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蹲在那片荒芜的农田边,手里的干土簌簌落下。
    这土確实贫瘠得厉害,有机质含量低,氮磷钾更是被榨得一乾二净。
    种小麦是痴心妄想,黑麦或许还能勉强撑一季,土豆?想都別想。
    但问题来了——
    这地地力为什么会被耗尽?
    因为农民们不懂施肥。
    一年又一年,一茬又一茬,把地里的养分榨得乾乾净净,榨到实在榨不出东西了,就扔在那儿不管了。
    “马修,”林恩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你说这地,现在能卖什么价?”
    马修愣了一下,朝四周看了看。
    这一片荒了至少一季,野草长得比膝盖还高,连放羊的都懒得来。
    “这地?”他挠挠头,“白送都没人要吧?种啥啥不长,还得交税。谁买谁傻子。”
    林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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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正好,”他拍拍马修的肩膀,“我就当这个傻子。”
    马修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厂长,您要买这破地?”
    “也许吧。”林恩笑了笑,大步往马车走,“再往前走走看看。”
    回到马车上,马修一直憋著没敢问,但那张脸上的表情分明写满了好奇。
    林恩看在眼里,笑了笑:“马修,你说农民为什么寧可把地荒著,也不种点別的?”
    马修想了想:“种別的……不值钱啊。黑麦没人吃,燕麦也就喂喂马,土豆倒是能卖,可收成不好也白搭。再说了……”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
    “而且我听我爹说,种地要交税,按地亩算。您要是种了东西,税务官就来收钱;您要是什么都不种,他们有时候还懒得跑一趟。所以好些人家乾脆让地荒著,好歹能少交点税。”
    林恩点点头。
    这正是这个时代的怪圈:地越种越瘦,收成越来越差,税却一分不少。到最后,种地反倒不如荒著。
    但林恩不一样。
    他知道怎么让地重新活过来。
    “马修,”林恩忽然问,“你说巴黎周边,像这样的荒地多不多?”
    马修愣了一下,挠挠头:
    “多啊,怎么不多?诺让这边我小时候来的时候,满山遍野都是麦子。这几年一年不如一年,去年收成最差,今年好多地乾脆荒了。我听人说,从这儿往北走二十里,有一大片地,原先是三个大地主的,去年种下去没收回来本钱,今年全荒在那儿,草长得比人还高。”
    林恩的眼睛亮了。
    “带我去看看。”
    马修虽然不明白厂长为什么对荒地这么上心,但还是老老实实赶著马车往北走。
    一路上,林恩时不时让马车停下,自己下来走。
    他蹲在地上看土,一看就是小半个钟头,拿把小刀挖来挖去,偶尔还掏出个玻璃瓶装点土进去。
    马修看得一头雾水,但也没敢多问。
    傍晚时分,他们终於到了马修说的那片“荒地”。
    那是一片起伏的缓坡地,少说也有三四千亩,零零散散分成几大块。
    地里全是野草,参差不齐。
    林恩在地头站了好一会儿,然后从怀里掏出那个玻璃瓶,又蹲下来挖了几把新土,对著夕阳看了半天。
    “好地。”他喃喃道。
    马修凑过来:“厂长,这都荒了,还好?”
    “荒是因为不会种。”林恩站起身,又换了几处采了土样,“知道这地是谁的吗?”
    “知道。”马修点点头,“东边那块是个叫拉莫特的老男爵的,西边那块是巴黎一个商人的,北边那块是个小地主的,姓……姓什么来著,对了,姓杜福尔。”
    “我想买下这些荒地,你有路子能联繫上他们吗?”
    马修想了想:“镇口那家酒馆的老板娘,跟我母亲是远房亲戚。她那儿消息灵通,应该能联繫上。”
    “行,明天你带我去见见这个老板娘。”
    第二天一早,林恩带著马修进了诺让镇那家酒馆。
    酒馆不大,几张木头桌子擦得还算乾净,墙上掛著几幅褪色的油画,画的是拿破崙打仗的场面。
    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妇人,繫著条脏兮兮的围裙,正趴在柜檯上打算盘。
    看见马修,眼睛一亮:“哟,小马修!又来了?这回带朋友了?”
