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翘家少女
“小曼,小曼!你跑什么?等等我!”
曹令仪在玫瑰园的石子路上跑得气喘吁吁,紧紧追著前面的身影。
前面的陆小曼轻轻提起月白色的学生裙,露出玉色的纤细小腿,白袜上端的蕾丝边隨著跑动轻轻晃动,像阳光底下一只慌不择路、却又义无反顾的林间精灵。
她像是完全没听见身后的呼喊,只顾著往前跑,嘴里还如梦囈般反覆呢喃著:“应该是这样才对……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根本不是……”
曹令仪真是搞不懂,自己的闺蜜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不就是一首白话诗吗?就算写得再好,读的时候又哭又笑也就罢了,如今竟像失了魂一样,连圣心学堂最看重的淑女仪態都不要了,横衝直撞得倒和外面的野丫头似的。
好在陆小曼自幼体弱,哮喘和胃病缠了多年,没跑多远,脚步就慢了下来,终於还是被曹令仪赶上,连拉带拽地把她拖到了花园最僻静的墙角。
不然这般不顾礼仪的模样,被学堂里古板的法国修女看见,还不知道要如何惩罚呢。
两人並排蹲在爬满蔷薇的墙根下,陆小曼因为剧烈运动而泛红的脸颊渐渐平復,胸口的起伏也缓了下来。
她偏过头,看向曹令仪,一双杏眼里满是少女独有的倔强,认认真真地问道:“令仪,连你也要拦著我吗?”
“我拦著你什么?”曹令仪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现在是压根不知道你要干什么!陆小曼,你疯魔了吗你?”
陆小曼闻言低下头,把脸深深埋在膝盖里,一言不发,只有露在外面的手指,死死攥著那份被揉得有些发皱的《时事新报?学灯》。
“这诗到底写了什么?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我当初就不该拿给你看!”
曹令仪无奈地嘆了口气,从她手里抽过那份报纸,一字一句地,把那首《致橡树》又细细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她也陷入了沉默。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她又怎么会不懂陆小曼此时的所思所想呢?
说来也怪陈华隱,他实在不该低估这么一首诗,放在1921年的民国会掀起何等石破天惊的波澜。
此时距离胡適发表《文学改良芻议》,开启白话文运动,也才不过四年时间,白话诗的创作更是还处在开荒拓土的阶段。
后世耳熟能详的徐志摩、戴望舒,此刻还未开始诗歌创作;而作为白话诗先行者的胡適,其《尝试集》中的代表作则是这样的: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好吧,平心而论也没有网络上群嘲的那么差,毕竟人家都说了只是尝试了,也不应该苛求什么。
可凡事就怕对比,《致橡树》是后世朦朧诗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与北岛的《回答》、顾城的《一代人》齐名。
它第一次在中国现代诗歌里,如此清晰、坚定、又优美地提出了独立、平等、彼此尊重的现代爱情观,而它的问世,比原时空足足早了五十六年。
对於陆小曼这些第一次触碰到“独立”“平等”真正內核的少女而言,这首诗哪里是一首诗,分明是一道劈开混沌的光。
“我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陆小曼终於抬起头,眼里闪著从未有过的光,语气无比坚定:
“这个叫春隱的诗人,该是活得多通透啊。我决不肯要附庸的爱情,不愿做一只趋炎附势的凌霄花,借著別人的高枝炫耀自己。我是独立的,我必须要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我不愿只做男人背后的女人,一辈子困在四方院子里,相夫教子,举案齐眉!”
