “沈律师,他能说吗?他也算个证人。” “他说了。” “他说公司没告诉他哪些是商业秘密。” “他承认了。” “那他岂不是在帮我们?” “他在说实话。他不是在帮我们,他是在帮法律。他只是说出了事实。事实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林晓不太明白。沈牧之没有解释。 沈牧之站在走廊里点了一根烟,烟雾在走廊的灯下缓缓上升。周明从厕所方向走过来,拐角处停了一下。两个人,隔著十几步。 周明先开口。“沈律师,你今天的问题很犀利。” “你的回答很诚实。” “我是律师。我作证的时候说的是实话。” “我知道。” 周明沉默了几秒。“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我看证据。证据不够。” “证据够不够,不是你我决定的。” “是法官决定的。” 两个人並肩走出法院大门。天还是阴著,风很大。 “沈律师,你说,商业秘密案,到底是在保护创新,还是在保护垄断?”沈牧之把菸头按灭,扔进垃圾桶。 “保护创新。” “你觉得这个案子是在保护创新吗?” 沈牧之看著他,没有回答。 “走了。” “嗯。” 周明走下台阶,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沈牧之站在那里,风把他的大衣吹得猎猎作响。周明问的,他自己能回答吗?商业秘密案,保护的是创新还是垄断?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逻辑。投入了,研发了,卖钱了,这就是我的,你不能碰。小人物有小人物逻辑。我写了,我懂,我走了,我带走的只是我脑子里的东西,不是你的。谁对谁错?法律放在中间。 他转过身走回法院。走廊很长。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得很远很远。林晓还在等。案子还没完。沈牧之不能提前走。 第一百四十八章 最后辩论 庭审最后一天,法院门口人不多。周明来得早,站在台阶上翻手机,深蓝色西装换了深灰色,领带是黑色的。沈牧之上台阶的时候看了他一眼。 “周总监,今天最后一天了。” “嗯。” 两个人一起走进法院走廊,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谁也不愿意先推开那道法庭的门。门开了,书记员正在整理桌面,审判长的位置空著。原告席和被告席之间,隔著几米的距离,桌面光可鑑人。旁听席零散坐了几个人,像是家属,又像是实习生,没人说话。 审判长走进来,法槌敲了一下。 “现在继续开庭。本案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均已结束。今天,双方作最后陈述。先由原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周明站起来。他没有拿稿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看著审判席。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本案的事实很清楚。被告林晓,在离职前一个月內,从公司的內网伺服器下载了数十个原始码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他离职后,没有主动刪除这些文件。直到收到律师函,才刪了。他的云盘迴收站里,还留下了这些文件的压缩包。压缩包里的代码,经鑑定,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相同。” 他停了一下。 “被告说,他不知道这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他是写代码的人,他参与了这些模块的开发,他知道这些模块的重要性。一个写推荐引擎的工程师,会不知道召回模块是核心?一个写排序算法的工程师,会不知道点击率预估模型是核心?他说他不知道,谁信?法律不保护装糊涂的人。” 周明的声音低了一些,语速放慢,不像在陈述,像在劝。 “被告说,他刪了。刪了就不能算侵权。法律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盗窃之后把东西还回去,还算盗窃。侵权之后刪了,还算侵权。刪除,不能改变下载和存储的事实。商业秘密的保护,不能被『刪除』两个字轻易抹掉。如果每个被告都说『我刪了』,然后就没事了,那法律还有什么用?原告请求法庭支持诉讼请求,维护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秩序。” 他坐下来。旁听席没有一点声音。沈牧之站起来,走到发言台前。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原告说,刪除不能改变下载和存储的事实。对,刪了,但下载和存储是事实。这两个事实,能不能构成侵权?被告下载这些文件的时候,是在职员工。有权限,没有规定不可以下载。公司给了权限,他用了。用自己权限做自己分內的工作,不侵权。” 他翻开桌上的文件夹,抽出保密协议复印件。 “原告说,被告签了保密协议,就应该知道哪些文件是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写的是,『不为公眾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並经权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请问一个普通的工程师,怎么从这句话里判断出哪一行代码属於商业秘密?原告没有明確告知。没有清单,没有培训,没有通知。被告只有猜。猜错了,就被起诉索赔五百万元。这不是保护商业秘密,这是钓鱼。把鱼饵放进河里,等鱼咬了,再把它捞上来。” 沈牧之把保密协议放回桌上。 “原告说,被告是写代码的人,他应该知道这些模块有多重要。知道自己写的重要代码是『重要』的,跟自己写的代码是『商业机密』是两回事。公司没告诉他什么是『商业机密』,他凭什么要替公司决定呢?”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使用了这些代码。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给第三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他们只有——被告下载过,刪晚了。下载的时候他是员工,工作结束,他没刪乾净。没刪乾净,不构成侵权。” 沈牧之停了一下。 “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但法律不保护懒惰。公司没有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就不能怪员工没有替公司保密。本案中,原告没有明確告知被告哪些代码属於商业秘密,没有制定商业秘密清单,没有针对性的培训,没有离职时的告知。这些没有加在一起,就四个字——保密不力。保密不力的后果,不能让员工一个人承担。” 沈牧之看著审判席,目光平稳。 “原告请求法庭支持诉讼请求。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他坐下了。 审判长半晌没说话,摘下眼镜,用绒布慢慢地擦著镜片。合议庭成员凑过来低声交谈,声音很小,听不清。旁听席上有人换了一下坐姿,椅子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审判长戴上眼镜,目光平静地看著合议庭成员,两个人先后点头。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法槌敲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法庭里,像石头扔进了深潭。 林晓坐在被告席上,久久不动,手还放在膝盖上攥著裤子的布料,指节发白。 “沈律师,我们能贏吗?” “等。” “等多久?” “不知道。等。” 两个人走出法庭。走廊很长,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个长方形的光斑。周明站在走廊尽头,靠著墙。 “沈律师,你的结案陈词很有力。” “你的也是。” “你最后那句『保密不力的后果不能让员工一个人承担』,法官听进去了。” “你怎么知道?” “我是律师,我也当过检察官。法官听没听进去,我听得出来。” 沈牧之点了两根烟,递给他一根。周明接过去,吸了一口,烟雾在两人之间升起、扩散、消散。两个律师在法院走廊里抽菸,隔著两米,不说话。抽完了,周明把菸头按灭,扔进垃圾桶。 “沈律师,下次案子再见。” “再见。” 周明走了。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的灰色西装在街角拐弯,消失了。林晓还在。 “沈律师,他走了。” “嗯。” “你跟他是朋友?” “不是。” “不是朋友,怎么还递烟?” 沈牧之没有说话。朋友算不上,对手是真的。不是敌人的那种对手,是各自站在自己位置上做自己该做的事的那种对手。他做的,他做的,谁也没错。案子是案子,职业是职业。出了法院,各走各的。但烟可以递一根,法理之外还有人情。一根烟递过去,什么都不用说。 “走吧。” “去哪?” “回家。等。” 林晓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又合上了。“沈律师,谢谢您。” “不用谢。” 林晓走出法院大门。阳光照在他脸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像从黑暗里走出来的人。 沈牧之站在门口看了片刻,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回事务所,没去法学院。他去了中心广场,把车停在路边,走到纪念碑下面。方诚曾经坐在这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沈牧之不知道他等到了没有,但他来了,站在这里。 林晓的案子在等宣判,像陈志远的案子等宣判,像李强的案子等不起诉。每一个案子都在等,每一个当事人都在等。等一个结果,等一个说法,等一纸判决。沈牧之也在等。但他等的不只是判决,还有当事人的电话。电话响了,是陈志远。 “沈律师,我找到工作了。送外卖。一个月能挣五六千。每个月还您一千,五年还清。” 沈牧之握著手机看著纪念碑。 “不用还我。你欠的是刘建国的钱,不是我。” “可您帮我辩护了。” “那是我该做的。” “我欠您的。” 沈牧之没有推辞。“好。你先还刘建国。” 陈志远走了。 沈牧之站在纪念碑下面,抬起头看著碑身上刻的字。风从东边吹过来,把他的大衣下摆吹得啪啪响。他站了一会儿,转过身,走回车上。 回到事务所,他打开笔记本,在“林晓案”那一页写下一行字。他合上笔记本,把手机放在桌上,等那个宣判的电话。 第一百四十九章 判决 判决是周一寄出的,沈牧之等不及快递,自己开车去法院取。他在车上拆开信封,牛皮纸撕开的声音脆生生的,在安静的驾驶室里格外清楚。判决书只有薄薄的几页,他一页一页地翻,翻到最后一页,目光停在“判决如下”那四个字上。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使用了涉案商业秘密,被告的存储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他把判决书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审理查明部分写得很细,连林晓入职的时间、离职的时间、下载文件的次数和文件名都写出来了。法院採信了鑑定报告——鑑定人张工后来的证言也很关键,认定云盘迴收站中已刪除的压缩包內的原始码文件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具有同一性,这承认了,认可了。 但法院同时也写了一句:“被告在职期间有权访问上述原始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將上述原始码用於任何商业目的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能证明原告因被告的行为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 不能证明,不能证明,不能证明。三个“不能证明”把原告的五百万元打得粉碎。 沈牧之把判决书放到副驾驶座上。手机亮了,不是林晓,是陈志远。他发来一张照片,是外卖箱,黄色的,崭新发亮。沈牧之看了看,回了一句,“好好干。別超速。”陈志远秒回了一个笑脸。平时很少笑的人,在屏幕上笑得很容易。 林晓的电话进来了。 “沈律师,我收到判决书了。贏了吗?我还没看完。” “贏了。不侵权。”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沈牧之以为他掛了。几秒后,林晓才说了一句,“我来了。”不是谢谢,不是贏了,是我来了。我在路上,我到你这来,我第一时间赶到事务所让你亲眼看到我。沈牧之没等他,掛了电话,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 林晓到的时候,沈牧之正站在窗前喝茶。林晓推门进来,身上的羽绒服换了,换成了一件深蓝色的衝锋衣,拉链拉到最高,领子竖起来。 “沈律师,判决书我能看看吗?” 沈牧之从桌上拿起判决书递给他。林晓接过去,一页一页地翻,翻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动,在不自觉地把每个字默念出来。 “法院没支持他们的要求?五百万元不用赔了?” “不用。” “案件受理费他们自己掏?” “对。” 林晓低下头,看著判决书最后一页。那四个字“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下面是审判长的签名,黑色的墨水,签得很用力,笔画透过纸背。 “沈律师,谢谢您。” “不用谢。证据在你自己手里。我只是帮你拿出来了。” 林晓不懂什么是证据在你自己手里,他只知道他没有泄密,沈牧之帮他说清楚了,官司贏了。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沈牧之为他的案子熬了多少夜,但他知道沈牧之在法庭上说的那些话是站在他这边的。沈牧之用了一个比喻:原告没有锁门,却告他偷了东西。林晓不是学法律的,但这句话他听懂了,法官也听懂了。 “沈律师,我还能回去上班吗?” “你是指原来的公司?” “嗯。” “你觉得呢?” 林晓摇了摇头。沈牧之让他先休息半个月,再琢磨找工作的事。简歷要重新写,面试要提前准备。过往经歷不能撒谎,也没必要撒谎。不是你的错,也没人裁你,你也不是因为能力不足或被辞退主动辞职。这都是实话。 林晓把判决书折好装进口袋里。 “沈律师,他们会上诉吗?” “可能会。但上诉也贏不了。鑑定报告对他们不利。他们自己证人说了实话。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林晓走了,下了楼,走进阳光里。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他走到街道对面,从口袋里掏出判决书又看了一遍。 沈牧之转过身坐回桌前,打开林晓的案卷,把判决书复印件夹进去,锁进铁皮柜子里。他拿出笔记本,在林晓那一页写上“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不侵权”。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看天花板。 手机响了。不是林晓,不是陈志远,是周明。 “沈律师,判决书收到了。” “收到了。” “恭喜你。” “同喜。” 周明笑了。“我输了你恭喜我什么?” “案子清了。”双方都解脱了,不用再举证,不用再质证,不用再写代理词,不用再担心败诉的后果。律师的工作结束了。周明没说话,沉默的时间比一次深呼吸还长。 “沈律师。” “嗯。” “你最后那句『保密不力的后果不能让员工一个人承担』,刘审判长在判决书里引用了。” 沈牧之握著手机愣了一下。判决书他看了两遍,没有注意到这句话。不是逐字引用的,是用意思重复的原文引用。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未能明確告知被告哪些技术信息属於商业秘密,其保密不力的法律后果不能由被告一人承担。” 周明背得很流畅,像练过。 “你背下来了?” “我是原告代理人,我当然要背。看到那句的时候,我就知道输了。” 沈牧之没说话。周明先掛了。 沈牧之放下手机,起身站到窗前。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人知道判决书的事,没人知道林晓不用赔五百万了,没人知道陈志远在送外卖,没人知道赵宇结束了,没人知道王芳搬走了。那些案子结了,那些人还在。案子是案子,日子是日子。案子帮人把日子过下去的程序。程序走完了,日子继续。太阳照常升起,落下去,再升起来。林晓会上班的,陈志远会还钱的,王芳的孩子会上幼儿园,赵宇会重新找工作的。他们不会记得沈牧之了,也许偶尔会想起来,也许不会。但他们会记得自己打贏了官司,自己没做错事,自己不是坏人。沈牧之站在窗前看著太阳一点一点沉下去。西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一层一层地铺开,像褪色。 天亮之前,还有人在等。那个人没有名字。没有案子,没有律师,只有他一个人在黑夜里睁著眼睛。沈牧之看不到他,他知道他在。他在等天亮,等太阳从东边升起来,等他等了很久。 沈牧之转过身,关了灯。办公室里暗了,只有窗外的光照进来,在天花板上映出一个橘红色的方框。他坐在沙发上,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靠著沙发闭上眼睛。 明天的案子在等他,新的当事人在等他。今晚可以先放放。他看著天花板上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暗到不仔细看就看不清了。 第一百五十章 自首 深夜十一点四十分,城北分局的值班室门被推开了。值班民警老周抬起头,看到门口站著一个人。男人,三十五六岁,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髮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脸上有暗红色的渍跡,顺著脸颊往下淌,滴在灰色夹克的领口上,分不清是水还是別的什么。 老周的手按在了桌子下面的报警器上,没按下去。那男人没有往前走,就站在门口,像一棵被风吹了很多年还没倒的树。 “我要自首。”男人的声音不高,也不抖。 “你叫什么?” “陈旭。” “你做了什么?” 陈旭抬起右手,手背上也是暗红色的渍跡。他看著那只手,像在看別人的东西。“我杀了人。四个。在城北化工厂。” 老周从桌后站起来,仔细打量面前这个人。陈旭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等著被拍照。老周走过去,没闻到酒味,也没闻到毒品的气味。