    “老板娘好。”马修嘿嘿笑著凑过去,“我给您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厂长,林恩·勒布朗先生。”
    “厂长?”老板娘打量了林恩一眼,眼神里带著点审视,但很快换上热情的笑容:
    “林恩先生快请坐!喝点什么?我们这有上好的咖啡——”
    “来两杯最贵的吧,”林恩笑了笑,“另外想跟老板娘打听一件事。”
    “好嘞!”老板娘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她招呼伙计去磨咖啡,然后把算盘往旁边一推,双手撑在柜檯上,一副“这镇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的架势:
    “您说,什么事?”
    “听说镇外那几块荒地,东边是拉莫特男爵的,西边是个巴黎商人的,北边是个叫杜福尔的小地主的?”林恩也不绕弯子,“我想找他们谈谈,买地。”
    老板娘一愣。
    她盯著林恩看了好几秒,然后扭头看了看窗外的天,又转回来看著林恩,那表情分明在说:这年轻人脑子没毛病吧?
    “林恩先生,”她压低声音,往前凑了凑:
    “您说的那几块地,想买肯定能买到。可那是荒得连土豆都长不好的地方。我记得拉莫特男爵那块,去年就想卖,开价15法郎一亩,结果掛了半年,连问都没人问。您要买那玩意儿?”
    “对。”林恩点点头,“就买那玩意儿。”
    “呃……”老板娘见林恩不听劝,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些有钱人的想法,真是让人摸不著头脑。
    她犹豫了一下:
    “行,您要是真想要,我帮您递个话。不过话说在前头,那几位地主现在可都憋著一肚子火呢,您去了可別嫌他们说话难听。”
    “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老板娘撇撇嘴:
    “去年收成不好,今年乾脆绝收,税一分不能少,工钱一分不能欠,那些租地的佃农一个个穷得叮噹响,连地租都交不上。他们正愁这烫手山芋甩不出去呢,您这时候上门,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林恩笑了:“宰不宰的,得谈过才知道。老板娘,您就帮我约一下,明天上午,我请三位喝咖啡。”
    老板娘眼睛一亮:“在这儿?”
    “如果那三位不介意地话,老板娘把他们约在这儿也无妨。”林恩说著,从怀里掏出几张钞票,往柜檯上一放,“那两杯咖啡的钱,多的算是给您的跑腿费。”
    老板娘低头看了一眼那几张钞票,眼睛亮了。
    “行!”她把钞票往围裙兜里一塞,脸上的笑容比刚才真诚多了,“您等著,我这就派人去送信!他们听说有人想买那块地,肯定愿意过来一趟。”
    ……
    第二天上午,林恩提前半个钟头就到了酒馆。
    老板娘特意把角落里那张最大的桌子收拾出来,铺了块还算乾净的桌布,摆上四个玻璃杯和一壶水。
    第一个到的是杜福尔。
    三十来岁,瘦削的脸庞,眼袋很重,穿著一件黑色大衣,领口皱巴巴的。
    他进门的时候东张西望,看见林恩,犹豫了一下,然后快步走过来。
    “您就是……想买地的那位先生?”
    “林恩·勒布朗。”林恩站起身,伸出手。
    杜福尔握住他的手,手心里全是汗:
    “杜福尔,让-格恩·杜福尔。您……您真愿意买我的地?”
    “先谈谈看。”林恩示意他坐下,“杜福尔先生,您的地在哪儿?多大?”
    杜福尔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地契,摊在桌上:
    “在这儿,诺让镇北边,紧挨著拉莫特男爵的地。一共一千二百亩,都是好地——呃,以前是好地。”
    林恩接过地契看了看,又隨口问了几个问题,杜福尔一一作答。
    正说著,门被推开了。
    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走了进来,头髮灰白,穿著黑色礼服,手里拄著根乌木手杖。腰板挺得笔直,但眼神里透著疲惫。
    “拉莫特男爵。”老板娘在旁边小声介绍。
    林恩站起身,微微欠身:“男爵先生,幸会。”
    拉莫特打量了他一眼,目光中闪过一丝疑惑,然后点点头,在桌边坐下:
    “年轻人,就是你想买我的地?”
