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京沪之间的交通,在这个年代已算得上便捷。
    陆小曼选的路线,是先经京奉铁路到天津,再转乘大英怡和洋行旗下的怡和轮,走海路直抵上海,全程算下来,也不过三五天的功夫。
    这位十七岁的千金小姐嘴上说著翘家出走,可她那位在財政部手握权柄的老父亲,早就舍下脸面,一路替她打点妥当了。
    就连怡和轮上的船长,都接到了洋行高层的嘱咐,对这位陆司长的千金照拂有加,半点不敢怠慢。
    可无论如何,这都是陆小曼人生里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海轮行驶在茫茫东海之上,她靠在特等舱的船舷边,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不知道自己逃到上海,到底能做什么,也不知道未来的人生该往哪里走。
    可她心里清楚,就算前路一片混沌,也好过困在北平那座四方城里,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过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就像诗里写的,她不想做攀援的凌霄花,她想做一株独立的木棉。
    在船上的日子,她偶然从同舱的旅客手里,借到了一套装订成册的《礼拜六》杂誌,里面连载著那篇在上海滩火得一塌糊涂的《烟雨濛濛》。
    她发誓,这辈子从没读过这么有意思的小说。
    她跟著陆依萍的遭遇哭,跟著她的反抗笑,看著她把爱情当作武器,看著她在爱恨里挣扎,看著她不肯向命运低头的倔强,只觉得心里的某根弦被狠狠拨动了。
    也不知道算不算巧合,这本小说和她最爱的那首《致橡树》一样,都发表在上海的刊物上,这让她不由得对南方更加自由鲜活的文化艺术氛围心生嚮往了。
    毕竟北平是天生的政治中心,连空气里都带著沉闷的、挥之不去的严肃与压抑,这点再过一百年也是一样的。
    五天后,怡和轮缓缓驶入了黄浦江,停靠在了十六铺码头。
    上海对陆小曼而言,並不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她在这里长到六岁,才隨父母迁居北平,母亲吴曼华更是出身江南的官宦名门,十里洋场里,遍地都是陆家的亲朋故旧。
    不过短短几日,她便如鱼得水地融入了上海的社交圈子里,这是她的舒適区,仿佛天生就拥有在这样的场合中游刃有余的能力。
    在后世,名媛这个词已经被彻底污名化了,好像一提到名媛大脑自动就会將其和一些低俗下流的內容扯上关係。但作为民国名媛的代表人物,她与后世那些假名媛终究还是不同的。
    假如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孩精通多门外语,17岁被北洋政府外交部聘为兼职翻译,有深厚的古文戏曲绘画书法功底,甚至还不是那种玩票的水平,而是在建国后还能中国画院凭本事吃上饭的那种。
    试问谁与她交谈时不会心生愉悦呢?
    今晚犹太富商哈同在南京路哈同花园的沙龙就邀请了她,她也就欣然赴约了。
    她確实很想和上海的文化名流打交道,至少也打听打听写《致橡树》的春隱究竟是谁?
    想必是一个优雅知性的大姐姐吧?难不成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先生?
    如果真是这样他该有多懂我们女孩的心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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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陆小曼的脸颊不自觉地泛起了一层红晕。
    真的很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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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陈华隱伸了个懒腰,隨手拿起桌上最新一期的《上海画报》,刚扫了一眼头版標题,嘴里就不由得“嘖”了一声。
    上面標题格外醒目:《北方来的名媛领袖,陆小曼今日抵沪》。
    只见文章下附一张大幅肖像照,上面赫然是一位明艷动人、顾盼生辉的妙龄女郎。
    文章里极尽溢美之词,盛讚其为上海滩带来新风尚,並表示后续会追踪聚焦其行踪、社交、演出与生活细节等实时动態。
    陈华隱看得哭笑不得。
    他是真没想到,民国就已经有媒体人干起了狗仔娱记的行当,专门扒名媛的私生活博眼球。
    事实上,民国就是一个这么割裂的时代,十里洋场里,已经有了满足民眾八卦心理的花边小报、时尚杂誌,可租界外的乡村里,还有无数百姓目不识丁,过著和几百年前没什么两样的、靠天吃饭的苦日子。
    当然吐槽归吐槽,也不妨碍陈华隱用纯粹欣赏美的眼睛仔细对著这张照片端详了一番。
    確实很漂亮嘛!照片上的女孩倚在船舷上,笑靨如花,自信大方地朝著码头上的人群挥手,海风扬起她洁白的裙摆,青春的鲜活与江南女子的温婉,在她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陈华隱对民国歷史的了解实在不算多,但陆小曼他还是知道的。
    后世提到民国美女,除了宋氏三姐妹那些靠政治因素加分的特例,大概只有林徽因的名气在她之上。
    不过若要陈华隱用个人审美主观评价一下,论顏值,他还是更喜欢陆小曼这一掛的多些。
    后世总有人翻出民国名媛的老照片,觉得大失所望,这固然有百年间审美变迁的缘故,更多的,还是因为民国的摄影、妆造技术太过拉胯,再美的美人,也扛不住阴间的打光和模糊的画质。
    而陆小曼,偏偏是少数能用顏值硬扛这些 debuff的狠人,果然是名不虚传。
    至於后世关於她感情生活的种种非议,陈华隱印象比较深刻的就只有她与王庚离异再嫁徐志摩时,梁启超送给这对新人的最狠证婚词了: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梁启超先生的话当然是很有见地的,但陈华隱对此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值得口诛笔伐的。
    毕竟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嘛,敬而远之也就是了。
    况且民国就是这么个新旧交替、礼教崩塌的年代,她也算是敢爱敢恨,坦坦荡荡。
    至少民国文人里有资格嘲讽她的还真就不多了,就连看著浓眉大眼的茅盾先生还有婚內出轨、搞大了人家肚子、转头就想拋妻弃子的前科呢。
    所谓才子佳人嘛,人家鸳蝴派的艺术也是来自生活的。
    就在这时,桌上的电话突然刺耳地响了起来。
    陈华隱拿起听筒,里面立刻传来了一个令人厌恶的声音:“喂,陈华隱?今晚哈同花园有个洋人的宴会,你跟我一块去。”
    陈华隱下意识地就想拒绝:“卢公子,我並不经常与这些洋人打交道……”
    “叫你去你就去,囉嗦什么?”卢小嘉不耐烦地打断他,语气里带著几分得意,“我们合著的那本《爱情心理学》,我已经让印书馆印出来了!今晚带去给那些洋人看看,也让他们开开眼,震一震他们!”
    陈华隱万万没想到,这位公子哥脸皮如此厚,把书算成两人合著也就罢了,竟然还抱著靠这本书,在洋人面前扬我国威的想法?
    不过这从某种意义上也算与陈华隱不谋而合了。
    “好,我去。”陈华隱应了下来,“什么时候出发?”
    放下电话,陈华隱轻嘆一声,自己闭关休假的好日子看来是到头了!
    成为文豪的道路还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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