他身上的气味是铁的腥味,老周闻过很多次,那是血的味道,不是自己的血。 “你身上是谁的血?” “他们的。” 老周拿起电话,拨了刑侦大队的號码。 秦墨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家里沙发上翻一份旧案卷。黑猫“证据”蜷在他腿边,呼嚕声均匀地起伏著。电话响了三声,他接起来,没说话。 “秦队,城北分局。有人来自首,说杀了四个人。” “四个人?” “城北化工厂。嫌疑人自称陈旭,三十五岁。满身是血。” 秦墨站起来,黑猫被惊醒,跳下沙发,不满地叫了一声。他走进臥室,从衣柜里拿出那件黑色夹克,边穿边往外走。他下楼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迴荡,声控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地灭掉。 他到城北分局的时候,陈旭还站在值班室里。没人让他坐,他也没坐。他靠墙站著,双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微微蜷著。秦墨走进来,站在他面前,看著他的脸。左眉骨有一道伤口,翻开皮肉,露出下面暗红色的组织,已经不流血了,血凝住了,结成黑色的痂。脸上还有几处擦伤,不深,但多。 “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打的。他们反抗。” “几个人?” “四个。” “四个人反抗,你就脸上这点伤?” 陈旭没回答。 秦墨看著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不躲闪,不恐惧,不亢奋。很平,平得像一潭不流动的水。秦墨见过很多自首的人,有嚇破胆的,有假装镇定的,有泣不成声的,有昂首挺胸觉得自己是英雄的。陈旭都不像。他站在那里,像一件被穿旧了的衣服,没有情绪,没有重量。 “你说你在城北化工厂杀了四个人。用什么杀的?” “铁管。” “铁管呢?” “扔了。来的路上,河边。” “带我去。” 陈旭被带上警车。秦墨开自己的车跟在后面。夜色很沉,路灯的光昏黄,照著空荡荡的街道。城北化工厂在城郊,废弃了七八年,厂房还在,窗户碎了大半,大门用铁链锁著,锁链被剪断了,新的断口,金属茬子发白,不是今天剪的,是今天。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根断开的锁链。夜色太沉,看不清切口表面的氧化程度,他用指甲掐了掐断口边缘。金属的反光在路灯下有细微的差別。是新断的。化工厂的厂房很大,顶很高,月光从破碎的窗户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不规则的光斑。空气中有铁锈和灰尘的气味。技术科的人先到了,正在拍照、取证、测量。 厂房最深处,靠墙的地方,四个人並排躺著,身上盖著塑料布。秦墨走过去,掀开第一块。一具男性尸体,四十岁左右,圆脸,短髮,额头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凹陷下去,不像刀伤,也不像枪伤,是钝器。他盖上塑料布,掀开第二块。第二具男性,第三具男性,第四具女性。三男一女,四十岁上下,衣著普通,灰暗,不起眼的顏色,放在人群里不会被多看一眼的那种人。姿势很整齐,並排,头朝同一个方向,脚朝同一个方向,间距几乎相等。这不是隨手扔下的,是被人摆过的。秦墨站起来,退后几步,看著那四具尸体,像是在看一幅画,一幅有人精心布置过的画。他见过很多凶杀现场,有混乱的,有血腥的,有残缺的,有乾净的,像这样整整齐齐的,很少。凶手杀了人,没有逃跑,没有慌乱,把尸体摆好,盖上塑料布,然后去自首。每一步都冷静,每一个动作都经过思考。 法医老林蹲在地上,正在测量尸温。他抬起头,摘下手套。 “秦队,死亡时间大概在今晚六点到八点之间。死因是钝器击打头部。凶器可能是铁管或木方,直径大概四到五厘米。伤口形状不像是方形,也不是圆形,是边缘有稜角的。伤口不止一处。每具尸体头部都有三到五处击打痕跡,致命伤都是第一下。后面的几下是死后补的,不是杀人,是泄愤。” 秦墨转过身,看著尸体。泄愤。凶手恨他们。 他走出现场,站在厂房门口。陈旭坐在警车后排座上,车门开著,两个民警站在车旁边看著他。他不需要人看,他不会跑。秦墨走过去,蹲下来,跟陈旭平视。 “你认识他们?” “认识。” “他们是谁?” “害死我老婆的人。” 秦墨的手指动了一下。“你老婆怎么死的?” “淹死的。他们把她推进河里。” “什么时候的事?” “两年前。” “你报警了吗?” “报了。警察说是意外。没有证据。” 秦墨看著他的脸,那道没缝合的伤口。“你一个人干的?” “一个人。” “四个人反抗,你一个人?” 陈旭没有回答,低下了头。秦墨站起来,走回厂房门口,看到技术科的小周蹲在地上,用手电筒照著地面。 “秦队,脚印不止一组。” 秦墨走过去蹲下来。地面上有几组鞋印,在月光和手电筒的光里,清晰得刺眼。 “这几组是进出方向的,应该是嫌疑人的。这组不是。这组脚更大一些,鞋底花纹也不一样。站在这个位置,停留了一段时间,脚尖朝里,面向厂房里面。不是路过,是在看。还有这组也不是,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从厂房里面出来,往那个方向走了。只有方向,没有来源。不是从外面进来的,是本来就在里面的。” 秦墨站起来。有人比陈旭先到,在厂房外面站了很久。还有人比陈旭后走,从厂房里面出来,再也没回来。陈旭说他是唯一的凶手,但脚印说不是。一个人进来,一个人出去,是两组脚印。这里现在四组,还有第五个人,甚至第六个人。 老林走过来,摘下另一只手套。 “秦队,还有一件事。这四个人身上的衣服是湿的,头髮也是湿的。不是汗,不是血,是水。淡水。” “他们死之前在水里泡过?” “不是死之前。是死后。衣服上的水分布均匀,没有挣扎痕跡,水是从上往下淋的。有人在他们死后往他们身上浇了水。” 秦墨看著那四具尸体,他们身上盖著塑料布,塑料布是乾的。凶手把尸体摆好,盖上塑料布,塑料布是乾的,衣服是湿的。水是在盖塑料布之前浇的,浇完水,盖上布。他在做什么?清洗?羞辱?仪式?不知道。但这不是衝动杀人,是有计划的。每一步都有目的。 秦墨走出厂房,站在门口。夜风很凉,吹在他脸上,让他清醒。陈旭还坐在警车里,低著头。秦墨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看到技术科的小周蹲在厂房墙根下,打著手电筒照地面。 “秦队,这边还有一组脚印。不是运动鞋,是皮鞋。鞋底花纹很特別,像是商务皮鞋。也是只有出来的方向,没有进去的。从厂房里面出来,沿著墙根走了。这个人没有走正门,是翻墙进来的。” 四组脚印。陈旭的进和出。一个人的停留。两个人的离开,从不同的方向。陈旭说一个人干的。脚印说不止他一个人。秦墨走到警车旁边,看著陈旭。 “你不是一个人。” 陈旭抬起头,眼睛还是那样平。“我一个人。” “脚印不会骗人。” “那我不知道。我一个人。” 秦墨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法医老林走过来,在老林手电筒的光柱里,细小的灰尘在飞舞。这里来过不只一个人。来了,看了,走了。进来过,也出去过。脚印还在,人已经不在了,凶手还在。他嘴里只有一句“我一个人”。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分局,开车去了沈牧之的事务所。路上,他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城北化工厂,四条人命。嫌疑人自首了。现场有第五个人的痕跡。”十分钟后,他到了沈牧之楼下。沈牧之穿著睡衣站在门口,头髮乱著,眼镜也没戴。没戴眼镜的沈牧之看起来比平时年轻几岁,眼睛眯著。 “进去说?算了,你別进来了。你说。” “现场四组脚印。嫌疑人的进和出。还有一组,有人在厂房门口站了很久。还有两组,从厂房里面出去,没有进来的方向。一个人比嫌疑人先到,在外面等著。两个人比嫌疑人后走,从里面出来,翻墙走了。” 沈牧之靠在门框上,眼睛眯得更细了。“嫌疑人说几个人?” “一个人。他自己。” “他身上的伤呢?” “左眉骨一道口子,脸上几处擦伤。他说是四个人反抗。” “四个人反抗,就受这点伤?” “法医说死者头部被击打三到五次。第一下就致命了,后面的几下是死后补的。” 沈牧之沉默了片刻。“泄愤。他恨他们。” 秦墨没回答。夜风吹过来,把他身上的血腥味和铁锈味吹散了。 “秦墨,这个案子我接了。” “你不是已经不做刑辩了吗?” “这个不同。” 沉默。路灯下飞蛾一下一下地撞著灯泡。 “明天我去看他。” “他还没送看守所,在分局。” “那我明天去分局。” 秦墨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沈牧之。” “嗯。” “他不是凶手。至少不是唯一的凶手。” 沈牧之没说话。 秦墨上了车,发动引擎。他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猫的头,换了鞋坐在沙发上。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盏一盏地灭了。夜深了,安静了。四条人命。四组脚印。一个人说,我一个人干的。脚印说,不,你不是。 他躺下来,闭上眼睛。化工厂厂房里,四个人並排躺著,身上盖著塑料布。不远处,第五个人站在厂房门口,沉默地注视著一切。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会找到。 第一百五十一章 会见 沈牧之到分局的时候,天刚亮。街灯还亮著,橘黄色的光在晨雾里显得昏沉。他没有直接进去,站在门口抽了根烟。值班室的灯亮著,透过玻璃能看到里面的民警在打瞌睡。他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上的菸灰缸里,推门进去。 值班民警抬起头。“找谁?” “陈旭的律师。沈牧之。” 民警打了个电话,掛了,指了指走廊。“最里面那间。” 留置室很小,一张铁桌子,两把椅子,墙上什么都没有,白漆刷得很厚。日光灯管发出嗡嗡的声响,把整间屋子照得惨白。陈旭坐在桌子的另一侧,双手放在膝盖上,看著对面的白墙,姿势跟昨晚秦墨来的时候一模一样。他没有睡,眼窝比昨晚更深了,眼眶下一片青黑,像被人揍过。脸上的纱布换过了,新的,白色的贴在左眉骨上。 沈牧之走进去,坐在他对面。他没有打开笔记本,没有掏出笔,只是坐在那里,看著陈旭。陈旭转过头,眼睛眨了一下,慢慢聚焦。 “你是律师?” “沈牧之。” “我没钱请律师。” “免费。” 陈旭看著他,目光从眼眶的肿缝里射出来,像隔著一层磨砂玻璃。“为什么?” “你老婆找过我。两年前。她没死的时候。” 陈旭的手动了一下。手指从膝盖上抬起来,又放下去。 “她跟你说什么?” “她说如果你出了事,让我帮你。” “她知道我会出事?” “她说你脾气倔,认死理,容易得罪人。她怕你有一天出事,身边连个帮你说话的人都没有。” 陈旭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指。指甲缝里残留著暗红色的渍跡,没洗乾净。沈牧之也看见了,没问。他知道那是什么。 “沈律师,我杀了人。你不用帮了。” “你杀了几个?” “四个。” “怎么杀的?” “铁管。打了他们的头。” “在哪打的?” “在他们住的地方。城东的出租屋。”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不是化工厂?” “不是。化工厂是后来搬过去的。” “为什么搬到化工厂?” 陈旭沉默了一会儿。“那里乾净。” “什么乾净?” “没有別人的东西。没有他们的味道。没有他们的血。” 沈牧之看著他的眼睛。“你从出租屋把他们搬到化工厂,一个人搬的?” “一个人。” “四个人。你一个人搬。怎么搬的?” “一个一个搬。背。用床单包住,怕血滴在地上。” “你开的什么车?” “麵包车。” “你的?” “借的。” “向谁借的?” 陈旭又沉默了。这一次沉默的时间比上次更长,日光灯嗡嗡响著,像有什么东西在墙壁里面爬。 “朋友。” “叫什么?” “你不会认识的。” “陈旭,我是你的律师。你告诉我,我才能帮你。” 陈旭抬起头,看著沈牧之。他的眼睛很平,但平得不正常。不是没有情绪,是把情绪压在了很深很深的地方,压得看不见了。 “沈律师,你帮不了我。我杀了人。我认。”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不再追问了。他换了一个方向。“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他们反抗。” “四个人反抗,你就脸上这点伤?” “我下手快。他们没来得及。” “你左眉骨的伤口,是被什么打的?” “拳头。” “谁的拳头?” “他们的。” 陈旭低下头。沈牧之看著他的脸,那倒伤口在左眉骨上方,大约两公分长,皮肉翻开,已经缝了。眉骨是脸部最坚固的部位之一,要在这个位置打出口子,需要很大的力气。陈旭说是一个人的拳头打的。如果是四个人一起反抗,他身上的伤不应该只有这一处。 “陈旭,你跟我说实话。” “我说的就是实话。” 沈牧之没有追问,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到一张照片——秦墨昨晚发给他的,厂房门口的脚印。他把手机放在桌上,推到陈旭面前。 “这几组脚印,你看看。” 陈旭低下头,看著屏幕。他的脸在日光灯下白得像纸。那几组脚印在照片里被標了序號,一组一组,清清楚楚。陈旭看了很久,没有说话。 “这组是你的。进和出。这组是另外一个人的,在厂房门口站了很久。这组和这组,是两个人从厂房里面出来,没有进去的记录。陈旭,你不是一个人。” 陈旭把手机推回来。“我不知道。” “脚印是你的现场留下的。你不知道,谁知道?” “也许有人来过。我不知道。我没看见。” “你搬尸体的时候,没看见有人站在门口?” “没有。我什么都没看见。” 沈牧之看著他的眼睛。他在说谎。不是全部说谎,是把一部分真相藏起来了。他在保护某个人,或者在怕某个人。陈旭怕的不是法律,不是死刑,是“他”。沈牧之从秦墨那里得到的信息有限,但足够看清轮廓——陈旭在供词中反覆说到“他们该死”“他们杀了我老婆”,对杀人动机的描述清晰而坚定。但当话题转向作案细节——如何搬运、如何借车、脸上的伤怎么来的——他就开始模糊、抗拒、沉默。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陈旭,我还会再来。” “你不用来了。我认罪。” “认罪是你在法官面前的事。我的事是帮你把该说的说清楚。” 陈旭没有回答。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片刻。 “两年前,你老婆来找我的时候,还说了一句话。” 陈旭抬起头。 “她说——『陈旭不是坏人。他只是遇上了过不去的坎。』她不知道坎是什么,但她知道你会过不去。”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很长,地上铺著旧地砖,接缝处发了黑。秦墨靠在走廊的墙上,手里拿著两杯咖啡,一杯递给他。 “他怎么说?” “他说一个人干的。但脸上的伤对不上,搬运四个人一个人做不到,脚印也说话。” “他还是不承认有別人?” “不承认。”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苦的,没加糖。“秦墨,出租屋那边查得怎么样?” “技术科还在。门锁被撬,屋里有大量喷溅血跡。基本確认是第一案发现场。还有一个情况——”秦墨顿了顿。“出租屋门口也有脚印。跟化工厂的能对上。” “几组?” “五组。陈旭的进和出。还有三组,不是他的。一个在门口停留。两个从屋里出来,往外走。” 沈牧之看著走廊尽头的窗户。天已经亮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上的光斑里,灰尘在飞舞。 “五个人。至少。” “陈旭说四个人死的,他一个人干的。不算死者,现场至少还有四个人。他、门口停留的那个、从屋里出来的两个。四个活人,四个死人。” 沈牧之把咖啡杯捏扁了,扔进垃圾桶。“他不会开口的。他在怕。” “怕什么?” “怕那个人。” 走廊里安静了。脚步声从走廊那头传来,越来越近,是一个民警端著保温杯走过来,看了他们一眼,进了旁边的办公室。 “秦墨,你帮我查一个人。陈旭借了谁的车。麵包车。” “你觉得借车的人有问题?” “他借了车搬运尸体。他不肯说借谁的。他在保护那个人。” “也许是同伙。” “也许是,也许不是。也许比同伙更麻烦。” 秦墨拿起手机,拨了技术科的號码。“老林,出租屋门口那几组脚印,跟化工厂的比对一下。”“比对过了,花纹一致。”“几个人?”“至少三个。不包括陈旭。一个穿运动鞋,在门口站了很久。两个穿皮鞋,从屋里出来,往外走。皮鞋的鞋底花纹很特別,像是商务皮鞋,不是普通工装鞋。” 秦墨掛了电话。“运动鞋。商务皮鞋。不是工装鞋。” 沈牧之靠在墙上,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著,敲了几下,停了。“运动鞋的那个人在门口站著,没进去。他在等。等陈旭杀完人。商务皮鞋的那两个从屋里出来,往外走,没回来。他们是从屋里出来的,不是在门口等的。他们进去了,进了那个杀人现场。” “他们看见了。看见尸体,看见血,看见陈旭。他们没报警,没阻止,走了。” 秦墨把手机装进口袋。“还有一个人。运动鞋。” “运动鞋在门口。没进去。他在等什么?等陈旭出来?等他一起走?还是在等里面安静?” 沈牧之摇了摇头。“不知道。但这个人一定认识陈旭。他不进去,是因为他不想看到里面。他怕。怕看到血,怕看到尸体,怕看到陈旭杀人。” 秦墨沉默了。走廊里又安静了。窗外,太阳升起来了,金黄色的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沈牧之闭著眼睛,让阳光落在眼皮上。 “秦墨,这个案子不只四个人死了。还有更多人活著。那些活著的人,比死了的更麻烦。” “你还要代理吗?” “我说过了。这个不同。” 他站直了身体,整了整大衣领子。“我去查那辆麵包车。你去查那两组皮鞋。运动鞋的那个,先放一放,他会自己出来的。” 秦墨看著他。“你怎么知道他会上门?” “他怕。怕的人会动,会慌,会做蠢事。他不在现场,却在门口等,他认识陈旭。陈旭出了事,他会来的。” 沈牧之走出分局大门,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陈旭,怕。不是怕法律,是怕“他”。运动鞋,门口等,没进去,怕看到。商务皮鞋,从屋里出来,看见了,没报警,没阻止,走了。四个人死了。还有三个人活著。一个在门口等。两个从屋里出来。这三个人的名字还不知道。他们会说的。沈牧之合上笔记本,发动了引擎。 第一百五十二章 借车 麵包车是在城东的一个露天停车场找到的。秦墨调了化工厂周边三公里的路面监控,花了一整夜。凌晨三点,技术科的小周在一段模糊的画面里看到一辆白色麵包车,从化工厂方向驶出来,拐上国道,往东去了。车牌看不清,但车型很老,车顶有个凹陷,好认。小周顺著它的路线往前追,追了五个路口,在一个加油站的高清摄像头下面拍到了车牌——江b·3e2m1。 秦墨把车牌號发给车管所。十分钟后回復来了:车主叫孙强,男,三十二岁,本市人,住城东翠屏小区。无犯罪记录。秦墨看著那个名字,不认识。他拿起电话,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麵包车找到了。车主叫孙强。”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孙强?” “你认识?” “陈旭提过。