    “是的,先生。”
    “我的地可不便宜。”拉莫特靠在椅背上,“一千六百亩,去年有人出两万四千法郎我都没卖。”
    拉莫特男爵这话一出口,旁边的杜福尔脸色就变了。
    去年有人出两万四他都没卖?那自己的地该报什么价?报低了显得自己掉价,报高了万一这年轻人扭头就走……
    林恩倒是面不改色,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慢条斯理地说:
    “男爵先生,您那块地,十年前勉强值两万四。现在么,您可別看我年轻就想糊弄我。”
    拉莫特男爵的脸色变了变,没接话。
    “而且,”林恩继续说,“您那么一块地,就算不种还是得交税。按您那一千六百亩算,地亩税少说也得三四百法郎吧?这钱交上去,地还荒著,一分钱进项没有。明年呢?后年呢?”
    拉莫特男爵的手杖在地上轻轻敲了两下,还是没说话。
    正说著,门又被推开了。
    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走了进来,穿著件挺讲究的深灰色外套,但袖口磨得发亮,领带也有些歪了。
    “这位就是……”林恩看向老板娘。
    “莫里斯先生,巴黎来的商人。”老板娘赶紧介绍,“西边那块地就是他的。”
    莫里斯快步走过来,和三人一一握手,然后坐下,开门见山:
    “林恩先生,听说您想买地?我那块可是最好的,一千二百亩,地势平整,靠近水源——”
    “莫里斯先生,”林恩笑著打断他,“您那块地我去看过。靠近水源不假,但去年您种的是什么?”
    莫里斯张了张嘴,没说出来。
    “我替您说,”林恩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您种的是经济作物,甜菜还是亚麻?反正不是粮食。结果呢?收成不够种子钱,赔了一大笔。”
    莫里斯的脸色垮了下来。
    “所以咱们都別绕圈子了。”林恩把杯子往桌上一放,“三位的地,我都要了。但前提是价格合適。”
    拉莫特男爵沉著脸问:“你愿意出多少价格?”
    “一口价,八法郎一亩。”
    “什么?!”
    杜福尔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八法郎?开什么玩笑?正常农田的价格二十法郎一亩,就算咱们的地有些贫瘠,怎么也不至於八法郎一亩!”
    莫里斯也往前探了探身子:“年轻人,你这价格,是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林恩笑了,“莫里斯先生,您这话说得不对。我是来救火的。”
    “三位现在什么情况,咱们都心知肚明,没必要藏著掖著。地荒著,税交著,佃农跑光了,想卖又卖不掉。再拖下去,明年还得往里贴钱。”
    林恩伸出一根手指:
    “我出八法郎一亩,现钱,一次付清。你们拿了钱,该还债还债,该周转周转,这烫手的山芋就归我了。”
    顿了顿:
    “你们要是不卖,那就继续留著。明年要是再绝收,这地连八法郎都不值。到时候想卖?五法郎都没人要。”
    林恩笑了笑:
    “所以我说,我是来救火的。不是趁火打劫,是来帮你们把火扑灭的。”
    三位地主面面相覷。
    拉莫特男爵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年轻人,你买这地干什么?”
    林恩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脸上露出一个理所当然的表情:
    “打猎啊。”
    “打……打猎?”杜福尔的下巴差点掉下来。
    “对啊。”林恩放下杯子,一脸认真:
    “三位有所不知,我从小在巴黎城郊长大,最羡慕那些有庄园、有猎场的老爷们。你看那些贵族,哪个没有几百上千亩的地?秋天骑著马,带著猎犬,追兔子打野鸡,那叫一个气派!”
    他顿了顿,嘆了口气:
    “可惜我家那个铸铁厂,就那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连只兔子都跑不开。所以我就想啊,等我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买块地,越大越好,专门用来打猎!”
    这话一出,旁边的马修惊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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