她越说越激动,指尖指著报纸上的诗句,声音微微发颤:“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靄、流嵐、虹霓。这才是爱情,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
“王賡给不了我这些。”陆小曼的声音瞬间低了下去,“他想要的,只是一个传统的、温顺的、懂得三从四德的旧式妻子。嫁给他,我的人生就结束了,我不会幸福的。”
她深吸一口气,看著曹令仪,一字一句地说道:“令仪,我想我要逃走了。”
曹令仪看著她眼里的决绝,愣了半天。
她沉默了许久,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包,不由分说地塞进了陆小曼的怀里。
“这是做什么?”陆小曼惊讶地看著她。
“钱啊!”曹令仪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伸手又在她额头上轻点了一下,“你不是要逃走吗?那就回你老家上海。这里是2000块大洋,我身上的零用钱都在这里了。””
她嘆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又带著几分羡慕:“真是服了你了,都要翘家了,还跟个不諳世事的孩子似的,身上连点钱都没有,路上喝西北风吗?”
“令仪……”陆小曼的眼眶瞬间红了,“你……”
“谁让我们是姐妹呢。”曹令仪拍了拍她的手,笑了笑,眼里却藏著一丝难以察觉的伤感,“我支持你,人活一辈子,总得为自己想要的东西疯一次。”
“那你不和我一起走吗?”陆小曼拉著她的手,急切地问道。
曹令仪轻轻摇了摇头,別过脸去,看向远处的法式校舍,声音低了下去:“小曼,我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这样的勇气,更羡慕你身后,有真心疼你、为你托底的父母。就算你闹得天翻地覆,陆司长和陆夫人也只会心疼你,不会真的怪你。”
“可我不行。”她的声音里带著一丝苦涩,“自从我父亲被革职之后,我们家就不一样了。我走了,家里怎么办?我不能再给我父母惹麻烦了。”
话说到这里,便再也不肯多言。她拉起陆小曼,拍了拍她身上的尘土:“走吧,我去帮你买去天津的火车票,到了天津再转去上海的海轮,买特等舱,你身子弱,经不起折腾。路上该注意的,我都一一交代给你。”
陆小曼懵懵懂懂地跟在她身后,手里紧紧攥著那个装著大洋的布包,还有那份印著《致橡树》的报纸,眼里的泪终於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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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月台上人声鼎沸,蒸汽火车的鸣笛声震耳欲聋。
陆定拍了拍身旁妻子吴曼华的肩膀,抬了抬下巴,指著检票口的方向:“你看,那不是我们的女儿?”
“我养了十七年的女儿,我还能不认识?”吴曼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语气里满是心疼,“真是女大不由娘,说起来也是可笑,我们这女儿翘家,第一件事居然是先回北平的家里收拾行李,生怕我们不知道她要走似的。”
她转头看向陆定,眉头紧锁:“你说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僕人都撞见她收拾行李了,让他们把她扣下便是了,现在又巴巴地追到火车站来,算怎么回事?”
“扣下?扣下之后呢?”陆定反问了一句,语气里满是无奈,“是不是还得找个屋子把她关进去?你这个当娘的能捨得?”
“偏你会疼女儿,我就是那狠心的后妈不成?”吴曼华的眼眶红了,別过脸去。
陆定连忙伸手搂住她,轻声安抚:“好了好了,谁不知道,小曼平日里跟你最亲,我说她一句,你都要护半天。”
他看著远处检票口,女儿纤细的身影被曹令仪护著,一步步走向火车,语气里满是感慨:“也是我陆某福薄,夫人替我生了九个孩子,最终却只有小曼一个平安长大了。我们做父母的,这辈子所求的,不就是她能一辈子平安喜乐吗?”