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 “陈旭没说借他的车。” “他借了。他不肯说。他在护著孙强。”沈牧之的声音沉下来。“秦墨,你別动。我去找他。” “你一个人?” “他肯让我进门。你去了,他就不开了。” 秦墨没坚持。沈牧之掛了电话,拿起车钥匙,走出事务所。他下楼的时候在想,孙强这个人,陈旭寧可自己扛四条人命也不肯说出他的名字。不是恨,是护。 翠屏小区在城东,六层的红砖楼,外墙刷过一次涂料,又脏了,顏色发灰。沈牧之把车停在楼下,抬头数窗户。三单元,402,窗台上摆著几盆枯萎的花,叶子掉光了,只剩光禿禿的枝干。他上楼,敲门。第一下没人应。第二下没人应。他敲了第三下,门开了一条缝,防盗链绷得紧紧的。 “谁?” “沈牧之。律师。” “不认识你。” “陈旭的朋友。” 门缝里沉默了几秒。防盗链卸下来,门开了。孙强站在门后面,比沈牧之想像的年轻,三十二岁,看起来像四十。头髮乱著,眼圈黑著,穿著一件皱巴巴的t恤。右手缠著绷带,从掌心裹到手腕,白色的纱布有点发黄,不是新缠的。 “进来。” 屋子不大,两室一厅,家具简单但收拾得还算乾净。客厅茶几上放著一个菸灰缸,堆满了菸头,有几根掉在地上。沈牧之坐在沙发上,孙强没有坐下,站在窗户边,背靠著墙。 “你认识陈旭多久了?” “一辈子。从小一个院长大的。” “他出事了。” “我知道。新闻看到了。” “他借了你的车。” 孙强的手动了一下。不是发抖,是一种被什么击中的瞬间僵硬。右手缠著绷带的那只手,五根手指微微张开,又慢慢蜷回去。 “嗯。” “什么时候借的?” “前天。” “借的时候,他说要干什么?” “没说。就说要用车。” “你给了?” “给了。他从来没借过东西。第一次开口,我不能不给。” 沈牧之看著他。“你的手怎么了?” “摔的。” “怎么摔的?” “楼梯。踩空了。” “什么时候?” “前天。” “借车之前还是之后?” 孙强低下头,看著自己右手上那圈泛黄的绷带。“之后。” 沈牧之靠在沙发上,把目光从绷带上移开。绷带缠得很厚,不像擦伤,不像扭伤,像缝针。他没有追问,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到化工厂门口那组脚印的照片。他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推到孙强面前。 “孙强,你看看这张照片。” 孙强低下头。他的脸在日光灯下白得像纸,瞳孔缩了一下,不是放大,是缩小,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这是化工厂门口的脚印。这组是你的。” 孙强没说话。 “你在门口站了很久。没进去。在等。” 孙强的右手攥成拳头,绷带下面渗出一点暗红色的痕跡,新鲜的血。他拆了线,用力握拳把伤口崩开了。 “陈旭说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 “他不知道你在门口。” 孙强抬起头。“他出来的时候,我在车里。没看到他。他也没看到我。” “你等他?” “不是等他。是等他出来。” “有区別吗?” 孙强没回答。沈牧之把手机收起来,等著。等了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孙强的右手鬆开了,手掌摊在膝盖上,绷带上的血跡慢慢洇开,像一朵花。 “他进去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 “他借车的时候,脸上那个表情,我见过。他老婆死的时候,他也是那个表情。不哭,不说话,不吃饭。眼睛是直的。” “你为什么不拦他?” “拦得住吗?他老婆死了两年,他说是被人害的,没人信。警察不信,朋友不信,丈母娘也不信。只有我信。但我信有什么用?我也没证据。他等这一天等了两年。换了我也拦不住。” 沈牧之看著他。“你受伤的手,是摔的?” 孙强没回答。 “孙强,你进去过。你的脚印在屋里。从里面出来,往外走。没有进去的记录。你是从屋里出来的。你进去了,看见他们了。看见尸体了。看见陈旭了。你没报警,没阻止,走了。你的手不是摔的。是你打了不该打的东西,还是你打了不该打的人?” 孙强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帘没拉,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很长,很细。 “沈律师,你走吧。” “我还会来。” “你不用来了。我没什么可说的。” “你不说,陈旭就要背四条人命。他扛不住。” “他扛得住。他从来没求过我,从来没在我面前哭过。他老婆死了,他都没哭。他觉得男人不能哭。他把所有的事都扛在肩上,一个人扛。他扛了两年。他扛不住了。他去杀人。他以为杀了人就能放下了。放不下。杀了也放不下。”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门口。“孙强,你在屋里看到了什么?” 孙强背对著他,肩膀在抖。不是哭,是一种更深的、更紧的痉挛。 “我什么都没看到。”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 回到车上,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在孙强的名字旁边写了几行字:右手绷带,缝针,新鲜血跡。借车之后受的伤。在门口等,没进去。在屋里,出来了。脚印从屋里向外走,他进去了,最早进去,最晚出来。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拨了秦墨的电话。 “孙强的手有伤。绷带,缝针,新鲜血跡。” “他怎么说?” “摔的。” “你信?” “不信。他的脚先进了屋,手不会在外面摔。”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他动手了?” “不知道。但他在屋里。他看见了。他什么都没做。他出来的时候,陈旭还在里面。他没等陈旭,自己走了。” “他不是在门口等的那个人。门口等的是另一个人。” “对。还有一个。穿运动鞋的,在门口等。不是孙强。孙强穿的是皮鞋。” 秦墨在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运动鞋。商务皮鞋。三个人,三种鞋。” “孙强是皮鞋。屋里有两个人出来,商务皮鞋。两个人的鞋底花纹不一样?还是孙强一个人走了两次?” “技术科说,两组皮鞋,花纹不一样。两个人。” “孙强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人。他从屋里出来,跟孙强不是一个方向。” 秦墨沉默了片刻。“一个从正门走,一个翻墙。” “翻墙的是谁?” “不知道。但翻墙的那个人,不是孙强。孙强的脚印是从正门出去的。” 沈牧之闭上眼睛。三个人。一个在门口等,没进去。两个从屋里出来,往外走。陈旭扛了四个人的命。他在护著这三个人。他不知道其中一个人就在门口等他。那个人怕得要命,但还是在门口等。车还停在楼下。 沈牧之发动引擎。车子驶出翠屏小区。他开往城北的方向,不是去化工厂,是去另一个地方。陈旭和孙强小时候一起长大的那个院子,在城北的老城区,早就拆了,盖了新楼。他想去看看。那个地方已经不在了,但那些人还在。他们的根断了,但他们还在。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不在场的人 沈牧之回到事务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没有开灯,坐在办公桌前,把笔记本翻开,在孙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条线,线的那头空著,没有名字。他在等秦墨的电话。秦墨在出租屋待了一整天。技术科的人已经撤了,他还留在那里。他站在门口,看著那扇被撬开的门,门锁还掛在门框上,变形了,铁皮捲曲著,露出里面的木头。他推开门,走进去。屋里很暗,窗帘拉著,透不进光。血跡已经被採样了,地面上画著白色的標记线,一个一个的,像棋盘。他蹲下来,看著最近的一个標记。这是陈旭站的位置。从血跡喷溅的方向和密度看,他站在这里,挥动凶器,第一下击打站在他对面的人。那个人倒下去,没再站起来。 秦墨站起来,走到另一个標记。这是第三个人的位置。不是死者的,不是陈旭的。是另一个活人站的位置。从这个位置看,他面对的方向是死者,距离很近,足以看清每一击。他站在那里,没有动,没有走,没有阻止。秦墨看著那个標记,看了很久。他想起沈牧之说的三组脚印。一组运动鞋,门口等,没进去。两组商务皮鞋,从屋里出来,往外走。孙强是商务皮鞋之一,从正门出去的。另一个皮鞋是翻墙走的。这三个人里,门口等的那个没进去。他来了,但没敢进。他在外面听著里面的声音。等安静了,他走了。 秦墨走出出租屋,站在门口。隔壁的门开了一条缝,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七十多岁,头髮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看著秦墨,看了几秒。 “你是警察?” “是。” “那个屋的人,死了?” “您怎么知道?” “我听到了。” 秦墨转过身。“您听到了什么?” “吵架。很大声。不止一个人。好几个人。”老太太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还在怕。“后来就没声了。” “您听到有人喊『別打了』吗?” 老太太想了想。“好像有。记不清了。我好几个晚上没睡好。” 秦墨谢过老太太,下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邻居听到了。不止一个人。有人在喊『別打了』。”沈牧之的电话很快打过来。 “喊『別打了』的人,不是陈旭。他打的时候不会喊停。是另一个人。是那个在屋里站著看的人。他看不下去了。” “他看见了。他阻止了吗?没有。他喊了,但没动手。他怕。” “你认为是孙强?” “孙强的脚印在屋里,他站的位置离死者很近。他看著陈旭打,没拦。” “那他喊『別打了』了?” “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也许喊的是另一个人。” 沉默了。沈牧之握著手机,把椅子转过去,看著窗外的夜空。城北化工厂那晚的天也是这样,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黑。 “秦墨,我去找孙强。” “他肯说?” “他不肯,但我要再问他一遍。屋里站著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沈牧之掛了电话,走到窗前。他想起那个老太太说“好几个人”。不止陈旭和死者,还有站著的人。站著的人比躺著的人更关键。 第二天上午,沈牧之又去了翠屏小区。孙强开门的时候,右手绷带换了新的,白色,乾净,没有血跡。他的脸色比昨天更差,嘴唇乾了,起了皮,没睡好,可能根本没睡。 “沈律师,你怎么又来了?” “有几个问题,再问你一遍。” 孙强让开门口。沈牧之走进去,坐在昨天坐过的沙发上。孙强没有坐,站在窗前,背靠著墙。 “孙强,你进屋的时候,除了陈旭和死者,还有没有別人?” 孙强的手动了一下。新绷带,没有血跡,五根手指张开,又蜷回去。 “没有。” “你的脚印不是一个人的。你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还有一个人也出来了,方向跟你不一样。他翻墙走的。” “我不知道。” “你从正门走的。他翻墙走的。你们不是一起出来的。你比他先走,还是他比你先走?” 孙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缠著绷带的右手。 “我不认识他。” “你见过他。” “……见过。” “他是谁?” 孙强没回答。沈牧之等了很久。 “他在屋里做什么?” “站著。” “站哪?” “门口。” “他看到了?” “看到了。” “他动手了吗?” “没有。” “他喊了吗?” 孙强抬起头,看著沈牧之。“喊了。『別打了』。喊了好几声。” “陈旭停了吗?” “没停。” “那个人呢?” “走了。” “从哪走的?” “窗户。” “翻墙?” “翻墙。”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喊“別打了”的人,不是孙强,是第三个人。他在门口站著,看到陈旭打人,喊了,没拦住,走了。他怕。不是怕陈旭,是怕自己也被卷进去。沈牧之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孙强,你认识他。” “不认识。” “你见过他。你认识他。你不说他不会开口。你不说他不翻墙。你不说他不会喊。” 孙强没有回答。沈牧之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停了片刻。 “门口还有一个人。穿运动鞋的,没进去。他在等。等什么?等陈旭出来?等里面安静?还是在等那个人从窗户翻出来?” 孙强的脸白了。不是白了一点,是像被人抽走了所有的血,从皮肤底下透出一种灰败的顏色。 “孙强,门口那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 “他认识陈旭。” “不知道。”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出去。他下楼的时候,在楼梯拐角停下来。孙强的门关上了,楼道里很安静。他站在那里,拿出笔记本,又看了一眼刚才记下的那几行字。第三个人:站门口,看到了,喊了,没拦住,翻墙走了。第四个人:站外面,没进去,在等。不是等陈旭,是等翻墙的那个人。等他从窗户翻出来,一起走。他们是一起的。翻墙的人和门口等的人,认识。孙强不认识他们,但他见过他们。他们也在屋里。他们也在门口。他们是最后离开的人。沈牧之合上笔记本。 他上了车,没有立刻发动,拨了秦墨的电话。 “秦墨,第三个人是翻墙走的。外面还有一个人。两个是一起的。一起进去,一个站门口,一个站外面。站门口的那个喊了。站外面的那个没进去,在等。等里面完事,等翻墙的人出来。” “他们是谁?” “不知道。但孙强见过。他不肯说。” “那下一步怎么走?” “去查鞋。运动鞋。商务皮鞋。两双。两个人。他们有鞋,就有脚。有脚,就会走路。会走路,就会留下痕跡。”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他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打开电脑,调出技术科的现场照片。出租屋门口的脚印,五组。化工厂门口的脚印,四组。他把照片放在一起对照。同一个人,同一双鞋,出现在两个地方。从出租屋到化工厂,不止陈旭一个人走过。还有別人。还有另一个人陪著尸体走了一路。 他不是一个人。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那个人从出租屋里出来,翻墙走了。他没有去化工厂。他没有陪尸体走那一程。他不是搬运的人。那他在等的那个人呢?门口等的那个,也没去化工厂。他一直在等。等翻墙的人出来,一起走。他们怕的不是尸体,而是活人。活人比死人更让人害怕。 沈牧之睁开眼睛。他拿起手机,给孙强发了一条消息:“孙强,你手上的伤,不是摔的。是你打的。你打了不该打的人。那个人站在你面前,你打了。你不知道他是谁,你就是想打。” 消息发出去,没有回覆。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看著屏幕一点点暗下去,直到完全变黑。他会看的。会看到。不会回。但他的手机会一直亮著。够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第二个名字 沈牧之拿著技术科的比对报告,再次来到看守所。这次他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到了会见室。陈旭被带进来的时候,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更深了,脸颊凹进去一块,像是一夜之间瘦了很多。他坐下来,没说话,看著沈牧之把报告从牛皮纸信封里抽出来。 “陈旭,技术科的报告出来了。从出租屋到化工厂,不止你一个人。同一双鞋,同一个方向。有人帮你搬了。” 陈旭看著那份报告,没伸手。 “他是谁?” “我不认识。” “陈旭,你的脚印在出租屋门口有两组,进和出。还有一组,进和出,不是你的。鞋底花纹比对过了。这组脚印从出租屋门口一直延伸到停车的位置。他和你一起搬的。他是谁?” 陈旭低著头,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著。敲了很久,停了。 “孙强。” 他吐出这两个字,声音很低,像把塞在喉咙里很久的东西呕出来。沈牧之没有追问,等著他往下说。 “他帮我搬的。搬到车上。然后我开走了。他没去化工厂。” “他为什么帮你?” “他是我兄弟。”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这几个字。他是我兄弟——不是解释,是答案。 “孙强的手受伤了。是你打的,还是他自己弄的?” 陈旭抬起头,眼眶红了。“他搬的时候,摔了一跤。铁管掉在地上,他捡起来,手割破了。”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看著陈旭的眼睛。他在说谎,不是全部,是把伤口的真相藏起来。孙强的手不是摔的,是在屋里打过什么东西。 “陈旭,屋里还有一个人。你打的时候,他站在门口。他喊了『別打了』。他是谁?” 陈旭的手停了一下,抬起头。他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不是平静的东西,是慌,一闪而过,很快又压下去了,但是沈牧之看到了。 “没有別人。” “孙强说了。有一个人,站门口,喊了『別打了』,没拦住,翻墙走了。孙强不认识他,他说你认识。” 陈旭沉默了。这次沉默的时间很长,日光灯嗡嗡地响著。“我不认识。” “那外面还有一个人。没进去,在门口等。等翻墙的那个人出来,一起走。这两个人是一起的。你认识吗?” “不认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陈旭,你一个人扛了四条命。你扛不住。你已经在扛了,扛了两年,快垮了。你再扛,会死在牢里。不是枪毙,是自己把自己熬死。” 陈旭没说话。 “你帮孙强扛,他帮你扛了多少?他手伤了,他连医院都不敢去,自己缝针自己拆线。他怕警察问他怎么伤的,他没法编。他说是摔的,他自己都不信。” “孙强的事你別管。” “我管不了。他自己会管。他有嘴,会说话。但你保护的人,不是孙强。你保护的是另外两个人。那两个你不认识的人。你不认识他们,为什么替他们扛?” 陈旭低下头。日光灯把他的影子投在桌子上,灰黑色的,一动不动。 “我累了。” “你累了,就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用扛了。” “说出来他们也死了。说出来他们也回不来。”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他也死了。也回不来。他们。四个人。陈旭说的是他们。 “陈旭,那两个人,你认识。不是你不认识,是你不该认识。你不想让警察知道,你跟他们有关係。你为什么不想让警察知道?” 陈旭抬起头。“沈律师,你回去吧。” “陈旭——” “我认了。四个人,我杀的。没有別人。没有孙强。孙强没去过。他的手是自己摔的。我借了他的车,他不知道我用车干什么。你帮我谢谢他。车还给他了,让他开走,別停在那个停车场,那个停车场不安全。” 沈牧之站起来,看著陈旭。他把他所有的退路都封死了。孙强没去过——脚印在,鞋在,停车场监控在。他不知道用车干什么——他站在厂房门口,他在屋里,他帮你搬了。他把他自己塞进了谎言里,编得不像,编不圆。 沈牧之走出会见室,站在走廊里。秦墨靠在墙上,手里拿著咖啡。 “他说了?” “说了。孙强帮他搬了。其他的,不认。” “那两个人呢?” “他不认。但他提了一句。” 秦墨等了一下。 “他说『说出来他们也死了』。”沈牧之停了片刻。“『他们』不是那四个死者。他说的是另外的人。那两个人,可能已经死了。” 秦墨的手握紧了咖啡杯。“死了?” “他不说,我不知道。也许他也不知道。也许他知道,但说不出口。” 沈牧之把咖啡杯捏扁,扔进垃圾桶。“我去找孙强。最后一次。他不说,我也没办法。” “他会说的。” “为什么?” “因为陈旭扛不住了。他不说,陈旭就白扛了。” 沈牧之看著他。“秦墨,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劝人了?” 秦墨没回答,喝了一口咖啡,苦的。 下午,沈牧之又到了翠屏小区。孙强开门的时候,右手没缠绷带,换了一块纱布,贴在手背上,胶布粘得歪歪扭扭。 “沈律师,你別问了。” “陈旭说了。他说你帮他搬了。” 孙强低著头,没说话。 “他一个人扛著,扛不住了。他再扛下去会死在牢里。” 孙强的肩膀在抖。“他不让我说。他不让任何人说。他要一个人扛。他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跟別人没关係。” “他的事,跟你有关係吗?” “他是我兄弟。” “兄弟不是看著他一个人扛。” 孙强没说话。沈牧之在沙发上等著。 “还有两个人。我在屋里看到了。一个站门口,一个站外面。门口的那个喊了『別打了』。外面的那个没进来。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太黑了。但他们是一起的。他们是来杀人的,不是来劝架的。他们没动手,但他们来了。他们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他们就在那里等著。他们什么都知道。他们比陈旭更可恶。陈旭是疯了。他们是清醒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来杀人的,不是来劝架的。没动手,但他们来了。他们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孙强,你认识他们吗?” “不认识。陈旭认识。” “你怎么知道陈旭认识?” “他看了他们一眼。就一眼。打的时候他没停,但他看了他们一眼。他知道他们在。他知道他们在看。”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孙强,你手还疼吗?” 孙强低下头,看著纱布。“不疼了。” 沈牧之站起来。“那两个人,警方会找到的。” 孙强没说话。沈牧之推开门,走了。下楼的时候,脚步在空荡荡的楼道里迴响得很远很远。孙强站在门口没有关门,沈牧之下到三楼的时候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闷响,是手掌拍在门框上的声音。他没有回头。 回到车上,他拿出笔记本,把今天记下的东西重新看了一遍。他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了几行字:孙强——帮他搬了,手伤了,缝针。翻墙的人——喊了“別打了”,站门口,没拦住,跑了。等在外面的人——没进去,在门口等,等翻墙的人出来。陈旭认识他们。他看了他们一眼。他在杀人的时候看了他们一眼——这一眼不是求助,是告別。他知道他们不会帮他,他们也没想帮。他们是来確认的,確认那四个人死了,確认陈旭疯了。他们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四个死人,一个疯子。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明天秦墨查鞋。运动鞋、商务皮鞋。两双鞋,两个人。他要看看这两双鞋现在在谁的脚上。穿了鞋,就会走路,就会留下痕跡。 夜风从车窗缝里灌进来,沈牧之没关窗,冷风在脸上割著,让他清醒。 第一百五十五章 翻墙的人 技术科的报告是三天后出来的。秦墨拿到报告的时候,正在分局食堂吃午饭。他放下筷子,擦了手,接过牛皮纸信封,当场拆开。化工厂围墙外,距离厂房大约五十米的一处草丛里,技术科发现了一枚清晰的鞋印。运动鞋,四十二码,鞋底花纹与出租屋门口那组运动鞋脚印完全一致。不是路过,是奔跑的痕跡。后跟深,前掌浅,蹬地用力,落地仓促。他从厂房方向跑过来,翻墙,落地,发力,跑了。速度很快,慌不择路。秦墨把报告装回信封,拿起筷子,饭已经凉了。 沈牧之到技术科的时候,秦墨已经在看鞋印模型了。玻璃柜里摆著十几组石膏模型,灯光从底部打上来,每一道花纹都清晰得像刻在视网膜上。技术科的小周指著其中一组。“这款鞋是本市『华联体育』去年到今年主推的一款跑鞋,国產品牌,鞋底花纹很特別,中间是波浪纹,边缘是小方块。全市只有华联体育有卖。我们查了近半年的销售记录。”他把一沓a4纸递过来,上面列印著密密麻麻的表格。购买日期、顾客姓名、联繫电话、鞋码。买了这款四十二码跑鞋的顾客一共一百四十七个人。一百四十七双鞋,一百四十七双脚,只有一双出现在化工厂围墙外。 沈牧之坐下来,把名单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秦墨站在他旁边,手里拿著红笔。 “先筛年龄。案发现场周围没有居民区,大半夜跑到废弃化工厂去的,不会太老,也不会太小。二十到四十之间。”沈牧之在第一页上画了几条红线,秦墨用红笔把符合条件的留下来。一百四十七变成了九十。 “再筛住址。城北优先,化工厂在城北。住得太远,不会大半夜跑到那里去。”秦墨把住址在城北的圈出来。九十变成了四十。 “案发时在外地的,排除。”秦墨拿起电话,一个个打。打了半个小时,四十变成了二十五。 “有正当职业的,排除。正常人不会大半夜去废弃化工厂。”沈牧之看著那二十五个人。工厂工人、快递员、外卖员、待业的。工厂工人三班倒,半夜出门说得通;快递员凌晨分拣,说得通;外卖员深夜跑单,说得通。说得通,都不排除。沈牧之把名单翻到最后一页,手指在纸上慢慢往下移。 倒数第三个名字。赵志远,男,二十九岁,城北区翠屏小区——又是翠屏小区。跟孙强住在同一个地方。职业:外卖员。购买日期:案发前一周。 沈牧之的手指停在那个名字上。翠屏小区。陈旭住在那吗?不,陈旭住在城东。陈旭借了孙强的车,孙强住在翠屏小区,赵志远也住在翠屏小区。他们认识吗?隔著几栋楼,隔著几条巷子,互不相识。还是他们本来就认识? 秦墨抬起头,目光里的温度骤然降了下来。“赵志远?这个人我见过。” “你见过?” “赵小曼失踪案,我翻过卷宗。赵小曼的哥哥,就叫赵志远。” 沈牧之的手停住了。赵小曼的哥哥。陈旭老婆的哥哥。他是陈旭的大舅子。他买了运动鞋,案发前一周买的。他的鞋印出现在化工厂围墙外,奔跑的痕跡,慌不择路,翻墙跑了。 “他是死者还是活人?” “赵小曼案的卷宗里,他是报案人。妹妹失踪,他来报的案。马建国办的。” “结论呢?” “意外溺亡。” 沈牧之闭上眼,秦墨没再说话。一个小时,两个人坐在技术科的椅子上对著那二十五个人,最终只锁定了一个。赵志远——二十九岁,外卖员,翠屏小区,赵小曼的亲哥哥。他在案发现场出现过,他在出租屋门口站过,他没进去,他在等。等什么?等里面完事,等里面的人出来,等陈旭杀完人。还是等另一个人?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技术科的窗户对著院子,技术科的法警正在院里抽菸,烟雾在阳光下散开,很快就看不见了。 “秦墨,赵志远现在在哪?” “不知道。从赵小曼案之后,他就没再跟警方联繫过。” “孙强认识他。” “赵志远跟孙强住一个小区,他们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但陈旭肯定认识他,他是陈旭的大舅子。他娶了赵志远的妹妹,赵志远是他哥。案发那天晚上,赵志远穿著新买的运动鞋,站在出租屋门口。他听到了里面的声音,他怕,没进去。他跑了。他跑得比另一个人更快。” 沈牧之转过身。“另一个人?你说是谁?” “翻墙走的那个人。他从屋里出来,翻墙走了。赵志远在围墙外面等他,他知道那个人会从那里翻出来。他选的等的位置就是从围墙外接著他。” “你为什么不认为门口穿运动鞋等的那个人就是赵志远?” “技术科的报告里写的是鞋码四十二。赵志远买的是四十二。门口站著的穿四十二码运动鞋,他跑了,跑得比另一个人快。他没有翻墙,他在围墙外面等著翻墙的人,他不知道翻墙的人要从哪翻,但赵志远知道。他知道那个人一定会从那里出来,不是猜,是约好的。” 沈牧之把名单折好装进口袋里,拿起车钥匙。 “沈律师你去哪?” “翠屏小区。去找赵志远。” 秦墨没有跟著去,他坐在椅子上,看著沈牧之的背影片刻。技术科的门开著,走廊的光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牧之一个人开车去了翠屏小区。赵志远住七號楼,一单元,五楼,没电梯。楼梯很窄,每层拐角堆著杂物——自行车、纸箱、旧家具。楼梯灯坏了两层,沈牧之借著手机微光往上走。五楼只有一户,门关著,门上没贴春联,没有福字,没有门铃,只有一个老式的门牌號,502。 他敲了门。三声,等了很久,里面没有声音。 他又敲了三声,里面传来脚步声。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后面,二十九岁,但看起来像三十五。头髮乱著,穿著一件起球的卫衣,脸色灰白,嘴闭得很紧。 “找谁?” “赵志远?” “我是。你是谁?” “沈牧之,陈旭的律师。” 赵志远的手动了一下。卫衣袖口,几根手指先是猛地握缩回去,隨后又慢慢地、一节一节地张开来,像弹簧被压到底又弹回来的那种。他站在门口没动,也没让开。 “我不认识陈旭。” “他是你妹夫。” “我妹妹死了。他跟我们家没有关係了。” “那你为什么案发那天晚上,穿著新买的运动鞋,站在出租屋门口?” 赵志远的脸色从灰白变成了苍白。那种白不是害怕,是一种东西从里面破出来,从皮肤底下往外渗。嘴唇在动,没有声音。 “你听到了里面的声音。你怕。你没进去。你跑了。” 赵志远低下头,看著自己光著的脚,脚趾用力抓著地面。 “我不是去等他的。” “你等谁?” “等我自己。等我自己决定要不要进去。我进去了,我就是杀人犯。我不进去,那四个人死在里面,我也是杀人犯。我站在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我等,等他帮我选。他没选。他喊了。” “谁喊了?” “里面那个人。他喊『別打了』。他没拦住。他跑了,我也跑了。”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句话。我站在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赵志远,你认识那个从屋里翻墙出来的人吗?” “不认识。” “他跟你一样怕?” “他比我更怕。他离得更近。他看到了。” 赵志远蹲下来,双手捂著脸,肩膀抖了很久。沈牧之没有催他。他蹲在门口,像一个被卸了发条的人偶的每一个关节都在抖。过了好一阵才鬆开手,脸上全是眼泪。 “我妹妹不该嫁给他。他不听。他非要娶。我说那个人不是好东西,他不听。他谁的话都不听。我妹妹死了。他杀了人。他说是报仇。他报的是谁的仇?我妹妹的。他报完了。我妹妹能活过来吗?” 沈牧之没有回答。 “你走吧。” “我还会来。” “你来了我也不说。” “你已经在说了。” 赵志远站起来,没关门。他转过身,走进屋里,把门留了一条缝。沈牧之站在原地,看著那扇门,没进去,也没替他关上。楼道里没有灯,黑暗从四面八方涌过来。 沈牧之下楼,上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赵志远那一页。写下:赵志远,站在门口,没进去,不是等陈旭。是等自己决定。跑,不是怕陈旭,是怕自己成为杀人犯。认识翻墙的人?不认识。但他知道那个人从翻墙出来的位置——他知道那窗户的位置。不是算出来的,是看別人翻过。 第一百五十六章 债务 沈牧之从赵志远的住处出来之后,没有回家,没有回事务所。他开车去了城北分局。秦墨还在办公室,桌上摊著四名死者的身份材料。三男一女:张国栋,男,四十一岁,无固定职业,有盗窃前科;刘大成,男,三十九岁,个体商户,经营一家小超市;王建军,男,四十二岁,计程车司机;孙梅,女,三十八岁,无业。四个人,三种职业,一个共同点,不是住址,不是籍贯,是户籍档案里那一栏“关係”下面的空白没有配偶,没有子女,没有父母。四个人的社会关係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沈牧之走进来,拉过一把椅子,在秦墨对面坐下。 “四个人,都没有家人。”秦墨把材料推过来。“陈旭杀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是仇人,是因为他们没有家人。杀了没人找,没人告,没人要求严惩。” “赵小曼的死,跟这四个人有什么关係?” “不知道。赵小曼的案卷我看过了。意外溺亡,没有他杀证据。陈旭说他们是凶手,没有证据。” 沈牧之拿起张国栋的材料,一页一页地翻。张国栋,四十一岁,盗窃前科,三次入狱,罪名都是盗窃,刑期都不长。最后一次出狱是2021年,之后没有新的犯罪记录。他翻到最后一页,附著一张照片,张国栋的正面照,圆脸,短髮,眼睛很小,但很亮,不是凶狠的亮,是那种一直在算计的亮。 沈牧之盯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不是因为认识他,是因为那双眼睛让他想起一个人。一时想不起来,但那种感觉挥不掉,像一根刺扎进皮肤里,不疼,但你知道它在。 “秦墨,张国栋的案子,查一下他每次被捕的地点。” 秦墨翻开张国栋的档案,把三次被捕地址抄在纸上。第一次,城北老火车站广场,盗窃旅客財物。第二次,城北批发市场,盗窃商户货物。第三次,城北翠屏小区,盗窃电动车电瓶。秦墨把笔放下。“翠屏小区。孙强住翠屏小区,赵志远也住翠屏小区。” 沈牧之拿起那张纸,看著“翠屏小区”后面的日期。2021年3月。陈旭老婆赵小曼是2022年3月死的,相差一年。 “他偷过翠屏小区。他可能在那里认识了什么人。” “孙强?赵志远?” “都有可能。但他偷的是电动车电瓶,不是入室盗窃。他可能没见过那些人,那些人可能见过他。” 沈牧之把纸放下,靠在椅背上。四条人命,四个没有家人的人。陈旭选他们,不是因为他们该死,是因为他们好杀——杀了没人追究,没人要求重判。他选错了,秦墨来了,还有沈牧之也来了。 秦墨把刘大成的材料推过来。“刘大成,小超市老板。他的超市在城北,离化工厂不远。陈旭可能去过那家超市,可能见过他,可能跟他说过话。他认识陈旭,陈旭不认识他。” 沈牧之翻开刘大成的材料,进货单、销售记录、水电费帐单。超市不大,流水也不多,勉强度日。他把材料放下。“他不是什么有钱人,为什么被盯上?” “也许不是因为钱。” “因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他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 沈牧之没说话,秦墨也没再说话。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空调外机嗡嗡的响声。 “沈牧之,查一下这四个人的银行流水。看看他们有没有共同的帐户,有没有共同的转帐记录,或者有没有收到过同一个人的钱。” 沈牧之抬起头。“你觉得有人雇他们?” “不知道。但四个人,没家人,没固定工作,没有稳定收入,但他们活著,活得好好的。谁养他们?” 沈牧之拿起车钥匙,第二天上午去了银行。银行流水调出来了,厚厚一沓,沈牧之坐在银行大厅的椅子上,一页一页地翻。张国栋的流水没什么特別的,小额进出,没有大额存款。刘大成的流水只有超市的进出帐。王建军的流水多了一些,计程车每天的收入,几百块,存进去,取出来,没什么异常。 孙梅的流水翻到第三页,沈牧之的手停住了。去年一整年,每个月十五號,固定有一笔五千元的匯款到帐。匯款人叫周志强,备註栏是空白的。一共十二笔,六万。今年一月开始停了。沈牧之把那张纸抽出来,折好,装进口袋里。他站起身走出银行,坐在车上,拨了秦墨的电话。 “秦墨,孙梅每个月有人给她打五千块。去年一整年,每个月十五號。今年一月停了。” “匯款人是谁?” “周志强。不认识。但能每个月固定给她打钱的人,不是普通关係。” “孙梅的家属呢?” “没有家属。户籍档案上只有她一个人。没有配偶,没有子女,没有父母。” “这个周志强,可能是她的什么人。”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坐在办公桌前,把周志强的名字输入系统。弹出几行字,不多。周志强,男,四十五岁,本市人,职业:建筑商。名下有一家房地產公司,註册资本不低。有过几次诉讼,都是经济纠纷,没有刑事案件。住址在城北,一个高档別墅区。 沈牧之看著屏幕上那张照片,四十五岁,保养得不错,头髮梳得整齐,下巴有点宽,嘴唇薄,眼睛不大,但很亮,跟张国栋的那双眼睛一模一样。 不是长的像,是像——同一种算计,同一种不动声色的打量。沈牧之盯著那张照片,翻出张国栋的照片,並排放在屏幕上。不像。张国栋圆脸,额头窄,下巴短。周志强长脸,线条硬。不是同一类长相,是同一类人。他们认识吗?不知道。但张国栋在翠屏小区偷过电动车电瓶,周志强住翠屏別墅区。翠屏小区和翠屏別墅区,隔著整片老城区。这两个地方名字很像,但位置——不在同一个方向。別墅区在西边,小区在东边。一个偷电瓶的贼,不会跨过大半个城区的,他的活动范围不会那么大。 除非有人告诉他那里有什么可偷的。 沈牧之合上电脑,把周志强的资料锁进抽屉里。孙梅的银行流水,周志强的匯款,张国栋的盗窃地点,四个人的刑案记录——把这些拼在一起。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天灰濛濛的,下著小雨。多年前有一桩案子未破。连环杀人案,那个案子里的凶手专挑没有家人的对象,社会关係简单的那种。被害人被发现在城北多处废弃建筑里,死法不一,作案手法经过多次演变却从未留下指纹和dna。那案子现在还在秦墨的档案柜里,一直没破。孙梅每月固定收到五千块,钱不是白给的。是封口费,还是好处费——她知道一些事情,她活著,钱就按月匯。她从今年一月起断了每月五千块的收入,她死了,三月,出租屋,铁管,头部,一共四个,她是其中一个。有人不想让她再开口了。 但杀她的不是陈旭。陈旭是工具,用完了,扔掉了。自首是计划的一部分。工具自己走进警局,说“人是我杀的”。计划就完成了。雇凶的人不会留下痕跡。钱不是从他帐户直接转给凶手的。孙梅的匯款,是另一条线。但线断了,断了就接不上了。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四名死者。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每个月有人养。男人没有稳定收入却活得好好的。谁养他们,谁就是解开这个案子的钥匙。他合上笔记本,离开事务所。 