“那原定十月的婚礼怎么办?”吴曼华嘆了口气,“王賡那孩子,確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家世、人品、才学,样样都挑不出错处。”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强扭的瓜不甜。”陆定摇了摇头,“由她去吧。上海那边都是我们的亲朋故旧,她的安全定然无虞,就当让她出去散散心。也许等她想清楚了,自己就回来了。”
“希望如此吧。”吴曼华轻轻嘆了口气,不再说话。
夫妻二人站在月台上,目送著那列开往天津的火车,鸣著长笛,缓缓驶出了站台,最终消失在铁轨的尽头。
曹令仪在玫瑰园的石子路上跑得气喘吁吁,紧紧追著前面的身影。
前面的陆小曼轻轻提起月白色的学生裙,露出玉色的纤细小腿,白袜上端的蕾丝边隨著跑动轻轻晃动,像阳光底下一只慌不择路、却又义无反顾的林间精灵。
她像是完全没听见身后的呼喊,只顾著往前跑,嘴里还如梦囈般反覆呢喃著:“应该是这样才对……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根本不是……”
曹令仪真是搞不懂,自己的闺蜜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不就是一首白话诗吗?就算写得再好,读的时候又哭又笑也就罢了,如今竟像失了魂一样,连圣心学堂最看重的淑女仪態都不要了,横衝直撞得倒和外面的野丫头似的。
好在陆小曼自幼体弱,哮喘和胃病缠了多年,没跑多远,脚步就慢了下来,终於还是被曹令仪赶上,连拉带拽地把她拖到了花园最僻静的墙角。
不然这般不顾礼仪的模样,被学堂里古板的法国修女看见,还不知道要如何惩罚呢。
两人並排蹲在爬满蔷薇的墙根下,陆小曼因为剧烈运动而泛红的脸颊渐渐平復,胸口的起伏也缓了下来。
她偏过头,看向曹令仪,一双杏眼里满是少女独有的倔强,认认真真地问道:“令仪,连你也要拦著我吗?”
“我拦著你什么?”曹令仪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现在是压根不知道你要干什么!陆小曼,你疯魔了吗你?”
陆小曼闻言低下头,把脸深深埋在膝盖里,一言不发,只有露在外面的手指,死死攥著那份被揉得有些发皱的《时事新报?学灯》。
“这诗到底写了什么?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我当初就不该拿给你看!”
曹令仪无奈地嘆了口气,从她手里抽过那份报纸,一字一句地,把那首《致橡树》又细细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她也陷入了沉默。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她又怎么会不懂陆小曼此时的所思所想呢?
说来也怪陈华隱,他实在不该低估这么一首诗,放在1921年的民国会掀起何等石破天惊的波澜。
此时距离胡適发表《文学改良芻议》,开启白话文运动,也才不过四年时间,白话诗的创作更是还处在开荒拓土的阶段。
后世耳熟能详的徐志摩、戴望舒,此刻还未开始诗歌创作;而作为白话诗先行者的胡適,其《尝试集》中的代表作则是这样的: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好吧,平心而论也没有网络上群嘲的那么差,毕竟人家都说了只是尝试了,也不应该苛求什么。
可凡事就怕对比,《致橡树》是后世朦朧诗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与北岛的《回答》、顾城的《一代人》齐名。
它第一次在中国现代诗歌里,如此清晰、坚定、又优美地提出了独立、平等、彼此尊重的现代爱情观,而它的问世,比原时空足足早了五十六年。
对於陆小曼这些第一次触碰到“独立”“平等”真正內核的少女而言,这首诗哪里是一首诗,分明是一道劈开混沌的光。
“我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陆小曼终於抬起头,眼里闪著从未有过的光,语气无比坚定:
“这个叫春隱的诗人,该是活得多通透啊。我决不肯要附庸的爱情,不愿做一只趋炎附势的凌霄花,借著別人的高枝炫耀自己。我是独立的,我必须要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我不愿只做男人背后的女人,一辈子困在四方院子里,相夫教子,举案齐眉!”