钥匙不在陈旭手里,在周志强手里,在另外两个从屋里走出来的人手里——应该再加上门外站著的赵志远,还有屋里面喊“別打了”的那个不是赵志远,不是孙强,是第三个人,是第四个活人。 四个人死了,四个人活著——凶手、帮手、目击者、知情者——房子不大,塞了八个人——一半躺著,一半站著。站著的比躺著的更难缠。 第一百五十七章 养著的人 沈牧之在事务所里把周志强的资料摊了一桌。他站在桌前,低头看著那些a4纸。建筑商,四十五岁,资產过亿,名下七家公司,註册地都在本市。最早一家成立於十五年前,做建材起家,后来转型做房地產。城北那片老工业区,几年前说要拆迁,规划了好几轮,最后落在他手里。化工厂在那片地里,废弃了好多年,一直没拆。 沈牧之拉开椅子坐下来,把七家公司的工商註册信息一字排开。最早的那家建材公司成立於十五年前,註册资金很小。后来陆续成立了房地產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商业运营公司。链条完整,从拿地到开发到卖房到收物业费,全產业链自己玩。这没什么稀奇的,本地的大开发商都这么干,但沈牧之注意到一个细节——周志强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务公司。不是物业公司,是保安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写著:门卫、巡逻、守护、隨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这家公司成立於八年前,化工厂所在地块纳入拆迁规划的那一年。 沈牧之的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了一下。保安服务公司。他可以自己养人,不需要雇外面的保安,自己的人,自己发工资,自己管。养的人是什么人?退役的?转业的?还是从社会上招的?他拿起电话,拨了秦墨的號码。 “秦墨,周志强名下有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八年前成立的。城北那块地,那一年刚好列入拆迁计划。他提前布局好了。” 秦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他养了一批人?” “不是一批。是一个人。具体数字要查。” 秦墨掛了电话。沈牧之放下手机,把保安服务公司的工商档案抽出来。法定代表人不是周志强,是一个叫李明的名字。沈牧之在系统里查了李明,三十五岁,退役军人,在这家公司干了八年。李明之前,没有別的职业经歷,当兵,退伍,来周志强这里上班。 他不是一个普通保安。保安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手下的人。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写下李明的名字,画了一个圈,在旁边標註:退役,八年,周志强的人。 下午,秦墨来了。他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进门就放在桌上。 “化工厂那块地的產权查清楚了。周志强前年拿下的,拍卖价不高,因为那片地有污染,需要治理。他拍下来之后一直没动工,土地使用权证办下来了,但规划许可证还没批。那块地现在还閒置著。” “陈旭知道那块地是周志强的吗?” “不知道。他选那里拋尸,是因为偏僻,没人去。” “巧合?” “也许不是。”秦墨从信封里抽出一张地图,城北的区域图。“化工厂在这,周志强开发的楼盘在这,他的公司在这。三个点,形成一个三角形。化工厂在顶点,楼盘和公司在底边两端。” 沈牧之看著地图。化工厂在城北边缘,离主干道远,周围是一片荒地。周志强的楼盘在城北新区,离化工厂大概三四公里。他的公司在市中心。三个地方,一个人。 “李明这个人,你查了吗?” “查了。退役军人,在部队待了五年,退伍后直接进了周志强的保安公司,一干就是八年。没有犯罪记录,没有不良嗜好,已婚,有一个孩子。住在城北,离化工厂不远。” “他有车吗?” “有。一辆黑色suv。”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黑色suv,化工厂,周志强的人。 “秦墨,案发那天晚上,化工厂门口除了陈旭的麵包车,还有没有別的车?” “没有。现场勘查报告里没提。” “周边监控呢?” “调了。化工厂门口没有监控,周边的国道上有。麵包车出现过,没有別的车。” “他可能没开车,或者车停在更远的地方,走过来的。”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咖啡已经凉了,没喝。李明这个名字在笔记本上被圈了好几圈,他不认识李明,但李明认识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孙梅。他们的社会关係简单,但不等於没有交集。他们可能认识同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周志强——他不会直接跟他们打交道。那个人是李明。李明管著一批人,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孙梅,也许就是他管的。他们是他的下线。有活干,有钱拿。没活干,养著。养著,所以每个月有固定收入。孙梅的五千块,是周志强帐户打过去的。但其他人的钱,可能不是直接打的。可能是现金,可能是通过別的帐户。查不到,就说明不是银行流水,是现金。当面给,数好了,装在信封里,递过去。 沈牧之转过身,拿起车钥匙。 “你去哪?” “翠屏小区。找孙强。” “还找他?” “他认识李明。他住翠屏小区,李明也住翠屏小区。” 秦墨没有跟来。沈牧之一个人开车去了翠屏小区。四栋,孙强的家。他上楼,敲门。门开了,孙强穿著那天那件皱巴巴的t恤,右手还是缠著绷带,纱布换了新的,乾净了,但手背还是肿的。 “沈律师,你怎么又来了?” “问你一个人。李明。你认识吗?” 孙强的脸变了,不是白了一点,是所有的血都从皮肤底下抽走了。他站在门口,嘴唇动了两下。 “不认识。” “孙强,李明住这个小区。他不一定认识你,你可能在电梯里见过他,在楼下碰到过他,在小区门口擦肩而过。” 孙强没说话。 “他开一辆黑色suv。你见过吗?” 沈牧之在等著他的回答。孙强把门关上了,不是摔,是慢慢合上。沈牧之站在门口,看著那扇关上的门。里面没有声音,他站了一会儿,转身下了楼。 他上车,坐在驾驶座上,拨了秦墨的號码。“孙强的反应不对。” “他认识李明。” “不是认识,是怕。比怕陈旭更怕。”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我们得找李明谈谈。” “怎么谈?他不是嫌疑人。没有证据,他不开门。门不开,你也进不去。” “那先找证据。” 秦墨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扔在副驾驶座上,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写下:周志强——出钱的人。他不需要动手,只需要出钱。李明——管人的人。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孙梅——干活的人。他养著他们。有活,他们干。没活,养著。 四个人死了。杀他们的不是陈旭,是李明?不是。陈旭杀了他们。但李明在他们的死亡里,扮演了什么角色?他提供了信息——告诉陈旭那四个人在哪,告诉陈旭他们是一个人住。告诉陈旭他们不会报警,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罪犯。陈旭没问信息从哪来的,也许他问了,李明没说。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地址。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锁进抽屉里。 深夜,秦墨发来一条消息:“明天去查李明的车。”沈牧之回了一个字:“好。”他放下手机,闭上眼睛。明天,他会看到那辆黑色suv。也许能从那辆车里找到陈旭的指纹,或者血跡,或者铁管上的残留物——陈旭说他把铁管扔河里了。也许扔的不是他扔的。是別人扔的。那个人翻墙走了,带著铁管,扔到了別的地方。沈牧之不知道铁管在哪,但他知道,找到铁管就能找到那个人。铁管上的指纹,dna。铁管长度与被害人伤口吻合的铁器。那家五金店在城北,店主记得买铁管的人。不是陈旭。是另一个人。那个人翻墙走了,穿著运动鞋,走到围墙外,又从正门进来了——不对,翻墙的人穿的是皮鞋。运动鞋的人在围墙外,皮鞋的人在里面。 翻墙的人穿著皮鞋,从出租屋出来,翻过围墙,跑了。他从哪翻的?化工厂的围墙。那里有他的脚印——在化工厂围墙外发现的那枚运动鞋印是赵志远的。翻墙的人不是赵志远,赵志远在外面等。 屋里出来两个人。一个翻墙,皮鞋。一个走正门,皮鞋。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又补了一笔。他合上笔记本。 窗外没有声音。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沈牧之站在窗前看了一会儿。他想起陈旭坐进看守所里那副模样:眼窝是陷下去的,脸颊凹进去,还在那说“我一个人,没有別人”。他把所有人都推进谎言里去了,有人帮他扛了四个人的尸体,他自己扛了剩下的一切。 第一百五十八章 监控 秦墨把翠屏小区周边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调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他在技术科的电脑上一段一段地看。画面灰濛濛的,像素不高,路灯的光晕占了半个屏幕。翠屏小区有三个出入口,东门、南门、西门。东门对著主干道,摄像头是高清的,车牌拍得最清楚。南门是老门,摄像头还是模擬的,画面模糊。西门是消防通道,常年锁著,没有装摄像头。秦墨先从东门看起。案发当天傍晚六点到次日凌晨六点,他把时间轴拉满,开了两倍速,盯著屏幕的右下角。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车型,一个一个地记。 晚上九点十七分,一辆黑色suv从东门驶出。车牌號最后几位数字很清晰——李明那辆。秦墨按下暂停,把画面放大。车牌完全匹配,李明的车。他拿笔记本记下时间,继续往后看。九点十七分出去,什么时候回来?凌晨零点四十三分,同一辆车,从东门驶入。时间差三个多小时,从翠屏小区到出租屋,开车大概四十分钟。来回一个半小时,还有將近两个小时。 他在出租屋待了將近两个小时,那两个小时里,他做了什么?他进去的时候,陈旭还没动手。还是已经动手了,还没打完?他站在门口看著,没拦,没喊,没走。他等著,等陈旭打完,等那四个人不再动了。他確认了。確认死亡,確认任务完成。他走了,翻墙走的?不对,他开著车来的车停在出租屋附近,他翻墙走了,车怎么办?车还在路边。他翻墙走了,车没开走,回来开车。墙外面一直有一个人在等他。等他的那个人自己没开车,双人没开两辆车,怎么回来?也许一起坐车回来的。 秦墨往后翻了翻,寻找九点十七分到凌晨零点四十三分之间,有没有其他车辆进出东门。没有。九点十七分之后,东门没有车出去过。零点四十三分之前,东门没有车进来过。李明是一个人去的,一个人回来的。 秦墨拨了沈牧之的电话。响了很久,接了。 “沈牧之,监控查到了。九点十七分,李明的车从翠屏小区东门出去。零点四十三分回来。三个多小时。” “他一个人?” “进出只有他的车。他一个人去的,一个人回来的。” “秦墨,他翻墙走了,车停在出租屋外面。他回来的时候,身上全是灰。他擦了,没擦乾净。” 秦墨没说话。技术科的灯管发出细微的声响,像电流在墙壁里爬。电话两头都沉默著。 “明天去查出租屋周边的监控。不是化工厂,是出租屋。” “好。” 秦墨掛了电话。他坐在椅子上,把九点十七分到零点四十三分这段又看了一遍。黑色suv驶出东门,拐上主路,消失在画面里。他截了图,保存。 第二天,秦墨去了出租屋周边,调取附近路段的社会监控探头。城东这片老城区监控覆盖率不高,路上有三个交通摄像头,临街几家商铺装了探头。他把能找的都找了,拷回来,一段一段地放。 下午两点,他找到了。出租屋往西二百米的一个路口,交通摄像头拍到一辆黑色suv,时间是晚上九点三十一分。车停在路边,熄了灯。驾驶座的门开了,一个人走下来,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看不清脸,但身形偏瘦。他关了车门,朝出租屋的方向走去。秦墨把画面定格,放大,再放大。像素不够,脸是糊的,但衣服的轮廓、走路的姿態是清晰的。 他把这段视频发给了沈牧之。天黑透了。 沈牧之盯著那段只有几秒的画面,胸口闷了一下,不是找到了证据的兴奋,是一种很沉的东西,压在胸口,喘不上气。李明去了出租屋,他步行过去的。他的车停在两个路口之外,下车,走过去。他不让车停在出租屋门口,怕被记下车牌,怕被人看到。他步行这一段。没人知道他来了,他翻墙走了,没走正门,墙外面那个人在等他。他翻过去,那个人接住他。他们一起走过那片荒地,走到停车的地方。 两个人在车里坐了一会儿,也许什么都没说,也许说了。李明需要平復心情。 秦墨的电话又响了。“沈牧之,交通探头拍到李明走过去,没拍到他走回来。” “他翻墙走的。” “墙外面的路段,没有监控。” “他知道那里没有监控。” 沉默。秦墨在电话那头点菸,打火机的声音滋滋地响了几声,后来没了。 “李明不是普通人,他当过兵。他受过专业训练,知道怎么躲监控,知道怎么消除痕跡,知道怎么把自己从这个案子里摘出去。他抹掉了所有能抹掉的。他没抹掉的,是陈旭。” “陈旭不是他抹不掉的。陈旭是他故意留下的。没人自首,案子没人接,没人查。他没想到秦墨接了,沈牧之也接了。他没想到这个案子会有人翻过来。” “陈旭也不知道?” “不知道。他不知道帮他搬尸体的人是谁,不知道墙上喊“別打了”的人是谁,不知道门口等了一夜的人是谁。他一个人都不知道。” 秦墨把烟抽完了。 沈牧之把视频存进文件夹里,关掉电脑。李明的黑色suv,出租屋西边的路口,九点三十一分,他往出租屋方向走去。凌晨零点多他坐车回来,他翻墙走了,车还停在路边。他是怎么回来的?翻墙出去之后,绕回到停车的地方,开回来。他翻过去的墙外面有一个人,他们一起走回停车点。两个人,两双脚。一运动鞋,一皮鞋。一前一后。 沈牧之把笔记本摊平,翻到空白页。在纸上画了一条线,是出租屋到化工厂的路线。又从出租屋画了一条虚线,通往围墙外面。在虚线的尽头写下两个字:赵志远。赵志远一直在墙外面等,他不知道车里还有一个人。那个人翻墙出来之前,车里已经坐著李明?不,李明从出租屋翻墙出来,赵志远在墙外面接他。两个人一起走回停车点,上车,开车回来。那赵志远的车呢?他没开车,他是坐著李明的车回来的。 翠屏小区监控没有拍到赵志远进出,他也没开车。他根本就没从大门进,他是翻墙进去的——或者他本来就在那片荒地上,从某个他们不知道的地方过来的。 他不需要车。他步行就能走到那片荒地。他熟悉那里,赵小曼活著的时候赵志远、陈旭、赵小曼来过。他们来过不止一次。他熟悉每一条路、每一个缺口、每一处没有监控的死角。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那个人在黑暗中等著李明翻墙过来,然后他们並肩穿过荒地和夜色,回到车里,打开车门,坐进去,谁都不说话。车子启动,驶入主干道,零点四十三分,翠屏小区东门,车牌被高清摄像头拍下,清清楚楚。他忘了,或者说他从没在意过那个摄像头在拍他。他不需要躲,他的车出现了,他的人没出现。他不需要解释自己去过那里,因为他可以说——我的车借给別人了。谁借的?不知道。他没报警,因为没丟。不需要报警,车没丟。他什么都没做,他只是在监控里出现了一辆车。车是他的,他不在车上。在法律上,那辆车可以是他开出去的,也可以是別人开出去的。他说是別人开的,他不需要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他没有义务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没有人能逼他说。 沈牧之把手机扔在沙发上,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水很凉,浇在脸上,激得他一激灵。他抬起头,看著镜子的自己,眼窝深陷,胡茬乱七八糟,像老了十岁。镜子里的那个人不是他,是另一个也被这个案子拖垮的人。 他关掉水龙头,用毛巾擦乾脸,走回臥室。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那些画面在脑海里重播——李明的车驶出翠屏小区,李明的车停在路口,李明下车走向出租屋,李明翻墙走了。李明的车驶回翠屏小区。车牌被拍得清清楚楚——每一个画面都有车,没有李明的人。车轮碾过地面,没有留下李明的脚印。脚印可以被擦掉抹掉;监控可以被刪掉覆盖掉;只有活人说的话、活人指认的证词,才是最不牢靠、最经不起时间磨蚀的证据。李明的车是他自己的不能换不能改,他每天开它,用它来运自己。那天晚上他也开了它,去证明一个他本不该在的地方。 这就够了,够把他牵进来,够让他去证明自己不在场了。 他够不到铁管的木柄,但他够到他的车。铁管沉在河里,车还在车库里停著,每天开。 第一百五十九章 谈话 李明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背挺得笔直。会议室不大,没有窗户,白色的灯光把整个空间照得没有一丝阴影。他是自己来的,不是传唤,是“谈话”。沈牧之没有通过警方,他通过周志强公司的一名高管约到了李明。沈牧之说想了解一些情况,李明说好。他来早了,比约定时间早了十五分钟。 沈牧之推门进来,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不是法院的那种,是普通的快递信封,鼓鼓囊囊的。他坐到李明对面,没有寒暄,把信封放在桌上,没打开。 “李明,你的车,案发那天晚上谁开的?” 李明的眼皮跳了一下,不是眨,是跳,眉头下面那块肌肉突然绷紧又鬆开。他的坐姿没变,还是那么直。 “我自己。” “去哪了?” “城北。兜风。” “兜风去了三个多小时?” “嗯。” 沈牧之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照片,推到李明面前。照片色调偏冷,是夜晚监控的截图。一辆黑色suv,车牌被放大,数字和字母清晰得刺眼。 “这是你的车。晚上九点十七分,从翠屏小区东门出去。凌晨零点四十三分,从东门进来。三个多小时。你说你去兜风,从翠屏小区到城北,来回一个小时,你在外面待了两个多小时。那两个小时,你在哪?” “在车里。” “车停在哪儿?” 李明的嘴唇动了一下。他想说停在路边,又咽回去了。他不能说停在路边。停在路边会被监控拍到。他说停在没监控的地方,没监控的地方他怎么说都行。他选了更安全的回答。 “河边。” “哪条河?” “城北那条。” “化工厂旁边那条?” 李明的眼皮没跳,手也没动。他的整个身体是静止的,像被什么东西从里面固定住了。 “嗯。” “你去河边干什么?” “看风景。” “晚上九点多,看风景?” “睡不著。” 沈牧之从信封里抽出第二张照片。李明下车,朝出租屋方向走去的背影,衣服的轮廓模糊,但身形偏瘦,步態略快。 “街上的监控拍到你从车里下来。你往出租屋的方向走了。你不是去看河边风景的。河边不在这条路上。” 李明的右手放在膝盖上,手指慢慢蜷起来,又慢慢张开。沈牧之看到了,他等他说话。等了很久,李明没有说话。 “李明,你在出租屋待了近两个小时。你进去了,看到了。你退出来了,翻墙走了。墙外面有人在等你。你们一起走过荒地,走回停车点,开车回来。你翻墙的时候,身上沾了灰,衣服蹭脏了,鞋子沾了泥。你回去擦了,没擦乾净。技术科能从你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尘,从你鞋底提取到化工厂墙根的泥土。你的车进过那片区域,行车电脑会记录你的行驶路线。这些证据不会撒谎,你的车也不会。” 李明的脸上没出汗,嘴角也没有抿紧。他坐著,在一个不说话也不动的躯壳里面,什么东西正在裂开。不是像石头裂开,是像核燃料棒在反应堆里无声地裂变,温度在升,他在控制,控制,控制——就是没爆。 “李明,你不是去看热闹的。你是去確认的。確认那四个人死了。他们是你管的,是你养的。每个月给他们发钱,从周志强的帐户给孙梅打钱,给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发现金。他们是你的下线。你养著他们。他们替你做事。他们知道的太多,你不能留他们。陈旭替你杀了他们。你省了动手。” 李明的眼睛终於动了一下,不只是肌肉的抽搐,他的目光从桌面移向沈牧之的脸,那双眼睛在日光灯下越发显得深不可测,瞳孔缩成针尖。 “沈律师,你说的这些,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没关係。警方会明白。技术科会明白。行车电脑会明白。你衣服上的灰尘会明白。你鞋底的泥土会明白。等你明白了,再来找我。” 沈牧之把照片和笔记本装回信封里,站起来,走到门口。他没回头,推开会议室门走了。走廊很长,他的脚步声在瓷砖地面上迴荡,从大到小,直到完全消失。 李明一个人坐在会议室里。灯还亮著,空调还吹著。他的背还是直。他是练过的人,受过训练的人,身体可以不动,但脑子一直在动。动得很快,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他不在计算怎么撒谎,在计算沈牧之知道了多少,警方知道了多少,秦墨知道了多少。他不知道行车电脑能不能调取行驶数据,但沈牧之说了,他不能当作没听到。他不知道技术科能不能从他衣服上提取到出租屋的灰尘,但他不能赌。他不知道鞋底的泥土能不能对上化工厂墙根的土样,但他不能赌。 会议室的门从外面推开了。进来的人不是沈牧之,是秦墨。他穿著黑色夹克,没穿警服。他坐到沈牧之刚才坐的位置。 “李明,沈律师走了,我来了。我不是律师,我是刑警。你的案子不归我管——应该不在我手上了,现在它在我手上。我已经申请重新调查赵小曼的案子。” 李明的右手又蜷了一下。 “赵小曼不是意外溺亡。她是被人推进河里的。谁推的?你手下那四个人。谁让他们推的?你。谁让你让他们推的?周志强。他想要那块地的补偿款,赵小曼不肯搬。他让你处理。你让那四个人处理。他们把她推进河里,看著她沉下去。走了。案子结了,意外溺亡。没人追究。” 秦墨的声音不高,语速不快,像用铁锹一锹一锹往坑里填土,不紧不慢,铲得很深。 “陈旭是他弟弟,不是亲的。他老婆被人害了,他要报仇。他需要那四个人的住址,你给了他。他不需要知道你是谁,他只需要地址。他把他们杀了,你去確认。你去出租屋,站在门口看著。你没拦,没报警。那四个人死了,你的事就了了。他们再也不会开口了。” 秦墨站起来。“李明,周志强的帐户不再给孙梅打钱了。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停了。他不养她了,因为她不开口也说不出了。不是你让她不开口,是陈旭让她不开口。陈旭替你们所有人干了这件脏事,他倒在里面,你们在外面。你衣服上的灰还没洗乾净。” 秦墨走到门口,拉开门,停了一下,没回头。“李明,你不是主谋。你是执行者。主谋在外面,在看,在等。他比你会躲。” 秦墨走了。会议室里只剩下李明一个人,和那盏一直亮著的灯。他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过,但他的右手一直在蜷缩、张开、蜷缩、张开。那不再是在控制,是频率越来越快的失控。 他站起来,椅子没有声音,被他的身体推回去。他站在桌前,看著桌上什么都没有,没有照片,没有笔记本,没有信封。他的手插进裤袋里,摸到车钥匙,冰凉的,金属的,他的车钥匙——他的车是他们之间唯一的桥樑,那天晚上他开了它,开车去了,没开车回来。他坐的是赵志远的车还是他自己的?不,他自己的车停在路口,他翻墙出去,和赵志远一起走回停车点。他开的车门,插进钥匙,发动引擎,赵志远坐在副驾驶座上。他们一起回来的,那辆黑色suv的车主是他,驾驶座上的人也是他。 这段路,那天晚上的行驶数据,行车电脑替他都记著。记著他在地表的速度、剎车的频率,还有夜间行车时大灯照不到的田野在挡风玻璃外面碾过去的距离。 他摸到冰凉的钥匙齿。他没有回头,推开门,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照著他一个人的影子。他走在光影交织的走道里,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缩短,车门打开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手指在抖。他攥紧钥匙齿把关节硌得发白——他发动引擎,驶出停车场,驶上主干道。车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往后跑,头顶的反光镜里面车灯的河在流淌。他拐进翠屏小区东门,保安亭里没人看他的车牌。他停进车位,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下车。方向盘握在手里还带著白天日晒的余温。他不放,好像一鬆手这辆车就会自己开走,开到没有监控的国道上,开到那条河,开到那堵墙,停在一团灰擦不乾净的往事里。 他闭上眼睛。在眼皮完全遮光之前,他想起很久以前——刚退伍那一年初秋午后的阳光照在肩章上。周志强的车停在楼下,黑色suv——不是这辆,是上一辆。车窗摇下来,周志强说“上车”。他没问去哪,就上去了。一直没下来。 李明的手机亮了。一条消息,没有署名。“你没事吧?” 他看著那三个字,很久。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半天没有落下去,最后只打了两个字。“没事。”对方没再回。李明把手机放到副驾驶座上。那句话不是周志强发的,周志强不会发这种消息。发消息的人是赵志远,他是墙外面的那个人,他是怕得发抖也等在墙外面的那个人,他是李明翻出墙头时稳稳接住的那个人。他在那堵墙的暗处等了很久,等到里面没有声音,等到李明从墙头上跳下来。他没问“成了吗”,李明没说。他们一起走过荒地,坐进车里,开回来。他没下车,李明也没问他怎么回家。他也许就睡在车里,也许在车库某一条椅子里缩了一夜。 李明闭上眼睛。他累了。不是身体累,是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累。他想睡,但他知道睡著会梦到那堵墙,梦到那面墙里的声音,梦到那间出租屋地上的血——他没进去,他站在门口,他看到了,血流成河。他转身,翻墙,跑了。墙外面,赵志远站在黑暗里在等他。他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从这里翻出来”,没问出口。他们一起走回停车点,坐进车里。李明发动引擎,驶上主路,他看到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冷,是控制不住的抖。 第一百六十章 裂缝 正式传唤的时间定在周四上午。秦墨提前一天通知了李明,电话是打到李明手机上的,李明接了,说“好”,没问为什么,没说要带律师。秦墨掛了电话,坐在办公室里,把行车电脑的数据报告又看了一遍。技术科从李明的车里提取了edr数据——事件数据记录器,相当於汽车的“黑匣子”。记录內容包括车速、发动机转速、油门踏板位置、制动状態,还有gps坐標。报告显示,案发当晚九点十七分,车辆从翠屏小区东门驶出。九点三十一分,车辆在出租屋以西二百米处熄火。车辆再次启动的时间是次日凌晨零点十七分。零点四十三分,车辆驶回翠屏小区东门。车辆熄火期间,gps坐標显示车辆没有移动。李明说他在车里坐著,数据对上了。他確实在车里坐著,坐了將近三个小时。但他从车里下来过,监控拍到他下车了。他没说他下车干什么。“我需要抽菸。” 审讯室里,灯光比会议室亮,墙是软包的,灰色的,摸上去是软的。秦墨坐在李明对面,旁边没有別人,桌上放著一台录音设备,红灯在闪。李明的坐姿还是那么直,背不靠椅背,双手平放在桌面上,手指没有蜷缩,没有张开,很平,像假的。 “李明,赵小曼的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你手下那四个人,是你养的吗?” “不是。” “你案发当晚去过出租屋吗?” “没有。” 秦墨把技术科的报告从信封里抽出来,推到李明面前。报告第一页是gps轨跡图,出租屋以西二百米的位置有一个红点,旁边標註著时间:21:31。 “你的车停在那里,停了將近三个小时。你从车里下来了。监控拍到了。你往出租屋的方向走了。你去了。” 监控截图的复印件附在报告后面。李明的脸在那张图上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但车牌是清晰的,车型匹配,时间吻合。 李明看著那份报告,手没有动,手指在桌面上蜷了一下,很快,像被针扎了。秦墨看到了,那是第一条裂缝,不是大裂,是一条头髮丝粗细的缝,从釉面一直延伸到胎体深处。 “数据不会说谎。” “车是机器。机器会出错。” “技术科校验过了。没有出错。” 李明沉默了一会儿,脑子里在转,他不知道edr数据能不能作为证据,不知道法官会不会採信,不知道自己的律师能不能把它驳倒。他赌不起。 “我去过。但我没进去。我就在外面站著。” “你站了多久?” “不久。” “几个证人看到你了。” 李明的手又开始动。 “谁?” “你不需要知道谁。你只需要知道,有人看到你了。” 秦墨不是诈他,看李明的反应——他认识孙强。不,他不是怕孙强,孙强不会告发他。他是怕翻墙出去时被荒地里的某双眼睛看到过,踢到过某颗石子、踩断过某根枯枝。那片荒地空旷,不一定只有赵志远一个人。 “李明,你不是去看热闹的。你是去確认的。確认那四个人死了。” “我跟他们没有关係。” “你的手下,你管他们叫『没有关係』?你养他们,按月给他们发钱。从周志强的帐户给孙梅转帐,给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发现金。你是他们的上线,他们替你做事,他们知道的太多了。” 李明的脸白了一点,嘴唇的血色也褪了一些。他不怕秦墨,秦墨没有证据证明他养了那些人——银行流水在周志强名下,现金没有记录,没有人证。但他怕周志强的名字被说出来,怕周志强被卷进来。周志强是乾净的,他没有杀人,没有指示杀人,他推到李明身上,然后把自己撇乾净。李明知道,但他不会说。 秦墨停下来,让沉默发酵,灯管在头顶嗡嗡地响。 “赵小曼的案子,我已经申请重新调查了。她不是意外溺亡,是被人推进河里的。那四个人干的,你派的,周志强下的指令。他想要那块地的补偿款,赵小曼不肯搬。他让你处理,你让那四个人处理。他们把她推进河里,看著她沉下去。他们走了。案子结了,意外溺亡。陈旭不信,他等了两年,找到了那四个人的住址。他不知道谁给他的地址,他不需要知道。他只知道那四个人该死。他杀了他们,你去確认。你站在门口看著,你什么都没做。” “你做了。你翻墙走了。墙外面有人在等你。你们一起走过荒地,走回停车点。你开车,他坐副驾驶。你们一起回来的。那个人是谁?” 李明不说话,眼睛看著桌面,目光垂下去,没有聚焦,在那片灰色的软包墙面上找不到著力点,最后落在自己右手上。手指还在蜷,不是被针扎了,是整个身体在往里缩,缩到骨头缝里。 “李明,你当过兵,你受过训练,你知道怎么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別人。你想保护的那个人,他值得你保护吗?墙外面等著你的那个人,他知道你在里面做什么,他在外面等了一夜。他怕,他怕你出事,他怕自己出事,他怕你们再也出不来。” “他等到你了,你从墙头跳下来,他接住你了。你们一句话都没说,一起走过那片荒地。你开车,他坐副驾驶。他帮你看著后视镜里有没有警灯在闪。你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跑了,你也跑不了。” 李明伸出手,拿起桌上那份报告,一页一页地翻。他看得很慢,不是在看內容,是在確认那些数据真的存在,確认自己的车真的出卖了自己,確认自己真的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他把报告放回桌上,又把双手平放在膝盖上。 “李明,你的车在那停了三个小时。你在车里坐著,你下车了,你往出租屋方向走了。你到了门口,没进去。你在外面站著,听著里面的声音。后来没声了,你翻墙走了。墙外面有人在等你。你上了车,开回来。你这段路,gps都记著。” “你到了出租屋门口,你看到了什么?” 李明的嘴唇动了一下,从两片没有血色的皮肉之间挤出两个字。 “没人。” “你没看到陈旭?没看到尸体?” “没看到。什么都没有。空的。” 秦墨看著他。他在保护陈旭,把陈旭从出租屋里摘出去——陈旭杀人了,陈旭自己认了,不需要他保护。他要保护的不是陈旭,是赵志远。墙外面等他的人,赵志远。赵志远在墙壁外面等了他將近三个小时,等到他从墙头翻出来。赵志远怕,怕得要死,但还是在等。 “李明,你认识赵志远吗?” 李明的手终於不蜷了,五指张开平放在自己膝盖上。 “不认识。” “他是陈旭老婆的哥哥。他住在翠屏小区。他跟你住一个小区。你们不认识?” “不认识。” 秦墨合上报告,关掉录音设备,站起来。“今天先到这里。你回去好好想想。有什么想说的,隨时来找我。” 李明站起来,椅子被他的身体推回去,没有声音。他低著头走出审讯室,走廊里的灯照在他身上,影子很短,跟在脚后跟,甩不掉。秦墨站在审讯室门口,看著走廊尽头的大门慢慢关上,密封胶条把门外的光线一点一点挤走。 他转身回到桌前,把李明的供述从头到尾听了一遍。他承认去过,承认在门口站著,承认听到里面的声音。他不承认看到人,不承认看到尸体,不承认看到陈旭。出租屋当时有活人在场——孙强在搬尸体,翻墙的人在等,还有屋里喊“別打了”的那个人。李明谁都没看见。他眼盲了,在保护那堵墙外面的一个人,在那堵墙的阴影里站了將近三个小时,蚊子咬了满腿的包,连动都没敢动。他怕,他怕的是赵志远还是李明?他怕赵志远出事。赵志远站在墙外面,被人看到,被监控拍到,被人认出来。赵志远是他妹妹丈夫的哥哥,跟这件案子没关係。但他来了,他知道李明会从那堵墙翻出来,他知道李明需要他。 秦墨把录音文件存档,锁进抽屉里。沈牧之的电话打了过来。 “他认了?” “认了一半。承认去过,不承认看到人。他在保护赵志远,把赵志远从案子里摘出去。” “摘得出去吗?” “摘不出去。赵志远的鞋印在化工厂围墙外面,他的运动鞋是新的,鞋底花纹独一无二。他站在墙外等李明,不是在马路牙子上站著,是在墙根底下蹲著。他的鞋底印在鬆软的泥土里了,技术科采了模。李明的车从那条路开过来开过去,赵志远的鞋印留在那里就擦不掉了,除非把他的脚砍了。” 沈牧之沉默了好久,电话里只有电流的杂音,微弱、持续、稳定,像冬天的冷风从门缝底下挤进来的那种声音,不高不尖,但一直在。 “秦墨,赵志远不是主谋,他只是怕。他怕李明出事,怕陈旭出事,怕自己什么都没做也变成了帮凶。他站在墙外面,等了一夜,等到李明从墙头翻下来。他接住他了。” “他是从犯。” “他是证人。” “他知情不报。” “他知情,不敢报。他怕李明,不是怕法律。” 秦墨掛了电话,把手机放在桌上。窗外,天灰濛濛的,又要下雨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墙里的人 沈牧之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去了看守所。陈旭被带进会见室的时候,脚步比上次更沉,拖沓,整个人往底下坠。他坐下来,隔著玻璃,沈牧之把话筒拿起来,他也拿起来。 “陈旭,赵志远在墙外面等了一夜。你知道他在外面。” 陈旭没说话,看著沈牧之的眼睛,目光没有躲闪,但也没有焦点,像在看很远的地方。 “你知道他为什么在外面?” “等我。” “等什么?” “等我出来。” “他等到了吗?” “等到了。” 沈牧之把赵志远的照片从玻璃下面的缝隙塞进去,陈旭低下头看著那张照片,很久,抬起头。 “你想让他等到什么?” “等我活著出来。” 沈牧之的胸口被什么东西剜了一下。他知道赵志远在墙外面,知道他等了一夜,知道他怕得要命,知道他没有进去,知道他不敢进去。他没有怪他,他说“等我活著出来”——他进去的时候就没打算活著出来,他以为他会死在里面。他没想到自己能活著走出来。 “陈旭,那四个人,不是你选的。” “是我选的。” “地址谁给你的?” 陈旭沉默了很久。日光灯在头顶嗡嗡响,整个会见室像一只密封的金属盒子,声音撞在墙上又弹回来,碎成无数细小的碎片。沈牧之等著,他不催,等了好几分钟,陈旭开口了。 “不认识。” “你不认识他,他给你地址你就去?” “他说我老婆是他们害的。” “你怎么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陈旭没回答。他不需要证据,他只需要一个方向。那个人给了他方向,他顺著方向走,走到出租屋门口,推开门,举起铁管。 “陈旭,给你地址的那个人,不是帮你,是在利用你。他借你的手,除掉那四个人。他们知道的太多,他不放心。” 陈旭低下头。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除掉他们吗?” “不知道。”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轻鬆读 】 “你知道他们知道什么吗?” “不知道。” “你什么都没问。” “我不需要知道。”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陈旭不想知道,不想知道那四个人是谁,不想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不想知道背后指使的人是谁。他只需要知道他们是害死他老婆的人就够了。他信了,信得毫不犹豫。 “陈旭,如果那四个人不是害死你老婆的人呢?” 陈旭抬起头。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不是平静、不是麻木的东西,是慌,一闪而过。 “我不知道。” “如果那个人骗了你呢?” 陈旭的手握紧了话筒,指节发白,许久才鬆开。 “那也是我的事。” 沈牧之知道问不下去了,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纸,从玻璃下面的缝隙塞过去。a4纸,列印著几行字。孙梅的银行流水摘要——周志强,每月五千,备註空白。 “这个女人叫孙梅。四个人,她是其中一个。每个月有人给她打钱,五千块,打了一年多。今年一月停了,三月她死了。” “陈旭,有人养著她。养著她的人,不想她再开口。她死了,就永远闭嘴了。” 陈旭看著那几行字,看了很久,隔著一层防爆玻璃都能看到他的太阳穴在跳。那条青筋从鬢角蜿蜒到眉梢,像一条暴怒的河流。 “沈律师,你走吧。” “我说完就走。赵志远在墙外面等你,你知道。李明在门口看著你杀人,你知道吗?” 陈旭的脸僵了一下。 “你的车停在出租屋门口。李明的车停在路边。他走过去,站在出租屋门口,看著你杀人。你看到他了吗?” 陈旭没说话。 “他没拦你,没报警,走了。他翻墙走的,赵志远在墙外面等他。他认识李明,李明不认识赵志远,但他等你的时候看见了李明,跟他说上话了。可能连话都没说,也许就互相看了一眼。” “陈旭,你不是一个人。” 