她越说越激动,指尖指著报纸上的诗句,声音微微发颤:“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靄、流嵐、虹霓。这才是爱情,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
“王賡给不了我这些。”陆小曼的声音瞬间低了下去,“他想要的,只是一个传统的、温顺的、懂得三从四德的旧式妻子。嫁给他,我的人生就结束了,我不会幸福的。”
她深吸一口气,看著曹令仪,一字一句地说道:“令仪,我想我要逃走了。”
曹令仪看著她眼里的决绝,愣了半天。
她沉默了许久,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包,不由分说地塞进了陆小曼的怀里。
“这是做什么?”陆小曼惊讶地看著她。
“钱啊!”曹令仪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伸手又在她额头上轻点了一下,“你不是要逃走吗?那就回你老家上海。这里是2000块大洋,我身上的零用钱都在这里了。””
她嘆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又带著几分羡慕:“真是服了你了,都要翘家了,还跟个不諳世事的孩子似的,身上连点钱都没有,路上喝西北风吗?”
“令仪……”陆小曼的眼眶瞬间红了,“你……”
“谁让我们是姐妹呢。”曹令仪拍了拍她的手,笑了笑,眼里却藏著一丝难以察觉的伤感,“我支持你,人活一辈子,总得为自己想要的东西疯一次。”
“那你不和我一起走吗?”陆小曼拉著她的手,急切地问道。
曹令仪轻轻摇了摇头,別过脸去,看向远处的法式校舍,声音低了下去:“小曼,我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这样的勇气,更羡慕你身后,有真心疼你、为你托底的父母。就算你闹得天翻地覆,陆司长和陆夫人也只会心疼你,不会真的怪你。”
“可我不行。”她的声音里带著一丝苦涩,“自从我父亲被革职之后,我们家就不一样了。我走了,家里怎么办?我不能再给我父母惹麻烦了。”
话说到这里,便再也不肯多言。她拉起陆小曼,拍了拍她身上的尘土:“走吧,我去帮你买去天津的火车票,到了天津再转去上海的海轮,买特等舱,你身子弱,经不起折腾。路上该注意的,我都一一交代给你。”
陆小曼懵懵懂懂地跟在她身后,手里紧紧攥著那个装著大洋的布包,还有那份印著《致橡树》的报纸,眼里的泪终於落了下来。
-----------------
火车站月台上人声鼎沸,蒸汽火车的鸣笛声震耳欲聋。
陆定拍了拍身旁妻子吴曼华的肩膀,抬了抬下巴,指著检票口的方向:“你看,那不是我们的女儿?”
“我养了十七年的女儿,我还能不认识?”吴曼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语气里满是心疼,“真是女大不由娘,说起来也是可笑,我们这女儿翘家,第一件事居然是先回北平的家里收拾行李,生怕我们不知道她要走似的。”
她转头看向陆定,眉头紧锁:“你说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僕人都撞见她收拾行李了,让他们把她扣下便是了,现在又巴巴地追到火车站来,算怎么回事?”
“扣下?扣下之后呢?”陆定反问了一句,语气里满是无奈,“是不是还得找个屋子把她关进去?你这个当娘的能捨得?”
“偏你会疼女儿,我就是那狠心的后妈不成?”吴曼华的眼眶红了,別过脸去。
陆定连忙伸手搂住她,轻声安抚:“好了好了,谁不知道,小曼平日里跟你最亲,我说她一句,你都要护半天。”
他看著远处检票口,女儿纤细的身影被曹令仪护著,一步步走向火车,语气里满是感慨:“也是我陆某福薄,夫人替我生了九个孩子,最终却只有小曼一个平安长大了。我们做父母的,这辈子所求的,不就是她能一辈子平安喜乐吗?”
“那原定十月的婚礼怎么办?”吴曼华嘆了口气,“王賡那孩子,確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家世、人品、才学,样样都挑不出错处。”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强扭的瓜不甜。”陆定摇了摇头,“由她去吧。上海那边都是我们的亲朋故旧,她的安全定然无虞,就当让她出去散散心。也许等她想清楚了,自己就回来了。”
“希望如此吧。”吴曼华轻轻嘆了口气,不再说话。
夫妻二人站在月台上,目送著那列开往天津的火车,鸣著长笛,缓缓驶出了站台,最终消失在铁轨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