陈旭的手在发抖,话筒在他手里轻轻颤著,声音不大,但沈牧之听到了。 “你走吧。” 沈牧之站起来。他把话筒掛回去,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回头,手搭在门把手上说了最后一句。 “陈旭,你老婆赵小曼当年遇到的事,跟你今天遇到的事,是同一个人的手在背后推。你今天杀的这几个人,就是当年害死你老婆的人。那明天呢?他们就不该死吗?” 陈旭没有反应。 沈牧之走了。他走出会见室,站在走廊里,看著窗外那一片灰白色的天空。陈旭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他甚至不想知道那四个人是不是真的害死了他老婆——一切都不想了。他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举起铁管的那几秒钟,之后的每一秒都在往下坠。 他走回车上,发动引擎。秦墨的电话打了过来。 “沈牧之,技术科从出租屋门口那组不属於陈旭、孙强、赵志远的鞋印里,提取到了dna。” 沈牧之的手在方向盘上停了一下。“谁的?” “比对结果出来了。不是李明的,不是周志强的,是张国栋的亲属。” “张国栋的亲属?” “张国栋的弟弟。张国强,三十八岁,有犯罪前科,伤害罪,判过三年。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跟张国栋住在一起。” 沈牧之闭上眼睛。张国强的鞋印出现在出租屋门口,不是路过,是在门口站著,跟他们一起站著的还有赵志远,一个在墙外面等,一个在门口等。张国强在等谁?等张国栋死。 “张国强,他是去確认的。確认他哥死了。” “他跟他哥关係不好?” “不知道。但关係再不好,弟弟也不会站在门口看著別人杀自己哥哥。” “他是去確认的。確认张国栋死了,他的事就了了。” “什么事?” “不知道。张国栋欠他的,也许不是钱。” 沈牧之睁开眼睛。陈旭杀的四个人的因果链逐渐清晰——孙梅,有人养著她,她知道的太多;张国栋,有人要去確认他死了,是灭口。他杀了四个人,按下一个按钮,引爆了三条线,线缠在一起,理不清,斩不断。 “沈牧之,张国强找到了。在城北,跟张国栋原来的住处很近。” “我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 秦墨掛了电话。沈牧之发动引擎,驶出看守所。 城北,张国强的住处是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外墙漆皮剥落。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条缝,防盗链绷得紧紧的。 “张国强?” “谁?” “警察。有几个问题问你。” 防盗链卸下来,门开了。张国强穿著皱巴巴的卫衣,头髮乱著,鬍子没刮,眼窝深陷。秦墨走进来,沈牧之跟在后面。屋子里很乱,菸头堆满了菸灰缸,方便麵盒摞得很高。 “张国强,你认识孙梅吗?” “不认识。” “你认识刘大成吗?” “不认识。” “你认识王建军吗?” “不认识。” 秦墨坐下来,沈牧之还站著。 “你认识你哥吗?” 张国强的手抖了一下。“认识。” “案发那天晚上,你在出租屋门口站著,你看到了什么?” “我没去。” “你的鞋印在那里。你的dna也提取出来了。” 张国强低下头,看著自己光著的脚。脚趾蜷缩著,指甲缝里嵌著黑泥。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屋里方便麵的气味都散去了。 “他欠我钱。三万。借了三年没还。我找他要,他说没钱。我说你没钱你天天喝酒?他打我。他先动手的。我打不过他,他当兵出身。” “那天晚上,我去找他,想再要一回。他到门口就看到你们那几个人在那了,里头的灯开得很亮……我不敢进去。我就站在门口。我看到陈旭举起铁管,我听到『嘭』的一声,我跑了。” “我没报警,我什么都没做。” 秦墨看著他。“你恨他吗?” “恨。” “你怕他吗?” “怕。” “你现在还恨他吗?” 张国强的眼泪流下来了,不是哭,是眼泪自己流下来的。“不恨了。他死了。” 秦墨站起来,沈牧之也跟著站起来。他们走到门口,秦墨转过身。 “张国强,你哥欠你的钱,你拿不回来了。你欠这个案子的,你得还。” “还什么?” “你知道什么,说出来。” 张国强站在原地,光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他低下头,像被什么东西彻底压垮了一样。 “孙梅是我哥介绍给周志强的。我哥给周志强干活,周志强让他找人,他找了孙梅。孙梅会哄人,会说话,周志强喜欢她。给她钱,养著她。后来孙梅知道得太多了,周志强不想留她,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李明找了我哥。说有一笔活,做完了,以前的帐一笔勾销,欠的也一笔勾销。 “什么活?” “搬家,弄四个人走,搬得远远的,不让他们再在城北这地界上露面。弄到哪也没人会说。” “他不知道是要杀人。他以为真是搬家。他到了才知道,晚了。他想跑,没跑成。” “那个陈旭,谁找来的?” “不知道。我哥没说过。可能是李明找的。也可能是周志强自己找的。” 沈牧之站在门口没动。他开口了,声音很低,但字字清楚。 “你刚才说的,敢在法庭上说吗?” 张国强整个人僵住了。他的嘴唇在发抖,手指也在抖,不是怕,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说出那些话就再也收不回来了。他点头了,很轻,像一棵被风吹了很久的树终於把最后一片叶子抖落了。 “敢。” 沈牧之走了出去。秦墨跟著他。两个人下了楼,站在路边。沈牧之拿出笔记本,写下一行字:张国强,目击者,证人。他知道周志强、李明、孙梅、张国栋之间的关係。他知道这是一场灭口,不是復仇。 “秦墨,张国强的证词,能把李明锁死。” “他把李明供出来。李明会把周志强供出来。链条就完整了。”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看著灰濛濛的天空。雨终於落下来了,不大,细细的,打在脸上凉凉的。 “走吧。还有一个人没见。” “谁?” “周志强。” 第一百六十二章 明暗之间 张国强的证词像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拧开了第一道门。门后面还有门。秦墨坐在办公室里,把那天晚上的时间线又画了一遍。出租屋:九点到凌晨,杀人、搬运、清理。化工厂:凌晨过后,拋尸、摆放、盖塑料布、浇水。两个地点,两个时间段,一批人。陈旭、孙强、李明、赵志远、张国强。五个活人,四个死人。活人比死人多,但活人都在怕。怕的东西不一样。陈旭怕自己白杀了,孙强怕被卷进去,李明怕周志强,赵志远怕李明死,张国强怕他哥。 秦墨拿起电话,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沈牧之,李明留著那几张照片。他不知道是谁寄的,但他留著。为什么?”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想了片刻。“为了保命。不是保自己的命,是保周志强的命。” “照片是谁拍的?” “陈旭?他跟踪赵小曼,看到她跟那四个人在一起,拍了。他不知道那四个人是谁,只知道他们是害死她老婆的人。他拍下来,是想记住他们的脸。照片怎么会到李明手里?陈旭给谁的?他谁也不认识。他认识孙强,但孙强不认识李明。” 沈牧之的呼吸声很沉。 “除非照片不是陈旭拍的。是另一个人,镜头对准的不是赵小曼,是对准那四个人。赵小曼在照片里,她不是主角,她只是背景。” “赵小曼站在河边,他们站在她身后,像是在推她——不,像是在跟她说话。但拍的时机恰好是前一天的同一时间。他们那天没有推她下去,是第二天才推的。拍照的人在记录什么?” 秦墨没说话,沈牧之也没掛。电话两头都在沉默。 “秦墨,申请搜查李明住处。” “证据呢?”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张国强的证词,行车电脑的数据,监控拍到李明下车步行到出租屋。这些不够申请搜查?” “够。但法官会不会批?” “试试。” 秦墨掛了电话。搜查令是第二天下午批下来的。 李明不在家,技术科的人进去了,秦墨站在门口看著。衣服、鞋子、厨房、卫生间、阳台、臥室、床底下、衣柜深处。衣柜最里面有一个铁盒子,跟当年方诚从恆远建材仓库里翻出来的那个一模一样。秦墨打开,里面是一沓照片,最上面那张——赵小曼站在河边,身后四个人模糊,看不清脸,但身形轮廓依稀可辨。照片背面用原子笔写著一行字:城北河,3月14日。案发前一天。 秦墨把照片翻过来看正面,背面是日期和地点。赵小曼的侧脸,短髮,穿著一件深色外套,站在河边,低头看水。身后四个人离她几步远,半包围的站位,不是散步,不是偶遇,是有意站在那里。照片不是偷拍的,不是长焦镜头,是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拍的。拍照的人,他们认识。 他翻开第二张。另一天,另一个地点。赵小曼从超市出来,身后远远地跟著一个人。脸看不清,但衣服跟出租屋死者之一相似。有人跟踪赵小曼,不是一天,是很多天。把跟踪的结果拍下来,洗出来,寄给李明。 李明留著。他知道照片意味著什么——他知道有人盯著那四个人,知道有人知道他们做了什么,知道那个人隨时可以把照片交给警察。 他留著,不是为了欣赏,是为了在她死后——在那些照片里的人死后——把它们销毁。他还来得及销毁。他没有。他怕的不是警察,是寄照片的人。他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也许什么也不要,也许在等他自首。他不知道。他不敢赌。 秦墨把照片装进证物袋,签了封条。他走到阳台上,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照片找到了。赵小曼案发前一天在河边,身后站著四个人。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拍照的人在跟踪赵小曼,也在跟踪那四个人。他把照片寄给李明。李明知道有人知道。他留著,想以后销毁。他没来得及,也许他根本没打算销毁。” “照片不是陈旭拍的。陈旭不会拍照,不会跟踪,不会把照片洗出来寄给別人。他只会看。他看完了,记住了,打上去了。” “不是一个人。” 秦墨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风从北边灌过来,很凉,吹得他衣领翻起来。他转过身,走进屋里。技术科的人还在拍照取证,他走到客厅中间,环视这间普通的出租屋。普通的地砖、普通的墙面、普通的灯。住在这里的人,不普通。 沈牧之的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所有照片一张一张翻完。赵小曼在河边,在超市,在公交站,在出租屋附近。每一张照片里的人都在动,只有赵小曼的脸每一次都正对著镜头——她知道有人在拍她,她没躲,她不会躲,她在看他。那是她丈夫拍的吗?不是。陈旭不会站在她面前拍她,她也不会那样看他。那种眼神不是夫妻之间的眼神,是求助。她在向他求助,她认识拍照的人。认识,但不熟悉。他是陈旭认识的人吗?陈旭认识的人不多,孙强、赵志远。孙强不会拍照,赵志远不会跟踪她妹妹。那是谁? 照片里的那四个人也在动,从城北河边,到城东出租屋,来回变换地点。拍照的人去哪他们去哪,他们做什么他拍什么。他记录,他不干预。他在等。等他们动手。他等到他们动手了——赵小曼死了,意外溺亡。他手里攥著照片,没报警。他等到两年后有人替他杀了他们,陈旭动手了。他把照片寄给李明,他不怕李明知道有人盯著他——他就是想让李明知道。李明会慌,会怕,会露出破绽。他没露,他忍住了。他收到照片,看了,锁进铁盒子里,等风头过了再处理。他等得久了一点。 沈牧之的电话又打进来了。 “秦墨,照片上的人,除了赵小曼和四个死者,还有没有第五个?” 秦墨把照片重新翻了一遍。 “有。每一张都有。同一个位置,同一个距离,同一个角度。他在拍赵小曼,也在拍那四个人。赵小曼看他,他不看镜头。他看的是那四个人。” “他是谁?” 秦墨盯著照片最边缘那半个模糊的身影。 “不知道。但他穿的衣服,跟那天晚上出租屋门口站著的那个人的衣服,一样。” 秦墨把那张照片抽出来。出租屋门口的监控截图里,站著一个人,身穿深色外套,看不清脸,但衣服的轮廓、顏色、款式,跟照片里那半个身影高度一致。他一直在,从赵小曼活著的时候,到她死后两年,他都在。他不是旁观者,他是记录者。他不知道他是谁,但知道他一直在看。他没动手,没报警,没救赵小曼,没阻止陈旭。他只是在看,在拍,在等。 沈牧之的声音沉下去了。 “秦墨,这个人比李明更麻烦。” “为什么?” “因为李明动手了。这个人没有。他什么都没做。法律不能惩罚什么都没做的人。” 秦墨掛了电话。 夕阳西沉,屋里没开灯,光线一点一点暗下去。那张照片的边缘,那个人影也越来越模糊,与暮色融为一体。秦墨看不到了,但他知道,那个人还在某个地方站著,某个窗户后面,某条街上,某辆车的后视镜里。 他看著秦墨,也看著沈牧之,看著他们一步一步靠近出租屋那扇门。他没动,他不需要动。他已经把照片寄出去了,李明收到了,陈旭等到了,四个人死了。他的任务完成了,他消失了。 秦墨把证物袋封好,装进公文包。走下楼,发动车子。路灯光线昏黄,从挡风玻璃铺进来。秦墨开著车,在午夜空旷的街道上,从城北开回城东,从李明的住处到分局,路过化工厂、出租屋、翠屏小区。三个地方,十几个活人,四个死人,一个人站在暗处看著这一切。他看著后视镜里的街道,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那半个人影没有出现在镜子里。但他知道他在,一直都在,从两年前赵小曼站在河边的那一刻就在。他拍下最后一张照片,寄出最后一封信,关掉手机,消失在人群里。 秦墨把车停在分局楼下,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的消息发过来了。 “那半个人影,是谁?” 秦墨回了两个字。“不知道。” 后视镜里,路灯灭了。他的车里和车外都暗著,只剩仪錶盘幽蓝的光映在脸上,安静地亮著。 第一百六十三章 影子 照片里的人像影子一样贴在画面的最边缘,不越界,不消失。秦墨把那些照片按时间顺序排开,从赵小曼活著的时候,到她死后两年。每一张照片的角落里都有那半个模糊的身影。他穿同一件深色外套,站同一个位置,用同一个角度,像一台被固定在轨道上的摄像机。 秦墨翻出陈旭案发前一个月的监控录像,城北河边那条路,车少人稀,监控探头不多,但每个探头都拍到了他。下午三点,东岸,他站在河边护栏后面,面朝马路。下午五点,西岸,他坐在长椅上,面朝河面。傍晚六点,桥下,他靠墙站著,面朝桥洞。他不是在跟踪某一个人,是在等某一个人从某一个方向走过来。他知道赵小曼每天这个时候会从河边经过,也知道那四个人每天这个时候会在出租屋附近出现。他计算过时间、路线、角度,相机举到眼前,按下快门。 秦墨把监控截图发给沈牧之,照片里的那半个身影,看不清脸,只看得到深色外套的衣角。沈牧之打来电话。 “他一直在。他什么都知道。他不说。” “他比李明乾净。李明手上沾著血,他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一个站著的、看著的、什么都没做的人。法律拿他没办法。” 秦墨把截图列印出来,用磁铁吸在白板上。那半个模糊的身影在白板上不占地方,光线从侧面打上去,轮廓似乎比纸面上更清晰。 “他没办法定罪,但有办法开口。” 沈牧之没回答,电话掛了。 秦墨坐在白板前,盯著那个影子,回放那些监控画面。他出现的时间很有规律,下午三点到六点,城北河边,几乎每天如此。他住在那附近吗?还是工作在那附近? 秦墨调出监控周围三公里的常住人口信息。城北那片老城区,户籍人口不多,外来租户多,流动性大。他先按年龄筛,监控里的人目测三四十岁,男性,中等身材,深色外套。结果有两百多人,他一个一个地看。看到第三十七个的时候,他停住了。王志远,男,三十八岁,无业,住城北翠屏小区,离孙强家隔两栋楼。秦墨盯著屏幕上那张证件照,眼睛不大,下巴有点宽,嘴唇薄,跟周志强不像,跟张国栋也不像,但那种不动声色的沉著,像从同一块模子里倒出来的。 他拨了沈牧之的號码,用肩膀夹著手机边翻资料边说。 “沈牧之,我查到一个住翠屏小区的。王志远,三十八岁,无业,离孙强家很近。他有可能认识孙强,也可能认识李明,也可能就是每天在城北河边拍照的那个人。” “拘留他?” “没证据。他没有犯罪,什么也没做,没有东西可以拘留他。但我可以请他来喝茶。不是审讯,是聊天。” 沈牧之同意了。 第二天下午,王志远来了。他穿的不是照片里那件深色外套,换了一件深蓝色的夹克,领子竖起来。他的脸比证件照上老了十岁,颧骨更高,眼窝更深,嘴唇还是那么薄。沈牧之先开口了。 “王先生,请坐。” 王志远坐下来,背不靠椅背。 “你认识陈旭吗?” “不认识。” “认识孙强吗?” “不认识。” “认识张国栋吗?” “不认识。” 沈牧之把监控截图从笔记本电脑上调出来,把屏幕转向王志远。 “王先生,这个人是你吗?” 王志远看著屏幕,看了很久,久到会议室里的空气慢慢变稠,像有东西在凝结。 “是。” “你在拍什么?” “我在拍风景。” “城北河边的风景,你拍了几个月?” “我喜欢摄影。” 沈牧之没有反驳他。风景摄影师不会在同一条河边同一时段站几个月,不会站在同样的位置只为了拍同一片水、同一棵树、同一堵墙。他在拍人。 “王先生,你认识照片里的人吗?” 王志远没说话。沈牧之把照片一张一张往前翻,赵小曼、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他们从照片里看著镜头,有的在笑,有的面无表情,赵小曼的目光透著慌张。 “她认识你。她看著你,她在向你求助。你没帮她。” 王志远嘴唇的缝隙慢慢往里收,像要把那两个字重新吞进去,但已经来不及了。 “她是我妹妹。”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赵小曼姓赵,他姓王。同母异父,或者表亲,或者根本不是亲的——是那种认定的妹妹。沈牧之没问。 “你妹妹被人害了,你知道是谁害的。你有证据,你不报警。你等。等陈旭替她报仇。你知道陈旭会动手。你拍下他的每一步行程、每一个落脚点、每一天出行轨跡。你发给李明了。” 沈牧之顿了顿。 “李明知道是你拍的?” “不知道。我用的是临时邮箱,化名,查不到。” “所以你不是在帮陈旭,你是在逼陈旭。” 王志远低著头。“他在查那些人,查了很久,一直没找到。我把他们的地址发给他了。我没告诉他我是谁。” 沈牧之一段很长很长的沉默过后才终於开口。 “陈旭杀人的时候,你在哪?” “出租屋门口。” “你看到什么了?” “他进去了。我站在门口等。我等了很久。他出来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 “他是走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他手里还握著铁管。” “你报警了吗?” “没有。” “你拦他了吗?” “没有。” “你什么都没做。” 王志远低下头,肩膀在抖,声音卡在喉咙口。 “我不敢。我怕死,我怕坐牢,我怕被认出来。我什么都没做。但我在等,等他把他们都杀完,等他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等那个人欠下来的那条命还完。”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赵小曼是他妹妹,死了两年了。他知道是谁害的,有证据,不报警。他等,等陈旭动手。他把那四个人的地址发给他,不是一次发完,是分批发。陈旭杀完一个,他发下一个。他不是在帮他,是在遥控他。 秦墨坐在旁边始终一言不发,把笔记本推到王志远面前。 “王先生,你刚才说的,自己写下来。写清楚。你什么时候知道赵小曼是被害的,怎么知道的。你什么时候开始跟踪那四个人,拍了多少照片。怎么发给李明的,发了多少。陈旭的地址是不是你给的,给了几个。” 王志远拿起笔,手在抖,写了很久。会议室里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秦墨等著。 沈牧之拿起外套,走到门口,没回头。 “王先生,你今天不该来。” 王志远的笔停了一下。“我知道。”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出去。秦墨坐在桌前,看著王志远写完最后一个字,签上名,按下手印。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楼下那个穿深蓝色夹克的人影走远。他不是凶手,他手上没沾血,他在门口站著,听著陈旭在里面杀人。他没进去,没阻止,没报警。他借刀杀人,杀的是欠妹妹那条命的人,他自己不用还。 王志远的身影匯入街道的人流,不见了。明天他还会去城北河边吗?也许去,也许不去。受害人已经死了,凶手已经抓了,他不需要再拍了。他站在取景器后面记录著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他把它们寄给李明。李明只需要知道——有人在看著你。 他不用再拍了。 秦墨转身走回桌前,拿起那几页纸。记录详细,字写得慢,但每一笔都很用力,划破纸背。他折好放进信封里,锁进抽屉。 从陈旭到李明,从李明到周志强,从周志强到王志远。链条上的人一个个浮出水面,最底下的那个还在暗处。谁在为周志强提供掩护?谁在帮他拿地、批贷款、摆平麻烦?他是商人,没有保护伞,他早就被竞爭对手吃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公司还在运转,楼盘还在卖。有钱,有势,有关係,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人在他身后站著,撑著,不让天塌下来。王志远、孙强、赵志远、李明、陈旭,他们都只是工具。 秦墨走到窗前,窗外的街灯次第亮起,一辆黑色suv从街角驶过——不是李明的车,车牌对不上,车型也不像,他盯著那辆车的尾灯看了很久,直到它消失在下一个路口。 沈牧之的电话又来了。 “王志远的事不要声张,他什么都没做,传到网上会被骂死,但他確实什么都没做。” “他没替自己辩解一句。” “他不需要辩解。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们都没掛电话。谁先掛的不知道,两个人都没说话,电话一直通著。过了很久,沈牧之才说了一句,声音很低,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走吧,剩下的交给检察官。” 秦墨掛了电话,坐在窗前。深夜,城里的灯火一盏一盏灭下去。他拿出笔记本,在王志远的名字旁边写了一行字:他不是凶手,工具够锋利,刀刃也不会沾血。 第一百六十四章 堡垒 周志强没有被传唤,没有被拘留,甚至没有被请去“喝茶”。秦墨申请了传唤证,批下来了。周志强的律师打来电话,说周总周四上午可以到分局谈话。秦墨说好。周四上午,周志强提前十分钟到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头髮梳得一丝不苟,身上没有香水味,只有洗衣液淡淡的皂香。他独自来的,没有带律师,这出乎秦墨的预料。沈牧之坐在秦墨旁边,没有穿律师袍,他是来“旁听”的。 “周志强,赵小曼你认识吗?” “不认识。” “孙梅呢?” “认识。她以前在我的项目上做过销售。” “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呢?” “不认识。” 周志强的回答很流畅,不需要思考,像背过很多遍的台本。他不认识赵小曼,不知道赵小曼是谁。不认识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没听过这些名字。秦墨把照片推到他面前。 “这个女人,你每个月给她打五千块。打了快两年。” 周志强低著头,看著照片里孙梅的脸,把照片推回来。 “她以前在我项目上做过销售,业绩不错。后来她找我借钱,说家里有困难,我借了。她说她慢慢还。我没催过。” “你借了她多少钱?” “记不清了。大概几万块。” “还了吗?” “没有。我不缺那点钱。” “今年一月为什么不借了?” “她没再找我。” 沈牧之看到周志强无名指上的戒指——婚戒,铂金的,很细。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背后有一个团队——不是律师,是更隱秘的东西。 “赵小曼的死,你知道吗?” “新闻上看到了。” “孙梅的死,你也看到了。” “嗯。” “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周志强看著秦墨的眼睛,不急不躁,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世界上的巧事很多。我不能每一件都关心。” 秦墨把行车电脑的数据报告推过去。他的车没有出现在任何监控里,他的名下没有可疑车辆,李明的车跟他没有关係。车的燃油效率、行驶里程、平均时速,都跟他的罪名无关。他的手指动了一下。 秦墨把出租屋门口的照片推过来,鞋印標记。周志强的鞋码跟他名下任何一辆车的轮胎花纹都不匹配,他跟那间出租屋的距离,隔著一整个城北。谁开车去过那里,谁步行去过那里,谁翻墙去过那里。 他站起来。 “秦警官,没有別的事,我先走了。下午还有个会。” 秦墨没拦他。周志强走了。羊绒大衣很轻的脚步声从走廊那头一点一点消失。沈牧之没动。 “他比李明难对付。李明有怕的东西,他不怕。” “他不怕,是因为他知道我们动不了他。没有直接证据。” “李明不会供他。” “李明不供他,张国强不认识他,王志远不认识他。陈旭不认识他。他隔著三层人。每一层都是防火材料,烧不到他。” 秦墨把桌上的资料收进文件袋里。周志强的名字不会被写进起诉书。他会继续开他的会、建他的楼、给需要打点的人打点。赵小曼的死跟他无关,孙梅的死跟他无关,他只是一个借钱给前员工的老板。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周志强的黑色轿车驶出分局大门,匯入主路的车流,车牌很快就被淹没在同向行驶的车海里,再也分辨不出是哪一辆。他提前下车,步行来的,车停在两条街外。司机开的,他一个人走进分局。他说他没带律师,他不需要律师,因为他没做过需要律师的事。他的律师在车里等著,没进来。不需要进来,因为当事人不会说错话。 沈牧之转过身。 “秦墨,赵小曼的案卷里,有没有提到她跟周志强的关係?” “没有。案卷里没有周志强的名字。” “一个建筑商,一个拆迁户。他的公司要拆她家的房子。补偿款谈不拢,拖了很久。最后她死了,意外溺亡。房子拆了,项目动了。他的公司赚了几个亿。” 秦墨的手指停了一下。 “你查过?” “查过。赵小曼家的房子在化工厂旁边,那块地周志强前年拍下的。拆迁的时候,赵小曼是最后一户。她不肯签。她死了。她死了,她家签了。” 秦墨坐在桌前。陈旭说那四个人害死了他老婆,没人信。他信了,他找到他们,杀了他们。那四个人不是主谋。他们是执行者,李明是派任务的人,周志强是发钱的人。发钱的人不会说“去杀人”,他会说“去处理”。处理有很多种方式。他们选了最快的一种。赵小曼沉在河底,房子拆了,项目动了。周志强赚了几个亿。几个亿里分出一小部分养著那四个人,养著孙梅,养著张国栋,养著他们所有人。他们知道的太多,养著比灭口便宜。 孙梅的匯款今年一月停了,三月她死了。他不需要再养她了。她不能开口了,不是因为死了才不开口,是因为不开口了才死。 “沈牧之,陈旭不想知道地址是谁给的。他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知道那四个人该死。” 王建国留下了照片。李明留著照片,他知道周志强让他养著的人不是用来养的是用来灭口的。他留下照片不是为了勒索,是为了自保。他知道周志强隨时可以让他也消失。孙梅死了,张国栋死了,下一个也许是他。他手里有照片,有邮件,有证据。周志强不敢动他,不是因为怕他这个人,是怕他手里的东西。 沈牧之站在窗前。街灯昏黄,照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映出模糊的光晕。李明在看守所里等著第三次提审,周志强在回家路上。他上车之前,车窗没关。有人从路边走过来,递给他一个文件袋,他没接。司机接了。周志强坐在后排座上看著窗外,那个递文件袋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段路没有监控,车牌拍不到,人脸看不清。秦墨想调都调不到。周志强不沾手,他不需要沾手。他只需要坐在办公室里,等电话响,事情就办成了。赵小曼死了,房子拆了,项目动了,几个亿落袋。四个知情人也在指定时间被同时清除。李明拿著照片不敢说话。案子结了。 沈牧之转过身。“秦墨,陈旭的辩护策略要改。” “改什么?” “不是减刑。是立功。他供出李明,李明供出周志强。陈旭还没开口指认李明。” “他会开口。” “为什么?” “因为他老婆的仇还没报完。他以为是那四个人杀了他老婆,他杀了他们。他以为仇报了,他没报完。” 秦墨没回答。 沈牧之拉开会议室的门。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白色的光铺了一地。他走了出去,秦墨没送他。 沈牧之走到楼梯口停了一步。周志强的堡垒比他预想的更厚。他本人穿三层甲,外围隔三道墙。李明是第一道墙,他挡住了所有的碎片。就算炸开李明,后面还有一道接一道的钢筋混凝土承重墙。周志强坐在最里面,听外面的声音,不管爆炸声有多大都不会波及他分毫。 沈牧之下了楼。 秦墨一个人坐在会议室。他把周志强的照片贴在白板上,在所有关联人中间画了一圈又问號。他离案子很远,远到碰不到。但他离所有线头都很近。每一根线都在他手里攥著。他轻轻动一下手指,就会有人替他去做剩下的事。他不需要去现场,不需要见那些人,不需要说“杀人”两个字。他只需要说“那地方该清乾净了”。清乾净三个字,够用了。 秦墨把白板上的灯关了,走出会议室,走廊里的声控灯一盏一盏亮起来,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灭掉。 第一百六十五章 炸开 陈旭的第四次会面,沈牧之没有提前通知。他直接去了看守所,办了手续,坐在会见室里等。陈旭被带进来的时候,脚步比上次更沉了。他的头髮长了很多,贴在额头上,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深得像被人揍过。他坐下来,拿起话筒,没说话。沈牧之也没说话,隔著玻璃看著他的眼睛。那种眼神已经不是在扛了,是在等。等沈牧之开口,等秦墨来提审,等法院开庭,等判决下来,等死。他在等所有的程序走完,然后把自己交给法律。沈牧之不让他等。 “陈旭,你老婆出事那天,你跟踪他们。你看到他们把她推进河里。是谁告诉你那四个人住在哪里?” 陈旭的手在话筒上握紧了,指节发白。他没有掛电话,也没有把话筒放下。他在做决定,说还是不说,扛还是不扛,一个人扛到底还是把压在心底的石板撬开一条缝,让光透进来。 “赵志远。他是小曼的哥哥。他比我先知道那些人在哪。他把地址给我了。” 沈牧之靠住椅背。赵志远,陈旭的大舅子,赵小曼的亲哥哥。他在墙外面等了三个小时,等陈旭出来,等李明从墙头翻下来。他知道不是陈旭一个人,他也不止在外面等人,他把地址给了陈旭。他比陈旭更早知道那四个人的下落。他查了多久?一年?两年?从赵小曼死后就开始查。他没跟陈旭说,他怕陈旭衝动。他等著,等到陈旭自己开口问。 “你知道他也在外面?” 陈旭没回答。他听到铁管击碎头骨的声音。他知道赵志远在外面,知道他不敢进来,知道他会怕。他怕的不是陈旭杀了人,是怕自己成了教唆犯。他把地址给了陈旭,陈旭杀了人,他就是递刀的人。 “陈旭,赵志远给你的地址,是几个人的?” “四个。” “一次给的?” “分两次。第一次两个。过了一周,又给了两个。” “他知道你要干什么?” “不知道。我没说。” “他给你地址的时候,说什么了吗?” 陈旭的头低下去,额头几乎贴到桌面。 “他说,『哥只能帮你到这了』。” 沈牧之闭上眼睛。赵志远说了这句话。他知道陈旭要干什么,给他地址,告诉他这是你要找的人。他不多问,不阻止。他怕,他怕陈旭出事,也怕自己出事。他走了一半的路,剩下的一半把陈旭推到前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01??????.??????隨时读 】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陈旭没回答。 “陈旭,赵志远是你老婆的哥哥。他妹妹死了,他比你还难过。他查了两年,查到那四个人的地址,他自己不敢动手。他把地址给你了,他以为你也不会动手。” “他错了。你动手了。” “他在外面等你,他怕你死在里面。你活著出来了。你自首了。他更怕了。” “李明翻墙出来,他接住他。你不知道墙外面等你的不止赵志远一个人,还有李明。他们不认识,但他们都在那堵墙外面等著里面结束。” “陈旭,赵志远不是主谋,他只是一个死了妹妹的哥哥。他走错了一步,给了你地址。这一步可以判三年,也可以判缓刑。你帮他,还是害他?” 陈旭抬起头,眼眶红了。 “我不知道。”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金属冰凉。他没回头,声音低沉。“你想好了。下次提审,秦墨会问。” 他推开门,走出去。走廊里的声控灯次第亮起,惨白的光在头顶铺开,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灭掉。 秦墨在走廊尽头靠著墙,手里拿著两杯咖啡,递了一杯给沈牧之。 “他说了?” “赵志远。地址是赵志远给的。” 秦墨没说话,咖啡举到嘴边停在那,没喝。他早知道,但他要陈旭亲口说出来。赵志远是陈旭老婆的哥哥,亲哥哥,一母同胞。他比陈旭更早找到那四个人的地址,没报警,没告诉陈旭,自己查了两年,越查越绝望。那四个人杀了他妹妹,没人抓他们。他不敢动手,他把地址给了陈旭。他以为陈旭只会打他们一顿,报仇不是这样报的。他不知道陈旭会杀人。他没问,陈旭也没说。但地址从赵志远手里递出去的那一秒钟,他就再也回不去了。 秦墨把咖啡放在窗台上。 “抓。” 沈牧之没拦他。赵志远在墙外面等了三个小时,他怕陈旭死在里面,也怕陈旭活著出来。活著出来他就得面对自己递给他的那四张纸条。他比陈旭更早就知道那四个人在哪里,他早就该报警,早就该把证据交给警方,早就该在妹妹的案卷上签字。他什么都没做。 下午,赵志远被带到了分局。他没有拒捕,没有逃跑,警察敲门的时候他开的门,自己伸出手让銬上。审讯室里,秦墨坐在他对面。赵志远低著头,肩膀內扣。 “赵志远,陈旭的地址是你给的?” “是。” “几个人?” “四个。” “分几次给的?” “两次。” “你知道陈旭要干什么吗?” 赵志远沉默了一会儿。“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他没说,但我知道。” 秦墨停了一下。“你为什么不报警?” 赵志远没回答,他的眼泪流下来了。 “我妹妹死了。我知道谁害的。我报警了,没用。他们说是意外。我不信,我自己查。我查了两年,查到那四个人住的地方。我不敢动手——我是在等她老公动手。” “他替我动手了,我不用坐牢。” “你没动手。你给了地址。你是递刀的人。” 赵志远的眼泪乾了。他抬起头,眼眶红红的。 “我没想他杀人。” “你想到了。你给他的时候就知道他会杀人。” “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 “我了解他。从妹妹嫁给他那天就了解他。他认死理,一条道走到黑。他认定那四个人害死小曼,就会杀了他们。我给不给他地址他都会找到他们。我只是帮他省了两年。” 秦墨靠在椅背上。陈旭帮他省了两年,他自己也省了两年。他不用去跟踪那四个人,不用半夜站在出租屋门口等著他们回来,不用在妹妹坟前说对不起。陈旭替他做了,他只在墙外面等著他活著出来。 “赵志远,你知道墙外面还有人在等吗?” “谁?” “李明。你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你。你们在墙外面等同一件事。你等陈旭,他等李明。” 赵志远低下头。“我一个人。没看见別人。” 秦墨站起来,走到门口,没回头。 “赵志远,陈旭说了一句话。他说『哥只能帮你到这了』。他记了两年,他知道你在外面等了三个小时。他扛到现在,扛不住了。” 赵志远蹲下来,双手捂著耳朵,肩膀在抖。 秦墨走出审讯室,带上门,走廊里声控灯又亮了。沈牧之站在窗边,递给他一杯新咖啡。 “赵志远认了?” “认了。地址他给的。他知道陈旭会杀人。” 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知道陈旭会杀人,还是把地址给了他。他是主谋吗?” “不是。他是递刀的人,杀人那个是陈旭。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被害人亲属?证人?还是从犯?法律能判他几年,他自己判了自己无期。” 走廊尽头的灯灭了。没有人经过,声控灯不会自动亮起,暗了就不亮了。沈牧之把咖啡杯放在窗台上。周志强的堡垒,从陈旭到赵志远,从赵志远到李明。李明有照片,四个人死之前李明不知道那几张照片会是他自己的催命符。 沈牧之看向秦墨。秦墨靠著墙,手里咖啡杯没喝,也没放下,端了很久。 “陈旭那边还扛著李明。” “扛不了多久。赵志远进来,他就鬆了。他保护赵志远,赵志远自己进来了,他护不住了。他会把李明供出来。” 秦墨推开审讯室的门,赵志远还蹲在地上。他走过去蹲下来,声音放低了很多。 “赵志远,那四个人杀你妹妹的时候,你在哪?” 赵志远放开耳朵,抬起头,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新的从眼眶底下渗出来,顺著鼻翼往下淌。 “我在外地打工。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火化了。我连最后一面都没见著。” “你恨他们吗?” “恨。” “你恨陈旭吗?” “……不恨。他是我妹夫。他是我们家的人。” “他帮你妹妹报了仇,你帮他扛了这一截,就扛够了。李明那截不需要你扛。你扛不动。” 赵志远没说话。秦墨站起来,审讯室里的灯管太亮,把一切都照得无处可藏。赵志远坐在椅子上,手銬在日光灯下反著冷光。他没再说话,眼珠子不停往自己膝盖上落。在等秦墨出去,等门关上,等走廊里的灯灭了,一个人待在这间灰色的软包墙壁里,把二十四小时分成很多段,一段一段熬过去。 秦墨关上门。沈牧之还站在窗前,城市的灯火在夜色里舖开,密密麻麻。 “赵志远不是坏人。他要是坏人,就不会在外面等三个小时,等陈旭活著出来。” 秦墨靠在他旁边的墙上。城北那片荒地,那堵墙,三个活人站在墙的两边,各怀心思。李明怕周志强杀他灭口,赵志远怕陈旭死在里面,陈旭怕自己活著出来。他们什么都没说,墙倒是替他们记住了每一寸裂缝。 沈牧之慢慢转过脸,看著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 “该去见李明了。赵志远进来了,陈旭鬆了。李明也该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